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百家争鸣>> 青春校园>> 李傻傻 Li Shasha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81年), 张悦然 Zhang Yueran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骑着蚂蚁看海的少年
  读完整本小说集,你会发现(也许是巧合,也许是作者们串通一气),书里的十篇小说,都围绕“少年”这一原点,从不同角度对“少年”进行曲解、辨析和诠释。在这片少年领地里,构成人生的种种元素都已初见端倪,暴露着它们对人生微妙的破坏和建构作用。为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正是少年这一截轻微的颠簸路,我们才得以发育和成长,最终走出少年(某一天,由于背负了过度的忧郁与记忆后,我们开始去叙述往事或者重写过去之时,也正是少年时期结束之时)。
第1节:这一切都是宿命
  序:少年和兔子
  给这本书写序,是件相当艰巨的任务:当然,我不是说书里的小说艰难晦涩使我感到为难,而恰恰相反的是,正是小说那童话般的气质使我感到棘手。因为,我从来都是一个善于消化枯燥文字、艰涩思想及复杂结构的小说的人,而面对简洁纯净的文字时,我的言语能力经常显得苍白无能。
  读完整本小说集,你会发现(也许是巧合,也许是作者们串通一气),书里的十篇小说,都围绕“少年”这一原点,从不同角度对“少年”进行曲解、辨析和诠释。在这片少年领地里,构成人生的种种元素都已初见端倪,暴露着它们对人生微妙的破坏和建构作用。为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正是少年这一截轻微的颠簸路,我们才得以发育和成长,最终走出少年(某一天,由于背负了过度的忧郁与记忆后,我们开始去叙述往事或者重写过去之时,也正是少年时期结束之时)。
  李傻傻的聪明从来都是适可而止。
  这种聪明犹如文中拍巴掌的孩子,在被别人讥笑笑的时候,其实,他洞悉世间物事的一切真相(此类形象如《铁皮鼓》《侏儒》《喧哗与骚动》等等里举不胜举),暗自窃笑他人的无知。此外,当付小微被搁置于少年和学生时代以及湘土地上时,他的无知和懵懂增添了乡村少年意想世界的厚度,为此,小说得以快速繁衍和膨胀,逐渐接近了思想。当思想和厚度都不缺时,物质可能立面发展而忽视了横向扩张的必要,山高为峰,山扩为脉:银币的两面,总是优劣共存:李傻傻始终不渝扎根乡土写作获得和失去为同一过程。
  《吉诺的跳马》依然是一个理想主义版本:家庭、青春、爱情、暧昧带来的暴力及死亡,摸棱两可的阴谋(在此,插入一句题外话,如张悦然这样的作者,在同龄人中已属较成熟的作者,但是,理想主义和无节制的青春意想依然是小说的主要内容,理想对于人生的意义绝对跟小说相反,理想注意气质从来都对小说作者无益:要么你成为诗人甚至是史诗作者,要么文字瘫软)。青春世界总是单纯而复杂,感情初见端倪时,它幼弱而纯洁,当它成长和繁复最后抵达嫉妒是深渊时,阴谋便开始了:吉诺和男人的故事,是场骗局还是巧合?我们谁也无法断定。但是,小说中两位主角性格及人生遭遇家庭背景的极度相似,决定着后来故事的发生。张悦然懂得如何玩弄技巧,也懂得如何的揪住读者的骗子将读者拉着走。问题就出在这里,过于自信往往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小说越来越像童话--至此故事被损伤,变得孱弱、不可信和难于被接受。
  很庆幸,终于看到了一幅乡村风情画。
  风情画从来都是表面清新、飘逸,而实际里如书法上的飞白留空,有着更多的内容被隐藏在了后边。(好些朋友都夸奖过李黎,在此,我不想重蹈覆辙。)细读来,这个小说又如小品笔记,带着民间浓烈的戏谑:在戏谑中透出事实残酷、乡人的无知与恶作剧般的存在状态。而仔细一想,你会发现里边的人都那么弱势,是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值得怜悯——这是该小说散发出的最浓烈的气息。
  热恋中的人,尤其是初恋的孩子,他们总相信一切皆为命中注定,他们相信,彼此的相遇、相爱都是注定的。在《FallU》里;曾尹郁试图对“缘分”进行梳妆和打扮,创造(为主人公也为你为我这样的读者)一个童话世界。但是,当女主角突然从爱情里消失后,作者才意识到,他所遭遇的,是童话掩盖下的悲剧。爱情的激情也骤然间幻化成了怀念与悔恨。
  初恋都是发端于幻想,又结束于幻想的破灭。这样沉重的打击,往往会给少年的心理蒙上厚厚的阴影,变得异常敏感。因为敏感,恐惧就成了我们心里的寄居蟹。关于恐惧,毫无疑问,我们大家都曾经历过。身体变化带来的恐惧,学习压力带来的恐惧,家庭纠纷带来的恐惧,环境变化带来的恐惧,都将触动我们小小的心灵。对于敏感和眼光敏锐的少年,在将来的某一天这一切都必将成为丰富的艺术源泉。
  因爱情而起的恐惧,肯定是最叫人难受,也最叫人难忘。尤其是因初恋而起的惶恐。经过初恋初潮期后,站在小径分岔处,爱情将面临不同的选择。有如博尔赫斯老先生曾描摹过的那样,不同的选择,将导致不同的命运,这一切都是宿命!在刘童的《孤单西海岸》里,感情是以完全不同于《FallU》的形式悄悄登上了场:
  ——外界威胁带来的恐惧:西对偏僻海镇的丁香爱如海深,但是当他获得了丁香的爱并带她进入城市之后,他的感情突然给抛进了一个怪圈。以城市作为宏大背景支撑的文明对海镇文明的强大冲击:森打败了西,并卷走了丁香对他的爱。感情在诱惑和更高级事物面前(可谓是当下人在感情上受到的最大威胁),总是那么脆弱而卑劣,总是热衷于全线溃退与降伏。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说说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在川中丘陵地带,山多,不高,大多在海平面以上400到500米,相对高度不到一百。山主要分两种类型,以砂土为主和以石岩为主的。砂土为主的山都给开发出来,种了庄稼,春末夏初收割小麦种棉花,玉米,大豆,还种点红薯,山坡里播下南瓜籽儿,秋天收过棉花种小麦,种油菜,豌豆。而石岩为主的山则略为不同,比前者多石,多崖,被开垦种植的土地也相对少一些,树木多,有针叶松,红色,棕榈树,桑树,马桑,桐树等等,其中柏树和苦檀树所占比重大。一年四季,青葱茂密,带着原始森林的葱郁气息。我家所处的地区属于前一种,也就是说,农业耕作极其重要。土地划分下来后,大多数坡地都给人开垦出来播下豌豆,撒下小麦,或者种上别的农作物。只剩下很少的贫瘠的长不出庄稼的坡地生杂草。羊啊,牛啊都去了,摇着尾巴,吃的吃,啃的啃。
第2节:青春期的骚动
  我们说《FallU》述说的是缘分、怀念、悔恨三者的起承转合;《深处种花人》写到了少年崇拜和感激心理;《孤单西海岸》写的是恐惧的产生。辛唐米娜深知炫耀的坏处。在面对纷至沓来的记忆时,《关键词》要成熟和从容许多,无论在小说还是人生中,从容都是一种境界。辛唐米娜以其独特的词条,对少年往事及记忆逐条分理,漫溢着散文的随意与洒脱,又巧妙地给故事注入了诗的韵律。
  这一方式,在后来刘昂的小说里,同样得到了良好的利用。并且在文体上,刘昂在辛唐米娜的基础上,尝试了多样性。其实,形式对于文字的重要性,永远都只能屈居于内容之后称亚。正因为如此,唐颂的小说《最后的审判》,使我的视野突然广阔起来:他竟另劈蹊径写到了友谊!
  孩子的友谊,大都建立在某个合谋行为之上。我和狗蛋的友谊,却是个另类,他们相互攻击又若即若离且合谋。这两个孩子在恶作剧般的玩闹中,不经意地就发现了很难为人知的生活不可告人的那一面:死去的人活了过来,活着的人即将死去。当父亲的真实面目暴露无余后,狗蛋失踪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再后来,他爷爷也死了,死于急血攻心。
  在《飞往上海的班机》上,吴藏花清晰地写道:“我承认这是一种病态的偏执,然而对此我还是沉迷不已。尽管其实大部分北京女孩儿的声音并不好听,有的更是嘶哑,可我就是这么不能自拔,就像有人喜欢脚小的女孩儿,有人喜欢脖子细弱的女孩儿,也有人喜欢眼睛大或者眼睛小,睫毛长或者睫毛短,长腿或者细腰的女孩儿,而我,天生就是喜欢说得一口既不过分咄咄逼人,也不生硬呆板如同普通话的北京腔的女孩儿。”从北京到上海,地点上的迁移,在这个小说,却被巧妙地转化成了故事延伸的手段和小说结构:喜欢北京女孩——尝试着跟上海女孩媾和——媾和失败回到北京和遗忘上海之行:这跟起点即终点说不谋而合。
  孩子,总是软弱的,在异地的受挫后,他们最终都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回到原地回到家里。孩子的软弱都或多或少地幼稚和无助,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增强对这种软弱和彷徨给予无限的理解和宽容。刚才我粗略地写到了我的家乡,现在,我将向你说说我养兔子的事情:
  我一直很懒惰,属于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即使是今天我还吃我老娘煮的饭,懒于动手。要是她不在,我就不吃或者随便吃点什么哄哄肚皮。我只十一岁那年养过一次,兔子的数目算不上多,一共七只,还是用压岁钱和我妹妹合伙买的。所以,分摊下来,我只养过三只半兔子。即使按照它们的体重来算也不过我一条胳膊的重量:大约14斤。正月初七从人家家里抱回来。正月初八我就开始了我的养兔生涯。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是,碾碎14颗开胃片,7颗维生素,把它俩和匀了,撒到搪瓷碗里嫩黄色的玉米面上,再用筷子搅拌(一只手往碗里倒生水,一只手捏筷子搅拌,和一般人家和面差不多)。和出来的面不要太干,也不能太湿,恰好和成豌豆粒般大小的颗粒就行了。它们喜欢吃这个。而它们中午晚上的待遇则是青草。草都是上一天下午等露水干尽后从小麦地或者豌豆地里打来的。主要是一些浆汁藤草。晚上和中午一样。所以,后两顿它们看我的眼神和早晨明显一样。早晨眼睛是清澈的,而中午的有点浑浊,像小溪里扔进一颗石头。不到一个月,我记得那时刚开学不久,它们都长成了大兔子,最重的有四斤多,轻一点的也有三斤七八两,最小的那只刚好三斤,秤杆还翘的不是很高。这时候出事了点小事,也许以后我再没养过兔子也与下边的叙述有关。
  逃跑只是为了再次被囚禁:“回到北京”,一可看做是回到母体,二可解做主动请求被再次囚禁:回归等同于囚禁之悖论跟花小狸小说《走出梨花落》里传达出的声音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许,梨花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难解的咒”。梨花落的禁忌,在孩子那里相反地却蛊惑着她们靠近禁忌,而不是远离。当离禁忌越近,冲破禁忌的可能就越大,同时你被禁忌所伤害的可能性也在同等增加。
  当窥视到生活的真实(窥视到母亲跟人偷情,父亲被人陷害),她不但没去阻止事情的恶化,反而扮演起了推波助澜的角色(我们可以说这是年少的懵懂,但是更应认为这是恶作剧使然)她扮演起了母亲的情人的情人的角色,报复了母亲,将自己抛进了欲望和情感的旋涡中,从仇恨和围剿的罅隙里逃跑了出来,然而事实上,经过数日的艰辛跋涉,他们俩抬眼望去,看到的依然是梨花落纷纷扬扬的梨花。
  《走出梨花落》这个标题乍看上去是简单的谓宾句,而细读小说,你会发现,句子背后还传达出了强烈的叛逆、逃跑和冲破樊篱的意味。渐渐地,因果轮回、乱伦、神秘等等比较概念化的元素在小说里接踵苏醒和繁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偶然。其次,在小说结构上,《走出梨花落》在该书里最独具特色和个性,旋涡状,使人眩晕,使人想到曾风靡一时的孤独的村庄。
  后来,我的兔子都遭遇了不幸:
  长大后的兔子有点精力过剩,它们的儿童多动症发生在青年时期,也不知道是不是青春期的骚动。它们吃光它们的青草(不能随它们吃,要不然它们会拉肚子),就开始啃笼子。笼子是三指宽的竹条钉做的。不到几日,宽宽的竹条全变成了筷子。到这个时候(它们真的很聪明),停止了疯狂的进食活动,跳出笼子。有的兔子跳到柴屋里,在柴禾之间打洞,洞一个接一个地被它们挖成,一个连一个,形成网络;有的跳进卧室,在床底下打洞,在墙脚跟上凿出一块块窟窿;幸运的是没有上我的床的;剩下的是一帮懒家伙,它们跑到晒坝里,倒在地上,让阳春三月懒洋洋的阳光,照射自己身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狗也在那里晒太阳,杀手和弱小都有了,于是就产生了屠杀。起初,狗不知道兔子是好惹的,对兔子不停蠕动的三瓣嘴儿敬而远之,后来,它渐渐的靠近兔子,伸出爪子摸它们的鼻子,玩它们的尾巴,触它们的耳朵,它们的耳朵怪好看,长长的,透明的耳朵因为阳光照射的缘故变成略带红色的玩意,里边树桠状的血管清晰可见。再后来,狗就按住了兔子的腰。兔子尖叫起来,一些兔子逃回去,一些则遭了殃。发展到后来,狗居然跳进笼子把兔子全赶出来,在屋子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那一笼兔子衰竭和灭亡比它们的兴旺还快。狗咬死了三只兔子。给我狠狠揍一顿后,它不再咬它们。而是跳进笼子把兔子全赶出来,在屋子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游戏过程中累死了两只,一只兔子因为跑不过狗,一头扎在墙上,索性来了个自杀。后来仅剩的一只兔子因为孤独绝食而死。绝食的具体原因不大清楚。那是一笼衰竭和灭亡比兴旺还快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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