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历险小说>> 毛姆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英国 United Kingdom   温莎王朝   (1874年1月25日1965年12月16日)
刀锋 The Razor's Edge
  《刀锋》(Therazor’sedge)(1944年)长篇小说
  
  作品描述了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部队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救他牺牲了。为此他丢下一切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一个出租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经终天年。
  
  
  二次大战爆发后,毛姆由尼斯避难到英国,继而赴美国居住,直到战争结束后才返回里维埃拉的故居。在美国期间,他出版了《刀锋》(一九四四年四月,英国版晚三个月);这是一部杰作,出版后不但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而且受到弗吉妮亚·伍尔芙夫人那个严峻的批评家的称许。《总结》(一九三八)虽然带有自传性质,但主要是叙述他的相当实事求是但不随流俗的文学见解和人生哲学;这部书应和《一个作家的笔记本》(一九四四)作姊妹篇读。他死时九十一岁,造有一女。他的戏剧、小说和短篇小说有许多于他在世时都拍成电影;这在当代作家中也是少见的。
  
  《刀锋》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而且这个人乾脆不再是作者惯用的阿辛登笔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实姓。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这也是毛姆在《总结》中提出过的)。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和未婚妻解约,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最后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于是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年。小说以拉里为中心,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有拉里的未婚妻,贪图物质享受的伊莎贝儿;有以买卖古董起家,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的艾略特·谈波登;有头脑简单但心地忠厚的格雷·马图林,他原是百万富翁的独生子,但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溃使他破了产,他是个只知道做生意发财的典型美国社会产物;有伊莎贝儿的同学,索菲·麦唐纳,因丈夫和儿子在车祸中丧命,被夫家放逐到巴黎来过着堕落的生活,终于被不逞之徒杀害;还有一个模特儿兼妓女的法国女子苏姗·鲁维埃,和拉里与作者都相识,最后和法国一个外地厂商结婚而得到生活保障。作者本人在书中也担任了一个重要角色;他既是演员,又是观众。背景多半是在法国,特别是巴黎。由于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国度过的,而写作本书时,正因战争避地美国,所以写到巴黎时,特别流露出怀乡情绪,如写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穿过卢森堡博物馆的公园时,描写园中游人的那一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的描述,完全属于自叙性质,和小说毫无关系。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的《贝蕾妮丝》,都是离开主题发挥自己的文学见解。书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苏姗·鲁维埃外,全都是美国人,使人想起一句调侃美国人的谚语:“人死后进天堂,美国人死后去巴黎。”但是,他们最后都死的死了,回国的回国了,连苏姗·鲁维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说,“在我的生命中也消失了。”当然,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只占据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但我们仍不免兴一种落寞之感,仿佛作者是“珠箔飘灯独自归”。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交代的,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的哲学体系。”“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的地方……我想的只是拉里。”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德不同,并不打算向西方推荐吠陀经哲学,或者提倡人人都学拉里;单拿一点来说,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样奉行,岂不会造成灭种的灾祸!毛姆的道德观是如我国嵇康在《绝交书》中所主张的“四民有务,各得志为乐”。他把拉里捧得很高,但并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他对放浪形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感到欣幸,对头脑简单的格雷·马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爱,但对伊莎贝儿则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坏索菲和拉里婚事的阴谋,尽管他很欣赏她的美,并且是她多年来的“知心”朋友。但他接着也写伊莎贝儿获悉拉里分散自己财产,并且返回美国预备当司机的消息后,伤心啜泣的情景,从而让读者自己对伊莎贝儿作出结论。不妨说,伊莎贝儿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坏的是一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儿布置那点诱惑都抵御不了,拉里即使学会了瑜伽修道士的那点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的道路上拉得回转吗?
  
    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是,他仍旧充分运用了叙事的技巧,从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时常碰到这样的情形,即一面译,一面盘算着不知他对这种铺开的局面怎样收拾法。但是,使我佩服的是他笔头一转,很快就结束掉;例如在第二章末尾,当伊莎贝儿告诉作者自己和拉里解约的经过,以及作者给了伊莎贝儿忠告之后,他只用两三行文字就结束了他们精心策划的汉普顿宫之游:
  
    雨仍旧下个不停,我们认为不去看汉普顿宫那些华贵建筑,甚至伊丽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贝儿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车子回到伦敦。
  
    我想如果有个金圣叹的话,很可能在这一段后面插进一些双行批语:“随手收拾掉汉普顿宫,妙。盖汉普顿官之游不过是为了找个场合让伊莎贝儿能向作者倾吐胸臆,现在目的已达,再叙述作者领她游览汉普顿宫便是呆鸟矣。”
  
    但是,本书最成功的还是人物的塑造;不但几个主要人物写得非常成功,连些次要人物,如布雷德利太太,矿工考斯第,甚至土伦的警察局长,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小说从一九一九年开始,一直写到三十年代中期,人物的性格当然不可能没有发展和变化。索菲·麦唐纳和作者在芝加哥初次见到的腼腆少女判若两人,这不难做到;她自己的身世便是解释。伊莎贝儿经过嫁格雷后的纸醉金迷生活,继之以破产和二次来巴黎后依舅父艾略特居住,锻炼成她那样的尤物,作者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艾略特·谈波登的变化基本上不大,只是一九二九年之后,排场变得阔绰了,但是,一直写到他临终前拿到爱德娜·诺维马里的请帖,亲自写那封口信之后,作者方才完成这幅社会名流的画像,真可以说是达到笔酣墨饱的地步。只有拉里·达雷尔自始至终好象变化不大,永远是那样一个闲云野鹤似的人物,使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真实生活。可是,一九五九年,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了拉里的蓝本,原来是剑桥大学新近逝世的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这位教授是奥地利人,在剑桥大学学工程学,偶然也研究一点哲学,听过罗素和摩尔的课,但颇能发挥自己的独特见解。第一次大战开始,维特根斯坦担任军官并论为俘虏;战后隐居奥国,当小学教师和修道院园丁。他的剑桥大学同学兰姆赛和布里斯威特在奥地利访求到他,力劝他重新把哲学抓起来,维特根斯坦于是跟当时的维也纳学派石里克等人稍稍往还;一九三○年,受聘为剑桥大学研究员。后来摩尔退休,维特根斯坦却继摩尔被任命为哲学教授。以一个外国人在英国的学术首府担当这个职务,可以说是殊荣,但维特根斯坦却引以为苦,经常劝他的学生不要在大学教书,尤其不能教哲学。一九四七年年纪不到六十就退职,一九五一年逝世。毛姆在一九四四年出版《刀锋》时,维特根斯坦还活着,所以作者在小说开头时说“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务必写得使人认不出是谁,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但是,不管作者怎样改动,总有些蛛丝马迹可寻;举例说,小说开头叙述拉里在俱乐部图书室里死啃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而维特根斯坦讲课时绝不引用别的哲学家的话,但却时常提到威廉·詹姆斯;有一天,甚至告诉学生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第××页讲的什么,使学生们听了都感觉诧异,这是一。其次,小说写拉里最后把自己的一点财产分散给人,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死后,留给他一笔很优渥的财产,维特根斯坦全拿来分给富有的亲朋,他的怪理由是富人得到才可以免受金钱的腐蚀,而小说中也没有提到拉里散金的对象是些什么人,这是二。还有,维特根斯坦平日绝少与人交往,凡是大学社交生活和哲学界各种活动都绝迹不参加,这和拉里不喜欢社交活动也有相似之处。根据这几方面的对照,再加上两人性格上的转变,都是因参加一次大战后开始的,可以断言小说中的拉里就是写的维特根斯坦。当然也有不尽相同之处,如拉里告诉伊莎贝儿他读希腊原文的《奥德修纪》所感到的兴奋,但是,维特根斯坦却是什么文学作品都不读,只看侦探小说。但是,毛姆在《总结》中曾讲过这样的话:“喜欢听故事和喜欢看跳舞和摹拟表演……同样是人性的自然倾向。从侦探小说的流行可以看出这种爱好至今不衰,连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也看它们,当然并不当回事,可是的确看它们;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们唯一放在眼里的那些心理的,教育的,精神分析的小说不能满足他们的这种特殊需要吗!”毛姆这段话里面的“第一流知识分子”原文是the most intellectual persons,所以不仅包括文学权威,也应包括其他学术权威在内。可以揣想,维特根斯坦喜欢看侦探小说,毛姆并不是不知道;而小说第五章作者从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女秘书那里为艾略特偷得请帖后,问女秘书她在化装跳舞会上预备穿什么服装时,她的回答是,“我亲爱的先生,我是个牧师的女儿,这种愚蠢的事,我留给上层阶级去做。当我看见《先驱报》和《邮报》的那些代表吃了一顿好宵夜并且喝了一瓶我们的第二等最好的香槟酒之后,我的责任就结束了。我将回到我的卧室关起门来看一本侦探小说。”这一点描绘,我认为也是从维特根斯坦身上移植过来的。最后,还有维特根斯坦在战后当的小学教师与修道院园丁工作,和拉里回美国后预备当的卡车司机和开出租汽车同样都是不求闻达的表现,毛姆只是把他的蓝本首尾倒置一下而已。
  
    毛姆从不讳言他小说中的人物是从真实生活取材的,所以我的这点考证——如果并没有被别人发现的话——并不足奇;问题倒是为什么毛姆挑中维特根斯坦这样一个人作为他小说的主角。《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来美国后的第一部小说。人们可以想象得出在他流寓美国期间,盘算和估量——特别是从大西洋彼岸——他所经历的两次大战之间这段时期,以他阅历之深,接触面之广,而选择了维特根斯坦,一定是经过反复考虑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拉里这个人确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 ——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小说中无一语涉及纳粹的兴起,但是,小说反映的欧洲的精神空虚,已足够说明为什么纳粹主义能够乘虚而入了。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欣赏不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这情形是有的。我当学生时,对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能欣赏,后来读了A.C.布雷德利的《莎士比亚悲剧》才发现自己的文学修养不足。但是,有些名家笔下的人物,如最近我读到的狄更斯的《小杜丽》,就只能说是概念的产物了。毛姆的《刀锋》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一个人物画廊。


  The Razor’s Edge is a book by W. Somerset Maugham published in 1944. Its epigraph reads, "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 taken from verse in the Katha-Upanishad .
  
  The Razor’s Edge tells the story of an American fighter pilot (Larry Darrell) traumatized by his experiences in World War I, who sets off in search of some transcendent meaning in his life. The novel is supposed to be based on the life of Guy Hague, an American mining engineer.
  
  The story begins through the eyes of Larry’s friends and acquaintances as they witness his personality change after the War. His rejection of conventional life and search for meaningful experience allows him to thrive while the more materialistic characters suffer reversals of fortune. The book was twice adapted into film, first in 1946 starring Tyrone Power and Gene Tierney, and Herbert Marshall as Maugham, and then a 1984 adaptation starring Bill Murray, with Tibet replacing India as the place of Larry’s enlightenment (the monastery to which Larry travels in the 1984 movie adaptation is in Ladakh, an Indian-ruled region sometimes called "Little Tibet").
  
  Plot
  
  Maugham begins by characterizing his story as not really a novel but a thinly veiled true account. He includes himself as a minor character, a writer who drifts in and out of the lives of the major players. Larry Darrell’s lifestyle is contrasted throughout the book with that of his fiancée’s uncle, Elliott Templeton, an American expatriate living in Paris and a shallow and unrepentant yet generous snob. For example, while Templeton's Catholicism embraces the hierarchical trappings of the Church, Larry's proclivities tend towards the 13th century Flemish mystic and saint John of Ruysbroeck.
  
  Wounded and traumatized by the death of a comrade in the War, Larry returns to Chicago, Illinois and his fiancée, Isabel Bradley, only to announce that he does not plan to work and instead will "loaf" on his small inheritance. He wants to delay their marriage and refuses to take up a job as a stockbroker offered to him by the father of his friend Gray, Henry Maturin. Meanwhile, Larry’s childhood friend, Sophie, settles into a happy marriage, only later tragically losing her husband and baby in a car accident.
  
  Larry moves to Paris and immerses himself in study and bohemian life. After two years of this "loafing," Isabel visits and Larry asks her to join his life of wandering and searching, living in Paris and traveling with little money. She cannot accept his vision of life and breaks their engagement to go back to Chicago. There she marries the millionaire Gray, who provides her a rich family life. Meanwhile, Larry begins a sojourn through Europe, taking a job at a coal mine in Lens, France, where he befriends a former Polish army officer named Kosti. Kosti's influence encourages Larry to look toward things spiritual for his answers rather than in books. Larry and Kosti leave the coal mine and travel together for a time before parting ways. Larry then meets a Benedictine monk named Father Ensheim in Bonn, Germany while Father Ensheim is on leave from his monastery doing academic research. After spending several months with the Benedictines and being unable to reconcile their conception of God with his own reason, Larry takes a job on an ocean liner and finds himself in Bombay.
  
  Larry has significant spiritual adventures in India and comes back to Paris. What he actually found in India and what he finally concluded are held back from the reader for a considerable time until, in a scene late in the book, Maugham discusses India and spirituality with Larry in a café long into the evening.
  
  The 1929 stock market crash has ruined Gray, and he and Isabel are invited to live in her uncle Elliott Templeton’s grand Parisian house. Gray is often incapacitated with agonizing migraines due to a general nervous collapse. Larry is able to help him using an Indian form of hypnotic suggestion. Sophie has also drifted to the French capital, where her friends find her reduced to alcohol, opium, and promiscuity — empty and dangerous liaisons that seem to help her to bury her pain. Larry first sets out to save her and then decides to marry her, a plan that displeases Isabel, who is still in love with him.
  
  Isabel tempts Sophie off the wagon with a bottle of Żubrówka, and she disappears from Paris. Maugham deduces this after seeing Sophie in Toulon, where she has returned to smoking opium and promiscuity. He is drawn back into the tale when police interrogate him after Sophie has been found murdered with an inscribed book from him in her room (along with volumes by Baudelaire and Rimbaud).
  
  Meanwhile in Antibes, Elliott Templeton, who has compulsively throughout his life sought out aristocratic society, is on his deathbed. None of his titled friends come to see him, which makes him alternately morose and irate, though his outlook on death is somewhat positive: "I have always moved in the best society in Europe, and I have no doubt that I shall move in the best society in heaven."
  
  Isabel inherits his fortune, but genuinely grieves for her uncle. Maugham confronts her about Sophie, having figured out Isabel’s role in Sophie’s downfall. Isabel’s only punishment will be that she will never get Larry, who has decided to return to America and live as a common working man. He is uninterested in the rich and glamorous world that Isabel will move in. Maugham ends his narrative by suggesting that all the characters got what they wanted in the end: "Elliott social eminence; Isabel an assured position; ... Sophie death; and Larry happiness."
  Influences and critical reception
  
  Maugham, like Hermann Hesse, was remarkably prescient, anticipating an embrace of Eastern culture by Americans and Europeans almost a decade before the Beats were to popularize it. Maugham himself visited Sri Ramana Ashram, where he had a direct interaction with Ramana Maharshi in Tamil Nadu, India in 1938.. Maugham’s suggestion that he "invented nothing" was a source of annoyance for Christopher Isherwood, who helped him translate a verse from the Upanishads for the novel’s epigraph.[citation needed] Many thought Isherwood, who had built his own literary reputation by then and was studying Indian philosophy, was the basis for the book’s hero. Isherwood went so far as to write Time magazine denying this speculation. A more likely inspiration for the Larry Darrell charater was American mining engineer Guy Hague, who'd spent time in Sri Ramana Maharshi's ashram.
译者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现代著名小说家和剧作家,一八七四年一月生于 巴黎英国大使馆。他的父亲劳伯特·奥蒙得·毛姆,当时在驻法英国大使馆任法律 事务官。毛姆生下时,他父亲已有三个儿子,他是家庭中最小的成员。他八岁丧母, 十岁丧父,因家中无人照顾,被送往坎特依叔父处居住。在他渡过英吉利海峡,第 一次登上祖国的土地时,他简直不会讲什么英语。由于这个缘故,法语和法国文化 一直影响着他。一七年,他因染上肺疾,被送往法国南方里维埃拉疗养,开始 接触法国文学,特别是莫泊桑的作品。一一年,他去德国海德尔堡住了九个月, 在大学里听过古谱·费希尔讲授叔本华的哲学和文学课;一二年,在伦敦圣托 马斯医院学医;学医期间,曾赴伦敦兰贝斯贫民窟当了三个星期的助产士;这段经 历使他动了写作的念头。一七年,他医科毕业,同时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 《兰贝斯的莉莎》。这部写贫民窟女子莉莎悲剧性结局的小说受到批评界的重视, 特别是文坛耆宿艾德蒙·戈斯的赞扬,使毛姆决心放弃行医,从事文学创作。
   他听了安德鲁·郎格的错误劝告,为写历史小说而游历西班牙和意大利,但是, 这期间写的小说和短篇很少成功。一九○三年回国后,他的剧本《正直的人》被戏 剧学会搬上舞台,但并未引起重视。直到一九○七年,他的剧本才以《弗莱德理夫 人》上演,首次获得成功;一九○八年,他竟有四部剧本同时在伦敦西城的剧院上 演;伦敦的滑稽杂志《笨气》还为此登载了一幅漫画,画着莎士比亚看了墙上满贴 着毛姆剧本上演的海报,带有恐惧的表情咬着拇指头。人们很容易会设想,经过这 次意外成功,毛姆当会象肖伯纳一样以剧本写作为终生事业,但是,不然,他并没 有放弃写小说的企图,而且在他的小说获得成功并在经济上使他得到生活保障之后, 他于一九三三年反而放弃了剧本写作;然而,他不但从不反对自己的小说和短篇小 说搬上银幕,而且还从中襄助。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能试行作这样的解释:一部小 说或电影的成功取决于广大的读者或观众;评论家的毁誉可以起一点影响,但是, 群众仍旧是决定性的。一个剧本的成功常要看上演时的卖座率,特别是第一晚演出 后的反映,而伦敦西城那些剧院的“第一晚”观众,也就是伦敦上流社会的交 际界人士,一个剧本的生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操在这类人的手里。毛姆的后半生, 特别是在里维埃拉购买了一幢豪华住宅之后,虽则招待不少英国上层人士,甚至皇 亲国戚,但对欧洲的上流交际界人士却有他的看法。他在《刀锋》中介绍醉心于欧 洲交际社会生活的美国人艾略特·谈波登时,有这一段话:
   ……以艾略特的机伶,决不会看不出那些应他邀请的人多只是混他一
   顿吃喝,有些是没脑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响亮的头衔引得他眼花缭
   乱,看不见一点他们的缺点。……这一切,归根结底,实起于一种狂热的
   浪漫思想;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国公爵身上见到当年跟随圣路易到
   圣地去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他们在
   金锦原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
   这一段话不妨说也代表了毛姆对这些上流社交人士的看法。他放弃戏剧的写作等于 是对这些上流交际界的蔑视。
   一九一五年,毛姆的自传性小说《尘网》出版。一个在战争期间和他同住一卧 室的达斯蒙德曾经亲眼看见毛姆审阅这部小说的校样;他把这部小说列为与班内特 的《老妇故事》,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威尔斯的《吉普斯》同样经得起时 间淘汰的现实主义小说;这个评价,除掉《永别了,武器》在时代上稍晚,不应列 入外,对《尘网》是适当的,而且也为后来的许多评论家所承认。但是,后来竟有 人认为《尘网》是毛姆唯一能在文学史上占一席地的小说,这就不对了。《尘网》 虽然是在一次大战的第二年出版,但仍属于英国爱德华时代文学;它的构思是在一 次大战前,但是,便在它问世的一九一五年,欧洲人对这次大战的认识和后来的认 识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当时,英国人对战争的艰苦性大概认为与南非波尔战争差不 多,不会动摇大英帝国的基础;法国尽管在作战开头时失利,但毕竟顶住了,绝不 会料到这次战争对欧洲文明产生那样深远的影响。《尘网》是一部杰出小说,但不 应视为毛姆的唯一代表作。毛姆应属于两次大战期间的代表作家,虽则他和海明威 所代表的“迷惘的一代”有所不同。
   毛姆一生最喜欢游历。从他接受安德鲁·郎格的错误劝告开始,这个爱好一直 持续到晚年,对他的写作生涯产生了无法估计的影响。在二十年代,他曾经漫游南 海群岛,并在塔希提岛发现印象派画家高更画的窗板,回欧洲后便写了以高更为主 角的《月亮和六便士》。他继续游历远东、美国、欧洲、北非等地,写的短篇小说、 小说和游记都广受欢迎。二十年代末,他与结婚十年的妻子西里·威尔康姆离婚。 一九二八年,在法国里维埃拉的法拉特角买下一幢曾属于比利时国王的别墅,继续 写作。《寻欢作乐》以托马斯·哈代为蓝本,是他始终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但书中 的主角却是一个随便与人发生关系的女子露西。我个人觉得它并不是一部成功的小 说,但是,它的矛头所指,却是英国的那种清教徒的道德观。他对露西毫无指摘, 但对书中那个预备为哈代写传的小说家(后来他承认是指与他同时的英国小说家休 ·沃波尔 )的讽刺,文笔却极为犀利。在书中,他还离开主题,和另一个小说 家伊夫林·沃 争论用第一人称写小说的问题。沃认为用第一人称写小说是可鄙 的,毛姆则认为人年事愈长,愈觉得对别人的理解不够,因此,只想从个人的角度 来写自己所要写的人物。大约余怒未息,就在次年他出版了一部短篇小说集,即以 《第一人称》为名。
   二次大战爆发后,毛姆由尼斯避难到英国,继而赴美国居住,直到战争结束后 才返回里维埃拉的故居。在美国期间,他出版了《刀锋》(一九四四年四月,英国 版晚三个月);这是一部杰作,出版后不但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而且受到弗吉妮亚 ·伍尔芙夫人 那个严峻的批评家的称许。《总结》(一九三八)虽然带有自传 性质,但主要是叙述他的相当实事求是但不随流俗的文学见解和人生哲学;这部书 应和《一个作家的笔记本》(一九四四)作姊妹篇读。他死时九十一岁,造有一女。 他的戏剧、小说和短篇小说有许多于他在世时都拍成电影;这在当代作家中也是少 见的。
   由于童年在法国度过,青年时期在法国养过病,中年后又定居法国,并且经常 旅行,毛姆可说是一个最没有英国气的英国作家。他的外祖母居孀之后,曾经带领 两个女儿——大女儿就是毛姆的母亲——来法国以写小说和儿童文学谋生;毛姆好 象不但继承了他外祖母的写作才能,而且继承了她的亲法国倾向。在《寻欢作乐》 中,他曾经提到狄福、斯特恩、萨克雷、狄更斯、艾米丽·勃朗特和马塞尔·普鲁 斯特这些小说家“在世时那样有名,但是,现在无疑已经被人忘却了”。这里面, 除掉最后一个是法国人外,其余的都是英国小说家,而且是英国小说的半壁江山。 他好象特别和狄更斯过不去。在《总结》中他写道,“现实主义是相对的。最现实 主义的作家,由于兴趣的引导,常常歪曲自己的人物。他通过自己的眼睛看他们…… 才气越大,个性越强,他的人生图画越是光怪陆离。有时,我觉得,后代如果要知 道今天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最好别去看那些独树一帜的作家,而去读那些平庸的作 家,因为他们由于平庸,反而能把周围环境描写得更忠实。这些人我不想提他们的 名,因为尽管后世肯定会欣赏他们,被标志为平庸总是不称心的事情。不过我觉得 应当承认,人们在安东尼·特罗洛普的小说里,比在狄更斯的小说里更能看到真实 的人生图画。”然而巴尔扎克、莫泊桑、司汤达对他的影响,他始终没有否认过。 巴尔扎克的石子投入河中的比喻,他在《刀锋》中曾一再运用而不自觉。巴尔扎克 小说中的一些人物,他提到时就象我们对《红楼梦》中的人物一样熟悉。他的短篇 小说不但受莫泊桑的影响,而且为他赢得了“英国莫泊桑”的声誉。
   《刀锋》依旧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而且这个人干脆不再是作者惯用的阿辛登笔 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实姓。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 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 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这也是毛姆在《总结》 中提出过的)。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 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和未婚妻解约,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 最后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于是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 给亲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 年。小说以拉里为中心,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有拉里的未婚妻,贪图物质享受的 伊莎贝儿;有以买卖古董起家,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的艾略特·谈波登;有头 脑简单但心地忠厚的格雷·马图林,他原是百万富翁的独生子,但是一九二九年的 经济大崩溃使他破了产,他是个只知道做生意发财的典型美国社会产物;有伊莎贝 儿的同学,索菲·麦唐纳,因丈夫和儿子在车祸中丧命,被夫家放逐到巴黎来过着 堕落的生活,终于被不逞之徒杀害;还有一个模特儿兼妓女的法国女子苏姗·鲁维 埃,和拉里与作者都相识,最后和法国一个外地厂商结婚而得到生活保障。作者本 人在书中也担任了一个重要角色;他既是演员,又是观众。背景多半是在法国,特 别是巴黎。由于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国度过的,而写作本书时,正因战争避地美国, 所以写到巴黎时,特别流露出怀乡情绪,如写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穿过卢森堡博 物馆的公园时,描写园中游人的那一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的描述,完全属于自叙性 质,和小说毫无关系。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的《贝蕾妮丝》,都是离开主题发挥自 己的文学见解。书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苏姗·鲁维埃外,全都是美国人,使人想起一 句调侃美国人的谚语:“人死后进天堂,美国人死后去巴黎。”但是,他们最后都 死的死了,回国的回国了,连苏姗·鲁维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说,“在我的 生命中也消失了。”当然,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只占据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但我 们仍不免兴一种落寞之感,仿佛作者是“珠箔飘灯独自归”。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交代的,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的哲学体系。” “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的地方……我想的只 是拉里。”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 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 德 不同,并不打算向西方推荐吠陀经哲学,或者提倡人人都学拉里;单拿一点 来说,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样奉行,岂不会造成灭种的灾祸!毛姆的道 德观是如我国嵇康在《绝交书》中所主张的“四民有务,各得志为乐”。他把拉里 捧得很高,但并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他对放浪形 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感 到欣幸,对头脑简单的格雷·马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 和慈爱,但对伊莎贝儿则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坏索菲和拉里婚事的阴谋,尽管 他很欣赏她的美,并且是她多年来的“知心”朋友。但他接着也写伊莎贝儿获悉拉 里分散自己财产,并且返回美国预备当司机的消息后,伤心啜泣的情景,从而让读 者自己对伊莎贝儿作出结论。不妨说,伊莎贝儿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坏的 是一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儿布置那点都抵御 不了,拉里即使学会了瑜伽修道士的那点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的道路上拉得回 转吗?
   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是,他仍旧充分运用 了叙事的技巧,从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时常碰到这样的 情形,即一面译,一面盘算着不知他对这种铺开的局面怎样收拾法。但是,使我佩 服的是他笔头一转,很快就结束掉;例如在第二章末尾,当伊莎贝儿告诉作者自己 和拉里解约的经过,以及作者给了伊莎贝儿忠告之后,他只用两三行文字就结束了 他们精心策划的汉普顿宫之游:
   雨仍旧下个不停,我们认为不去看汉普顿宫那些华贵建筑,甚至伊丽
   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贝儿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车子回到伦敦。
   我想如果有个金圣叹的话,很可能在这一段后面插进一些双行批语:“随手收拾掉 汉普顿宫,妙。盖汉普顿官之游不过是为了找个场合让伊莎贝儿能向作者倾吐胸臆, 现在目的已达,再叙述作者领她游览汉普顿宫便是呆鸟矣。”
   但是,本书最成功的还是人物的塑造;不但几个主要人物写得非常成功,连些 次要人物,如布雷德利太太,矿工考斯第,甚至土伦的局长,也都是有血有肉 的人。小说从一九一九年开始,一直写到三十年代中期,人物的性格当然不可能没 有发展和变化。索菲·麦唐纳和作者在芝加哥初次见到的腼腆少女判若两人,这不 难做到;她自己的身世便是解释。伊莎贝儿经过嫁格雷后的纸醉金迷生活,继之以 破产和二次来巴黎后依舅父艾略特居住,锻炼成她那样的尤物,作者是煞费了一番 苦心的。艾略特·谈波登的变化基本上不大,只是一九二九年之后,排场变得阔绰 了,但是,一直写到他临终前拿到爱德娜·诺维马里的请帖,亲自写那封口信之后, 作者方才完成这幅社会名流的画像,真可以说是达到笔酣墨饱的地步。只有拉里· 达雷尔自始至终好象变化不大,永远是那样一个闲云野鹤似的人物,使人疑心是不 是取材自真实生活。可是,一九五九年,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了拉里的蓝本,原来是 剑桥大学新近逝世的哲学教授维特根斯坦。这位教授是奥地利人,在剑桥大学学工 程学,偶然也研究一点哲学,听过罗素和摩尔的课,但颇能发挥自己的独特见解。 第一次大战开始,维特根斯坦担任军官并论为俘虏;战后隐居奥国,当小学教师和 修道院园丁。他的剑桥大学同学兰姆赛和布里斯威特在奥地利访求到他,力劝他重 新把哲学抓起来,维特根斯坦于是跟当时的维也纳学派石里克等人稍稍往还;一九 三○年,受聘为剑桥大学研究员。后来摩尔退休,维特根斯坦却继摩尔被任命为哲 学教授。以一个外国人在英国的学术首府担当这个职务,可以说是殊荣,但维特根 斯坦却引以为苦,经常劝他的学生不要在大学教书,尤其不能教哲学。一九四七年 年纪不到六十就退职,一九五一年逝世。毛姆在一九四四年出版《刀锋》时,维特 根斯坦还活着,所以作者在小说开头时说“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务必写 得使人认不出是谁,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但是,不管作者怎样改 动,总有些蛛丝马迹可寻;举例说,小说开头叙述拉里在俱乐部图书室里死啃威廉 ·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而维特根斯坦讲课时绝不引用别的哲学家的话,但却 时常提到威廉·詹姆斯;有一天,甚至告诉学生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第××页 讲的什么,使学生们听了都感觉诧异,这是一。其次,小说写拉里最后把自己的一 点财产分散给人,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死后,留给他一笔很优渥的财产,维特根斯坦 全拿来分给富有的亲朋,他的怪理由是富人得到才可以免受金钱的腐蚀,而小说中 也没有提到拉里散金的对象是些什么人,这是二。还有,维特根斯坦平日绝少与人 交往,凡是大学社交生活和哲学界各种活动都绝迹不参加,这和拉里不喜欢社交活 动也有相似之处。根据这几方面的对照,再加上两人性格上的转变,都是因参加一 次大战后开始的,可以断言小说中的拉里就是写的维特根斯坦。当然也有不尽相同 之处,如拉里告诉伊莎贝儿他读希腊原文的《奥德修纪》所感到的兴奋,但是,维 特根斯坦却是什么文学作品都不读,只看侦探小说。但是,毛姆在《总结》中曾讲 过这样的话:“喜欢听故事和喜欢看跳舞和摹拟表演……同样是人性的自然倾向。 从侦探小说的流行可以看出这种爱好至今不衰,连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也看它们,当 然并不当回事,可是的确看它们;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们唯一放在眼里的那些心 理的,教育的,精神分析的小说不能满足他们的这种特殊需要吗!”毛姆这段话里 面的“第一流知识分子”原文是the most intellectual persons,所以不仅包括文 学权威,也应包括其他学术权威在内。可以揣想,维特根斯坦喜欢看侦探小说,毛 姆并不是不知道 ;而小说第五章作者从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女秘书那里为艾略 特偷得请帖后,问女秘书她在化装跳舞会上预备穿什么服装时,她的回答是,“我 亲爱的先生,我是个牧师的女儿,这种愚蠢的事,我留给上层阶级去做。当我看见 《先驱报》和《邮报》的那些代表吃了一顿好宵夜并且喝了一瓶我们的第二等最好 的香槟酒之后,我的责任就结束了。我将回到我的卧室关起门来看一本侦探小说。” 这一点描绘,我认为也是从维特根斯坦身上移植过来的。最后,还有维特根斯坦在 战后当的小学教师与修道院园丁工作,和拉里回美国后预备当的卡车司机和开出租 汽车同样都是不求闻达的表现,毛姆只是把他的蓝本首尾倒置一下而已。
   毛姆从不讳言他小说中的人物是从真实生活取材的,所以我的这点考证——如 果并没有被别人发现的话——并不足奇;问题倒是为什么毛姆挑中维特根斯坦这样 一个人作为他小说的主角。《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来美国后 的第一部小说。人们可以想象得出在他流寓美国期间,盘算和估量——特别是从大 西洋彼岸——他所经历的两次大战之间这段时期,以他阅历之深,接触面之广,而 选择了维特根斯坦,一定是经过反复考虑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拉里这个人确 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 义的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 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 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 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 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小说中无一语涉 及纳粹的兴起,但是,小说反映的欧洲的精神空虚,已足够说明为什么纳粹主义能 够乘虚而入了。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 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欣赏不 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这情形是有的。我当学生时,对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 能欣赏,后来读了A.C.布雷德利 的《莎士比亚悲剧》才发现自己的文学修养 不足。但是,有些名家笔下的人物,如最近我读到的狄更斯的《小杜丽》,就只能 说是概念的产物了。毛姆的《刀锋》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 间那个时期的一个人物画廊。
   周煦良
   一九八○年十一月六日
第一章-1
  一
   我以前写小说从没有象写这一本更感到惶惑过。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 小说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 结婚。死是一切的了结,所以是一个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结婚来结束也很合适; 那些世俗的所谓大团圆,自命风雅的人也犯不着加以鄙弃。普通人有一种本能,总 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的女的,不论经过怎样的悲欢离合,终 于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完成,兴趣也就转移到未来的一代上去。可 是,我写到末尾,还是使读者摸不着边际。我这本书只是追叙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 这人虽则和我非常接近,却要隔开很长的时间才碰一次面;他中间的经历我几乎毫 无所知。要我杜撰些情节来补足这些脱漏,使故事读起来更加连贯,固然可以,可 是,我无意于这样做。我只打算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记下来而已。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叫《月亮和六便士》;在那本书里,我挑选了一个名 画家保罗·高更 ;关于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我知道得很少,只是倚仗一点事 实的启示,使用小说家的权限,炮制了若干故事来写我创造的人物。在本书里,我 一点不打算这样做。这里面丝毫没有杜撰。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务必写 得使人认不出是谁,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我写的这人并不出名;也 许他永远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生命一朝结束之后,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 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那时候,我这书倘使还有人读的话,就是由 于它本身可能引起的兴趣了。但是,也许他替自己挑选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里面 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在他同类中间的影响会日益加深,这样,可能在他去世长远 以后,有人会恍悟这时代里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那时候,人们就会看 出我这本书写的是谁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点他早年身世的人,当可在书中找 到些他们想要找的东西。我觉得这书虽有如我所说的种种不足之处,对于替我朋友 作传的人,将不失为一本可资征引的书。
   书中的谈话,我并不要假充是逐字逐句的记载。在这类或其他场合下,人家的 谈话我从不记录下来;可是与我有关的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所以,虽则是我写的, 敢说很能忠实反映他们的谈话。适才说过,我丝毫没有杜撰;现在这句话要改正一 下。就象希罗多德 以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一样,我也有擅自增入的部分;故事里 角色的谈话有些是我没有亲耳听见,而且也不可能听见的。我这种从权的理由和那 些历史学家的理由一样,因为有些场合若只是重述一下,就会毫无生气,加进谈话 要生动得多,真切得多。我要有人读我的书,所以只要写得人读得下去,我认为总 可以做得。至于哪些地方是擅自增人的,明眼的读者自会一望而知,他要摈弃这些 不读,完全听他自由。
   另一个理由使我从事这部作品时感到疑惧的,是这里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国人。 了解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觉得一个人除掉他本国人以外,很难说真正了解什么 人。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 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 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 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 是这些。正由于你离开观察不能了解一个对于你是异域的人,要在书中刻划得真切 就难了。连亨利·詹姆斯 那样一个精细的观察家,在英国住了四十年,也没有 能创造出一个十足英国气的英国人来。至于我,几篇短篇小说除外,从没有打算写 过本国以外的人;短篇小说里敢于写外国人的缘故,是因为短篇的人物只要一点粗 枝大叶;你写个轮廓,细微的地方全可以由读者自己去补充。也许有人要问,既然 我能把保罗·高更变做一个英国人,这本书里的人物为什么不可以照做。我的回答 很简单:就是不能。那一来,他们就不成其为他们那样的人了。我并不作为他们是 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他们是一个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连他们的语言特点我都没 有打算仿效。英国作家在这方面闯的乱子和美国作家打算模仿英国人说的英语时闯 的乱子一样多。俚语是最坑人的东西。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故事里经常要用俚 语,可是总不象一个英国人说的那样,因此不但不能取得他所企求的俚低效果,反 而时常使英国人读来感到突兀和怪不舒服。
   二
   一九一九那一年,我起身到远东去,路过芝加哥;为了某种和本书无关的原因, 在那边住了有两三个星期之久。不久以前,我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说,所以在当时 也算是新闻人物,一到芝加哥,就有记者来访问。第二天早上,电话铃响、我去接 电话。
   “我是艾略特·谈波登。”
   “艾略特,我还以为你在巴黎呢。”
   “不,我回来看看家姐的。我们找你今天来玩。跟我们一起吃午饭。”
   “好极了。”
   他把时间和地址告诉我。
   我认识艾略特:谈波登已经有十五年。他这时已是将近六旬的人,一表人才i高 个儿,眉目清秀,鬈发又多又乌,微带花白,恰好衬出他那堂堂的仪表。他穿着一 直考究,普通的买自夏费商店,可是衣服鞋帽总要在伦敦买。在巴黎塞纳河南岸时 髦的圣纪劳姆街上有一所公寓。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古董客人,可是这是诬蔑,他 极其痛恨。他有眼光,又有学问,也不否认在已往的年头他刚在巴黎住下时,曾经 帮助那些要买画的收藏家出过主意;后来在他的交游中听到有些中落的英法贵族想 要卖掉一张精品,碰巧他知道美国博物馆的某某理事正在访求这类大画家的优秀作 品时,自然乐得给双方拉拢一下。法国有许多旧家,英国也有些,有时迫于境遇, 不得不把一口比尔 签名的橱柜或者一张奇彭代尔 手 制的书桌割爱,但是不 愿意声张出去,碰到他这样博雅而彬彬有礼的人能够把事情办得一点不露痕迹,正 是求之不得。听到这话的人自然而然想到艾略特会在这些交易上捞些好处,但都是 深有教养的人,谁也不愿意提。刻薄的人硬说他公寓里的东西全都是出售的,说他 每次名酒好莱请美国阔佬们吃一顿午饭之后,他那些值钱的画总有一两张不见了, 不然就是一口细工精嵌的橱柜换成一口漆的。等到有人问他怎么某一件东西不见了, 他就花言巧语地说,那个他觉得还不上品,因此拿去换了一件更好的。接着又说, 尽瞧见一样东西真腻味。
   “Nons autres americians,他先调一句法文,“我们美国人就欢喜换花样。 这既是我们的短处,也是我们强过人的地方。”
   巴黎的有些美国太太,自称晓得他的底细的,说他的家道原来很穷,所以起居 能够那样阔绰,只是由于他为人非常精明的缘故。我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可是 那位公爵头衔的房东在他这所公寓上却着实收他一笔房租。公寓里的陈设又是那样 名贵:墙壁上挂的都是法国大画家的作品,瓦托 啊,弗拉戈纳尔 啊,克洛 德·洛兰 啊,等等;镶木地板上炫耀着萨冯内里埃和奥比松 的地毯;客厅 里摆了一套路易十五时代精工细雕的家具,制作之精,如他自称的,说不定就是当 年蓬帕杜夫人 的香闺中物。反正他并不用设法赚钱,就能生活起居有他认为上 流人士应有的那种派头。至于他过去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达到这样,你假如是明白人 的话,最好还是别提,除非你有意要和他断绝往来。他既然在物质上不用操心,就 一心一意追求他一生中最大的愿望起来,换句话说,社会交际。他初到欧洲时,还 是个拿着介绍信去见名流的年轻人,后来和英国法国那些中落的大家发生商业关系, 这就奠定了他先前取得的社会地位。本人在弗吉尼亚州原是旧家,母系方面还可以 追溯到一位在独立宣言上署过名的祖先,这点家世使他拿着信去见那些有头衔的美 国太太时,很受人看得起。人缘好,人又神气,跳舞跳得不错,打枪不算坏,网球 很好,什么宴会里都少不了他。鲜花和高价钱的大盒巧克力,任意买来送人;虽则 很少请客,请起客来,倒也别致有趣。那些阔太太们被他带着上一趟苏荷区的异国 情调饭馆,或者拉丁区的小酒店,都觉得很好玩。替人效劳,随时随地都来;你要 是请他做一件事,不管多么厌烦,没有不高高兴兴替你做的。碰到年纪大点的女人, 总是曲尽心意去博她们的欢心,所以不久在许多豪贵人家都渴得很熟。为人实在太 好讲话了,假如有人失约,你临时拉他来凑数,他毫不介意就来,而且让他坐在一 位顶讨厌的老太婆旁边,保管还会替你敷衍得有说有笑。
   两三年工夫,在伦敦和巴黎,所有一个年轻美国人攀得上的朋友,他都攀上了; 巴黎他是长住,伦敦是每年游宴季末期去,还有就是在初秋时拜访一转乡间别墅。 那些早先把他引进社交界的太太们,看到他的交游竟如此广,很觉得诧异。感想是 分两方面:一方面是高兴她们抬举的这个年轻小伙子居然有偌大的成功,另一方面, 则有点着恼,怎么和他混得很熟的人,和自己的交情只是一点浮面。虽则他对待她 们照旧很客气,很肯效劳,这些人总不好受,觉得他利用她们做了社交上的垫脚石。 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鬼,当然他是个势利鬼,他是个大大的势利鬼,他势利得毫不 顾旁人齿冷。哪一家请客,他想厕身被请之列,或是哪一位大名鼎鼎但是有名难缠 的老阔寡妇,他想拉拢点关系,就什么都做得出来:钉子照碰,冷言冷语照吃,下 不了面子的地方照下得去。在这方面,他可以说是不屈不挠。只要眼睛落在什么上 面,他就象植物学家寻求一株异种兰花一样,洪水、地震、瘴热、敌意的土人,什 么危险都去冒,非弄到手不肯罢休。一九一四年的大战给他提供最后的机会;战事 一爆发,他就去参加一个救护队,先后在佛兰德 和阿尔良战区都服务过;一年 后回来,佩起一枚红勋章,在巴黎红十字会弄了一个位置。那时候,他手头已很宽 裕,要人支持的慈善事业,他都慷慨捐助。任何铺张扬厉的善举,他必竭尽自己的 博雅知识和办事才能来襄助一切。巴黎两家最高贵的俱乐部,他都做了会员。法兰 西那些最煊赫的妇女提起他来总是“那个好艾略特”。他终于发迹了。
   三
   我最初认识艾略特的时候,自己还不过是个平常的年轻作家,他也不把我放在 眼里。他从不忘记一张脸,所以不论在哪里碰到,总是很客气地和我拉手,但是, 无意和我结交;假如我在歌剧院里看见他,比方说,和他坐在一起的是一位显贵, 他就会装作没有看见我。可是,那时我写的剧本碰巧获得相当出人意料的成功,所 以,不久我就看出艾略特对我稍微亲热起来。有一天我收到一封短柬,约我到克拉 里奇饭店吃午饭,那是一家旅馆,他到伦敦就住在那里。客人并不多,也不怎么出 色,我有个感觉,好象他在试探我在交际上成不成。可是,从那时起,我自己的成 功也给我添了不少新朋友,因此,和艾略特碰面的机会也多起来。之后不久,我上 巴黎去度秋天,住了几个星期,在一个双方都认识的朋友家里又碰见了。他问我住 在哪里,一两天后,又寄来一张午饭请帖,这次是在他自己的公寓里。我到了一看, 没料到客人竟是相当出色,肚子里暗笑。我知道,以他那样烂熟世故,明知道在英 国社交界我这样一个作家并不稀奇,但是,在法国这儿,一个人只要是作家就会被 人另眼相看,所以我也了不起了。这以后好多年,我们的交往都相当亲密,不过从 没有真正成为朋友。我怀疑艾略特·谈波登会和任何人成为朋友。他对别人的一切, 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外,全不发生兴趣。不论我偶尔来巴黎,或是他在伦敦,他请客 少一个人,或者逼得要招待旅游的美国人时,总要请我去。这些人,我疑惑有些是 他的老主顾,有些是拿介绍信来谒见他的、素昧生平的人。他一生中就是在这些地 方受罪。他觉得应酬总得应酬一下,但是,不愿意介绍他们和他那些阔朋友见面。 最好的打发办法当然是请吃晚饭,再去看戏,可是这往往很困难,因为他每晚都有 应酬,而且早在三个星期前全约好了;就算能做到那样,料想那些人未必就此满足。 他因为我是个作家,而且没有什么大关系,就毫不介意把他这些苦恼告诉我。
   “美国那些人写介绍信真是太不替别人着想了。并不是说把这些人介绍给我, 我不高兴见,不过,我觉得没有理由叫我的朋友跟我受罪。”
   他给他们买了大玫瑰花篮和大盒的巧克力糖送去,借此补救一下,可是,有时 候还得请吃饭。就在这种时候,他先告诉我一番话,然后又天真地邀请我赴他筹备 的这类宴会。
   他们极其想见见你,”信上这样捧我。“某太太是个很有文学修养的妇女,你 写的书她一个一个字都读过了。”
   某太太后来就会告诉我,她读了我的《裴林先生和特雷尔先生》非常喜欢,而 且祝贺我的《软体动物》剧本演出成功,头一本书的作者是休·沃波尔,后一书的 作者是哈伯特·亨利·戴维斯 。
   四
   如果我描写的艾略特·谈波登使读者觉得他是个卑鄙小人,那实在是冤枉他。
   在某一点上,他可以称得上法国人说的serviable:这个词,以我所知,在英语 里还找不到适当字眼。词典上有serviceable,古义是指肯帮助人,施惠,厚道。这 恰恰就是艾略特。他为人慷慨;虽则在他早期的社会活动中,那种送花、送糖、送 礼的豪举无疑有他的用心,到后来没有这种必要时,他还是照做。送东西给人,他 觉得很好受。他顶好客;雇的厨师比起巴黎的哪一家来都不差,而且在他那儿用饭, 准会吃到最早的时鲜菜。他的酒十足证明他是个品酒的内行。诚然,他挑的客人都 是视他们的社会地位而定,不一定是佳客,可是,他至少总罗致一两个能说会笑的 客人,因此,他的宴会差不多总是很有意思。有人在背后嘲笑他,说他是个龌龊小 人;尽管这样说,他请起客来,还是高高兴兴照去。他的法语说得流利正确,轻重 音一点不含糊。他曾经费了很大气力把英语说得象英国人那样,你得有一对很尖锐 的耳朵才能捉住他一个美国音。他极其健谈,只是你得设法使他不提那些公爵和公 爵夫人Z但是,即使谈到这些公爵和公爵夫人时,他也能使人解颐,特别是单独和你 在一起时,反正他现在的地位已经是不容置疑了。他有一张顶逗人的刻薄嘴,而这 些王公贵人的丑史秽闻又没有一件不吹到他耳朵里的。X公主最近的孩子的父亲是谁, Y侯爵的情妇是哪一个,我全是从他那里听来的。敢说连马塞尔·普鲁斯特 知道 的显贵秘闻也赶不上艾略特知道的那样多。
   在巴黎时,我时常跟他一起吃午饭,有时在他公寓里,有时在饭馆子里。我喜 欢逛古董铺,偶尔也买些,不过看看居多,而艾略特总是兴冲冲陪我去。他懂,对 于艺术品也真心爱好。我想巴黎这类铺子他没有一家不认识,而且老板个个都是熟 人。他最爱杀价;每次我们出发时,他总叮嘱我:
   “要是你有什么东西想买,自己不要问。丢个眼色给我,底下的由我来。”
   他顶得意的事就是替我弄到一件我看中的东西,价钱只抵要价的一半,看他讲 价真是好要子。他会争论,哄骗,发脾气,想法叫卖方心软,嘲弄他,挑剔毛病, 吓唬不再踏进人家店门,叹气,耸肩膀,正言规劝,满脸怒容朝外走,到最后争到 他出的价钱时,惨然的样子摇摇头,好象无可奈何只好屈服一样。然后低低用英语 跟我说:
   “买下来。加倍的价钱都还是便宜。”
   艾略特是个热心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住下不久,就碰见一位神父。那人出名 的会说人皈依,过去多少相信异端的迷途羔羊都被他圈了回来。他饭局最多,人有 名的善于辞令。他的教务活动只限于富贵人家。虽则出身寒微,多少高门大户都尊 为座上客。这样一个人,艾略特见了当然动了念头。他偷偷告诉一位新近被这位神 父说服改教的美国阔太太,说他家里虽则一直奉的圣公会派,他本人却是对天主教 向往已久。有一天晚上,这位太太请他吃饭,跟这位神父见见;就只他们三个,神 父是谈笑风生。女主人把话兜到天主教上去,神父谈得非常热烈,丝毫不迂腐,虽 则是教中人,就象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同另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谈话一样。艾略特发现 神父十分知道他的为人,有点受宠若惊。
   “范多姆公爵夫人上回还跟我谈起你,她觉得你看事情顶清楚。”
   艾略特快活得红光满面,公爵夫人他是进谒过,可是,从没有想到她会对他动 一下脑筋。神父心性广阔,见解摩登,态度宽容,一番关于天主教的议论谈得既高 明又温和。他把天主教会说得使艾略特听来很象一个任何有教养的人如果不加入就 对不起自己的高尚俱乐部。六个月后,艾略特就人了教。这样一改宗,再加上在天 主教方面的慷慨布施,那几家以前进不去的人家大门也被他敲开了。
   也许他放弃祖传的宗教,动机并不纯正,可是改宗以后,倒的确诚心诚意。每 星期要到第一流人士光顾的教堂去做弥撒,过些时就去神父那里忏悔,隔两年总要 朝一次罗马。久而久之,教廷因他虔诚,派了他御前侍卫,又见他孜孜克尽职守, 奖给他圣墓勋章。说实在话,他在天主教方面的事业和他在世俗方面的事业,可算 一样成功。
   我时常问自己,以他这样一个聪明、和蔼、学识优长的人怎么会被势利蒙着心 眼儿。他不是暴发户。父亲在南方一个大学当过校长,祖父是相当有名的神学家。 以艾略特的机伶,决不会看不出那些应他邀请的人多只是混他一顿吃喝,有些是没 脑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响亮的头衔引得他眼花缭乱,看不见一点他们的缺点。 我只能这样猜想,跟这些家世绵邈的人过从亲密,做这些人家妇女的近臣,给他一 种永不厌烦的胜利感;而且这一切,归根结底,实起于一种狂热的浪漫思想;这使 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国公爵身上见到当年跟随圣路易 到圣地去的十字军战士, 在装腔作势、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他们在金锦原 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 跟这些人在一起,他觉得就象生活在天地广阔的英勇古代里一样。我想他翻阅戈沙 年鉴 时,看见一个姓氏接一个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远的战争,史册上的攻 城战和著名的决斗,外交上的诡诈和王侯们的私情,他的心就会热得跳起来。总而 言之,这就是艾略特’谈波登。
   五
   我预备洗个脸,梳一下头发,再去赴艾略特约的饭局;正忙着时,旅馆里人打 电话上来,说他在楼下等我。我有点诧异,可是一收拾好,就下楼去。
   我们握手时,他说:“我想我自己来接你要安全些。我不清楚你对芝加哥到底 有多熟。”
   他这种感觉,我看出好些住在国外多年的美国人都有;他们心目中仿佛美国是 个很难走甚至危险的地方,你不能随随便便让一个欧洲人单独去闯。
   “还早,我们不妨走一段路,”他提议。
   外面微有寒意,可是,天上一丝云都没有,活动活动筋骨倒不错。
   我们走着路时,艾略特说:“我想你会见家姐之前,顶好先知道一点她的为人, 她有一两次住在巴黎我那里过,不过,我记得你那时不在,你知道,今天人并不多, 就是家姐和她的女儿伊莎贝儿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是那个室内装饰家吗?”我问。
   “对了,家姐的屋子精透了,伊莎贝儿和我都劝她重新装修一下,我刚巧听见 布拉巴宗在芝加哥,所以就叫家姐请他今天来吃午饭,当然,他不是怎么一个上等 人,但是很行,玛丽·奥利芬特的拉尼堡,圣厄茨家的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 都是他装饰的。公爵夫人极其喜欢他。你可以看看路易莎的屋子,我永远不懂得, 她这么多年怎么住得下去,不过说起这个来,她怎么能在芝加哥住下去,我也永远 不懂得。”
   我从他嘴里得知布雷德利太太是个寡妇,三个孩子,两儿一女,不过儿子年纪 大得多,而且都已结婚,有一个在菲律宾政府里做事,有一个,象他父亲过去那样, 在外交界服务,现在人在阿根廷都城。布太太的丈夫过去宦历甚广,在罗马做了几 年一等秘书,后来又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个小共和国当专员,人就是死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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