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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容易嫁人难——都市单身女性的隐秘
  黄梅子用她鹰一样犀利的眼睛透视了都市单身女性们对爱既极为渴望、但同时又过度置疑的真实心态,用轻松机敏的笔触剥开了恨嫁女人们在华丽外衣下隐藏着的矛盾和渴望心理,触摸到了她们隐秘内心最深处的柔软和敏感,偷窥到了她们竭力掩饰的真实和泪痕……
讲故事的人(自序)
  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是一个“很喜欢说的人”。
  很喜欢说的人,在北京话里叫“话痨”,在长沙话里叫“策神”。而我,则更喜欢英语里的说法,英语里形容“很喜欢说的人”有两个词,一个是talkative,意为健谈的人;还有一个词eloquent,意为雄辩的兼富于表情的人。我自认为算后者,因为我不但会说,而且说话时还绘声绘色、表情丰富,很富于感染力。而这来源于我的会说故事的天赋。
  我很小的时候,大约从四五岁起,就开始给人讲故事。所以,我小时候,方圆百里之内连大人带小孩,没有人不知道我的,他们也许不知道我的名字,但都知道我的外号“会讲故事的小孩”。
  我六岁以前是放在我奶奶家里带的,我奶奶家在湖南株洲一个小镇上。那个年代,小镇上的人家都没有收音机,当然就更没有电视机了。夏天的晚上,家家都搬个竹床出来,大家坐在外面一边乘凉一边聊天,借此来打发时间和消暑。
  那时候,我还不识字。但我爷爷识字,他特别喜欢看《西游记》,每天捧着这本书,百看不厌。我那时候很淘气,总是揪着爷爷的胡子,要他把书里的故事讲给我听。爷爷没办法,就照本宣科把故事读一遍给我听,虽然他读得没有感情色彩,但《西游记》里的孙猴子实在是太吸引人了,给我带来了无穷的想象和乐趣。
  于是,晚上乘凉的时候,我就把爷爷白天给我讲的《西游记》绘声绘色地添油加醋讲给小伙伴们听,他们个个都听得津津有味。慢慢地,许多大人也加入到听故事的行列中来。
  如果能有镜头回到那个时候,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画面:一大帮人,包括大人和小孩,团团围住一个五岁的小不点儿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拿着手里的蒲扇当道具,正眉飞色舞地讲着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而所有的听众都如痴如醉,全部跟着小女孩的叙述去神游西天了。
  自从许多大人也加入到听我讲故事的队伍里来以后,我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拿拿架子。我每天只讲一节故事,而且还经常卖关子,故意吊人家的胃口。
  每天吃晚饭的时候,都会有一些大人和小孩忍不住心里的痒痒,提前跑到我奶奶家来向我打听当天晚上我要讲点什么。
  有一次,我故意说,晚上很热,我今天不想讲了。
  于是想听故事的人就着了急,有一个叔叔连忙跑回去,从家里抱了个大西瓜来给我,要我吃了消消暑,好晚上接着讲故事给大家听。
  从那以后,就经常有大人或小孩拿着西瓜、冰棒票来送给我,送我东西的人都可以得到坐在前面的优待。而一些没有东西送给我的人,则自发地出力,每天把我家门前的地提前用凉水泼湿了,帮我家把竹床搬出去。还有些人就自发地在我讲故事的时候站在我后面帮我打扇子,以牺牲自己坐着的舒服来换取站在我旁边听故事能听得更清楚一点。
  最有意思的是,还有自发站出来维持秩序的人。我每次讲故事的时候,喜欢在半路上停顿一下,于是给我端凉茶的小孩马上识时务地把茶杯奉上,我慢慢地喝一口茶,故意晾晾大家。这个时候,总有性急的小孩催着我快点接着往下讲。
  我于是不高兴了,说,今天就讲到这里,我要睡觉去了。
  每次只要有多嘴的小孩插嘴,就会有一个大小孩跳出来,对他喝道:“滚!屁也不懂,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话,要听就不准插嘴。”
  这个时候,我才会清清嗓子,继续往下讲。
  一本《西游记》,我讲了两年,还是有很多人不断地加入进来听,而且听得如痴如醉。我想,用今天的观点来看,我在四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有很多粉丝了。
  等到我长到六岁,去了城里念书。临走的时候,街坊邻里都来送我,很多小伙伴都哭了,因为再也没有人给他们讲故事了。
  我到了城里以后,刚开始的时候,我父母厂里的城里孩子都看不起我,认为我是个乡下妹,而他们是城里人,比我高级。因此他们不愿意跟我玩。
  于是我就把讲故事的独门绝技拿出来,几天《西游记》讲下来,那些城里孩子都跟在我屁股后面跑,只是为了在我晚上讲故事的时候能让他坐在前面,以显示他们跟我关系很铁。
  读到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爸爸不准我晚上出去讲故事了,因为他要我做功课。从那以后,我就在作文里开始讲故事。
  从小到大,我的所有语文老师给我的评语都是:想象力极为丰富,具有写作天才。
  后来,我读了大学中文系,毕业以后又到了电视台当节目主持人,然后又去了报社当编辑,接着给人讲故事。
  我刚参加工作时,我爷爷奶奶还没有过世,我去小镇上看他们。正好有几个老人坐在我家聊天,他们都已经不认识我了,因为我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我奶奶说:“这就是我家那个会讲故事的孙女儿,她现在电视台工作。”
  老人们恍然大悟,说:“你又坐在电视机里去讲故事了,好,好,这个工作真是再适合你不过了。”
  虽然从事新闻工作也可以讲故事,但只能讲真实的故事,不能添油加醋,所以我觉得很不过瘾,还是我小时候第一个理想最过讲故事的瘾——当作家。
  我嫁给我老公以后,移民来了美国。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去学校练练英语口语,没有出去工作,过着一觉睡到自然醒的不想事的日子。
  有一天早上十点,加州灿烂的阳光透过我卧室的百叶窗照在我的眼睛上,我睁开眼睛,突然觉得脑子里很空,什么都没有,连烦恼都没有。
  我使劲地想,我怎么没有烦恼了呢?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以呢?
  于是,我决定给自己找些烦恼,所以我开始给中文杂志写专栏,开始写书。写完第一本,又有很多读者和媒体以及出版社来给我增加烦恼,他们都要求我快写,多写,因为有很多人都喜欢看我写的故事。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有一次和我老公一起去拉斯维加斯玩,在一个印地安人开的艺术品店看到一个手工制作的陶泥娃娃,名字叫做“讲故事的人(Storyteller)”,可爱极了的一个造型,一个大张着嘴的卡通印地安女人手里抱着很多小孩,这些小孩都仰着头在听她讲故事。
  我突然觉得我就像那个印地安女人,正在给很多人讲故事。我很高兴地想把那个“讲故事的人”买下来,摆在我的书房,作为我的一个念想。但可惜那个“讲故事的人”是印地安最著名的手工艺大师制作的,开价很昂贵,最小的一个小巴掌大的“讲故事的人”都要一百多美金,稍微大一点的价钱就成倍往上翻。我实在是舍不得花那么多的钱去买一个小陶泥娃娃。
  几年过去了,我还一直在想着那个“讲故事的人”,很想再次去拉斯维加斯把它买下来,如果它不是那么贵的话。
  如果,我的这本书读者小姐和先生们喜欢看,热销的话,我应该再去一趟拉斯维加斯,不管那个“讲故事的人”多贵,我都要拿出一部分版税把它买下来,摆在我的书房里,让它经常给我带来灵感,给大家写更多的书,讲更多的故事。
  黄梅子
  2006年10月16日于美国加州圣地亚哥家中
爱人容易嫁人难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嫁不出去的一手未婚女人是越来越多了。再加上源源不断的二手离异妇女不断补充到待嫁队伍里来,现在中国的单身女性人群队伍真是蓬勃壮大。可惜形势并不喜人,因为单身男性的人数是越来越少,只要大概齐还像个人的单身男子们行情是一路飙升,就像今天的房地产市场一样,紧俏抢手得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料到。
  我的女友基本上都是单身女人,以一手货居多,二手货当然也不少,像我这种杀开一条血路,在成为老大难之前就成功把自己嫁出去的人属于凤毛麟角。于是乎,我成了一干愁嫁女友的倾诉对象及免费心理咨询医生。
  我有一要好的一手待嫁女友,她自视颇髙,当然长得还有几分姿色,也有几分才情。奈何岁月不绕人,她的要求也一降再降,由白马王子一路陡降到歪瓜裂枣。天可怜见,她以35岁之高龄,频繁战斗于情场上,屡败屡爱,恋爱至少谈了八十次,同居的对象不下十人,可就是嫁不出去。
  我原来在中国的时候,有幸经常见到她的各种男友,恕我直言,以歪瓜裂枣居多,质量大多不怎么样。但她最大的特点就是有激情,很容易地就动了感情,爱上了别人。而且并不挑剔,善于从平凡中发掘别人的伟大。因此,她遇到的男人,只要不是不堪入目,她都通通收入香闺中,然后就白天为该歪瓜裂枣洗素手作羹汤,晚上大红灯笼高高挂。全方位地奉献自己,幻想着不日该歪瓜裂枣就会拿着一个一克拉的大钻戒,手持鲜红的玫瑰花,单膝跪在她面前,深情款款地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经常在半夜三点接到她的午夜凶铃,每每把我从捡钱的美梦中惊醒。
  她打电话也很有规律,一般在他们刚认识还没有实质性接触的时候,她喜欢打电话给我,让我与她一起分析她的歪瓜裂枣们对她献殷勤的种种表现。在她进入实质性接触或同居阶段时她断然是不会理我的,光顾着她自己卿卿我我了,怎么还想得到别人呢?在她失恋以后第一个打的电话准是给我的,然后向我痛诉负心郎的种种不是,而且还是个歪瓜裂枣!真是的,凭什么呀?
  我第一次在深夜接到她的电话,听她说她就要结婚了的时候,还真的替她高兴过,把瞌睡虫都赶到爪哇国里去了,深更半夜地陪着她一起谈论她的歪瓜裂枣,和她一起欢喜一起忧,把自己当半个疯子搞。
  就在她郑重宣布马上就要结婚以后的一个月里,她又在半夜三点再次打来午夜凶铃,不过这次她一出声就是抽泣,把我吓了个半死,以为《聊斋志异》里的女鬼复活了,待到她老人家咬牙切齿地开始用恶毒的语言疯狂地咒骂她那负心的歪瓜裂枣时,我可怜的瞌睡虫又随着她抑扬顿挫的密集的暴风雨似的诅咒而再次跑到爪哇国去了。
  但我最佩服的是她这人如同恋爱机器一般旺盛的激情和对未来永远不知疲倦的美好向往。在前一个歪瓜裂枣弃她而去后的一个星期里,她又可以迅速地找到下一个歪瓜裂枣,而且又开始跟我宣布她要结婚了。
  在真诚地替她高兴了好几回之后,我发现我完全不必陪着她一起发疯了,她每次说要结婚都是她自己一厢情愿的烟雾弹。于是我为了自己的美容和睡眠,很坦然地在每晚十二点以后把电话线拔掉,然后开始睡我的安心觉,因为我知道她已经百炼成钢,百毒不侵了,断然不会因为失恋而去寻死。
  我移居美国以后,大约每个月在北京时间的深夜打一次电话给她。根据她说话的口气,我就可以判断她旁边是否有人,也就是说她是否又跟人同居了。
  隔着半个地球,我也通过电话知道了她正在交往的新的歪瓜裂枣们的各种详细信息,她又一次次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云云。
  我再也没有把她的话当过一回事,谁知道这一次是真的还是假的?
  最近一次打电话给她,很奇怪的是她正处在恋爱的空挡期,手上一个歪瓜裂枣也没有。我正要真心地祝贺她终于有时间休息一下了,可以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失败,看看要朝着一个怎样的目标前进。
  不料,她告诉我,她下个月又要去深圳见一个别人介绍的对象,行程都已经定了,这一次她可能真的要结婚了,而且要移居深圳,以后我回国去深圳的话,她可以招待我。
  我已经很久没有打电话给她了,但我知道她肯定还没有结婚。因为以她的个性,如果真的成功嫁人了的话,她一定会不管不顾打国际长途的昂贵成本而打电话来告诉我的,或者发封伊妹儿,但她没有。
  其实,她嫁不出去的原因就在于她太容易爱上别人,也太乐于奉献自己。别人当然就没把她当回事儿,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都是不值钱的,这是我们从生活中得来的朴素的常识。
  记得学《政治经济学》这门课时,老师就讲过资本家宁愿把多余的牛奶倒进河里,也不会把它贱卖给穷人,因为想要把牛奶卖一个好的市场价格的话,资本家就不得不用这种手段来平衡市场。
  我觉得这两件事情其实有一定的相似性。
  女人在爱情上太容易掉进去,太快地奉献自己,都不利于嫁到一个理想的对象。没有一个男人在占了便宜以后不好好琢磨一下这个问题:她跟我这样,跟别人难道就不会这样吗?找这样容易上钩的女子做老婆,自己是否以后会被发配到邮局去工作?——全身绿衣服,外加一顶四季长戴的绿帽子?
  爱人容易,想爱就爱了,谁也不拦着你;嫁人就难了,想嫁一定要有人愿意娶啊。
  爱人容易嫁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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