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生活>>访谈>> 军事类>> 司马穰苴 Sima Rangju   中国 China   春秋   (?前531年)
司马兵法
  根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记载:"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司马穰苴,春秋末期齐国人。原来姓田,名穰苴,曾领兵战胜晋、燕,被齐景公封为掌管军事的大司马,后人尊称为司马穰苴。
  《司马法》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的礼类,称《军礼司马法》,共计155篇。汉朝以后,在长期流传过程中,该书多有散佚,至唐代编《隋书·经籍志》时录为3卷5篇,列入子部兵家类,称为《司马法》,即今本《司马法》3卷5篇的原型。
  此书受到历代兵家及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汉武帝曾"置尚武之官,以《司马兵法》选任,秩比博士。"司马迁称该书"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北宋元丰年间,《司马法》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作为考试武臣、选拔将领、钻研军事的必读之书。由于《司马法》年代久远,散失严重,所以对于该书的真伪、成书年代、作者等问题,历代学者均有各种不同的看法,特别是明清以来,辩伪成风,《司马法》成了一部争议极大的兵书。有的认为《司马法》是一部伪书;有的学者认为史书中的《司马兵法》、《司马穰苴兵法》、《司马法》、《军礼司马法》是几种不同的书;有的认为今本《司马法》可分为两部分,前两篇为古《司马法》,后三篇为《司马穰苴兵法》。目前,国内学者一般认为今本《司马法》不是伪书,历史上的《司马兵法》、《司马穰苴兵法》、《军礼司马法》均包含于《司马法》之中。作者为司马穰苴及其追论者。尽管由于该书亡佚严重,155篇仅存5篇,内容不全,但它仍具有很好的军事思想和很高的军事价值。
  《司马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保存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包括夏商周三代的出师礼仪、兵器、徽章、赏罚、警戒等方面的重要史料。此外,还有很丰富的哲理思想,很重视战争中精神、物质力量之间的转化和轻与重辨证关系的统一。对于人的因素、士气的作用非常重视。
  中国古代著名兵书,“武经七书”之一。战国初齐威王令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并附春秋时齐国大将司马穰苴兵法于其中,故又称《司马穰苴兵法》。《汉书·艺文志》著录《军礼司马法》155篇,入礼类。《隋书·经籍志》著录《司马兵法》3卷,司马穰苴撰,入子部兵书类,其后各史志和目录书多因袭此说。今本3卷,5篇,为《仁本》、《天子之义》、《定爵》、《严位》、《用众》。另有逸文60余条,1600多字。唐魏徵将其部分内容收入《群书治要》。宋刻《武经七书》本为现存最早刊本。流传至今的各种注解本与翻刻本见于著录者不下四五十种。
  战争观 
  《 司马法》按战争的目的,把战争分为正义与非正义两大类。认为平天下之乱而除万民之害、诛暴扶弱的战争是正义的。所以,为安人而杀人,杀之可也;为爱其民而攻其国,攻之可也;为止战而战,虽战可也。为扩大疆土或夺取财货、恃国之大而凌辱小国之民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兴兵作战要“以仁为本”,若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而危有功之君的无道行为,天子即可集结诸侯各国出兵征伐,并制定了在九种情况下出伐的禁令。强调发动战争应以保护人民的利益为前提条件,“战道,不违时, 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在对敌政策问题上,提出“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把战争“罪人”和一般兵士相区别,同时主张优待俘虏,对其伤者进行医护。不主张侵犯敌国民众的利益,要求军队在进入敌区后,严格遵守纪律,以求得敌国民众的同情与支持。这是中国最早关于对敌政策和群众纪律的论述。
  备战、慎战是《 司马法》战争观的一个重要思想。它认为,“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强调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每年借春秋两次大规模的围猎活动进行军事操法训练和检阅,以示全国上下不忘战并随时准备应战。在强调备战的同时,又强调“国虽大,好战必亡”,要备战,但不可好战。
  治军思想 
  《司马法》认为,“治国尚礼,治军尚法”,二者有着根本的区别,“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治军尚法的首要问题是严明赏罚,书中列举夏、商、周三代赏罚制度的异同,并详细论述治军立法的各种要则,强调申军法、立约束、明赏罚是治理军队的关键所在。《司马法》中含有大量的军礼内容,大体可分为:出军制赋,军制(含车兵、步兵编制及兵器配备),出师(含时令、宜社、造庙、事由、目的、军中职事等),旌旗,鼓,徽章,誓师,校阅蒐狩,献捷,献俘,军中礼仪,禁令,军威,赏罚,止语,等等。这些军制、军法内容的规定,体现了以法治军思想。在将帅修养方面,提出“仁、义、智、勇、信”五条标准。强调德才兼备,智勇双全,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敬则慊,率则服”。要谦让、严明、果敢、负责、不诿过、能为人表率,这样,才能使军队做到有礼有节,勇猛善战。
  军事辩证法思想 
  《司马法》的战争指导思想是建立在朴素的军事辩证法思想基础之上的。它强调对战争要全面考察,做到“五虑”,即顺应天时,广集财富,人和,地利,兵器精良。战前既要周密计划,战中又要通达权变,注意侦察、洞悉敌方情况变化,对不同的敌人采取不同的打击方法。要善于从众寡、轻重、治乱、进退、难易、固危、先后、息怠、强静与微静、小惧与大惧等各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分析敌我双方的情况,在此前提下决定作战策略。强调轻重是相互为用、可以转化的,要善于相宜而用,转变力量对比,取得对敌优势。对敌观察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做到“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倦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武器配备要长、短、轻、重、锐、钝相杂,使之各发挥其特长而相互弥补其不足。对军队运动时休息与否、何时休息、休息时间长短诸问题也应掌握得恰到好处,“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慑”等。
  《司马法》一向受到统治者、兵家和学者们的重视。它所阐述的以法治军的思想和具体的军法内容,为其后各时期制定军队法令、条例提供了依据。历朝论证周代军制和注解古籍者对《司马法》多所称引。宋代以来,该书被列为武举应试的经典之一,传播更加广泛。在世界上也有一定的影响。但其泥古保守的思想则不可取。
司马法
  〈仁本〉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为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身,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
  
  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搜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
  
  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义也;成列而皷,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
  
  其次,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巡狩者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偏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祇,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然后冢宰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子正刑。」
  
  冢宰与百官布令于军曰:「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
  
  既诛有罪,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
  
  王、霸之所以治诸侯者六:以土地形诸侯;以政令平诸侯;以礼信亲诸侯;以材力说诸侯;以谋人维诸侯;以兵革服诸侯。同患同利以合诸侯,比小事大以和诸侯。
  
  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弒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禽兽行,则灭之。
  
  〈天子之义〉
  
  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士庶之义,必奉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德义不相逾;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逾。上贵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茍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国中之听,必得其情,军旅之听,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
  
  既致教其民,然后谨选而使之。事极修则百官给矣。教极省则民兴良矣。习贯成则民体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远,纵缓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
  
  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殷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行事也。周将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
  
  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
  
  旗,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之道也。
  
  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白戎也。周以龙,尚文也。
  
  师多务威则民诎,少威则民不胜。上使民不得其义,百姓不得其叙,技用不得其利,牛马不得其任,有司陵之,此谓多威。多威则民诎。上不尊德而任诈慝,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贵用命而贵犯命,不贵善行而贵暴行,陵之有司,此谓少威。少威则民不胜。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逾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之害也。大捷不赏,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则不骄矣;下苟不伐善,必亡等矣。上下不伐善若此,让之至也。大败不诛,上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过;下苟以不善在己,必远其罪。上下分恶若此,让之至也。
  
  古者戍兵三年不兴,睹民之劳也。上下相报,若此,和之至也。
  
  得意则恺歌,示喜也。偃伯灵台,荅民之劳,示休也。
  
  〈定爵〉
  
  凡战:定爵位,着功罪,收游士,申教诏,讯厥众,求厥技,方虑极物,变嫌推疑,养力索巧,因心之动。
  
  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小罪乃杀;小罪胜,大罪因。
  
  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是谓五虑。顺天奉时,阜财因敌,怿众勉若,利地守隘险阻,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强。见物与侔,是谓两之。
  
  主固勉若,视敌而举。将心心也,众心心也,马牛车兵佚饱力也。教惟豫,战惟节。将军身也,卒支也,伍指拇也。
  
  凡战,智也,鬬,勇也,陈,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
  
  凡战,有天,有财,有善。时日不迁,龟胜微行,是谓有天。众有,有因生美,是谓有财。人习陈利,极物以豫,是谓有善。人勉及任,是谓乐人。大军以固,多力以烦,堪物简治,见物应卒,是谓行豫。轻车轻徒,弓矢固御,是谓大军。密,静,多内力,是谓固陈。因是进退,是谓多力。上暇人教,是谓烦陈。然有以职,是谓堪物。因是辨物,是谓简治。
  
  称众,因地,因敌,令陈。攻,战,守,进,退,止,前后序,车徒因,是为战参。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厌,慑,枝柱,诎,顿,肆,崩,缓,是谓战患。骄骄,慑慑,吟旷,虞惧,事悔,是谓毁折。大小,坚柔,参伍,众寡,凡两,是谓战权。
  
  凡战:间远,观迩,因时,因财,贵信,恶疑。作兵义,作事时,使人惠。见敌,静,见乱,暇,见危难,无忘其众。居国惠以信,在军广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国和,在军法,刃上察。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
  
  凡陈:行惟疏,战惟密,兵惟杂。人教厚,静乃治,威利章。相守义,则人勉,虑多成,则人服。时中服,厥次治。物既章,目乃明。虑既定,心乃强。进退无疑,见敌无谋。听诛,无谁其名,无变其旗。
  
  凡事,善则长,因古则行,誓作章,人乃强,灭厉祥。灭厉之道:一曰义,被之以信,临之以强,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说,是谓兼用其人;一曰权,成其溢,夺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内。
  
  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辞;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谓七政。荣,利,耻,死,是谓四守。容色积威,不过改意,凡此道也。唯仁有亲,有仁无信,反败厥身。人人,正正,辞辞,火火。
  
  凡战之道,既作其气,因发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辞,因惧而戒,因欲而事,蹈敌制地,以职命之,是谓战法。
  
  凡人之形,由众之求,试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将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
  
  凡治乱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义;六曰变;七曰尊。立法:一曰受;二曰灋;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无淫服。凡军,使法在己曰专,与下畏法曰法。军无小听,战无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凡战正不行则事专,不服则法,不相信则一。若怠则动之,若疑则变之,若人不信上,则行其不复。自古之政也。
  
  〈严位〉
  
  凡战之道:位欲严;政欲栗;力欲窕;气欲闲;心欲一。
  
  凡战之道:等道义;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察名实。立进俯;坐进跪。畏则密;危则坐。远者视之则不畏,迩者勿视则不散。位下,左右下,甲坐,誓徐行之。位逮徒甲,筹以轻重,振马噪徒甲,畏亦密之。跪坐坐伏,则膝行而宽誓之。起噪鼓而进,则以铎止之。御枚誓糗,坐膝行而推之,执戮禁顾,噪以先之。若畏太甚,则勿戮杀,示以颜色,告之以所生,循省其职。
  
  凡三军人戒分日,人禁不息,不可以分食,方其疑惑,可师可服。
  
  凡战:以力久;以气胜;以固久;以危胜。本心固,新气胜,以甲固,以兵胜。
  
  凡车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轻胜。人有胜心,惟敌之视;人有畏心,惟畏之视。两心交定,两利若一,两为之职,惟权视之。
  
  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舍谨甲兵,行阵行列,战谨进止。
  
  凡战:敬则慊;率则服。上烦轻,上暇重。奏鼓轻,舒鼓重。服肤轻,服美重。
  
  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上同无获;上专多死;上生多疑;上死不胜。
  
  凡人:死爱,死怒,死威,死义,死利。
  
  凡战之道:教约人轻死;道约人死正。
  
  凡战:若胜若否,若天若人。
  
  凡战:三军之戒,无过三日;一卒之警,无过分日;一人之禁,无过皆息。
  
  凡大善用本,其次用末,执略守微,本末唯权,战也。
  
  凡胜:三军一人胜。
  
  凡鼓:鼓旌旗,鼓车,鼓马,鼓徒,鼓兵,鼓首,鼓足,鼓兼齐。
  
  凡战:既固勿重,重进勿尽,凡尽危。
  
  凡战:非陈之难,使人可陈难;非使可陈难,使人可用难;非知之难,行之难。人方有性,性州异,教成俗,俗州异,道化俗。
  
  凡众寡,既胜若否。兵不告利,甲不告坚,车不告固,马不告良,众不自多,未获道。
  
  凡战:胜则与众分善;若将复战,则重赏罚;若使不胜,取过在己;复战则誓以居前,无复先术。胜否勿反,是谓正则。
  
  凡民:以仁救;以义战;以智决;以勇鬬;以信专;以利劝;以功胜。故心中仁,行中义,堪物智也,堪大勇也,堪久信也。让以和,人自洽。自子以不循,争贤以为,人说其心,效其力。
  
  凡战: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倦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自古之政也。
  
  〈用众〉
  
  凡战之道:用寡固,用众治。寡利烦,众利正。用众进止,用寡进退。众以合寡,则远裹而阙之。若分而迭击,寡以待众。若众疑之,则自用之。擅利,则释旗,迎而反之。敌若众则相聚而受裹。敌若寡,若畏,则避之开之。
  
  凡战:背风;背高;右高;左险;历沛;历圯;兼舍环龟。
  
  凡战:设而观其作;视敌而举;待则循而勿鼓,待众之作;攻则屯而伺之。
  
  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击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袭其规;因其不避;阻其图;夺其虑;乘其惧。
  
  凡从奔,勿息。敌人或止不路,则虑之。
  
  凡近敌都必有进路,退,必有返虑。
  
  凡战:先则弊,后则慑,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慑。书亲绝,是谓绝顾之虑。选良次兵,是谓益人之强。弃任节食,是谓开人之意。自古之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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