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武侠>> 黄鹰 Huang Yi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56年)
骷髅帖
  作者:黄鹰
  大幻天传奇系列
  这当然是另外一种钱。
  纸钱。
  是不是这个原因,在杀人之前,骷髅刺客一定送给对方一张用纸钱画下的骷髅帖?
  雾渐散。
  沈觉非胸膛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一张脸苍白如纸。
  他左手仍然捏著那张骷髅帖。
  收到骷髅帖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够逃过骷髅刺客的刺杀。。
  骷髅帖已无异阎王帖。
  第一回 夺魄骷髅 追魂侠义
  第二回 诡谲一剑 叱吒江湖
  第三回 阋墙遗祸 苦果梗喉
  第四回 阴霾处处 雷声隐隐
  第五回 古祠惊变 绝艺骄人
  第六回 神出鬼没 四惨生惊
  第七回 暗室暗算 绝岭绝行
  第八回 穷追猛打 逞狡斗狠
  第九回 招招毒辣 步步惊魂
  第十回 洞天福地 守株待兔
  第十一回 剑虹似电 掌风如雷
  第十二回 剑虹烛天 掌劲动地
  第十三回 掌强剑绝 宝灭人亡
第一回 夺魄骷髅 追魂侠义
  三月。
  杏花烟雨江南。
  拂晓。
  东风满院,烟雨迷蒙。
  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
  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
  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
  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整柄剑都被擦得光洁至极,可以肯定用剑的,是一个爱剑的人。
  沈觉非闯荡江湖,仗的就是这柄剑。
  一百二十四次生死血战,十八载闯荡江湖,沈觉非仍然能够活到现在,除了凭他的武功,这柄剑也实在帮了他不少忙。
  所以这柄剑他视之简直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灵魂。
  他的一双手也洗得很干净,指甲修剪得尤其整齐,无论他怎样拔剑,都绝对不会有丝毫的影响。
  任何的影响,有时都足以致命!
  这个时候,在大多数人来说,仍然是睡觉的时候。
  在沈觉非来说,却是练剑的时候。
  十年如一日,他从未间断。
  但早在十年前他便已金盆洗手,宣布退出江湖,只可惜,他人在江湖之际,杀的人实在太多,结下的仇怨实在不少。所以他虽然退出江湖,与人在江湖并无多少分别,一点也不得安宁。
  幸好他武功还不错,最低限度在来找他的人之上,所以到现在,他仍然活得很好。
  有本领、有胆量找他算帐的人,七年前都已倒在他的剑下。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好人,在他的剑下从无活口!
  可是他仍然不大放心,他不大相信任何人,对自己也一样。尽管他的记忆力一向是那么好,他还是担心有所遗忘,有所疏忽。
  任何人难保都有所遗忘,有所疏忽。
  任何的疏忽,亦足以致命。
  所以虽已安宁了三年,到现在,他依然故我,拂晓就起来练他的剑。
  追魂十二剑!
  风吹烟飘。
  一双燕子柔风烟雨中掠过短墙,飞进院子,正好从沈觉非的头上飞过。
  “呛啷”的一声,沈觉非长剑出鞘,身形同时拔了起来。
  一拔两丈,人剑合而为一,化成一道飞虹!
  那双燕子一惊而散,分飞西东。
  才飞出半丈,那双燕子就各自断开两截!
  血雨飞激,双燕坠地,沈觉非身形亦落下,手中剑一抖,几滴鲜血从剑尖飞出。
  刹那之间,那双燕子已被他斩在剑下,出手既快且狠,既狠且准!
  磨剑十年,那柄剑必然是一柄好剑,练剑十年,这个人的剑术必然不比寻常。
  何况沈觉非十年前剑术已非凡!
  身形虽落,剑势未收。沈觉非一声长啸,倒踩七星步,十二追魂剑立展!
  一剑七式,十二剑八十四式,电闪风飘,迅速而灵活。
  反复施展了两遍,沈觉非剑势才敛。
  他开始露出笑容,这三年以来,每一次练剑之后,在他的脸上,总会浮现出这种笑容。
  因为追魂十二剑练至这个地步,已经在他的理想之上,也已经到了他能力的极限。
  他笑著叹了一口气,剑方待入鞘,一声冷笑就已入耳。
  这一声冷笑来得实在太过突然,也太过短促,沈觉非一时间根本无法分辨得出冷笑发出的方向,他霍地一个转身,厉声道:“谁?”
  冷笑声又起,笑道:“十二追魂剑不过如此!”
  笑语声俱都飘飘忽忽,仿佛从天上落下,又仿佛从地底涌出,沈觉非在笑语声中一偏身,目光闪电般射向东墙那边,亦自冷笑道:“朋友要指教沈某剑术何不现身出来?”
  他已经分辨得出声音乃是来自东墙那边。
  东墙下有一丛花木,说话的那个人到底是藏身花木丛中还是墙外?
  没有回答,墙上的一个窗中却突然出现了一张纸,飒地射向沈觉非。
  那分明是一张纸,竟然如刀一样生风,刀一样射来,沈觉非看在眼内,但仍伸出左手迎去。
  哧一声,那张纸被他挟在食、中两指之间,犹自刀一样震动!
  是一张灰白色的纸钱,也就是烧给死人用的那种纸钱。
  在纸钱之上,墨画著一个骷髅。那个骷髅的两排牙齿散开,似笑非笑,空白的两个眼窝中都有字。
  三月初七
  沈觉非
  左眼四右眼三,血红色的七个字,触目惊心!
  沈觉非目光一落,面色骤变,失声道:“骷髅帖!”身形暴起,连人带剑飞射向东墙那边。
  一射两丈,人落在东墙之上,剑同时护住了十三处要害。
  墙外是一条小巷,小巷中并没有人!
  沈觉非目光一扫,又落在那张纸钱之上,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噤。
  是谁请来了骷髅刺客?
  沈觉非想不出。
  因为他的仇人实在太多,而每一个都可以请来骷髅刺客,只要他有钱,又舍得花钱。
  骷髅刺客是一个职业刺客。
  七年前他已经开始杀人,这七年下来,他杀的人却不多!
  也许就因为请他的价钱大高,不是一般人能够付得出。
  但付出了钱的人,都绝不会失望。
  骷髅刺客从来都没有令雇主失望过,一次也没有。
  固若金汤,守卫森严的城堡他一样能够来去自如,杀人于其中。
  无论藏匿得怎样隐秘的人他一样能够找出来。
  所以很多人都认为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是一个幽灵,来自幽冥的幽灵,事实上他露出来的脸庞就是一个骷髅。
  惨白的骷髅,没有血,没有肉,不少人怀疑那只是一个面具,但没有人能够肯定。
  能够接近骷髅刺客的只有一种人,也就是他要杀的人。
  那种人纵然能够肯定,也不能够再转告别人。
  死人又怎能够再开口说话?
  骷髅帖也就是骷髅刺客的死亡通知书!
  在帖上只有一个骷髅,一个名字,一个日期。
  骷髅是骷髅刺客的标帜,名字是他这一次要杀的对象的名字,日期是他动手的日期。
  帖必定在他动手之前三天出现。
  有三天,已可以逃出很远,亦可以请来很多朋友,但接到骷髅帖的,至今仍没有一个例外,在三天之后,都变成另一种人。
  死人!
  沈觉非现在已收到骷髅帖,今天正是三月初四。
  三月初七。
  又是拂晓,东风轻柔,没有雨,却有雾。
  整个院子迷离在凄迷朝雾中,沈觉非人在院中,在雾中。一个人。
  他只有仇人,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
  这三天之内,他一步也没有踏出庄院之外,他根本就没有动过逃避的念头。早在十年前他已经知道,逃避绝对不是办法。
  所以他安然在家中等候骷髅刺客的出现,他甚至没有改变日常的一切习惯。
  初七已降临,骷髅刺客到底在什么时候出现?
  沈觉非右手握著剑柄,左手捏著那张骷髅帖,徘徊在园中,在雾中。
  一声轻叱,他的身形飒地展开,长创出鞘,倒踩七星,追魂十二剑又出手。
  一样的剑术,心情却已然两样。沈觉非的脸上已没有笑容,一丝也没有。
  剑方收,晓风中就吹来了急速的脚步声。
  沈觉非循声望去,一个青衣老仆人正从那边月洞门走进来。
  那是沈家的老仆人沈四,神色惊慌。沈觉非目光一闪,厉喝道:“什么事这样慌张?”
  沈四亦已看见沈觉非,应声脚步更急,疾奔到沈觉非面前,喘著气,道:“老爷,门外来了一个……一个……”
  沈觉非道:“一个什么?”
  沈四颤声道:“一个鬼!”他不但面色惨变,语声也变了。
  沈觉非脸庞一沉,道:“胡说八道!”
  沈四道:“是真的,我听得叩门声,才将门打开,就看见那个鬼。”
  沈觉非道:“你怎知道是鬼?”
  沈四道:“他的头是一个骷髅头。”
  沈觉非冷笑道:“到底来了。”
  沈四道:“他一闪而入,一拂袖,我就平地飞了起来!”
  沈觉非“哦”一声,道:“他说了什么话?”
  沈四道:“叫我通知老爷快出去见他!”
  “好,我这就出去见他!”沈觉非语声一落,脚步就跨出,霍霍三步跨前,手中剑突然从左胁下穿出,刺向沈四的胸膛。
  沈四正欲跟上去,一步才跨出,剑已经刺入他的胸膛之内。一入即出,沈觉非凌空飞起,连人带剑倒跃上旁边的一座假山之上。
  剑尖斜拽著一串血珠。
  血箭同时从沈四的胸膛射标出来。
  他双目外突,惊望著沈觉非,失声道:“老爷你……”
  沈觉非居高临下,冷冷地道:“我没听过骷髅刺客明目张胆出现,你若非骷髅刺客,亦必是他的助手。”
  沈四痛苦已极地摇头。
  沈觉非接道:“这个计划很好,你的易容术也高明,已足以乱真,可惜我并不是一个那么容易就上当的人。”
  语声未落,沈四已经倒下!
  一个声音即时从月洞门那边传来,道:“你并没有上当。”
  沈觉非一怔望去。
  一个人幽灵般站立在月洞门中,黑衣黑头巾。
  黑头巾之下,赫然就是一个骷髅头。
  没有血,没有肉,眼窝中仿佛闪动著惨绿色的光芒!
  骷髅刺客!
  沈觉非不禁心头一凛,他知道这一次的确是杀错了人,但并不后悔。他不怕杀错人,只怕判断错误。
  杀错人死的只是别人,判断错误,死的就会是自己。
  他瞪著那边,冷冷地应道:“你就是骷髅刺客?”
  黑衣人默认。
  沈觉非接问道:“是谁请你来杀我?”
  黑衣人道:“告诉你又如何?”
  沈觉非冷冷地道:“先杀你,再杀他。”
  “不告诉你呢?”
  “还是先杀你,再将那个人找出来。”
  “好主意,只不知你准备什么时候杀我?”
  沈觉非一字字地道:“现在!”
  黑衣人道:“巧得很,我也是准备现在杀你!”
  沈觉非冷笑道:“骷髅刺客什么时候开始,明目张胆来杀人了?”
  黑衣人道:“就是现在。”
  沈觉非道:“哦?”
  “你忘了三天前我已经见过你的十二追魂剑?”黑衣人的语声充满了讥讽。
  沈觉非摇头,道:“我没有忘记,而且我还记得你曾经说过一句话!”
  黑衣人缓缓地道:“十二追魂剑不过如此。”
  这正是那句话。同样一句话,讥讽的意味何止浓了一倍。
  沈觉非不怒反笑,冷笑道:“既然不放在眼内,当时怎么不动手?”
  黑衣人道:“我杀人有我杀人的习惯。”
  沈觉非道:“那个习惯并不是一个好习惯,三天一个人可以逃出千里之外,也可以请来无数朋友!”
  黑衣人道:“你仍然在这里。”
  沈觉非道:“我一生从来没有逃避过任何人!”
  黑衣人道:“那么你请来了什么朋友?”
  沈觉非冷冷地道:“我没有朋友。”
  “我知道你没有,甚至没有亲人。”
  “不错!”
  “你就只有一条命?”
  “是又如何?”
  “幸好我要的就只是你这条命。”
  “来拿。”沈觉非冷笑。
  “拿来。”黑衣人一动也都不动。
  “给你。”沈觉非一声断喝,从假石上飞起,人剑化成了一道飞虹,凌空飞射向那个黑衣人。
  迅疾的身形,闪亮的剑光,锋利的剑尖,夺命的剑术。
  飕的破空声响,惊心动魄。
  那个黑衣人竟然木立在原地,瞪著这一剑飞来。
  莫非艺高人胆大?
  看你如何接我这一剑。
  沈觉非身形不变,这一剑却已成有去无回之势。
  黑衣人视若无睹。
  夺一声,剑利入了那个黑衣人的心胸要害,直没入柄。
  黑衣人整个身子立时被撞得向后倒飞。
  十二追魂剑之下从无活口,这一剑刺的更是要害中的要害。
  这个骷髅刺客难道是求死而来,抑或他真的是一个鬼,真的是来自幽冥,已没有所谓死亡,绝不怕剑刺?
  刹那之间,沈觉非不禁由心底浮起一阵寒意。
  也就在刹那间,那个黑衣人的胸膛之上又开了一个洞,一柄剑同时穿了出来。
  鲜血飞激,尚未溅上沈觉非的衣衫,那柄剑已刺入他的心胸内。
  沈觉非闷哼,拔剑,暴退。
  他那柄剑从那个黑衣人的心胸脱出同时,刺入他心胸的那柄剑亦从他的心胸脱出。
  血溅不绝!沈觉非一退丈八,以剑支地,厉叱道:“出来!”
  语声未落,从黑衣人胸膛剌出来的那柄剑就缩了回去。那个黑衣人“轰”然倒地。
  在他的后面,赫然站著一个人。
  一样的黑衣,一样的骷髅头。
  他右手握剑,左手一撕,正好就将倒向地上那个黑衣人的骷髅脸撕下来。
  那只是一个面具,在面具之下,是一张苍老的脸庞。沈觉非一眼瞥见,呻吟道:“是沈禄?”
  黑衣人道:“正是你的仆人沈禄。”
  沈觉非一声:“好!”剑一挑,踉跄著脚步,奔向那个黑衣人。
  那个黑衣人盯著沈觉非奔来,一动也不动。因为他知道沈觉非绝对不能够奔到自己面前。
  那一剑虽然穿透沈禄的身躯才刺入沈觉非的心胸,入肉只不过三四寸,但一剑刺出之前,他已经算准了距离、角度,正中要害!
  尽管入肉三四寸,已足以致命!
  沈觉非果然才奔出三步,就倒了下去。
  血犹在奔流,人却已命绝。
  他的一双眼仍然大睁,充满了惊怒,也充满疑惑。好像他这样的一个高手,竟然就这样倒在别人剑下,他实在难以相信。
  现在他却是不相信也不成。
  他武功高强,而且心狠手辣,所以方才一起疑,不惜将沈四刺杀,但骷髅刺客却比他更工心计。
  沈觉非那一剑错杀沈四,再听骷髅刺客那一番话,自然就以为对方根本不将自己放在眼内,也因此全力一搏。
  谁知道骷髅刺客仍然将他放在眼内,剑穿透沈禄的身躯再刺他,就更大出他的意料之外。
  这个骷髅刺客也可谓不择手段的了。
  为了钱,很多人都会不择手段,骷髅刺客只不过其中之一。
  他当然是一个人。
  只有人才会不择手段地去赚钱。
  但死人,据说也一样要用钱的,没有钱,据说在地府也一样行不通。
  这当然是另外一种钱。
  纸钱。
  是不是这个原因,在杀人之前,骷髅刺客一定送给对方一张用纸钱画下的骷髅帖?
  雾渐散。
  沈觉非胸膛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一张脸苍白如纸。
  他左手仍然捏著那张骷髅帖。
  收到骷髅帖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够逃过骷髅刺客的刺杀。
  骷髅帖已无异阎王帖!
  三月初九。
  “铁胆”周亮知道今天是三月初九。
  两河武林,没有人不知道“铁胆”周亮。认识他的人很多,慕名而来交他这个朋友的人也不少。
  他名副其实是一条好汉,也是一个侠客,性格豪爽,仗义疏财,手中一对铁胆,既是兵器,也是暗器,出道以来,也不知击倒了多少恶徒。像这样的一个人,当然很得人爱戴,但另一方面,黑道中人却恨之入骨。
  周亮却毫不在乎,他做那些事,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别人的喜恶。他所以那么做,只因为他实在瞧不过眼,只因为他觉得应该那么做。
  他要做的事情也没有人能够阻止。
  他是一个典型的侠客。
  他从来都不会去计算日子,可是今天起来,才将房门打开,就知道今天是三月初九。
  因为房门上钉著一张纸钱一张骷髅帖!
  墨画的骷髅,空洞的两个眼窝中都有字。
  三月十二
  周亮
  血红色的六个字,左四右二,写在眼窝中。三寸长的一枚铁钉,将这张骷髅帖钉在房门显眼之处。
  周亮立即发现,立即将铁钉拔出,也立即知道今天是何日。
  骷髅帖必定在三天前收到。
  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这是骷髅刺客的规矩。
  没有人知道骷髅帖在什么时候送来,由什么人送来。
  但周家所有人现在都已经知道,今天是三月初九,三月十二骷髅刺客必到来。
  三月十二周亮也必死。
  骷髅刺客从来都没有失过信,失过手。一次也没有。
  人心惶惶。
  周亮却谈笑自若,仿佛根本就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他现在正坐在周家庄大堂之内,在他的对面,就坐著他的结拜兄弟孙志。
  “金枪”孙志在江湖上的名气并不在周亮之下,手中一支丈八金枪虽然称不上天下无敌,但能够接得住他七七四十九式夺命枪法的人却也不多。他与周亮七年前便已结拜,这七年以来,两人出生入死已不下十次。
  那张骷髅帖现在就放在两人之间,大堂正中的那张八仙桌之上。
  八仙桌之上还放有好几样早点,已经被周亮吃掉大半。
  他的食欲并没有受到那张骷髅帖的影响,一切与平日简直完全一样。
  孙志却食不下咽,那双眉毛在看到那张骷髅帖之后便锁在一起,一直到现在,他的目光也始终没有离开过那张骷髅帖。
  周亮自顾吃那些早点,一直都没有在意,现在才突然发觉,浓眉一扬,道:“兄弟,还不吃些早点,冷了可就不是味道的了。”
  孙志“嗯”的应一声,目光一抬,没有动。
  周亮奇怪道:“是不是这些早点不对胃口?”
  孙志摇头道:“不。”
  周亮道:“你今天好像有很多的心事。”
  孙志点头,目光又回到那张骷髅帖之上。
  周亮顺著孙志的目光望去,道:“莫非就为了这张骷髅帖子?”
  孙志没有否认,道:“正是。”
  周亮大笑道:“帖上可没有你的名字,你担心什么?”
  孙志道:“我是为大哥担心。”
  周亮挥手道:“大哥我都不担心,怎么你反而担心起来?”
  孙志苦笑。
  周亮接道:“早知如此,我就不拿这张骷髅帖给你看。”
  孙志道:“大哥倘若这样做,就是不将孙志当兄弟了。”
  周亮道:“那么最低限度,也等你吃完早点才拿出来。”
  孙志道:“少吃一点早点又有何关系?”
  周亮道:“我可是看不惯你现在这个模样。”
  孙志道:“大哥难道不知道这张骷髅帖是来自何人?”
  周亮道:“不是骷髅刺客么?”
  孙志道:“骷髅刺客怎样厉害,大哥当然也知道的了。”
  周亮道:“他虽然厉害,大哥我,可也不是省油的灯。”
  孙志道:“消息传来,沈觉非日前伏尸家中,手上捏著一张骷髅帖。”
  周亮道:“这是昨天的消息,昨夜你已经跟我说过一次了。”
  孙志道:“骷髅帖乃骷髅刺客的死亡通知书。”
  周亮道:“换句话,沈觉非是被刺客刺杀。”
  孙志道:“沈觉非是怎样一个人,大哥相信也清楚得很。”
  周亮道:“这个人武功高强,十二追魂剑之下,据说一直都未逢敌手。”
  孙志道:“确实是这样。”
  周亮道:“不过这个人一手血腥,并不是什么好人,在江湖之时,也不知与人结下多少仇怨,所以这十年以来,虽说退隐,其实无一日安宁,不时都有人上门找他算帐。”
  孙志道:“却全都倒在他的剑下。”
  周亮道:“这并非等于他的仇家全都死光,其余的大概知道凭自己的本领绝非他的对手,索性找来了骷髅刺客。”
  孙志道:“想必也就是如此。”
  周亮道:“像沈觉非这种人早就该死了。”
  孙志道:“可是大哥你……”
  周亮道:“仇人绝不比他少。”
  孙志道:“死在大哥铁胆之下的,却无一不是该死之徒。”
  周亮道:“这是站在我们的立场来说。”
  孙志不能不点头。
  周亮笑接道:“连沈觉非这种人,也有人请来骷髅刺客将他刺杀,骷髅刺客找到我头上,又何足为奇。”
  孙志点点头,道:“这个人虽正邪不分,终究是一个邪恶之徒。”
  周亮大笑道:“所以若有人请他来杀我,他一定会立即就答应下来。”
  孙志道:“他的骷髅帖现在来了。”
  周亮道:“这张骷髅帖吓不倒我。”
  孙志道:“帖既然来了,人三日之后必到。”
  周亮道:“我正要会一会这小子。”
  孙志微叹道:“大哥自问武功比沈觉非如何?”
  周亮不假思索地道:“在我们之上。”
  孙志道:“小弟也不怕直说,最少相差两筹。”
  周亮一点也不以为意,笑道:“你这么清楚?”
  孙志道:“沈觉非所杀的人之中,有两个曾与小弟交过手。”
  周亮道:“是不是战成平手?”
  孙志点头道:“嗯。”
  周亮道:“你的武功恰巧就胜我两筹。”
  在别人这是一个秘密。
  他们是以年纪论长幼,并非以武功,不知道底细的人,却难免就有一种错觉,以为周亮的武功是在孙志之上。
  孙志沉声道:“沈觉非的尸体之上据说就只有一道伤口。”
  周亮道:“哦?”
  孙志道:“伤口乃是在心胸要害,创伤,一剑夺命。”
  周亮悚然动容道:“只一剑?”
  孙志道:“是!”
  周亮道:“沈觉非的剑……”
  “已在手。”
  “他那十二追魂剑不是说很厉害?”
  “也许骷髅刺客的剑术远在他之上,也许他是出其不意,突施暗算。”
  “沈觉非也是条老狐狸,要暗算他也不容易。”
  “所以无论是哪一种可能,这个骷髅刺客都是一个很可怕的刺客。”
  “不错,不错。”
  “有人甚至说,他并不是一个人,乃是一个来自幽冥的幽灵。”
  “你也相信这种传说?”
  “不相信。”孙志淡然一笑,道:“纵使真的有幽冥,也不会到人间赚钱杀人,幽冥也应该有幽冥的法例。”
  “对。”
  “不过由此亦可知他的厉害。”
  “暗算也好,明来也好,能够一剑刺杀沈觉非,对于他我们都应该重新考虑。”
  周亮目光一转,道:“怎么你昨夜不详细地告诉我?”
  孙志苦笑道:“大哥莫非忘记了昨夜喝了很多酒?”
  周亮一愕,大笑道:“不错,我昨夜的确喝醉了。”
  孙志道:“话才开头大哥便已醉倒在桌上。”
  周亮大笑不绝,道:“如此说来,骷髅刺客昨夜若是要刺杀我,岂非容易得很?”
  孙志道:“嗯。”
  周亮笑声忽然一顿,道:“他却是只送来一张骷髅帖!”
  孙志道:“这也就是这个人最可怕的地方。”
  周亮点点头,打了一个寒噤,道:“看来我这条命是丢定的了。”
  孙志道:“这个倒未必。”
  周亮“哦”一声,道:“你说得他那么厉害,他也确实那么厉害,怎么现在又说出“未必”这两个字来?”
  孙志道:“因为他仍然是老规矩,给了大哥你三日限期。”
  周亮道:“这是老规矩,并非优待我。”
  孙志道:“大哥与此前死在他剑下的人却是有一点不同。”
  周亮奇怪道:“有什么不同?”
  孙志道:“他们并没有一个像南宫绝那样的朋友。”
  周亮的眼睛立时一亮。他一生快意江湖,最得意的向来就认为只有两件事情。
  一是有一个孙志这样的兄弟,一是有一个南宫绝那样的朋友。
  他认识南宫绝只有三年,第一次见面乃是在杀虎口天风寨的忠义堂上。
  当时天风寨的寨主“鬼手勾魂”丁望劫了三百里外的金家庄回来,在忠义堂上大宴手下。
  他们离开金家庄之际,金家庄男女老幼二百多条人命无一幸免。鸡犬不留也正就是丁望的行事作风。
  金家庄的庄主乃是周亮的好朋友,所以一接到消息,他就与孙志飞马杀奔天风寨,要向丁望讨一个公道。
  两人赶到天风寨,南宫绝已先到一步了。
  他也是来向丁望讨一个公道,却并非金家庄庄主的朋友,甚至根本就一点关系也没有,只不过路经金家庄,看见金家庄的惨状,不齿天风寨的所为,而怒闯天风寨!
  当时他出道也才两年,满腔热血,一剑无敌。
  虽不过两年,“侠义无双”南宫绝这七个字,已经使黑道中人胆落魂飞。
  有人说,他乃是“南宫世家”少主。
  “南宫世家”向被公认为武林第一家人材辈出。
  对于这个传说,南宫绝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一笑置之,却有过这样的话他对于自己的一切作为绝对负责,要找就找他,不应该迁怒任何人!
  “鬼手勾魂”丁望知道周亮迟早一定会找来,因为在计划洗劫金家庄之际,一切他已打听清楚,知道金家庄庄主有周亮这个朋友,也知道周亮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并不在乎。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将周亮放在眼内,离开金家庄那一刻开始,他已经准备随时等待他的到来。
  他却是意料不到,周亮、孙志之外,还来了一个“侠义无双”南宫绝。
  在南宫绝、周亮、孙志离开之后,绿林中已没有所谓天风寨,也没有“鬼手勾魂”丁望这个人。
  丁望已倒在南宫绝的剑下,天风寨已被周亮、孙志烧为平地。
  这三个侠义中人自然也成为朋友。
  三年来他们却只见过两次面。
  江湖中实在太多不平的事情,南宫绝实在太忙。
  所以周亮连忙大笑道:“可是你叫我到哪里去找他?”
  孙志一笑,道:“大哥有所不知,他一路南下,离这里现在相信最多也不过两天路程。”
  周亮一怔,道:“你哪儿得来的消息?”
  孙志道:“城东镇远镖局的总镖头方胜那儿得来。”
  周亮道:“老方起镖回来了?”
  孙志点头道:“他在路上遇见南宫绝,且打过招呼。据说南宫绝那边事了,就会到这里一见我们。”
  周亮道:“你什么时候见过老方?”
  孙志道:“在大哥醉倒之后,他曾来探访,顺便告知这件事。”
  周亮摸著脑袋道:“看来我以后还是少喝点酒的好。”
  孙志正色道:“这三天之内,大哥更就滴酒也不可沾唇。”
  周亮颔首道:“骷髅刺客这小子毕竟非比寻常,非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应付不可。”
  孙志长身而起,道:“小弟现在立即就吩咐人飞马送信给南宫绝,若是没有意外,三月十二相信必至。”
  周亮笑道:“这一次要看我的运气了。”
  孙志道:“就叫周忠送信去如何?”
  周亮道:“此子手脚快,头脑也精灵,叫他去最好不过。”
  孙志连忙举步,周亮即时又道:“小南宫就算来不及也不要紧,我就是死在骷髅刺客剑下,他迟早也会替我将骷髅刺客送到幽冥去,绝不会让我死不瞑目。”
  这番话入耳,一种不祥的感觉就袭上孙志心头。
  三月十二。清晨。
  春雨如烟,东风若梦。
  青石板的长街上,一骑人马烟雨中逆风如飞奔来。
  马神骏,人潇洒。
  那个人非常年轻,一身秋香色立蟒箭袖长衫,配一柄明珠宝剑,骤看来,就像是一个微服出游的贵公子。
  快马奔至周家庄门前,去势一顿,“希聿聿”一声长嘶,前蹄一奋一落,立时停下。
  周家庄大门尽敞,一个老仆人紧张地站立在屋檐下,冷不防被这突来一骑吓了一跳,但一瞥之下,却喜形于色。
  贵公子旋即滚鞍下马。
  老仆人连忙迎前,出来道:“南宫公子赶到了。”
  贵公子目光一落,道:“周义?”
  老仆人惊喜道:“正是周义,想不到公子还记得小人。”
  贵公子莫非就是南宫绝?
  他目光一转,道:“骷髅刺客是否已出现?”
  周义道:“尚未见出现。”
  他连忙问道:“公子已见到周忠?”
  贵公子点头,回问道:“你家主人在哪里?”
  周义道:“在大堂等候骷髅刺客降临,孙二爷也在。”
  贵公子道:“很好!”步上门前上阶。
  周义偏身道:“小人给公子引路。”
  “不用,”贵公子将马缰往周义手中一塞,道:“周忠、阮平随后就到,你在这儿等著。”
  周义道:“是!”
  贵公子也不多说,大踏步向对门那边大堂走去。
  大堂灯火仍未熄。
  周亮、孙志就像是三日之前一样,坐在那张八仙桌两侧。那张骷髅帖又放在桌面上,用一个青铜镇纸压住上端,所以虽然有风从堂外吹进,并没有将那张骷髅帖吹走。
  周亮一对铁胆已在手,不时在抛动,乌光闪耀,叮当作响。
  孙志一身劲装疾服,丈八金枪斜搁在椅旁,枪尖沾地,枪杆未端却抵在他肋下。
  这支金枪已随时准备出击。
  他们都听到了在门外响起的马嘶声。
  孙志长身欲起,人如上弦之箭。可是一见那个贵公子走进,他就松弛了下来,周亮相反飒地立即站起了身子,他笑顾孙志,道:“你我现在可放心了。”
  孙志也笑道:“小南宫来得正是时候。”也站起身来。
  周亮已大踏步迎前去。
  他走到堂前的时候,贵公子已飞步穿过院子石径,来到他面前。
  这位贵公子毫无疑问,就是“侠义无双”南宫绝。
   , 火凤凰 校正
第二回 诡谲一剑 叱吒江湖
  他果然不愧“侠义无双”,一知道消息,立即飞马赶来。
  也来得正是时候。
  周亮大笑著伸开双手,迎向南宫绝,一面道:“小南宫,你小子来得正好!”
  最后一个“好”字才出口,周亮就发觉眼前寒光一闪,心胸接著感到一痛。
  锥心似的刺痛!
  笑语声立断,他吃惊地瞪著南宫绝。
  “叮当”的两声,周亮左右手铁胆双双坠地,他的头同时一栽。
  孙志也大吃一惊。因为刹那间,他突然看见一截剑尖从周亮的后心穿了出来。
  血刹那如箭飞激!
  孙志失声惊呼道:“什么事?”
  惊呼声未绝,周亮的铁胆已双双脱手坠地,那截剑尖亦消失。
  血更怒!
  周亮在鲜血怒射中倒地,倒在南宫绝的脚下。
  南宫绝目无表情,腰间那柄明珠宝剑已握在他右手之中。
  剑低垂,剑尖在滴血。
  孙志就算不是一个聪明人,这时候也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瞪著南宫绝,嘶声道:“南宫绝,你疯了!”
  南宫绝冷笑。
  孙志接吼道:“我大哥与你有什么过不去,为什么你要杀他?”
  南宫绝又是一声冷笑,左手从袖中一探,往面上一抹,英俊的面庞就变成一个骷髅头!
  孙志面色一变,一声惊呼道:“骷髅刺客!”蹬蹬蹬蹬连退四步。
  南宫绝冷笑道:“正是!”
  孙志面色一变再变,颤声道:“骷髅刺客就是你南宫绝?”
  南宫绝冷笑不答。
  孙志接又道:“你根本就不是南宫绝。”
  “我不是!”
  “那是谁?”
  “骷髅刺客!”
  “卑鄙!下流!”孙志咬牙切齿!
  骷髅刺客冷冷地道:“做刺客本就该不择手段。”
  孙志金枪飕一横,道:“偿命来!”
  骷髅刺客手中剑缓缓挑起,道:“你一定要找死我就成全你。”
  孙志厉声道:“你还有什么卑鄙下流的手段,只管拿出来。”
  骷髅刺客道:“杀你也要用手段?”
  他一声轻叱,一剑疾刺了过去。
  孙志枪一沉,就将刺来的那一剑压住,道:“不杀你誓不为人”语声突断
  骷髅刺客的剑竟然已刺入了孙志的咽喉。
  孙志那一个“人”字才说到一半,骷髅刺客那柄剑就突然长出了三尺!
  三尺剑刹那间变成了六尺剑,剑中剑“飕”的飞入了孙志的咽喉。
  一剑夺命!
  铮的六尺剑连忙又缩回三尺剑。
  血从孙志的咽喉射出,孙志烂泥般倒下,丈八金枪仍在手。
  骷髅刺客冷冷地盯著孙志倒地,道:“你若是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武功尤在周亮之上,七七四十九式夺命枪法堪称一绝可就大错特错了。”
  说完这句话他的身形就飞起,却是向堂后急急地掠去。
  好可怕的一个人!
  好一个不择手段的职业刺客!
  周义并没有听到大堂那边的惊呼声,叱喝声。
  他的耳朵本来就有些失灵,何况现在又全神望著长街那边,等待阮平、周忠的出现。
  周忠不但是他在周家的老伙伴,而且是他的亲兄弟。
  他并没有等上多久,周忠就到了。一行却不是两个人。
  是三个,而且是向相反的方面策马奔来。
  周义听到马蹄声回头一望的时候,周忠三人已飞马奔至门前,先后将坐骑勒住。
  “你们怎么从这边走来?”周义这句话出口,整个人就怔住在当场。
  他看到周忠的同时,也看到一个人。
  秋香色立蟒箭袖长衫,明珠宝剑,年轻而潇洒,俨然微服出游的贵族公子。
  南宫绝!
  这不是南宫绝?
  周义一怔之下,很自然地以手指揉了揉眼睛。
  周忠一见,轻叱道:“老二,还呆在这里干什么,快快进去通传。”
  周义却彷如并没有听到,见鬼一样地瞪著南宫绝,突然脱口道:“你是谁?”
  南宫绝不由得亦一怔。
  周忠立时喝叱道:“你瞎了,南宫公子也认不出来。”
  周义叫著道:“南宫公子不是已经进去了?”
  “什么?”南宫绝又一怔。
  只是刹那,他突然惊呼一声:“不好!”身形猛从马鞍上拔起来,一折一射,飞鸟般穿门射进庄内。
  周义伸手方待拦阻,眼前一花,人已不见。
  周忠连忙滚鞍下马,他尚未走到周义面前,紧跟在南宫绝后面那骑健马上的一个黑衣人已离鞍,箭一样射落在周义身旁,铁青著脸庞,道:“你什么时候见到了我家公子进去?”
  黑衣人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浑身散发著一股猛兽般的骠悍。
  他就是平日追随南宫绝出入的阮平。
  有人说,他乃是南宫世家唯一的外姓弟子,武功得自南宫世家的老主人,所以追随南宫绝出入,乃是南宫世家老主人的主意,一面吸取江湖经验,一面侍候南宫绝的起居。
  也曾有人问及他这件事,他却只是笑了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不过他相貌看来虽然鲁莽,据说性情其实也谨慎得很,待人接物,亦颇为有礼,无论对上对下都一样。
  周义并非第一次看见阮平,却是第一次看见阮平这样紧张,此际他亦已发觉事情有些不妙,颤声道:“方才。”
  手一指又道:“他是由那边飞马奔来,进去之前,还告诉我你们两人随后就到。”
  阮平冷冷地道:“我们三人一路赶来,并没有分开过!”这句话出口,他的身形又展开,穿门而入,急奔向大堂那边。
  周义到这个时候,哪里还想不到是怎么回事,但仍存著万一的希望,急问周忠道:“大哥……”
  周忠截口道:“阮大哥说的都是事实。”飞步疾奔了进去。
  周义仅有的希望都已灭绝,一股冷冷的寒气刹那从他的脚跟升起,迅速蔓延他整个身子,他一声怪叫,疯狂般冲进门内。
  血尚未凝结,周亮、孙志两人的尸体犹有余温。南宫绝那双手从两人的尸体移开之际,整个身子却竟然仿佛被浸在冰水中,已几个时辰。
  他站在两具尸体之间,一动也不动。
  阮平箭也似地射进大堂,落在南宫绝身旁,目光一扫,浑身一震,失声道:“我们来迟了。”
  南宫绝无言颔首。
  阮平脚步一动,飞快地在两具尸体的周围先后打了一个转,并没有伸手去摸,看两人是否真的已经气绝。
  他相信南宫绝的判断。
  然后他又道:“看来周大爷当时乃是张开双臂准备迎接公子。”
  南宫绝颔首道:“谁知道那个我就是骷髅刺客,乘此机会欺入,一剑穿透他的心胸。”
  阮平道:“周大爷难道一点也瞧不出?”
  南宫绝道:“这个人本来就大意得很。”
  阮平点头。
  南宫绝接道:“既使他刹那间已发觉,要闪开那一剑也很难!”
  阮平点头道:“从伤口看来,那一剑取的角度的确刁钻至极!”
  南宫绝道:“而且迅速!”
  阮平目光再落,道:“周大爷想必至死也以为是公子你下的毒手。”
  南宫绝叹息道:“所以他至死仍然是一脸惊讶之色!”
  阮平道:“这个骷髅刺客也可谓不择手段,令对方防不胜防。”他连忙问道:“可是他怎知道公子今天会来?”
  南宫绝道:“老周并不是一个藏得住话的人,再说,骷髅刺客在骷髅帖送出之后,必于一旁窥伺,周忠的离开,自难瞒得过他的耳目,要从周忠的身上偷看那封给我的信,在他来说,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周忠、周义这时候已经先后进来,都惊惶欲绝,不约而同,一齐跪在周亮的身旁。
  周义老泪纵横,频呼道:“老奴该死!”叩头不绝。
  周忠听得南宫绝那么说,立时想起了一件事情,脱口道:“小人北上第一夜,寄宿在路旁一家客栈之内,一入睡,就不醒人事,幸好预先关照了店中伙计,到时唤醒,才不致耽误行程。”
  南宫绝沉吟道:“也许就在那里,信给骷髅刺客偷看到了。”
  周忠不由亦流下了老泪。
  南宫绝连忙呼道:“周义!”
  周义抬起头,呜咽道:“公子有什么吩咐?”
  南宫绝问道:“方才你见的那个我又是如何装束?”
  周义道:“与公子一样。”
  南宫绝心头一凛,失声道:“好一个骷髅刺客!”
  阮平道:“莫不是这骷髅刺客竟然尾随周忠和我们,与我们同返?”
  南宫绝道:“只怕就是了。”
  阮平道:“若非如此,他纵然早已见过公子,造出了与公子一样的面具,也没有那么巧,穿上公子现在一样的衣衫。”
  南宫绝道:“下错。”
  阮平道:“这个人的易容术难道竟然如此厉害,连周大爷、孙二爷也都看不出来?”
  南宫绝道:“他的易容术未必已到了足以乱真的地步。”
  阮平道:“哦?”
  南宫绝叹息道:“老周粗心大意,一见是我,不用说立即就迎前,又如何瞧得出真伪?至于老孙虽然谨慎,但看见老周迎前去,所谓先入为主,到他发觉不妙的时候,定必已经在骷髅刺客出剑之后。”
  阮平道:“这个骷髅刺客的行动也可谓迅速的了。”
  南宫绝道:“时间拿捏的准确尤其是难得。”
  他们虽然痛恨这个骷髅刺客,但对于这个骷髅刺客行动的迅速,时间计算的准确,亦不能不佩服。
  阮平接道:“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他势必抄捷径,抢在我们之前。”
  南宫绝颔首道:“这个人的行动无疑迅速,时间也拿捏得准确至极,武功的高强,亦是在我的意料之外。”
  阮平道:“何以见得?”
  南宫绝道:“他是先杀老周,再杀老孙,老孙的武功乃在老周之上,金枪也已经在手,虽说目睹义兄被刺,但悲愤之下必倾全力,可是仍然被骷髅刺客一剑刺杀!”
  阮平道:“听说沈觉非也是被他一剑刺杀!”
  南宫绝道:“消息是这样传的。”
  阮平忍不住问道:“公子有没有把握只一剑就刺杀他们?”
  南宫绝道:“出其不意之下,或者可以。”
  阮平道:“那么说,骷髅刺客的剑术岂非犹在公子之上?”
  南宫绝道:“也许。”
  阮平道:“若是如此,又何必假扮公子?”
  南宫绝道:“像这种赚钱杀人的人,是绝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的,可以利用的又岂会不加利用?”
  阮平道:“那其中只怕另有蹊跷。”
  南宫绝道:“不管怎样,这也是一个不容易应付的人。”
  阮平道:“公子打算怎样呢?”
  南宫绝道:“跟了我这许多日子,你难道还不知道我这个人的脾气?”
  阮平道:“这件事公子是管定了。”
  南宫绝手按剑柄,道:“我也早就有意一会这个骷髅刺客!”
  阮平又问道:“那么公子准备从何处著手追寻?”
  南宫绝沉吟道:“从他杀人所定的路线来推测,他杀人的下一个地方,只怕就是扬州了。”
  阮平道:“扬州地方大,要找这样的一个人我看不容易。”
  “事在人为!”南宫绝一顿又说道:“何况这个人还有一个老规矩。”
  “杀人必然在三日之后。”
  “三日之前必然先送去一张骷髅帖。”
  “收到骷髅帖的人也必然大为震惊,到处去找人帮忙。”
  “人之常情。”
  “所以他除非不在扬州杀人,否则我们应该会知道。”
  “也许他跟著要杀的人就是我们。”南宫绝淡然一笑,拾起了放在八仙桌上的那张骷髅帖。
  三月十二
  周亮
  骷髅眼窜中,那六个血红色的字就像是六根尖针一样,刺入南宫绝的心坎。
  今天正是三月十二。
  骷髅刺客并没有失败!
  他下一个杀人的地方是否就是扬州?
  杀的又是什么人?
  腰缠十万贯
  骑鹤下扬州
  扬州不过是泛称,实际上指江都县,在五代南唐时曾恢复战国时广陵的名称,宋改为江都,沿用到现在。
  这既是名城,也是南北交通的要道,两淮盐运的中心,所以富商大贾,很多住在这个地方,说繁华,实在是繁华至极。
  所以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名句。
  这个地方却是在长江北岸。
  虽然在江北,反而是最富江南情调,与镇江恰好相反。
  镇江是江南的江北,扬州是江北的江南。
  扬州中富商大贾云集,若说到数目,只怕还没有人能够数清楚。
  但若问哪一个最有钱,相信很多人都会说应该就是殷天赐。
  这个名字很平凡,这个人却绝不简单。
  扬州的名公巨贾大半是他的朋友,也以认识他为荣。
  城中的店铺,据说最少有十分之一是他的产业,他那个庄院乃是在他将城中整整一条街道两旁的屋宇买下之后拆建而成。
  这种做法或许未必绝后,却已空前。
  他花起钱来当真犹如流水一样,简直就像是那些钱并非他自己的。
  而他的钱亦简直就像是天赐的一样,总也花不尽。有些人甚至认为,他所以那么有钱,完全是因为改了天赐这一个好名字。
  所以近十年来,扬州城中出生的孩子不少都叫做天赐。
  甚至有些人将自己的名字也改做天赐。
  于是一声“天赐!”往往就有好几个人同时回应。这并非笑话。
  殷天赐来扬州是十年前的事情。
  十年前,不少人都怀疑殷天赐的财富来源,官府甚至暗中展开了调查。
  并无结果。
  殷天赐仿佛从天外飞来。
  十年后的今日尽管还有人怀疑,却已没有人胆敢公然讨论。
  即使扬州的现任太守,对殷天赐也避忌三分。
  因为他五年前初来上任的时候,殷天赐送给他的一份厚礼,几乎就等于他十年的俸禄。
  江湖朋友对于殷天赐也避忌得很。
  曾经有一次,几个江湖朋友守候在殷家庄之外,一见殷天赐出来,就上去勒索,声势汹汹,兵刃尽插在当眼处,惟恐殷天赐看不见。
  殷天赐并没有给他们吓倒,谈笑自若,突然转身,一掌拍在门旁一只石狮之上。
  一声霹雳巨响,那只石狮当场四分五裂,石狮蹲著的那个座子大半截陷进地下。
  所有人尽皆目瞪口呆。
  殷天赐之后只说了一句话,道:“谁将我门前的石狮子换了泥狮子?”
  谁都看得出,碎裂在他掌下的并不是一只泥狮子,是名副其实的一只石狮子。
  他话一说完,那几个江湖朋友慌忙抱拳请罪,一个个额上冷汗直冒。
  殷天赐仍然给了他们好些银子。
  那是他们第一次向殷天赐要钱,也是最后的一次。碎裂的那只石狮子在十天之后,殷天赐才吩咐人搬走,换过另一只。
  那十天之内,不时有江湖朋友在殷家庄门前出现,观看那只石狮子。他们离开的时候,脸色都难看得很。
  其中有一个就是以掌力称雄江北,有“铁掌开碑”之称的石彪。一瞥之下,石彪亦自色变。
  江湖朋友都想听听石彪的意见。
  石彪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话,道:“我若是跟他对掌,那只石狮子就是榜样。”
  石彪直肠直肚,人尽皆知。
  所以那之后,殷家庄的门前一直就平静得很。
  所以也有人怀疑殷天赐就是江湖上神出鬼没的三大强盗、大魔头之一。却没有人能够证实。
  殷天赐到底是什么人。
  三月十四。黎明。
  漫天风雨。
  殷家庄所有人大都还在睡梦中,突然被霹雳一声暴喝全都惊醒。
  暴喝声乃是从殷天赐那一间坐落在庄院正中,富丽堂皇,犹如宫殿的寝室之内传出来!
  暴喝声未绝,寝室的大门就“轰隆”地四分五裂,从中飞出一个人!
  这个人年约五旬,身高七尺,相貌堂堂,双眉入鬓,须长及胸,虽是一身白绫寝衣,但仍然彷如王侯一样。
  他裂门飞出,身形一翻,已然如标枪般站稳,张目四顾,猛喝一声道:“来人!”
  喝声方落四个锦衣中年汉子就分别或翻过短墙,或穿过月洞门,掠进这个院落,齐奔至白衣人的面前。
  他们已转到方才那霹雳一声暴喝,已急急奔至这个院落之外。
  一听呼唤,立即进来!
  一人连忙问道:“大爷有何吩咐?”
  白衣人目光一扫道:“你们方才在什么地方?”
  “都在院外!”
  “东南西北?”
  四人异口同声道:“未有违命。”
  白衣人再问道:“可曾发觉有人进出这里?”
  四人尽皆摇头。
  白衣人一皱眉,道:“你们没有发觉,也怪不得。”
  一人忙问道:“敢问大爷,发生了什么事情?”
  白衣人左手一扬,道:“你们看!”
  在他右手拇、食指之中,夹著一张纸。
  是一张纸钱,上面画著一个黑骷髅。
  四个锦衣人目光一落,面色一变,失声道:“骷髅帖!”
  “正是骷髅帖!”白衣人面寒如水。
  白纸钱,黑骷髅,血红色的七个字。
  三月十七
  殷天赐
  骷髅刺客接往的地方,果然一如南宫绝推测,就是扬州!
  而且刺杀的对象是扬州最有名,最触目的一个人!骷髅帖已送到了。
  “是不是骷髅刺客的骷髅帖?”一个锦衣人竟这样问。
  白衣人怒道:“难道还有第二种骷髅帖?”
  那个锦衣人噤若寒婵,另一个锦衣人接问道:“大爷可看见是谁将骷髅帖送来?”
  “我虽然没有看见,但除了骷髅刺客,谁有这个胆量?这种本领?”
  “不错,不错。”
  “我在睡梦中忽然听到异响,睁眼一望,就看见这张骷髅帖剑一样飞来,正飞向我的脸庞,但到我接帖在手,从床上跃起,射向来帖那边,却不见有人在!”白衣人挟著骷髅帖的那只手不觉已起了颤抖。
  他不是别人,就是扬州首屈一指的大富豪殷天赐。以他反应的快捷,身形的迅速,由接帖到纵身破门追出,前后不过眨眼间的事情,可是送帖之人竟然已不知所踪,难怪他为之震惊。
  来人毫无疑问就是骷髅刺客,在他接帖之时即使已离开也应该不会走出多远,以他耳目的锐利,实在没有理由毫无所见。
  难道这个骷髅刺客竟然真的是来自幽冥的幽灵?
  殷天赐绝不相信。
  那么就只有一种解释骷髅刺客的武功已臻化境,远在殷天赐之上,要杀他实在易如反掌!
  纸钱若换是利剑,速度必然更强劲,再配合来去无踪,鬼魅似的身形,应该就可以突杀殷天赐于剑下。
  这非但殷天赐,就连那四个锦衣人也想到了,面色一变又再变。
  殷天赐的面色比他们更难看。
  千古艰难惟一死,何况一个他这样的大富豪。
  他现在最少还想再活一百年,可是骷髅帖这一来,最多却只能够再活三天了。
  骷髅刺客与骷髅帖这并非一次出现。
  骷髅帖从不落空,骷髅刺客也从未失手,这“骷髅刺客”四个字与“勾魂使者”已一样意思。
  勾魂使者也就是阎王使者。
  阎王注定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
  骷髅刺客也已做到了这一点。
  殷天赐面色灰白,夹著骷髅帖那只手一落,目光霍一转,厉声道:“那个骷髅刺客势必仍然在庄院之内,你们给我搜!”
  四个锦衣人应声当场一怔,心头一寒,他们实在想不到殷天赐竟然会这样吩咐。
  殷天赐也留不住、追不到的人,他们就更留不住、追不到。
  对于他们的武功,殷天赐应该很清楚,可是他仍然这样吩咐。
  看来他已经方寸大乱。
  四个锦衣人虽恐惧,仍然应声立即四面散开。食君之禄,担君之忧。
  他们都是殷天赐重金请来的护院武师,在江湖上多少也薄有名气,武功自然也不错,但比起殷天赐,却又差了一大截。
  殷天赐根本就不用他们保护,他们也保护不了,所以一向都是摆排场的多。像殷天赐这种大富豪,出入也实在需要几个这样的人追随才像样。
  他们都明白自己在殷天赐身旁的作用,但仍然甘之如饴,欣于接受。因为殷天赐给他们的待遇实在优厚。
  他们的日子一直都过得很舒服,也实在太舒服了,所以他们心里一直都有些不安,都希望有一朝能够实实在在地替殷天赐做一些事。
  这一朝终于来了。
  所以尽管恐惧,他们仍然毫不犹豫,毫不畏缩地依照殷天赐吩咐,采取行动。
  不过他们不免仍然有一种希望,都希望骷髅刺客已经离开了庄院。
  千古艰难惟一死。
  风雨漫天。
  殷天赐目送四个锦衣人消失在雨中,一声叹息。
  无可奈何的叹息。
  然后他游目四顾,在每一样东西之上都停留一下目光,最后落在自己的胸膛之上。
  又一声叹息。
  对于这个庄院,对于自己的生命,他显然都无限留恋。
  骷髅帖方至,他对于自己竟然就完全失去信心。
  骷髅刺客虽然厉害,他一掌击碎石狮,武功亦是非同小可。
  有防备在先,骷髅刺客未必能够偷袭成功,若是面对面,胜负生死相信仍然是未知之数。
  可是他现在看来,胆似乎已经先自怯了。
  胆怯,武功难免就会打一个折扣。
  一个人太有钱,原来有时也没有多大好处。
  四个锦衣人都没有失望。
  他们搜遍整个庄院,并没有遇上骷髅刺客,也没有遇上任何可疑的陌生人。
  这其实,已经在他们意料之中。
  以骷髅刺客的身手,在他们入见殷天赐的时候,应该走远了。
  因为他并非准备今天刺杀殷天赐,在骷髅帖送到之后,根本已没有必要留在庄院中。
  可是在搜索之际,他们仍不免提心吊胆。
  搜索的行动在两个时辰之后结束,在那两个时辰内,他们已找遍整个庄院所有可以藏人的地方,也查问过庄院之内的所有人。
  什么收获都没有,大多数的人当时尚在梦中,甚至并没有被殷天赐那霹雳一声暴喝惊醒。
  被惊醒的人也除了那一声暴喝之外,并没有听到其他的异响,更没有看见任何陌生人。
  殷天赐的寝室乃是在庄院的正中。
  四个锦衣人从寝室所在的那个院落出发,分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往外搜查,两个时辰之后,先后又回到那个院落。
  第一个才进入,殷天赐便从寝室之内走出。
  他激动的情绪看来已经完全平静,一个身子标枪似地笔直,脸庞却赤红得发紫,一口的酒气,身上衣衫亦酒痕斑驳,那两个时辰之内,显然已喝过不少的酒。
  但并未喝醉,他没有片言只字怪责那四个锦衣人,因为他看出他们实在已尽了力。
  他一一吩咐他们在旁边休息,等四人都已到来,才问道:“可找到骷髅刺客?”
  四个锦衣人一齐摇头。
  殷天赐再问道:“也没有什么发现?”
  “也没有。”异口同声,都是这一个答案。
  殷天赐叹了一口气,道:“果然不出我所料。”
  四个锦衣人垂下头去。
  殷天赐叹息接道:“这个人若是轻易可以找到,就没有这么可怕了。”
  他随即一笑,道:“也幸好如此,现在我才将心放下。”
  四个锦衣人不觉齐皆一怔,他们全都听不懂。
  殷天赐还有话说道:“方才我实在担心你们与他遇上,有什么闪失。”
  四个锦衣人无不感动至极,一个脱口道:“我们正恨没有机会报答庄主,难得有这个机会。”
  殷天赐道:“你们一直不是都干得很好?”
  “可是……”
  “我聘请你们回来,乃是保护我这个庄院,这几年以来,这个庄院都平安无事,可见得你们都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这完全是庄主的声威……”
  殷天赐淡然一笑,道:“我哪有什么声威,这个庄院一直平安无事,全凭几位。”
  “庄主言重。”
  另一个锦衣人道:“这几年我们简直就是在这个庄院内享福,现在说起来,倒是很过意不去。”
  殷天赐大笑道:“果真如此,我还会将你们留到现在?”
  “庄主。”
  “不必多说了。”殷天赐目光一扫,道:“你们现在立即去替我做一件事。”
  “庄主有事请吩咐。”
  “这其实也不容易。”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却又不至于这么严重。”
  “不知道庄主有何吩咐?”
  “你们去替我将这个庄院的所有人全都叫到这儿来。”
  四个锦衣人奇怪地望著殷天赐,他们实在想不透殷天赐为什么要这样做。
  殷天赐接道:“我要将这个庄院暂时封闭。”
  他一顿又道:“也就是说,我要将这个庄院的所有人暂时迁离。”
  “我们也……”
  “你们也不会例外。”
  “那么庄主……”
  “我一个人留在这里等候骷髅刺客的降临。”
  “庄主……”
  “你们可明白我的话?”
  “明白,但……”
  “明白就好了,三月十七日之后,不是我死,就是骷髅刺客亡,若是我走运,没有死在骷髅刺客的剑下,那么三月十八,定必大开庄门欢迎你们回来。”
  “庄主”四个锦衣人那片刻的心情都非常激动,高呼著,一齐围上前。
  殷天赐双手一翻,目光一落,道:“骷髅刺客虽然本领非凡,我这双铁拳,也不是好应付的,三月十七,是我死抑或是他亡,现在未免是言之过早。”
  一个锦衣人振吭道:“我们都留下,与庄主并肩对付那个骷髅刺客。”
  其他三人齐声声亦赞同。
  殷天赐却摇头道:“我知道你们都是出于一片忠诚,但对于你们这番好意,却恕我不能接受。”
  他目光先后在四人脸上掠过,道:“无可否认,你们都有一身武功,但”他一顿才接道:“到今天也无妨说一句老实话,以你们的武功,应付一般的盗贼诚然是绰绰有余,但碰上真正的高手,却只怕不堪一击。”
  四个锦衣人没有作声。
  殷天赐接道:“骷髅刺客乃是高手中的高手!”
  四个锦衣人也不否认。
  殷天赐又道:“别的不提,就拿近日死在他剑下的沈觉非来说,却只一剑,就被他击杀,你们自比沈觉非如何?”
  一个锦衣人道:“比不上。”
  殷天赐仰天长叹,道:“我自信武功乃在沈觉非之上,但要我一招将他击杀,却也没把握做得到。”
  “骷髅刺客诡计多端……”
  “他杀沈觉非也许诡计暗袭,不过你们也不要忘记,沈觉非这个人也是一条老狐狸。”
  四个锦衣人齐皆颔首,都同意殷天赐这句话。
  殷天赐接道:“所以我若是让你们留下,等于叫你们送死。”
  “我们……”
  “你们也许都视死如归,但我总不成眼巴巴看著你们死在我面前,若是因此而分心,就不能够全力去对付骷髅刺客。”
  四个锦衣人终于明白殷天赐的话,其中一个随即黯然道:“这是说,我们四个人留下,不但无济于事,说不定反而连累庄主你了?”
  殷天赐道:“话说出来无疑很伤你们的自尊心,但事实如此,而昧心说话,由得你们自取灭亡,这种事,殷某人就更做不出。”
  四个锦衣人既是感激,又是惭愧,一个人顿足长叹道:“都怪我们武功不好。”
  另一个接道:“庄主待我们仁至义尽,现在庄主有难,我们竟然袖手旁观,在情在理,也是说不过去。”
  殷天赐连连挥手,道:“我心意已决,不必多言。”
  四个锦衣人相顾一眼,突然一齐跪倒殷天赐的面前。
  殷天赐冷不防他们有此一著,一双手也不能同时扶起四人,连连说道:“看你们平日也是爽快之人,今天恁地都变得这样婆妈,快快给我站起来,莫教我生气!”
  四个锦衣人仍然各自叩了个响头,才站起身子。
  殷天赐看著他们,无限感触地叹了一口气,道:“殷某人这个时候,身旁仍然有四个你们这样的随从,也不枉此生的了。”
  四个锦衣人听在耳里,只觉得汗颜无面。
  殷天赐目光又再一扫,语声一沉,道:“事不宜迟,你们立即去通知各人,方才我亦已著人找来管家朱培,吩咐他清点名册,准备各人一年的工钱,那即使我有什么不测,大家的生活也暂时可以解决,不用操心。”
  连这方面他都已考虑到,像这样的主人,也实在少有的了。
  四个锦衣人只听得咽喉发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殷天赐连忙催促道:“快去,快去!”
  四个锦衣人无奈退下。
  殷天赐目送他们走出了月洞门,又一声叹息,仰头望天。
  风雨漫天依旧。
  黄昏。雨仍然未歇,风更急。
  街道上行人寥落,殷家庄大门的附近却相反,而且可以说是人山人海。
  附近的居民,路过的商贾小贩,闻风赶来的武林中人,甚至衙门的捕快都有。
  消息已传开!
  殷家庄每一个出来的人无一不立刻就被围上来询问。
  最后离开的是那四个锦衣人。
  殷天赐亲自送他们出来,亲自将大门关闭。众人一见殷天赐现身,立时都静下来,好些人连忙排众而出,急走上石阶。
  他们都是殷天赐的朋友。有的却只是打过一个招呼,但也有曾经作客殷家庄,与殷天赐称兄道弟的“老朋友”。
  一时间“殷兄”之声响彻云霄。
  殷天赐却充耳不闻,将门关闭。
  也许他知道那些人大都是出于好奇,想问他一个仔细,根本不能够帮助他解决问题,也许他现在心慌意乱,根本不愿意接见任何人,多说任何话。
  也许他真的决定不牵累任何人,决定一个人应付那个骷髅刺客。
  沉重的两扇兽环黑漆大门在“隆”然声中关上,将所有人都挡在门外。
  所有人都怔住,没有人敢上前去敲动兽环。
  四个锦衣人齐皆回身,望著那两扇紧闭的大门,一再叹息。
  他们旋即被殷天赐的朋友包围起来,七嘴八舌,问的都是相同问题。
  四个锦衣人却没有多说什么,只说出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说出殷天赐打的是什么主意。
  然后他们就排众离开,四人的心情都沉重至极。
  他们的话迅速在人群中传开,那些本来就佩服殷天赐的人不由就更加佩服,对殷天赐有成见的亦不由佩服起来。
  虽然他们并不是全都知道有骷髅刺客这个人,但无论如何,像殷天赐这样,一个人静待死神降临,不肯牵累任何人,而且在这个时候,还为他人的生活设想的人,在世间,到底并不多。
  一传十,十传百。
  黄昏未尽,整个扬州城已几乎无人不知,殷天赐已收到骷髅刺客的骷髅帖,三天之后必死在骷髅刺客剑下的消息。
  现在才是第一天,骷髅刺客三天之后才动手,他们便已经宣布了殷天赐的死期。
  这当然是那些多事的江湖人加上去的话。
  整个扬州城立时为之震惊。
  殷天赐毕竟是扬州城名人之中的名人。
  不知道殷天赐的人可以说绝无仅有,像这样的一个人接到骷髅帖,将会在三天之后被人刺杀,消息不传开则已,一传开,不震动整个扬州城才怪。
  本来不知道骷髅刺客其人其事的人,也因此都知道了。
  对于骷髅刺客的行事作风,自然也一并知道,消息再由他们口中传出,老实人倒还罢了,那些平日本来就喜欢夸张,喜欢吹牛的人,难免绘形绘声,加盐加醋。
  于是骷髅刺客越传越厉害,甚至有说是幽冥出来,奉阎王之命,来拘殷天赐魂魄。
  殷天赐本来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传说,亦再死灰复燃。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这种话跟著也出现。
  替殷天赐分辨的当然也大有人在。但众口一词,都认为殷天赐死定了。
  风雨扬州。
  风雨不绝,种种传说在风雨下也不绝地散播,整个扬州城突然掀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热闹。
  茶楼、酒馆都挤满了客人,高谈阔论,都是针对一件事。有些脑筋灵活的竟然还想到骷髅刺客这一次到来,杀的并非殷天赐一人。
  那么下一个又将是谁?
  听到这些话的几个武林大豪无不悚然动容,其中一个甚至仓皇回家整理行装,准备夤夜出城他去。
  这个人当然一手血腥,仇家已多得要命。
  恐惧的也不是这几个武林大豪,几乎曾经杀过人的人,对骷髅刺客都不住自主生出了恐惧之心。
  人心惶惶。
  一个刺客,满城风雨。
  黄昏将尽,风雨依旧漫天。
  两骑快马风雨下穿过扬州城的北门,奔在遍布泥泞的青石板长街上。
  蹄声“得得”,泥泞飞溅。
  马上骑士头戴著竹笠,身披蓑衣,腰身都是标枪般挺直。
  马鞍旁都各自挂著柄长剑,走动间,剑鞘与马鞍相撞,铮铮的作响。
  一柄剑形式古拙,一柄剑的剑柄与剑鞘之上都嵌著明珠。
  两个骑士的面貌却都被竹笠遮去大半,长街两旁虽然有灯光射来,但都被竹笠隔断。
  竹笠在两人的面庞之上留下来的阴影,也起了隐蔽的作用。
  这两个骑士却完全没有将面庞藏起来的心意,一点也没有。
  因为他们都不是那种不敢以面貌示人的人。
  他们都是光明磊落,顶天立地的侠客,鞍挂明珠宝剑的那个就更侠义无双。
  竹笠在他们的作用就只是遮挡风雨而已。
  长街的两旁有不少酒楼。
  当先那骑快马在第一间酒楼之前停下,马上那个骑士连忙回头,道:“公子,这间如何?”
  后面那个骑士应声将马勒住,道:“你就是这样子心急,多走两步也不愿。”
  “这间其实也不错。”
  “你初来乍到,怎知道不错?”
  “公子莫非已光顾过,知道它不好?”
  “没有这种事。”
  “那么何不光顾它一次,好叫下次有一个取舍。”
  “你说的也是道理。”
  当先那个骑士立即滚鞍下马,横移两步,在后面那个骑士的手中接过缰绳。
  后面那个骑士亦自下马。
  酒楼的小二不用呼唤,忙上前替两人拉住马匹。
  当先那个骑士随即掀下竹笠,卸下蓑衣,亦交到小二手中。
  灯光照亮了他的脸,浓眉大眼,透著一股骠悍之气,不是别人,正是阮平。
  后面那个骑士同时将竹笠、蓑衣取下,露出一张年轻而英俊的面庞,一袭秋香色立蟒箭袖长衫,右手同时取过马鞍旁那柄明珠宝剑。
  虽然长途跋涉,人看来仍然是那么潇洒。
  南宫绝!
  迎出来那两个店小二只觉眼前一亮,不由都怔在当场凝望著南宫绝。
  阮平看见奇怪,道:“你们在瞧什么?不成认识我家公子?”
  那个店小二如梦初醒,一脸尴尬之色,其中一个连忙道:“这位公子好潇洒。”
  阮平大笑,回顾南宫绝,道:“公子听到了,并非只是我阮平,人人都是这样说。”
  南宫绝淡然一笑。
  阮平目光一转,连忙对那两个店小二道:“其实我也不错的,是不是?”
  一个店小二笑了笑应道:“是极是极。”
  另一个店小二接道:“请进请进。”
  阮平从南宫绝手中接过竹笠、蓑衣,交给其中一个店小二,大笑举步,走了进去。
  南宫绝从容跟在后面。
  酒楼中差不多已经满座,大都谈论著殷天赐接到骷髅帖那件事,这时候全都被阮平的笑声惊动,一齐转头望过来。
  所有的声音刹那间尽皆停下。
  像南宫绝这样潇洒的男人到底很罕见,不过也只是一怔,说话便继续下去。
  继续他们的说话,其中却有两个人例外。
  那两个都是江湖人装束,一个已经有几分醉意,但另一个仍然很清醒,目光一落在南宫绝的脸上,便凝结不动。
  一个眉毛倏的一动,道:“老二,快看是谁来了。”
  那个老二只顾喝酒,含糊著道:“管他是谁?”
  “你看!”
  “到底什么人,你这样大惊小怪?”老二仍然只顾喝酒道:“说好了。”
  “南宫绝!”
  “什么?”老二的醉意立时不见了一半,东张西望地道:“人在哪里?”
  “在门那边。”
  老二目光一转再转,终于看见了南宫绝,剩下来的一半醉意立时仿佛也不见了,脱口道:“果然就是他!”
  “阮平也来了。”
  “嗯!”老二摸著下巴道:“莫不是为了骷髅刺客而来?”
  “这个还用说,旬前骷髅刺客刺杀的“铁胆”周亮,“金枪”孙志可都是他的朋友。”
  “他消息倒也快得很。”
  “听说周亮接到骷髅帖之际,已经著人通知他南下相助的了。”
  “周亮却仍然伏尸骷髅刺客剑下。”
  “那是他迟来一步之故。”
  “以他跟周亮的交情,当然不会就此罢休。”
  “当然。”
  “何况这个人是有名的“侠义无双”,纵使与周亮没有交情,也不会坐视不管。”
  “不错。”
  “难道他竟是追踪骷髅刺客到来扬州?”
  “是亦未可知。”
  “骷髅刺客惹上这个人够他烦恼的了。”
  “南宫绝虽然名震江湖,骷髅刺客的武功,可也不在他之下。”
  “以你看,他们两人交上手,胜负会如何?”
  “我可没有这个眼光,不过,相信这很快就会有结果的了。”
  “嗯!”
  “殷天赐莫非命不该绝?”
  “难说,但南宫绝来得无疑是时候。”
  “一个侠义无双,一个无恶不作,这一次,扬州可够热闹的了。”
  “我们留下来好不好?”
  “如此热闹,焉可错过?”
  两人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但都已经转入旁人耳中。
  南宫绝、阮平酒菜尚未沾唇,他们已到扬州的消息便已经传出楼外。
  而且已经热闹的扬州城于是更加热闹了。
  三月十五。清晨。
  旭日已经东升,阳光温柔得犹如情人的眼波。
  殷家庄浴在这样温柔的阳光之中,给人的却仍然是一种森冷的感觉。
  大门紧闭。
  庄院里没有人声,甚至连声音也没有。
  一种难言的寂静,笼罩著整个庄院,那种寂静已接近死亡。唯一有生气的似乎就只有从围墙上伸出来的一支杏花。
  那支杏花正颤抖在风中,风吹过,几朵杏花就从树头脱落,飘坠在地上。
  杏花都有生命,但从枝头脱落的刹那间,生命却已经终结。
  落花其实是死亡的象征。
  骷髅刺客虽然人未到,只送来一张骷髅帖,整个殷家庄已经笼罩在死亡气氛之下。
  就连庄院大门对著的那条长街,亦陷入那一片死亡的寂静之中,一个行人也没有。
  或者那是因为时间太早的关系。
  风一阵又一阵,飘坠地上的那几朵杏花有两朵转瞬间被吹上了长街,无声地在青石板上打滚。
  却就在这个时候,寂静的长街上突然走来了一个人。
  那个人年逾五旬,高而瘦,颧骨高耸,鹰鼻,削腮,五缕长须迎风飘展,身上一龑鸦青长衫,亦飘展在风中,一派出尘脱俗的神态。
  从服饰看来,那个人毫无疑问是一个有钱人。
  穿在他发髻上那柄碧玉簪最少值一千两银子,挂在他腰间那支长剑鞘柄上嵌著的十二颗宝石,价值就更是难以估计。
  他从街角转出,大踏步竟是朝殷家庄走去。
  二十丈距离很快已走过大半,他方向仍然不变,步伐也始终一样,目的地显然就是殷家庄。
  这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到殷家庄?
  落花仍然在青石板之上打滚。
  一朵落花无声地滚至青衣人身前。
  青衣人右脚落处,正好将那朵落花踩在脚下,脚步即时停顿!
  并不是因为那朵落花。是因为刹那间出现的一个人。
  那个人是从长街左边高墙下的一株树后闪出来,豹头环眼,满嘴胡须腰挂长刀,一身捕头装束。
  人才现身,立即一声叱喝道:“站住!”
  青衣人已经停下脚步,目光一落,道:“何方?”
  “正是何方。”
  语声未落,长街两边可以藏人的地方都已有人闪出来,无不是一身捕快装束。
  他们全都是扬州城的捕快,那个何方也不是别人,就是扬州城的总捕头。
  他瞪著那个青衣人,接道:“我也认识你!”
  青衣人道:“是么?”
  何方道:“聚宝斋柳西川柳大老板竟不认识,我这个捕头也就白做的了。”
  柳西川淡然一笑。
  聚宝斋是一间珠宝店,设在扬州城中最繁盛的地方,开始的时候,不大为人注意。
  那是差不多十年之前的事情。
  十年之后的今日,聚宝斋却已无人不知。
  据说,整个扬州的珠宝店加起来,所做的生意还不到聚宝斋的一半。
  生意能够做到那么大,除了货品齐全,价钱公道,信用昭著之外,资金的充足也是一个关键。
  聚宝斋却不但不会令来买珠宝的客人失望,即使来卖珠宝的客人也一样不会令他们失望离开。
  大批大批的珠宝买入,全部是现银交易,既不赊,也不久。
  柳西川哪来这许多钱?
  不少珠宝商人都怀疑柳西川财富来源,甚至怀疑柳西川是一个归隐的江洋大盗。
  其中有两个乃是现任扬州大守高天禄的近亲,在高天禄面前不免也提及柳西川这个人,而且说出自己的怀疑。
  所以高天禄才知道有柳西川这个人,才吩咐手下,暗中加以侦查。
  负责这件事的人当然就是何方。
  他调查得很仔细,却一无所获,只知道柳西川来扬州的时候乃是孤身一个人,聚宝斋所有伙计都是在扬州雇佣的。
  那些伙计也不知道这个老板的来历,只知道这个老板为人实在不错,对他们实在很好,所以都无不悉力以赴。何方再三调查,都是这个结果,无奈放弃。
  在调查之中,他一直没有惊动柳西川,然而他相信柳西川一定会知道。
  聚宝斋那些伙计自然亦是他询问的对象,他并没有叫那些伙计保守秘密,也没有权那样做。
  他相信那些伙计事后必会告诉柳西川知道。
  所以柳西川认识他,见面即能叫出他的姓名,他一点也不奇怪。
  他奇怪的只是柳西川为什么大清早走来这里。
  以他所知,柳西川与殷天赐一直都没有来往。
  柳西川就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说什么。
  何方冷笑接道:“可是我却想不到你这位大老板竟然会这个时候独步街头。”
  柳西川道:“现在已经不早的了,每天早上这个时候,我都有外出散步的习惯。”
  何方道:“我知道。”
  柳西川笑了笑,道:“因为大捕头曾经很留意我的生活。”
  何方冷笑。
  柳西川接道:“难得有一个人这样关心自己的起居,我实在感激得很,却是到今天才有机会道谢。”
  何方闷哼道:“我为什么留意你柳大老板的生活,你柳大老板应该明白。”
  柳西川点点头,道:“总捕头其实可以直接找我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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