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姓金,是一個極其樂觀、開朗、討人喜歡的年輕人。 有人說,他的笑容就像陽春冰雪上的陽光,誰碰到了他,都會情不自禁地被他的魅力融化。 女人這樣說,男人也這樣說;妓女這樣說,小偷也這樣說。 能夠被妓女和小偷如此評價,恐怕不容易吧。 因為他高興起來了,便會去妓院高歌豪飲,雖然他經常是一個窮光蛋,可他一有錢,就立即拉朋友把錢花光。那速度比他拔刀還快! 他拔刀的速度已經很快了—— 至少在我們捕快這一行裏,他拔刀的速度不是數一,也得數二。反正沒人見過比他更快的。 他姓金,這個姓並不怎麽好,我的意思是請聯想一下: 姓金的出過什麽有名的大人物嗎?好象是空白…… 相反,一提到金字,絶大多數人都會眼睛發亮,他們立即聯想到黃金、金銀首飾、金錠金葉子金條金元寶,或者金榜題名。最浪漫的人也不過想到天邊朝霞的萬道金光。 為什麽偏偏得形容為金光呢? 可見人們內心之貪婪俗氣。 說遠了,我的意思是,姓氏跟現實根本不是一回事。 就像姓金的,身上多半沒幾兩金,還都是小人物。 當然了,做一個快樂的小人物,呼朋喚友,逍遙買醉,千金散盡——假如偶爾真有千金的話,也沒什麽不好。 所以,小人物根本不需要講他的名字。 說了別人也記不住。 他就叫小金,或者金捕頭,若直接喊他兄弟,他也會哈哈一笑答應。 他的笑容很有魅力。 他很帥。 他的朋友三教九流,甚至還有妓女、小偷、兒童、老嫗。 三十年前,他就是這樣一個單純、快樂、刀法快如閃電的年輕人! 他樂於為人拔刀。 他願意為兒童、老嫗、白癡拔刀,如果誰欺負了這些弱者。 他也願意為大狗、二馬、葫蘆、屎坨子和我拔刀。 大狗、二馬、葫蘆、屎坨子都是他衙門內的同事,都是捕快,武功稀鬆平常,簡直臭不可聞。 可誰讓他們都算是他的兄弟呢? 我也是他的兄弟。 我也是小人物。 可若論刀法,捕快這行裏,惟有我能同他相提並論—— 不同的是,他的刀極快,我的刀很慢。 豈止慢?在絶大多數情況下,我根本不拔刀。 (二) 那一年初秋,大地蕭瑟。 天下大旱,遍地蝗災。 到處都是流民,聚衆結夥,打傢劫捨。 山林呼嘯,風聲鶴唳。 每天帶着幾名兄弟在縣城狹窄的街道上巡視時,我都覺得肩上的壓力陡增,不由暗中攥緊腰間的刀鞘。 我姓劉,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捕頭。 我是個單身老男人。相貌穩重,三十多歲的年紀,若到了妓院,準被鴇母判斷為四十多,當然不為辦案,我纔不涉足那種地方。 俸銀少得可憐,我自己都不夠花,再說若有結餘,我寧願拿來接濟傢境睏難的兄弟。 我的姓也很普通—— 劉這個姓,出過一些大名鼎鼎的人物,不過都是些狡猾陰險、野心勃勃的無賴。 比如漢高祖劉邦,就是個大無賴。他年輕時好喝酒,又沒錢,便跑到隔壁王老太和武大娘的酒鋪賴酒喝,喝完了不願付帳,就倒在地上裝醉,可眼睛還色迷迷地盯着武大娘。後來有一次,他喝醉跑出去,正碰上秦始皇出巡,他瞧了大發議論:“啊,大丈夫當如此!”於是就野心發作,開始拉班子找人歸附,做起了小首領。 劉邦首領漸漸做大,跟項羽打仗爭天下。項羽捉了劉邦的老爹,隔着戰壕恫嚇說:“不投降,我烹殺你爹!”豈料劉邦笑道:“項羽啊,我們曾結拜兄弟,我爹就是你爹,如果一定要烹殺你爹,就也分我一杯羹吧。” 項羽給這無賴搞得沒辦法。結果還是被劉邦打敗了。
還有賣草鞋的劉備,為了拉山頭立門派,非得篡改族譜,稱自己是漢室宗親。後來劉備與曹操打仗,部下趙子竜千辛萬苦幫他救出兒子阿鬥,他卻把阿鬥往草叢裏一扔——假裝要殺死阿鬥,說:“竪子,險些害我折損一員大將!”騙得一大堆部下從此對他死心塌地。 …… 但我衹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捕頭。 如果說這個姓給了我什麽,也就是性格內嚮吧。 劉,立刀劉,姓氏筆劃中有刀。 是的,我使刀。 這沒什麽稀奇,捕快都使刀,我十八歲進衙門,上司就發給我了一柄刀。 普普通通的朴刀。 我卻喜歡刀。 沒事的時候,我就一個人盯着刀琢磨:若抓到了哪個江洋大盜,他想嚮我行賄——假如他恰好使刀,刀法也不錯的話,我就會拒絶他的銀兩,嚮他討教幾招。 就這樣,二十多歲的時候,我的刀法已頗為出名了。 年輕人的血熱,刀通常也快。 我那時的快刀,雖比不上後來小金的,也算得上潑水不入。 二十一歲時,我赴山西公幹,憑着一柄快刀翻飛,擒住了太行山十八大盜。那一役使我名聲大振,回京師不久就被提升為捕頭。 是長安城最年輕的捕頭。 二十三歲,我在長安西市路見不平,拔刀又鬥敗了“六合劍”仇琅琊,那可是長安城最有名的劍客之一,但第二天我就丟了捕頭職位,淪為小捕快。 ——因為仇琅琊是德王府的教師爺。 沒有一個捕頭該去惹這樣的對頭。 ——有時候人跟人比的根本不是刀快劍快,而是別的。 花好長時間,我纔醒悟這個道理。 又花了三年,我纔重新做回捕頭。 這時候,我的刀已經很慢了,通常情況下,我都懶得拔刀。 是啊,做一個捕頭,需要拔刀的情形確實不多。你把臉一板,百姓客商小販通常怕你,地痞潑皮也得給你面子;捉拿小偷盜賊,督促手下的弟兄們去辦,就像上司督促我一樣。實在不行就懸賞,總有人為賞銀出賣同夥;至於有權有勢的傢夥,在他們面前更不能隨便拔刀。 所以,我變了。 我的口訣是一慢二看三放過——在能放過的時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愛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們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認識小金,我愈發覺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這人的性格。 立刀劉——什麽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潑風,就像他的人一樣。 我記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陽下,對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無賴。小金這個人,出刀根本不看對手,衹一昧快攻,仿佛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裏也不痛快。 那幫傢夥當然不是小金對手,片刻後便大呼小金是“好漢”。 其實小金根本沒必要出手,他們雙方打完,我慢慢踱上,無賴中有人認出我是劉捕頭,頓時害怕得篩抖起來,要請我和小金喝酒。 小金反而笑了,說喝酒很好啊,喝了酒你們就不抖,大傢可以再打一次。 我抱着刀,一言不發。我慢慢地看,决定把這些毛賊先放過。 有一回同事們喝酒,桌上有人喝高了壯起膽問:“劉捕頭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稱?”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斷水——” 不錯,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斷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斷水之前,就得想清楚,這一刀果真能把水斷了? 退一萬步講,果真要斷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簡直不是斷,而是擋——落得慢了,姑且還能擋一擋。這刀法好無奈,可再退一萬步說,人生在世,不也是這般無奈嗎? 所以,慢刀如此。 我當然不會把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講出來。可同事又問了,涎着臉:“劉捕頭,你再給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稱,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