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旅游记录>> 三毛 Sanmao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43年3月26日1991年1月4日)
哭泣的骆驼
  在《哭泣的骆驼》,三毛依然恋恋着墨沙漠生活周遭的人与事,《收魂记》、《大胡子与我》等情趣盎然,《沙巴军曹》等所刻画的主角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而压轴的《哭泣的骆驼》以游击战事为背景,细细铺写了一对沙漠情侣的生死盟
尘   缘
  二度从奈及利亚风尘仆仆的独自飞回加纳利群岛,邮局通知有两大麻袋邮件等着。
   第一日着人顺便送了一袋来,第二袋是自己过了一日才去扛回来的。小镇邮局说,他们是为我一个人开行服务的。说的人有理,听的人心花怒放。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请来大批邻居小儿们,代拆小山也似的邮件,代价就是那些花花绿绿的中国邮票,拆好的丢给跪在一边的我。我呢,就学周梦蝶摆地摊似的将这些书刊、报纸和包裹、信件,分门别类的放放好,自己围在中间做大富翁状。以后的一星期,听说三毛回家了,近邻都来探看,只见院门深锁,窗帘紧闭,叫人不应,都以为这三毛跑城里疯去了,怎会想到,此人正在小房间里坐拥新书城,废寝忘食,狂啃精神粮食,已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几度东方发白,日落星沉,新书看得头昏眼花,赞叹激赏,这才轻轻拿起没有重量的《稻草人手记》翻了一翻。
   书中唯一三个荷西看得懂的西班牙文字,倒在最后一个字上硬给拿吃掉了个O字。稻草人只管守麦田,送人的礼倒没看好,也可能是排印先生不喜荷西血型,开的小玩笑。
   看他软软的那个怪样子,这个扎草人的母亲实是没有什么喜悦可言,这心情就如远游回家来,突然发觉后院又长了一大丛野草似的触目惊心。
   这一阵东奔西跑,台湾的连络就断了,别人捉不到我,自己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蓦一回首,灯火下,又是一本新书,方觉时光无情,新书催人老。
   母亲信中又哀哀的来问,下本书是要叫什么,《寂地》刊出来了,沙漠故事告一段落,要叫《哑奴》还是叫《哭泣的骆驼》;又说,这么高兴的事情,怎么也不操点心,尽往家人身上推,万一代做了主,定了书名,二小姐不同意,还会写信回来发脾气,做父母的实在为难极了。
   看信倒是笑了起来,可怜的父亲母亲,出书一向不是三毛的事,她只管写。写了自己亦不再看,不存,不管,什么盗印不盗印的事,来说了三次,回信里都忘了提。
   书,本来是为父母出的,既然说那是高兴的事,那么请他们全权代享这份喜悦吧。我个人,本来人在天涯,不知不觉,去年回台方才发觉不对,上街走路都抬不起头来,丢人丢大了,就怕人提三毛的名字。
   其实,认真下决心写故事,还是结了婚以后的事没想到,这么耐不住久坐的人,还居然一直写了下去。
   前住在马德里,当时亦是替国内一家杂志写文,一个月凑个两三千字,着实叫苦连天。大城市的生活,五光十色,加上同住的三个女孩子又都是玩家,虽说国籍不同,性情相异,疯起来却十分合作,各有花招。平日我教英文,她们上班,周末星期,却是从来没有十二点以前回家的事。
   说是糜烂的生活吧,倒也不见得,不过是逛逛学生区,旧货市场,上上小馆子,跳跳不交际的舞。我又多了一个单人节目,借了别人机车,深夜里飞驰空旷大街,将自己假想成史提夫麦昆演第三集中营大逃亡。
   去沙漠前一日,还结伙出游不归,三更半夜疯得披头散发回来,四个女孩又在公寓内笑闹了半天,着实累够了,才上床睡觉。第二日,上班的走了,理了行李,丢了一封信,附上房租,写着:“走了,结婚去也,珍重不再见!”
   不声不响,突然收山远去,倒引出另外三个执迷不悟的人愕然的眼泪来。做个都市单身女子,在我这方面,问心无愧,甚而可以说,活得够本,没有浪费青春,这完全要看个人主观的解释如何。疯是疯玩,心里还是雪亮的,机车再骑下去,撞死自己倒是替家庭除害,应该做“笑丧”,可是家中白发人跟黑发人想法有异,何忍叫生者哀哭终日。这一念之间,悬崖勒马,结婚安定,从此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结婚,小半是为荷西情痴,大半仍是为了父母,至于我自己,本可以一辈子光棍下去,人的环境和追求并不只有那么一条狭路,怎么活,都是一场人生,不该在这件事上谈成败,论英雄。结果,还是收了,至今没有想通过当时如何下的决心。
   结了婚,父母喜得又哭又笑,总算放下一桩天大的心事。
   他们放心,我就得给日子好好的过下去。
   小时候看童话故事,结尾总是千篇一律——公主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童话不会骗小孩子,结过婚的人,都是没有后来如何如何的。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都没有后来的故事。
   我一直怕结婚,实是多少受了童话的影响。
   安定了,守着一个家,一个叫荷西的人,命运交响曲突然出现了休止符,虽然无声胜有声,心中的一丝怅然,仍是淡淡的挥之下去。父亲母亲一生吃尽我的苦头,深知荷西亦不会有好日子过,来信千叮咛万恳求,总是再三的开导,要知足,要平凡,要感恩,要知情,结了婚的人,不可再任性强求。
   看信仍是笑。早说过,收了就是收了,不会再兴风作浪,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父母不相信女儿真有那么正,就硬是做给他们看看。发表了第一篇文章,父母亲大乐,发觉女儿女婿相处融洽,真比中了特奖还欢喜。看他们来信喜得那个样子,不忍不写,又去报告了一篇《结婚记》,他们仍然不满足,一直要女儿再写再写,于是,就因为父母不断的鼓励,一个灰姑娘,结了婚,仍有了后来的故事。
   婚后三年,荷西疼爱有加不减,灰姑娘出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出了《稻草人手记》,译了二十集《小娃娃》。《雨季不再来》是以前的事,不能记在这笔帐上,下月再出《哭泣的骆驼》,中篇《五月花》已在奈及利亚完稿试投联副,尚无消息。下一篇短篇又要动手。总之,这上面写的,仍是向父母报帐,自己没有什么喜悦,请他们再代乐一次吧。
   看过几次小小的书评,说三毛是作家,有说好,有说坏,看了都很感激,也觉有趣,别人眼里的自己,形形色色,竟是那个样子,陌生得一如这个名字。
   这辈子是去年回台才被人改名三毛的,被叫了都不知道回头,不知是在叫我。书评怎么写,都接客观存在,都知感恩,只是“庸俗的三毛热”这个名词,令人看了百思不解。今日加纳利群岛气温二十三度,三毛不冷亦不热,身体虽不太健康,却没有发烧,所以自己是绝对清清楚楚,不热不热。倒是叫三毛的读者“庸俗”,使自己得了一梦,醒来发觉变成了个大号家庭瓶装的可口可乐,怎么也变不回自己来,这心境,只有卡夫卡小说“蜕变”里那个变成一条大软虫的推销员才能了解,吓出一身冷汗,可见是瓶冰冻可乐,三毛自己,是绝对不热的。
   再说,又见一次有人称三毛“小说家”,实是令人十分难堪,说是说了一些小事,家也白手成了一个,把这两句话凑成“小说家”。仍是重组语病,明明是小学生写作文,却给她戴上大帽子,将来还有长进吗?这帽子一罩,重得连路都走不动,眼也看不清,有害无益。
   盲人骑瞎马,走了几步,没有绊倒,以为上了阳关道,沾沾自喜,这是十分可怕而危险的事。
   我虽笔下是瞎马行空,心眼却不盲,心亦不花,知道自己的肤浅和幼稚,天赋努力都不可强求,尽其在我,便是心安。文章千古事,不是我这芥草一般的小人物所能挑得起来的,庸不庸俗,突不突破,说起来都太严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在,将个人的生活做了一个记录而已。哭着呱呱坠地已是悲哀,成长的过程又比其他三个姐弟来得复杂缓慢,健康情形不好不说,心理亦是极度敏感孤僻。高小那年开始,清晨背个大书包上中正国小,啃书啃到夜间十点才给回家,佣人一天送两顿便当,吃完了去操场跳蹦一下的时间都没,又给叫进去死填,本以为上了初中会有好日子过,没想到明星中学,竞争更大。这番压力辛酸至今回想起来心中仍如铅也似的重,就那么不顾一切的“拒”学了。父母眼见孩子自暴自弃,前途全毁,骂是舍不得骂,那两颗心,可是碎成片片。哪家的孩子不上学,只有自家孩子悄无声息的在家闷着躲着。那一阵,母亲的泪没干过,父亲下班回来,见了我就长叹,我自己呢,觉得成了家庭的耻辱,社会的罪人,几度硬闯天堂,要先进去坐在上帝的右手。少年的我,是这样的倔强刚烈,自己不好受不说,整个家庭都因为这个出轨的孩子,弄得愁云惨雾。
   幸亏父母是开明的人,学校不去了,他们自己提起了教育的重担,英文课本不肯念,干脆教她看浅近英文小说;国文不能死背,就念唐诗宋词吧;钢琴老师请来家里教不说,每日练琴,再累的父亲,还是坐在一旁打拍子大声跟着哼,练完了,五块钱奖赏是不会少的。喜欢美术,当时敦煌书局的原文书那么贵,他们还是给买了多少本画册,这样的爱心洗灌,孩子仍是长不整齐,瘦瘦黄黄的脸,十多年来只有童年时不知事的畅笑过,长大后怎么开导,仍是绝对没有好脸色的。在家也许是因为自卑太甚,行为反而成了暴戾乖张,对姐弟绝不友爱,别人一句话,可成战场,可痛哭流涕,可离家出走,可拿刀片自割吓人。那几年,父母的心碎过几次,我没算过,他们大概也算不清了。
   这一番又一番风雨,摧得父母心力交瘁,我却干脆远走高飞,连头发也不让父母看见一根,临走之前,小事负气,竟还对母亲说过这样无情的话:“走了一封信也不写回来,当我死了,你们好过几年太平日子。”母亲听了这刺心的话,默默无语,眼泪簌簌的掉,理行装的手可没停过。
   真走了,小燕离巢,任凭自己飘飘跌跌,各国乱飞,却没想过,做父母的眼泪,要流到什么时候方有尽头。
   飘了几年,回家小歇,那时本以为常住台湾,重新做人。飘流过的人,在行为上应该有些长进,没想到又遇感情重创,一次是阴沟里翻船,败得又要寻死。那几个月的日子,不是父母强拉着,总是不会回头了,现在回想起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没有遗恨,只幸当时还是父母张开手臂,替我挡住了狂风暴雨。过了一年,再见所爱的人一捶一捶钉入棺木,当时神智不清,只记得钉棺的声音刺得心里血肉模糊,尖叫狂哭,不知身在何处,黑暗中,又是父亲紧紧抱着,喊着自己的小名,哭是哭疯了,耳边却是父亲坚强的声音,一再的说:“不要怕,还有爹爹在,孩子,还有爹爹姆妈在啊!”
   又是那两张手臂,在我成年的挫折伤痛里,替我抹去了眼泪,补好了创伤。台北触景伤情,无法再留,决心再度离家远走。说出来时,正是吃饭的时候,父亲听了一愣,双眼一红,默默放下筷子,快步走开。倒是母亲,毅然决然的说:“出去走走也好,外面的天地,也许可以使你开朗起来。”
   就这么又离了家,丢下了父母,半生时光浪掷,竟没有想过,父母的恩情即使不想回报,也不应再一次一次的去伤害他们,成年了的自己,仍然没有给他们带来过欢笑。
   好不容易,安定了下来,接过了自己对自己的责任,对家庭,对荷西的责任,写下了几本书,心情踏踏实实,不再去想人生最终的目的,而这做父母的,捧着孩子写的几张纸头,竟又喜得眼睛没有干过,那份感触、安慰,就好似捧着了天国的钥匙一样。这条辛酸血泪的长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怎不叫他们喜极又泣呢。
   也是这份尘缘,支持了我写下去的力量,将父母的恩情比着不过是一场尘世的缘份,未免无情,他们看了一定又要大恸一番,却不知“尘世亦是重要的,不是过眼烟云”,孩子今后,就为了这份解不开、挣不脱的缘份,一定好好做人了。孩子在父母眼中胜于自己的生命,父母在孩子的心里,到头来,终也成了爱的负担,过去对他们的伤害,无法补偿,今后的路,总会走得平安踏实,不会再叫他们操心了。
   写不写书,并不能证明什么,毕竟保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保真妈妈小民写信来,最后一句叮咛——守身即孝亲——这句话,看了竟是泪出,为什么早两年就没明白过。
   八月八日父亲节,愿将孩子以后的岁月,尽力安稳度过,这一生的情债,哭债,对父母无法偿还,就将这句诺言,送给父母,做唯一的礼物吧!
收 魂 记
  我有一架不能算太差的照相机,当然我所谓的不太差,是拿自己的那架跟一般人用的如玩具似的小照相盒子来相比。
   因为那架相机背起来很引人注视,所以我过去住在马德里时,很少用到它。在沙漠里,我本来并不是一个引人注视的人,更何况,在这片人口是稀少的土地上,要想看看另外一个人,可能也是站在沙地上,拿手挡着阳光,如果望得到地平线上小得如黑点的人影,就十分满意了。
   我初来沙漠时,最大的雄心之一,就是想用我的摄影机,拍下在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形态。
   分析起来,这种对于异族文化的热爱,就是因为我跟他们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以至于在心灵上产生了一种美丽和感动。我常常深入大漠的一段时间,还是要算在婚前,那时初抵一块这样神秘辽阔的大地,我尽力用一切可能的交通工具要去认识它的各种面目,更可贵的是,我要看看在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生命的喜悦和爱憎。
   拍照,在我的沙漠生活中是十分必要的,我当时的经济能力,除了在风沙里带了食物和水旅行之外,连租车的钱都花不起,也没有余力在摄影这件比较奢侈的事情上花费太多的金钱,虽然在这件事上的投资,是多么重要而值得呵!
   我的照相器材,除了相机,三角架,一个望远镜头,一个广色镜头,和几个滤光镜之外,可以说再数不出什么东西,我买了几卷感光度很高的软片,另外就是黑白和彩色的最普通片子,闪光灯因为我不善用,所以根本没有去备它。
   在来沙漠之前,我偶尔会在几百张的照片里,拍出一两张好东西,我在马德里时也曾买了一些教人拍照的书籍来临时念了几遍,我在纸上所学到的一些常识,就被我算做没有成绩的心得,这样坦坦荡荡的去了北非。
   第一次坐车进入真正的大沙漠时,手里捧着照相机,惊叹得每一幅画面都想拍。如梦如幻又如鬼魅似的海市蜃楼,连绵平滑温柔得如同女人胴体的沙丘,迎面如雨似的狂风沙,焦烈的大地,向天空伸长着手臂呼唤嘶叫的仙人掌,千万年前枯干了的河床,黑色的山峦,深蓝到冻住了的长空,满布乱石的荒野,……这一切的景象使我意乱神述,目不暇给。
   我常常在这片土地给我这样强烈的震憾下,在这颠簸不堪的旅途里,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辛劳。
   当时我多么痛恨自己的贫乏,如果早先我虚心的学些摄影的技术,能够把这一切我所看见的异象,透过我内心的感动,溶合它们,再将它创造记录下来,也可能成为我生活历程中一件可贵的纪念啊!
   虽说我没有太多的钱拍照,且沙漠割肤而过的风沙也极可能损坏我的相机,但是我在能力所及的情形下,还是拍下了一些只能算是记录的习作。
   对于这片大漠里的居民,我对他们无论是走路的姿势,吃饭的样子,衣服的色彩和式样,手势,语言,男女的婚嫁,宗教的信仰,都有着说不出的关爱,进一步,我更喜欢细细的去观察接近他们,来充实我自己这一方面无止境的好奇心。
   要用相机来处理这一片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达到我所期望的水准的,我去旅行了很多次之后,我想通了,我只能着重于几个点上去着手,而不能在一个全面浩大的计划下去做一个自不量力的工作者。
   “我们还是来拍人吧!我喜欢人。”我对荷西说。
   在我跟了送水车去旅行时,荷西是不去的,只有我,经过介绍,跟了一个可信赖的沙哈拉威人巴勒和他的助手就上路了。这旅行的方圆,大半是由大西洋边开始,到了阿尔及利亚附近,又往下面绕回来,去一次总得二千多里路。
   每一个游牧民族帐篷相聚的地方,总有巴新的水车按时装了几十个汽油桶的水去卖给他们。
   在这种没有车顶又没有挡风玻璃的破车子里晒上几千里路,在体力上来说,的确是一种很大的挑战和苦难,但是荷西让我去,我就要回报他给我这样的信心和看重,所以我的旅行很少有差错,去了几日,一定平安的回到镇上来。
   第一次去大漠,除了一个背包和帐篷之外,我双手空空,没有法子拿出游牧民族期待着的东西,相对的,我也得不到什么友情。
   第二次去时,我知道了做巫医的重要,我添了一个小药箱。我也明白,即使在这世界的尽头,也有爱美的女人和爱吃的小孩子,于是我也买了很多串美丽的玻璃珠串,廉价的戒指,我甚而买了一大堆发光的钥匙、耐用的鱼线、白糖、奶粉和糖果。带着这些东西进沙漠,的确使我一度产生过用物质来换取友谊的羞耻心理,但是我自问,我所要求他们的,不过是使他们更亲近我,让我了解他们。我所要交换的,不过是他们的善意和友情,也喜欢因为我的礼物,使他们看见我对他们的爱心,进一步的请他们接纳我这个如同外星人似的异族的女子。游牧民族的帐篷,虽说是群居,但是他们还是分散得很广,只有少数的骆驼和山羊混在一起,成群的在啃一些小枯树上少得可怜的叶子维持着生命。
   当水车在一个帐篷前面停下来时,我马上跳下车往帐篷走去。这些可爱而又极容易受惊吓的内陆居民,看见我这么一个陌生人去了,总是吓得一哄而散。
   每当这些人见了我做出必然的大逃亡时,巴新马上会大喝着,把他们像羊似的赶到我面前来立正,男人们也许会过来,但是女人和小孩就很难让我接近。
   我从来不许巴新强迫他们过来亲近我,那样在我心里多少总觉得不忍。“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过来,不要怕我。”
   我明知这些人可能完全听不懂西班牙文,但是我更知道,我的语调可以安抚他们,即使是听不懂,只要我安详的说话,他们就不再慌张了。“来,来拿珠子,给你!”
   我把一串美丽的珠子挂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再拉她过来摸摸她的头。东西送得差不多了,就开始看病。
   皮肤病的给涂涂消炎膏,有头痛的分阿斯匹灵,眼睛烂了的给涂眼药,太瘦的分高单位维他命,更重要的是给他们大量的维他命C片。我从不敢一到一个地方,完全不跟这批居民亲近,就拿出照相机来猛拍,我认为这是很不尊重他们的举动。
   有一次我给一位自称头痛的老太太服下了两片阿斯匹灵片,又送了她一个钥匙挂在布包着的头巾下当首饰,她吞下去我给的药片还不到五秒钟,就点点头表示头不再疼了,拉住我的手往她的帐篷走去。
   为了表示她对我的感激,她哑声叫进来了好几个完全把脸蒙上的女子,想来是她的媳妇和女儿吧。
   这些女人,有着极重的体味,一色的黑布包裹着她们的身子,我对她们打了手势,请她们把脸上的布解下来,其中的两个很羞涩的露出了她们淡棕色的面颊。
   这两个美丽的脸,衬着大大的眼睛,茫然的表情,却张着无知而性感的嘴唇,她们的模样是如此的迷惑了我,我忍不住举起我的相机来。我想这批女子,不但没有见过相机,更没有见过中国人,所以这两种奇怪的东西,也把她们给迷惑住了,动也不动的望着我,任由我拍照。直到这一家的男人进来了,看见我正在做的动作,才突然长啸了一声冲了过来。他大叫大跳着,几乎踢翻了那个老妇人,又大骂着挤成一堆的女子,那批年轻女人,听了他愤怒的话,吓得快哭出来似的缩成一团。“你,你收了她们的灵魂,她们快死了。”他说着不流利的西班牙文。“我什么?”我听了大吃一惊,这实在是冤枉我。
   “你,你这个女人,会医病,也会捉魂;在这里,统统捉进去了。”他又厉声指着我的照相机,要过来打。
   我看情形不很对劲,抱着照相机就往外面逃,我跑到车子上大叫我的保护人巴新。
   巴新正在送水,看见了这种情形,马上把追我的人挡住了,但是人群还是激动的围了上来。
   我知道,在那种情形之下,我们可以用不送水,用沙漠军团,或是再深的迷信来吓阻他们,放我跟我的相机平安的上路。但是,反过来想,这一群以为她们已是“失去了灵魂的人”,难道没有权利向我索回她们被摄去的灵魂吗?
   如果我了几张照片,就此开车走了,我留给这几个女人心理上的伤害是多么的重大,她们以为自己马上要死去了似的低泣着。“巴新,不要再争了,请告诉她们,魂,的确是在这个盒子里,现在我可以拿出来还给她们,请她们不要怕。”“小姐,她们胡闹嘛!太无知了,不要理会。”
   巴新在态度上十分傲慢,令我看了反感。
   “去,滚开!”巴新又挥了一下袖子,人们不情不愿的散了一点。那几个被我收了魂的女子,看见我们车发动要走了,马上面无人色的蹲了下去。我拍拍巴新的肩,叫他不要开车,再对这些人说:“我现在放灵魂了,你们不要担心。”
   我当众打开相机,把软片像变魔术似的拉出来,再跳下车,迎着光给他们看个清楚,底片上一片白的,没有人影,他们看了松了一口气,我们的车还没开,那些人都满意的笑了。
   在路途上,巴新和我笑着再装上了一卷软片,叹了口气,回望着坐在我身边的两个搭车的老沙哈拉威人。
   “从前,有一种东西,对着人照,人会清清楚楚的被摄去魂,比你的盒子还要厉害!”一个老人说。
   “巴新,他们说什么?”我在风里颠着趴在巴新身后问他。
   等巴新解释明白了,我一声不响,拿出背包里的一面小镜子,轻轻的举在那个老人的面前,他们看了一眼镜子,大叫得几乎翻下车去,拼命打巴新的背,叫他停车,车煞住了,他们几乎是快得跌下去似的跳下车,我被他们的举动也吓住了,再抬头看看巴新的水车上,果然没有后望镜之类的东西。
   物质的文明对人类并不能说是必要,但是在我们同样生活着的地球上居然还有连镜子都没有看过的人,的确令我惊愕交加,继而对他们无由的产生了一丝怜悯,这样的无知只是地理环境的,还是人为的因素?我久久找不到答案。
   再去沙漠,我随带了一面中型的镜子,我一下车,就把这闪光的东西去用石块叠起来,每一个人都特别害怕的去注意那面镜子,而他们对我的相机反而不再去关心,因为真正厉害的收魂机变成了那面镜子。
   这样为了拍照而想出的愚民之计,并不是太高尚的行为,所以我也常常自动蹲在镜子面前梳梳头发,擦擦脸,照照自己,然后再没事似的走开去。我表现得一点也不怕镜子,慢慢的他们的小孩群也肯过来,很快的在镜子面前一晃,发觉没发生什么事,就再晃一次,再晃一次,最后镜子边围满了吱吱怪叫的沙哈拉威人,收魂的事,就这样消失了。
   我结婚之后,不但我成了荷西的财产,我的相机,当然也落在这个人的手里去。蜜月旅行去直渡沙漠时,我的主人一次也不肯给我摸摸我的宝贝,他,成了沙漠里的收魂人,而他收的魂,往往都是美丽的邻居女人。有一天我们坐着租来的吉普车开到了大西洋沿海的沙漠边,那已是在我们居住的小镇一千多里外了。
   沙漠,有黑色的,有白色的,有土黄色的,也有红色的。我偏爱黑色的沙漠,因为它雄壮,荷西喜欢白色的沙漠,他说那是烈日下细致的雪景。
   那个中午,我们慢慢的开着车,经过一片近乎纯白色的大漠,沙漠的那一边,是深蓝色的海洋,这时候,不知什么地方飞来了一片淡红色的云彩,它慢慢的落在海滩上,海边马上铺展开了一幅落日的霞光。
   我奇怪极了,细细的注视着这一个天象上的怪现象,中午怎么突然降了黄昏的景色来呢!
   再细看,天哪!天哪!那是一红鹤,成千上万的红鹤挤在一起,正低头吃着海滩上不知什么东西。
   我将手轻轻的按在荷西的相机上,口里悄悄的对他说:“给我!给我拍,不要出声,不要动。”
   荷西比我快,早就把相机举到眼前去了。
   “快拍!”“拍不全,太远了,我下去。”
   “不要下,安静!”我低喝着荷西。
   荷西不等我再说,脱下了鞋子朝海湾小心的跑去,样子好似要去偷袭一群天堂来的客人,没等他跑近,那片红云一下子升空而去,再也不见踪迹。
   没有拍到红鹤自是可惜,但是那一刹那的美丽,在我的心底,一生也不会淡忘掉了。
   有一次我们又跟了一个沙哈拉威朋友,去帐篷里做客,那一天主人很郑重的杀了一只羊来请我们吃。
   这种吃羊的方法十分简单,一条羊分割成几十块,血淋淋的就放到火上去烤,烤成半熟就放在一个如洗澡盆一样大的泥缸里,洒上盐,大家就围上来同吃。
   所有的人都拿起一大块肉来啃,啃了几下,就丢下了肉,去外面喝喝茶,用小石子下下棋,等一个小时之后,又叫齐了大家,再去围住那几十块已经被啃过的肉,拿起任何人以前的一块都可以,重新努力进食,这样吃吃丢丢要弄很多次,一只羊才被分啃成了骨头。
   我也请荷西替我拍了一张啃骨头的照片,但是相片是不连续的动作,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拍出这句话来——“我啃的这块肉上可能已经有过三四个人以上的口水。”
   又有一次我跟荷西去看生小骆驼,因为听说骆驼出生时是摔下地的,十分有趣,我们当然带了相机。
   没想到,那只小骆驼迟迟不肯出世,我等得无聊了,就去各处沙地上走走。这时候我看见那个管骆驼的老沙哈拉威人,突然在远远的地上跪了下去(不是拜了下去,只是跪着),然后他又站起来了。因为他的动作,使我突然联想到一件有趣的事情,在沙漠里没有卫生纸,那么他们大便完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虽然没有建设性,但是我还是细细的思索了一下。“荷西,他们怎么弄的?”我跑去轻轻的问荷西。
   “你看见他跪下去又起来了是在小便,不是大便。”
   “什么,世界上有跪着小便的人?”
   “就是跪跟蹲两种方式,你难道以前不知道?”
   “我要你去拍!”我坚持这一大发现要记录下来。
   “跪下去有袍子罩着,照片拍出来也只是一个人跪着,没什么意思!”“我觉得有意思,这世界上那有第二种人这样奇怪的小便法。”我真当作是一个有趣的事情。
   “有艺术价值吗?三毛。”
   我答不出话来。最最有趣的一次拍照,也是发生在大漠里。
   我们在阿雍镇不远的地方露营,有人看见我们扎好了帐篷,就过来攀谈。这是一个十分年轻的沙哈拉威人,也十分的友善,会说西班牙话,同时告诉我们,他以前替一个修女的流动诊疗车帮过忙,他一再的说他是“有文明”的人。
   这个人很喜欢我们收他的魂,客气的请荷西把衣服交换给他拍照,又很当心的把荷西的手表借来戴在手上,他把头发拢了又拢,摆出一副完全不属于自己风味的姿势,好似一个土里土气的假冒欧洲人。
   “请问你们这架是彩色照相机吗?”他很有礼的问。
   “什么?”我唬了一大跳。
   “请问你这是架彩色照相机吗?”他又重复了一句。
   “你是说底片吧?相机哪有彩不彩色的?”
   “是,以前那个修女就只有一架黑白的,我比较喜欢一架彩色的。”“你是说软片?还是机器?”我被他说得自己也怀疑起来了。“是机器,你不懂,去问你先生,他手里那架,我看是可以拍彩色的。”他眇视了我这个一再追问的女人一眼。
   “是啦!不要动,我手里拿的是世界上最好的天然十彩照相机。”荷西一本正经的举起了手拍下了那个青年优美的自以为文明人的衣服和样子。我在一旁看见荷西将错就错的骗人,笑得我把脸埋在沙里像一只驼鸟一样。抬起头来,发觉荷西正对着我拍过来,我蒙住脸大叫着:“彩色相机来摄洁白无瑕的灵魂啦!请饶了这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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