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在实现我们个人自由意志、满足我们自身需要的同时,也要求我们对自己的自由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契约精神的核心是更好地保护我们的自由和利益,但是它却使我们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产出利他的结果。这还是仅就即时履行的契约而言;如果是远期履行的契约,则还有保护我们预期利益的作用。
1
1
第四,契约的签订受法律的保护,是以不违背国家法律为基础的。
任何违背法律的契约都是无效的,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比如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违反了国家的劳动法,其劳动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第五,契约所约定的交易方式与其他的交易方式相比,能够给当事人带来更多利益或者更加有效的利益保障。
现代的法律经济学认为,如果契约不能够给人们带来任何利益和利益保障,人们就不会签订契约。这是制定契约的最基本的条件。
概括这五个基本条件,我们可以得出,契约的成立有六大要素和三大原则。六大要素包括:自愿、平等、认可、宽容和妥协、民主、法律;三大原则包括:责任原则、权利原则和义务原则。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如下图所示:
契约成立的六大要素和三大原则契约关系的核心就是缔结契约的各方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平衡与互动。契约关系的确立就意味着契约主体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契约不仅强调自由意志,更强调契约主体的责任。同时,契约本身就是一个承诺,是对未来关系的一种约定。因此,契约的履行需要缔结契约的各方恪守信用。没有契约,就没有信用;没有信用,就没有和谐。人是社会动物,契约是人类社会行为的一种理性选择。人们之间物质利益的来往,有法律的契约;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原本作为民事法律的契约开始逐渐成为人与人交往的道德基础。当契约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时,契约精神就形成了。
契约箴言
没有契约,就没有信用;没有信用,就没有和谐。
当契约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时,契约精神就形成了。
2
任何违背法律的契约都是无效的,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比如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违反了国家的劳动法,其劳动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第五,契约所约定的交易方式与其他的交易方式相比,能够给当事人带来更多利益或者更加有效的利益保障。
现代的法律经济学认为,如果契约不能够给人们带来任何利益和利益保障,人们就不会签订契约。这是制定契约的最基本的条件。
概括这五个基本条件,我们可以得出,契约的成立有六大要素和三大原则。六大要素包括:自愿、平等、认可、宽容和妥协、民主、法律;三大原则包括:责任原则、权利原则和义务原则。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如下图所示:
契约成立的六大要素和三大原则契约关系的核心就是缔结契约的各方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平衡与互动。契约关系的确立就意味着契约主体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契约不仅强调自由意志,更强调契约主体的责任。同时,契约本身就是一个承诺,是对未来关系的一种约定。因此,契约的履行需要缔结契约的各方恪守信用。没有契约,就没有信用;没有信用,就没有和谐。人是社会动物,契约是人类社会行为的一种理性选择。人们之间物质利益的来往,有法律的契约;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原本作为民事法律的契约开始逐渐成为人与人交往的道德基础。当契约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时,契约精神就形成了。
契约箴言
没有契约,就没有信用;没有信用,就没有和谐。
当契约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时,契约精神就形成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