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夕阳把最後的余光投到这片美丽的山坡上,小草反射出金黄的阳光,使山坡好象在绿色内衣外穿上一层金色外套。平时无人的山坡上现在却有俩个十二三岁的年轻人在欣赏著难得的美景。
“好久不见了,美米,最近都没有来这片山坡来玩了,你妈妈一定把你盯的很严。”
“没办法,妈妈总要我帮她做家务活。今天才有空,我总不能把她也拉到这片山坡上来玩吧!”
有著一头褐色长发的少女对著前面壮硕的黑发少年微笑
“这里可是只有我们知道的秘密地方喔”
“对了,肯呢?,”
“啊,他上次和我比摔角输了,很不甘心,现在大概正在练习,准备再向我挑战吧!”
“肯的个性实在太认真了,不过,你的确很厉害。你知道吗,村长说肯绝对是一个好苗子,愿意出钱让他战士学院学习呢!“
“战士学院吗,说起来,再过上一个月,我们三个就要决定未来了。肯大概会去战士学院,然後会当兵,过一段惊险的生活吧。对了,美米,你有什麽对未来的打算。”
少女展现一个迷人的微笑,“金,在问别人之前先要说自己的打算才够礼貌喔。”
“我,我吗,打算去普通的学校学习铁匠的技能,然後成为村子的铁匠,这样一来,村里人要修东西就不要跑到镇子上了。”
“真是一个现实的理想,不过以你的体格很适合当铁匠呢。大力士!”
“好了,现在说你的理想吧!”
少女笑著跑开,“不告诉你!”
金急了,“竟敢耍我,别跑。”说著追上去。
俩个人笑著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滚了下来。
“啊”少女突然叫了起来,“什麽东西刺到我了,好痛!”
当俩人停止打闹时,美米的手上已经流出了血。
“什麽东西,“少女的眼睛盯著挂在金脖子上的一条项链,一条相当奇怪的项链。项链的坠子上是一个圆,圆当中有一个六芒星,六芒星的六个角突出在圆外,正是这六个角划破了少女的手。
“这个啊,是村口的那个婆婆送给我的。你看,这是一个魔法物品,只要打开它“金一边说一边演示,坠子以六芒星的一个角为连接分成两个面,一个面光滑如镜,另一个面上则刻有几个字,“把光滑的面对准自己,然後念出咒文,里面就会出现自己的影象,只要不念出解除咒文,影像就不会消失,很神奇吧!”
“真的?让我试试。“
“对不起,虽然婆婆教了我好几次,但我就是记不住那些拗口的咒文,想试试的话,只有去婆婆那里了。”
美米失望的把坠子放下,“不,妈妈叫我不可以去村口婆婆那里。”
“为什麽,婆婆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你不知道?妈妈说,村口那个婆婆是一个坏女人!“
“为什麽?“
“听说以前她为了钱抛弃了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贵族当妾,後来因为争风吃醋被那个贵族抛弃了,所以搬到了乡下,妈妈很看不起她呢!,不过,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大部分的人都会看不起的。“
“是这样啊,”金看了一眼脖子上的魔法项链,脸上露出与他年龄有点不相称的表情“不过,婆婆她还真是可怜呢。”
“别说这个,对了,她为什麽把这条项链送给你呢?魔法项链可是相当值钱的东西。“
听到这句话,金的脸上突然红起来了,他想起婆婆把项链给他时的情景。
“这条项链给你,这可是恋人之间的必备品喔,只要把心上人的脸印在上面,无论多远都可以看到爱人的模样,不管分开多久都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婆婆,这样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接受。“
“傻孩子,美米可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而肯,也是一个很强的对手,如果不努力的话,可是会被抢走的,好了,不要脸红,拿著这项链,早点向美米表白,然後把她的像印在上面,再过一个月就没有机会了。……“
“没为什麽,对了,你的手怎麽样了?”金努力想岔开话题。
“没事了,你看,血已经止住了。”少女举起手腕。
“美米!”
“什麽事?”
“一个月後,我们就要选择自己的未来,进入不同的学校,也许以後很长的时间都不能再见面了,所以,所以,有一件事现在我就要告诉你。”
“???”
“美米,金!”山下传来一串叫声打断了金即将说出的话。
一个金发的少年正在向俩人跑来。
“肯,我还以为今天你不来了呢!”
“哈,哈,哈”,金发少年一边喘气一边说“今天有一点意外的事”
“什麽事?”两个人异口同声。
“恭喜我吧,村长刚刚告诉我,我已经被战士学院录取了!”
“恭喜!”少女高兴的跳了起来。
“不是还有一个月才考试吗?”金在高兴之余有些疑问。
“村长以村子的名义推荐了我,免试入学!”
“太好了,未来的将军大人!”
“别这样说,我可没有成为将军的野心呢。”金发少年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好了,好了,金,为了庆祝肯进入战士学校,我们今天玩到天黑再回家。”
“赞成!”
“赞成!”
三个人开始在夕阳下奔跑。金跑在最後,在他的心里,有一点点的遗憾----要是肯迟一点到的话,他就可以对美米告白了。
见习魔法师金从朦胧状态中清醒过来,摇摇头试图把睡魔从头脑中赶出去-----任何见习魔法师在用“风翼”(风系魔法中一个低级飞行法术,只能在施法时确定飞行高度和飞行方向,适合长距离旅行)飞行了三个小时後都会感到疲劳的。
“离家乡还有多少路程呢,“金心里想,大概还有三到五个小时吧,从上次回家到现在又过了五年,连路的远近都记不清了。现在想来还真是奇怪呢,原来想成为一名铁匠的他现在竟成了一名魔法师。
一切都起於那一天,在他十三岁那年的某一天,象所有同龄人一样,一个人到了城里,去自由选择自己的未来(迷失大陆的习俗,年轻人到了十三岁必须决定自己的未来),象所有好奇的孩子一样,他到每一个报名点都看了一下。在他原来要去的技能学院报名处人已经相当多了,战士学院报名处更是人满为患,每个学院报名处都有不少人,除了魔法学院。他觉得有些奇怪,忍不住向人打听。
“魔法师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行业”,一个在战士学院报名处排队的人向他解释,
“战士学院从十三岁入学,五年後就可以毕业,毕业後就有资格加入军队了,如果顺利的话,二十二岁就可以从见习剑士晋升到剑士或骑士,三十岁就可以成为剑客或高级骑士,如果能力强的话,四十岁之前就可以成为剑圣或圣骑士(这两个称号在迷失大陆上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获得的,如果没有天赋加名师的话,一辈子也达不到)。而魔法师学院,十三岁入学,毕业时间从八到十五年不等,一旦毕业,只是一个普通的见习魔法师,而魔法师的平均年龄是四十岁,
没有五十岁几乎成不了大魔法师(大魔法师是一般人的极限,再高的称号除了天赋异禀者外,很少有人能达到),六十岁之前很难成为祭司或神官,想成为大魔导师(这个称号不是由某个组织授予的,当你的力量达到某个让人难以相信的程度时,别人自动会这样称呼你)则是起码八十岁的事了。更何况魔法师要比战士弱,一个学习了十三年的魔法师还打不过一个学了五年剑术的战士呢。“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没有多少人想当魔法师。
当金正打算到技能学院报名处排队时,正好看到一个人到魔法学院报名处报名,感到奇怪的金忍不住向他提出相同的问题。
“这个啊,”那个看起来象有钱人家子弟的年轻人回答,“你还真是一个乡巴佬,连这个都不知道,从技能学院毕业的话,一辈子只能是一个手艺人,而成为一个战士的话,想要出人头地太难了‘一将成名万骨枯’,一百个人中才有一个幸运儿可以活下来衣锦还乡,别的人都埋尸他乡了。但魔法师不一样,毕业後不想参军也可以回家,在家可以慢慢研究魔法,不像战士,不参加实战就永远无法提高自己的水平。所以魔法师是最安全的,一旦通过了大魔法师的考试,你就可以马上成为各国争相邀请的人,获得极高的社会地位。万一参加了战争,魔法师也是战场上最受保护的一个兵种,战死的可能性最小。“
“可是我听说魔法师是相当弱的。“
“像你这种乡下人当然不知道,“对方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念咒文,一个魔法师可以干掉十个战士(作者注:在见习魔法师念完咒文前,一个见习剑士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干掉十个见习魔法师)。”
就在两个人对话时,又有几个人加入了魔法学院的报名队伍,不知不觉间,金成了报名队伍中的一员。
“好了,帕恩,明天到这儿考试。”那个和金对话的人答应了一声,走了。
“下一个”,
“───“
“下一个“
“───“
“喂,你叫什麽名字?“喊话的不耐烦了,大声叫了起来。
呆呆站著的金被吓了一跳,“金,金*卡利。“
“本地人吗?“
“对。“
“金*卡利,罗尔城人,好了,明天到这里来参加考试,“
“等一下,我……”
“下一个”
“报完名就别拦路,小子”,後面那人不耐烦了,用力把金推开。
“啊”
太晚了,就这样,金莫名其妙的在魔法师学院报了名。
无奈,在到技能学院又报一次名後,金回到了家,连这件事也不敢对父母说。
“只要不去参加考试就没事了。“金这样对自己说。
第二天,金告别父母,背上行李,带上学费进了城(根据习俗,金今天如果通过考试的话,就得马上去学院,而他的父母认为儿子通过考试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金刻意躲开魔法师学院考试的地点,但是却躲不开命运的安排(作者的安排)。就在他快要到达目的地时,迎面走来了一个穿著黑色魔法袍的男人,金认出是昨天在魔法学院报名处的人。“你不是金*卡利吗,错了,考试地点在那边,跟我来。“说著,就抓住金的手,在金反应过来,甩开他的手之前,那个魔法师念出了咒文,一道淡淡的烟雾包围了两个人,烟雾消失之後,金绝望的发现自己已经在一群魔法师和即将成为魔法师的人们之间了(这个魔法师施展的是“瞬间移动”,一种快速移动的法术,可携带他人,但只能到施法者熟悉的地方,而且距离极限由施法者本人的魔力水平决定)。
想躲过考试是不可能的了,金只能考虑如何才能故意通不过考试,以便脱身(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向魔法师要求离开),一个高个子的法师此时开始清点人数“一,二,三,四……”,然後他对同伴说“正好!”接著对等侯考试的孩子们说,“很幸运,学院在这座城只招收二十五名学生,而报名者正好二十五人,因此,”他加重了最後一句话的语气,“你们可以免试入学!”
“什麽,”金觉得头被人重重的打了一下,在他来得及阻止之前,七个法师都开始念出相同的咒文,金刚刚才听过一次的咒文。
金和别的人都被那种烟雾包围了,当烟雾散开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很大的广场了,周围是一两千和他同龄的人,以及许多穿著魔法袍的魔法师。一个魔法师正在向他们讲话,金从没有见过声音这麽大的人(魔力之音,用魔法来增强声音,不算一种魔法只是一种小把戏而已)。“各位新学员,你们好,欢迎来到魔法学院,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学院的一员了……”金已经无心去听那些欢迎辞了,他向广场入口处跑去,希望在人多混乱时离开这里,赶快去参加技能学院的入学考试。“反正没人会注意多了一个人或少了一个人的,”金一边跑一边对自己说。入口处虽有几个人却没有人阻止他,金很顺利的跑到了外面,但是他马上停住了脚步,看著脚下的万丈深渊发呆。
魔法师学院处於群山环抱之中,万丈悬崖之上。
金呆呆的转过身,耳里传来了演讲声“……..魔法学院是一个讲究能力的地方,只要有足够的能力,随时可以毕业。毕业考试很简单,只要能用自己的力量不带任何物品离开魔法学院,也就是说,翻越奇里麦山脉,就算毕业了,就可以获得见习魔法师的资格…….”“…….为了让大家潜心研究魔法,不被外面的事情打搅,学员们不准同外面通讯,如果想回家探亲的话,就等到毕业後再说吧……”“…..最後加一句,为了平等起见,所有没有足够钱交学费的学员,都可以在研究部门当助手打工抵学费。好了,演讲到此结束,各位新学员,请到左面去领取生活用品以及查询自己所分配的寝室…….”。
就这样,金*卡利,一个以铁匠为理想职业的人,成了魔法学院的一个学生。
“哎,命运真是会捉弄人啊,”,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过去,连声叹气,为了让头脑不再被睡魔侵入,他只能用回忆过去的方法。离家还要飞三个小时,万一睡著了,虽然“风翼”不念咒文就不会被解除,但撞到什麽东西却也不是闹著玩的。
金迈著迟钝的步伐,跟著人流逐步领取了各个生活用品,他几乎完全绝望了,刚刚他带著哭腔向几个魔法师解释了所有的情况(他已经顾不上对魔法师的恐惧了),但是那几个魔法师只能表示同情,“抱歉,孩子,这种事你应该在来这儿之前就说,学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入学後就不许学生离校,别担心,当一个魔法师可比当一个铁匠前途光明多了。”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金也只有接受现实一条路了。
根据魔法学院的规矩,刚入学的学生前一个星期可以不用上课,先要熟悉学院的环境(习惯高山环境)和同学,同时对学院的规章制度有所了解,最後,看看他们的学长们是如何学习的。在接著的几天里,金惊奇的发现两件事,一是他竟然是所有新生中体质最好的一个,第二天,除了他之外,所有的新学生都躺在床上起不来了(高山反应),而他除了有点不舒服之外,没有其他影响。第二,除了他之外,其他的学生几乎都不用打工(金所带的钱不够交学费的),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贵族子弟或有钱人家的少爷(魔法学院的学生中,女生极少),剩下的也都带来了足够的学费,这让别人都用特殊的眼光看他(起码金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经过了一个星期的适应,当第一天开课,还是有大半学生有气无力的靠在桌子上,事实上,能精力充沛的听课的,在f班只有金一个而已(按入学时学生的能力,分成了a、b、c、d、e、f,其中f班学生除了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魔法的技能外,对魔法一无所知,e班则知道一些魔法的基本知识,其他班按此类推)。老师也觉得没意思,三百十四个学生中,只有一个在听他讲话其余三百十三个都是摆设。在言之无物的讲了几分锺後,他觉得应该因材施教,所以对学生们说“今天到此为止,下课!你,对,就是你,留下”,他用手杖指著那个强壮的像小牛的学生。
“我?”,金很惊讶,因为在他的记忆中,从来不曾得罪过这位老师,事实上,今天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位老师。
“你的名字叫金,金*卡利,对吧?”
“对!”,金已经对魔法师过目不忘的能力不觉得吃惊了。
“我听说你是意外才到魔法学院来的,而且认为当铁匠比当魔法师更好,为了让你能改掉这个错误的想法,我决定专门对你进行补习。”
“啊!!!”
在以後的几天里,原来对魔法一无所知的金终於对魔法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全托了一对一教育方法的福)。所谓的魔法,实际上是施展非人之力的技巧,魔法力量的根源来自精灵和诸神,所以,不是念几句话就可以施展魔法的。想施展魔法,首先要有与诸神或精灵(实际上,精灵王也名列诸神之中)的契约。契约是魔法师同神或精灵之间的约定,通过某些仪式,魔法师可以同诸神或精灵进行思想交流,向神要求力量,并且愿意付出代价。一般情况,神会传给魔法师一篇祷文,仪式完成以後,魔法师在心中默念祷文就可以施展这个神的力量了。交换契约并不像有的人想的那样神秘可怕,事实上,很少有神在交换契约时向魔法师要求些什麽实际的东西,通常是要求你别去信仰敌对神,要求你的日常行为要照神的教诲去做等等──你不照做也没有关系,神不会对违反契约的魔法师有所惩罚。
咒文是魔法力量的转换方法,举例来说,同样使用火神的力量,通过不同的咒文可以施展出火矢、火球、暴炎、火墙、溶解、地狱之火、猛火等等不同的魔法。
魔法师通常所说的魔力实际上指对魔法力的负荷程度,每个人都有魔法力负荷的极限,如果施展出自己负荷能力以上的魔法量,那对施法者是极度危险的,但魔力的水平可以通过不断的练习来提高。同时,施展魔法时默念祷文是要花一定时间的(特别对魔法的初学者而言)。所以,魔法师虽然能做许多奇妙的事,但是并不是万能的。一个魔法师要施展一个魔法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一,默念祷文,让自己处於冥想状态。二,在冥想状态中让魔力充满全身,然後恢复正常状态。三,念出咒文,将魔力按自己所需要的方式释放(对於低级魔法师来说,前面两步很花时间,而高级魔法师施法所需时间主要用於第三步)。
魔法师的强弱主要取决於两个方面──魔力总量的大小和单位时间内释放的魔力大小。前者只能通过反复锻炼予以提高,後者可以通过学习高等的咒文来提高。
在魔法学院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金也开始觉得当魔法师也许并不是一个很坏的选择。魔法学院是一个相当自由的地方,校方对学生的约束很小。课程分为三部分,冥想课(与诸神或精灵交换契约),咒文课(学习魔法咒语),练习课(提高魔力)。学习很自由,没有点名,没有时间限制,甚至来不来上课都没有关系(作者的一个小小妄想)。每年九月,举行一次毕业考试,任何学生,只要对自己的力量有信心,都可以参加(考试内容前文已经说过)。
虽然金渐渐淡忘了成为铁匠的念头,他的生活却出现了一些不愉快。大概金要去研究部门打工,没有足够时间与同学们沟通吧,一个叫布来特的家夥成了金的敌人。
布来特据说出身名门,好象是一个候爵之子,反正家里一定有钱有势,他是带著四个部下一起来读书的。在第一年,在思乡之情的激励下(早点毕业早点回家),几乎每个学生都认真学习,因此金与布来特倒没有什麽交恶,见了面也会点个头致意。但到了第二年,思乡之情淡掉後,一些纨!子弟就不务正业起来了,其中就包括布来特。贵族子弟讲究吃喝玩乐,在魔法学院里,吃喝没有什麽花样可以变的了,只好从玩乐上讲究了。就这样,欺负同学成了这些纨!子弟最大的乐趣。而布来特及其一班朋友在作弄过一些人後,把目标转到了金的身上。
金开始发现自己的衣服(魔法袍)常常被人弄几个洞,鞋子常常被人掉进一些垃圾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当他忍下所有的事情一言不发时,事件很正常的发展到一个高峰──一天,金回寝室的路上,被六个人拦住去路。
“那不是有名的穷光蛋金吗,今天又见面了。“
“像你这种家里连饭都没得吃的家夥来魔法学院干什麽,回家种田吧。”
“穷光蛋魔法师,哈哈哈!”
布来特和几个同伴尽情的嘲笑金,但金一句话也不说。
“叫你穷光蛋看你还不服气,来,教训教训他!”
一个人开始进入冥想状态,金认出他是高过金五届的学生。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能赶快逃走,但金不,一年的魔法教育还没有让金养成任何事都靠魔法的习惯。
金冲上去,一拳把那个还没有开始念咒的家夥打倒,其他几个看出用魔法对付不了金,就一起冲了上来,但金有一副可以成为铁匠的体格,不是从小就接受魔法师教育的他们的力量可以对付的,一场混战後,金终於把所有的人都打倒在地,这时,叫喊声引来了老师。
这场冲突的最後结果是每个人都被关了一天禁闭,那个高年的家夥少了两个门牙,金的脸上被抓了几条红痕,布来特的一只眼被打青了,其余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纪念。从此,布来特恨死了金,虽然他不敢再找金的麻烦,但在他们一夥的威胁下,没有人敢和金特别接近。也许是托了这件事的福,金在以後几年内除了魔法,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可以做,结果在第三年,金就成了同年级中的第一名。金经历了对魔法的抗拒、疑惑、到接受、喜爱、到最後发展成了狂热,成天都在练习场和图书馆之间跑,他已经完全被魔法中的无穷奥秘给吸引住了。
经过五年的学习,金认为自己的力量已经可以去挑战毕业考试时,他就在当年的毕业考试中报了名,让他吃惊的是,布来特居然也报名参加了毕业考试,而他的成绩并不突出,甚至比较差。
见习魔法师金想起当年参加的毕业考试,不禁有些骄傲,这是他第一次用魔法来面对挑战,而且,他胜利了。
正像入学时的演讲所说的那样,毕业考试的内容就是离开魔法学院──用魔法离开。
金站在悬崖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後是一名魔法师,他是监考老师,任务是指引方向和危急时救援。在不远处是其他的考生,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的紧张,除了布来特之外。布来特轻松的样子足以让人误以为他早就进出学院多次了。
考试开始了,几乎每个考生都用了“风翼”这个魔法,因为这个魔法虽然不能自由的飞行,但只在起飞时消耗魔力。每个人都留著魔力来迎接未知的挑战,而监考老师则紧跟其後。
大家的预料没有错,出发没有多久,一阵山间的暴风雪吹来,把大家都吹散了。风雪过後,金完全迷失了方向(由於“风翼”只能在出发时控制方向,所以即使由於外力改变了方向,施法者也不能再转向),他向四周看了一下,除了监考老师之外(这些老师施展的魔法是“飞行术”和“跟踪术”),别的考生已经一个也看不到了,那个监考老师向著金的右边一点,金就知道自己已经偏向了左边。没办法,金只能先降落,然後再施展“风翼”。
金开始明白为什麽翻越奇里麦山脉会是毕业考试了,他已经是第八次使用“风翼”魔法了,每次都被风雪吹歪了方向,而且由於要保持体温,他不得不多次使用“溶解”(冰系魔法的死对头,用於抵御寒冷和解除冰系魔法,但只是一个低级魔法)这个魔法,他开始感到身体里的魔力不足了(作者注:尽管魔力实际上是指魔法师对神之力或精灵力的负荷水平,但一个魔法师的负荷到了极限时,他会感到集中力量越来越困难了,好象是体内的某种力量越来越少了,所以,魔力被称为魔力而不是称为耐力)。而根据监考老师的说法,金现在还没有飞完一半呢。
金明白再用几次“风翼“自己就到了极限,而据监考老师说,前面还有一段路是多风暴地带。与其把魔力分散到几个“风翼”魔法上面还不如拼一下,金暗暗下定了决心。他又施展了一次“溶解”後,他开始施展一个魔法,一个耗光他所有剩下魔力的魔法,“风的精灵啊,请服从我的命令,请接受我的请求,用你的力量守护我不受敌人的伤害。”这个咒文让监考老师吃了一惊,这个小子竟敢施展这种中级的魔法“守护之风”(这个魔法能让施法者不受风的伤害和影响,是一个通常是用来对抗毒气或风系攻击的持续防御性法术)。监考老师的吃惊不无道理,以金的水平,哪怕是正常状态也只能施展两三次这种魔法(就学生的水平而言,是相当不错了),而在现在使用的话,这个魔法会让金用尽所有的魔力,一旦出现意外的情况,或者当守护之风消失後又碰上一阵暴风雪,金就只得退出考试了。
靠著守护之风的力量,金在以後的几场暴风雪里都没有让风翼的方向受影响,但随著守护之风力量的消失,金已经把他完全交给命运,再来一点风就可以让他打消今年毕业的念头了。但是非常的幸运,一路平静,他顺利的飞完了剩下的路,到了目的地,一个山脚下的小镇──酒桶镇。几个学院的老师出来欢迎他,他是第十三个到达的人。这时,金意外的发现布来特居然已经在这里了,他显得得意洋洋,因为他是第一个到达的人。
黄昏,一切都结束了,在这次毕业考试中,总共有四百六十五个学生达到了要求,其余的两百多个人都失败了。大部分的学生都通过绕远路的方法躲过风暴最密集的地方,顺利的通过考试(只有消息不灵通的金采用了直线前进的方法)。入夜,毕业典礼在酒桶镇举行,所有的毕业生都获得了一件合适的魔法袍作为成了一名见习魔法师的礼物,在每个人都沈浸在欢乐中时,一位老师宣布了一件事──布来特作为毕业考试的第一名,将由魔法学院推荐给大魔导师,北方王国迪科的宫廷魔法师,有大陆第一魔法师称号的雷蒙*索尔多当弟子。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不禁有些奇怪,布来特怎麽可能第一个到达呢,现在想来,大概是布来特买通了那个监考老师吧,当时只认为可能他的运气特别好,居然没有碰到暴风雪。不过也没有关系了,反正金又不是第二名。
在毕业後的第二天,酒桶镇就来了许多人,都是各国军方的说客,各展口才说服这些毕业生加入军队。就魔法师这个职业来说,刚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在实战方面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随便找一个战士都可以把他轻松的干掉,但是,在战争中,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施法(很明显,这一点军队里其他的兵种可以做到),一个魔法常常可以消灭相当数量的敌人,所以魔法师是军队里的重要战力,哪怕是见习魔法师军队也是十分欢迎的。同时,一个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无论魔力、技巧还是经验都是不足的,所以他们往往拜一位法力高强的法师为师,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力量,直到自己能通过魔法师考试,晋升为一个魔法师。而那些法力高强的法师们,如果在家做研究,往往讨厌被人打搅,如果在冒险,则不愿意带上一个累赘(确实是累赘),很少愿意接受一个学徒──除了那些在军队里的魔法师。
所以,军队是刚毕业的年轻魔法师(那些真正有钱有势的贵族子弟当然不用去当兵,自然有老爸老妈罩著)们的第一选择。
金并不反对加入军队,但是他想加入他的祖国──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但是偏偏他祖国的军队不缺魔法师。虽然金在魔法学院过了五年,但是对当前迷失大陆表面和平下隐藏的战争危机(这也是各国竭力扩军的原因)也有所耳闻,他不愿意参加一支有可能与他的祖国为敌的军队。
金选择了回家。
“先回去看看父母,以後的事以後再说”,金这样安慰自己。
在回家的路上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金──一群冒险者里有一个魔法师很常见,但是只有魔法师一个人,而且,很明显是一个见习魔法师(魔法师不同等级之间有明显特征,见习魔法师只能穿魔法袍,魔法师可以戴上魔法帽,大魔法师可手持魔法杖,祭司和神官身上有魔力饰品),这种事可不常见。
正在飞行中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他刚毕业回家时发生的事,觉得有点好笑,父亲的反应有一点过分激烈了。那天,他满怀这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心情,踏进家门,那个小小的,但是唯一的杂货铺,他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你好,客人,要点什麽东西吗?”父亲头也不抬,他正在算帐。
“爸爸!”
“──”,老店主庞克*卡利慢慢的抬起头,认出了眼前的年轻人。
“金!!!”父亲激动的忘了他的年纪,一下跳过柜台,一把把金抱在怀里。
“什麽事啊,这麽吵?”,金的妈妈从里面走出来,但她马上做出了和老庞克相同的动作。
老夫妻俩高兴的拥抱多年未见的大儿子(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金的弟弟妹妹已经去读书了),不断问寒问暖。但这并没有持续多久。
“对了,这几年你到哪里去了,我问过人,你并不在技能学院。”
“我去魔法师学院了。”(金的家乡,加夫特瓦尔王国的罗尔城一带,是一个魔法文化相当落後的地方,人们对魔法师普遍有一种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所以魔法师几乎没有到那里,因此,金的父母不认识金的魔法袍)
“魔法学院?!”,金的父亲的脸沈了下来,在他的脑海里,魔法师是耍三流把戏的骗子,是一种十恶不赦的职业。
“没关系,没有学到技能也不要紧,继承爸爸的杂货店就行了”,爸爸的一句话,就抹杀了金五年的努力。
晚上,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父母明确的要求他放弃对魔法的追求,而去当一个杂货店老板。但金已经爱上魔法了,他认为魔法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了。经过半个晚上的思考,就在这个晚上,他留下一封信,背上了他刚刚背来的背包,里面有旅行的必须品和一些钱,偷偷的离开了家。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自己的卤莽行为时依旧有点後怕,当时他一无所有,没有同伴,没有力量,没有经验却勇敢的走向未知的世界,他当时头脑简单,只想找到那几个传说中的大魔导师,要求成为他们的弟子,好一窥魔法殿堂的奥妙。却没有仔细想一想,凭什麽那些大魔导师要收他做弟子。
迷失大陆上的人口大约六亿,其中有约莫五十万魔法师。在五十万魔法师中,有四十万是见习魔法师(不思进取的贵族子弟真不少),八万到十万魔法师,一到三千名大魔法师,五十六个祭司和神官,但是只有三个大魔导师。
第一个是雷蒙*索尔多,迪科的宫廷魔法师。大陆历987年初冬,一支规模庞大的土匪集团入侵迪科,迪科王国虽然派兵进剿,但是由於以步兵为主力的王国军机动性不能与全由骑兵组成的土匪抗衡,所以始终不能追上土匪军。土匪沿路烧杀掠夺,给迪科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一个月後,土匪虽然有大量物资拖累却依旧领先王国军一天到达国境的冰雪河(这条河一年有三个季节结冰,由此得名),准备渡过结上厚冰的河面逃到邻国。当土匪们为马蹄扎上稻草准备渡过冰面时,他们看到河对面走来一个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法溶解了冰层,在冰雪河近八十米宽的河面上,河水夹杂著大块碎冰奔腾而下,既无法走,也无法坐船。土匪只好改道,结果被王国军追上,全军覆没。这个魔法师就是雷蒙*索尔多,从此,他成了迪科的宫廷魔法师(他就是迪科人),也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被认为是大陆第一魔法师。
第二个是大隐者修*克,石之塔的主人。大陆历979年,一座孤岛突然出现在大陆西方的一个渔业小城附近,两个月後,小岛上出现了一座七层高的孤塔。这事成了整个大陆的新闻。後来,人们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魔法师做的。这个魔法师就是修*克。他用魔法抬高一块海底,形成一个岛,然後用魔法从岩石中拉出一座塔,一座完全按他的要求的塔,一切只是为了有一个能让他安静研究魔法的地方。为此,他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
第三个是大陆东方的雷特帝国的宫廷魔法师约克*雷。在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王位争夺战中,他一个人击败了对方整个魔法师部队(包括四十名大魔法师在内),从而获得大魔导师的称号。
金不想拜雷蒙*索尔多为师,他不愿意再和布来特做同学,而雷特帝国大概也不会允许一个见习魔法师进宫殿,於是,金决定去要求大隐者修*克收他当弟子。
石之塔并不远,金花了六天时间就到了。他在城里的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他一大早就起了床,用飞行魔法,轻松的到了石之塔的面前。
“有人吗?”金大声的说,他昨天晚上就幻想了整个拜师的情景:
“有人吗?”
(开门声)“谁呀?”
“请问大魔导师修*克在吗?”
“我就是,你找我有什麽事?”
“我是见习魔法金*卡利,希望能做您的学生!”
“做我的学生,那你对魔法知道多少呢?”
(以下是金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
“看来你相当不错,好吧,进来吧”
……..
现在金就是在照剧本演戏。
“有人吗?”金有点动摇了,看来对方并不知道金的剧本。
“有人吗?”
“…….”
“有人吗?”
“…….”
金忍不住了,既然对方没有照他的剧本,那他也要做出一些超出剧本外的动作了。
金用力的敲门。
在金刚敲了第一下,连手还没有来得收回的时候,那扇由魔法改造的光滑无比的花岗岩做的门无声无息的滑开,向不速之客展现了一个未知的空间。
金被突然打开的门吓了一跳,他立刻照剧本念出“请问…….”但是他马上发现并不是他想象中的老法师开的门。门是自己打开的。
“有人吗?”,金试探的问,但是一如刚才,没有人回答。
见习魔法师金发现自己明显已经错了方向了。这里绝对不是他回家的路,他从没有见过这片树林,他念出了解除“风翼”的咒文“风的精灵啊,解放你的力量,放开我的身体,凭远古契约之名,命令汝等离开”,然後他就慢慢的落到地面上。原来打算用回忆过去的方法来让自己保持清醒,没有想到过分的沈浸在回忆中结果不知不觉的被风吹歪了前进的方向也没有注意到。金辨别了一下方向,又施展了风翼魔法。“风的精灵啊,吾凭远古契约之力,召唤汝等前来”马上,他又飞在天上了,虽然打算不再回忆过去,但是马上又因为无聊而想起过去的事了,他和大魔导师修见面的情景。
金大著胆子走进石之塔,第一层并没有什麽特别的东西,除了一些高大的石头雕像之外,几乎一无所有。“这些是修的雕刻作品吧!”,金自言自语,很难想象一个魔法师会喜欢雕刻。
金在仔细观察了这些雕像後,小心翼翼的迈步走上二楼,二楼是会客室,或者它看起来像会客室──一张相当大的桌子,一圈精致的椅子,当然,很明显全是用魔法从地板上直接造出来得。桌子中间放著一个非常漂亮的水晶球,把房间照的很明亮,同时散发出强烈的魔力,让闯进来的见习魔法师感到汗毛倒立。“真没有想到世界上有如此强大的魔法师。”金此时已经清楚的知道这里的主人的力量远远的超过任何一个他所见过的魔法师。万一修把他当作一个贼那他可死定了。
金一边在肚子里筹措著合适的道歉的话,一边向第三层走去。
第三层是一个图书馆,六排书架看的金眼花缭乱,那麽多魔法书,而且大都是在学院里没有看过的。金忍不住诱惑,拿下一本金边丝质的魔法书。
金还来不及将魔法书打开,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身後传了过来,没有任何前兆,甚至连念咒声都没有,在金做出任何反应之前就把金包围了,金在极度的恐慌中丢下书,转过身体。
眼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魔法师,看起来满脸的怒气,那强大的力量就是由他的魔杖发出的。
是大魔导师修*克!金赶忙在极度的惊慌中回想刚才准备好的道歉词。
“对…….”,连“不起”都没有来得及说出,修就发动了咒文。
金感到不可思议的力量束缚了他的全身,连舌头都被压制的不能动,然後,毛骨悚然的感到全身的感觉正在慢慢的离他而去,眼角的余光看到可怕的景象──他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变成石头(石化魔法,一种高级的攻击魔法,在一对一的战斗中,如果一方先施展出石化魔法,那对方几乎肯定要完蛋,但是,即使是高级魔法师,也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施展。由此可见修的实力深不可测)。
在金周围的力量正在把他的身体由生命体转化为矿物,而且同时让金全身都不能动弹,无法用任何的魔法,其实,就算能自由的施法,金也无法从变成石头的命运中逃出。
当金完全绝望时,大魔导师修停止了咒文,他已经确定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的危险了,现在可以进行审问了。他满意的看著自己魔法的效果──金只剩下头和上胸部没有变成石头。
“你是什麽人?”,修发问了。
“我是见习魔法师金,金*卡利,我不是贼,我是来成为弟子的,因为门没有锁,我只是看一下书,没有偷的意思。”金结结巴巴的,词不达意的,前言不搭後语的说完,虽然石化的效果已经停止,但金很明显的感到那股可怕的力量仍旧在身体周围。
“胡说!,一个见习魔法师怎麽可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打开塔的魔法锁,没有任何困难的躲过一楼的土傀儡卫兵(土傀儡是用魔法造的可活动雕像,虽然战斗力不高,但是感知力很强,同时被破坏时会产生很大的声音),”修做了一个威胁的手势,“竟然敢骗我,我会让你後悔一辈子,快说,你是什麽人?来我这里做什麽?谁派你来的?”
金马上感到周围的能量又在蠢蠢欲动了。
“我没有说谎,我只是来拜师的。”金的声音里带上了颤音。
大魔导师看了看眼前的俘虏,开始施展魔法──一个他独创的感知魔法,通过这个魔法,大魔导师知道周围并没有这个不速之客的同伴。
“别以为打扮的像一个见习魔法师就可以骗我,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力量是多麽强大。”大魔导师开始念另一个咒文“读心术”(读心术是一个中级魔法,但是它的效果因使用者而异,一般的法师只能读出对方最明显的意识,所以常常被欺骗,但以修的水平,可以读出对方最深层的意识)。
“真奇怪,你真的是一个见习魔法师”,修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而且是刚刚毕业的。”
“到底哪里出错了?”,大魔导师陷入沈思,“为什麽我的防御机关没有发生作用,以前从没有这种事。”但他马上又回过神,解除了金所受的魔法。
金活动了一下身体,他的目标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既然误会已经消除了,那一切就会水到渠成,他丝毫没有想到为什麽修要用土傀儡卫兵来守卫他的塔。
修正打算把这个初生之犊打发走,就像打发以前来拜师的人一样,突然,他脑里灵光一闪,对了,一定是这样。
“你身上有什麽魔法物品?”,大魔导师发问。
“没有。”斩钉截铁的回答。
“再仔细想想。”
“这条魔法袍可能有一些附带魔法。”
“不是它”
“对了”,金拿出了自获得以来就没有用过的恋人项链。
“是它!”大魔导师看著项链慢慢的说,脸上变化万千,欢乐、眷恋、幸福、伤心、痛苦,以及许多金无法分辨的表情都一一掠过。
“没有想到这麽多年後,你还是会回到我身边。”大魔导师喃喃自语,他接过项链,打开它,以不可分辨的声音念了几句咒文,项链那光滑的一面慢慢浮现了一个人像,一个极其美丽的少女,另一面则出现了一行字“送给最爱的洁西卡──修*克”。洁西卡,金依稀记得,村口的那个老婆婆就是叫这个名字的。
“没有想到由我制造的,送给你,又由你回赠给我,我最後又摔到你的头上的这条项链,会以这种方式回到我手上,你不知道我有多後悔当时的冲动,有多麽的想念你,想念你的一举一动。你不知道当我听说你嫁给那个混蛋时我有多麽的痛苦。我有多少次下定决心去找你,向你道歉,求你原谅我因为那毫无证据的流言而对你恶言相向,离你而去。可我一直没能找到你。你一定是伤透了心才嫁给那个混蛋的。你心里一定只爱我一个,正如同我心里只有你一样。”
大魔导师的最後几句话已经是大声喊叫了。
金在旁边吓的目瞪口呆。
修*克终於回到现实,他轻声问“你是从谁那里得到这条项链的?”
金吞了一口口水“一个老婆婆给我的。”
“她现在人呢?”
“两年前就死了。”这是金回家时从父母那里听到的。
“死了?”
“死了。”
大魔导师叹了一口气,他已经从激动中回复了。长期以来培养的修养使他压下了自己心中的悲伤,让别人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内心。
“这大概是命运的安排吧,小子,你知道吗,这条项链是我亲手做的,上面有我的魔力,正是这点魔力让塔的门和一楼的土傀儡卫兵把你误会成我,让你进来的。否则,以你的能力怎麽可能进入我的图书馆。”
老法师顿了一顿,又继续说
“从现在开始,我收你为我的弟子。不过,”大魔导师加强了语气,“如果让我发现你资质平庸的话,我会马上把你赶出去的。”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拜师的情景,自己都感到幸运,天下闻名的修*克,因为一条项链的缘故,收他当弟子了。他虽然不知道老师和洁西卡婆婆的故事,也可以猜出个大概了。他在石之塔里整整跟老师学习了五年。在昨天晚上,修*克老师对他说“金,你是一个聪明的学生,你已经在魔法的技巧和知识方面和我不相上下了,但你还欠缺魔力和经验,特别是经验。你必须出去冒险来提高这两者。别担心,你的水平已经超出了魔法师的阶段,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通过大魔法师的考试了。”
就这样,金在今天早上告别了老师,踏上,更确切的说是飞上回家之路。“哎,都是风太大,否则大概早就到家了,整整比计划推迟了两个小时呢。”他摸了摸自己手上的魔法戒指──修的临别礼物,及不可待的希望自己早一点看到家乡。
第一章完
後记:终於写完了第一章,不知大家看了是否会满意。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一下金(主角)的过去经历,以及大陆的魔法体系。
这里解说一下大陆历。大陆历是以圣光王朝崩溃为元年计算的。圣光王朝是迷失大陆的人类在解放战争(人类与以高等妖精为首的其他种族争夺大陆的统治权的战争)後人类魔法师建立的第一个人类的国家,领土包括几乎整个大陆。但後期魔法师之间发生了争夺王位的王朝战争,直接导致了圣光王朝的灭亡。许多国家并存的局面从此开始了。顺便说一下,这个故事发生在大陆历997年春。
“好久不见了,美米,最近都没有来这片山坡来玩了,你妈妈一定把你盯的很严。”
“没办法,妈妈总要我帮她做家务活。今天才有空,我总不能把她也拉到这片山坡上来玩吧!”
有著一头褐色长发的少女对著前面壮硕的黑发少年微笑
“这里可是只有我们知道的秘密地方喔”
“对了,肯呢?,”
“啊,他上次和我比摔角输了,很不甘心,现在大概正在练习,准备再向我挑战吧!”
“肯的个性实在太认真了,不过,你的确很厉害。你知道吗,村长说肯绝对是一个好苗子,愿意出钱让他战士学院学习呢!“
“战士学院吗,说起来,再过上一个月,我们三个就要决定未来了。肯大概会去战士学院,然後会当兵,过一段惊险的生活吧。对了,美米,你有什麽对未来的打算。”
少女展现一个迷人的微笑,“金,在问别人之前先要说自己的打算才够礼貌喔。”
“我,我吗,打算去普通的学校学习铁匠的技能,然後成为村子的铁匠,这样一来,村里人要修东西就不要跑到镇子上了。”
“真是一个现实的理想,不过以你的体格很适合当铁匠呢。大力士!”
“好了,现在说你的理想吧!”
少女笑著跑开,“不告诉你!”
金急了,“竟敢耍我,别跑。”说著追上去。
俩个人笑著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滚了下来。
“啊”少女突然叫了起来,“什麽东西刺到我了,好痛!”
当俩人停止打闹时,美米的手上已经流出了血。
“什麽东西,“少女的眼睛盯著挂在金脖子上的一条项链,一条相当奇怪的项链。项链的坠子上是一个圆,圆当中有一个六芒星,六芒星的六个角突出在圆外,正是这六个角划破了少女的手。
“这个啊,是村口的那个婆婆送给我的。你看,这是一个魔法物品,只要打开它“金一边说一边演示,坠子以六芒星的一个角为连接分成两个面,一个面光滑如镜,另一个面上则刻有几个字,“把光滑的面对准自己,然後念出咒文,里面就会出现自己的影象,只要不念出解除咒文,影像就不会消失,很神奇吧!”
“真的?让我试试。“
“对不起,虽然婆婆教了我好几次,但我就是记不住那些拗口的咒文,想试试的话,只有去婆婆那里了。”
美米失望的把坠子放下,“不,妈妈叫我不可以去村口婆婆那里。”
“为什麽,婆婆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你不知道?妈妈说,村口那个婆婆是一个坏女人!“
“为什麽?“
“听说以前她为了钱抛弃了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贵族当妾,後来因为争风吃醋被那个贵族抛弃了,所以搬到了乡下,妈妈很看不起她呢!,不过,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大部分的人都会看不起的。“
“是这样啊,”金看了一眼脖子上的魔法项链,脸上露出与他年龄有点不相称的表情“不过,婆婆她还真是可怜呢。”
“别说这个,对了,她为什麽把这条项链送给你呢?魔法项链可是相当值钱的东西。“
听到这句话,金的脸上突然红起来了,他想起婆婆把项链给他时的情景。
“这条项链给你,这可是恋人之间的必备品喔,只要把心上人的脸印在上面,无论多远都可以看到爱人的模样,不管分开多久都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婆婆,这样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接受。“
“傻孩子,美米可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而肯,也是一个很强的对手,如果不努力的话,可是会被抢走的,好了,不要脸红,拿著这项链,早点向美米表白,然後把她的像印在上面,再过一个月就没有机会了。……“
“没为什麽,对了,你的手怎麽样了?”金努力想岔开话题。
“没事了,你看,血已经止住了。”少女举起手腕。
“美米!”
“什麽事?”
“一个月後,我们就要选择自己的未来,进入不同的学校,也许以後很长的时间都不能再见面了,所以,所以,有一件事现在我就要告诉你。”
“???”
“美米,金!”山下传来一串叫声打断了金即将说出的话。
一个金发的少年正在向俩人跑来。
“肯,我还以为今天你不来了呢!”
“哈,哈,哈”,金发少年一边喘气一边说“今天有一点意外的事”
“什麽事?”两个人异口同声。
“恭喜我吧,村长刚刚告诉我,我已经被战士学院录取了!”
“恭喜!”少女高兴的跳了起来。
“不是还有一个月才考试吗?”金在高兴之余有些疑问。
“村长以村子的名义推荐了我,免试入学!”
“太好了,未来的将军大人!”
“别这样说,我可没有成为将军的野心呢。”金发少年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好了,好了,金,为了庆祝肯进入战士学校,我们今天玩到天黑再回家。”
“赞成!”
“赞成!”
三个人开始在夕阳下奔跑。金跑在最後,在他的心里,有一点点的遗憾----要是肯迟一点到的话,他就可以对美米告白了。
见习魔法师金从朦胧状态中清醒过来,摇摇头试图把睡魔从头脑中赶出去-----任何见习魔法师在用“风翼”(风系魔法中一个低级飞行法术,只能在施法时确定飞行高度和飞行方向,适合长距离旅行)飞行了三个小时後都会感到疲劳的。
“离家乡还有多少路程呢,“金心里想,大概还有三到五个小时吧,从上次回家到现在又过了五年,连路的远近都记不清了。现在想来还真是奇怪呢,原来想成为一名铁匠的他现在竟成了一名魔法师。
一切都起於那一天,在他十三岁那年的某一天,象所有同龄人一样,一个人到了城里,去自由选择自己的未来(迷失大陆的习俗,年轻人到了十三岁必须决定自己的未来),象所有好奇的孩子一样,他到每一个报名点都看了一下。在他原来要去的技能学院报名处人已经相当多了,战士学院报名处更是人满为患,每个学院报名处都有不少人,除了魔法学院。他觉得有些奇怪,忍不住向人打听。
“魔法师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行业”,一个在战士学院报名处排队的人向他解释,
“战士学院从十三岁入学,五年後就可以毕业,毕业後就有资格加入军队了,如果顺利的话,二十二岁就可以从见习剑士晋升到剑士或骑士,三十岁就可以成为剑客或高级骑士,如果能力强的话,四十岁之前就可以成为剑圣或圣骑士(这两个称号在迷失大陆上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获得的,如果没有天赋加名师的话,一辈子也达不到)。而魔法师学院,十三岁入学,毕业时间从八到十五年不等,一旦毕业,只是一个普通的见习魔法师,而魔法师的平均年龄是四十岁,
没有五十岁几乎成不了大魔法师(大魔法师是一般人的极限,再高的称号除了天赋异禀者外,很少有人能达到),六十岁之前很难成为祭司或神官,想成为大魔导师(这个称号不是由某个组织授予的,当你的力量达到某个让人难以相信的程度时,别人自动会这样称呼你)则是起码八十岁的事了。更何况魔法师要比战士弱,一个学习了十三年的魔法师还打不过一个学了五年剑术的战士呢。“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没有多少人想当魔法师。
当金正打算到技能学院报名处排队时,正好看到一个人到魔法学院报名处报名,感到奇怪的金忍不住向他提出相同的问题。
“这个啊,”那个看起来象有钱人家子弟的年轻人回答,“你还真是一个乡巴佬,连这个都不知道,从技能学院毕业的话,一辈子只能是一个手艺人,而成为一个战士的话,想要出人头地太难了‘一将成名万骨枯’,一百个人中才有一个幸运儿可以活下来衣锦还乡,别的人都埋尸他乡了。但魔法师不一样,毕业後不想参军也可以回家,在家可以慢慢研究魔法,不像战士,不参加实战就永远无法提高自己的水平。所以魔法师是最安全的,一旦通过了大魔法师的考试,你就可以马上成为各国争相邀请的人,获得极高的社会地位。万一参加了战争,魔法师也是战场上最受保护的一个兵种,战死的可能性最小。“
“可是我听说魔法师是相当弱的。“
“像你这种乡下人当然不知道,“对方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念咒文,一个魔法师可以干掉十个战士(作者注:在见习魔法师念完咒文前,一个见习剑士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干掉十个见习魔法师)。”
就在两个人对话时,又有几个人加入了魔法学院的报名队伍,不知不觉间,金成了报名队伍中的一员。
“好了,帕恩,明天到这儿考试。”那个和金对话的人答应了一声,走了。
“下一个”,
“───“
“下一个“
“───“
“喂,你叫什麽名字?“喊话的不耐烦了,大声叫了起来。
呆呆站著的金被吓了一跳,“金,金*卡利。“
“本地人吗?“
“对。“
“金*卡利,罗尔城人,好了,明天到这里来参加考试,“
“等一下,我……”
“下一个”
“报完名就别拦路,小子”,後面那人不耐烦了,用力把金推开。
“啊”
太晚了,就这样,金莫名其妙的在魔法师学院报了名。
无奈,在到技能学院又报一次名後,金回到了家,连这件事也不敢对父母说。
“只要不去参加考试就没事了。“金这样对自己说。
第二天,金告别父母,背上行李,带上学费进了城(根据习俗,金今天如果通过考试的话,就得马上去学院,而他的父母认为儿子通过考试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金刻意躲开魔法师学院考试的地点,但是却躲不开命运的安排(作者的安排)。就在他快要到达目的地时,迎面走来了一个穿著黑色魔法袍的男人,金认出是昨天在魔法学院报名处的人。“你不是金*卡利吗,错了,考试地点在那边,跟我来。“说著,就抓住金的手,在金反应过来,甩开他的手之前,那个魔法师念出了咒文,一道淡淡的烟雾包围了两个人,烟雾消失之後,金绝望的发现自己已经在一群魔法师和即将成为魔法师的人们之间了(这个魔法师施展的是“瞬间移动”,一种快速移动的法术,可携带他人,但只能到施法者熟悉的地方,而且距离极限由施法者本人的魔力水平决定)。
想躲过考试是不可能的了,金只能考虑如何才能故意通不过考试,以便脱身(他不敢明目张胆的向魔法师要求离开),一个高个子的法师此时开始清点人数“一,二,三,四……”,然後他对同伴说“正好!”接著对等侯考试的孩子们说,“很幸运,学院在这座城只招收二十五名学生,而报名者正好二十五人,因此,”他加重了最後一句话的语气,“你们可以免试入学!”
“什麽,”金觉得头被人重重的打了一下,在他来得及阻止之前,七个法师都开始念出相同的咒文,金刚刚才听过一次的咒文。
金和别的人都被那种烟雾包围了,当烟雾散开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很大的广场了,周围是一两千和他同龄的人,以及许多穿著魔法袍的魔法师。一个魔法师正在向他们讲话,金从没有见过声音这麽大的人(魔力之音,用魔法来增强声音,不算一种魔法只是一种小把戏而已)。“各位新学员,你们好,欢迎来到魔法学院,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学院的一员了……”金已经无心去听那些欢迎辞了,他向广场入口处跑去,希望在人多混乱时离开这里,赶快去参加技能学院的入学考试。“反正没人会注意多了一个人或少了一个人的,”金一边跑一边对自己说。入口处虽有几个人却没有人阻止他,金很顺利的跑到了外面,但是他马上停住了脚步,看著脚下的万丈深渊发呆。
魔法师学院处於群山环抱之中,万丈悬崖之上。
金呆呆的转过身,耳里传来了演讲声“……..魔法学院是一个讲究能力的地方,只要有足够的能力,随时可以毕业。毕业考试很简单,只要能用自己的力量不带任何物品离开魔法学院,也就是说,翻越奇里麦山脉,就算毕业了,就可以获得见习魔法师的资格…….”“…….为了让大家潜心研究魔法,不被外面的事情打搅,学员们不准同外面通讯,如果想回家探亲的话,就等到毕业後再说吧……”“…..最後加一句,为了平等起见,所有没有足够钱交学费的学员,都可以在研究部门当助手打工抵学费。好了,演讲到此结束,各位新学员,请到左面去领取生活用品以及查询自己所分配的寝室…….”。
就这样,金*卡利,一个以铁匠为理想职业的人,成了魔法学院的一个学生。
“哎,命运真是会捉弄人啊,”,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过去,连声叹气,为了让头脑不再被睡魔侵入,他只能用回忆过去的方法。离家还要飞三个小时,万一睡著了,虽然“风翼”不念咒文就不会被解除,但撞到什麽东西却也不是闹著玩的。
金迈著迟钝的步伐,跟著人流逐步领取了各个生活用品,他几乎完全绝望了,刚刚他带著哭腔向几个魔法师解释了所有的情况(他已经顾不上对魔法师的恐惧了),但是那几个魔法师只能表示同情,“抱歉,孩子,这种事你应该在来这儿之前就说,学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入学後就不许学生离校,别担心,当一个魔法师可比当一个铁匠前途光明多了。”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金也只有接受现实一条路了。
根据魔法学院的规矩,刚入学的学生前一个星期可以不用上课,先要熟悉学院的环境(习惯高山环境)和同学,同时对学院的规章制度有所了解,最後,看看他们的学长们是如何学习的。在接著的几天里,金惊奇的发现两件事,一是他竟然是所有新生中体质最好的一个,第二天,除了他之外,所有的新学生都躺在床上起不来了(高山反应),而他除了有点不舒服之外,没有其他影响。第二,除了他之外,其他的学生几乎都不用打工(金所带的钱不够交学费的),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贵族子弟或有钱人家的少爷(魔法学院的学生中,女生极少),剩下的也都带来了足够的学费,这让别人都用特殊的眼光看他(起码金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经过了一个星期的适应,当第一天开课,还是有大半学生有气无力的靠在桌子上,事实上,能精力充沛的听课的,在f班只有金一个而已(按入学时学生的能力,分成了a、b、c、d、e、f,其中f班学生除了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魔法的技能外,对魔法一无所知,e班则知道一些魔法的基本知识,其他班按此类推)。老师也觉得没意思,三百十四个学生中,只有一个在听他讲话其余三百十三个都是摆设。在言之无物的讲了几分锺後,他觉得应该因材施教,所以对学生们说“今天到此为止,下课!你,对,就是你,留下”,他用手杖指著那个强壮的像小牛的学生。
“我?”,金很惊讶,因为在他的记忆中,从来不曾得罪过这位老师,事实上,今天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位老师。
“你的名字叫金,金*卡利,对吧?”
“对!”,金已经对魔法师过目不忘的能力不觉得吃惊了。
“我听说你是意外才到魔法学院来的,而且认为当铁匠比当魔法师更好,为了让你能改掉这个错误的想法,我决定专门对你进行补习。”
“啊!!!”
在以後的几天里,原来对魔法一无所知的金终於对魔法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全托了一对一教育方法的福)。所谓的魔法,实际上是施展非人之力的技巧,魔法力量的根源来自精灵和诸神,所以,不是念几句话就可以施展魔法的。想施展魔法,首先要有与诸神或精灵(实际上,精灵王也名列诸神之中)的契约。契约是魔法师同神或精灵之间的约定,通过某些仪式,魔法师可以同诸神或精灵进行思想交流,向神要求力量,并且愿意付出代价。一般情况,神会传给魔法师一篇祷文,仪式完成以後,魔法师在心中默念祷文就可以施展这个神的力量了。交换契约并不像有的人想的那样神秘可怕,事实上,很少有神在交换契约时向魔法师要求些什麽实际的东西,通常是要求你别去信仰敌对神,要求你的日常行为要照神的教诲去做等等──你不照做也没有关系,神不会对违反契约的魔法师有所惩罚。
咒文是魔法力量的转换方法,举例来说,同样使用火神的力量,通过不同的咒文可以施展出火矢、火球、暴炎、火墙、溶解、地狱之火、猛火等等不同的魔法。
魔法师通常所说的魔力实际上指对魔法力的负荷程度,每个人都有魔法力负荷的极限,如果施展出自己负荷能力以上的魔法量,那对施法者是极度危险的,但魔力的水平可以通过不断的练习来提高。同时,施展魔法时默念祷文是要花一定时间的(特别对魔法的初学者而言)。所以,魔法师虽然能做许多奇妙的事,但是并不是万能的。一个魔法师要施展一个魔法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一,默念祷文,让自己处於冥想状态。二,在冥想状态中让魔力充满全身,然後恢复正常状态。三,念出咒文,将魔力按自己所需要的方式释放(对於低级魔法师来说,前面两步很花时间,而高级魔法师施法所需时间主要用於第三步)。
魔法师的强弱主要取决於两个方面──魔力总量的大小和单位时间内释放的魔力大小。前者只能通过反复锻炼予以提高,後者可以通过学习高等的咒文来提高。
在魔法学院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金也开始觉得当魔法师也许并不是一个很坏的选择。魔法学院是一个相当自由的地方,校方对学生的约束很小。课程分为三部分,冥想课(与诸神或精灵交换契约),咒文课(学习魔法咒语),练习课(提高魔力)。学习很自由,没有点名,没有时间限制,甚至来不来上课都没有关系(作者的一个小小妄想)。每年九月,举行一次毕业考试,任何学生,只要对自己的力量有信心,都可以参加(考试内容前文已经说过)。
虽然金渐渐淡忘了成为铁匠的念头,他的生活却出现了一些不愉快。大概金要去研究部门打工,没有足够时间与同学们沟通吧,一个叫布来特的家夥成了金的敌人。
布来特据说出身名门,好象是一个候爵之子,反正家里一定有钱有势,他是带著四个部下一起来读书的。在第一年,在思乡之情的激励下(早点毕业早点回家),几乎每个学生都认真学习,因此金与布来特倒没有什麽交恶,见了面也会点个头致意。但到了第二年,思乡之情淡掉後,一些纨!子弟就不务正业起来了,其中就包括布来特。贵族子弟讲究吃喝玩乐,在魔法学院里,吃喝没有什麽花样可以变的了,只好从玩乐上讲究了。就这样,欺负同学成了这些纨!子弟最大的乐趣。而布来特及其一班朋友在作弄过一些人後,把目标转到了金的身上。
金开始发现自己的衣服(魔法袍)常常被人弄几个洞,鞋子常常被人掉进一些垃圾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当他忍下所有的事情一言不发时,事件很正常的发展到一个高峰──一天,金回寝室的路上,被六个人拦住去路。
“那不是有名的穷光蛋金吗,今天又见面了。“
“像你这种家里连饭都没得吃的家夥来魔法学院干什麽,回家种田吧。”
“穷光蛋魔法师,哈哈哈!”
布来特和几个同伴尽情的嘲笑金,但金一句话也不说。
“叫你穷光蛋看你还不服气,来,教训教训他!”
一个人开始进入冥想状态,金认出他是高过金五届的学生。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能赶快逃走,但金不,一年的魔法教育还没有让金养成任何事都靠魔法的习惯。
金冲上去,一拳把那个还没有开始念咒的家夥打倒,其他几个看出用魔法对付不了金,就一起冲了上来,但金有一副可以成为铁匠的体格,不是从小就接受魔法师教育的他们的力量可以对付的,一场混战後,金终於把所有的人都打倒在地,这时,叫喊声引来了老师。
这场冲突的最後结果是每个人都被关了一天禁闭,那个高年的家夥少了两个门牙,金的脸上被抓了几条红痕,布来特的一只眼被打青了,其余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纪念。从此,布来特恨死了金,虽然他不敢再找金的麻烦,但在他们一夥的威胁下,没有人敢和金特别接近。也许是托了这件事的福,金在以後几年内除了魔法,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可以做,结果在第三年,金就成了同年级中的第一名。金经历了对魔法的抗拒、疑惑、到接受、喜爱、到最後发展成了狂热,成天都在练习场和图书馆之间跑,他已经完全被魔法中的无穷奥秘给吸引住了。
经过五年的学习,金认为自己的力量已经可以去挑战毕业考试时,他就在当年的毕业考试中报了名,让他吃惊的是,布来特居然也报名参加了毕业考试,而他的成绩并不突出,甚至比较差。
见习魔法师金想起当年参加的毕业考试,不禁有些骄傲,这是他第一次用魔法来面对挑战,而且,他胜利了。
正像入学时的演讲所说的那样,毕业考试的内容就是离开魔法学院──用魔法离开。
金站在悬崖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後是一名魔法师,他是监考老师,任务是指引方向和危急时救援。在不远处是其他的考生,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的紧张,除了布来特之外。布来特轻松的样子足以让人误以为他早就进出学院多次了。
考试开始了,几乎每个考生都用了“风翼”这个魔法,因为这个魔法虽然不能自由的飞行,但只在起飞时消耗魔力。每个人都留著魔力来迎接未知的挑战,而监考老师则紧跟其後。
大家的预料没有错,出发没有多久,一阵山间的暴风雪吹来,把大家都吹散了。风雪过後,金完全迷失了方向(由於“风翼”只能在出发时控制方向,所以即使由於外力改变了方向,施法者也不能再转向),他向四周看了一下,除了监考老师之外(这些老师施展的魔法是“飞行术”和“跟踪术”),别的考生已经一个也看不到了,那个监考老师向著金的右边一点,金就知道自己已经偏向了左边。没办法,金只能先降落,然後再施展“风翼”。
金开始明白为什麽翻越奇里麦山脉会是毕业考试了,他已经是第八次使用“风翼”魔法了,每次都被风雪吹歪了方向,而且由於要保持体温,他不得不多次使用“溶解”(冰系魔法的死对头,用於抵御寒冷和解除冰系魔法,但只是一个低级魔法)这个魔法,他开始感到身体里的魔力不足了(作者注:尽管魔力实际上是指魔法师对神之力或精灵力的负荷水平,但一个魔法师的负荷到了极限时,他会感到集中力量越来越困难了,好象是体内的某种力量越来越少了,所以,魔力被称为魔力而不是称为耐力)。而根据监考老师的说法,金现在还没有飞完一半呢。
金明白再用几次“风翼“自己就到了极限,而据监考老师说,前面还有一段路是多风暴地带。与其把魔力分散到几个“风翼”魔法上面还不如拼一下,金暗暗下定了决心。他又施展了一次“溶解”後,他开始施展一个魔法,一个耗光他所有剩下魔力的魔法,“风的精灵啊,请服从我的命令,请接受我的请求,用你的力量守护我不受敌人的伤害。”这个咒文让监考老师吃了一惊,这个小子竟敢施展这种中级的魔法“守护之风”(这个魔法能让施法者不受风的伤害和影响,是一个通常是用来对抗毒气或风系攻击的持续防御性法术)。监考老师的吃惊不无道理,以金的水平,哪怕是正常状态也只能施展两三次这种魔法(就学生的水平而言,是相当不错了),而在现在使用的话,这个魔法会让金用尽所有的魔力,一旦出现意外的情况,或者当守护之风消失後又碰上一阵暴风雪,金就只得退出考试了。
靠著守护之风的力量,金在以後的几场暴风雪里都没有让风翼的方向受影响,但随著守护之风力量的消失,金已经把他完全交给命运,再来一点风就可以让他打消今年毕业的念头了。但是非常的幸运,一路平静,他顺利的飞完了剩下的路,到了目的地,一个山脚下的小镇──酒桶镇。几个学院的老师出来欢迎他,他是第十三个到达的人。这时,金意外的发现布来特居然已经在这里了,他显得得意洋洋,因为他是第一个到达的人。
黄昏,一切都结束了,在这次毕业考试中,总共有四百六十五个学生达到了要求,其余的两百多个人都失败了。大部分的学生都通过绕远路的方法躲过风暴最密集的地方,顺利的通过考试(只有消息不灵通的金采用了直线前进的方法)。入夜,毕业典礼在酒桶镇举行,所有的毕业生都获得了一件合适的魔法袍作为成了一名见习魔法师的礼物,在每个人都沈浸在欢乐中时,一位老师宣布了一件事──布来特作为毕业考试的第一名,将由魔法学院推荐给大魔导师,北方王国迪科的宫廷魔法师,有大陆第一魔法师称号的雷蒙*索尔多当弟子。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不禁有些奇怪,布来特怎麽可能第一个到达呢,现在想来,大概是布来特买通了那个监考老师吧,当时只认为可能他的运气特别好,居然没有碰到暴风雪。不过也没有关系了,反正金又不是第二名。
在毕业後的第二天,酒桶镇就来了许多人,都是各国军方的说客,各展口才说服这些毕业生加入军队。就魔法师这个职业来说,刚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在实战方面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随便找一个战士都可以把他轻松的干掉,但是,在战争中,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施法(很明显,这一点军队里其他的兵种可以做到),一个魔法常常可以消灭相当数量的敌人,所以魔法师是军队里的重要战力,哪怕是见习魔法师军队也是十分欢迎的。同时,一个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无论魔力、技巧还是经验都是不足的,所以他们往往拜一位法力高强的法师为师,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力量,直到自己能通过魔法师考试,晋升为一个魔法师。而那些法力高强的法师们,如果在家做研究,往往讨厌被人打搅,如果在冒险,则不愿意带上一个累赘(确实是累赘),很少愿意接受一个学徒──除了那些在军队里的魔法师。
所以,军队是刚毕业的年轻魔法师(那些真正有钱有势的贵族子弟当然不用去当兵,自然有老爸老妈罩著)们的第一选择。
金并不反对加入军队,但是他想加入他的祖国──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但是偏偏他祖国的军队不缺魔法师。虽然金在魔法学院过了五年,但是对当前迷失大陆表面和平下隐藏的战争危机(这也是各国竭力扩军的原因)也有所耳闻,他不愿意参加一支有可能与他的祖国为敌的军队。
金选择了回家。
“先回去看看父母,以後的事以後再说”,金这样安慰自己。
在回家的路上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金──一群冒险者里有一个魔法师很常见,但是只有魔法师一个人,而且,很明显是一个见习魔法师(魔法师不同等级之间有明显特征,见习魔法师只能穿魔法袍,魔法师可以戴上魔法帽,大魔法师可手持魔法杖,祭司和神官身上有魔力饰品),这种事可不常见。
正在飞行中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他刚毕业回家时发生的事,觉得有点好笑,父亲的反应有一点过分激烈了。那天,他满怀这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心情,踏进家门,那个小小的,但是唯一的杂货铺,他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你好,客人,要点什麽东西吗?”父亲头也不抬,他正在算帐。
“爸爸!”
“──”,老店主庞克*卡利慢慢的抬起头,认出了眼前的年轻人。
“金!!!”父亲激动的忘了他的年纪,一下跳过柜台,一把把金抱在怀里。
“什麽事啊,这麽吵?”,金的妈妈从里面走出来,但她马上做出了和老庞克相同的动作。
老夫妻俩高兴的拥抱多年未见的大儿子(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金的弟弟妹妹已经去读书了),不断问寒问暖。但这并没有持续多久。
“对了,这几年你到哪里去了,我问过人,你并不在技能学院。”
“我去魔法师学院了。”(金的家乡,加夫特瓦尔王国的罗尔城一带,是一个魔法文化相当落後的地方,人们对魔法师普遍有一种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所以魔法师几乎没有到那里,因此,金的父母不认识金的魔法袍)
“魔法学院?!”,金的父亲的脸沈了下来,在他的脑海里,魔法师是耍三流把戏的骗子,是一种十恶不赦的职业。
“没关系,没有学到技能也不要紧,继承爸爸的杂货店就行了”,爸爸的一句话,就抹杀了金五年的努力。
晚上,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父母明确的要求他放弃对魔法的追求,而去当一个杂货店老板。但金已经爱上魔法了,他认为魔法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了。经过半个晚上的思考,就在这个晚上,他留下一封信,背上了他刚刚背来的背包,里面有旅行的必须品和一些钱,偷偷的离开了家。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自己的卤莽行为时依旧有点後怕,当时他一无所有,没有同伴,没有力量,没有经验却勇敢的走向未知的世界,他当时头脑简单,只想找到那几个传说中的大魔导师,要求成为他们的弟子,好一窥魔法殿堂的奥妙。却没有仔细想一想,凭什麽那些大魔导师要收他做弟子。
迷失大陆上的人口大约六亿,其中有约莫五十万魔法师。在五十万魔法师中,有四十万是见习魔法师(不思进取的贵族子弟真不少),八万到十万魔法师,一到三千名大魔法师,五十六个祭司和神官,但是只有三个大魔导师。
第一个是雷蒙*索尔多,迪科的宫廷魔法师。大陆历987年初冬,一支规模庞大的土匪集团入侵迪科,迪科王国虽然派兵进剿,但是由於以步兵为主力的王国军机动性不能与全由骑兵组成的土匪抗衡,所以始终不能追上土匪军。土匪沿路烧杀掠夺,给迪科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一个月後,土匪虽然有大量物资拖累却依旧领先王国军一天到达国境的冰雪河(这条河一年有三个季节结冰,由此得名),准备渡过结上厚冰的河面逃到邻国。当土匪们为马蹄扎上稻草准备渡过冰面时,他们看到河对面走来一个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法溶解了冰层,在冰雪河近八十米宽的河面上,河水夹杂著大块碎冰奔腾而下,既无法走,也无法坐船。土匪只好改道,结果被王国军追上,全军覆没。这个魔法师就是雷蒙*索尔多,从此,他成了迪科的宫廷魔法师(他就是迪科人),也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被认为是大陆第一魔法师。
第二个是大隐者修*克,石之塔的主人。大陆历979年,一座孤岛突然出现在大陆西方的一个渔业小城附近,两个月後,小岛上出现了一座七层高的孤塔。这事成了整个大陆的新闻。後来,人们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魔法师做的。这个魔法师就是修*克。他用魔法抬高一块海底,形成一个岛,然後用魔法从岩石中拉出一座塔,一座完全按他的要求的塔,一切只是为了有一个能让他安静研究魔法的地方。为此,他获得了大魔导师的称号。
第三个是大陆东方的雷特帝国的宫廷魔法师约克*雷。在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王位争夺战中,他一个人击败了对方整个魔法师部队(包括四十名大魔法师在内),从而获得大魔导师的称号。
金不想拜雷蒙*索尔多为师,他不愿意再和布来特做同学,而雷特帝国大概也不会允许一个见习魔法师进宫殿,於是,金决定去要求大隐者修*克收他当弟子。
石之塔并不远,金花了六天时间就到了。他在城里的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他一大早就起了床,用飞行魔法,轻松的到了石之塔的面前。
“有人吗?”金大声的说,他昨天晚上就幻想了整个拜师的情景:
“有人吗?”
(开门声)“谁呀?”
“请问大魔导师修*克在吗?”
“我就是,你找我有什麽事?”
“我是见习魔法金*卡利,希望能做您的学生!”
“做我的学生,那你对魔法知道多少呢?”
(以下是金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
“看来你相当不错,好吧,进来吧”
……..
现在金就是在照剧本演戏。
“有人吗?”金有点动摇了,看来对方并不知道金的剧本。
“有人吗?”
“…….”
“有人吗?”
“…….”
金忍不住了,既然对方没有照他的剧本,那他也要做出一些超出剧本外的动作了。
金用力的敲门。
在金刚敲了第一下,连手还没有来得收回的时候,那扇由魔法改造的光滑无比的花岗岩做的门无声无息的滑开,向不速之客展现了一个未知的空间。
金被突然打开的门吓了一跳,他立刻照剧本念出“请问…….”但是他马上发现并不是他想象中的老法师开的门。门是自己打开的。
“有人吗?”,金试探的问,但是一如刚才,没有人回答。
见习魔法师金发现自己明显已经错了方向了。这里绝对不是他回家的路,他从没有见过这片树林,他念出了解除“风翼”的咒文“风的精灵啊,解放你的力量,放开我的身体,凭远古契约之名,命令汝等离开”,然後他就慢慢的落到地面上。原来打算用回忆过去的方法来让自己保持清醒,没有想到过分的沈浸在回忆中结果不知不觉的被风吹歪了前进的方向也没有注意到。金辨别了一下方向,又施展了风翼魔法。“风的精灵啊,吾凭远古契约之力,召唤汝等前来”马上,他又飞在天上了,虽然打算不再回忆过去,但是马上又因为无聊而想起过去的事了,他和大魔导师修见面的情景。
金大著胆子走进石之塔,第一层并没有什麽特别的东西,除了一些高大的石头雕像之外,几乎一无所有。“这些是修的雕刻作品吧!”,金自言自语,很难想象一个魔法师会喜欢雕刻。
金在仔细观察了这些雕像後,小心翼翼的迈步走上二楼,二楼是会客室,或者它看起来像会客室──一张相当大的桌子,一圈精致的椅子,当然,很明显全是用魔法从地板上直接造出来得。桌子中间放著一个非常漂亮的水晶球,把房间照的很明亮,同时散发出强烈的魔力,让闯进来的见习魔法师感到汗毛倒立。“真没有想到世界上有如此强大的魔法师。”金此时已经清楚的知道这里的主人的力量远远的超过任何一个他所见过的魔法师。万一修把他当作一个贼那他可死定了。
金一边在肚子里筹措著合适的道歉的话,一边向第三层走去。
第三层是一个图书馆,六排书架看的金眼花缭乱,那麽多魔法书,而且大都是在学院里没有看过的。金忍不住诱惑,拿下一本金边丝质的魔法书。
金还来不及将魔法书打开,一股巨大的力量从身後传了过来,没有任何前兆,甚至连念咒声都没有,在金做出任何反应之前就把金包围了,金在极度的恐慌中丢下书,转过身体。
眼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魔法师,看起来满脸的怒气,那强大的力量就是由他的魔杖发出的。
是大魔导师修*克!金赶忙在极度的惊慌中回想刚才准备好的道歉词。
“对…….”,连“不起”都没有来得及说出,修就发动了咒文。
金感到不可思议的力量束缚了他的全身,连舌头都被压制的不能动,然後,毛骨悚然的感到全身的感觉正在慢慢的离他而去,眼角的余光看到可怕的景象──他的身体正在慢慢的变成石头(石化魔法,一种高级的攻击魔法,在一对一的战斗中,如果一方先施展出石化魔法,那对方几乎肯定要完蛋,但是,即使是高级魔法师,也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施展。由此可见修的实力深不可测)。
在金周围的力量正在把他的身体由生命体转化为矿物,而且同时让金全身都不能动弹,无法用任何的魔法,其实,就算能自由的施法,金也无法从变成石头的命运中逃出。
当金完全绝望时,大魔导师修停止了咒文,他已经确定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的危险了,现在可以进行审问了。他满意的看著自己魔法的效果──金只剩下头和上胸部没有变成石头。
“你是什麽人?”,修发问了。
“我是见习魔法师金,金*卡利,我不是贼,我是来成为弟子的,因为门没有锁,我只是看一下书,没有偷的意思。”金结结巴巴的,词不达意的,前言不搭後语的说完,虽然石化的效果已经停止,但金很明显的感到那股可怕的力量仍旧在身体周围。
“胡说!,一个见习魔法师怎麽可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打开塔的魔法锁,没有任何困难的躲过一楼的土傀儡卫兵(土傀儡是用魔法造的可活动雕像,虽然战斗力不高,但是感知力很强,同时被破坏时会产生很大的声音),”修做了一个威胁的手势,“竟然敢骗我,我会让你後悔一辈子,快说,你是什麽人?来我这里做什麽?谁派你来的?”
金马上感到周围的能量又在蠢蠢欲动了。
“我没有说谎,我只是来拜师的。”金的声音里带上了颤音。
大魔导师看了看眼前的俘虏,开始施展魔法──一个他独创的感知魔法,通过这个魔法,大魔导师知道周围并没有这个不速之客的同伴。
“别以为打扮的像一个见习魔法师就可以骗我,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力量是多麽强大。”大魔导师开始念另一个咒文“读心术”(读心术是一个中级魔法,但是它的效果因使用者而异,一般的法师只能读出对方最明显的意识,所以常常被欺骗,但以修的水平,可以读出对方最深层的意识)。
“真奇怪,你真的是一个见习魔法师”,修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而且是刚刚毕业的。”
“到底哪里出错了?”,大魔导师陷入沈思,“为什麽我的防御机关没有发生作用,以前从没有这种事。”但他马上又回过神,解除了金所受的魔法。
金活动了一下身体,他的目标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既然误会已经消除了,那一切就会水到渠成,他丝毫没有想到为什麽修要用土傀儡卫兵来守卫他的塔。
修正打算把这个初生之犊打发走,就像打发以前来拜师的人一样,突然,他脑里灵光一闪,对了,一定是这样。
“你身上有什麽魔法物品?”,大魔导师发问。
“没有。”斩钉截铁的回答。
“再仔细想想。”
“这条魔法袍可能有一些附带魔法。”
“不是它”
“对了”,金拿出了自获得以来就没有用过的恋人项链。
“是它!”大魔导师看著项链慢慢的说,脸上变化万千,欢乐、眷恋、幸福、伤心、痛苦,以及许多金无法分辨的表情都一一掠过。
“没有想到这麽多年後,你还是会回到我身边。”大魔导师喃喃自语,他接过项链,打开它,以不可分辨的声音念了几句咒文,项链那光滑的一面慢慢浮现了一个人像,一个极其美丽的少女,另一面则出现了一行字“送给最爱的洁西卡──修*克”。洁西卡,金依稀记得,村口的那个老婆婆就是叫这个名字的。
“没有想到由我制造的,送给你,又由你回赠给我,我最後又摔到你的头上的这条项链,会以这种方式回到我手上,你不知道我有多後悔当时的冲动,有多麽的想念你,想念你的一举一动。你不知道当我听说你嫁给那个混蛋时我有多麽的痛苦。我有多少次下定决心去找你,向你道歉,求你原谅我因为那毫无证据的流言而对你恶言相向,离你而去。可我一直没能找到你。你一定是伤透了心才嫁给那个混蛋的。你心里一定只爱我一个,正如同我心里只有你一样。”
大魔导师的最後几句话已经是大声喊叫了。
金在旁边吓的目瞪口呆。
修*克终於回到现实,他轻声问“你是从谁那里得到这条项链的?”
金吞了一口口水“一个老婆婆给我的。”
“她现在人呢?”
“两年前就死了。”这是金回家时从父母那里听到的。
“死了?”
“死了。”
大魔导师叹了一口气,他已经从激动中回复了。长期以来培养的修养使他压下了自己心中的悲伤,让别人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内心。
“这大概是命运的安排吧,小子,你知道吗,这条项链是我亲手做的,上面有我的魔力,正是这点魔力让塔的门和一楼的土傀儡卫兵把你误会成我,让你进来的。否则,以你的能力怎麽可能进入我的图书馆。”
老法师顿了一顿,又继续说
“从现在开始,我收你为我的弟子。不过,”大魔导师加强了语气,“如果让我发现你资质平庸的话,我会马上把你赶出去的。”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拜师的情景,自己都感到幸运,天下闻名的修*克,因为一条项链的缘故,收他当弟子了。他虽然不知道老师和洁西卡婆婆的故事,也可以猜出个大概了。他在石之塔里整整跟老师学习了五年。在昨天晚上,修*克老师对他说“金,你是一个聪明的学生,你已经在魔法的技巧和知识方面和我不相上下了,但你还欠缺魔力和经验,特别是经验。你必须出去冒险来提高这两者。别担心,你的水平已经超出了魔法师的阶段,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通过大魔法师的考试了。”
就这样,金在今天早上告别了老师,踏上,更确切的说是飞上回家之路。“哎,都是风太大,否则大概早就到家了,整整比计划推迟了两个小时呢。”他摸了摸自己手上的魔法戒指──修的临别礼物,及不可待的希望自己早一点看到家乡。
第一章完
後记:终於写完了第一章,不知大家看了是否会满意。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一下金(主角)的过去经历,以及大陆的魔法体系。
这里解说一下大陆历。大陆历是以圣光王朝崩溃为元年计算的。圣光王朝是迷失大陆的人类在解放战争(人类与以高等妖精为首的其他种族争夺大陆的统治权的战争)後人类魔法师建立的第一个人类的国家,领土包括几乎整个大陆。但後期魔法师之间发生了争夺王位的王朝战争,直接导致了圣光王朝的灭亡。许多国家并存的局面从此开始了。顺便说一下,这个故事发生在大陆历997年春。
“真倒霉。”见习魔法师金诅咒自己的不幸。他是在一个网里发出自己的诅咒的。就在他好不容易弄明白自己家乡的方向之後,只是闭了一下眼(太疲劳了),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过分相信魔法的力量是一种错误”这是他的老师告诉他的,但现在金才有所体会。今天早晨,他告别了自己的恩师──大魔导师修*克,踏上回家之路。由於对自己力量的信心,他没有按正常的方法回去,而选择了用魔法飞回去。结果就恶运当头,首先由於沈浸在回忆中,被风吹歪了方向,结果原以为只用五六个小时就能回家的路程,现在已经飞了七个小时。当然,原本准备回家吃午餐的他没有准备任何的食物,结果是又累又饿。刚刚因为没有风,他忍不住打了一个盹,可是刚刚闭上眼,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该死,是谁把一张捕鸟网张在树顶上,现在金完全的被困住了。他被捕鸟网从空中拉了下来,掉在大树上,全身都夹在树枝中还缠满捕鸟网,他那与魔法师这个职业不符合的强壮庞大的身体现在成了他被困的主要原因。金想用魔法脱困,但是他实在想不出有哪一个魔法可以除去缠满身体的网,去掉碍手碍脚的小树枝,弄断牢牢夹住他身体的大树叉而不会伤到自己的身体。
万般无奈之下,金只有乖乖的以这种不舒服的方式躺在树上,等人救援了。
不过,金实在是太累了,尽管树上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但是他还是睡著了。
在金醒来时,已经是黄昏了。他惊喜的发现一个小男孩正在树下看著他,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孩。
“小朋友,帮帮我,让我从这里下去。”
那个小男孩敏捷的爬上树,用一把小刀去掉了那些讨厌的网,手脚获得自由的金很快就用自己的力量从树叉之间脱身了。
那个小鬼用模仿大人的口气对金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猎物了,你必须听我的。”
“猎物???”
“对,我爸爸告诉我,只要是被我的网抓住的东西都是我的猎物。”
“网是你张设的?”金差点没有把地上的烂果子踢到这个小鬼的头上。不过他还是忍了下来,今天他肯定是回不去了,只有先到这个臭小子家去过夜了。
“非让你的父母赔我的衣服不可。”金看了看身上破破烂烂的魔法袍,心想。
就这样,这个叫托米的小孩把金带回了家。托米的家就在附近,一个叫诺尔的村子里。
托米的父母倒是不错,他们向金道了歉,招待他吃晚饭,安排他过夜,而且向金保证,只要明天村里的店一开门,就买一套新的魔法袍赔给他。
就在金还在石之塔时,这个世界已经开始有所改变,战争已不是遥不可及的事了。
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的帝位争夺战结束。二王子维克多*雷特击败了两个兄弟,成了雷特帝国第十七位皇帝。他一心要恢复雷特帝国昔日的光荣(雷特帝国曾经是大陆霸主,几乎有一统天下之势,但在百余年前的“亡灵战争”中,雷特帝国被极大的削弱了。四十年前,红色联盟宣布独立,脱离雷特帝国。直接导致雷特帝国失去了在迷失大陆中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他鼓励工商业,发展经济,兴修水利,增加农田,广招人才,整顿吏治,同时努力训练军队、制造精良武器,扩军备战。
大陆历997年,维克多皇帝开始对外扩张,第一个目标就是四十年前脱离帝国的红色联盟(在四十年前,雷特帝国南部大约七十个工商城市无法忍受帝国的苛捐杂税,宣布脱离帝国,并雇佣了大批雇佣兵击败了帝国军。然後为了团结一致,不被帝国各个击破,他们成立了红色联盟。红色联盟商业极其发达,经济力量强大,在受到外部的威胁时,就雇佣雇佣军为他们作战。失去了这片领土,帝国实力下降了一半多)。在陈兵边境之後,他要求在帝国和联盟之间的一些相对中立的村镇向帝国臣服(在帝国与红色联盟之间,有一个以伯瑞克城为首的中立地带,包括近百个村镇,他们既不属於帝国,也不加入联盟)。联盟对此反应强烈。金现在所在的诺尔村就是一个中立的村子。
金在早上醒来时,发现已经是相当晚了,在桌子上有他的早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在他吃过之後,出门看看时,发现一件怪事,整个村子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但村口的了望台上倒有人在放哨。
到底是怎麽回事呢,金的好奇心又发作了。在仔细寻找後,他发现全村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在议事厅里,看来正在讨论大事。
“大家静一静,”村长在大声的宣布“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雷特帝国送来了最後通牒,要求我们村向他臣服,而红色联盟也送来了通牒,要求我们加入联盟,无论我们选择了哪一方,都会被另一方当作敌人而加以攻击。这是关系到村子的存亡的大事,所以要由大家来讨论。”
“我建议加入红色联盟,起码红色联盟不会向我们征税,谁知道帝国会向我们要多少钱。”
“这样不行,红色联盟没有足够的兵力来保护我们,万一帝国军来了,村子毁灭就在眼前了。”
激烈的辩论就此展开,讨论的重点并不在於以後是不是要交税,而是哪一方会胜利,只有加入胜利者才会保证村子不会被兵火所毁灭。
在中午时,终於得出一个结论──先看看伯瑞克城的选择再做决定,而报信的村民在下午就会赶回。
村子里的店主无心开店,所以金的新魔法袍也就没有下落,他只有呆下去。
下午,会议继续,一个村民飞马赶到,带来了伯瑞克城要加入帝国的消息,“城里的自卫队的旗子都已经改成帝国的军旗了。”带来了消息的村民这样说。
建议加入帝国的一方马上占了优势。
正在大家讨论给帝国回信的格式时,放哨的村民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一支联盟的军队正在接近村子。
会议上的形势马上逆转。
就在村民们讨论加入帝国还是联盟时,一支有五十名士兵和十个魔法师的军队抵达了村口,并在村口拄扎下来,他们衣甲明显说明他们是红色联盟的军队。
村民们停止了讨论,害怕的看著村外的军队。一部分村民都武装起来,但村外的军队并没有进攻的意思。
黄昏,伯瑞克城的自卫队赶到,他们果然打著帝国的旗子──一张盾牌上交叉放著一把剑和一枝红玫瑰。人数是联盟军的三倍。他们就拄扎在联盟军的对面,现在没有人可以走出村子了。
第二天,两军都来了一个人,措辞强硬的要求村子做出决定,加入他们那一方。村民们的讨论没有任何结果,虽然帝国的军队较多,但听说联盟的援军在今天就会赶到。
中午,村长作出了一个决定,得到全村人的拥护──由村子的守护神(村子可以选择一个神明来做自己的守护神,每年都会举行祭祀活动,一般来说,如果神明如果接受了祭祀,守护神会保佑村子不受灾难的危害。大部分城乡都有守护神),火之神来指示村子的未来。
“可是,村子没有自己的魔法师啊?”一个村民提出疑问。
的确,要与守护神沟通必须通过魔法师,以前都可以从伯瑞克城找来魔法师,但是现在没有人能肯定伯瑞克城的魔法师会向他们说出神的真正指示。同时去远的地方找魔法师明显来不及了。
“我知道哪里有魔法师。”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大家都转头看著声音的主人──托米。
“我前天在树林里抓到了一个魔法师。”
在大家的惊异目光中,托米的父母向大家解释了情况。
经过一番讨论,村长认为这个魔法师可以信赖,於是就把向守护神请求指示的任务交给了金,同时向他允诺了100金币的报酬。
金丝毫没有想到自己会与全村的生死存亡关系起来,他知道村子的处境,处於一个年轻人的正义感,他一口答应了下来。
金在几个村民的带领下出了村,到达附近的一个小山坡上,这里是村子每年举行祭祀的地方。村民们点燃了祭祀火堆,而金则画了一个魔法圆并坐在当中,开始进入冥想状态。
与火之神进行精神交流并没有花太多的力气,看来火之神确实接受了村民们每年的祭祀。
火之神只有一句话“这里将成为红色之地。”
金从冥想状态中恢复过来,四周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再看看天,已经快到黄昏了。他满怀著对神谕的不解(其实大部分神谕都是这样),走下山坡,往诺尔村疾行而去。
但没有走出多远,几十个魔法师突然从树林里冒出,挡住去路,“是前伯瑞克自卫队的,他们想干什麽?肯定不会是好事,装做没有看见吧。”。金拐了一个弯,向左走去。但这些魔法师的目标明显就是金,他们紧追不放。金快跑起来,他清晰的听到从身後传来的一大串的脚步声。
金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在他眼前又出现了一群不怀好意的魔法师拦在前面。是红色联盟的人!後面的脚步声也停了。
金在两个群体中停了下来,现在金很微妙的被夹在两个敌对的队伍中间──前面是红色联盟的魔法师(他们的数量增加了不少,看来是援兵到了),後面是雷特帝国的魔法师。两批人都隔著金一段距离停了下来。四周一片静默。
“前面的那一个朋友,”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帝国法师终於打破了沈默,“请告诉我们守护神的神谕。”那个法师顿了顿,见金没有回答,就换了一种别有意味的语气“如果你听错了神谕的话,我们可以帮你改正。”
金盯著这个魔法师看了一会儿,又回过头:联盟法师们的脸上清楚的写著他们也是同一个目的。
现在整个情况正处於一种微妙的平衡中,包括金在内的所有魔法师都一动不动。所有的魔法师都有过实战的经验,他们知道这时任何一个闪失都会成为战争的开端──当然,除了金。
金一动不动,他把这个所有人等候他表态的情况误会作战斗的前兆了,“现在是暴风雨前的寂静,无论哪一边先动手,我都首当其冲……”他估计了一下力量,他根本没有把握与这些魔法师(有好几个是大魔法师)战斗後还能活著,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逃跑的理由“村民们还在等著神谕,我可不能在这里耗时间”(金其实不算一个勇敢的人)。
金开始念咒文“隐藏在大气里的力量啊,请帮助我蒙蔽敌人的眼睛,让我逃离危险”(金在这里施展的是迷雾术,一种在相当大的空间内发出肉眼无法看透的雾的法术)。
金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这个举动带来的後果,冒冒失失的施展自己的魔法,魔法师们立刻被从虚无中产生的雾气包围了,没有人能看见一米外的东西。前排的法师能看到是金在施展魔法,但後面的魔法师就不行了,纷纷发动了攻击魔法(在对持期间,每个魔法师都准备好了一个魔法以防不测)。
刹那间,火球、光弹、冰锥、毒气弹、酸弹以及诸如此类的攻击力量在两群魔法师之中你来我往,看到战斗爆发,前排的法师也只有投入战斗。
在村口的战士们听到了山上的声音,马上就领会到发生了什麽事,立刻就向对方杀去。一时之间,杀声遍野。
这场战斗就成了著名的伯瑞克拉锯战的开端。
天黑的时候,战斗结束,不过并没有分出胜负。虽然伯瑞克自卫队的人数比对方多,但是联盟军全是战斗经验丰富的优秀雇佣兵,双方损失都很大。看到无法战胜对方,两边的指挥官为了避免无意义的牺牲,都选择了撤退。
在山坡上战斗的魔法师部队也撤回来了。魔法师部队的战斗虽然比村口的战士之间更激烈,却没有什麽伤亡,联盟方面一死二伤,帝国方面死了两个。这主要归功於魔法师集团在战斗时会有一部分专门施展防御法术,抵挡对方的进攻。
这场在村口的战斗并没有影响到诺尔村。村民们站在村子防御围墙上观看这场血腥战斗,很多人都吓的全身发抖。幸好双方彼此牵制,没有进攻村子。
金──这场战斗的罪魁祸首,却幸运的逃脱了,连一点伤都没有。他在施展迷雾术前就选择了逃跑方向。在迷雾术发挥效果时,他用最快的速度从选定的位置逃走了。在魔法师们第一波攻击前,他就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全靠他那远超过魔法师的行动力。然後他就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村口,正好看到战士们的战斗。
金看了一下战斗的场面,就知道肯定会打很长的时间。帝国的士兵排著整齐的队伍,很有组织的战斗,而联盟的部队使用松散的战线包围敌人。虽然联盟一方的人数少,但联盟士兵的战斗能力明显比对方高出很多。双方的战力半斤八两。
在双方都撤退後,战场上只有近百具尸体时,金才想明白自己犯了多大的错。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让这麽多的人死去,金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
回到村子,金把事情说给村长听,向他道歉,由於他的错误,村子被卷入了战争。
“别自责了,我的孩子,”村长听了神谕和金的道歉说,“其实我们早就有所觉悟了。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一定会有战争的,无论你有没有做错事,这些人迟早都会开战的。而无论我们加入哪一方,都不能保证村子不会被消灭。不过,既然我们村子这一带会成为战场,不管神谕怎麽说,我们都必须逃走,逃到安全的地方。只要我们活著,迟早会回来重建诺尔村的。”他的最後一句话是对全体村民说的。
村民们接受了村长的话,都回去准备了。
半夜里,在交战双方清理完了尸体後,村民们趁著黑暗,背上行囊,一批批的逃离了诺尔村。到了第二天早上,除了村长一家,全部的村民都已经逃走了,村长坚持身为一村之长必须最後一个离开。
然而,外面的局势已经变化了。就在第二天一早里,双方的主力都已经赶到。帝国本来要伯瑞克城归顺就是打算找借口与红色联盟开战,而联盟绝对不能允许帝国把伯瑞克归为己有。听说了诺尔村的战斗,双方统帅连夜发兵,在天亮时,帝国的两万五千军队和联盟的一万九千军队都赶到了诺尔村。
早晨,双方的大军以诺尔村为中心,各自列阵。战斗很快爆发,帝国军首先发起攻击。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猛的进攻和如此顽强的抵抗,在中午时,双方战死者已经超过万人。战斗双方在傍晚时才发出撤退命令。留下一个宛如人间地狱的战场。
金和村长一家躲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窖里。他是自愿留下的,因为他知道没有魔法师的帮助,村长一家不可能在双方都提高警惕的战场上逃离(金知道第一天晚上双方的军队太少,无法包围整个村子,村民们有充分的空间可以逃走,但第二天军队的数量一定会大大提高)。同时也有一点负罪感在作怪──毕竟,是由於他的错误才让村子变成战场。
头顶上的马嘶声、刀剑碰撞声、士兵们嗜血的吼叫声、战鼓声、受伤的人濒死的呻吟声、以及各种魔法发出的声音让下面的五个人全身发抖(很凑巧,村长正是托米的祖父,所以托米也在),托米差点就哭出声了,幸好金及时的制止了他。
终於,声音慢慢的停止了。金估计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是夜晚了。他对村长一家说:“今天晚上是我们最後的机会,一旦战争结束,胜利者打扫战场时我们是不可能幸免的。”村长和托米的父母(也就是村长的儿子和儿媳妇)都同意了金的意见,决定趁现在逃走。
五个人从极其隐蔽的地窖入口处爬出来,外面一片漆黑,交战的双方都没有点火,因为火光是对方魔法师最佳的轰击目标。偶尔有一个魔法在战场中央爆开,把很大的一片场地照亮──双方都怕对方的夜袭,但是事实上双方都没有余力去夜袭了。
金念了一个咒文“古老的精灵啊,借给我你的力量,让我看清敌人的形状”(魔力之眼,可以在暗中视物,也可以查找隐形的敌人,但视力范围有限)。然後他就看清了战场的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如果硬要金来形容的话,金也只有用“修罗杀场”四个字来表达了。
金带头,五个人都拉住前面人的手,连成一排,在金选出的路上向两军间的空隙前进。一行人在黑暗中悄无声息的前进,如果没有突发事件的话,一定可以安安静静的离开战场而不会被任何人发现的,金这样相信。
托米走在最後,他牢牢的抓住妈妈的手,紧跟著大人的脚步。
五个人走过了已经变成战场的诺尔村,进入村口那平坦的广场。这时一个意外发生了。
一阵风吹过,把一面竖立在旗手尸体上的旗子吹倒了,正好倒在托米的身上。出於人的本能,托米发出了一声尖叫。
如果这声尖叫发生在一个热闹的集市上,那绝对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现在是在寂静的,草木皆兵的战场上,这声叫足可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几个火球立刻向叫声处轰去,虽然没有伤到人,却足以暴露出这群暗夜逃亡者。
金明白危险到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後要求所有人围在他的身边,向选定的目标跑去。
两军的魔法师都看见一小群人正在战场中移动,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攻击所有在战场中的活人。
金知道他要面对什麽,他开始念他最强的防御咒文。
“消失於光明中者,隐藏於黑暗中者,请聆听我的请求,请接受我的祭品,将你们的力量赐予我,守护我的身体,加强我的意志,让我能与万物相抗衡。”(金念的是绝对防护魔法,这个魔法可以产生一个魔力盾,抵消所有的能量攻击。缺点是必须用魔法力来填补被破坏的魔力盾,同时无法抵抗毒气和酸液,当然,也无法抵抗武器。这是一个高级防御魔法,金能一边跑一边念出这个魔法,足以证明他在石之塔里没有偷懒。)
金的四周刚刚出现一层大小可以包容五个逃亡者的黑色却透明的薄膜状能量,攻击就到了。
火球、风刃、爆炎球、雷电、光弹…….一个一个在五个人身边爆开、一个一个打在金做的魔法盾上,但是五个人都没有事,绝对防护魔法抵挡了每一发命中的攻击,但这只会招致更多的攻击魔法。隐藏在暗处的魔法师们惊奇的看到在战场中的五个人若无其事的在魔法的汪洋大海中自由前进,他们都加强了攻击。
金清楚的感到魔力越来越微弱了,他几乎负担不了这个高级的防御魔法了。每一发命中目标的魔法都从金身体里挤出一部分魔力。四个人都发现魔法盾越来越小了,他们不得不更靠近金,从而跑的越来越慢了,但这只会让更多的魔法可以命中他们。
………
虽然只要翻过一道山坡就可以逃离战场了,但金的魔力已经到了极限,他感到全身都像被刀给划伤,痛的要命,眼睛开始模糊了,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疲惫感向他袭来──即使有托米低低的啜泣声在提醒他不能倒下。魔法盾也已经萎缩到最小,四个人都几乎挨著他了,根本跑不快了,偏偏上坡路走起来最慢。
攻击魔法无情的轰击著这个活靶子。
在金看不见的一个地方,几个魔法师明白了不击破战场上的那几个可疑分子的魔法护罩就不可能杀死这几个可疑分子,他们就联合起来施展一个大魔法。
一个带著无数电光的光球(神之雷,混合了闪电和爆炎的强大攻击魔法,只有神官或祭司能单独施展,特点是威力随魔力的增多可无限提高),准确的击向正在爬坡的活靶子,电光无孔不入的攻击魔法盾的每一个点,让金痛苦万分,他的魔力早已经到了极限,现在完全靠体力和精神力支持。
光球爆开,彻底的击溃了魔法盾。巨大的冲击波席卷了一切!
大陆历997年四月5日,对於罗尔城来说,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肯*麦得像往常一样,带著一个小队的士兵在城里几条大街以及城外的几个村子里进行晨间巡逻,但这也就是在应付公事而已。战争对这个不大却很美的城市只是一个遥远的梦。一个月前,加夫特瓦尔王国国王下了命令,要求全国的军队加强警戒,然後传来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两个邻国──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爆发战争的消息。但是无论那一方获得最後胜利,对於这个远在大後方(罗尔城离伯瑞克城其实不能算很远,坐车只有六天的路。但是其间有很多重兵把守的险要关口)的城市来说,也只是茶余的谈资罢了。
但国王的命令是一定要执行的,於是肯把原来每天一次的巡逻改为早晚各一次。
在结束了每天一次的晨间巡逻後,肯回到办公室,一个冒险者工会雇佣的小孩把这周的冒险者工会的“大陆最新消息单”送到他的手上。
做队长就这点好,肯这样想。他泡上一杯茶,舒舒服服的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一手端著茶,一手拿著消息单开始看。冒险者工会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大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无孔不入的消息网,以最快的速度把迷失大陆上发生最新事情汇集,并从中挑选出对冒险者或佣兵们有用的信息(当然特别珍贵的消息例外),做成“大陆最新消息单”,然後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冒险者或老百姓(跟报纸差不多)。而本城的冒险者工会的分部为了讨好卫戎部队指挥官,每周都免费送给肯这个消息单,而且还专门雇了一个小孩送到肯的办公室里。
消息单上第一条清楚的写著“雷特帝国击败红色联盟的大军,攻占伯瑞克”
“哦?”肯有点奇怪“这麽快就分出胜负来了。”他原来还以为至少还要打上两个月呢。
这个月,整个迷失大陆的人都在关注,都在讨论伯瑞克之战。毕竟,对於远离战火的人来说,像这种已经十余年没有见过的大规模战争,正好可以满足好奇心。
大陆历997年三月初,雷特帝国皇帝维克多二世向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的伯瑞克城及附近村镇递交了文书,要求他们并入雷特帝国。五天後,伯瑞克城易帜,归顺帝国。第二天,红色联盟派一支军队进入伯瑞克城附近,并於隔天在诺尔村与伯瑞克城自卫队发生冲突。就在发生冲突的第二天,帝国和联盟的大军都赶到诺尔村,双方发生激战,两边都损失惨重,最後双方都选择了撤退。两天後,红色联盟用重金雇佣了八个佣兵团,趁帝国军不备,突袭伯瑞克城得手,将帝国的势力赶出了伯瑞克一带。三月十七日,维克多二世御驾亲征,率领主力部队进攻伯瑞克城。双方在伯瑞克城下激战一日,不分胜负。当天晚上,在大魔导师约克*雷的隐藏魔法掩护下,维克多二世亲自带领精锐部队夜袭敌营,大败红色联盟的雇佣兵团,杀的敌人几乎全军覆没,并且趁胜攻占了伯瑞克城。二十二日,由红色联盟各个城市的自卫队组成的混合兵团赶到伯瑞克地区,并与残余部队汇合,红色联盟将指挥权交给了经验丰富的老雇佣兵,有“黑龙”之称的加里。加里用引蛇出洞之计,用一支小部队将守在伯瑞克城的维克多二世引出城,主力趁虚而入,於二十五日再一次攻占伯瑞克城。这时包括罗尔城再内,大陆上所有的评论都认为这场战争将会变成持久战。
肯仔细的阅读了手中的消息单。消息单上对战斗的描叙让身为战士的肯感到热血沸腾。
大陆历997年三月二十九日,维克多皇帝统帅的帝国军与“黑龙”加里统帅的联盟军在伯瑞克城下交战,双方势均力敌。
三十日,维克多采用了大魔导师约克*雷的计策,大量散布谣言。
三十一日,成分复杂的联盟军受到谣言影响,军心浮动。
四月三日,联盟军的军心大乱,加里被迫撤退。遭到帝国军的追击,损失很大,但主力还是撤退到联盟境内。
四月五日,维克多二世向各国宣布,伯瑞克城归入帝国领土。伯瑞克拉锯战结束。
肯叹了一口气,心中为这场大战这麽快就结束感到遗憾,但在他内心深处,他为自己不能参加这场大战而感到失落。
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在他十八岁那年,他从战士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接著就加入军队。在经过短短一年军队生活後,他就通过了考试,成了一名骑士(骑士与剑士的区别在於,骑士必须精通骑术,能够使用多种兵器,而且还必须会骑士的礼节,遵守骑士道,而剑士则没有这麽多的要求,成为一个骑士要比成为一名战士麻烦──注:是麻烦不是困难──多了)。两年後,他成功的通过了高级骑士的考试(这一点,肯自认为是幸运,因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一名剑圣级的战士的指导,学会了使用剑风,否则没有十年他绝对不会成为高级骑士),并且晋升为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一个军官(如果不是贵族,只有拥有骑士以上的资格才能成为军官)。在一年前,肯在加夫特瓦尔王国军队中举行的比武会上获得骄人战绩,得到国王的赏识,从一名普通的小队长一举跃升为大队长(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编制是十进的,小队10人,大队1000人),并且成功的调到他的家乡──罗尔城担任卫戎部队指挥官。
但是在肯的内心深处,他并不满足於目前的平静的生活,他身上战士的血很渴望能战斗,有时他甚至会後悔自己选择了加入军队而不是成为一名雇佣兵或是冒险者。
肯拿起剑,在看了令他血脉亢张的消息单之後,他觉得应该舞弄一下剑来平息自己沸腾的战士之血(真是一个好战者啊)。
肯拿著剑走向军营时,他打算找几个人比比剑。正在他走过城里的一个叫“梦猫”的酒馆时,他听见里面传来打架的声音,然後,他看见一个人被从酒馆里扔了出来,他身上不标准化的制服明显显示他是一个雇佣兵。肯停下脚步,转身走向酒馆的大门。
酒馆里正在爆发一场大战,十余个酒客和醉鬼打成一团,但是当他们注意到一个身穿铠甲,头带头盔,手持利剑的军官走进了酒馆时,连他们那被酒精麻醉了的大脑也明白即将发生什麽,这些人纷纷从窗口或後门逃走。
肯感到有一些失望,说实话,他倒是很希望这些打架的人之中会有几个冲上来,向他进攻,这样他就可以一展武艺了。可是这些胆小鬼一看到一个军官就误会马上就有一大队的武装士兵冲进来,连架都顾不上打,一溜烟的全跑了。除了被打的站不起来的闹事者,躲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闲人,马上跑来点头哈腰的表示道谢的酒馆老板,外加一个穿著黑色袍子,还在若无其事的喝酒的家夥外,酒馆里没有其他客人了。
肯没有兴趣去追那些逃走的家夥,他不耐烦的听完老板冗长的感谢词,正打算离开,一队来维持秩序的士兵走了进来。
士兵们的领队向肯敬礼,肯挥挥手让他们做自己事,然後就迈出梦猫的大门(在迷失大陆,没有警察这种职业,维持治安由军队负责)。
肯继续向军营走去,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十步,一个沈闷的声音就让他把头转了回去。
又一个人被扔出了酒馆,这次是那个领队,他看起来摔的很重,没一会儿是站不起来了。
在肯冲进酒馆时,士兵们正手拿武器,包围著那个正在喝酒的怪人,老板则站在一边,吓的脚抖个不停。
肯马上明白了大概发生了什麽事:老板见那几个醉鬼没有足够的钱来赔他的损失,於是就向那个领队诬告这个怪人也是一个破坏者,当领队要这个外乡人跟他们走时,这个家夥就把他扔出了酒馆。
肯走向前,站在这个怪人的前面,士兵们则在肯的身後形成一个半圆,用他们的武器指向在他们长官面前的危险人物。肯开始仔细的打量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穿著一身看起来是黑色的魔法袍──也许这件魔法袍曾经是另外一种颜色,但肯无法分辨它曾经是白还是灰。他还在喝酒,因为酒馆里暗淡的光线以及他从没抬起头,肯看不清楚他的脸。从这个人裸露的小臂来看,他是一个很强壮的家夥,他的手和铁匠的手一样结实。
肯对面前的人大声的宣布“阁下攻击了本城的士兵,犯下妨碍公务罪。我将代表罗尔城来…….”
面前的人抬起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旅人。但肯却把“逮捕你”三个字吞了下去。
“金!”,他一下就认出了童年好友,他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几乎比自己还粗壮的见习魔法师。
这几天是“罗尔城城郊杂货铺”的老板庞克*卡利最为快乐的日子。在五年前,老庞克的大儿子金在从魔法学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还留下一封信,宣称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去当一名魔法师,这件事让老庞克耿耿於怀,自觉在邻居面前低人一等。
就在第二年,他的二儿子约翰从技能学院回来,学到了一手不错的打铁技巧,然後就在村里开了一家铁匠铺(金如果成了铁匠,约翰就会继承父亲的杂货铺),这让庞克的脸上也有了光彩(乡下人的理想,唉)。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老庞克非常的高兴,他认为既然金在外面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一定会迷途知返,继承他的杂货铺,这样,老庞克的人生目标就达到了一半,再过几年,让自己的孩子们成家,生孙子,老庞克的一生就没有什麽遗憾了。
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馆里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然後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来不打算回来的家。
金已经不是那个刚刚告别的自己的老师,带著年轻人的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的刚出师的见习魔法师了。一个月前,由於他卤莽的行为,他挑起了一场战争(这一点不是是他的错,无论有没有金的存在,联盟和帝国一定会打一场),把一个原来可以逃过战火的村子变成了一个战场,最主要的是,由於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後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麽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的乱走,晚上则睡不著,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後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後,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就是在这种後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回到了罗尔城。他心中的郁闷无法消除,於是到了一个酒馆里借酒浇愁,他只管一杯一杯的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直到被一个军官拉住衣服。
金愤怒的把那个家夥扔出了酒馆。
就在金又开始喝酒时,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旁边,就在金要把他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在这时,金才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肯不顾他的抗议,死拉活拽的把他拉回了他认为没有脸回去的家。那天,肯没有去进行他的晚间巡逻,一直陪在金的身边,一边听金述说他的经历,一边安慰金。他努力的想让金重新振作起来。
在那天,在晚上肯走後,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城卫戎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无光的魔法师。
老庞克这麽说,当然是想让金放弃他那没有前途的职业(在老庞克眼里),但是却让金情绪更加低落了。
金在家一步不出的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终於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美米是金在少年时暗恋的对象,十年的时间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美米彻底的从金的内心深处抹去,金的心灵深处依旧对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有一点思念,即使在石之塔的时候。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自言自语,“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现在大概美米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麽关系吧,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的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所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麽成功,即使由於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了,他依旧爱著魔法,他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离开魔法了(对魔法的极端著迷是金在以後成功的主要原因)。
金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的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後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的作弄(尽管肯有很多的主观的因素,肯的结论还是比较正确的)。
“也许是自欺欺人吧”金心里想,但只要想起肯的结论,金就会感到心里好受多了。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的复习一下魔法,然後再做打算吧”金下了一个“不孝”的决定。
外面传来金的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拉?”,接著,肯走进来了。
肯这几天也很高兴,就像老庞克一样,不过他高兴的原因却不一样。第一,他的童年好友金回来了,尽管金的情绪非常的低落,但毕竟是回来了。第二,他在昨天接到了通知书,他已经被任命为将军,一个月後就要去王国首都赴任。第三,也就是今天他来的目的,他从冒险者工会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得情报,一群土匪,大概是在伯瑞克之战中被打败的雇佣兵团残余,不知怎麽搞的,竟然通过了重重关卡,来到了罗尔城附近,还抢劫了几个村庄。肯打算在离开罗尔城之前,先消灭这群土匪,一想到能为国为民而战,肯就兴奋万分(真是一个好战分子)。他今天来就是要金参加这次的军事行动,因为肯认为打一场胜战一定能让金重新振作起来(骑士的想法),同时,一个魔法师的加盟也会让自己的战力大增(前面说过,由於罗尔城的风俗,在这一带没有其他的魔法师)。
肯走进房间,对还在床上的金说了他的想法,没想到金拒绝了
“我不想杀人!”
“什麽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
“想想看,要是不去消灭他们,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会遭殃,有多少村庄会被抢掠一空,会有多少商人会被杀,被抢!”
“……”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的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好吧,我去”金终於被肯的口才说服了。
大陆历997年四月二十日晚,一支军队在黑夜里出现在丛林茂密的罗尔山上。这支军队大约有三百多人,全军静悄悄的赶路,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丝声音,从他们身上的衣甲来看,他们是拉夫特瓦尔王国正规军,这支军队正是肯统帅的剿匪部队。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肯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身边,是这支队伍里唯一的魔法师金,金一边走一边用魔力之眼查看周围的情况。
深夜,终於到达了目标,土匪的营地出现在剿匪部队的面前,金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然後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的散开,把土匪营地整个包围起来,然後静静的等待进攻的信号。
肯确定全军就位後,一个人悄悄的走向营地,他要先去看一下有没有被绑架的村民,金紧张的看著他,一个火球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有一点意外,他就会发出火球──总攻击的信号。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的简陋,附近还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近才发现,这里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里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悄悄的退回金的身边,向金做了一个手势,金就把准备好的火球(火球是火系魔法中较低等的法术,只比火矢强一点,它有一点爆炸的效果,但主要还是靠火焰来杀伤敌人)向营地轰去。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肯和金站在一起,不过两人的却做著不同的事,金正在准备一个超大范围的麻痹术(身体系的一个极实用的魔法,让敌人部分或全部的失去行动力),而肯则仔细的找一个比较强的敌人,好亲手干掉他。
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有几个土匪却逃出包围,向他们两人这里冲来,他们发现了肯和金。两个土匪向肯跑来,另一个则冲向金。
以肯为目标的两人从左右两边向肯接近,他们看出肯手里的骑枪在近战中不够灵活,如果肯用枪刺中其中一个的话,他就躲不开另一个的攻击。但肯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肯投出骑枪,准确的把冲向金的那个土匪刺倒在地,然後拔剑,策马冲向他们。他隔空向一个敌人挥剑,那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剑风给斩成两段。然後肯挥剑迎向第二个。
在肯用他的长剑把那名土匪打倒时,金的麻痹术也已经准备就绪。
在战场里,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有一小批组织起来的土匪还在抵抗,他们娴熟的作战技巧让他们能抵挡优势敌人,但这种抵抗已经是无济於事,最多把剿匪部队获得胜利的时间向後拖延一下罢了。
肯看著敌人最後的抵抗,感到有一点庆幸,没想到土匪的战斗力这麽强,如果他采用正面作战的话,三百人可能还打不过土匪呢。
金向还在抵抗的敌人施展麻痹术。
威力强大的法术让敌人最後的抵抗彻底的瓦解,甚至有一些剿匪军的战士都受到影响,不过,战斗终於因此结束了。
在第二天清晨,肯结束了搜索残匪的行动,根据俘虏的话,这支土匪由一百四十人,全是雇佣兵。肯清点了一下,土匪有八十五个人战死,五十五人被俘,剿匪军有十四人战死,二十六人受伤,死了三匹马。
在清理完了战场後,肯正打算发出撤退的命令,这时有士兵报告“长官,又逮住了一个家夥!”,接著,几个士兵押著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不同,他没有像别的俘虏那样衣著凌乱,而是穿的很整齐。从他身上穿的皮甲,腰带上的一排小刀插口(刀子已经被没收了),使用的短剑(现在在士兵的手里)来看,他是一个盗贼无疑。
(作者注:盗贼是迷失大陆上一个职业,一般他们称自己为“财宝探寻者”。盗贼都精通弓箭和暗器,在近战中,他们使用短剑,但他们都尽量避免近战。盗贼精通拆除陷阱,当然他们也能设置陷阱。他们都有一套开锁的本事。虽然普通人看不起盗贼,但在冒险队伍里,盗贼是不可少的。盗贼与冒险者工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外人都认为盗贼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也有等级划分。)
“怎麽多出一个来了?”,肯有一点奇怪,但是既然在这里,那一定也是土匪的一员,可能是俘虏记错了,或者他们故意说谎,反正都抓住了,先回去再说吧,肯就这样把这件是搁在一边。
当得胜之师回来时,他们受到罗尔城市民的热烈欢迎,在把俘虏关进大牢後,肯就被连接不断的宴会邀请弄的脱不开身。
金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甚至连美米,肯的妻子的邀请也拒绝了(因为心中某种无法表达的感情,金不愿意和美米见面)。他在家静静的思考自己的未来,他终於决定下来,他要到冒险者工会去报道,然後由工会介绍,认识一批同伴,开展冒险之旅来增加自己的经验和见识。
在胜利回来的第三天,金在趁父母和弟弟不注意,留下一封信後(和上一次没有什麽区别)就背著行李离开了家,向城里的冒险者工会走去。
金走在罗尔城的街道上,再有两条街就到了冒险者工会了,但随著他每走一步,一个内心深处的阴影就在他的心里变大一些。即使在三天前,金清楚的看到他的魔法在战斗中发挥的作用,这个阴影依旧没有消失,它只是隐藏的更深了。现在,这个阴影爬出它的躲藏之处,正在又一次占据金的内心世界。伴随著阴影的增大,金的脚步变的越来越沈重和缓慢。
“我真的可以当一名合格的冒险者吗?”金这样问自己,他早就听说过一些有名的冒险者的事迹。在金的心中,冒险者都是既聪明又勇敢,而且实力过人的勇士,不然怎麽可能去古代遗址探险,去猎杀危险的魔物,去危险莫测的迷宫呢?
“我真的可以承当我在冒险时的义务吗?”金轻声的对自己说,他曾经以为大魔导师的弟子一定会是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但是在诺尔村的失败让他看到了现实──他的能力最多也不过如此而已(失败总让人低估自己)。他不敢想象自己的无能可能带来的後果,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悔恨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金无意识的向自己的左面看去,却看到一座与众不同的建筑物。金认出这是罗尔城的大牢。
金走进了牢房,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麽,如果让金一定要解释一下自己的行为的话,大概是想在去冒险者工会之前先做点什麽来让自己的情绪恢复一点,也可能想看一下那些俘虏的状况,毕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是由於金的麻痹术才被俘的。
牢房的看守们认得金,他们客气的让金进来,而且让金自由的去看所有的囚徒。
牢房里其他的犯人不多,基本上是上次俘虏的土匪。土匪们看起来都十分的沮丧,当然也有例外的。
金发现土匪们分成两批,大部分的土匪都在一边,他们虽然看见进来的魔法师,但并没有什麽反应,相反,另一边的只有一个人,他看见魔法师马上就向他走来,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最後被逮捕的盗贼。
“嘿”那个盗贼向他打招呼,“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随军的魔法师,我到这里已经第三天了,你们也应该调查明白了,该放了我吧?”
金觉得这个家夥很有意思,随口说“不,我只是来见你们最後一面,明天早上,你们就会被全部绞死。”
每个人都抬起头看向金,金清楚的看到他们眼中的绝望。
“不会吧,我可不想死啊,我还年轻,还没有赚够钱,我可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特别是死在别人的错误中。”
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大概不是土匪。因为他对被处死的反应太强烈了。无论是雇佣兵还是土匪,大部分都对死看的很淡。因为他们在选择这个行当时,早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杀人的同时也会被人杀。特别是土匪,一旦决心成为土匪,他们肯定知道自己的未来,土匪们都抱著“豁出去了,最多不过是绞刑架旁轻蔑的一眼、两眼”的心情过日子的。
这个年轻的盗贼两手抓著铁条门,尽可能的靠近见习魔法师,魔法师的沈默让他更惊慌了。
“我不是他们一夥的,我只是正好在那里罢了,你们不能把我处死,你们没有权力未经审判就处死犯人。”
金看著他惊慌失措的样子,觉得有一点好玩,不过,他在脸上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没有必要审判,你们未经允许进入加夫特瓦尔王国,先後洗劫了三个村子,杀死了五十多个村民,一切铁证如山,你们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金看到自己的话发挥了效果,那些土匪都低下头去,不再看他,而眼前的年轻人却更加惊慌了,
“相信我,我不是他们一夥的,我叫列夫,是一个盗贼,那天晚上我只是偶尔路过,被你们的士兵误会才被抓的
金在心里已经相信这个年轻的盗贼不是这些土匪的一员,但是他依旧有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别用这些蠢话来骗人,你以为我会相信‘偶然路过’这个借口吗?你一定是这些土匪的侦察兵,那天早上正好侦察回来,被我们逮住。”
“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是他们的侦察兵”列夫急了,“那天晚上,我只是想去他们的营地去弄点东西,因为我们听冒险者工会的人说,他们抢劫了几个村子,现在很有钱。我干掉了哨兵,才刚刚找到几个金币,你们就开始进攻了。对了”列夫突然说“我那天在树林边看到你和一个骑士在一起,那个骑士一个就杀了三个,可真是厉害。”
“哦?”金有点奇怪了,“你既然已经到了树林边,那为什麽不赶快逃走,在树林里除了我和肯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人了。”
“我,我”列夫有一点不好意思。“就这麽走掉有一点可惜,我躲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想等你们走掉後再仔细在营地里找找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哈,眼前的盗贼竟然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家夥,金开始仔细的打量盗贼列夫。
列夫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他的身材不是很高,长的也不是很粗壮,但是非常的匀称,手脚看起来很灵巧。列夫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和他古铜色的皮肤很相配。他的脸不是很英俊,但五官都很搭配,给人一种明快干净的感觉。整体上,他长的并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觉得他很精明强干。
金突然间发现土匪们的变化,他们一改刚才的沮丧的神态,愤怒之情溢於脸上,而愤怒的对象明显就是列夫。
列夫也已经发现这个情况,他开始大喊大叫。“救命,杀人了,救命!”
看守们冲进来,迅速压制了囚犯的行动。
囚犯们愤怒的看著列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列夫已经死上一千次了。
金理解囚犯的举动,要不是列夫杀掉了他们的哨兵的话,也许他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每个囚犯都在诅咒这个臭小子,用最恶毒的话攻击他。
金要看守们把列夫放出来,看守们也注意到如果不让他们分开的话,这个盗贼迟早会被愤怒的囚徒撕碎的。
金这时已经彻底的相信这个盗贼不是土匪的一员。
在列夫走出牢房门时,金突然想到眼前这个人也许是一个有经验的冒险者,也许他可以向列夫请教一些关於冒险的事情。
看守满足了金的要求,让他和列夫单独的进入会谈室。
两人出乎意料之外的投机,金认为列夫是一个很直接,很不错的人,因为他丝毫不隐藏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但却明白的表示自己看不起那些为了钱不择手段的家夥,他说自己最喜欢“君子爱财,取之於无道(之人)”。而列夫则认为金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一个颇有些正义感的家夥。
金谈起自己打算去当一个冒险者,正要去冒险者工会去报到。列夫马上就告诉他,冒险者中没有几个好人。列夫本人就曾经加入了好几个团体,但是最後他被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最後分战利品时争吵不休的场面冷了心。最後他过起了一个人的冒险生活。
“对了!”,列夫突然提议“不如我们两个组成一个冒险组合吧。有一个魔法师加盟我是再欢迎不过的了。”
“啊!,我忘了,我还是一个囚徒,也许明天就会被处死呢?”
“放心吧,刚才我只是随便说说,你没事的,更何况你有不是土匪的一员,再说,你帮我们除掉了敌人的哨兵,有功无过,我会尽快让你出狱的。”金决心帮帮这个盗贼。
一切都很顺利,肯听了金的解释,马上就给了金一纸文书,列夫就被放了出来。
就在金和列夫一起走出罗尔城时,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答应了列夫的邀请,和他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冒险团。
第二章完
後记 这里说一下迷失大陆的世界构成。迷失大陆的面积大约有8900万平方公里。在这个广大的世界里,生活著很多种类的生物。在其中占有最大地位的是人类,迷失大陆的人口有六亿左右。除了普通人类之外,下面介绍几个比较重要的种族:1高等妖精2高山矮人3龙4妖魔5半兽人6蜥蜴人7魔兽,除了妖魔与魔兽之外,其他的种族都是有社会组织的。这里特别讲一下魔兽,魔兽是“能使用魔法的野兽”的总称,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能用与魔法很相似的力量,他们大都按照野兽的本能生活,但他们有强大的力量(相对於普通人类)。妖魔常常操纵魔兽成为他们的爪牙,对人类构成威胁。但经过人类长年的杀戮,如今魔兽的数量已经相对的少了许多,即使如此,它们还是有对偏远的地方有所威胁。另外,大陆上还有人类分化出来的亡灵巫师族。
“过分相信魔法的力量是一种错误”这是他的老师告诉他的,但现在金才有所体会。今天早晨,他告别了自己的恩师──大魔导师修*克,踏上回家之路。由於对自己力量的信心,他没有按正常的方法回去,而选择了用魔法飞回去。结果就恶运当头,首先由於沈浸在回忆中,被风吹歪了方向,结果原以为只用五六个小时就能回家的路程,现在已经飞了七个小时。当然,原本准备回家吃午餐的他没有准备任何的食物,结果是又累又饿。刚刚因为没有风,他忍不住打了一个盹,可是刚刚闭上眼,就一头撞到一张捕鸟网里了。
该死,是谁把一张捕鸟网张在树顶上,现在金完全的被困住了。他被捕鸟网从空中拉了下来,掉在大树上,全身都夹在树枝中还缠满捕鸟网,他那与魔法师这个职业不符合的强壮庞大的身体现在成了他被困的主要原因。金想用魔法脱困,但是他实在想不出有哪一个魔法可以除去缠满身体的网,去掉碍手碍脚的小树枝,弄断牢牢夹住他身体的大树叉而不会伤到自己的身体。
万般无奈之下,金只有乖乖的以这种不舒服的方式躺在树上,等人救援了。
不过,金实在是太累了,尽管树上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但是他还是睡著了。
在金醒来时,已经是黄昏了。他惊喜的发现一个小男孩正在树下看著他,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孩。
“小朋友,帮帮我,让我从这里下去。”
那个小男孩敏捷的爬上树,用一把小刀去掉了那些讨厌的网,手脚获得自由的金很快就用自己的力量从树叉之间脱身了。
那个小鬼用模仿大人的口气对金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猎物了,你必须听我的。”
“猎物???”
“对,我爸爸告诉我,只要是被我的网抓住的东西都是我的猎物。”
“网是你张设的?”金差点没有把地上的烂果子踢到这个小鬼的头上。不过他还是忍了下来,今天他肯定是回不去了,只有先到这个臭小子家去过夜了。
“非让你的父母赔我的衣服不可。”金看了看身上破破烂烂的魔法袍,心想。
就这样,这个叫托米的小孩把金带回了家。托米的家就在附近,一个叫诺尔的村子里。
托米的父母倒是不错,他们向金道了歉,招待他吃晚饭,安排他过夜,而且向金保证,只要明天村里的店一开门,就买一套新的魔法袍赔给他。
就在金还在石之塔时,这个世界已经开始有所改变,战争已不是遥不可及的事了。
大陆历992年,雷特帝国的帝位争夺战结束。二王子维克多*雷特击败了两个兄弟,成了雷特帝国第十七位皇帝。他一心要恢复雷特帝国昔日的光荣(雷特帝国曾经是大陆霸主,几乎有一统天下之势,但在百余年前的“亡灵战争”中,雷特帝国被极大的削弱了。四十年前,红色联盟宣布独立,脱离雷特帝国。直接导致雷特帝国失去了在迷失大陆中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他鼓励工商业,发展经济,兴修水利,增加农田,广招人才,整顿吏治,同时努力训练军队、制造精良武器,扩军备战。
大陆历997年,维克多皇帝开始对外扩张,第一个目标就是四十年前脱离帝国的红色联盟(在四十年前,雷特帝国南部大约七十个工商城市无法忍受帝国的苛捐杂税,宣布脱离帝国,并雇佣了大批雇佣兵击败了帝国军。然後为了团结一致,不被帝国各个击破,他们成立了红色联盟。红色联盟商业极其发达,经济力量强大,在受到外部的威胁时,就雇佣雇佣军为他们作战。失去了这片领土,帝国实力下降了一半多)。在陈兵边境之後,他要求在帝国和联盟之间的一些相对中立的村镇向帝国臣服(在帝国与红色联盟之间,有一个以伯瑞克城为首的中立地带,包括近百个村镇,他们既不属於帝国,也不加入联盟)。联盟对此反应强烈。金现在所在的诺尔村就是一个中立的村子。
金在早上醒来时,发现已经是相当晚了,在桌子上有他的早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在他吃过之後,出门看看时,发现一件怪事,整个村子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但村口的了望台上倒有人在放哨。
到底是怎麽回事呢,金的好奇心又发作了。在仔细寻找後,他发现全村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在议事厅里,看来正在讨论大事。
“大家静一静,”村长在大声的宣布“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雷特帝国送来了最後通牒,要求我们村向他臣服,而红色联盟也送来了通牒,要求我们加入联盟,无论我们选择了哪一方,都会被另一方当作敌人而加以攻击。这是关系到村子的存亡的大事,所以要由大家来讨论。”
“我建议加入红色联盟,起码红色联盟不会向我们征税,谁知道帝国会向我们要多少钱。”
“这样不行,红色联盟没有足够的兵力来保护我们,万一帝国军来了,村子毁灭就在眼前了。”
激烈的辩论就此展开,讨论的重点并不在於以後是不是要交税,而是哪一方会胜利,只有加入胜利者才会保证村子不会被兵火所毁灭。
在中午时,终於得出一个结论──先看看伯瑞克城的选择再做决定,而报信的村民在下午就会赶回。
村子里的店主无心开店,所以金的新魔法袍也就没有下落,他只有呆下去。
下午,会议继续,一个村民飞马赶到,带来了伯瑞克城要加入帝国的消息,“城里的自卫队的旗子都已经改成帝国的军旗了。”带来了消息的村民这样说。
建议加入帝国的一方马上占了优势。
正在大家讨论给帝国回信的格式时,放哨的村民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一支联盟的军队正在接近村子。
会议上的形势马上逆转。
就在村民们讨论加入帝国还是联盟时,一支有五十名士兵和十个魔法师的军队抵达了村口,并在村口拄扎下来,他们衣甲明显说明他们是红色联盟的军队。
村民们停止了讨论,害怕的看著村外的军队。一部分村民都武装起来,但村外的军队并没有进攻的意思。
黄昏,伯瑞克城的自卫队赶到,他们果然打著帝国的旗子──一张盾牌上交叉放著一把剑和一枝红玫瑰。人数是联盟军的三倍。他们就拄扎在联盟军的对面,现在没有人可以走出村子了。
第二天,两军都来了一个人,措辞强硬的要求村子做出决定,加入他们那一方。村民们的讨论没有任何结果,虽然帝国的军队较多,但听说联盟的援军在今天就会赶到。
中午,村长作出了一个决定,得到全村人的拥护──由村子的守护神(村子可以选择一个神明来做自己的守护神,每年都会举行祭祀活动,一般来说,如果神明如果接受了祭祀,守护神会保佑村子不受灾难的危害。大部分城乡都有守护神),火之神来指示村子的未来。
“可是,村子没有自己的魔法师啊?”一个村民提出疑问。
的确,要与守护神沟通必须通过魔法师,以前都可以从伯瑞克城找来魔法师,但是现在没有人能肯定伯瑞克城的魔法师会向他们说出神的真正指示。同时去远的地方找魔法师明显来不及了。
“我知道哪里有魔法师。”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大家都转头看著声音的主人──托米。
“我前天在树林里抓到了一个魔法师。”
在大家的惊异目光中,托米的父母向大家解释了情况。
经过一番讨论,村长认为这个魔法师可以信赖,於是就把向守护神请求指示的任务交给了金,同时向他允诺了100金币的报酬。
金丝毫没有想到自己会与全村的生死存亡关系起来,他知道村子的处境,处於一个年轻人的正义感,他一口答应了下来。
金在几个村民的带领下出了村,到达附近的一个小山坡上,这里是村子每年举行祭祀的地方。村民们点燃了祭祀火堆,而金则画了一个魔法圆并坐在当中,开始进入冥想状态。
与火之神进行精神交流并没有花太多的力气,看来火之神确实接受了村民们每年的祭祀。
火之神只有一句话“这里将成为红色之地。”
金从冥想状态中恢复过来,四周已经没有一个人了,再看看天,已经快到黄昏了。他满怀著对神谕的不解(其实大部分神谕都是这样),走下山坡,往诺尔村疾行而去。
但没有走出多远,几十个魔法师突然从树林里冒出,挡住去路,“是前伯瑞克自卫队的,他们想干什麽?肯定不会是好事,装做没有看见吧。”。金拐了一个弯,向左走去。但这些魔法师的目标明显就是金,他们紧追不放。金快跑起来,他清晰的听到从身後传来的一大串的脚步声。
金突然停住了脚步,因为在他眼前又出现了一群不怀好意的魔法师拦在前面。是红色联盟的人!後面的脚步声也停了。
金在两个群体中停了下来,现在金很微妙的被夹在两个敌对的队伍中间──前面是红色联盟的魔法师(他们的数量增加了不少,看来是援兵到了),後面是雷特帝国的魔法师。两批人都隔著金一段距离停了下来。四周一片静默。
“前面的那一个朋友,”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帝国法师终於打破了沈默,“请告诉我们守护神的神谕。”那个法师顿了顿,见金没有回答,就换了一种别有意味的语气“如果你听错了神谕的话,我们可以帮你改正。”
金盯著这个魔法师看了一会儿,又回过头:联盟法师们的脸上清楚的写著他们也是同一个目的。
现在整个情况正处於一种微妙的平衡中,包括金在内的所有魔法师都一动不动。所有的魔法师都有过实战的经验,他们知道这时任何一个闪失都会成为战争的开端──当然,除了金。
金一动不动,他把这个所有人等候他表态的情况误会作战斗的前兆了,“现在是暴风雨前的寂静,无论哪一边先动手,我都首当其冲……”他估计了一下力量,他根本没有把握与这些魔法师(有好几个是大魔法师)战斗後还能活著,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逃跑的理由“村民们还在等著神谕,我可不能在这里耗时间”(金其实不算一个勇敢的人)。
金开始念咒文“隐藏在大气里的力量啊,请帮助我蒙蔽敌人的眼睛,让我逃离危险”(金在这里施展的是迷雾术,一种在相当大的空间内发出肉眼无法看透的雾的法术)。
金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这个举动带来的後果,冒冒失失的施展自己的魔法,魔法师们立刻被从虚无中产生的雾气包围了,没有人能看见一米外的东西。前排的法师能看到是金在施展魔法,但後面的魔法师就不行了,纷纷发动了攻击魔法(在对持期间,每个魔法师都准备好了一个魔法以防不测)。
刹那间,火球、光弹、冰锥、毒气弹、酸弹以及诸如此类的攻击力量在两群魔法师之中你来我往,看到战斗爆发,前排的法师也只有投入战斗。
在村口的战士们听到了山上的声音,马上就领会到发生了什麽事,立刻就向对方杀去。一时之间,杀声遍野。
这场战斗就成了著名的伯瑞克拉锯战的开端。
天黑的时候,战斗结束,不过并没有分出胜负。虽然伯瑞克自卫队的人数比对方多,但是联盟军全是战斗经验丰富的优秀雇佣兵,双方损失都很大。看到无法战胜对方,两边的指挥官为了避免无意义的牺牲,都选择了撤退。
在山坡上战斗的魔法师部队也撤回来了。魔法师部队的战斗虽然比村口的战士之间更激烈,却没有什麽伤亡,联盟方面一死二伤,帝国方面死了两个。这主要归功於魔法师集团在战斗时会有一部分专门施展防御法术,抵挡对方的进攻。
这场在村口的战斗并没有影响到诺尔村。村民们站在村子防御围墙上观看这场血腥战斗,很多人都吓的全身发抖。幸好双方彼此牵制,没有进攻村子。
金──这场战斗的罪魁祸首,却幸运的逃脱了,连一点伤都没有。他在施展迷雾术前就选择了逃跑方向。在迷雾术发挥效果时,他用最快的速度从选定的位置逃走了。在魔法师们第一波攻击前,他就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全靠他那远超过魔法师的行动力。然後他就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村口,正好看到战士们的战斗。
金看了一下战斗的场面,就知道肯定会打很长的时间。帝国的士兵排著整齐的队伍,很有组织的战斗,而联盟的部队使用松散的战线包围敌人。虽然联盟一方的人数少,但联盟士兵的战斗能力明显比对方高出很多。双方的战力半斤八两。
在双方都撤退後,战场上只有近百具尸体时,金才想明白自己犯了多大的错。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让这麽多的人死去,金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
回到村子,金把事情说给村长听,向他道歉,由於他的错误,村子被卷入了战争。
“别自责了,我的孩子,”村长听了神谕和金的道歉说,“其实我们早就有所觉悟了。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一定会有战争的,无论你有没有做错事,这些人迟早都会开战的。而无论我们加入哪一方,都不能保证村子不会被消灭。不过,既然我们村子这一带会成为战场,不管神谕怎麽说,我们都必须逃走,逃到安全的地方。只要我们活著,迟早会回来重建诺尔村的。”他的最後一句话是对全体村民说的。
村民们接受了村长的话,都回去准备了。
半夜里,在交战双方清理完了尸体後,村民们趁著黑暗,背上行囊,一批批的逃离了诺尔村。到了第二天早上,除了村长一家,全部的村民都已经逃走了,村长坚持身为一村之长必须最後一个离开。
然而,外面的局势已经变化了。就在第二天一早里,双方的主力都已经赶到。帝国本来要伯瑞克城归顺就是打算找借口与红色联盟开战,而联盟绝对不能允许帝国把伯瑞克归为己有。听说了诺尔村的战斗,双方统帅连夜发兵,在天亮时,帝国的两万五千军队和联盟的一万九千军队都赶到了诺尔村。
早晨,双方的大军以诺尔村为中心,各自列阵。战斗很快爆发,帝国军首先发起攻击。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猛的进攻和如此顽强的抵抗,在中午时,双方战死者已经超过万人。战斗双方在傍晚时才发出撤退命令。留下一个宛如人间地狱的战场。
金和村长一家躲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窖里。他是自愿留下的,因为他知道没有魔法师的帮助,村长一家不可能在双方都提高警惕的战场上逃离(金知道第一天晚上双方的军队太少,无法包围整个村子,村民们有充分的空间可以逃走,但第二天军队的数量一定会大大提高)。同时也有一点负罪感在作怪──毕竟,是由於他的错误才让村子变成战场。
头顶上的马嘶声、刀剑碰撞声、士兵们嗜血的吼叫声、战鼓声、受伤的人濒死的呻吟声、以及各种魔法发出的声音让下面的五个人全身发抖(很凑巧,村长正是托米的祖父,所以托米也在),托米差点就哭出声了,幸好金及时的制止了他。
终於,声音慢慢的停止了。金估计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是夜晚了。他对村长一家说:“今天晚上是我们最後的机会,一旦战争结束,胜利者打扫战场时我们是不可能幸免的。”村长和托米的父母(也就是村长的儿子和儿媳妇)都同意了金的意见,决定趁现在逃走。
五个人从极其隐蔽的地窖入口处爬出来,外面一片漆黑,交战的双方都没有点火,因为火光是对方魔法师最佳的轰击目标。偶尔有一个魔法在战场中央爆开,把很大的一片场地照亮──双方都怕对方的夜袭,但是事实上双方都没有余力去夜袭了。
金念了一个咒文“古老的精灵啊,借给我你的力量,让我看清敌人的形状”(魔力之眼,可以在暗中视物,也可以查找隐形的敌人,但视力范围有限)。然後他就看清了战场的情况,真是惨不忍睹,如果硬要金来形容的话,金也只有用“修罗杀场”四个字来表达了。
金带头,五个人都拉住前面人的手,连成一排,在金选出的路上向两军间的空隙前进。一行人在黑暗中悄无声息的前进,如果没有突发事件的话,一定可以安安静静的离开战场而不会被任何人发现的,金这样相信。
托米走在最後,他牢牢的抓住妈妈的手,紧跟著大人的脚步。
五个人走过了已经变成战场的诺尔村,进入村口那平坦的广场。这时一个意外发生了。
一阵风吹过,把一面竖立在旗手尸体上的旗子吹倒了,正好倒在托米的身上。出於人的本能,托米发出了一声尖叫。
如果这声尖叫发生在一个热闹的集市上,那绝对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现在是在寂静的,草木皆兵的战场上,这声叫足可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几个火球立刻向叫声处轰去,虽然没有伤到人,却足以暴露出这群暗夜逃亡者。
金明白危险到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後要求所有人围在他的身边,向选定的目标跑去。
两军的魔法师都看见一小群人正在战场中移动,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攻击所有在战场中的活人。
金知道他要面对什麽,他开始念他最强的防御咒文。
“消失於光明中者,隐藏於黑暗中者,请聆听我的请求,请接受我的祭品,将你们的力量赐予我,守护我的身体,加强我的意志,让我能与万物相抗衡。”(金念的是绝对防护魔法,这个魔法可以产生一个魔力盾,抵消所有的能量攻击。缺点是必须用魔法力来填补被破坏的魔力盾,同时无法抵抗毒气和酸液,当然,也无法抵抗武器。这是一个高级防御魔法,金能一边跑一边念出这个魔法,足以证明他在石之塔里没有偷懒。)
金的四周刚刚出现一层大小可以包容五个逃亡者的黑色却透明的薄膜状能量,攻击就到了。
火球、风刃、爆炎球、雷电、光弹…….一个一个在五个人身边爆开、一个一个打在金做的魔法盾上,但是五个人都没有事,绝对防护魔法抵挡了每一发命中的攻击,但这只会招致更多的攻击魔法。隐藏在暗处的魔法师们惊奇的看到在战场中的五个人若无其事的在魔法的汪洋大海中自由前进,他们都加强了攻击。
金清楚的感到魔力越来越微弱了,他几乎负担不了这个高级的防御魔法了。每一发命中目标的魔法都从金身体里挤出一部分魔力。四个人都发现魔法盾越来越小了,他们不得不更靠近金,从而跑的越来越慢了,但这只会让更多的魔法可以命中他们。
………
虽然只要翻过一道山坡就可以逃离战场了,但金的魔力已经到了极限,他感到全身都像被刀给划伤,痛的要命,眼睛开始模糊了,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疲惫感向他袭来──即使有托米低低的啜泣声在提醒他不能倒下。魔法盾也已经萎缩到最小,四个人都几乎挨著他了,根本跑不快了,偏偏上坡路走起来最慢。
攻击魔法无情的轰击著这个活靶子。
在金看不见的一个地方,几个魔法师明白了不击破战场上的那几个可疑分子的魔法护罩就不可能杀死这几个可疑分子,他们就联合起来施展一个大魔法。
一个带著无数电光的光球(神之雷,混合了闪电和爆炎的强大攻击魔法,只有神官或祭司能单独施展,特点是威力随魔力的增多可无限提高),准确的击向正在爬坡的活靶子,电光无孔不入的攻击魔法盾的每一个点,让金痛苦万分,他的魔力早已经到了极限,现在完全靠体力和精神力支持。
光球爆开,彻底的击溃了魔法盾。巨大的冲击波席卷了一切!
大陆历997年四月5日,对於罗尔城来说,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肯*麦得像往常一样,带著一个小队的士兵在城里几条大街以及城外的几个村子里进行晨间巡逻,但这也就是在应付公事而已。战争对这个不大却很美的城市只是一个遥远的梦。一个月前,加夫特瓦尔王国国王下了命令,要求全国的军队加强警戒,然後传来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两个邻国──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爆发战争的消息。但是无论那一方获得最後胜利,对於这个远在大後方(罗尔城离伯瑞克城其实不能算很远,坐车只有六天的路。但是其间有很多重兵把守的险要关口)的城市来说,也只是茶余的谈资罢了。
但国王的命令是一定要执行的,於是肯把原来每天一次的巡逻改为早晚各一次。
在结束了每天一次的晨间巡逻後,肯回到办公室,一个冒险者工会雇佣的小孩把这周的冒险者工会的“大陆最新消息单”送到他的手上。
做队长就这点好,肯这样想。他泡上一杯茶,舒舒服服的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一手端著茶,一手拿著消息单开始看。冒险者工会是大陆上一个相当大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无孔不入的消息网,以最快的速度把迷失大陆上发生最新事情汇集,并从中挑选出对冒险者或佣兵们有用的信息(当然特别珍贵的消息例外),做成“大陆最新消息单”,然後以一定的价格卖给冒险者或老百姓(跟报纸差不多)。而本城的冒险者工会的分部为了讨好卫戎部队指挥官,每周都免费送给肯这个消息单,而且还专门雇了一个小孩送到肯的办公室里。
消息单上第一条清楚的写著“雷特帝国击败红色联盟的大军,攻占伯瑞克”
“哦?”肯有点奇怪“这麽快就分出胜负来了。”他原来还以为至少还要打上两个月呢。
这个月,整个迷失大陆的人都在关注,都在讨论伯瑞克之战。毕竟,对於远离战火的人来说,像这种已经十余年没有见过的大规模战争,正好可以满足好奇心。
大陆历997年三月初,雷特帝国皇帝维克多二世向雷特帝国和红色联盟之间的伯瑞克城及附近村镇递交了文书,要求他们并入雷特帝国。五天後,伯瑞克城易帜,归顺帝国。第二天,红色联盟派一支军队进入伯瑞克城附近,并於隔天在诺尔村与伯瑞克城自卫队发生冲突。就在发生冲突的第二天,帝国和联盟的大军都赶到诺尔村,双方发生激战,两边都损失惨重,最後双方都选择了撤退。两天後,红色联盟用重金雇佣了八个佣兵团,趁帝国军不备,突袭伯瑞克城得手,将帝国的势力赶出了伯瑞克一带。三月十七日,维克多二世御驾亲征,率领主力部队进攻伯瑞克城。双方在伯瑞克城下激战一日,不分胜负。当天晚上,在大魔导师约克*雷的隐藏魔法掩护下,维克多二世亲自带领精锐部队夜袭敌营,大败红色联盟的雇佣兵团,杀的敌人几乎全军覆没,并且趁胜攻占了伯瑞克城。二十二日,由红色联盟各个城市的自卫队组成的混合兵团赶到伯瑞克地区,并与残余部队汇合,红色联盟将指挥权交给了经验丰富的老雇佣兵,有“黑龙”之称的加里。加里用引蛇出洞之计,用一支小部队将守在伯瑞克城的维克多二世引出城,主力趁虚而入,於二十五日再一次攻占伯瑞克城。这时包括罗尔城再内,大陆上所有的评论都认为这场战争将会变成持久战。
肯仔细的阅读了手中的消息单。消息单上对战斗的描叙让身为战士的肯感到热血沸腾。
大陆历997年三月二十九日,维克多皇帝统帅的帝国军与“黑龙”加里统帅的联盟军在伯瑞克城下交战,双方势均力敌。
三十日,维克多采用了大魔导师约克*雷的计策,大量散布谣言。
三十一日,成分复杂的联盟军受到谣言影响,军心浮动。
四月三日,联盟军的军心大乱,加里被迫撤退。遭到帝国军的追击,损失很大,但主力还是撤退到联盟境内。
四月五日,维克多二世向各国宣布,伯瑞克城归入帝国领土。伯瑞克拉锯战结束。
肯叹了一口气,心中为这场大战这麽快就结束感到遗憾,但在他内心深处,他为自己不能参加这场大战而感到失落。
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在他十八岁那年,他从战士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接著就加入军队。在经过短短一年军队生活後,他就通过了考试,成了一名骑士(骑士与剑士的区别在於,骑士必须精通骑术,能够使用多种兵器,而且还必须会骑士的礼节,遵守骑士道,而剑士则没有这麽多的要求,成为一个骑士要比成为一名战士麻烦──注:是麻烦不是困难──多了)。两年後,他成功的通过了高级骑士的考试(这一点,肯自认为是幸运,因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一名剑圣级的战士的指导,学会了使用剑风,否则没有十年他绝对不会成为高级骑士),并且晋升为加夫特瓦尔王国的一个军官(如果不是贵族,只有拥有骑士以上的资格才能成为军官)。在一年前,肯在加夫特瓦尔王国军队中举行的比武会上获得骄人战绩,得到国王的赏识,从一名普通的小队长一举跃升为大队长(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编制是十进的,小队10人,大队1000人),并且成功的调到他的家乡──罗尔城担任卫戎部队指挥官。
但是在肯的内心深处,他并不满足於目前的平静的生活,他身上战士的血很渴望能战斗,有时他甚至会後悔自己选择了加入军队而不是成为一名雇佣兵或是冒险者。
肯拿起剑,在看了令他血脉亢张的消息单之後,他觉得应该舞弄一下剑来平息自己沸腾的战士之血(真是一个好战者啊)。
肯拿著剑走向军营时,他打算找几个人比比剑。正在他走过城里的一个叫“梦猫”的酒馆时,他听见里面传来打架的声音,然後,他看见一个人被从酒馆里扔了出来,他身上不标准化的制服明显显示他是一个雇佣兵。肯停下脚步,转身走向酒馆的大门。
酒馆里正在爆发一场大战,十余个酒客和醉鬼打成一团,但是当他们注意到一个身穿铠甲,头带头盔,手持利剑的军官走进了酒馆时,连他们那被酒精麻醉了的大脑也明白即将发生什麽,这些人纷纷从窗口或後门逃走。
肯感到有一些失望,说实话,他倒是很希望这些打架的人之中会有几个冲上来,向他进攻,这样他就可以一展武艺了。可是这些胆小鬼一看到一个军官就误会马上就有一大队的武装士兵冲进来,连架都顾不上打,一溜烟的全跑了。除了被打的站不起来的闹事者,躲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闲人,马上跑来点头哈腰的表示道谢的酒馆老板,外加一个穿著黑色袍子,还在若无其事的喝酒的家夥外,酒馆里没有其他客人了。
肯没有兴趣去追那些逃走的家夥,他不耐烦的听完老板冗长的感谢词,正打算离开,一队来维持秩序的士兵走了进来。
士兵们的领队向肯敬礼,肯挥挥手让他们做自己事,然後就迈出梦猫的大门(在迷失大陆,没有警察这种职业,维持治安由军队负责)。
肯继续向军营走去,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十步,一个沈闷的声音就让他把头转了回去。
又一个人被扔出了酒馆,这次是那个领队,他看起来摔的很重,没一会儿是站不起来了。
在肯冲进酒馆时,士兵们正手拿武器,包围著那个正在喝酒的怪人,老板则站在一边,吓的脚抖个不停。
肯马上明白了大概发生了什麽事:老板见那几个醉鬼没有足够的钱来赔他的损失,於是就向那个领队诬告这个怪人也是一个破坏者,当领队要这个外乡人跟他们走时,这个家夥就把他扔出了酒馆。
肯走向前,站在这个怪人的前面,士兵们则在肯的身後形成一个半圆,用他们的武器指向在他们长官面前的危险人物。肯开始仔细的打量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穿著一身看起来是黑色的魔法袍──也许这件魔法袍曾经是另外一种颜色,但肯无法分辨它曾经是白还是灰。他还在喝酒,因为酒馆里暗淡的光线以及他从没抬起头,肯看不清楚他的脸。从这个人裸露的小臂来看,他是一个很强壮的家夥,他的手和铁匠的手一样结实。
肯对面前的人大声的宣布“阁下攻击了本城的士兵,犯下妨碍公务罪。我将代表罗尔城来…….”
面前的人抬起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旅人。但肯却把“逮捕你”三个字吞了下去。
“金!”,他一下就认出了童年好友,他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几乎比自己还粗壮的见习魔法师。
这几天是“罗尔城城郊杂货铺”的老板庞克*卡利最为快乐的日子。在五年前,老庞克的大儿子金在从魔法学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还留下一封信,宣称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去当一名魔法师,这件事让老庞克耿耿於怀,自觉在邻居面前低人一等。
就在第二年,他的二儿子约翰从技能学院回来,学到了一手不错的打铁技巧,然後就在村里开了一家铁匠铺(金如果成了铁匠,约翰就会继承父亲的杂货铺),这让庞克的脸上也有了光彩(乡下人的理想,唉)。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卫戎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老庞克非常的高兴,他认为既然金在外面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一定会迷途知返,继承他的杂货铺,这样,老庞克的人生目标就达到了一半,再过几年,让自己的孩子们成家,生孙子,老庞克的一生就没有什麽遗憾了。
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馆里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然後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来不打算回来的家。
金已经不是那个刚刚告别的自己的老师,带著年轻人的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的刚出师的见习魔法师了。一个月前,由於他卤莽的行为,他挑起了一场战争(这一点不是是他的错,无论有没有金的存在,联盟和帝国一定会打一场),把一个原来可以逃过战火的村子变成了一个战场,最主要的是,由於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後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麽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的乱走,晚上则睡不著,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後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後,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就是在这种後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回到了罗尔城。他心中的郁闷无法消除,於是到了一个酒馆里借酒浇愁,他只管一杯一杯的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直到被一个军官拉住衣服。
金愤怒的把那个家夥扔出了酒馆。
就在金又开始喝酒时,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旁边,就在金要把他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在这时,金才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肯不顾他的抗议,死拉活拽的把他拉回了他认为没有脸回去的家。那天,肯没有去进行他的晚间巡逻,一直陪在金的身边,一边听金述说他的经历,一边安慰金。他努力的想让金重新振作起来。
在那天,在晚上肯走後,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城卫戎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无光的魔法师。
老庞克这麽说,当然是想让金放弃他那没有前途的职业(在老庞克眼里),但是却让金情绪更加低落了。
金在家一步不出的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终於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美米是金在少年时暗恋的对象,十年的时间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美米彻底的从金的内心深处抹去,金的心灵深处依旧对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有一点思念,即使在石之塔的时候。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自言自语,“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现在大概美米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麽关系吧,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的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所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麽成功,即使由於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了,他依旧爱著魔法,他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离开魔法了(对魔法的极端著迷是金在以後成功的主要原因)。
金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的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後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的作弄(尽管肯有很多的主观的因素,肯的结论还是比较正确的)。
“也许是自欺欺人吧”金心里想,但只要想起肯的结论,金就会感到心里好受多了。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的复习一下魔法,然後再做打算吧”金下了一个“不孝”的决定。
外面传来金的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拉?”,接著,肯走进来了。
肯这几天也很高兴,就像老庞克一样,不过他高兴的原因却不一样。第一,他的童年好友金回来了,尽管金的情绪非常的低落,但毕竟是回来了。第二,他在昨天接到了通知书,他已经被任命为将军,一个月後就要去王国首都赴任。第三,也就是今天他来的目的,他从冒险者工会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得情报,一群土匪,大概是在伯瑞克之战中被打败的雇佣兵团残余,不知怎麽搞的,竟然通过了重重关卡,来到了罗尔城附近,还抢劫了几个村庄。肯打算在离开罗尔城之前,先消灭这群土匪,一想到能为国为民而战,肯就兴奋万分(真是一个好战分子)。他今天来就是要金参加这次的军事行动,因为肯认为打一场胜战一定能让金重新振作起来(骑士的想法),同时,一个魔法师的加盟也会让自己的战力大增(前面说过,由於罗尔城的风俗,在这一带没有其他的魔法师)。
肯走进房间,对还在床上的金说了他的想法,没想到金拒绝了
“我不想杀人!”
“什麽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
“想想看,要是不去消灭他们,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会遭殃,有多少村庄会被抢掠一空,会有多少商人会被杀,被抢!”
“……”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的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好吧,我去”金终於被肯的口才说服了。
大陆历997年四月二十日晚,一支军队在黑夜里出现在丛林茂密的罗尔山上。这支军队大约有三百多人,全军静悄悄的赶路,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丝声音,从他们身上的衣甲来看,他们是拉夫特瓦尔王国正规军,这支军队正是肯统帅的剿匪部队。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肯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身边,是这支队伍里唯一的魔法师金,金一边走一边用魔力之眼查看周围的情况。
深夜,终於到达了目标,土匪的营地出现在剿匪部队的面前,金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然後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的散开,把土匪营地整个包围起来,然後静静的等待进攻的信号。
肯确定全军就位後,一个人悄悄的走向营地,他要先去看一下有没有被绑架的村民,金紧张的看著他,一个火球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有一点意外,他就会发出火球──总攻击的信号。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的简陋,附近还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近才发现,这里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里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悄悄的退回金的身边,向金做了一个手势,金就把准备好的火球(火球是火系魔法中较低等的法术,只比火矢强一点,它有一点爆炸的效果,但主要还是靠火焰来杀伤敌人)向营地轰去。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肯和金站在一起,不过两人的却做著不同的事,金正在准备一个超大范围的麻痹术(身体系的一个极实用的魔法,让敌人部分或全部的失去行动力),而肯则仔细的找一个比较强的敌人,好亲手干掉他。
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有几个土匪却逃出包围,向他们两人这里冲来,他们发现了肯和金。两个土匪向肯跑来,另一个则冲向金。
以肯为目标的两人从左右两边向肯接近,他们看出肯手里的骑枪在近战中不够灵活,如果肯用枪刺中其中一个的话,他就躲不开另一个的攻击。但肯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肯投出骑枪,准确的把冲向金的那个土匪刺倒在地,然後拔剑,策马冲向他们。他隔空向一个敌人挥剑,那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剑风给斩成两段。然後肯挥剑迎向第二个。
在肯用他的长剑把那名土匪打倒时,金的麻痹术也已经准备就绪。
在战场里,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有一小批组织起来的土匪还在抵抗,他们娴熟的作战技巧让他们能抵挡优势敌人,但这种抵抗已经是无济於事,最多把剿匪部队获得胜利的时间向後拖延一下罢了。
肯看著敌人最後的抵抗,感到有一点庆幸,没想到土匪的战斗力这麽强,如果他采用正面作战的话,三百人可能还打不过土匪呢。
金向还在抵抗的敌人施展麻痹术。
威力强大的法术让敌人最後的抵抗彻底的瓦解,甚至有一些剿匪军的战士都受到影响,不过,战斗终於因此结束了。
在第二天清晨,肯结束了搜索残匪的行动,根据俘虏的话,这支土匪由一百四十人,全是雇佣兵。肯清点了一下,土匪有八十五个人战死,五十五人被俘,剿匪军有十四人战死,二十六人受伤,死了三匹马。
在清理完了战场後,肯正打算发出撤退的命令,这时有士兵报告“长官,又逮住了一个家夥!”,接著,几个士兵押著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不同,他没有像别的俘虏那样衣著凌乱,而是穿的很整齐。从他身上穿的皮甲,腰带上的一排小刀插口(刀子已经被没收了),使用的短剑(现在在士兵的手里)来看,他是一个盗贼无疑。
(作者注:盗贼是迷失大陆上一个职业,一般他们称自己为“财宝探寻者”。盗贼都精通弓箭和暗器,在近战中,他们使用短剑,但他们都尽量避免近战。盗贼精通拆除陷阱,当然他们也能设置陷阱。他们都有一套开锁的本事。虽然普通人看不起盗贼,但在冒险队伍里,盗贼是不可少的。盗贼与冒险者工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外人都认为盗贼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也有等级划分。)
“怎麽多出一个来了?”,肯有一点奇怪,但是既然在这里,那一定也是土匪的一员,可能是俘虏记错了,或者他们故意说谎,反正都抓住了,先回去再说吧,肯就这样把这件是搁在一边。
当得胜之师回来时,他们受到罗尔城市民的热烈欢迎,在把俘虏关进大牢後,肯就被连接不断的宴会邀请弄的脱不开身。
金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甚至连美米,肯的妻子的邀请也拒绝了(因为心中某种无法表达的感情,金不愿意和美米见面)。他在家静静的思考自己的未来,他终於决定下来,他要到冒险者工会去报道,然後由工会介绍,认识一批同伴,开展冒险之旅来增加自己的经验和见识。
在胜利回来的第三天,金在趁父母和弟弟不注意,留下一封信後(和上一次没有什麽区别)就背著行李离开了家,向城里的冒险者工会走去。
金走在罗尔城的街道上,再有两条街就到了冒险者工会了,但随著他每走一步,一个内心深处的阴影就在他的心里变大一些。即使在三天前,金清楚的看到他的魔法在战斗中发挥的作用,这个阴影依旧没有消失,它只是隐藏的更深了。现在,这个阴影爬出它的躲藏之处,正在又一次占据金的内心世界。伴随著阴影的增大,金的脚步变的越来越沈重和缓慢。
“我真的可以当一名合格的冒险者吗?”金这样问自己,他早就听说过一些有名的冒险者的事迹。在金的心中,冒险者都是既聪明又勇敢,而且实力过人的勇士,不然怎麽可能去古代遗址探险,去猎杀危险的魔物,去危险莫测的迷宫呢?
“我真的可以承当我在冒险时的义务吗?”金轻声的对自己说,他曾经以为大魔导师的弟子一定会是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但是在诺尔村的失败让他看到了现实──他的能力最多也不过如此而已(失败总让人低估自己)。他不敢想象自己的无能可能带来的後果,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悔恨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金无意识的向自己的左面看去,却看到一座与众不同的建筑物。金认出这是罗尔城的大牢。
金走进了牢房,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麽,如果让金一定要解释一下自己的行为的话,大概是想在去冒险者工会之前先做点什麽来让自己的情绪恢复一点,也可能想看一下那些俘虏的状况,毕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是由於金的麻痹术才被俘的。
牢房的看守们认得金,他们客气的让金进来,而且让金自由的去看所有的囚徒。
牢房里其他的犯人不多,基本上是上次俘虏的土匪。土匪们看起来都十分的沮丧,当然也有例外的。
金发现土匪们分成两批,大部分的土匪都在一边,他们虽然看见进来的魔法师,但并没有什麽反应,相反,另一边的只有一个人,他看见魔法师马上就向他走来,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最後被逮捕的盗贼。
“嘿”那个盗贼向他打招呼,“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随军的魔法师,我到这里已经第三天了,你们也应该调查明白了,该放了我吧?”
金觉得这个家夥很有意思,随口说“不,我只是来见你们最後一面,明天早上,你们就会被全部绞死。”
每个人都抬起头看向金,金清楚的看到他们眼中的绝望。
“不会吧,我可不想死啊,我还年轻,还没有赚够钱,我可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特别是死在别人的错误中。”
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大概不是土匪。因为他对被处死的反应太强烈了。无论是雇佣兵还是土匪,大部分都对死看的很淡。因为他们在选择这个行当时,早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杀人的同时也会被人杀。特别是土匪,一旦决心成为土匪,他们肯定知道自己的未来,土匪们都抱著“豁出去了,最多不过是绞刑架旁轻蔑的一眼、两眼”的心情过日子的。
这个年轻的盗贼两手抓著铁条门,尽可能的靠近见习魔法师,魔法师的沈默让他更惊慌了。
“我不是他们一夥的,我只是正好在那里罢了,你们不能把我处死,你们没有权力未经审判就处死犯人。”
金看著他惊慌失措的样子,觉得有一点好玩,不过,他在脸上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没有必要审判,你们未经允许进入加夫特瓦尔王国,先後洗劫了三个村子,杀死了五十多个村民,一切铁证如山,你们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金看到自己的话发挥了效果,那些土匪都低下头去,不再看他,而眼前的年轻人却更加惊慌了,
“相信我,我不是他们一夥的,我叫列夫,是一个盗贼,那天晚上我只是偶尔路过,被你们的士兵误会才被抓的
金在心里已经相信这个年轻的盗贼不是这些土匪的一员,但是他依旧有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别用这些蠢话来骗人,你以为我会相信‘偶然路过’这个借口吗?你一定是这些土匪的侦察兵,那天早上正好侦察回来,被我们逮住。”
“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是他们的侦察兵”列夫急了,“那天晚上,我只是想去他们的营地去弄点东西,因为我们听冒险者工会的人说,他们抢劫了几个村子,现在很有钱。我干掉了哨兵,才刚刚找到几个金币,你们就开始进攻了。对了”列夫突然说“我那天在树林边看到你和一个骑士在一起,那个骑士一个就杀了三个,可真是厉害。”
“哦?”金有点奇怪了,“你既然已经到了树林边,那为什麽不赶快逃走,在树林里除了我和肯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人了。”
“我,我”列夫有一点不好意思。“就这麽走掉有一点可惜,我躲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想等你们走掉後再仔细在营地里找找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哈,眼前的盗贼竟然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家夥,金开始仔细的打量盗贼列夫。
列夫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他的身材不是很高,长的也不是很粗壮,但是非常的匀称,手脚看起来很灵巧。列夫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和他古铜色的皮肤很相配。他的脸不是很英俊,但五官都很搭配,给人一种明快干净的感觉。整体上,他长的并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觉得他很精明强干。
金突然间发现土匪们的变化,他们一改刚才的沮丧的神态,愤怒之情溢於脸上,而愤怒的对象明显就是列夫。
列夫也已经发现这个情况,他开始大喊大叫。“救命,杀人了,救命!”
看守们冲进来,迅速压制了囚犯的行动。
囚犯们愤怒的看著列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列夫已经死上一千次了。
金理解囚犯的举动,要不是列夫杀掉了他们的哨兵的话,也许他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每个囚犯都在诅咒这个臭小子,用最恶毒的话攻击他。
金要看守们把列夫放出来,看守们也注意到如果不让他们分开的话,这个盗贼迟早会被愤怒的囚徒撕碎的。
金这时已经彻底的相信这个盗贼不是土匪的一员。
在列夫走出牢房门时,金突然想到眼前这个人也许是一个有经验的冒险者,也许他可以向列夫请教一些关於冒险的事情。
看守满足了金的要求,让他和列夫单独的进入会谈室。
两人出乎意料之外的投机,金认为列夫是一个很直接,很不错的人,因为他丝毫不隐藏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但却明白的表示自己看不起那些为了钱不择手段的家夥,他说自己最喜欢“君子爱财,取之於无道(之人)”。而列夫则认为金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一个颇有些正义感的家夥。
金谈起自己打算去当一个冒险者,正要去冒险者工会去报到。列夫马上就告诉他,冒险者中没有几个好人。列夫本人就曾经加入了好几个团体,但是最後他被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最後分战利品时争吵不休的场面冷了心。最後他过起了一个人的冒险生活。
“对了!”,列夫突然提议“不如我们两个组成一个冒险组合吧。有一个魔法师加盟我是再欢迎不过的了。”
“啊!,我忘了,我还是一个囚徒,也许明天就会被处死呢?”
“放心吧,刚才我只是随便说说,你没事的,更何况你有不是土匪的一员,再说,你帮我们除掉了敌人的哨兵,有功无过,我会尽快让你出狱的。”金决心帮帮这个盗贼。
一切都很顺利,肯听了金的解释,马上就给了金一纸文书,列夫就被放了出来。
就在金和列夫一起走出罗尔城时,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答应了列夫的邀请,和他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冒险团。
第二章完
後记 这里说一下迷失大陆的世界构成。迷失大陆的面积大约有8900万平方公里。在这个广大的世界里,生活著很多种类的生物。在其中占有最大地位的是人类,迷失大陆的人口有六亿左右。除了普通人类之外,下面介绍几个比较重要的种族:1高等妖精2高山矮人3龙4妖魔5半兽人6蜥蜴人7魔兽,除了妖魔与魔兽之外,其他的种族都是有社会组织的。这里特别讲一下魔兽,魔兽是“能使用魔法的野兽”的总称,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能用与魔法很相似的力量,他们大都按照野兽的本能生活,但他们有强大的力量(相对於普通人类)。妖魔常常操纵魔兽成为他们的爪牙,对人类构成威胁。但经过人类长年的杀戮,如今魔兽的数量已经相对的少了许多,即使如此,它们还是有对偏远的地方有所威胁。另外,大陆上还有人类分化出来的亡灵巫师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