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诸子杂家>> 应劭 Ying Shao   中国 China   东汉   (153年196年), 王利器 Wang Liqi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12年1998年)
风俗通义校注
  《风俗通义》亦称《风俗通》,作者东汉应劭。内容以考释议论名物、时俗为主,记述了许多有关东汉社会风俗的情况,现存十卷,为研究东汉社会风俗和典章名物资料,可补正史之阙。此为中华书局1981年王利器《风俗通义校注》。
  《风俗通义》,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学术著作,无论是内容还是见解,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中华书局1981年版,《风俗通义校注》,第569页,第三行,“器案:《后汉书·周举传》:‘阳嘉六年’,笔者案,后汉阳嘉只有四年,没有六年,此为王利器先生偶尔失误。跟《诗品注》陈延杰先生的注错的一样,只是《诗品注》是1961年出版的,这本书是1981年出版的,不知道是谁受了谁的影响。
叙例
  应劭风俗通义,隋书经籍志入之杂家,前人评论,大都讥其不纯,侪之俗儒;后进循声,莫能原察。闲尝翻□其书,知其立言之宗旨,取在辩风正俗,观微察隐,于时流风轨,乡贤行谊,皆着为月旦,树之风声,于隐恶扬善之中,寓责备求全之义;故其考文议礼,率左右采获,期于至当,而不暖姝于一先生之言,至于人伦臧否之际,所以厚民风而正国俗者,尤兢兢焉。周礼合方氏职云:“除其怨恶,同其好善。”郑玄注云:“所好所善,谓风俗所高尚。”其应氏之谓乎!
  
  在中国古代社会时期,任何王朝,无不强调移风易俗之作用,汉代且设有风俗使,常以时分适四方,览观风俗。贾山至言曰:“风行俗成,万世之基定。〔一〕”王吉上疏曰:“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二〕”唐德宗时,遣黜陟使行天下,陆贽说使者庾何,请以五术省风俗为首务〔三〕。楼钥论风俗纪纲,谓:“
  国家元气,全在风俗;风俗之本,实系纪纲。〔四〕”郑晓论风俗,谓:“夫世之所谓风俗者,施于朝廷,通于天下,贯于人心,关乎气运,不可一旦而无焉者。〔五〕”黄中坚论风俗,谓:“天下之事,有视之无关于轻重,而实为安危存亡所寄者,风俗是也。〔六〕”其视风俗之重也胥若是,盖未尝不以移风易俗为手段,而达其潜移默化之目的,此春秋井田记所以有“同风俗”〔七〕之说也。良以吾华为多民族之国家,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共俗”〔八〕,故尔古之大一统之君,继同轨同文之后,莫不以同风俗为急务也。然则风俗云者,诚为研究封建社会不可或少之课题也。应氏此书,不仅为论述此问题之权舆,抑且为董理汉代风俗之第一手材料,足供研究中国风俗史者之要删。盖应氏于通古今之邮而外,尤究心于通雅俗之故,故其书于先民在生活实践中所积累之经验而以俚语出之者,尤津津乐道焉,此于先汉古籍中尤为不可多得者。刘知几曰:“
  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九〕”
  
  风俗通义之称风俗通,四库提要谓:“不知何以删去‘义’字,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义之称白虎通,史家因之欤?”器案:华峤、范晔俱称风俗通,刘昭补注续汉书,裴松之注三国志,亦称风俗通,补注且于五行志卷五引风俗通曰:“劭故往观之,何在其有人也?……劭又通之曰云云。”又引风俗通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宫中黄门寺有一男子长九尺云云。”臣昭注曰:“检观前通,各有未直。”然则是劭自以通为言,而六朝承之也。洪迈尝据此书谓汉儒训释,有通之名〔一0〕,其说是矣而未尽也,应氏此书实已具三通之雏形,而为后代“通书”之初祖,固非白虎通诸书之所可同日而语也。
  
  桂馥谓风俗通,盖劭“少年之作”〔一一〕,其说似是而实非。本书正失篇封泰山禅梁父条云:“予以空伪,承乏东岳,忝素六载。”此为仲远行事见于本书最晚之年限。考本传,劭以中平六年拜太山太守,至兴平元年,弃官归袁绍,前后适为六载。则是书之成,当在归袁以后。同篇彭城相袁元服条,盛称袁氏“载德五世”,此亦归袁后之佞言也。又续汉书五行志注引风俗通言:“光和中,……劭时为太尉议曹掾云云”,光和为汉灵帝中平前之年号,以光和纪元仅有七年,则劭之为太尉议曹掾,不过早于拜太山太守者十许年耳,亦不得谓之少年。此皆应劭自言其历官之于本书之足征者,益知桂氏谓为少作之不足据也。
  
  应氏书,隋志著录三十卷,注:“录一卷,梁三十卷。”意林三十一卷,两唐志俱作三十卷,而日本国见在书目又作卅二卷,当即并录一卷计之耳。其书三十一卷,卷为一篇,今存者十篇,则北宋时崇文先阙本,苏颂以私本因官书校定,而次第录之者也。元佑中,尝征书于高丽,其目录中有风俗通义三十卷〔一二〕,然当时犹传此本者,盖彼邦亦无是也。其余二十篇,见于苏颂校风俗通义题序〔一三〕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阴教,曰辨惑,曰析当,曰恕度,曰嘉号,曰徽称,曰情遇,曰姓氏,曰讳篇,曰释忌,曰辑事,曰服妖,曰丧祭,曰宫室,曰市井,曰数纪,曰新秦,曰狱法。苏颂又云:“子钞但着卷第凡三十一,而不记篇名,意林则存篇名,而无卷第,……而第八则篇名亦亡。”则应氏书原本三十一卷也,其作二十卷者亦非矣。而章学诚乃谓:“应劭风俗通义,劭自序實十卷,隋书亦然,至唐志乃有三十卷,非疏解家为之离析篇第,其书安得有三倍之多乎〔一四〕?”既昧探源,遂滋向壁,乃欲以通文史之义,续歆、固之业,岂非“白圭之玷”乎!
  
  应氏书卷帙,今所存者,劣及三分之一,原书佚篇,已如苏氏所举,于其存者,覆加寻检,则一篇之中,犹有佚条〔一五〕,一条之中,犹有佚句〔一六〕,甚矣,应书之厄也!自钱大昕以下诸家,搜采遗文,拾遗补阙,冀复旧观;而姓氏一篇,□之者尤众〔一七〕,前修未密,后出转精,谅乎其为应氏之功臣也。唯诸家所□,其沈而未钩者固多,其□而非佚者亦伙,钱辑则有孝文革舄、柘林为弓二条,顾辑则有秦刻、汉书、藉田、大江、笙□、坎侯、羌笛、秦筝、五声、八音,及福脯、秦运十一条,此皆二氏之失者也。别有割裂未当,伦脊毫无,或一事而两属〔一八〕,或两事而不分〔一九〕,或当在甲而入乙〔二0〕,或既见前而重申〔二一〕,且有以汉以后之事而羼入者〔二二〕:凡此纰缪,悉为是正,并依苏氏所见篇目,略为类聚。夫由今之所□,欲以复应书之旧,悬解肊断,不无得失,如之何其任情无例,至此极也!比年以来,逸书颇出,多为前修所不及见,其引应氏书,往往溢出旧□之外,爰最录之,以程其识小之功,非以此求胜前人也。
  
  昔吕氏著书,始发互见之例〔二三〕,后儒继起,多沿其波,其述作繁富者,往往称一事,陈一义,见于彼者,复具于此,出于甲者,又详于乙,观其会通,兼收并蓄,固无害也。今于本书说时王典制者,即取其汉官仪以相印证;又应氏汉书集解,可与本书相发明者,亦采获无遗;盖以应氏之说,证应氏之书,其为证尤切也。
  
  至是书之足供研读后汉书之助者,尤为指不胜数。后汉书周景传及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注引张璠汉纪,俱载当时论者,讥议韩演、周景二人之失,语焉不详,其辞则见于本书之十反篇也。又后汉书方术传中人,类皆流俗所传,其中多有取古仙人名,傅会为时人者。淮南子泰族篇已称王乔、赤松子,齐俗篇作王乔、赤诵子,而东汉复有王乔;宋玉高唐赋已称上成郁林,而东汉复有上成公。俗语不实,流为丹青。应氏则于正失篇叶令祠条,举王乔事而辨其诬,其识高出东汉诸史,不啻倍蓰,此其一隅耳。
  
  应氏书,自卢氏拾补为之考文订事,筚路褴褛,已导先路;其后,钱氏大昕、臧氏镛堂、顾氏明、孙氏志祖、郝氏懿行、朱氏筠、刘氏师培,续有是正,而孙氏诒让札移所发二十许事,尤微至。凡此,皆校注取精用宏之所资也。至于校注所用之底本则为四部丛刊景印元大德本,而校以宋本〔二四〕、朱藏元本〔二五〕,明仿元大德丁未刊本〔二六〕、吴管本〔二七〕、两京遗编本〔二八〕、何允中本〔
  二九〕、程荣本〔三0〕、胡文焕本〔三一〕、锺惺评本〔三二〕、郎壁金本〔三三〕、汪士汉本〔三四〕、王谟本〔三五〕、郑国勋本〔三六〕、百家类纂本〔三七〕、百子类函本〔三八〕、诸子汇函本〔三九〕、诸子合雅本〔四0〕、古文奇赏本〔四一〕、诸子拔萃本〔四二〕、增订汉魏六朝别解本〔四三〕,以及郎壁金校引之宋本、钱大昕所引之严于鈇本,征引所及,例得备书。至诸古注、类书及子杂等书引及风俗通者,尤为繁富,不及一一?缕也。
  
  〔一〕 汉书卷五十一贾山传。
  
  〔二〕 汉书卷四十二王吉传。
  
  〔三〕 新唐书卷一百五十七陆贽传。
  
  〔四〕 攻愧集卷二十五奏议。
  
  〔五〕 策学卷二。
  
  〔六〕 蓄斋文集卷五。
  
  〔七〕 见佚文宫室篇,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说井田之义同。
  
  〔八〕 详本书应劭风俗通义序引传曰。
  
  〔九〕 刘知几史通自序。
  
  〔一0〕容斋五笔卷六。
  
  〔一一〕晚学集卷五书风俗通义后。
  
  〔一二〕高丽郑麟趾高丽史卷第十宣宗:“辛未八年六月丙午,李资义等还自宋,奏云:‘帝闻我国书籍多好本,命馆伴书所求书目录授之,乃曰:虽有卷第不足者,亦须传写附来。百篇尚书、……风俗通义三十卷、……计然十五卷。’”案:高丽宣宗八年,当宋哲宗元佑六年,所求书目录,共一百二十八种。
  
  〔一三〕苏魏公文集卷六十六。
  
  〔一四〕校雠通义补郑六之三。
  
  〔一五〕如佚文声音篇及祀典篇所列诸条。
  
  〔一六〕如十反篇聘士彭城姜肱条、声音篇琴条及筝条,俱有脱文,详见各条校注。
  
  〔一七〕今所见计有:殿本附录,朱筠,钱大昕,张澍,顾櫰三,姚东升(北京图书馆藏原稿本),王仁俊,陈汉章等,其它如臧庸、徐友兰,亦略有□补。
  
  〔一八〕意林引“案秦昭王太后始临朝也,牧守长不宜数易云云”,拾补分为两条;续汉书五行志注引“中平中,京师歌董逃,董卓以董逃之歌,主为己发,大禁绝之,死者千数。灵帝之末,礼坏乐崩,赏罚失中云云”,拾补分为两条;陈汉章姓氏篇校补则不知“伯成”即“阳成”之误,而分为二,说详佚文。
  
  〔一九〕御览九0一引“灵帝于西园宫中驾四白驴云云”,及“凡人相骂曰死驴云云”,本为二条,拾补合为一条。
  
  〔二0〕拾补据御览引“左回天、徐转日、具独坐、唐应声云云”,不列入服妖篇中,其它如此者甚众,不悉具。
  
  〔二一〕拾补引“光武中兴以来,五曹诏书,题乡亭壁云云”条,重出。
  
  〔二二〕御览引“五月五日,集五色缯,辟兵,余问服君云云”,此裴玄新语文,御览误引,诸家□本从之,误甚。又猗觉寮杂记引“许自然”条,此唐人也,朱翌误引。今皆驳正。
  
  〔二三〕吕氏春秋谕大篇:“解在乎薄疑说卫嗣君以王术,杜赫说周昭文君以安天下云云。”高诱注:“说见务大篇。”
  
  〔二四〕宋嘉定十三年(庚辰),东海丁黼刊本,每半页九行,行十七字。存卷之四至卷之十,北京大学图书馆藏。丁黼,宋史卷四百五十四有传,魏了翁鹤山大全集卷三十六答丁大监黼,卷三十七(与)丁制副(黼,甲午)。
  
  〔二五〕元大德丁未,李果序刊本,每半页十行,行十六字。有“朱筠”、“朱筠之印”、“大兴朱氏竹君藏书之印”、“朱锡庚印”、“逸休堂藏书印”、“绍廉经眼”等藏书印,今归寒斋。
  
  〔二六〕简称明仿元本。
  
  〔二七〕古今逸史,明吴管刊本,此本为四卷,简称吴本。
  
  〔二八〕两京遗编,明胡维新辑,万历十年刊本,简称两京本。
  
  〔二九〕汉魏丛书,明何允中辑,万历二十年刊本,简称何本。
  
  〔三0〕汉魏丛书,明程荣辑,万历二十年刊本,简称程本。
  
  〔三一〕格致丛书,明胡文焕辑,万历三十一年胡氏文会堂刊本,简称胡本。
  
  〔三二〕秘书九种,明锺惺评辑,万历中金阊拥万堂刊本,简称锺评本。
  
  〔三三〕明天启丙寅(六年)郎壁金堂策槛刊本,简称郎本。
  
  〔三四〕秘书廿一种,清汪士汉辑,康熙七年据古今逸史版重编印本,简称汪本。
  
  〔三五〕增订汉魏丛书,清王谟辑,乾隆五十六年金溪王氏刻本,简称王本。
  
  〔三六〕龙溪精舍丛书,清郑国勋辑刻本,简称郑本。
  
  〔三七〕百家类纂,明沈津纂辑,隆庆元年刊本,简称类纂。
  
  〔三八〕百子类函,明叶向高选订,万历壬子(四十年)刊本,简称类函。
  
  〔三九〕诸子汇函,明归有光辑,万历中刻本,简称汇函。
  
  〔四0〕诸子合雅,明万历中刻本,简称合雅。
  
  〔四一〕古文奇赏,明万历中刻本,简称奇赏。
  
  〔四二〕诸子拔萃,明李云翔评选,天启七年秣陵唐氏刻朱墨套印本,简称拔萃。
  
  〔四三〕增定汉魏六朝别解,明叶绍泰辑,崇祯十五年刊本,简称别解。
应劭自序
  风俗通义序〔一〕
  汉太山〔二〕太守应劭〔三〕撰〔四〕王利器校注
  昔仲尼没而微言阙,七十子丧而大义乖〔五〕。重遭战国,约从连横〔六〕,好恶殊心〔七〕,真伪纷争〔八〕:故春秋分为五〔九〕;诗分为四〔一0〕;易有数家之传〔一一〕;并以诸子百家之言〔一二〕,纷然殽乱〔一三〕,莫知所从。
  
  〔一〕 朱藏元本作“大德新刊校正风俗通义序”。
  
  〔二〕 “太山”,当作“泰山”,后汉书应劭传亦作“太山”,此范晔避祖讳改;何本、郎本、锺本作“泰山”。
  
  〔三〕 何本、郎本、锺本“应劭”上有“南顿”二字。应劭,范书有传。劭之字,范书作仲远,李贤注:“谢承书、应氏谱并云字仲远,续汉书文士传作仲援,汉官仪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惠栋后汉书补注曰:“刘宽碑阴有故吏南顿应劭仲瑗,洪适云:‘汉官仪作瑗。’官仪既劭所著,又此碑可据,则知远、援皆非也。”器案:文心雕龙议对篇:“仲瑗博古而铨贯以叙。”水经河水注东阿县下引应仲瑗,正作瑗,亦其证。郎本正文大题下署名亦作“汉南顿应劭仲瑗着”。今案:古人名字率以音近字代之,惟昔然矣,如见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之南宫括、论语作南宫适,曾蒧、论语作曾点,公伯缭、论语作公伯寮,皆其比也。应氏字仲远,则其名当作卲,卲字从?,子结反,高也。名卲字仲远,义正相应。俗书卲、劭二字多混,晋人陈卲,晋书本传作陈卲,隋书经籍志作陈劭;传见三国志魏书之刘劭,官至散骑常侍,晋书刑法志作散骑常侍刘卲,亦其比也。
  
  〔四〕 “撰”字,朱藏元本、吴本、两京本、胡本、汪本无。何本移此十字于序文末。按本传云:“又删定律令,为汉仪,建安元年乃奏之,……献帝善之。二年,诏拜劭为袁绍军谋校尉。时始迁都于许,旧章堙没,书记罕存,劭慨然叹息,乃缀集所闻,着汉官礼仪故事,……录为状人纪,又论当时行事,着中汉辑序,撰风俗通,……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汉书,皆传于时。后卒于邺。”本序云:“今王室大坏,九州幅裂,乱靡有定,生民无几。私惧后进,益以迷昧,聊以不才,举尔所知,方以类聚,凡三十一卷,谓之风俗通义。”与本传所叙相合。盖风俗通义之撰成,当在弃泰山郡奔袁绍以后;书中劭自叙经历,最晚为“承乏东岳,忝素六载”,劭以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至兴平元年弃官归袁绍,前后适为六年。此书成于归袁以后,犹题为“泰山太守”者,盖从其所历之高官。后汉书郑玄传载:“时大将军袁绍总兵冀州,遣使要玄,大会宾客。……时汝南应劭亦归于绍,因自赞曰:‘故太山太守应仲远北面称弟子何如?’”盖其自称官阀如此也。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注:“汝南主簿应劭议云云,事在风俗通,昭著论驳之。”按此谓应劭作旧君议,时为汝南主簿,其事收入风俗通,非谓作风俗通在为汝南主簿时也。又案:三国志魏书武纪注引世语:“曹嵩在泰山华县,太祖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家诣兖州。劭兵未至,陶谦密遣数千骑掩捕,嵩家以为劭迎,不设备。谦兵至,杀太祖弟于门中,嵩惧,穿后垣先出其妾,妾肥不能得出,嵩逃于厕,与妾俱被害,阖门皆死。劭惧,弃官赴袁绍。后太祖定冀州,劭时已死。”按曹操取邺,在建安九年秋,则劭盖死于是年也。
  
  〔五〕 汉书艺文志:“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注:“李奇曰:‘隐微不显之言也。’师古曰:‘精微要妙之言也。七十子,谓弟子达者七十二人,举其成数,故言七十。’”又刘歆传载歆移书让太常博士:“及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卒而大义乖。”家语孔安国序:“孔子既没而微言绝,七十二弟子终而大义乖。”范?春秋谷梁传序:“盖九流分而微言隐,异端作而大义乖。”文选让太常博士书李善注引论语谶(崇爵谶)曰:“子夏六十四人共撰仲尼微言。”吕延济注曰:“大义谓诗、书、礼、乐之义也。”据此,则所谓“仲尼微言”,即论语是也。
  
  〔六〕 韩非子五蠹篇:“从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衡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淮南子泰族篇:“张仪、苏秦之从衡。”许慎注:“苏秦合六国为从,张仪说为衡。”文选西都赋注引文颖曰:“关东为从,关西为横。”衡、横古通。文选过秦论:“约从离横。”李善注:“言诸侯结约为从,欲以分离秦横也。”
  
  〔七〕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此应氏所本。
  
  〔八〕 汉书艺文志:“战国从横,真伪分争。”此应氏所本。案汉书宣纪:“使真伪毋相乱。”法言重黎篇:“欲雠伪者必假真。”徐干中论考伪篇:“仲尼之没,于今数百年矣,其间圣人不作,唐、虞之法微,三代之教息,大道陵迟,人伦之中不定。于是惑世盗名之徒,因夫民之离圣教日久也,生邪端,造异术,假先王之遗训以缘饰之,文同而实违,貌合而神远,自谓得圣人之真也;各兼说特论,诬谣一世之人,诱以伪成之名,惧以虚至之谤,使人憧憧乎得亡,惙惙而不定,丧其故性,而不自知其迷也。”
  
  〔九〕 汉书艺文志:“故春秋分为五。”注:“韦昭曰:‘谓左氏、公羊、谷梁、邹氏、夹氏也。’”
  
  〔一0〕汉书艺文志:“诗分为四。”注:“韦昭曰:‘谓毛氏、齐、鲁、韩。’”
  
  〔一一〕汉书艺文志:“易有数家之传。”此应氏所本。又艺文志六艺略云:“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隋书经籍志云:“犹以去圣既远,而经籍散佚,简札错乱,而传说纰谬;遂使书分为二,诗分为三,论语有齐、鲁之殊,春秋有数家之传。”此则行文便辞,非实事求是之论矣。
  
  〔一二〕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十家谓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小说,十家去小说,故曰九家。艺文志又曰:“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汉书武纪赞:“罢黜百家。”注:“师古曰:‘百家谓诸子杂说。’”后汉书安纪:“永初四年二月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注:“前书曰:‘凡诸子百六(案当作“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全数也。”器案:史记甘茂传:“事下蔡史举先生,学百家之说。”范睢传:“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说,吾亦知之。”五帝本纪:“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则秦、汉间人已有百家之说也。
  
  〔一三〕“殽乱”,何本、郎本、锺本作“散乱”,肊改。汉书艺文志曰:“诸子之言,纷然殽乱。”注:“师古曰:‘殽,杂也。’”此应氏所本。广弘明集载阮孝绪七录序曰:“逮于战国,殊俗异政。百家竞起,九流互作。”
  
  汉兴,儒者〔一〕竞〔二〕复比谊会意〔三〕,为之章句〔四〕,家有五六,皆析文便辞,弥以驰远〔五〕;缀文之士〔六〕,杂袭龙鳞〔七〕,训注说难,转相陵高,积如丘山〔八〕,可谓繁富者矣。而至于俗间行语,众所共传,积非习贯〔九〕,莫能原察〔一0〕。今王室大坏,九州幅裂〔一一〕,乱靡有定〔一二〕,生民无几。〔一三〕私惧后进〔一四〕,益以迷昧,聊以不才,举尔所知〔一五〕,方以类聚〔一六〕,凡一十卷〔一七〕,谓之风俗通义,言通于流俗之过谬〔一八〕,而事该之于义理也〔一九〕。
  
  〔一〕 儒者义详本书佚文。
  
  〔二〕 “竞”,原校云:“一本作‘竟’。”朱藏元本同。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引元刻本风俗通校语云:“一本作‘兴’。”
  
  〔三〕 “比谊”谊、义古通。吕氏春秋高诱序:“若有纰缪不经,后之君子,断而裁之,比其义焉。”比义义与此同。周礼大司寇:“
  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郑众注:“邦成,若今时决事比也。”贾公彦疏:“若令律有其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所,比类以决之,故云决事比。”器案:此文比字,亦比类、比例之义。汉书文纪:“比类从事。”师古注:“类比而从事。”又刑法志:“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师古曰:“比,以例相比况也。”后汉书陈宠传:“宠为鲍昱撰辞讼比七卷,决事科条,皆以事类相从。”又应劭传:“辄撰具……决事比例。”诸比字义并同。
  
  〔四〕 章句之学,先汉已有之。后汉书徐防传载:“防以五经久远,圣意难明,宜为章句,以悟后学,上疏曰:‘臣闻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汉书艺文志载易经有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尚书有欧阳章句三十一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春秋有公羊章句、谷梁章句,又刘歆传载:“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张禹传载:“禹为师,以上难数对己问经,为论语章句献之。”夏侯建传载:“自师事胜及欧阳高,左右采获,又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后汉书桓郁传载:“明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注引华峤书作五行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又杨终传载:“作春秋外传,改定章句。”赵岐传载:“作孟子章句。”牟长传载:“着尚书章句。”何晏论语集解叙:“安昌侯张禹,本受鲁论,兼讲齐说,善者从之,号曰张侯论,为世所贵;包氏、周氏章句出焉。”唐书艺文志:“自六艺焚于秦,师传之道中绝,而简编讹缺,学者莫得其本真,于是诸儒章句之学兴。”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一毛诗诂训传名义考曰:“汉儒说经,莫不先通训诂。汉书扬雄传言:‘雄少而好学,不为章句,训故通而已。’儒林传言:‘丁宽作易说二万言,训故举大义而已。’而后汉书桓谭传亦言:‘谭遍通五经,皆训诂大义,不为章句。’则知训诂与章句有辨:章句者,离章辨句,委曲支派,而语多傅会,繁而不杀,蔡邕所谓‘前儒特为章句者,皆用其意傅,非其本旨’。刘勰所谓‘秦延君之注尧典十余万字,朱普之解尚书三十万言,所以通人恶烦,羞学章句也’。训诂则博习古文,通其转注假借,不烦章解句释,而奥义自辟,班固所谓‘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而可知也’。”
  
  〔五〕 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此学者之大患也。”应氏即本此。“
  驰远”汉志作“驰逐”。礼记王制:“析言破律。”
  
  〔六〕 汉书刘向传赞:“自孔子后,缀文之士众矣。”文选皇甫谧三都赋序:“缀文之士,不率典言。”缀文,汉人又谓之属文。汉书楚元王传:“辟强字少卿,亦好读诗,能属文。”颜师古注曰:“属文,谓会缀文辞也。”又贾谊传:“能读诗、书,属文。”师古曰:“属谓缀辑之也,言其能文也。”案缀文即缀字成句,联句成章,组章成篇也。又汉书刘歆传:“缀学之士。”义与此同。
  
  〔七〕 文选西都赋:“提封五万,疆埸绮分,沟塍刻镂,原隰龙鳞。”吕延济注:“绮纷、刻镂、龙鳞,皆地之畦疆,相交错成文章。”龙鳞,汉人又多用作“鱼鳞”,义并同。史记淮阴侯传:“天下之士,云合雾集,鱼鳞杂沓。”汉书蒯通传作“鱼鳞杂袭”,师古曰:“杂袭犹杂沓,言相杂而累积。”又刘向传:“鱼鳞左右。”师古曰:“言在帝之左右,相次若鱼鳞也。”又本书正失篇:“杂袭继踵。”
  
  〔八〕 后汉书郑玄传论:“自秦焚六经,圣文埃灭。汉兴,诸儒颇修艺文,及东京学者,亦各名家。而守文之徒,滞固所禀,异端纷纭。互相诡激;遂令经有数家,家有数说,章句多者,或乃百余言。”所论与此同也。文选求立太宰碑表注引七略:“孝武皇帝?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山。”御览六○七引本书:“
  武帝广开献书之路,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书积如丘山,传业浸众,枝叶繁滋,经说百万言,盖禄利之路然也。”
  
  〔九〕 汉书贾谊传:“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贯如自然。’”师古曰:“贯亦习也。”案:贯、惯通。
  
  〔一0〕苏颂苏魏公集六六校风俗通义题序引意林所载折当篇目录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遗文,竹朽帛裂,残缺不备。至国家行事,俗间流语,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轩使者,经绝域,采方言,令人君不出户牖而知异俗之语耳。’”
  
  〔一一〕三国志魏书崔琰传:“琰对曰:‘今天下分崩,九州幅裂。’”
  
  〔一二〕诗小雅节南山:“不吊昊天,乱靡有定。”郑玄笺云:“定,止。天下之乱,无肯止之者。”
  
  〔一三〕诗小雅頍弁:“死丧无日,无几相见。”笺云:“王政既衰,我无所依怙,死亡无有日数,能复几何,与王相见也。”汉书五行志中之上:“民生几何,谁能毋偷。”师古曰:“几何,言无多时也。”
  
  〔一四〕论语先进篇:“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释文引包曰:“先进、后进,谓士先后辈也。”郑曰:“先进、后进,谓学也。”
  
  〔一五〕论语子路篇:“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一六〕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语又见礼记乐记。
  
  〔一七〕“凡一十卷”,程本、奇赏本作“凡十一卷”,误。朱筠曰:“案文献通考,陈氏云:‘风俗通义,唐志三十卷,今惟存十卷。’此序自云一十卷,盖后人刻本所改,当作‘三十’。”卢文弨群书拾补作“凡三十一卷”,云:“今多作‘凡一十卷,乃妄人所改。”案严可均辑全后汉文作“凡三十一卷”,乃严氏校改,非所见为三十一卷本也。
  
  〔一八〕续汉书五行志五补注:“风俗通曰:‘劭故往视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污处,腻赭流漉,壁有他剥数寸曲折耳。’劭又通之曰云云。”又:“风俗通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宫中黄门寺有一男子’云云,臣昭注曰:‘检观前通,各有未直’云云。”刘昭用通字,即本应氏自序之义。
  
  〔一九〕后汉书本传:“撰风俗通,以辩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华峤汉后书:“子劭,字仲远,亦博学多识,尤好事,诸所撰述,风俗通等,凡百余篇,辞虽不典,世服其博闻。”史通自叙篇:“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诸子汇函曰:“应劭,汉太山太守,著书寓同风易俗之意。”又曰:“作风俗通,为一时巨典,诚为政辨风正俗之本也。”
  
  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一〕,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也〔二〕。俗者,含血之类〔三〕,像〔四〕之而生,故言语歌讴异声,鼓舞动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五〕。圣人〔六〕作〔七〕而均齐之,咸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俗〔八〕。尚书:“
  天子巡守〔九〕,至于岱宗〔一0〕,觐诸侯〔一一〕,见百年〔一二〕,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俗〔一三〕。”孝经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一四〕。”传曰:“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一五〕。”由此言之:为政之要,辩风正俗〔一六〕,最其上也〔一七〕。
  
  〔一〕 卢文弨曰:“‘险易’,御览作‘阴阳’。”徐友兰曰:“
  谨案:当是‘□易’,故讹‘险易’。□见乾坤凿度,虽伪书,然所用古字,当有元本,第错画多讹易耳,正与穆天子传类也。□字当从二日,与□、□、□同意,许君解□字为云覆日,正与□义近也。昍讹?,上今夺为□,下□讹从,遂为险字。”器案:文献通考经籍考卷四十引亦作“阴阳”,此盖别本。孙子始计篇:“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淮南子兵略篇:“易则用车,险则用骑。”高诱注曰:“易,平地也。”
  
  〔二〕 意林无“也”字。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注:“应劭曰:‘风,土地风俗也。’”
  
  〔三〕 史记律书:“自含血戴角之兽,见犯则校。”则凡动物俱可以含血称之。此文含血之类,则指人类。后汉书赵壹传:“使干皮复含血,枯骨复被肉。”亦正谓圆颅方趾之伦耳。
  
  〔四〕 “像”,意林、通考作“象”,古通。
  
  〔五〕 礼记王制:“凡居民财,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易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
  
  〔六〕 意林引本书:“易云:‘利见大人。’大人与圣人,其义一也。”类聚等引本书:“圣者,声也,通也,言其闻声知情,通于天地,条畅万物,故曰圣也。”详佚文。
  
  〔七〕 作谓兴起,读如孟子公孙丑上“贤圣之君六七作”之作。
  
  〔八〕 汉书地理志下:“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壹之呼中和,然后王教成也。”刘昼新论风俗章:“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土地水泉,气有缓急,声有高下,谓之风焉。人居此地,习以成性,谓之俗焉。风有厚薄,俗有淳浇,明王之化,当移风使之雅,易俗使之正。”
  
  〔九〕 “守”,吴本、郎本、锺本、汪本、郑本及全后汉文作“狩”,古通。
  
  〔一0〕文见孔本尚书舜典,窃疑此及下文俱出尚书大传。本书引经文及经说多相混。白虎通德论巡守篇所引尚书大传,与此下文同,此二句自应与下文相连属,知书传引经文而释之如此也。又此及下文俱见礼记王制篇,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六云:“盖伏生引以释书也。”岱宗,详后正失篇封泰山禅梁父及山泽篇五岳。
  
  〔一一〕“觐”,尚书大传作“见”,礼记作“觐”。
  
  〔一二〕“见”,尚书大传作“问”。路史后纪十二疏仡纪引郑玄注:“百年,老成人;见,尊之至。”则郑本大传仍作“见”。王制郑注:“觐,见也,就见老人。”汉书万石君传:“问百年,民所疾苦。”
  
  〔一三〕白虎通巡守篇引尚书大传:“见诸侯,问百年,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俗。”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又食货志曰:“春秋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又礼乐志:“乃立乐府,采诗夜诵。”师古曰:“采诗,依古遒人徇路,采取百姓讴谣,以知政教得失也。”王制郑注:“陈诗,谓采其诗而视之。”疏云:“此谓王巡守,见诸侯毕,乃命其方诸侯大师——是掌乐之官,各陈其国风之诗,以观其政令之善恶:若政善,诗辞亦善,政恶,诗辞亦恶;观其诗则知君政善恶。故天保诗云:‘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是其政和;若其政恶,则十月之交‘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是也。”器案:采诗,汉代又谓之举谣言。后汉书羊续传:“为南阳太守,……采问风谣,然后乃进。”又郅寿传:“圣王听歌谣于路。”又刘陶传:“诏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由是诸坐谣言征者,悉拜议郎。”又蔡邕传:“
  又令三公谣言奏事。”又范滂传:“后诏三府椽属举谣言。”又李合传:“和帝分遣使者至州县观采风谣。”三国志魏书武纪注引魏书:“灵帝诏书敕三府举奏,……民为作谣言者,免罢之。”后汉书蔡邕传注引汉官仪:“三公听采长吏臧否,人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举谣言者也。”
  
  〔一四〕引孝经,见广要道章。汉书五行志下:“夫天子省乐以作风。”注:“应劭曰:‘风,土地风俗也。省中和之风以作乐,然后可移恶风移恶俗也。’”
  
  〔一五〕汉书王吉传:“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又货殖传:“国异政,家殊俗。”
  
  〔一六〕“辩”,文选王元长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引作“辨”;集注残本引“政”作“正”。
  
  〔一七〕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景公问明王之教民何若章:“古者,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故明王修道,一民同俗。”
  
  周、秦常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求异代方言,还奏籍之,藏于秘室〔一〕。及嬴氏之亡,遗脱漏弃,无见之者〔二〕。蜀人严君平有千余言〔三〕,林闾翁孺〔四〕才有梗概之法〔五〕,扬雄好之,天下孝廉〔六〕卫卒〔七〕交会,周章质问〔八〕,以次注续,二十七年,尔乃治正〔九〕,凡九千字,其所发明,犹未若尔雅之闳丽也,张竦以为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一0〕;予实顽暗,无能述演,岂敢比隆于斯人哉〔一一〕!顾惟述作之功〔一二〕,故聊光启之耳。
  
  〔一〕 意林、文选七命注、又颜延年曲水诗序注、文选曲水诗序集注及任彦升宣德皇后令集注、事类赋五引俱无“岁”字,御览七七九、职官分纪四五引有。“遣輶轩之使求异代方言”,意林作“遣輶轩使者采异代方(道藏本误“芳”)言”。七命注、曲水诗序注及集注、宣德皇后令集注引无“遣”字,书钞四0、御览引有。“求”,书钞、分纪、事类赋作“采”,御览、全后汉文作“采”,拾补引孙曰:“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引此作‘采’(器案:六臣本作“采”),七命注作‘采’(器案:宣德皇后令集注作“采”),意林同。”事类赋引“代”作“俗”,肊改。“还奏籍之”,御览、分纪引无“
  籍”字。“藏于秘室”,意林、七命注、事类赋作“藏之秘府”。器案:说文车部:“輶,轻车也。”文选吴都赋:“輶轩蓼扰。”李周翰注:“輶轩,轻车也。”异代方言者,异谓异语,代谓代语。方言十云:“皆南楚、江、湘之间代语也。”郭注:“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也。”又十三注:“鼻、祖,皆始之别名也,转复训以为居,所谓代语者也。”事类赋引作“异俗方言”,所谓不知妄作也。奏籍者,据扬雄答刘歆书:“尝闻先代輶轩之使,奏籍之书,皆藏于周、秦之室。”郭璞方言序:“盖闻方言之作,出乎輶轩之使,所以巡游万国,采览异言,车轨之所交,人迹之所蹈,靡不毕载,以为奏籍。”奏籍,盖谓奏进之簿籍,御览、分纪无“籍”字,非是。秘室者,汉书艺文志:“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注:“如淳曰:‘刘歆七略曰: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则秘室又称秘府也。
  
  〔二〕 意林作“及嬴氏之亡,遗弃殆尽”。
  
  〔三〕 道藏本意林“千”作“十”,误。戴震方言疏证曰:“案常璩华阳国志:‘高尚逸民严遵,字君平,成都人。’又云:‘严君平经德秉哲。’汉书地理志:‘后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又王贡两龚鲍传:‘蜀有严君平,博览无不通;扬雄少时从游学,蜀人爱敬,至今称焉。’严遵即庄遵,汉显宗孝明皇帝讳庄,始改为严。扬雄法言开明篇:‘蜀庄沈冥,蜀庄之才之珍也。’吴秘注云:‘庄遵字君平。’洪迈容斋随笔以法言不讳庄字,何独至此书而曰严?不知本书不讳而后人改之者多矣。此书下文‘蜀人有扬、庄者’,不改庄字,岂独习于严君平之称而妄改之与?”
  
  〔四〕 意林“孺”下有“者”字。拾补云:“华阳国志:‘林闾,字翁孺,临邛人,扬雄师也。’”戴氏疏证曰:“案广韵:‘林闾氏,出自嬴姓。文字志云:后汉有蜀郡林闾翁孺,博学善书。’而华阳国志乃云:‘林闾字公孺,临邛人,扬雄师之。见方言。’又云:‘
  林翁儒训诰玄远。’似以为林姓闾名,且公孺、翁儒,讹舛互异;据此书,林闾定是复姓。”钱绎方言笺疏云:“案王应麟姓氏急就篇云:‘汉扬雄书:林闾妇,蜀郡掌氏子。’其误与常璩同。”
  
  〔五〕 钱绎笺疏曰:“方言卷十三云:‘梗,略也。’注云:‘梗概大略也。’张衡东京赋:‘故粗为宾言其梗概如此。’薛综注云:‘梗概,不纤密,言粗举大纲如此之言也。’后汉书杜笃传云:‘故略其梗概。’李贤注:‘梗概,犹言粗略也。’左思魏都赋云:‘时梗概于滮池。’声转而为辜较,孝经云:‘盖天子之孝也。’孔传云:‘盖者,辜较之辞。’刘炫述义云:‘辜较,犹梗概也,孝道既广,举其大略也。’”
  
  〔六〕 汉书武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颜师古注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武纪又载:“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北堂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和帝诏曰:‘大郡口五十万,举孝廉二人。’”后汉书和纪:“永元十三年九月诏:‘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案后汉书丁鸿传:“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和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和帝诏盖即据丁、刘之言。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太守、王国相,本注曰:‘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当时名额分配比例,亦随时随地而异宜;举二人或举一人,则俱谓举孝与廉各二人或各一人,安帝永初二年诏所谓居乡里有廉清孝顺之称者,亦分别言之,故曰兴廉举孝,非谓孝廉为一人也。岁尽者,刘昭注补引卢植周礼小行人“秋献功”注曰:“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也。”又后汉书顺纪载:“阳嘉元年冬十一月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则举孝廉又有限年之制也。又案:意林、书钞七九引傅子:“闲岁察举孝廉而上之,皆是九州百郡之士,风异俗殊,所尚不同。”则扬雄之所以向天下孝廉周章质问者,正以其风异俗殊,所尚不同也。
  
  〔七〕 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汉官仪:“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卫卒即卫士。
  
  〔八〕 汉书武纪:“南越献驯象。”应劭注曰:“驯者,教能拜起,周章从人意也。”楚辞九歌云中君:“聊遨游兮周章。”王逸注:“周章,犹周流也。”颜氏家训勉学篇:“齐有宦者内参田鹏鸾,……时伺间隙,周章询请。”文选杨德祖答临淄侯笺:“自周章于省览,何遑高视哉!”张铣注曰:“周章,驰逐也。”隋书王贞传:“谢齐王索文集启:‘咫尺天人,周章不暇。’”按周章犹言周流章皇,文选羽猎赋:“章皇周流。”注:“章皇,犹仿徨也;周流,周匝流行也。”
  
  〔九〕 刘淇助字辨略三曰:“此尔字,犹云斯也,然后也。尔既训此,故得转为斯也。”
  
  〔一0〕张竦,字伯松,见汉书张敞杜邺陈遵传,即王莽传所谓“欲求封,过张伯松”者也。扬雄答刘歆书:“常闻先代輶轩之使,奏籍之书,皆藏于周、秦之室。及其破也,遗弃无见之者。独蜀人有严君平、临邛林闾翁孺者,深好训诂,犹见輶轩之使所奏言。翁孺与雄外家牵连之亲,又君平过误有以私遇少而与雄也。君平财有千言耳,翁孺梗概之法略有。翁孺往数岁死,妇蜀郡掌氏子,无子而去。而雄始能草文,先作县邸铭、王佴颂、阶达铭及成都城四隅铭;蜀人有杨庄者为郎,诵之于成帝,成帝好之,以为似相如。雄以此得外见。此数者,皆都水君尝见也,故不复奏。雄为郎之岁,自奏:少不得学,而心好沈博绝丽之文,愿不受三岁之奉,且休脱直事之繇,得肆心广意,以自克就。有诏:‘不可夺奉,令尚书赐笔墨钱六万,得观书于石室。’(据疏证本)如是,后一岁,作绣补、灵节、龙骨之铭诗三章,成帝好之,遂得尽意。故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赍油素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镝次之于椠,二十七岁于今矣;而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燕其疑张伯松不好雄赋颂之文,然亦有以奇之,常为雄道言其父及其先君熹典训,属雄以此篇目,颇示其成者,伯松曰:‘是县日月不刊之书也。’”戴氏疏证曰:“据上云:‘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是歆求方言时,雄撰集尚未成,此云‘示其成者’,正以见有未成者耳。今书中有仅举其字,不辨何方云然,盖方言究属雄未成之书。洪迈以汉书本传无所谓方言,艺文志亦不载方言,遂疑非雄作。又云:‘书称汝、颍之间,先汉人无此语也。’则书内举水名以表其地者多矣,何以先汉人不得称汝、颍之间邪?应劭风俗通义序云:‘周、秦常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张竦以为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任昉南徐州萧公行状:‘并勒成一家,悬诸日月。’李善注云:‘扬雄方言曰:雄以此篇目烦示其成者张伯松,伯松曰:是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也。’此注重‘伯松’二字,有讹舛。”(器案“伯松”二字不重,属上句读之,其理自贯。)钱氏笺疏曰:“按汉书扬雄传备列雄所著书,独无方言。常璩华阳国志及艺文志小学类亦但有训纂一篇,儒家有雄所序三十八篇,亦不及方言。东汉一百九十年中,未有称扬子作方言者;至汉末应劭风俗通义序始称:‘周、秦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二十七年,尔乃始正。’又劭注汉书引杨雄方言一条。是称扬子作方言者,案自劭始。至魏孙炎注尔雅,吴薛综述二京解,晋杜预注左传,张载、刘逵注三都赋,皆递相证引;沿及东晋,郭氏遂注其书;后儒称扬子方言,盖由于是。郭氏云:‘三五之篇着。’与歆书‘
  十五篇’之数正合。而隋书经籍志云:‘方言十二卷。’旧唐书称:‘别国方言十三卷。’是并十五为十三,断在郭注后、隋以前无疑矣。又风俗通义序取答书语,详具本末,云:‘方言凡九千字。’今计本文实万一千九百余字,盖子云此书本未成也。观其答刘歆书言:‘
  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又云:‘张伯松属雄以此篇目,颇示其成者。’又云:‘如可宽假延期,必不敢有爱。’其曰‘方复论思详悉集之’,则正在构缀时也;曰‘颇示其成者’,则尚有未成者也;曰‘宽假延期,必不敢有爱’,则谓他时成书之后也;书中自十二卷以下,大率皆仅举其字,不言何方,其明证也。当歆求书时,撰集未备,歆欲借观未得,故七录不载,汉志亦不著录。至卷帙字数之不同,或子云既卒之后,侯芭之徒,搜其遗稿,私相传述,不免辗转附盗,如徐铉之增说文,故字多于前;厥后传其学者,以汉志无方言之名,而小学家有别字十三篇,不着撰人名氏,恐其假借影附,故证其实出于扬子,遂并为一十三卷,以就其数,故卷减于旧欤?至宋志又云十四卷,当因刘歆书及扬子答书向附籍卷末者,亦别为卷而并数之,无可疑也。”器案:华阳国志蜀都士女篇言“典莫正于尔雅,故作方言。”当即本之应氏“言其所发明,犹未若尔雅之闳丽”之说,钱氏言“常志不言扬子作方言”,可谓失之眉睫。汉志著录之别字,钱大昕三史拾遗亦以为:“即扬雄所撰方言十三卷也。本名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或称别字,或称方言,皆省文。”案后汉书光武十王传载东平王所著有别字,盖仿雄书而为之。
  
  〔一一〕意林作“余虽不才,敢比隆于斯人”。史记刘敬传:“哭泣之声未绝,伤痍者未起,而欲比隆于成、康之时,臣窃以为不侔也。”
  
  〔一二〕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郑玄注:“述谓训其义也。”疏云:“作者之谓圣,圣者,通达物理,故作者之谓圣,则尧、舜、禹、汤是也。述者之谓明,明者,辨说是非,故修述者之谓明,则子游、子夏之属是也。”
  
  昔客为齐王画者〔一〕,王问:“画孰最难?孰最易?〔二〕”曰:“犬马最难,鬼魅最易。”犬马旦暮在人之前,不类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无形者不见,不见故易〔三〕。今俗语虽云浮浅,〔四〕然贤愚所共咨论,有似犬马,其为难矣;并综事宜于今者,孔子称:“幸苟有过,人必知之。〔五〕”俾诸明哲〔六〕,幸详览焉。
  
  〔一〕 何本、郎本、程本、锺本无“客”字。
  
  〔二〕 何本、郎本、程本、锺本、郑本作“最易”,无“孰”字。
  
  〔三〕 何本、郎本、锺本作“无形者不见故易”,不重‘不见’二字。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客有为齐王画者,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曰:‘犬马最难。’‘孰最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即此文所本。淮南子泛论篇:“今夫图工好画鬼魅而憎图狗马者,何也?鬼魅不世出,而狗马可日见也。夫存危治乱,非智不能,而道先(从王念孙说乙正)称古,虽愚有余;故不用之法,圣王弗行,不验之言,圣王弗听。”后汉书张衡传:“譬犹画工恶图犬马,而好作鬼魅,诚以实事难形,而虚伪不穷也。”刘昼新论正赏篇:“由今之人画鬼魅者易为巧,摹犬马者难为工,何者?鬼魅质虚,而犬马质露也。”
  
  〔四〕 汉书东方朔传赞:“其事浮浅。”
  
  〔五〕 论语述而篇:“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六〕 诗大雅蒸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汉书刑法志:“躬明悊之性。”悊即哲字,说文心部悊下云:“‘哲’或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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