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人文学者>> 周国平 Zhou Guopi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45年7月25日)
岁月与性情——周国平心灵自传
  大学里曾流传一句话:“男生不可不读王小波,女生不可不读周国平。”周国平的作品以其文采和哲思赢得了无数读者的青睐,无论花季还是老年,都能从他的文字中收获智慧和超然。本书是周国平继《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以后推出的第二部纪实文学作品,更是一生中唯一一部“心灵自传”,首次极其真实、详尽地袒露了自己的成长岁月,一段既执著又超脱的性情之旅。
序:我判决自己诚实
  明年我六十岁了。尼采四十四岁写了《看哪这人》,卢梭五十八岁完成《忏悔录》。我丝毫没有以尼采和卢梭自比的意思,只是想说明,我现在来写自传并不算太早。  我常常意识不到我的年龄。我想起我的年龄,往往是在别人问起我的时候,这时候别人会露出惊讶不信的神情,而我只好为事实如此感到抱歉。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我不像这个年龄的人,包括我自己。我相信我显得年轻主要不是得益于外貌,而是得益于心态,心态又会表现为神态,一定是我的神态蒙蔽了人们,否则人们就会看到一张比较苍老的脸了。一位朋友针对我揶揄说,男人保持年轻的诀窍是娶一个年轻的太太,对此我无意反驳。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组成了我的最经常的生活环境,如同一面无时无刻不在照的镜子,我从这面镜子里看自己,产生了自己也年轻的错觉,而只要天长日久,错觉就会仿佛成真。不过,反过来说,我同样是我的妻子的这样一面镜子,她天天照而仍觉得自己年轻,多少也说明了镜子的品质吧。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心态年轻也罢,长相年轻也罢,与实际上年轻是两回事。正如好心人对我劝告的,我正处在需要当心的年龄。我大约不会太当心,一则不习惯,二则不相信有什么大用。虽然没有根据,但我确信每个人的寿命是一个定数,太不当心也许会把它缩短,太当心却不能把它延长。我无法预知自己的寿命,即使能,我也不想,我不愿意替我自己不能支配的事情操心。不过,好心人的提醒在我身上还是发生了一个作用,便是促使我正视我的年龄。无论我多么向往长寿,我不能装作自己不会死,不知道自己会死,一切似乎突然实则必然的结束只会光顾别人,不会光顾我。我是一个多虑的人,喜欢为必将到来的事情预作准备。即使我能够长寿,譬如说活到八九十岁,对于死亡这样一件大事来说,二三十年的准备时间也不算太长。现在我拿起笔来记述自己迄今为止的生活,就属于准备的一部分,是蒙田所说的收拾行装的行为。做完了这件事,我的确感到了一种放心。  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这本书可以称作一个终有一死的人的心灵自传。夏多布里昂把他的自传取名为《墓中回忆录》,对此我十分理解。一个人预先置身于墓中,从死出发来回顾自己的一生,他就会具备一种根本的诚实,因为这时他面对的是自己和上帝。人只有在面对他人时才需要掩饰或撒谎,自欺者所面对的也不是真正的自己,而是自己在他人面前扮演的角色。在写这本书时,我始终设想自己是站在全知全能的上帝面前,对于我的所作所为乃至最隐秘的心思,上帝全都知道,也全都能够理解,所以隐瞒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我对人性的了解已经足以使我在一定程度上跳出小我来看自己,坦然面对我的全部经历,甚至不羞于说出一般人眼中的隐私。我的目的是给我自己以及我心目中的上帝一个坦诚的交代,我相信,惟其如此,我写下的东西才会对世人也有一些价值,人们无论褒我还是贬我,都有了一份值得认真对待的参考。  当然,我毕竟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与这个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事实上我不可能说出全部真话,只能说出部分真话。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凡可说的一定要说真话,决不说假话,对不可说的则保持沉默。所谓不可说的,其中一部分是因为牵涉到他人,说出来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私敌,我不愿意伤害任何人。仅在与私生活无关的场合,当我认为事关重要事实和原则之时,我才会作某些批评性的叙述或评论,但所针对的也不是任何个人。然而,有一点是我要请求原谅的,人生中最难忘的经历实际上都是由与某些特殊他人的关系组成的,有若干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在我的生活中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如果不写他们,我就无法叙述自己的经历。譬如说,在叙述我的情感经历时,我就不可能避而不写与我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如果她们因此感到不快,我只能向她们致歉。不过,读者将会看到,当我回顾我的生命历程时,如果说我的心中充满感激之情,我首先感激的正是曾经或正在陪伴我的女人。  在这本书中,我试图站在一种既关切又超脱的立场上来看自己,看我是怎样一步步从童年走到今天,成为现在的这个我的。我想要着重描述的是我的心灵历程,即构成我的心灵品质的那些主要因素在何时初步成形,在何时基本定型,在生命的各个阶段上以何种方式显现。我的人生观若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真性情。我从来不把成功看作人生的主要目标,觉得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没有虚度了人生。所谓真性情,一面是对个性和内在精神价值的看重,另一面是对外在功利的看轻。我在回顾中发现,我的这种人生观其实早已植根于我的早年性格中了,是那种性格在后来环境中历练的产物。小时候,我是一个敏感到有些病态的孩子,这种性格使我一方面极为关注自己内心的感受,另一方面又拙于应付外部世界,对之心存畏怯和戒备。前一方面引导我日益沉浸于以读书和写作为主的智性生活和以性爱和亲子之爱为主的情感生活,并从中获得了人生最主要的乐趣,后一方面也就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了对外在功利的淡泊态度。不妨说,我的清高源于我的无能,只不过我安于自己在这方面的无能罢了。说到底,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所为就必有所不为,而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区别就在于所为所不为的不同取向。敏感和淡泊——或者说执著和超脱——构成了我的性情的两极,这本书描述的便是二者共生并长的过程,亦即我的性情之旅。  全书分四部,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写童年和少年时期、大学时期、毕业后在农村锻炼和工作的时期、回到北京读研究生和从事哲学研究工作的时期。当一个人回忆自己的生活时,往往受与透视相反的原理支配,他会发现,幼时再小的事也显得很大,近期再大的事也显得比较小。第一部所写皆儿时细小记忆,但是,童年无小事,人生最早的印象因为写在白纸上而格外鲜明,旁人觉得琐碎的细节很可能对本人性格的形成发生过重大作用。第二部在全书中所占比重最大,其中较多篇幅回忆了郭世英,因为他是影响了我一生的人,我一生的精神追求方向正是在他的影响下奠定的。如果读者想知道一个具有强烈精神本能的人是如何度过在农村的长期寂寞岁月的,也许可以在第三部中找到答案。第四部的时间跨度最大,篇幅却较小,笔调显得有些匆促。我对此的辩解是,许多事情正处在现在进行时态中,尚缺乏回忆所需的必要距离。不过,我的人生之路正是在这里有了基本的归宿,因而我在这一部分中比较集中地表达了我对自己和对世界的成熟认识。  任何一部自传都是作者对自我形象的描绘,要这种描绘完全排除自我美化的成分,几乎是不可能的,我知道我决不会是一个例外。即使坦率如卢梭,当他在《忏悔录》中自陈其劣迹时,不也是一边自陈一边为此自豪,因而实际上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显示其人性的丰富和优秀吗?我惟一可以自许的是,我的态度是认真的,我的确在认真地要求自己做到诚实。我至少敢说,在这个名人作秀成风的时代,我没有作秀。因此,我劝那些喜欢看名人秀的读者不要买这本书,免得失望。我也要告诫媒体,切勿抽取书中的片段材料,用来制造花边新闻,那将是对这本书的严重亵渎。我只希望那样的读者翻开这本书,他们相信作者是怀着严肃的心情写它的,因而愿意怀着同样的心情来读其中的每一个字。  2004年5月19日
1. 不是老师的宠儿
  在某一个节日,我去我女儿的幼儿园看孩子们表演。有的节目只有少数孩子上场,演出时,其余孩子都睁大眼睛注视着,眼中射出羡慕的光芒,我的女儿和另一个小女孩情不自禁地在场下做起了节目中的动作。我默默看着,意识到在孩子们眼里,被老师选中是何等的光荣。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在这方面遭到的挫折。上小学不久,有一次我被老师选中参加节日的演出。那是一个表演唱,演出时,几个孩子围成一个圈,一边唱“康玲玲康玲玲骑马到北京”,一边转圈子作骑马状。那天我特意穿了一双新皮鞋,不争气的是,刚走了几步,鞋带就松了,我弯身系鞋带,别人只好也停下来。我怎么也系不上,老师便上台来帮我系。一会儿另一只鞋的鞋带又松了,节目再次被打断,老师又上台,但不是帮我系鞋带,而是拉着我的手把我带下了台。从此以后,演节目再没有我的份了,每逢节日会演,我就深感自卑。  我也曾经为不能加入少先队而伤心。那时候入队必须满九岁,三年级时班上建队,大多数同学在同一天戴上了红领巾,我因为不够年龄而被排除在外。那一天放学后,我走在街上,周围都是红领巾,我的胸前空空的,感到特别羞愧,甚至不好意思回家见我的姐姐,因为她也是红领巾。当时少先队有一个规定,队员在街上迎面相遇要互敬队礼,每看见这个情景,我心里就羡慕得不得了。那一年的时间过得格外慢,好不容易盼来了入队的一天,才觉得能抬起头来了。我无比自豪,戴着红领巾一口气跑回家,满以为父母和姐姐也会表示惊喜,不料他们毫无反应。  这类事情在我现在看来当然小得不能再小,但在一个孩子眼里却是十足的大事。我一再发现,孩子对于荣誉极其敏感,那是他们最看重的东西。可是,由于尚未建立起内心的尺度,他们就只能根据外部的标志来判断荣誉。在孩子面前,教师不论智愚都能够成为权威,靠的就是分配荣誉的权力。我是一个很不自信的人,在相当程度上也许可以溯因于小时候极少分配到荣誉。孩子越是年幼,就越迷信老师的权威,这是一个无法省略的阶段。我这样一个看破身份的人,当年还不是把老师的宠儿视为英雄。  当时班上同学中,我最佩服的两个人,一个是中队长郁华,一个是大队长陈心田。郁华是一个听话的小姑娘,学习很用功,经常受老师表扬,虽然长相平常,在我眼里却是一尊小偶像。课余活动跳集体舞时,一个打扮得像洋娃娃的班上年龄最小的女生总喜欢找我,但我看不上她,心里念着郁华,可惜郁华又看不上我,她多半是找陈心田。陈心田是全校学生第一人,班上男生女生都崇拜他。他脸上有一对小酒窝,模样很可爱。他倒不是小绵羊型的学生,凭着强烈的优越感,他时而会对老师耍脾气。有一回,他发很大的脾气,把大队长标志摔在地上,表示辞职不干了,老师只得好言劝慰,越发增添了他的威风,使我们都相信缺了陈心田就办不成少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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