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首發電訊。2002年11月21日,媒體忽然傳出一個爆炸性新聞,《成都商報》在該報顯著位置刊登了記者於飛發自北京的消息:《“詞壇怪纔”張俊以涉嫌詐騙被拘留》。消息稱:今年9月底,北京傳出了“詞壇怪纔”張俊以被拘捕的消息,10月初,這個消息已經在北京娛樂圈廣泛流傳。記者終於在11月17日從北京市公安局權威人士處獲得確認,張俊以涉嫌詐騙,目前已經被拘留。這位人士告訴記者:“目前衹是在隔離審查階段,由於屬於重大保密範圍,不方便透露具體情況。等事情查清楚之後,我們這邊有了定論,會告訴大傢的。”記者嚮他打聽關押的情況,他表示不能透露。記者從消息人士處得知,中央電視臺目前已嚮該臺各部門發出正式通知,要求各部門以後的節目中不得再出現任何有關張俊以的文字和圖像。B《北京娛樂信報》震動京華。《北京娛樂信報》消息稱:11月17日《21世紀環球報道——明星周刊》報道,素有“詞壇怪纔”之稱的張俊以,目前已被北京公安機關拘留,案情處於隔離審查階段。消息傳出,各報紛紛跟進,《江南時報》、《天府早報》、《華西都市報》、《西安晚報》、《武漢晨報》……分別采訪了張俊以的前任女友、少年同窗、朋友、音樂人,矛頭所指,涉嫌巨額詐騙,但這一說法並未得到有關部門的證實。張俊以,吉林遼源人,近年來圈內備受關註的音樂人。他有一長串的頭銜——“中國慈善總會副會長”“全國著名的優秀青年企業傢”“國際上著名的兒童文學作傢和詩人”“著名的音樂策劃製作人”,中國健康促進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擊假冒偽劣犯罪專項基金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他為人所熟知的身份是詞作傢和大型晚會的著名策劃人。C網上文章,硝煙四起。和報刊群起報道張俊以被拘捕的消息同時,國內網上也刊發了大量有關張俊以被拘的文稿。其中有一位署名“國衛”的作者在網上發表題為《堵在“東窗事發”之前》的文章,這樣描圖張俊以事件後的娛樂圈:今年娛樂圈的猛料貢獻是巨大的,陳寶蓮上海自殺、劉曉慶涉稅被捕、高楓突然病死、謝霆鋒撞車頂包、蘇永康吸食搖頭丸、紅豆猥褻男孩、趙安巨額受賄,本以為臨近年底,該清靜兩天,卻不料,前來趕場的竟是:詞壇怪纔、慈善傢、笑面人張俊以。有道是,娛樂圈的人不是人尖子就是人渣子,其實有人尖子就有人渣子,這很正常。但眼瞅着,一個個的人尖子,一轉眼就變成了人渣子,昨天還笑眯眯地閃現在各媒體之間,今天竟音信全無,過兩天,小道消息四起,再過幾天公安機關出面證實,這就不正常了。為什麽一個個翻身下馬?這裏除了自身因素外,外在的原因有多少?最讓人感到意外的是,這些人出事之前老百姓竟看不出一點徵兆,而事實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圈裏早就路人皆知、見怪不怪,不知道的衹是司法機關和局外人。事先不僅缺少預防措施,而且因為他們是名人,往往一味地縱容,等到事情到了掩飾不住的時候,又會集體落井下石。名人處在這樣的一個環境裏,想不出點事也難,出事是必然,衹是猜不出下一個是誰而已。這就是娛樂圈,這就是人在江湖。其實,如果要堵在“東窗事發”之前,衹有一條,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名人、明星當普通人看待,事情就會好辦得多。D記者探訪。北京的鼕天忽然出現了寒意,正是因為上述媒體的連番轟炸,從而使氣氛變得有些緊張起來了。從前並不十分引人註目的東北人張俊以,忽然變成了焦點人物。北京市內各報攤和地鐵車站上,一度出現了刊載有張俊以被拘新聞的報刊被讀者搶購一空的現象。11月21日,廣東《世紀環球報道——明星周刊》的一位記者於飛,為了搞清張俊以究竟為什麽被拘,以及張俊以被拘以後他所主持的公司狀況,來到了張俊以鄭泰集團所在的北京安苑北裏25號吉林大廈。這座大廈仍然安靜地矗立在北京鼕日的天穹下。早在幾年前,被人稱之為“詞壇怪纔”的東北人張俊以,就在這裏租下了整整一層樓來作為他的生命之星與鄭泰集團的辦公地點。記者於飛在張俊以租下的第11層樓裏,看到前臺已經沒有小姐值班。一位送飯的酒店工作人員告訴他,張俊以的辦公室在1121和1123號。在這位工作人員的指導下,記者於飛通過前臺電話拔打接聽了1121和1123號,但是一直沒有人接聽。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張俊以的辦公室已經很久沒有開過門了,也很久沒有人上班了。隨後,記者走到另一邊的員工辦公區,發現仍然有一部分員工在上班。在一個辦公室,一位女職員告訴記者:“我們快一個月沒有見到張總了,聽說是出國了,你要是想找他就過一段時間來!”記者從這位女職員處得知,《華人文化世界》的辦公室就在14樓。來到樓上,酒店的樓層服務員告訴記者,這一樓也有幾間辦公室是鄭泰集團的長包房,但是已經20多天沒有看見人來上班了。記者在樓道走了一圈並沒有發現《華人文化世界》的標志牌。記者逐一敲門,在最後一間纔有一個睡得兩眼通紅的人出來開門。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來到這裏上班纔兩個星期,他的主要工作是看一下剩下的雜志以及辦公設備。“你有聽說過張總出事的消息嗎?”“有耳聞!”“現在《華人文化世界》還出嗎?”“不出了!”“沒有負責人!”“那是誰聘請你來的,又是誰發給你工資呢?”“你這人怎麽東問西問的?我什麽也不知道!你要是沒什麽事情,你就請吧!”記者再次來到11樓,在拍照的時候,一位40來歲的女士接到職員的報告出來了。她告訴記者她是公司的某個部門經理,姓豐。以下是記者和豐經理的對話:記:現在貴公司還正常運營嗎?豐:都這樣了,還能正常嗎?記:那你們知道張總出事嗎?豐:我們也具體不知道他出了什麽事情,衹是他好久沒有來上班了。記:那你們平時的工作由誰主持安排?豐:我們還是在按部就班地做我們自己的事情,大傢都各司其職。接着,豐經理帶着記者到各個辦公室轉了一圈,告訴記者說公司還在運營,每個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情。記者也看到各辦公室的人都在忙着,不過看不出來在忙些什麽。 E張俊以其人,從實寫來。如果說張俊以在出事之前,他僅僅是娛樂圈裏頻繁出現的歌詞作傢,那麽,當張俊以突然被拘以後,他就成了一個為觀衆和讀者關註的熱點人物。這是可以理解的。報刊媒介和網上,關於張俊以是何許人的話題,自然也多了起來。值得註意的是,一些傳媒開始對張俊以這個“詞壇怪纔”的人生經歷産生了興趣。一些網上新聞不僅評論張俊以的功過是非,評論他的其纔其德,評論他從前所寫的那些一度被人稱道和傳唱的歌麯,甚至還有人對張俊以的出身、成名、私生活衆說紛紜。媒體和讀者關心的並不是張俊以究竟因為什麽而被拘,而是把註意力放在張俊以是何許人上。他是如何從一個吉林遼源名聲不大的兒歌和童謠作者,忽然成為在中央電視臺和全國多傢媒體上頻頻露面的“詞壇怪纔”?不難看出,張俊以是何許人——正是那些從前和現在都關註張俊以的讀者們所十分希望瞭解的。張俊以的父親張榮久,是我們在文革以前文學創作上的“文友”。當時在吉林省雙遼市張榮久是個頗有名氣的人,那時候我們註意到的衹是張榮久耿直的為人,橫溢的才華,卻沒有在意他的兒子張俊以。坦率地說,那時的張俊以在我們的眼裏還衹是個喜歡蹦蹦跳跳正在讀小學的孩子。我們哪裏知道在數十年後,張俊以隨他父親從雙遼調往吉林省東遼縣以後,一不留神,他竟成了一個在京城名聲大噪的“詞壇怪纔”!我們也看到,很多媒體在關註張俊以其人的時候,發表了很多相關的報道、消息和文章。但是,其中有些文稿不夠嚴肅,有些甚至涉及到了一些個人隱私,而沒有根據的報道和網上新聞則是讓人感到不安的。正是基於上述的考慮,我們主張盡量實事求是地寫出張俊以究竟如何發跡,如何成名的內情,讓這個在某些讀者心中視為不解之謎的問題,得到澄清。同時,我們也盡量梳理張俊以私欲惡性膨脹的全過程,供大傢分析與批判。本文以鮮為人知的史料,盡量作客觀的展示,希望通過對張俊以這位“詞壇怪纔”所走過的一段麯折成長道路的瞭解,能讓讀者因此而産生更多的聯想與思考。
一、人民日報出版社即將出版的《大鰐張俊以》,請問大鰐是什麽意思?張俊以是吃你
們了?還是咬你們了?你們根據什麽將張俊以定成大鰐?
二、張俊以的為人和近況你們瞭解嗎?張俊以是無罪的!他是社會腐敗的受害者,而且是有功的,不會多久,他的案子就會真相大白,那些造謠小報,鬍說亂說的網絡,都將會被送上公堂!作者楊玉琦稱,他們是從網上似是而非的東西摘下撰寫的,我在2000.12.8《天府周末》上發表“闖進中央電視臺春節晚會的張俊以”(後選在我出版《小樓筆攬》一書將改為《俊以少年時》)今復印在案,請你們對照一下,這篇稿被作者編造歪麯叫什麽樣子?而且在信報上發表。既然大鰐張俊以已公開見報,因此,我們要求,出版社和作者必須在報上公開道歉!
三、否則,不久我兒子案結,我們就將付諸公堂!用法律維護我兒子的名譽和權利。如果法律同你們一樣腐敗,我將用鮮血和生命保護我兒子的名譽和人格!
四、如果你出版社不公開道歉,我將砸你們人民日報出版社的牌子,我要讓全國和世界人民知道我為什麽要砸你們的牌子?或者說我要讓全國和世界人民都知道你們人民日報出版社是什麽貨色?
五、如果你們不公開道歉,我要上長安大街或天安門廣場公開講演你們出版社是怎麽
誹謗我兒子的?因為行你們出版社用出版物公開誹謗我兒子,難道不許我公開當衆說明事情真相嗎?
因此,造成一切後果,由你們出版社負責!
聲明人:張俊以的父親張榮久
2003.9.29
們了?還是咬你們了?你們根據什麽將張俊以定成大鰐?
二、張俊以的為人和近況你們瞭解嗎?張俊以是無罪的!他是社會腐敗的受害者,而且是有功的,不會多久,他的案子就會真相大白,那些造謠小報,鬍說亂說的網絡,都將會被送上公堂!作者楊玉琦稱,他們是從網上似是而非的東西摘下撰寫的,我在2000.12.8《天府周末》上發表“闖進中央電視臺春節晚會的張俊以”(後選在我出版《小樓筆攬》一書將改為《俊以少年時》)今復印在案,請你們對照一下,這篇稿被作者編造歪麯叫什麽樣子?而且在信報上發表。既然大鰐張俊以已公開見報,因此,我們要求,出版社和作者必須在報上公開道歉!
三、否則,不久我兒子案結,我們就將付諸公堂!用法律維護我兒子的名譽和權利。如果法律同你們一樣腐敗,我將用鮮血和生命保護我兒子的名譽和人格!
四、如果你出版社不公開道歉,我將砸你們人民日報出版社的牌子,我要讓全國和世界人民知道我為什麽要砸你們的牌子?或者說我要讓全國和世界人民都知道你們人民日報出版社是什麽貨色?
五、如果你們不公開道歉,我要上長安大街或天安門廣場公開講演你們出版社是怎麽
誹謗我兒子的?因為行你們出版社用出版物公開誹謗我兒子,難道不許我公開當衆說明事情真相嗎?
因此,造成一切後果,由你們出版社負責!
聲明人:張俊以的父親張榮久
200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