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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盗贼
第一章偷钱
  夜se浓重,魔兽的厉啸夹杂在凛冽的寒风中远远飘来,沉闷而悠长,彼起彼伏,连绵不断。
  费坦飞快地拨打着算盘,计算悦来客栈当日的收入,并不时翻动着火炭上铁架子的烤肉。
  费坦是这间客栈的老板,同时也是厨子,因为他手下只有一位伙计,但那位伙计却去上厕所了。人有三急,这是不可避免的,然而那位伙计已经跑去上了近半个小时的厕所了,这让费坦很是恼火。
  “老板,我回来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费坦几乎是吹着他那嘴白胡子怒道:“古遥,别告诉我你掉到茅厕里了?”
  来者是一位着粗布衣的少年,约十六岁的年纪,有着一头黑se长发,做马尾般扎于脑后,这是卡迪大陆平民孩子最为普通的发型。尽管外表看上去还很稚气,然而少年那对灵动的眼珠子却显露出一丝与年龄不符的老成。
  看得出来,这是一个聪明,还有点狡诘的孩子。
  如费坦所言,这位少年名叫古遥,是悦来客栈唯一的伙计。
  见到费坦发怒,古遥忙试图着解释道:“老板,可能是晚饭的时候吃坏了肚…”
  “坏你个头!”
  费坦的旱烟杆落到少年的头上,翻着白眼道:“整天就知道没事跑到隔壁天香楼偷看的小兔崽子,你找其他理由也就罢了,竟然敢说我做的菜有问题!这不是拆客栈的招牌吗?”
  天香楼,有着一个高雅的名字,事实上它却是一座妓院,就在费坦的小客栈毗邻。
  古遥摸着头,疼得直抽冷气:“是,是,老板,下次我换个理由!”
  对这样坦白的人,费坦还真没办法,话说这小子每天不到天香楼偷看一次,他就会浑身不舒服,做事也缺少干劲,总是找借口溜出去。
  瞪了古遥一眼,费坦怒气冲冲的道:“快去收拾桌子,方才那桌客人已经走了。”
  “好的,老板!”
  应声之后,古遥便懒洋洋得去收拾着桌子上七零八落的酒瓶碗筷及残羹剩菜,脑中却尽是秋香沐浴时的旖旎景象。
  秋香是隔壁天香楼的金牌妓女,有“波霸”之称。
  好大的胸啊!两只手掌恐怕都抓不过来,用雄伟壮观来形容恐怕都不为过。
  刚好收拾到一个吃剩的馒头,正在意淫中的古遥便情不自禁地抓着地猛揉,将那可怜的馒头捏出各种暧昧的形状来,并想象着那是秋香的**。
  头上又是一痛,转回头去是费坦几乎要喷火的眼睛:“臭小子,不要那么变态好不好,你想吓跑我的客人?”
  “是!是!”
  古遥连连应声,他是怕了费坦那根厉害的烟杆。
  已经临近打烊时分,店子里只剩下一桌客人,看样子似乎是远赴边疆支援的急征步兵,士兵中最下等的一种,眼看也都喝得差不多了,只剩两位比较粗壮的还能勉强撑着,其他的都已东倒西歪。
  古遥只希望他们能快点倒下,然后可以结束这该死的一天,回到自己温暖的小床上舒服地睡上一觉。对他而言,这就是一天中除了吃饭、偷窥、尿憋得最急后放出来之外最大的享受了。
  只可惜那两位看上去随时都会与他们的同伴一样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的步兵似乎并没有成全古遥的意思,他们维持着近乎醉倒的状态,大声猜着拳,将一壶又一壶的烈酒灌进肚子里,两张原本黝黑的脸都已在酒店刺激下涨得通红,几乎要滴出血来,青筋暴突,摇摇晃晃的,然而大屁股始终粘在桌子上。
  当然古遥是不敢催促他们的,身为一个边陲小镇客栈的下人的他,在尊贵的客人面前根本没有任何发言权,更何况在酒精的刺激下,这些粗暴的士兵随时可能把一个人撕为碎片,原因仅仅是那人打搅了他喝酒的兴致。
  与古遥的不耐烦相比,客栈老板费坦却是眉花眼笑,他看着步兵将一壶壶酒倒进肚子中,就好像看到一枚枚金币从他们荷包中掏出来那样。
  “小二,再来两壶麦酒!”
  其中一位步兵将最后两杯酒倒进口中后,猛吼了起来。
  他的嗓门很大,吓了古遥一跳。
  “不,再来三壶!”另一位不甘示弱的嚷道。
  听上去同伴比自己要豪气,之前那个步兵很不爽,连忙纠正道:“不,我说错了,是来五壶!”
  “七壶!”
  “十壶!”
  两位步兵像为了争夺玩具的小孩那样不服气地闹了起来,不住地追加着酒的数量,直让费坦笑到下巴都快掉到地上去了,手中算盘拨得更是飞快,十指直如风车般。
  “喝喝喝,就知道喝,迟早喝死你们!”古遥往地窖走去,在确定离开士兵听不到的距离之后才不满地发起牢騒。
  士兵的好胜,使得他的工作量增大了,然而古遥只能拖着工作了一天的疲惫身体去取酒。
  这间客栈只有费坦与古遥两个人,当然干这些粗活的就只能是古遥了。
  身处边陲的十里镇很危险,却同样是个赚钱的好地方。
  由于是离战场最近的最后一个小镇,随时会被战火波及,在此经商有着高度的危险性,一不小心连小命都会丢掉,这样十里铺的东西都卖得很贵。比如一壶麦酒的价格五枚银币,已经是市场价的五六倍了,可谓暴利。
  尽管价钱高得离谱,但鲜有讨价还价的人。
  许多从此经过赶赴战场的士兵,都不敢保证十里镇是否会是自己人生的最后一站。
  钱对死人而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把兜里的钱痛痛快快地挥霍掉,总比让敌人从自己的尸体上掏出来强。于是他们的出手总是很阔绰,一掷千金。
  费坦是位六十岁多的老头,出生在十里镇,从未离开过这个小镇,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
  两位领主间的战争开始之前,他就在这里经营小酒吧了,提心吊胆地在这个聚金地度过数十年之后,赚的钱早就已经足够他舒舒服服地过上一辈子。
  只是费坦似乎更喜欢将财产花在赌桌上,而且总是输多赢少,这样兜里的金币始终还是不多。
  事实上古遥知道老板并非嗜赌之人,相反他很讨厌这玩意,曾偷偷尾随费坦至赌场的他亲眼看到他将大批的赌资压在那些几乎不可能的注码上,结果无疑是输得一塌糊涂,他是赌场及其他赌客最为欢迎的人了。在十里镇有一个响亮的外号…慷慨的费坦。
  事实上人们心里给他起的外号更可能是“愚蠢的费坦”,只有古遥明白,老板一点不笨,相反他精明得很。
  古遥很清楚费坦之所以总是在赌桌上输得精光的原因,是因为他实在太过眷恋这个并不美丽,还随时可能被战火烧及,但却是从小长大,从未离开过的小镇,他的家乡。所以,他总得为自己找个借口呆在这里。
  输了钱,得继续赚钱是个不错的借口。
  若有谁看到此刻即将打烊时的费坦飞快地拨打着算盘,目露老狐狸般的贪婪之光,手脚麻利地将一天的成本、开支、盈利,意外损失与收获在短短两三分钟内算出来的时候,也许他就不会认为费坦是个笨蛋了。
  “嗯,好像少了七个铜板五盎斯,我的伙计,能给我点合理的解释吗?”
  费坦停下手中的算盘,转向将酒搬到步兵桌上回来后的古遥,一张臭脸仿佛刚刚丢掉了全副身家那么阴沉。
  古遥打了个寒噤,讷讷的道:“老板,这个,嗯,今天的蔬菜好像稍微涨了点价。”
  费坦板着脸道:“你确定?”
  古遥硬着头皮:“是的,可能是哪支支援前线的小队伍坐骑闯进镇外的菜地,将里面的蔬菜地啃了不少,导致…”
  古遥话音未落,费坦的烟枪就又落到了他头上:“导致你个头!”
  “哎哟哟!”古遥摸着头,痛得眼泪都几乎流出来了。他不明白这次的谎话又出了什么问题。
  那支虚拟出来,死无对证的小队伍尽管不能让费坦相信,但至少不会露出破绽才对。
  再说了,他给了卖菜的老黄一个金币,让他替自己圆谎。这个付出的金币已经被他吞掉的远远要多了。古遥并非真的贪图那七个铜板,只是从来未能在一毛不拔的费坦手中骗到一个铜板,他深感失败,因此不惜代价要赢一回。
  只可惜,这个天衣无缝,确切点说是古遥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还是失败了。
  吝啬的老头暴跳如雷:“你这个臭小子,用你那聪明得能随时溜进天香楼偷看的脑袋瓜子想想,就算每斤蔬菜价钱只提价一盎斯,我们今天采购四百二十九公斤,至少也得多花八个铜板六盎斯。别说老黄优惠了我们九盎斯,那家伙是个不折不够的铁公鸡,你以为他会突然间脑子发霉了吗?”
  古遥闻言傻了眼,他千算万算,也没有老板算的准。论骗术他已经很不错了,只是算术实在太臭。
  老黄算得倒是和费坦一样的精准,四位数以内的蔬菜重量,他给出应付款的时间从不会超过三秒钟,想来这家伙看出了破绽,却故意不提醒。
  因为他知道赌场中豪爽无比的费坦在生意场上同样是个吝啬鬼,如果将价钱提高一盎斯的话,那么以后费坦说不定就不做自己的生意了。
  如果能让他看出是伙计的诡计,那么情况自然另当别论。
  两只老狐狸!
  一念到此古遥恨得牙痒痒的,讪讪地将怀中的七铜板三十二盎斯取出来。
  费坦一把夺过来:“作为欺骗老板的惩罚,这个月将从你的工钱中扣取五个银币,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老板!”古遥在利索回答的同时,心中却陆续点击了费坦的母系亲戚无数遍,只可惜他知道这个狡猾吝啬的老头与自己一样是个孤儿。
  费坦的训导还没结束:“还有,以后应该怎么样?”
  他希望从自己伙计口中听到诸如“忠诚”“老实”之类的词眼。
  然而古遥干咳了两下:“我想我该去学学算术,然后下次才能更好地编织理由。”
  “小兔崽子!”费坦气急败坏地又举起烟枪,只是古遥真如兔子般远远跳开:“老板,我去送客了。”
  那两位步兵终于不支,他们各自架起两位同伴,摇摇晃晃地离开。
  他们只是在这里喝酒,不过更乐意在十里铺的天香楼留宿。
  天香楼就是隔壁的妓院。
  在十里镇做的任何娱乐生意几乎都是暴利,所以这里也绝不会缺少妓女,她们在其他地方工作一二十年,所获也不会比这里的两三年多。
  因此,这里有许多冒着死亡威胁在这里做上几年,然后便盘满钵丰离开,到某个安全的地方找个没钱但老实的丈夫度过下半生的貌美妓女。
  大部分赶赴战场的士兵都会在上战场前去天香楼过上一个温柔的夜晚,也许也是最后的一个极乐夜晚。
  “几位尊贵的客人,您们慢走,噢,你们的衣服有点肉末!”
  古遥点头哈腰地跟在他们身后,在说话的同时伸出手,殷勤地帮两位步兵檫干净。
  “去去去,不用了!”步兵不耐的道。
  “是,是!”古遥满脸堆笑,目送着步兵们远去。
  转过身来,费坦正在身后,睁着他那对绿豆般的小眼珠:“小兔崽子,你又偷钱了?”
第二章天生盗贼
  靠,又瞒不过这头老狐狸!
  没错,在帮步兵檫衣服的那时,他“顺手”拿掉了点东西。
  古遥心里暗骂的同时,脸上却干笑着:“老板,这不算偷,反正一踏上战场之后,那些钱他们可能已经用不着了,就当赞助下我这个可怜的穷小子嘛。”
  “你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兔崽子,我说过多少次,不要再偷钱!在罗奥帝国期间,要是别人知道这件事的话,你这个可恶的小盗贼会被活活烧死,你死了不要紧,还会影响客栈生意…”
  “不会被发觉的啦…”古遥笑嘻嘻的打断他:“你知道我下手时一向谨慎,那些喝得头脑发胀,连用哪条腿走路估计都不会记得的粗心步兵,在醒来之后根本不会察觉兜里少了几块钱币,他们只会以为是在喝酒或在天香楼时用掉的。况且,他们明天就要踏上战场,能不能回来还是个问题。”
  “哼哼,你最好小心点!”费坦冷冷的道,但却没有再责备古遥,而是眯着眼:“老规矩!”
  “知道了,知道了!五五分账嘛!”古遥嘟嚷着打开双掌,里面是六枚银币。
  “嗯,六枚银币,五五分…”古遥将三枚银币放到费坦手中,肉疼得脸上的肌肉都抽搐起来:“哎啊啊,老板,太不公平了,我历尽艰辛,冒着生命危险才到手,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取走了一半。”
  费坦的手没有收回来,还是定在半空之中。
  古遥不满的道:“老板,难道你还想四六分不成?那可不成啊,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
  费坦沉着脸:“你自己知道。”
  古遥愕然:“知道什么?”
  费坦闷哼声中举起烟杆:“看来是要我老朋友告诉你才行了。”
  “别!别!”古遥捂着头,讪讪地从怀中再掏出一枚金币,方才的动作已经很快了,是新学会的,不知费坦怎么会看到。
  这个老家伙的眼睛可真毒!
  方才的表演是白费了,枉费老子还那么投入,哎!
  “真的只有这么多了,老板,我不骗你!”古遥说话的同时暗中咒骂着,死吝啬鬼,在赌桌上那么慷慨,对员工却是那么小气。
  费坦这回倒是没有再怀疑,将那枚金币放入怀中,再从柜台掏出两枚银币,连同之前的六枚银币一并给回古遥:“好家伙,连金币都下手,你这小子倒是越来越大胆了。”
  古遥干笑:“没事,方才我查过了,那两位步兵的兜里共剩下十八枚金币,三十二枚银币,还有十五枚铜币,连一加一等于几都要算上半分钟的他们少了几枚不会记得的。”
  在那一瞬间,他竟然就查探清楚了步兵的钱币底细,这就是盗贼的本领!
  盗贼并不算一种职业,至少没有经过公会的认证,他们只是一群如同过街老鼠般遭人厌恶,人人喊打的群体,但为了称呼方便,人们还是给这群家伙起了盗贼这个称谓,也算是默认职业之一了。
  盗贼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顺手牵羊,但他们窃取的不仅仅是财物,还包括秘密,小到通奸贪污等私人**,大到政治阴谋,都可能是他们下手的对象。
  所以盗贼是一个非常惹人憎恶的角se,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朋友,因为就连最亲近的人,都害怕自己的秘密为他人所知。
  盗贼相互间也不会成为朋友,他们通常只是搭档,为了窃取某些难度较大的宝物或消息而利用彼此的优点共同合作,事成之后便形同陌人,因为他们间互相也不敢信任对方。
  这就是盗贼,总是生活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得光,整日警戒别人,也被别人警戒着。
  在罗奥帝国期间,被抓到的盗贼是要被活活烧死示众的。
  “哼哼,什么正经事不干,偏要做盗贼!”
  费坦骂骂咧咧中走开了,留下古遥独自一人。
  看着自己双手,古遥有些无语。
  说实话,就连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当上最为人所不齿的盗贼。
  或许,是因为世道所逼吧。
  这个世界是片充满着剑与魔法的地方,叫卡迪大陆。
  自从三千年前人类http://
  历史上最为强大的罗奥帝国崩溃之后,卡迪大陆便陷入了混乱无序的状态当中。
  许多领主遗贵仍然镇守着帝国解体之前隶属于自己的领地,他们是传统豪强;某些名门大族圈地为界,招拢贤才,成为一方之霸;自认为能在乱世中分杯羹的强者也不甘落后,建立城池或帮派,纷纷加入了瓜分大陆的行列之中。
  时至今日,卡迪大陆已被分割为无数的大小势力。
  而那些弱小的人们,则归于各势力的管辖之下,被保护,也被统治。
  比如古遥所在的十里镇,就是中部偏东的赤炎城势力范围下的一个边陲小镇,与寒冰城毗邻。
  赤炎城与寒冰城都是小型的三级城市,典型的罗奥帝国解体后的暴发户,两位城主的先人是分修火系斗气与冰系斗气的强者,在帝国解体后迅速以武力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势力。不幸的是两位先人城主在扩张领土的同时起了冲突,而且他们就像各自的斗气性质那样冰火不容,因此摩擦从未间断过。
  数百年来的仇恨让两位城主的每位后人均继承祖先遗训,继续相斗,近十年来更有升级的倾向,不断地征兵赶赴边疆,搞得辖下子民终日惶惶,苦不堪言。
  古遥的父亲,便是在古遥五岁生日时强行征入伍的,不久后便死于某场战役。
  噩讯传来后的第二天,母亲便上吊自杀了,于是古遥成了孤儿,受赤炎领主与寒冰领主间那无谓的战争所累,丧失了双亲的无数孤儿中的一位。
  幸运的是,古遥很坚强,在野果野菜,树皮草根与与别人丢弃的剩饭残羹中艰难地活了下来。
  因为母亲在上吊前的那晚反复跟他说过一句话:“遥儿,无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古遥并不知道像他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但他从未违逆过母亲的话,更何况是她的遗言。
  在艰难地生存下来的同时,古遥也渐渐地读懂了这个残酷的世界。
  只有强者,在这个混乱的世道中才能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人生,享受它的精彩,而非像父母那样,被可悲的命运捉弄。
  父母之死,让古遥渴望成为强者!
  只可惜事与愿违,古遥就是死,也想不到竟然会成为盗贼中的一员。尽管他不承认,但如今的所作所为,确实完全符合那个肮脏职业的一切特点。
  在七岁时的某一天,在某个闹饥荒的小村落里,古遥实在找不到能吃的野果树皮了,也没有得到半点的剩饭,饿了整整两天,他实在受不了,此时他碰上了一位战士。
  如果在平时,古遥对这些手握兵器的家伙是敬而远之的,但那天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吃了豹子胆,又或是饿得太厉害了,看到战士那只半露在兜外的钱袋,他心里跳动着无可抑制的渴望。
  最终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强烈念头,与战士檫身而过时,将手伸进了他的口袋里,尽管他很清楚如果被发现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整个过程很顺利,干净利落,尽管是初次偷钱,但古遥觉得这个过程他早已经历过千万遍那么的熟悉。
  五块金币,还有十多枚银币一下子就进了自己的口袋,那是古遥有生以来获得的最大的一笔财富,更重要的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
  得手后的古遥无比激动,却又有点害怕,但他却深深地喜欢上了那种莫名的刺激,并不单单是对金币的向往,仿佛天性使然。
  在用那些偷来的钱舒服地过完几个月之后,古遥又将手伸向了第二个人,第三个…
  一笔笔的小财富,连带着每次的惊险与喜悦,古遥细细品味着,并且像吸毒般沉迷于那种无与伦比的快感当中。
  古遥的盗窃技巧也在实践中日益进步,没有人教他,然而他总能无师自通,那些繁琐无比的微操作,他却感到很熟悉,仿佛他天生就是一个盗贼。
  如果一个人有前世往生的话,古遥敢确定,自己前世肯定是一个盗贼,高明的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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