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科幻小说>> 倪匡 Ni Kua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35年5月30日)
闯祸
  自序
  01 丹顶鹤
  02 负责安全
  03 老人家
  04 “小命不保”
  05 供词
  06 在海底
  07 一片漆黑
  08 不是人
  09 行为伟大
  10 如梦似幻
  11 老人家
  12 梦幻成真
自序
  写小说已超过四分之一世纪,一直很不注重小说的主题。以为小说可以有主题,也可以没有。所谓主题,并不是小说的主要组成部分。
  不过,这个故事,例确有主题:一个人或是几个人或是一群人,闯的祸再大,也总有个限度,唯独一个主义,或是一种思想,闯起祸来,却可以令人类蒙受无可比拟的灾害,才是闯大祸。
  若有幸不为这类祸所害,那是幸事。
   卫斯理
    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一日三藩市
    不问曾栽种了什花何草什木啥果
    不知已满眼是嫩黄新绿艳红姹紫
一、丹顶鹤
  自从把红绫自苗疆带回文明世界之后,我和白素,就一直担心她会闯祸,所以对她的“看守”特别小心。
  时间过得很快,虽然她认识的一些朋友,如温宝裕、曹金福,都可以归入“闯祸胚”那一类——经常会闯的人,可是并没有什么闯祸行为。
  渐渐地,我们也不再那么提防了。
  然而,终于闯祸了,非但闯祸,而且,闯了大祸。
  闯祸的意思就是:“发生了一些行为,导致了祸事的发生。在可记载或不可记载的传说中,闯了最大祸的是一个蠢女人,这个蠢女人打开了一个她曾被告诫不可打开的盒子。”
  还有一个蠢男人,打仗打败了,一头撞向一座山,把山撞塌了,使天上也出现了一个大洞,这个蠢男人闯的祸也不小。
  若说以上两例,都是神话中的事,那不妨再说一个现实中的例子:
  人在背弃了神之后,却又致力于造神,终于造成了一个人工神来崇拜。
  (人的行为多么怪异!)
  而这个人工造成的神,忽然发疯了。
  (人造成的神,必然会发疯!)
  发了疯的人工神,忽发奇想,要把时间加速七千三百零五倍,于是,在这个人工神的策动之下,亿万人跟着一起发疯,结果是几千万人因此死亡。
  (“无三不成几”,死亡人数超过三千万,包括被打死和饿死的人。)
  (两次世界大战的死亡人数,不到此数。)
  人致力于造神,闯了大祸,造神的行为不终止,这种祸就会一直闯下去。
  (或许,那是人背弃了神的惩罚。)
  (“要把时间加快七千三百零五倍”,是一个很好的谜语——猜一句口号,上亿人叫喊过的。)
  这个不久之前才发生的大祸,尽管有些人脑部有问题:倒退到了奴隶社会,不再记得,但那确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灾祸!
  综上述,闯祸者都基于愚蠢或疯狂。是的,绝大多数的灾祸,都源自愚蠢和疯狂,但也有极少数例外的是无心之矢。
  真正的无心之矢,也可以闯大祸的,曾听说过一个故事——百分之百是故事,一个人在英国泰晤士河上划船,看到面上有一个浮标,顺手拉起标来,浮标连着一根绳子,他便随意扯绳子,欲拔起了连在绳另一端的一只塞子。结果,河水全部在被拔起的塞子的孔洞中漏走了,整条泰晤士河也消失了。
  闯了这样的祸,当然是无心之矢。
  好了,闲话少说,红绫究竟闯了什么大祸呢?
  她闯了什么祸,要从头细说——说完了,也就是一本书了。不过可以先说明白的是,红绫闯的祸,绝对是属于无心之矢的范围,并非由于愚蠢或疯狂。
  红绫的遭遇,奇特之极,熟悉我曾叙述过的事件的朋友,自然都知道。所以怕她闯祸,也是在常理之中的事。在最初的几个月,我和白素跟她,几乎不是一起,就是必定是其中一人陪着她。
  后来,温宝裕曾自告奋勇,要和红绫做伴。他这个人,无风三尺浪,唯恐天下不乱,是一个典型的闯祸胚,我们自然敬谢不敏,不敢领其盛意。
  等到曹金福出现,红绫才算有了伴侣,我们也可以松一口气,因为曹金福的性格——和他的体型一样,厚重可靠之至。他虽然力大无穷,身怀绝技,可是绝不惹是生非,很是憨厚——当年在古酒大会上,我们怀疑他对一只来自阴间的盒子做了手脚,他竟肯脱衣服给我们检查,由此可见他性格一般。
  有他和红绫做伴,我们自然放心,至少绝不会有什么人敢欺负他们——也不是没有人想欺负他们。他们两人,身型高大,走在一起,碍眼之极。有一次,在一个流氓横行的区域,一群流氓,依仗人多(普天下流氓的贱性),想看看他们两个是不是“看来行,打起来也行”。曹金福再忍让,红绫只当看一群猴子在跳叫,并不懂得生气。最后,那群流氓竟先动了手,结果如何,虽然可想而知,但也相当夸张——
  那地区两家医院的急救室不够多,要紧急送到另一区的医院去。
  那一次,曹金福倒机灵,他抱着这宗旨,不和“官府”打交道,只把那群流氓个个折腾得缺胳膊断腿,呼啸一声,溜之大吉,临走还警告各轻重伤者,不得说是谁打的,不然,一定伤得更重。
  那帮流氓在魂飞魄散之后,果然个个守口如瓶,所以“官府”一直摸不着头脑。
  只是有一次,在一个聚会中,警方的高层人员黄堂,忽然来到我的身边,低声道:“不久这前,有一次殴斗,重伤二十八人,轻伤六十余人,其中透露伤人者中有一个女性大力士,说来有点像令媛。”
  那时候我已开始和红绫一起参加一些估计她会有兴趣的场合,那次聚会的目的,便是关于丹顶鹤的研究。
  基督教的经典说“万物都有联系”真是真理。各位别看我的叙述,闲闲道来,似乎全是闲话,但实际上,都和整个故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那么,丹顶鹤这种稀有禽类,又和我的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呢?
  这当然也要慢慢道来。
  禽鸟之中,若论雄猛刚健,当然是鹰,若论飘逸优雅,则首选是鹤。而鹤之中,尤以亚洲北部所产的丹顶鹤为最,简直沾着点仙气——古时传说的神仙,多有骑只鹤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所以形容人生快乐至极的诗句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
  而鹤之中的丹顶鹤,头上那一点红艳艳的冠状物,据说含有剧毒,是著名的毒药,武侠小说之中的什么毒手药王、毒圣或五毒帮主之类,都会使用它来害人,所以又增加了它的神秘性。
  而丹顶鹤之所以值得研究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的数目正越来越少,濒临绝种。若是世间根本未曾有过那么优雅充满仙气的禽鸟倒也罢了。但若是曾经有过,却绝了种,那是人类的丑行,所以非挽救不可。
  (地球人每天都有许多生物绝种,但他们或渺小,或丑陋,或平凡,所以不为人注意——由此可知,不论什么,外表是很重要的。)
  所以,有了保护挽救丹顶鹤的组织,每年开会时,出产丹顶鹤的国家,或不出产丹顶鹤的国家,都有代表参加作报告和共同商讨。
  就是这样一个聚会,本来和我风马牛不相干,却是红绫要去参加。
  红绫要参加的理由,“小孩子”之至,可是我却又无法拒绝——
  这就说到故事的主线上来的,可别心急。
  红绫自己有了一头通灵无比的鹰。那鹰在他的原主人,天工大王手里的时候,已经非同凡响,再经过红绫“妈妈的妈妈”处理过。和红绫可以作极复杂的沟通,和红绫出入与共,成了她的好朋友。
  于是,她忽发奇想,有一天,对我和白素道:“妈妈的妈妈成了仙,也应该有一头仙禽陪伴她。”
  我立即有反应:“好啊,弄一头仙鹤给她,让她不高兴驾云时候,就骑鹤在天上飞。”
  白素本来不喜欢开玩笑,但是和女儿说笑,自然无妨,她也凑趣道:“一只可不行,鹤很重夫妻感情,雌雄配对是终生的,要养,得养一对!”
  红绫本来可能只是随便说说,可是听了我们的话,她却大感兴趣的认真起来了。
  她一认真。事情就不平常了。首先,她去吸收有关鹤的知识,当然也包括了鹤和神仙之间,久已存在着的古老关系。
  红绫能够把脑部的功能发挥得极好(平常人只能把人脑的功能,发挥到千分之——)。
  真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才会造成这样的现象,所以,不出三天,我敢说全世界不会再有人比她从各方面(文学的和科学的),对鹤这种禽鸟了解得更深刻的了!
  她无疑成为鹤类专家中的专家,而她在所有的鹤类之中,特别钟情丹顶鹤。
  她曾极其感性地道:“妈妈的妈妈极美丽——当然妈妈也美丽,要是她骑在鹤上,衣衫飘动,云团在她身边经过,那么她一定比任何曾进人传说中的神仙更美丽。”
  我鼓掌:“好,在你见到她的时候,把你的这份心意说给她听,她一定高兴。”
  红绫认真地道:“不,我不单是把心意说给她听,而是真的要送她一只——不,一对丹顶仙鹤。”
  我略怔了一怔,丹顶鹤在原产地被列为一级珍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没听说可以买卖。虽然被列一级保护动物如大熊猫,也有人猎杀了剥他的皮来换钱,但也未曾听说有活的大熊猫出售。
  当然,如果红绫真的想要一对丹顶鹤,也绝不是做不到的事。
  当时,白素可能和我得一样的心思,她道:“你什么时候再去见她,也好从早准备。”
  我吐了吐舌头——白素也赞成,少不免会有些风波生出来,好戏还在后头。
  而我,当然也知道白素忽然把问题扯到了“你什么时候去见她”,表面上是为了找到了丹顶鹤好送去,但实际上则另有原因。
  这原因,也得费一番唇舌来解释才行。
  白素的母亲,我们称之为“陈大小姐”,红绫称之为“妈妈的妈妈”,是一个传奇性极高的人物。她和白老大之间的那一段奇缘,我曾很仔细地记述过,那几个和她有关的故事,是我记述的那委多故事之中,最怪异的一部分,其怪异之处是,虽然也和外星人有关,但更主要的,却还是人际关系的纠缠,曲折过人,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找“探险”等一素列的有关苗疆的故事来看,一定不会失望。
  红绫和她外婆的关系奇特无比,她们两人之间,肯定有着某种默契或约定,但是内容如何,却不得而知。
  并不是红绫有意要隐瞒,而是陈大小姐吩咐红绫不得告诉任何人。
  她们的约定之中,也包括了红绫要去参见外婆在内,是在什么时候,如何参见,红绫不说,我们也就不知。
  白素对这一点,很是在意,因为她很想去见母亲,可是陈大小姐却宁愿见孙女,也不愿见女儿。
  这令得白素很耿耿于怀,她想,若是能知道红绫和她外婆会面的细节,她也就有可能出其不意地参加——那时她母亲,断无把她赶走之理。
  所以,一有机会,她就要去“探听”一下。
  不过,却一直并无所获。红绫每次不是用笑容,就是用身体语言来表示她不能透露任何消息的歉意,这次也不例外,她突然伸臂,把禾素紧紧好拥抱了一下,立即把话题扯了开去。
  因为有了这一层的缘故,所以一知道有一个专门研讨丹顶鹤的议要举行,红绫自然非参加不可,她自己的社会关系简单,不得其门而入,我却五花八门的人都认识,要参加这种研讨会,是最容易的事。
  红绫是我带进去的,可是一开始不多久,放了一些有关丹顶鹤的纪录片之后,到了发言的时候,红绫已不讲礼貌,竟抢在一个权威的前面,长篇大论地说了起来。
  开始的两分钟,不免全场哗然,但是参会的毕竟全是专家,红绫又一上来就讲到人人饲养的最困难部分,所以立即就吸引了全场注意。
  等到她讲完,全场掌声鼓动,她立即成为大会的宠儿,身边总围着一堆人,听她高谈阔论。
  在会场里,对丹顶鹤没有兴趣的,除了我之外,大概就是黄堂了。
  黄堂这个高级警务人员,又是怎么会在这种场合出现的呢?说起来很好笑,原来丹顶鹤这种珍禽,受法律保护,不准买卖。
  但是利之所在,颇有些犯罪分子,偷猎走私,既然牵涉到了犯罪行为,自然和警务人员有关。世界上保护野生动物组织的影响力甚大,各地政府都不得不敷衍一下,所以派个高级警务人员参加,以示支持。
  这对黄堂来说,自然是个苦差,所以他一见到我,当真是喜出望外,在我的身边,不离左右没有话找话说,终于说到了曹金福和红绫痛惩流氓的事。
  我叫他自己去问红绫,那时,红绫正和好几个人,聚精会神地在研究一团鹤的干粪。黄堂向红绫望了一眼,摇头道。“我可不想断了腿去驳骨!”
  我不能完全否认,只好道:“难怪孩子们出手重,那群流氓也太无事生非,太可恶了。”黄堂笑了一下,神情有点异样,我看出他有话没说,就问:“没出人命吧?”
  黄堂道:“没有,不过有点麻烦。”
  我扬了扬眉——我绝不鼓励曹金福或红绫随便出手打人。但是我也相信他们的判断,既然打了,就一定有非打不可的理由。
  如果因为打人而生出了什么麻烦,做长辈的,自然要维护自家孩人权益。我扬眉就是这个意思:“有什么麻烦,冲着我来好了。”
  黄堂自然明白我的心意,所以他欲言又止,吞吞吐吐:“本来我早想造访的了,今天见了面,自然再好不过。”
  我不耐烦:“有话请说,有屁请放。”
  黄堂叹了一声:“其中有一个伤者,右手五根手指,全叫撮碎了——这种功夫,令媛大抵不会吧!”
  我听了之后,不禁皱眉,下手如此之重,当然是曹金福的所为了。我虽然护短,但是流氓行为而导致生残废,这也未免太过分了些。
  所以,一时之间,我没有说什么,黄堂又叹了声:“这人当然自不争气,他的父亲是杜彰。”
  我呆了一呆,杜彰这个名字,是新冒出来的,这个人来到文明社会的时间不太长,但在文明社会,却已形成了一股势力,而且是相当强大的金权势力。
  主要的原因是,他来自一个闭塞、独裁的强权社会,那个强权势力,控制着一大片国土,强权势力也就等于拥有人类追求的一切:无可估计的财富,权力地位,跻身于世界各国的顶尖人物之间,暂时掩起血腥统治的面目,用白手套遮蔽屠杀人民的血手,倒也可以平起平坐,参与国际事务。
  这样的一种强权势力,在所有人类的教育词典中,都属于应该被鄙视、被反对,属于恶之极的一类。可是在现实生活之中,由于金、权的结合,总有一大堆人,像绿头苍蝇围绕着腐肉一样,围绕着财势,作出各种肉麻之极的奉承。
  在文明社会之中,人完全有不做奴隶的自由,但偏有一帮充满了奴性的人,奔走豪门,自愿为奴,强权势力自然也会让他们尝点甜头。
  杜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块金权势力来到文明社会,很快便和一些见到权势就脚软想下跪,或是想分流一些人民膏血的商贾,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自大为王的新兴势力。
  而且,更多的人在所谓“大势所趋”的情势下,正努力参与其中,使得这种势力迅速膨胀。
  像杜彰这样的大人物(他当然可以称为“大人物”了),他的儿子,怎么可能参加流氓行为,而和红绫、曹金福起了冲突呢!
  这件事,发生在大约一个月前,红绫和曹金福并没有和我详说经过,只是说和几十个流氓打了一场架,打得对方落花流水而已,轻描淡写得很。
  当然,她再也想不到,其中一个受到重惩的人,是一个权势大到可以“上达天门”的大人物的儿子!
  事情对我和红绫来说,当然不有什么大麻烦,但是对黄堂来说。极其棘手,因为这样的一件伤人案,警方如是不能破案的话,来自对方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难怪黄堂刚才吞吞吐吐,一脸为难了。
  我略想了一想:“我教你一个好方法!”
  黄堂大喜,竟自然而然,向我立正,行了一个敬礼。我作戏曰:“附耳过来!”
  黄堂侧了侧身子;我道:“这件事。发生在大人物儿子身上,怎么不见有新闻?”
  黄堂道:“对方身份特殊,不想在这里出新闻。”
  我伸手拍他的肩头:“这就是了;你大可以将计就计,若是他们逼你破案,你就告诉他们,要把这种案子通天,谅他们也就不敢了!”
  黄堂拍打自己的头:“真是,那么简单的方法,我怎么想不起来!”
  我道:“还有,那个伤者,最好叫他滚回他们自己的地方去,叫他在这里住院,浪费纳税人的金钱!”
  黄堂点点头:“对,就向他们说,我们这里医疗水平低,不像他们那里,单是怕功大师就有好几千,一个发一个功,别说五根手指,只怕会多长什么几个出来!”
  我认识黄堂以来,还是第一次见他有如此的幽默感,不禁哈哈大笑。
  在我的大笑声中,忽然又有一下怪声拔地而起,震耳欲聋,惊人之至。
  我相信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有几个体重过量的女性,甚至跟着怪叫了起来。但只有我处变不惊,因为这种叫声,我听惯了——是的,除了红绫外,谁会在这种场合,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还在声音之中,听出了她满心欢喜。果然,一阵劲风卷过,她已向我扑来,站在我面面前手舞足蹈,连呼:“太好了!太好了!”
  我定了定神,才问:“什么好事?”
  红绫伸手一指,指向一个老者和一个中年妇人:“他们在北方,有一个丹项鹤保护区,他们答应送一对刚孵出来的丹顶鹤给我!”
  说时,那一男一女两人,也向我走了过来。两人的气质都不坏,那中年妇人尤其高雅,他们自我介绍,老者是什么主任,妇人是副主任,又说了些还算得恭维话。
  但我却相当冷谈,握一握手之后,我就对红绫道:“这种珍禽,属于国宝,只怕不能随便送人,你别高兴得太早。而且,就算是,也是‘两只’不肯定是‘一对’,因为才从蛋中孵出来的小鹤,难分雌雄。”
  那老者听了我的话,便道:“宝剑赠英雄,国宝也要看送给什么人,连熊猫都可以送人,卫小姐要,在请示上级之后,一定可以成事。”
  那妇人道:“本来小鹤难分雌雄,自古已然,但卫小姐居然有办法分得出,真是奇才!”
  红绫听了两人的话,更是洋洋得意。我依然泼冷水:“你听听,因为你是‘卫小姐’所以有特权——享受特权,并以此为荣,那是人性卑劣面的表现!”我是板起了脸,很正经地说,红绫吐了吐舌头,不敢出声,老者和妇人先是愕然,但是两人随即互望一眼,又神态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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