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美国才开始摆脱对英国文学的依附,真正诞生了美国的民族文学。而书写这个文学《独立宣言》的代表人物,是欧文和库柏,他们同为美国民族文学的先驱者和奠基人,欧文被称为“美国文学之父”,而库柏则是“美国小说的鼻祖”。库柏的长篇小说《间谍》(一八二一),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蜚声世界文坛的小说。他的代表作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影响更为广远;而《最后的莫希干人》则为其中最出色的一部。
库柏的才华曾经受到别林斯基、普希金、莱蒙托夫、巴尔扎克。雨果、歌德、康拉德、高尔基等许多世界著名作家的热烈赞赏。
一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于一七八九年九月十五日出生在新泽西州的伯林顿。一年后,他父亲威廉·库柏法官,把他带到纽约州中部奥获高湖畔的库柏镇。这儿有他父亲的一大片新开发地。
库柏的父亲威廉法官,是英国教友派教徒的后裔,是当地的大地主,曾两度任国会议员。他在政治上属于联邦派,他的思想和社会地位对库柏有一定的影响。库柏的母亲伊丽莎白·费尼莫尔是瑞典人。
在十二个兄弟姐妹中,库柏排行十一。他在库柏镇一直生活到十二岁。镇子附近未开发地上残存的印第安人以及关于印第安人的传说,给库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促使他日后第一个在长篇小说中采用印第安题材。一八○一年,父亲把他送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在圣彼得牧师家学习,为进入耶鲁大学做准备。十三岁时,库柏转到耶鲁上学,读到第三学年,因违犯校规被开除。据说当时他试图把炸药放入锁孔来打开他朋友的房门。
一八○六年十月,库柏在一艘商船上当了水手,随船去欧洲,做了十一个月的海上航行。一八○八年一月,他加入海军,做见习士官。一八○九年十一月,他开始任海军军官,从海军准尉直至升任为海军上尉。一八一○年,他请了一年长假,在假期中结了婚。一八一一年,库柏自海军退役。这五六年的海上生涯,为他后来写海上小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库柏的妻子苏珊·狄兰色,出身于纽约州著名的大地主家庭,父母在威契斯特县拥有大片土地。婚后,库柏就和妻子定居威契斯特,有时则住在库柏镇,过着乡绅生活,直到一八二二年迁往纽约。他在威契斯特,听到不少关于独立战争时期的故事,这又为他创作革命历史小说提供了素材。
库柏前三十年的生活就这样过去了,他从来没有产生过想当作家的念头。而促使他从事文学创作活动的,是他的妻子苏珊。有一次,他给妻子朗读一本英国传奇小说,他对这部作品大为不满,无意间声言他完全能写出一本比它更好的书来。于是苏珊就抓住这句话,再三建议他写书。一八二○年,他果真写出一部长篇小说《戒备》。这本书着意模仿十九世纪初期流行的、专写外省家庭生活的言情小说。为了遮人耳目,他还伪称该书出自英国人之手。对于他的这本处女作,库柏和它的读者一样,很不满意。他后来在谈到自己这初次的创作活动时,写道:“小说出版后,备受作者的朋友们指责……尽管作者深知,他写那本书纯属偶然,但他认为,朋友们的指责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他能做的惟一补过办法是另写一本内容应该无可非议的书,这不仅是为了外界,也是为了自己。他选择了爱国主义作为该书的主题。”
一八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这另外一本书问世了,它就是长篇小说《间谍》。该书出版后,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不仅在国内连续再版,而且在国外被译成多种欧洲文字。紧接着,库柏一鼓作气,又写出了以边疆生活为题材的《拓荒者》(一八二三)和以海上生活为题材的《领航员》(一八二三)。这三部作品出版后,影响很大,它们既满足了国内读者对民族题材的要求,也向国外读者揭开了美国这个新兴国家的面貌。新鲜生动的民族题材和浪漫主义的乐观情调,使国内外读者耳目为之一新。《间谍》传到俄国后,对俄国人民的革命斗争起了鼓舞作用。库柏很快就成了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世界知名的小说家。
从一八二一年发表《间谍》到一八五一年逝世的三十年间,库柏不停地写作,即使在一八二六至一八三三年旅欧期间和出任驻外使节时,也没有搁笔,总共出版了五十多部作品。除长篇小说三十多部外,还有旅行札记、政治讽刺小品、寓言故事……以及一部美国海军发展史。
库柏在晚年陷入了一系列政治和文学的争议之中。他在库柏镇和敌视他的报纸打了无数官司,虽然几乎次次胜诉,但这也影响到他的声望,使他深感痛苦,他甚至要求在他死后不要给他写传记。但他仍坚持写作,直至一八五一年九月十四日他六十二岁生日前一天逝世。
二
在美国文学史上,库柏首开了三种不同类型小说的写作先河,即以《间谍》为代表的革命历史小说,以《拓荒者》为代表的边疆小说和以《领航员》为代表的海上小说,从而使他获得“美国的司各特”、“世界伟大传奇小说家之一”等美称。
他在题材方面为美国小说开辟了新的领域,并为麦尔维尔、杰克·伦敦、海明威等许多后辈作家所效法。他的主要作品,充满了爱国主义精神和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充满了对殖民主义的谴责和对印第安人的同情,也充满了对自由的向往和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生动地描绘了美国社会一百多年发展中出现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如森林中的猎手、草原上的移民、海上的水手,以及印第安人的酋长、殖民战争和独立战争中的军人,乃至著名的历史人物。这就使他的小说具有甚为丰富的内容和巨大的吸引力。是他,最早创造了美国文学中的典型形象,如货郎柏青、猎人邦波、领航员琼斯等。在美国,这些人物早已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了。库柏的作品,深受各国读者,特别是青年的喜爱。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库柏作品的教育意义,是毫无疑义的。近一百年来,它们深受世界各国青年读者的喜爱。例如,在读俄国革命家的回忆录时,我们经常会发现,库柏的作品是培养他们具有荣誉感、进取心和勇敢精神的良师益友。”
库柏的作品中能流传后世并产生影响的是长篇小说。其中主要的是革命历史小说《间谍》、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和海上小说《领航员》。
长篇小说《间谍》,按作者自己的说法,是一部“纯粹美国式作品”,全书以独立战争为背景,成功地塑造了爱国英雄柏奇的形象。柏奇受华盛顿的直接委派,前往英军驻地刺探军情。他伪装为英军服务,得到英军信任,因而也就受到美国军民的痛恨。他被追捕,甚至被判处死刑。但他严守机密,几次死里逃生,英勇沉着地完成各项任务。革命胜利后,他拒绝接受任何报酬,仍以货郎为生。作者出于对祖国的热爱,对这场伟大战争的赞美,对这些在战争中忘我战斗的爱国同胞的崇敬,希望通过这本书来建立一座纪念碑,纪念战争中的那些英雄,勉励年轻一代继承父辈热爱祖国、热爱自由、不屈不挠、英勇战斗的精神。他在这本书中所创造的典型形象——货郎哈维·柏奇,已经成了爱国者的代名词。
被誉为美国第一部海上小说的《领航员》,扩大了爱国主义的主题。该书主人公领航员的原型,是独立战争时期的著名人物约翰·保尔·琼斯船长(一七四七—一七九二)。库柏运用浪漫主义手法,把他描绘成具有神秘色彩的英雄。小说着重描写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国会为了惩罚英国殖民主义者,派遣两艘军舰,远渡重洋,到英国海岸去袭扰,并伺机劫持英国贵族回国做人质。这两艘军舰经过惊心动魄的海陆战斗,在领航员的导航下,胜利返回了美国。
毫无疑问,在库柏的全部作品中,占中心地位的是他的边疆题材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这五部曲通过主人公纳蒂·邦波的一生活动,描写了早期美国山林居民的生活,赞扬了印第安人的勇敢和正直,反映了作者对北美殖民主义者的抗议和对印第安人的同情。
库柏还写了革命历史小说《波士顿之围》(一八二八),有关海上生活的《红海盗》(一八二七)、《海妖》(一八三一)等。此外,他还写有关于地主土地占有过程的《利特尔佩奇手稿》三部曲(《萨坦斯托》、《拿锁链的人》、《红人或印第安人与假印第安人》)(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以及反映欧洲生活的三部曲:《刺客》(一八三一)。《黑衣教士》(一八三二)和《刽子手》(一八三三)。但和前面说的作品相比,这些作品,不管在思想内容或艺术技巧方面,都较为逊色。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晚年写的一本乌托邦小说《火山口》(一八四七),说的是一批在沉船之后死里逃生的美国人,在太平洋一个小岛上建立了充满田园风味的社会,这个社会后来毁于扩张、诉讼、过分虔诚、新闻报导和过多的自由。这小岛是地震后出现的,可是又一次地震,把整个岛屿和那些争论不休的人,统统沉到了海底。
除了上述长篇小说外,库柏的作品较著名的还有《欧洲拾零》(一八三七—一八三八)、《返乡路上》(一八三八)、《故乡风貌》(一八三八)等。
三
库柏生活的年代是富有历史事件的时代,这些事件在库柏的一系列作品中均有所反映,但从中也可看出,作者对这些事件的看法,思想上是充满矛盾的。
在他的几本主要的历史小说和海上小说中,作者站在爱国主义的立场,热情歌颂了反对英国殖民主义者的独立战争,赞美了独立战争中那些英勇战斗的英雄,特别是创造了像货郎柏奇这样一个一心爱国、无私无畏的普通人民群众的典型形象,这不能不说是对当时现实社会中那些身居高位而无视国家利益、只顾个人的人物的一种批判。在《间谍》中,作者还假西格里威斯医生之口,在废除奴隶制问题上发表了在当时来说是非常进步的见解。他说:“不错,现在我们还留有蓄奴制度,但是,我们一定要设法逐步把它废除,否则以后还会产生比现在我们所遭受的更大的祸害。毫无疑问,我们将继续前进,随着我们取得的成就,我们的奴隶一定会得到解放,直到这片美丽的土地成为人间乐园,没有一个上帝的子民再处于悲惨的境地……”值得指出的是,这些话是在斯托夫人的废奴文学代表作《汤姆大伯的小屋》(一八五一)发表前三十年写下的。
库柏在国外时,为美国的一切进步辩护;在国内,通过他的政论时评,也确实反映了当时美国资产阶级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针砭了社交界、文化界、司法界的流弊,当时有评论说,这是把美国“生剥一层皮”。可是,库拍这个美国文学史上的前期浪漫主义代表作家,在政治思想上毕竟还是偏于保守的,他对自己所处的时代与社会缺乏深刻的理解,往往流露出美化过去的倾向。对美国社会的深刻洞察与分析,还要留待后期浪漫主义作家去完成。特别是在晚年,库柏坚持站在联邦派的保守立场上,指责杰弗逊推行的资产阶级民主改革,为蓄奴制辩护,甚至维护早已过时的荷兰殖民主义者的佃农制。他的《利特尔佩奇手稿》三部曲,就是站在地主的立场,为大地主们的利益辩护,反对当时的抗租运动的。这些都反映了作者本人的阶级偏见与思想局限。
库柏在文学史上的贡献,还在于把小说艺术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库柏曾悉心研究过十八世纪以来的表达艺术,研究过英国文学,对十八世纪的英国诗人,对莎士比亚、拜伦、司各特等都有过深入的研究。他的天才表现在能把自己的创作和英国文学的传统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人们称库柏为“美国的司各特”,可是他本人对此并不满意,认为自己在许多方面比司各特写得更好。有趣的是,俄国著名诗人莱蒙托夫也有这种看法。俄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回忆一八四○年四月,他和莱蒙托夫在彼得堡会见,谈论到现代文学时,一致赞扬了库柏,并说他们从小就喜爱库柏的作品。他还回忆说,莱蒙托夫“在谈到库柏时,热情地论证了库柏有比华特·司各特多得多的诗才;他的论证非常精辟,有说服力;使我惊奇的是,他简直对他到了入迷的程度”。
库柏的作品,结构复杂精巧,内容紧张生动,故事情节悬念重重,人物命运瞬息万变,步步深入,引人入胜。这也是库柏的作品一百多年来得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的一个主要原因。库柏还具有捕获过去时代的精神而使它复活的天才。正如德国著名作家歌德在晚年的日记中所指出的:“即使在欧洲,人们也确信,库柏具有独特的天才,很高程度的独特的天才,他第一次把美国的过去和现在,提炼成为文学的题材。”他还赞扬库柏的作品结构富有艺术性,写道:“我钦佩他拥有丰富的素材和对素材的巧妙处理。创作像库柏小说这样材料丰富而又前后连贯的作品是不容易的。”
四
正如作者在总结三十年的文学创作活动时所说:“如果说作者写出的东西,有什么足以流传身后的话,毫无疑问,那一定是《皮裹腿故事集》。”事实证明了他的预言,《皮裹腿故事集》不仅已成为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而且进入了世界古典文学名著的行列。这组作品按创作顺序,包括《拓荒者》(一八二三)、《最后的莫希干人》(一八二六)、《大草原》(一八二七)、《探路人》(一八四○)和《杀鹿人》(一八四一)五部长篇小说。内容主要描写森林中的猎手“皮裹腿”纳蒂·邦波的一生,但五部曲中故事的发展,不同于创作年代的顺序。《杀鹿人》主要写的是年轻的邦波“首次出征”中的冒险经历。《最后的莫希干人》和《探路人》,以十八世纪五十年代英法殖民主义者之间的混战为背景,描写了邦波的战斗生涯。而《拓荒者》写的则是独立战争以后,邦波被迫离开开发地上新出现的小市镇,进到西部森林中过的狩猎生活。《大草原》写无地农民向大西部继续推进和年老的邦波如何在大草原上结束自己的一生。
库柏的这五部小说,描绘了上下六十年间,从北方五大湖、东部纽约州到西部草原所发生的惊心动魄的斗争和深刻的历史性变化,构成了美国社会早期发展的巨幅画卷。在这幅画卷中,有早期移民艰难竭蹶的生存斗争,有英法殖民主义者的激烈军事角逐,有印第安人被残杀和灭绝的悲惨遭遇,有无地农民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这些惊险情节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殖民主义者的残暴与贪婪,土著印第安人的英勇和善良。书中,作者处处流露出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和对他们的遭遇的愤愤不平,同时也揭露了殖民主义者如何处心积虑,在印第安人各部落之间挑拨离间,使他们彼此仇恨、互相残杀的罪恶阴谋。作者所创造的主人公“皮裹腿”邦波,是个理想化的形象,他虽然缺少文化,但有着勇敢善良的性格和单纯诚朴的心灵,他有正义感,慷慨大度,见义勇为,富于同情心,乐于自我牺牲,他心中充满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他原来是个猎人,在英法殖民主义者的战争中,作为英方在森林中的带路人和侦察员,显示了高超的射击技术和神奇的森林作战本领,获得“鹰眼”。“探路人”、“长枪”等绰号。但是战争结束后,他不堪忍受那种“安居乐业”的生活,一心向往狩猎生活的自由,于是背离了开发者的“文明”,继续向森林的深处挺进,去过自由的狩猎生活,最后死在西部的大草原上,安息在他视为兄弟的印第安人中间。作者把他和当时那些残暴的殖民主义者对比,和那些破坏自然资源的贪婪的开发者对比,显示出邦波的特点:他“虽然没有文化,却有着蒙昧人身上所体现的最高文明原则”。实质上,作者赋予邦波的正是热爱自由、坚持正义和勤劳勇敢的广大美国人民所具有的高尚品质,在某种程度上,“皮裹腿”精神,正是美国民族精神的象征。诚然,作品中也反映了作者受到当时浪漫主义文学“返回自然”思潮的影响,流露了作者缅怀和美化旧时代的思想感情,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蒂·邦波这一人物形象;然而其中也包含着对资本主义开发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强烈批判。还是高尔基说得透彻,他说:“纳蒂·邦波处处以自己的淳朴思想和勇敢行为,来引起读者的好感。作为新世界的森林和草原的探索者,他为人们开辟了道路,这些人后来却把他当成罪犯,指责他违犯了和他的自由观念不相容的那些惟利是图的法律。他毕生不自觉地为一种伟大的事业服务:在野蛮人的土地上开拓物质文明的疆域。他是这种文明的最初开拓者之一,但他却发现自己无法在这种文明的环境中生存。这便是许多开拓者常有的命运,许多在对生活的认识上比同时代人深远的人的命运。从这个观点来看,没有文化的邦波几乎是一个富有寓意的人物,他是人类真正的朋友,他们的苦难和功勋,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而美好。”
库柏向以描写惊险场面和自然景物见称。他在《皮裹腿故事集》中,充分利用蕴藏着不可知的威胁的浓密森林,以及神秘莫测的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来渲染浪漫色彩。在他的笔下,印第安人出没的森林和草原,都被赋予瑰丽的色彩。而他的环境描写,又总是跟情节的变化、人物的心情交融在一起。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谈到库柏描写自然景物的技巧时,写道:“看来,仿佛就是您自己俯身在那些百年古树的树阴之下,在辨识印第安人的足迹。那儿危机四伏,迫使您去仔细研究山岩、瀑布、石滩、树丛,您再现了那片土地……”别林斯基也说:“辽阔的大自然和英雄主义的功勋——这便是库柏小说吸引读者的所在。”
然而,美国的民族文学当时毕竟还处于早期阶段。在艺术形式方面,库柏仍囿于英国文学的影响,他的传奇小说在某些方面明显地模仿了英国的司各特。而且像他这样一个多产作家,在艺术上也难免有不少缺陷,正如巴尔扎克所说:“如果库柏在刻画人物方面,也达到他在描绘自然景象方面的同样成就,我们这门艺术就会以他的话为准了。”此外,如文句冗长,在紧张的场面中突然插入一段议论,等等。这些都使他的作品的价值和流传受到一定的影响。
五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裹腿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对于印第安人的被杀戮和印第安部落的消亡,作者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他深深怀着同情和愤慨。他写道:“莫希干人的领土,是被欧洲人侵占去的美洲大陆的第一块地盘,因而,莫希干人就第一个成了离乡背井的人。面临着文明的推进,也可以说,文明的入侵,所有印第安部落的人民,就像他们故土林木上的绿叶在刺骨的严寒侵凌下纷纷坠地一样,日益消亡,看来这已成为落到他们头上的不可避免的命运。有足够的历史事实可以证明,这幅惨像并非虚妄之作。”作者把本书取名为《最后的莫希干人》,就有着令人心酸的悲哀音调。正直、勇敢的莫希干人恩卡斯和美丽善良的科拉之死,也不无更深的寓意:随着他们的死去,他们心灵上的那种美德和纯洁的感情也消亡了,留下的只是笼罩在美洲大地上的那些贪婪、残暴的恶意和邪念。
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也像在《杀鹿人》中一样,“鹰眼”纳蒂·邦波和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又建立了众多的功勋,经受了多次死亡的考验,他们仍一如既往,为他人出生入死。另外作品还塑造了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的英雄形象,他有着高尚的品质,纯洁的情操,正直勇敢,富有自我牺牲精神。还有勇敢、善良的科拉。他们的品德,都引起人们的赞叹。此外,作者还以他娴熟的手法和鲜明的色彩,描绘了年迈的塔曼侬、“刁狐狸”麦格瓦、海沃德少校、圣歌教师等诸多人物,以及大自然的绚丽景色。书中对印第安人的习俗,如募兵活动、殡葬仪式等的描写,以及他们那些充满比喻象征的语言,使作品更显得具有独特的情趣和神秘的色彩。
诚然,《最后的莫希干人》中,有些场面仍显出人为的痕迹,其中有的巧合奇遇,似乎不那么合情合理,人物的塑造上,也有理想化的因素,正面人物过于完美无缺。此外,书中把亲法的印第安人写成狡猾阴险、凶恶残忍的败类,也是片面的,不公正的。但是,瑕不掩瑜,作者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毕竟用鲜明而生动的色彩,重现了英法争夺殖民地战争中的某些重大事件,使我们懂得了殖民主义者的贪婪和残酷,同时也了解到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印第安人的精神面貌。作为一个前期浪漫主义作家,他认为自己有权运用夸张的手法,来描绘那些历史事件和现实生活。而且,不可否认,在这浓重的浪漫色彩中,是有着明显的道德观念和现实意义的。
宋兆霖
一九八五年秋于浙江大学
库柏的才华曾经受到别林斯基、普希金、莱蒙托夫、巴尔扎克。雨果、歌德、康拉德、高尔基等许多世界著名作家的热烈赞赏。
一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于一七八九年九月十五日出生在新泽西州的伯林顿。一年后,他父亲威廉·库柏法官,把他带到纽约州中部奥获高湖畔的库柏镇。这儿有他父亲的一大片新开发地。
库柏的父亲威廉法官,是英国教友派教徒的后裔,是当地的大地主,曾两度任国会议员。他在政治上属于联邦派,他的思想和社会地位对库柏有一定的影响。库柏的母亲伊丽莎白·费尼莫尔是瑞典人。
在十二个兄弟姐妹中,库柏排行十一。他在库柏镇一直生活到十二岁。镇子附近未开发地上残存的印第安人以及关于印第安人的传说,给库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促使他日后第一个在长篇小说中采用印第安题材。一八○一年,父亲把他送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在圣彼得牧师家学习,为进入耶鲁大学做准备。十三岁时,库柏转到耶鲁上学,读到第三学年,因违犯校规被开除。据说当时他试图把炸药放入锁孔来打开他朋友的房门。
一八○六年十月,库柏在一艘商船上当了水手,随船去欧洲,做了十一个月的海上航行。一八○八年一月,他加入海军,做见习士官。一八○九年十一月,他开始任海军军官,从海军准尉直至升任为海军上尉。一八一○年,他请了一年长假,在假期中结了婚。一八一一年,库柏自海军退役。这五六年的海上生涯,为他后来写海上小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库柏的妻子苏珊·狄兰色,出身于纽约州著名的大地主家庭,父母在威契斯特县拥有大片土地。婚后,库柏就和妻子定居威契斯特,有时则住在库柏镇,过着乡绅生活,直到一八二二年迁往纽约。他在威契斯特,听到不少关于独立战争时期的故事,这又为他创作革命历史小说提供了素材。
库柏前三十年的生活就这样过去了,他从来没有产生过想当作家的念头。而促使他从事文学创作活动的,是他的妻子苏珊。有一次,他给妻子朗读一本英国传奇小说,他对这部作品大为不满,无意间声言他完全能写出一本比它更好的书来。于是苏珊就抓住这句话,再三建议他写书。一八二○年,他果真写出一部长篇小说《戒备》。这本书着意模仿十九世纪初期流行的、专写外省家庭生活的言情小说。为了遮人耳目,他还伪称该书出自英国人之手。对于他的这本处女作,库柏和它的读者一样,很不满意。他后来在谈到自己这初次的创作活动时,写道:“小说出版后,备受作者的朋友们指责……尽管作者深知,他写那本书纯属偶然,但他认为,朋友们的指责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他能做的惟一补过办法是另写一本内容应该无可非议的书,这不仅是为了外界,也是为了自己。他选择了爱国主义作为该书的主题。”
一八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这另外一本书问世了,它就是长篇小说《间谍》。该书出版后,受到读者热烈欢迎,不仅在国内连续再版,而且在国外被译成多种欧洲文字。紧接着,库柏一鼓作气,又写出了以边疆生活为题材的《拓荒者》(一八二三)和以海上生活为题材的《领航员》(一八二三)。这三部作品出版后,影响很大,它们既满足了国内读者对民族题材的要求,也向国外读者揭开了美国这个新兴国家的面貌。新鲜生动的民族题材和浪漫主义的乐观情调,使国内外读者耳目为之一新。《间谍》传到俄国后,对俄国人民的革命斗争起了鼓舞作用。库柏很快就成了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世界知名的小说家。
从一八二一年发表《间谍》到一八五一年逝世的三十年间,库柏不停地写作,即使在一八二六至一八三三年旅欧期间和出任驻外使节时,也没有搁笔,总共出版了五十多部作品。除长篇小说三十多部外,还有旅行札记、政治讽刺小品、寓言故事……以及一部美国海军发展史。
库柏在晚年陷入了一系列政治和文学的争议之中。他在库柏镇和敌视他的报纸打了无数官司,虽然几乎次次胜诉,但这也影响到他的声望,使他深感痛苦,他甚至要求在他死后不要给他写传记。但他仍坚持写作,直至一八五一年九月十四日他六十二岁生日前一天逝世。
二
在美国文学史上,库柏首开了三种不同类型小说的写作先河,即以《间谍》为代表的革命历史小说,以《拓荒者》为代表的边疆小说和以《领航员》为代表的海上小说,从而使他获得“美国的司各特”、“世界伟大传奇小说家之一”等美称。
他在题材方面为美国小说开辟了新的领域,并为麦尔维尔、杰克·伦敦、海明威等许多后辈作家所效法。他的主要作品,充满了爱国主义精神和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充满了对殖民主义的谴责和对印第安人的同情,也充满了对自由的向往和对大自然的热爱。他生动地描绘了美国社会一百多年发展中出现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如森林中的猎手、草原上的移民、海上的水手,以及印第安人的酋长、殖民战争和独立战争中的军人,乃至著名的历史人物。这就使他的小说具有甚为丰富的内容和巨大的吸引力。是他,最早创造了美国文学中的典型形象,如货郎柏青、猎人邦波、领航员琼斯等。在美国,这些人物早已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了。库柏的作品,深受各国读者,特别是青年的喜爱。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库柏作品的教育意义,是毫无疑义的。近一百年来,它们深受世界各国青年读者的喜爱。例如,在读俄国革命家的回忆录时,我们经常会发现,库柏的作品是培养他们具有荣誉感、进取心和勇敢精神的良师益友。”
库柏的作品中能流传后世并产生影响的是长篇小说。其中主要的是革命历史小说《间谍》、边疆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和海上小说《领航员》。
长篇小说《间谍》,按作者自己的说法,是一部“纯粹美国式作品”,全书以独立战争为背景,成功地塑造了爱国英雄柏奇的形象。柏奇受华盛顿的直接委派,前往英军驻地刺探军情。他伪装为英军服务,得到英军信任,因而也就受到美国军民的痛恨。他被追捕,甚至被判处死刑。但他严守机密,几次死里逃生,英勇沉着地完成各项任务。革命胜利后,他拒绝接受任何报酬,仍以货郎为生。作者出于对祖国的热爱,对这场伟大战争的赞美,对这些在战争中忘我战斗的爱国同胞的崇敬,希望通过这本书来建立一座纪念碑,纪念战争中的那些英雄,勉励年轻一代继承父辈热爱祖国、热爱自由、不屈不挠、英勇战斗的精神。他在这本书中所创造的典型形象——货郎哈维·柏奇,已经成了爱国者的代名词。
被誉为美国第一部海上小说的《领航员》,扩大了爱国主义的主题。该书主人公领航员的原型,是独立战争时期的著名人物约翰·保尔·琼斯船长(一七四七—一七九二)。库柏运用浪漫主义手法,把他描绘成具有神秘色彩的英雄。小说着重描写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国会为了惩罚英国殖民主义者,派遣两艘军舰,远渡重洋,到英国海岸去袭扰,并伺机劫持英国贵族回国做人质。这两艘军舰经过惊心动魄的海陆战斗,在领航员的导航下,胜利返回了美国。
毫无疑问,在库柏的全部作品中,占中心地位的是他的边疆题材五部曲《皮裹腿故事集》。这五部曲通过主人公纳蒂·邦波的一生活动,描写了早期美国山林居民的生活,赞扬了印第安人的勇敢和正直,反映了作者对北美殖民主义者的抗议和对印第安人的同情。
库柏还写了革命历史小说《波士顿之围》(一八二八),有关海上生活的《红海盗》(一八二七)、《海妖》(一八三一)等。此外,他还写有关于地主土地占有过程的《利特尔佩奇手稿》三部曲(《萨坦斯托》、《拿锁链的人》、《红人或印第安人与假印第安人》)(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以及反映欧洲生活的三部曲:《刺客》(一八三一)。《黑衣教士》(一八三二)和《刽子手》(一八三三)。但和前面说的作品相比,这些作品,不管在思想内容或艺术技巧方面,都较为逊色。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晚年写的一本乌托邦小说《火山口》(一八四七),说的是一批在沉船之后死里逃生的美国人,在太平洋一个小岛上建立了充满田园风味的社会,这个社会后来毁于扩张、诉讼、过分虔诚、新闻报导和过多的自由。这小岛是地震后出现的,可是又一次地震,把整个岛屿和那些争论不休的人,统统沉到了海底。
除了上述长篇小说外,库柏的作品较著名的还有《欧洲拾零》(一八三七—一八三八)、《返乡路上》(一八三八)、《故乡风貌》(一八三八)等。
三
库柏生活的年代是富有历史事件的时代,这些事件在库柏的一系列作品中均有所反映,但从中也可看出,作者对这些事件的看法,思想上是充满矛盾的。
在他的几本主要的历史小说和海上小说中,作者站在爱国主义的立场,热情歌颂了反对英国殖民主义者的独立战争,赞美了独立战争中那些英勇战斗的英雄,特别是创造了像货郎柏奇这样一个一心爱国、无私无畏的普通人民群众的典型形象,这不能不说是对当时现实社会中那些身居高位而无视国家利益、只顾个人的人物的一种批判。在《间谍》中,作者还假西格里威斯医生之口,在废除奴隶制问题上发表了在当时来说是非常进步的见解。他说:“不错,现在我们还留有蓄奴制度,但是,我们一定要设法逐步把它废除,否则以后还会产生比现在我们所遭受的更大的祸害。毫无疑问,我们将继续前进,随着我们取得的成就,我们的奴隶一定会得到解放,直到这片美丽的土地成为人间乐园,没有一个上帝的子民再处于悲惨的境地……”值得指出的是,这些话是在斯托夫人的废奴文学代表作《汤姆大伯的小屋》(一八五一)发表前三十年写下的。
库柏在国外时,为美国的一切进步辩护;在国内,通过他的政论时评,也确实反映了当时美国资产阶级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针砭了社交界、文化界、司法界的流弊,当时有评论说,这是把美国“生剥一层皮”。可是,库拍这个美国文学史上的前期浪漫主义代表作家,在政治思想上毕竟还是偏于保守的,他对自己所处的时代与社会缺乏深刻的理解,往往流露出美化过去的倾向。对美国社会的深刻洞察与分析,还要留待后期浪漫主义作家去完成。特别是在晚年,库柏坚持站在联邦派的保守立场上,指责杰弗逊推行的资产阶级民主改革,为蓄奴制辩护,甚至维护早已过时的荷兰殖民主义者的佃农制。他的《利特尔佩奇手稿》三部曲,就是站在地主的立场,为大地主们的利益辩护,反对当时的抗租运动的。这些都反映了作者本人的阶级偏见与思想局限。
库柏在文学史上的贡献,还在于把小说艺术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库柏曾悉心研究过十八世纪以来的表达艺术,研究过英国文学,对十八世纪的英国诗人,对莎士比亚、拜伦、司各特等都有过深入的研究。他的天才表现在能把自己的创作和英国文学的传统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人们称库柏为“美国的司各特”,可是他本人对此并不满意,认为自己在许多方面比司各特写得更好。有趣的是,俄国著名诗人莱蒙托夫也有这种看法。俄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回忆一八四○年四月,他和莱蒙托夫在彼得堡会见,谈论到现代文学时,一致赞扬了库柏,并说他们从小就喜爱库柏的作品。他还回忆说,莱蒙托夫“在谈到库柏时,热情地论证了库柏有比华特·司各特多得多的诗才;他的论证非常精辟,有说服力;使我惊奇的是,他简直对他到了入迷的程度”。
库柏的作品,结构复杂精巧,内容紧张生动,故事情节悬念重重,人物命运瞬息万变,步步深入,引人入胜。这也是库柏的作品一百多年来得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的一个主要原因。库柏还具有捕获过去时代的精神而使它复活的天才。正如德国著名作家歌德在晚年的日记中所指出的:“即使在欧洲,人们也确信,库柏具有独特的天才,很高程度的独特的天才,他第一次把美国的过去和现在,提炼成为文学的题材。”他还赞扬库柏的作品结构富有艺术性,写道:“我钦佩他拥有丰富的素材和对素材的巧妙处理。创作像库柏小说这样材料丰富而又前后连贯的作品是不容易的。”
四
正如作者在总结三十年的文学创作活动时所说:“如果说作者写出的东西,有什么足以流传身后的话,毫无疑问,那一定是《皮裹腿故事集》。”事实证明了他的预言,《皮裹腿故事集》不仅已成为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而且进入了世界古典文学名著的行列。这组作品按创作顺序,包括《拓荒者》(一八二三)、《最后的莫希干人》(一八二六)、《大草原》(一八二七)、《探路人》(一八四○)和《杀鹿人》(一八四一)五部长篇小说。内容主要描写森林中的猎手“皮裹腿”纳蒂·邦波的一生,但五部曲中故事的发展,不同于创作年代的顺序。《杀鹿人》主要写的是年轻的邦波“首次出征”中的冒险经历。《最后的莫希干人》和《探路人》,以十八世纪五十年代英法殖民主义者之间的混战为背景,描写了邦波的战斗生涯。而《拓荒者》写的则是独立战争以后,邦波被迫离开开发地上新出现的小市镇,进到西部森林中过的狩猎生活。《大草原》写无地农民向大西部继续推进和年老的邦波如何在大草原上结束自己的一生。
库柏的这五部小说,描绘了上下六十年间,从北方五大湖、东部纽约州到西部草原所发生的惊心动魄的斗争和深刻的历史性变化,构成了美国社会早期发展的巨幅画卷。在这幅画卷中,有早期移民艰难竭蹶的生存斗争,有英法殖民主义者的激烈军事角逐,有印第安人被残杀和灭绝的悲惨遭遇,有无地农民颠沛流离的生活。在这些惊险情节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殖民主义者的残暴与贪婪,土著印第安人的英勇和善良。书中,作者处处流露出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和对他们的遭遇的愤愤不平,同时也揭露了殖民主义者如何处心积虑,在印第安人各部落之间挑拨离间,使他们彼此仇恨、互相残杀的罪恶阴谋。作者所创造的主人公“皮裹腿”邦波,是个理想化的形象,他虽然缺少文化,但有着勇敢善良的性格和单纯诚朴的心灵,他有正义感,慷慨大度,见义勇为,富于同情心,乐于自我牺牲,他心中充满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他原来是个猎人,在英法殖民主义者的战争中,作为英方在森林中的带路人和侦察员,显示了高超的射击技术和神奇的森林作战本领,获得“鹰眼”。“探路人”、“长枪”等绰号。但是战争结束后,他不堪忍受那种“安居乐业”的生活,一心向往狩猎生活的自由,于是背离了开发者的“文明”,继续向森林的深处挺进,去过自由的狩猎生活,最后死在西部的大草原上,安息在他视为兄弟的印第安人中间。作者把他和当时那些残暴的殖民主义者对比,和那些破坏自然资源的贪婪的开发者对比,显示出邦波的特点:他“虽然没有文化,却有着蒙昧人身上所体现的最高文明原则”。实质上,作者赋予邦波的正是热爱自由、坚持正义和勤劳勇敢的广大美国人民所具有的高尚品质,在某种程度上,“皮裹腿”精神,正是美国民族精神的象征。诚然,作品中也反映了作者受到当时浪漫主义文学“返回自然”思潮的影响,流露了作者缅怀和美化旧时代的思想感情,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蒂·邦波这一人物形象;然而其中也包含着对资本主义开发方式和社会制度的强烈批判。还是高尔基说得透彻,他说:“纳蒂·邦波处处以自己的淳朴思想和勇敢行为,来引起读者的好感。作为新世界的森林和草原的探索者,他为人们开辟了道路,这些人后来却把他当成罪犯,指责他违犯了和他的自由观念不相容的那些惟利是图的法律。他毕生不自觉地为一种伟大的事业服务:在野蛮人的土地上开拓物质文明的疆域。他是这种文明的最初开拓者之一,但他却发现自己无法在这种文明的环境中生存。这便是许多开拓者常有的命运,许多在对生活的认识上比同时代人深远的人的命运。从这个观点来看,没有文化的邦波几乎是一个富有寓意的人物,他是人类真正的朋友,他们的苦难和功勋,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而美好。”
库柏向以描写惊险场面和自然景物见称。他在《皮裹腿故事集》中,充分利用蕴藏着不可知的威胁的浓密森林,以及神秘莫测的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来渲染浪漫色彩。在他的笔下,印第安人出没的森林和草原,都被赋予瑰丽的色彩。而他的环境描写,又总是跟情节的变化、人物的心情交融在一起。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谈到库柏描写自然景物的技巧时,写道:“看来,仿佛就是您自己俯身在那些百年古树的树阴之下,在辨识印第安人的足迹。那儿危机四伏,迫使您去仔细研究山岩、瀑布、石滩、树丛,您再现了那片土地……”别林斯基也说:“辽阔的大自然和英雄主义的功勋——这便是库柏小说吸引读者的所在。”
然而,美国的民族文学当时毕竟还处于早期阶段。在艺术形式方面,库柏仍囿于英国文学的影响,他的传奇小说在某些方面明显地模仿了英国的司各特。而且像他这样一个多产作家,在艺术上也难免有不少缺陷,正如巴尔扎克所说:“如果库柏在刻画人物方面,也达到他在描绘自然景象方面的同样成就,我们这门艺术就会以他的话为准了。”此外,如文句冗长,在紧张的场面中突然插入一段议论,等等。这些都使他的作品的价值和流传受到一定的影响。
五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裹腿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对于印第安人的被杀戮和印第安部落的消亡,作者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他深深怀着同情和愤慨。他写道:“莫希干人的领土,是被欧洲人侵占去的美洲大陆的第一块地盘,因而,莫希干人就第一个成了离乡背井的人。面临着文明的推进,也可以说,文明的入侵,所有印第安部落的人民,就像他们故土林木上的绿叶在刺骨的严寒侵凌下纷纷坠地一样,日益消亡,看来这已成为落到他们头上的不可避免的命运。有足够的历史事实可以证明,这幅惨像并非虚妄之作。”作者把本书取名为《最后的莫希干人》,就有着令人心酸的悲哀音调。正直、勇敢的莫希干人恩卡斯和美丽善良的科拉之死,也不无更深的寓意:随着他们的死去,他们心灵上的那种美德和纯洁的感情也消亡了,留下的只是笼罩在美洲大地上的那些贪婪、残暴的恶意和邪念。
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也像在《杀鹿人》中一样,“鹰眼”纳蒂·邦波和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又建立了众多的功勋,经受了多次死亡的考验,他们仍一如既往,为他人出生入死。另外作品还塑造了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的英雄形象,他有着高尚的品质,纯洁的情操,正直勇敢,富有自我牺牲精神。还有勇敢、善良的科拉。他们的品德,都引起人们的赞叹。此外,作者还以他娴熟的手法和鲜明的色彩,描绘了年迈的塔曼侬、“刁狐狸”麦格瓦、海沃德少校、圣歌教师等诸多人物,以及大自然的绚丽景色。书中对印第安人的习俗,如募兵活动、殡葬仪式等的描写,以及他们那些充满比喻象征的语言,使作品更显得具有独特的情趣和神秘的色彩。
诚然,《最后的莫希干人》中,有些场面仍显出人为的痕迹,其中有的巧合奇遇,似乎不那么合情合理,人物的塑造上,也有理想化的因素,正面人物过于完美无缺。此外,书中把亲法的印第安人写成狡猾阴险、凶恶残忍的败类,也是片面的,不公正的。但是,瑕不掩瑜,作者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毕竟用鲜明而生动的色彩,重现了英法争夺殖民地战争中的某些重大事件,使我们懂得了殖民主义者的贪婪和残酷,同时也了解到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印第安人的精神面貌。作为一个前期浪漫主义作家,他认为自己有权运用夸张的手法,来描绘那些历史事件和现实生活。而且,不可否认,在这浓重的浪漫色彩中,是有着明显的道德观念和现实意义的。
宋兆霖
一九八五年秋于浙江大学
我的耳朵在倾听,我的心有了准备,
你尽可以说出尘世间最坏的消息。
说吧,是不是我的王国已经灭亡了?
——莎士比亚①
①《理查二世》第三幕第二场。
敌对双方都得先在荒山野林里经历种种艰苦和危险,然后才能碰在一起展开厮杀,这是北美殖民战争①的一个特点。在英法双方各自占领的地区之间,隔着一大片广阔的,似乎是不可穿越的森林疆界。那些大胆顽强的殖民者,那些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来自欧洲的训练有素的军队,常常得花几个月时间跋山涉水,历尽艰辛,才能找到机会在更激烈的战斗中一显身手。可是,由于学习了土著战士坚韧不拔和自我牺牲的精神,他们懂得了如何克服重重困难;因此,对这些誓以自己的鲜血来满足复仇欲望、来拥护远隔重洋的欧洲君主们那种冷酷自私的政策的人来说,眼下,似乎已经没有任何一座黑暗的森林,任何一处冷僻的秘密处所,可以免受他们的侵袭了。
①指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一七五六—一七六三)。
在这一片辽阔的中间地带,赫德森河的源头和它附近的湖泊之间那个地区,恐怕是最能生动地说明那个年代那场野蛮战争的残酷和激烈了。
显而易见,在这一地区,大自然为行军作战提供了很大的方便。香普兰湖①狭长的湖面,从加拿大边境一直深入到毗邻的纽约殖民区境内,形成一条天然的通道,穿过法国人为出击敌方而必须控制的地区的一半。紧靠它的南端,还有另外一个湖,这个湖的湖水清澈见底,因而那班耶稣会的传教士就拿它作为施行象征性的洗礼之用,并由此得名为“圣水湖”。可是那些不太虔诚的英国人则认为,用他们的当朝国王——汉诺威王朝的第二位国王——的名字来给它命名②,是给予它那滢洁的湖水一份不小的光荣。可是这一来,他们两家一起把这森林景色的原始主人固有的权利给剥夺了,主人们本想永久保持它原来的名字“霍里肯”湖②的。
①位于今之纽约州与佛蒙特州之间,以法国探险家、魁北克的发现者塞缪尔·香普兰(一五六七?—一六三五)命名。
②指一七五五年,爱尔兰人威廉·约翰逊将军把这个湖改名为“乔治湖”,以纪念当时在位的英王乔治二世。
③过去曾有一个被法国人叫做霍里肯族的印第安人部落,在沿湖一带居住,故作者以此名之。
这个“圣水湖”绕过无数岛屿,穿过叠叠群山,又继续向南伸展了十多里格①,直到一片高原挡住了它的去路。从这儿起,有一条好多英里的连接水路的旱道,可以把那些冒险家送到赫德森河边。这条河,在这一段虽然通常有不少急流险滩——或者如当年当地人说的那样,叫浅石滩——阻挡,但是在涨潮时,还是可以行船的。
①长度单位,在英美约为三英里。
法国人为了要实现他们大胆的侵扰计划,急得甚至想冒险进攻遥远而艰险的阿勒格尼峡谷地区①。不难想到,他们既然都是些众所周知的机灵鬼,当然不会忽视刚才我们说的这个地区这些天然的有利条件了。因此,这一地区自然也就成了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那些为争夺和霸占殖民地的战斗,大多数都在这一带进行。在可以控制这一交通要道的各个据点上,修起了许多要塞。由于交战双方胜败无常,这些要塞也就时失时得,时毁时筑。随着拓荒的农民离开那些危险的通道,缩回到较老的殖民区那较为安全的疆界后面时,一队队的官兵就跟着开进了森林,人数之多,超过了在母国里通常足以推翻王朝的军队。在森林中,这些军人被担惊受怕折磨得。瞧泞不堪,或者是因吃了败仗而变得垂头丧气,结果队伍往往弄得七零八落逃了出来。在这个不幸的地区,虽然不知道有安居乐业的生活,但是它的森林里面,却经常活跃着人类的生命。树阴下和幽谷中响着军乐,山野里荡漾着勇敢豪放的小伙子们的笑声,回响着他们粗野的呼喊;他们精神抖擞,急急匆匆地从这儿走过,为的是晚上可以忘怀一切地在酣睡中度过漫长的一夜。
①位于纽约州西南部。
我们下面将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冲突和流血的地区,在英法双方为争夺这片土地而发动战争的第三年,而这片土地是命中注定任何一方也保守不住的。
由于那班在海外的将领愚蠢无能,国内当局定计决策又没有魄力,英国已经从骄傲的崇高地位上跌落下来了,这种地位是由它从前的武将文臣们的雄才大略和创业精神所取得的。而现在,它的敌人已经不再对它畏惧,它的臣仆也在很快地失去自尊的信心。在这种屈辱的衰落中,那些殖民地的居民,虽然不能为当局的无能负责,而且由于地位低微,也不可能给国家造成什么错误,但是对这种衰落,自然也感到十分痛心。
最近,他们看到从祖国派来了一支精选的军队,它的统帅①又是从许多训练有素的军人中挑选出来的稀有的军事天才,因此他们对这支军队敬若父母,盲目地相信它是天下无敌的。可是,它竟被一小撮法国人和印第安人打得落花流水,②丢尽了脸,只是靠了一位弗吉尼亚青年③的镇静和勇气,才得以逃脱全军覆没的厄运,打那以后,由于这个青年品德高尚和意志坚强,他的盛名传遍了整个基督教世界。这一场意料不到的大祸,使一大片边境暴露在敌人的面前。而且在实际的灾难还没有临头之前,就先引起了千万种想象出来的危险。惊慌失措的殖民地居民觉得,从西面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中刮来的每一阵风声中,都混杂着那班野蛮人的吼声。残忍的敌人的可怕性格,更大大地增加了战争的恐怖感。近来那些不可胜数的屠杀,在他们的思想上记忆犹新;对于那些到处流传的深更半夜发生的可怕谋杀故事,这些地区的任何一个人也决不会充耳不闻;在这些故事中,大森林中的土著人总被描述成主犯和野蛮残暴的人物;当那些轻信的和激动的旅行者,在叙述听来的那些荒野中的险事时,胆小的人会吓得浑身冰凉,做母亲的甚至对熟睡在万无一失的最大城镇中的孩子,也会投去忧虑的目光。总之,这种夸大了的恐惧心理,开始嘲笑起一切理智的思考,使得那些本该不忘男子气概的人,都成了感情的最卑怯的奴隶。甚至连最有信心和最坚强的人,对这场争斗的结局也发生了怀疑;灰心绝望的人愈来愈多,他们好像已经预见到,英国君王在美洲的属地,全都要被他们那信奉基督的敌人一抢而光,或者是在这些敌人的凶残的同盟者袭击下遭受蹂躏。
①指当时的北美英军总司令布雷多克将军(一六九五—一七五五)。一七五五年,在杜肯堡战役中阵亡。
②指英军在杜肯堡战役中的失败。
③指当时的中校华盛顿,他率领着自己的弗吉尼亚民团,扼守在谢南多亚河谷一线,非常艰苦地抵御着入侵的法国军队。
因此,当位于湖泊和赫德森河之间旱道南端的要塞接到情报,说一支由蒙卡姆①率领的“人数多如树叶”②的军队,沿香普兰湖向前推进时,这一消息在要塞里的人心头引起的,更多的是胆怯的惊恐,而不是一个战士在自己的打击圈中,发现敌人时应有的严肃的欢快。消息送达时,正是一个仲夏之日将近黄昏的时分。送信的印第安信差,还带来了“圣水湖”边那个要塞的驻军司令孟罗的告急文书,要求给他迅速派一支强大的增援部队。前面已经讲到,这两个据点相距不到五里格,原来只有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相连,现在这条路已经加宽,可以用来通过大军了;因此,对那些在森林中住惯的人来说,这段路只需走两个小时,就是一支带着必要辎重的军队,在夏天也只需走一个白天,就能轻而易举地到达。英国国王的忠诚将士们,给这两座森林要塞取了名字,一座叫威廉·亨利堡,另一座叫爱德华堡,都是以当今王族中受宠的王子的名字来命名的。镇守着前一个要塞的是刚才已经提到名字的那位苏格兰老将,他率领着一团正规军和少数的地方部队,这支部队要用来抗击正由蒙卡姆率领着向他的土墩脚下袭来的强大武力,实力相差实在太悬殊了。但是,坐镇后一个要塞的是韦布将军,他统率着驻守在北部地区的全部英军,人数在五千以上。要是这位司令官把他属下的几支部队都集结起来,他就可以使他的抗击法国人的战斗力几乎增加一倍,那位法国将军带的部队,在人数上多得有限,而且他是冒险深入,远离后援。
①蒙卡姆(一七一二—一七五九),一七五五—一七五九年时,任法国北美殖民军总司令,一七五九年,在魁北克战役中阵亡。
②词出蒲柏译《伊利昂纪》。
可是,他们由于受到了命运不济思想的影响,斗志衰退,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看来并不想要仿效法国人在奎森堡的成功战例,积极出击敌人,而是宁愿呆在自己的工事里,坐等可怕的敌人到来。
先前这个情报所引起的惊慌稍稍平伏之后,建筑在赫德森河边作为要塞外围工事一部分的营垒里就流传说,将挑选一千五百人组成一支分遣队,翌日凌晨开赴旱道北端的据点威廉·亨利堡。起初,这只是一个传闻,但是不久却成了事实。总司令部的命令,传达到了被选定应完成这一任务的几支部队,并要他们迅速准备出发。所有关于韦布将军的意图的猜测,现在都烟消云散了,在此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人们听到的只是急促的脚步声,看到的只是焦虑的脸色。一些军事技术方面的新手,紧张得跳东跳西,他们的准备工作,反而被自己那过分强烈的、几乎有点狂乱的热情给延误了;而那些有较多实战经验的老战士,则沉着地做着准备,装出一副瞧不起一切慌张举止的样子;可是,他们那严肃的脸色和焦急的目光,仍然充分暴露出他们对这种没有经历过的、可怕的荒野里的战争,也缺乏强烈的职业性的兴趣。最后,太阳在一片灿烂的光芒中落到西方的远山背后去了,待到夜幕笼罩着这个隐蔽的据点时,从事准备工作的声响也渐渐地静了下来;有个军官住的木屋里的灯光最后也熄灭了;树木在山冈和潺潺的流水上,投下了深暗的阴影。于是,整个军营不久便被笼罩在一片寂静之中,静得就像四周茫茫的林海。
按照头一天晚上的命令,翌日凌晨,酣睡的士兵被紧催的鼓声惊醒了;在清晨潮湿的空气里,每一座森林里都传来战鼓冬冬的回声。在东方无云的朦胧的天际,曙光渐渐显露,给附近高大的松树勾画出蓬松的轮廓。霎时间,整座军营都活动起来了,即使是地位最低下的士兵,也都从他们的住宿地出来看伙伴们出发,分享这一时刻的兴奋和激动。被选出来的部队很快就排列成简单的队形。训练有素的、正规的皇家雇佣军高傲地走在右面,样子没那么自负的殖民地军队屈居在左边,显出一副习惯成了自然的驯顺样子。侦察部队先出发了。载着辎重的车辆隆隆前进,它的前后都有强大的警卫部队。在黎明的灰暗还没有被阳光催亮之前,战斗部队的主力也已排成纵队,以一种高度的军人气概离开军营而去,此情此景,倒也多少可以给那班即将初尝战争滋味的新兵,消除一点迷迷糊糊的恐惧。这支部队在仰慕着他们的伙伴面前,始终保持着高傲的神态和整齐的队形;随着军笛声的愈去愈远,他们慢慢地向着森林深处走去,直到这整支生气勃勃的队伍为大森林所吞没。
现在,这支离去的已经看不见的纵队的一点声音都听不见了,连最后的掉队的人,也都赶上了队伍,消失在林海之中;但是,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即将出发的迹象。在一座大小和设备都不同寻常的木屋前面,有一些哨兵在来回巡逻,大家知道他们是保卫那位英国将军的。就在这座木屋前,集合了六七匹马,从它们的鞍辔上看,其中至少有两匹是准备给女眷乘用的,而且看来这两位女眷的身分在这荒山野林里不同寻常。还有一匹马上装备着一个参谋官员的马饰和纹章;其余的几匹,从马具的简陋和累赘地带着的旅行用具来看,显然是备来给仆人们用的。这些仆人似乎已经等在那儿,听候他们主人的使唤了。离这个不寻常的场面稍远处,聚集着一堆堆好奇的闲人。他们有的在赞赏那几匹雄赳赳的军马的品种和骨架,有的则带着一种庸俗的好奇心,呆头呆脑地盯着那些行装。可是其中有一个人,从他的外表和动作上看,显然不同于那些一般的观众,看来他既不是无所事事,也不像是愚昧无知。
此人的模样,虽说并没有特别的畸形残缺之处,但是看上去极不匀称。他有着和别人一样的骨骼和关节,可是它们的比例却与众不同。他的个子,站直时要高出他的侪辈,坐下时却又似乎缩成和普通人一般高矮。这种肢体不匀称的情况,在他全身都存在着。他的头很大,可是肩膀很窄;他的手臂修长,而且摇来晃去的垂挂着,但他的手,即使说不上纤细,至少也是小巧的。他的两腿和双股都很瘦削,但是特别长;要不是他那两只支持着整个马马虎虎凑合在一起的身躯的大脚显得更为宽阔,他的一对膝盖可以说是其大无比了。此人的一身不伦不类的打扮,也只能使他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一件天蓝色的上衣,耷拉着肩膀,下摆又短又大,衬托出一个又细又长的脖子,还有一双更细更长的腿,简直难看至极。他那条淡黄色的棉布裤紧绷着身子,在膝盖隆起的地方,各用一条用得很脏的白缎带扎着,还打了一个大蝴蝶结。他脚套条纹布袜,穿着鞋子,有一只鞋子上还装有一个镀银的踢马刺——这就是他下身的全部装束了。他身上没有一根曲线或者一个棱角是掩饰着的,相反,由于此人的虚荣和无知,而是有意让它们暴露无遗。从他那镶着褪色银线花边的背心大口袋里,鼓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在这样的军营里见到,很可能被误认是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武器。它虽然不大,却曾引起过军营里大部分欧洲人的惊奇,但是有几个本地的军人倒曾使用过它,对它不但不害怕,而且还非常熟悉。他头上戴一顶很大的卷边三角帽,就像近三十年来牧师戴的那种一样,这顶帽子为他那张善良而憨厚的脸增添了一种严肃的神情,而这张脸也正需要这种人工的帮助,以便能配得上人们对它的高度的特别的信任。
普通的老百姓,出于对韦布将军驻地的尊敬,都站得远远的,独有此人却大踏步地走到了那班家仆的中间,凭着一时的好恶,随心所欲地褒贬起那几匹马来。
“朋友,我敢断定,这匹马决不是本地的出产,一定是从外地来的,也许就是从海水那边的小岛上来的吧?”他说,正如他的罕见的长相一样,他的声音也柔和圆润得有点出奇。“我说这话一点儿也没有夸口的意思,因为我到过那边的两个港口:一个是在泰晤士河口上,以老英格兰的首都命名的港口,另一个就是在‘港口’这个字前加一个‘新’字的新港。我曾亲眼看到过那些小帆船和双桅船,就像把一切都齐集到方舟①上去一样,准备开往牙买加岛,去做四脚动物的买卖。可是,以前我从没见到过像《圣经》上的战马那样的良马:‘它在谷中刨地,自喜其力,它出去迎接佩带兵器的人。’②‘角每发声,它说,呵哈,它从远处闻着战气,又听见军长大发雷声,和兵了呐喊。’③看来是那种以色列的良种马传到我们今天了。是不是,朋友?”
①见《圣经·旧约·创世记》。世界大洪水时,挪亚遵照神的吩咐,造一方舟,和全家人及飞禽走兽一起进入舟中,躲避洪水。
②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③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他这种独特的见解,说得非常响亮而有力,按理是值得引起别人的一些注意的,但结果并没有人答腔。于是,这个满口《圣经》词句的人只好回过头来,打量着那个他无意中对他说了半天话的、默不作声的人,而且从那人身上,发现了一种新的更值得惊诧的地方。他眼前的这位,就是昨天傍晚把那个不受欢迎的消息带到军营里来的“印第安信差”;他一声不吭地笔直站立在那儿。虽然他看上去态度十分安详,而且由于坚忍自制的天性,对他周围的闹嚷喧哗显然也漠然处之,但在他那种野蛮的平静之中,却隐藏着一股阴沉、凶狠的神气,这模样不仅吸引了此刻审视着他的人,而且很可能会引起更有经验的人们对他的注意。这个土人佩带着自己部落的战斧和猎刀,但是他的神气又不完全像个武士。恰恰相反,他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多半是因为近几天来他极度紧张,而且又找不到时间使自己恢复正常的缘故。他那张凶狠的脸上画着的战斗花纹①,颜色已经有些模糊不清,因而使这张黝黑的脸显得更加狰狞可憎,即使绘画艺术也达不到这样偶然产生的效果。他的眼睛中射出两道炯炯的光芒,仿佛是乌云中两颗闪亮的星星,看起来显得凶暴粗野。他那锐利而带警惕的目光,朝那个惊讶地打量着他的人瞥了一眼,但立刻就狡黠而轻蔑地把视线转了开去,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远方。
①按印第安人习惯,武士出战前都要在脸上和身上画上各种颜色的花纹。
这两个怪人之间的短促、无声的接触,本来也许又会引得这个白人说出点出人意外的话来,可是,正在这时,他的注意力被别的事情吸引过去了。全体家仆的一致行动,以及一阵低声细语,宣告这个队伍等待着她们一到即可出发的人快来了。那个一味称赞马匹的人,急忙退回到一匹低矮、瘦削的牝马旁边,那匹马正在军营附近,摆着尾巴悠闲地啃着枯萎的野草。他将一只胳臂肘撑在一床勉强当做马鞍的毛毯上,在一旁观看这幕出发的情景。而在这匹牝马的另一边,有一匹小马在静静地吃着奶。
一个身穿军官制服的年轻人,领着两个女子来到了她们的坐骑跟前;从装束上看,她们显然有着在森林中艰苦跋涉的准备。其中看上去较年轻的一个——尽管她们都很年轻——天真地任凭清晨的微风,吹开从她獭皮帽上低垂下来的绿色面纱,让人瞥见她那光艳夺目的面容,淡淡的金黄头发,和一对湛蓝的眼睛。她脸颊上的红润比松树梢头西方天际的晚霞更加鲜艳秀丽。那年轻军官扶她上马时她对他的嫣然一笑,也不亚于黎明破晓时那样令人心旷神。冶。另一个女子看来也同样受到年轻军官的细心照顾,但似乎因年龄大了四五岁而比较持重,她隐藏起自己的娇媚,不让士兵们看见。她们俩虽然模样儿同样匀称秀美,不因旅行装束而减色,但是看得出来,她比年纪较轻的那位更加丰满,更臻成熟。
一俟两个女子上马坐定,她们的随从军官也轻身跳上了战马的坐鞍。三人向站在木屋门前送行的韦布将军鞠了一躬,便掉转马头,带着其余人马,朝军营北面的出口缓步而去了。他们中间谁也没有作声,默默地走过了这段短短的路程。可是当年纪较轻的女子,发现那印第安信差忽然溜到她的身边,带领她走上面前的行军道路时,她不由得轻轻地惊叫了一声。那印第安人的使人吃惊的突然行动,虽然没有使另一个女子喊出声来,但她在惊异之下,禁不住也掀开了自己的面纱;当她那对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印第安人从容轻灵的步伐时,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又怜悯。又赞叹、又恐惧的神情。她的头发乌油油的,光亮得就像乌鸦的羽毛。她的皮肤并非棕色,而是显得充满血色,好像是根根血管都充盈得快要爆裂似的。然而她的脸既不粗俗,也不平常,而是端庄尊贵,秀丽绝伦。她好像发觉了自己一时忘情的样子,不觉笑了笑,露出了一排使洁白的象牙也要羞煞的牙齿。她放下面纱,低下了头,默默地骑马前进,仿佛她心不在焉地没有注意到四周的景色。
你尽可以说出尘世间最坏的消息。
说吧,是不是我的王国已经灭亡了?
——莎士比亚①
①《理查二世》第三幕第二场。
敌对双方都得先在荒山野林里经历种种艰苦和危险,然后才能碰在一起展开厮杀,这是北美殖民战争①的一个特点。在英法双方各自占领的地区之间,隔着一大片广阔的,似乎是不可穿越的森林疆界。那些大胆顽强的殖民者,那些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来自欧洲的训练有素的军队,常常得花几个月时间跋山涉水,历尽艰辛,才能找到机会在更激烈的战斗中一显身手。可是,由于学习了土著战士坚韧不拔和自我牺牲的精神,他们懂得了如何克服重重困难;因此,对这些誓以自己的鲜血来满足复仇欲望、来拥护远隔重洋的欧洲君主们那种冷酷自私的政策的人来说,眼下,似乎已经没有任何一座黑暗的森林,任何一处冷僻的秘密处所,可以免受他们的侵袭了。
①指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一七五六—一七六三)。
在这一片辽阔的中间地带,赫德森河的源头和它附近的湖泊之间那个地区,恐怕是最能生动地说明那个年代那场野蛮战争的残酷和激烈了。
显而易见,在这一地区,大自然为行军作战提供了很大的方便。香普兰湖①狭长的湖面,从加拿大边境一直深入到毗邻的纽约殖民区境内,形成一条天然的通道,穿过法国人为出击敌方而必须控制的地区的一半。紧靠它的南端,还有另外一个湖,这个湖的湖水清澈见底,因而那班耶稣会的传教士就拿它作为施行象征性的洗礼之用,并由此得名为“圣水湖”。可是那些不太虔诚的英国人则认为,用他们的当朝国王——汉诺威王朝的第二位国王——的名字来给它命名②,是给予它那滢洁的湖水一份不小的光荣。可是这一来,他们两家一起把这森林景色的原始主人固有的权利给剥夺了,主人们本想永久保持它原来的名字“霍里肯”湖②的。
①位于今之纽约州与佛蒙特州之间,以法国探险家、魁北克的发现者塞缪尔·香普兰(一五六七?—一六三五)命名。
②指一七五五年,爱尔兰人威廉·约翰逊将军把这个湖改名为“乔治湖”,以纪念当时在位的英王乔治二世。
③过去曾有一个被法国人叫做霍里肯族的印第安人部落,在沿湖一带居住,故作者以此名之。
这个“圣水湖”绕过无数岛屿,穿过叠叠群山,又继续向南伸展了十多里格①,直到一片高原挡住了它的去路。从这儿起,有一条好多英里的连接水路的旱道,可以把那些冒险家送到赫德森河边。这条河,在这一段虽然通常有不少急流险滩——或者如当年当地人说的那样,叫浅石滩——阻挡,但是在涨潮时,还是可以行船的。
①长度单位,在英美约为三英里。
法国人为了要实现他们大胆的侵扰计划,急得甚至想冒险进攻遥远而艰险的阿勒格尼峡谷地区①。不难想到,他们既然都是些众所周知的机灵鬼,当然不会忽视刚才我们说的这个地区这些天然的有利条件了。因此,这一地区自然也就成了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那些为争夺和霸占殖民地的战斗,大多数都在这一带进行。在可以控制这一交通要道的各个据点上,修起了许多要塞。由于交战双方胜败无常,这些要塞也就时失时得,时毁时筑。随着拓荒的农民离开那些危险的通道,缩回到较老的殖民区那较为安全的疆界后面时,一队队的官兵就跟着开进了森林,人数之多,超过了在母国里通常足以推翻王朝的军队。在森林中,这些军人被担惊受怕折磨得。瞧泞不堪,或者是因吃了败仗而变得垂头丧气,结果队伍往往弄得七零八落逃了出来。在这个不幸的地区,虽然不知道有安居乐业的生活,但是它的森林里面,却经常活跃着人类的生命。树阴下和幽谷中响着军乐,山野里荡漾着勇敢豪放的小伙子们的笑声,回响着他们粗野的呼喊;他们精神抖擞,急急匆匆地从这儿走过,为的是晚上可以忘怀一切地在酣睡中度过漫长的一夜。
①位于纽约州西南部。
我们下面将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个冲突和流血的地区,在英法双方为争夺这片土地而发动战争的第三年,而这片土地是命中注定任何一方也保守不住的。
由于那班在海外的将领愚蠢无能,国内当局定计决策又没有魄力,英国已经从骄傲的崇高地位上跌落下来了,这种地位是由它从前的武将文臣们的雄才大略和创业精神所取得的。而现在,它的敌人已经不再对它畏惧,它的臣仆也在很快地失去自尊的信心。在这种屈辱的衰落中,那些殖民地的居民,虽然不能为当局的无能负责,而且由于地位低微,也不可能给国家造成什么错误,但是对这种衰落,自然也感到十分痛心。
最近,他们看到从祖国派来了一支精选的军队,它的统帅①又是从许多训练有素的军人中挑选出来的稀有的军事天才,因此他们对这支军队敬若父母,盲目地相信它是天下无敌的。可是,它竟被一小撮法国人和印第安人打得落花流水,②丢尽了脸,只是靠了一位弗吉尼亚青年③的镇静和勇气,才得以逃脱全军覆没的厄运,打那以后,由于这个青年品德高尚和意志坚强,他的盛名传遍了整个基督教世界。这一场意料不到的大祸,使一大片边境暴露在敌人的面前。而且在实际的灾难还没有临头之前,就先引起了千万种想象出来的危险。惊慌失措的殖民地居民觉得,从西面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中刮来的每一阵风声中,都混杂着那班野蛮人的吼声。残忍的敌人的可怕性格,更大大地增加了战争的恐怖感。近来那些不可胜数的屠杀,在他们的思想上记忆犹新;对于那些到处流传的深更半夜发生的可怕谋杀故事,这些地区的任何一个人也决不会充耳不闻;在这些故事中,大森林中的土著人总被描述成主犯和野蛮残暴的人物;当那些轻信的和激动的旅行者,在叙述听来的那些荒野中的险事时,胆小的人会吓得浑身冰凉,做母亲的甚至对熟睡在万无一失的最大城镇中的孩子,也会投去忧虑的目光。总之,这种夸大了的恐惧心理,开始嘲笑起一切理智的思考,使得那些本该不忘男子气概的人,都成了感情的最卑怯的奴隶。甚至连最有信心和最坚强的人,对这场争斗的结局也发生了怀疑;灰心绝望的人愈来愈多,他们好像已经预见到,英国君王在美洲的属地,全都要被他们那信奉基督的敌人一抢而光,或者是在这些敌人的凶残的同盟者袭击下遭受蹂躏。
①指当时的北美英军总司令布雷多克将军(一六九五—一七五五)。一七五五年,在杜肯堡战役中阵亡。
②指英军在杜肯堡战役中的失败。
③指当时的中校华盛顿,他率领着自己的弗吉尼亚民团,扼守在谢南多亚河谷一线,非常艰苦地抵御着入侵的法国军队。
因此,当位于湖泊和赫德森河之间旱道南端的要塞接到情报,说一支由蒙卡姆①率领的“人数多如树叶”②的军队,沿香普兰湖向前推进时,这一消息在要塞里的人心头引起的,更多的是胆怯的惊恐,而不是一个战士在自己的打击圈中,发现敌人时应有的严肃的欢快。消息送达时,正是一个仲夏之日将近黄昏的时分。送信的印第安信差,还带来了“圣水湖”边那个要塞的驻军司令孟罗的告急文书,要求给他迅速派一支强大的增援部队。前面已经讲到,这两个据点相距不到五里格,原来只有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相连,现在这条路已经加宽,可以用来通过大军了;因此,对那些在森林中住惯的人来说,这段路只需走两个小时,就是一支带着必要辎重的军队,在夏天也只需走一个白天,就能轻而易举地到达。英国国王的忠诚将士们,给这两座森林要塞取了名字,一座叫威廉·亨利堡,另一座叫爱德华堡,都是以当今王族中受宠的王子的名字来命名的。镇守着前一个要塞的是刚才已经提到名字的那位苏格兰老将,他率领着一团正规军和少数的地方部队,这支部队要用来抗击正由蒙卡姆率领着向他的土墩脚下袭来的强大武力,实力相差实在太悬殊了。但是,坐镇后一个要塞的是韦布将军,他统率着驻守在北部地区的全部英军,人数在五千以上。要是这位司令官把他属下的几支部队都集结起来,他就可以使他的抗击法国人的战斗力几乎增加一倍,那位法国将军带的部队,在人数上多得有限,而且他是冒险深入,远离后援。
①蒙卡姆(一七一二—一七五九),一七五五—一七五九年时,任法国北美殖民军总司令,一七五九年,在魁北克战役中阵亡。
②词出蒲柏译《伊利昂纪》。
可是,他们由于受到了命运不济思想的影响,斗志衰退,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看来并不想要仿效法国人在奎森堡的成功战例,积极出击敌人,而是宁愿呆在自己的工事里,坐等可怕的敌人到来。
先前这个情报所引起的惊慌稍稍平伏之后,建筑在赫德森河边作为要塞外围工事一部分的营垒里就流传说,将挑选一千五百人组成一支分遣队,翌日凌晨开赴旱道北端的据点威廉·亨利堡。起初,这只是一个传闻,但是不久却成了事实。总司令部的命令,传达到了被选定应完成这一任务的几支部队,并要他们迅速准备出发。所有关于韦布将军的意图的猜测,现在都烟消云散了,在此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人们听到的只是急促的脚步声,看到的只是焦虑的脸色。一些军事技术方面的新手,紧张得跳东跳西,他们的准备工作,反而被自己那过分强烈的、几乎有点狂乱的热情给延误了;而那些有较多实战经验的老战士,则沉着地做着准备,装出一副瞧不起一切慌张举止的样子;可是,他们那严肃的脸色和焦急的目光,仍然充分暴露出他们对这种没有经历过的、可怕的荒野里的战争,也缺乏强烈的职业性的兴趣。最后,太阳在一片灿烂的光芒中落到西方的远山背后去了,待到夜幕笼罩着这个隐蔽的据点时,从事准备工作的声响也渐渐地静了下来;有个军官住的木屋里的灯光最后也熄灭了;树木在山冈和潺潺的流水上,投下了深暗的阴影。于是,整个军营不久便被笼罩在一片寂静之中,静得就像四周茫茫的林海。
按照头一天晚上的命令,翌日凌晨,酣睡的士兵被紧催的鼓声惊醒了;在清晨潮湿的空气里,每一座森林里都传来战鼓冬冬的回声。在东方无云的朦胧的天际,曙光渐渐显露,给附近高大的松树勾画出蓬松的轮廓。霎时间,整座军营都活动起来了,即使是地位最低下的士兵,也都从他们的住宿地出来看伙伴们出发,分享这一时刻的兴奋和激动。被选出来的部队很快就排列成简单的队形。训练有素的、正规的皇家雇佣军高傲地走在右面,样子没那么自负的殖民地军队屈居在左边,显出一副习惯成了自然的驯顺样子。侦察部队先出发了。载着辎重的车辆隆隆前进,它的前后都有强大的警卫部队。在黎明的灰暗还没有被阳光催亮之前,战斗部队的主力也已排成纵队,以一种高度的军人气概离开军营而去,此情此景,倒也多少可以给那班即将初尝战争滋味的新兵,消除一点迷迷糊糊的恐惧。这支部队在仰慕着他们的伙伴面前,始终保持着高傲的神态和整齐的队形;随着军笛声的愈去愈远,他们慢慢地向着森林深处走去,直到这整支生气勃勃的队伍为大森林所吞没。
现在,这支离去的已经看不见的纵队的一点声音都听不见了,连最后的掉队的人,也都赶上了队伍,消失在林海之中;但是,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即将出发的迹象。在一座大小和设备都不同寻常的木屋前面,有一些哨兵在来回巡逻,大家知道他们是保卫那位英国将军的。就在这座木屋前,集合了六七匹马,从它们的鞍辔上看,其中至少有两匹是准备给女眷乘用的,而且看来这两位女眷的身分在这荒山野林里不同寻常。还有一匹马上装备着一个参谋官员的马饰和纹章;其余的几匹,从马具的简陋和累赘地带着的旅行用具来看,显然是备来给仆人们用的。这些仆人似乎已经等在那儿,听候他们主人的使唤了。离这个不寻常的场面稍远处,聚集着一堆堆好奇的闲人。他们有的在赞赏那几匹雄赳赳的军马的品种和骨架,有的则带着一种庸俗的好奇心,呆头呆脑地盯着那些行装。可是其中有一个人,从他的外表和动作上看,显然不同于那些一般的观众,看来他既不是无所事事,也不像是愚昧无知。
此人的模样,虽说并没有特别的畸形残缺之处,但是看上去极不匀称。他有着和别人一样的骨骼和关节,可是它们的比例却与众不同。他的个子,站直时要高出他的侪辈,坐下时却又似乎缩成和普通人一般高矮。这种肢体不匀称的情况,在他全身都存在着。他的头很大,可是肩膀很窄;他的手臂修长,而且摇来晃去的垂挂着,但他的手,即使说不上纤细,至少也是小巧的。他的两腿和双股都很瘦削,但是特别长;要不是他那两只支持着整个马马虎虎凑合在一起的身躯的大脚显得更为宽阔,他的一对膝盖可以说是其大无比了。此人的一身不伦不类的打扮,也只能使他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一件天蓝色的上衣,耷拉着肩膀,下摆又短又大,衬托出一个又细又长的脖子,还有一双更细更长的腿,简直难看至极。他那条淡黄色的棉布裤紧绷着身子,在膝盖隆起的地方,各用一条用得很脏的白缎带扎着,还打了一个大蝴蝶结。他脚套条纹布袜,穿着鞋子,有一只鞋子上还装有一个镀银的踢马刺——这就是他下身的全部装束了。他身上没有一根曲线或者一个棱角是掩饰着的,相反,由于此人的虚荣和无知,而是有意让它们暴露无遗。从他那镶着褪色银线花边的背心大口袋里,鼓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在这样的军营里见到,很可能被误认是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武器。它虽然不大,却曾引起过军营里大部分欧洲人的惊奇,但是有几个本地的军人倒曾使用过它,对它不但不害怕,而且还非常熟悉。他头上戴一顶很大的卷边三角帽,就像近三十年来牧师戴的那种一样,这顶帽子为他那张善良而憨厚的脸增添了一种严肃的神情,而这张脸也正需要这种人工的帮助,以便能配得上人们对它的高度的特别的信任。
普通的老百姓,出于对韦布将军驻地的尊敬,都站得远远的,独有此人却大踏步地走到了那班家仆的中间,凭着一时的好恶,随心所欲地褒贬起那几匹马来。
“朋友,我敢断定,这匹马决不是本地的出产,一定是从外地来的,也许就是从海水那边的小岛上来的吧?”他说,正如他的罕见的长相一样,他的声音也柔和圆润得有点出奇。“我说这话一点儿也没有夸口的意思,因为我到过那边的两个港口:一个是在泰晤士河口上,以老英格兰的首都命名的港口,另一个就是在‘港口’这个字前加一个‘新’字的新港。我曾亲眼看到过那些小帆船和双桅船,就像把一切都齐集到方舟①上去一样,准备开往牙买加岛,去做四脚动物的买卖。可是,以前我从没见到过像《圣经》上的战马那样的良马:‘它在谷中刨地,自喜其力,它出去迎接佩带兵器的人。’②‘角每发声,它说,呵哈,它从远处闻着战气,又听见军长大发雷声,和兵了呐喊。’③看来是那种以色列的良种马传到我们今天了。是不是,朋友?”
①见《圣经·旧约·创世记》。世界大洪水时,挪亚遵照神的吩咐,造一方舟,和全家人及飞禽走兽一起进入舟中,躲避洪水。
②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③见《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三十九章。
他这种独特的见解,说得非常响亮而有力,按理是值得引起别人的一些注意的,但结果并没有人答腔。于是,这个满口《圣经》词句的人只好回过头来,打量着那个他无意中对他说了半天话的、默不作声的人,而且从那人身上,发现了一种新的更值得惊诧的地方。他眼前的这位,就是昨天傍晚把那个不受欢迎的消息带到军营里来的“印第安信差”;他一声不吭地笔直站立在那儿。虽然他看上去态度十分安详,而且由于坚忍自制的天性,对他周围的闹嚷喧哗显然也漠然处之,但在他那种野蛮的平静之中,却隐藏着一股阴沉、凶狠的神气,这模样不仅吸引了此刻审视着他的人,而且很可能会引起更有经验的人们对他的注意。这个土人佩带着自己部落的战斧和猎刀,但是他的神气又不完全像个武士。恰恰相反,他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多半是因为近几天来他极度紧张,而且又找不到时间使自己恢复正常的缘故。他那张凶狠的脸上画着的战斗花纹①,颜色已经有些模糊不清,因而使这张黝黑的脸显得更加狰狞可憎,即使绘画艺术也达不到这样偶然产生的效果。他的眼睛中射出两道炯炯的光芒,仿佛是乌云中两颗闪亮的星星,看起来显得凶暴粗野。他那锐利而带警惕的目光,朝那个惊讶地打量着他的人瞥了一眼,但立刻就狡黠而轻蔑地把视线转了开去,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远方。
①按印第安人习惯,武士出战前都要在脸上和身上画上各种颜色的花纹。
这两个怪人之间的短促、无声的接触,本来也许又会引得这个白人说出点出人意外的话来,可是,正在这时,他的注意力被别的事情吸引过去了。全体家仆的一致行动,以及一阵低声细语,宣告这个队伍等待着她们一到即可出发的人快来了。那个一味称赞马匹的人,急忙退回到一匹低矮、瘦削的牝马旁边,那匹马正在军营附近,摆着尾巴悠闲地啃着枯萎的野草。他将一只胳臂肘撑在一床勉强当做马鞍的毛毯上,在一旁观看这幕出发的情景。而在这匹牝马的另一边,有一匹小马在静静地吃着奶。
一个身穿军官制服的年轻人,领着两个女子来到了她们的坐骑跟前;从装束上看,她们显然有着在森林中艰苦跋涉的准备。其中看上去较年轻的一个——尽管她们都很年轻——天真地任凭清晨的微风,吹开从她獭皮帽上低垂下来的绿色面纱,让人瞥见她那光艳夺目的面容,淡淡的金黄头发,和一对湛蓝的眼睛。她脸颊上的红润比松树梢头西方天际的晚霞更加鲜艳秀丽。那年轻军官扶她上马时她对他的嫣然一笑,也不亚于黎明破晓时那样令人心旷神。冶。另一个女子看来也同样受到年轻军官的细心照顾,但似乎因年龄大了四五岁而比较持重,她隐藏起自己的娇媚,不让士兵们看见。她们俩虽然模样儿同样匀称秀美,不因旅行装束而减色,但是看得出来,她比年纪较轻的那位更加丰满,更臻成熟。
一俟两个女子上马坐定,她们的随从军官也轻身跳上了战马的坐鞍。三人向站在木屋门前送行的韦布将军鞠了一躬,便掉转马头,带着其余人马,朝军营北面的出口缓步而去了。他们中间谁也没有作声,默默地走过了这段短短的路程。可是当年纪较轻的女子,发现那印第安信差忽然溜到她的身边,带领她走上面前的行军道路时,她不由得轻轻地惊叫了一声。那印第安人的使人吃惊的突然行动,虽然没有使另一个女子喊出声来,但她在惊异之下,禁不住也掀开了自己的面纱;当她那对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印第安人从容轻灵的步伐时,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又怜悯。又赞叹、又恐惧的神情。她的头发乌油油的,光亮得就像乌鸦的羽毛。她的皮肤并非棕色,而是显得充满血色,好像是根根血管都充盈得快要爆裂似的。然而她的脸既不粗俗,也不平常,而是端庄尊贵,秀丽绝伦。她好像发觉了自己一时忘情的样子,不觉笑了笑,露出了一排使洁白的象牙也要羞煞的牙齿。她放下面纱,低下了头,默默地骑马前进,仿佛她心不在焉地没有注意到四周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