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一个宗教成分混杂的国家,只要稍稍看一下其职业情况的统计数字,几乎没有什么例外地可以发见这样一种状况:工商界领导人、资本占有者、近代企业中的高级技术工人、尤其受过高等技术培训和商业培训的管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新教徒。这一状况在天主教的出版物和文献中,在德国的天主教大会上,都频频引起讨论。这不仅适用于宗教差别与民族差别相一致,从而与文化发展的差别也相一致的情况(例如东部德意志人和波兰人之间),而且在任何地方,只要资本主义在其迅猛发展的时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放手地改变人口中的社会分布并规定它的职业结构,那么,那里的宗教派别的统计数字也几乎总是如此。资本主义愈加放手,这一状况亦愈加明显。当然,在资本占有者中、在经营管理者中、以及在现代大型工商企业的高级工人中,新教徒人数较多这一事实,也可以部分地归于历史因素。这些历史因素可以追溯到遥远的过去,而在那里,宗教派别并非是经济状况的原因,它在某种程度上倒似乎是经济状况的后果。参与上述的经济职能,一般都要先拥有一定的资本,通常还需要花许多钱接受教育,而这两者又常常是同时需要的,这在今天多半要靠拥有遗产,至少也要靠有一定程度的物质保障。在十六世纪,古老帝国中一些经济最发达,自然资源最丰富,自然环境最优越的地区(特别是大部分富庶城镇),都转向了新教。这一转变的结果,直至今天,还使新教徒在求经济生存的斗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历史性的问题:为什么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同时也都特别地赞成教会中的革命?这个问题的答案远非通常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从经济方面的传统主义中解放出来,看来无疑会大大地增强这样一种趋向:即象怀疑一切传统权威的尊严一样,来怀疑宗教传统的尊严。但必须切记却又常被忽略的是:宗教改革并不意味着解除教会对日常生活的控制,相反却只是用一种新型的控制取代先前的控制。这意味着要废止一种非常松弛、在当时已几乎不见实施、近乎流于形式的控制、而倡导一种对于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各个领域的一切行为都加以管理的控制方式,这种控制方式是极其难以忍受的、但却又得严格地加以执行。天主教会的教规,“惩罚异教,宽恕罪人”,正如它在过去比今日实施得更为有力,现在已得到了具有彻底的现代经济特征的诸民族的宽容,而在十五世纪初,则曾被地球上最富裕、经济最发达的诸民族所接受。与此相反,加尔文教的教规,正如它在十六世纪的日内瓦和苏格兰、十六和十七世纪之交的荷兰大部地区、十七世纪的新英格兰以及一段时间内在英格兰本土所实施的那样,在我们看来是一种绝对无法忍受的对于个人的宗教控制形式。这也正是当时日内瓦、荷兰、英格兰的大部分旧商业贵族的看法。宗教改革者在这些经济高度发达地区所抱怨的不是教会对生活监督过多,而是过少。那些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和那些国家中正在蒸蒸日上的资产者中产阶级,不仅没有阻挡这种史无前例的清教专制,反而为保卫这种专制发展出了一种英雄主义精神。这,又该怎样解释呢?确实,资产阶级本身在此之前极少——在此之后从未——有过英雄主义的表现。正如卡莱尔(Carlyle)不无道理地说过的,这是“我们唯一的英雄主义行为”。
但进一步说,更重要的一点是:新教徒在近代经济生活中拥有较多的所有权和管理地位,这在今天或许可以(至少部分地)理解为只是由于他们继承了较多的物质财富。然而,有很多现象却不能这样解释。只需列举以下几个事实:在巴登,在巴伐利亚,在匈牙利,可以发现天主教徒父母同新教徒父母为子女提供的高等教育种类大不相同。在高等学校中,在校生和毕业生中天主教徒的比例,一般都低于他们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这一事实,的确大半可以用他们继承的财产差异来解释。但在天主教徒毕业生中,毕业于特别训练技术人才和工商业人才学校的人数比例,以及毕业于一般培养中产阶级从业人员学校的人数比例,比新教徒的还要更低。天主教徒乐于选择的是文科学校所提供的人文教育。——上面那种解释不能适用于这一情况,与此相反,这一情况却正是天主教徒很少有人从事资本主义企业活动的一个原因。
有一个事实可以部分地解释天主教徒在近代工业的熟练工人中为何只占少数——这是一个更为令人注目的事实。众所周知,工厂在很大程度上要从青年手工业者中吸收熟练工人;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新教徒而不是天主教徒身上。换言之,在手工业者中,天主教徒更趋于一直呆在他们的行业中,即更多地成为本行业的师傅;而新教徒却更多地被吸引到工厂里以填充熟练技工和管理人员的位置。对于这些情况无疑只能这样解释:由环境所得的心理和精神特征(在这里是家族共同体和父母家庭的宗教气氛所首肯的那种教育类型)决定了对职业的选择,从而也决定了一生的职业生涯。
天主教徒较少参与德国的近代经济生活这一事实更为令人惊诧,因为它与任何时候(包括现在)都可以观察到的一种趋势恰好相反。屈从于一个统治者集团的少数民族或少数派宗教,由于他们自愿或不自愿地被排除在政治影响之外,一般都会以一种异乎寻常的力量介入经济行为。他们最富有才干的成员都在这一领域来寻求使自己的才干得到承认的愿望得到满足,因为他们没有机会为政府工作。俄国境内的波兰人和东普鲁士人无疑正是这样,他们的经济势力在那里的发展比在他们占统治地位的加里西亚要快得多。从前,法国路易十四统治下的胡格诺教徒,英国的不信国教者和贵格会教徒,最后还有不可不提到的二千年来一直如此的犹太人,也都是这样的。然而,德国的天主教徒却并未明显地带有这种社会地位所造成的那种后果。从前,不管是在荷兰还是在英格兰,不管是在他们受到迫害时还是仅仅被宽容时,他们从未象新教徒那样在经济上取得令人注目的进展。另一方面,确实无疑的是新教徒(特别是后面还要详尽探讨的新教运动的某些支派),不管是作为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不管是作为多数还是作为少数,都表现出一种特别善于发扬经济理性主义的倾向;而这种经济理性主义在天主教徒身上,不管他们的处境是上述的前一种还是后一种,却从未表现到这样的程度。这样,我们就必须在其宗教信仰的永恒的内在特征中,而不是在其暂时的外在政治历史处境中,来寻求对这一差异的主要解释。
我们将致力于研究这些宗教以求找出它们所具有的或曾有过的特征;因为这些特征可以导致我们已经描述过的那种行为。只作表面的分析,只根据一些平常的印象,人们便不免会这样表述这一差异:天主教更注重来世,其最高理想更具禁欲苦行色彩,这无疑会将其信徒培养得对现世的利益无动于衷。这样的解释正符合在判断两个教派时的流行倾向。在新教一方,这种解释被作为抨击天主教生活方式中(真实的或想象的)禁欲理想的根据;天主教方面则非难说,正是因为新教把全部理想世俗化才搞得人人唯利是图。最近,一位作家试图这样来阐述它们对经济生活的不同态度:“天主教更为恬静,更少攫取欲;天主教徒宁愿过一辈子收入不高但尽可能安稳的生活,也不愿过有机会名利双收但却惊心动魄、担当风险的生活。俗话说得有趣:‘吃好睡好,两者择一’。用在这里,就是新教徒宁愿吃得舒服,天主教徒则乐意睡得安稳。”
实际上,这种想吃得舒服的欲望,虽非全面但却恰如其分地概括了现今德国许多有名无实的新教徒的行为动机。但事情在过去却大不一样:英国、荷兰、美国的清教徒的典型特征恰恰与纵情声色背道而驰。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这一点对我们的研究极为重要。更有甚者,法国的新教徒(别处的新教徒亦然)长期甚至至今还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所有加尔文教会毫无例外地烙上的那种典型特征,特别是在多次宗教斗争的磨难中所烙上的特征。然而(或许,如同我们后面还要提到的,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众所周知,这些特征正是当时法国的工业和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并在宗教迫害所允许的狭小范围内一直如此。如果我们可以将这种宗教热忱,这种宗教利益在整个生活行为中的支配地位称做专修来世,那么法国的加尔文教徒则从过去到现在至少都象北日尔曼的天主教徒一样专修来世(正如宗教是世界上任何民族至关紧要的事情一样,天主教对后者也无疑是同样的至关紧要);两者都在各自的国家里,几乎以同样的方式与占支配地位的宗教潮流相离异,法国的下层天主教徒非常热衷于生活享乐,而上层则公然敌视宗教。同样,德国的新教徒今天都在专心致志于世俗的经济生活,其上层对宗教则漠不关心。上述比较已经清楚不过地表明:只是想当然地说天主教专修来世,新教看重现世的物质享乐,这种以及诸如此类的含混说法解决不了本书中的任何问题。以这样一种泛泛的说法来概括两者的区别,不足以说明今天的实际情况,更不足以说明过去的实际情况。然而,如果有人想以这种区别说明问题,那么另外好几种见解便会同时出现,并与上述区别结合,提出这种推测:在以苦修来世、禁欲主义、宗教虔诚为一方,以身体力行资本主义的获取为另一方的所谓冲突中,最终将表明,双方实际上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
事实上,从一种极为表面化的观察出发,看到许许多多最重基督教虔诚的精神形式的代表人物竟出自商业圈子,尤其是很多最热切的虔信派信徒都是这种出身,这确实会令人感到出乎意外。或许这可以解释为不适应商业生活的敏感本性对拜金主义的一种反应,而且正如阿西西人弗兰西斯(Francis of Assisi)一样,许多虔信派教徒也这样来解释他们的皈依过程。同样,大资本主义企业家中有这么多的人(包括西塞·罗兹)都出身于牧师家庭,似乎也可以解释为是对他们禁欲教养的反应。然而,当一种异乎寻常的资本主义商业意识和一种渗透着、支配着整个生活的极其狂热的宗教虔诚天衣无缝地结合在同一批人、同一些群体身上时,这种解释便无能为力了。这些情况并非是孤立的,这些特征在新教历史上是许多最重要的教会和教派所共有的。特别是加尔文教派,无论它在什么地方出现,总是体现着这种结合。在宗教改革风起云涌的年代,尽管法国胡格诺教会(或任何其它新教信仰)很少和某一特定的社会阶级息息相关,其皈依者中修道士和经商人员(商人和手艺人)的人数却特别多(在宗教迫害时期尤其如此);这是很有独特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非常典型的。甚至连西班牙人都知道异端邪说(即荷兰人的加尔文教)促进了贸易,而这种说法同威廉·佩蒂(William Petty )勋爵在探讨荷兰资本主义发展原因时所发表的见解正相吻合。哥赛因( Gothein )曾恰如其分地将加尔文教徒在各地聚居地称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温床。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也还可以把这些共同体所具有的法国和荷兰经济文化的优越性,甚或离乡背井对于打破传统社会关系所起的巨大作用,看作决定因素。然而在法国,正如我们从科尔贝特(Colbert)的斗争所知,甚至在十六世纪时情况就已如此。连奥地利都直接输入新教徒手艺人,就更不必说其它国家了。
但似乎并非所有的新教派别在这方面都具有同样强烈的影响。即使在德国,加尔文教的影响也是最强的;归正宗(即加尔文宗)似乎就比其它教派更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不管是在乌珀塔尔(Wupperthal )还是在其它地方,都是这样。其影响比路德教大得多,无论是就具体事例还是就总体的比较似乎都证实了这一点,在乌珀塔尔尤其如此。苏格兰有博克(Buckle),英国诗人中有济慈(Keats ),都强调过这些同样的关系。极其有必要提到的是一种更为惊人的结合:即在一些既以苦修来世又以腰缠万贯而著称于世的派系中,特别是在公谊会派和门诺派中,笃信宗教的生活方式和非同寻常的经商手腕结合了起来,公谊会派在英国和北美起过的作用在德国和荷兰便由门诺派承担。在东普鲁士,弗雷德里克·威廉一世对门诺教徒手下留情,是因为他们虽然断然不肯服兵役,但对工业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这只不过是很多能说明真相的事例之一,但联想到这位君主的性格,也未必不是最突出的一个例证。最后,极度的虔诚和毫不逊色的经商手腕的结合,也充分体现在虔信派教徒身上,这可以说是人人皆知的。
应该提到的还有莱茵河地区和卡尔夫。在这一纯属导言性质的讨论中,无须堆砌更多的例子。这为数不多的例子就已经说明了一个问题:艰苦劳动精神,积极进取精神(或不管将其称为什么精神)的觉醒之往往被归功于新教,必须不要象流行的看法那样将其理解为对生活乐趣的享受,或也不应在任何意义上与启蒙运动联系起来。路德、加尔文、诺克斯(Knox )、弗埃特(Voet )的老牌新教与今天所谓的进步几乎毫不相干。今日即使是最极端的宗教狂也不会想要抑制现代生活的一切方面,却正是老牌新教公然仇视的。如果旧日的新教精神和现代的资本主义文化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的话,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应在所谓多少带点唯物主义色彩或至少反禁欲色彩的声色享乐中寻找,而应在其纯粹的宗教品性中寻找。孟德斯鸠说(《法意》,第二十卷,第七章)英国人“在世上所有民族中取得了三项最长足的进展,即虔诚、贸易和自由”。他们在贸易上的优势和对自由政治制度的顺应,以某种方式和孟德斯鸠所提到的卓著的虔敬连为一体,这难道是不可能的吗?
当我们以这种方式提出这一问题时,大量虽只是被模糊地认识到,但确实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便会出现在我们面前。鉴于历史材料无穷无尽、繁多驳杂,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尽可能清晰地阐述模糊地出现于我们面前的问题。但要完成这一任务,则须将我们前所论述的笼统模糊的概念抛到脑后,而竭力探究在基督教的不同分支中历史地存在过的那些宗教思想的各自特性和相互差别。
然而,在着手这一工作之前,我们尚须对我们正在试图对之作出历史说明的那些现象的独特性略加论述,然后再讨论就本书的研究范围而言,这样的说明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可能的。
从经济方面的传统主义中解放出来,看来无疑会大大地增强这样一种趋向:即象怀疑一切传统权威的尊严一样,来怀疑宗教传统的尊严。但必须切记却又常被忽略的是:宗教改革并不意味着解除教会对日常生活的控制,相反却只是用一种新型的控制取代先前的控制。这意味着要废止一种非常松弛、在当时已几乎不见实施、近乎流于形式的控制、而倡导一种对于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各个领域的一切行为都加以管理的控制方式,这种控制方式是极其难以忍受的、但却又得严格地加以执行。天主教会的教规,“惩罚异教,宽恕罪人”,正如它在过去比今日实施得更为有力,现在已得到了具有彻底的现代经济特征的诸民族的宽容,而在十五世纪初,则曾被地球上最富裕、经济最发达的诸民族所接受。与此相反,加尔文教的教规,正如它在十六世纪的日内瓦和苏格兰、十六和十七世纪之交的荷兰大部地区、十七世纪的新英格兰以及一段时间内在英格兰本土所实施的那样,在我们看来是一种绝对无法忍受的对于个人的宗教控制形式。这也正是当时日内瓦、荷兰、英格兰的大部分旧商业贵族的看法。宗教改革者在这些经济高度发达地区所抱怨的不是教会对生活监督过多,而是过少。那些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和那些国家中正在蒸蒸日上的资产者中产阶级,不仅没有阻挡这种史无前例的清教专制,反而为保卫这种专制发展出了一种英雄主义精神。这,又该怎样解释呢?确实,资产阶级本身在此之前极少——在此之后从未——有过英雄主义的表现。正如卡莱尔(Carlyle)不无道理地说过的,这是“我们唯一的英雄主义行为”。
但进一步说,更重要的一点是:新教徒在近代经济生活中拥有较多的所有权和管理地位,这在今天或许可以(至少部分地)理解为只是由于他们继承了较多的物质财富。然而,有很多现象却不能这样解释。只需列举以下几个事实:在巴登,在巴伐利亚,在匈牙利,可以发现天主教徒父母同新教徒父母为子女提供的高等教育种类大不相同。在高等学校中,在校生和毕业生中天主教徒的比例,一般都低于他们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这一事实,的确大半可以用他们继承的财产差异来解释。但在天主教徒毕业生中,毕业于特别训练技术人才和工商业人才学校的人数比例,以及毕业于一般培养中产阶级从业人员学校的人数比例,比新教徒的还要更低。天主教徒乐于选择的是文科学校所提供的人文教育。——上面那种解释不能适用于这一情况,与此相反,这一情况却正是天主教徒很少有人从事资本主义企业活动的一个原因。
有一个事实可以部分地解释天主教徒在近代工业的熟练工人中为何只占少数——这是一个更为令人注目的事实。众所周知,工厂在很大程度上要从青年手工业者中吸收熟练工人;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新教徒而不是天主教徒身上。换言之,在手工业者中,天主教徒更趋于一直呆在他们的行业中,即更多地成为本行业的师傅;而新教徒却更多地被吸引到工厂里以填充熟练技工和管理人员的位置。对于这些情况无疑只能这样解释:由环境所得的心理和精神特征(在这里是家族共同体和父母家庭的宗教气氛所首肯的那种教育类型)决定了对职业的选择,从而也决定了一生的职业生涯。
天主教徒较少参与德国的近代经济生活这一事实更为令人惊诧,因为它与任何时候(包括现在)都可以观察到的一种趋势恰好相反。屈从于一个统治者集团的少数民族或少数派宗教,由于他们自愿或不自愿地被排除在政治影响之外,一般都会以一种异乎寻常的力量介入经济行为。他们最富有才干的成员都在这一领域来寻求使自己的才干得到承认的愿望得到满足,因为他们没有机会为政府工作。俄国境内的波兰人和东普鲁士人无疑正是这样,他们的经济势力在那里的发展比在他们占统治地位的加里西亚要快得多。从前,法国路易十四统治下的胡格诺教徒,英国的不信国教者和贵格会教徒,最后还有不可不提到的二千年来一直如此的犹太人,也都是这样的。然而,德国的天主教徒却并未明显地带有这种社会地位所造成的那种后果。从前,不管是在荷兰还是在英格兰,不管是在他们受到迫害时还是仅仅被宽容时,他们从未象新教徒那样在经济上取得令人注目的进展。另一方面,确实无疑的是新教徒(特别是后面还要详尽探讨的新教运动的某些支派),不管是作为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不管是作为多数还是作为少数,都表现出一种特别善于发扬经济理性主义的倾向;而这种经济理性主义在天主教徒身上,不管他们的处境是上述的前一种还是后一种,却从未表现到这样的程度。这样,我们就必须在其宗教信仰的永恒的内在特征中,而不是在其暂时的外在政治历史处境中,来寻求对这一差异的主要解释。
我们将致力于研究这些宗教以求找出它们所具有的或曾有过的特征;因为这些特征可以导致我们已经描述过的那种行为。只作表面的分析,只根据一些平常的印象,人们便不免会这样表述这一差异:天主教更注重来世,其最高理想更具禁欲苦行色彩,这无疑会将其信徒培养得对现世的利益无动于衷。这样的解释正符合在判断两个教派时的流行倾向。在新教一方,这种解释被作为抨击天主教生活方式中(真实的或想象的)禁欲理想的根据;天主教方面则非难说,正是因为新教把全部理想世俗化才搞得人人唯利是图。最近,一位作家试图这样来阐述它们对经济生活的不同态度:“天主教更为恬静,更少攫取欲;天主教徒宁愿过一辈子收入不高但尽可能安稳的生活,也不愿过有机会名利双收但却惊心动魄、担当风险的生活。俗话说得有趣:‘吃好睡好,两者择一’。用在这里,就是新教徒宁愿吃得舒服,天主教徒则乐意睡得安稳。”
实际上,这种想吃得舒服的欲望,虽非全面但却恰如其分地概括了现今德国许多有名无实的新教徒的行为动机。但事情在过去却大不一样:英国、荷兰、美国的清教徒的典型特征恰恰与纵情声色背道而驰。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这一点对我们的研究极为重要。更有甚者,法国的新教徒(别处的新教徒亦然)长期甚至至今还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所有加尔文教会毫无例外地烙上的那种典型特征,特别是在多次宗教斗争的磨难中所烙上的特征。然而(或许,如同我们后面还要提到的,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众所周知,这些特征正是当时法国的工业和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并在宗教迫害所允许的狭小范围内一直如此。如果我们可以将这种宗教热忱,这种宗教利益在整个生活行为中的支配地位称做专修来世,那么法国的加尔文教徒则从过去到现在至少都象北日尔曼的天主教徒一样专修来世(正如宗教是世界上任何民族至关紧要的事情一样,天主教对后者也无疑是同样的至关紧要);两者都在各自的国家里,几乎以同样的方式与占支配地位的宗教潮流相离异,法国的下层天主教徒非常热衷于生活享乐,而上层则公然敌视宗教。同样,德国的新教徒今天都在专心致志于世俗的经济生活,其上层对宗教则漠不关心。上述比较已经清楚不过地表明:只是想当然地说天主教专修来世,新教看重现世的物质享乐,这种以及诸如此类的含混说法解决不了本书中的任何问题。以这样一种泛泛的说法来概括两者的区别,不足以说明今天的实际情况,更不足以说明过去的实际情况。然而,如果有人想以这种区别说明问题,那么另外好几种见解便会同时出现,并与上述区别结合,提出这种推测:在以苦修来世、禁欲主义、宗教虔诚为一方,以身体力行资本主义的获取为另一方的所谓冲突中,最终将表明,双方实际上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
事实上,从一种极为表面化的观察出发,看到许许多多最重基督教虔诚的精神形式的代表人物竟出自商业圈子,尤其是很多最热切的虔信派信徒都是这种出身,这确实会令人感到出乎意外。或许这可以解释为不适应商业生活的敏感本性对拜金主义的一种反应,而且正如阿西西人弗兰西斯(Francis of Assisi)一样,许多虔信派教徒也这样来解释他们的皈依过程。同样,大资本主义企业家中有这么多的人(包括西塞·罗兹)都出身于牧师家庭,似乎也可以解释为是对他们禁欲教养的反应。然而,当一种异乎寻常的资本主义商业意识和一种渗透着、支配着整个生活的极其狂热的宗教虔诚天衣无缝地结合在同一批人、同一些群体身上时,这种解释便无能为力了。这些情况并非是孤立的,这些特征在新教历史上是许多最重要的教会和教派所共有的。特别是加尔文教派,无论它在什么地方出现,总是体现着这种结合。在宗教改革风起云涌的年代,尽管法国胡格诺教会(或任何其它新教信仰)很少和某一特定的社会阶级息息相关,其皈依者中修道士和经商人员(商人和手艺人)的人数却特别多(在宗教迫害时期尤其如此);这是很有独特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非常典型的。甚至连西班牙人都知道异端邪说(即荷兰人的加尔文教)促进了贸易,而这种说法同威廉·佩蒂(William Petty )勋爵在探讨荷兰资本主义发展原因时所发表的见解正相吻合。哥赛因( Gothein )曾恰如其分地将加尔文教徒在各地聚居地称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温床。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或许也还可以把这些共同体所具有的法国和荷兰经济文化的优越性,甚或离乡背井对于打破传统社会关系所起的巨大作用,看作决定因素。然而在法国,正如我们从科尔贝特(Colbert)的斗争所知,甚至在十六世纪时情况就已如此。连奥地利都直接输入新教徒手艺人,就更不必说其它国家了。
但似乎并非所有的新教派别在这方面都具有同样强烈的影响。即使在德国,加尔文教的影响也是最强的;归正宗(即加尔文宗)似乎就比其它教派更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不管是在乌珀塔尔(Wupperthal )还是在其它地方,都是这样。其影响比路德教大得多,无论是就具体事例还是就总体的比较似乎都证实了这一点,在乌珀塔尔尤其如此。苏格兰有博克(Buckle),英国诗人中有济慈(Keats ),都强调过这些同样的关系。极其有必要提到的是一种更为惊人的结合:即在一些既以苦修来世又以腰缠万贯而著称于世的派系中,特别是在公谊会派和门诺派中,笃信宗教的生活方式和非同寻常的经商手腕结合了起来,公谊会派在英国和北美起过的作用在德国和荷兰便由门诺派承担。在东普鲁士,弗雷德里克·威廉一世对门诺教徒手下留情,是因为他们虽然断然不肯服兵役,但对工业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这只不过是很多能说明真相的事例之一,但联想到这位君主的性格,也未必不是最突出的一个例证。最后,极度的虔诚和毫不逊色的经商手腕的结合,也充分体现在虔信派教徒身上,这可以说是人人皆知的。
应该提到的还有莱茵河地区和卡尔夫。在这一纯属导言性质的讨论中,无须堆砌更多的例子。这为数不多的例子就已经说明了一个问题:艰苦劳动精神,积极进取精神(或不管将其称为什么精神)的觉醒之往往被归功于新教,必须不要象流行的看法那样将其理解为对生活乐趣的享受,或也不应在任何意义上与启蒙运动联系起来。路德、加尔文、诺克斯(Knox )、弗埃特(Voet )的老牌新教与今天所谓的进步几乎毫不相干。今日即使是最极端的宗教狂也不会想要抑制现代生活的一切方面,却正是老牌新教公然仇视的。如果旧日的新教精神和现代的资本主义文化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的话,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应在所谓多少带点唯物主义色彩或至少反禁欲色彩的声色享乐中寻找,而应在其纯粹的宗教品性中寻找。孟德斯鸠说(《法意》,第二十卷,第七章)英国人“在世上所有民族中取得了三项最长足的进展,即虔诚、贸易和自由”。他们在贸易上的优势和对自由政治制度的顺应,以某种方式和孟德斯鸠所提到的卓著的虔敬连为一体,这难道是不可能的吗?
当我们以这种方式提出这一问题时,大量虽只是被模糊地认识到,但确实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便会出现在我们面前。鉴于历史材料无穷无尽、繁多驳杂,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尽可能清晰地阐述模糊地出现于我们面前的问题。但要完成这一任务,则须将我们前所论述的笼统模糊的概念抛到脑后,而竭力探究在基督教的不同分支中历史地存在过的那些宗教思想的各自特性和相互差别。
然而,在着手这一工作之前,我们尚须对我们正在试图对之作出历史说明的那些现象的独特性略加论述,然后再讨论就本书的研究范围而言,这样的说明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可能的。
本章的标题用得多少有点玄乎——资本主义精神。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要想给任何这一类的东西下一个定义,那就总会碰到某些因难,这些困难是这类考察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如若“资本主义精神”这一术语具有什么可理解的意义的话,那么这一术语所适用的任何对象都只能是一种历史个体( historical individual ),亦即是一种在历史实在中联结起来的诸要素的复合体,我们是按照这些要素的文化意蕴而把它们统一成为一个概念整体的。
然而,这样一个历史概念,正因为就其内容而言它指的是一种由于其独一无二的个体性才具有意味的现象,所以它不能按照“属加种差”的公式来定义,而必须逐步逐步地把那些从历史实在中抽取出来的个别部分构成为整体,从而组成这个概念。这样,这个概念的最后的完善形式就不能是在这种考察的开端,而必须是在考察之后。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在讨论的过程中对我们这里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作出最完善的概念表述,并把这种概念表述作为这种讨论的最重要结果,这对于我们所感兴趣的观点来说,是最适宜的做法。此外,我们下面将会讲到的这种观点,对于分析我们正在考察的这种历史现象来说,决不是唯一可能的观点。如果从其它的立场出发去考察这种历史现象甚或任何其它历史现象,也会获得与这些基本特征同样重要的其它一些特征。因此,根本没有必要把资本主义精神理解成仅仅只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那种东西,因为我们这里所说的仅仅是对我们分析的目的而言的。这是由各种历史概念的本性所决定的,因为从历史概念的方法论意义来说,这些概念并不是要以抽象的普遍公式来把握历史实在,而是要以具体发生着的各组关系来把握,而这些关系必然地具有一种特别独一无二的个体性特征。
因此,如果我们想对我们现在试图进行分析并作出历史说明的对象加以规定的话,那么这种规定就不能采取一种概念定义的形成,而是至少在一开始只能对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作一暂时性的描述。然而,这样一种描述对于清晰地了解我们所考察的对象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我们现在先来看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文献,这文献以近乎于典型的纯粹性保存着我们正在寻找的那种精神,与此同时它又具有着摆脱了与宗教的任何直接关系的优点——这对我们的目的来说,也就是具有摆脱了各种先入之见的优点。
“切记,时间就是金钱。假如一个人凭自己的劳动一天能挣十先令,那么,如果他这天外出或闲坐半天,即使这其间只花了六便士,也不能认为这就是他全部的耗费;他其实花掉了、或应说是白扔了另外五个先令。
“切记,信用就是金钱。如果有人把钱借给我,到期之后又不取回,那么,他就是把利息给了我,或者说是把我在这段时间里可用这笔钱获得的利息给了我。假如一个人信用好,借贷得多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么他就会由此得来相当数目的钱。
“切记,金钱具有孳生繁衍性。金钱可生金钱,孳生的金钱又可再生,如此生生不己。五先令经周转变成六先令,再周转变成七先令三便士,如此周转下去变到一百英镑。金钱越多,每次周转再生的钱也就越多,这样,收益也就增长得越来越快。谁若把一口下崽的母猪杀了,实际上就是毁了它一千代。谁若是糟踏了一个五先令的硬币,实际上就是毁了所有它本可生出的钱,很可能是几十英镑。”
“切记下面的格言: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谁若被公认是一贯准时付钱的人,他便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聚集起他的朋友们所用不着的所有的钱。这一点时常大有稗益。除了勤奋和节俭,在与他人的往来中守时并奉行公正原则对年轻人立身处世最为有益;因此,借人的钱到该还的时候一小时也不要多留,否则一次失信,你的朋友的钱袋则会永远向你关闭。
“影响信用的事,哪怕十分琐屑也得注意。如果债权人清早五点或晚上八点听到你的锤声,这会使他半年之内感到安心;反之,假如他看见你在该干活的时候玩台球,或在酒馆里,他第二天就会派人前来讨还债务,而且急于一次全部收清。
“行为谨慎还能表明你一直把欠人的东西记在心上;这样会使你在众人心目中成为一个认真可靠的人,这就又增加了你的信用。
“要当心,不要把你现在拥有的一切都视为己有,生活中要量入为出。很多有借贷信用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要想避免这个错误,就要在一段时间里将你的支出与收入作详细记载。如果你在开始时花些工夫作细致的纪录,便会有这样的好处:你会发现不起眼的小笔支出是怎样积成了一笔笔大数目,你因此也就能知道已经省下多少钱,以及将来可以省下多少钱,而又不会感到大的不便。
“假如你是个公认的节俭、诚实的人,你一年虽只有六英镑的收入,却可以使用一百英镑。
“一个人若一天乱花四便士,一年就乱花了六个多英镑。这,实际上是以不能使用一百英镑为代价的。
“谁若每天虚掷了可值四便士的时间,实际上就是每天虚掷了使用一百英镑的权益。
“谁若白白失了可值五先令的时间,实际上就是白白失掉五先令,这就如同故意将五先令扔进大海。
“谁若丢失了五先令,实际上丢失的便不只是这五先令,而是丢失了这五先令在周转中会带来的所有收益,这收益到一个年轻人老了的时候会积成一大笔钱。”
这些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教导我们的话。费迪南德·古恩伯格( Ferdinand Kurnberger )在其《美国文化览胜》( Picture of American Culture)一书中认为,这些话是美国佬的一份自白,因而予以尖刻的讽刺。毫无疑问,这些话所表现的正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但我们很难说资本主义精神已全部包含在这些话里了,我们不妨停下来玩味一下富兰克林的这一席话。古恩伯格把美国佬的哲学概括为这么两句话:“从牛身上刮油,从人身上刮钱。”期在必得的宗旨之所以奇特,就在于它竟成为具有公认信誉的诚实人的理想,而且成为一种观念:认为个人有增加自己的资本的责任,而增加资本本身就是目的。的确,富兰克林所宣扬的,不单是发迹的方法,他宣扬的是一种奇特的伦理。违犯其规范被认为是忘记责任,而不是愚蠢的表现。这就是它的实质。它不仅仅是从商的精明(精明是世间再普遍不过的事),它是一种精神气质。这正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雅各布·福格(Jacob Fugger )曾与一个已退休的商业界同事谈话。这位同事想劝福格也退休,因为他赚钱赚得够多的了,该让别人也得到些机会。福格断然拒绝了他的劝告,说那么做是卑怯,“他福格另有想法。钱,在他来说。只要能赚,他就想赚”。福格的话所表现的精神显然与富兰克林的大相径庭。前者表现的是商人的大胆和在道德上不具褒贬色彩的个人嗜好,后者则是具有伦理色彩的劝世格言。本文的资本主义精神这一概念,就是指后一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亦即近代资本主义精神。从问题讨论的方式上便可明显地看出,我们这里所论述的只是西欧和美国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在中国、印度、巴比伦,在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在中世纪都曾存在过。但我们将会看到,那里的资本主义缺乏这种独特的精神气质。
富兰克林所有的道德观念都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诚实有用,因为诚实能带来信誉;守时、勤奋、节俭都有用,所以都是美德。按逻辑往下推理,人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在富兰克林看来,假如诚实的外表能达到相同的目的,那么,有个诚实的外表就够了,过多的这种美德只能是不必要的浪费。事实上,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讲述他如何皈依这些美德,或者关于严格保守自己节制的形象如何有价值的讨论、以及如何努力自谦尔后得到众人赏识,所有这些都证实了上述的印象。按照富兰克林的观点,这些美德如同其他一切美德一样,只是因为对个人有实际的用处,才得以成其为美德;假如能同样达到预期目的,仅仅换个外表也就够了。这就是极端的功利主义的必然结论。在许多德国人的印象中,美国人所声言的那套美德纯系虚伪,他们的印象看来在这一典型事例中得到了证实。但实际上,事情远非如此简单。本杰明·富兰克林本人的品格就与这种印象不符,这一点有他自传里那种非凡的坦率可资佐证。富兰克林把他之得知美德的功用归因于一种旨在引导他走正路的神的启示。这种情况表明,他说的话里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劝人为了纯粹利己的动机而进行伪装,其中还有更多的东西。
事实上,这种伦理所宣扬的至善——尽可能地多挣钱,是和那种严格避免任凭本能冲动享受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因而首先就是完全没有幸福主义的(更不必说享乐主义的)成分搀在其中。这种至善被如此单纯地认为是目的本身,以致从对于个人的幸福或功利的角度来看,它显得是完全先验的和绝对非理性的。人竟被赚钱动机所左右,把获利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在经济上获利不再从属于人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手段了。这种对我们所认为的自然关系的颠倒,从一种素朴的观点来看是极其非理性的,但它却显然是资本主义的一条首要原则,正如对于没有受到资本主义影响的诸民族来说这条原则是闻所未闻的一样确定无疑。与此同时,它又表达了一种与某些宗教观念密切相关的情绪。富兰克林虽是一个无特殊色彩的泛神论者,但他那加尔文教派的严父却在他幼小的时候就反复向他灌输一条来自圣经的古训。因此,如果我们问为什么“要在人身上赚钱”,他在其自传中所做的回答用上了这条古训:“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圣经·箴言·二十二章二十九节)。在现代经济制度下能挣钱,只要挣得合法,就是长于、精于某种天职(Calling)的结果和表现;而这种美德和能力,正如在上面那段引文中以及在富兰克林的其它所有著作中都不难看出的,正是富兰克林伦理观的全部内容。
事实上,这种我们今日如此熟悉,但在实际上却又远非理所当然的独特观念——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它是一种对职业活动内容的义务,每个人都应感到、而且确实也感到了这种义务。至于职业活动到底是什么,或许看上去只是利用个人的能力,也可能仅仅是利用(作为资本的)物质财产,这些都无关宏旨。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观念只是出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恰恰相反,我们在下面将追根溯源,会在资本主义出现以前的某个时代找到它的由来。自然,我们更不会说,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中的个人(无论是企业家还是劳动者)有意识地接受这些伦理格言乃是当今资本主义能够进一步存在下去的条件,当今资本主义经济可谓是一个人生在其中的广漠的宇宙,他对这个人来说,至少对作为个人的他来说,是一种他必须生活于其中的不可更改的秩序。他只要涉足于那一系列的市场关系,资本主义经济就会迫使他服从于资本主义的活动准则。假如一个制造商长期违犯这些准则,他就必然要从经济舞台上被赶下去,正如一个工人若不能或不愿适应这些准则就必然被抛到街头成为失业者一样。
所以,当今的资本主义既然已经左右了经济生活,它事实上就是在通过经济界适者生存的过程教育着、选择着它所需要的经济主体。但在这里可以很容易看出,把选择的概念搬来解释历史是有其局限性的。一种如此适应资本主义的各种独特性的生活态度最终能够得到选择,而且能左右其他的生活态度,那么,这种生活态度在开始时就不可能是起源于若干孤立的个人,而只能是一种为一切人群所共有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起源正是需要说明的。按照较为朴素的历史唯物论的学说,这样的思想之产生,是经济状况的反映,或曰是其上层建筑。对此,我们将在下面详细论述。这里,我们要大家注意一个事实就够了。这个事实就是,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出生地(马萨诸塞),资本主义精神(就我们所赋予它的意义而言)无疑在资本主义秩序出现以前就已存在。早在1632年,就有人抱怨新英格兰那种不同于美国其他地方的专门工于计算的追求利润的行为。同样无疑的是,在与新英格兰接壤的某些殖民地以及较后加入美利坚合众国的南方各州,资本主义远没有如在新英格兰地区那么发达,尽管这些殖民地及州是由一些大资本家出于商业动机建立的,而位于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则是由于宗教方面的原因由传道士、神学院毕业生在一些小商人、工匠以及自耕农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这里的因果关系正好与按唯物主义观点得出的因果关系相反。
这些观念的起源及历史比那些持上层建筑说的理论家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资本主义精神(就我们所用的意义上而言)为了取得统治的地位,必须同各种敌对力量的世界进行搏斗。我们引用的富兰克林的话所表现的那类思想,虽曾令一整个民族为之喝采,但在古代和中世纪,则肯定会遭排斥,因为它会被认为是最卑劣的贪婪,是一种完全没有自尊的心态。事实上,一切尚未卷入或尚未适应现代资本主义环境的社会群体,今天对这种思想仍抱排斥态度。这并不完全是因为获利的本能在那些时代就不为人所知或尚不发达(人们常常这么说);也并不是象耽于幻想的现代浪漫主义作家所常常以为的那样,在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势力圈以外,不象在其圈内那么强烈。在这一点上是找不到资本主义精神和前资本主义精神之间有什么区别的。中国的清朝官员、古代罗马贵族、现代农民,他们的贪欲一点也不亚于任何人。不管谁都会发现,一个那不勒斯的马车夫或船夫,以及他们亚洲国家的同行,还有南欧或亚洲国家的匠人,他们这些人对黄金的贪欲要比一个英国人在同样情况下来得强烈得多,也不讲道德得多。
许多国家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按西方的标准来看一直是落后的,但在靠赚钱以谋取私利方面使绝对不讲道德的作法普遍盛行,却恰恰是那些国家一直具有的一个突出的典型特征。正如所有的雇主都知道的那样,这些国家(可用意大利与德国作比较)的劳动者缺乏自觉性(coscienziosita ),这一点以前是、现在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这些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资本主义无法利用那些信奉无纪律的自由自在的信条的人的劳动,正如它不能利用那些在与他人往来中给人以完全不讲道德的印象的人一样,后一点我们看了富兰克林的作品就会明白。因此,资本主义精神和前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区别,并不在赚钱欲望的发展程度上。自从有了人,就有了对黄金的贪欲,有一些人让黄金欲成为不受控制的欲望,并全身心地顺从它。其中的一个例子就是那位荷兰船长,他“要穿过地狱去寻宝,哪怕地狱之火烤焦了船帆也在所不惜”,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人并不是产生出作为一种普遍现象的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的那种大众心态的代表,了解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在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只要有可能,就必有置任何伦理道德于不顾的残酷的获利行为。在对外国人和非同伙人打交道时,贸易也象战争及海上掠夺一样,常常是无法无天的。在这里双重伦理允许人们做出在与同胞同事的往来中禁止做的事情。
资本主义性质的获利,作为一种投机活动,在所有使用货币进行贸易,并且通过克门达、租税承包、国家借贷、战争资助、公爵朝庭及官吏为这种获利提供机会的各类经济社会中都一直盛行着。同样,这种投机者的内心态度,即嘲笑一切伦理限制的态度,也一直是普遍的。获利过程中的绝对的和有意识的冷酷无情的态度常常最紧密地与最严格地遵从传统联系在一起。而且,随着传统的崩溃和自由经济企业或多或少的扩张(甚至已经扩张到社会群体的内部),这一新生事物在伦理上也并没有普遍地得到认可和鼓励,只不过作为一个事实而被容忍。这一事实要么被看作是漠视伦理的,要么被看作是理应受到谴责的,但是,很不幸,它又是不可避免的。这不仅一直是伦理说教的标准态度,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直是前资本主义时期在普通人的实际行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标准态度;所谓前资本主义的,是指这样一种状况:在一个长期企业中,合乎理性地使用资本和按照资本主义方式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尚未成为决定经济活动的主导力量。而各个地方的人们在适应一种有秩序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经济状况时,他们所遇到的最顽固的心理障碍之一恰恰正是这种态度。
在“一种要求伦理认可的确定生活准则”这样一种意义上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它一直与之斗争的最重要敌手就是我们可以称之为传统主义的那种对待新情况的态度和反应。每一种试用对此给出最后定义的尝试也必须暂置一旁。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略举几例以求说明其暂定含义。下面,我们将从劳动者开始说起。
近代雇主为从其雇佣者那里获取最大可能的劳动量所使用的技术手段之一就是计件工价(piece-rate)的方法,譬如,在农业中,收获要求最大可能的劳动强度,因为,由于天气无常,高额利润与重大损失之间的差异取决于收获的速度。因而,在收获季节,计件工价制几乎是普遍流行的。并且,由于雇主对加快收割速度的兴趣随着劳动结果和劳动强度的增长而增长,雇主一次又一次地作出这样的尝试,一再提高劳动者的计件工价,从而给劳动者以机会来挣取对他们而言是很高的工资,以鼓励他们提高自己的效率。但是,雇主却常常遇到一个奇特的困难,其发生频率之高往往令人惊讶;即提高计件工价常常招致这样的后果:在同一时间内做完的活儿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因为劳动者对工价提高的反应不是增多而是减少其工作量。例如,某个人按每英亩1马克的价钱一天收割了2.5英亩地,从而挣得2.5马克。现在,工价提高到每收割1英亩得1.25个马克。本来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收割3英亩地,从而挣得3.75马克。但他并不这样做;他只收割2英亩地,这样他仍然可以挣得他已经习惯得到的2.5马克。挣的多一些并不比挣的少一些来得那样诱人。他并不问:如果我尽力去做,那么我一天能挣多少钱呢?他却这样问:我要做多少活儿,才能挣到以前挣的2.5马克来打发传统的需求呢?这就是这里所说的传统主义的一个例子。人并非“天生”希望多多地挣钱,他只是希望象他已经习惯的那样生活,挣得为此目的必需挣到的那么多钱。无论何处,只要近代资本主义通过提高劳动强度而开始提高人的劳动生产率,它就必然会遭遇到来自前资本主义劳动的这一主要特征的极其顽固的抵制。今天,它越是遭遇到这种抵制,它不得不对付的劳动力(从资本主义观点看)就越是落后。
让我们回到这个例子上。既然通过提高工资来刺激获利本能的方法不能奏效,那么,另一种显而易见的可能性就是试用截然相反的政策,即减少劳动者的工资,迫使他们付出更多的劳动以挣得与先前数目相同的工资。低工资和高利润甚至到今天在那些浅薄的观察者眼中仍然是相互关联的;每一件用工资付偿的事似乎都牵涉到相应的利润下降。资本主义从它一开始起步,就一再地采取减少工资的方法。低工资就是多生产,也即是说,低工资增加了劳动的物质结果,因而,如同库尔的彼埃特(Pieter de la Cour)很早以前就此所言(我们将会看到,他的说法很合由来已久的加尔文主义精神),只是因为并且只要人们还很贫穷,他们才会劳动。这种观点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内一直被人们奉为一种信条。
但是,这种表面上非常有效的方法,其效能实际上是有限度的。当然,可以在劳动市场上以低价雇佣剩余人口,这一点确实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然而,尽管过于庞大的一支后备军在某些情况下有利于量的扩大,但是,它却阻滞了质的发展,尤其是阻滞了向使用更高劳动强度的企业类型的过渡。低工资绝对不与廉价劳动等同。从纯粹量的角度看,劳动效率会随着工资不能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而下降,而这归根结蒂甚至意味着不适者的生存。今天,一个普通的西里西亚人,即使他尽心竭力,也只能收割一个报酬较高、营养较好的波美拉尼亚人或梅克伦堡人所收割土地的三分之二多一点;一个波兰人,他的家乡越是向东,越是远离德国,他所做的活儿,较之于一个德国人所做的,也就越少。即便是从纯商业的角度来看,如果生产的商品需要任何一种熟练劳动,或者需要使用易于损坏的机器,或一般地讲,如果需要高度的专注和创新精神,那么,低工资的方法就必定要失败。这时,低工资并不能奏效,只能适得其反,落个与初衷相反的结果。因为,在这里,不仅高度的责任心是绝对必不可少的,而且,一般地讲,至少在劳动时间内容不得半点的分心,来计算怎样才能最省事最省力地挣得已经习惯的工资。相反,劳动必须是被当作一种绝对的自身目的,当作一项天职来从事。但是,这样一种态度绝对不是天然的产物。它是不能单凭低工资或高工资刺激起来的,它只能是长期而艰苦的教育的结果。今天,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在各工业国家中都可以相对容易地招募到劳动力。而在过去,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极其困难的问题。即使在今天,如果没有一支强大的同盟军支持,资本主义或许也不能前进半步。下面我们将会看到,这支同盟军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是伴随其左右的。
最好还是通过一个例子来解释我们所说的。今天,人们常常以女工,特别是未婚女工作例子说明那种落后的传统劳动形式。雇佣女孩子,特别是雇佣德国女孩子的雇主,几乎个个都在抱怨,说她们差不多全部不能也不愿放弃那些遗传下来的或已经学会的工作方法以便采用更为有效的方法,不能也不愿适应新的工作方法,不能也不愿学习,不能也不愿集中她们的才智,甚至根本不能也不愿使用她们的才智。如果向她们解释,这样会使工作更加简单易做,而且更重要的是,会给她们带来更多的好处,一般地讲,这类解释根本不会得到理解。提高计件工价的方法在习惯的石墙前总要碰壁,不能奏效。一般地讲——并且从我们的观点看,这一点不无重要性——只是对于那些有着特别的宗教背景,特别是有虔信派背景的女孩子来说,才有不同的情形。人们时常听说,并且调查统计也证实了,这些人往往有最好的经济教育机会,集中精神的能力,以及绝对重要的忠于职守的责任感,这些与严格计算高收入可能性的经济观,与极大地提高了效率的自制力和节俭心最经常地结合在一起。这就为对资本主义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那种以劳动为自身目的和视劳动为天职的观念提供了最有利的基础:在宗教教育的背景下最有可能战胜传统主义。对当今资本主义的这一观察结果本身就意味着有必要问一问,对资本主义的适应性与宗教因素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的日子里是怎样结合起来的。因为,可以从无以数计的例子中推论出,这些宗教因素甚至在当时就以与现在大致相同的形式存在着。例如,十八世纪卫斯理教徒(Methodisi)工人在他们的同志们手中所遭遇到的憎恶和迫害绝非仅仅是,甚至也不主要是他们在宗教上持异端观点的结果,英国就曾有过许多这样的和更加惊人的观点。他们所遭受的憎恶和迫害,正象一些报告中提到他们的工具遭到破坏所暗示的,是由他们那种如同我们今天所说的非常愿意劳动引起的。
然而,还是让我们再回到现在,这次回到企业家身上,以阐明传统主义在企业家身上意味着什么。
索姆巴特(Sombart )在讨论资本主义的起源时,曾经把需要的满足和获利作为经济史上的两大主要原则区别开来。在前一种情况下,支配经济活动的形式和方向的目的,始终是获得满足个人需要的必需商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是努力获取不受需要限制的利润。他称之为需求型经济的,初看上去,似乎和这里称为经济传统主义的是同一种东西。如果把需求概念限定为传统的需求,或许是这样。但是,如果需求概念并不仅限于传统需求,那么,一些经济类型(按照索姆巴特在其著作中的另一部分中给资本所下的定义,这些类型必须被认作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就要被排除在获利型经济的范畴之外,而被归入到需求型经济的范畴之内。企业,即那些由私人企业家经营,利用资本(货币或具有货币价值的商品)以赢利,购买生产资料和出售产品的企业,也即是说,具有毋庸置疑的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或许同时也具有传统主义的性质。这甚至在近代经济史的过程中也不仅仅是个别偶然的情形,相反,这是一种规律,只是由于资本主义精神反复而又日益有力的征服,才不断地被中断。固然,企业的资本主义形式和经营企业的精神一般都处于某种相互适应的关系,但是,它们并非处于一种必要的相互依赖的关系。尽管如此,我们暂且使用(近代)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用语来描述那种理性地而且系统地按照我们曾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例子来说明的方式去追求利润的态度。然而,这已得到如下这个历史事实的证明:即一方面上述的心态在资本主义企业中找到了它最合适的表达,另一方面,企业又从资本主义精神那里汲取到它最合适的动力。
但是,两者也可以分别发生。本杰明·富兰克林浑身上下都渗透着资本主义精神,但在当时,他的印刷厂在形式上与任何一个手工企业都没有差别。我们将会看到,在近代开始之际,商业贵族中那些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家,既不是我们在此称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唯一体现者,也不是这种精神的主要体现者。只有那些处于上升时期的工业中产阶级才体现了资本主义精神。甚至在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精神的典型体现者也不是利物浦和汉堡的那些风度翩翩的绅士(其商业财产是世袭而来的),而是曼彻斯特和西法利亚的那些多在非常普通的环境中靠个人奋斗而发财致富的暴发户。早在十六世纪,情形就颇为相似了;那时兴起的工业多是由暴发户创建的。
经营管理,例如银行、批发出口商业、大型零售商店、或出售家庭制造品的大型公司的经营管理,确实只有以资本主义企业的形式才是可能的。但尽管如此,它们也完全可以按照传统主义的精神来经营。事实上,大型发行银行的业务是不能以其它方式经营的。长达几个世纪的对外贸易一直是以具有严格的传统性质的垄断权和法律特权为基础的,在零售商业中(我们这里谈的不是那些没有什么资本,整天喊着要政府救济的小商人),那场正在结果传统主义性命的革命仍如日方中天。将旧有的放利体制毁灭的,正是同一场革命;现代家庭劳动与这场革命只是在形式上有联系。尽管这些事物在我们已是司空见惯,但要说明这场革命的发生及其意义,仍需要用一个具体的实例。
直到上个世纪的中叶,放利者的生活照我们今天看来还是十分优裕的,至少在大陆纺织工业中的许多部门是如此。我们可以把他们的日常事务大致想象如下:农民带着他们的布料从乡间来到放利人居住的城镇。这些布料常常全部或主要(如亚麻织物)由农民自产的原料制成的:放利人经过仔细的、经常是官秤的鉴定之后,按常例的价格把布料收下。放利人的主顾是些中间人(因为市场可能在很远的地方),这些中间人来找放利人。一般说来,他们当时不是凭样品,而是按照传统质量购货,或在提货之前发出订单,这些订单十有八九都被转到农民那里。主顾亲自订货的情况很少,即使有也是间隔很长。通过书信往来就足够了。后来送货样的作法渐渐时兴起来。放利人的业务时间很短,大约一天五到六个小时,有时则少得多;遇到忙季,时间则长些,他们挣钱不是很多,但足以过上象样的生活。年景好的时候还可储存一部分钱。总起来说,竞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好的。他们对业务的基本原则有着很大程度的一致看法。在酒馆里消磨时日,经常开怀畅饮,还有一帮志趣相投的朋友,这样的生活的确舒适而悠闲。
这种组织形式从各方面来说都是资本主义的;企业家的活动属于纯粹的商业性质;将资本在商业活动中反复周转的做法是必不可少的;最后,经济过程的客观方面——簿记是理性的。但是,假如考虑一下激励那时的企业家的精神,它仍是传统主义的业务: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利润率、传统的工作量、传统的调节劳资关系的方法、以及本质上是传统的主顾圈以及吸引新主顾的方法。可以说,支配这种经营活动的所有这些作法,其基础是这些商人群体的精神气质。
有一天,闲适自在的生活突然之间中断了,并且常常是劳动组织形式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如变家庭工场为统一领导下的工厂,变手工织为机织一类的改变。相反,出现的新情况无非就是某一个出身于放利家庭的年轻人来到乡下,仔细挑选了他将要雇用的织工,大大加强了对他们的劳动监督,于是便把他们从农民变成了工人。另一方面,他还尽最大可能直接深入到最终消费者中去,以此来改变自己的销售方法。他对一切细节都能了如指掌。他每年还要走访顾客,征求他们的意见。最重要的是,他还调整产品的质量,直接投合他们的需要和愿望。同时他开始介绍廉价多销的原则。这种理性化过程的结果是,那些不愿这样做的人只得关门歇业。这一结果随时随地均可反复见到。在残酷竞争的压力之下,那种田园牧歌式的状态分崩离析了。大量财富积聚了起来,这些财富并没有用来贷款从而赚取利息,而总是重新用于商业投资。从前那种闲适自在的生活态度让位于一种冷酷无情的节俭,一些人在商业活动中就是通过节俭而发家致富的。这些人并不想消费而只想赚取,而另外一些希望保持旧的生活方式的人也不得不削减其消费开支。
在这一点上,至关重要的是,这场革命通常并不是由源源不断用于工业投资的新货币引起的,而是由于这种新的精神,即资本主义精神已经开始发生作用了。在我所知道的几个事例中,整个革命过程只是由从亲戚那里筹借来的几千马克的资本推动起来的。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资本主义精神出现并表现出来,它就会创造出自己的资本和货币供给来作为达到自身目的的手段,相反的情况则是违背事实的。但它的出现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各种怀疑、仇恨甚至道德义愤总是滔滔不绝地涌向第一个革新者。人们还千篇一律地——这类事例我略知几个——捏造出一些关于他从前生活的隐私污点的传说。只有超乎寻常的坚强性格才能使这样一个新型的企业家不至丧失适度的自我控制,才能使他免遭道德上和经济上的毁灭。否认这一事实当然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而且,只是因为这种新型的企业家具有确定不移且是高度发展的伦理品质,以及洞若观火的远见和行动的能力,他才在顾客和工人中间赢得了不可缺少的信任。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够给予他克服重重障碍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够使他承担起近代企业家必须承担的无比繁重的工作。可是这样一些伦理品质却与那些适应传统主义的伦理品质有着天壤之别。
上述这一变化表面上并不引人注目,但却对新的精神渗透到经济生活中去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推动这一变化的人通常并不是那些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的投机商,也不是那些我们在经济发展史的各个阶段都能遇到的经济冒险家,更不是那些大金融家。恰恰相反,他们是些在冷酷无情的生活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既精打细算又敢想敢为。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人都节制有度,讲究信用,精明强干,全心全意地投身于事业中,并且固守着严格的资产阶级观点和原则。
人们常常倾向于认为,这些个人的道德品质与各种伦理准则毫无关系,更不用说与宗教观念有什么关系了,而且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否定性的。这类商人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似乎就因为他们具有一种摆脱共同传统的能力,即具有一种自由的启蒙精神。而今天,一般来说情形恰恰便是如此。宗教信仰与行为之间的任何关系一般来说都已付诸阀如,即使在某些地方存在这种关系,它也基本上是一种否定的关系,至少在德国是这样。今天,充满着资本主义精神的人倾向于对教会采取一种漠不相关的态度,假使不是敌视的态度的话。对天国的虔诚的厌倦这种想法对他们的积极本性也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宗教对他们来说显得是一种将人们从尘世的劳动中诱开的手段。如果你要问,他们这种使自己食不甘味、夜不安枕的活动意义究竟何在,他们为什么对自己拥有的一切永不感到餍足,从而显得对任何纯粹世俗的人生观如此地无动于衷,他们也许会回答(假如他们知道答案的话):“是为了供养子孙后代”。可是这种动机却并非他们所独有,传统主义者也有着同样的动机。因此,在大多数场合下,而且更正确地说,就只不过是这样:这种需要人们不断地工作的事业业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了。事实上,这是唯一可能的动机,但与此同时,从个人幸福的观点来看,它表达了这类生活是如此地不合理性:在生活中,一个人是为了他的事业才生存,而不是为了他的生存才经营事业。
当然,追求仅靠财富就能获得权力和声誉的欲望也在发生作用。一旦整个民族的想象力都驰骋于纯粹数量上的巨大时,这种关于巨额数量的浪漫观念便对具有诗人气质的商人们产生了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例如在美国就是这样。但是这一观念通常并不能吸引那些真正的领导人,更不能吸引那些不断获得成功的企业家。当然,也有一些商人坐享世袭而来的财产和贵族封号。他们将自己的儿子送进大学或官场,让他们用自己的行为掩盖其社会出身。但事实上,这是后来颓废的产物,也是德国资本主义暴发户的典型历史。资本主义企业家的理想类型,与这种或多或少受过文化教养的拼命往上爬的人毫无关系。即便在德国也间或出现了一些代表这一理想类型的杰出榜样。这一理想类型的企业家一向注意避免不必要的开销,从不自吹自擂,从不对自己的权力沾沾自喜。相反,他们常常为自己的社会声誉的那些外在标记而感到窘迫不堪。换言之,他们的生活方式常常——我们将来还有必要考察这一重要事实的历史意义——是以某种禁欲的倾向见称于世的,这一点在我们所引用的富兰克林的训诫中便可一目了然。也即是说,他们具有一种比起富兰克林曾经敏锐地提出的自我克制来说更为诚实的谦逊。而且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倒是往往形成一种惯例。他们的财富仅仅为他们带来了一种自己业已做好了本职工作的极不合理的感觉。除此以外,他们从自己的财富中则一无所获。
但正是这一点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人们看来是那样地不可理解、那样地神秘莫测、那样地猥贱下流、那样地可憎可鄙。在他们心目中,每个人毕生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让自己钻进一个负载着大量金钱和财富的坟墓中去。而且这一切只有当作某种反常本能,即拜金欲(auri sacra fames )的产物才可加以说明。
我们的个人主义的政治、法律和经济体制,具有一些为我们的经济秩序所独有的组织形式和总体结构形式。在这种体制下,资本主义精神是可以理解为纯粹的适应的结果。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那样,资本主义制度迫切需要人们投身于赚钱的事业;这种对待物质财富的态度完全适应这一制度,并且与在经济斗争中求得生存的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今天已经不存在把获取财富的生活方式与任何单一世界观(Weltanschauung)进行必要联系的问题了。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已经不再求助于任何宗教力量的支持了。尽管时至今日我们仍能感到宗教企图对经济生活施加影响,然而这种不正当的干预已经微不足道了,已经不能与国家制定的规章制度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相提并论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商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确实有着决定他们的观点和态度的趋势。谁要是不使自己的生活方式适应资本主义成功的状况,就必然破产,或者至少不会发家。但是所有这些都是近代资本主义在它已经取得了支配地位,已经摆脱了旧有支柱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现象。但是,只有当近代资本主义与近代国家日益强大的力量联合起来的时候,它才得以摧毁了中世纪经济生活准则中的那些陈旧腐朽的形式。我们暂且还可以说,在近代资本主义与宗教力量的关系上大概也是同样的情形。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考察:到底是不是,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这一情形。把赚钱看作是人人都必须追求的自身目的,看作是一项职业,这种观念是与所有那些时代的伦理感情背道而驰的。这一点几乎无须证明。“你们很难使上帝满意”(Deo placere vixpofest)这一教义在当时已经与教会法规合而为一了,并且已经直接用于评判商人的活动了。圣·托马斯将追求财富的欲望斥为卑鄙无耻(turpido)(这一用语甚至还用来指责那种不可避免的因而在伦理上是完全正当的获利),他的这一论点在当时被奉为真理。同样,上面这一教义(象福音书中关于利益的章节一样),也被视为真理。因而,与社会大多数人所持有的那些更加激烈地反对财富的观点比较起来,这一教义实际上已经包含着天主教教义对财政势力的相当程度的妥协了,而在意大利的一些城市,教会已经与这些财政势力建立起了十分密切的政治关系。但是即使在这一教义较好地调节了实际情况的地方,人们的那种伦理感情也从来没有被彻底征服(例如佛罗伦萨的安东尼就是这样),——那种为获利而获利的活动归根结底是一种可耻行为(pudendum),这种行为之可以被容忍,仅仅只是因为现世生活的一些不可改变的需求而已。
当时的一些道德家,特别是一些唯名论派的道德家,把经过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事业形式当作不可避免的东西来加以接受。他们还力图证明这些事业形式,特别是商业,是正当必要的。虽然他们的内心不无矛盾,但他们还是能够把商人的勤奋努力看成是利润的合法来源,因而能够给予这种勤奋努力以道德认可。但是,占据着统治地位的教义则把资本主义获利的精神斥为卑鄙无耻,或者至少不会给予这种精神以积极的伦理认可。象本杰明·富兰克林采取的那种伦理态度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最重要的是,这是资本主义集团自身的态度。只要他们不肯放弃教会的传统,他们毕生从事的工作充其量不过是某种在道德上毫无建树的东西,他们的工作一直得到容忍,可是这种工作却与教会有关高利贷的教义之间始终存在着互相抵触的危险,单就这一点来看,它就对拯救构成威胁。各种资料表明,富人们往往在临终之际将巨额钱财捐献给教会,用以补赎自己良心上的愧怍,有时甚至还将他们过去从负债人那里巧取豪夺来的高利退还给原主。上述情况,连同那些人们常常加以非难的异教倾向及其它倾向,只有在商业贵族中那一部分业已摆脱了传统的人们中间才不存在。但即使是那些怀疑主义者或对教会不以为然的人天生下来也迫不得已要这么做,因为这样就能够保证他们免遭身后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测,因为(至少根据上面这一人们普遍持有的观点)对于教会戒律的永恒的顺从足以保证他们死后得救。在这里,他们行为中那种在参与者本人看来是与道德无关的或不道德的性质便显而易见了。
那么,那种至多只在伦理上得到容忍的活动,怎样才变成了本杰明·富兰克林意义上的职业呢?需要从历史角度加以解释的事实是,在当时最富于资本主义特征的中心,在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的佛罗伦萨这个所有强大的政治势力角逐的货币和资本市场,这种态度被认为在伦理上是极不正当的,或者至多只能得到容忍。但是在十八世纪宾夕法尼亚的偏僻狭小的资产阶级环境中,商业仅仅因为缺乏货币就险些退还到从前那种以物易物的状态中去了。在那里,几乎没有大企业的迹象,只能看到一些银行的雏形。但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的态度却被视为道德行动的本质,甚至被当作责任来加以推行。在这里谈论理想的上层建筑中物质状况的反映显然毫无意义。(问题是在于),对于那种明显地趋向于把获利仅仅作为一种职业,而每个个人都感到自己对这种职业有一伦理义务的这一类活动来说,能够说明这种活动的观念背景是什么?因为正是这种观念为新的企业家的生活方式提供了伦理基础和正当理由。
许多学者,特别是索姆巴持,在他们所作的往往是卓有成效和富于见识的考察中,力图将经济理性主义描述成现代经济生活整体上的显著特征。这一观点如果是指劳动生产力的扩大(这种扩大通过采用科学来指导生产过程从而使之摆脱了个人的自然的身体局限),那么毫无疑问是完全正确的。在技术和经济组织领域中的这种理性主义的进程,无疑决定了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理想的一个重要部分。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以求为人类提供物质产品,毫无疑问是他们毕生工作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譬如,只要读一下富兰克林关于自己努力谋求费城的城市繁荣的那些记述,就能够十分清楚地理解这一显而易见的真理。当一个人为数以万计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并且在人口的增长和贸易(资本主义与贸易紧密相关)的规模方面为自己家乡的经济发展尽了一份力量的时候,他自然会感到十分的喜悦和自豪。所有这些对近代商人来说,显然是生活中一种特殊的并且无疑是理想主义的满足,同样,一种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特征之一就是:这种经济是以严格的核算为基础而理性化的,以富有远见和小心谨慎来追求它所欲达的经济成功,这与农民追求勉强糊口的生存是截然相反的,与行会师傅以及冒险家式的资本主义的那种享受特权的传统主义也是截然相反的,因为这种传统主义趋向于利用各种政治机会和非理性的投机活动来追求经济成功。
如此看来,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完全可以理解为理性主义整体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可以从理性主义对于生活基本问题的根本立场中演绎出来。在这一过程中,新教本来只能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加以考虑,即:新教形成了一个先于纯粹理性哲学发展的阶段。可是,任何自始至终贯彻这一论点的严肃研究都表明,用这种简单的方式提出问题不会奏效,因为理性主义的历史表明这一发展在不同的生活部门中不是并行的。譬如,假如我们将私法的理性化看成是对法律内容的逻辑简化和重新安排,那么这种理性化在古代后期的罗马法中已经达到了迄今已知的最高程度。但是这种私法的理性化在一些经济理性化达到相当高程度的国家中却仍然十分落后。在英国,这种情况尤其明显,在那里,罗马法的复兴被法律社团的强大力量所征服。与此相反,在南欧的天主教国家中,罗马法的复兴一直保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十八世纪的世俗理性哲学并不仅仅是,甚至也不主要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国家中得到拥护的。即使在今天,伏尔泰的理论仍旧是罗马天主教国家中广大上层社会人们、实际上更重要的是中产阶级人们的共同财富。最后,如果现实中的理性主义被理解为就是那种有意识地从个人的世俗利益方面来认识和评判世界的态度,那么,这种生活观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只为那些自由自在(Libevum arbitrium)的民族所独有,意大利人和法国人即是地地道道的这样一类人。但是我们已经确信。这决不是一个人与他的作为一种使命的职业的关系(这是资本主义必不可少的)得以充分孕育的土壤。事实上,我们可以从根本不同的基本观点并在完全不同的方向上使生活理性化——这一简单的论点常常被人们所遗忘,现在我们应该把它放在每一篇试图探讨理性主义的论文的开头。理性主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包含着由各式各样东西构成的一个完整的世界。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找出理性思想的这一特殊具体的形式到底是谁的精神产品,因为关于一种职业以及在这职业中献身于劳动的观念都是从这里生发出来的,而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一观念从纯粹幸福论所强调的个人利益这一角度来看完全是非理性的,但它却一直是,并且至今仍然是我们资本主义文化的最有特征的因素之一。这里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恰恰就是存在于这一观念之中、以及存在于每一种关于职业的观念之中的那种非理性因素的起源问题。
如若“资本主义精神”这一术语具有什么可理解的意义的话,那么这一术语所适用的任何对象都只能是一种历史个体( historical individual ),亦即是一种在历史实在中联结起来的诸要素的复合体,我们是按照这些要素的文化意蕴而把它们统一成为一个概念整体的。
然而,这样一个历史概念,正因为就其内容而言它指的是一种由于其独一无二的个体性才具有意味的现象,所以它不能按照“属加种差”的公式来定义,而必须逐步逐步地把那些从历史实在中抽取出来的个别部分构成为整体,从而组成这个概念。这样,这个概念的最后的完善形式就不能是在这种考察的开端,而必须是在考察之后。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在讨论的过程中对我们这里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作出最完善的概念表述,并把这种概念表述作为这种讨论的最重要结果,这对于我们所感兴趣的观点来说,是最适宜的做法。此外,我们下面将会讲到的这种观点,对于分析我们正在考察的这种历史现象来说,决不是唯一可能的观点。如果从其它的立场出发去考察这种历史现象甚或任何其它历史现象,也会获得与这些基本特征同样重要的其它一些特征。因此,根本没有必要把资本主义精神理解成仅仅只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那种东西,因为我们这里所说的仅仅是对我们分析的目的而言的。这是由各种历史概念的本性所决定的,因为从历史概念的方法论意义来说,这些概念并不是要以抽象的普遍公式来把握历史实在,而是要以具体发生着的各组关系来把握,而这些关系必然地具有一种特别独一无二的个体性特征。
因此,如果我们想对我们现在试图进行分析并作出历史说明的对象加以规定的话,那么这种规定就不能采取一种概念定义的形成,而是至少在一开始只能对这里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作一暂时性的描述。然而,这样一种描述对于清晰地了解我们所考察的对象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我们现在先来看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文献,这文献以近乎于典型的纯粹性保存着我们正在寻找的那种精神,与此同时它又具有着摆脱了与宗教的任何直接关系的优点——这对我们的目的来说,也就是具有摆脱了各种先入之见的优点。
“切记,时间就是金钱。假如一个人凭自己的劳动一天能挣十先令,那么,如果他这天外出或闲坐半天,即使这其间只花了六便士,也不能认为这就是他全部的耗费;他其实花掉了、或应说是白扔了另外五个先令。
“切记,信用就是金钱。如果有人把钱借给我,到期之后又不取回,那么,他就是把利息给了我,或者说是把我在这段时间里可用这笔钱获得的利息给了我。假如一个人信用好,借贷得多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么他就会由此得来相当数目的钱。
“切记,金钱具有孳生繁衍性。金钱可生金钱,孳生的金钱又可再生,如此生生不己。五先令经周转变成六先令,再周转变成七先令三便士,如此周转下去变到一百英镑。金钱越多,每次周转再生的钱也就越多,这样,收益也就增长得越来越快。谁若把一口下崽的母猪杀了,实际上就是毁了它一千代。谁若是糟踏了一个五先令的硬币,实际上就是毁了所有它本可生出的钱,很可能是几十英镑。”
“切记下面的格言: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谁若被公认是一贯准时付钱的人,他便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聚集起他的朋友们所用不着的所有的钱。这一点时常大有稗益。除了勤奋和节俭,在与他人的往来中守时并奉行公正原则对年轻人立身处世最为有益;因此,借人的钱到该还的时候一小时也不要多留,否则一次失信,你的朋友的钱袋则会永远向你关闭。
“影响信用的事,哪怕十分琐屑也得注意。如果债权人清早五点或晚上八点听到你的锤声,这会使他半年之内感到安心;反之,假如他看见你在该干活的时候玩台球,或在酒馆里,他第二天就会派人前来讨还债务,而且急于一次全部收清。
“行为谨慎还能表明你一直把欠人的东西记在心上;这样会使你在众人心目中成为一个认真可靠的人,这就又增加了你的信用。
“要当心,不要把你现在拥有的一切都视为己有,生活中要量入为出。很多有借贷信用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要想避免这个错误,就要在一段时间里将你的支出与收入作详细记载。如果你在开始时花些工夫作细致的纪录,便会有这样的好处:你会发现不起眼的小笔支出是怎样积成了一笔笔大数目,你因此也就能知道已经省下多少钱,以及将来可以省下多少钱,而又不会感到大的不便。
“假如你是个公认的节俭、诚实的人,你一年虽只有六英镑的收入,却可以使用一百英镑。
“一个人若一天乱花四便士,一年就乱花了六个多英镑。这,实际上是以不能使用一百英镑为代价的。
“谁若每天虚掷了可值四便士的时间,实际上就是每天虚掷了使用一百英镑的权益。
“谁若白白失了可值五先令的时间,实际上就是白白失掉五先令,这就如同故意将五先令扔进大海。
“谁若丢失了五先令,实际上丢失的便不只是这五先令,而是丢失了这五先令在周转中会带来的所有收益,这收益到一个年轻人老了的时候会积成一大笔钱。”
这些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教导我们的话。费迪南德·古恩伯格( Ferdinand Kurnberger )在其《美国文化览胜》( Picture of American Culture)一书中认为,这些话是美国佬的一份自白,因而予以尖刻的讽刺。毫无疑问,这些话所表现的正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但我们很难说资本主义精神已全部包含在这些话里了,我们不妨停下来玩味一下富兰克林的这一席话。古恩伯格把美国佬的哲学概括为这么两句话:“从牛身上刮油,从人身上刮钱。”期在必得的宗旨之所以奇特,就在于它竟成为具有公认信誉的诚实人的理想,而且成为一种观念:认为个人有增加自己的资本的责任,而增加资本本身就是目的。的确,富兰克林所宣扬的,不单是发迹的方法,他宣扬的是一种奇特的伦理。违犯其规范被认为是忘记责任,而不是愚蠢的表现。这就是它的实质。它不仅仅是从商的精明(精明是世间再普遍不过的事),它是一种精神气质。这正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雅各布·福格(Jacob Fugger )曾与一个已退休的商业界同事谈话。这位同事想劝福格也退休,因为他赚钱赚得够多的了,该让别人也得到些机会。福格断然拒绝了他的劝告,说那么做是卑怯,“他福格另有想法。钱,在他来说。只要能赚,他就想赚”。福格的话所表现的精神显然与富兰克林的大相径庭。前者表现的是商人的大胆和在道德上不具褒贬色彩的个人嗜好,后者则是具有伦理色彩的劝世格言。本文的资本主义精神这一概念,就是指后一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亦即近代资本主义精神。从问题讨论的方式上便可明显地看出,我们这里所论述的只是西欧和美国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在中国、印度、巴比伦,在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在中世纪都曾存在过。但我们将会看到,那里的资本主义缺乏这种独特的精神气质。
富兰克林所有的道德观念都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诚实有用,因为诚实能带来信誉;守时、勤奋、节俭都有用,所以都是美德。按逻辑往下推理,人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在富兰克林看来,假如诚实的外表能达到相同的目的,那么,有个诚实的外表就够了,过多的这种美德只能是不必要的浪费。事实上,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讲述他如何皈依这些美德,或者关于严格保守自己节制的形象如何有价值的讨论、以及如何努力自谦尔后得到众人赏识,所有这些都证实了上述的印象。按照富兰克林的观点,这些美德如同其他一切美德一样,只是因为对个人有实际的用处,才得以成其为美德;假如能同样达到预期目的,仅仅换个外表也就够了。这就是极端的功利主义的必然结论。在许多德国人的印象中,美国人所声言的那套美德纯系虚伪,他们的印象看来在这一典型事例中得到了证实。但实际上,事情远非如此简单。本杰明·富兰克林本人的品格就与这种印象不符,这一点有他自传里那种非凡的坦率可资佐证。富兰克林把他之得知美德的功用归因于一种旨在引导他走正路的神的启示。这种情况表明,他说的话里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劝人为了纯粹利己的动机而进行伪装,其中还有更多的东西。
事实上,这种伦理所宣扬的至善——尽可能地多挣钱,是和那种严格避免任凭本能冲动享受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因而首先就是完全没有幸福主义的(更不必说享乐主义的)成分搀在其中。这种至善被如此单纯地认为是目的本身,以致从对于个人的幸福或功利的角度来看,它显得是完全先验的和绝对非理性的。人竟被赚钱动机所左右,把获利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在经济上获利不再从属于人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手段了。这种对我们所认为的自然关系的颠倒,从一种素朴的观点来看是极其非理性的,但它却显然是资本主义的一条首要原则,正如对于没有受到资本主义影响的诸民族来说这条原则是闻所未闻的一样确定无疑。与此同时,它又表达了一种与某些宗教观念密切相关的情绪。富兰克林虽是一个无特殊色彩的泛神论者,但他那加尔文教派的严父却在他幼小的时候就反复向他灌输一条来自圣经的古训。因此,如果我们问为什么“要在人身上赚钱”,他在其自传中所做的回答用上了这条古训:“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圣经·箴言·二十二章二十九节)。在现代经济制度下能挣钱,只要挣得合法,就是长于、精于某种天职(Calling)的结果和表现;而这种美德和能力,正如在上面那段引文中以及在富兰克林的其它所有著作中都不难看出的,正是富兰克林伦理观的全部内容。
事实上,这种我们今日如此熟悉,但在实际上却又远非理所当然的独特观念——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它是一种对职业活动内容的义务,每个人都应感到、而且确实也感到了这种义务。至于职业活动到底是什么,或许看上去只是利用个人的能力,也可能仅仅是利用(作为资本的)物质财产,这些都无关宏旨。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观念只是出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恰恰相反,我们在下面将追根溯源,会在资本主义出现以前的某个时代找到它的由来。自然,我们更不会说,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中的个人(无论是企业家还是劳动者)有意识地接受这些伦理格言乃是当今资本主义能够进一步存在下去的条件,当今资本主义经济可谓是一个人生在其中的广漠的宇宙,他对这个人来说,至少对作为个人的他来说,是一种他必须生活于其中的不可更改的秩序。他只要涉足于那一系列的市场关系,资本主义经济就会迫使他服从于资本主义的活动准则。假如一个制造商长期违犯这些准则,他就必然要从经济舞台上被赶下去,正如一个工人若不能或不愿适应这些准则就必然被抛到街头成为失业者一样。
所以,当今的资本主义既然已经左右了经济生活,它事实上就是在通过经济界适者生存的过程教育着、选择着它所需要的经济主体。但在这里可以很容易看出,把选择的概念搬来解释历史是有其局限性的。一种如此适应资本主义的各种独特性的生活态度最终能够得到选择,而且能左右其他的生活态度,那么,这种生活态度在开始时就不可能是起源于若干孤立的个人,而只能是一种为一切人群所共有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起源正是需要说明的。按照较为朴素的历史唯物论的学说,这样的思想之产生,是经济状况的反映,或曰是其上层建筑。对此,我们将在下面详细论述。这里,我们要大家注意一个事实就够了。这个事实就是,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出生地(马萨诸塞),资本主义精神(就我们所赋予它的意义而言)无疑在资本主义秩序出现以前就已存在。早在1632年,就有人抱怨新英格兰那种不同于美国其他地方的专门工于计算的追求利润的行为。同样无疑的是,在与新英格兰接壤的某些殖民地以及较后加入美利坚合众国的南方各州,资本主义远没有如在新英格兰地区那么发达,尽管这些殖民地及州是由一些大资本家出于商业动机建立的,而位于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则是由于宗教方面的原因由传道士、神学院毕业生在一些小商人、工匠以及自耕农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这里的因果关系正好与按唯物主义观点得出的因果关系相反。
这些观念的起源及历史比那些持上层建筑说的理论家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资本主义精神(就我们所用的意义上而言)为了取得统治的地位,必须同各种敌对力量的世界进行搏斗。我们引用的富兰克林的话所表现的那类思想,虽曾令一整个民族为之喝采,但在古代和中世纪,则肯定会遭排斥,因为它会被认为是最卑劣的贪婪,是一种完全没有自尊的心态。事实上,一切尚未卷入或尚未适应现代资本主义环境的社会群体,今天对这种思想仍抱排斥态度。这并不完全是因为获利的本能在那些时代就不为人所知或尚不发达(人们常常这么说);也并不是象耽于幻想的现代浪漫主义作家所常常以为的那样,在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势力圈以外,不象在其圈内那么强烈。在这一点上是找不到资本主义精神和前资本主义精神之间有什么区别的。中国的清朝官员、古代罗马贵族、现代农民,他们的贪欲一点也不亚于任何人。不管谁都会发现,一个那不勒斯的马车夫或船夫,以及他们亚洲国家的同行,还有南欧或亚洲国家的匠人,他们这些人对黄金的贪欲要比一个英国人在同样情况下来得强烈得多,也不讲道德得多。
许多国家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按西方的标准来看一直是落后的,但在靠赚钱以谋取私利方面使绝对不讲道德的作法普遍盛行,却恰恰是那些国家一直具有的一个突出的典型特征。正如所有的雇主都知道的那样,这些国家(可用意大利与德国作比较)的劳动者缺乏自觉性(coscienziosita ),这一点以前是、现在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这些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资本主义无法利用那些信奉无纪律的自由自在的信条的人的劳动,正如它不能利用那些在与他人往来中给人以完全不讲道德的印象的人一样,后一点我们看了富兰克林的作品就会明白。因此,资本主义精神和前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区别,并不在赚钱欲望的发展程度上。自从有了人,就有了对黄金的贪欲,有一些人让黄金欲成为不受控制的欲望,并全身心地顺从它。其中的一个例子就是那位荷兰船长,他“要穿过地狱去寻宝,哪怕地狱之火烤焦了船帆也在所不惜”,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人并不是产生出作为一种普遍现象的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的那种大众心态的代表,了解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在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只要有可能,就必有置任何伦理道德于不顾的残酷的获利行为。在对外国人和非同伙人打交道时,贸易也象战争及海上掠夺一样,常常是无法无天的。在这里双重伦理允许人们做出在与同胞同事的往来中禁止做的事情。
资本主义性质的获利,作为一种投机活动,在所有使用货币进行贸易,并且通过克门达、租税承包、国家借贷、战争资助、公爵朝庭及官吏为这种获利提供机会的各类经济社会中都一直盛行着。同样,这种投机者的内心态度,即嘲笑一切伦理限制的态度,也一直是普遍的。获利过程中的绝对的和有意识的冷酷无情的态度常常最紧密地与最严格地遵从传统联系在一起。而且,随着传统的崩溃和自由经济企业或多或少的扩张(甚至已经扩张到社会群体的内部),这一新生事物在伦理上也并没有普遍地得到认可和鼓励,只不过作为一个事实而被容忍。这一事实要么被看作是漠视伦理的,要么被看作是理应受到谴责的,但是,很不幸,它又是不可避免的。这不仅一直是伦理说教的标准态度,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直是前资本主义时期在普通人的实际行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标准态度;所谓前资本主义的,是指这样一种状况:在一个长期企业中,合乎理性地使用资本和按照资本主义方式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尚未成为决定经济活动的主导力量。而各个地方的人们在适应一种有秩序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经济状况时,他们所遇到的最顽固的心理障碍之一恰恰正是这种态度。
在“一种要求伦理认可的确定生活准则”这样一种意义上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它一直与之斗争的最重要敌手就是我们可以称之为传统主义的那种对待新情况的态度和反应。每一种试用对此给出最后定义的尝试也必须暂置一旁。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略举几例以求说明其暂定含义。下面,我们将从劳动者开始说起。
近代雇主为从其雇佣者那里获取最大可能的劳动量所使用的技术手段之一就是计件工价(piece-rate)的方法,譬如,在农业中,收获要求最大可能的劳动强度,因为,由于天气无常,高额利润与重大损失之间的差异取决于收获的速度。因而,在收获季节,计件工价制几乎是普遍流行的。并且,由于雇主对加快收割速度的兴趣随着劳动结果和劳动强度的增长而增长,雇主一次又一次地作出这样的尝试,一再提高劳动者的计件工价,从而给劳动者以机会来挣取对他们而言是很高的工资,以鼓励他们提高自己的效率。但是,雇主却常常遇到一个奇特的困难,其发生频率之高往往令人惊讶;即提高计件工价常常招致这样的后果:在同一时间内做完的活儿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因为劳动者对工价提高的反应不是增多而是减少其工作量。例如,某个人按每英亩1马克的价钱一天收割了2.5英亩地,从而挣得2.5马克。现在,工价提高到每收割1英亩得1.25个马克。本来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收割3英亩地,从而挣得3.75马克。但他并不这样做;他只收割2英亩地,这样他仍然可以挣得他已经习惯得到的2.5马克。挣的多一些并不比挣的少一些来得那样诱人。他并不问:如果我尽力去做,那么我一天能挣多少钱呢?他却这样问:我要做多少活儿,才能挣到以前挣的2.5马克来打发传统的需求呢?这就是这里所说的传统主义的一个例子。人并非“天生”希望多多地挣钱,他只是希望象他已经习惯的那样生活,挣得为此目的必需挣到的那么多钱。无论何处,只要近代资本主义通过提高劳动强度而开始提高人的劳动生产率,它就必然会遭遇到来自前资本主义劳动的这一主要特征的极其顽固的抵制。今天,它越是遭遇到这种抵制,它不得不对付的劳动力(从资本主义观点看)就越是落后。
让我们回到这个例子上。既然通过提高工资来刺激获利本能的方法不能奏效,那么,另一种显而易见的可能性就是试用截然相反的政策,即减少劳动者的工资,迫使他们付出更多的劳动以挣得与先前数目相同的工资。低工资和高利润甚至到今天在那些浅薄的观察者眼中仍然是相互关联的;每一件用工资付偿的事似乎都牵涉到相应的利润下降。资本主义从它一开始起步,就一再地采取减少工资的方法。低工资就是多生产,也即是说,低工资增加了劳动的物质结果,因而,如同库尔的彼埃特(Pieter de la Cour)很早以前就此所言(我们将会看到,他的说法很合由来已久的加尔文主义精神),只是因为并且只要人们还很贫穷,他们才会劳动。这种观点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内一直被人们奉为一种信条。
但是,这种表面上非常有效的方法,其效能实际上是有限度的。当然,可以在劳动市场上以低价雇佣剩余人口,这一点确实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然而,尽管过于庞大的一支后备军在某些情况下有利于量的扩大,但是,它却阻滞了质的发展,尤其是阻滞了向使用更高劳动强度的企业类型的过渡。低工资绝对不与廉价劳动等同。从纯粹量的角度看,劳动效率会随着工资不能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而下降,而这归根结蒂甚至意味着不适者的生存。今天,一个普通的西里西亚人,即使他尽心竭力,也只能收割一个报酬较高、营养较好的波美拉尼亚人或梅克伦堡人所收割土地的三分之二多一点;一个波兰人,他的家乡越是向东,越是远离德国,他所做的活儿,较之于一个德国人所做的,也就越少。即便是从纯商业的角度来看,如果生产的商品需要任何一种熟练劳动,或者需要使用易于损坏的机器,或一般地讲,如果需要高度的专注和创新精神,那么,低工资的方法就必定要失败。这时,低工资并不能奏效,只能适得其反,落个与初衷相反的结果。因为,在这里,不仅高度的责任心是绝对必不可少的,而且,一般地讲,至少在劳动时间内容不得半点的分心,来计算怎样才能最省事最省力地挣得已经习惯的工资。相反,劳动必须是被当作一种绝对的自身目的,当作一项天职来从事。但是,这样一种态度绝对不是天然的产物。它是不能单凭低工资或高工资刺激起来的,它只能是长期而艰苦的教育的结果。今天,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在各工业国家中都可以相对容易地招募到劳动力。而在过去,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极其困难的问题。即使在今天,如果没有一支强大的同盟军支持,资本主义或许也不能前进半步。下面我们将会看到,这支同盟军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是伴随其左右的。
最好还是通过一个例子来解释我们所说的。今天,人们常常以女工,特别是未婚女工作例子说明那种落后的传统劳动形式。雇佣女孩子,特别是雇佣德国女孩子的雇主,几乎个个都在抱怨,说她们差不多全部不能也不愿放弃那些遗传下来的或已经学会的工作方法以便采用更为有效的方法,不能也不愿适应新的工作方法,不能也不愿学习,不能也不愿集中她们的才智,甚至根本不能也不愿使用她们的才智。如果向她们解释,这样会使工作更加简单易做,而且更重要的是,会给她们带来更多的好处,一般地讲,这类解释根本不会得到理解。提高计件工价的方法在习惯的石墙前总要碰壁,不能奏效。一般地讲——并且从我们的观点看,这一点不无重要性——只是对于那些有着特别的宗教背景,特别是有虔信派背景的女孩子来说,才有不同的情形。人们时常听说,并且调查统计也证实了,这些人往往有最好的经济教育机会,集中精神的能力,以及绝对重要的忠于职守的责任感,这些与严格计算高收入可能性的经济观,与极大地提高了效率的自制力和节俭心最经常地结合在一起。这就为对资本主义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那种以劳动为自身目的和视劳动为天职的观念提供了最有利的基础:在宗教教育的背景下最有可能战胜传统主义。对当今资本主义的这一观察结果本身就意味着有必要问一问,对资本主义的适应性与宗教因素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的日子里是怎样结合起来的。因为,可以从无以数计的例子中推论出,这些宗教因素甚至在当时就以与现在大致相同的形式存在着。例如,十八世纪卫斯理教徒(Methodisi)工人在他们的同志们手中所遭遇到的憎恶和迫害绝非仅仅是,甚至也不主要是他们在宗教上持异端观点的结果,英国就曾有过许多这样的和更加惊人的观点。他们所遭受的憎恶和迫害,正象一些报告中提到他们的工具遭到破坏所暗示的,是由他们那种如同我们今天所说的非常愿意劳动引起的。
然而,还是让我们再回到现在,这次回到企业家身上,以阐明传统主义在企业家身上意味着什么。
索姆巴特(Sombart )在讨论资本主义的起源时,曾经把需要的满足和获利作为经济史上的两大主要原则区别开来。在前一种情况下,支配经济活动的形式和方向的目的,始终是获得满足个人需要的必需商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是努力获取不受需要限制的利润。他称之为需求型经济的,初看上去,似乎和这里称为经济传统主义的是同一种东西。如果把需求概念限定为传统的需求,或许是这样。但是,如果需求概念并不仅限于传统需求,那么,一些经济类型(按照索姆巴特在其著作中的另一部分中给资本所下的定义,这些类型必须被认作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就要被排除在获利型经济的范畴之外,而被归入到需求型经济的范畴之内。企业,即那些由私人企业家经营,利用资本(货币或具有货币价值的商品)以赢利,购买生产资料和出售产品的企业,也即是说,具有毋庸置疑的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或许同时也具有传统主义的性质。这甚至在近代经济史的过程中也不仅仅是个别偶然的情形,相反,这是一种规律,只是由于资本主义精神反复而又日益有力的征服,才不断地被中断。固然,企业的资本主义形式和经营企业的精神一般都处于某种相互适应的关系,但是,它们并非处于一种必要的相互依赖的关系。尽管如此,我们暂且使用(近代)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用语来描述那种理性地而且系统地按照我们曾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例子来说明的方式去追求利润的态度。然而,这已得到如下这个历史事实的证明:即一方面上述的心态在资本主义企业中找到了它最合适的表达,另一方面,企业又从资本主义精神那里汲取到它最合适的动力。
但是,两者也可以分别发生。本杰明·富兰克林浑身上下都渗透着资本主义精神,但在当时,他的印刷厂在形式上与任何一个手工企业都没有差别。我们将会看到,在近代开始之际,商业贵族中那些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家,既不是我们在此称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唯一体现者,也不是这种精神的主要体现者。只有那些处于上升时期的工业中产阶级才体现了资本主义精神。甚至在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精神的典型体现者也不是利物浦和汉堡的那些风度翩翩的绅士(其商业财产是世袭而来的),而是曼彻斯特和西法利亚的那些多在非常普通的环境中靠个人奋斗而发财致富的暴发户。早在十六世纪,情形就颇为相似了;那时兴起的工业多是由暴发户创建的。
经营管理,例如银行、批发出口商业、大型零售商店、或出售家庭制造品的大型公司的经营管理,确实只有以资本主义企业的形式才是可能的。但尽管如此,它们也完全可以按照传统主义的精神来经营。事实上,大型发行银行的业务是不能以其它方式经营的。长达几个世纪的对外贸易一直是以具有严格的传统性质的垄断权和法律特权为基础的,在零售商业中(我们这里谈的不是那些没有什么资本,整天喊着要政府救济的小商人),那场正在结果传统主义性命的革命仍如日方中天。将旧有的放利体制毁灭的,正是同一场革命;现代家庭劳动与这场革命只是在形式上有联系。尽管这些事物在我们已是司空见惯,但要说明这场革命的发生及其意义,仍需要用一个具体的实例。
直到上个世纪的中叶,放利者的生活照我们今天看来还是十分优裕的,至少在大陆纺织工业中的许多部门是如此。我们可以把他们的日常事务大致想象如下:农民带着他们的布料从乡间来到放利人居住的城镇。这些布料常常全部或主要(如亚麻织物)由农民自产的原料制成的:放利人经过仔细的、经常是官秤的鉴定之后,按常例的价格把布料收下。放利人的主顾是些中间人(因为市场可能在很远的地方),这些中间人来找放利人。一般说来,他们当时不是凭样品,而是按照传统质量购货,或在提货之前发出订单,这些订单十有八九都被转到农民那里。主顾亲自订货的情况很少,即使有也是间隔很长。通过书信往来就足够了。后来送货样的作法渐渐时兴起来。放利人的业务时间很短,大约一天五到六个小时,有时则少得多;遇到忙季,时间则长些,他们挣钱不是很多,但足以过上象样的生活。年景好的时候还可储存一部分钱。总起来说,竞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好的。他们对业务的基本原则有着很大程度的一致看法。在酒馆里消磨时日,经常开怀畅饮,还有一帮志趣相投的朋友,这样的生活的确舒适而悠闲。
这种组织形式从各方面来说都是资本主义的;企业家的活动属于纯粹的商业性质;将资本在商业活动中反复周转的做法是必不可少的;最后,经济过程的客观方面——簿记是理性的。但是,假如考虑一下激励那时的企业家的精神,它仍是传统主义的业务: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利润率、传统的工作量、传统的调节劳资关系的方法、以及本质上是传统的主顾圈以及吸引新主顾的方法。可以说,支配这种经营活动的所有这些作法,其基础是这些商人群体的精神气质。
有一天,闲适自在的生活突然之间中断了,并且常常是劳动组织形式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如变家庭工场为统一领导下的工厂,变手工织为机织一类的改变。相反,出现的新情况无非就是某一个出身于放利家庭的年轻人来到乡下,仔细挑选了他将要雇用的织工,大大加强了对他们的劳动监督,于是便把他们从农民变成了工人。另一方面,他还尽最大可能直接深入到最终消费者中去,以此来改变自己的销售方法。他对一切细节都能了如指掌。他每年还要走访顾客,征求他们的意见。最重要的是,他还调整产品的质量,直接投合他们的需要和愿望。同时他开始介绍廉价多销的原则。这种理性化过程的结果是,那些不愿这样做的人只得关门歇业。这一结果随时随地均可反复见到。在残酷竞争的压力之下,那种田园牧歌式的状态分崩离析了。大量财富积聚了起来,这些财富并没有用来贷款从而赚取利息,而总是重新用于商业投资。从前那种闲适自在的生活态度让位于一种冷酷无情的节俭,一些人在商业活动中就是通过节俭而发家致富的。这些人并不想消费而只想赚取,而另外一些希望保持旧的生活方式的人也不得不削减其消费开支。
在这一点上,至关重要的是,这场革命通常并不是由源源不断用于工业投资的新货币引起的,而是由于这种新的精神,即资本主义精神已经开始发生作用了。在我所知道的几个事例中,整个革命过程只是由从亲戚那里筹借来的几千马克的资本推动起来的。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资本主义精神出现并表现出来,它就会创造出自己的资本和货币供给来作为达到自身目的的手段,相反的情况则是违背事实的。但它的出现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各种怀疑、仇恨甚至道德义愤总是滔滔不绝地涌向第一个革新者。人们还千篇一律地——这类事例我略知几个——捏造出一些关于他从前生活的隐私污点的传说。只有超乎寻常的坚强性格才能使这样一个新型的企业家不至丧失适度的自我控制,才能使他免遭道德上和经济上的毁灭。否认这一事实当然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而且,只是因为这种新型的企业家具有确定不移且是高度发展的伦理品质,以及洞若观火的远见和行动的能力,他才在顾客和工人中间赢得了不可缺少的信任。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够给予他克服重重障碍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够使他承担起近代企业家必须承担的无比繁重的工作。可是这样一些伦理品质却与那些适应传统主义的伦理品质有着天壤之别。
上述这一变化表面上并不引人注目,但却对新的精神渗透到经济生活中去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推动这一变化的人通常并不是那些胆大妄为、肆无忌惮的投机商,也不是那些我们在经济发展史的各个阶段都能遇到的经济冒险家,更不是那些大金融家。恰恰相反,他们是些在冷酷无情的生活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既精打细算又敢想敢为。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人都节制有度,讲究信用,精明强干,全心全意地投身于事业中,并且固守着严格的资产阶级观点和原则。
人们常常倾向于认为,这些个人的道德品质与各种伦理准则毫无关系,更不用说与宗教观念有什么关系了,而且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否定性的。这类商人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似乎就因为他们具有一种摆脱共同传统的能力,即具有一种自由的启蒙精神。而今天,一般来说情形恰恰便是如此。宗教信仰与行为之间的任何关系一般来说都已付诸阀如,即使在某些地方存在这种关系,它也基本上是一种否定的关系,至少在德国是这样。今天,充满着资本主义精神的人倾向于对教会采取一种漠不相关的态度,假使不是敌视的态度的话。对天国的虔诚的厌倦这种想法对他们的积极本性也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宗教对他们来说显得是一种将人们从尘世的劳动中诱开的手段。如果你要问,他们这种使自己食不甘味、夜不安枕的活动意义究竟何在,他们为什么对自己拥有的一切永不感到餍足,从而显得对任何纯粹世俗的人生观如此地无动于衷,他们也许会回答(假如他们知道答案的话):“是为了供养子孙后代”。可是这种动机却并非他们所独有,传统主义者也有着同样的动机。因此,在大多数场合下,而且更正确地说,就只不过是这样:这种需要人们不断地工作的事业业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了。事实上,这是唯一可能的动机,但与此同时,从个人幸福的观点来看,它表达了这类生活是如此地不合理性:在生活中,一个人是为了他的事业才生存,而不是为了他的生存才经营事业。
当然,追求仅靠财富就能获得权力和声誉的欲望也在发生作用。一旦整个民族的想象力都驰骋于纯粹数量上的巨大时,这种关于巨额数量的浪漫观念便对具有诗人气质的商人们产生了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例如在美国就是这样。但是这一观念通常并不能吸引那些真正的领导人,更不能吸引那些不断获得成功的企业家。当然,也有一些商人坐享世袭而来的财产和贵族封号。他们将自己的儿子送进大学或官场,让他们用自己的行为掩盖其社会出身。但事实上,这是后来颓废的产物,也是德国资本主义暴发户的典型历史。资本主义企业家的理想类型,与这种或多或少受过文化教养的拼命往上爬的人毫无关系。即便在德国也间或出现了一些代表这一理想类型的杰出榜样。这一理想类型的企业家一向注意避免不必要的开销,从不自吹自擂,从不对自己的权力沾沾自喜。相反,他们常常为自己的社会声誉的那些外在标记而感到窘迫不堪。换言之,他们的生活方式常常——我们将来还有必要考察这一重要事实的历史意义——是以某种禁欲的倾向见称于世的,这一点在我们所引用的富兰克林的训诫中便可一目了然。也即是说,他们具有一种比起富兰克林曾经敏锐地提出的自我克制来说更为诚实的谦逊。而且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倒是往往形成一种惯例。他们的财富仅仅为他们带来了一种自己业已做好了本职工作的极不合理的感觉。除此以外,他们从自己的财富中则一无所获。
但正是这一点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人们看来是那样地不可理解、那样地神秘莫测、那样地猥贱下流、那样地可憎可鄙。在他们心目中,每个人毕生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让自己钻进一个负载着大量金钱和财富的坟墓中去。而且这一切只有当作某种反常本能,即拜金欲(auri sacra fames )的产物才可加以说明。
我们的个人主义的政治、法律和经济体制,具有一些为我们的经济秩序所独有的组织形式和总体结构形式。在这种体制下,资本主义精神是可以理解为纯粹的适应的结果。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那样,资本主义制度迫切需要人们投身于赚钱的事业;这种对待物质财富的态度完全适应这一制度,并且与在经济斗争中求得生存的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今天已经不存在把获取财富的生活方式与任何单一世界观(Weltanschauung)进行必要联系的问题了。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已经不再求助于任何宗教力量的支持了。尽管时至今日我们仍能感到宗教企图对经济生活施加影响,然而这种不正当的干预已经微不足道了,已经不能与国家制定的规章制度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相提并论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商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确实有着决定他们的观点和态度的趋势。谁要是不使自己的生活方式适应资本主义成功的状况,就必然破产,或者至少不会发家。但是所有这些都是近代资本主义在它已经取得了支配地位,已经摆脱了旧有支柱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现象。但是,只有当近代资本主义与近代国家日益强大的力量联合起来的时候,它才得以摧毁了中世纪经济生活准则中的那些陈旧腐朽的形式。我们暂且还可以说,在近代资本主义与宗教力量的关系上大概也是同样的情形。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考察:到底是不是,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这一情形。把赚钱看作是人人都必须追求的自身目的,看作是一项职业,这种观念是与所有那些时代的伦理感情背道而驰的。这一点几乎无须证明。“你们很难使上帝满意”(Deo placere vixpofest)这一教义在当时已经与教会法规合而为一了,并且已经直接用于评判商人的活动了。圣·托马斯将追求财富的欲望斥为卑鄙无耻(turpido)(这一用语甚至还用来指责那种不可避免的因而在伦理上是完全正当的获利),他的这一论点在当时被奉为真理。同样,上面这一教义(象福音书中关于利益的章节一样),也被视为真理。因而,与社会大多数人所持有的那些更加激烈地反对财富的观点比较起来,这一教义实际上已经包含着天主教教义对财政势力的相当程度的妥协了,而在意大利的一些城市,教会已经与这些财政势力建立起了十分密切的政治关系。但是即使在这一教义较好地调节了实际情况的地方,人们的那种伦理感情也从来没有被彻底征服(例如佛罗伦萨的安东尼就是这样),——那种为获利而获利的活动归根结底是一种可耻行为(pudendum),这种行为之可以被容忍,仅仅只是因为现世生活的一些不可改变的需求而已。
当时的一些道德家,特别是一些唯名论派的道德家,把经过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事业形式当作不可避免的东西来加以接受。他们还力图证明这些事业形式,特别是商业,是正当必要的。虽然他们的内心不无矛盾,但他们还是能够把商人的勤奋努力看成是利润的合法来源,因而能够给予这种勤奋努力以道德认可。但是,占据着统治地位的教义则把资本主义获利的精神斥为卑鄙无耻,或者至少不会给予这种精神以积极的伦理认可。象本杰明·富兰克林采取的那种伦理态度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最重要的是,这是资本主义集团自身的态度。只要他们不肯放弃教会的传统,他们毕生从事的工作充其量不过是某种在道德上毫无建树的东西,他们的工作一直得到容忍,可是这种工作却与教会有关高利贷的教义之间始终存在着互相抵触的危险,单就这一点来看,它就对拯救构成威胁。各种资料表明,富人们往往在临终之际将巨额钱财捐献给教会,用以补赎自己良心上的愧怍,有时甚至还将他们过去从负债人那里巧取豪夺来的高利退还给原主。上述情况,连同那些人们常常加以非难的异教倾向及其它倾向,只有在商业贵族中那一部分业已摆脱了传统的人们中间才不存在。但即使是那些怀疑主义者或对教会不以为然的人天生下来也迫不得已要这么做,因为这样就能够保证他们免遭身后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测,因为(至少根据上面这一人们普遍持有的观点)对于教会戒律的永恒的顺从足以保证他们死后得救。在这里,他们行为中那种在参与者本人看来是与道德无关的或不道德的性质便显而易见了。
那么,那种至多只在伦理上得到容忍的活动,怎样才变成了本杰明·富兰克林意义上的职业呢?需要从历史角度加以解释的事实是,在当时最富于资本主义特征的中心,在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的佛罗伦萨这个所有强大的政治势力角逐的货币和资本市场,这种态度被认为在伦理上是极不正当的,或者至多只能得到容忍。但是在十八世纪宾夕法尼亚的偏僻狭小的资产阶级环境中,商业仅仅因为缺乏货币就险些退还到从前那种以物易物的状态中去了。在那里,几乎没有大企业的迹象,只能看到一些银行的雏形。但在这种情况下,同样的态度却被视为道德行动的本质,甚至被当作责任来加以推行。在这里谈论理想的上层建筑中物质状况的反映显然毫无意义。(问题是在于),对于那种明显地趋向于把获利仅仅作为一种职业,而每个个人都感到自己对这种职业有一伦理义务的这一类活动来说,能够说明这种活动的观念背景是什么?因为正是这种观念为新的企业家的生活方式提供了伦理基础和正当理由。
许多学者,特别是索姆巴持,在他们所作的往往是卓有成效和富于见识的考察中,力图将经济理性主义描述成现代经济生活整体上的显著特征。这一观点如果是指劳动生产力的扩大(这种扩大通过采用科学来指导生产过程从而使之摆脱了个人的自然的身体局限),那么毫无疑问是完全正确的。在技术和经济组织领域中的这种理性主义的进程,无疑决定了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理想的一个重要部分。合乎理性地组织劳动,以求为人类提供物质产品,毫无疑问是他们毕生工作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譬如,只要读一下富兰克林关于自己努力谋求费城的城市繁荣的那些记述,就能够十分清楚地理解这一显而易见的真理。当一个人为数以万计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并且在人口的增长和贸易(资本主义与贸易紧密相关)的规模方面为自己家乡的经济发展尽了一份力量的时候,他自然会感到十分的喜悦和自豪。所有这些对近代商人来说,显然是生活中一种特殊的并且无疑是理想主义的满足,同样,一种个人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特征之一就是:这种经济是以严格的核算为基础而理性化的,以富有远见和小心谨慎来追求它所欲达的经济成功,这与农民追求勉强糊口的生存是截然相反的,与行会师傅以及冒险家式的资本主义的那种享受特权的传统主义也是截然相反的,因为这种传统主义趋向于利用各种政治机会和非理性的投机活动来追求经济成功。
如此看来,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完全可以理解为理性主义整体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可以从理性主义对于生活基本问题的根本立场中演绎出来。在这一过程中,新教本来只能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加以考虑,即:新教形成了一个先于纯粹理性哲学发展的阶段。可是,任何自始至终贯彻这一论点的严肃研究都表明,用这种简单的方式提出问题不会奏效,因为理性主义的历史表明这一发展在不同的生活部门中不是并行的。譬如,假如我们将私法的理性化看成是对法律内容的逻辑简化和重新安排,那么这种理性化在古代后期的罗马法中已经达到了迄今已知的最高程度。但是这种私法的理性化在一些经济理性化达到相当高程度的国家中却仍然十分落后。在英国,这种情况尤其明显,在那里,罗马法的复兴被法律社团的强大力量所征服。与此相反,在南欧的天主教国家中,罗马法的复兴一直保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十八世纪的世俗理性哲学并不仅仅是,甚至也不主要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国家中得到拥护的。即使在今天,伏尔泰的理论仍旧是罗马天主教国家中广大上层社会人们、实际上更重要的是中产阶级人们的共同财富。最后,如果现实中的理性主义被理解为就是那种有意识地从个人的世俗利益方面来认识和评判世界的态度,那么,这种生活观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只为那些自由自在(Libevum arbitrium)的民族所独有,意大利人和法国人即是地地道道的这样一类人。但是我们已经确信。这决不是一个人与他的作为一种使命的职业的关系(这是资本主义必不可少的)得以充分孕育的土壤。事实上,我们可以从根本不同的基本观点并在完全不同的方向上使生活理性化——这一简单的论点常常被人们所遗忘,现在我们应该把它放在每一篇试图探讨理性主义的论文的开头。理性主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包含着由各式各样东西构成的一个完整的世界。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找出理性思想的这一特殊具体的形式到底是谁的精神产品,因为关于一种职业以及在这职业中献身于劳动的观念都是从这里生发出来的,而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一观念从纯粹幸福论所强调的个人利益这一角度来看完全是非理性的,但它却一直是,并且至今仍然是我们资本主义文化的最有特征的因素之一。这里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恰恰就是存在于这一观念之中、以及存在于每一种关于职业的观念之中的那种非理性因素的起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