从风的呼啸声中听原野的传奇,从岁月的沉默中细索流逝的回忆。
我就是被人称为黑暗骑士的武者,在三年前的那次席卷整个波庞王朝的黑暗骑士叛乱被镇压以后,我和我的同党们就散落在亚平宁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而我经过漫长的、毫无目的的漂流以后,来到了位于席卡山脉西北的山林,一个传说中的山林,云雾山林。
我的名字叫理·维卡多拉·天藏,自从参加了叛乱,就一直对自己古老的家族称号隐晦莫深,几年来也一直使用当日叛军中的名字,天藏。
当年我每次愤怒的时候,脸上和浑身会显示出豹纹一样的花斑,所以被人称为血豹天藏,也成为当时被帝国通缉的赏金最高的匪首之一。
云雾山林,传说中就是音切尔提龙的故乡之一,在这片传说的大陆上,遍布了各种神兽和它们的遗迹,分散着数百个不同的种族,不过自从我们三年前鏖战帝国军团的布雷尔魔龙后,已经知道神兽和身为凡人的骑士之间有多大的区别了。
云雾山林方圆数十公里,山峦绵延起伏,外面总围绕着一层轻烟似的薄雾,早晨的山林中传来各种清脆的鸟鸣,原始和清新的气息使我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地方。
我在云雾山林的深处盖了个茅草小屋,简单的定居下来。长时间的漂泊已经使我忘记也需要一个象家一样的地方,当自己也拥有一个可以躲避风雨的屋檐的时候,才感到身心的疲惫和厌倦。
云雾山林的更深处布满了沼泽和神秘的气息,我已经开始眷恋自己刚刚得到的安宁和平静,喜悦的在自己的小屋附近无忧无虑地生活。
我开始享受这种没有担心,没有恐惧,没有被人追杀的生活,当我喜欢这种生活的时候,我担心有一天我会失去它,你没有发现吗?当你喜欢和珍惜一件东西的时候,总有人来破坏它,把它从你身边夺走。
一天早晨,云雾山林的雾气未散,我被惊天动地的咆哮声惊醒,从云雾森林的更深处,用距离估计,应该是一座叫曼查雷的山峰的方向传来令人恐惧的咆哮声。
曼查雷山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庞然大物,我经常对它在夜幕中映出的巨大的身影由衷的表示敬畏和恐惧,山上长满了巨大无比的古树,云雾从半山腰开始终年不散。
而今天,巍峨巨大的山脉仿佛也承受不住如此惊天动地的咆哮,整个山脉发出隆隆的巨响。
我抑制不住好奇,穿上了全身的铠甲,提起了雪龙矛,带上了随身的武器,长三尺有余,精钢打造的血魔刀,骑上坐骑向山峰方向而去。
山林的早晨透着凉意,湿润的空气在我浑身凝结出了许多水滴,我策马穿过茂密的草地,清澈的溪流,沾满露水的树丛,来到了山脚下。
当我接近半山腰的时候,一轮红日已经跃出山林,雾气逐渐稀薄,视线所及,看到伴随着咆哮声,上方不远处飞腾起的尘土和一片一片倒下的参天大树,仿佛山林中易怒的山神被惊醒。面对这令人惊恐的场面,我目瞪口呆,一步也不敢移动。
正在迟疑间,只见前面树木纷纷腾空而起,大地接连轰然震动,转眼见一头庞然巨兽出现在我面前。
在离我不到百米的一大片空地上,出现一头高耸百米的巨兽,狮头蜥蜴身,身后张开巨大双翼,双翼形如蝙蝠,边沿张满利爪,山洞一样的红通通的眼睛,血盆大口开裂至耳后,山峰一样虎牙露在嘴外,顺着黑色的唇肉流着腥浓的血。
我的坐骑一声长嘶,将我一脚掀于马下,然后口吐白沫,瘫软在地。我惊恐万分,呆呆地看着前面山峰一样的巨兽,心中浮现出早已经淡忘的恐惧。
这只怪兽比我们以前鏖战的帝国军团的布雷尔魔龙至少大数十倍,而那只口喷火焰的魔龙仅仅用利爪,在一眨眼的功夫,就把我们黑暗骑士团的数十名骑士撕成血肉模糊的尸体。
山峰一样的怪兽发现它面前的我,双目圆睁,凶光毕现。这时,更让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整个天空突然暗了下来,在它身后出现一头黑色魔龙,张开的双翼遮天蔽日,身体和怪兽仿佛大小,仿佛猎鹰扑食一样一爪将怪兽扑在地上,轰然巨响,怪兽巨大的身躯倒在我面前,大地发出沉闷的轰鸣,我被震的腾空而起。
我从半空中摔下来,落在丛林的更深处,又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巨大的黑龙和怪兽从我头顶的天空翻滚而过,我身边巨大的树木象被狂风吹过的野草一样被连根拔起,我仿佛一棵被飓风袭击的棕榈树,无数粗大的断枝密集的向我打来,我用手中的战矛奋力的拨挡。
我双臂震的生疼,虎口几乎裂一样疼痛,终于,战矛被打的脱手而飞,随即,我被数根巨大的树干抽中了身体,再次象尘土一样飞扬而起,我失去了知觉。
良久……当我再次清醒的时候,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嘴里全是血沫,呼吸困难引起一连串的咳嗽,边咳边吐出鲜红的血,胸腔一阵一阵的剧痛,我在地上跪了很久,心惊胆战,我深呼吸了几次,发现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
胸前的铠甲已经变形,解开铠甲,发现左胸下肋骨处拉开了一条血口,伤口不深,可能是脸上或者额头受了伤,半边脸都被血浸湿了。
周围已经安静了,不知道是那头黑龙打败了怪兽,还是怪兽打败了黑龙。
我发现雪龙矛已经不知去向,腰间还有一把近战用的血魔刀,我稍做调理,艰难的开始了下山的路。
四周布满了横七竖八的被连根拔起的大树,我在横倒在地上的大树间攀爬着,敏捷的跳跃着,同时警觉地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快要接近遇到怪兽的那片空地的时候,突然感觉眼前一暗,一个巨大的影子出现在身后。
我向左侧翻滚,抽刀回手一挥,身后果然一声咆哮,我定睛一看,是一只和那山峰一样巨大的怪兽非常类似的一只怪兽,但是身材相对小多了,和一个人相仿,刚才准备偷袭,被我已经把前爪砍伤,汩汩的正滴着血。
这只怪兽可能年纪尚小,身后无巨兽一样的双翼,一双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不放。
我能听见自己狂跳的脉搏,能感觉到心脏几乎痉挛的疼痛,面前,是一头充满大自然野性力量的怪兽,它有着狮子一样的撕咬能力,蜥蜴一样坚硬的表皮。
我慢慢的后退着,对面的怪兽口里发出“吼吼”的低吠,这时,身后不远处的丛林中,传来“呵……嗷……”的吼声,面前这只怪兽也跟随着发出“呵……嗷……”的咆哮。
腹背受敌,情景非常不妙。
恐惧和危机感使我浑身的血液如决口的江水,在我体内凶悍地冲撞,我全身轻微地颤抖着,汗珠顺着我的脸庞滚了下来。
事逼无奈,我只好抢占先机,我双眼圆睁,双臂灌注全力,一声暴喝,向对面怪兽右侧一扑,就地一滚,血魔刀杀气顿起,发出嗡嗡的共鸣,变的通身血红,扬手一刀。怪兽一个扑空,脖颈完全暴露在我刀下,灌注杀气的血魔刀正正砍在怪兽的颈上。
刀刃已经没入怪兽的鳞甲,怪兽却反口咬住刀身,鲜血从怪兽的嘴角流满了刀身,我悍然抽刀,怪兽毫不退缩,鼓出浑身嶙峋坚皮,排山倒海一样迎面压来。
我整个人暴露在它血盆大口面前。
强悍的肉食动物,大自然天生的高阶种族,对死亡无所畏惧的捕食者,该死的亡命之徒,被死亡和鲜血刺激的极度兴奋的我甚至忘却了恐惧,恨恨骂道。我将刀尖正对着它的胸部,双手用力,搅动着刺了进去,同时低头闪过它的利齿,用肩上的铠甲顶住它的大嘴。
只听见,“苛察”一声脆响,我的右肩立刻失去了知觉,怪兽同时大吼一声,一爪将我挥倒在一边。
与此同时,血魔刀猛然迸发出绚丽的刀光,从怪兽身体的一侧破体而出。
我余光看见怪兽的整个胸腔已经被我的血魔刀搅的血肉模糊,它整个魁梧的身体晃动了两下,目光呆滞的一头栽倒在地。
这时,才看清身后的情形,一只同样大小的怪兽低声咆哮着,奇怪的是却不过来,仔细看才发现了令人惊讶的场面。
原来,我身后的这头怪兽攻击的并不是我,而是它面前的一头只有我手掌大小的一只幼犬。
这只幼犬毛发黑白相间,浑身的鬃毛全部炸起,上唇露出可爱的小的不能再小的虎牙在虎虎低吠,倨地昂首狂怒不止。
这场面让我再惊讶不过了,这时怪兽一声咆哮,人立而起,眼看幼犬将尸骨不存,已经受伤,极度疲惫的我几乎已经没有战斗能力,死亡的阴影开始笼罩在我的心里。
我们黑暗骑士以武士自称,但是却是身藏法术的骑士,因为所用法术要以等价的自己身体、血液和灵魂做交换,所以被人成为邪恶法术,我们黑暗骑士也一直不为所谓的正道骑士所接纳,他们一直称呼我们是邪恶势力的一份子。
我当然也精通这些黑暗法术,每次使用完以后,我就会性情大变,嗜杀如命,心中充满了憎恨,所以很少呼唤黑暗力量,但是现在,别无选择,我开始呼唤黑暗力量,施展黑暗狂暴术。
“黑暗的力量啊,黑暗的精灵,把我作为你的使者,释放我心中的恐惧,让它变成对世界的憎恨,让怒火焚烧,让压抑的心再次的狂暴……”
随着低吟的咒语,我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已经被怪兽咬碎的右肩开始复原,眼眸变的血红,身体四周洋溢着阴森恐怖的气息,“厄……哈……”一声大吼,我手持血魔刀冲向和幼犬对峙的怪兽,一阵惊心动魄的近身肉搏以后,我残忍的将怪兽肢解的血肉模糊,我浑身沾满了腥臭血气。
而使用了黑暗魔法的我也遭受了黑暗魔法凶恶的反扑,我的身体剧烈的疼痛,血液仿佛变成了毒药,侵蚀我的肉体的每一寸领地,我的视线一片漆黑,眼前的森林瞬间消失了,我的视觉消失了,面前的只有黑暗。
※ ※ ※
在黑暗的摸索中,我紧紧地握着血魔刀,等待着噩梦的结束,上次我施用黑暗魔法的后遗症是失去理智了三天三夜,那是逃亡的途中,被潘安拉魔蛇挡住了去路,我们数十名黑暗骑士都危在旦夕的时候,我被迫使用了黑暗魔法中的兽人附体。后来醒来的时候,四周只有尸体。
黑暗骑士分为数十个等级,我是黑暗骑士中比较少有的天蝎级别狂暴魔法系的高级骑士,也是当年十三个叛乱骑士团中的天藏骑士团的首领。
十三个骑士团分别是武曲骑士团、贪狼骑士团、化忌骑士团、地空骑士团、火星骑士团、太辅骑士团、七杀骑士团、天哭骑士团、天刑骑士团、天虎骑士团、天藏骑士团、地龙骑士团和炎虎骑士团。
其中,武曲、贪狼和炎虎就是在和帝国军团的布雷尔魔龙恶战中丧命的,银狼血统的贪狼骑士被称为是黑暗骑士团武艺最高强的战士,结果也在那一役中丢了性命;力大无穷的炎虎为了保护自己的骑士团不被帝国军团的布雷尔魔龙追杀,独身断后,以一人之力阻挡魔龙,杀的血流成河,仍然屹然不动;武曲是在第二天清晨,怀必死决心,单人单骑阻挡帝国军团的铁蹄,并杀退帝国铁骑数十里,可谓一人投命,足惧千夫!后来被魔龙从后偷袭,重伤而亡。
帝国以庞大的战斗力和耐力粉碎了我们的叛乱,曾经想撼动帝国的黑暗骑士团被彻底击溃,剩下的余党在悲愤交加的情绪中漂泊四方。
象我这样的孤僻的亡命骑士是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至少我这么认为,所以云雾山林的平静,现在才知道是表面上的平静,给了我安慰,让我向往一种平静的生活。
可是,这个世界总是从最窘困的人身上剥夺去他仅有的东西,而且是他最需要的东西,我怨恨的等待着,我现在能期盼的只是暂时失明而已了。
四周渐渐寒冷起来,逐渐传来簌簌的细碎的声音,我的右脚有个小东西在哆哆嗦嗦地摩擦着,我慢慢探手下去,有一个温暖的小舌头不停的舔着我的手掌,哦,原来是那只大难不死的幼犬。
哦,在如此孤独的世界上还有一个生命愿意和我一起承担一个寒夜,我坐在地上,把它轻轻搂在怀中。
娇小可怜的它卷缩在我怀里,让我感觉着这个温暖的,脆弱的,微小的,不停蠕动的生命。
当我再次被清晨的鸟叫声惊醒的时候,我狂喜的发现,我的视觉恢复了,我看见了整个森林,树叶,草地,缕缕的曙光,还有一只狗,后来,我就叫它阿力克。
阿力克非常漂亮,特别是眼睛,简直可以用俊美来形容,虽然还是一只刚刚断奶的幼犬,但是却让我爱不释手。
当我抱着它从曼查雷山的山涧走过的时候,我被山涧中的景象惊呆了,山涧两边的山峰如同被雷电轰击,里面躺着两头巨兽的尸体,我曾经见过的巨大无比的黑龙和巨大的怪兽纠缠着横卧在宽大深邃的山涧中,利爪互相将对方的腹部和胸膛撕裂,整个山涧的溪流变成血流,蜿蜒而下。
阿力克伸出头颅,望了一眼,然后呜呜哀号不止,并且眼睛不断流出眼泪。
※ ※ ※
从曼查雷山回来已经一个多月,阿力克长的速度惊人,几乎是一天一天看着长大,而且非常茁壮,但是脾气出奇的暴躁,而且凶狠异常。
一次,当我带着阿力克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阿力克突然对着一棵粗大的松树凶狠的吠叫,衅衅狂吠。
我仔细抬头分辨,骇然发现,松树上竟然蹲着一头雪白的斑斓豹子,这头豹子足有一百多斤,隐藏在茂密的树丛中,准备扑食经过的猎物。
被发现的猛兽突然几个飞速的跳跃,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是阿力克第一次和猛兽对峙,而让我知道阿力克真正的实力,是从曼查雷山返回的第四个月月底,那时,他已经有半人多高,雄壮俊美,如同一头花豹。
一次,我坐在茅草小屋前,用松果逗着阿力克玩耍,他乐而不疲的随着我扔出的松果跳跃着。
“嘿,阿力克,找回来。”我大喊一声,用尽全力,将一枚饱满的松果远远的扔进对面的树林中。
阿力克吠叫着一跃而起,闪电一样窜进茂密的树林。
良久,阿力克仍然没有回来,我正在迟疑间,猛然远处的树林中传来猛兽的咆哮声和撕咬声,我大惊失色,握着血魔刀,疾步冲向发出声音的地方。
当我冲到树林中,惊骇的看见两头形同山狮一样的棕黄色的猛兽正在围攻阿力克,阿力克全身的棕毛直立的炸起来,露出匕首一样尖利的牙齿,毫无畏惧的和两头和他体形相仿的猛兽撕打成一团。
利爪互相闪电一样的攻击着,三头猛兽在树林中翻滚着,伴随着愤怒的嗷嗷叫声,阿力克撕咬着一头山狮的脖颈,疯狂的甩动着头颅,巨大的山狮几乎被甩离地面,另一头猛兽也咬着阿力克的脊背。
“滚!滚开!”我大吼着威胁着攻击着阿力克的猛兽,用血魔刀威胁着它们,我怕误伤了阿力克,并没有加入战团。
阿力克猛然将口中撕咬的猛兽一头甩向旁边的一棵大树,被甩出去的猛兽哀号着撞在树上,脖子已经血肉模糊。
阿力克咆哮着返身撕咬袭击他脊背的另一头猛兽,利爪凶悍的抓过猛兽的脸上,猛兽脸上立刻血流如注,吼叫着退了几步。
两头猛兽突然跳进树丛中,逃之夭夭。
阿力克浑身都是血,他对着逃跑的猛兽怒吼了几声,也不追赶,低头咬起地上的一枚松果,浑身的棕毛还炸起着,将松果衔到我面前。
“傻瓜!还要什么果子呢,跑回来啊。”我爱怜的边骂他,边帮他看身上的伤口。
他鼻子上有两道深达半寸的齿痕,脊背上四个血洞一样的伤口,都汩汩地流着血。
我用草药给他敷在伤口上,大约一周以后,伤口基本快痊愈了。
一天晚上,阿力克突然跳过篝火,咆哮着冲出屋子,闪电一样扑进黑暗中,接着,传来响砌山林的怒吼声和哀号声,仿佛数头巨大的野牛在互相碰撞,声势骇人,我握着血魔刀紧追出去,怒吼声已经停息了。
前面的黑暗中逐渐传来呼哧呼哧的喘息声,然后是拖动树叶的声音,仿佛什么东西在地上艰难的爬行。
“阿力克?”我担心的叫道。
首先看到的是阿力克的屁股和后腿,他吃力的拖着一个动物的尾巴,从黑暗中倒退着回来。
他居然把上次攻击他的一头猛兽给咬死了,并且拖了回来!
然后,他又跳入了黑暗中,不久,又拖了一头猛兽的尸体回来,原来他为自己报了仇,把攻击他的两头猛兽全给咬死了。
猛兽的脖子和喉咙都被咬断了,其他地方倒没有什么伤痕,简直是一扑必杀,而阿力克这次的伤口也更为骇然,整个背上被咬掉了一大块肉,连肉带皮被掀起来。
又过了两个月,阿力克更加粗壮,威风凛凛,浑身黑白相间,仿佛丛林中一头斑斓的猛兽。性格反而逐渐温和了一些。
人迹罕至的云雾山林边上有一条商路,隔一段时间,就有些商队从这儿路过,我有时候也到商队路过的地方向他们交换些商品和必须的东西。
在早春刚刚结束的一天,中午我估计有一个比较大的商队经过,于是就在道旁的山坡上耐心的等候,阿力克静静的伏在我身边,现在它已经健壮的象一头成年的雄狮。
大概中午时分,果然有一群商队蜿蜒而来,数百骑骡马身上重重的全是货品,两边是商人和护送的随从们。
我正准备上前,商队后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阿力克警觉的站立起来。
“尸面族人,尸面族人来啦!”商队有人惊叫起来。
尸面族人是亚平宁大陆上的一个人数极少的部落群体,以抢劫商队为生,因为它们好食腐尸,面如骷髅,尸面族人的称谓大概来源于此。
数百骑骡马的商队立刻大乱,从山坡上可以看到,商队后面的尸族部落至少有数百之众。
商队在下面混乱了一阵以后,立刻很快整理成一个队伍,有次序的指挥的骡马慢慢开始移动,有部分护送的随从已经摆开了队伍,企图阻止后面追来的尸族部落。
我心里笑这些商队的家伙幼稚,尸面族人远非他们能对付的,我会去帮这些商人,但是我现在还不想动手,我现在动手,一下子把尸面族人给赶跑了,这些商人当尸面族人都是泥捏的,也不会把我当一回事。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这个世界上的人也是这样的,你说理,说不通,做出来让他们看,他们不懂,但是如果让他们自己有切肤之痛,遍体鳞伤之后,你再去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才知道尊重你了。
果然,商队的护卫在顷刻之间就被杀的落荒而逃,阿力克跟随着我缓缓挡在商道中间。
我身穿着土灰色的便服,没有穿铠甲,一手握着血魔刀,一人一狗一刀挡住数百骑的去路。
尸族队伍最前面的二十多骑丝毫没有放慢速度,仍然直冲过来,我对着最前方的骑士横手一刀,坐骑翻倒,返手再一刀,尸族的猛将已经挂了一个。
这时,身后的阿力克突然一声咆哮,数骑奔跑的骏马听罢立刻“兮遛遛”哀嘶数声,一头将身上的主人向前方摔去。阿力克腾空跳起,张开血盆大口。
当尸族人再不敢冲锋的时候,我身旁已经有近百具尸体,失去了主人的坐骑在四周游荡,身后的阿力克喉间仍发出阵阵低沉的吼声。
对面的尸族部落正迟疑间,阿力克浑身棕毛炸起,一声长吼,如龙吟虎啸一般,卷起阵阵狂风,尸族部落闻声奔相逃窜,瞬间踪影全无。
躲在我身后的商队中的骡马也因为阿力克的吼身瞬间大乱,嘶叫声乱成一团。
缓缓,商队中走出几个衣帽光鲜的老者。
“我是从帝都大马列士革来的商会代表,米·多奇卡杨,这是我的几个兄弟。”
我只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就住在云雾山林里面,我的名字叫,天藏。”
“原来是云雾山林的主人天藏,我们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您。”老者说着就和他几个兄弟商量起来。
这时,从随从的队伍里面走出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妇人,远远看打量着阿力克,因为阿力克神骏异常,平日路过的商队也总是对他充满了好奇和惊讶,所以我也不觉得奇怪,老妇人后来又缓缓走近我身边,问道,“年轻人,他跟随你多久了?”
我心里十分纳闷,“半年多了。”
“哦,那是怎么样找到他的,能告诉我吗?”
“荒山里面拣来的。老人家,您问这些做什么?”
老妇人哦了一声,“你听说过流传在亚平宁大陆的四类神兽的传说吗?”
“是关于苍龙,朱雀,白虎和玄武吗?”我回答道。
“是啊,传说中还有和苍龙在一起的龙兽。据说龙兽的吼声可以使最凶猛的野兽发疯。”老妇人接着说道。
“哦,龙兽?”我不禁回想起当日和阿力克在遇到的情景,不禁暗想,“阿力克会是龙兽?”
“年轻人,要知道我的坐骑塔牟嘉曾经是提尔提亚最好的骏马,从来没有动物敢靠近它,而且它敢和野兽搏斗,还咬死过好几只闯进营地的野狼,但是刚才因为那声吼叫,口吐白沫瘫软在地,现在还惊恐不安呢。”老妇人指着不远出一匹高大神俊不停嘶叫的黑色骏马说道。
“哦。”我有些惊讶的看着四周乱叫的马匹。
“好好照顾他吧。”老妇说完,又仔细看了阿力克两眼,爱惜的不舍离去,良久才转身回到队伍中。
商队的几位老者决定要报答我,帮我在离商道不远处,云雾山林不深处修筑了几间明亮的大房子,并且帮我准备了所有的用品。
云雾山林的主人之名不翼而飞,以后凡是路过的商人都来此一聚,有时候还住宿一夜,次日清晨才继续赶路。
多奇卡杨的商队隔一段时间就从商道上路过一次,每次都准备一份不薄的礼物送给我。
后来,很多其它地方的人们听说了云雾山林的秀美,也开始频繁光顾我的小小的无人确认,却大家都默许的领地。于是我请了两个小伙计,一个男孩子,名字叫炎舞,一个女孩子,名字叫君宁。我们一同把最大的一间房子改成了路边酒吧,名字就叫云雾山林。
来访者开始是跟随商队,后来就有结伴同来的。
一个从布莱儿曼城堡来的伤心的骑士独自光临了云雾山林,在酒吧里默默喝了半个月的烧酒,然后从行囊中拿出几袋满天星的种子,神情伤感的,仔细的撒在房子的四周,然后在一个黄昏,拖着落日和背影寂寞的离去。
初夏,云雾山林酒吧四周的山坡开遍了兰色和白色的满天星,细小的花朵点缀在生机勃勃的翠绿中。更多的人愿意在酒吧里度过休息的时光,这样赏心悦目的美丽却是一个伤心而且孤独的人留下的,每当我想起那个沉默寡言的骑士,就有些伤感。
我就这样和阿力克在云雾山林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夏天。
云雾山林的秋天来了,秋天是金色的、红色的、橘黄色的,五彩斑斓,山林中的落叶已经厚厚的覆盖了整个地面,这种季节,随着夕阳落在树梢的时候,空气中流动着安详、平和、宁静。
在同样的美好的一个秋日的下午,我的一位朋友来到了云雾山林,她是一个赫尔德里克教系的法师,在很久以前的一次冒险中,我们相识的,她对我的过去一无所知,但是因为那次冒险中她强大的援助型魔法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那次我被森林中的几个三米多高的塔塔兽人围攻的时候,她也被守护宝石矿的法师攻击,但是从她和魔法师的激烈的火球和闪电攻击中,却时常传递来“大地盾牌”等帮助我加强防御的辅助魔法咒语。
她就是银色头发的尼尼亚斯爱娜。
当我再次看见她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在她的脸上有一抹淡淡的红霞,经过长途旅行的她穿着红色的短装,外面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朴素的装扮却掩饰不住那对灵秀的双眼。
经过短暂的休息,她又穿上了法师们穿戴的服装,圆润的额头上戴上了镶嵌着一颗月牙石的银环,全部装束也换成了神秘的黑色基调,全身的玲珑雅致简直有些令人心慌意乱。
爱娜看见我的时候,脸上露出微笑,我却能感觉到她心里有个调皮的女孩子活泼的大喊我名字的声音,虽然是一个下午,我却清晰听见早晨鸟儿的叫声,感觉早晨森林里的清新,这也难道是一种魔法?
“天藏,这种生活符合你的性格,那时候我们一起去寻找塔塔兽人的宝石矿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喜欢无拘无束的人啦。”爱娜说道。
“爱娜,我喜欢的不仅仅是自由的生活,只是自己现在太无能为力了,我在等待机会呢。”
“天藏,给我再讲讲你的故事吧。”爱娜说道。
“爱娜,我哪里有什么故事,还是明天我带你去找到阿力克的地方,那片神秘的森林可能更能引起你的兴趣。”
“天藏,你为什么要给他取名字叫阿力克呢?”爱娜说道。
“阿力克在有些方言中是希望的意思。”我笑着答道。
“希望,阿力克,希望。”爱娜自言自语着。
我们两个人坐在屋檐下的楼梯上,看着满天闪烁的星斗,耳旁吹抚过山林中凉爽的风,好宁静的夜晚,我感觉云雾山林的时光瞬间停滞了,仿佛涌现出一个璀璨的星河。
从身旁的酒吧里传来歌手嘶哑的歌声。
听见歌声,我不禁微笑,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发现爱娜也在仔细的聆听的歌声,而且脸上也浮现出笑容,她对我笑着,仰望整个星空,我才发现,从云雾山林看星空是如此的美丽,壮阔。
※ ※ ※
李思远创作篇目:
《零号通道》《地球杀戮》《追忆莽荒岁月》《血裔传说》《幻世江湖》
我就是被人称为黑暗骑士的武者,在三年前的那次席卷整个波庞王朝的黑暗骑士叛乱被镇压以后,我和我的同党们就散落在亚平宁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而我经过漫长的、毫无目的的漂流以后,来到了位于席卡山脉西北的山林,一个传说中的山林,云雾山林。
我的名字叫理·维卡多拉·天藏,自从参加了叛乱,就一直对自己古老的家族称号隐晦莫深,几年来也一直使用当日叛军中的名字,天藏。
当年我每次愤怒的时候,脸上和浑身会显示出豹纹一样的花斑,所以被人称为血豹天藏,也成为当时被帝国通缉的赏金最高的匪首之一。
云雾山林,传说中就是音切尔提龙的故乡之一,在这片传说的大陆上,遍布了各种神兽和它们的遗迹,分散着数百个不同的种族,不过自从我们三年前鏖战帝国军团的布雷尔魔龙后,已经知道神兽和身为凡人的骑士之间有多大的区别了。
云雾山林方圆数十公里,山峦绵延起伏,外面总围绕着一层轻烟似的薄雾,早晨的山林中传来各种清脆的鸟鸣,原始和清新的气息使我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地方。
我在云雾山林的深处盖了个茅草小屋,简单的定居下来。长时间的漂泊已经使我忘记也需要一个象家一样的地方,当自己也拥有一个可以躲避风雨的屋檐的时候,才感到身心的疲惫和厌倦。
云雾山林的更深处布满了沼泽和神秘的气息,我已经开始眷恋自己刚刚得到的安宁和平静,喜悦的在自己的小屋附近无忧无虑地生活。
我开始享受这种没有担心,没有恐惧,没有被人追杀的生活,当我喜欢这种生活的时候,我担心有一天我会失去它,你没有发现吗?当你喜欢和珍惜一件东西的时候,总有人来破坏它,把它从你身边夺走。
一天早晨,云雾山林的雾气未散,我被惊天动地的咆哮声惊醒,从云雾森林的更深处,用距离估计,应该是一座叫曼查雷的山峰的方向传来令人恐惧的咆哮声。
曼查雷山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庞然大物,我经常对它在夜幕中映出的巨大的身影由衷的表示敬畏和恐惧,山上长满了巨大无比的古树,云雾从半山腰开始终年不散。
而今天,巍峨巨大的山脉仿佛也承受不住如此惊天动地的咆哮,整个山脉发出隆隆的巨响。
我抑制不住好奇,穿上了全身的铠甲,提起了雪龙矛,带上了随身的武器,长三尺有余,精钢打造的血魔刀,骑上坐骑向山峰方向而去。
山林的早晨透着凉意,湿润的空气在我浑身凝结出了许多水滴,我策马穿过茂密的草地,清澈的溪流,沾满露水的树丛,来到了山脚下。
当我接近半山腰的时候,一轮红日已经跃出山林,雾气逐渐稀薄,视线所及,看到伴随着咆哮声,上方不远处飞腾起的尘土和一片一片倒下的参天大树,仿佛山林中易怒的山神被惊醒。面对这令人惊恐的场面,我目瞪口呆,一步也不敢移动。
正在迟疑间,只见前面树木纷纷腾空而起,大地接连轰然震动,转眼见一头庞然巨兽出现在我面前。
在离我不到百米的一大片空地上,出现一头高耸百米的巨兽,狮头蜥蜴身,身后张开巨大双翼,双翼形如蝙蝠,边沿张满利爪,山洞一样的红通通的眼睛,血盆大口开裂至耳后,山峰一样虎牙露在嘴外,顺着黑色的唇肉流着腥浓的血。
我的坐骑一声长嘶,将我一脚掀于马下,然后口吐白沫,瘫软在地。我惊恐万分,呆呆地看着前面山峰一样的巨兽,心中浮现出早已经淡忘的恐惧。
这只怪兽比我们以前鏖战的帝国军团的布雷尔魔龙至少大数十倍,而那只口喷火焰的魔龙仅仅用利爪,在一眨眼的功夫,就把我们黑暗骑士团的数十名骑士撕成血肉模糊的尸体。
山峰一样的怪兽发现它面前的我,双目圆睁,凶光毕现。这时,更让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整个天空突然暗了下来,在它身后出现一头黑色魔龙,张开的双翼遮天蔽日,身体和怪兽仿佛大小,仿佛猎鹰扑食一样一爪将怪兽扑在地上,轰然巨响,怪兽巨大的身躯倒在我面前,大地发出沉闷的轰鸣,我被震的腾空而起。
我从半空中摔下来,落在丛林的更深处,又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巨大的黑龙和怪兽从我头顶的天空翻滚而过,我身边巨大的树木象被狂风吹过的野草一样被连根拔起,我仿佛一棵被飓风袭击的棕榈树,无数粗大的断枝密集的向我打来,我用手中的战矛奋力的拨挡。
我双臂震的生疼,虎口几乎裂一样疼痛,终于,战矛被打的脱手而飞,随即,我被数根巨大的树干抽中了身体,再次象尘土一样飞扬而起,我失去了知觉。
良久……当我再次清醒的时候,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嘴里全是血沫,呼吸困难引起一连串的咳嗽,边咳边吐出鲜红的血,胸腔一阵一阵的剧痛,我在地上跪了很久,心惊胆战,我深呼吸了几次,发现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
胸前的铠甲已经变形,解开铠甲,发现左胸下肋骨处拉开了一条血口,伤口不深,可能是脸上或者额头受了伤,半边脸都被血浸湿了。
周围已经安静了,不知道是那头黑龙打败了怪兽,还是怪兽打败了黑龙。
我发现雪龙矛已经不知去向,腰间还有一把近战用的血魔刀,我稍做调理,艰难的开始了下山的路。
四周布满了横七竖八的被连根拔起的大树,我在横倒在地上的大树间攀爬着,敏捷的跳跃着,同时警觉地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快要接近遇到怪兽的那片空地的时候,突然感觉眼前一暗,一个巨大的影子出现在身后。
我向左侧翻滚,抽刀回手一挥,身后果然一声咆哮,我定睛一看,是一只和那山峰一样巨大的怪兽非常类似的一只怪兽,但是身材相对小多了,和一个人相仿,刚才准备偷袭,被我已经把前爪砍伤,汩汩的正滴着血。
这只怪兽可能年纪尚小,身后无巨兽一样的双翼,一双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不放。
我能听见自己狂跳的脉搏,能感觉到心脏几乎痉挛的疼痛,面前,是一头充满大自然野性力量的怪兽,它有着狮子一样的撕咬能力,蜥蜴一样坚硬的表皮。
我慢慢的后退着,对面的怪兽口里发出“吼吼”的低吠,这时,身后不远处的丛林中,传来“呵……嗷……”的吼声,面前这只怪兽也跟随着发出“呵……嗷……”的咆哮。
腹背受敌,情景非常不妙。
恐惧和危机感使我浑身的血液如决口的江水,在我体内凶悍地冲撞,我全身轻微地颤抖着,汗珠顺着我的脸庞滚了下来。
事逼无奈,我只好抢占先机,我双眼圆睁,双臂灌注全力,一声暴喝,向对面怪兽右侧一扑,就地一滚,血魔刀杀气顿起,发出嗡嗡的共鸣,变的通身血红,扬手一刀。怪兽一个扑空,脖颈完全暴露在我刀下,灌注杀气的血魔刀正正砍在怪兽的颈上。
刀刃已经没入怪兽的鳞甲,怪兽却反口咬住刀身,鲜血从怪兽的嘴角流满了刀身,我悍然抽刀,怪兽毫不退缩,鼓出浑身嶙峋坚皮,排山倒海一样迎面压来。
我整个人暴露在它血盆大口面前。
强悍的肉食动物,大自然天生的高阶种族,对死亡无所畏惧的捕食者,该死的亡命之徒,被死亡和鲜血刺激的极度兴奋的我甚至忘却了恐惧,恨恨骂道。我将刀尖正对着它的胸部,双手用力,搅动着刺了进去,同时低头闪过它的利齿,用肩上的铠甲顶住它的大嘴。
只听见,“苛察”一声脆响,我的右肩立刻失去了知觉,怪兽同时大吼一声,一爪将我挥倒在一边。
与此同时,血魔刀猛然迸发出绚丽的刀光,从怪兽身体的一侧破体而出。
我余光看见怪兽的整个胸腔已经被我的血魔刀搅的血肉模糊,它整个魁梧的身体晃动了两下,目光呆滞的一头栽倒在地。
这时,才看清身后的情形,一只同样大小的怪兽低声咆哮着,奇怪的是却不过来,仔细看才发现了令人惊讶的场面。
原来,我身后的这头怪兽攻击的并不是我,而是它面前的一头只有我手掌大小的一只幼犬。
这只幼犬毛发黑白相间,浑身的鬃毛全部炸起,上唇露出可爱的小的不能再小的虎牙在虎虎低吠,倨地昂首狂怒不止。
这场面让我再惊讶不过了,这时怪兽一声咆哮,人立而起,眼看幼犬将尸骨不存,已经受伤,极度疲惫的我几乎已经没有战斗能力,死亡的阴影开始笼罩在我的心里。
我们黑暗骑士以武士自称,但是却是身藏法术的骑士,因为所用法术要以等价的自己身体、血液和灵魂做交换,所以被人成为邪恶法术,我们黑暗骑士也一直不为所谓的正道骑士所接纳,他们一直称呼我们是邪恶势力的一份子。
我当然也精通这些黑暗法术,每次使用完以后,我就会性情大变,嗜杀如命,心中充满了憎恨,所以很少呼唤黑暗力量,但是现在,别无选择,我开始呼唤黑暗力量,施展黑暗狂暴术。
“黑暗的力量啊,黑暗的精灵,把我作为你的使者,释放我心中的恐惧,让它变成对世界的憎恨,让怒火焚烧,让压抑的心再次的狂暴……”
随着低吟的咒语,我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已经被怪兽咬碎的右肩开始复原,眼眸变的血红,身体四周洋溢着阴森恐怖的气息,“厄……哈……”一声大吼,我手持血魔刀冲向和幼犬对峙的怪兽,一阵惊心动魄的近身肉搏以后,我残忍的将怪兽肢解的血肉模糊,我浑身沾满了腥臭血气。
而使用了黑暗魔法的我也遭受了黑暗魔法凶恶的反扑,我的身体剧烈的疼痛,血液仿佛变成了毒药,侵蚀我的肉体的每一寸领地,我的视线一片漆黑,眼前的森林瞬间消失了,我的视觉消失了,面前的只有黑暗。
※ ※ ※
在黑暗的摸索中,我紧紧地握着血魔刀,等待着噩梦的结束,上次我施用黑暗魔法的后遗症是失去理智了三天三夜,那是逃亡的途中,被潘安拉魔蛇挡住了去路,我们数十名黑暗骑士都危在旦夕的时候,我被迫使用了黑暗魔法中的兽人附体。后来醒来的时候,四周只有尸体。
黑暗骑士分为数十个等级,我是黑暗骑士中比较少有的天蝎级别狂暴魔法系的高级骑士,也是当年十三个叛乱骑士团中的天藏骑士团的首领。
十三个骑士团分别是武曲骑士团、贪狼骑士团、化忌骑士团、地空骑士团、火星骑士团、太辅骑士团、七杀骑士团、天哭骑士团、天刑骑士团、天虎骑士团、天藏骑士团、地龙骑士团和炎虎骑士团。
其中,武曲、贪狼和炎虎就是在和帝国军团的布雷尔魔龙恶战中丧命的,银狼血统的贪狼骑士被称为是黑暗骑士团武艺最高强的战士,结果也在那一役中丢了性命;力大无穷的炎虎为了保护自己的骑士团不被帝国军团的布雷尔魔龙追杀,独身断后,以一人之力阻挡魔龙,杀的血流成河,仍然屹然不动;武曲是在第二天清晨,怀必死决心,单人单骑阻挡帝国军团的铁蹄,并杀退帝国铁骑数十里,可谓一人投命,足惧千夫!后来被魔龙从后偷袭,重伤而亡。
帝国以庞大的战斗力和耐力粉碎了我们的叛乱,曾经想撼动帝国的黑暗骑士团被彻底击溃,剩下的余党在悲愤交加的情绪中漂泊四方。
象我这样的孤僻的亡命骑士是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至少我这么认为,所以云雾山林的平静,现在才知道是表面上的平静,给了我安慰,让我向往一种平静的生活。
可是,这个世界总是从最窘困的人身上剥夺去他仅有的东西,而且是他最需要的东西,我怨恨的等待着,我现在能期盼的只是暂时失明而已了。
四周渐渐寒冷起来,逐渐传来簌簌的细碎的声音,我的右脚有个小东西在哆哆嗦嗦地摩擦着,我慢慢探手下去,有一个温暖的小舌头不停的舔着我的手掌,哦,原来是那只大难不死的幼犬。
哦,在如此孤独的世界上还有一个生命愿意和我一起承担一个寒夜,我坐在地上,把它轻轻搂在怀中。
娇小可怜的它卷缩在我怀里,让我感觉着这个温暖的,脆弱的,微小的,不停蠕动的生命。
当我再次被清晨的鸟叫声惊醒的时候,我狂喜的发现,我的视觉恢复了,我看见了整个森林,树叶,草地,缕缕的曙光,还有一只狗,后来,我就叫它阿力克。
阿力克非常漂亮,特别是眼睛,简直可以用俊美来形容,虽然还是一只刚刚断奶的幼犬,但是却让我爱不释手。
当我抱着它从曼查雷山的山涧走过的时候,我被山涧中的景象惊呆了,山涧两边的山峰如同被雷电轰击,里面躺着两头巨兽的尸体,我曾经见过的巨大无比的黑龙和巨大的怪兽纠缠着横卧在宽大深邃的山涧中,利爪互相将对方的腹部和胸膛撕裂,整个山涧的溪流变成血流,蜿蜒而下。
阿力克伸出头颅,望了一眼,然后呜呜哀号不止,并且眼睛不断流出眼泪。
※ ※ ※
从曼查雷山回来已经一个多月,阿力克长的速度惊人,几乎是一天一天看着长大,而且非常茁壮,但是脾气出奇的暴躁,而且凶狠异常。
一次,当我带着阿力克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阿力克突然对着一棵粗大的松树凶狠的吠叫,衅衅狂吠。
我仔细抬头分辨,骇然发现,松树上竟然蹲着一头雪白的斑斓豹子,这头豹子足有一百多斤,隐藏在茂密的树丛中,准备扑食经过的猎物。
被发现的猛兽突然几个飞速的跳跃,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是阿力克第一次和猛兽对峙,而让我知道阿力克真正的实力,是从曼查雷山返回的第四个月月底,那时,他已经有半人多高,雄壮俊美,如同一头花豹。
一次,我坐在茅草小屋前,用松果逗着阿力克玩耍,他乐而不疲的随着我扔出的松果跳跃着。
“嘿,阿力克,找回来。”我大喊一声,用尽全力,将一枚饱满的松果远远的扔进对面的树林中。
阿力克吠叫着一跃而起,闪电一样窜进茂密的树林。
良久,阿力克仍然没有回来,我正在迟疑间,猛然远处的树林中传来猛兽的咆哮声和撕咬声,我大惊失色,握着血魔刀,疾步冲向发出声音的地方。
当我冲到树林中,惊骇的看见两头形同山狮一样的棕黄色的猛兽正在围攻阿力克,阿力克全身的棕毛直立的炸起来,露出匕首一样尖利的牙齿,毫无畏惧的和两头和他体形相仿的猛兽撕打成一团。
利爪互相闪电一样的攻击着,三头猛兽在树林中翻滚着,伴随着愤怒的嗷嗷叫声,阿力克撕咬着一头山狮的脖颈,疯狂的甩动着头颅,巨大的山狮几乎被甩离地面,另一头猛兽也咬着阿力克的脊背。
“滚!滚开!”我大吼着威胁着攻击着阿力克的猛兽,用血魔刀威胁着它们,我怕误伤了阿力克,并没有加入战团。
阿力克猛然将口中撕咬的猛兽一头甩向旁边的一棵大树,被甩出去的猛兽哀号着撞在树上,脖子已经血肉模糊。
阿力克咆哮着返身撕咬袭击他脊背的另一头猛兽,利爪凶悍的抓过猛兽的脸上,猛兽脸上立刻血流如注,吼叫着退了几步。
两头猛兽突然跳进树丛中,逃之夭夭。
阿力克浑身都是血,他对着逃跑的猛兽怒吼了几声,也不追赶,低头咬起地上的一枚松果,浑身的棕毛还炸起着,将松果衔到我面前。
“傻瓜!还要什么果子呢,跑回来啊。”我爱怜的边骂他,边帮他看身上的伤口。
他鼻子上有两道深达半寸的齿痕,脊背上四个血洞一样的伤口,都汩汩地流着血。
我用草药给他敷在伤口上,大约一周以后,伤口基本快痊愈了。
一天晚上,阿力克突然跳过篝火,咆哮着冲出屋子,闪电一样扑进黑暗中,接着,传来响砌山林的怒吼声和哀号声,仿佛数头巨大的野牛在互相碰撞,声势骇人,我握着血魔刀紧追出去,怒吼声已经停息了。
前面的黑暗中逐渐传来呼哧呼哧的喘息声,然后是拖动树叶的声音,仿佛什么东西在地上艰难的爬行。
“阿力克?”我担心的叫道。
首先看到的是阿力克的屁股和后腿,他吃力的拖着一个动物的尾巴,从黑暗中倒退着回来。
他居然把上次攻击他的一头猛兽给咬死了,并且拖了回来!
然后,他又跳入了黑暗中,不久,又拖了一头猛兽的尸体回来,原来他为自己报了仇,把攻击他的两头猛兽全给咬死了。
猛兽的脖子和喉咙都被咬断了,其他地方倒没有什么伤痕,简直是一扑必杀,而阿力克这次的伤口也更为骇然,整个背上被咬掉了一大块肉,连肉带皮被掀起来。
又过了两个月,阿力克更加粗壮,威风凛凛,浑身黑白相间,仿佛丛林中一头斑斓的猛兽。性格反而逐渐温和了一些。
人迹罕至的云雾山林边上有一条商路,隔一段时间,就有些商队从这儿路过,我有时候也到商队路过的地方向他们交换些商品和必须的东西。
在早春刚刚结束的一天,中午我估计有一个比较大的商队经过,于是就在道旁的山坡上耐心的等候,阿力克静静的伏在我身边,现在它已经健壮的象一头成年的雄狮。
大概中午时分,果然有一群商队蜿蜒而来,数百骑骡马身上重重的全是货品,两边是商人和护送的随从们。
我正准备上前,商队后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阿力克警觉的站立起来。
“尸面族人,尸面族人来啦!”商队有人惊叫起来。
尸面族人是亚平宁大陆上的一个人数极少的部落群体,以抢劫商队为生,因为它们好食腐尸,面如骷髅,尸面族人的称谓大概来源于此。
数百骑骡马的商队立刻大乱,从山坡上可以看到,商队后面的尸族部落至少有数百之众。
商队在下面混乱了一阵以后,立刻很快整理成一个队伍,有次序的指挥的骡马慢慢开始移动,有部分护送的随从已经摆开了队伍,企图阻止后面追来的尸族部落。
我心里笑这些商队的家伙幼稚,尸面族人远非他们能对付的,我会去帮这些商人,但是我现在还不想动手,我现在动手,一下子把尸面族人给赶跑了,这些商人当尸面族人都是泥捏的,也不会把我当一回事。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这个世界上的人也是这样的,你说理,说不通,做出来让他们看,他们不懂,但是如果让他们自己有切肤之痛,遍体鳞伤之后,你再去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才知道尊重你了。
果然,商队的护卫在顷刻之间就被杀的落荒而逃,阿力克跟随着我缓缓挡在商道中间。
我身穿着土灰色的便服,没有穿铠甲,一手握着血魔刀,一人一狗一刀挡住数百骑的去路。
尸族队伍最前面的二十多骑丝毫没有放慢速度,仍然直冲过来,我对着最前方的骑士横手一刀,坐骑翻倒,返手再一刀,尸族的猛将已经挂了一个。
这时,身后的阿力克突然一声咆哮,数骑奔跑的骏马听罢立刻“兮遛遛”哀嘶数声,一头将身上的主人向前方摔去。阿力克腾空跳起,张开血盆大口。
当尸族人再不敢冲锋的时候,我身旁已经有近百具尸体,失去了主人的坐骑在四周游荡,身后的阿力克喉间仍发出阵阵低沉的吼声。
对面的尸族部落正迟疑间,阿力克浑身棕毛炸起,一声长吼,如龙吟虎啸一般,卷起阵阵狂风,尸族部落闻声奔相逃窜,瞬间踪影全无。
躲在我身后的商队中的骡马也因为阿力克的吼身瞬间大乱,嘶叫声乱成一团。
缓缓,商队中走出几个衣帽光鲜的老者。
“我是从帝都大马列士革来的商会代表,米·多奇卡杨,这是我的几个兄弟。”
我只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就住在云雾山林里面,我的名字叫,天藏。”
“原来是云雾山林的主人天藏,我们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您。”老者说着就和他几个兄弟商量起来。
这时,从随从的队伍里面走出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妇人,远远看打量着阿力克,因为阿力克神骏异常,平日路过的商队也总是对他充满了好奇和惊讶,所以我也不觉得奇怪,老妇人后来又缓缓走近我身边,问道,“年轻人,他跟随你多久了?”
我心里十分纳闷,“半年多了。”
“哦,那是怎么样找到他的,能告诉我吗?”
“荒山里面拣来的。老人家,您问这些做什么?”
老妇人哦了一声,“你听说过流传在亚平宁大陆的四类神兽的传说吗?”
“是关于苍龙,朱雀,白虎和玄武吗?”我回答道。
“是啊,传说中还有和苍龙在一起的龙兽。据说龙兽的吼声可以使最凶猛的野兽发疯。”老妇人接着说道。
“哦,龙兽?”我不禁回想起当日和阿力克在遇到的情景,不禁暗想,“阿力克会是龙兽?”
“年轻人,要知道我的坐骑塔牟嘉曾经是提尔提亚最好的骏马,从来没有动物敢靠近它,而且它敢和野兽搏斗,还咬死过好几只闯进营地的野狼,但是刚才因为那声吼叫,口吐白沫瘫软在地,现在还惊恐不安呢。”老妇人指着不远出一匹高大神俊不停嘶叫的黑色骏马说道。
“哦。”我有些惊讶的看着四周乱叫的马匹。
“好好照顾他吧。”老妇说完,又仔细看了阿力克两眼,爱惜的不舍离去,良久才转身回到队伍中。
商队的几位老者决定要报答我,帮我在离商道不远处,云雾山林不深处修筑了几间明亮的大房子,并且帮我准备了所有的用品。
云雾山林的主人之名不翼而飞,以后凡是路过的商人都来此一聚,有时候还住宿一夜,次日清晨才继续赶路。
多奇卡杨的商队隔一段时间就从商道上路过一次,每次都准备一份不薄的礼物送给我。
后来,很多其它地方的人们听说了云雾山林的秀美,也开始频繁光顾我的小小的无人确认,却大家都默许的领地。于是我请了两个小伙计,一个男孩子,名字叫炎舞,一个女孩子,名字叫君宁。我们一同把最大的一间房子改成了路边酒吧,名字就叫云雾山林。
来访者开始是跟随商队,后来就有结伴同来的。
一个从布莱儿曼城堡来的伤心的骑士独自光临了云雾山林,在酒吧里默默喝了半个月的烧酒,然后从行囊中拿出几袋满天星的种子,神情伤感的,仔细的撒在房子的四周,然后在一个黄昏,拖着落日和背影寂寞的离去。
初夏,云雾山林酒吧四周的山坡开遍了兰色和白色的满天星,细小的花朵点缀在生机勃勃的翠绿中。更多的人愿意在酒吧里度过休息的时光,这样赏心悦目的美丽却是一个伤心而且孤独的人留下的,每当我想起那个沉默寡言的骑士,就有些伤感。
我就这样和阿力克在云雾山林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夏天。
云雾山林的秋天来了,秋天是金色的、红色的、橘黄色的,五彩斑斓,山林中的落叶已经厚厚的覆盖了整个地面,这种季节,随着夕阳落在树梢的时候,空气中流动着安详、平和、宁静。
在同样的美好的一个秋日的下午,我的一位朋友来到了云雾山林,她是一个赫尔德里克教系的法师,在很久以前的一次冒险中,我们相识的,她对我的过去一无所知,但是因为那次冒险中她强大的援助型魔法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那次我被森林中的几个三米多高的塔塔兽人围攻的时候,她也被守护宝石矿的法师攻击,但是从她和魔法师的激烈的火球和闪电攻击中,却时常传递来“大地盾牌”等帮助我加强防御的辅助魔法咒语。
她就是银色头发的尼尼亚斯爱娜。
当我再次看见她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在她的脸上有一抹淡淡的红霞,经过长途旅行的她穿着红色的短装,外面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朴素的装扮却掩饰不住那对灵秀的双眼。
经过短暂的休息,她又穿上了法师们穿戴的服装,圆润的额头上戴上了镶嵌着一颗月牙石的银环,全部装束也换成了神秘的黑色基调,全身的玲珑雅致简直有些令人心慌意乱。
爱娜看见我的时候,脸上露出微笑,我却能感觉到她心里有个调皮的女孩子活泼的大喊我名字的声音,虽然是一个下午,我却清晰听见早晨鸟儿的叫声,感觉早晨森林里的清新,这也难道是一种魔法?
“天藏,这种生活符合你的性格,那时候我们一起去寻找塔塔兽人的宝石矿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喜欢无拘无束的人啦。”爱娜说道。
“爱娜,我喜欢的不仅仅是自由的生活,只是自己现在太无能为力了,我在等待机会呢。”
“天藏,给我再讲讲你的故事吧。”爱娜说道。
“爱娜,我哪里有什么故事,还是明天我带你去找到阿力克的地方,那片神秘的森林可能更能引起你的兴趣。”
“天藏,你为什么要给他取名字叫阿力克呢?”爱娜说道。
“阿力克在有些方言中是希望的意思。”我笑着答道。
“希望,阿力克,希望。”爱娜自言自语着。
我们两个人坐在屋檐下的楼梯上,看着满天闪烁的星斗,耳旁吹抚过山林中凉爽的风,好宁静的夜晚,我感觉云雾山林的时光瞬间停滞了,仿佛涌现出一个璀璨的星河。
从身旁的酒吧里传来歌手嘶哑的歌声。
听见歌声,我不禁微笑,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发现爱娜也在仔细的聆听的歌声,而且脸上也浮现出笑容,她对我笑着,仰望整个星空,我才发现,从云雾山林看星空是如此的美丽,壮阔。
※ ※ ※
李思远创作篇目:
《零号通道》《地球杀戮》《追忆莽荒岁月》《血裔传说》《幻世江湖》
爱娜离开很久。我都坐在深秋的树林中,惘然若失。我惊讶的发现,自己的生活原来如此的残缺,一个黑衣服的魔法师的出现,然后消失,枉若带走了我大部分的灵魂。总仿佛看见她银色的头发,在月光下闪闪发亮,而如今,已经曲终人散,连每个黄昏都弥漫着若有若无的忧伤。
在云雾山林的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一丝孤独的、略带躁动不安的我遇见了褐色头发的埃嘉莎·伊。
在一个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的傍晚,我象往常一样和阿力克走进酒吧。
“嗨,天藏,今天天气不错,云雾山林的晚霞可真美啊。”坐在吧台边的商人杨对我举了一下手中的酒杯。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天藏,阿力克越来越神气了。”临近门口的两位流浪骑士笑着说道。
如同往常一样,作为这个小小的领地的主人,住宿者和旅客对我十分尊敬。
“他是谁?怎么大家都和他打招呼?”
“哦,他啊,他就是这个山林的主人,天藏。”
我无意间听见了这样的话语,当我转头过去看时,酒吧的一张桌旁坐着一个旅行者打扮的女孩和一个衣着华丽的骑士,引人注目的是这个骑士的盔甲异常的精致,银色盔甲上有着精细的圣徽和形状同狮子一样特殊的家族标志,很显然是一个显赫的骑士家族,而且盔甲边上挂满了装饰用的金穗,里面贴身兰色的软甲居然是非常稀有的紫龙鳞甲,在酒吧的灯光下发出柔和的光芒。
金穗骑士看见我的目光,友好的对我点了点头,我数年前和伙伴们叛乱的隐秘生涯中,最多的就是反抗这种子弟的家族,所以当然不会喜欢这个显赫子弟,也出于礼貌,笑了一笑。
路过他们的桌旁,那个女孩子毫不躲闪的用目光上下打量着我,我看见赫色的头发下那双乌黑的眼睛,还有鲜贝一样的双唇,她的皮肤象蜂蜜一样细腻。
接连数周,傍晚回来,都看到这个女孩子和她的金穗骑士,出于对她的金穗骑士的好感的极度有限,所以就连同她一起排斥了。直到有一天,我和阿力克走进酒吧,这个赫色头发的女孩子站在我们面前。
“你是天藏,这里的主人?”
“是啊。”我越过她的肩膀,发现酒吧中人很少,她的金穗骑士也没有踪影。
“今天人很少,你有空吗?我请你喝一杯,可以吗?”
“好啊,当然可以。”
“我是来自南方的埃嘉莎·伊,我很喜欢这里,你这里好漂亮啊。”
“呵呵,我知道你是谁,这里女孩子不多,而且漂亮女孩子更少。”
“那你为什么一直都不太理睬我?”
我听完险些一口茶吐出来。
“哦……我看你一直好象都比较忙。”
…………
这个晚上,我们开始的时候喝茶,后来喝米罗酒,然后喝烧酒。
又过了两个星期,云雾山林的冬天已经开始装饰周围的群山的时候,赫色头发的埃嘉莎·伊和她的金穗骑士离去了。
我的世界变成一片洁白。
冬天的云雾山林再没有旅客了,连过路的商人也变的比较稀少,大雪连续落了半个月,所有的路都堆满了数尺厚的积雪,由于客人比较少,早在大雪封山之前,我就让给我帮忙的炎舞和君宁去了东南方海兰色的爱琴郡,采购明年开春以后会用的各种烧酒和物品,估计他们回来也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所以,我和阿力克坐在温暖的壁炉前等待冬天的离去,困乏的双眼在火热的炉火前失神的凝望着,这时,清晰的听见了敲门的声音。
阿力克吠叫着从楼上冲了下去,相信它是非常兴奋,谁会这时候来拜访我呢。
当我将木门打开,看见站在雪地中的埃嘉莎 ·伊,她冻的小脸通红,双手蜷缩在胸前,曾经飘逸的赫色头发沾满雪花,一双深绿色的鹿皮小靴子上结了厚厚的冰。她牙齿在不停的打颤,说不出一句话。
我的心瞬间疼极了,鬼使神差的把她几乎抱着进了屋子。
在壁炉前,我给这个赫色头发的埃嘉莎 ·伊细心的揉着冻僵的双脚,她披着厚厚的鹿皮毯子,一言不发的拿着我的烧酒不停的在往嘴里倒。
她赫色的头发半遮住秀丽的面庞,当脸上再次出现红润的颜色,披在身上的毯子滑落下来,露出了里面黑色的罩衣,因为外衣全部都湿了,这几乎是她仅有的装束,她一句话不说,火光、水珠一样晶莹的眼睛和雪白的肌肤,如同一柄大锤一样直接命中我的心房,我血脉崩张,呼吸困难,如果她那一刻没有说话,我一定会窒息在她的美丽中。
她说了,说出了天阑般的乐章:可怜的埃嘉莎想要借你的怀抱。
这一刻起,我的心中涌动的情欲如黑夜中的蝙蝠,张开了遮天蔽日的翅膀。
随后的几个星期,我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彷徨,我在清醒和睡梦之间极力的徒劳分辨着,我在珍珠一样光滑柔顺的梦里游荡,我在贝壳和贝壳之间畅想,我在幸福和恐惧中癫狂。
我的手无法离开瞬间的温暖,我的眼睛迷恋在微笑、羞涩和阳光之中,我的呼吸无法离开刚刚熟悉的芬芳,而这一切,都是来自甜美的可以融化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
当云雾山林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告诉我她要回家了,她说她住在南方的福陵兰城堡,然后她小心的问我会去看她吗?
这个精灵一样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几乎在一瞬间充满了我空虚的生命,然后又问我,我会去看她吗?我该如何回答她,是否该拥抱她,直到她象云雾山林的积雪一样被融化?
当炎舞和君宁从东南方海兰色的爱琴郡回来以后,我送赫色头发的埃嘉莎离开了云雾山林。
整个云雾山林仿佛一刹那完全失去了对我的吸引力,我突然感觉自己如同一个旅客,一切时间和眼前的人们都仿佛是暂时的过渡阶段,连喝在口中的水都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我可能快要疯了,我感觉快要疯了,我已经没有办法象从前一样一个人平静的生活了,我甚至无法入睡,每一分钟脑袋中都象有几百个全副武装的匪徒在互相撕杀,一会儿塔瓦尔人杀死了布弋兰人,一会儿布弋兰人杀死了塔瓦尔人,一会儿杜德斯人在围着篝火跳舞,天啦,我的脑袋里面乱极了,更过分的是居然有一次是所有的塔瓦尔人、布弋兰人、杜德斯人和各种各样的族人整齐划一的举起手中的弯刀不停的嘶叫:我要拥抱,我们要拥抱!
我真的要疯了!
单身生活刚刚经过一个星期的煎熬,我就彻底的屈服于脑袋中的拥抱党徒,我请路过的信使带信去南方的福陵兰城堡,我在信中告诉赫色头发的埃嘉莎,我即将来看她,也很想见她的家人。发出信笺两天后,我留下了阿力克在云雾山林,只身向南,去寻找南方的福陵兰城堡。
我仅穿着随身的土黄色的便衣,带着血魔刀,便骑着坐骑上路了,经过四天多日夜兼程的跋涉,我来到了一个城镇,当我询问过路的旅客哪里是福陵兰城堡的时候,旅客告诉我,不知道我说的是哪个福陵兰城堡,因为福陵兰郡内有十几个福陵兰城堡,最近的离这里有两天的路途,而且那个城堡就是福陵兰郡的关卡,进福陵兰郡必然要经过的地方。我问清了去的城堡的路线,便马不停蹄的出发了。
当我从远处看到福陵兰城堡的时候,我一路风尘,全身除了汗迹就是灰尘,我来到了城堡前,这时候还是早晨,城堡的吊桥已经落下,但是行人稀少,我在城堡前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策马进去的时候,突然城堡上面一声嘹亮的号角声,紧接着随着由远而近的杂乱的马蹄声,从城堡中冲出两排盔甲鲜明的骑士,数量至少有二十多名,将我左右围在中间,我大惊失色,右手握住了随身的血魔刀。
“古拉齐·埃嘉莎·伊公主殿下驾到。”
从城堡中又飞驰而出五匹骏马,首当其冲的正是我魂牵梦绕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她的身后跟随者四名骑士。
赫色头发的埃嘉莎更加漂亮和鲜艳了,头发象一团火焰在朝霞中熊熊燃烧,她的身上穿着墨绿色的蟠龙战袍,一匹雪白的狮子啸天驹神俊非常。秀丽的面容和水晶一样的亮丽的眼睛几乎让人眩昏。
“嘿,天藏。”赫色头发的埃嘉莎驱动着坐骑兴高采烈的围着我转了一圈,然后亲热的驱马靠近过来,“你真的来啦,人家等了好久了呢……”
我心中暗叫不好,她父亲是个郡主,天啦,怎么会碰上个郡主的女儿。
随后的时间对我来说超级的漫长,在整个城堡中,无时无刻的都有亲兵和骑士,我根本没有单独和埃嘉莎相处的机会,我非常不习惯这种贵族式的城堡,我几乎把它当成了一座石头监狱。
同时,我对礼仪的反感使我如同未开化的土人,而且福陵兰郡的方言使我感觉身处异邦,唯一庆幸的是,暂时不用见到福陵兰郡的郡主,因为他和他的夫人都不在这个城堡,他们住在离这里五天路程的福陵兰郡的首府斯普林霍尔,那里有福陵兰郡最大的城堡:银龙城堡。
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已经派出了骑士,告诉银龙城堡的郡主夫妇,我的到来。我不知道她怎么向她的父母描述的我,我感到非常的不安,同时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担心。
但是一切因为一件突发性的事件改变了,在我来到城堡的第三天早晨,城堡中出现了骚动,原来城堡附近出现了数千名尸面族人,而城堡的守卫骑士仅仅只有数百名。
我自然请缨上阵,要了二十名骑士,在城堡前摆下阵势,一个上午留下了数百具尸面族人的尸体,第二天,尸面族人撤退了。
此战居然被埃嘉莎经过夸张的描述,转告了福陵兰郡主夫人,也就是埃嘉莎的母亲。
拜见完福陵兰郡主夫人第二天就派我到了福陵兰郡的西面重镇特兰克福,协助福陵兰郡主清剿附近强悍的叛乱分子。
福陵兰郡主见我并没有多说什么,他是一个身材魁梧,面孔黝黑的男人,如果不仔细分辨他脸上岁月的痕迹和刀锋一样的眼睛,甚至会被他有些蹒跚的脚步所迷惑,我知道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武士之一,虽然他现在沉默寡言,我相信他能洞察秋毫,而且面临危险的时候,他会用粉碎性的力量将对手击倒。
在上次战役中和我一起迎战尸面族人的二十名骑士是埃嘉莎的亲兵,所以一直跟随在我左右,而当我到达重镇特兰克福以后,福陵兰郡主也没有对我做任何任命,只是叫我参加即将开始的清剿行动。所以,这跟随我的二十名骑士就是我全部的队伍。
清剿行动之前,我叫部下收集来了叛乱分子驻地附近的地图,并且也从侧面了解到福陵兰郡主准备攻击的大致路线和方向。
叛乱分子人数不多,福陵兰郡主方面有十倍以上的绝对优势兵力,而且叛乱分子所占据的地形毫无优势而言,所以可以断言,此战将是以压倒性优势狂胜,我认为此战无非是要杀一儆百,抓住叛乱头目才是制定攻击策略的重中之重。
在福陵兰郡主准备清剿叛乱分子之前,虽然自己有了很多想法,也有了详细的计划,但是却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去毛遂自荐,也许福陵兰郡主手下强手如林,所以决定自己到叛乱分子溃逃必经之路去埋伏,如果福陵兰郡主百密一疏,我也可以做个善后工作,决心要辅助福陵兰郡主清剿叛乱分子。
想想可笑,自己以前也就是个叛乱分子,如今却……为虎作伥,我甚至疑惑自己变化为什么如此之快,难道真的被我不愿意承认的情欲遮蔽了双眼?
在凝视过她玲珑有致的侧影以后,在聆听过她的轻声细语以后,我还有什么不能忘记和放弃?我只想牵住她的手,看她对我象春天的花朵一样盛开。
在清剿全面展开以后,我和我的二十个部下离开了福陵兰郡主的大部队,直接埋伏在一条名叫翠绿溪谷的山谷中。
叛乱分子的驻地位于一个山区中央,叛乱分子如果溃逃,肯定不会选择东面这个方向,因为东面是重镇特兰克福,以叛乱分子有限的兵力攻击特兰克福的城堡和工事,简直是以卵击石。
而山区的西面和北面是这次清剿大军进攻的方向,所以这两个方向一般来说也会象铁桶一样牢不可破。
山区的南面是人迹罕致的沼泽,终年弥漫毒雾,从来没有人能从里面生还。
所以,如果叛乱分子逃蹿,只有选择西北,东北两个方向,东北方向是往福陵兰郡的繁华地带,地方驻军和密集的城堡将对叛乱份子造成致命伤害。
所以推测,虽然西北是重兵交界地带,最后叛乱分子很可能会孤注一掷,而选择强行突破西北方向。
西北方向有一个名叫灵水的村庄,经过村庄以后,有两条路,一条经过翠绿溪谷通向比利卡亚平原,一条经过边卡通向邻国。
仔细考虑以后,我决定埋伏在翠绿溪谷,如果真的有叛乱分子能冲破重重包围而到达这里,那也将是强弩之末而已。
由于叛乱分子的英勇抵抗,战斗比预期的时间要漫长,在经历了一次月圆以后,我派出去的探子来报,叛军驻地已经被攻陷,但是匪首以及少数亲信党羽逃出了福陵兰郡主大军的封锁,下落不明。
第二天,翠绿溪谷的薄雾还未散尽,从靠近灵水村的溪谷入口附近惊飞起成群的雀鸟,立刻哨兵来报,发现数十名骑士靠近翠绿溪谷,怀疑是溃逃的叛军。
我立刻命令副队长率领六名骑兵埋伏在一个狭长地段两旁的树林中,准备切断对方后路,并且在高处布置下了六名弓手,叫他们听我号令就乱箭齐发。
最后,我带领八名骑兵埋伏在翠绿溪谷的要道上,准备正面阻挡叛军的去路。
不久,随着一阵水花乱溅的马蹄声,一队逃亡的骑兵出现在我的视野中,为首的面孔黝黑,骑着一匹乌黑发亮的坐骑,身上的铠甲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浑身沾满了黑色的血迹,一头乱发用一根暗色的束带捆扎着,比较奇特的是,右手上的武器是一柄巨大的铁锤。后面众人看起来也都十分疲惫,而且衣裳褴褛。
这队亡命的骑兵身后突然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接着,一名骑在马上的叛乱分子翻身落马,身上赫然插着两只利箭。紧跟着,一队盔甲鲜明的骑兵从他们身后的树丛中冲了出来。
这是开始约定的攻击信号,只要副队长发现他们全部走进陷阱,就开始攻击。
“围!不要放过一个!”我大喝一声,带领着骑兵从埋伏的隐蔽之处阻挡在叛军前面。
“冲啊,他们人少,一个拼一个啊!”被突然攻击的叛军仅仅慌乱了一会儿,立刻集中队伍向我们猛扑过来。
我将骑士冲锋的长矛挂在马鞍之上,拔出了血魔刀,扬空一挥,立刻从翠绿溪谷两旁的高地上飞出了几只利箭,迎面冲来的骑兵又有数人翻身落马,有一个凶悍的骑兵已经几乎冲到了我带领的队伍的面前,一只羽翎箭带着哨音穿胸而过,我将坐骑的缰绳一带,侧身躲避过他迎面的撞击,顺手一刀,正正砍在他的背上,他和他的坐骑轰然倒在溪水之中。
“杀!”我看被围的叛军在弓手的射杀和周围骑兵的围堵下已经剩下五骑,一挥刀,带领八名骑兵开始缩小包围圈。
战场中又倒下两名叛军的骑兵,现在只有为首的大铁锤和两名持刀的叛乱分子在垂死挣扎。
我部属中的两名骑兵正在和大铁锤鏖战,这时负责切断后路的副队长也加入战团,大铁锤看见副队长的盔甲标志后,立刻甩开原来的两个对手,不顾一切的追赶副队长,大铁锤避开副队长的冲刺后,一锤正打中攻击者的坐骑,攻击者立刻被重伤的战马掀在一旁,大铁锤冲到落马的副队长面前,大吼一声:住手,不然砸扁他的头。
周围激战的骑兵勒住了坐骑的缰绳,将最后的三名叛乱分子围在中间,双方立刻僵持住了。
大铁锤面前的副队长脸色惨白,眼睛直直地盯着我,大铁锤环顾周围的骑兵以后,将目光落在我身上,“让我们走,不然杀死他。”
我回头示意其他人围住,然后一提缰绳,走到大铁锤和他的两名部属面前。
“办不到,放你走可能我们都会被治罪的。”我盯着大铁锤的眼睛答道。
“你就是那个想做福陵兰乘龙快婿的小白脸吧,狗娘养的。”大铁锤对我啐道。
面对这样的羞辱,我整个胸膛的血都在沸腾,我感觉怒火简直可以将自己焚烧。
“啊……”大铁锤后面的一位部属瞪着我的脸显出惊讶之色。
“豹子斑。”大铁锤也看着我的脸惊讶万分。
“血豹天藏,你怎么会在这里?”那个惊讶的部属问道。
“他是谁?”大铁锤也惊诧莫名。
“血豹天藏,四年前席卷整个波庞王朝的黑暗骑士叛乱的首领之一。”
“你是谁?”我惊赫的程度几乎如同晴空霹雳,居然有人认出了我。
“我当时在炎虎骑士团,曾经在对抗魔龙布雷尔一战中有幸和阁下并肩作战,阁下发怒时的豹子斑纹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大铁锤的部属答道。
“啊,是这样。”我看着地上的副队长,显然他听见了所有的谈话。
“后来我返回了福陵兰老家,应征加入了福陵兰郡主的军队。”大铁锤的部属继续说道。
“那为什么你们会在这里?”我环顾四周包围的骑兵,他们距离稍远,不会听见我们的谈话,可是地上副队长,一定不能留下他,我边考虑边问大铁锤的部属。
“他奶奶的,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们本来是福陵兰郡主的军队之一,这八年来一直在深山中为福陵兰郡主打造盔甲和武器,他想私自扩充军队,结果事情败露,波庞王朝的撒帝亲王派人来调查,他就狗急跳墙,反咬一口,说我们是叛乱分子,杀人灭口。”大铁锤骂道。
“好,把地上那个抓到马上,然后跟我来。”听完他们说的,我主意已定。
大铁锤一把将副队长抓到马上。我立刻拨转马头,抽出血魔刀,一带缰绳。
“其他人让开。”我对阻挡道路的骑兵喊道。
挡在道路中央的骑兵闪开一条道路,我和身后的三名叛乱分子缓缓向他们走去。
当我们已经走进了八名骑兵的中间,我猛然一举手中的血魔刀,大喝一声:“杀!”
立刻,周围飞来数只羽翎箭,一箭正中大铁锤的左目,大铁锤象发狂的狮子一样咆哮着,我返身对着大铁锤就是一刀,血魔刀落处,大铁锤身首异处。在收刀的瞬间,我也割断了大铁锤马鞍上的副队长的喉咙。
其他几个骑兵的长矛几乎同时刺进了后面两个叛乱分子的身体,刚才那个认出我的部属用恶毒的眼睛瞪着我,牙齿中挤出几个字“狗娘养的……”
我在已经被染红的溪水中跃马而前,再次扬起手中的血魔刀,这个临终前诅咒我的叛乱分子的头带起一阵鲜红的水珠,缓慢的从半空中落在喧闹的马蹄旁,溪水升起一层薄薄的红色的雾气。
战斗结束了,我们损失两名骑士,五名受伤,十七名叛乱分子尽数被歼。
在大铁锤和它的追随者的首级被呈上以后,福陵兰郡主并未对我的战果做出任何表示,直到几天后,赫色头发的埃嘉莎从城堡派来了信使。
“我的勇敢的天藏,
尽管你没有告诉我发生在翠绿溪谷的事情,但是在我居住的城堡中,很多人已经在谈论发生在翠绿溪谷战斗的每一个细节,我真为你骄傲,他们都在谈论我的天藏,是啊,属于我的天藏,他们谈论的时候,惊叹你的勇敢、智慧和果断,但是我丝毫都不惊讶,因为在这里,最了解你的就是我啊,我把这个精彩的故事告诉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十分高兴,甚至准备提议父亲给你一只军队,母亲请我转告你,几天后银龙城堡将举办福陵兰的家族谢神宴会,母亲希望你能坐在我们家族的桌席中。
我知道你可能并不在乎这些,但是我想你知道,因为你,我这几天都沉浸在快乐之中,你给你的小埃嘉带来了她未曾奢望过的自豪和荣誉。”
信笺的末尾,署着小天使的名字,等待你的埃嘉。
我从军营到达城堡的时候,看见了正在期待着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傍晚的红霞穿过城堡高耸的石窗,透过狭长的青石长廊,洒在埃嘉莎的身上,她美极了,穿着一件金黄色的紧身长裙,长裙的下摆从中间分开,雪白色的长裤时隐时现,裤脚的周围精致的吊着一圈吉祥的祝福节,在轻盈的走动时,简直就象晚宴上一个婀娜的舞者正在展现无法抵挡的舞技。她的上身被金色的,绣满暗花的金色长裙展现着,如同一朵金色的花蕾,在我面前怒放,又如同一颗鲜嫩的草莓,在引诱我的眼睛,引诱我的双手。最致命的当然是她的眼睛,她的笑容,她仅仅在火焰一样燃烧的夕阳下,对我宛尔一笑,就彻底的灌溉我所有思念的草原,仿佛春天晴空的白鸽一群一群振翅飞翔。
她走过来,象一只小鹿一样轻盈的走过来,在夕阳的红色云彩下带着笑容,将我的手用两跟手指轻轻牵着,我就象一只被俘获的羔羊,温顺的跟在她身旁。
“傻瓜,发什么呆呢,换身衣服来和我父母一起吃饭。”她走在前面,又回头看了看我,扑哧笑出声来。
“哈哈……”,我因为自己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抓住她的手,将她拉入怀中,“见到你真开心,我在这里好高兴。”
当掌灯的时候,我已经和埃嘉莎的父母坐在餐桌旁一起用餐,埃嘉莎坐在我的旁边,对面坐着尊贵的福陵兰郡主和郡主夫人。
我一直沉默着,因为我认为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这时候说话,无非是说些讨好福陵兰郡主的蠢言蠢语,而第一我不擅长说这种蠢话,第二我认为象福陵兰郡主这样的厉害角色也不会因为我的蠢话说的他开心,他就会有一天把女儿嫁给我。
我就埋头对着盘子里的所有食物开战,眼睛的视线不远离面前盘子周边的三寸距离,而旁边的侍女前后一共给我换了三盘食物。
等到完餐完毕的时候,我一共和福陵兰郡主说了三句话,他说,“别客气”,我回答,“好的。”他又说“别客气”,我回答,“好的。”他最后还是说,“别客气”,我仍然回答,“好的。”
席间,赫色头发的埃嘉莎看我不说话,便象一只百灵鸟一样,几乎在我每次吞咽食物后,暂停换气的间隔,都听见她和福陵兰郡主在讨论各种问题……她的嘴唇真美……
我对福陵兰的家族谢神宴会的隆重程度和规模没有丝毫的思想准备,当福陵兰郡周围的十几个郡主和他们夫人公子公主以及随从到达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宴会对于我可能是个噩梦,先不说那让人昏厥的礼仪,光是想到要把我介绍给这么多人,他们万一对我问长问短,我该怎么回答。
“天藏,母亲说……”,赫色头发的埃嘉莎面对我有些吞吞吐吐,“介绍你的时候,就说你是我新任命的亲兵队长。母亲不想别人流长蜚短。”
“哦,好的。”虽然下意识我觉得这样介绍我有点受到侮辱,但是至少没有什么人会对一个亲兵队长好奇的,再说,我除了接受,还能怎么样?
谢神宴会有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他就是埃嘉莎的弟弟,福陵兰郡主的法定继承人,宴会的主持人之一,海杜克 ·伊。他从位于京城的达尼尔达贵族学院刚刚回来。
当时,我正手扶着城堡的长满青苔的巨石护栏,从高处向城堡北面的群山眺望,迎面吹来旷野的风,送来身旁埃嘉莎的淡淡的幽香。
突然,整个城堡仿佛一下从睡梦中惊醒,象节日一样欢腾起来,我看见城堡所有能看见的走廊上都奔跑着侍从和使女,城堡的十六个塔楼上同时吹奏起号角,城堡小广场上迅速结合了六十四名漂亮的龙骑兵方阵,城堡北面的炮台接连轰鸣,“叨……叨……叨……”礼炮台距离我所立足的地方不远,埃嘉莎被巨大的轰鸣震的扑进我的怀里,一边捂住双耳,一边欢快的叫道,“是海迪回来了,我的弟弟回来了!”
我跟随着埃嘉莎从城堡的顶层顺着狭窄的旋转石梯往下跑,横穿过城堡的空中走廊,再经过宽阔的会议大厅,迎面正撞上一脸笑容的福陵兰郡主,平时庄重的福陵兰郡主夫人,现在仿佛在用欢乐燃烧整个城堡,她不仅仅是自己洋溢着快乐和喜悦,还在影响着所有的人。
“温蒂娜娜,海迪少爷的房间准备了新鲜水果吗?”
“准备了,夫人。”
“苔丝,海迪少爷沐浴的热水中别忘记多撒些龙舌兰的花瓣,别用玫瑰花瓣,海迪少爷一直不喜欢玫瑰的。”
“是的,夫人。”
“多尼,多尼在哪儿,快去告诉厨房,海迪少爷回来了,让他们立刻准备燕窝粥。还有,回来,告诉厨房,晚饭以后也不要减缺人手,海迪少爷也许晚上还要用膳的。”
“是的,夫人。”
“威嘉丽塔,跟我来,快帮我换件衣服,我要赶去接我的海迪。”
“是的,夫人。”
福陵兰郡主夫人用手提着沉重又华丽的摆裙,后面跟着脚步匆忙的使女威嘉丽塔,正和我们迎面碰上。
“埃嘉,快和我一起去接你弟弟。”福陵兰郡主夫人象一阵风一样带走了埃嘉,甚至连和我说话的时间都没有,我向郡主夫人行礼,夫人笑着点了一下头,便和埃嘉消失在一扇古铜色的房门后。
我牵来坐骑,骑在战马上,静静的跟在福陵兰郡主夫人和埃嘉的后面,在等待不久以后,我看见宽阔的官道尽头处飞奔而来两匹骏马。飞驰在前面的是一匹乌黑发亮的高头大马,踏着湍急的马蹄声迎面而来,转眼已经来到数十米前方,坐在骏马上的骑士一带马缰,整匹骏马突然昂然直立起来,“兮遛遛”一声仰天长嘶,两只巨大的前蹄如挥舞的狮爪一样临空扬起,马背上的骑士身体前倾,几乎贴着直立的马背,左手握着的一枝紫黑色的妖龙长戟被垂直指向天空,那气势仿佛能戳破苍穹,右手正紧拽着坐骑的缰绳,右手臂膀上有一面巨大的紫黑色的妖龙盾护住了骑士的右翼和胸前,闪着寒光的巨大的盾牌充分显示了骑士强悍的力量,“哈……嚯……我回来了!”骑士的欢呼在他低沉的嗓音下滚滚在四面回荡,我身后的龙骑兵方阵立刻跟随着骑士的吼声欢呼起来,如同排山倒海的声浪一浪一浪向我袭来。
的确让我有点吃惊,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这种被圈养的豪门里还有如此英雄的人物,我一直看到的纨绔子弟都是那种趾高气扬,身着华丽,穿着鲜明的盔甲而不经意的露出粉红色或者海蓝色的软质地内衣的小男人,就算偶然有离经叛道的怪胎,那也是面色苍白,仿佛大量失血而缺少男人气概的巫师一样阴沉而灰暗的孤僻者。或者是因为素来指示别人习惯了的空洞的不可一世的无知的骄横模样,那种毫无王者气概的矜持就象衣不遮体的小丑,架子越大,掩饰的越多,越显示表演者的可笑。
而今天,的确让我惊讶的是,这个身穿煞气逼人的紫黑色妖龙盔甲的骑士,居然有君临天下的气势,有一呼百应的号召力,这一般是长期和战士们并肩作战后的杰出统帅才能得到的拥护。而且,他帅的有点让人忍不住喜欢他,的确是我所见过的骑士中的佼佼者。
后来,我从埃嘉莎那里,从她自豪而又夸耀的言语中才对这个妖龙骑士,她的弟弟海杜克有了更多的了解,两年前,在京城的达尼尔达贵族学院,海杜克力克数千名竞争者,夺得每年一次的达尼尔达最高荣誉头衔,达尼尔达龙骑士,而荣升学院贵族骑士团,成为尊贵的波庞王朝皇家骑士团成员之一,而他身穿的紫黑色的稀有的妖龙铠甲是皇室亲自赠予的,而且他是家族中第一个带来如此荣誉的骑士,无上的勇名和未来他将继承的显赫的地位使他成为最夺目的明星。
在随后的晚餐中,我仍然一如既往的沉默,对着食物开战,当福陵兰郡主夫人再次将我介绍给妖龙骑士海杜克的时候,他正忙着讲述一个风系魔法师和一个骑士因为私人过节战斗的故事。所以,他听了他母亲对我的介绍,对我匆忙点了一下头,然后又继续自己兴致勃勃的话题了。
我已经习惯了不被人注意的生活,更不会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特别是和贵族子弟交往的时候,如果没有被怠慢倒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所以对海杜克的随意的一瞥毫无感觉,如果一个人感觉自己正处在世界的中心,他是不会注意周围环绕他的任何事情的,任何人,哪怕是一丝的注意。
这种不经意的怠慢用餐的人谁也没有介意,可能是大家已经习惯在一颗耀眼的明星前卑微的存在,而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也正在忙于试图极力的加入他们的谈话,无暇理睬沉默的我,我如同往常一样在存在和不存在的光明和黑暗之中等待。可是,意外出现了,居然有一个人注意了我,而且仿佛补偿和歉意一样开始和我说话,想冲淡刚才那丝淡淡的怠慢。
“天藏,在这里还习惯吗?”
我几乎要乞求他们不要和我说话,因为我不想说话,不想交谈,其实我内心很简单的固执着一个看法,除了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这里任何人都和我无关,就算这里坐一头寒冷北海的大熊,也不关我的事情,这些人的荣誉和显赫的家族,奢华的财富,都与我无关,我不是为了这些来这里承受煎熬的,我在这里存在的唯一的原因就是,这里有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别理睬我,当我不存在。
所以,尽管我听的很清楚,餐桌对面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索性装作没有听见,反正我也无所谓,我既没有要维持的荣誉和乖乖男孩的形象,也没有什么人需要讨好的,所以被人认为无理就无理吧。按照我的经验,一般人就会知难而退,而不会再理睬我的。我继续埋头对着盘子中的食物开战,仿佛这些食物就是我的世仇,而且刚刚被我千辛万苦的寻觅到。可是,对面那个人并没有放弃。
“天藏,这里的饭菜可否适合你的胃口,你们家乡可能很少吃海鲜的吧。”
我在心中止不住哀叹,如果我在不回答对面这个固执的家伙的问候,我坚信他会走到我耳朵边上继续问候我的,我只有抬起自己仿佛雕塑一样的脖子,我看见了问候者,原来是福陵兰郡主的兄长,在省城统帅虎威骑兵团的费尔南多伯爵先生。他的夫人和两个子女分别坐在他的下方,而且在整个餐桌上,他一直都不太多说话,他的夫人和子女也仿佛继承了他的这个优点,说话声音比较轻微,而且极力做到不引人注目。
“伯爵先生,我非常喜欢这里,这里的饭菜挺适合我的。”我微笑着答道。
“天藏,如果有什么需要就说,不要客气。”伯爵温和的对我说道。
“好的,谢谢您的关心。”我从他的眼睛里感觉他对我的好感,虽然消除了我的警惕,却不能排除我的疑惑,他如此显赫的地位,怎么会注意我这个小角色,而且还容忍我刚才的无理,真的非常奇怪。
伯爵和我的简单谈话就这样结束了,他并没有十分八卦的问我的家乡在哪里和我以前做过什么,这也使我对他产生了不少好感,我的确非常不愿意别人问我这些问题,因为问我这些问题,我只有发挥想象力胡说八道,难道我还真的告诉他们,我是维卡多拉家族的后裔,我十六岁就离开了自己的家族,过去的几年一直在和波庞王朝的骑士团打战,而且被波庞王朝重金通缉。除非我疯了,想制造点轰动效应,被海杜克耀眼的光芒刺激的神经不正常了。
不久,福陵兰的家族谢神宴会隆重的举行了,我同样的沉默的度过了这段时间,而在宴会上,费尔南多伯爵先生再次和我简单的说了几句话,这使我的疑惑继续增加了不少,还好他的善意的态度并没有使我感觉不安。
福陵兰的家族谢神宴会结束了十多天,我准备告辞返回自己的云雾山林,赫色头发的埃嘉莎牵着我的手,要我在下个月再来看望她,我惊呼道“你让我回去十多天再赶来?”
“是啊,难道你有别的事情吗?”埃嘉用一双会说话的美丽的眼睛盯着我。
最后,我屈服了,我答应下个月再来看望她,和她一起过每年开春的安乐节,和她一起为一年祝福。
我回到云雾山林的第三天晚上,有人推开了酒吧的胡桃木门,他摘掉将面孔遮盖的密不透风的斗篷,对正靠在窗户边看着外面星空的我说道“很久不见了,天藏。”
我将思绪和目光从遥远的黑暗中收回来,转向新来的访客,我内心一阵悸动,惊叫道“天刑?”
在仍然敞开的胡桃木门旁,带着黑夜里呼啸的马嘶声和风声,仿佛已经经历了无数年以前的,和我一同叛乱的骑士领袖之一,天刑骑士团的首领,具有我们十三个骑士首领中最强大的风系魔法力量的天刑骑士,一身暗色的斗篷,正站在我惊讶的视线中。
※ ※ ※
李思远创作篇目:
《零号通道》《地球杀戮》《追忆莽荒岁月》《血裔传说》《幻世江湖》
在云雾山林的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一丝孤独的、略带躁动不安的我遇见了褐色头发的埃嘉莎·伊。
在一个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的傍晚,我象往常一样和阿力克走进酒吧。
“嗨,天藏,今天天气不错,云雾山林的晚霞可真美啊。”坐在吧台边的商人杨对我举了一下手中的酒杯。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天藏,阿力克越来越神气了。”临近门口的两位流浪骑士笑着说道。
如同往常一样,作为这个小小的领地的主人,住宿者和旅客对我十分尊敬。
“他是谁?怎么大家都和他打招呼?”
“哦,他啊,他就是这个山林的主人,天藏。”
我无意间听见了这样的话语,当我转头过去看时,酒吧的一张桌旁坐着一个旅行者打扮的女孩和一个衣着华丽的骑士,引人注目的是这个骑士的盔甲异常的精致,银色盔甲上有着精细的圣徽和形状同狮子一样特殊的家族标志,很显然是一个显赫的骑士家族,而且盔甲边上挂满了装饰用的金穗,里面贴身兰色的软甲居然是非常稀有的紫龙鳞甲,在酒吧的灯光下发出柔和的光芒。
金穗骑士看见我的目光,友好的对我点了点头,我数年前和伙伴们叛乱的隐秘生涯中,最多的就是反抗这种子弟的家族,所以当然不会喜欢这个显赫子弟,也出于礼貌,笑了一笑。
路过他们的桌旁,那个女孩子毫不躲闪的用目光上下打量着我,我看见赫色的头发下那双乌黑的眼睛,还有鲜贝一样的双唇,她的皮肤象蜂蜜一样细腻。
接连数周,傍晚回来,都看到这个女孩子和她的金穗骑士,出于对她的金穗骑士的好感的极度有限,所以就连同她一起排斥了。直到有一天,我和阿力克走进酒吧,这个赫色头发的女孩子站在我们面前。
“你是天藏,这里的主人?”
“是啊。”我越过她的肩膀,发现酒吧中人很少,她的金穗骑士也没有踪影。
“今天人很少,你有空吗?我请你喝一杯,可以吗?”
“好啊,当然可以。”
“我是来自南方的埃嘉莎·伊,我很喜欢这里,你这里好漂亮啊。”
“呵呵,我知道你是谁,这里女孩子不多,而且漂亮女孩子更少。”
“那你为什么一直都不太理睬我?”
我听完险些一口茶吐出来。
“哦……我看你一直好象都比较忙。”
…………
这个晚上,我们开始的时候喝茶,后来喝米罗酒,然后喝烧酒。
又过了两个星期,云雾山林的冬天已经开始装饰周围的群山的时候,赫色头发的埃嘉莎·伊和她的金穗骑士离去了。
我的世界变成一片洁白。
冬天的云雾山林再没有旅客了,连过路的商人也变的比较稀少,大雪连续落了半个月,所有的路都堆满了数尺厚的积雪,由于客人比较少,早在大雪封山之前,我就让给我帮忙的炎舞和君宁去了东南方海兰色的爱琴郡,采购明年开春以后会用的各种烧酒和物品,估计他们回来也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所以,我和阿力克坐在温暖的壁炉前等待冬天的离去,困乏的双眼在火热的炉火前失神的凝望着,这时,清晰的听见了敲门的声音。
阿力克吠叫着从楼上冲了下去,相信它是非常兴奋,谁会这时候来拜访我呢。
当我将木门打开,看见站在雪地中的埃嘉莎 ·伊,她冻的小脸通红,双手蜷缩在胸前,曾经飘逸的赫色头发沾满雪花,一双深绿色的鹿皮小靴子上结了厚厚的冰。她牙齿在不停的打颤,说不出一句话。
我的心瞬间疼极了,鬼使神差的把她几乎抱着进了屋子。
在壁炉前,我给这个赫色头发的埃嘉莎 ·伊细心的揉着冻僵的双脚,她披着厚厚的鹿皮毯子,一言不发的拿着我的烧酒不停的在往嘴里倒。
她赫色的头发半遮住秀丽的面庞,当脸上再次出现红润的颜色,披在身上的毯子滑落下来,露出了里面黑色的罩衣,因为外衣全部都湿了,这几乎是她仅有的装束,她一句话不说,火光、水珠一样晶莹的眼睛和雪白的肌肤,如同一柄大锤一样直接命中我的心房,我血脉崩张,呼吸困难,如果她那一刻没有说话,我一定会窒息在她的美丽中。
她说了,说出了天阑般的乐章:可怜的埃嘉莎想要借你的怀抱。
这一刻起,我的心中涌动的情欲如黑夜中的蝙蝠,张开了遮天蔽日的翅膀。
随后的几个星期,我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彷徨,我在清醒和睡梦之间极力的徒劳分辨着,我在珍珠一样光滑柔顺的梦里游荡,我在贝壳和贝壳之间畅想,我在幸福和恐惧中癫狂。
我的手无法离开瞬间的温暖,我的眼睛迷恋在微笑、羞涩和阳光之中,我的呼吸无法离开刚刚熟悉的芬芳,而这一切,都是来自甜美的可以融化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
当云雾山林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告诉我她要回家了,她说她住在南方的福陵兰城堡,然后她小心的问我会去看她吗?
这个精灵一样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几乎在一瞬间充满了我空虚的生命,然后又问我,我会去看她吗?我该如何回答她,是否该拥抱她,直到她象云雾山林的积雪一样被融化?
当炎舞和君宁从东南方海兰色的爱琴郡回来以后,我送赫色头发的埃嘉莎离开了云雾山林。
整个云雾山林仿佛一刹那完全失去了对我的吸引力,我突然感觉自己如同一个旅客,一切时间和眼前的人们都仿佛是暂时的过渡阶段,连喝在口中的水都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我可能快要疯了,我感觉快要疯了,我已经没有办法象从前一样一个人平静的生活了,我甚至无法入睡,每一分钟脑袋中都象有几百个全副武装的匪徒在互相撕杀,一会儿塔瓦尔人杀死了布弋兰人,一会儿布弋兰人杀死了塔瓦尔人,一会儿杜德斯人在围着篝火跳舞,天啦,我的脑袋里面乱极了,更过分的是居然有一次是所有的塔瓦尔人、布弋兰人、杜德斯人和各种各样的族人整齐划一的举起手中的弯刀不停的嘶叫:我要拥抱,我们要拥抱!
我真的要疯了!
单身生活刚刚经过一个星期的煎熬,我就彻底的屈服于脑袋中的拥抱党徒,我请路过的信使带信去南方的福陵兰城堡,我在信中告诉赫色头发的埃嘉莎,我即将来看她,也很想见她的家人。发出信笺两天后,我留下了阿力克在云雾山林,只身向南,去寻找南方的福陵兰城堡。
我仅穿着随身的土黄色的便衣,带着血魔刀,便骑着坐骑上路了,经过四天多日夜兼程的跋涉,我来到了一个城镇,当我询问过路的旅客哪里是福陵兰城堡的时候,旅客告诉我,不知道我说的是哪个福陵兰城堡,因为福陵兰郡内有十几个福陵兰城堡,最近的离这里有两天的路途,而且那个城堡就是福陵兰郡的关卡,进福陵兰郡必然要经过的地方。我问清了去的城堡的路线,便马不停蹄的出发了。
当我从远处看到福陵兰城堡的时候,我一路风尘,全身除了汗迹就是灰尘,我来到了城堡前,这时候还是早晨,城堡的吊桥已经落下,但是行人稀少,我在城堡前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策马进去的时候,突然城堡上面一声嘹亮的号角声,紧接着随着由远而近的杂乱的马蹄声,从城堡中冲出两排盔甲鲜明的骑士,数量至少有二十多名,将我左右围在中间,我大惊失色,右手握住了随身的血魔刀。
“古拉齐·埃嘉莎·伊公主殿下驾到。”
从城堡中又飞驰而出五匹骏马,首当其冲的正是我魂牵梦绕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她的身后跟随者四名骑士。
赫色头发的埃嘉莎更加漂亮和鲜艳了,头发象一团火焰在朝霞中熊熊燃烧,她的身上穿着墨绿色的蟠龙战袍,一匹雪白的狮子啸天驹神俊非常。秀丽的面容和水晶一样的亮丽的眼睛几乎让人眩昏。
“嘿,天藏。”赫色头发的埃嘉莎驱动着坐骑兴高采烈的围着我转了一圈,然后亲热的驱马靠近过来,“你真的来啦,人家等了好久了呢……”
我心中暗叫不好,她父亲是个郡主,天啦,怎么会碰上个郡主的女儿。
随后的时间对我来说超级的漫长,在整个城堡中,无时无刻的都有亲兵和骑士,我根本没有单独和埃嘉莎相处的机会,我非常不习惯这种贵族式的城堡,我几乎把它当成了一座石头监狱。
同时,我对礼仪的反感使我如同未开化的土人,而且福陵兰郡的方言使我感觉身处异邦,唯一庆幸的是,暂时不用见到福陵兰郡的郡主,因为他和他的夫人都不在这个城堡,他们住在离这里五天路程的福陵兰郡的首府斯普林霍尔,那里有福陵兰郡最大的城堡:银龙城堡。
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已经派出了骑士,告诉银龙城堡的郡主夫妇,我的到来。我不知道她怎么向她的父母描述的我,我感到非常的不安,同时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担心。
但是一切因为一件突发性的事件改变了,在我来到城堡的第三天早晨,城堡中出现了骚动,原来城堡附近出现了数千名尸面族人,而城堡的守卫骑士仅仅只有数百名。
我自然请缨上阵,要了二十名骑士,在城堡前摆下阵势,一个上午留下了数百具尸面族人的尸体,第二天,尸面族人撤退了。
此战居然被埃嘉莎经过夸张的描述,转告了福陵兰郡主夫人,也就是埃嘉莎的母亲。
拜见完福陵兰郡主夫人第二天就派我到了福陵兰郡的西面重镇特兰克福,协助福陵兰郡主清剿附近强悍的叛乱分子。
福陵兰郡主见我并没有多说什么,他是一个身材魁梧,面孔黝黑的男人,如果不仔细分辨他脸上岁月的痕迹和刀锋一样的眼睛,甚至会被他有些蹒跚的脚步所迷惑,我知道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武士之一,虽然他现在沉默寡言,我相信他能洞察秋毫,而且面临危险的时候,他会用粉碎性的力量将对手击倒。
在上次战役中和我一起迎战尸面族人的二十名骑士是埃嘉莎的亲兵,所以一直跟随在我左右,而当我到达重镇特兰克福以后,福陵兰郡主也没有对我做任何任命,只是叫我参加即将开始的清剿行动。所以,这跟随我的二十名骑士就是我全部的队伍。
清剿行动之前,我叫部下收集来了叛乱分子驻地附近的地图,并且也从侧面了解到福陵兰郡主准备攻击的大致路线和方向。
叛乱分子人数不多,福陵兰郡主方面有十倍以上的绝对优势兵力,而且叛乱分子所占据的地形毫无优势而言,所以可以断言,此战将是以压倒性优势狂胜,我认为此战无非是要杀一儆百,抓住叛乱头目才是制定攻击策略的重中之重。
在福陵兰郡主准备清剿叛乱分子之前,虽然自己有了很多想法,也有了详细的计划,但是却认为没有什么必要去毛遂自荐,也许福陵兰郡主手下强手如林,所以决定自己到叛乱分子溃逃必经之路去埋伏,如果福陵兰郡主百密一疏,我也可以做个善后工作,决心要辅助福陵兰郡主清剿叛乱分子。
想想可笑,自己以前也就是个叛乱分子,如今却……为虎作伥,我甚至疑惑自己变化为什么如此之快,难道真的被我不愿意承认的情欲遮蔽了双眼?
在凝视过她玲珑有致的侧影以后,在聆听过她的轻声细语以后,我还有什么不能忘记和放弃?我只想牵住她的手,看她对我象春天的花朵一样盛开。
在清剿全面展开以后,我和我的二十个部下离开了福陵兰郡主的大部队,直接埋伏在一条名叫翠绿溪谷的山谷中。
叛乱分子的驻地位于一个山区中央,叛乱分子如果溃逃,肯定不会选择东面这个方向,因为东面是重镇特兰克福,以叛乱分子有限的兵力攻击特兰克福的城堡和工事,简直是以卵击石。
而山区的西面和北面是这次清剿大军进攻的方向,所以这两个方向一般来说也会象铁桶一样牢不可破。
山区的南面是人迹罕致的沼泽,终年弥漫毒雾,从来没有人能从里面生还。
所以,如果叛乱分子逃蹿,只有选择西北,东北两个方向,东北方向是往福陵兰郡的繁华地带,地方驻军和密集的城堡将对叛乱份子造成致命伤害。
所以推测,虽然西北是重兵交界地带,最后叛乱分子很可能会孤注一掷,而选择强行突破西北方向。
西北方向有一个名叫灵水的村庄,经过村庄以后,有两条路,一条经过翠绿溪谷通向比利卡亚平原,一条经过边卡通向邻国。
仔细考虑以后,我决定埋伏在翠绿溪谷,如果真的有叛乱分子能冲破重重包围而到达这里,那也将是强弩之末而已。
由于叛乱分子的英勇抵抗,战斗比预期的时间要漫长,在经历了一次月圆以后,我派出去的探子来报,叛军驻地已经被攻陷,但是匪首以及少数亲信党羽逃出了福陵兰郡主大军的封锁,下落不明。
第二天,翠绿溪谷的薄雾还未散尽,从靠近灵水村的溪谷入口附近惊飞起成群的雀鸟,立刻哨兵来报,发现数十名骑士靠近翠绿溪谷,怀疑是溃逃的叛军。
我立刻命令副队长率领六名骑兵埋伏在一个狭长地段两旁的树林中,准备切断对方后路,并且在高处布置下了六名弓手,叫他们听我号令就乱箭齐发。
最后,我带领八名骑兵埋伏在翠绿溪谷的要道上,准备正面阻挡叛军的去路。
不久,随着一阵水花乱溅的马蹄声,一队逃亡的骑兵出现在我的视野中,为首的面孔黝黑,骑着一匹乌黑发亮的坐骑,身上的铠甲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浑身沾满了黑色的血迹,一头乱发用一根暗色的束带捆扎着,比较奇特的是,右手上的武器是一柄巨大的铁锤。后面众人看起来也都十分疲惫,而且衣裳褴褛。
这队亡命的骑兵身后突然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接着,一名骑在马上的叛乱分子翻身落马,身上赫然插着两只利箭。紧跟着,一队盔甲鲜明的骑兵从他们身后的树丛中冲了出来。
这是开始约定的攻击信号,只要副队长发现他们全部走进陷阱,就开始攻击。
“围!不要放过一个!”我大喝一声,带领着骑兵从埋伏的隐蔽之处阻挡在叛军前面。
“冲啊,他们人少,一个拼一个啊!”被突然攻击的叛军仅仅慌乱了一会儿,立刻集中队伍向我们猛扑过来。
我将骑士冲锋的长矛挂在马鞍之上,拔出了血魔刀,扬空一挥,立刻从翠绿溪谷两旁的高地上飞出了几只利箭,迎面冲来的骑兵又有数人翻身落马,有一个凶悍的骑兵已经几乎冲到了我带领的队伍的面前,一只羽翎箭带着哨音穿胸而过,我将坐骑的缰绳一带,侧身躲避过他迎面的撞击,顺手一刀,正正砍在他的背上,他和他的坐骑轰然倒在溪水之中。
“杀!”我看被围的叛军在弓手的射杀和周围骑兵的围堵下已经剩下五骑,一挥刀,带领八名骑兵开始缩小包围圈。
战场中又倒下两名叛军的骑兵,现在只有为首的大铁锤和两名持刀的叛乱分子在垂死挣扎。
我部属中的两名骑兵正在和大铁锤鏖战,这时负责切断后路的副队长也加入战团,大铁锤看见副队长的盔甲标志后,立刻甩开原来的两个对手,不顾一切的追赶副队长,大铁锤避开副队长的冲刺后,一锤正打中攻击者的坐骑,攻击者立刻被重伤的战马掀在一旁,大铁锤冲到落马的副队长面前,大吼一声:住手,不然砸扁他的头。
周围激战的骑兵勒住了坐骑的缰绳,将最后的三名叛乱分子围在中间,双方立刻僵持住了。
大铁锤面前的副队长脸色惨白,眼睛直直地盯着我,大铁锤环顾周围的骑兵以后,将目光落在我身上,“让我们走,不然杀死他。”
我回头示意其他人围住,然后一提缰绳,走到大铁锤和他的两名部属面前。
“办不到,放你走可能我们都会被治罪的。”我盯着大铁锤的眼睛答道。
“你就是那个想做福陵兰乘龙快婿的小白脸吧,狗娘养的。”大铁锤对我啐道。
面对这样的羞辱,我整个胸膛的血都在沸腾,我感觉怒火简直可以将自己焚烧。
“啊……”大铁锤后面的一位部属瞪着我的脸显出惊讶之色。
“豹子斑。”大铁锤也看着我的脸惊讶万分。
“血豹天藏,你怎么会在这里?”那个惊讶的部属问道。
“他是谁?”大铁锤也惊诧莫名。
“血豹天藏,四年前席卷整个波庞王朝的黑暗骑士叛乱的首领之一。”
“你是谁?”我惊赫的程度几乎如同晴空霹雳,居然有人认出了我。
“我当时在炎虎骑士团,曾经在对抗魔龙布雷尔一战中有幸和阁下并肩作战,阁下发怒时的豹子斑纹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大铁锤的部属答道。
“啊,是这样。”我看着地上的副队长,显然他听见了所有的谈话。
“后来我返回了福陵兰老家,应征加入了福陵兰郡主的军队。”大铁锤的部属继续说道。
“那为什么你们会在这里?”我环顾四周包围的骑兵,他们距离稍远,不会听见我们的谈话,可是地上副队长,一定不能留下他,我边考虑边问大铁锤的部属。
“他奶奶的,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们本来是福陵兰郡主的军队之一,这八年来一直在深山中为福陵兰郡主打造盔甲和武器,他想私自扩充军队,结果事情败露,波庞王朝的撒帝亲王派人来调查,他就狗急跳墙,反咬一口,说我们是叛乱分子,杀人灭口。”大铁锤骂道。
“好,把地上那个抓到马上,然后跟我来。”听完他们说的,我主意已定。
大铁锤一把将副队长抓到马上。我立刻拨转马头,抽出血魔刀,一带缰绳。
“其他人让开。”我对阻挡道路的骑兵喊道。
挡在道路中央的骑兵闪开一条道路,我和身后的三名叛乱分子缓缓向他们走去。
当我们已经走进了八名骑兵的中间,我猛然一举手中的血魔刀,大喝一声:“杀!”
立刻,周围飞来数只羽翎箭,一箭正中大铁锤的左目,大铁锤象发狂的狮子一样咆哮着,我返身对着大铁锤就是一刀,血魔刀落处,大铁锤身首异处。在收刀的瞬间,我也割断了大铁锤马鞍上的副队长的喉咙。
其他几个骑兵的长矛几乎同时刺进了后面两个叛乱分子的身体,刚才那个认出我的部属用恶毒的眼睛瞪着我,牙齿中挤出几个字“狗娘养的……”
我在已经被染红的溪水中跃马而前,再次扬起手中的血魔刀,这个临终前诅咒我的叛乱分子的头带起一阵鲜红的水珠,缓慢的从半空中落在喧闹的马蹄旁,溪水升起一层薄薄的红色的雾气。
战斗结束了,我们损失两名骑士,五名受伤,十七名叛乱分子尽数被歼。
在大铁锤和它的追随者的首级被呈上以后,福陵兰郡主并未对我的战果做出任何表示,直到几天后,赫色头发的埃嘉莎从城堡派来了信使。
“我的勇敢的天藏,
尽管你没有告诉我发生在翠绿溪谷的事情,但是在我居住的城堡中,很多人已经在谈论发生在翠绿溪谷战斗的每一个细节,我真为你骄傲,他们都在谈论我的天藏,是啊,属于我的天藏,他们谈论的时候,惊叹你的勇敢、智慧和果断,但是我丝毫都不惊讶,因为在这里,最了解你的就是我啊,我把这个精彩的故事告诉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十分高兴,甚至准备提议父亲给你一只军队,母亲请我转告你,几天后银龙城堡将举办福陵兰的家族谢神宴会,母亲希望你能坐在我们家族的桌席中。
我知道你可能并不在乎这些,但是我想你知道,因为你,我这几天都沉浸在快乐之中,你给你的小埃嘉带来了她未曾奢望过的自豪和荣誉。”
信笺的末尾,署着小天使的名字,等待你的埃嘉。
我从军营到达城堡的时候,看见了正在期待着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傍晚的红霞穿过城堡高耸的石窗,透过狭长的青石长廊,洒在埃嘉莎的身上,她美极了,穿着一件金黄色的紧身长裙,长裙的下摆从中间分开,雪白色的长裤时隐时现,裤脚的周围精致的吊着一圈吉祥的祝福节,在轻盈的走动时,简直就象晚宴上一个婀娜的舞者正在展现无法抵挡的舞技。她的上身被金色的,绣满暗花的金色长裙展现着,如同一朵金色的花蕾,在我面前怒放,又如同一颗鲜嫩的草莓,在引诱我的眼睛,引诱我的双手。最致命的当然是她的眼睛,她的笑容,她仅仅在火焰一样燃烧的夕阳下,对我宛尔一笑,就彻底的灌溉我所有思念的草原,仿佛春天晴空的白鸽一群一群振翅飞翔。
她走过来,象一只小鹿一样轻盈的走过来,在夕阳的红色云彩下带着笑容,将我的手用两跟手指轻轻牵着,我就象一只被俘获的羔羊,温顺的跟在她身旁。
“傻瓜,发什么呆呢,换身衣服来和我父母一起吃饭。”她走在前面,又回头看了看我,扑哧笑出声来。
“哈哈……”,我因为自己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抓住她的手,将她拉入怀中,“见到你真开心,我在这里好高兴。”
当掌灯的时候,我已经和埃嘉莎的父母坐在餐桌旁一起用餐,埃嘉莎坐在我的旁边,对面坐着尊贵的福陵兰郡主和郡主夫人。
我一直沉默着,因为我认为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这时候说话,无非是说些讨好福陵兰郡主的蠢言蠢语,而第一我不擅长说这种蠢话,第二我认为象福陵兰郡主这样的厉害角色也不会因为我的蠢话说的他开心,他就会有一天把女儿嫁给我。
我就埋头对着盘子里的所有食物开战,眼睛的视线不远离面前盘子周边的三寸距离,而旁边的侍女前后一共给我换了三盘食物。
等到完餐完毕的时候,我一共和福陵兰郡主说了三句话,他说,“别客气”,我回答,“好的。”他又说“别客气”,我回答,“好的。”他最后还是说,“别客气”,我仍然回答,“好的。”
席间,赫色头发的埃嘉莎看我不说话,便象一只百灵鸟一样,几乎在我每次吞咽食物后,暂停换气的间隔,都听见她和福陵兰郡主在讨论各种问题……她的嘴唇真美……
我对福陵兰的家族谢神宴会的隆重程度和规模没有丝毫的思想准备,当福陵兰郡周围的十几个郡主和他们夫人公子公主以及随从到达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个宴会对于我可能是个噩梦,先不说那让人昏厥的礼仪,光是想到要把我介绍给这么多人,他们万一对我问长问短,我该怎么回答。
“天藏,母亲说……”,赫色头发的埃嘉莎面对我有些吞吞吐吐,“介绍你的时候,就说你是我新任命的亲兵队长。母亲不想别人流长蜚短。”
“哦,好的。”虽然下意识我觉得这样介绍我有点受到侮辱,但是至少没有什么人会对一个亲兵队长好奇的,再说,我除了接受,还能怎么样?
谢神宴会有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出现了,他就是埃嘉莎的弟弟,福陵兰郡主的法定继承人,宴会的主持人之一,海杜克 ·伊。他从位于京城的达尼尔达贵族学院刚刚回来。
当时,我正手扶着城堡的长满青苔的巨石护栏,从高处向城堡北面的群山眺望,迎面吹来旷野的风,送来身旁埃嘉莎的淡淡的幽香。
突然,整个城堡仿佛一下从睡梦中惊醒,象节日一样欢腾起来,我看见城堡所有能看见的走廊上都奔跑着侍从和使女,城堡的十六个塔楼上同时吹奏起号角,城堡小广场上迅速结合了六十四名漂亮的龙骑兵方阵,城堡北面的炮台接连轰鸣,“叨……叨……叨……”礼炮台距离我所立足的地方不远,埃嘉莎被巨大的轰鸣震的扑进我的怀里,一边捂住双耳,一边欢快的叫道,“是海迪回来了,我的弟弟回来了!”
我跟随着埃嘉莎从城堡的顶层顺着狭窄的旋转石梯往下跑,横穿过城堡的空中走廊,再经过宽阔的会议大厅,迎面正撞上一脸笑容的福陵兰郡主,平时庄重的福陵兰郡主夫人,现在仿佛在用欢乐燃烧整个城堡,她不仅仅是自己洋溢着快乐和喜悦,还在影响着所有的人。
“温蒂娜娜,海迪少爷的房间准备了新鲜水果吗?”
“准备了,夫人。”
“苔丝,海迪少爷沐浴的热水中别忘记多撒些龙舌兰的花瓣,别用玫瑰花瓣,海迪少爷一直不喜欢玫瑰的。”
“是的,夫人。”
“多尼,多尼在哪儿,快去告诉厨房,海迪少爷回来了,让他们立刻准备燕窝粥。还有,回来,告诉厨房,晚饭以后也不要减缺人手,海迪少爷也许晚上还要用膳的。”
“是的,夫人。”
“威嘉丽塔,跟我来,快帮我换件衣服,我要赶去接我的海迪。”
“是的,夫人。”
福陵兰郡主夫人用手提着沉重又华丽的摆裙,后面跟着脚步匆忙的使女威嘉丽塔,正和我们迎面碰上。
“埃嘉,快和我一起去接你弟弟。”福陵兰郡主夫人象一阵风一样带走了埃嘉,甚至连和我说话的时间都没有,我向郡主夫人行礼,夫人笑着点了一下头,便和埃嘉消失在一扇古铜色的房门后。
我牵来坐骑,骑在战马上,静静的跟在福陵兰郡主夫人和埃嘉的后面,在等待不久以后,我看见宽阔的官道尽头处飞奔而来两匹骏马。飞驰在前面的是一匹乌黑发亮的高头大马,踏着湍急的马蹄声迎面而来,转眼已经来到数十米前方,坐在骏马上的骑士一带马缰,整匹骏马突然昂然直立起来,“兮遛遛”一声仰天长嘶,两只巨大的前蹄如挥舞的狮爪一样临空扬起,马背上的骑士身体前倾,几乎贴着直立的马背,左手握着的一枝紫黑色的妖龙长戟被垂直指向天空,那气势仿佛能戳破苍穹,右手正紧拽着坐骑的缰绳,右手臂膀上有一面巨大的紫黑色的妖龙盾护住了骑士的右翼和胸前,闪着寒光的巨大的盾牌充分显示了骑士强悍的力量,“哈……嚯……我回来了!”骑士的欢呼在他低沉的嗓音下滚滚在四面回荡,我身后的龙骑兵方阵立刻跟随着骑士的吼声欢呼起来,如同排山倒海的声浪一浪一浪向我袭来。
的确让我有点吃惊,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这种被圈养的豪门里还有如此英雄的人物,我一直看到的纨绔子弟都是那种趾高气扬,身着华丽,穿着鲜明的盔甲而不经意的露出粉红色或者海蓝色的软质地内衣的小男人,就算偶然有离经叛道的怪胎,那也是面色苍白,仿佛大量失血而缺少男人气概的巫师一样阴沉而灰暗的孤僻者。或者是因为素来指示别人习惯了的空洞的不可一世的无知的骄横模样,那种毫无王者气概的矜持就象衣不遮体的小丑,架子越大,掩饰的越多,越显示表演者的可笑。
而今天,的确让我惊讶的是,这个身穿煞气逼人的紫黑色妖龙盔甲的骑士,居然有君临天下的气势,有一呼百应的号召力,这一般是长期和战士们并肩作战后的杰出统帅才能得到的拥护。而且,他帅的有点让人忍不住喜欢他,的确是我所见过的骑士中的佼佼者。
后来,我从埃嘉莎那里,从她自豪而又夸耀的言语中才对这个妖龙骑士,她的弟弟海杜克有了更多的了解,两年前,在京城的达尼尔达贵族学院,海杜克力克数千名竞争者,夺得每年一次的达尼尔达最高荣誉头衔,达尼尔达龙骑士,而荣升学院贵族骑士团,成为尊贵的波庞王朝皇家骑士团成员之一,而他身穿的紫黑色的稀有的妖龙铠甲是皇室亲自赠予的,而且他是家族中第一个带来如此荣誉的骑士,无上的勇名和未来他将继承的显赫的地位使他成为最夺目的明星。
在随后的晚餐中,我仍然一如既往的沉默,对着食物开战,当福陵兰郡主夫人再次将我介绍给妖龙骑士海杜克的时候,他正忙着讲述一个风系魔法师和一个骑士因为私人过节战斗的故事。所以,他听了他母亲对我的介绍,对我匆忙点了一下头,然后又继续自己兴致勃勃的话题了。
我已经习惯了不被人注意的生活,更不会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特别是和贵族子弟交往的时候,如果没有被怠慢倒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所以对海杜克的随意的一瞥毫无感觉,如果一个人感觉自己正处在世界的中心,他是不会注意周围环绕他的任何事情的,任何人,哪怕是一丝的注意。
这种不经意的怠慢用餐的人谁也没有介意,可能是大家已经习惯在一颗耀眼的明星前卑微的存在,而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也正在忙于试图极力的加入他们的谈话,无暇理睬沉默的我,我如同往常一样在存在和不存在的光明和黑暗之中等待。可是,意外出现了,居然有一个人注意了我,而且仿佛补偿和歉意一样开始和我说话,想冲淡刚才那丝淡淡的怠慢。
“天藏,在这里还习惯吗?”
我几乎要乞求他们不要和我说话,因为我不想说话,不想交谈,其实我内心很简单的固执着一个看法,除了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这里任何人都和我无关,就算这里坐一头寒冷北海的大熊,也不关我的事情,这些人的荣誉和显赫的家族,奢华的财富,都与我无关,我不是为了这些来这里承受煎熬的,我在这里存在的唯一的原因就是,这里有我的赫色头发的埃嘉莎。别理睬我,当我不存在。
所以,尽管我听的很清楚,餐桌对面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索性装作没有听见,反正我也无所谓,我既没有要维持的荣誉和乖乖男孩的形象,也没有什么人需要讨好的,所以被人认为无理就无理吧。按照我的经验,一般人就会知难而退,而不会再理睬我的。我继续埋头对着盘子中的食物开战,仿佛这些食物就是我的世仇,而且刚刚被我千辛万苦的寻觅到。可是,对面那个人并没有放弃。
“天藏,这里的饭菜可否适合你的胃口,你们家乡可能很少吃海鲜的吧。”
我在心中止不住哀叹,如果我在不回答对面这个固执的家伙的问候,我坚信他会走到我耳朵边上继续问候我的,我只有抬起自己仿佛雕塑一样的脖子,我看见了问候者,原来是福陵兰郡主的兄长,在省城统帅虎威骑兵团的费尔南多伯爵先生。他的夫人和两个子女分别坐在他的下方,而且在整个餐桌上,他一直都不太多说话,他的夫人和子女也仿佛继承了他的这个优点,说话声音比较轻微,而且极力做到不引人注目。
“伯爵先生,我非常喜欢这里,这里的饭菜挺适合我的。”我微笑着答道。
“天藏,如果有什么需要就说,不要客气。”伯爵温和的对我说道。
“好的,谢谢您的关心。”我从他的眼睛里感觉他对我的好感,虽然消除了我的警惕,却不能排除我的疑惑,他如此显赫的地位,怎么会注意我这个小角色,而且还容忍我刚才的无理,真的非常奇怪。
伯爵和我的简单谈话就这样结束了,他并没有十分八卦的问我的家乡在哪里和我以前做过什么,这也使我对他产生了不少好感,我的确非常不愿意别人问我这些问题,因为问我这些问题,我只有发挥想象力胡说八道,难道我还真的告诉他们,我是维卡多拉家族的后裔,我十六岁就离开了自己的家族,过去的几年一直在和波庞王朝的骑士团打战,而且被波庞王朝重金通缉。除非我疯了,想制造点轰动效应,被海杜克耀眼的光芒刺激的神经不正常了。
不久,福陵兰的家族谢神宴会隆重的举行了,我同样的沉默的度过了这段时间,而在宴会上,费尔南多伯爵先生再次和我简单的说了几句话,这使我的疑惑继续增加了不少,还好他的善意的态度并没有使我感觉不安。
福陵兰的家族谢神宴会结束了十多天,我准备告辞返回自己的云雾山林,赫色头发的埃嘉莎牵着我的手,要我在下个月再来看望她,我惊呼道“你让我回去十多天再赶来?”
“是啊,难道你有别的事情吗?”埃嘉用一双会说话的美丽的眼睛盯着我。
最后,我屈服了,我答应下个月再来看望她,和她一起过每年开春的安乐节,和她一起为一年祝福。
我回到云雾山林的第三天晚上,有人推开了酒吧的胡桃木门,他摘掉将面孔遮盖的密不透风的斗篷,对正靠在窗户边看着外面星空的我说道“很久不见了,天藏。”
我将思绪和目光从遥远的黑暗中收回来,转向新来的访客,我内心一阵悸动,惊叫道“天刑?”
在仍然敞开的胡桃木门旁,带着黑夜里呼啸的马嘶声和风声,仿佛已经经历了无数年以前的,和我一同叛乱的骑士领袖之一,天刑骑士团的首领,具有我们十三个骑士首领中最强大的风系魔法力量的天刑骑士,一身暗色的斗篷,正站在我惊讶的视线中。
※ ※ ※
李思远创作篇目:
《零号通道》《地球杀戮》《追忆莽荒岁月》《血裔传说》《幻世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