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读曹雪芹的《红楼梦》,是先被他的思想境界吸引住,还是先被他的艺术力量吸引住?这个向题你可自己说得很清?怕不容易。讲到根儿上,思想的造诣与艺术的造诣是很难分离单讲的。但此刻打算暂且专就《红楼》艺术来试作一番赏会,学一回陶渊明的“奇文共欣赏”,“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谈艺,在我国历代文坛上是个老题目;谈《红楼》艺术,也是近年来时兴的新题目。在这方面,似乎是从“形象塑造”、“性格刻画”、“心理描写”、“语言运用”等等上开讲的很多,或者“审美意识特征”等类的理论文章也不少。因此我想再无需乎重复,纵有小异,无非大同;不如改换个新角度、新层次、新方位来讲说一回,庶几稍萌新意——这所谓“新”,其实却是“旧”的——我想试从中华文化、文艺传统的观念、方法、词语……上来讲讲,看是否讲得清,讲得对,讲得更有意味些?
与雪芹同时的人,如敦诚,说他是“邺下才人应有恨”,永忠也说他是“辛苦才人用意搜”;雪芹之才,是人们公认的。而永忠又说他的书“不是情人不泪流”,意即凡在有感情的人,都会感动得泪下不止。一个才,一个情,总是密迩相连,竟难离割。《周易》中已有了天地人“三才”的观念,也有了“圣人之情见乎辞”的提法。这都重要之极,是中华文化的“开篇”和精义。诗圣杜甫,在赠别极端屯蹇的友人的诗题中,也用了“情见乎诗”这个词句。则此情的范围境界何似?可味而知。雪芹这位才人情人(即情痴情种之人),自言其书“大旨谈情”,又表示他的写法要破除历来的旧套。于是,其才之与情,如何交会而发为异彩奇辉,确实不能总是停留在“形象”、“性格”等等流行的小说文艺理论的几点概念上而无涉于中华文化传统精华的地步上,满足于一般性的常闻习见的熟论之中。当然,我的打算与奢望是一回事,我的学识与才力是又一回事。但终觉不妨在此一课题上多开一些生面。
讲《红楼》艺术,事非容易;但“举例说明之”这个寻常等闲之法,似乎很简单了吧,其实竟也不然。不举,是“空话连篇”;少举,言而不明;多举,满纸大引《红楼》原文,又成了“喧主夺宾”,甚而有凑字数、拉篇幅之嫌。整段整段地引,太觉死板无“法”;用“撮叙法”,则原文精彩势将“撮”得净尽……。竟难得很!这是我动笔前体会不深的难处。
还有,时常一段文例,具有多个艺术意义,分章讲艺,各有中心,难道把它引来引去?说“参看某章某段”,又觉此“法”大是苍白无力。我今之计,是前边各章开出“命题”为主,不多入例,把例留在稍后,用我的论述把它与前章钩连起来。
但这办法是否好?读者开卷,看前边的例少,能满意吗?实在自己拿不准。我只好在这儿解释一下,或者可得到体谅,则不胜幸甚。
《红楼梦》的本文也是个很麻烦的问题。我们自己的《石头记会真》(大汇校写定本)因正在付梓,手边无副本,难以运用,为了行文顺畅省力,只得暂以现行排印本(以庚辰本为底子的整理本)代之。此本字句不足取的,参以别本酌易之〔1〕。此点务请读者谅察,勿以为疑。
我自己不大喜读那种长篇大套的呆板枯燥的文艺理论文章,因而自己总想,谈文论艺的文字本身也得有一丝“艺术性”才好;我们能否用“随笔”、“漫话”的亲切风格来讲艺术、学术的重大道理?有了这个想法,就写不出鸿篇庄论了,也许这不是“文章正路”,但天下事总不能千篇一律,本书聊备一体,似也未尝不可。
附录小文六篇,皆是曾刊于杂志或报端的旧文,因与《红楼》艺术相涉,故缀辑以供披览,虽与正文不免略有重复之处,亦尚多互补之义,可资寻绎,因并存之。
谢谢肯于拿起此书而予以赐目的每位读者。
周汝昌
记于癸酉腊月
〔1〕《红楼梦》古钞本,发现者已十多种.异文的繁映,令人惊心眩目。拙著《石头记鉴真》,对此有过论析,今不备述。庚辰本只是所存回数较全,其文字则被后笔改坏者极多,实难尽依。本书引文,常参采三个最好的本子:甲戌本、杨继振本、圣彼得堡本。因避繁琐,不拟一一校注。读者谅之。
谈艺,在我国历代文坛上是个老题目;谈《红楼》艺术,也是近年来时兴的新题目。在这方面,似乎是从“形象塑造”、“性格刻画”、“心理描写”、“语言运用”等等上开讲的很多,或者“审美意识特征”等类的理论文章也不少。因此我想再无需乎重复,纵有小异,无非大同;不如改换个新角度、新层次、新方位来讲说一回,庶几稍萌新意——这所谓“新”,其实却是“旧”的——我想试从中华文化、文艺传统的观念、方法、词语……上来讲讲,看是否讲得清,讲得对,讲得更有意味些?
与雪芹同时的人,如敦诚,说他是“邺下才人应有恨”,永忠也说他是“辛苦才人用意搜”;雪芹之才,是人们公认的。而永忠又说他的书“不是情人不泪流”,意即凡在有感情的人,都会感动得泪下不止。一个才,一个情,总是密迩相连,竟难离割。《周易》中已有了天地人“三才”的观念,也有了“圣人之情见乎辞”的提法。这都重要之极,是中华文化的“开篇”和精义。诗圣杜甫,在赠别极端屯蹇的友人的诗题中,也用了“情见乎诗”这个词句。则此情的范围境界何似?可味而知。雪芹这位才人情人(即情痴情种之人),自言其书“大旨谈情”,又表示他的写法要破除历来的旧套。于是,其才之与情,如何交会而发为异彩奇辉,确实不能总是停留在“形象”、“性格”等等流行的小说文艺理论的几点概念上而无涉于中华文化传统精华的地步上,满足于一般性的常闻习见的熟论之中。当然,我的打算与奢望是一回事,我的学识与才力是又一回事。但终觉不妨在此一课题上多开一些生面。
讲《红楼》艺术,事非容易;但“举例说明之”这个寻常等闲之法,似乎很简单了吧,其实竟也不然。不举,是“空话连篇”;少举,言而不明;多举,满纸大引《红楼》原文,又成了“喧主夺宾”,甚而有凑字数、拉篇幅之嫌。整段整段地引,太觉死板无“法”;用“撮叙法”,则原文精彩势将“撮”得净尽……。竟难得很!这是我动笔前体会不深的难处。
还有,时常一段文例,具有多个艺术意义,分章讲艺,各有中心,难道把它引来引去?说“参看某章某段”,又觉此“法”大是苍白无力。我今之计,是前边各章开出“命题”为主,不多入例,把例留在稍后,用我的论述把它与前章钩连起来。
但这办法是否好?读者开卷,看前边的例少,能满意吗?实在自己拿不准。我只好在这儿解释一下,或者可得到体谅,则不胜幸甚。
《红楼梦》的本文也是个很麻烦的问题。我们自己的《石头记会真》(大汇校写定本)因正在付梓,手边无副本,难以运用,为了行文顺畅省力,只得暂以现行排印本(以庚辰本为底子的整理本)代之。此本字句不足取的,参以别本酌易之〔1〕。此点务请读者谅察,勿以为疑。
我自己不大喜读那种长篇大套的呆板枯燥的文艺理论文章,因而自己总想,谈文论艺的文字本身也得有一丝“艺术性”才好;我们能否用“随笔”、“漫话”的亲切风格来讲艺术、学术的重大道理?有了这个想法,就写不出鸿篇庄论了,也许这不是“文章正路”,但天下事总不能千篇一律,本书聊备一体,似也未尝不可。
附录小文六篇,皆是曾刊于杂志或报端的旧文,因与《红楼》艺术相涉,故缀辑以供披览,虽与正文不免略有重复之处,亦尚多互补之义,可资寻绎,因并存之。
谢谢肯于拿起此书而予以赐目的每位读者。
周汝昌
记于癸酉腊月
〔1〕《红楼梦》古钞本,发现者已十多种.异文的繁映,令人惊心眩目。拙著《石头记鉴真》,对此有过论析,今不备述。庚辰本只是所存回数较全,其文字则被后笔改坏者极多,实难尽依。本书引文,常参采三个最好的本子:甲戌本、杨继振本、圣彼得堡本。因避繁琐,不拟一一校注。读者谅之。
本书题名《红楼艺术》。这个题名,并无难懂之处,怎么还用解题?岂非多此一举?
这话有理——但也有待商量解说。打开书卷,开宗明义,原应对题旨有个交代,不同于节外生枝,也难说就如画蛇添足。因此,便有三点需要略述本怀:
第一点,我说的《红楼梦》,专指原作者曹雪芹的八十回现存原著(以及研究推考所知的全部情况),不指被程、高等篡改、伪续而成的假全本一百二十回式的“红楼梦”。我们渴望探索研求的,是中华文化文学史上的特异天才、伟大作家曹雪芹的头脑与心灵,才华与智慧,这是不容硬把另外不相干的人的东西混入冒充,作“等量齐观”的。打个比方,要讲的是诗圣杜甫的佳句伟构,你却羼进了某些冬烘先生的打油诗,那么所研讨的“杜诗艺术”的结果,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子呢?
如果你不赞成如此如彼地研究杜甫诗,也就没有理由反对我只能是来研究曹雪芹的小说艺术。
也许有人要说:程、高的伪续四十回很“好”,不能与冬烘打油一概而论,那么他可以另打比方。只是我坚信:不管怎么比方,反正张三李四决不会就是曹雪芹。雪芹的文学艺术,从来是个“个体”创造的事业。倘若有人认为程、高之流也有研究的必要,那当然是另一回事,与本书的宗旨,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第二点,讲讲“艺术”二字。
怎么,“艺术”还待讲解吗?
是的,还有说几句的必要或“馀地”。
“艺术”一词,现今用法是大体相当于西方Art的一个译名和概念。它指的乃是除了用“文字”写作的成品即“文学”之外的诸般艺种,如音乐、绘画、雕塑、表演、舞蹈、篆刻……,这统名之曰艺术,是人人尽晓的。如查英语辞典,则可知Art定义有三:一是相对于“天然形成”而言的人工制作;二是美的创造与表现;三是机巧、计谋一甚至包括了机诈的一面。这是有待我们对照比较的一个课题。
但在我们中华文化古国,早有“艺术”这个词语。它的涵义是否即与Art全然一致无差,却是个并非无关宏旨的问题。
据《后汉书》伏无忌传,提到顺帝“永和元年(136),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其注云:
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
这最简明易晓。原来“艺”专指“六艺”的事情,即孔子门人,身通六艺者七十二人的那六艺。据《周礼》之说,此六艺为“五礼、六乐、五射、五驭(御)、六书、九数”。普代葛洪则说过:“创机巧以济用,总音数而并精者,艺人也。”凡此可证,我们所谓艺术,是总包经籍以外的一切技能,近乎“百科知识”的意味,科技、美术不待言了,连典礼可仪之类,医卜星象之流(古又谓之“方伎”),也都在其列。“机巧”是科学技术,机械工程;音数是乐律算学(数学,历法等)。《晋书》立了一门《艺术传》,其序文以为这些百种技艺都是“小道”、“不经”,大有“瞧不起”的意思。
即此可见,古之艺术,不与今之艺术密合雷同,比如清代编纂《图书集成》,其中的“艺术典”的内涵,犹与古训无异。如果你与曹雪芹“对话”,说起艺术,那他肯定会“误解”了你的本意〔1〕。
我在卷端揭明此义,是为了让读者诸君明了,本书讲《红楼》艺术,有时略参吾中华古老文化传统,不同于现今流行的观念,一提艺术,就只是“形象鲜明,性格突出,语言生动,描写深刻”等等之类。这样可免误会。
第三点,不妨顺便说说艺术的“魅力”。
人们讲文艺之事时,常常用上这个赞词。不过似乎很少给它以“科学定义”的例子。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由何发生?其“力度”何似?大约回答起来就要嗫嚅而期期艾艾了。
这个赞词,其实本非“好听”的话,倒是来自骂人的贬语。魅是迷惑人的鬼怪,而这善于迷人者,莫过于“狐狸精”了。所以魅力乃是妖精善于迷人的那种力量。文艺杰作佳构,其给予欣赏者的审美享受,犹如精魅一般的迷惑陷溺而不能白拔,故谓之魅力。
自古即有“狐魅”一词,也写作“狐媚”。如北魏杨街之的《洛阳伽蓝记》,记法云寺就有一位着彩衣的妇女,人皆指为狐魅——即今世俗话的狐狸精。此为名词。唐人张鷟《朝野佥载》,说武周有婆罗门僧惠範者,“奸矫狐魅,挟邪作蛊”。此狐魅与下文“鼠黠”对仗,都是形容词的用法了。但在《晋书·石勒载记》中,则有“狐媚以取天下”之语。两者音同义近,其实一也。
这又可见,狐狸精迷人的力量,本非嘉言好话。而它一旦用之于艺事上,则发生了全新迥异的意味与作用——成为一种很高的赞词。
现代科学发达得很了,当然还没有证明狐狸能够成精变女,迷惑世人,魅力非常。(清代铁面御史谢济世曾记塞外动物,狐有多种,唯有[貔]狐,能幻化为人云。他是被罪充发到西北军营去经历的。)但魅力既已成为赞词了,那么我们以之比喻文艺之至美的吸引力,能令人爱不释手,百观不厌,却实在是比“科学分析”更有味道的善法。
《书经》上记载,别人比不上周公的“多材多艺”(俗多误写“多才多艺” )。大诗人曹子建(植),就是曾经惊倒座客的一位出奇的多材多艺者。到清初,诗文名家顾景星描写雪芹之令祖曹子清(寅),有一段话——……晤子清,如临风玉树,谈若柔花。甫曼倩待诏之年,腹嫏嬛二酉之秘。贝多金碧,象数艺术,无所不窥;弧骑剑槊,弹棋掌阮,悉造精诣。与之交,温润伉爽,道气迎人。余益知其才之绝出也!……昔子建与淳于生分座纵谈,蔗杖起舞,淳于目之以夭下。今子清清何多逊也?——《荔轩草·序》
此文极为重要,因为雪芹也正是这样一位不辱门风的多材多艺者,而文中恰巧用了“艺术”一词,真是绝妙好例。
由此可悟:既谈《红楼》艺术,必须先懂得雪芹一门的宗风与那时代所谓“艺术”的具体涵量,如此方能将今世的“艺术”概念稍稍恢弘起来,这才有利于真正理会《红楼梦》艺术魅力的性质,它的根源,它的高级,它的宝贵。
若明此义,即不会以为本书的题名有任何随波逐流、张皇庸俗的气味了。
〔1〕近年流传的伪资料,有所谓“废艺斋集稿”。里面讲什么扎风筝、做菜肴、编织等等不伦不类的文字,那个“艺”字的用法,透尽了伪造者的历史文化水平,曹雪芹的真“艺术”,并非是那些玩意儿—那实际上只是伪造者自己所“精通”的一些技能。
这话有理——但也有待商量解说。打开书卷,开宗明义,原应对题旨有个交代,不同于节外生枝,也难说就如画蛇添足。因此,便有三点需要略述本怀:
第一点,我说的《红楼梦》,专指原作者曹雪芹的八十回现存原著(以及研究推考所知的全部情况),不指被程、高等篡改、伪续而成的假全本一百二十回式的“红楼梦”。我们渴望探索研求的,是中华文化文学史上的特异天才、伟大作家曹雪芹的头脑与心灵,才华与智慧,这是不容硬把另外不相干的人的东西混入冒充,作“等量齐观”的。打个比方,要讲的是诗圣杜甫的佳句伟构,你却羼进了某些冬烘先生的打油诗,那么所研讨的“杜诗艺术”的结果,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子呢?
如果你不赞成如此如彼地研究杜甫诗,也就没有理由反对我只能是来研究曹雪芹的小说艺术。
也许有人要说:程、高的伪续四十回很“好”,不能与冬烘打油一概而论,那么他可以另打比方。只是我坚信:不管怎么比方,反正张三李四决不会就是曹雪芹。雪芹的文学艺术,从来是个“个体”创造的事业。倘若有人认为程、高之流也有研究的必要,那当然是另一回事,与本书的宗旨,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第二点,讲讲“艺术”二字。
怎么,“艺术”还待讲解吗?
是的,还有说几句的必要或“馀地”。
“艺术”一词,现今用法是大体相当于西方Art的一个译名和概念。它指的乃是除了用“文字”写作的成品即“文学”之外的诸般艺种,如音乐、绘画、雕塑、表演、舞蹈、篆刻……,这统名之曰艺术,是人人尽晓的。如查英语辞典,则可知Art定义有三:一是相对于“天然形成”而言的人工制作;二是美的创造与表现;三是机巧、计谋一甚至包括了机诈的一面。这是有待我们对照比较的一个课题。
但在我们中华文化古国,早有“艺术”这个词语。它的涵义是否即与Art全然一致无差,却是个并非无关宏旨的问题。
据《后汉书》伏无忌传,提到顺帝“永和元年(136),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其注云:
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
这最简明易晓。原来“艺”专指“六艺”的事情,即孔子门人,身通六艺者七十二人的那六艺。据《周礼》之说,此六艺为“五礼、六乐、五射、五驭(御)、六书、九数”。普代葛洪则说过:“创机巧以济用,总音数而并精者,艺人也。”凡此可证,我们所谓艺术,是总包经籍以外的一切技能,近乎“百科知识”的意味,科技、美术不待言了,连典礼可仪之类,医卜星象之流(古又谓之“方伎”),也都在其列。“机巧”是科学技术,机械工程;音数是乐律算学(数学,历法等)。《晋书》立了一门《艺术传》,其序文以为这些百种技艺都是“小道”、“不经”,大有“瞧不起”的意思。
即此可见,古之艺术,不与今之艺术密合雷同,比如清代编纂《图书集成》,其中的“艺术典”的内涵,犹与古训无异。如果你与曹雪芹“对话”,说起艺术,那他肯定会“误解”了你的本意〔1〕。
我在卷端揭明此义,是为了让读者诸君明了,本书讲《红楼》艺术,有时略参吾中华古老文化传统,不同于现今流行的观念,一提艺术,就只是“形象鲜明,性格突出,语言生动,描写深刻”等等之类。这样可免误会。
第三点,不妨顺便说说艺术的“魅力”。
人们讲文艺之事时,常常用上这个赞词。不过似乎很少给它以“科学定义”的例子。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由何发生?其“力度”何似?大约回答起来就要嗫嚅而期期艾艾了。
这个赞词,其实本非“好听”的话,倒是来自骂人的贬语。魅是迷惑人的鬼怪,而这善于迷人者,莫过于“狐狸精”了。所以魅力乃是妖精善于迷人的那种力量。文艺杰作佳构,其给予欣赏者的审美享受,犹如精魅一般的迷惑陷溺而不能白拔,故谓之魅力。
自古即有“狐魅”一词,也写作“狐媚”。如北魏杨街之的《洛阳伽蓝记》,记法云寺就有一位着彩衣的妇女,人皆指为狐魅——即今世俗话的狐狸精。此为名词。唐人张鷟《朝野佥载》,说武周有婆罗门僧惠範者,“奸矫狐魅,挟邪作蛊”。此狐魅与下文“鼠黠”对仗,都是形容词的用法了。但在《晋书·石勒载记》中,则有“狐媚以取天下”之语。两者音同义近,其实一也。
这又可见,狐狸精迷人的力量,本非嘉言好话。而它一旦用之于艺事上,则发生了全新迥异的意味与作用——成为一种很高的赞词。
现代科学发达得很了,当然还没有证明狐狸能够成精变女,迷惑世人,魅力非常。(清代铁面御史谢济世曾记塞外动物,狐有多种,唯有[貔]狐,能幻化为人云。他是被罪充发到西北军营去经历的。)但魅力既已成为赞词了,那么我们以之比喻文艺之至美的吸引力,能令人爱不释手,百观不厌,却实在是比“科学分析”更有味道的善法。
《书经》上记载,别人比不上周公的“多材多艺”(俗多误写“多才多艺” )。大诗人曹子建(植),就是曾经惊倒座客的一位出奇的多材多艺者。到清初,诗文名家顾景星描写雪芹之令祖曹子清(寅),有一段话——……晤子清,如临风玉树,谈若柔花。甫曼倩待诏之年,腹嫏嬛二酉之秘。贝多金碧,象数艺术,无所不窥;弧骑剑槊,弹棋掌阮,悉造精诣。与之交,温润伉爽,道气迎人。余益知其才之绝出也!……昔子建与淳于生分座纵谈,蔗杖起舞,淳于目之以夭下。今子清清何多逊也?——《荔轩草·序》
此文极为重要,因为雪芹也正是这样一位不辱门风的多材多艺者,而文中恰巧用了“艺术”一词,真是绝妙好例。
由此可悟:既谈《红楼》艺术,必须先懂得雪芹一门的宗风与那时代所谓“艺术”的具体涵量,如此方能将今世的“艺术”概念稍稍恢弘起来,这才有利于真正理会《红楼梦》艺术魅力的性质,它的根源,它的高级,它的宝贵。
若明此义,即不会以为本书的题名有任何随波逐流、张皇庸俗的气味了。
〔1〕近年流传的伪资料,有所谓“废艺斋集稿”。里面讲什么扎风筝、做菜肴、编织等等不伦不类的文字,那个“艺”字的用法,透尽了伪造者的历史文化水平,曹雪芹的真“艺术”,并非是那些玩意儿—那实际上只是伪造者自己所“精通”的一些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