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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夫长
  穿越时间的迷雾,与未知的世界相遇,怀带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开始了苦乐交织的冒险旅程。和平的盛世下,危机与繁荣同在,矛盾与和谐并存;欢乐颂与赞美歌中,隐藏了多少世人贪婪的欲望、狡诈的阴谋与残暴的血腥?神的慈悲拯救不了人心的堕落,唯有革命,方能让生命焕发光彩,让历史不再重演。神秘的种族,经历了无数的风雨,能否在挣扎中再复往日的璀璨?湮灭在群山中的古城,可还有昔日故人的消息?先神的光辉降临在凡人的身上,是就此惟我独尊还是普济天下?一切的答案,都将在岁月的
卷一:黑死病第一章引子
  北京初秋的斜阳,温暖如一首柔和的歌。然而,燕京大学后山的一座小楼的房间里,却丝毫感受不到屋外此刻的和煦。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沙发前,脸庞藏在昏暗的光线中,他的面前,摆着一份电报。
  电报安静地敞开在茶几上,上面打着几行中文和英文,内容很简单:
  尊敬的楚建国先生:
  我们很遗憾地通知您,您的儿子,正在我校心理学研究系就读的硕士研究生楚凡先生,在2005年9月3日的一场科研事故中离奇失踪,请您在接到电报后迅速办理有关出入境手续,与我校就楚凡先生的事宜予以接洽,我们将负担您此次出行的所用费用。
  如有不便,请联系我国大使馆詹姆斯先生。
  国耶和大学
  年9月6日
  tudyingatourPsychologyResearchFaculty,disap
  worksatourembassy.
  老人的手颤抖着,从兜里拿出了一份书信,上面的字清晰、有力。尽管已经看了很多遍,他的目光仍然再次落在了最后几行上:“
  哦,对了,爸爸,我还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昨天在跳蚤市场上淘到了一件有趣的东西,一个银色的十字架,它的模样很普通,但是背后却刻着一行非常有意思的字;DARKANGELFROMSAINTZION。中文意思大概是来自天国的黑天使。这是什么意思呢?您知道,十字架可是基督的图腾,是耶稣神圣、纯洁和奉献的象征,但这个十字架为什么会提到黑天使呢,换了在中国,这可是大逆不道的罪过啊。我曾经问过我的一位牧师朋友,他的神情变得很慌张,嘱咐我千万不要佩戴,虽然他说他也不清楚为什么,不过我看得出来,他的眼里有恐惧的神色,这是为什么呢?
  是不是很有趣,爸爸?过年我回来时,会把它带回来,并且会和刘叔叔一块儿聊聊,他可是研究西方神学的大行家。虽然我是个无神论者,但我对他讲的那些神奇传说一直充满了兴趣。
  呵呵,不说了,就写到这里吧。您老多保重身体。
  儿子,楚凡。
  年8月30日。
  “叮铃铃……”老者身边的电话响了起来,老者抓起电话,声音沉闷地道:“喂。”
  “老楚吗?我是老刘。”
  “我是。”
  “老楚,你儿子的事情我昨天仔细查了一下,大概有了点儿眉目。不过……”老刘叹了口气:“你要有思想准备。”
  “你说吧。我能接受的了。”老者淡淡道,握着听筒的手却青筋凸露。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
  ※※※※※※※※※※※※※※※
  该雅小镇。
  该雅小镇是康德王国约克郡东南部一座不起眼的小城,紧靠着西回山脉大片广袤的森林,一条小河穿过其中,是一座优美宁静的古镇。
  传说几百年前“神的愤怒”降临之前,这里的居民曾经居住在一座很大的城市里,生活富裕而安定。然而历经十年的圣战彻底毁灭了那座曾经繁荣的城市,如今它早已变成了废墟,昔日的繁荣埋藏在了山峦的深处,而战火中残活下来的居民们也不得不另寻地方休养生息。然而,出于对土地的热爱,他们并没有走远,虽然这里并不太适合居住,可用的耕地也少的可怜,不过他们还是选择了停下流浪的脚步,在大山脚下留了下来。
  于是,便有了今天的该雅小镇。
  文森特背着弓箭,手里提着今天晚餐所需要的牛肉和蔬菜,向家里走去。一路上,许多居民和他热情的招呼,他一一微笑点头。作为小城出类拔萃的一名猎手,单身的他吸引了不少女子的目光。当然,还有那淳朴憨厚的热情。
  不过,文森特对待猎物的残酷似乎影响了他的生活,自从他三年前带着女儿芬妮克丝来到这个小城后,他待人接物一直显得很礼貌,同时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至于很多爱慕他的女孩心里暗暗埋怨,认为这是一个不解风情的鲁男子。
  文森特脚步没有停留,穿过小镇,来到自己的家里。他的家在小镇的西南角,偏僻而安静。
  一推院门,文森特叫道:“芬妮,你在哪?”
  “爸爸,我在这。”随着清脆如铃的应声,一个十一二岁的漂亮小姑娘从屋里跑了出来。
  与该雅小镇上其它居民的容貌不同,芬妮黑色的秀发下是一双黑色的眼睛,容貌清秀,一个马尾辫扎在脑后,随着小姑娘的脚步上下跃动,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文森特的眼中射出慈爱的目光,平日严肃的脸庞也带着温暖的笑容。他蹲下身子,单手一把把跑到身前的芬妮抱了起来,重重地亲了一口。
  芬妮小嘴一撇,道:“爸爸,你今天又没刮胡子。”说着,摸了摸文森特的络腮胡子,一下子又缩回了手:“好扎人啊。”
  文森特哈哈大笑:“芬妮,我今天**一头鹿,晚上你有好吃的了。”
  芬妮快乐地微笑着,忽道:“爸爸,你救回来的那个叔叔刚才醒了。”
  “哦,他醒了?”文森特感到有些惊奇。十天前,他在打猎时,从山里拣回了一个昏迷的男子,当时他全身几乎**,身上伤痕累累,几乎陷入濒死的状态,文森特相信,如果自己不施以援手,这个年轻人很可能随时便会断气。“芬妮,他说什么了?”
  “这个叔叔表情一直很奇怪,我跟他说话,他也不怎么理我。”芬妮摇摇头无奈道。人小鬼大的神情着实令人疼爱。
  文森特点点头,把芬妮放下地,道:“宝贝,你先把这些东西拿进屋子,我去看看他。”
  芬妮听话地接过食物,蹦蹦跳跳地跑了。文森特洗了把脸,向柴房走去,他在那里架了一张简易的木床,用来安置受伤的年轻人。
  推开木门,文森特向屋里张望了一下。屋里的光线不是很充足,夕阳的余晖透过小木窗穿进房间。墙边的木床上,一位白衣年轻人正靠着床背坐在床上,光线洒在他的身体上,一部分映出金黄的颜色,另一部分则隐藏在昏暗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醒了?身体感觉怎么样?”文森特微笑着。
  年轻人脸色有些苍白,头发不长,显得有些凌乱,眼睛很大,不过此刻并没有什么光彩。他皱眉道:“你好。这里是什么地方?”
  文森特走到床前,道:“这里是该雅小镇,我叫文森特。”
  “该雅小镇?”年轻人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对这里一无所知,旋即勉强一笑:“很高兴认识你,文森特先生。”
  年轻人的举止里透着斯文,也许是个贵族。文森特一边想,一边继续道:“我也很高兴。请问你是……”
  年轻人明白他的意思。他侧头仔细想了半天,眉头越皱越紧,最后不得不叹了口气,无奈道:“很抱歉。文森特先生,我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
  “叫我文森特吧。不要先生先生的,我是一个粗人,不必这么客气。”文森特心里一叹,看来他伤得不轻,连记忆也丧失了。
  年轻人笑了笑,尽管有些憔悴,但他的笑容依旧有着阳光的味道,惹人喜欢:“好吧,看上去你比我要大一些,我叫你老哥吧。你的女儿告诉我了,是你救了我一命,老哥,兄弟十分感激。”
  文森特呵呵一笑:“不用谢,你当时的情况很糟糕,我帮你一把是应该的。”
  年轻人点点头,大恩不言谢,他不是那种罗里罗嗦的性格:“你的女儿很可爱。”
  文森特骄傲地一笑,拍了拍他的大腿,站起身来:“你再歇会儿,我去做饭。看来今晚你不用只喝粥了。”
  “好的,我是感觉有些饿。”
  文森特走到门口,刚刚拉开木门,年轻人忽然道:“老哥,我忽然想起点儿什么。噢,对了,我想起我叫什么了,我的名字叫巍恩。”
  “好,兄弟,以后我就叫你巍恩。”
  “老哥,我胸上挂的十字架是你的吗?”
  文森特皱眉,看来他的丧失记忆的情况很严重:“不是。那银十字架是你自己的,我救你的时候,你一直紧紧地攥着它,我取出来戴到了你的脖子上。”
  巍恩从此便在文森特的家里住了下来。尽管年轻人不会武功,但身体却恢复得极快,不久身上的伤痕慢慢褪去,基本上恢复了健康。文森特是一个典型的武夫,说话不多而且直来直去从不拐弯抹角,而巍恩喜欢读书思考,为人开朗乐观,甚有器量,两人脾气相投,相处得极为融洽,就连小可爱芬妮也很快喜欢上了这位叔叔,天天围着他,让他给自己讲故事。
  以文森特的经验来看,巍恩的背景应该绝不简单,很可能是在某次旅途中遭遇了不测,甚至可能被匪徒所劫掠,以至于重伤之下失去了记忆。尽管二人都尝试了一些办法,然而巍恩却始终记不起自己的出身和来历,两人只得作罢。不过,更让文森特感到有些惊奇的是,面对这种令人沮丧的困境,巍恩却没有变得消沉和颓丧;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文森特发现巍恩有着坚强稳定的心智和非常积极的性格,这在他这个岁数的年轻人里并不多见。
  日子平淡如水,很快,巍恩便在文森特得家里住了将近三个月,镇上的居民也渐渐熟悉了文色特的这位远房亲戚,一位并不张扬的年轻人。由于巍恩也是一色的黑发黑眸,和芬妮颇为相象,所以他的到来并没有惹起什么猜疑,相反,由于巍恩还算俊朗的面孔和彬彬有礼的言谈举止,几个还未嫁人的姑娘又开始暗自心动起来。
  三个月来,巍恩除了帮助文森特打点一下捕来的猎物,用毛皮在镇上换取生活用品,就一直呆在家里看书,看得如痴如狂。文森特每周都要从老镇长图尔那里借来一摞书籍,而巍恩则通过这些书籍渐渐对周边的世界有了初步了解。每当文森特看着巍恩读书的模样,便更加确定他不是一个平凡的人,换了是自己,这几个月恐怕也就看上一两本,怎么可能看得了这么多的书,光看看书中的简介便足以让自己晕倒。幸亏老镇长也喜爱读书,家里的藏书足够丰富,否则还真不够这小子看的。不过这样也好,镇子里没有学校,他一直头疼芬妮的上学问题,这回有了巍恩,等于家里有了个老师,也算解决了自己的后顾之忧。
  天气渐渐变得热了起来,该雅小镇迎来了西历1985年的夏天。(全本小说网)
卷一:黑死病第二章老镇长的烦恼
  巍恩端起杯子,饮了一口,笑道:“这酒味道不错。”巍恩和文森特都喜欢晚饭时喝上两口,文森特酒量甚豪,巍恩则点到为止,细酌慢饮。
  文森特点点头,笑道:“这可是正经的果子酒,我平时从来不舍得喝的。”
  巍恩眼睛盯着杯子,缓缓道:“哦?今天非年非节的,你却拿出好酒,莫不是有事情要说?”
  芬妮坐在二人的中间,一边扒拉着碗中的米饭,一边含糊道:“过几天就是我妈的忌日了。”
  巍恩微微一怔,看着文森特。文森特正色道:“兄弟,我妻子的忌日马上就要到了,我明天出发,要去山里给她扫墓。”
  巍恩夹了一口菜道:“你只管去,我来看家就是了。”
  文森特捏着酒杯,道:“此去若是平安无事,少则三、五天,多则一个礼拜,我就会回来。”
  巍恩道:“文森特,你的意思是给大嫂扫个墓还会有什么凶险?”
  文森特犹豫着,慢慢道:“也许会有,不好说。”
  巍恩放下筷子,凝视着文森特,文森特也看着他,眼光深沉中掺杂着一丝忧郁。芬妮看着爸爸,看看叔叔,闪亮的眼光游弋不停。
  半晌,巍恩耸耸肩,道:“明白了。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照看芬妮。”
  文森特笑了,嘴角的笑容显得异常开心,他伸出宽厚的手掌,巍恩看了看这只巨灵大手,淡淡道:“别来这套,婆婆妈妈的。”
  文森特哈哈大笑,举起手中酒杯:“来,干了它!”
  二人一饮而尽。
  文森特说话做事一向雷厉风行,第二天一早,他便骑着马离开了小镇。巍恩站在长街上相送,芬妮身体尚未发育,便坐在他的右肩肩膀上,看着父亲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上。
  巍恩右手扶着芬妮的腰,道:“芬妮,别难受,你爸几天就回来了。”
  芬妮眼角闪光,含着泪花,嘴角却勉强一笑;“叔叔,还有你陪着我呢,我不难受的。”
  巍恩的手紧了紧,笑道:“嗯,我们的芬妮真懂事。”
  两人转过身,沿着镇中唯一的一条长街向家里走去。走了几步,芬妮道:“叔叔,你昨天讲的一千零一夜真好听,是你家乡的故事吗?”
  巍恩愣了愣,苦笑道:“我也不知道。我的记忆里有这样的故事,但不知道和我的家乡有没有关系。”
  芬妮歪着头想了想,一拍巴掌:“想不通就不要想了,省得自己头疼。爸爸告诉我,人活在世上,快乐最要紧。”
  巍恩哈哈大笑:“对,快乐最要紧。”
  两人边走边聊,颇不寂寞。忽然,芬妮“咦”了一声,道:“这不是镇长爷爷吗?”
  巍恩看去,只见老镇长图尔佝偻着腰,扶着一条拐杖,向这边走来。芬妮从巍恩的肩上滑了下来,跑到图尔的面前,鞠了一躬:“镇长爷爷,您早。”
  图尔点头道:“小芬妮,你好。”
  巍恩走了过去,道:“图尔大叔,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啊?”
  图尔道:“唉,最近心里烦,睡不好觉,这才出来走走。”
  巍恩大感奇怪,图尔是一个平易近人,慈祥和蔼的老者,平日见到谁总是笑呵呵的,很得镇民的尊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能让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如此发愁。
  巍恩犹豫了一下,试探地道:“大叔,有什么事情我能帮你吗?”
  图尔已经又陷入了沉思,摇了摇头,与二人擦肩而过。走了几步,他的脚步忽然一停,转身道:“嗯,镇子上读书人太少,这事跟你说说也未尝不可。”
  巍恩一笑没有说话,准备洗耳恭听。
  图尔看了看好奇的芬妮,轻轻一顿拐杖,道:“芬妮,你们还没吃早饭吧?走,到我家里去,我们边吃边聊。”
  巍恩喝下最后一口稀饭,放下了勺子,芬妮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十分能吃,嘴里兀自还在啃着一个菜包子,两边的腮帮子鼓鼓的。巍恩看着她天真的神情,眼里全是笑意。
  图尔沉吟着,道:“巍恩,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事情烦恼?”旋即又道:“唉,你看我,真是老糊涂了,怎么问这种没头没脑的话。”
  “大叔,你的烦恼可是跟约克郡城有关系?”
  图尔猛地一惊,上下看着巍恩,巍恩脸色轻松,带着微笑。
  过了一会儿,图尔缓缓道:“你怎么知道的?”
  “哦,这是我瞎猜的。”
  “说说你的理由。”图尔好奇地问道。
  “大叔,咱们进院子的时候,您的儿子正晨练回来,满头大汗,一脸朝阳,看来家里没发生大事,如果是一些小事,以您的脾气,肯定不会如此烦恼。”
  “嗯,有道理。”
  “镇子里现在麦子刚刚抽穗,还没到麦收的时候;这两天也没听说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所以大叔应该是在操心镇子以外的事情。”巍恩继续道:“刚才进屋时,您那边的书桌上有一张信封,旁边摆着浆糊,看来刚刚粘贴不久。我虽然看不到信封上的内容,但信封的质地精美,是名贵的鎏金丝,所以我猜想信封是要送达某位贵族的,而且这位贵族的势力肯定不小。”
  “该雅小镇地处偏僻,这方圆几百里,能让您一位早想退休的老人如此烦恼的贵族,恐怕只有约克郡的伯爵大人了。”
  “不错。”图尔轻轻叹了一口气:“巍恩,你能以小见大,观察入微,让我十分吃惊。看来,也许我找你找对了。”
  当下,图尔对巍恩说出了自己的烦恼。原来,约克郡的领地贵族,伯爵辛格还有半个月就是五十岁寿辰了,该雅小镇物产贫瘠,图尔一直拿不出一件像样的礼物,为此他已经愁了好几天。
  巍恩听完老镇长的烦恼,沉默着没有说话。老实说,他对这种官场逢迎的事情不太感兴趣。
  图尔人老成精,一看巍恩的表情,多少猜出了点儿他的心思:“唉,巍恩。你初来乍到,对小镇的情况有所不知。今年雨水很少,是个旱年,我估计收成比往年要差了不少。”
  “每年麦收后,我们都要向郡城交纳一千斤小麦作为农税。这一千斤麦子若是在丰收的时候,还不是太大的问题,但今年就不行了,如果我们照足缴纳,恐怕镇上居民到了年底就吃不上粮食了。”
  巍恩“哦”了一声,大概明白了图尔的意思。
  “所以,我想借这次伯爵大人办寿的机会,准备一件让他高兴的礼物,然后请他减少今年的农税,让居民们安心渡过这个歉收年。可是,咱们小镇巴掌大的地方,要什么没什么,眼看着伯爵办寿的日子一天近似一天,这寿礼可还是没有着落,我心里这才着急啊。”说完,图尔的神情显得又焦虑了几分。
  巍恩听完皱眉考虑,手指头轻轻地在餐桌上敲着,发出“咚咚”的声音。芬妮已经吃完,正觉得无聊,一手托腮,一只手也在桌子上敲了起来。
  “大叔,这个辛格伯爵的名声如何?”巍恩开口问道。
  图尔答道:“辛格伯爵是世袭的贵族,家里很有钱,而且早年从军,曾经立过不少战功,名声在约克郡也算不错的。”
  “嗯,这么说这个老人对金钱美色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
  图尔点头:“应该是的。辛格好不好色我不知道,不过,他的夫人也是豪门之后,家风甚严,据说把伯爵大人管得死死的,呵呵。”
  巍恩喃喃道:“既不贪财,也不好色,又带过兵打过仗……图尔大叔,我有一个主意。”
  图尔眼睛一亮:“快说。”
  “上个月镇子里举行米酒节,我记着咱们有几个姑娘小伙歌喉非常不错,如果把他们组织起来,排练一个大合唱作为送给伯爵的礼物,你看如何?”
  “大合唱,这是什么东西?”
  “您不知道大合唱?”巍恩微微一惊:“自己脑海里认为理所当然、路人皆知的事情,这个博学的老者却居然不知道,真有意思。”按捺住兴奋的心情,巍恩解释道:“大合唱就是十几个人合在一起唱同一首歌。”
  “噢,就像教堂里的唱诗班那样唱赞歌。”
  “大合唱要比那个内容更丰富一些,产生的效果也会更加有冲击力。”当下,巍恩便把表演大合唱的几个必要部分,诸如诗朗诵、男声独唱,女声独唱、齐唱,对唱、轮唱,大合唱等内容一一介绍给了图尔,图尔听得头晕脑涨,两眼直冒金光。好不容易等巍恩告一段落,他急忙插口道:“听上去不错,可是你肯定能起到咱们想要的效果?”
  “镇长大叔,咱们得琢磨伯爵大人的心理。”巍恩狡猾地一笑,刚要说话。芬妮拽了拽他的袖子,道:“叔叔,我想去院子里玩。”
  “去吧,别跑太远了。”巍恩应道。
  芬妮跑出了房间,图尔急不可耐地道:“你接着说。”
  “你想吧,一个人活在世上,总要有些**,对吧?他身为一个贵族,衣食无缺,既然对金钱美色不感兴趣,那往往对权利或者名誉会很在意。咱们给不了他权利,不过,咱们可以在他的名誉上下下工夫。”
  “嗯,嗯,有道理。”图尔点头微笑:“伯爵大人去年曾出过一本书卷,叫《约克郡年志》,主要记录了约克郡这些年的所谓大事。当然,伯爵大人因为是其中一些重要事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所以总是能看到他的名字。”
  “就是。一个老人,经过这么多年的雨雪风霜,必然对年轻时候的灿烂辉煌留恋不已。如果我们编写一首歌曲,把他生平的得意事迹放在歌里在寿宴的时候加以歌颂,当着那么多的客人,那得多有面子,再不济,也是一件锦上添花的美事啊,您说是不是?若论钱物,比咱们富庶的人多了去了,咱们就是拍马也赶不上。所以咱们得标新立异,弄出点儿花样,这样才能让伯爵印象深刻。您再开口时也好有些资本。”
  “对!”图尔一拍大腿,夸奖了巍恩两句,不过转眼老脸又堆起了褶子:“你的主意是不错。不过,这写歌编曲可是个文雅的事儿,咱们做得来吗?”
  “主意既是我出的,我自然会想办法。”巍恩淡淡道。
  图尔笑了起来,两眼眯眯地道:“巍恩,你可真是让我出乎意料啊。就这样,我委任你为合唱队长官,对这件事情全权负责。”
  “是总指挥。”巍恩纠正了一句。
  “嗯,随你,那就叫总指挥。”图尔此刻的心情非常爽快,堪比当年赌钱大赢的一刻。
  “大叔,我来镇子上不久,大家对我不熟悉。这十来天的时间不算宽裕,我希望大家能全力配合我。”巍恩强调着。
  “这个自然,我会通知下去。谁要敢不服从你的,那个叫什么着?”
  “指挥。”
  “对,指挥。谁不服从你的指挥,我就让他尝鞭子,顺带着罚他全家的口粮!”(全本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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