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商界精英>> 亨利·福特 Henry Ford   美国 United States   近代中国   (1863年1947年)
汽车大王福特的成功人生:我的生活与工作
  这是一位笑看风云、功成名就的“企业家”的心路历程:从最原始的“汽油马车”,到开辟私家轿车新纪元的T型车,直至今天的福特“嘉年华”;从密歇根州的农民,到美国汽车工业的“元始天尊”,直至成为美国汽车界第一个亿万富翁;从讨厌农活、喜欢发明的孩子,到一个个奇妙想法的出现
第1章 我所学到的商业(1)
  我的“汽油马车”是底特律的第一辆——在很长时间内也是惟一的一辆汽车。它被人们认为是讨厌的东西,因为它的响声很大,容易惊吓马匹。同时也会引起交通堵塞,因为无论何时我把它停在镇上的什么地方,在我把它开走之前,总有一大群人围观。在我离开哪怕只有一分钟的时间里,总有一些好奇的人想去试着开动它。最后,我不得不带上一条链子,不论我把它停在哪里,都用链子把它锁在电线杆上。随后,警察来找麻烦了,我不知道究竟为什么——在我的印象中那时候好像还没有限速的法律。但不管怎样,我要从市长那儿得到特别的许可。这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享受着作为美国惟一获得驾驶执照的司机的殊荣。从1895年到1896年,我驾驶着那辆车跑了大约有1000英里。后来,我把它以200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底特律的查尔斯·安斯利(Charles Ainsley)。这是我的第一笔买卖。我制造这辆车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实验,但我还想制造另一辆新车。安斯利想买,我需要这笔钱,在价钱方面我们也毫不费周折地做成了这笔交易。
  以这样一种方式制造汽车根本不是我想要的,我期望着大批量地生产。但在此之前,我必须得有产品,这可着急不得,欲速则不达。1896年,我开始制造第二辆汽车。它与第一辆车很像,只是轻一些。它同样也是用传送带驱动——这点是我后来才放弃的,因为传送带虽然很好,但在天热时就不行。这正是我后来采用齿轮的原因。从这辆车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与此同时,国内和国外的其他一些人也在制造汽车。1895年,我听说有一辆来自德国的奔驰车在纽约的摩西商店(Macy’s Store)展览。我专门跑过去参观,结果发现它根本不值得一看。它也是用传送带驱动的,但比我的车重多了。我一直在为汽车的轻便而努力,而外国制造者们似乎从未重视过轻便意味着什么。接着,我在自家的车间里又制造了3辆汽车,它们都在底特律行驶了数年。现在,我还拥有原来的第一辆汽车——几年之后我把它从安斯利先生转卖的那个人手中买了回来,花了100美元。
  此时,汽车从只要能走就成发展到了显示速度的阶段。克利兰德的亚历山大·温顿(Alexander Winton of Cleveland)——温顿车的创造者,那时的全国赛车冠军——他愿意接受所有挑战者的挑战。我设计了一台比我以前制造的更紧凑的双缸密闭式发动机,把它装在底盘架上。我发现这能获得很快的速度,于是我便安排了一场与温顿的比赛。我们在底特律的格罗斯角赛道(Grosse Point Track)相会。结果,我赢了。这是我的首次赛车比赛。
  商业最令人吃惊的地方是,商人们往往把大量的注意力放在金钱上,只把少量的注意力关注于服务,这在我看来是违反了自然程序的。自然程序中,金钱应该是作为劳动的结果而出现,不能放在劳动之前。商业的第二个特征就是,只要能赚钱就万事大吉,能否提供更好的生产方式无关紧要。也就是说,一件东西的价值并不是看它能为大众提供多少服务,而主要在于它能挣来多少钱,而对于顾客是否满意并不特别在意,把东西卖给他们就完事了。一个心怀不满的顾客并不被认为是一个信任被辜负了的人,而是被当作讨厌的人,或者是为第一次就该做好的工作榨取第二次金钱的来源。比如,汽车一旦被卖出之后汽车制造商便不再关心它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不在乎它每跑一英里耗费多少汽油,它确实能提供怎样的服务也不重要。如果它损坏了,需要更换零部件,那么这只是购车人自己倒楣。所谓好的买卖就是以尽可能高的价钱把零件卖出去,这是基于这样的理论:他已经买车,他迫切地需要零件,因此只有乖乖地掏钱。
  汽车业并不是建立在我所说的诚实的基础之上,从生产的角度来看,也不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但它并不比一般的行业更糟糕。也许还有人记得,那个时期很多公司是受金融界支撑和扶持的,在此之前只局限于铁路业的银行家进入工业。无论何时,我的想法都是一样的:如果一个人可以把他的工作做得很好,他就应该会为此获得回报,利润和金钱自然会接踵而来;一个企业应该从小的地方做起,才能逐渐地发展壮大;没有积累就意味着浪费时间,意味着这个企业并不适合在这一行业中生存。不过在当时最受欢迎的计划是,争取最大额度的资本,然后售出全部股票和债券,在扣除股票和债券销售的费用、宣传费等各种开销后,剩下的钱便勉强成为企业的资金。“好”的企业,就是能使股票和债券以最高的价格大量出售的企业。对企业来说,重要的是股票和债券而不是工作。我始终不明白,这些企业怎么能够指望一方面获得最大的股利,同时又能以公平的价格出售产品。这真是天方夜谭!
  那些自称金融家的人们说,他们的钱值6%或5%的利息。如果一个人向企业投资10万美元的话,这个投资者就有权要求得到一笔收益,因为如果他不把钱投入企业,而是存入银行或保险公司的话,也会得到某一固定的利息。因此,他们理应从企业的运作费用中获取适当的收益,作为这笔钱的利息。这种想法是很多商业服务彻底失败的根本原因。金钱并没有特别的价值,它如果不作为流通货币,本身是不值钱的。金钱惟一的好处,就是用于购买劳动工具或原料,因此,如果一个人认为他的钱能够获得6%或5%的利息,他应该把钱投到真正能够得到回报的地方,投入到工业中的钱不应该是利息,而应该成为生产的动力。所有的回报,都应该出现在生产之后,而并非生产之前。
第1章 我所学到的商业(2)
  商人们相信,通过注入资金,他们可以做任何事。如果第一笔资金没有带来收益,那就继续注入资金。这种再次注入资金的过程,简直就是把钱往水里扔。大多数需要重新注入资金的情况,都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再投资的效果,只不过是把糟糕的管理者们的管理时间延长了而已。这种权宜之计是投机金融家们的伎俩,他们就像秃鹰一样,专门去吃变质的肥肉。如果那些地方经营良好的话,他们是不会往里面砸钱的。投机金融家们认为他们投出去的钱正在使用中,这其实是一种幻觉。他们并没有团结起来,而只是把钱拿出来浪费而已。我绝不想为一个尚未开始工作便想着赚钱的银行家或金融家工作。同时,在我看来,投机也绝非赚钱的正道。我希望能够证明,真正的工商业的惟一的基础就是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赚大钱。
  当一桩买卖完成时,厂家和顾客的关系实际上并未结束,而恰恰是刚刚开始。以汽车为例,把汽车卖出去其实还只是某种介绍而已。如果汽车不能提供服务的话,对厂家来说它还不如没作出这介绍,因为他将收获最糟糕的广告——一个心怀不满的顾客。在汽车业的早期,有一种占主流的倾向认为把汽车卖出去就是真正的成就,而至于此后买主手里的车会怎么样并不重要。这是目光短浅的销售态度。就这点而言,我们后来对福特公司的销售原则进行的大讨论是正确的。汽车的价钱和质量无疑都有市场,并且潜力巨大,但我们所做的远不止于这些。顾客一旦买了我们的车,他就被赋予了继续使用那辆车的权利。因此,如果他的车出了任何问题,那都将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这辆车修好,使其能够重新使用。
  在福特汽车的成功案例之中,早期的服务措施是一个显著的因素。那个时期大多数昂贵的车都只有很糟糕的售后服务。如果你的车坏了的话,你只有依靠当地的修理工——这时你本来是有权利找厂家的。如果当地的修理工是一位有远见的人,手头存有不少零部件(虽然就很多车辆来说,零部件是无法互换的),那对车主来说就是幸运的。但如果修理工是个没有长远打算的人,对汽车的了解又太少,并且贪念极盛,想从每一辆到他这里来修理的汽车身上榨取一大笔钱,那么,即使很轻微的损坏也要等上几个星期,并且最终车主将被狠狠地敲掉一笔修理费。因此,有一段时间,修理工被视为汽车工业的最大威胁。甚至直到1910年和1911年,汽车车主仍被认定是应该被敲竹杠的有钱人。从一开始我们便直面这一问题并很好地解决了它,我们可不希望我们的销售被愚蠢、贪婪的人所妨碍。这是几年之前的事了。正是由于金融控制才使得服务中断,因为金融家指望的是马上得到美元。如果首先考虑的是挣到一定数量的钱,那么除非是靠偶然碰中特别好的运气,有多余的钱用来提供服务,使执行人员有提供服务的机会,否则的话,企业的未来就要被今天所挣的美元断送。
  同时我还注意到,在很多从事工商业的人士当中有这样一种倾向,就是认为他们的工作很辛苦。他们期待着有一天能够不用工作,赋闲在家依靠退休金而生活。生活对他们来说,是一场越早结束越好的战争。这是又一个让我无法理解的地方。生活并不是一场战斗,除非是与我们陷入垂头丧气的倾向作战。如果腐朽也是一种成功的话,那每个人只要忍受着无所事事的懒散就可以了。但假如发展才是成功的标准,一个人就必须每天清晨精神抖擞地醒来,并且一整天都保持活力。有许多大企业早已成为“魔鬼”的代名词,因为他们认为可以运用一贯僵化的管理办法,把整个企业管理好。虽然那套管理办法在过去是辉煌的,但现在它能否继续辉煌,要看它能否与今天的变化保持一致,而不是奴隶般地听命和尾随着它的过去。生活,就我看来,不是停留于某地,而是永远都在旅行。即使是那些最深切地感到自己是“安居下来的人”也并非安定下来——他很可能是倒退回去了。万物皆流,其义如此。生活是流动着的,我们可以住在同一条街的同一个地方,但住在那里的永远不会是同一个人。
  我注意到,人们出于认为生活是一场战斗、而这场战斗可能由于错误的举动而失败这样的幻觉,所以热爱着墨守成规。人们陷入半生不死的习惯泥沼。很少会有鞋匠用新的方式去补鞋,也很少有工匠愿意在他的行当里采纳新的方法。习惯导致某种陈规,每种打破这种陈规的举动都会被看作是自找麻烦。在进行一项有关工作方法的研究,以指导工人尽量减少无用的动作和疲劳时,反对最激烈的正是工人自己。虽然他们也怀疑这是一项想从他们身上榨取更多价值的举动,但真正使他们恼火的是它将干涉他们久已养成的习惯。商人们正随他们的经营走下坡路,因为他们是那么喜欢陈旧的那一套,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这种人现在随处可见。他们不知道昨日已逝,头脑里装的仍然是陈年旧梦。这几乎可以作为一条公式写下来:当一个人开始想到他最终找到了他的方法时,他最好先认真检查一下自己,看他的大脑的一些部分是否还醒着。当一个人感到他被生活“钉住”时,“前进的车轮”定会在下一轮将他毫不留情地抛下。
  同时还有一种更深层的恐惧:怕成为傻瓜。因此很多人害怕被人认为是傻瓜。我想公众观念对那些需要它的人就像是一支强有力的监督力量。大多数人需要公众舆论的限制,也许这是真的。公众舆论能使一个人变得比他本身更好——即使不是在道德方面更好,至少在他的社会的某些方面会更好。为了正确的事情被当作傻瓜,并不是一件坏事。这种事情的最好之处在于这种傻瓜通常都能活得足够久,来证明他们自己并不是傻瓜,或者他们开创的事业能持续得足够久,证明他们并不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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