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 杂史>> 華嶠 Hua Jiao   中國 China   西晋   (?~293年)
漢後書
  華嶠《後漢書》,九十七捲。嶠改稱志為典,計劃寫十篇,惜未竟而卒。復由其子華徹、華暢相繼整理,始成完帙。南北朝時,劉勰於《文心雕竜》中稱其書“準當”,與司馬彪書之“詳實”等駕齊觀。所以范晔撰《後漢書》,除以《東觀漢記》史料為基礎外,華嶠書成為其主要藍本。直接襲用華嶠論贊可知者達十處之多,占范晔論贊的十分之一。
華嶠漢後書捲一
  周天遊輯註
  明帝紀
  00一明帝至長安,迎取飛廉並銅馬,置上西門平樂觀。(汪。黃)──文選捲三張平子東京賦註
  00二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賜錢千萬。明帝謂群臣曰:「
  郎官上應列宿,非其人則民受其殃。」〔一〕(姚。汪。黃)──初學記捲一一○御覽捲二一五
  〔一〕黃輯又註出書鈔捲六0。按其所據乃陳本,孔本作應劭漢官儀。今從孔本。
  00三帝自製五行章句〔一〕。(汪。黃)──範書桓鬱傳註○御覽捲五九一
  〔一〕東觀記與此同,而範書作「五傢章句」。李賢曰:「此言『
  五傢』,即謂五行之傢也。」
  00四世祖既以吏事自嬰,帝尤任文法,總攬威柄,權不藉下。值天下初定,四民樂業,戶口衣食滋植,斷獄號居前世之十二。中興已來,追蹤宣帝。夫以鍾離意之廉法,諫諍懇切,以寬和為首。以此推之,斯亦難以德言者也〔一〕。(汪。黃)──御覽捲九一○類聚捲一二書鈔捲一五
  〔一〕天遊按:範書鍾離意傳曰:「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故公卿大臣數被詆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拽,常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又曰:「朝廷莫不悚慄,爭為嚴切,以避誅責,唯意獨敢諫爭。會連有變異,意復上疏曰:『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職,而以苛刻為俗。吏殺良人,繼踵不絶。百官無相親之心,吏人無雍雍之志。百姓可以德勝,難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緻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願陛下垂聖德,揆萬機,詔有司,慎人命,緩刑罰,順時氣,以調陰陽,垂之無極。」華嶠「難以德言者也」之斷語,當本於此。而範論作「豈弘人之度未優乎」,未免有避重就輕之嫌。
  章帝紀
  00五魏文帝稱「明帝察察,章帝長者」〔一〕。(姚。汪。黃)──範書章帝紀註
  〔一〕此引當係章帝紀華嶠論之語。
  靈帝紀
  00六(元和)〔光和〕元年〔一〕,置鴻都門學,〔畫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二〕。其諸生皆敕州郡、三公舉用辟召,或出為刺史、太守,入為尚書、侍中,乃有封侯賜爵者,士君子皆恥與為列焉〔三〕。(汪。黃)──文選捲三八任彥升為範史雲讓吏部封侯第一表註○御覽捲二0一
  〔一〕據汪輯改。
  〔二〕據御覽捲二0一補。
  〔三〕袁宏紀捲二四曰:「本頗以經學相招。後諸能為尺牘、詞賦及工書鳥篆者至數千人,或出典州郡,入為尚書侍中,封賜侯爵。」
  00七靈帝時,遂使鈎盾令宋典繕治南宮,〔修玉堂殿〕〔一〕。又使掖庭令畢嵐鑄銅人四,列於蒼竜、玄武闕外。又鑄四鍾,皆受二千斛,懸於〔玉〕堂及雲臺殿殿前〔二〕。又鑄天祿蝦蟆吐水,渴烏施於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三〕。〔又鑄四出文錢〕〔四〕。(姚。汪。黃)──類聚捲八四御覽捲八一三
  〔一〕據御覽捲八一四補。
  〔二〕據範書補。
  〔三〕天遊按:範書張讓傳「天祿蝦蠊下作「吐水於平門外橋東,轉水入宮。又作翻作渴烏」雲雲。又御覽捲九四九引張璠紀作「吐水於平昌門外橋東約入宮,又作翻車渴烏」雲雲,疑華書「吐水」下脫「於平昌門外橋東,轉入宮。又作翻車」十四字。
  〔四〕據御覽捲八一三補。
  00八靈帝於平樂觀下起大壇,上建十二重五彩華蓋,高十丈。壇東北為小壇,復建九重華蓋,高九丈,列奇兵騎士數萬人。天子住大蓋下。禮畢,天子躬擐甲,稱無上將軍,行陣三匝而還。設秘戲以示遠人。(汪。黃)──水經註捲一六𠔌水註
  獻帝紀
  00九李傕等大戰弘農,百官士卒死者不可勝數。董承密招白波帥李樂等率衆來共擊傕等〔一〕,大破之,乘輿乃得進。承夜潛過曰:「先具舟船為應。」帝步出營,臨河岸高不得下。時中官伏德扶中宮,一手持十匹絹。乃取德絹,連續輓而下,餘人匍匐岸側,或自投死亡。(汪。黃)──御覽捲八一七○文選捲一0潘安仁西徵賦註
  〔一〕「傕」原作「●」,徑正之。
  皇后紀
  0一0孝獻伏後,興平二年立為皇后。李傕、郭泛等敗乘輿於曹陽。帝乃潛夜渡河走,六宮皆步行出營。後手持縑數匹,董承使孫微以刃脅奪之〔一〕,殺傍侍者,血濺後衣〔二〕。(汪。黃)──御覽捲八一八
  〔一〕天遊按:範書伏後紀作「符節令孫徽」,袁紀捲二八作「荷令孫儼」,疑華書「微」係「徽」之誤。「徽」、「儼」,黃奭曰「
  當作孫儼」。又按其官職恐當以「符節令」為是。
  〔二〕廿二史考異曰:「世譏範蔚宗創為皇后紀,非也。晉書稱華嶠作漢後書九十七捲,有帝紀十二捲,皇后紀二捲。嶠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傳以繼末編,非其義也,故改皇后紀,次帝紀之下。然則皇后之紀,乃嶠自出新意,蔚宗特因之不改爾。」故今立皇后紀,而伏後紀必係其下捲無疑。
  李通傳
  0一一李通字次元〔一〕,以讖記說光武〔二〕,為大司空。而有議,懼欲避世,數乞骸骨,乃許,以特進奉朝請。(姚。汪。黃。鈴木──書鈔五二○初學記捲一一
  〔一〕陳本作「文元」,初學記亦然。汪、姚、黃三輯皆從之。天遊按:範書本傳作「文元」,然袁紀作「次元」,孔本仍宋本之舊,較陳本據範書妄改為佳,今從孔本。
  〔二〕李通父守說讖雲:「劉氏復興,李氏為輔。」
  來歙傳玄孫豔
  0一二豔好學下士,開館養徒衆。少歷顯位,靈帝時位至司空。(姚。汪。黃)──蜀志來敏傳註
  鄧晨傳
  0一三鄧晨字偉卿,拜光祿大夫。數燕見,說故舊平生為歡。晨從容謂上曰:「僕竟辨之。」上大笑,使持節監諸將汝南,從幸度淮,因領九江兵。(鈴木)──書鈔捲五六
  鄧禹傳
  0一四鄧禹字仲華,拜大司徒。年二十四,內文明,篤行淳備。(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二
  0一五鄧禹十三男,各令習一藝。(姚。汪。黃。鈴木)──御覽捲七四四
  馮異傳
  0一六馮異字公孫,代鄧禹討三輔,車駕送之,賜七尺劍,詔進徵西大將軍。攻赤眉,大為所敗,散步走歸營。收其散卒,與賊約期〔一〕。(鈴木)──書鈔捲六四
  〔一〕天遊按:孔本標目作「收散卒,奮翼澠池」,則「與賊約期」下必有脫文。範書本傳其下有「追破於崤底,璽書勞曰『終能奮翼澠池』」數言,似能當之。又陳、俞本此引皆改註範書,非。
  0一七三輔大亂,異討之。與賊赤眉會,大破於崤底,追擊之。又大破(之)〔行巡〕〔一〕,上書言狀,不敢自伐。諸將或欲分其功,詔雲:「徵西功,若丘山也。」(姚。汪。黃。鈴木)──書鈔捲六四
  〔一〕據俞本改。「又大破」以下係建武六年與隗囂相拒時事,或編者緻誤,亦或傳刻緻訛。
  岑彭傳曾孫熙
  0一八岑彭字君然,說降朱鮪,遷徵南將軍,治軍整齊,秋毫無犯。擊蜀,宿於彭亡之地,為公孫述客所刺。(姚。汪。黃。鈴木)──書鈔捲六四
  0一九岑熙為東郡太守,好聘禮隱逸,顯之於朝,與參政事,視事三年。〔政化大行〕〔一〕,人歌之曰:「我有枳棘,岑君伐之;〔二〕我有蟊賊,岑君遏之〔三〕。狗吠不驚,足下生氂,含哺鼓腹,焉知兇災。我嘉我生,獨丁斯時。美矣岑君,於戲(如)〔休〕茲〔四〕。」(姚。汪。黃)──御覽捲二六0○書鈔捲三五(二)又捲七六晏公類要捲二0
  〔一〕據書鈔捲七六補。
  〔二〕李賢曰:「枳棘多榛梗,以喻寇盜充斥也。」
  〔三〕李賢曰:「蟊賊,食禾稼蟲名,以喻姦吏侵漁也。」
  〔四〕據晏公類要捲二0改。範書本傳亦作「休茲」。
  賈復傳
  0二0賈復為執金吾。更始郾王尹尊及諸將反,上召諸將議,以檄叩地曰:「郾最強,宛次之,〔誰當擊之〕〔一〕?」復率爾對曰:「臣請擊郾。」上笑曰:「執金吾擊郾,吾復何憂邪?」(汪。黃。鈴木)──御覽捲二三七
  〔一〕據職官分紀捲三五補。
  吳漢傳
  0二一吳漢在朝廷唯公。(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一
  陳俊傳
  0二二拜為強弩偏將軍,賜絳衣九百領,以衣中堅同心士。(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0二三賜俊璽書曰:「將軍元勳大着,威震青、徐,兩州有警,得專徵之。」〔一〕(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時張步復叛,俊追討斬之,故帝賜書褒奬。
  臧宮傳
  0二四韓顔〔一〕。(姚。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範書本傳曰:「宮與祭遵擊更始將左防、韋顔。」李賢曰:「華嶠書『韋』字作『韓』。」
  0二五使張明〔一〕。(姚。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範書本傳曰:「宮屢下郡邑,帝使太中大夫持節拜宮為輔威將軍。」李賢曰:「華嶠書曰『使張明』也。」
  0二六上璽書勞宮,賜吏士絳縑六千匹〔一〕。(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時宮破延岑,悉降其衆。
  耿弇傳弟子秉
  0二七耿弇字伯昭,為建武將軍〔一〕,北攻漁陽。弇以父況據上𠔌,又兄弟無在京師,自疑求還。詔報曰:「將軍舉宗為國,所嚮陷敵。」(鈴木)──書鈔捲六四
  〔一〕範書本傳作「建威將軍」,是。
  0二八耿秉字伯初〔一〕,為徵西將軍,出西域。秉鎮撫單於,匈奴與國懷其恩信〔二〕,南留單於,以安天下。秉壯勇,與士簡易,軍行常自被甲。(姚。汪。黃)──書鈔捲六四(二)
  〔一〕「秉」原誤作「康」,據汪輯徑改。
  〔二〕疑「與」係「舉」之誤。
  0二九耿秉為人威重有謀略,拜執金吾。每行幸,秉恆領宿衛。(汪。黃。鈴木)──御覽捲二三七
  王霸傳
  0三0王霸字元伯,為偏將軍。上以霸曉兵愛士,可以獨任者也。(鈴木)──書鈔捲六四
  祭遵傳
  0三一祭遵字弟孫。建武三年〔一〕,為徵虜將軍,南擊弘農賊。賊射遵洞肘,出血流袖〔二〕。衆見遵傷,稍退,遵叱之,士卒戰皆百倍。光武嘆曰:「安得憂國奉公如祭徵虜者乎9(姚。汪。黃。鈴木)──書鈔捲六四
  〔一〕範書本傳作「二年」,是。
  〔二〕範書本傳作「弩中遵口,洞出流血」。
  朱佑傳
  0三二朱佑為護軍,捨止親幸,莫與為比。(鈴木)──書鈔捲六四
  王梁傳
  0三三梁〔字君嚴〕〔一〕,為野王令。赤伏符曰「王梁主衛作玄武」〔二〕。光武以野王本衛地,玄武水神,司空水土之官,於是擢王梁拜大司空。(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二○初學記捲一一(二)
  〔一〕據初學記捲一一補。
  〔二〕「伏」原誤作「服」,徑改。
  馬成傳
  0三四馬成字君遷,拜驍騎將軍,北屯常山。積數年,上以其勤勞,徵歸京師。邊民多上書請之,〔上〕復以成鎮撫之〔一〕。(汪。黃。鈴木)──書鈔捲六四○御覽捲二三八
  〔一〕據御覽捲二三八補。
  傅俊傳子昌
  0三五傅俊子昌,徙封蕪湖侯。建初中,遭母憂,(固)〔因〕上書以國貧不之封〔一〕,乞錢五萬為關內侯〔二〕。肅宗貶為關內侯,竟不賜錢。(汪。黃。鈴木)──御覽捲二0一
  〔一〕據汪輯改。
  〔二〕範書作「五十萬」,此作「五萬」,誤。
  0三六論曰:中興二十八將,前世以為上應二十八宿,未之詳也。然鹹能感會風雲,奮其智勇,稱為佐命,亦各志能之士也〔一〕。(姚。汪。黃)──範書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傳論
  〔一〕李賢註曰已上皆華嶠之辭,故依汪輯附傅俊傳後。
  竇融傳玄孫章
  0三七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藏室,道傢蓬萊山〔一〕。(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一0一○初學記捲一二文選捲四六王元長三月三日麯水詩序註白帖捲七四御覽捲二三三竜筋鳳髓判捲三
  〔一〕李賢曰:「老子為守臧史,後為柱下史,四方所記文書皆歸柱下,事見史記。言東觀經籍多也。蓬萊,海中仙山,為仙府,函經秘錄並皆在焉。」時太僕鄧康以竇章居貧孝養,仍講讀不輟,故薦章入東觀,為校書郎。
  馬援傳子防
  0三八馬援在河西,有𠔌數萬斛,乃嘆曰:「凡殖財者,貴以施也,否則守錢虜耳。」(汪。黃。鈴木)──御覽捲八三七
  0三九援為隴西太守,遇長吏如兄長,〔委以任之〕〔一〕。(
  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四
  〔一〕據陳、俞本補。
  0四0馬援字文淵,為伏波將軍,振旅京師,厚加賜車一乘,朝見次九卿。(鈴木)──書鈔捲六四
  0四一馬防字孝孫,行車騎將軍,與長水校尉耿恭師徵盧水羌還〔一〕,帝親駕幸其府。(姚。汪。黃。鈴木)──書鈔捲六四
  〔一〕盧水,即盧溪水。水經註捲一河水註曰:「湟水又東,盧溪水註之。水出西南盧川,東北流註於湟水。」此水在金城郡臨羌縣東。
  0四二馬防行車騎將軍,位列九卿,班同三府。(姚。汪。黃)──書鈔捲六四
  0四三永平十五年,上始欲徵匈奴,與竇固等議出兵調度,皆以為塞外草美,可不須𠔌馬。案軍出塞,無𠔌馬故事。馬防言當與𠔌。上曰:「何以言之?」防對曰:「宣帝時五將出徵,案其奏言,匈奴候騎得漢馬矢,見其中有粟,知漢兵出,以故引去。以是言之,馬當與𠔌。」上善其用意微緻,即下調馬𠔌,防遂見親也〔一〕。──天中記捲四五
  〔一〕此引與御覽捲八三七所引東觀記略同,疑天中記引書名有訛,故附傳末以俟考。
華嶠漢後書捲二
  周天遊輯註
  魯恭傳
  0四四魯恭字仲康,拜司徒,數有忠言,陳正得失。恭在位,選闢皆妙,至列卿〔郡守〕數十人〔一〕。(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二
  〔一〕據汪輯補。
  劉寬傳
  0四五寬為南陽太守,遇民如子,不曾出詈言也。(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四
  0四六劉寬為南陽太守,吏有罪,蒲鞭示恥〔一〕。(鈴木)──書鈔捲七四
  〔一〕古者以生皮為鞭,寬仁恕,代之以蒲草,僅示恥耳。
  0四七劉寬為南陽太守,平心舉善,每自剋責,吏民愛敬,不敢欺也〔一〕。(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五
  〔一〕姚、汪、黃三輯依陳、俞本作倪寬傳,誤。今從孔本。
  0四八劉寬為南陽太守,常好與諸生講論經義,政化流傳,不嚴而治。(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五
  韋彪傳
  0四九韋彪上疏曰:「欲急民所務,當先除其惡〔一〕。其原在尚書典樞機,天下事一决之,不可不察故也。」(姚。汪。黃)──書鈔捲五九(二)○類聚捲四八
  〔一〕類聚捲四八「惡」作「患」,與範書同。
  0五0韋彪上疏曰:「有楚獄事繁〔一〕,故置尚書令史以助郎。郎主文案,與令史不殊。」(汪。黃)──御覽捲二一三○大唐六典捲一
  〔一〕永平中,楚王英謀反,事泄自殺,楚獄遂興,纍年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數。
  範遷傳
  0五一範遷為司徒,在公輔,有宅數畝,田不過一頃,推與兄子。(汪。黃)──御覽捲八二一
  桓譚傳
  0五二桓譚上疏言事,出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樂而卒。──職官分紀捲四一
  馮衍傳子豹
  0五三衍祖父立,生滿,年十七喪父,早卒,滿生衍〔一〕。(
  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惠棟曰:「前書曰『立字聖卿』,奉世子也。」又李賢註引東觀記曰:「野王生座,襲父爵為關內侯,座生衍。」與此大異。範書從東觀記。李賢註又曰:「衍之祖馮參忠正。」惠棟以為「參為衍從祖也。」
  0五四丹死〔一〕,衍西歸。吏以亡軍,下司命乘傳逐捕,故亡命〔二〕。(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丹,廉丹,王莽時拜平均公、更始將軍,於無????為赤眉所殺。此前衍兩次勸丹背莽,丹不從。
  〔二〕亡命河東也。
  0五五馮豹字仲文,為尚書郎,勤力不懈。每奏事不報,常伏省閣下,或從昏至明。帝聞而嘉之,乃加賞賜〔一〕。(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三六○又捲六0
  〔一〕職官分紀捲八末句作「章帝嘉之,數加賞賜。豹眠熟,上令引被覆之」。
  0五六論曰:夫貴者負勢而驕人,纔士負能而遺行,其大略然也。二子不其然乎〔一〕!馮衍之引挑妻之譬,得矣。夫納妻皆知取詈己者,而取士則不能。何也?豈非反妒情易,而恕義情難。光武雖得之於鮑永,猶失之於馮衍〔二〕。(姚。汪。黃)──範書馮衍傳論
  〔一〕李賢引史記曰:「魏太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引車下道。子方不為禮。太子擊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驕人則失其國,大夫驕人則失其傢。貧賤者行不合,言不用,則去之楚、越,若脫然,柰何同之哉?』」
  〔二〕李賢曰「自此已上皆華嶠之詞」。
  申屠剛傳
  0五七申屠剛為尚書令。時內外群臣,多帝自遷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乃至捶撲,牽曳於前,群臣莫敢言,唯剛每極諫。(汪。黃。鈴木)──御覽捲二一0
  鮑永傳孫德
  0五八鮑德為南陽太守,民號為「神父」。(姚。汪。黃)──書鈔捲七五
  郅惲傳
  0五九惲拜長沙太守,崇教化,表異行。(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四
  郎顗傳
  0六0華嶠曰:漢之十葉,王莽篡位。聞道術之士西門君惠、李守等多稱讖雲:「劉秀為天子。」〔一〕自光武為布衣時,數言此,及後終為天子,故甚信其書。鄭興以忤意見疏,桓譚以遠斥憂死。及明、章二帝,祖述其意,故後世爭為圖緯之學,以矯世取資。是以通儒賈逵、馬融、張衡、朱穆、崔實、荀爽之徒,忿其若此,奏皆以為虛妄不經,宜悉收藏之。惟斯事深奧,善言古者,必有驗於今;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而托雲天之歷數、陰陽、占候,今所宜急也。占候、術數能仰瞻俯察,參諸人事,禍福吉兇既應,引之教義,亦有着明。此蓋道術之有益於後世,為後人所尚也〔一〕。(黃)──袁宏紀捲一八順帝紀
  〔一〕黃奭以為係郎顗傳論,今從之。
  郭伋傳
  0六一伋徵拜潁川太守,帝勞之曰:「郡得賢能太守,去帝城不遠,河潤九裏,冀京師並蒙其福。(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四
  孔奮傳
  0六二孔奮字君魚,守姑臧長,治有異政,以仁義折強扶弱,好惡分明,匈奴不敢犯塞。──職官分紀捲四二
  0六三奮為武都太守,有美行,愛之如骨肉;無義,憎之如仇讎。(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四
  張堪傳
  0六四張堪拜漁陽太守,治稻田八千餘頃,百姓殷富,童謠歌曰:「桑無附枝,麥秀兩歧。張君為政,樂不可支。」童謠如此〔一〕(鈴木)──書鈔捲七六
  〔一〕陳本改註範書,非。
  0六五上問掾樊顯曰〔一〕:「太守在蜀,誰最能者?」顯曰:「漁陽太守張堪昔在蜀最能。堪仁足以惠下,威足以齊姦,清廉無以為比。」上曰:「何以為效?」顯曰:「當破蜀時,公孫述珍寶山積,捲握之物,足當十世。而堪不以介意,去蜀之日,乘朽轅車,白布破囊而已〔二〕。」(姚。汪。黃)──書鈔捲七五
  〔一〕顯,蜀郡計吏。時光武召見諸郡計吏,問其風土及前後守令能否。
  〔二〕此引陳本多妄改,姚輯從之。而汪輯不詳所出,照錄姚輯,妄註出類聚。黃輯亦依陳補。皆非。
  廉範傳慶鴻
  0六六廉範為武原太守,下車申明賞罰,誅鋤姦滑,表用良吏。(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五
  0六七廉範遷蜀郡太守,生子皆以廉為名者千數。(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五
  0六八廉範百姓歌之〔一〕。(鈴木)──書鈔捲七六
  〔一〕時範任蜀郡太守,許民夜作,但嚴使儲水以防火,百姓稱便,乃歌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事見範書本傳。此引當有脫文。
  0六九洛陽慶鴻慷慨好義,廉範與為刎頸之友。時人稱曰:「前有管鮑〔一〕,後有慶廉。」(汪。黃)──御覽捲四0七
  〔一〕史記管晏列傳曰:「管仲曰:『吾始睏時,嘗與鮑叔賈,分財多自與,鮑叔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睏,鮑叔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吾嘗三仕三見逐於君,鮑叔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不遭時也。吾嘗三戰三走,鮑叔不以我為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糾敗,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鮑叔不以我為無恥,知我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於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
  羊續傳
  0七0羊續字興祖,為南陽太守,以清率下,唯臥一幅布綯,裯綯敗,糊紙補之。──天中記捲四八
  樊宏傳
  0七一樊宏字靡卿,為光祿大夫,位特進。宏為人性謙卑畏慎,不求苟得。(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六
  梁統傳玄孫冀
  0七二梁冀妻孫壽色美,〔而善為妖態〕〔一〕,能作愁眉、啼妝、墮馬髻、折腰步、齲齒笑,以為媚惑〔二〕。(姚。汪。黃。鈴木)──類聚捲一八○御覽捲三八0
  〔一〕據御覽捲三八0補。
  〔二〕風俗通義曰:「愁眉者,細而麯折。啼?者,薄拭目下若啼處。墯馬髻者,側在一邊。折腰步者,足不任體。齲齒笑者,若齒痛不忻忻。始自冀傢所為,京師翕然皆放效之。」
  0七三梁冀愛監奴秦宮,官至太倉令,得入妻壽所。壽見宮,屏禦者以言事,因通焉。宮威權大震,二千石皆拜謁之。(姚。汪。黃。鈴木)──類聚捲三五
  張純傳子奮
  0七四張奮字雅通,拜大司馬,在位名為清白。(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一
  鄭興傳子衆
  0七五鄭興,更始立,拜諫議大夫,使安集關西。(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六
  0七六鄭衆使匈奴,欲令衆拜,不為屈。朝議復欲遣衆,衆曰:「今往匈奴,必恐取勝於臣,臣不忍持大漢節,對?裘跪拜。」明帝收係廷尉獄。(汪。黃。鈴木)──御覽捲五四二
  0七七鄭衆字仲師,為左馮翊,徵為大司農。是時朝議欲改弊,〔一〕衆諫以為不可。詔切責,至被奏劾,執之不移。(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四
  〔一〕時章帝議復????鐵官也。
  0七八鄭衆字仲師,為大司農,在位以清正稱。(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四
  陳元傳
  0七九初欲立左氏傳博士,範升〔奏〕以為左氏淺末〔一〕,不宜立。陳元聞之,乃詣闕上疏爭之,更相辯對凡十餘上。帝卒立左氏學〔二〕。〔立博士四人,元為第一〕〔三〕。(姚。汪。黃。鈴木)──御覽捲二三六○書鈔捲六七
  〔一〕據書鈔捲六七補。又「升」誤「叔」,據書鈔徑改。
  〔二〕此光武建武初之事。
  〔三〕據書鈔捲六七補。
  0八0元字長孫〔一〕,以才高著名,闢司空掾。宋弘受罪,上書訟之,言甚切直,又敷陳當世便〔宜〕事〔二〕。(姚。汪。黃。鈴木)──書鈔捲六八
  〔一〕書鈔捲六七作「字襄孫」,誤。範書亦作「長孫」。
  〔二〕據汪輯補。
  賈逵傳
  0八一賈逵字景伯,有贍纔,能通古今學。神爵集宮殿,上召見,敕蘭臺給筆,作神爵頌。除蘭臺令史〔一〕。(汪。黃。鈴木)──書鈔捲六二
  〔一〕書鈔引書名誤「華嶠漢書」為「華譚漢書」。
  張霸傳孫楷
  0八二張楷字公超,傢貧無以為業,常乘驢車至縣賣藥。(汪。黃。鈴木)──御覽捲九八四
  桓榮傳子鬱孫焉玄孫典玄孫彬
  0八三桓榮為博士。會庭中詔賜奇果,受賜者懷之,榮獨舉手奉以拜。光武笑指之曰:「此真儒生也。」(汪。黃。鈴木)──御覽捲九六四○書鈔捲一九
  0八四建武二十八年,桓榮為太子少傅,賜以輜車乘馬。榮大會諸生,陳其車馬印綬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乎?」(
  鈴木)──書鈔捲一三九○又捲六五
  0八五榮為少傅,以太子經學成畢,上疏謝歸道。太子以書謝。(姚。汪。黃。鈴木)──書鈔捲六五
  0八六桓榮字春卿,遷太常。明帝〔即位〕〔一〕,尊以師禮,甚見親重〔二〕。乘輿幸太常府,榮東面坐,設幾杖,〔會百官〕,〔三〕天子親自執經。既罷,悉以太官供具賜太常傢,其恩禮若此。(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三○初學記捲一二
  〔一〕據初學記捲一二補。
  〔二〕初學記捲一二下尚有「拜之」二字,疑係「拜二子為郎」之誤,故暫不補入。
  〔三〕據初學記捲一二補。
  0八七桓榮遷諫議大夫〔一〕,每大射養老禮畢,帝輒引榮及弟子升堂,執經自為辨說。──職官分紀捲六
  〔一〕東觀記及範書均作「拜榮為五更」。此作「遷諫議大夫」,誤。
  0八八榮長子雍早卒,少子鬱嗣。(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0八九桓鬱字仲思〔一〕。敦厚篤學,傳父業,以尚書教授,門徒常數百人。選侍中。帝以鬱先師子,有禮讓,甚親厚焉。常居中論經書,問以政事,反復乃行,受章錄事,不離左右。明帝自製五行章句〔二〕,令鬱校定於宣明殿中。(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八○範書本傳註御覽捲五九一
  〔一〕範書本傳作「仲恩」。
  〔二〕「五行」原誤作「五經」,據範書本傳註徑改。
  0九0鬱上書乞身〔一〕,天子憂之,有詔公卿議。議者皆以鬱身為名儒,學者之宗,可許之。於是詔鬱以侍中行服。(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以母憂故也。
  0九一鬱六子,普、延、焉、竣酆、良。普嗣侯,傳國至曾孫絶。酆、良子孫皆博學有才能。(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0九二桓焉明經篤行,有名稱,以尚書入授安帝,拜太傅,錄尚書事。復入授順帝於禁中,因晏見建言宜引三公、尚書入省事,天子從之。(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九
  0九三焉長子衡,早卒。中子順,順子典。典十二喪父母,事叔母如事親。立廉操,不取於人,門生故吏問遺,一無所受。(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0九四十年不調〔一〕。(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此言桓典任侍御史之長。範書作「七年」。
  0九五遷平津都尉、鈎盾令、羽林中郎將〔一〕。(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此亦桓典事跡。
  0九六酆生麟。(汪。黃)──範書本傳註
  丁鴻傳
  0九七榮弟子丁鴻學最高。(汪。黃)──範書桓榮傳註
  0九八華嶠曰:論語稱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行省乎〔一〕?故嘗請論之:孔子曰:「太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德)〔得〕而稱焉〔二〕。」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三〕然則太伯出於不苟得,未始有於讓也。是以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四〕,後之人慕而徇之。夫有徇則激詭生,而取與妄矣。故夫鄧彪、劉愷讓其弟以取義,使弟非服而己享其名,其於義不亦薄乎?又況乎幹有國之紀,而使將來者妄舉措哉!古之君子,立言非〔苟顯其理〕〔五〕,將以啓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將以訓〔天下之方動者。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哉〔六〕!原丁鴻之心,其本主於忠愛乎〔七〕?何其終悟而從義也?以此殆知其徇尚異於數世也〔八〕。(汪。黃)──袁宏紀捲一二○範書丁鴻傳論
  〔一〕語出論語學而篇。疏曰:「敦柔潤澤謂之溫,行不犯物謂之良,和從不逆謂之恭,去奢從約謂之儉,先人後己謂之讓,言孔子行五德而得與聞國政。」
  〔二〕據論語泰伯篇改。
  〔三〕語出孟子盡心下。
  〔四〕據範書丁鴻傳論補。惠棟曰範此論皆華嶠之辭。
  〔五〕同右。
  〔六〕據範書丁鴻傳論補。
  〔七〕「乎」字原誤置上文「哉」字之上,據範書徑改。
  〔八〕範書丁鴻傳論末句作「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
  孝子傳
  0九九孔子曰:「夫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一〕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養,死無以葬。」子曰:「啜菽飲水,孝也。」〔二〕夫鍾鼓非樂雲之本,而器不可去〔三〕;三牲非緻孝之主,而養不可廢〔四〕。存器而忘本,樂之遁也〔五〕;調器以和聲,樂之成也。崇養以傷行,孝之纍也;修己以致祿,養之大也。故言能大養,則周公之祀,緻四海之祭。言以義養,則仲由之菽,甘於東鄰之牲〔六〕。夫患水菽之薄,幹祿以求養者,是以恥祿親也。存誠以盡行,孝積而祿厚者,此能以義養也。
  〔一〕見孝經聖治章。李賢曰:「配天,謂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二〕語出禮記檀弓下,文稍略耳。
  〔三〕論語陽貨篇曰:「樂雲樂雲,鍾鼓雲乎哉?」馬融曰:「樂之所貴者,移風易俗,非謂鍾鼓而已。」
  〔四〕孝經孝行章曰:「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故華嶠作如是語。
  〔五〕「遁」,袁紀捲一一引作「過」,皆訓作失。
  〔六〕易既濟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其意以「黍稷非馨,明德惟馨」,修德者雖不殺牛而行薄祭,以其有德而實受其福。
  孔子稱「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兄弟之言」〔一〕,言其孝皆合於道,莫可復間也。先代石氏父子稱孝,子慶相齊,人慕其孝而治〔二〕,此殆所謂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也〔三〕。
  〔一〕語出論語先進篇。陳群曰:「言子騫上事父母,下順兄弟,動靜盡善,故人不得有非間之言。」疏曰:「間,謂非毀間側。」
  〔二〕漢書石奮傳載:奮恭謹,舉莫與比。其長子建,次甲,次乙,次慶,皆以馴行孝謹,官至二千石,故號奮為萬石君。慶為齊相,齊國慕其傢行,不治而齊國大治,為立不相祠。
  〔三〕語見論語為政篇,乃孔子之言。又尚書君陣曰:「惟孝,友於兄弟,剋施有政。」又按此段範書失載,據袁宏紀捲一一補入。黃輯脫,汪輯轉引於惠氏補註,而不詳其所出。
  中興,廬江毛義少節,傢貧,以孝行稱。南陽人張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守令,義奉檄而入,喜動顔色。奉者,志尚士也,心賤之,自恨來,固辭而去。及義母死,去官行服。數闢公府,為縣令,進退必以禮。後舉賢良,公車徵,遂不至。張奉嘆曰:「賢者固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為親屈也。斯蓋所謂『傢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者也〔一〕。」建初中,章帝下詔褒寵義,賜𠔌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問起居,加賜羊酒。壽終於傢。
  〔一〕乃韓詩外傳第一章曾子之語。
  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歐杖。不得已,廬於捨外,旦入而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於裏門,昏晨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産,輒復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加禮如毛義。年八十餘,以壽終。若二子者,推至誠以為行,行信於心而感於人,以成名受祿緻禮,斯可謂能以孝養也。若夫江革、劉般數公者之義行,猶斯志也。撰其行事着於篇〔一〕。(汪。黃)──範書劉趙淳於江劉周趙傳序○袁宏紀捲一一御覽捲一八一又捲五一二
  〔一〕史通序例篇曰:「迨華嶠後漢,多同班氏。如劉平、江革等傳,其序先言孝道,次述毛義養親。此則前漢王貢傳體,其篇以四皓為始也。」又列傳篇曰:「亦有事跡雖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為其標冠。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陽之首;廬江毛義,名在劉平之上。」據此則諸孝子合為一傳,始自華嶠書也。范晔因而不改,自瀋約以下,遂相沿成習。今從黃輯,標目孝子傳。
  一00劉平為全椒(令)〔長〕〔一〕,掾吏五日一朝,罷門闌卒署,各遣就農,人感懷,至或增貲就賦,或減年從役,刺史行部,獄無囚徒,民各自以為職,不知所問,唯班詔書而去。先是縣多虎為害,平到修政,選進儒良,黜貪殘,視事三月,虎皆渡江而去。(姚。汪。黃。鈴木)──御覽捲二六七○書鈔捲七八
  〔一〕據書鈔捲七八改。
  一0一孝報雲:「三日至矣。」〔一〕(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王莽時,以父普為田禾將軍任為郎。嘗告歸,過郵亭,不自名。亭長聞孝當過,灑掃以待,不肯內,且問孝當何時至,孝遂作如右答。範書本傳作「尋到矣」。
  一0二趙孝字(常)〔長平〕〔一〕,拜長樂衛尉,弟禮為御史中丞。上嘉孝兄弟治行,欲寵異之,常使禮十日一至衛尉府,太官送供具,令相對盡歡。禮終,孝以衛尉官屬送喪歸葬,天下榮之。(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三
  〔一〕據東觀記、袁紀、範書改。
  一0三語以避兵道〔一〕。(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時江革負母逃難,或語以避兵道,遂免於難。範書作「或乃指避兵之方」。
  一0四臨淄令楊音高之,設特席,顯異巨孝於稠人廣衆中,親奉錢以助供養。(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0五終不報書,一無所受〔一〕。(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時帝寵遇江革,京師貴戚馬廖、竇憲等各奉書緻禮於革。
  一0六緻羊一頭,酒二斛〔一〕。(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元和中,革謝病歸,帝詔縣常以八月長吏存問,且緻羊酒。
  一0七與脫田同罪〔一〕。(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範書作「奪田」。時郡國牛疫,遂令行區種法以增耕。而吏舉度田,欲令多前,至於不種之處,亦通為租。故劉般上疏建言,若吏度田不實,使與脫田同罪。
  一0八劉愷字相豫,為太常,論議囗囗,常引正大義,諸儒為之語曰:「難經伉伉劉太常。」(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三○類聚捲四九御覽捲二二八
  班彪傳子固
  一0九班彪字叔皮,闢司徒掾〔一〕。彪既才高,而專心述作在史籍之間。(鈴木)──書鈔捲六八
  〔一〕司徒者,王況也。王音肅。
  一一0班固拜為郎中,使終成前所著書,學者莫不諷誦〔一〕。自為郎中,遂見親近,讀書禁中,或連日繼夜。每行巡狩,輒獻上賦頌。朝廷有大議,使難問,賞賜恩寵甚渥,然二世位不過郎中。(姚。汪。黃。鈴木)──書鈔捲六三
  〔一〕「諷」原誤作「莊」,徑改。
  一一一大將軍竇憲拜班固為中護軍,與參謀議。(鈴木)──書鈔捲六四
  一一二論曰:司馬遷、班固父子,其言史官載籍之作,大義粲然着矣。議者鹹稱二子有良史之才。遷文直而事核,固文贍而事詳。若固之序事,不激詭,不抑抗,贍而不穢,詳而有體,使讀之者亹亹而不厭,信哉其能成名也。彪、固譏遷,以為是非頗謬於聖人。然其論議常排死節,否正直,而不敘殺身成仁之為美,則輕仁義,賤守節愈矣。固傷遷博物洽聞,不能以智免極刑,然亦身陷大戮。(汪。黃)──範書班固傳論
  第五倫傳曾孫種衛羽
  一一三蓋延代鮮於褒為馮翊,多非法。倫數切諫,延恨之,故滯不得舉〔一〕。(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書鈔捲七四引華書曰:「孟延為左馮翊,視事四歲,民敬其威。」天遊按:東觀諸書無孟延其人。範書蓋延傳註引續漢書曰:「
  視事四年,人敬其威信。」兩載文同,則「孟」係「蓋」之誤無疑。華書既言延「多非法」,不當復言「民敬其威」,書鈔引書誤書續書為華書矣。
  一一四上復曰:「聞卿為市掾,人有遺母一笥餅者。卿從外來見之,奪母笥,探口中餅,信乎?」倫對曰:「實無此。衆人以臣愚蔽,故為生是語也。」(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一一五章帝初,第五倫擢自遠郡,徵代牟融為司空。第五倫奉公守法,每上事草,(不亦)掾吏臣奏記輒封上之〔一〕,曰:「臣任憂深,責者多無私心。」自陳老病,以〔二〕千石俸終身〔二〕。(
  鈴木)──書鈔捲五二
  〔一〕「不亦」語不辭,恐有脫誤,或係衍文,故刪而存疑。
  〔二〕據範書補。
  一一六第五倫雖峭直,然常以中興已來,二主好(更)〔吏〕化〔一〕,俗尚苛刻。政化之本,宜先以寬和。及為三公,值章帝長者多恕,屢有善政,倫上疏褒稱盛美,因以勸成德風也。(汪。黃。鈴木)──初學記捲一一○御覽捲二0八
  〔一〕據御覽捲二0八改。
  一一七第五種字興先〔一〕,少厲志議,通經學。以司徒掾詔使冀州,廉實災害,舉奏刺史、二千石以下,所刑免甚多,棄官奔者數十人。還以奉使稱旨,擢拜高密侯相〔二〕。(鈴木)──職官分紀捲五○書鈔捲六八
  〔一〕書鈔捲六八作「仲與」,恐誤。下僅有「以司徒掾舉奏刺史二千石」一句,鈴木輯稿從之。
  〔二〕「擢」原誤「權」,「侯」原誤「使」,皆據範書徑改。
  一一八衛羽為〔兗〕州從事〔一〕。時中常侍單超兄子匡為濟陰太守,負其勢,大為貪放。刺史第五種欲取之,聞羽素抗厲,乃召羽謂曰:「聞公不畏強禦,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何?」對曰:「願庶幾於一割。」羽出,遂馳至定陶,閉城門,收匡賓客親吏四十餘人〔二〕,七日中,起發其臧五六千萬。種即舉奏,一州震慄。(姚。汪。黃。鈴木)──御覽捲二六五○書鈔捲七三(二)
  〔一〕據書鈔捲七三補。
  〔二〕書鈔捲七三作「三十人」。
  鍾離意傳樂崧
  一一九意字子阿,闢大司徒侯霸掾。詔送徒詣河內。時鼕寒,病徒不能行,意輒移屬縣便作徒衣,縣不得已與之。(鈴木)──書鈔捲六八
  一二0鍾離意除堂邑令。民起市肆,起工興役。意祝曰:「興工,令也,百姓無罪。如有禍,令自當之。」吏民皆感之也。(鈴木)──書鈔捲七八
  一二一明帝性褊察,嘗以事怒郎樂崧,以杖撞崧。崧走入床下,上怒甚,疾言曰:「郎出!郎出9崧曰:「天子穆穆,諸侯皇皇,未聞人君,自起撞郎。」上乃赦之。(汪。黃)──御覽捲九一○書鈔捲六0御覽捲二一五
  一二二樂崧為人樸素,傢貧為郎。嘗獨直宿臺上,無被枕,食乃糟糠。明帝〔每〕入臺〔一〕,輒見崧,問〔其故〕而嘉之〔二〕。〔帝推被與之〕〔三〕。〔自此詔給帷被皂袍〕〔四〕,〔給太官食〕〔五〕。(姚。汪。黃)──書鈔捲六0○又捲三八御覽捲七0七又捲六九三又捲八五四
  〔一〕據書鈔捲三八補。
  〔二〕同右。
  〔三〕據御覽捲七0七補。
  〔四〕據御覽捲六九三補。
  〔五〕據御覽捲八五四補。以上三條黃輯均作註,汪輯徑入正文。
  宋均傳
  一二三宋均字叔庠,為郎中。時年十五,好經書,常以休〔沐〕日受業博士〔一〕,通詩書,善論難。(姚。汪。黃。鈴木)──書鈔捲六三
  〔一〕據汪輯補。
  一二四宋均遷九江太守,五日一聽事。先是九江多虎,數傷民。均曰:「咎在貪殘,均今退貪殘。」虎遠渡江,不為民害〔一〕。(
  姚。汪。黃。鈴木)──書鈔捲七五(二)
  〔一〕姚輯據範書多有增益。汪、黃二輯不詳所出,俱本姚輯。汪輯又妄註出類聚,失之尤甚。今從孔本。
  一二五永平七年,宋均字叔庠,為尚書令,忠正直言,數納策謀,每會議,未嘗不合上意。常剪起〔一〕,上未喻其意,以為姦,大怒,縛即着格之〔二〕。尚書郎皆叩頭,服有姦。均顧叱之曰:「
  夫惟忠臣執義,守正畏威,人臣以二事主,國主當誰據?均惟據約,雖死不易志。」小黃門在旁,具以聞〔三〕,上善之,即遣歸臺,悉責諸尚書郎。(汪?黃?鈴木)─-書鈔捲五九
  〔一〕範書作「嘗刪剪疑事」,則此「剪起」當作「剪疑」。
  〔二〕「縛」原作「傅」,「格之」漫脫,皆據範書改補。
  〔三〕「具」原誤「其」,徑改。
  光武十王傳
  一二六琅邪王京都莒,好宮室,殿館壁帶皆飾以金銀。(汪─-初學記捲二四
  朱暉傳
  一二七暉年五十,失妻,昆弟欲為繼室,暉嘆曰:「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傢者9遂不復娶。(姚。汪。黃。鈴木)──範書本傳註
  樂恢傳杜安
  一二八安擢為宛令,以病去。韋帝行過潁川,安上書,召拜御史。遷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傢,安與恢書通問,恢告吏口謝,且讓之曰:「為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幹人主以窺覦,非也。違平生操,故不報。」安亦節士也,年十三入太學,號「奇童」。洛陽令周紆自往候安,安謝不見。京師貴戚慕其行,或遺之書,安不發,悉壁藏之。及後捕案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印封如故。(姚。汪。黃)──範書樂恢傳註
  何敞傳
  一二九何敞為汝南太守〔一〕,修治鮦陽之舊陂,溉田萬頃,墾田三萬餘,鹹賴其利,吏民刻石,頌敞功德。(姚。汪。黃)──書鈔捲七六
  〔一〕「何敞」原誤作「張敞」,徑改。
  一三0敞為汝南太守,在在表孝悌,折貪殘者也。──書鈔捲七四
  鄧彪傳
  一三一鄧彪字智伯,為太傅,賜爵關內侯,百官總己以聽於彪,恩寵之異,莫與為比焉。(汪。黃)──御覽捲二0六
  一三二鄧彪遭後母憂,毀瘠過禮,因疾乞身,以光祿大夫行服。(汪。黃)──御覽捲二四三
  徐防傳
  一三三安帝即位,太尉徐防以災異、寇賊策免就國。三公以災免,自徐防始也。(姚。汪。黃)──書鈔捲五一○類聚捲四六御覽捲二0七
  鬍廣傳
  一三四鬍伯始為太傅,時年八十,而心力(就免)〔剋〕壯〔一〕。繼母在〔堂,瞻〕省傍無(凡)〔幾杖〕〔二〕,言不稱老。伯始練達事體,(朗)〔明〕解朝章〔三〕,雖無蹇直之風,屢有補闕之益。故京師為之語曰:「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鬍公。」(
  黃)──書鈔捲五二
  〔一〕據範書本傳改。
  〔二〕同右。
  〔三〕同右。
  袁安傳重孫逢玄孫忠
  一三五袁良明經〔一〕,為太子捨人。(姚。汪。黃)──書鈔捲六六
  〔一〕良,袁安之祖父。
  一三六安字邵公,好學有威重。明帝時為楚郡太守,治楚王獄,所申理者四百余家,皆蒙全濟,安遂為名臣。章帝時至司徒。生蜀郡太守京。京弟敞為司空。京子(陽)〔湯〕太尉〔一〕。湯四子:長子平,平弟成,左中郎將,並早卒。成弟逢,逢弟隗,皆為公。(姚。汪。黃)──魏志袁紹傳註
  〔一〕黃奭曰:「按陽子逢字周陽,逢弟隗字次陽。若父名陽,何得其子並以陽為字?當從範書作『湯』。袁宏紀亦云『京子湯,湯字仲和』可據。」黃說甚是,據改。下徑改。按今點校本範書亦作「湯」。
  一三七熙平中〔一〕,天子引袁逢為三老,賜玉杖。(姚。汪。黃)──御覽捲五三五○又捲七一0又捲八0四事類賦註捲一四
  〔一〕他三引俱作「嘉平」,與袁紀同。唯職官分紀捲二作「熙平」。然諸引皆誤,當以「熹平」為是。
  一三八論曰:陳平多陰謀,而知其後必廢〔一〕。邴吉有陰德,夏侯勝識其當封及子孫〔二〕。終陳掌不侯,而邴昌紹國,雖有不類,未可致詰,其大致歸然矣。袁公、竇氏之間,乃情帝室,引義雅正,可謂王臣之烈。及其理楚獄,未嘗鞫人於臧罪,其仁心足以覃乎後昆〔三〕,子孫之盛,不亦宜乎?(姚。汪。黃)──範書本傳論
  〔一〕史記陳丞相世傢曰:「始陳平曰:我多陰謀,是道傢之所禁。吾世即廢,亦已矣,終不能復起,以吾多陰禍也。』然其後曾孫陳掌以衛氏親貴戚,願得續封陳氏,然終不得。」徐廣曰:「陳掌者,衛青之子婿。」
  〔二〕漢書丙吉傳曰:吉奉武帝旨治巫蠱事,救宣帝免於一死。宣帝即位,吉臨當封,疾玻宣帝憂其不起,太子太傅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子孫。」後子顯以臧罪奪爵,至成帝時,復以吉孫昌襲侯,至王莽時乃絶。
  〔三〕李賢引爾雅曰:「覃,延也。」按覃音談。
  一三九袁忠字正甫,初平間為沛相,乘蓽車到官〔一〕,以清亮稱。──書鈔捲一三九
  〔一〕範書袁安傳作「葦車」。
  張酺傳曾孫濟
  一四0蕃生盤〔一〕,盤生濟。濟字元江,靈帝初,楊賜薦濟明習典訓,為侍講。(姚。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蕃,張酺之子。
  韓棱傳孫演
  一四一梁皇后崩,梁貴人大幸〔一〕,將立。大將軍冀欲分其寵,謀冒姓為貴人父,演陰許諾。及冀誅事發,演坐抵罪。(姚。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黃奭曰:「此桓帝鄧皇后,鄧香之女也,改嫁梁氏,冒姓梁氏。兄鄧演為南頓侯。冀既伏誅,封演子康北陽侯,賞賜巨萬,封平梁冀之功。見袁宏紀。則梁冀欲謀為貴人父,當與貴人兄鄧演合計,何以與韓演謀,而演陰許諾乎?範書明雲梁冀被誅,韓演坐阿黨抵罪,以減死論,亦不云有陰許諾事。今以演字相同,張冠李戴,華書所云,顯有不實。按鄧演與誅梁冀,亦斷無陰許諾事。」按黃說是。汪輯改「梁貴人」為「韓貴人」,大可不必。
  郭躬傳弟子鎮吳雄
  一四二郭躬字仲孫,為廷尉正,遷廷尉。傢代掌法律,〔寬平,决獄務在哀矜,罪疑從輕,條奏諸應緻法及可從輕者四十一事〕〔一〕。鎮自廷尉左監遷廷尉。凡郭氏為廷尉者七人。(姚。汪。黃)──初學記捲一二○書鈔捲五三(二)類聚捲四九
  〔一〕據書鈔捲五三補。黃輯註出捲五二,誤。
  一四三河南吳雄字季高〔一〕,以明法律,〔斷獄平〕〔二〕。桓帝時自廷尉緻位司徒。雄少時傢貧,母死,葬人所不封之地。喪事趨辦,不卜時日。巫皆言其族滅,而雄子欣〔三〕、孫恭三世〔相承〕為廷尉〔四〕,以法為名傢。(姚。汪。黃)──初學記捲一二○書鈔捲五三(二)類聚捲四九御覽捲二三一
  〔一〕類聚捲四九引作「河間」,汪輯從之,誤。
  〔二〕據書鈔捲五三及御覽捲二三一補。
  〔三〕「欣」,書鈔捲五三作「許」,初學記捲一二作「祈」,皆誤。今據類聚捲四九、御覽捲二三一徑改。
  〔四〕據書鈔捲五三補。
  陳寵傳
  一四四陳寵〔字昭公,闢司徒鮑昱府〕〔一〕。以時俗三府掾屬不肯親事,但出入養虛,故寵獨勤心於事〔二〕。又以法令繁冗,(
  □)〔不良〕吏得生因緣〔三〕,以至輕重,乃置撰科牒辭訟比例,〔四〕使事類相從,以塞姦源。其後公府奉以為法。(汪──御覽捲二四九○書鈔捲六八
  〔一〕據書鈔捲六八補。「昱」原誤作「顯」,徑改。
  〔二〕書鈔捲六八作「是時三府掾屬以不肯親事為高,專務於交遊,寵常非之」。與御覽引異。
  〔三〕據範書本傳補。
  〔四〕範書本傳作「辭訟比七捲」。
  一四五陳寵字昭公,以德行明敏,入為尚書。寵性周密,常稱「
  人臣之義,苦不畏慎」。自在樞密,謝門人,不復教,拒知友。時賜寵劍,得鍛成劍,以其敦樸。(姚。汪。黃)──初學記捲一一
  一四六陳寵字昭公,為司空,通客以明無所不受〔一〕,論者大之。寵奏議溫粹有智,號為明相。(姚。汪。黃)──書鈔捲五二
  〔一〕時府故事督屬籍不通賓客,以防交關。寵反其道而行之。「
  客」原誤作「容」,據黃奭校而改。
  班超傳孫始
  一四七班超投筆嘆曰:「大丈夫安能久事筆耕乎?」(姚。汪。黃)──類聚捲五八○範書本傳註書敘指南捲五
  一四八騩馬〔一〕。(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範書作「騧馬」。華書與續書同,可參見續書班超傳註。
  一四九還據損中〔一〕。(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東觀記作「頓中」。
  一五0班始尚陰城公主。公主,順帝之姑,貴驕淫亂,與所嬖居帷中,而始入,使伏床下。(汪。黃)──御覽捲七00
  何熙傳
  一五一熙字孟孫,少有大志,不拘小節。身長八尺五寸,體貌魁梧,〔丘虛瑰偉,與人絶異〕〔一〕,善為容儀〔二〕。舉孝廉。為謁者,贊拜殿中,音動左右,和帝偉之。歷位司隸校尉、大司農。永初三年,南單於與烏丸俱反,以熙行車騎將軍徵之,纍有功。烏丸請降,單於復稱臣如舊。會熙暴疾,卒。(姚。汪。黃)──魏志何夔傳註○書鈔捲六二御覽捲三八八
  〔一〕據書鈔捲六二補。
  〔二〕書鈔捲六二作「善為威容」。
  應奉傳子劭
  一五二〔應順字〕華仲〔一〕,少給事郡縣,為吏清公,不發私書。舉孝廉,尚書郎轉右丞,遷冀州刺吏,廉直無私。遷東平相,賞罰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樹生於廳事室上,事後母至孝,衆以為孝感之應。時竇憲出屯河西,刺史、二千石皆遣子弟奉賂遺憲。憲敗後,鹹被繩黜,順獨不在其中,由是顯名。為將作大匠,〔發摘衆姦,皆極其刑,豪猾之吏纍跡〕〔二〕,視事五年,省費億萬〔三〕。(姚。汪。黃)──範書應奉傳註○書鈔捲五四(二)竜筋鳳髓判捲二御覽捲二三六
  〔一〕應順,奉之曾祖父。三字據書鈔捲五四補。
  〔二〕據書鈔捲五四、御覽捲二三六補。
  〔三〕四庫珍本初編本職官分紀捲二二引作續漢書,非。北圖藏清鈔本仍作華書。
  一五三奉字世叔,纔敏善諷誦,故世稱「應世叔讀書,五行俱下」。着後序十餘篇,為世儒者。延熹中,至司隸校尉。子劭字仲遠,亦博學多識,尤好事。諸所撰述風俗通等凡百餘篇,辭雖不典,世服其博聞。(姚。汪。黃)──魏志王粲傳註
  一五四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珣生瑒。(汪──範書應奉傳註
  孝明八王傳陳敬王羨曾孫愍王寵
  一五五〔陳愍王寵善弩射〕〔一〕,其秘法以天覆地載,參連為奇。又有三微、三校三微為經,三小為緯,經緯相將,萬勝之方。然要在機牙,〔其射至十發十中,皆同孔也〕〔二〕。(姚。汪。黃)──範書明八王傳註○書鈔捲一二五(二)御覽捲三四八
  〔一〕據書鈔捲一二五補。其中「愍」誤作「敬」,據御覽捲三四八徑改。範書註僅作「寵射」二字。
  〔二〕「其射至」三字據御覽捲三四八補,餘據書鈔捲一二五補。
  一五六王甫〔一〕。──範書明八王傳註
  〔一〕甫,範書作「酺」,中常侍,受命考陳國相魏愔與寵共祭天神,希幸非冀者。李賢曰:「華嶠書及宦者傳諸本並作『甫』,此雲『酺』,未詳孰是也。」
  崔駰傳子瑗孫實實從兄子鈞
  一五七駰譏楊雄〔一〕,以為範、蔡、鄒衍之徒〔二〕,乘釁相傾,誑曜諸侯者也,而云「彼我異時」。又曰:竊貲卓氏,割炙細君,斯蓋士之贅行,而云「不能與此數公者同」,以為失類而改之也。(姚。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時崔駰擬揚雄解嘲而作達旨以譏焉。
  〔二〕範,範睢;蔡,蔡澤,先後以辯纔出任秦國之相。
  一五八高樹不庇〔一〕。(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出達旨之文。範書本傳作「高樹靡陰」。
  一五九攝纓整襟〔一〕。──範書本傳註
  〔一〕亦出於達旨。範書本傳作「躐纓整襟」。
  一六0回以幹祿〔一〕。(汪。黃)──範書本傳註
  〔一〕範書引達旨作「因以幹祿」。
  一六一崔駰字亭伯,闢大將軍竇憲府掾。憲新輔政,貴重,掾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惟駰以處士年少,擢在其間。憲擅權驕恣,駰數諫之。出為長岑長,不得意,不之官而歸。(汪。黃)──御覽捲二三八○書鈔捲六九
  一六二瑗愛士,好賓客,盛修餚膳,或言其太奢。瑗聞之怒,敕妻子曰:「吾並日而食,以供賓客,而反以獲譏,士大夫不足養如此。後勿過菜具,無為諸子所蚩也。」終不能改,奉祿盡於賓饗。(姚。汪。黃)──範書崔駰傳註○書敘指南捲七又捲八(二)
  一六三崔實為五原太守,地宜麻枲,而民不知種植,又不能緝績,率無衣被。鼕月止種細草,臥其中,〔見〕吏以草衣其身〔一〕,乃得出。實至,教之績織。(汪。黃)──御覽捲九九五
  〔一〕據範書本傳補。
  一六四崔鈞為西河太守,與袁紹起兵。董卓收鈞父烈,下之郿獄鋃鐺〔一〕。卓誅,烈得歸長安也。(汪。黃)──御覽捲六四四
  〔一〕李賢曰:「說文曰『琅璫,鎖也』。前書曰『人犯鑄錢,以鐵鎖琅璫其頸』。」「琅」原誤作「銀」,徑改。
  周燮傳
  一六五周燮專精禮易,不讀非聖之書,不修賀問之好。有先人草廬,結於岡畔,下有陂田,常肆勤以自給,非身所耕漁〔則〕不食。〔一〕(姚。汪。黃)──類聚捲六五○御覽捲八二一
  〔一〕據御覽捲八二一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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