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人物传记>> 郭建 Guo Jian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56年)
执王法:中国古代帝王与法官
  在中国古代,帝王与法的关系最简单明了的表示就是“王法”。因此,在封建社会,无论是帝王还是官吏,所执之法均为“王法”。本书所说的法官,和现代汉语中及现代审判制度中主持审判的“法官”官职是两回事。在中国古代,很难从官僚阶层中划分出一个法官集团。但是,当法官,又确实是中国古代官员的主要职责。尤其是各级地方官员,审判事务一直是他们最重要的职责。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官员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充当法官角色的时候显示出来的。在传统戏曲、小说里的官员角色,一般都是以他们的审判事务来出场的,公案戏、清官戏直到今天仍然盛演不衰,以至于在一般百姓的心目中,官员就是坐大堂、判案件的法官。本书试图通过讲述三十一位有个性的法官与二十二位帝王围绕执法而发生的故事,反映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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