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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千军
  逃命逃到异界。李洪涛发现他被瞎子大仙给耍了。在战火纷飞的荒原大陆。在分崩离析的苍王朝。在偏僻的大西北。在穷困的山区。为了生存,为了身边的朋友,为了心爱的女人,为了安定的生活,为了无上的霸权。为了一切,李洪涛从头做起,从基础做起,从一个拾荒者做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毁灭一切,创造一切。路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正文第一章重生(一)
  活下来的感觉很好。
  穿越的感觉并不好。
  自从父母双亡之后,近二十年,李洪涛都在为生存而奋斗。在醒来的那一刻,李洪涛就怀疑自己穿越了。
  见过有人从百米高的悬崖上跳下,还能活命吗?只能是电影里的超级大英雄,或者是超级大坏蛋。
  见过没有橡胶轮胎,只装着一对木滚子,动起来每一个零件都“嘎吱”着响的大车吗?只在电影里见过。
  见过长着近半米长的毫毛,头上只张了一只犄角,叫声像狗的牛吗?那也只存在于好莱坞的神鬼电影中。
  还有那些衣不蔽体,神色憔悴,一看就知道多年没有吃过饱饭的人。
  这些,都让李洪涛怀疑自己穿越了。如果这只是拍电影的话,那他还真得佩服编剧导演的丰富想像力,并且得怀疑从哪里找来那么多相貌猥亵,营养不良的群众演员。在李洪涛的认识中,在蓬勃发展的新时代,就算是偏远山村,一日两餐填饱肚子还不是问题。
  数日后,当李洪涛能够下地活动后,他肯定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哪部电影的一个镜头会持续几天?再说,附近根本就没有摄像机,也没有反光灯,更没有化妆师,最糟糕的是,没有拿着牌子,随时准备叫“卡”的人。
  这不是拍电影,也就不会有剧终的那一刻。
  穿越了,李洪涛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李洪涛对穿越的认识很肤浅,只是偶尔听那些爱看网络小说的弟兄提到过。
  在那些人的嘴里,现代人到了古代,必然威猛神勇,机智过人,即使不会飞天遁地,呼风唤雨,也能凭借现代化的科学知识,超过古人数百上千年的历史社会知识,成为翻云覆雨的一代霸主,每一个都是内裤外穿的古典版超人。
  对这些言论,李洪涛向来都嗤之以鼻。
  暂且不论穿越是否只是网络小说的虚构故事,因为现实就发生在李洪涛的身上。他可以怀疑小说,却不能否认现实。
  用李洪涛训斥那帮小弟的话来说:“难道古人都是白痴,智障,加脑瘫?”
  当了六年兵,混了三年黑社会,李洪涛根本无法相信,一个没有任何根基,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网的人能够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称王称霸。如果不小心染上什么疾病,也许连生存都是个问题。要知道,在抗生素出现之前,连肺炎都是绝症!
  李洪涛坚信一条真理:人是群居的社会动物。
  离开军营,进入社会的那段经历,让李洪涛相信另外一条真理:背靠大树好乘凉。
  前提条件是,在这棵大树倒下来将自己砸死之前,要么躲开,要么将其伐倒。
  让李洪涛高兴不起来的并不是穿越本身,而是穿越之后的现实情况。
  对一个自幼父母双亡,吃百家饭,穿百衲衣长大的人来说,李洪涛早就学会了适应新的环境,也早就习惯了生活环境改变带来的影响。在感到厌烦,或者是不顺心的时候,他甚至希望能够改变生活环境,不然也不会向杨欢请辞。
  “树挪死,人挪活”就是这么个道理。
  现实是残酷的,救了李洪涛的是一群难民,一群衣着神色像叫花子,依靠捡拾破烂为生的拾荒者!更残酷的是,他也成了这支大军里的一名拾荒者。
  这不是一棵理想中的大树,而是一堵摇摇欲坠的危墙。
  虽然墙壁倒下时不会砸死李洪涛,可他心里清楚,他不能依靠这堵危墙,更不能成为这堵危墙里的一匹砖头。
  现实残酷的地方并不是李洪涛所依附的是一堵危墙,而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数日下来,李洪涛左盼右顾,反复推演了好几番,最终放弃了只身闯荡新世界的想法。原因只有两个:他不认识除了这支叫花子大军之外的其他人;他不熟悉这个新世界。
  李洪涛觉得,他现在就像第一批踏上美洲大陆的欧洲人一样:站在海滩上遥望大陆腹地,却不敢轻易的迈出第一步。
  李洪涛知道,这个比喻并不恰当。哥伦布登上新大陆的时候,至少身边还有几十个水手,而他却是孤身一人。
  在权衡留下来的利弊时,李洪涛也在迅速的适应新的环境,疯狂的吸收着一切与新世界有关的知识。
  他所吸收的知识主要来自三个人:拾荒队的头目,也就是救他的人易江;拾荒队里唯一能读书识字记账的文化人蒋晟;以及拾荒队里唯一懂点医术,这几天一直在照顾他的张玉璇,她是个女人。
  拾荒队定居的地方叫鹰落村。相传一百多年前,易江的先祖带着族人迁徙到这里的时候,一只苍鹏那么大的山鹰落在了村口的那棵千年大树上,连震三下翅膀之后就飞走了。族人都相信这是上天的安排,因为高飞的鹰是最靠进苍天的,是上天的信使。随后,易江的先祖就留了下来,从无到有的建起了这座山村。
  鹰落村在伏牛山脉的中段。伏牛山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山脉,其西段极为险峻,有多座积雪终年不化的大雪山;东面相对低矮,且山区更为宽广,向东逐渐过渡到平原。鹰落村的西面就是落日大雪山,也叫落日峰。
  伏牛山脉是晖州与建州,以及邢州与建州的界山。发源于落日峰脚下,向东北方向流淌的浪沧河为晖州与邢州的界河。
  名义上,鹰落村在晖州的地盘上,实际上,这里是一个三不管的地区。
  不管是晖州、邢州、建州,还是这个世界上的其他数十州,都在一个叫洪原的大陆上,都统属于一个叫“苍”的王朝。这个王朝也有皇帝,也有中央朝廷,可不管是皇帝,还是中央朝廷,能管辖的也就是京师所在的一个州而已,真正大权在握的是统管各州的节治使。
  节治使的权力很大,简单的说,节治使掌握了地方的军政大权。具体体现在:节治使有自己的军队,自己的文臣武将,负责任命所辖地域范围内的各级官员,负责征收所辖地域内的钱粮赋税,负责制订所辖地域内的刑典制度。
  节治使受到的约束很小:只需在名义上承认是皇帝的臣子,隶属于中央朝廷。
  节治使的好处很多:要兵有兵,要地有地,要钱有钱,要粮有粮。
  节治使就是“土皇帝”,军阀,藩王。
  节治使也分大小。
  小的只管一州,统兵数千到数万,封地百余里到上千里,辖民数万到数十万,且至少都有一座城池。
  大的能够统辖数州到十数州,统兵数万到数十万,封地数百里到数千里,辖民数十万到数百万,且有多座城池,甚至能任命州官,设立自己的小朝廷,如有闲情逸趣,还能打造一张赤金龙椅,过过当皇帝的瘾。
  绝大部分节治使都只统治一州,那些统辖十数州的节治使都是昙花一现,如同流星破空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节治使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粮食、土地、百姓而相互攻伐。
  除此之外,这世界上有水稻,小麦,各类瓜果蔬菜。这世界上的人也耕种农田,饲养禽畜,结网捕鱼,弯弓射猎。
  这些信息,让李洪涛对新世界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这是一个生产力还停留在农牧阶段,中央朝廷权力旁落,地方军阀割据,战乱不休,处于封建社会形态中的世界。
  一个乱世,彻彻底底的乱世!
  生活在鹰落村的村民就是这个世界里的草民,被节治使当作草芥看待的平民百姓。
  最重要的是,鹰落村周围没有适合耕种的土地。一是气候偏冷,二是土地贫瘠,三是缺水。村民的主要生活来源就是捡拾回来的废品,偶尔也会进山狩猎,补补家用。
  村民的“拾荒”方式让李洪涛大开眼界。
  他们并不是到城市里拾荒,在这兵荒马乱的世界里,城市里照样有很多的穷人,还轮不到鹰落村的山民去抢别人的饭碗。
  拾荒队伍一般会跟在某支军队的后面,拾荒的场所主要有两种:一是大战之后的战场,二是被军队劫掠摧毁后的村镇。
  拾荒者还有另外一种谋生的手段,那就是袭击遇到的任何一支能够消灭的队伍。商队,逃难的大户,甚至是押送物资的军队。前提是必须打得过,而且还要全歼敌人。
  对于逃难的百姓,拾荒队没有太大的兴趣。一是难民成群结队的活动,难以保证全部歼灭;二是难民没有太多的油水,往往还会跟拾荒者拼命,最终得不偿失。
  李洪涛清楚的认识到,鹰落村的拾荒者生活在死亡的边缘。每一次外出谋生都是像是在走钢丝,梢有不慎就将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李洪涛来到鹰落村的半个月内,拾荒队出去了一次,结果遭遇到了一股匪兵,回来的时候少了三个人。
  当村民们收拾行囊,准备再次出山的时候,李洪涛的机会到来了。(全本小说网)
正文第一章重生(二)
  鹰落村有三十二户人,其中二十一户有一个十八到四十岁的男性壮年劳力,七户有两个,三户有三个,只有一户没有男性壮年劳力,那户人家祖孙三代有七个人死在了拾荒的路上,现在只剩下了一老二小三个女人,生活靠易江等人接济。
  在“村长”易江宣布要再次组队出山的时候,很多劳力都犹豫了。因为这次出山的风险很大。
  邢州的血狼军已经在浪沧河左岸集结,建州的永盛军也出现在了伏牛山东面卧虎道的南面。现在已临近秋收,两支大军随时都有可能入寇晖州。
  易江的计划是跟在血狼军的后面,除了打扫战场,清理村镇废墟之外,如果运气不错的话,还能够洗劫血狼军的辎重部队。哪怕只要成功一次,全村到明年开春都不需要为粮食担心了。
  易江很有雄心,可其他人却不一样。
  拾荒队以前洗劫过辎重部队,收获确实不小。危险同样巨大。
  高风险,高回报。另外一层含义就是,成则衣食无忧,败则命丧九泉。
  很多劳力家里还有点存粮,能维持一月左右,他们更倾向于在血狼军与永盛军完成扫荡,离开晖州之后再组织队伍出发。
  招募人手的时候,除掉易江,蒋晟,张玉璇这三个拾荒队的骨干之外,另外还有贺平,杜威,张挽,黄季,田方,卞康六人加入。
  这仍然不够,拾荒队有六辆大车,需要六个车夫,另外还需要两名探子。蒋晟是记账的文书,张玉璇是医生,都手无扶箕之力。也就是说,至少还需要一个人加入。
  在其他劳力都犹豫不决的时候,李洪涛站了出来。
  “易大哥,我愿加入。”
  易江给了李洪涛一把锈迹斑斑,如同块烂铁皮子的短刀。
  李洪涛成了这支拾荒队的一员,最普通的一员,一名车夫。
  当天晚上,易江向李洪涛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主要就是货物怎么装车,赶车的时候不要呆在牛的**后面,怎么控制好速度等等。
  次日一大早,十个人,六辆牛车载着半月所需的干粮,草料,以及一些治疗创伤的药物,经过村口那棵曾经落过神鹰的千年古树,沿着崎岖的山路,向大山外的世界进发了。
  不算李洪涛在村子里消磨的这半个月的时间的话,这是李洪涛在洪原大陆,苍王朝迈出的第一步。
  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步,这一步花了大半天的时间。
  下午的时候,车队才离开了山区。在经过山外的集镇时,车队没有停下来。
  这是李洪涛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上的集镇,与他前世的乡镇相差不大。镇子并不大,都是低矮的砖瓦房或者土坯房,只一条能够勉强容两辆大车通过的街道,其余的都是小巷。唯一不同的是,这是一座已经被彻底废弃了的集镇,别说人,镇子上连条野狗都没有,很多房屋都摇摇欲坠,看上起已经被废弃了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
  “那是百市集。”
  李洪涛回过了头来,朝坐在旁边的蒋晟看去。
  虽然只认识了半个月,除去李洪涛养病期间蒋晟随拾荒队离开的十来天,两人的交往也就几天而已。两人算得上是好友了,至少在李洪涛看来,蒋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五年前,这里还有一百多户居民,有几十家店铺,光饭馆酒店茶楼就有十多家。”蒋晟靠在了装草料的麻布袋子上。“当时,这里是收购山货的商人与贩卖山货的山民做买卖的主要地点,当初我们也经常到这里来卖山货,卖废品;采购粮食,布匹,盐巴,药材等物品,而不是劳师动众的去崮梁城。”
  崮梁是晖州节治府所在地,晖州境内第一大城,也就是晖州的“州会”。
  “那为什么荒废了?”李洪涛坐直了身体,他还没有完全掌握赶车的技术。
  “天灾**,兵荒马乱。”蒋晟叹了口气,“四年多前,血狼军杀来之后,百市集就彻底荒废了。”
  “不会是所有人都被杀了吧?”李洪涛心里暗暗一惊。
  蒋晟摇了摇头。“大部分人都逃进了山里。可百市集挨着浪沧河,血狼军来了一次,谁敢保证不会来第二次?有点关系的,去崮梁城投靠了亲戚朋友。没关系的,进山当了山民。从此之后,商人就再也没有来过百市集,自然就衰落了。”
  “可是……”李洪涛仍然觉得解释不通,“这附近已经是平原,土地都能耕种,难道……”
  “土地?现在百市集附近的所有土地都是节治使朱仕珲的。”蒋晟苦笑了起来,“被血狼军洗劫之后,朱仕珲以百市集居民没有抗敌,弃镇逃入山区为由,将所有的土地都收归虎啸军所有。要耕种土地,就只能当佃农。”
  李洪涛没有再多问,蒋晟这番话的几个含义都很清楚。
  晖州节治使朱仕珲是晖州最大的地主,虎啸军是晖州最强大的“土匪”,另外当佃户不如做山民。
  一直走到日落,车队才离开了大路,进了一片小树林里面。
  易江没准生火,说是怕被发现。吃了两个烙饼后,李洪涛就躺到了草袋子上,平原比山区里暖和了许多,就算不生火,没有棉被都不觉得寒冷。
  赶了一天路,所有人都很疲惫。不多时,李洪涛就停到了此起彼伏的鼾声,他也很快在“鼾声交响曲”中熟睡了过去。
  半夜的时候,一阵轻微的响动惊醒了李洪涛,接着一只大手就捂住了他嘴。
  “嘘……别出声!”易江的声音压得很低。
  树林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李洪涛立即就反应了过来,他连忙点了点头,易江这才松开了手。
  蒋晟与张玉璇留下来看车,李洪涛跟着易江来到了树林边缘,贺平等六人已经藏好了。
  “是哨子,二十个左右。”贺平压低了声音,“向东面去了,速度很快,没有发现我们。”
  李洪涛发现自己能够清楚的看到大路上正在远去的那批骑兵,这让他感到有点吃惊。以往,他的夜视能力没有这么强。另外易江,贺平等人明显是靠听声音来判断敌人,而不是靠眼睛,这证明他们的夜视能力不太好。
  观察了一阵,易江低声说道:“后面应该没有哨子,我们回去吧,敢在天亮前出发。”
  回去后,一行人立即开始收拾行装。约莫半个小时后,车队就离开了树林,回到了大路上,急匆匆的向东而去。
  李洪涛心里有好几个疑问,他忍了很久,最终还是忍不住。
  “哨子?”蒋晟有点不相信的看着李洪涛,好像李洪涛是个白痴一样。
  李洪涛早就习惯了这种目光,反正每次他问出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后,就会有人用这样的目光看他。
  “哨子是血狼军中最好的骑兵,虽然不是铁骑,但绝对是最可怕的敌人。”蒋晟也早就习惯了李洪涛问这些白痴级别的问题。“每个哨子都能骑善射,能在飞奔的战马上射中数十步外的敌人。最恐怖的还是其来去如风速度。只要被哨子盯上,或者是遭到哨子袭击,多半都得完蛋。还听说每个哨子都是从八岁左右就开始接受骑射训练,要到二十岁才能成为真正的哨子。”
  虽然蒋晟的解释有点不清不楚,但是李洪涛也搞清楚了,哨子应该就是血狼军中的侦察兵,甚至算得上血狼军中的“特种兵”。
  随即,李洪涛产生了另外一个疑问:“哨子应该是血狼军中最厉害的吧?”
  “最厉害?只能算是最厉害的兵。”
  见到蒋晟露出了些微惊恐之色,李洪涛心里的疑问更大了,难道还有比“特种兵”更厉害的?
  “血狼军,还有建州的永盛军,晖州的虎啸军,以及其他各节治使军队中最厉害的是一种叫‘神机’的战争机器。”过了好一阵,蒋晟的神色才恢复正常。“在神机面前,常人就如同蚂蚁般的渺小。”
  “可是……”见蒋晟不愿意多说,李洪涛换了个话题“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跟在哨子后面前进?”
  在李洪涛的想像中,“神机”应该是类似于投石机,或者工程车,或者是诸葛弩这类冷兵器时代的“重武器”。
  这次蒋晟沉思了一阵,才说道:“开始路过的那支哨子应该是向百市集方向侦察的,以确定南面没有威胁。现在,血狼军肯定在大渡口那边渡过了浪沧河,其主力部队正在朝三岔口方向前进。我们要尽快赶到三岔口附近,才能跟上血狼军,也才有拾荒的机会。”
  之前李洪涛就听蒋晟说过,三岔口是晖州西难的一处要点,其西南就是百市集,北面为浪沧河上的大渡口,向东则是晖州的“州会”崮梁城。
  “那虎啸军为何不守住三岔口?”李洪涛有点迷糊了,如此重要的战略要地怎么可能让给敌人?
  “虎啸军?”蒋晟苦笑了起来,“二十年前,是虎啸军到邢建二州劫掠。十五年前,血狼、永盛二军还没有胆量进入晖州。现在嘛,虎啸军恐怕连离开崮梁城的勇气都没有。”
  李洪涛又是一阵迷惑,听蒋晟的话,虎啸军应该有一段辉煌的历史,可为什么会沦落到被人揍了还不敢还手的地步呢?
  没等他问出来,车队就突然停了下来。(全本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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