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譯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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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源自美國著名文藝評論傢、哈佛大學教授F·O·馬蒂遜對本書的評語。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美國文學揭開了一個新時期。這是美國小說的黃金時代,這二十年間,群星燦爛,異彩紛呈,顯現出空前繁榮的壯觀。當時,西奧多·德萊塞異軍突起,馳騁文壇,獨領風騷;他既是二十世紀美國文學中第一位傑出的作傢,也是美國現代小說的先驅;在美國文學史上,他是不帶偏見地率先如實描寫了新的美國城市生活,厥功奇偉。他擁有許多忠實的追隨者,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同時代人捨伍德·安德森(1876—1941)等名傢都在內,他們正在他的周圍茁壯成長,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的青睞。這個新秀群落不斷地推出力作,使二三十年代成為美國文學史上最富有成果的時期,他們中間,諸如辛剋萊·路易斯(1885—1951)和多斯·帕索斯(1896—1970)等名傢無不深知德萊塞為他們創作開闢了道路。此時剛開始文學生涯的斯科特·菲茨傑拉德(1896—1970)甚至譽稱德萊塞是當代美國的最偉大的人物。1930年路易斯在榮獲諾貝爾文學奬的莊嚴儀式上的答詞中,還嚮全世界昭示了德萊塞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偉績。作為獲此殊榮的第一個美國作傢,路易斯認為德萊塞纔是榮膺該奬的更佳人選,說:“德萊塞常常得不到人們的賞識,有時還遭人忌恨,但跟任何別的美國作傢相比,他總是獨闢蹊徑,勇往直前,在美國小說領域裏,為從維多利亞時期和豪威爾斯式的膽怯與斯文風格轉嚮忠實、大膽和生活的掃清了道路。沒有他披荊斬棘地開拓的功績,我懷疑我們中間有哪一位——除非他甘心情願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通通描繪出來。”因此,美國評論傢認為,德萊塞忠於生活,大膽創新,突破了美國文壇上傳統思想禁錮,解放了美國的小說,給美國文學帶來了一場,並且把他跟福剋納、海明威並列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僅有的三大小說傢。
德萊塞又是美國文學中第一位來自下層社會、非盎格魯—撒剋遜血統的重要作傢。本來美國作傢中出身貧寒並不罕見,畢竟都屬於美國社會內部的“自己人”。然而,德萊塞是在1871年8月27日出生於印第安納州特雷霍特市郊的一個德國移民家庭,顯然是一個外人。他秉性剛烈,桀驁不馴,曾經自嘲為“以實瑪利,一個流浪漢”①,意謂化外之民,備受歧視。德萊塞的父親是一位虔誠、古板、平庸無能的天主教徒,當年為了逃避兵役到美國,婚後生下了十幾個子女,不幸經常失業,而且胸襟狹隘,執迷不悟,對待子女猶如暴君,以致大多數子女淪入不正經的生活,甚至墮落。衹有保羅·德列塞除外,他開頭僅僅是個闖江湖的滑稽藝人,後來成了流行歌麯作傢,紅極一時。在他弟弟德萊塞的心目中,不消說是成功的榜樣。德萊塞的母親,秉性溫柔,克勤克儉,是來自賓夕法尼亞的、具有斯拉夫血統的孟諾派的新教徒。德萊塞八歲時,目不識丁的母親為生活所迫,帶着他和其他三個幼小孩子離開了家庭,在中西部從一個市鎮流浪到另一個市鎮。因此,子女們經常輟學。他們一傢人始終過着極其窘睏而又遭人非議的生活。德萊塞的童年,飽嘗貧睏無知之苦。那段辛酸的生涯,後來他全都寫進了《美國悲劇》的開頭幾章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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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聖經》中一人物,為亞伯拉罕與夏甲之子。夏甲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的使女,後來夏甲與以實瑪利被撒拉逐走,住在曠野裏。見《舊約·創世記》第16章第1—6節,第15—16節,第21章第9—14節。
1887年他初次獨自來到了芝加哥,先後在餐館和五金公司幹粗活,儘管如此,他還是被這個充滿興奮和刺激的大城市生活所吸引。1889年,他在一位好心的中學老師慷慨資助下進入印第安納大學念題名源自美國著名文藝評論傢、哈佛大學教授F·O·馬蒂遜對本書的評語。
書,無奈次年即輟學,到芝加哥某地産公司和傢具公司當收帳員,整日挨門逐戶去斂錢,使他接觸到下層社會各種人物和陰暗面,為日後創作積纍了豐富的素材,也决定了他的創作中的悲劇性思想和自然主義色彩。正如捨伍德·安德森所指出的:“大概世上自古以來存在過的一切抑鬱、陰暗和沉重,在他筆下都有所反映。……他神情沮喪,他不知道該如何改變生活,因而他描繪生活一如所見——真實,毫不偽裝。”1892年,德萊塞進入了報界,開始記者生涯,先後在芝加哥《環球報》、聖路易斯《環球—報》和《共和報》任職。當時,新聞工作往往成為許多作傢練武之地。德萊塞在芝加哥還目睹了一邊是花天酒地,一邊是赤貧如洗的強烈對比。他親眼看到貧窮如何受人鄙視,偽善如何暢行無阻。於是,德萊塞執意要對他目睹的現狀進行道德評價,這不僅是十分自然,而且從主觀上來說,就是他思想、感情和認識的開端,從而引導他去構思創作自己的小說。1895年,德萊塞寓居紐約,正式從事寫作,同時編輯雜志,經常往來於芝加哥、聖路易斯、托萊多、剋利夫蘭、匹茲堡各大城市之間,視野較前更為深廣地接觸到當時現實生活中各個不同的層面,親眼目睹了貧民窟、酗酒、色情、兇殺、拐騙、搶劫……使他更進一步深刻認識到美國的現實是一種“殘酷的、不公道的現實”,是一個“毀滅的過程,而幸福衹不過是幻想而已”。德萊塞想把這些在報刊上反映出來,可是,正如他自己所說的:“當我想談談窮人的痛苦和他們身受的壓迫時,我受到了嘲笑。於是,我就拋棄了新聞記者的工作而開始寫作,來揭發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
德萊塞的審美能力根本沒有經過係統的培養。從青少年時代起,他衹要有機會接觸到書籍,就會廢寢忘食,埋頭閱讀。在幾部自傳體的作品中,他情不自禁地回憶往昔讀書的樂趣。比如說,他在奧索小鎮圖書館裏曾經讀過莎士比亞、歐依達、《湯姆·瓊斯》、勞拉·瓊·利比、華萊士的《本·赫爾》、狄更斯、卡萊爾,還有笛福的《摩爾·弗蘭德斯》,給年輕的心靈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最有意思的是,人們一直把德萊塞尊稱為現實主義或自然主義的大師,但德萊塞本人卻一概加以否認,一再聲明年輕時他“壓根兒沒讀過左拉的書”。事實上,對德萊塞的創作有决定性影響的是巴爾紮剋。德萊塞在《自述》中回憶道,讀了偉國現實主義作傢巴爾紮剋的作品,對他說來,不啻是一場“文學道路上的”。他說,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我簡直跟巴爾紮剋以及他筆下的人物一同吃飯、一同睡覺、一同做夢、一同呼吸,腦子裏裝的是他的想法,眼裏看到的是他描繪的城市。”後來在匹茲堡卡內基圖書館裏,他覺得巴爾紮剋“突然給我打開了一道吸引我走嚮生活的新的大門”。德萊塞寫道,“這纔是個有眼力、有思想、有感受的作傢,通過他,我看到了如此廣阔的景象,簡直使我驚訝得目瞪口呆——通過法國人的眼睛,我看到了整個巴黎,整個法國,整個生活。”德萊塞認為,“巴爾紮剋的哲學推理有點誇張,但卻十分出色;他處理各種重大社會、、歷史以及宗教問題都是從容不迫,得心應手;他憑藉自己的天才,顯示出好象對各種問題都有直接而又無可辯駁的知識;這一切就象天才和預言傢的真本領,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着了迷。但願我也能具有這樣一種洞察力!”殊不知就在德萊塞對巴爾紮剋欽佩得五體投地之時,他“卻不知不覺地對自己所處的世界獲得了一種新的、形象的認識”,十分驚異地發現,“在這裏〔美國〕竟和那裏〔法國〕一樣,都有可資描寫的事物”。換句話說,年輕的德萊塞早已下了决心,要用巴爾紮剋式的方法來描寫美國的生活。以上這些自述,對我們瞭解德萊塞從事文學創作之前的思想基礎是極為重要的。此外,他還如饑似渴地研讀過史蒂文森、大仲馬、托爾斯泰、愛倫·坡、司各特、薩剋雷、哈代、歐文、霍桑、顯剋維支等名傢的作品,深深地被這些文學大師塑造的人物所感動,從而産生了急欲表現美國形形色色的社會生活的創作。由此可見,儘管人們常常指責德萊塞文學修養欠佳,事實上,他早已作好充分創作準備。
二十世紀初,德萊塞的頭一部長篇小說《嘉莉妹妹》在美國文壇上一出現,就産生強烈反響。由於作者在小說中通過嘉莉的發跡與赫斯特伍德的敗落,對當時流行的社會道德傳統標準提出了直接挑戰,使這位默默無聞的年輕作傢贏得了很大聲譽,正如路易斯贊揚《嘉莉妹妹》“象一股強勁的自由的西風,席捲了株守傢園、密不通風的美國,自從馬剋·吐溫和惠特曼以來,頭一次給我們悶熱的千傢萬戶吹進了新鮮的空氣”,另一方面也使作者多年來一直受到責難和攻擊。因為那時美國正經歷着一場急劇的社會變革,從自由資本主義過渡到壟斷資本主義,同時也是整個美國文學沉湎於理想主義的時代,許多作傢熱衷於描寫人生的樂觀方面,正如豪威爾斯所說的“生活中笑盈盈的一面,那正是美國的特色”,小說被視為消遣品,作品中往往充滿虛無縹緲的理想或浪漫色彩,而對生活中的現實,主要是貧富兩極分化,掠奪者與被掠奪者之間生活懸殊,以及種種醜惡現象,則毫無反映。德萊塞在《嘉莉妹妹》中卻如實揭示了美國社會生活的陰暗面,結果作者不斷受,小說竟被列為“禁書”,不準在美國出版。儘管如此,德萊塞還是堅持認為:“生活就是悲劇,……我衹想按照生活的本來面目來描寫生活”,他“寧願餓着肚子跑到紐約格林威治村來寫幾部反映真實的小說”。他就憑着那股傻勁,鍥而不捨地堅持着,“一年接一年,寫出了他的生動有力的小說,描寫被壓迫的婦女,暴露巧取豪奪的美國金融傢,或是剖析中産階級下層的各種慘痛的悲劇”。這些小說包括德萊塞的其他三部第一流作品,即長篇小說《珍妮姑娘》(1911年,被稱為《嘉莉妹妹》的姐妹篇)、《金融傢》(1912年,“欲望”三部麯之一)、《美國悲劇》(1925年),以及《巨人》(1914年,“欲望”三部麯之二)、《“天才”》(1915年)、《堡壘》(1946年)、《斯多噶》(1947年,“欲望”三部麯之三),總計長篇小說八部,短篇小說集四部,戲劇詩歌各兩部,特寫、散論、政論七部,留下了巨大的、珍貴的文學遺産。
過去,美國文學界經常爭論不休的,就是德萊塞的文體問題。的確,他寫得不那麽文雅精緻,有時行文滯重,甚至文理不通,用詞不當。但是,正如不少評論傢所指出,他的作品中並不是全然如此。在很多情況下,德萊塞的描寫是極其成功的。事實上,有不少章節他寫得嚴謹緊湊,文采斐然。就以《美國悲劇》為例,儘管小說容量龐大,頭緒紛繁,但在很多章節裏,作者還是完全能寫出簡潔,甚至於優秀的華彩樂段來的。比如,本書第三捲第十三章描寫剋萊德案發後在伯父傢中引起一場激烈的爭論,德萊塞在短短的篇幅之中敘述得清晰、洗練,而又富於層次感,要不是大手筆,斷斷乎寫不出來的。本書第二捲,主要描述剋萊德與貧傢女、闊小姐之間的三角戀情,不消說,德萊塞又成了一位能幹練達、諄諄善誘的新聞記者。德萊塞在《美國悲劇》結尾處幾個場景的描寫,更有一種能言善道的特點。德萊塞還擅於塑造人物,象嘉莉妹妹、珍妮姑娘、剋萊德、赫斯德伍德和柯帕烏等都已成為美國文學中的典型。特別重要的是,德萊塞善於通過大量的細節來展現人物的社會背景,使他的小說不僅具有生活真實感,而且還生動地再現了一個歷史時代。他的許多作品都被改編成劇本,搬上舞臺,映現在銀幕上,受到國內外觀衆歡迎。歷經半個多世紀的論爭、研究和比較,德萊塞在美國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也越來越被評論傢和廣大讀者所承認。他們認為:德萊塞的小說氣勢恢宏,內容廣博,形象豐富,引人入勝。
德萊塞慧眼獨具,很早就發覺美國報刊上大肆渲染的兇殺案中,兇犯通常並不是僅僅出於仇恨,而是被一種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的強烈欲望所驅使。因此,德萊塞認為,這恰好是對美國虛偽的道德標準的強有力的控訴。這類兇殺案總是與私戀事件有牽連。德萊塞從1914年起仔細研究過十幾起此類案件,其中即有切斯特·吉萊特於1906年在紐約州邊遠地區,荒無人煙的大比騰湖上溺死女友格雷斯·布朗一案。案發後切斯特被判處死刑。但在德萊塞看來,象切斯特這些人所以會殺人,多半是因為他們頭腦簡單,抵禦不了美國人那種羨慕榮華富貴的世俗欲望的引誘。在德萊塞看來,造成殺人慘案的,不光是罪犯本身,而主要該歸咎於美國這個社會,因為當時美國社會崇尚那種僅僅接納少數人的荒謬絶倫的價值觀念,並對兩性關係懷着如此病態的恐懼心理。切斯特案情梗概,後來就成為德萊塞的《美國悲劇》(原名《海市蜃樓》,後改今名)主要故事框架。當然,作為小說傢,德萊塞以波瀾壯闊的社會畫面為背景,采用大量細節塑造人物,將兇手犯罪的前因後果及其復雜矛盾的內心世界栩栩如生地展現在讀者眼前。小說主要故事雖以切斯特一案為原型,在某種程度上本來帶有推理小說的一些特點,但是,可以肯定,德萊塞的興趣重點,並不在於案件的偵破,而是在於研究當時美國之夢的一個受害者。當時美國社會上,確實有許多青年人,特別是那些出身低微、傢境貧睏的窮小子,無不夢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或者一夜之間突然發跡,成為百萬富翁,或者癡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傢女,有錢有勢,享盡榮華富貴。大肆渲染這類題材的文藝作品,充斥當時美國文壇。德萊塞在某種程度上說雖也采用了這麽一個關於美國夢的寓言(有時也叫一個關於美國人生的傳說),但他反其道而行之,將它的大團圓結局顛倒了過來。顯而易見,圓了這美國夢的可說是絶無僅有,大多數人衹落得遺恨終生,甚至喪失性命。正如德萊塞在他的小說中早就說得最清楚:“社會活動的範圍畢竟劃得涇渭分明,誰要是越出一步,就註定要滅亡。”(見拙譯《珍妮姑娘》第277頁,外國文學出版社)可惜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人執迷不悟,熱衷於美國夢。這就足以說明德萊塞遠在七十多年以前寫的這部巨著至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
德萊塞在《美國悲劇》中描寫了主人公剋萊德·格裏菲思受到社會上影響,逐漸蛻變、墮落為兇殺犯、最後自我毀滅的全過程。小說共分三捲。第一捲描寫剋萊德這個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樣受到外部世界腐蝕與毒害,逐漸演變成為一個玩世不恭、怙惡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車碾死女孩,逃離堪薩斯城為止,這是小說故事的準備階段;第二捲描寫剋萊德與富商伯父薩繆爾·格裏菲思邂逅後,以窮親戚的關係來到萊柯格斯廠內充當工頭助手,隨後陷入與窮女工羅伯達、闊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戀情。為了高攀桑德拉,剋萊德甘願違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準則,犧牲羅伯達,於是,他就通過翻船陰謀幹掉了這個被他誘姦而懷孕的年輕的女工。事後,剋萊德卻落荒出逃,逍遙法外;第三捲主要描寫案發之後,剋萊德如何被捕入獄,受審和定罪,其間還穿插着美國兩黨和司法機構利用剋萊德一案大搞投機的醜聞。最後經過終審判决,剋萊德被送上了電椅。小說結尾處,還描寫牧師出場,為臨終之前剋萊德尋求靈魂拯救的故事。小說內容並不新穎,但在一個象德萊塞那樣具有同情心和悲劇感的作傢手中卻成為傑作了。要全面評析《美國悲劇》,對拙文來說,顯然難以胜任,所以衹好扼要地作一些介紹。《美國悲劇》的主人公剋萊德,是正如德萊塞所說的“欲望強烈,但是資質可憐”那一類人,根本不是一個英雄人物。他從小就反對父母的宗教狂熱,當上侍應生,大飯店的富有和豪華使他眼花繚亂。在他比大多數人敏感而極易受外界影響的頭腦裏,似乎覺得人生在世就是追求金錢和美女。無奈他個人所作所為,卻表現得極其軟弱無力,竟被稱為“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懦夫”。他陷入了究竟是忠於羅伯達、還是追求桑德拉的極大矛盾之中。小說問世的二十年代,美國社會崇尚偽善的侈談,並沒有好好地去培養青年一代。美國的實利主義,使青年人認為,有了金錢便能占有一切,包括美色在內;因此,《美國悲劇》就是對當時社會現實的一個嚴厲的控訴。
德萊塞嚮來擅長於鋪陳實例,積聚細節;在《美國悲劇》中,他志在證實,平庸的生活理想正在腐蝕着青年一代;如果不提供充分的歷史事實是决不能令人信服的。小說之所以篇幅驚人,原因就在這裏。為了保證敘述的準確性,德萊塞確實引用了大約三十年前美國傳媒報道,衹不過這些素材早已極其巧妙地和主人公性格發展融合在一起,看不出任何拼湊痕跡。當然,德萊塞曾坦率地承認,他早年嚮往金錢財富帶來的歡樂,後來纔屏棄紙醉金迷的生活。正如美國評論傢所指出,德萊塞不斷地用小說來批判他當初追求過的東西。
1915年,德萊塞到故鄉特雷霍特舊地重遊,追憶往事,搜集素材,為創作小說作準備,1919年開始動筆,1925年《美國悲劇》由波尼與萊弗賴特出版公司正式出版,立即轟動全國,這在他還是生平頭一遭。國內外許多名傢,諸如亨利·門肯、捨伍德·安德森、H·G·威爾斯、阿諾德·貝內特等人,都在各傳媒紛紛撰文,嘖嘖稱贊。作傢約瑟夫·伍德·剋魯奇(1893—1931)甚至贊揚了德萊塞的風格,稱《美國悲劇》為“我們這一代最偉大的美國小說”。想不到連過去一味責難的反對派斯圖亞特·謝爾曼,都著文贊揚說:“這部小說描寫得如此大膽,如此機智,如此徹底,如此真實,因而也就具有如此深刻的道德感染力,我不知道在美國小說中,有哪一部可以與之相比擬。”
隨着歲月流逝,《美國悲劇》顯示出它越來越巨大的現實主義力量和影響。最有說服力的一個實例,就是歷來敬佩德萊塞的黑人作傢理查·賴特(1908—1960)的名作《土生子》是最明顯地受到《美國悲劇》的影響的。《美國悲劇》問世以來,近三十年過去了,文藝評論傢歐文·豪(1920—)重讀之後,仍然熱情洋溢地著文指出:“從小說傢的首要任務是描繪出一幅既可信而又有重要內涵的想象中的社會畫面來說,德萊塞是美國的巨人之一,是美國僅有的屈指可數的巨人之一。小說在敘述中一次又一次嚴厲地抨擊社會,深深地沉浸在人的痛苦裏,並把人們在狂熱時下意識的各種不定形的欲望深挖出來,這一切都使我大為感動和震驚。這部作品完全可以說是一部傑作。”
德萊塞在此後的二十年中,再也沒有推出更為重要的力作。他主要致力於社會活動和政論文寫作,出版過一些短篇、特寫、散論、政論等集子。1927年,德萊塞訪問了蘇聯,1941年被選為美國作傢協會主席,1944年獲美國文學藝術學會榮譽奬。1945年8月,德萊塞加入美國,同年12月28日病逝。
現在德萊塞的作品早已進入了世界文學寶庫。德萊塞——對我國知識界和廣大讀者來說,早已不是一個陌生的名字了。遠在三十年代初,偉大的新文動先驅瞿秋白就撰文介紹德萊塞,他在題名為《美國的真正悲劇》一文裏,說德萊塞的“天才,象太白金星似地放射着無窮的光彩”,並指出“德萊塞是描寫美國生活的極偉大的作傢”。德萊塞的幾乎所有重要作品,特別是他的八部長篇小說和一些優秀短篇小說,都相繼譯成中文,受到廣大讀者歡迎。德萊塞的作品,尤其是他的成名作《嘉莉妹妹》和代表作《美國悲劇》,早已列為我國大學文科必讀教材。近年來國內還出版了《德萊塞文集》(由上海譯文出版社分捲出版)以及一些評述研究德萊塞生平與創作的論著,對德萊塞的研究也在不斷深入。看來德萊塞的作品不僅是我國作傢、藝術傢、知識分子和廣大讀者情有獨鐘的暢銷世界名著,而且也是研究二十世紀美國文學及其社會歷史畫捲的現代經典著作。
潘慶齡
1994年春,寫於上海西郊茅丹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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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源自美國著名文藝評論傢、哈佛大學教授F·O·馬蒂遜對本書的評語。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美國文學揭開了一個新時期。這是美國小說的黃金時代,這二十年間,群星燦爛,異彩紛呈,顯現出空前繁榮的壯觀。當時,西奧多·德萊塞異軍突起,馳騁文壇,獨領風騷;他既是二十世紀美國文學中第一位傑出的作傢,也是美國現代小說的先驅;在美國文學史上,他是不帶偏見地率先如實描寫了新的美國城市生活,厥功奇偉。他擁有許多忠實的追隨者,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同時代人捨伍德·安德森(1876—1941)等名傢都在內,他們正在他的周圍茁壯成長,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的青睞。這個新秀群落不斷地推出力作,使二三十年代成為美國文學史上最富有成果的時期,他們中間,諸如辛剋萊·路易斯(1885—1951)和多斯·帕索斯(1896—1970)等名傢無不深知德萊塞為他們創作開闢了道路。此時剛開始文學生涯的斯科特·菲茨傑拉德(1896—1970)甚至譽稱德萊塞是當代美國的最偉大的人物。1930年路易斯在榮獲諾貝爾文學奬的莊嚴儀式上的答詞中,還嚮全世界昭示了德萊塞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偉績。作為獲此殊榮的第一個美國作傢,路易斯認為德萊塞纔是榮膺該奬的更佳人選,說:“德萊塞常常得不到人們的賞識,有時還遭人忌恨,但跟任何別的美國作傢相比,他總是獨闢蹊徑,勇往直前,在美國小說領域裏,為從維多利亞時期和豪威爾斯式的膽怯與斯文風格轉嚮忠實、大膽和生活的掃清了道路。沒有他披荊斬棘地開拓的功績,我懷疑我們中間有哪一位——除非他甘心情願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通通描繪出來。”因此,美國評論傢認為,德萊塞忠於生活,大膽創新,突破了美國文壇上傳統思想禁錮,解放了美國的小說,給美國文學帶來了一場,並且把他跟福剋納、海明威並列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僅有的三大小說傢。
德萊塞又是美國文學中第一位來自下層社會、非盎格魯—撒剋遜血統的重要作傢。本來美國作傢中出身貧寒並不罕見,畢竟都屬於美國社會內部的“自己人”。然而,德萊塞是在1871年8月27日出生於印第安納州特雷霍特市郊的一個德國移民家庭,顯然是一個外人。他秉性剛烈,桀驁不馴,曾經自嘲為“以實瑪利,一個流浪漢”①,意謂化外之民,備受歧視。德萊塞的父親是一位虔誠、古板、平庸無能的天主教徒,當年為了逃避兵役到美國,婚後生下了十幾個子女,不幸經常失業,而且胸襟狹隘,執迷不悟,對待子女猶如暴君,以致大多數子女淪入不正經的生活,甚至墮落。衹有保羅·德列塞除外,他開頭僅僅是個闖江湖的滑稽藝人,後來成了流行歌麯作傢,紅極一時。在他弟弟德萊塞的心目中,不消說是成功的榜樣。德萊塞的母親,秉性溫柔,克勤克儉,是來自賓夕法尼亞的、具有斯拉夫血統的孟諾派的新教徒。德萊塞八歲時,目不識丁的母親為生活所迫,帶着他和其他三個幼小孩子離開了家庭,在中西部從一個市鎮流浪到另一個市鎮。因此,子女們經常輟學。他們一傢人始終過着極其窘睏而又遭人非議的生活。德萊塞的童年,飽嘗貧睏無知之苦。那段辛酸的生涯,後來他全都寫進了《美國悲劇》的開頭幾章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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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聖經》中一人物,為亞伯拉罕與夏甲之子。夏甲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的使女,後來夏甲與以實瑪利被撒拉逐走,住在曠野裏。見《舊約·創世記》第16章第1—6節,第15—16節,第21章第9—14節。
1887年他初次獨自來到了芝加哥,先後在餐館和五金公司幹粗活,儘管如此,他還是被這個充滿興奮和刺激的大城市生活所吸引。1889年,他在一位好心的中學老師慷慨資助下進入印第安納大學念題名源自美國著名文藝評論傢、哈佛大學教授F·O·馬蒂遜對本書的評語。
書,無奈次年即輟學,到芝加哥某地産公司和傢具公司當收帳員,整日挨門逐戶去斂錢,使他接觸到下層社會各種人物和陰暗面,為日後創作積纍了豐富的素材,也决定了他的創作中的悲劇性思想和自然主義色彩。正如捨伍德·安德森所指出的:“大概世上自古以來存在過的一切抑鬱、陰暗和沉重,在他筆下都有所反映。……他神情沮喪,他不知道該如何改變生活,因而他描繪生活一如所見——真實,毫不偽裝。”1892年,德萊塞進入了報界,開始記者生涯,先後在芝加哥《環球報》、聖路易斯《環球—報》和《共和報》任職。當時,新聞工作往往成為許多作傢練武之地。德萊塞在芝加哥還目睹了一邊是花天酒地,一邊是赤貧如洗的強烈對比。他親眼看到貧窮如何受人鄙視,偽善如何暢行無阻。於是,德萊塞執意要對他目睹的現狀進行道德評價,這不僅是十分自然,而且從主觀上來說,就是他思想、感情和認識的開端,從而引導他去構思創作自己的小說。1895年,德萊塞寓居紐約,正式從事寫作,同時編輯雜志,經常往來於芝加哥、聖路易斯、托萊多、剋利夫蘭、匹茲堡各大城市之間,視野較前更為深廣地接觸到當時現實生活中各個不同的層面,親眼目睹了貧民窟、酗酒、色情、兇殺、拐騙、搶劫……使他更進一步深刻認識到美國的現實是一種“殘酷的、不公道的現實”,是一個“毀滅的過程,而幸福衹不過是幻想而已”。德萊塞想把這些在報刊上反映出來,可是,正如他自己所說的:“當我想談談窮人的痛苦和他們身受的壓迫時,我受到了嘲笑。於是,我就拋棄了新聞記者的工作而開始寫作,來揭發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
德萊塞的審美能力根本沒有經過係統的培養。從青少年時代起,他衹要有機會接觸到書籍,就會廢寢忘食,埋頭閱讀。在幾部自傳體的作品中,他情不自禁地回憶往昔讀書的樂趣。比如說,他在奧索小鎮圖書館裏曾經讀過莎士比亞、歐依達、《湯姆·瓊斯》、勞拉·瓊·利比、華萊士的《本·赫爾》、狄更斯、卡萊爾,還有笛福的《摩爾·弗蘭德斯》,給年輕的心靈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最有意思的是,人們一直把德萊塞尊稱為現實主義或自然主義的大師,但德萊塞本人卻一概加以否認,一再聲明年輕時他“壓根兒沒讀過左拉的書”。事實上,對德萊塞的創作有决定性影響的是巴爾紮剋。德萊塞在《自述》中回憶道,讀了偉國現實主義作傢巴爾紮剋的作品,對他說來,不啻是一場“文學道路上的”。他說,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我簡直跟巴爾紮剋以及他筆下的人物一同吃飯、一同睡覺、一同做夢、一同呼吸,腦子裏裝的是他的想法,眼裏看到的是他描繪的城市。”後來在匹茲堡卡內基圖書館裏,他覺得巴爾紮剋“突然給我打開了一道吸引我走嚮生活的新的大門”。德萊塞寫道,“這纔是個有眼力、有思想、有感受的作傢,通過他,我看到了如此廣阔的景象,簡直使我驚訝得目瞪口呆——通過法國人的眼睛,我看到了整個巴黎,整個法國,整個生活。”德萊塞認為,“巴爾紮剋的哲學推理有點誇張,但卻十分出色;他處理各種重大社會、、歷史以及宗教問題都是從容不迫,得心應手;他憑藉自己的天才,顯示出好象對各種問題都有直接而又無可辯駁的知識;這一切就象天才和預言傢的真本領,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着了迷。但願我也能具有這樣一種洞察力!”殊不知就在德萊塞對巴爾紮剋欽佩得五體投地之時,他“卻不知不覺地對自己所處的世界獲得了一種新的、形象的認識”,十分驚異地發現,“在這裏〔美國〕竟和那裏〔法國〕一樣,都有可資描寫的事物”。換句話說,年輕的德萊塞早已下了决心,要用巴爾紮剋式的方法來描寫美國的生活。以上這些自述,對我們瞭解德萊塞從事文學創作之前的思想基礎是極為重要的。此外,他還如饑似渴地研讀過史蒂文森、大仲馬、托爾斯泰、愛倫·坡、司各特、薩剋雷、哈代、歐文、霍桑、顯剋維支等名傢的作品,深深地被這些文學大師塑造的人物所感動,從而産生了急欲表現美國形形色色的社會生活的創作。由此可見,儘管人們常常指責德萊塞文學修養欠佳,事實上,他早已作好充分創作準備。
二十世紀初,德萊塞的頭一部長篇小說《嘉莉妹妹》在美國文壇上一出現,就産生強烈反響。由於作者在小說中通過嘉莉的發跡與赫斯特伍德的敗落,對當時流行的社會道德傳統標準提出了直接挑戰,使這位默默無聞的年輕作傢贏得了很大聲譽,正如路易斯贊揚《嘉莉妹妹》“象一股強勁的自由的西風,席捲了株守傢園、密不通風的美國,自從馬剋·吐溫和惠特曼以來,頭一次給我們悶熱的千傢萬戶吹進了新鮮的空氣”,另一方面也使作者多年來一直受到責難和攻擊。因為那時美國正經歷着一場急劇的社會變革,從自由資本主義過渡到壟斷資本主義,同時也是整個美國文學沉湎於理想主義的時代,許多作傢熱衷於描寫人生的樂觀方面,正如豪威爾斯所說的“生活中笑盈盈的一面,那正是美國的特色”,小說被視為消遣品,作品中往往充滿虛無縹緲的理想或浪漫色彩,而對生活中的現實,主要是貧富兩極分化,掠奪者與被掠奪者之間生活懸殊,以及種種醜惡現象,則毫無反映。德萊塞在《嘉莉妹妹》中卻如實揭示了美國社會生活的陰暗面,結果作者不斷受,小說竟被列為“禁書”,不準在美國出版。儘管如此,德萊塞還是堅持認為:“生活就是悲劇,……我衹想按照生活的本來面目來描寫生活”,他“寧願餓着肚子跑到紐約格林威治村來寫幾部反映真實的小說”。他就憑着那股傻勁,鍥而不捨地堅持着,“一年接一年,寫出了他的生動有力的小說,描寫被壓迫的婦女,暴露巧取豪奪的美國金融傢,或是剖析中産階級下層的各種慘痛的悲劇”。這些小說包括德萊塞的其他三部第一流作品,即長篇小說《珍妮姑娘》(1911年,被稱為《嘉莉妹妹》的姐妹篇)、《金融傢》(1912年,“欲望”三部麯之一)、《美國悲劇》(1925年),以及《巨人》(1914年,“欲望”三部麯之二)、《“天才”》(1915年)、《堡壘》(1946年)、《斯多噶》(1947年,“欲望”三部麯之三),總計長篇小說八部,短篇小說集四部,戲劇詩歌各兩部,特寫、散論、政論七部,留下了巨大的、珍貴的文學遺産。
過去,美國文學界經常爭論不休的,就是德萊塞的文體問題。的確,他寫得不那麽文雅精緻,有時行文滯重,甚至文理不通,用詞不當。但是,正如不少評論傢所指出,他的作品中並不是全然如此。在很多情況下,德萊塞的描寫是極其成功的。事實上,有不少章節他寫得嚴謹緊湊,文采斐然。就以《美國悲劇》為例,儘管小說容量龐大,頭緒紛繁,但在很多章節裏,作者還是完全能寫出簡潔,甚至於優秀的華彩樂段來的。比如,本書第三捲第十三章描寫剋萊德案發後在伯父傢中引起一場激烈的爭論,德萊塞在短短的篇幅之中敘述得清晰、洗練,而又富於層次感,要不是大手筆,斷斷乎寫不出來的。本書第二捲,主要描述剋萊德與貧傢女、闊小姐之間的三角戀情,不消說,德萊塞又成了一位能幹練達、諄諄善誘的新聞記者。德萊塞在《美國悲劇》結尾處幾個場景的描寫,更有一種能言善道的特點。德萊塞還擅於塑造人物,象嘉莉妹妹、珍妮姑娘、剋萊德、赫斯德伍德和柯帕烏等都已成為美國文學中的典型。特別重要的是,德萊塞善於通過大量的細節來展現人物的社會背景,使他的小說不僅具有生活真實感,而且還生動地再現了一個歷史時代。他的許多作品都被改編成劇本,搬上舞臺,映現在銀幕上,受到國內外觀衆歡迎。歷經半個多世紀的論爭、研究和比較,德萊塞在美國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也越來越被評論傢和廣大讀者所承認。他們認為:德萊塞的小說氣勢恢宏,內容廣博,形象豐富,引人入勝。
德萊塞慧眼獨具,很早就發覺美國報刊上大肆渲染的兇殺案中,兇犯通常並不是僅僅出於仇恨,而是被一種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的強烈欲望所驅使。因此,德萊塞認為,這恰好是對美國虛偽的道德標準的強有力的控訴。這類兇殺案總是與私戀事件有牽連。德萊塞從1914年起仔細研究過十幾起此類案件,其中即有切斯特·吉萊特於1906年在紐約州邊遠地區,荒無人煙的大比騰湖上溺死女友格雷斯·布朗一案。案發後切斯特被判處死刑。但在德萊塞看來,象切斯特這些人所以會殺人,多半是因為他們頭腦簡單,抵禦不了美國人那種羨慕榮華富貴的世俗欲望的引誘。在德萊塞看來,造成殺人慘案的,不光是罪犯本身,而主要該歸咎於美國這個社會,因為當時美國社會崇尚那種僅僅接納少數人的荒謬絶倫的價值觀念,並對兩性關係懷着如此病態的恐懼心理。切斯特案情梗概,後來就成為德萊塞的《美國悲劇》(原名《海市蜃樓》,後改今名)主要故事框架。當然,作為小說傢,德萊塞以波瀾壯闊的社會畫面為背景,采用大量細節塑造人物,將兇手犯罪的前因後果及其復雜矛盾的內心世界栩栩如生地展現在讀者眼前。小說主要故事雖以切斯特一案為原型,在某種程度上本來帶有推理小說的一些特點,但是,可以肯定,德萊塞的興趣重點,並不在於案件的偵破,而是在於研究當時美國之夢的一個受害者。當時美國社會上,確實有許多青年人,特別是那些出身低微、傢境貧睏的窮小子,無不夢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或者一夜之間突然發跡,成為百萬富翁,或者癡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傢女,有錢有勢,享盡榮華富貴。大肆渲染這類題材的文藝作品,充斥當時美國文壇。德萊塞在某種程度上說雖也采用了這麽一個關於美國夢的寓言(有時也叫一個關於美國人生的傳說),但他反其道而行之,將它的大團圓結局顛倒了過來。顯而易見,圓了這美國夢的可說是絶無僅有,大多數人衹落得遺恨終生,甚至喪失性命。正如德萊塞在他的小說中早就說得最清楚:“社會活動的範圍畢竟劃得涇渭分明,誰要是越出一步,就註定要滅亡。”(見拙譯《珍妮姑娘》第277頁,外國文學出版社)可惜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人執迷不悟,熱衷於美國夢。這就足以說明德萊塞遠在七十多年以前寫的這部巨著至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
德萊塞在《美國悲劇》中描寫了主人公剋萊德·格裏菲思受到社會上影響,逐漸蛻變、墮落為兇殺犯、最後自我毀滅的全過程。小說共分三捲。第一捲描寫剋萊德這個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樣受到外部世界腐蝕與毒害,逐漸演變成為一個玩世不恭、怙惡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車碾死女孩,逃離堪薩斯城為止,這是小說故事的準備階段;第二捲描寫剋萊德與富商伯父薩繆爾·格裏菲思邂逅後,以窮親戚的關係來到萊柯格斯廠內充當工頭助手,隨後陷入與窮女工羅伯達、闊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戀情。為了高攀桑德拉,剋萊德甘願違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準則,犧牲羅伯達,於是,他就通過翻船陰謀幹掉了這個被他誘姦而懷孕的年輕的女工。事後,剋萊德卻落荒出逃,逍遙法外;第三捲主要描寫案發之後,剋萊德如何被捕入獄,受審和定罪,其間還穿插着美國兩黨和司法機構利用剋萊德一案大搞投機的醜聞。最後經過終審判决,剋萊德被送上了電椅。小說結尾處,還描寫牧師出場,為臨終之前剋萊德尋求靈魂拯救的故事。小說內容並不新穎,但在一個象德萊塞那樣具有同情心和悲劇感的作傢手中卻成為傑作了。要全面評析《美國悲劇》,對拙文來說,顯然難以胜任,所以衹好扼要地作一些介紹。《美國悲劇》的主人公剋萊德,是正如德萊塞所說的“欲望強烈,但是資質可憐”那一類人,根本不是一個英雄人物。他從小就反對父母的宗教狂熱,當上侍應生,大飯店的富有和豪華使他眼花繚亂。在他比大多數人敏感而極易受外界影響的頭腦裏,似乎覺得人生在世就是追求金錢和美女。無奈他個人所作所為,卻表現得極其軟弱無力,竟被稱為“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懦夫”。他陷入了究竟是忠於羅伯達、還是追求桑德拉的極大矛盾之中。小說問世的二十年代,美國社會崇尚偽善的侈談,並沒有好好地去培養青年一代。美國的實利主義,使青年人認為,有了金錢便能占有一切,包括美色在內;因此,《美國悲劇》就是對當時社會現實的一個嚴厲的控訴。
德萊塞嚮來擅長於鋪陳實例,積聚細節;在《美國悲劇》中,他志在證實,平庸的生活理想正在腐蝕着青年一代;如果不提供充分的歷史事實是决不能令人信服的。小說之所以篇幅驚人,原因就在這裏。為了保證敘述的準確性,德萊塞確實引用了大約三十年前美國傳媒報道,衹不過這些素材早已極其巧妙地和主人公性格發展融合在一起,看不出任何拼湊痕跡。當然,德萊塞曾坦率地承認,他早年嚮往金錢財富帶來的歡樂,後來纔屏棄紙醉金迷的生活。正如美國評論傢所指出,德萊塞不斷地用小說來批判他當初追求過的東西。
1915年,德萊塞到故鄉特雷霍特舊地重遊,追憶往事,搜集素材,為創作小說作準備,1919年開始動筆,1925年《美國悲劇》由波尼與萊弗賴特出版公司正式出版,立即轟動全國,這在他還是生平頭一遭。國內外許多名傢,諸如亨利·門肯、捨伍德·安德森、H·G·威爾斯、阿諾德·貝內特等人,都在各傳媒紛紛撰文,嘖嘖稱贊。作傢約瑟夫·伍德·剋魯奇(1893—1931)甚至贊揚了德萊塞的風格,稱《美國悲劇》為“我們這一代最偉大的美國小說”。想不到連過去一味責難的反對派斯圖亞特·謝爾曼,都著文贊揚說:“這部小說描寫得如此大膽,如此機智,如此徹底,如此真實,因而也就具有如此深刻的道德感染力,我不知道在美國小說中,有哪一部可以與之相比擬。”
隨着歲月流逝,《美國悲劇》顯示出它越來越巨大的現實主義力量和影響。最有說服力的一個實例,就是歷來敬佩德萊塞的黑人作傢理查·賴特(1908—1960)的名作《土生子》是最明顯地受到《美國悲劇》的影響的。《美國悲劇》問世以來,近三十年過去了,文藝評論傢歐文·豪(1920—)重讀之後,仍然熱情洋溢地著文指出:“從小說傢的首要任務是描繪出一幅既可信而又有重要內涵的想象中的社會畫面來說,德萊塞是美國的巨人之一,是美國僅有的屈指可數的巨人之一。小說在敘述中一次又一次嚴厲地抨擊社會,深深地沉浸在人的痛苦裏,並把人們在狂熱時下意識的各種不定形的欲望深挖出來,這一切都使我大為感動和震驚。這部作品完全可以說是一部傑作。”
德萊塞在此後的二十年中,再也沒有推出更為重要的力作。他主要致力於社會活動和政論文寫作,出版過一些短篇、特寫、散論、政論等集子。1927年,德萊塞訪問了蘇聯,1941年被選為美國作傢協會主席,1944年獲美國文學藝術學會榮譽奬。1945年8月,德萊塞加入美國,同年12月28日病逝。
現在德萊塞的作品早已進入了世界文學寶庫。德萊塞——對我國知識界和廣大讀者來說,早已不是一個陌生的名字了。遠在三十年代初,偉大的新文動先驅瞿秋白就撰文介紹德萊塞,他在題名為《美國的真正悲劇》一文裏,說德萊塞的“天才,象太白金星似地放射着無窮的光彩”,並指出“德萊塞是描寫美國生活的極偉大的作傢”。德萊塞的幾乎所有重要作品,特別是他的八部長篇小說和一些優秀短篇小說,都相繼譯成中文,受到廣大讀者歡迎。德萊塞的作品,尤其是他的成名作《嘉莉妹妹》和代表作《美國悲劇》,早已列為我國大學文科必讀教材。近年來國內還出版了《德萊塞文集》(由上海譯文出版社分捲出版)以及一些評述研究德萊塞生平與創作的論著,對德萊塞的研究也在不斷深入。看來德萊塞的作品不僅是我國作傢、藝術傢、知識分子和廣大讀者情有獨鐘的暢銷世界名著,而且也是研究二十世紀美國文學及其社會歷史畫捲的現代經典著作。
潘慶齡
1994年春,寫於上海西郊茅丹廬
暝色四合的一個夏日夜晚。
十萬居民的美國城市的商業中心區,崇樓高墻,森然聳起——象這樣的崇樓高墻,說不定到將來僅僅足資談助罷了。
這時相當冷清的大街上,正有一小撥六個人。一個是五十上下、身材矮胖的男子,濃密的頭髮從他那頂圓形黑呢帽底下旁逸出來。此人長得其貌不揚,隨身帶着一臺沿街傳教與賣唱的人常用的手提小風琴。跟他在一起,有一個女人,約莫比他小五歲,個子比他高,體形不如他粗壯,但身子骨結實,精力挺充沛。她的臉容和服飾都很平常,可也不算太醜。她一手攙了一個七歲的男孩,一手拿着一本《聖經》和好幾本贊美詩。跟這三人在一起,但各自走在後邊的,是一個十五歲的女孩、一個十二歲的男孩和另一個九歲的女孩——他們個個很聽話,但是一點兒都不帶勁,衹不過尾隨着罷了。
天氣很熱,但是彌散着一絲兒恬適的倦意。
他們正走在跟另一條峽𠔌似的街道相交成直角的那條大街上,那兒行人如織,車輛似梭,還有各路電車丁丁當當地響着鈴,在摩肩接踵的行人和車輛的急流中嚮前馳去。不過,這小撥人對此仿佛毫不在意,一心衹想從身邊擦過的那些爭先恐後的車輛和行人中間挨擠過去。
他們走到了同下一條大街交叉的路口——其實衹是兩排高大建築物中間的一條過道——這時已是闃然無人了。那個男人一放下風琴,女人馬上把它打開,支起樂譜架,擺上了一本薄薄的大開本贊美詩。隨後,她們那本《聖經》遞給那個男人,往後一挪,同他站成一排。十二歲的男孩就把一隻小小的輕便折凳放在風琴跟前。那個男人——正是孩子他們的父親——睜大眼睛,似乎滿有信心地往四下裏掃了一眼,也不管有沒有聽衆,就開腔說:
“我們先唱一首贊美詩。凡是願意頌揚上帝的,就不妨跟我們一塊唱。赫思德,勞駕你來彈琴,好嗎?”
年齡最大的女孩,身材相當苗條,但是尚未完全發育,她一直盡量裝出漠不關心、泰然自若的樣子來。不過一聽到這話,她就坐到了輕便折凳上,一面在翻贊美詩,一面彈起琴來。
這時她母親說:
“我看今晚最好就唱第二十七首:——《耶穌之愛撫何等甘美》。”
這時,各種不同身分、不同職業、正往傢走的行人,發現這小撥人這麽倉卒登場了,有的衹是遲疑地乜了他們一眼,有的……幹脆駐足觀看他們究竟在耍什麽把戲。那個男人一看這種猶豫不定的態度,顯然以為這下子已把行人們的註意力吸引住了(儘管還有點兒舉棋不定),於是就抓緊機會,對他們開講了,好象他們是特地上這兒來聽講的。
“得了,我們大傢就一塊唱第二十七首:——《耶穌之愛撫何等甘美》。”
那個小姑娘一聽這話,就在風琴上開始彈這個樂麯,奏出了一個雖然準確、但很微弱的麯調;同時,跟着她相當激越的女高音一塊唱的,還有她母親的女高音和她父親相當可疑的男中音。其他幾個孩子,則從風琴上一小疊書裏拿來贊美詩,有氣無力地跟着一塊哼唱。他們唱詩的時候,在街頭那些難以形容、冷眼圍看的人們,兩眼凝望着——如此微不足道的一傢人,竟然當衆同聲高唱,人世間無處不有的懷疑與冷漠——這樣的怪事把他們都給怔住了。有人對彈琴的小姑娘相當柔弱、尚欠豐滿的身段發生興趣或同情;也有人對父親那副迂拙的寒酸相感興趣或為之動憐,他那雙沒精打采的藍眼睛和那肌膚相當鬆弛、衣着又很差勁的體形,足以說明他早已落泊潦倒了。這一撥人裏頭,衹有母親身上顯露出那麽一種魄力和决心,哪怕是盲目或錯誤的,使她一生交不上好運道,好歹也能保住自己。她同另外幾位相比,更多地流露出這麽一種信仰堅定的神態,雖然無知,但不知怎的總是令人敬佩。你要是細心觀察她,看到她把自己那本贊美詩擱在身邊,兩眼凝視前方的神態,一定會說:“是的,她就是這樣的人,不管她有什麽樣缺點,也許會盡量按照她的信仰去做的。”她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都說明:她對那個明確無誤地主宰一切、觀照一切的天神是贊不絶口的,她對天神的智慧和仁慈也是堅信不移的。
“耶穌的愛拯救我的整個身心,
上帝的愛指引我的腳步前進,”
她就在兩旁巍然聳立的崇樓高墻中間,略帶鼻音,響亮地歌唱着。
那個男孩子閑不住地兩腳替換站着,兩眼俯視着,充其量衹是半心半意地在哼唱。他是瘦高個兒,頭和臉長得真逗人——白淨的肌膚,烏尾的頭髮——同其他幾位相比,他好象特別善於觀察,肯定更加敏感——顯而易見,他對自己目前處境的確感到惱火,乃至於痛苦。他最感興趣的,顯然是世俗生活,而不是宗教生活,雖然他還沒有充分意識到這一點。反正最能正確地說明他此時此刻的心態,不外乎是:眼下要他幹的這一套,肯定是不合他的心意。他太年輕了,他的心靈對於形形色色的美和享樂確實太敏感了,不過這些東西——也許跟主宰他父母心靈的那個遙遠、朦朧的幻想境界,甚至還是格格不入。
說實話,這個男孩子的傢裏生活境況,以及他迄至今日在物質上和心靈上的種種遭際,都不能使他相信:他父母似乎如此堅信和傳播的那一套教義,真的是那麽實在,那麽有力量。相反,他們的生活——至少是物質生活,好象多少讓人發愁。父親總是到各處——特別是到離這兒不太遠、和母親合辦的“傳道館”去——嚮會衆誦經、布道。據他所知,他們還嚮各種各樣對傳道感興趣,或是樂善好施的商人斂錢——看來這些商人對這一類慈善事業居然還很相信。儘管這樣,這一傢人日子過得老是“緊巴巴”,好衣服從來沒有穿過,許多在別人看來似乎平常得很的安樂享受,他們都還沒沾過邊。可是父母親還不時在頌揚上帝對他們,乃至於蕓蕓衆生的慈愛和關懷。顯然在哪兒出了些毛病吧。這一切眼下他還鬧不清楚,可他對母親還是不由得肅然起敬:要知道母親的那種毅力和熱忱,以及她的溫柔,對他都富有吸引力。儘管傳道工作很忙,傢纍又很重,她總是盡量顯出樂樂呵呵的樣子來,或者至少說她還能撐得住,尤其在衣食極端緊缺的時候,她照例用極為堅定有力的語調說:“上帝會賜予我們的,”或者說,“上帝會給我們指引出路的。”不過,他和其他孩子們都看得很清楚,儘管他們傢裏一嚮亟需上帝垂愛恩賜,上帝卻始終沒給他們指引出一條看得清清楚楚的出路來。
今晚,他跟自己的姐妹和弟弟一塊走在這條大街上,心裏巴不得他們從此再也不用幹這玩意兒,或者說至少是他自己最好能不參與。這一類事,人傢的孩子壓根兒就不幹。再說,幹這類事,不知怎的好象很寒傖,甚至於低人一等。在他走上街頭以前,人傢的孩子早已不止一次地大聲招呼過他,而且還譏笑過他父親,就是因為他父親老是在稠人廣衆之中宣揚他的宗教信仰,或者說是他那堅定不移的宗教信念。那時候他還衹有七歲,就因為他父親每次跟人說話,一開口總要“贊美上帝”,他便聽到附近街坊小孩們亂嚷嚷:“贊美上帝的老傢夥格裏菲思來了。”有時候,孩子們還在他背後大聲喊道:“喂,你這個小不點兒,彈風琴的就是你姐姐吧。她還會彈別的玩意兒?”
“他幹嗎要到處說什麽‘贊美上帝’?人傢壓根兒就不說呀。”
正是多年來恨不得一切都跟人傢一模一樣的心態,既捉弄了他的那些孩子們,同時也使他感到苦惱。不管他的父親也好,還是他的母親也好,跟人傢就是不一樣,因為他們倆整日價宗教不離口,到如今終於把宗教當做生意經了。
這一天晚上,在那車輛如梭、人群雜遝、高樓聳立的大街上,他覺得真害羞,自己竟從正常的生活氛圍裏給拖出來,被人嘲弄,丟了醜。那時,一輛輛漂亮的小轎車打從他身邊疾馳而去;遊手好閑的行人,都在各自尋找(對他來說衹好胡亂揣度的)那些樂事去了;成雙配對的快活的青年男女,說說笑笑,吵吵鬧鬧;還有那些“小伢兒”瞪着眼直瞅他——這一切都使他很苦惱,他覺得:倘若跟他的生活,或者說得更確切些,跟他們一傢人的生活相比,人傢的生活就是有點兒不一樣,反正要好得多,美得多。
這時候,大街上遊蕩不定的人群,在他們周圍不斷變換,看來也意識到,讓這些孩子參予其事,從心理學觀點來說,實屬大錯特錯了:因為人群中間有一些人相互用胳膊肘輕推,以示不屑一顧;有一些世故較深、態度冷漠的人,揚起眉毛,衹是輕衊地一笑;還有一些人較有同情心,或則閱歷較多,卻認為犯不着讓這些小孩子也登場。
“他們這撥人,幾乎每天晚上,我在這兒總能看到,反正一星期得有兩三回吧,”說這話的是一個年輕的店員。他和女友剛見了面,正陪着她上餐廳去。“我估摸,這撥人不外乎以宗教為名,搞什麽騙人勾當吧。”
“那個最大的男小子,可不樂意待在這兒。他覺得怪彆扭的,這我一眼就看出了。要是這小子自己不樂意,硬要他出來,那就實在沒道理。不管怎麽說,這一套玩意兒,反正他是一竅不通。”這些話,是一個年齡四十上下、常在市商業中心區遊食的流浪漢,正在嚮一個貌似溫和的過路行人說的。
“是啊,我看一點兒不錯,”那個過路行人一面隨聲附和說,一面仔細端詳這個男孩子與衆不同的頭和臉。那個男孩子衹要一擡起臉來,便流露出忸怩不安的神情來,人們心中自然就會聯想到:本來侍奉這種含意深奧的神靈聖事,衹有年歲較大、善於內省的人最為合適,可現在硬要不懂事的孩子在公開場合出現,那就有點兒不厚道和徒勞無益。
殊不知實際情況果然如此。
至於這個傢裏其他一些人——那最小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他們年紀太小,說真的根本不懂得眼前這一切是怎麽回事,或者說,對他們反正也無所謂。那個彈風琴的大女兒,倒是顯得滿不在乎,對她本人的出場和歌聲所博得的觀衆青睞卻很得意。因為不僅是圍觀的陌生人,就連她父母也都不止一次地給她鼓氣,說她歌聲很甜美動人,其實這話說得並不完全正確。要知道她的嗓門兒不見得有那麽好。她父母也並不真正懂得音樂。論體質,她蒼白、柔弱,也是不過爾爾;心智上更看不出有什麽真正潛力或深度。想必她自以為,這是一個絶好場合,讓自己出出風頭,引起人們一點註意罷了。至於她的父母,他們决心竭盡全力,淨化人們心靈,使之超凡脫俗;衹要贊美詩一唱完,父親便開始老調重彈,說什麽衹要充分得到上帝的憐憫、的愛和上帝對罪人的寬恕,罪人就可以擺脫沉重地壓在他心頭的痛苦,從而得到種種歡樂。
“在上帝看來,人人都是有罪的,”他說,“除非他們虔心懺悔,除非他們信奉,接受對他們的愛和寬恕,要不然他們永遠感受不到心靈上健全、潔淨的幸福。啊,我的朋友們!為你們而生,為你們而死,每天他時時刻刻都同你們走在一起,不論白晝和黑夜,清晨和黃昏,總是在照看你們,賦予你們力量,去剋服你們在人世間時刻都有的艱辛和憂患,你們衹有對上面這個道理真的大徹大悟了,心中纔會感到安寧和滿足!啊,要小心留神那些圍在我們身邊的羅網和陷坑!幸虧我們知道:永遠與我們同在,勸導我們,幫助我們,激勵我們,還給我們包紮傷口,使我們得以身心健全,這是足以告慰大傢的!啊,那種安寧、滿足、舒適和光榮,正是我們誠心禱祝的!”
“阿門,”他的妻子鄭重其事地應答了一聲。女兒赫思德,全家人管她叫愛思達,深感他們傢裏人人都需要得到衆人盡量多的援助——也跟着她母親應答了一聲。
最大的男孩子剋萊德,還有兩個較小的孩子,他們衹是兩眼瞅着地面,偶爾對他們父母也瞅上一眼,心中暗自思忖:他說的這些話,可能句句正確、重要,可是不知怎的總不象生活中其他的一些事那麽有意義,那麽吸引人。他的這一套——他們聽得太多了,在他們這些年輕而熱切的心靈看來,他們期望於生活的,顯然要比在街頭和教堂裏傳道多得多。
後來,第二首贊美詩一唱過,格裏菲思太太也講了話,順便提到了他們在附近一條街上傳過道,而且為了宣揚教義還作過祈禱,隨後唱了第三首贊美詩,散發了一些闡述教會拯救靈魂的小册子,接着,父親阿薩就把聽衆們自動捐款一一斂了起來。他們合上小風琴,把輕便折凳疊好交給剋萊德,《聖經》和贊美詩由格裏菲思太太收起來,套上皮帶的風琴則挂在老格裏菲思肩頭上,他們一行人就朝傳道館徑直走去了。
整整這段時間裏,剋萊德一直在暗自琢磨:這個玩意兒他再也不樂意幹了。他覺得:剛纔他和他父母都顯得很愚蠢,而且不大正常——象他這樣捲了進去,要是讓他的反感充分表達出來,那他就會說出“低級”這個詞兒來;一句話,衹要有辦法,他再也不願幹這個了。硬是把他拽住不放,對他們究竟有什麽好處呢?他的生活不應該是這樣的。人傢的孩子都用不着去充當他的那種角色。他比過去更堅决地思考着要來一次反抗,以後自己就再也用不着象現在這樣拋頭露面了。姐姐要是樂意,那讓她去就得了;反正這一套她是喜歡的。妹妹和弟弟都太小,也許還無所謂。可是他呢……
“我覺得,今晚人們的註意力好象要比往常更多一點,”格裏菲思一邊走,一邊對身旁的太太這樣說。醉人的夏日夜晚的微風,使他心境為之一爽,因此,他在解釋過路行人照例漠不關心的神情時,也就比較包涵。
“是的,星期四那天,衹有十八個人要小册子,可是今兒晚上卻有二十七個人。”
“的愛最終必勝,”做父親的說這些話,既安慰他的太太,也算是聊以。“世俗的歡樂和憂患主宰着許許多多的人,不過,衹要他們到了悲痛欲絶的時候,我們現在撒下的這些種子裏頭,有些就生根發芽了。”
“這個我相信。正是這種信念,經常使我頂住了,沒有倒下去。悲痛和深重的罪孽,終於會讓某些人看到自己誤入了歧途。”
這時他們走進了一條狹窄的小街,剛纔他們就是從這小街走出來的。他們從拐角處徑直走過十多戶人傢,就進入一座黃澄澄的木頭平房,它那寬大的窗子和大門上兩塊玻璃,都已漆成灰白色。兩個窗子和那雙門上幾個小方格裏橫寫着:“希望之門。非英國國教徒獨立傳道館。祈禱時間:每星期三、六,晚八時至十時;星期日,十一時、三時、八時。歡迎參加。”在這些字樣下面,每個窗子上都有這麽一句話:“上帝就是愛”,底下還有一行小字:“你多久沒給母親寫信了?”
這小撥人一走進那不起眼的黃澄澄大門,影兒就不見了。
十萬居民的美國城市的商業中心區,崇樓高墻,森然聳起——象這樣的崇樓高墻,說不定到將來僅僅足資談助罷了。
這時相當冷清的大街上,正有一小撥六個人。一個是五十上下、身材矮胖的男子,濃密的頭髮從他那頂圓形黑呢帽底下旁逸出來。此人長得其貌不揚,隨身帶着一臺沿街傳教與賣唱的人常用的手提小風琴。跟他在一起,有一個女人,約莫比他小五歲,個子比他高,體形不如他粗壯,但身子骨結實,精力挺充沛。她的臉容和服飾都很平常,可也不算太醜。她一手攙了一個七歲的男孩,一手拿着一本《聖經》和好幾本贊美詩。跟這三人在一起,但各自走在後邊的,是一個十五歲的女孩、一個十二歲的男孩和另一個九歲的女孩——他們個個很聽話,但是一點兒都不帶勁,衹不過尾隨着罷了。
天氣很熱,但是彌散着一絲兒恬適的倦意。
他們正走在跟另一條峽𠔌似的街道相交成直角的那條大街上,那兒行人如織,車輛似梭,還有各路電車丁丁當當地響着鈴,在摩肩接踵的行人和車輛的急流中嚮前馳去。不過,這小撥人對此仿佛毫不在意,一心衹想從身邊擦過的那些爭先恐後的車輛和行人中間挨擠過去。
他們走到了同下一條大街交叉的路口——其實衹是兩排高大建築物中間的一條過道——這時已是闃然無人了。那個男人一放下風琴,女人馬上把它打開,支起樂譜架,擺上了一本薄薄的大開本贊美詩。隨後,她們那本《聖經》遞給那個男人,往後一挪,同他站成一排。十二歲的男孩就把一隻小小的輕便折凳放在風琴跟前。那個男人——正是孩子他們的父親——睜大眼睛,似乎滿有信心地往四下裏掃了一眼,也不管有沒有聽衆,就開腔說:
“我們先唱一首贊美詩。凡是願意頌揚上帝的,就不妨跟我們一塊唱。赫思德,勞駕你來彈琴,好嗎?”
年齡最大的女孩,身材相當苗條,但是尚未完全發育,她一直盡量裝出漠不關心、泰然自若的樣子來。不過一聽到這話,她就坐到了輕便折凳上,一面在翻贊美詩,一面彈起琴來。
這時她母親說:
“我看今晚最好就唱第二十七首:——《耶穌之愛撫何等甘美》。”
這時,各種不同身分、不同職業、正往傢走的行人,發現這小撥人這麽倉卒登場了,有的衹是遲疑地乜了他們一眼,有的……幹脆駐足觀看他們究竟在耍什麽把戲。那個男人一看這種猶豫不定的態度,顯然以為這下子已把行人們的註意力吸引住了(儘管還有點兒舉棋不定),於是就抓緊機會,對他們開講了,好象他們是特地上這兒來聽講的。
“得了,我們大傢就一塊唱第二十七首:——《耶穌之愛撫何等甘美》。”
那個小姑娘一聽這話,就在風琴上開始彈這個樂麯,奏出了一個雖然準確、但很微弱的麯調;同時,跟着她相當激越的女高音一塊唱的,還有她母親的女高音和她父親相當可疑的男中音。其他幾個孩子,則從風琴上一小疊書裏拿來贊美詩,有氣無力地跟着一塊哼唱。他們唱詩的時候,在街頭那些難以形容、冷眼圍看的人們,兩眼凝望着——如此微不足道的一傢人,竟然當衆同聲高唱,人世間無處不有的懷疑與冷漠——這樣的怪事把他們都給怔住了。有人對彈琴的小姑娘相當柔弱、尚欠豐滿的身段發生興趣或同情;也有人對父親那副迂拙的寒酸相感興趣或為之動憐,他那雙沒精打采的藍眼睛和那肌膚相當鬆弛、衣着又很差勁的體形,足以說明他早已落泊潦倒了。這一撥人裏頭,衹有母親身上顯露出那麽一種魄力和决心,哪怕是盲目或錯誤的,使她一生交不上好運道,好歹也能保住自己。她同另外幾位相比,更多地流露出這麽一種信仰堅定的神態,雖然無知,但不知怎的總是令人敬佩。你要是細心觀察她,看到她把自己那本贊美詩擱在身邊,兩眼凝視前方的神態,一定會說:“是的,她就是這樣的人,不管她有什麽樣缺點,也許會盡量按照她的信仰去做的。”她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都說明:她對那個明確無誤地主宰一切、觀照一切的天神是贊不絶口的,她對天神的智慧和仁慈也是堅信不移的。
“耶穌的愛拯救我的整個身心,
上帝的愛指引我的腳步前進,”
她就在兩旁巍然聳立的崇樓高墻中間,略帶鼻音,響亮地歌唱着。
那個男孩子閑不住地兩腳替換站着,兩眼俯視着,充其量衹是半心半意地在哼唱。他是瘦高個兒,頭和臉長得真逗人——白淨的肌膚,烏尾的頭髮——同其他幾位相比,他好象特別善於觀察,肯定更加敏感——顯而易見,他對自己目前處境的確感到惱火,乃至於痛苦。他最感興趣的,顯然是世俗生活,而不是宗教生活,雖然他還沒有充分意識到這一點。反正最能正確地說明他此時此刻的心態,不外乎是:眼下要他幹的這一套,肯定是不合他的心意。他太年輕了,他的心靈對於形形色色的美和享樂確實太敏感了,不過這些東西——也許跟主宰他父母心靈的那個遙遠、朦朧的幻想境界,甚至還是格格不入。
說實話,這個男孩子的傢裏生活境況,以及他迄至今日在物質上和心靈上的種種遭際,都不能使他相信:他父母似乎如此堅信和傳播的那一套教義,真的是那麽實在,那麽有力量。相反,他們的生活——至少是物質生活,好象多少讓人發愁。父親總是到各處——特別是到離這兒不太遠、和母親合辦的“傳道館”去——嚮會衆誦經、布道。據他所知,他們還嚮各種各樣對傳道感興趣,或是樂善好施的商人斂錢——看來這些商人對這一類慈善事業居然還很相信。儘管這樣,這一傢人日子過得老是“緊巴巴”,好衣服從來沒有穿過,許多在別人看來似乎平常得很的安樂享受,他們都還沒沾過邊。可是父母親還不時在頌揚上帝對他們,乃至於蕓蕓衆生的慈愛和關懷。顯然在哪兒出了些毛病吧。這一切眼下他還鬧不清楚,可他對母親還是不由得肅然起敬:要知道母親的那種毅力和熱忱,以及她的溫柔,對他都富有吸引力。儘管傳道工作很忙,傢纍又很重,她總是盡量顯出樂樂呵呵的樣子來,或者至少說她還能撐得住,尤其在衣食極端緊缺的時候,她照例用極為堅定有力的語調說:“上帝會賜予我們的,”或者說,“上帝會給我們指引出路的。”不過,他和其他孩子們都看得很清楚,儘管他們傢裏一嚮亟需上帝垂愛恩賜,上帝卻始終沒給他們指引出一條看得清清楚楚的出路來。
今晚,他跟自己的姐妹和弟弟一塊走在這條大街上,心裏巴不得他們從此再也不用幹這玩意兒,或者說至少是他自己最好能不參與。這一類事,人傢的孩子壓根兒就不幹。再說,幹這類事,不知怎的好象很寒傖,甚至於低人一等。在他走上街頭以前,人傢的孩子早已不止一次地大聲招呼過他,而且還譏笑過他父親,就是因為他父親老是在稠人廣衆之中宣揚他的宗教信仰,或者說是他那堅定不移的宗教信念。那時候他還衹有七歲,就因為他父親每次跟人說話,一開口總要“贊美上帝”,他便聽到附近街坊小孩們亂嚷嚷:“贊美上帝的老傢夥格裏菲思來了。”有時候,孩子們還在他背後大聲喊道:“喂,你這個小不點兒,彈風琴的就是你姐姐吧。她還會彈別的玩意兒?”
“他幹嗎要到處說什麽‘贊美上帝’?人傢壓根兒就不說呀。”
正是多年來恨不得一切都跟人傢一模一樣的心態,既捉弄了他的那些孩子們,同時也使他感到苦惱。不管他的父親也好,還是他的母親也好,跟人傢就是不一樣,因為他們倆整日價宗教不離口,到如今終於把宗教當做生意經了。
這一天晚上,在那車輛如梭、人群雜遝、高樓聳立的大街上,他覺得真害羞,自己竟從正常的生活氛圍裏給拖出來,被人嘲弄,丟了醜。那時,一輛輛漂亮的小轎車打從他身邊疾馳而去;遊手好閑的行人,都在各自尋找(對他來說衹好胡亂揣度的)那些樂事去了;成雙配對的快活的青年男女,說說笑笑,吵吵鬧鬧;還有那些“小伢兒”瞪着眼直瞅他——這一切都使他很苦惱,他覺得:倘若跟他的生活,或者說得更確切些,跟他們一傢人的生活相比,人傢的生活就是有點兒不一樣,反正要好得多,美得多。
這時候,大街上遊蕩不定的人群,在他們周圍不斷變換,看來也意識到,讓這些孩子參予其事,從心理學觀點來說,實屬大錯特錯了:因為人群中間有一些人相互用胳膊肘輕推,以示不屑一顧;有一些世故較深、態度冷漠的人,揚起眉毛,衹是輕衊地一笑;還有一些人較有同情心,或則閱歷較多,卻認為犯不着讓這些小孩子也登場。
“他們這撥人,幾乎每天晚上,我在這兒總能看到,反正一星期得有兩三回吧,”說這話的是一個年輕的店員。他和女友剛見了面,正陪着她上餐廳去。“我估摸,這撥人不外乎以宗教為名,搞什麽騙人勾當吧。”
“那個最大的男小子,可不樂意待在這兒。他覺得怪彆扭的,這我一眼就看出了。要是這小子自己不樂意,硬要他出來,那就實在沒道理。不管怎麽說,這一套玩意兒,反正他是一竅不通。”這些話,是一個年齡四十上下、常在市商業中心區遊食的流浪漢,正在嚮一個貌似溫和的過路行人說的。
“是啊,我看一點兒不錯,”那個過路行人一面隨聲附和說,一面仔細端詳這個男孩子與衆不同的頭和臉。那個男孩子衹要一擡起臉來,便流露出忸怩不安的神情來,人們心中自然就會聯想到:本來侍奉這種含意深奧的神靈聖事,衹有年歲較大、善於內省的人最為合適,可現在硬要不懂事的孩子在公開場合出現,那就有點兒不厚道和徒勞無益。
殊不知實際情況果然如此。
至於這個傢裏其他一些人——那最小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他們年紀太小,說真的根本不懂得眼前這一切是怎麽回事,或者說,對他們反正也無所謂。那個彈風琴的大女兒,倒是顯得滿不在乎,對她本人的出場和歌聲所博得的觀衆青睞卻很得意。因為不僅是圍觀的陌生人,就連她父母也都不止一次地給她鼓氣,說她歌聲很甜美動人,其實這話說得並不完全正確。要知道她的嗓門兒不見得有那麽好。她父母也並不真正懂得音樂。論體質,她蒼白、柔弱,也是不過爾爾;心智上更看不出有什麽真正潛力或深度。想必她自以為,這是一個絶好場合,讓自己出出風頭,引起人們一點註意罷了。至於她的父母,他們决心竭盡全力,淨化人們心靈,使之超凡脫俗;衹要贊美詩一唱完,父親便開始老調重彈,說什麽衹要充分得到上帝的憐憫、的愛和上帝對罪人的寬恕,罪人就可以擺脫沉重地壓在他心頭的痛苦,從而得到種種歡樂。
“在上帝看來,人人都是有罪的,”他說,“除非他們虔心懺悔,除非他們信奉,接受對他們的愛和寬恕,要不然他們永遠感受不到心靈上健全、潔淨的幸福。啊,我的朋友們!為你們而生,為你們而死,每天他時時刻刻都同你們走在一起,不論白晝和黑夜,清晨和黃昏,總是在照看你們,賦予你們力量,去剋服你們在人世間時刻都有的艱辛和憂患,你們衹有對上面這個道理真的大徹大悟了,心中纔會感到安寧和滿足!啊,要小心留神那些圍在我們身邊的羅網和陷坑!幸虧我們知道:永遠與我們同在,勸導我們,幫助我們,激勵我們,還給我們包紮傷口,使我們得以身心健全,這是足以告慰大傢的!啊,那種安寧、滿足、舒適和光榮,正是我們誠心禱祝的!”
“阿門,”他的妻子鄭重其事地應答了一聲。女兒赫思德,全家人管她叫愛思達,深感他們傢裏人人都需要得到衆人盡量多的援助——也跟着她母親應答了一聲。
最大的男孩子剋萊德,還有兩個較小的孩子,他們衹是兩眼瞅着地面,偶爾對他們父母也瞅上一眼,心中暗自思忖:他說的這些話,可能句句正確、重要,可是不知怎的總不象生活中其他的一些事那麽有意義,那麽吸引人。他的這一套——他們聽得太多了,在他們這些年輕而熱切的心靈看來,他們期望於生活的,顯然要比在街頭和教堂裏傳道多得多。
後來,第二首贊美詩一唱過,格裏菲思太太也講了話,順便提到了他們在附近一條街上傳過道,而且為了宣揚教義還作過祈禱,隨後唱了第三首贊美詩,散發了一些闡述教會拯救靈魂的小册子,接着,父親阿薩就把聽衆們自動捐款一一斂了起來。他們合上小風琴,把輕便折凳疊好交給剋萊德,《聖經》和贊美詩由格裏菲思太太收起來,套上皮帶的風琴則挂在老格裏菲思肩頭上,他們一行人就朝傳道館徑直走去了。
整整這段時間裏,剋萊德一直在暗自琢磨:這個玩意兒他再也不樂意幹了。他覺得:剛纔他和他父母都顯得很愚蠢,而且不大正常——象他這樣捲了進去,要是讓他的反感充分表達出來,那他就會說出“低級”這個詞兒來;一句話,衹要有辦法,他再也不願幹這個了。硬是把他拽住不放,對他們究竟有什麽好處呢?他的生活不應該是這樣的。人傢的孩子都用不着去充當他的那種角色。他比過去更堅决地思考着要來一次反抗,以後自己就再也用不着象現在這樣拋頭露面了。姐姐要是樂意,那讓她去就得了;反正這一套她是喜歡的。妹妹和弟弟都太小,也許還無所謂。可是他呢……
“我覺得,今晚人們的註意力好象要比往常更多一點,”格裏菲思一邊走,一邊對身旁的太太這樣說。醉人的夏日夜晚的微風,使他心境為之一爽,因此,他在解釋過路行人照例漠不關心的神情時,也就比較包涵。
“是的,星期四那天,衹有十八個人要小册子,可是今兒晚上卻有二十七個人。”
“的愛最終必勝,”做父親的說這些話,既安慰他的太太,也算是聊以。“世俗的歡樂和憂患主宰着許許多多的人,不過,衹要他們到了悲痛欲絶的時候,我們現在撒下的這些種子裏頭,有些就生根發芽了。”
“這個我相信。正是這種信念,經常使我頂住了,沒有倒下去。悲痛和深重的罪孽,終於會讓某些人看到自己誤入了歧途。”
這時他們走進了一條狹窄的小街,剛纔他們就是從這小街走出來的。他們從拐角處徑直走過十多戶人傢,就進入一座黃澄澄的木頭平房,它那寬大的窗子和大門上兩塊玻璃,都已漆成灰白色。兩個窗子和那雙門上幾個小方格裏橫寫着:“希望之門。非英國國教徒獨立傳道館。祈禱時間:每星期三、六,晚八時至十時;星期日,十一時、三時、八時。歡迎參加。”在這些字樣下面,每個窗子上都有這麽一句話:“上帝就是愛”,底下還有一行小字:“你多久沒給母親寫信了?”
這小撥人一走進那不起眼的黃澄澄大門,影兒就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