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乃作者十六年前之舊作。當年出版後,在史學論壇中曾引起過一場軒然之波。
本書新版之際,我所懷念的是曾為此書第一版作序的已故楊希枚教授。楊先生於20世紀80年代初自美國回到中國大陸,1982年前後與我偶然相識,其後成為忘年之友。本書中關於中國上古存在太陽神係統宗教的觀點,正是受到楊先生的啓發而提出。楊氏學貫中西,但由於學界某些門戶之見,多年間一度頗為寂寞,而他絲毫不以為意。在本書出版遭受撻伐之際,他曾告訴我:“猶如人,書籍亦各有自己的命運。真金不怕火煉。”如今楊先生已謝世多年,回首前塵,感慨係之矣。
此次出版,乃是本書的第四個版本。在國外,也已有了幾個版本。“書籍各有自己的命運”,信然。
何新
2006年11月20日記於北京
本書新版之際,我所懷念的是曾為此書第一版作序的已故楊希枚教授。楊先生於20世紀80年代初自美國回到中國大陸,1982年前後與我偶然相識,其後成為忘年之友。本書中關於中國上古存在太陽神係統宗教的觀點,正是受到楊先生的啓發而提出。楊氏學貫中西,但由於學界某些門戶之見,多年間一度頗為寂寞,而他絲毫不以為意。在本書出版遭受撻伐之際,他曾告訴我:“猶如人,書籍亦各有自己的命運。真金不怕火煉。”如今楊先生已謝世多年,回首前塵,感慨係之矣。
此次出版,乃是本書的第四個版本。在國外,也已有了幾個版本。“書籍各有自己的命運”,信然。
何新
2006年11月20日記於北京
我研究上古文明的目的是“尋根”
(一)
本書第一版於1986年由北京三聯書店出版,到今年(1996)正好是十周年。當時慧眼賞識此書的是資深的老出版傢範用先生。是他促成了本書的出版。初版印行三次,發行了近三萬册。1988年此書修訂後易名《中國遠古神話與歷史新探》,由黑竜江教育出版社出版。此次所出已是第三個版本。
在海外,本書由後藤典夫先生譯為日文,洪熹先生譯為韓文。在臺灣,我見到過此書的兩種盜版{1}。
此書出版後對正統史學界衝擊之大出我意料。也因此,所遭受排擊之強也出我意外。若幹權威雜志不惜版面著文批判{2}。而對我的答辯則或刪削,或拒刊。本書所附錄的答張猛君的文章,是當年被拒的一例。質疑者常喜指摘此書有所謂“硬傷”。在我的答文中回答了幾個被猛君們責為“硬傷”的問題。今日觀之,可徵一笑。
王震中博士君在某權威刊物以頭版頭條地位力抨此書的離經叛道。重點罪名是:第一他斷言古華夏無係統的太陽神崇拜和生殖神崇拜,第二他也認為此書存在所謂“硬傷”。
關於博士君指摘的“硬傷”問題,後來該刊刊出了我引經據典的答復,未再見到此君的詰問。那麽看來未必是我的“硬傷”,卻可能是博士君閱書尚未廣。至於我所說的古華夏存在太陽神和生殖神崇拜問題,在此書出版之後諸新論之出已如雨後春筍,以致遠古中國與世界其他古老民族幼年期一樣,曾存在係統的太陽神和生殖神崇拜在今日殆已成乎定論。在本書出版之後,國內學術界亦形成了以人類學、符號學方法研究中國上古文明的熱潮,以及研究中國古代神秘文化的熱潮。
(二)
在本書中,我在現代學術中首次大膽提出,“伏羲”及“黃帝”初義均是太陽神之名號,太古華夏曾存在以太陽神為天地主神的宗教。這在當時的確是一個離經叛道之說。因為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曾斷然指出:中國古代無日神崇拜。除少數學者如丁山外,很少有人反對郭氏的這一觀點。
但是在寫《諸神的起源》時,我對太古天文學的認識尚屬淺薄。今日觀之,書中一些論點確有修正的必要。此後更深入的研究使我認識到,天文學對天體運動的觀察與研究,在中國古代具有極其特殊的地位和意義。天文學深刻地影響、滲透於古華夏之宗教、哲學和政治。
太古華夏的宗教觀並非一成不變的,而是伴隨着古人對天文現象認知的不斷深化而演化着的。大體說來,存在如下一個演化係列的輪廓:
第一階段,即是以太陽神黃帝——伏羲為中心,以其配偶司月女神,即雷、電、雨之神嫘母(即雷母)女媧為副神,作為天文界的主要神靈。這是太古華夏宗教中的太陽神階段。這一階段伴隨着華夏文明的最初誕生。太陽神係統宗教的産生,是以高度發達的天文歷法科學認知為基礎的。在這一宗教階段,華夏民族已經大大超越了所謂圖騰崇拜的原始巫術形態信仰。
此期古華夏已發明以太陽神為“大辰”的十月太陽歷法及涉及大規模地理區域的觀象授時制度(遺跡存於如《夏小正》、《管子·幼官》)。{1}
(三)
太古華夏文明的太陽神崇拜階段,時代貫穿了自伏羲至炎黃帝的數千年時代(據《帝王世紀》),跨越自漁獵發明(傳說為伏羲發明)到由採集而種植(神農時代),直到大規模畜牧及墾殖(黃帝、炎帝)的一係列經濟時代,從而伴隨着太古華夏文明的整個起源。
而原是圖騰動物的鳳凰(原型為鴕鳥)與竜(原型為大鰐與海鯨),在這一宗教宇宙觀中,乃升格成為體現宇宙陰陽觀念的兩大抽象宇宙神靈。對太陽神,即晴日之神,以及其配偶太陰神,即雷電雨神的信仰,正是形成後來影響中國文化至為深遠的陰陽哲學的原型(近代人梁啓超僅據《國語》片段書語認為陰陽觀念晚出於春秋戰國之際。此乃片面之論。實際陰陽之觀念貫串於《易經》,可以相信早在伏羲時代即已發生。河南濮陽出土新石器時代墓中,東西分列竜虎,所體現的也是日、月即陰、陽觀念)。
(四)
然而,一些海外學者(如張光直等)見不及此,從其西方文明中心論的意識形態出發,鄙視華夏古文明,對早期華夏文明采取誣衊性的低估。他們否認夏王朝的歷史存在,將文明燦爛、係統嚴整、歷史意義絶不低於希臘羅馬的商帝國,貶低為以巫術文化為特徵的次叢林即準野蠻文明。此輩秉承鬍適倡導的世紀初疑古派的餘緒,對六經以來傳承有自的太古華夏文明采取否認和鄙視的心態,一概貶之為戰國秦漢人的偽造。實際上,20世紀中國考古的輝煌成就,已以一個又一個鐵的事實證明此輩疑古派的荒謬。例如甲金文中早有證據證明伏羲(“東方曰析”)、黃帝、女媧(在甲骨中記為娥)、帝夔、堯、舜、禹、湯及夏啓的實存,證明《尚書》等上古經典的可信性。但對此輩衹相信西方愛琴文明為人類文明本根和正統的疑古派來說,這些證據概可以視而不見。對他們來說,不僅五帝三皇概不存在(“五帝”一詞多次出現於甲骨文中),夏王朝也不存在,中國文明甚至晚於西方,直到殷商纔形成一種次野蠻形態。因此張光直輩總是樂於將殷商王朝的輝煌宗教文明——絶不低於西亞、南亞及希臘羅馬的上古華夏文明,比附於亞非地區一些落後粗陋的叢林原始文化,將華夏古宗教貶低為仍近同於原始薩滿教及圖騰化的低級巫術形態(張著《中國青銅時代》)。這不僅凸顯其個人的淺學,而且反映了考古文化中的西化主義思潮。
(一)
本書第一版於1986年由北京三聯書店出版,到今年(1996)正好是十周年。當時慧眼賞識此書的是資深的老出版傢範用先生。是他促成了本書的出版。初版印行三次,發行了近三萬册。1988年此書修訂後易名《中國遠古神話與歷史新探》,由黑竜江教育出版社出版。此次所出已是第三個版本。
在海外,本書由後藤典夫先生譯為日文,洪熹先生譯為韓文。在臺灣,我見到過此書的兩種盜版{1}。
此書出版後對正統史學界衝擊之大出我意料。也因此,所遭受排擊之強也出我意外。若幹權威雜志不惜版面著文批判{2}。而對我的答辯則或刪削,或拒刊。本書所附錄的答張猛君的文章,是當年被拒的一例。質疑者常喜指摘此書有所謂“硬傷”。在我的答文中回答了幾個被猛君們責為“硬傷”的問題。今日觀之,可徵一笑。
王震中博士君在某權威刊物以頭版頭條地位力抨此書的離經叛道。重點罪名是:第一他斷言古華夏無係統的太陽神崇拜和生殖神崇拜,第二他也認為此書存在所謂“硬傷”。
關於博士君指摘的“硬傷”問題,後來該刊刊出了我引經據典的答復,未再見到此君的詰問。那麽看來未必是我的“硬傷”,卻可能是博士君閱書尚未廣。至於我所說的古華夏存在太陽神和生殖神崇拜問題,在此書出版之後諸新論之出已如雨後春筍,以致遠古中國與世界其他古老民族幼年期一樣,曾存在係統的太陽神和生殖神崇拜在今日殆已成乎定論。在本書出版之後,國內學術界亦形成了以人類學、符號學方法研究中國上古文明的熱潮,以及研究中國古代神秘文化的熱潮。
(二)
在本書中,我在現代學術中首次大膽提出,“伏羲”及“黃帝”初義均是太陽神之名號,太古華夏曾存在以太陽神為天地主神的宗教。這在當時的確是一個離經叛道之說。因為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曾斷然指出:中國古代無日神崇拜。除少數學者如丁山外,很少有人反對郭氏的這一觀點。
但是在寫《諸神的起源》時,我對太古天文學的認識尚屬淺薄。今日觀之,書中一些論點確有修正的必要。此後更深入的研究使我認識到,天文學對天體運動的觀察與研究,在中國古代具有極其特殊的地位和意義。天文學深刻地影響、滲透於古華夏之宗教、哲學和政治。
太古華夏的宗教觀並非一成不變的,而是伴隨着古人對天文現象認知的不斷深化而演化着的。大體說來,存在如下一個演化係列的輪廓:
第一階段,即是以太陽神黃帝——伏羲為中心,以其配偶司月女神,即雷、電、雨之神嫘母(即雷母)女媧為副神,作為天文界的主要神靈。這是太古華夏宗教中的太陽神階段。這一階段伴隨着華夏文明的最初誕生。太陽神係統宗教的産生,是以高度發達的天文歷法科學認知為基礎的。在這一宗教階段,華夏民族已經大大超越了所謂圖騰崇拜的原始巫術形態信仰。
此期古華夏已發明以太陽神為“大辰”的十月太陽歷法及涉及大規模地理區域的觀象授時制度(遺跡存於如《夏小正》、《管子·幼官》)。{1}
(三)
太古華夏文明的太陽神崇拜階段,時代貫穿了自伏羲至炎黃帝的數千年時代(據《帝王世紀》),跨越自漁獵發明(傳說為伏羲發明)到由採集而種植(神農時代),直到大規模畜牧及墾殖(黃帝、炎帝)的一係列經濟時代,從而伴隨着太古華夏文明的整個起源。
而原是圖騰動物的鳳凰(原型為鴕鳥)與竜(原型為大鰐與海鯨),在這一宗教宇宙觀中,乃升格成為體現宇宙陰陽觀念的兩大抽象宇宙神靈。對太陽神,即晴日之神,以及其配偶太陰神,即雷電雨神的信仰,正是形成後來影響中國文化至為深遠的陰陽哲學的原型(近代人梁啓超僅據《國語》片段書語認為陰陽觀念晚出於春秋戰國之際。此乃片面之論。實際陰陽之觀念貫串於《易經》,可以相信早在伏羲時代即已發生。河南濮陽出土新石器時代墓中,東西分列竜虎,所體現的也是日、月即陰、陽觀念)。
(四)
然而,一些海外學者(如張光直等)見不及此,從其西方文明中心論的意識形態出發,鄙視華夏古文明,對早期華夏文明采取誣衊性的低估。他們否認夏王朝的歷史存在,將文明燦爛、係統嚴整、歷史意義絶不低於希臘羅馬的商帝國,貶低為以巫術文化為特徵的次叢林即準野蠻文明。此輩秉承鬍適倡導的世紀初疑古派的餘緒,對六經以來傳承有自的太古華夏文明采取否認和鄙視的心態,一概貶之為戰國秦漢人的偽造。實際上,20世紀中國考古的輝煌成就,已以一個又一個鐵的事實證明此輩疑古派的荒謬。例如甲金文中早有證據證明伏羲(“東方曰析”)、黃帝、女媧(在甲骨中記為娥)、帝夔、堯、舜、禹、湯及夏啓的實存,證明《尚書》等上古經典的可信性。但對此輩衹相信西方愛琴文明為人類文明本根和正統的疑古派來說,這些證據概可以視而不見。對他們來說,不僅五帝三皇概不存在(“五帝”一詞多次出現於甲骨文中),夏王朝也不存在,中國文明甚至晚於西方,直到殷商纔形成一種次野蠻形態。因此張光直輩總是樂於將殷商王朝的輝煌宗教文明——絶不低於西亞、南亞及希臘羅馬的上古華夏文明,比附於亞非地區一些落後粗陋的叢林原始文化,將華夏古宗教貶低為仍近同於原始薩滿教及圖騰化的低級巫術形態(張著《中國青銅時代》)。這不僅凸顯其個人的淺學,而且反映了考古文化中的西化主義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