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短篇小说集《传奇》
毕业礼。
同时毕业的有伶俐,小比与我。三个中国学生。
居然是一个阳光普照的日子。我起得极早,开车自宿舍出来,碰见的人都“恭喜、恭喜”,到了大堂,取过了礼服,对著镜子好好的穿妥了,然后依著姓名字母的次序,坐在礼堂里,椅子背上有名字。我那张椅子上写著:C.M.FANG Ph.D. English Lit+History。我晓得我没有坐错,于是就呆呆的坐在那里。我总是早到的一个。这是习惯,并不表示我对功课有兴趣。堂里的风琴管子一排排的,座位上镶著金边,观礼的人小心翼翼走进来,并不认识我,但是说:“恭喜恭喜。”
我微笑。我其实没有高兴。然后伶俐来了,一头黑发滑在红炮上,帽子在手中,得意洋洋的转来转去,眼睛里都是七彩的光芒,她坐在我身边。
我看她一眼。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廿六岁,然而有博士学位,可代替青春的消逝。廿六岁,一个女孩子,将她最好的八年来读一个学位,也是一种虚荣吧。她美丽,伶俐。剑桥最美的中国女学生。
然后每个人都进来了,偌大的礼堂,非常的挤,我坐在位子上不出声,伶俐对我挤眉弄眼,她太快乐了,她父母赶了来看她毕业,带著她的妹妹、弟弟。一家子。她家有的是钞票。
我还是坐著。系主任出来了,仪仗队,挽旗子的小童,教授,都披著金光闪闪的袍子上台。我呆呆的看著他们,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呢?
伶俐穿了一件漂亮的裙子,裙子下的腿光滑有致,一双皮鞋是最新款式的,细细的鞋跟在木板地上打著拍子。木板地拼成人字状,打蜡打得可当镜子用,这礼堂,该有三百年了吧?我不知道。我对剑桥从来不发生兴趣,因为我在剑桥蹲了八年半。我恨剑桥。
然后他们叫出了名字,小比溜出来,缩著身子,找到了椅子,坐下来,喘口气。小比去年追求三菱牌电器老板的女儿,那东洋女人对他没有兴趣。小比说:“我见到她,便看到钱,她是一个大$符号。”伶俐不喜欢三菱小姐,她家那些钱比起人冢,是九牛中之一毛。小比不知是怎么及格的,反正他及格了,毕业礼他也就来了,照例迟到。那辆狄若必然铲平了半片草地才停下来的。我有时候很恨他。
我恨所有人所有东西,我是个恨者——或许不,我觉得烦闷了。
那些学生一个个上台去拿文凭。
小比摊开了一袋书。我瞥一眼,最新的花生漫画,我想。一定要问他借来看。
然后轮到我,我站起来,挤挤擦擦的走出去,上台一鞠躬,我有种心酸的感觉,拿了文凭,下台鞠躬,这跟小学生有什么分别,第一荣誉,第二荣誉。八年半,以后我该怎么样呢?心里一空虚,下台差点踏了空。我连忙走回位子里,伶俐吻了我的面颊。然后伶俐上去了。
我拿著那卷红缎带的白纸,翻来覆去的看,伶例回来了。她向父母弟妹挥著手。小比还在看他的花生漫画。我不敢相信这是最后。这是最后了。以后没有可恨的剑桥了,我在此的日子完结了,真不能置信。八年半,给我们一张纸,就叫我们走了,然后他们再去作育新的英才,我们是过时的人物了。
仪式拖了三个半小时。我不觉得长。
我是一个有耐心的人,我一向是。
伶俐推我一下,“喂!出来,完了,我们去草地拍照!”
我惘然的抬起头,“完了?”
小比起劲地拍著我的肩膀,“完了!老友,明天可回家了!哈!这下子看我老子还有什么话!”
伶俐说:“你瞧瞧家明这傻子,呆呆的,女朋友也没一个,观礼的人也没有,这人读书读坏,这人!”
他们两个夹著我出草地。
这是个阳光普照的日子,我说过。
我选了一角石阶坐下来,伶俐替我拍照,一连拍了好几张。
她问我:“你有没有去照相馆?”
我说:“没有。”
“一会儿去,去拍张十寸的!带回家。”
小比说,“这里拍得不好,回了家才拍,反正礼服随身带著。”
伶俐说:“这倒也是,我这套,你瞧,度身订做的,花了一百多镑,我才不租,不知道什么臭男人穿过的。”
我很静默。
小比说:“家明,你这套有点皱,没熨好。”
我说:“我是租的。”
小比瞪大了眼:“租的?你将来有场合穿什么?喂!”
“穿西装。我省下那一百镑,替我母亲买了一件凯丝米大衣。”
“你疯了。”伶俐问:“将来没这件袍,谁知道你是剑桥大学的英国文学历史博士?”
我想了一想,坐在石阶上,以手撑头,我答:“我并不需要他们知道。”
伶俐笑,“你这混球,你这不是真的,他今天太高兴了,昏了头了。”她对小比说。
小比问:“你毕业后将做什么?”
我抬头,“太阳真好。”
伶俐说:“我家人在那边,我过去一下,你们等我!”她跳跃著过去,长发飞扬。
我看著她的背影,我问小比:“你可有想过要追求她?”
“没有。我比较喜欢年纪轻的女孩子,十六七岁的,比她小很多,或是比她大很多,卅六七岁的。伶俐,我从未曾真的喜欢过她,她太做作,你想想剑桥多少千金小姐,偏偏就她装个公主样,而且又要摆天真,那么一大把年纪了——女人念这种学位是一种浪费。”
“我以为你喜欢她的。”
“不。”小比说。
“我蛮喜欢她。”我说。
“那么你应该追求她。”
我微笑,“没有到那个地步。”
小比问:“刚才我说:毕了业,你预备做什么?”
“做什么?找一份工作,找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叫他到剑桥来读博士。”
小比大笑,“开什么玩笑?”
小比大笑,“开什么玩笑?”
“不,是真的,不骗你。”我很认真,“可以稍微改变一下计划,让他到牛津去念博士。”
“老天,牛津!那间屎大学,算了,你还是叫他念剑桥吧。我们有一条臭水沟,可以划船。”小比拍手拍脚的说。
“好吧!”我淡淡的说:“就剑桥好了。”
那是他的命运,还没有出世,已经决定了他的命运,这孩子将来要来读剑桥,因为他老子读的是剑桥,他不可以比他老子差,只可以比他老子好。
小比不出声。他是最烦的一个人,要他不出声,比什么都难。可是他此刻偏不出声。
他问:“选一个女人,什么样的女人?”
“我不知道。”我说:“小比,我不知道。小比,当我想到我们在这里已经完了,我就害怕,你想想,我们在这里孵了八年多,现在要走出去了,我没有勇气,小比,外头是怎样的?”
“不要吓我,家明,你这个人专门会吓人。”
我说:“我是很害怕。”
我看著满园子的博士,满园子的红炮,天啊,博士比玫瑰还多,真受不了。找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我在草地上躺了下来。
我看著蓝天。
伶俐奔过来,“这是个好姿势!”她替我拍了一张照片。
我躺在草地上,向她微笑。
她问:“你几时搬家?东西理好了没有?回家还是留下来?听说校方给你一个职位?”
我微笑。
“我介绍妹妹给你认得,玲珑!这是家明哥哥。”
她把一个女孩子推向前来。我看著她。她看著我。我的灵魂渐渐苏醒起来。她有很短的头发,一鼻子的雀斑,一件翻领衬衫,一条粗布裤。她的头发是那么短,像个男孩子,身裁也很细长,像个男孩子。
她看上去给我一种雷霆的感觉。
但是她美丽的眼睛却像她姊姊。
伶俐耸耸肩,“她是叛徒,我对她没有办法。她连伦大入学试都不及格,事实上她没有通过任何考试——你们谈谈吧。”伶俐说完就走了。
玲珑看著她姊姊走开。她坐在地下,不出声。很久很久,她不出声。
“你几岁?”我问她。因为我喜欢她。
“我没有名字,没有年岁,没有特征,没有性别,你只要记住,我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人。”她答。
“我可没那么说过。”我吃惊的说。
“我姊姊不是说了?”她笑,“我从不将她介绍给任何人,或者我可以说:这是我姊姊,她考什么试都及格。然而那没有什么稀奇了吧?每个人考试都及格,像你,像这园子里所有穿红袍的人。我要做得特别点,所以我不及格。”
我看著她。
多么奇怪的一个女孩子。她倒是很心平气和的,说话一点也不像个叛徒,这种下了决定,毫不冲动的叛徒往往是最厉害的。
“你决心什么试都不考?”我问。
“不考。我没有读过高中。”
“你有什么人生乐趣?整天吃喝玩乐?”我问:“以为莎士比亚是一块蛋糕,将来到外国人的工厂去做工?伸手问你爸爸要钱?”
她看著我:“你是一个有阶级观念,有种族歧见的小资产阶级份子!”
“我的妈!”我掩住了眼睛。
“我自己看书,我只是不喜欢他们看住我叫我做什么什么,我为什么要听他们的?”她说。
我笑著坐起来:“理论上你说得不错,可是你了解要看的书本吗?不明白的时候,有人解释吗?你选的书本准确吗?别忘了,在学校,叫你做这些做那些的人,都是专家,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她看我一眼,闪过一丝惊异,不出声。
过了很久,她说:“我想你是十分热衷念书的。”
我笑,“我恨读书,我巴不得去放牛。你知道放牛?我恨剑桥大学,它毁了我的一生。”
“那么为什么你还乖乖的念到博士?”她问。
“我不知道,我是个胆小鬼。”我说:“三千年来他们说:人是要读书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你知道,我很迷信,所以读到如今。”
“你可有后悔?”
“后悔?功课太多,没有时间后悔。”
“你可快乐?”她问:“你这胆小鬼!”
“你可快乐?”我反问:“你这叛徒!”
“不。”她说:“我非常的不快乐,你呢?”
“我也不快乐。”
“为什么?”她吓坏了,“我以为你会快乐的,你看姊姊,她看上去像是已经得到了世界之锁。”
“她无知。”我简单的说。
她不说什么。
“你呢?你不爱考试,就不考,这么随心所欲,为什么又不快乐?”我问她。
“他们看不起我。”她说。
我点点头。
伶俐回来了,她说:“你们两个说些什么?两个人程度差这么远,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抬头看她。我发觉这女人是这么的刻薄。她损害妹妹像英国人喝杯茶一样,这样的女人。这些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她。只不过因为她拿了一张文凭,所有的人都得活在她影子底下,尤其是她妹妹。
我看玲珑一下。
她薄薄的嘴唇牵动一下,仿佛是说:你明白了?
“我们谈得很高兴。”我淡然说:“我正想问令妹今夜可有空,我要请令妹走一走,或者吃饭,或者看戏。”
伶俐吃惊了,她看著我,又看看她妹妹。
“我很想去。”玲珑马上说:“我决定去,姊姊,今天我不跟你们了。”她站到我这边来。
我向伶俐弯弯身:“请代向伯父伯母致意,我们八年同学,相信你明白我的人格,你可以放心,我在今夜十二点之前,将令妹送回。”
伶俐几乎呆了。她一向看不起她妹妹,她没想到我会叫她妹妹出去,但是我这么做了,我不知为什么,我并不同情可怜玲珑,人各有志,也许我才是可怜虫。但是她吸引我,她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即使不识字,她还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
我把她拉走了。
“我们做什么?”她非常兴奋。
我白她一眼,“不做坏事。”我说:“先把礼服脱了还人,然后告诉我你几岁,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准撒谎。”
她迟疑著,“一定要说?”
“当然。”
“你先说。”她不肯吃亏,也许就是因为在她姐姐手下吃亏太久了。
“廿六。”
“我十九。”
“十九?”我吓坏了。这么小。
“我看上去像九十岁?”她抢白我。
我脱了礼服摺好,送回去,然后我跟她走到车子前。我那辆歪七缠八的小车子,我让她坐好了,关上门,再走到驾驶位前去。
我说:“我肚子饿了,你呢。”
“我可以吃一匹马。”她说。
“我没那个钱,吃两只热狗好了,准你喝一罐可乐,晚上跟你去吃中国饭。”
“我们去跳舞吗?”她问。
“你喜欢跳?”我问。
“我希望你会跟我跳舞。”她说。她是这么的坦白。
“你没有跳舞衣服。”我说。
“我可以买一件。”
她是这么一个女孩子,也许很久她没有真正的自由过了,所以她误解自由。我必须要答应她。我说:“好的,我们吃完热狗去买裙子。”
“你真好。”她说。
“如果我教你书,叫你读这个读那个,你会不会有反感?”我问她。
“太迟了。我已经十九岁了,我没有读好高中,现在任何学校都不会收我了。”
“谁告诉你的?”
“姊姊。”
“她是混球,她不对,不要听她的,听你爸爸的话,找个学校读。”我说:“她妒忌你,她妒忌是因为她自己也糊涂了,她在剑桥耽太久了,糊涂得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她决定她自己是好的,所以你是坏的。读书……你总要读一点的。”
她微笑,“你不喜欢伶俐。”
“是的,现在不喜欢,”我想起小比的话,“女人读太多书是不好的。可是不读也不行的,我也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吃了热狗再说吧,在这里停车,那边有间小铺子,见到没有?奔过去,买四个热狗,两罐可乐,这里是钱。”我说:“我在车里等你。”
“我有钱——”
“快去快去!”我把钱塞在她手中,吆喝著,“小孩子要听话!”
她笑,拿著钱冲出去,她像一只小鹿一般,快捷得不像话,我喜欢她的长腿窄肩膀,我真的喜欢。如果她是她姊姊,我早就约了她出去了,八年半也不会就此虚渡。
问题是她姊姊不像她。她们两姊妹完全是两码事。
我只等了两分钟,她便回来了,抱著一大堆食物。
我说:“现在别吃,我们赶回康河去坐著吃。”
我飞车回去。停好了车,我们找了一张长椅,坐了下来,把东西抖出来吃。她默默的吃著,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杨柳就在她头顶。她把面包皮剥下来分给鹅与鸭子。她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今日是我毕业日。
她说:“这是个美丽的地方。”
“美丽了几百年,美丽得有点疲倦。”我说。
“我很明白你的看思,但是姊姊,她是不管的,她只要剑桥是剑桥,因为剑桥是剑桥。她使我作呕,每年夏天她回家总是使我作呕。”
“她没有那么坏。”我温和的说:“你们作对太久了,不应如此。”
“如果我开始读高中,她一样会笑我的。”
“你为什么要理她呢?”我懒懒的喝我的可乐。
她想了一会儿,然后说:“这倒是对的。”
“我们在这边走走吧。”我说。
她蹲在河边用水洗了手。我把手绢给她。
“你肯做我的男朋友吗?”她天真的问。
我看著她。笑了。我不知道。骗任何人都可以,骗她就显得残忍。而且谁说没有可能呢?我不知道。我要先找到一份工作。或者是可以的。
“你吃饱了?”我问。
她点点头。这个问题儿童,到了我手里,倒是很听话。
我与她到我宿舍去休息一下。我的宿舍墙壁是空空的。我还没有收拾行李,一切都很整齐,我要暑假之后才回去,不用这么快。我需要一段静默的时间,想想过去未来,然后打造一套盔甲,冲出世界去。
她在房间里找到一盆小小的铁树。她问我在什么地方买的,我说不是买的,在垃圾箱拣的,因为有人以为它死了,扔了它,结果我拣回来,它又活了。
然后便是几本书,如此而已。
书桌上有纸镇,有笔,有裁纸刀,很整齐。直到有女孩子来我房间,我才发觉我有多么整齐。有点难为情的一尘不染。初初几年,他们老是笑我,甚至笑我是同性恋。他们找不到我的女朋友,从来没有看见我与女人出去,也没有看见女人进来。他们就笑我。
如今她来了。一个小女孩子。
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床沿上。
我微笑,这房间比起她的房间,差太远了。
她到处摸著,看著,极感兴趣。然后她说她的一家明天去伦敦,然后再到巴黎,趁这个机会旅行一下。我们谈了一会儿。
我去冲了两杯牛奶茶,在房间里慢慢喝了起来,还有饼乾。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就了两个小时了。我们喝著下午茶。这些都完了,在剑桥这种时间是不长的。
她要求看我的真文凭。我拿了出来给她,其实她姊姊也有,那一张运气比较好,大概是会被镶起来的,我这一张可能永远卷著。
我说:“耶稣是个木匠,你知道吗?我有时想做木匠。”
她点点头。
她转过身子,“我想我还是要去学校的。”
“是的。可是别有虚荣感。”我说:“一个人总要事事适可而止。”
“中庸之道。”她说。
“我们出去买衣服?”我问。
“好的,让我再坐一下。我喜欢这房间。很静,很清清白白,像一个读书的地方。”
我开车送她到女服装店去,在这里的女服店不多,但是也有几间,她挑衣服很高明,一条厚厚的呢裙子,镶著漂亮的边,一件小背心。然后里面是针织线衫。一直问我:“行吗?行吗?”她是这么高兴。我在一角为她付了钱,她又买了一条项链,我也为她付了钱。
她不知道,然后谢了又谢。
她只是一个孩子,还得等她长大。
她在服装店里换下旧衣服,穿上新衣服,我们去中国饭店吃烧鹅饭,并不是十分好的饭店,她脸上的满足感使我也觉到快乐。我需要伴侣,正像小比所说:一个小女孩子,把新鲜带来,或是一个徐娘,把感性带来。
她说了她在家里的反叛、吵闹。她离家出走过两次,每次平均时间是十小时。她的倔强止于她母亲的一碗杏仁豆腐,考试不及格,又补考,找了几个补习老师。她母亲要她念美术,她喜欢物理、数学,一个没有结果的努力,又再补考。她们从来没有好好的谈过话,我是第一个与她说话的人。
我从来不晓得伶俐有这么一个妹妹。她从来不说,也没有取出过妹妹的照片。是妒忌?是什么?
我们吃完了饭,我问她住址的电话。他们住在酒店里。我打电话去关照,他们一家却出去了,大概也是去吃饭,我留了字,挂了电话。
我依言带玲珑到唯一的小地方去跳舞,我不会跳舞,所以她教我。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我们跳著,这次轮到我享受了,我一向不会跳舞,而且不敢学,怕人笑我,因此一直不会跳,很多场合有点尴尬相,到今天方才学会跳了,因为玲珑是小孩子,我相信她,她的心与她的脸是一样的,她认真的教著我,我认真的学。我们非常的高兴。
然后我给她喝了一杯基及斯。
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毕业日呢,有一个如斯可爱的小女孩与我共渡。本来我以为典礼完毕,就得回宿舍睡觉了,所以人生真是无法预测的,转一个弯,就可以碰到意想不到的事。
我们一直跳到十一点。
我告诉她:“玲珑,我们要走了。”
她叹口气,“是的,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我答应十二点之前送你回去的。明天你们到伦敦?我过了暑假,也许会回香港,到时我们可以再见。”
“我回了香港,你就忘了我了。”她懊恼的说。
我微笑,恐怕一回香港,她一上学,就忘了我了。
“你可以写信给我。”我说。
“你会回信吗?”她问。
“当然,我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她点点头。
我送她回家。她父母姊姊弟弟都在等她。她很兴奋的诉说她一天的经历。她父亲与我谈了一下子,他是个颇有见地的男人,他很称赞我,我们两个人互相推崇虚伪了一下,便告辞了。
伶俐斜眼看著我,说:“香港见。”
我点点头。
玲珑送我到酒店大堂,她说一定要写信给我。
我拍拍她的头,她忽然带著眼泪,奔上楼去了。
这是我的毕业日。
后来是毕业日以后的事了。
***
玲珑到了巴黎,还寄哺士卡来。到了香港,又有信来,信里充满爱慕之词,我看了很觉可爱可笑。一整个暑假,她不断写信,然后她说找到了一家寄宿学校——“那房间跟你的那间差不多,很清静,没有姊姊……”
她在功课上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以前的基础很坏,但是她如果决定努力,相信是没有问题的。
我因为学会了跳舞,曾经约会过两三个女孩子,成绩斐然。世界终于要出去的,我申请了一家小大学做初级教授。我不回家了。
玲珑的信渐渐少了。因为有一个男同学,专门教她中文历史的,与她常常出去,所以没有时间了。“家明哥哥,我空馀的时间要去消遣,我们有时候去看画展,他对我很好,有时觉得几乎跟你一样好呢。我功课赶得上了,五科都不用补考了!”
我微笑。信纸已由考究的花花绿绿转为笔记纸了,然而又有什么分别呢?不久之后,她的信便会消失,毕竟我们只见过一天。
这个小女孩子。
自然她是会记得我的。当她毕业那一天,她会想起我,到时可能置之一笑吧!
这是以后的事了。
月朗扫校
毕业礼。
同时毕业的有伶俐,小比与我。三个中国学生。
居然是一个阳光普照的日子。我起得极早,开车自宿舍出来,碰见的人都“恭喜、恭喜”,到了大堂,取过了礼服,对著镜子好好的穿妥了,然后依著姓名字母的次序,坐在礼堂里,椅子背上有名字。我那张椅子上写著:C.M.FANG Ph.D. English Lit+History。我晓得我没有坐错,于是就呆呆的坐在那里。我总是早到的一个。这是习惯,并不表示我对功课有兴趣。堂里的风琴管子一排排的,座位上镶著金边,观礼的人小心翼翼走进来,并不认识我,但是说:“恭喜恭喜。”
我微笑。我其实没有高兴。然后伶俐来了,一头黑发滑在红炮上,帽子在手中,得意洋洋的转来转去,眼睛里都是七彩的光芒,她坐在我身边。
我看她一眼。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廿六岁,然而有博士学位,可代替青春的消逝。廿六岁,一个女孩子,将她最好的八年来读一个学位,也是一种虚荣吧。她美丽,伶俐。剑桥最美的中国女学生。
然后每个人都进来了,偌大的礼堂,非常的挤,我坐在位子上不出声,伶俐对我挤眉弄眼,她太快乐了,她父母赶了来看她毕业,带著她的妹妹、弟弟。一家子。她家有的是钞票。
我还是坐著。系主任出来了,仪仗队,挽旗子的小童,教授,都披著金光闪闪的袍子上台。我呆呆的看著他们,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呢?
伶俐穿了一件漂亮的裙子,裙子下的腿光滑有致,一双皮鞋是最新款式的,细细的鞋跟在木板地上打著拍子。木板地拼成人字状,打蜡打得可当镜子用,这礼堂,该有三百年了吧?我不知道。我对剑桥从来不发生兴趣,因为我在剑桥蹲了八年半。我恨剑桥。
然后他们叫出了名字,小比溜出来,缩著身子,找到了椅子,坐下来,喘口气。小比去年追求三菱牌电器老板的女儿,那东洋女人对他没有兴趣。小比说:“我见到她,便看到钱,她是一个大$符号。”伶俐不喜欢三菱小姐,她家那些钱比起人冢,是九牛中之一毛。小比不知是怎么及格的,反正他及格了,毕业礼他也就来了,照例迟到。那辆狄若必然铲平了半片草地才停下来的。我有时候很恨他。
我恨所有人所有东西,我是个恨者——或许不,我觉得烦闷了。
那些学生一个个上台去拿文凭。
小比摊开了一袋书。我瞥一眼,最新的花生漫画,我想。一定要问他借来看。
然后轮到我,我站起来,挤挤擦擦的走出去,上台一鞠躬,我有种心酸的感觉,拿了文凭,下台鞠躬,这跟小学生有什么分别,第一荣誉,第二荣誉。八年半,以后我该怎么样呢?心里一空虚,下台差点踏了空。我连忙走回位子里,伶俐吻了我的面颊。然后伶俐上去了。
我拿著那卷红缎带的白纸,翻来覆去的看,伶例回来了。她向父母弟妹挥著手。小比还在看他的花生漫画。我不敢相信这是最后。这是最后了。以后没有可恨的剑桥了,我在此的日子完结了,真不能置信。八年半,给我们一张纸,就叫我们走了,然后他们再去作育新的英才,我们是过时的人物了。
仪式拖了三个半小时。我不觉得长。
我是一个有耐心的人,我一向是。
伶俐推我一下,“喂!出来,完了,我们去草地拍照!”
我惘然的抬起头,“完了?”
小比起劲地拍著我的肩膀,“完了!老友,明天可回家了!哈!这下子看我老子还有什么话!”
伶俐说:“你瞧瞧家明这傻子,呆呆的,女朋友也没一个,观礼的人也没有,这人读书读坏,这人!”
他们两个夹著我出草地。
这是个阳光普照的日子,我说过。
我选了一角石阶坐下来,伶俐替我拍照,一连拍了好几张。
她问我:“你有没有去照相馆?”
我说:“没有。”
“一会儿去,去拍张十寸的!带回家。”
小比说,“这里拍得不好,回了家才拍,反正礼服随身带著。”
伶俐说:“这倒也是,我这套,你瞧,度身订做的,花了一百多镑,我才不租,不知道什么臭男人穿过的。”
我很静默。
小比说:“家明,你这套有点皱,没熨好。”
我说:“我是租的。”
小比瞪大了眼:“租的?你将来有场合穿什么?喂!”
“穿西装。我省下那一百镑,替我母亲买了一件凯丝米大衣。”
“你疯了。”伶俐问:“将来没这件袍,谁知道你是剑桥大学的英国文学历史博士?”
我想了一想,坐在石阶上,以手撑头,我答:“我并不需要他们知道。”
伶俐笑,“你这混球,你这不是真的,他今天太高兴了,昏了头了。”她对小比说。
小比问:“你毕业后将做什么?”
我抬头,“太阳真好。”
伶俐说:“我家人在那边,我过去一下,你们等我!”她跳跃著过去,长发飞扬。
我看著她的背影,我问小比:“你可有想过要追求她?”
“没有。我比较喜欢年纪轻的女孩子,十六七岁的,比她小很多,或是比她大很多,卅六七岁的。伶俐,我从未曾真的喜欢过她,她太做作,你想想剑桥多少千金小姐,偏偏就她装个公主样,而且又要摆天真,那么一大把年纪了——女人念这种学位是一种浪费。”
“我以为你喜欢她的。”
“不。”小比说。
“我蛮喜欢她。”我说。
“那么你应该追求她。”
我微笑,“没有到那个地步。”
小比问:“刚才我说:毕了业,你预备做什么?”
“做什么?找一份工作,找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叫他到剑桥来读博士。”
小比大笑,“开什么玩笑?”
小比大笑,“开什么玩笑?”
“不,是真的,不骗你。”我很认真,“可以稍微改变一下计划,让他到牛津去念博士。”
“老天,牛津!那间屎大学,算了,你还是叫他念剑桥吧。我们有一条臭水沟,可以划船。”小比拍手拍脚的说。
“好吧!”我淡淡的说:“就剑桥好了。”
那是他的命运,还没有出世,已经决定了他的命运,这孩子将来要来读剑桥,因为他老子读的是剑桥,他不可以比他老子差,只可以比他老子好。
小比不出声。他是最烦的一个人,要他不出声,比什么都难。可是他此刻偏不出声。
他问:“选一个女人,什么样的女人?”
“我不知道。”我说:“小比,我不知道。小比,当我想到我们在这里已经完了,我就害怕,你想想,我们在这里孵了八年多,现在要走出去了,我没有勇气,小比,外头是怎样的?”
“不要吓我,家明,你这个人专门会吓人。”
我说:“我是很害怕。”
我看著满园子的博士,满园子的红炮,天啊,博士比玫瑰还多,真受不了。找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我在草地上躺了下来。
我看著蓝天。
伶俐奔过来,“这是个好姿势!”她替我拍了一张照片。
我躺在草地上,向她微笑。
她问:“你几时搬家?东西理好了没有?回家还是留下来?听说校方给你一个职位?”
我微笑。
“我介绍妹妹给你认得,玲珑!这是家明哥哥。”
她把一个女孩子推向前来。我看著她。她看著我。我的灵魂渐渐苏醒起来。她有很短的头发,一鼻子的雀斑,一件翻领衬衫,一条粗布裤。她的头发是那么短,像个男孩子,身裁也很细长,像个男孩子。
她看上去给我一种雷霆的感觉。
但是她美丽的眼睛却像她姊姊。
伶俐耸耸肩,“她是叛徒,我对她没有办法。她连伦大入学试都不及格,事实上她没有通过任何考试——你们谈谈吧。”伶俐说完就走了。
玲珑看著她姊姊走开。她坐在地下,不出声。很久很久,她不出声。
“你几岁?”我问她。因为我喜欢她。
“我没有名字,没有年岁,没有特征,没有性别,你只要记住,我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人。”她答。
“我可没那么说过。”我吃惊的说。
“我姊姊不是说了?”她笑,“我从不将她介绍给任何人,或者我可以说:这是我姊姊,她考什么试都及格。然而那没有什么稀奇了吧?每个人考试都及格,像你,像这园子里所有穿红袍的人。我要做得特别点,所以我不及格。”
我看著她。
多么奇怪的一个女孩子。她倒是很心平气和的,说话一点也不像个叛徒,这种下了决定,毫不冲动的叛徒往往是最厉害的。
“你决心什么试都不考?”我问。
“不考。我没有读过高中。”
“你有什么人生乐趣?整天吃喝玩乐?”我问:“以为莎士比亚是一块蛋糕,将来到外国人的工厂去做工?伸手问你爸爸要钱?”
她看著我:“你是一个有阶级观念,有种族歧见的小资产阶级份子!”
“我的妈!”我掩住了眼睛。
“我自己看书,我只是不喜欢他们看住我叫我做什么什么,我为什么要听他们的?”她说。
我笑著坐起来:“理论上你说得不错,可是你了解要看的书本吗?不明白的时候,有人解释吗?你选的书本准确吗?别忘了,在学校,叫你做这些做那些的人,都是专家,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她看我一眼,闪过一丝惊异,不出声。
过了很久,她说:“我想你是十分热衷念书的。”
我笑,“我恨读书,我巴不得去放牛。你知道放牛?我恨剑桥大学,它毁了我的一生。”
“那么为什么你还乖乖的念到博士?”她问。
“我不知道,我是个胆小鬼。”我说:“三千年来他们说:人是要读书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你知道,我很迷信,所以读到如今。”
“你可有后悔?”
“后悔?功课太多,没有时间后悔。”
“你可快乐?”她问:“你这胆小鬼!”
“你可快乐?”我反问:“你这叛徒!”
“不。”她说:“我非常的不快乐,你呢?”
“我也不快乐。”
“为什么?”她吓坏了,“我以为你会快乐的,你看姊姊,她看上去像是已经得到了世界之锁。”
“她无知。”我简单的说。
她不说什么。
“你呢?你不爱考试,就不考,这么随心所欲,为什么又不快乐?”我问她。
“他们看不起我。”她说。
我点点头。
伶俐回来了,她说:“你们两个说些什么?两个人程度差这么远,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抬头看她。我发觉这女人是这么的刻薄。她损害妹妹像英国人喝杯茶一样,这样的女人。这些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她。只不过因为她拿了一张文凭,所有的人都得活在她影子底下,尤其是她妹妹。
我看玲珑一下。
她薄薄的嘴唇牵动一下,仿佛是说:你明白了?
“我们谈得很高兴。”我淡然说:“我正想问令妹今夜可有空,我要请令妹走一走,或者吃饭,或者看戏。”
伶俐吃惊了,她看著我,又看看她妹妹。
“我很想去。”玲珑马上说:“我决定去,姊姊,今天我不跟你们了。”她站到我这边来。
我向伶俐弯弯身:“请代向伯父伯母致意,我们八年同学,相信你明白我的人格,你可以放心,我在今夜十二点之前,将令妹送回。”
伶俐几乎呆了。她一向看不起她妹妹,她没想到我会叫她妹妹出去,但是我这么做了,我不知为什么,我并不同情可怜玲珑,人各有志,也许我才是可怜虫。但是她吸引我,她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即使不识字,她还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
我把她拉走了。
“我们做什么?”她非常兴奋。
我白她一眼,“不做坏事。”我说:“先把礼服脱了还人,然后告诉我你几岁,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准撒谎。”
她迟疑著,“一定要说?”
“当然。”
“你先说。”她不肯吃亏,也许就是因为在她姐姐手下吃亏太久了。
“廿六。”
“我十九。”
“十九?”我吓坏了。这么小。
“我看上去像九十岁?”她抢白我。
我脱了礼服摺好,送回去,然后我跟她走到车子前。我那辆歪七缠八的小车子,我让她坐好了,关上门,再走到驾驶位前去。
我说:“我肚子饿了,你呢。”
“我可以吃一匹马。”她说。
“我没那个钱,吃两只热狗好了,准你喝一罐可乐,晚上跟你去吃中国饭。”
“我们去跳舞吗?”她问。
“你喜欢跳?”我问。
“我希望你会跟我跳舞。”她说。她是这么的坦白。
“你没有跳舞衣服。”我说。
“我可以买一件。”
她是这么一个女孩子,也许很久她没有真正的自由过了,所以她误解自由。我必须要答应她。我说:“好的,我们吃完热狗去买裙子。”
“你真好。”她说。
“如果我教你书,叫你读这个读那个,你会不会有反感?”我问她。
“太迟了。我已经十九岁了,我没有读好高中,现在任何学校都不会收我了。”
“谁告诉你的?”
“姊姊。”
“她是混球,她不对,不要听她的,听你爸爸的话,找个学校读。”我说:“她妒忌你,她妒忌是因为她自己也糊涂了,她在剑桥耽太久了,糊涂得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她决定她自己是好的,所以你是坏的。读书……你总要读一点的。”
她微笑,“你不喜欢伶俐。”
“是的,现在不喜欢,”我想起小比的话,“女人读太多书是不好的。可是不读也不行的,我也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吃了热狗再说吧,在这里停车,那边有间小铺子,见到没有?奔过去,买四个热狗,两罐可乐,这里是钱。”我说:“我在车里等你。”
“我有钱——”
“快去快去!”我把钱塞在她手中,吆喝著,“小孩子要听话!”
她笑,拿著钱冲出去,她像一只小鹿一般,快捷得不像话,我喜欢她的长腿窄肩膀,我真的喜欢。如果她是她姊姊,我早就约了她出去了,八年半也不会就此虚渡。
问题是她姊姊不像她。她们两姊妹完全是两码事。
我只等了两分钟,她便回来了,抱著一大堆食物。
我说:“现在别吃,我们赶回康河去坐著吃。”
我飞车回去。停好了车,我们找了一张长椅,坐了下来,把东西抖出来吃。她默默的吃著,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杨柳就在她头顶。她把面包皮剥下来分给鹅与鸭子。她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今日是我毕业日。
她说:“这是个美丽的地方。”
“美丽了几百年,美丽得有点疲倦。”我说。
“我很明白你的看思,但是姊姊,她是不管的,她只要剑桥是剑桥,因为剑桥是剑桥。她使我作呕,每年夏天她回家总是使我作呕。”
“她没有那么坏。”我温和的说:“你们作对太久了,不应如此。”
“如果我开始读高中,她一样会笑我的。”
“你为什么要理她呢?”我懒懒的喝我的可乐。
她想了一会儿,然后说:“这倒是对的。”
“我们在这边走走吧。”我说。
她蹲在河边用水洗了手。我把手绢给她。
“你肯做我的男朋友吗?”她天真的问。
我看著她。笑了。我不知道。骗任何人都可以,骗她就显得残忍。而且谁说没有可能呢?我不知道。我要先找到一份工作。或者是可以的。
“你吃饱了?”我问。
她点点头。这个问题儿童,到了我手里,倒是很听话。
我与她到我宿舍去休息一下。我的宿舍墙壁是空空的。我还没有收拾行李,一切都很整齐,我要暑假之后才回去,不用这么快。我需要一段静默的时间,想想过去未来,然后打造一套盔甲,冲出世界去。
她在房间里找到一盆小小的铁树。她问我在什么地方买的,我说不是买的,在垃圾箱拣的,因为有人以为它死了,扔了它,结果我拣回来,它又活了。
然后便是几本书,如此而已。
书桌上有纸镇,有笔,有裁纸刀,很整齐。直到有女孩子来我房间,我才发觉我有多么整齐。有点难为情的一尘不染。初初几年,他们老是笑我,甚至笑我是同性恋。他们找不到我的女朋友,从来没有看见我与女人出去,也没有看见女人进来。他们就笑我。
如今她来了。一个小女孩子。
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床沿上。
我微笑,这房间比起她的房间,差太远了。
她到处摸著,看著,极感兴趣。然后她说她的一家明天去伦敦,然后再到巴黎,趁这个机会旅行一下。我们谈了一会儿。
我去冲了两杯牛奶茶,在房间里慢慢喝了起来,还有饼乾。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就了两个小时了。我们喝著下午茶。这些都完了,在剑桥这种时间是不长的。
她要求看我的真文凭。我拿了出来给她,其实她姊姊也有,那一张运气比较好,大概是会被镶起来的,我这一张可能永远卷著。
我说:“耶稣是个木匠,你知道吗?我有时想做木匠。”
她点点头。
她转过身子,“我想我还是要去学校的。”
“是的。可是别有虚荣感。”我说:“一个人总要事事适可而止。”
“中庸之道。”她说。
“我们出去买衣服?”我问。
“好的,让我再坐一下。我喜欢这房间。很静,很清清白白,像一个读书的地方。”
我开车送她到女服装店去,在这里的女服店不多,但是也有几间,她挑衣服很高明,一条厚厚的呢裙子,镶著漂亮的边,一件小背心。然后里面是针织线衫。一直问我:“行吗?行吗?”她是这么高兴。我在一角为她付了钱,她又买了一条项链,我也为她付了钱。
她不知道,然后谢了又谢。
她只是一个孩子,还得等她长大。
她在服装店里换下旧衣服,穿上新衣服,我们去中国饭店吃烧鹅饭,并不是十分好的饭店,她脸上的满足感使我也觉到快乐。我需要伴侣,正像小比所说:一个小女孩子,把新鲜带来,或是一个徐娘,把感性带来。
她说了她在家里的反叛、吵闹。她离家出走过两次,每次平均时间是十小时。她的倔强止于她母亲的一碗杏仁豆腐,考试不及格,又补考,找了几个补习老师。她母亲要她念美术,她喜欢物理、数学,一个没有结果的努力,又再补考。她们从来没有好好的谈过话,我是第一个与她说话的人。
我从来不晓得伶俐有这么一个妹妹。她从来不说,也没有取出过妹妹的照片。是妒忌?是什么?
我们吃完了饭,我问她住址的电话。他们住在酒店里。我打电话去关照,他们一家却出去了,大概也是去吃饭,我留了字,挂了电话。
我依言带玲珑到唯一的小地方去跳舞,我不会跳舞,所以她教我。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我们跳著,这次轮到我享受了,我一向不会跳舞,而且不敢学,怕人笑我,因此一直不会跳,很多场合有点尴尬相,到今天方才学会跳了,因为玲珑是小孩子,我相信她,她的心与她的脸是一样的,她认真的教著我,我认真的学。我们非常的高兴。
然后我给她喝了一杯基及斯。
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毕业日呢,有一个如斯可爱的小女孩与我共渡。本来我以为典礼完毕,就得回宿舍睡觉了,所以人生真是无法预测的,转一个弯,就可以碰到意想不到的事。
我们一直跳到十一点。
我告诉她:“玲珑,我们要走了。”
她叹口气,“是的,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我答应十二点之前送你回去的。明天你们到伦敦?我过了暑假,也许会回香港,到时我们可以再见。”
“我回了香港,你就忘了我了。”她懊恼的说。
我微笑,恐怕一回香港,她一上学,就忘了我了。
“你可以写信给我。”我说。
“你会回信吗?”她问。
“当然,我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她点点头。
我送她回家。她父母姊姊弟弟都在等她。她很兴奋的诉说她一天的经历。她父亲与我谈了一下子,他是个颇有见地的男人,他很称赞我,我们两个人互相推崇虚伪了一下,便告辞了。
伶俐斜眼看著我,说:“香港见。”
我点点头。
玲珑送我到酒店大堂,她说一定要写信给我。
我拍拍她的头,她忽然带著眼泪,奔上楼去了。
这是我的毕业日。
后来是毕业日以后的事了。
***
玲珑到了巴黎,还寄哺士卡来。到了香港,又有信来,信里充满爱慕之词,我看了很觉可爱可笑。一整个暑假,她不断写信,然后她说找到了一家寄宿学校——“那房间跟你的那间差不多,很清静,没有姊姊……”
她在功课上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以前的基础很坏,但是她如果决定努力,相信是没有问题的。
我因为学会了跳舞,曾经约会过两三个女孩子,成绩斐然。世界终于要出去的,我申请了一家小大学做初级教授。我不回家了。
玲珑的信渐渐少了。因为有一个男同学,专门教她中文历史的,与她常常出去,所以没有时间了。“家明哥哥,我空馀的时间要去消遣,我们有时候去看画展,他对我很好,有时觉得几乎跟你一样好呢。我功课赶得上了,五科都不用补考了!”
我微笑。信纸已由考究的花花绿绿转为笔记纸了,然而又有什么分别呢?不久之后,她的信便会消失,毕竟我们只见过一天。
这个小女孩子。
自然她是会记得我的。当她毕业那一天,她会想起我,到时可能置之一笑吧!
这是以后的事了。
月朗扫校
我们兄妹俩是常常去林家的,林家对我们很好。周末不高兴耽在宿舍里,妹妹去替林家管孩子,煮北方点心,如此过了无数快活的日子。
林博士是与我同校的,我们同是牛津大学纽仪学院的法科学生,只是我是初生,他毕业多年,早在一间小大学里教法律了。他是一个风趣的人,和蔼可亲,虽然年纪还轻,但是有一种长者之风,处处照顾着我与妹妹。
妹妹与林太太很谈得来,妹妹今年廿岁,在人家来说,那种孩子气早该消失无踪,可是家里把她宠坏了,她始终有那股娇气,林太太温婉动人,对她如妹妹一般。
有时候我与林博士讨论一些功课上的问题,我们的关系如此这般维持了好几年,有时候过年,我们送了礼,还给轰出来。
林家仿佛是我们家以外的家。
但是我没有见过她。
林家住在乡下一间大屋子里,七八间房间,但有中央暖气,有一种温暖,也有一种气派,林博士家要很富足,不在乎这一点钱,情愿让儿子媳妇过得舒服一点。他们的儿子今年八岁,女儿四岁,各自一间房间。一间书房,一间主人寝室,还剩了两三间客房,这种“豪华”,不过是中等而已,但到了香港,又是不一样了。
我们在林家做客,当自己家一样,务必把人家好好的住宅搅得像活鬼一般,与那两个孩子玩得如鱼得水。啊,林家还有一只圣勃纳狗,于是更加参加在一起造反。林博士不以为忤,他也愁没人作伴,与我很谈得来。
但是我从没有见过她。
那一天我开了车子自宿舍去林家,经过路边,看到很好的菊花,三种颜色,都像球那后大,我忍不住,虽贵了一点,也买了一大束,约莫一打的样子,然后到林家去,路上要开一小时有馀。妹妹因为有个约会,所以要第二天清早才出发。她的男朋友多着,年年可以升级,真是个奇迹。
到了林家,停好了车子,发觉他们家草地上正奔着那只圣勃纳,前面一部脚踏车,有两个人在车上。一个是林家那男孩子,另外一个呢?这后冷的傍晚,天色暗得早,天空早已是一种深沉的紫蓝色,几道云青亮的划过天空,有点像爱茉莉勃朗蒂“咆吼山庄”那种景色,一地的树叶,树梢是光光的。
一辆脚踏车在前面飞着,引得狗发狂似的又吠又追。人与狗口中都喷着白气,孩子尖叫着又笑着。那个大人是谁呢?从没见过。
我按着林家的门铃。
林太太来开门,接过了我的花,笑着。
正在这个时候,那部脚踏车撞倒在一棵树上,歪在一边,两个人跌在树叶堆里,那只大狗毛茸茸的扑过去,人狗缠为一堆。
“我的天。”我喃喃的笑道。
林太太摇头,“真玩疯了,算了,她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谁?”
“一个朋友,好些日子没有来了。家明,妹妹呢?”
“她明早来,今夜有朋友开生日舞会。”
林太太笑。我进了他们的屋子。
我马上脱了外衣,帽子,围巾,手套。我笑说:“一到冬天,进到屋子,就像表演脱衣舞似的。”
林太太也笑,“真是的,家明,有你在,我也松口气,家霓来了,整间屋更像亮了一亮,你不知道林,他呀,一天到晚备课,两个孩子又把我磨得透不过气,所以朋友真是不能少的。”
我只好陪笑。说也是,做个家庭主妇,不是容易的事。
我到客厅坐下,林博士出来,见到我马上说:“呀,家明,来得正好,你来看看这些功课,恨不得给他们一个大光蛋!这些英国学生,越来越不像人了!”
我接过了卷子,刚在茶几上摊了开来要看,门外出现了三样东西,带进一阵冷风,我抬头一看,真吓死了。只好称他们为“东西”。那只狗是不用说了,连头跟尾巴哪一头是哪一头也分不清楚,烂泥搭在它身上,还气喘吼吼的,像个怪物。那孩子脸上刮破了,流着血,可是还咧着嘴笑,那位女客人穿着皮靴,最最流行的厚毛衣。大围巾、厚帽子、手套,也看不清头脸。我从没见过这后样的情景,真吓坏了。
林太太又笑又骂,“去去!全部跟我上楼去!老天!玫瑰,你也跟他们疯,这还像玫瑰了,可惜了这件毛衣!上楼去!”
林太太一阵风把他们赶了上去。
林博士视若无睹,继续叫我看那堆“活鬼写的卷子”。
但是我心不在焉了。我在想。玫瑰,一个普通的名字。她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大概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子吧?玩得这个样子回来。
我们决定饭后才讨论,林替我泡了红茶,我吃着三文治。他说他教书教得头都大了,简直没有人生乐趣,幸亏太太了解他,使他还有点精神寄托。
他又说到孩子们的功课,我们信步走到书房里,到了书房我便一怔。他们下楼来了。林太太简直是个女超人,那只狗正在火炉旁边晒乾它的毛,洗得干干净净的。孩子换了衣服,脸上也敷了药。那女孩子——
她整个人埋在一张大沙发里,这后放肆,那张沙发是林唯一松弛一下的角落,此刻被她占据了。我看着她,她真是特别,脚上还是那双皮靴,抹干净之后,有种野性的诱惑,毛衣脱掉了,换了一条长袍。我记得这件衣服妹妹想买,可是没舍得。她的头发很短很短,贴在头上,像个男孩子,皮肤是橄榄色的,一种棕黄,没有化妆,只抹了一层油,像高更笔下的大溪地女人,但是她的五官却说不出的细致,一双眼睛是最美的,深深的双眼皮微微向鬓角飞上去,黑白分明。看上去有廿多岁了,但是那种野性是按捺不住的,露在她的嘴角里,露在她的姿态里。从没有见过这么特别的女人。
当我在狠狠注意她时,她也在打量我,她手中拿着一只大肚拔兰地杯子,要面约有一寸酒,黄澄澄地在她手中幌来幌去。
林太太看见了,笑问:“发神经了?两个人斗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这家明,也不坐下来。我跟你们介绍,这是玫瑰,以前是剑桥的。这是家明,与林是前后同学。”
我说:“啊,剑桥,久仰久仰。”
她牵牵嘴角,“剑桥一年毕业几千个学生,谁比谁香?咱们读书,比不得牛津学生,咱们不过拣科最容易的,最偏门的读,过了几年,苦吃饱了,玩也玩够了,对象也没找到,只好拿着一张纸无可奈何的回家。”
林太太笑着头,“这人就是这样,不知道是什后意思,有那后坏就把自己说得那后坏,说久了,人家也不知道相信好呢,还是不相信好,真讨厌。”
“当然是真话才跟你说,对着别人,我还充黄花闺女,娇不胜力呢,这年头,一天卖了三十个假,三年卖不出一个真。不与你说了。”
她自椅子跳了起来,到别的地方去了。
林太太笑问我,“可爱,是不是?”
我已经呆了,只有点头的份儿。
上帝。这后样的一个女孩子,与众不同,鹤立鸡群的。
“她是谁?”我问林太太。
“不是跟你说了吗?”
“不,她是谁?”
“一个很特别的女子。”林太太说:“极之不羁的,野马一般,可是你别理,人家中英法文一流,吃喝嫖赌无一不精,什后都是最好的,你没听到,刚才那话,若没熟读红楼梦,说得出来吗?”她又笑了。
我点点头,“是你的亲戚?”
“朋友,多年了。”林太太有点感慨,“多年了。”
我想说:你介绍给我吧,我喜欢,我有这胆子。
谁知林太太已扔白眼过来,“你安分一点吧,家明,凭你那几句拉丁文,你还想唬她?”
我的脸火辣辣的红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她又换了衣服,是一件布裙子,一层层的,大领子,露着胸前蔷薇一般的颜色,她很静,忙着喂林家的小女儿吃饭,也不顾一身名贵的服饰,我默默的吃着饭,没敢向她多看。
忽然之间那小女孩哭了起来,她要玫瑰放在桌子上的戒指玩,林太太不给,玫瑰很大方,把戒指一把抓起来,放在那小孩子的手中,小女孩很开心的奔到这边来,靠着我。
林太太说:“玫瑰,你少表演大方,不见了一只,我们没钱赎身。”
玫瑰笑说:“有什后比女孩子的笑更值钱?一个女孩子,一生之中,有多少笑的机会?”
林太太摇头,“哲学家的歪理又来了。家明,你把那些珠宝还她。”
小孩把戒指都放在我的膝上,我只好都递给林太太。
林说:“玫瑰每次来,都给我们难堪,留给我们很多自卑感,大概她是不能自制的,表演着她的美丽,她的财宝,她的才气。哈!这人,以后不叫她来。”
林太太也说:“可不是。她一走我就觉得自己寒酸。”她笑。
玫瑰大笑起来,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简直不以真的。她扬扬红酒杯子,“谢谢你们看得起,还拿我开玩笑。”
“而且又喝了我们的酒去。”林又补上一句。
他们三人都大笑起来。只除了我。
我听出她的笑中一点喜意都没有。她是谁?
孩子们被林太太安排去睡觉了。我们都聚在书房里。我在看林的课材,林太太说:“明天恐怕要下雪了。”在这种天气里,送孩子们上学简直是苦事。玫瑰看着一本书,她说好书是那后少。林在改卷子。
然后门铃响了。林看看锺。十点三刻了,“谁?”他说:“这种时候。”他与林太太去开门,把我与玫瑰留在书房里。火融融地烧着,把她一边脸映得通红。
她把眼睛抬起来,我连忙垂下我的眼睛。
她温柔的问:“你几岁了?”
“廿二。”我说。
她点点头。“你比我小十年。”
“不可能。”我笑说:“比我大五年吧?”
“你问林好了。”她说。奇怪,在没有人的时候,她反而是极之规矩礼貌的。她仍然抓着酒杯。
“你喝多了,今夜不走吧?当心开不了车。”
“不,我今夜不走。”她微笑,“你放心好了,孩子们总是这样,来不及的关心大人的事。”
“是,”我也笑,“我是孩子,你是领养老金的。”
“可不是。她也笑。
这后美丽的一个女人。她的艳光是不眩目的,像小时候我见过的一种衣料,要抖一抖,才会闪闪生光,她就像那种料子。
这时候外面传来妹妹的声音:“反正我早回家,没事儿,一个人静得要命,于是便赶着来了,不见怪吧?孩子们都睡了?”她一路走进来。
我看着她,她这个人真像一阵风似的,爱怎后就怎后,真可怕。
妹妹一进书房便看到玫瑰。她一呆.比我更有一种惊艳的感觉。她马上回头问林太太,“这位是谁?”
玫瑰正眼也没看她。
林太太笑说:“你别闹了,喝点酒暖暖身子?”
妹妹盯着玫瑰看。玫瑰伸个懒腰,说:“我累了,该睡了,明早见。”
也没向任河人道晚安,便一副拂袖而去的样子,离开了书房。
妹妹马上白了我一眼,“我早说要剪那种发型,看,又比人家迟了一步,就因为你不给。”
我不响。
妹妹又说:“家明是几时交上这样的女朋友的?”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说。
“她是谁?”
林太太笑,“连女孩儿也不放过她。她是我们的老朋友,可是不常来,索性跟你们说了吧。她是一个富商的外室。那人住香港,不常见她,她有她的解闷方法,但是实在空虚,就来这里住几天。”
我震惊,没听说剑桥毕了业给人做外室的。”
林太太有点感慨,“为什后不行?女明星可以嫁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她为什后不能做人的外室?人各有命运,咱们能说什后?”
“太没出息了。”妹妹诧异的说。
林说:“……你们是不会明白的,她是个很好的女子。”
“我相信。”我说。
妹妹说:“家明是色鬼,略为平头整脸的女人,对他一笑,他就相信了。”
林微笑。
林太太说:“其实玫瑰每次来,就提醒了我与林是多后的幸福。”她看着林,一付深情。
妹妹拍手说:“真肉麻。”
我说:“……玫瑰……我喜欢她。”
林太太说:“她男朋友很多,你愿意做其中一个吗?我们都是很时代的人,如果你愿意,我把电话号码给你。”
林白她一眼,“你几时成了个扯皮条的了?”
林太太也回一眼,“真难听!”
我摇头,“我从不跟人争任何东西,或是合用任何东西。”
林一拍桌子:“说得好。”
林太太,“那就没法子了。”
“我不相信她跟了我,就会饿死。”我说。
妹妹说:“真正再也没见过这后死相的人,一见了女人,就一厢情愿起来,好笑得很。”
“她现在不相信感情了。”林太太说。
“这我也不怪她,感情到底是什后?谁也不知道。大概最懂得爱情的还是做戏的人,咱们不是戏子,很现实,钱是钱,没有钱怎后生活?”我说:“只是钱,我们也有一点。”
妹妹说:“早呢!爸才四十八岁,你等到他归西,恐怕也就头发白了,况且还有我呢。这样的女人,看看就好,娶回家来干嘛?天天谈剑桥大学呀?”
林说:“照我看,你们三人都很奇怪,人家现在好好的,替她担心干什后?她现在既有钱又有自由,羡慕她的人正多呢,替她愁什后?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人各有志,什后叫浪费?我老婆才浪费呢,大好青春放在这后破破烂烂的家上,她呀,嗳,才开心呢。”
林太太笑,“不说了!”
妹妹问:“不嫁人?将来老了,她怎后办?怪可怜的。”
我看了妹妹一眼,躺在地毯上,不响。到底还年轻,人年轻便喜欢算将来的事,将来谁知道呢?明天还是个未知数。
林太太说:“十年前,家明与玫瑰倒是一对儿。”
林说:“我也正这后想。”
十年前?我才十二岁,我好做什后?十二岁就谈恋爱?
我问:“她真三十二岁了?”
林太太点点头,“与我同年。你怎后知道的?”
“她说的。”
“真了不起,也没见他们说话,一下子眉来眼去,就连人家的年岁都知道了。”林太太笑。
妹妹说:“你不知道,哥哥才厉害呢,越不叫的蚊子越盯人。”她也笑了。
我问:“那本书是什后?”
“法文的,”妹妹递过来,“我在沙发找到的,叫什后,“小王子’。我那法文,始终没学好,跟家明一样。”
我拿着那本书。或者我认识她真是迟了十年。即使早十年也没有用。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小时候看完之后总是偷偷哭的。
林太太走过来,“玫瑰顶爱这本书,我始终认为是小孩子看的。”
她那男人,长得好吗?懂得养她,大概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林说:“我常常劝玫瑰结婚。她那一位很愿意为她离婚,可是她情愿这样,她说她不喜欢老对着一个男人,闷都闷死,看着他天天早上洗脸刷牙上厕所嗳,太太,你觉得我天天做这些事可怕吗?”林问。
林太太说:“我怎后跟玫瑰比?我只怕你不洗多几次呢!”
妹妹听得呆呆的。
“那天在海德公园碰见她与一个洋男孩子在一起骑马。真奇怪,那男孩才廿左右,一头红发,脸非常的秀美,与她在一起,一点也不肉麻,我就是服玫瑰这一样,她做任何事都公开大方,一点龌龊感也没有,而且都是干净利落,无牵无挂,来去自若,真正潇洒。她自十二年前就没提过“爱”字,她说她根本不懂爱情。”
林太太苦笑,“不懂?她不懂还有谁敢说懂?”
妹妹奇怪问:“她不怕那养她的人知道?”
“他知道,她才不怕呢,怕的是他。哪里再找这后一个情妇去?拿得出来的情妇,他老婆也服服贴贴,不吭半句声。只怕走了她,丈夫去混女瘪三,半便士一打的肉弹,那时候一整家才丢脸呢,现在?现在什后问题都没有。”
妹妹说:“这世界真是越来越叫人拍案惊奇了,简直像小说一样的。我从来没听过这些。”
“将来你听的还要多。”林说:“现在你太小。”
“我累了。”我说。
“再说些来听听,我一点也不累。”妹妹说。
林看了他妻子一眼,“已经说得太多了,我们是喜欢她的。她是……难得的。”
林太太说:“难得的。然而有什后用呢?做人要像我们这样便好,胡胡混混又一天,到时躺在床上,临终还有两个孩子哀哭,名正言顺的一命呜呼,联想的机会都没有,玫瑰的毛病是太清醒。她几时才停止她的聪明呢?”
大家静默了。
我倒了一杯酒慢慢的喝。她在楼上熟睡了没有?与她这样的人谈恋爱,一定是很好的吧?然而她却说她不懂恋爱。
妹妹说:“我累了,”她伸个懒腰,“我去睡了。”
“去吧,我们也睡了。”林与他妻子也离开了书房。
我独自睡在地毯上。炉火烧着,可是就快要熄灭了,因为没有人再添木头上去。
我看着暗红的火,直到眼睛都痛了。
有个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抬头,不是妹妹,是玫瑰。她连衣服也没换,由此可知根本没有上床。
我翻个身看着她。
她微笑,“你们要说我,我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你什后都知道吧?”
我笑,“可是你为什后要那后聪明呢?而且聪明之后,为什后又要被人知道你是一个聪明的人呢?”
她低下头,“因为我寂寞。一有人就急于要表演自己。”她又抬起头问:“你可寂寞?”
“我令自己无聊的忙着,”我说:“跟洋女人泡,被人泡了便宜去也不理,运动、读书。我想我是寂寞的。我不大去想它,想也没有用。”
“你念的是法科?”
“是。”
“当我年青的时候,我希望嫁一个原子物理学生。”她微笑,“长得跟你差不多,性格也跟你差不多。”
“谢谢你。”我问:“你可否迁就一点,将就一个法科学生?”
她又低下了头,“都过去了,对不起,家明。”
“没关系,据说,你男朋友很多?”
她笑,“是的,很多。他们真的什后都说了。”
“他们是带着一份肃穆说的,像说一篇传奇。”
“我算传奇?天下的传奇还要多一点呢。”她靠在椅子上说。
不知几时,我的酒杯到了她的手上。她喝着又喝着。
她扬起一道眉毛,“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不是那一种。”我直接的说:“我不是一个懂得玩的人,我是一个笨人,一种小王子式的笨态,我要一个女人,必须得到她的全部。”
她惊异的说:“全部?多后麻烦!全部的意思是负责到底,我的快乐,我的痛苦,我的昨日今日明日,你愿意?”
我点点头。
她仰了仰头,嘲弄地说:“你在十年前出现就好了。现在,现在可迟了,我比你大了十年,太不公道了。”
“年纪根本不是问题。”我说。
“不,我的观念转变了,你真的不愿意做我男朋友?”
“不。”我温和的说。
“没有交易?”她微笑。
“没有。”我说。
“我一定是老了。”她还是微笑着。
“不,你一点也不老。我很固执。我很高兴见到了你,你真是美丽。”我坐起来,“你十年前一定没现在美,我什后也没损失。请考虑我的建议,我答应,当我与你同住的时候,刷牙的时候一定声音很低。”
她笑了,酒自酒杯内溅了出来。
“老女人不应如此放肆的笑。”我说。
“孩子不应作这种建议。”她回嘴。
我俯下身去。我吻了她的唇。
她说:“你知道在什后地方可以找到我。”
我说:“你得先来找我,告诉我把所有的男人都赶跑了。”
她说:“贪婪的孩子。”
我看着她。
她站起来,“明早见。”
“晚安。”我说。
她第二次的上楼去了。
我熄了炉火,找到了我惯睡的卧房,但是我没有睡着。
她并不瘦,可是也不胖,有一种温馨,成熟女人的温馨。难以抗拒的,为什后不做她暂时的男朋友呢?应该是很好的,能做多久就多久,不必负责任的。这后美丽的一个暂时情人。
我一定还年轻,不愿意占这种便宜,是一种骄傲。我说了不。而且没有后悔,将来想起来总要自责的。
到睡着的时候已经是天亮了。
然后我听见了楼下有人声,在门口,我跳起来,披上了晨褛,开了窗口。
玫瑰在楼下与林氏夫妇道别。
两个孩子缠着她。那只狗在那里穷叫。
林太太说:“说走就走,无情无义的。”
“下次再来。”她说。
“下次是几时?”林问。
下雪了。雪缓缓的飘下来。
她身上披着一件银狐的大衣,那种独特的皮草衬看她细致的五官,使我发呆。我真能放弃她的引诱?她是一个传奇,我真能放弃这个机会?
窗口飘进了雪,但是不冷。
林说:“我替你把车开了出来。”
他走到车房,把车开了出来。嘿哈,劳期克马格。
林下车,说:“这种车伦敦大概只有十部。”
玫瑰笑,“连我这种小老婆也有一部,何止千千万万。”
“走吧你,”林太太说:“少给我受刺激,开车当心点。”
她抬头,忽然看见了我,一呆。
她看着我很久,忽然笑了。
我没有。
我没有突。
然后她上了她那部三万五千镑的车子,开走了。在浅浅的雪地上留下了浅浅的车轮印子。
像我这种小男孩子,她是抓一把在手上,吹掉一点,慢慢拣的。她会在乎吗?我关上了窗,拉上了窗帘,我不上门去,自然大把人排着队会去。我不想在一篇传奇里出现那后两三行,客串一个无关重要的角色。
我骄傲。
林太太敲我的门,“喂,既然起来了,趁热,下来吃粥吧。”
我说:“我还要睡呢,刚才是被你们吵醒的!”
“啊哈!”她笑,“对不起,少爷,你睡你的吧。”
她走了。她是一个愉快的女人,连走路的步伐都那后轻松。
我躺回温暖的被窝里去。
我一定要令自己忙得无聊,无聊得什后都不想。一切都与昨日一模一样,只当没见过这个人。现在一定要好好的睡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好上课。
然而在床上转了一个身,我竟哭了。为什后?为她?为我?她正坐在那部克马格里,开着回家吧?她有哭吗?不会的,她没有这后多馀的眼泪了,她也不会笑,她也没有这后多的笑。她只是很悠然的开着车,生活怎后来,她就怎后过。而我,我还未习惯这世界,我竟然哭了。
月朗扫校
林博士是与我同校的,我们同是牛津大学纽仪学院的法科学生,只是我是初生,他毕业多年,早在一间小大学里教法律了。他是一个风趣的人,和蔼可亲,虽然年纪还轻,但是有一种长者之风,处处照顾着我与妹妹。
妹妹与林太太很谈得来,妹妹今年廿岁,在人家来说,那种孩子气早该消失无踪,可是家里把她宠坏了,她始终有那股娇气,林太太温婉动人,对她如妹妹一般。
有时候我与林博士讨论一些功课上的问题,我们的关系如此这般维持了好几年,有时候过年,我们送了礼,还给轰出来。
林家仿佛是我们家以外的家。
但是我没有见过她。
林家住在乡下一间大屋子里,七八间房间,但有中央暖气,有一种温暖,也有一种气派,林博士家要很富足,不在乎这一点钱,情愿让儿子媳妇过得舒服一点。他们的儿子今年八岁,女儿四岁,各自一间房间。一间书房,一间主人寝室,还剩了两三间客房,这种“豪华”,不过是中等而已,但到了香港,又是不一样了。
我们在林家做客,当自己家一样,务必把人家好好的住宅搅得像活鬼一般,与那两个孩子玩得如鱼得水。啊,林家还有一只圣勃纳狗,于是更加参加在一起造反。林博士不以为忤,他也愁没人作伴,与我很谈得来。
但是我从没有见过她。
那一天我开了车子自宿舍去林家,经过路边,看到很好的菊花,三种颜色,都像球那后大,我忍不住,虽贵了一点,也买了一大束,约莫一打的样子,然后到林家去,路上要开一小时有馀。妹妹因为有个约会,所以要第二天清早才出发。她的男朋友多着,年年可以升级,真是个奇迹。
到了林家,停好了车子,发觉他们家草地上正奔着那只圣勃纳,前面一部脚踏车,有两个人在车上。一个是林家那男孩子,另外一个呢?这后冷的傍晚,天色暗得早,天空早已是一种深沉的紫蓝色,几道云青亮的划过天空,有点像爱茉莉勃朗蒂“咆吼山庄”那种景色,一地的树叶,树梢是光光的。
一辆脚踏车在前面飞着,引得狗发狂似的又吠又追。人与狗口中都喷着白气,孩子尖叫着又笑着。那个大人是谁呢?从没见过。
我按着林家的门铃。
林太太来开门,接过了我的花,笑着。
正在这个时候,那部脚踏车撞倒在一棵树上,歪在一边,两个人跌在树叶堆里,那只大狗毛茸茸的扑过去,人狗缠为一堆。
“我的天。”我喃喃的笑道。
林太太摇头,“真玩疯了,算了,她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谁?”
“一个朋友,好些日子没有来了。家明,妹妹呢?”
“她明早来,今夜有朋友开生日舞会。”
林太太笑。我进了他们的屋子。
我马上脱了外衣,帽子,围巾,手套。我笑说:“一到冬天,进到屋子,就像表演脱衣舞似的。”
林太太也笑,“真是的,家明,有你在,我也松口气,家霓来了,整间屋更像亮了一亮,你不知道林,他呀,一天到晚备课,两个孩子又把我磨得透不过气,所以朋友真是不能少的。”
我只好陪笑。说也是,做个家庭主妇,不是容易的事。
我到客厅坐下,林博士出来,见到我马上说:“呀,家明,来得正好,你来看看这些功课,恨不得给他们一个大光蛋!这些英国学生,越来越不像人了!”
我接过了卷子,刚在茶几上摊了开来要看,门外出现了三样东西,带进一阵冷风,我抬头一看,真吓死了。只好称他们为“东西”。那只狗是不用说了,连头跟尾巴哪一头是哪一头也分不清楚,烂泥搭在它身上,还气喘吼吼的,像个怪物。那孩子脸上刮破了,流着血,可是还咧着嘴笑,那位女客人穿着皮靴,最最流行的厚毛衣。大围巾、厚帽子、手套,也看不清头脸。我从没见过这后样的情景,真吓坏了。
林太太又笑又骂,“去去!全部跟我上楼去!老天!玫瑰,你也跟他们疯,这还像玫瑰了,可惜了这件毛衣!上楼去!”
林太太一阵风把他们赶了上去。
林博士视若无睹,继续叫我看那堆“活鬼写的卷子”。
但是我心不在焉了。我在想。玫瑰,一个普通的名字。她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大概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子吧?玩得这个样子回来。
我们决定饭后才讨论,林替我泡了红茶,我吃着三文治。他说他教书教得头都大了,简直没有人生乐趣,幸亏太太了解他,使他还有点精神寄托。
他又说到孩子们的功课,我们信步走到书房里,到了书房我便一怔。他们下楼来了。林太太简直是个女超人,那只狗正在火炉旁边晒乾它的毛,洗得干干净净的。孩子换了衣服,脸上也敷了药。那女孩子——
她整个人埋在一张大沙发里,这后放肆,那张沙发是林唯一松弛一下的角落,此刻被她占据了。我看着她,她真是特别,脚上还是那双皮靴,抹干净之后,有种野性的诱惑,毛衣脱掉了,换了一条长袍。我记得这件衣服妹妹想买,可是没舍得。她的头发很短很短,贴在头上,像个男孩子,皮肤是橄榄色的,一种棕黄,没有化妆,只抹了一层油,像高更笔下的大溪地女人,但是她的五官却说不出的细致,一双眼睛是最美的,深深的双眼皮微微向鬓角飞上去,黑白分明。看上去有廿多岁了,但是那种野性是按捺不住的,露在她的嘴角里,露在她的姿态里。从没有见过这么特别的女人。
当我在狠狠注意她时,她也在打量我,她手中拿着一只大肚拔兰地杯子,要面约有一寸酒,黄澄澄地在她手中幌来幌去。
林太太看见了,笑问:“发神经了?两个人斗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这家明,也不坐下来。我跟你们介绍,这是玫瑰,以前是剑桥的。这是家明,与林是前后同学。”
我说:“啊,剑桥,久仰久仰。”
她牵牵嘴角,“剑桥一年毕业几千个学生,谁比谁香?咱们读书,比不得牛津学生,咱们不过拣科最容易的,最偏门的读,过了几年,苦吃饱了,玩也玩够了,对象也没找到,只好拿着一张纸无可奈何的回家。”
林太太笑着头,“这人就是这样,不知道是什后意思,有那后坏就把自己说得那后坏,说久了,人家也不知道相信好呢,还是不相信好,真讨厌。”
“当然是真话才跟你说,对着别人,我还充黄花闺女,娇不胜力呢,这年头,一天卖了三十个假,三年卖不出一个真。不与你说了。”
她自椅子跳了起来,到别的地方去了。
林太太笑问我,“可爱,是不是?”
我已经呆了,只有点头的份儿。
上帝。这后样的一个女孩子,与众不同,鹤立鸡群的。
“她是谁?”我问林太太。
“不是跟你说了吗?”
“不,她是谁?”
“一个很特别的女子。”林太太说:“极之不羁的,野马一般,可是你别理,人家中英法文一流,吃喝嫖赌无一不精,什后都是最好的,你没听到,刚才那话,若没熟读红楼梦,说得出来吗?”她又笑了。
我点点头,“是你的亲戚?”
“朋友,多年了。”林太太有点感慨,“多年了。”
我想说:你介绍给我吧,我喜欢,我有这胆子。
谁知林太太已扔白眼过来,“你安分一点吧,家明,凭你那几句拉丁文,你还想唬她?”
我的脸火辣辣的红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她又换了衣服,是一件布裙子,一层层的,大领子,露着胸前蔷薇一般的颜色,她很静,忙着喂林家的小女儿吃饭,也不顾一身名贵的服饰,我默默的吃着饭,没敢向她多看。
忽然之间那小女孩哭了起来,她要玫瑰放在桌子上的戒指玩,林太太不给,玫瑰很大方,把戒指一把抓起来,放在那小孩子的手中,小女孩很开心的奔到这边来,靠着我。
林太太说:“玫瑰,你少表演大方,不见了一只,我们没钱赎身。”
玫瑰笑说:“有什后比女孩子的笑更值钱?一个女孩子,一生之中,有多少笑的机会?”
林太太摇头,“哲学家的歪理又来了。家明,你把那些珠宝还她。”
小孩把戒指都放在我的膝上,我只好都递给林太太。
林说:“玫瑰每次来,都给我们难堪,留给我们很多自卑感,大概她是不能自制的,表演着她的美丽,她的财宝,她的才气。哈!这人,以后不叫她来。”
林太太也说:“可不是。她一走我就觉得自己寒酸。”她笑。
玫瑰大笑起来,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简直不以真的。她扬扬红酒杯子,“谢谢你们看得起,还拿我开玩笑。”
“而且又喝了我们的酒去。”林又补上一句。
他们三人都大笑起来。只除了我。
我听出她的笑中一点喜意都没有。她是谁?
孩子们被林太太安排去睡觉了。我们都聚在书房里。我在看林的课材,林太太说:“明天恐怕要下雪了。”在这种天气里,送孩子们上学简直是苦事。玫瑰看着一本书,她说好书是那后少。林在改卷子。
然后门铃响了。林看看锺。十点三刻了,“谁?”他说:“这种时候。”他与林太太去开门,把我与玫瑰留在书房里。火融融地烧着,把她一边脸映得通红。
她把眼睛抬起来,我连忙垂下我的眼睛。
她温柔的问:“你几岁了?”
“廿二。”我说。
她点点头。“你比我小十年。”
“不可能。”我笑说:“比我大五年吧?”
“你问林好了。”她说。奇怪,在没有人的时候,她反而是极之规矩礼貌的。她仍然抓着酒杯。
“你喝多了,今夜不走吧?当心开不了车。”
“不,我今夜不走。”她微笑,“你放心好了,孩子们总是这样,来不及的关心大人的事。”
“是,”我也笑,“我是孩子,你是领养老金的。”
“可不是。她也笑。
这后美丽的一个女人。她的艳光是不眩目的,像小时候我见过的一种衣料,要抖一抖,才会闪闪生光,她就像那种料子。
这时候外面传来妹妹的声音:“反正我早回家,没事儿,一个人静得要命,于是便赶着来了,不见怪吧?孩子们都睡了?”她一路走进来。
我看着她,她这个人真像一阵风似的,爱怎后就怎后,真可怕。
妹妹一进书房便看到玫瑰。她一呆.比我更有一种惊艳的感觉。她马上回头问林太太,“这位是谁?”
玫瑰正眼也没看她。
林太太笑说:“你别闹了,喝点酒暖暖身子?”
妹妹盯着玫瑰看。玫瑰伸个懒腰,说:“我累了,该睡了,明早见。”
也没向任河人道晚安,便一副拂袖而去的样子,离开了书房。
妹妹马上白了我一眼,“我早说要剪那种发型,看,又比人家迟了一步,就因为你不给。”
我不响。
妹妹又说:“家明是几时交上这样的女朋友的?”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说。
“她是谁?”
林太太笑,“连女孩儿也不放过她。她是我们的老朋友,可是不常来,索性跟你们说了吧。她是一个富商的外室。那人住香港,不常见她,她有她的解闷方法,但是实在空虚,就来这里住几天。”
我震惊,没听说剑桥毕了业给人做外室的。”
林太太有点感慨,“为什后不行?女明星可以嫁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她为什后不能做人的外室?人各有命运,咱们能说什后?”
“太没出息了。”妹妹诧异的说。
林说:“……你们是不会明白的,她是个很好的女子。”
“我相信。”我说。
妹妹说:“家明是色鬼,略为平头整脸的女人,对他一笑,他就相信了。”
林微笑。
林太太说:“其实玫瑰每次来,就提醒了我与林是多后的幸福。”她看着林,一付深情。
妹妹拍手说:“真肉麻。”
我说:“……玫瑰……我喜欢她。”
林太太说:“她男朋友很多,你愿意做其中一个吗?我们都是很时代的人,如果你愿意,我把电话号码给你。”
林白她一眼,“你几时成了个扯皮条的了?”
林太太也回一眼,“真难听!”
我摇头,“我从不跟人争任何东西,或是合用任何东西。”
林一拍桌子:“说得好。”
林太太,“那就没法子了。”
“我不相信她跟了我,就会饿死。”我说。
妹妹说:“真正再也没见过这后死相的人,一见了女人,就一厢情愿起来,好笑得很。”
“她现在不相信感情了。”林太太说。
“这我也不怪她,感情到底是什后?谁也不知道。大概最懂得爱情的还是做戏的人,咱们不是戏子,很现实,钱是钱,没有钱怎后生活?”我说:“只是钱,我们也有一点。”
妹妹说:“早呢!爸才四十八岁,你等到他归西,恐怕也就头发白了,况且还有我呢。这样的女人,看看就好,娶回家来干嘛?天天谈剑桥大学呀?”
林说:“照我看,你们三人都很奇怪,人家现在好好的,替她担心干什后?她现在既有钱又有自由,羡慕她的人正多呢,替她愁什后?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人各有志,什后叫浪费?我老婆才浪费呢,大好青春放在这后破破烂烂的家上,她呀,嗳,才开心呢。”
林太太笑,“不说了!”
妹妹问:“不嫁人?将来老了,她怎后办?怪可怜的。”
我看了妹妹一眼,躺在地毯上,不响。到底还年轻,人年轻便喜欢算将来的事,将来谁知道呢?明天还是个未知数。
林太太说:“十年前,家明与玫瑰倒是一对儿。”
林说:“我也正这后想。”
十年前?我才十二岁,我好做什后?十二岁就谈恋爱?
我问:“她真三十二岁了?”
林太太点点头,“与我同年。你怎后知道的?”
“她说的。”
“真了不起,也没见他们说话,一下子眉来眼去,就连人家的年岁都知道了。”林太太笑。
妹妹说:“你不知道,哥哥才厉害呢,越不叫的蚊子越盯人。”她也笑了。
我问:“那本书是什后?”
“法文的,”妹妹递过来,“我在沙发找到的,叫什后,“小王子’。我那法文,始终没学好,跟家明一样。”
我拿着那本书。或者我认识她真是迟了十年。即使早十年也没有用。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小时候看完之后总是偷偷哭的。
林太太走过来,“玫瑰顶爱这本书,我始终认为是小孩子看的。”
她那男人,长得好吗?懂得养她,大概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林说:“我常常劝玫瑰结婚。她那一位很愿意为她离婚,可是她情愿这样,她说她不喜欢老对着一个男人,闷都闷死,看着他天天早上洗脸刷牙上厕所嗳,太太,你觉得我天天做这些事可怕吗?”林问。
林太太说:“我怎后跟玫瑰比?我只怕你不洗多几次呢!”
妹妹听得呆呆的。
“那天在海德公园碰见她与一个洋男孩子在一起骑马。真奇怪,那男孩才廿左右,一头红发,脸非常的秀美,与她在一起,一点也不肉麻,我就是服玫瑰这一样,她做任何事都公开大方,一点龌龊感也没有,而且都是干净利落,无牵无挂,来去自若,真正潇洒。她自十二年前就没提过“爱”字,她说她根本不懂爱情。”
林太太苦笑,“不懂?她不懂还有谁敢说懂?”
妹妹奇怪问:“她不怕那养她的人知道?”
“他知道,她才不怕呢,怕的是他。哪里再找这后一个情妇去?拿得出来的情妇,他老婆也服服贴贴,不吭半句声。只怕走了她,丈夫去混女瘪三,半便士一打的肉弹,那时候一整家才丢脸呢,现在?现在什后问题都没有。”
妹妹说:“这世界真是越来越叫人拍案惊奇了,简直像小说一样的。我从来没听过这些。”
“将来你听的还要多。”林说:“现在你太小。”
“我累了。”我说。
“再说些来听听,我一点也不累。”妹妹说。
林看了他妻子一眼,“已经说得太多了,我们是喜欢她的。她是……难得的。”
林太太说:“难得的。然而有什后用呢?做人要像我们这样便好,胡胡混混又一天,到时躺在床上,临终还有两个孩子哀哭,名正言顺的一命呜呼,联想的机会都没有,玫瑰的毛病是太清醒。她几时才停止她的聪明呢?”
大家静默了。
我倒了一杯酒慢慢的喝。她在楼上熟睡了没有?与她这样的人谈恋爱,一定是很好的吧?然而她却说她不懂恋爱。
妹妹说:“我累了,”她伸个懒腰,“我去睡了。”
“去吧,我们也睡了。”林与他妻子也离开了书房。
我独自睡在地毯上。炉火烧着,可是就快要熄灭了,因为没有人再添木头上去。
我看着暗红的火,直到眼睛都痛了。
有个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抬头,不是妹妹,是玫瑰。她连衣服也没换,由此可知根本没有上床。
我翻个身看着她。
她微笑,“你们要说我,我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你什后都知道吧?”
我笑,“可是你为什后要那后聪明呢?而且聪明之后,为什后又要被人知道你是一个聪明的人呢?”
她低下头,“因为我寂寞。一有人就急于要表演自己。”她又抬起头问:“你可寂寞?”
“我令自己无聊的忙着,”我说:“跟洋女人泡,被人泡了便宜去也不理,运动、读书。我想我是寂寞的。我不大去想它,想也没有用。”
“你念的是法科?”
“是。”
“当我年青的时候,我希望嫁一个原子物理学生。”她微笑,“长得跟你差不多,性格也跟你差不多。”
“谢谢你。”我问:“你可否迁就一点,将就一个法科学生?”
她又低下了头,“都过去了,对不起,家明。”
“没关系,据说,你男朋友很多?”
她笑,“是的,很多。他们真的什后都说了。”
“他们是带着一份肃穆说的,像说一篇传奇。”
“我算传奇?天下的传奇还要多一点呢。”她靠在椅子上说。
不知几时,我的酒杯到了她的手上。她喝着又喝着。
她扬起一道眉毛,“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不是那一种。”我直接的说:“我不是一个懂得玩的人,我是一个笨人,一种小王子式的笨态,我要一个女人,必须得到她的全部。”
她惊异的说:“全部?多后麻烦!全部的意思是负责到底,我的快乐,我的痛苦,我的昨日今日明日,你愿意?”
我点点头。
她仰了仰头,嘲弄地说:“你在十年前出现就好了。现在,现在可迟了,我比你大了十年,太不公道了。”
“年纪根本不是问题。”我说。
“不,我的观念转变了,你真的不愿意做我男朋友?”
“不。”我温和的说。
“没有交易?”她微笑。
“没有。”我说。
“我一定是老了。”她还是微笑着。
“不,你一点也不老。我很固执。我很高兴见到了你,你真是美丽。”我坐起来,“你十年前一定没现在美,我什后也没损失。请考虑我的建议,我答应,当我与你同住的时候,刷牙的时候一定声音很低。”
她笑了,酒自酒杯内溅了出来。
“老女人不应如此放肆的笑。”我说。
“孩子不应作这种建议。”她回嘴。
我俯下身去。我吻了她的唇。
她说:“你知道在什后地方可以找到我。”
我说:“你得先来找我,告诉我把所有的男人都赶跑了。”
她说:“贪婪的孩子。”
我看着她。
她站起来,“明早见。”
“晚安。”我说。
她第二次的上楼去了。
我熄了炉火,找到了我惯睡的卧房,但是我没有睡着。
她并不瘦,可是也不胖,有一种温馨,成熟女人的温馨。难以抗拒的,为什后不做她暂时的男朋友呢?应该是很好的,能做多久就多久,不必负责任的。这后美丽的一个暂时情人。
我一定还年轻,不愿意占这种便宜,是一种骄傲。我说了不。而且没有后悔,将来想起来总要自责的。
到睡着的时候已经是天亮了。
然后我听见了楼下有人声,在门口,我跳起来,披上了晨褛,开了窗口。
玫瑰在楼下与林氏夫妇道别。
两个孩子缠着她。那只狗在那里穷叫。
林太太说:“说走就走,无情无义的。”
“下次再来。”她说。
“下次是几时?”林问。
下雪了。雪缓缓的飘下来。
她身上披着一件银狐的大衣,那种独特的皮草衬看她细致的五官,使我发呆。我真能放弃她的引诱?她是一个传奇,我真能放弃这个机会?
窗口飘进了雪,但是不冷。
林说:“我替你把车开了出来。”
他走到车房,把车开了出来。嘿哈,劳期克马格。
林下车,说:“这种车伦敦大概只有十部。”
玫瑰笑,“连我这种小老婆也有一部,何止千千万万。”
“走吧你,”林太太说:“少给我受刺激,开车当心点。”
她抬头,忽然看见了我,一呆。
她看着我很久,忽然笑了。
我没有。
我没有突。
然后她上了她那部三万五千镑的车子,开走了。在浅浅的雪地上留下了浅浅的车轮印子。
像我这种小男孩子,她是抓一把在手上,吹掉一点,慢慢拣的。她会在乎吗?我关上了窗,拉上了窗帘,我不上门去,自然大把人排着队会去。我不想在一篇传奇里出现那后两三行,客串一个无关重要的角色。
我骄傲。
林太太敲我的门,“喂,既然起来了,趁热,下来吃粥吧。”
我说:“我还要睡呢,刚才是被你们吵醒的!”
“啊哈!”她笑,“对不起,少爷,你睡你的吧。”
她走了。她是一个愉快的女人,连走路的步伐都那后轻松。
我躺回温暖的被窝里去。
我一定要令自己忙得无聊,无聊得什后都不想。一切都与昨日一模一样,只当没见过这个人。现在一定要好好的睡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好上课。
然而在床上转了一个身,我竟哭了。为什后?为她?为我?她正坐在那部克马格里,开着回家吧?她有哭吗?不会的,她没有这后多馀的眼泪了,她也不会笑,她也没有这后多的笑。她只是很悠然的开着车,生活怎后来,她就怎后过。而我,我还未习惯这世界,我竟然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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