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现实百态>> 德莱塞 Theodore Dreiser   美国 United States   二战中的美国   (1871年8月27日1945年12月28日)
美国悲剧 An American Tragedy
  《美国的悲剧》是西奥多·德莱塞最为重要的作品。主人公克莱特是穷教士的儿子,从小生活窘迫,羡慕资产阶级的荣华富贵。他在伯父的工厂得到一个小工头的职务,不久引诱了女工洛蓓塔。后来他结识了富商的女儿桑特拉,在豪华的社交圈厮混。克莱特为了达到与桑特拉结婚而获取财富与地位的目的,不惜将已怀孕的女友洛蓓塔推入湖中溺死。后事情败露,克莱特被判处死刑。
  《美国的悲剧》-作者简介
  
  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Dreiser,1871~1945),美国小说家。生于印第安纳州特雷霍特镇。父亲是贫苦的德国移民。他在公立学校接受了早期教育,以后进印第安纳大学学习。一生的大部分时间从事新闻工作。走遍芝加哥、匹兹堡、纽约等大城市,广泛深入地观察了解社会,为日后的文学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第一部小说为《嘉莉妹妹》 (1900),通过农村姑娘嘉莉到芝加哥谋生而成为名演员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繁荣外衣掩盖下的生存斗争,对美国贫富对立的社会作了深刻的描写。这部小说因被指控“有破坏性”而长期禁止发行,但一些散发出去的赠阅本却引起了许多重要作家的注意。1911年, 《珍妮姑娘》问世,接着又发表了《欲望三部曲》的前两部《金融家》 (1912)和《巨人》 (1914),奠定了德莱塞在美国文学界的地位。《天才》(1915) 是德莱塞自己最满意的一部长篇小说。它通过一青年画家的堕落控诉了资本主义社会对艺术的摧残。以真实的犯罪案件为题材的《美国的悲剧》 (1925)是德莱塞的代表作。他的艺术特色——广阔的社会画面,丰富曲折的情节,深入细致的心理描述,不同情景的对比手法及独具个性的语言——统统体现在这部杰作中。
  1944年,德莱塞被美国文学艺术学会授予荣誉奖。 《堡垒》 (1946)和《斯多噶》 (1947)两部长篇小说是在作家死后出版的。这两本书都反映了德莱塞晚年对宗教哲学的兴趣。1945年,他加入美国共产党。同年12月28日逝世。
  《美国的悲剧》-写作背景
  
  《美国的悲剧》(1925)是德莱塞成就的顶峰。德莱塞对这部小说的构思由来已久。1906年纽约州发生一件刑事案件,一个叫契斯特·吉莱特的青年谋杀了自己的恋人,被判死刑。德莱塞旁听了对此案的审判,就此萌发了写部小说的念头。
  
  他认为,法庭审判只就事论事,而他则要研究谋杀的动机及其所产生的社会原因。他从1922年起着手写这部作品。为了使所写的更为真实并具有典型意义。德莱塞查阅了吉莱特一案的全部卷宗,摘录了供词以及男女双方的情书等大量原始材料,考察了谋杀现场和纽约监狱,他还研究了15宗同类案件的有关资料,详细比较罪犯们的经历及思想的异同。在坚实的调查基础上,他更加明确了自己要写的决不是凶手个人的罪恶,而是整个美国社会的悲剧。为此,他把原定书名《幻景》改为《美国的悲剧》,以突出这一主题。
  《美国的悲剧》-内容梗概
  
  《美国的悲剧》以一个普通美国青年克莱德·格里菲斯短促的一生为线索,将美国现代社会生活的众多画面交织进去。克莱德出身于穷教士家庭,从小跟父母流落街头布道卖唱。他对那种穷小子也能发财的美国式的“传奇式的奇迹”入了迷。他到一家豪华旅馆当仆役,在那里,巨商大贾挥金如土,他们以吃喝玩乐为中心的生活方式,以损人利己为准则的处世哲学,以尔虞我诈为手段的生财之道,都给克莱德以极深的影响。他的快快发财的“美国梦”越做越浓,开始纵情声色,变得自私自利,置困境中的家庭于不顾,连姐姐被人遗弃也不为所动。后来,他由伯父提携,当上了内衣工厂的工头。他软硬兼施,占有了青年女工洛蓓达,使之怀孕。不久,他又向大厂主的女儿桑特拉大献殷勤,企图同富家女结亲以实现飞黄腾达的美梦。为此,他精心策划,谋杀了洛蓓达。事发,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的政客们为捞取政治资本,借机大做文章。经过一场表面上手续齐全、公正无私而内里却隐藏着无数阴谋和花招的审讯之后,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当时他才22岁。
  
  克莱德的悲剧命运具有很大的典型意义,展现了弱肉强食的美国社会毁灭青年一代的血淋淋的历史真实。作者自己曾说,“小说之所以成功,并非因为它是悲剧,而是因为它是美国的悲剧。”小说通过克莱德的“美国梦”的产生和幻灭,他的利己主义人生观和享乐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他的苦闷、挣扎、堕落和毁灭,对资本主义社会提出了强烈的沉痛的控诉。小说令人信服地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及其生活方式是造成克莱德悲剧的根源,正是美国社会中贫富悬殊的现实和唯利是图的风尚引诱他一步步堕落犯罪,又是美国社会维护垄断资本集团利益的法律堂而皇之地判他以死刑。他是这种制度的产物,又是这种制度的牺牲品。洛蓓达则是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她忠厚善良,但有虚荣心,她的爱情里掺杂着俗气和私心。她的死,罪责在克莱德,同时也是美国社会所造成的,她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小说后半部分把一件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放到广阔的社会场景中,放到竞选前夕的政治风云中去描述,通过揭露梅逊等政客的卑劣面目,抨击了美国政府机关的腐败、司法制度的黑暗、两党政治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虚伪。这在更深的层次上揭示了克莱德和洛蓓达悲剧的社会意义,深化了“美国的悲剧”的内涵。小说集中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天堂”中带有规律性的社会现象,所以这部小说“整个讲来是对美国制度的一个控诉”。
  
  《美国的悲剧》的主人公克莱德是:“欲望强烈,而又资质可怜”。他本身并非天生是个恶人,他从追求物质享受到追求女性,玩弄女性;从渴望得到伯父的提拨到企图走进上流社会;从自私自利到走上杀人道路。造成悲剧的不光是犯罪本身,主要应该归咎于美国社会。因为当时美国社会崇尚那种接纳少数人的荒谬绝伦的价值观念,并对两性关系怀有病态的恐惧心理。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克莱德的自私和卑鄙,社会的悲剧酿成了个人悲剧,谋杀把他的悲剧推倒了顶峰。克莱塞是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是美国梦的寓言,那些出生低微,家境贫寒的人们,无不梦想在社会上能出人头地,或一夜之间突然成为百万富翁,或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享受荣华富贵。而寓言却使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大团圆结局颠倒过来。显而易见,能园这美国梦的是绝无仅有的,大多数人只能遗憾终生,甚至丧命。正如德莱塞小说中说写:“社会活动的范围毕竟划得泾渭分明,谁要是越出一步,就注定要灭亡。”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崇尚伪善的奢侈谈,没有好好地去培养年轻一代。美国的现实主义,是青年人认为,有了金钱便能拥有一切,包括美色在内。《美国的悲剧》就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控诉。
  《美国的悲剧》-作品解析
  
  《美国的悲剧》是批判“美国梦”虚妄的一部力作。“美国梦”由来已久,在美国建国初期,许多人相信在这样一个没有传统等级制度的新兴国家里,人人都有发财并获得幸福的机会。到19世纪末,通俗小说家阿尔杰等人,还有不少为豪富们作粉饰的传记作家们,大肆宣扬只要个人奋斗便可从“衣衫褴褛的穷小子变为百万富翁”的神话。
  
  《美国的悲剧》则用20世纪血污的真实,揭示了与之相反的一个主题,即“在金元帝国里幸福不过是幻想”。在这部小说里,德莱塞还写出了他的一大发现,即美国社会已经演变为一个“有围墙的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垄断阶段,垄断资本集团已经成为同中世纪的贵族一样门禁森严的特权阶级,根本不容外人插足。正如小说中所述:“贫富间的界限分得清清楚楚,就像用刀子划过似的”,穷人想越过这条分界线,真比登天还难。正因为如此,克莱德这位穷亲戚纵然还有点才干,但总是受到其堂兄弟姊妹们、那些富家公子小姐们的排挤和戏弄;也正因为如此,他纵然野心勃勃,且心狠手辣,但总归爬不上去,相反却跌落到电椅里。当权集团之所以拿他的案子大作文章,归根结底,也是杀鸡给猴看,警告那些不自量想翻过“围墙”的穷小子们。
  
  小说深刻地揭露了“痛苦和肮脏太多,机会均等甚少”的美国社会现实,抨击了“美国梦”诲淫诲盗的本质。“美国梦”就是“金钱的价值压倒其他一切的强大诱惑”,对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虽然永远只是一个“梦”,却是能毁灭人的灵魂的毒雾,有人一旦受其蛊惑,就必定“精神上毁灭,生活上堕落,才能永远得不到发展”。克莱德便是受这种“美国梦”毒害的一个典型牺牲品。正如作者所说:“这样的事,每一个在美国小镇上成长的孩子都会遇到。在美国,这类事发生之频繁,已到了惊人的程度。”揭露“美国梦”的虚妄,是美国进步文学的一个传统主题。德莱塞这部小说把这一主题深化到前所未有的地步。
  
  《美国的悲剧》不但具有尖锐的批判锋芒,而且还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思想与艺术水乳交融。其艺术感染力首先来自质朴无华的真实感。作者力求细节描写的真切具体,为此甚至大量运用文献资料,具有新闻报道式的忠实。作者十分注意描写广阔而丰富的“社会背景”,即人物性格得以形成、发展并造成悲剧的典型环境。为此大量采用反差鲜明的情景和场面的对照,如贫民窟的惨况与大饭店的奢华相对比,女工们的辛苦劳作与资产者子女的享乐生活相对比,洛蓓达家的农民破屋与大厂主们的广厦华宅相对比等等,这种两个世界的对照,把贫富悬殊、阶级鸿沟不可逾越的社会现实鲜明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克莱德之所以从一个单纯的青年一步步堕落成为毫无心肝的罪犯,就是受这种对比、反差刺激和“教育”的结果。有些对比和反差具有深长的含义,如开篇和结尾一样都是小孩子参加街头布道的场面,前后遥相呼应,说明美国的悲剧仍会“发生千千万万次”。
  
  这样的构思巧妙自然,引人深思。对比和反差,在人物性格的塑造上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洛蓓达的温柔真挚与桑特拉的骄矜任性相对比,克莱德父亲的忠厚老实与大厂主缪塞尔的专横冷酷相映衬等。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个性鲜明,作者善于对人物进行深入细致的心理分析,如著名的翻船淹死洛蓓达一场,把克莱德复杂、矛盾、多变的犯罪心理刻画得维妙维肖。情节紧凑,纵然并不十分曲折,但也有叫读者一口气读到底的吸引力。缺点是有时堆砌事实材料过多,失之拖沓;作者有时仍发表一些生物社会学的议论,这些插入语大多游离于情节之外,如西方批评家所说,这些议论“与其说是故事叙述的重要部分,不如说更像多余的编者按语”。
  《美国的悲剧》-阅读引导
  
  德莱塞在《美国的悲剧》中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邪恶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小说共分三卷。
  
  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故事的准备阶段。
  
  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思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柯格斯厂内充当工头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这个被他诱奸而怀孕的年轻的女工。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
  
  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之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其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小说内容并不新颖,但在一个象德莱塞那样具有同情心和悲剧感的作家手中却成为杰作了。
  《美国的悲剧》-写作特点
  
  小说以1906年美国吉斯脱·基莱特杀害自己的情人格雷·白朗而被判死刑的真实案件为素材,通过高度的艺术概括,把它发掘上升为“对美国社会制度的一个控诉。”
  
  首先,作品通过克莱特的悲剧深刻揭示出美国社会和美国生活方式的罪恶。克莱特是穷教士的儿子,本质上并不邪恶。步入社会后,耳濡目染金元的魅力,被以吃喝玩乐、以自我为中心、只求个人发迹的美国生活方式所腐蚀毒害。他为了达到和资本家的女儿桑特拉结婚而发财的目的,不惜将已怀孕的女友洛蓓达推进湖中淹死,成为杀人犯被送上了电椅。小说既细致描绘了克莱特的堕落过程,更深刻地剖析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根源。正是金元帝国和美国生活方式腐蚀毁灭了千千万万的美国青年,克莱特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和牺牲品。克莱特的悲剧不仅是美国青年的悲剧,同时也是腐朽的美国社会本身的悲剧,所以作者称之为“美国的悲剧”。
  
  另外,作品通过对克莱特全部审判过程的描写,深刻揭示出美国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黑暗与腐败。克莱特案发受审期间,正值美国两党竞选法官,共和党与民主党全力利用这一案件捞取政治资本。共和党的候选人梅逊检查官通过自己控制的法院对克莱特严厉审判,以显示其“公正”,甚至不惜制造假证,组织一百二十七人出庭作证来证明克莱特罪大恶极,骗取选民的信任。民主党则通过克莱特的辩护律师竭力为他辩护,不惜歪曲事实甚至鼓动克莱特在法庭上发假誓、撒谎抵赖、拒不认罪,以证明共和党的审判是不公正的,然后取而代之。案件的审判表面上手续完备,十分民主,但实质上却不过是争权夺利的阴谋和骗人把戏。通过这场审判,美国民主政治、公平法律的丑恶本质暴露无遗。
  
  在艺术表现上,小说运用现实主义手法,在广阔的社会背景和真实的典型环境中塑造出克莱特这一典型,从而使克莱特成为“发财梦牺牲者”的代名词。同时,又恰到好处地运用下意识、幻觉、梦境、性压抑等心理分析描写,揭示出主人公的深层心理和精神世界。另外,还大量采用文件资料,用真实案件中的信件、审讯记录等材料,加强了小说的真实感。
  《美国的悲剧》-社会评价
  
  作者说过,“我只是想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描写生活”,《美国的悲剧》就是遵循这一现实主义原则创作出来的公认的成功之作。
  
  小说出版后,美国著名作家舍伍德·安德森深有感慨地说:“毫无疑问,在文坛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对人类,对人的生命充满着真情实感的作家;另一种则是以卖弄词藻,制造廉价小说而自诩的作家。二者具有明显的区别,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他充分肯定了德莱塞的成就。
  
  
  《美国的悲剧》-相关作品
  
  《美国的悲剧》《郎心如铁》海报
  电影改编:《郎心如铁》
  
  英文名:《A Place in the Sun》
  
  中文名:《郎心如铁》
  
  导演:(乔治·史蒂文斯GeorgeStevens)
  
  主演:(蒙哥马利·克里夫特/孟甘穆利·奇里夫MontgomeryCli)(伊丽莎白·泰勒ElizabethTaylor)(谢利·温特斯 ShelleyWinters)(安妮·里维尔AnneRevere)(KeefeBrasselle)(弗雷德·克拉克FredClark)
  
  上映:1951年08月14日 美国
  
  地区:美国
  
  对白:英语
  
  剧情介绍:改编自德莱塞的长篇小说《美国的悲剧》,由乔治.史蒂文斯导演。剧情描述乡下穷孩子乔治到城市来投靠叔叔,并在工厂里与一名女工人秘密相恋。后来他又认识了美丽大方的千金小姐安琪拉,感情一日千里,正当他面临三角恋爱不知如何解决时,惊闻女工怀孕。乔治决定以溺水方式谋害她,但要下手时又感良心不安。然而此时真的发生翻船意外,女工果然死了,乔治面临控诉,丑闻因而传开。蒙哥马利.克利夫特、伊丽莎白.泰勒、谢利.温特斯等三位主角因选角得当,演出精彩,提升了这个传统爱情故事的可观性,男主角对感情和责任的取舍矛盾也具有启发性。


  An American Tragedy (1925) is a novel by the American writer Theodore Dreiser. Time magazine included the novel in its TIME 100 Best English-language Novels from 1923 to 2005 list.
  
  The ambitious but immature Clyde, raised by poor and devoutly religious parents who force him to participate in their street missionary work, is anxious to achieve better things. His troubles begin when he takes a job as a bellboy at a local hotel. The boys he meets are much more sophisticated than he, and they introduce Clyde to the world of alcohol and prostitution. Clyde enjoys his new lifestyle and does everything in his power to win the affections of the flirtatious Hortense Briggs. But Clyde's life is forever changed when a stolen car in which he's traveling kills a young child. Clyde flees Kansas City, and after a brief stay in Chicago, he reestablishes himself as a foreman at the collar factory of his wealthy long-lost uncle in Lycurgus, New York, who meets Clyde through a stroke of fortune. While remaining aloof from him as a kinsman and doing nothing to embrace him personally or advance him socially, the uncle does give him a job in his factory and ultimately advances him to a position of relative importance within the factory.
  
  Although Clyde vows not to consort with women in the way that caused his Kansas City downfall, he is swiftly attracted to Roberta Alden, a poor and innocent farm girl working under his supervision at the factory. Roberta falls in love with him. Clyde initially enjoys the secretive relationship (forbidden by factory rules) and ultimately persuades Roberta to have sex with him rather than lose him, but Clyde's ambition precludes marriage to the penniless Roberta. He dreams instead of the elegant Sondra Finchley, the daughter of a wealthy Lycurgus man and a family friend of his uncle's. As developments between him and Sondra begin to look promising, Roberta discovers that she is pregnant.
  Dust jacket of early edition of An American Tragedy, published by Horace Liveright's Boni & Liveright, 1926
  
  Having unsuccessfully attempted to procure an abortion for Roberta, who expects him to marry her, Clyde procrastinates while his relationship with Sondra continues to mature. When he realizes that he has a genuine chance to marry Sondra, and after Roberta threatens to reveal their relationship unless he marries her, Clyde hatches a plan to murder Roberta in a fashion that will seem accidental.
  
  Clyde takes Roberta for a canoe ride on Big Bittern Lake in upstate New York and rows to a remote area. As he speaks to her regarding the end of their relationship, Roberta moves towards him, and he strikes her in the face with his camera, stunning her and capsizing the boat. Unable to swim, Roberta drowns while Clyde, who is unwilling to save her, swims to shore. The narrative is deliberately unclear as to whether he acted with malice and intent to murder, or if he struck her merely instinctively. However, the trail of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points to murder, and the local authorities are only too eager to convict Clyde, to the point of manufacturing additional evidence against him. Following a sensational trial before an unsympathetic audience, and despite a vigorous defense mounted by two lawyers hired by his uncle, Clyde is convicted, sentenced to death, and executed. The jailhouse scenes and th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Clyde and his mother stand out as exemplars of pathos in modern literature.
  Inspiration
  
  Dreiser based the book on a notorious criminal case. On July 11, 1906, resort owners found an overturned boat and the body of 20-year-old Grace Brown at Big Moose Lake in upstate New York. Chester Gillette was put on trial and convicted of killing Brown, though he claimed that her death was an accident. Gillette was executed by electric chair in 1908. The murder trial drew international attention when Brown's love letters to Gillette were read in court. Dreiser saved newspaper clippings about the case for several years before writing his novel. Clyde Griffiths was based on Chester Gillette, down to having the same initials.
  In popular culture
  
  An American Tragedy has been adapted into opera at the hands of composer Tobias Picker. It premiered at the Metropolitan Opera starring Nathan Gunn in New York on December 2, 2005. The well-known Paramount Pictures film A Place in the Sun (1951) is also based on An American Tragedy. Dreiser strongly disapproved of a 1931 film version directed by Josef von Sternberg and also released by Paramount. Sergei Eisenstein prepared a screenplay in the late 1920s which he hoped to have produced by Paramount or by Charlie Chaplin during Eisenstein's stay in Hollywood in 1930. Several critics and commentators have also compared elements of Woody Allen's film, Match Point (2005) to the central plot of An American Tragedy.
  
  The novel inspired an episode of the award-winning old-time radio comedy Our Miss Brooks, an episode known as "Weekend at Crystal Lake" and sometimes known as "An American Tragedy." The episode revolved around the characters' misinterpreting the intentions of biology teacher Philip Boyton (played by Jeff Chandler), Connie Brooks's (Eve Arden) high school colleague and love interest. The characters fear that Boynton plans to kill Miss Brooks during a leisurely weekend at their boss's lakeside retreat. The episode was broadcast twice, on September 19, 1948, and — with very minor changes — on August 21, 1949. The episode was also repeated in 1955, at a time when the show was a hit on both radio and television.
  
  In the 1932 Marx Brothers movie Horse Feathers, Groucho Marx, riding in a boat with a woman, remarks, "You know, this is the first time I've been in a canoe since I saw the American Tragedy."
  
  An American Tragedy has also been adapted into a musical of the same title by three-time Tony Award winning composer and lyricist Charles Strouse. The musical made its world debut at Muhlenberg College March 24th 2010.
美国梦的牺牲品 代译序
  (代译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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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源自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哈佛大学教授F·O·马蒂逊对本书的评语。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文学揭开了一个新时期。这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这二十年间,群星灿烂,异彩纷呈,显现出空前繁荣的壮观。当时,西奥多·德莱塞异军突起,驰骋文坛,独领风骚;他既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杰出的作家,也是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在美国文学史上,他是不带偏见地率先如实描写了新的美国城市生活,厥功奇伟。他拥有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同时代人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等名家都在内,他们正在他的周围茁壮成长,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的青睐。这个新秀群落不断地推出力作,使二三十年代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最富有成果的时期,他们中间,诸如辛克莱·路易斯(1885—1951)和多斯·帕索斯(1896—1970)等名家无不深知德莱塞为他们创作开辟了道路。此时刚开始文学生涯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896—1970)甚至誉称德莱塞是当代美国的最伟大的人物。1930年路易斯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庄严仪式上的答词中,还向全世界昭示了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伟绩。作为获此殊荣的第一个美国作家,路易斯认为德莱塞才是荣膺该奖的更佳人选,说:“德莱塞常常得不到人们的赏识,有时还遭人忌恨,但跟任何别的美国作家相比,他总是独辟蹊径,勇往直前,在美国小说领域里,为从维多利亚时期和豪威尔斯式的胆怯与斯文风格转向忠实、大胆和生活的扫清了道路。没有他披荆斩棘地开拓的功绩,我怀疑我们中间有哪一位——除非他甘心情愿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通通描绘出来。”因此,美国评论家认为,德莱塞忠于生活,大胆创新,突破了美国文坛上传统思想禁锢,解放了美国的小说,给美国文学带来了一场,并且把他跟福克纳、海明威并列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仅有的三大小说家。
   德莱塞又是美国文学中第一位来自下层社会、非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重要作家。本来美国作家中出身贫寒并不罕见,毕竟都属于美国社会内部的“自己人”。然而,德莱塞是在1871年8月27日出生于印第安纳州特雷霍特市郊的一个德国移民家庭,显然是一个外人。他秉性刚烈,桀骜不驯,曾经自嘲为“以实玛利,一个流浪汉”①,意谓化外之民,备受歧视。德莱塞的父亲是一位虔诚、古板、平庸无能的天主教徒,当年为了逃避兵役到美国,婚后生下了十几个子女,不幸经常失业,而且胸襟狭隘,执迷不悟,对待子女犹如暴君,以致大多数子女沦入不正经的生活,甚至堕落。只有保罗·德列塞除外,他开头仅仅是个闯江湖的滑稽艺人,后来成了流行歌曲作家,红极一时。在他弟弟德莱塞的心目中,不消说是成功的榜样。德莱塞的母亲,秉性温柔,克勤克俭,是来自宾夕法尼亚的、具有斯拉夫血统的孟诺派的新教徒。德莱塞八岁时,目不识丁的母亲为生活所迫,带着他和其他三个幼小孩子离开了家庭,在中西部从一个市镇流浪到另一个市镇。因此,子女们经常辍学。他们一家人始终过着极其窘困而又遭人非议的生活。德莱塞的童年,饱尝贫困无知之苦。那段辛酸的生涯,后来他全都写进了《美国悲剧》的开头几章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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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圣经》中一人物,为亚伯拉罕与夏甲之子。夏甲为亚伯拉罕之妻撒拉的使女,后来夏甲与以实玛利被撒拉逐走,住在旷野里。见《旧约·创世记》第16章第1—6节,第15—16节,第21章第9—14节。
   1887年他初次独自来到了芝加哥,先后在餐馆和五金公司干粗活,尽管如此,他还是被这个充满兴奋和刺激的大城市生活所吸引。1889年,他在一位好心的中学老师慷慨资助下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念题名源自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哈佛大学教授F·O·马蒂逊对本书的评语。
   书,无奈次年即辍学,到芝加哥某地产公司和家具公司当收帐员,整日挨门逐户去敛钱,使他接触到下层社会各种人物和阴暗面,为日后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决定了他的创作中的悲剧性思想和自然主义色彩。正如舍伍德·安德森所指出的:“大概世上自古以来存在过的一切抑郁、阴暗和沉重,在他笔下都有所反映。……他神情沮丧,他不知道该如何改变生活,因而他描绘生活一如所见——真实,毫不伪装。”1892年,德莱塞进入了报界,开始记者生涯,先后在芝加哥《环球报》、圣路易斯《环球—报》和《共和报》任职。当时,新闻工作往往成为许多作家练武之地。德莱塞在芝加哥还目睹了一边是花天酒地,一边是赤贫如洗的强烈对比。他亲眼看到贫穷如何受人鄙视,伪善如何畅行无阻。于是,德莱塞执意要对他目睹的现状进行道德评价,这不仅是十分自然,而且从主观上来说,就是他思想、感情和认识的开端,从而引导他去构思创作自己的小说。1895年,德莱塞寓居纽约,正式从事写作,同时编辑杂志,经常往来于芝加哥、圣路易斯、托莱多、克利夫兰、匹兹堡各大城市之间,视野较前更为深广地接触到当时现实生活中各个不同的层面,亲眼目睹了贫民窟、酗酒、色情、凶杀、拐骗、抢劫……使他更进一步深刻认识到美国的现实是一种“残酷的、不公道的现实”,是一个“毁灭的过程,而幸福只不过是幻想而已”。德莱塞想把这些在报刊上反映出来,可是,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当我想谈谈穷人的痛苦和他们身受的压迫时,我受到了嘲笑。于是,我就抛弃了新闻记者的工作而开始写作,来揭发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
   德莱塞的审美能力根本没有经过系统的培养。从青少年时代起,他只要有机会接触到书籍,就会废寝忘食,埋头阅读。在几部自传体的作品中,他情不自禁地回忆往昔读书的乐趣。比如说,他在奥索小镇图书馆里曾经读过莎士比亚、欧依达、《汤姆·琼斯》、劳拉·琼·利比、华莱士的《本·赫尔》、狄更斯、卡莱尔,还有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给年轻的心灵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最有意思的是,人们一直把德莱塞尊称为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的大师,但德莱塞本人却一概加以否认,一再声明年轻时他“压根儿没读过左拉的书”。事实上,对德莱塞的创作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巴尔扎克。德莱塞在《自述》中回忆道,读了伟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对他说来,不啻是一场“文学道路上的”。他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简直跟巴尔扎克以及他笔下的人物一同吃饭、一同睡觉、一同做梦、一同呼吸,脑子里装的是他的想法,眼里看到的是他描绘的城市。”后来在匹兹堡卡内基图书馆里,他觉得巴尔扎克“突然给我打开了一道吸引我走向生活的新的大门”。德莱塞写道,“这才是个有眼力、有思想、有感受的作家,通过他,我看到了如此广阔的景象,简直使我惊讶得目瞪口呆——通过法国人的眼睛,我看到了整个巴黎,整个法国,整个生活。”德莱塞认为,“巴尔扎克的哲学推理有点夸张,但却十分出色;他处理各种重大社会、、历史以及宗教问题都是从容不迫,得心应手;他凭借自己的天才,显示出好象对各种问题都有直接而又无可辩驳的知识;这一切就象天才和预言家的真本领,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着了迷。但愿我也能具有这样一种洞察力!”殊不知就在德莱塞对巴尔扎克钦佩得五体投地之时,他“却不知不觉地对自己所处的世界获得了一种新的、形象的认识”,十分惊异地发现,“在这里〔美国〕竟和那里〔法国〕一样,都有可资描写的事物”。换句话说,年轻的德莱塞早已下了决心,要用巴尔扎克式的方法来描写美国的生活。以上这些自述,对我们了解德莱塞从事文学创作之前的思想基础是极为重要的。此外,他还如饥似渴地研读过史蒂文森、大仲马、托尔斯泰、爱伦·坡、司各特、萨克雷、哈代、欧文、霍桑、显克维支等名家的作品,深深地被这些文学大师塑造的人物所感动,从而产生了急欲表现美国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的创作。由此可见,尽管人们常常指责德莱塞文学修养欠佳,事实上,他早已作好充分创作准备。
   二十世纪初,德莱塞的头一部长篇小说《嘉莉妹妹》在美国文坛上一出现,就产生强烈反响。由于作者在小说中通过嘉莉的发迹与赫斯特伍德的败落,对当时流行的社会道德传统标准提出了直接挑战,使这位默默无闻的年轻作家赢得了很大声誉,正如路易斯赞扬《嘉莉妹妹》“象一股强劲的自由的西风,席卷了株守家园、密不通风的美国,自从马克·吐温和惠特曼以来,头一次给我们闷热的千家万户吹进了新鲜的空气”,另一方面也使作者多年来一直受到责难和攻击。因为那时美国正经历着一场急剧的社会变革,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同时也是整个美国文学沉湎于理想主义的时代,许多作家热衷于描写人生的乐观方面,正如豪威尔斯所说的“生活中笑盈盈的一面,那正是美国的特色”,小说被视为消遣品,作品中往往充满虚无缥缈的理想或浪漫色彩,而对生活中的现实,主要是贫富两极分化,掠夺者与被掠夺者之间生活悬殊,以及种种丑恶现象,则毫无反映。德莱塞在《嘉莉妹妹》中却如实揭示了美国社会生活的阴暗面,结果作者不断受,小说竟被列为“禁书”,不准在美国出版。尽管如此,德莱塞还是坚持认为:“生活就是悲剧,……我只想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来描写生活”,他“宁愿饿着肚子跑到纽约格林威治村来写几部反映真实的小说”。他就凭着那股傻劲,锲而不舍地坚持着,“一年接一年,写出了他的生动有力的小说,描写被压迫的妇女,暴露巧取豪夺的美国金融家,或是剖析中产阶级下层的各种惨痛的悲剧”。这些小说包括德莱塞的其他三部第一流作品,即长篇小说《珍妮姑娘》(1911年,被称为《嘉莉妹妹》的姐妹篇)、《金融家》(1912年,“欲望”三部曲之一)、《美国悲剧》(1925年),以及《巨人》(1914年,“欲望”三部曲之二)、《“天才”》(1915年)、《堡垒》(1946年)、《斯多噶》(1947年,“欲望”三部曲之三),总计长篇小说八部,短篇小说集四部,戏剧诗歌各两部,特写、散论、政论七部,留下了巨大的、珍贵的文学遗产。
   过去,美国文学界经常争论不休的,就是德莱塞的文体问题。的确,他写得不那么文雅精致,有时行文滞重,甚至文理不通,用词不当。但是,正如不少评论家所指出,他的作品中并不是全然如此。在很多情况下,德莱塞的描写是极其成功的。事实上,有不少章节他写得严谨紧凑,文采斐然。就以《美国悲剧》为例,尽管小说容量庞大,头绪纷繁,但在很多章节里,作者还是完全能写出简洁,甚至于优秀的华彩乐段来的。比如,本书第三卷第十三章描写克莱德案发后在伯父家中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德莱塞在短短的篇幅之中叙述得清晰、洗练,而又富于层次感,要不是大手笔,断断乎写不出来的。本书第二卷,主要描述克莱德与贫家女、阔小姐之间的三角恋情,不消说,德莱塞又成了一位能干练达、谆谆善诱的新闻记者。德莱塞在《美国悲剧》结尾处几个场景的描写,更有一种能言善道的特点。德莱塞还擅于塑造人物,象嘉莉妹妹、珍妮姑娘、克莱德、赫斯德伍德和柯帕乌等都已成为美国文学中的典型。特别重要的是,德莱塞善于通过大量的细节来展现人物的社会背景,使他的小说不仅具有生活真实感,而且还生动地再现了一个历史时代。他的许多作品都被改编成剧本,搬上舞台,映现在银幕上,受到国内外观众欢迎。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论争、研究和比较,德莱塞在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也越来越被评论家和广大读者所承认。他们认为:德莱塞的小说气势恢宏,内容广博,形象丰富,引人入胜。
   德莱塞慧眼独具,很早就发觉美国报刊上大肆渲染的凶杀案中,凶犯通常并不是仅仅出于仇恨,而是被一种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强烈欲望所驱使。因此,德莱塞认为,这恰好是对美国虚伪的道德标准的强有力的控诉。这类凶杀案总是与私恋事件有牵连。德莱塞从1914年起仔细研究过十几起此类案件,其中即有切斯特·吉莱特于1906年在纽约州边远地区,荒无人烟的大比腾湖上溺死女友格雷斯·布朗一案。案发后切斯特被判处死刑。但在德莱塞看来,象切斯特这些人所以会杀人,多半是因为他们头脑简单,抵御不了美国人那种羡慕荣华富贵的世俗欲望的引诱。在德莱塞看来,造成杀人惨案的,不光是罪犯本身,而主要该归咎于美国这个社会,因为当时美国社会崇尚那种仅仅接纳少数人的荒谬绝伦的价值观念,并对两性关系怀着如此病态的恐惧心理。切斯特案情梗概,后来就成为德莱塞的《美国悲剧》(原名《海市蜃楼》,后改今名)主要故事框架。当然,作为小说家,德莱塞以波澜壮阔的社会画面为背景,采用大量细节塑造人物,将凶手犯罪的前因后果及其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小说主要故事虽以切斯特一案为原型,在某种程度上本来带有推理小说的一些特点,但是,可以肯定,德莱塞的兴趣重点,并不在于案件的侦破,而是在于研究当时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当时美国社会上,确实有许多青年人,特别是那些出身低微、家境贫困的穷小子,无不梦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或者一夜之间突然发迹,成为百万富翁,或者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有钱有势,享尽荣华富贵。大肆渲染这类题材的文艺作品,充斥当时美国文坛。德莱塞在某种程度上说虽也采用了这么一个关于美国梦的寓言(有时也叫一个关于美国人生的传说),但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它的大团圆结局颠倒了过来。显而易见,圆了这美国梦的可说是绝无仅有,大多数人只落得遗恨终生,甚至丧失性命。正如德莱塞在他的小说中早就说得最清楚:“社会活动的范围毕竟划得泾渭分明,谁要是越出一步,就注定要灭亡。”(见拙译《珍妮姑娘》第277页,外国文学出版社)可惜直到今天,仍然有一些人执迷不悟,热衷于美国梦。这就足以说明德莱塞远在七十多年以前写的这部巨著至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德莱塞在《美国悲剧》中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故事的准备阶段;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思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柯格斯厂内充当工头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这个被他诱奸而怀孕的年轻的女工。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之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其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小说内容并不新颖,但在一个象德莱塞那样具有同情心和悲剧感的作家手中却成为杰作了。要全面评析《美国悲剧》,对拙文来说,显然难以胜任,所以只好扼要地作一些介绍。《美国悲剧》的主人公克莱德,是正如德莱塞所说的“欲望强烈,但是资质可怜”那一类人,根本不是一个英雄人物。他从小就反对父母的宗教狂热,当上侍应生,大饭店的富有和豪华使他眼花缭乱。在他比大多数人敏感而极易受外界影响的头脑里,似乎觉得人生在世就是追求金钱和美女。无奈他个人所作所为,却表现得极其软弱无力,竟被称为“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懦夫”。他陷入了究竟是忠于罗伯达、还是追求桑德拉的极大矛盾之中。小说问世的二十年代,美国社会崇尚伪善的侈谈,并没有好好地去培养青年一代。美国的实利主义,使青年人认为,有了金钱便能占有一切,包括美色在内;因此,《美国悲剧》就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一个严厉的控诉。
   德莱塞向来擅长于铺陈实例,积聚细节;在《美国悲剧》中,他志在证实,平庸的生活理想正在腐蚀着青年一代;如果不提供充分的历史事实是决不能令人信服的。小说之所以篇幅惊人,原因就在这里。为了保证叙述的准确性,德莱塞确实引用了大约三十年前美国传媒报道,只不过这些素材早已极其巧妙地和主人公性格发展融合在一起,看不出任何拼凑痕迹。当然,德莱塞曾坦率地承认,他早年向往金钱财富带来的欢乐,后来才屏弃纸醉金迷的生活。正如美国评论家所指出,德莱塞不断地用小说来批判他当初追求过的东西。
   1915年,德莱塞到故乡特雷霍特旧地重游,追忆往事,搜集素材,为创作小说作准备,1919年开始动笔,1925年《美国悲剧》由波尼与莱弗赖特出版公司正式出版,立即轰动全国,这在他还是生平头一遭。国内外许多名家,诸如亨利·门肯、舍伍德·安德森、H·G·威尔斯、阿诺德·贝内特等人,都在各传媒纷纷撰文,啧啧称赞。作家约瑟夫·伍德·克鲁奇(1893—1931)甚至赞扬了德莱塞的风格,称《美国悲剧》为“我们这一代最伟大的美国小说”。想不到连过去一味责难的反对派斯图亚特·谢尔曼,都著文赞扬说:“这部小说描写得如此大胆,如此机智,如此彻底,如此真实,因而也就具有如此深刻的道德感染力,我不知道在美国小说中,有哪一部可以与之相比拟。”
   随着岁月流逝,《美国悲剧》显示出它越来越巨大的现实主义力量和影响。最有说服力的一个实例,就是历来敬佩德莱塞的黑人作家理查·赖特(1908—1960)的名作《土生子》是最明显地受到《美国悲剧》的影响的。《美国悲剧》问世以来,近三十年过去了,文艺评论家欧文·豪(1920—)重读之后,仍然热情洋溢地著文指出:“从小说家的首要任务是描绘出一幅既可信而又有重要内涵的想象中的社会画面来说,德莱塞是美国的巨人之一,是美国仅有的屈指可数的巨人之一。小说在叙述中一次又一次严厉地抨击社会,深深地沉浸在人的痛苦里,并把人们在狂热时下意识的各种不定形的欲望深挖出来,这一切都使我大为感动和震惊。这部作品完全可以说是一部杰作。”
   德莱塞在此后的二十年中,再也没有推出更为重要的力作。他主要致力于社会活动和政论文写作,出版过一些短篇、特写、散论、政论等集子。1927年,德莱塞访问了苏联,1941年被选为美国作家协会主席,1944年获美国文学艺术学会荣誉奖。1945年8月,德莱塞加入美国,同年12月28日病逝。
   现在德莱塞的作品早已进入了世界文学宝库。德莱塞——对我国知识界和广大读者来说,早已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了。远在三十年代初,伟大的新文动先驱瞿秋白就撰文介绍德莱塞,他在题名为《美国的真正悲剧》一文里,说德莱塞的“天才,象太白金星似地放射着无穷的光彩”,并指出“德莱塞是描写美国生活的极伟大的作家”。德莱塞的几乎所有重要作品,特别是他的八部长篇小说和一些优秀短篇小说,都相继译成中文,受到广大读者欢迎。德莱塞的作品,尤其是他的成名作《嘉莉妹妹》和代表作《美国悲剧》,早已列为我国大学文科必读教材。近年来国内还出版了《德莱塞文集》(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分卷出版)以及一些评述研究德莱塞生平与创作的论著,对德莱塞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看来德莱塞的作品不仅是我国作家、艺术家、知识分子和广大读者情有独钟的畅销世界名著,而且也是研究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及其社会历史画卷的现代经典著作。
   潘庆龄
   1994年春,写于上海西郊茅丹庐
  
第一章
  暝色四合的一个夏日夜晚。
   十万居民的美国城市的商业中心区,崇楼高墙,森然耸起——象这样的崇楼高墙,说不定到将来仅仅足资谈助罢了。
   这时相当冷清的大街上,正有一小拨六个人。一个是五十上下、身材矮胖的男子,浓密的头发从他那顶圆形黑呢帽底下旁逸出来。此人长得其貌不扬,随身带着一台沿街传教与卖唱的人常用的手提小风琴。跟他在一起,有一个女人,约莫比他小五岁,个子比他高,体形不如他粗壮,但身子骨结实,精力挺充沛。她的脸容和服饰都很平常,可也不算太丑。她一手搀了一个七岁的男孩,一手拿着一本《圣经》和好几本赞美诗。跟这三人在一起,但各自走在后边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和另一个九岁的女孩——他们个个很听话,但是一点儿都不带劲,只不过尾随着罢了。
   天气很热,但是弥散着一丝儿恬适的倦意。
   他们正走在跟另一条峡谷似的街道相交成直角的那条大街上,那儿行人如织,车辆似梭,还有各路电车丁丁当当地响着铃,在摩肩接踵的行人和车辆的急流中向前驰去。不过,这小拨人对此仿佛毫不在意,一心只想从身边擦过的那些争先恐后的车辆和行人中间挨挤过去。
   他们走到了同下一条大街交叉的路口——其实只是两排高大建筑物中间的一条过道——这时已是阒然无人了。那个男人一放下风琴,女人马上把它打开,支起乐谱架,摆上了一本薄薄的大开本赞美诗。随后,她们那本《圣经》递给那个男人,往后一挪,同他站成一排。十二岁的男孩就把一只小小的轻便折凳放在风琴跟前。那个男人——正是孩子他们的父亲——睁大眼睛,似乎满有信心地往四下里扫了一眼,也不管有没有听众,就开腔说:
   “我们先唱一首赞美诗。凡是愿意颂扬上帝的,就不妨跟我们一块唱。赫思德,劳驾你来弹琴,好吗?”
   年龄最大的女孩,身材相当苗条,但是尚未完全发育,她一直尽量装出漠不关心、泰然自若的样子来。不过一听到这话,她就坐到了轻便折凳上,一面在翻赞美诗,一面弹起琴来。
   这时她母亲说:
   “我看今晚最好就唱第二十七首:——《耶稣之爱抚何等甘美》。”
   这时,各种不同身分、不同职业、正往家走的行人,发现这小拨人这么仓卒登场了,有的只是迟疑地乜了他们一眼,有的……干脆驻足观看他们究竟在耍什么把戏。那个男人一看这种犹豫不定的态度,显然以为这下子已把行人们的注意力吸引住了(尽管还有点儿举棋不定),于是就抓紧机会,对他们开讲了,好象他们是特地上这儿来听讲的。
   “得了,我们大家就一块唱第二十七首:——《耶稣之爱抚何等甘美》。”
   那个小姑娘一听这话,就在风琴上开始弹这个乐曲,奏出了一个虽然准确、但很微弱的曲调;同时,跟着她相当激越的女高音一块唱的,还有她母亲的女高音和她父亲相当可疑的男中音。其他几个孩子,则从风琴上一小叠书里拿来赞美诗,有气无力地跟着一块哼唱。他们唱诗的时候,在街头那些难以形容、冷眼围看的人们,两眼凝望着——如此微不足道的一家人,竟然当众同声高唱,人世间无处不有的怀疑与冷漠——这样的怪事把他们都给怔住了。有人对弹琴的小姑娘相当柔弱、尚欠丰满的身段发生兴趣或同情;也有人对父亲那副迂拙的寒酸相感兴趣或为之动怜,他那双没精打采的蓝眼睛和那肌肤相当松弛、衣着又很差劲的体形,足以说明他早已落泊潦倒了。这一拨人里头,只有母亲身上显露出那么一种魄力和决心,哪怕是盲目或错误的,使她一生交不上好运道,好歹也能保住自己。她同另外几位相比,更多地流露出这么一种信仰坚定的神态,虽然无知,但不知怎的总是令人敬佩。你要是细心观察她,看到她把自己那本赞美诗搁在身边,两眼凝视前方的神态,一定会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的人,不管她有什么样缺点,也许会尽量按照她的信仰去做的。”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说明:她对那个明确无误地主宰一切、观照一切的天神是赞不绝口的,她对天神的智慧和仁慈也是坚信不移的。
   “耶稣的爱拯救我的整个身心,
   上帝的爱指引我的脚步前进,”
   她就在两旁巍然耸立的崇楼高墙中间,略带鼻音,响亮地歌唱着。
   那个男孩子闲不住地两脚替换站着,两眼俯视着,充其量只是半心半意地在哼唱。他是瘦高个儿,头和脸长得真逗人——白净的肌肤,乌尾的头发——同其他几位相比,他好象特别善于观察,肯定更加敏感——显而易见,他对自己目前处境的确感到恼火,乃至于痛苦。他最感兴趣的,显然是世俗生活,而不是宗教生活,虽然他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反正最能正确地说明他此时此刻的心态,不外乎是:眼下要他干的这一套,肯定是不合他的心意。他太年轻了,他的心灵对于形形色色的美和享乐确实太敏感了,不过这些东西——也许跟主宰他父母心灵的那个遥远、朦胧的幻想境界,甚至还是格格不入。
   说实话,这个男孩子的家里生活境况,以及他迄至今日在物质上和心灵上的种种遭际,都不能使他相信:他父母似乎如此坚信和传播的那一套教义,真的是那么实在,那么有力量。相反,他们的生活——至少是物质生活,好象多少让人发愁。父亲总是到各处——特别是到离这儿不太远、和母亲合办的“传道馆”去——向会众诵经、布道。据他所知,他们还向各种各样对传道感兴趣,或是乐善好施的商人敛钱——看来这些商人对这一类慈善事业居然还很相信。尽管这样,这一家人日子过得老是“紧巴巴”,好衣服从来没有穿过,许多在别人看来似乎平常得很的安乐享受,他们都还没沾过边。可是父母亲还不时在颂扬上帝对他们,乃至于芸芸众生的慈爱和关怀。显然在哪儿出了些毛病吧。这一切眼下他还闹不清楚,可他对母亲还是不由得肃然起敬:要知道母亲的那种毅力和热忱,以及她的温柔,对他都富有吸引力。尽管传道工作很忙,家累又很重,她总是尽量显出乐乐呵呵的样子来,或者至少说她还能撑得住,尤其在衣食极端紧缺的时候,她照例用极为坚定有力的语调说:“上帝会赐予我们的,”或者说,“上帝会给我们指引出路的。”不过,他和其他孩子们都看得很清楚,尽管他们家里一向亟需上帝垂爱恩赐,上帝却始终没给他们指引出一条看得清清楚楚的出路来。
   今晚,他跟自己的姐妹和弟弟一块走在这条大街上,心里巴不得他们从此再也不用干这玩意儿,或者说至少是他自己最好能不参与。这一类事,人家的孩子压根儿就不干。再说,干这类事,不知怎的好象很寒伧,甚至于低人一等。在他走上街头以前,人家的孩子早已不止一次地大声招呼过他,而且还讥笑过他父亲,就是因为他父亲老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宣扬他的宗教信仰,或者说是他那坚定不移的宗教信念。那时候他还只有七岁,就因为他父亲每次跟人说话,一开口总要“赞美上帝”,他便听到附近街坊小孩们乱嚷嚷:“赞美上帝的老家伙格里菲思来了。”有时候,孩子们还在他背后大声喊道:“喂,你这个小不点儿,弹风琴的就是你姐姐吧。她还会弹别的玩意儿?”
   “他干吗要到处说什么‘赞美上帝’?人家压根儿就不说呀。”
   正是多年来恨不得一切都跟人家一模一样的心态,既捉弄了他的那些孩子们,同时也使他感到苦恼。不管他的父亲也好,还是他的母亲也好,跟人家就是不一样,因为他们俩整日价宗教不离口,到如今终于把宗教当做生意经了。
   这一天晚上,在那车辆如梭、人群杂遝、高楼耸立的大街上,他觉得真害羞,自己竟从正常的生活氛围里给拖出来,被人嘲弄,丢了丑。那时,一辆辆漂亮的小轿车打从他身边疾驰而去;游手好闲的行人,都在各自寻找(对他来说只好胡乱揣度的)那些乐事去了;成双配对的快活的青年男女,说说笑笑,吵吵闹闹;还有那些“小伢儿”瞪着眼直瞅他——这一切都使他很苦恼,他觉得:倘若跟他的生活,或者说得更确切些,跟他们一家人的生活相比,人家的生活就是有点儿不一样,反正要好得多,美得多。
   这时候,大街上游荡不定的人群,在他们周围不断变换,看来也意识到,让这些孩子参予其事,从心理学观点来说,实属大错特错了:因为人群中间有一些人相互用胳膊肘轻推,以示不屑一顾;有一些世故较深、态度冷漠的人,扬起眉毛,只是轻蔑地一笑;还有一些人较有同情心,或则阅历较多,却认为犯不着让这些小孩子也登场。
   “他们这拨人,几乎每天晚上,我在这儿总能看到,反正一星期得有两三回吧,”说这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店员。他和女友刚见了面,正陪着她上餐厅去。“我估摸,这拨人不外乎以宗教为名,搞什么骗人勾当吧。”
   “那个最大的男小子,可不乐意待在这儿。他觉得怪别扭的,这我一眼就看出了。要是这小子自己不乐意,硬要他出来,那就实在没道理。不管怎么说,这一套玩意儿,反正他是一窍不通。”这些话,是一个年龄四十上下、常在市商业中心区游食的流浪汉,正在向一个貌似温和的过路行人说的。
   “是啊,我看一点儿不错,”那个过路行人一面随声附和说,一面仔细端详这个男孩子与众不同的头和脸。那个男孩子只要一抬起脸来,便流露出忸怩不安的神情来,人们心中自然就会联想到:本来侍奉这种含意深奥的神灵圣事,只有年岁较大、善于内省的人最为合适,可现在硬要不懂事的孩子在公开场合出现,那就有点儿不厚道和徒劳无益。
   殊不知实际情况果然如此。
   至于这个家里其他一些人——那最小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他们年纪太小,说真的根本不懂得眼前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或者说,对他们反正也无所谓。那个弹风琴的大女儿,倒是显得满不在乎,对她本人的出场和歌声所博得的观众青睐却很得意。因为不仅是围观的陌生人,就连她父母也都不止一次地给她鼓气,说她歌声很甜美动人,其实这话说得并不完全正确。要知道她的嗓门儿不见得有那么好。她父母也并不真正懂得音乐。论体质,她苍白、柔弱,也是不过尔尔;心智上更看不出有什么真正潜力或深度。想必她自以为,这是一个绝好场合,让自己出出风头,引起人们一点注意罢了。至于她的父母,他们决心竭尽全力,净化人们心灵,使之超凡脱俗;只要赞美诗一唱完,父亲便开始老调重弹,说什么只要充分得到上帝的怜悯、的爱和上帝对罪人的宽恕,罪人就可以摆脱沉重地压在他心头的痛苦,从而得到种种欢乐。
   “在上帝看来,人人都是有罪的,”他说,“除非他们虔心忏悔,除非他们信奉,接受对他们的爱和宽恕,要不然他们永远感受不到心灵上健全、洁净的幸福。啊,我的朋友们!为你们而生,为你们而死,每天他时时刻刻都同你们走在一起,不论白昼和黑夜,清晨和黄昏,总是在照看你们,赋予你们力量,去克服你们在人世间时刻都有的艰辛和忧患,你们只有对上面这个道理真的大彻大悟了,心中才会感到安宁和满足!啊,要小心留神那些围在我们身边的罗网和陷坑!幸亏我们知道:永远与我们同在,劝导我们,帮助我们,激励我们,还给我们包扎伤口,使我们得以身心健全,这是足以告慰大家的!啊,那种安宁、满足、舒适和光荣,正是我们诚心祷祝的!”
   “阿门,”他的妻子郑重其事地应答了一声。女儿赫思德,全家人管她叫爱思达,深感他们家里人人都需要得到众人尽量多的援助——也跟着她母亲应答了一声。
   最大的男孩子克莱德,还有两个较小的孩子,他们只是两眼瞅着地面,偶尔对他们父母也瞅上一眼,心中暗自思忖:他说的这些话,可能句句正确、重要,可是不知怎的总不象生活中其他的一些事那么有意义,那么吸引人。他的这一套——他们听得太多了,在他们这些年轻而热切的心灵看来,他们期望于生活的,显然要比在街头和教堂里传道多得多。
   后来,第二首赞美诗一唱过,格里菲思太太也讲了话,顺便提到了他们在附近一条街上传过道,而且为了宣扬教义还作过祈祷,随后唱了第三首赞美诗,散发了一些阐述教会拯救灵魂的小册子,接着,父亲阿萨就把听众们自动捐款一一敛了起来。他们合上小风琴,把轻便折凳叠好交给克莱德,《圣经》和赞美诗由格里菲思太太收起来,套上皮带的风琴则挂在老格里菲思肩头上,他们一行人就朝传道馆径直走去了。
   整整这段时间里,克莱德一直在暗自琢磨:这个玩意儿他再也不乐意干了。他觉得:刚才他和他父母都显得很愚蠢,而且不大正常——象他这样卷了进去,要是让他的反感充分表达出来,那他就会说出“低级”这个词儿来;一句话,只要有办法,他再也不愿干这个了。硬是把他拽住不放,对他们究竟有什么好处呢?他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人家的孩子都用不着去充当他的那种角色。他比过去更坚决地思考着要来一次反抗,以后自己就再也用不着象现在这样抛头露面了。姐姐要是乐意,那让她去就得了;反正这一套她是喜欢的。妹妹和弟弟都太小,也许还无所谓。可是他呢……
   “我觉得,今晚人们的注意力好象要比往常更多一点,”格里菲思一边走,一边对身旁的太太这样说。醉人的夏日夜晚的微风,使他心境为之一爽,因此,他在解释过路行人照例漠不关心的神情时,也就比较包涵。
   “是的,星期四那天,只有十八个人要小册子,可是今儿晚上却有二十七个人。”
   “的爱最终必胜,”做父亲的说这些话,既安慰他的太太,也算是聊以。“世俗的欢乐和忧患主宰着许许多多的人,不过,只要他们到了悲痛欲绝的时候,我们现在撒下的这些种子里头,有些就生根发芽了。”
   “这个我相信。正是这种信念,经常使我顶住了,没有倒下去。悲痛和深重的罪孽,终于会让某些人看到自己误入了歧途。”
   这时他们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小街,刚才他们就是从这小街走出来的。他们从拐角处径直走过十多户人家,就进入一座黄澄澄的木头平房,它那宽大的窗子和大门上两块玻璃,都已漆成灰白色。两个窗子和那双门上几个小方格里横写着:“希望之门。非英国国教徒独立传道馆。祈祷时间:每星期三、六,晚八时至十时;星期日,十一时、三时、八时。欢迎参加。”在这些字样下面,每个窗子上都有这么一句话:“上帝就是爱”,底下还有一行小字:“你多久没给母亲写信了?”
   这小拨人一走进那不起眼的黄澄澄大门,影儿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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