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 现实百态>> 溫斯頓·格盧姆 Winston Groom   美國 United States   現代美國   (1944年三月23日)
阿甘正傳 Forrest Gump
  阿甘於二戰結束後不久出生在美國南方阿拉巴馬州的一個閉塞小鎮,先天弱智,智商衹有75,而且腿上還戴着用來矯正骨骼畸形的金屬支架。然而阿甘的媽媽是一位性格堅強的女性,她不斷的鼓勵兒子:“相信你自己和別人沒有什麽不同。”她要讓兒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樣生活。所以她終於在滿足了一次校長的肉體需要之後將弱智的阿甘送進了正常人的學校。
  阿甘的媽媽靠出租房屋為生,於是阿甘經常和形形色色的房客混在一起。他喜歡隨着一個小夥子的吉他節奏姿態怪異的扭動身體,而不久之後,母子倆在電視裏發現這個男房客竟成了大名鼎鼎的貓王。
  在學校的校車上,阿甘見到了他一生中認為最美麗的女孩--珍妮。從此兩人形影不離。阿甘無時不刻的保護着珍妮,卻對惹火燒身的麻煩無能為力,而此時珍妮便會嚮阿甘大喊:“快跑!阿甘快跑!”感謝上帝眷顧着阿甘,因為賜予了他一雙健步如飛的長腿,總能將身後的惡棍甩得無影無蹤。
  就這樣,阿甘跑進了大學的橄欖球場,他被大學破格錄取,成了球場上最善跑的明星,並受到了肯尼迪總統的接見。在大學裏,他目睹了美國法令准許黑人學生進入白人學校就讀的經過。不久之後,曾接見他的肯尼迪總統遇刺身亡。
  拿到大學學位後的阿甘在一名新兵的鼓動下參軍入伍。在軍營裏,阿甘被教官譽為智商達到160的最聰明的士兵,因為上帝還賜給他一個單純正直,不存半點邪念的頭腦,他衹知道服從,任何訓練科目他總能鶴立雞群。他還結識了熱衷捕蝦的布巴,兩個偏執狂之間産生了深厚的友誼。
  而此刻,阿甘一直深深迷戀的珍妮因為《花花公子》拍攝裸照而被學校開除,在一傢夜總會做起了裸體歌手。又一次阿甘幫珍妮擺脫了色狼的糾纏,而珍妮卻慍怒的說他不可能永遠保護她。她囑咐即將遠赴越南戰場的阿甘遇到危險就趕緊跑。轉眼間,阿甘來到了越南。他的上司是鄧•泰勒中尉,一個很有責任敢的愛國者。他告訴阿甘和布巴戰場的原則:保護好雙腳和不可愚蠢。對捕蝦着魔的布巴總在他周圍不停的念叨捕蝦利潤的豐厚,說打算回傢後買條捕蝦船,讓阿甘作他的大副。
  戰爭是殘酷的,他們遇到了偷襲,阿甘想起了珍妮的話,甩開腿不停的跑,當他跑出很遠纔發現衹有他一人逃脫了敵人的火力範圍,他想起了布巴和泰勒中尉,於是又返回叢林一次次背回受傷的戰友。最後,他救出了奄奄一息的布巴,布巴衹說了一句“我想回傢”便死在了阿甘的懷裏。 一顆子彈鑽進了阿甘的屁股,而泰勒中尉卻被截肢。在醫院裏養傷的阿甘學會了打乒乓球,而且很快成了他的專長,甚至開始表演。暗自苦悶的泰勒不斷的埋怨阿甘不該救他,害他成了廢人。戰爭結束後阿甘成了英雄,約翰遜總統親手授予他國會榮譽勳章。在一次反戰集會上,阿甘再次遇見了珍妮。當時她正和一群種族主義者混在一起,兩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阿甘正傳》劇照作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還到中國參加了乒乓球比賽,為中美建交立了功。回國後的阿甘成了明星,在電視臺裏同約翰•列農一起接受采訪。在電視臺門口,阿甘邂逅了久違的泰勒中尉,傷殘退伍後的他身心憔悴,他們在一起過了聖誕節和新年。不久,阿甘受到了尼剋鬆總統的接見,而他在無意中迫使潛入水門大廈的不法分子落入發網,最終導致了尼剋鬆的下臺。退役回傢的阿甘果真實現了戰友布巴的遺願,買了條捕蝦船,並取名珍妮開始出海捕蝦,然而滿腔熱情換回的卻是一無所獲。來給阿甘作大副的泰勒讓他去教堂嚮上帝祈禱能夠有所轉機,而一場意外的竜捲風卻讓他們因禍得福,衹有阿甘的船幸免遇難。隨之而來的是擋都擋不住的收穫,阿甘發了財,有了12條船,成了百萬富翁。
  阿甘的母親因癌癥去世。阿甘不願為名利所纍,做了義務割草工。珍妮回來了,送給他一雙跑鞋。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懷抱,第二天清晨卻悄然離去。
  阿甘决定跑步,但他不知道該跑嚮哪裏,3年多跑遍了美國的每個角落。終於一天,他感覺纍了,準備回傢。阿甘接到了珍妮的信,按照地址找到了珍妮和他們的兒子,值得欣慰的是小阿甘聰明機靈。結婚之後他們度過了一段幸福時光,但一切阻止不了珍妮病情的惡化。阿甘將珍妮埋在兒時的樹下,經常來陪她聊天。 小阿甘也到了上學的年齡,阿甘送兒子上了校車,一根被夾在書裏的羽毛落到地上,被風吹起,又開始飛上天空……。


  Forrest Gump is a 1986 novel by Winston Groom. The title character experiences adventures ranging from shrimp boating and pingpong championships to thinking about his childhood love. The Vietnam conflict and college football are all part of the story. Throughout his life, Gump views the world simply and truthfully, even though through the course of the book he really doesn't know what he wants to do in life. Author and narrator Groom uses intonations that capture Gump's personality. Gump is full of wisdom, but is considered an "idiot" because of his low IQ and, according to him, he "can think things pretty good," but when he tries "sayin[sic] or writin[sic] them, it kinda come[sic] out like Jello," (it is possible Gump may have dyslexia.) He is also physically strong and falls into amazing adventures.
  
  The novel was turned into a film by Paramount Pictures in 1994. The film version, placing Tom Hanks in the title role, won several Academy awards. The novel contains many plot lines not included in the movie, such as Gump going into space as an astronaut and later living on an island populated by cannibals, where Gump must repeatedly beat the cannibal chief at chess to avoid being eaten.
第一章
  朋友:當白癡的滋味可不像巧剋力。別人會嘲笑你,對你不耐煩,態度惡劣。吶,人傢說,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訴你——事實不一定是這樣。話雖如此,我並不埋怨,因為我自認生活過得很有意思,可以這麽說。
   我生下來就是個白癡:我的智商將近七十,這個數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們是這麽說的。不過,我可能比較接近智商三到七歲的低能兒,或甚至更好一點智商八到十二歲的智障;但是,我個人寧願把自己當做是個半智,或是什麽的——絶不是白癡——因為,別人一想到白癡,多半會把它想成蒙古癥白癡——就是那種兩個眼睛長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衹跟自己玩的人。
   唔,我反應遲鈍——這一點我同意;不過我可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得多,因為我腦子裏想的東西跟旁人眼睛看見的有天地之別。比方說,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試着把它說出來或是寫下來,它就變成果醬似的糊成一團。我舉個例子解釋給你聽。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個人正在他傢院子裏忙活兒。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種,於是,他跟我說:“阿甘,你想不想嫌點錢?”我說:“嗯,想,”於是他派我去攢泥土。用獨輪手推車搬了十一、二車的泥土,大熱天裏,推着車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從口袋裏掏出一塊錢。當時我應該為工資這麽低大鬧一場,可是我卻收下了那一塊錢,嘴裏衹說得出一句“謝謝”之類的蠢話,然後走上街,手裏拿着那張鈔票——摺上,打開,摺上,覺得自己個白癡。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說真的,我對白癡略有所知。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學問,不過我真的讀過這方面的東西——從那個叫什麽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傢夥筆下的白癡,到李爾王的傻瓜,還有福剋納的白癡,班吉,甚至《殺死後舌鳥》裏頭的瑞德利——哦,他可是個嚴重的白癡。我最喜歡的是《人與鼠》裏頭的連尼。那些寫文章的人多半說得對——因為他們寫的白癡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嘿,這一點我同意,隨便哪個白癡都會同意。嘻嘻。
   我出生後,我媽媽給我取名福雷斯特,因為內戰期間有個將軍名叫納森·貝福·福雷斯特。媽媽總說我們跟福雷斯特將軍有什麽親戚關係。而且他是個偉人,她說,不過內戰結束之後他創立了“三K黨”,連我奶奶都說他們是一幫壞蛋。這一點我倒是會同意,因為我們這兒有個自稱“尊貴的狗屁”還是什麽的傢夥,他在城裏開了一傢店賣槍,有一次,當時我大概十二歲左右,我經過那傢店,從窗子往裏望,他在店裏吊了一根絞刑用的那種大大的繩環。他瞧見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後把繩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還吐出舌頭等等來嚇我。我嚇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車場的車子後面,直到有人報警把我送回傢交給我媽。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將軍有啥豐功偉績、創立那個三K黨的玩意可不是什麽好心腸——隨便哪個白癡都會這麽告訴你。不管怎麽說,我的名字就這麽來的。
   我媽是個大好人。人人都這麽說。我爸,他在我剛出生之後不久就死了,所以我從來不瞭解他。他在碼頭當裝卸工,有一天,一臺起重機從一艘“聯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網的香蕉,結果不知道是什麽東西斷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壓成煎餅。有一次我聽到一些人在談論那次意外——說當時情況慘不忍睹,半噸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爛,我個人不太喜歡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這個我倒是喜歡。
   我媽從“聯合水果公司”領到了一點兒撫恤金,而且她還把我們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們的日子還過得去。我小時候,她總是把我關在屋裏,免得其他小孩子騷擾我。夏天下午,天氣熱壞了,她會把我安頓在客廳裏,拉上窗簾,讓房間陰一點,涼快些,再給我弄杯檸檬汁。然後她就坐在那兒跟我聊天,就那麽一直說個不停,也沒什麽特別的話題,就好像一般人跟貓狗說話那樣,不過我也習慣了,而且滿喜歡,因為她的聲音讓我覺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長期間,一開始她都準我出去跟大傢玩,可是後來她發現他們是在捉弄我。有天他們在追我的時候,一個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傷痕。那以後,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開始試着跟女孩子玩,但情況也好不到哪兒去,因為她們都躲着我。
   媽媽認為念公立學校對我有益.因為也許這樣會幫助我變得跟其他人一樣,但是上了幾天學之後,校方告訴媽媽我不該跟大傢一起上學。不過他們讓我念完了一年級。有時候,老師在講課,我坐在那兒,也不知道自己腦子裏在想什麽,總之.我開始看窗子外頭的鳥、麻雀,還有在外頭那棵大橡樹上爬來爬去,一會兒又坐下的東西,老師就會走過來教訓我一頓。有的時候,我會被—種很奇怪的感覺衝昏了頭,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裏的長板凳上。其他孩子從來不跟我玩耍什麽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啕大哭,這樣他們就可以嘲笑我一—衹除了珍妮·可蘭,起碼她不會躲着我.有時候放了學她還讓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傢。
   可是第二年,他們安排我念另一種學校,我告訴你,那學校真古怪。就好像他們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統統集攏在一道,有跟我一樣年紀的,有比我小的,還有大到十六、七歲的大男孩。他們都是各種程度的智障、瘋癇病患,還有甚至不會自己上厠所吃東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個胖胖的大塊頭,起碼有十四歲左右,他患了一種病,發作起來會全身發抖,就好像坐電椅什麽的。我們老師瑪格麗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厠所,免得他做出什麽怪舉動。不過,他還是照做不誤。我不知道要怎麽攔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鎖在一間厠所裏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所學校呆了大概五、六年。其實那個學校並不太壞,他們會讓我們用手指繪畫,做些小東西,不過多半時間,他們衹教我們怎麽係鞋帶啦,怎麽做就不會把食物弄翻啦,不要發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處都是等等。他的沒教我們念書——除了認識路標記號,還有分辨男女厠所之類的。總之,學校裏有那麽多嚴重的傻瓜,要想教點別的東西其實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認為這種學校的宗旨是免得我們惹別人煩。誰願意讓一群傻瓜在外頭亂跑?這個道理連我都懂。
   快滿十三歲,我開始發生一些極不尋常的事。第一,我開始長高。半年之內我長了六寸,我媽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褲子放長。再就是,我開始橫着長。到了十六歲,我有二米二高,重兩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這個緣故他們纔帶我去量體重。他們說簡直無法相信。
   之後發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徹底改變。一天.我從傻瓜學校放學回傢,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輛汽車停在我旁邊。那傢夥叫我過去,問找叫什麽名字。我告訴他,他又問我念什麽學校,他從來都沒在附近見過我。我告訴他那間傻瓜學校之後,他就問我有沒有打過美式足球。我搖頭。其實我大可告訴他我見過別人玩,衹是他們從不讓我玩。不過,我說過,我不太擅長跟人長時間談話,所以我衹點個頭。那大概是開學兩個星期的事。
   過了三天左右,他們把我從那間傻瓜學校弄出來。我媽媽在場,還有那天開汽車的人和兩個打手型的人——我猜想這兩個人在場的原因是以防萬一我惹什麽事。他們把我拍屜裏的東西統統取出來,放進一個褐色紙袋裏,然後叫我跟瑪格麗特小姐說再見;突然之間她哭了起來,又用力摟抱我。過後,我跟所有的傻瓜說再見,她們流口水、抽筋,還用拳頭敲桌子。然後我就走了。
   媽媽跟那個傢夥坐前座我坐在後座兩名打手中間,就好像電影裏面帶犯人“進城”的情形。衹不過我們並不是進城。我們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兒,他們帶我進校長辦公室,媽媽和那個男人陪我一起進去,那兩個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長是個頭髮灰白的老頭子,領帶上有個污潰,褲子鬆垮垮的,看起來活像也是從傻瓜學校出來的。我們統統坐下,他開始解說一些事,又問我話,我衹是點頭,不過他們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這個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來的。
   原來,坐汽車那個傢夥是教練,名叫費拉斯。當天我沒進教室,也沒上課什麽的,那個費拉斯教練帶我到衣帽間,打手之一替我找來一套球衣,有墊肩啊那些玩意,還有一頂很棒的塑膠頭盔,頭盔前面有一塊東西可以防止我的臉被壓扁。唯一的問題是,他們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衹得穿自己的運動鞋,等他們訂到球鞋再換。
   費拉斯教練和兩名打手幫我穿上球衣,然後又幫我脫下,再穿上,反復十幾二十次,直到我會自己穿脫為止。有一樣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護擋——因為我不覺得有什麽理由嬰穿它。晤,他們努力解釋給我聽,過後一名汀手對另一名說我是個“笨蛋”還是什麽的。我猜想他以為我不懂他說什麽,可是我懂,因為我特別留意這類“屁話”。倒不是因為這話會傷害我感情。嘿,別人曾經用過更惡劣的宇眼駡我。不過,我還是留意了。
   過了一陣子,一群孩子陸續走進衣帽間,取出他們的球具穿上。之後,我們全部都到外面,費拉斯教練召集大傢,然後叫我站在大傢面前介紹我。他說了一大堆屁話,我不太聽得懂,因為我嚇得半死,因為從來沒有人當着一群陌生人介紹我。不論,後來有些人過來跟我握手,說他們歡迎我等等。之後,費拉斯教練吹了一聲哨予,把我嚇得魂都飛了,不過大傢開始跳來跳去練習。
   接下來發生的事可以說是說來話長,不過,總而言之,我開始打美式足球。費拉斯教練和一名打手特別訓練我,因為我不懂怎麽打球,球隊有一招阻擋對手的戰術,他們盡力解說清楚,可是練習幾次之後,大傢似乎都厭煩了,因為我記不得我該怎麽做了。
   爾後,他們又練習另一種叫做防守的動作;他們安排三個傢夥擋在我前面,我應該突破他們,抓住帶球的那個傢夥。前半部分比較容易,因為我可以輕輕鬆鬆把那三個傢夥推倒,可是他們不喜歡我抓住帶球那傢夥的動作,最後,他們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樹十幾二十次——體會一下那種感覺吧,我猜。可是過了一陣子,他們猜想我從那棵橡樹身上已經學到一些東西之後,又叫我跟那三個傢夥和拿球的傢夥練習。他們發火了,因為我推開三名阻擋的人之後撲嚮拿球那傢夥的動作不夠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許多辱駡,可是練習完中之後我去見教練,告訴他我不願撲倒帶球那傢夥.因為我怕會傷到他。教練說,不會傷到他,因為他穿了球衣,有保護。其實,我並不是那麽怕傷到他,我怕的是他會生我的氣,要是找不好好對待每個人.他們又會來迫打我。長話短說,我花了好一陣子工夫纔弄清楚訣竅。
   此外,我得上課。在傻瓜學校,我們其實沒上過什麽課,但是這所學校對課業認真多了。總之,不知怎麽弄的,他們設法安排我上三堂自習課,這種課衹要你坐在教室裏,隨你愛做什麽都行;另外還有三堂課是一位女士教我識字。班上衹有我們兩個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衹一、兩次對她動過邪念。她名叫韓德生小姐。
   可以說,我衹喜歡午餐這堂課,不過我想這不能算是課。念傻瓜學校時,我媽都會給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餅幹和一個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會帶到學校。可是這所學校有間餐廳,有九、十樣東西可吃,我老是難以决定要吃什麽。我想一定有人說過什麽,因為過了一星期左右,費拉斯教練叫我想吃什麽儘管吃,說一切都“打點了”。太棒了!
   猜猜誰到我的自習教室?珍妮·可蘭。她在走廊上過來跟我說,她記得小學一年級跟我同學。她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一頭亮麗烏黑的頭髮,腿長長的,和一張漂亮的臉蛋,還有別的,我不敢講。
   費拉斯教練並不滿意球隊的情況。他好像經常很不高興,總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們想方設法讓我站在原地不動,衹要阻止對方抓住我方帶球的傢夥,但是除非他們把球傳到中綫,否則這法子不管用。教練對我擒抱帶球員的動作也不滿意,我告訴你,我可花了不少時間在那棵橡樹上。可是我怎麽也沒法子照他們要求的動作抱倒帶球員。我心裏有顧忌。
   過後,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把這一切也都改變了。當時我在餐廳裏剛取了飯菜,走過去坐在珍妮·可蘭旁邊。我真不願意說,不過她可以算是學校裏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覺真好。她大半時間不註意我,都跟別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員們坐一起,可是他們的態度好像我是隱形人什麽的。起碼珍妮·可蘭當做有我這麽個人。但是過了一陣子,我開始留意到另外一個傢夥也常出現,而且他開始拿我耍嘴皮子,說什麽“笨蛋好嗎?”之類的屁話。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兩星期,我始終沒吭聲,但是後來我終於說了——到現在我還沒法相信我說了那句話——我說:“我不是笨蛋,”那傢夥一個勁兒瞪着我,然後哈哈大笑。珍妮·可蘭就叫那傢夥閉嘴,可是他拿了一紙瓶鮮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來鮑出去,因為我嚇壞了。
   過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傢夥在走廊上攔住我,說他會“逮到”我。我整天心驚膽戰,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體育館,但是他走過來動手推我肩膀,叫我“呆子”等等,然後他揍我肚子。那一拳並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來,轉身就跑,我聽到他跟在後面,還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嚮體育館,越過足球練習場,突然我看見費拉斯教練坐在看臺上,望着我。迫我的那些傢夥停下來,掉頭走了。費拉斯教練表情真奇異,他叫我立刻換球衣。過了一會兒,他走進衣帽間,手裏拿着一張紙,紙上面了三種戰術——三種!——叫我盡可能記牢。
   那天下午練球的時候,他把所有球員分成兩隊。突然間四分衛把球傳給我,我應該沿着綫的右端外側奔嚮球門柱。他們統統開始追我,我立刻拼命跑——我閃過了七、八個人,他們纔撲倒我。費拉斯教練開心極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傢的背。我們以前跑過不少次,測驗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時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個白癡不會?
   總之,那以後我受歡迎多了,球員們開始對我比較好些。第一次賽球我嚇壞了,可是他們把球傳給我,我就拚命跑,兩、三次達陣,大傢對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確實扭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歡帶球跑,不過他們多半叫我繞着邊綫跑,因為我還是沒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墻,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說我是全世界塊頭最大的高中二分衛。我不認為他這是在誇奬我。
   除此而外,我跟韓德生小姐學習閱讀進步不少。她給了我《湯姆歷險記》和另外兩本書,我記不得書名。我把它們帶回傢,統統讀過,可是,接着她給我做了個測驗,我的成績不怎麽樣。不過我的確喜歡那幾本書。
   過了一陣子,在餐廳用餐時又坐到珍妮·可蘭旁邊,好一段時間沒再發生狀況,可是後來有一天,是春天裏,我放學回傢,那個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後又迫我的傢夥又出現了。他弄了一根棍子,還駡我“傻瓜”、“笨蛋”之類的話。
   有些人在旁觀,珍妮·可蘭也在,當時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為什麽,我沒有那麽做。那傢夥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個兒說,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隻手卯他的腦門,就這麽一下就解决了問題,可以這麽說。
   那天晚上我媽接到那傢夥父母打來的電話,說我要是再碰他們兒子,他們就要報警把我“關起來”。我盡力跟媽媽解釋,她說她瞭解,不過我看得出她擔心。她告訴我,因為我現在塊頭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為我可能會傷到別人。我點頭保證絶不會傷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聽到她在她房間獨個兒哭。
   不過,卯那傢夥腦袋的事,使我對打球的看法完全改變。第二天,我要求費拉斯教練讓我直接帶球鮑,他說好.結果我一口氣撞倒了四、五個傢夥,衝破重圍,他們又再爬起來追我。那一年我入選“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隊”。我簡直無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媽送給我兩雙襪子和一件新襯衫。她的確存了些錢,給我買了一套新西裝,要我穿着它去領取“全州美式足球奬”;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裝。媽媽替我打上領帶,我就這樣出發了。
第二章
  “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會”在一個名叫福洛梅頓的小鎮舉行,費拉斯教練把那地方形容作“轉轍器”。我們坐上一輛巴士來到該鎮,——我們這一帶總共有五、六個人獲奬。巴士定了一、兩個小時纔到,而且車上沒有厠所,我又喝了兩杯飲料,所以等我們到了福洛梅頓,我已經憋不住了。
   大會是在“福洛梅頓高中”禮堂舉行,我們入場後,我和另外幾個傢夥找到厠所。不過,不知怎麽的,要拉下拉練的時候,拉練夾住了我的襯衫下襬,拉不動。我拼命扯了一陣子,對手學校的一個好心傢夥出去找費拉斯教練,他帶着兩名打手進來,七手八腳想把我的褲子拉開。一名打手說唯一的法子是幹脆撕開它。教練聽了,兩手叉腰說:“你是要我讓這孩子開着石門水庫,把那玩意吊在外頭,就這麽出去?嘿,你認為那會造成什麽樣的印象?”說完,他扭頭對我說:“阿甘,你衹得憋着,等宴會結束我們再替你弄開它——行吧?”我點頭,因為我不知道還能怎麽辦,不過我想這一晚上可有得等了。
   禮堂裏面坐着成千上萬的人,我們一進去,他們個個微笑拍手。我們被安排坐在舞臺上的一張巨大長桌後面,面對所有人,我最擔心的事發生了,這一夜果然漫漫無期。好像禮堂內每個人都上臺演講似的——連侍者和門房也不例外。我真希望媽媽在場,因為她會替我解圍,可是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在傢躺着。終於到了頒奬的時候;奬座是一個金色小橄欖球。照規矩,叫到名字就得走到麥剋風前面領奬,然後說聲“謝謝”,他們說,要是有人還想說些別的,盡量簡短些,因為我們希望在二十世紀結束之前離開那兒。
   幾乎所有人都已領奬說過“謝謝”,接着輪到我了。有人用麥剋風喊:“福雷斯特·甘”,對了,我可能還沒告訴你,甘是我的姓氏。我起身走過去,他們把奬交給我。我湊近麥剋風說:“謝謝”,結果所有的人歡呼起來,還起立鼓掌。我猜想有人事先告訴了他們我是什麽白癡,所以他們特別對我好些。可是這些反應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就那麽傻站着。過了一會兒,全場安靜下來,麥剋風前面那個人問我還有沒有話要說。我就說“我要尿尿。”
   好半天,觀衆鴉雀無聲,衹是神色滑稽地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他們開始交頭接耳,好像悶雷。費拉斯教練上臺抓着我胳膊,把我拖回座位。之後,他整晚瞪着我,不過宴會結束之後,教練和兩個打手的確又帶我去厠所,撕開我的褲子,我可真的尿了一大缸。
   我尿完了,教練說:“阿甘,你實在會說話。”唔,第二年沒什麽精彩大事,除了有人放出消息,說有個白癡入選“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隊”,結果一大堆信件開始從全國各地寄來。媽媽統統保存起來,還開始剪報貼在簿子上。一天,從紐約市寄來一個包裏,裏面是一個正式比賽用的棒球,上面有紐約洋基棒球隊所有球員的簽名,那是我畢生最美好的一件事!我把那個球當做金塊似的珍惜,直到有一天我在院子裏拋球,一隻大狗跑來從半空把球叼走,咬爛了。我老是遭遇這種事。
   一天,費拉斯教練把我叫進去,他帶我去校長辦公室,辦公室裏有個大學來的人,他跟我握手,問我有沒有考慮進大學打球。他說他們一直在“註意”我。我搖頭,因為我沒有想過這件事。
   大傢似乎都很敬畏這個人,鞠躬哈腰,還稱呼他“布萊恩先生”。但是他說要我叫他“大熊”,我覺得這名字很奇待,不過他在某些方面的確像熊。費拉期教練明白說我不是頂聰明,不過“大熊”說他的球員大部分如此,他考慮找人特別替我補習功課。過了一個星期,他們給我做一項測驗,裏面有各種各樣我不熟悉的怪問題。答了一陣子之後,我覺得沒意思,不肯再答下去。
   兩天後“大熊”又來了,費拉斯教練把我拖進校長辦公室。“大熊”神情沮喪,可是他仍舊很客氣,他問我有沒有盡全力做那個測驗。我點頭,但是校長直翻眼珠,“大熊”就說:“晤,那真不幸,因為成績顯示這孩子是個白癡。”
   校長這下子點頭了,費拉斯教練站在那兒,兩手插在口袋裏,沉着臉怏怏不樂。我去大學打球的前途似乎到此結束。
   我太笨不能參加大學球隊這個事實,似乎毫不影響美國陸軍的想法。當時是我高中最後一學年,到了春天,其他學生統統畢業。不過,他們讓我也坐在臺上;甚至給我一件黑袍子穿,輪到我的時候,校長宣佈他們要發給我一份“特殊”文憑。我起身走嚮麥剋風,兩名打手也起身願我一起走過去——我猜想是怕我又像在“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宴”上說那種話。我媽媽坐夜臺下前排哭哭啼啼,絞着手,我覺得好快樂,好像真的有啥成就似的。
   可是等我們回到傢,我纔明白她為什麽嚎個不停——陸軍來通知,要我嚮當地徵兵委員會什麽的報到。我不知道這是做什麽,但是我媽知道——那年是一九六八年,各種鳥事都等着爆發。
   媽媽給我一封校長寫的信要我交給徵兵委員會的人,可是不知怎的我在半路上把它弄丟了。報到的場面像瘋人院。有個穿陸軍的大塊頭黑人衝大傢吼叫,要大傢分成一堆一堆。我們都站在那兒,他走出來喝令:“好,我要你們一半站到那邊,一半站到這邊,另一半站在原地別動!”擠在那兒的人個個神情睏惑,連我都明白這傢夥是個白癡。
   他們把我帶進一個房間,要我們排成一行,命令我們脫下衣服。我是不太樂意的,可是大傢都這麽做,我也就做了。他們檢查我們的每一個部位——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甚至。他們還命令我:“彎腰!”我照做,立刻有個人用指頭戳進我的屁股。夠了!我轉身抓起那個混蛋,卯他腦袋。突然間一陣騷動,一批人跑過來撲在我身上。不過,這一招我司空見慣。我把他們甩開,衝出大門。我回到傢把經過告訴我媽媽,她明明好着急,卻說:“彆扭心,阿甘——不會有事的。”
   結果不然。第二個星期,—輛旅行車停夜我傢屋外,好幾個穿陸軍、戴着亮晶晶黑頭盔的人上前敲門找我。我躲在我的房間裏,但是媽媽說他們衹是來送我去徵兵委員會。一路上,他們緊盯着我,好像我是什麽瘋子。
   徵兵委員會裏面有扇門,通往一間大辦公室,辦公室裏坐着一個身穿光鮮的老頭子,他也很謹慎的瞅着我。他們要我坐下,拿了一張測驗捲塞到我面前,雖然它比大學球隊測驗的題目容易得多,但仍舊不簡單。
   做完了測驗,他們把我帶到另一個房間,有四、五個傢夥坐在一張長桌子後面,陸續問我問題,還傳遞一張好像是我做的測驗捲。接着他們擠成一團交頭接耳,談完之後,其中一個在一張紙上簽名,交給我。我拿着它回到傢,媽媽看完了那張紙立刻猛抓頭髮,流着淚贊美上帝,因為紙上寫我“暫時緩徵”,理由是我癡呆。
   那個星期當中還發生了另外一件事,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我們傢有個女房客,她在電話公司擔任接綫生。她名叫法蘭琪小姐,是個和藹可親的淑女,非常文靜內嚮。可是,有天晚上,天氣悶熱,雷雨交加。我走過她房門的時候,她探頭出來,說“阿甘,今天下午我剛好拿到一盒軟糖——你要不要吃一塊?”
   我說:“要”。她就帶我進她房間,那盒軟糖就放在化妝臺上。她給了我一塊,又問我要不要再吃一塊,然後指着床鋪要我坐下。我起碼吃了十幾塊軟糖,當時外面閃電一亮一亮,雷聲真晌,窗簾被吹得飛起來,接着法蘭班小姐有點像是推了我一把,使得我躺在床上。她開始用一種親密的動作撫摸我。“你衹管閉着眼睛,”她說,“什麽事都別擔心。”接着發生丁一件從沒發生過的事。我說不清究竟是什麽,因為我一直閉着眼睛,也因為我媽會宰了我,不過我告訴你,朋友:它讓我對未來有了嶄新的看法。
   問題在於,法蘭班小姐雖是個和藹可親的淑女,可是她對我做的事我寧願是同珍妮·可蘭做的。然而,我認為那是門兒都沒有的事,因為我這種德行,實在難以啓齒邀任何人約會。這個說法算是客氣了。
   不過,因為有了這個嶄新的經驗,我鼓起勇氣問我媽該如何處理珍妮的事,當然我絶口沒提跟法蘭琪小姐的事。媽媽說她會替我處理,而後她打電話給珍妮·可蘭的媽媽,說明情形。第二天晚上,天吶,珍妮·可蘭居然出現在我傢大
   門口!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件白色洋裝,頭髮上插了朵粉紅色花朵,我做夢也想不到她是這麽美麗。她進了屋於,媽媽帶她到客廳,給了她一杯冰滇淋汽水,把我叫下樓,因為我一見到珍妮·可蘭走上我們傢的樓道,我就跑上樓鎖住臥房。當時我寧可讓五千個人追我,也不願走出房間,可是媽媽上樓牽着我的手下樓,而且也給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我緊張的情況好些了。
   媽媽說我們可以去看場電影,我們出門時,她還給了珍妮三塊錢。珍妮親切極了,有說有笑,我一個勁兒點頭,咧嘴笑得活像白癡。電影院離我們傢衹有四、五條街,珍妮過去買票,我們進了戲院攏位子坐下。她問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買了爆米花回來,電影剛好開始放映。
   那是一部描述一男一女搶銀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剋萊,還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於裏也有許多殺人、槍戰之類的鬼玩意。我覺得人居然會彼此這樣開槍對殺實在好笑,因此,這種場面一出現我就哈哈笑,可是衹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縮進座位裏頭。電影演到一半,她幾乎已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見她縮在地上,還以為她不知怎的從座位摔下去,所以我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來。
   我纔一拉,就聽到什麽東西裂開,我往下一看,原來珍妮·可蘭的洋裝整個被撕開了,所有東西都挂在外面。我伸出另一隻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開始哼哼啊啊,瘋狂似的揮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設法抓着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迸開,我們周圍的人回頭看這騷動是怎麽回事。突然間,有個傢夥從走道走來,拿着一把刺目的手電筒照嚮珍妮和我,結果因為曝光等等,珍妮開始尖叫啜泣,最後她跳起來,逃出戲院。
   接下來我衹知道有兩個男人過來叫我站起來,我就跟着他們進了一間辦公室。隔了幾分鐘,四名抵達,要我跟他們走。他們帶我坐上一輛警車,兩個坐前面,兩個跟我坐後面,就像費拉斯教練那兩名打手一樣一左一右把我夾在中間,衹不過這一次的確“進城”了他們帶我進入—個房間,給我捺指紋、拍照,然後關進牢裏。那經驗真恐怖。我一直擔心珍妮的情況,不過,過了一陣子我媽媽出現,她用手帕揩着眼淚,絞着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慘了。
   過了幾天,法院舉行某種儀式。我媽給我穿上西裝,帶找到那兒,我們遇見一個蓄鬍須,拎着個大皮包的親切男人,他跟法官說了—大堆話,然後還有一些人,包括我媽媽在內,也說了一些屁話,最後輪到我。
   蓄鬍須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來,然後,法官問我事情是怎麽發生的?我想不出來要怎麽說,所以就聳聳肩,於是他問我還有沒有別的話要補充,我就說:“我要尿尿,”因為我們坐在那兒已經有將近半天時間,我尿急得快脹破了!法官在那張大桌子後面傾身嚮前細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還是什麽的。接着蓄鬍須那人開口了,法官等他說完叫他帶我去厠所,他帶我去了。我們離開法庭時我回頭看見可憐的媽媽抱着頭,用手帕揩眼淚。
   總之,我回到法庭時,法官搔着下巴,說這碼子事“非常奇特”,不過他認為我該從軍什麽的,或許可以矯正我的毛病。我媽媽告訴他美國陸軍不要我,因為我是個白癡,不過就在這天早上大學寄來一封信,說我如果願意替大學打球,可以免費入學。
   法官說這事也很奇特,不過衹要我滾出城,他就沒有異議。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裝,媽媽帶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車。我望嚮窗外,媽媽又拿着手帕揩眼淚。這幕情景我已太熟悉。它永遠印在我的記憶中。總之,巴士發動,我上路了。
首頁>> 文學>> 现实百态>> 溫斯頓·格盧姆 Winston Groom   美國 United States   現代美國   (1944年三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