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我离华赴美之际,直想把我们这代人昔日做过的梦通通抛却脑后。这些我们从父辈那儿禀来的梦,当年曾使我心血翻涌,热泪长流,而今却已化作一堆恶魇。踏上美国的土地,我发誓要翻开生活的新篇章,让旧日的恐惧、愤怒和锥心的悔恨随风飘去,化解人我之间的防范与隔阂,在麻省这座美利坚的文化大熔炉中再造一个新我。但不久我就发现:这愿望不过是另一场美梦。
往事殊难忘怀;就像我在凌晨3点会不由自主地醒来,那是我70年代初在东北养成的习惯。梦回时,我浑不知身系何乡。空气中的寒意使我想起了北大荒。慢慢地,惨淡的夜色渗人帘拢,涌上心头的是阵阵忧虑。
我离开中国时被迫无奈改换了J-1签证,因此我毕业之后必须回国工作两年。这规定使我根本无法和世界各国来的留学生平等竞争,在美国谋个好职业。
我还听说不久前中央情报局曾派人来麻州大学调查我,当时我们系主任是位浪漫的左派诗人,他不但拒绝回答特工人员的问题,而且指着对方鼻子让他们从大学滚出去。听了这话,我不胜懊恼,又不便对人言说我其实私心希望这位教授能为我美言几句,好让我从此免受中情局的青睐。
在社交和文化上我觉得自己简直是格格不入,在此后的岁月里,任我多么努力,也永远难以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只能做一个孤独的边缘人。
一向心高气做的我有时简直对自己全然失去了信心,甚至怀疑我的头脑是否天生不如别人。
连绵不断的忧思明白无误告诉我此时此刻身在异国他乡。再造一个新我谈何容易!前途既如此渺茫,过往的回忆,尽管时时使我愧悔,倒又显得实在。
于是我任思绪回返故国,回到北大荒我打夜班的养猪场。对一个在伯尔尼、日内瓦和北京娇生惯养长大的17岁的女孩来说,打夜班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头天我先得跟其他人一样干足10小时的活儿,把猪群赶到草甸子上去放牧,回来再喂它们饲料,清扫猪圈。天擦黑,同伴都放工回村吃饭休息了,等最后一个人一走,我就只能孤零零与几百头猪为伍。我的任务是保护它们在夜间的生命安全,外加把它们打起来三次——午夜一次,凌晨3点一次,天亮又一次——逼它们在圈外“方便”,免得这帮家伙把自己的“卧室”弄脏。
在这样的夜晚,我手中的马灯织出一个昏黄的光环,闪烁晃动在北大荒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四面都是大片的沼泽。天风呼啸,月色惨白,有如一个鬼魂在漫游。猪号周围的草到夏天长得有一人高,觊觎猎崽的饿狼常常躲在草丛里伺机进犯。窗外,我的狗在夜半会象狼一样地厉声嚎叫,引得村里其它狗和它们遥相呼应;又或者呼应的根本就是驰过荒原的狼群,我着实分不清究竟是狗群还是狼群在这磐石般的黑夜里引颈长嗥。
冬日来临,长夜漫漫了无尽头。下午4点我就得点起马灯,直到次日9点。户外的平原积雪茫茫,总有二尺多深。第一场大烟泡刮过之后,猪场茅屋的南边就会形成一面坚硬的雪坡,坡顶几齐屋檐高,整个冬天都不会完全融化。午夜后的气温往往降到零下40度,只要一出屋门,朔风扑面,妈妈给的那件厚实的羊皮大衣立刻变得像一张薄纸。
有时暴风雪笼罩着整个地区,我就会想起老乡们讲的故事:有些人在风雪里转了向,恐惧使得他没命地狂奔,跑着跑着终因体力耗尽倒在雪地上,长眠不起,他们的尸体被冰雪封存,颜色如生。来年4月,如果狼群未曾光顾,人们还能在荒原上再度见到这些失踪者的遗容。
还有更倒霉的。有时遇难者距家门仅数步之遥,但因漫天狂风暴雪打得人睁不开双眼,辨不清东西,这些人明明觉得在往前走,其实却在一个地方打转,当地人称之为“鬼打墙”。此时,若无他人及时援手,迷途者难免死路一条。
我独自打夜班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尽是这些怪异的传说,耳边猪群的鼾声气势恢宏,此起彼伏。我右手持鞭,左手提马灯,在猪圈间巡行。贴身的衣兜里还藏了把锋利的剪刀,这是用来防身的最后一着。
当时我虽只有门岁,也还没天真到居然相信一旦被袭击,剪刀就能救我一命或保我清白。但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别的法子呢?我曾经想过放鞭炮,这倒是个高招,但如何保证既不让鞭炮受潮,又能在情急之下点着它,我实在想不出个好办法。
猪号茅屋的墙上不知谁留下一面锣。我冲着这面锣开心了一阵,琢磨它能派上什么用场。村子里离猪号最近的房子起码也有一里多,由于天气寒冷,这儿的人即使在大夏天睡觉也关着门窗。严冬时节更是把木屑填在两层玻璃窗中间保暖,也就是说冬天的屋子几乎处于全封闭状态。要是夜里猪号真出什么事,敲锣打鼓放鞭炮都无济于事。所以我最好面对现实,别抱什么幻想。
其实我若一开始不主动请缨,谁也不会让我来猪号打夜班,我也就用不着伤这份脑筋了。在我来猪场以前,这儿从没人想到女人还能在猪号打夜班。到了1969年,不知怎么一来二去男劳力不够了,我便向猪号的陈头儿自告奋勇说我也可以参加打夜班。这话开始他听了也没当真,后来他弄明白我不是在闹着玩,便上下打量我,好像他以前不认识我一样。
说起来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自告奋勇了。1968年夏我就自愿不留北京而来到了北疆。当时我之所以决定这么做,是觉得城乡差别对千千万万的人太不公平,为什么我和我的同学们生来就享受中国所能提供的一切上佳待遇,包括在大城市生活,进重点学校,用一流图书馆,逛各类书店,参观博物馆,以及假日去公园游园和观看各种歌舞戏剧演出,而另一批年轻人只能在穷乡僻壤自生自灭,永远得不到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新中国理应人人平等。我们若真立志改造社会,便须先从自己做起,放弃我们已有的特权,把进城上大学的机会让给贫下中农的子女。至于我们自己,则应到农村去艰苦磨炼,一如革命战争曾经磨炼了我们的父母。最终我们定能消灭中国的城乡差别。我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来到乌苏里江边一个叫做凉水泉的小屯。
来凉水泉不到3个月,我又自告奋勇了一回,要求去最脏的猪号工作。这回我是打算向自己溺战,因为从小我就习惯住整洁的房子,用干净的盥洗设备。我所做的恶梦中最让我恐惧的莫过于被劾稠腥臭的粪便所围困。一脚踩下去,热烘烘的大粪渗透鞋帮,蒸腾的臭气令我几欲晕去。惊醒时,周身都是鸡皮疙瘩。
在我看来,这种折磨比革命先烈所受的严刑拷打还要可怕一百倍。我知道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属于剥削阶级无疑。中国的农民历来以大粪为肥料,喜欢它还来不及。所以我认为改造自己的思想感情,去猪号工作是最好的办法。
打夜班是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自告奋勇。此后我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规律:不论在哪个单位,当你第一次站出来自告奋勇时,领导会惊讶地表扬你,但随即,自愿便成了义务。他们觉得这是你分内之事。更糟的是领导会利用你的榜样,对别人施加压力,让人人都成为“自愿者”。几个月后,猪号里所有女职工都“自愿”参加打夜班了,可我知道她们中好些人是出于无奈。我开始后悔,觉得我这么做实在有点对不起大伙儿。
事实上我真正悔不当初是在1971年夏,老眯子打夜班出了事的时候。老眯子是当地老乡给猪号的一名哈尔滨女知青取的外号,意思是说她的脑子颇有些迷糊。像多数北方姑娘一样,老眯子长得高大丰满,18岁已发育得很好。一天晚上她在猪号打夜班,事后谁也不知道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老眯子对村里的人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
出事时正赶上我第一次回家探亲。等我从北京回村时,老眯子已经调走,调到一个极远的农场去了。当时领导常采取这种做法,说起来还是为她好。不过因此我一直都没机会听她本人讲起这件事的本末。
我听到的都是些不胚而走的流言。猪号的其他女知青告诉我,老眯子那几天哭得很伤心,一边哭一边反复叨叨:“这我可怎么办呀?我没脸见人了。我把我爸我妈的面子都丢光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呢?我不想活了!”
村里的老乡们则说这事不可能是强奸,老眯子准是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反悔了。理由呢?老陈的又不是陌生人。他是猪号的头儿,平日里手把手教她干活哩。晚上大伙儿也常见她去老陈家吃个饭,用缝纫机补个衣服什么的。
这固然不假,不过猪号的女知青谁没跟老陈一起干过活,向他学过手艺?晚上我们也都去他家串过门儿,吃过饭,这在当时叫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正是领导大力提倡的。老陈出身贫农,又当过志愿军,堪称我们“结合”的首选人物。
后来,村里又传开另一种说法,说老眯子忒傻。头一件,她不该跟老陈发生关系,老陈有妻有子,岁数恐怕比她爹还大;再说了,就是有了这事,也犯不着逢人就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看看结果好了,领导把她调哪儿也无济于事,这种事一传十,十传百,早晚会传到她的新单位。将来谁还要娶她?她将来名声扫地,没脸见人,也怪不了谁,只能怪她自己不聪明。
事发之后,老陈也曾让村里的第一把手赵指导员盘问了一番,后来他就被调到基建队盖房子去了。有人见此便评说赵指导员袒护老陈,因他俩都是扬州人,是老乡。又有人不以为然,说你还能把老陈怎么着?在中国,一个臭农民你能怎么惩罚他?开除党籍?可他又不是党员;降级撤职?他本来就是平头百姓一个;吊销城市户籍?也不可能;干脆开除国籍,哪个国家又会要他呢?正应了一句俗话:死猪不怕开水烫。
于是老眯子事件就这么不了了之。最后人们把她的闲话说腻了,她也就渐渐被遗忘了。也许这正是她所希望的吧。她离开后再没回来过,也不给任何人写信,完全从我们的生活中匿迹销声了。但她淹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几年之内,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红扑扑的脸蛋,粗手大脚,一个初长成人的妙龄姑娘。她飞红了脸在笑,开开心心的,我确实从来没见她哭过。
除了这场风波,另一件事也让我对打夜班颇为懊丧。此事起因极小:猪号没有闹钟。这对别人似无大碍,但对我来说,半夜3点让我醒来真比登天还难。
有时一睁眼发现已是红日当窗,这种睡过了头的惶恐我至今记忆犹新。结果所有猪圈都一塌糊涂,其他人得在低矮的棚顶下忍受着蚊子的袭击和臭气的熏蒸,数小时才能把猪圈都清干净。唉,这红着脸向同伴连连道歉的滋味真不好受。即使大家嘴上不说什么,他们的眼神却让我无地自容。这种场合,解释是于事无补的。
可是闹钟哪里是说买就能买得起的?当时,我一个月32元的工资得应付所有的日用开支:伙食12元,剩下的需要拿来买衣服、鞋子、劳动手套、邮票、牙膏牙刷、肥皂洗衣粉、手纸卫生纸、蜡烛电池,再加几听令人绝难抗拒的水果罐头。这还不算,两年内我还得攒下至少30元作为回家探亲的路费。我掐指算算,10块钱一只的闹钟还是买不起。看来我得像别人一样不用闹钟自己醒。
日复一日,有志者事竟成,我终于把自己训练得能在半夜3点准时醒来,就像有谁在我脑袋里装了一只看不见的魔钟。开始我对这一成就兴奋不已,但很快我就倍尝苦果:不管我打不打夜班,这只魔钟准在半夜3点把我闹醒。3年后我离开猪场下大田干活,可我不知怎样才能将此消息通知这永不停摆的魔钟。
又过了两年,我离开北大荒回父母身边读书,仍旧甩不掉这个该死的习惯;80年代,我发现即使远渡重洋,到了地球另一边,这习惯仍像一个幽灵跟定了我。无奈,我只好接受北大荒送给我的这件推辞不掉的纪念。
多少次半夜醒来再也回不到渴望的“黑甜乡”,恼得我掉眼泪。1973年我开始自学英文,这之前有整整7年时间我没摸过课本,当时我已经22岁了,重整学业对我殊非易事。我实在不愿夜里失眠,缺了觉我第二天准保头重脚轻,脑袋成了一桶浆糊。这种时候,我真想和上帝也好魔鬼也好达成一笔交易:宁愿少活10年,只要有谁让我不再受此煎熬。
如今我重温旧事,尽管有着酸涩的无奈,却也觉得半夜3点醒来并非一无是处,至少梦回之时我还清楚地记得那醒来前的梦境。回想它以及我平生做过的许多白日梦,我开始思考,我不会再遗忘。
在农场,白天干活干得晕头转向,几乎无暇回味梦境。晚上,我们的宿舍是十人一屋,南北两张大通铺,各睡五人,中间隔条四五尺宽的走道。在这样的房间里要想点自己的心思,只能是半夜三更梦醒时。
此刻周围没有警惕的眼睛和竖起的耳朵,我尽可以在夜色保护下们心自问:我到底是什么人?是奶奶那样顽固不化的旧贵族,还是新中国培养出来的有文化的新农民?是共产主义的可靠接班人,还是骨子里极端反动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否只有为人民服务,做革命的螺丝钉,人生才有意义?生活的目的究竟在哪儿?为了理想,我情愿作出哪些牺牲?又有什么是我几经反复才明白,即使为了父辈和我们的理想,我也决然不能放弃的?为使梦想成真,我们做了多少蠢事?作了多少孽?如果是为了想解救天下受苦人而铸成大错,上天是否会宽恕我们?纵能逃过报应,一个人又如何面对自己良心法庭的审判呢?
(tianyabook.com)
往事殊难忘怀;就像我在凌晨3点会不由自主地醒来,那是我70年代初在东北养成的习惯。梦回时,我浑不知身系何乡。空气中的寒意使我想起了北大荒。慢慢地,惨淡的夜色渗人帘拢,涌上心头的是阵阵忧虑。
我离开中国时被迫无奈改换了J-1签证,因此我毕业之后必须回国工作两年。这规定使我根本无法和世界各国来的留学生平等竞争,在美国谋个好职业。
我还听说不久前中央情报局曾派人来麻州大学调查我,当时我们系主任是位浪漫的左派诗人,他不但拒绝回答特工人员的问题,而且指着对方鼻子让他们从大学滚出去。听了这话,我不胜懊恼,又不便对人言说我其实私心希望这位教授能为我美言几句,好让我从此免受中情局的青睐。
在社交和文化上我觉得自己简直是格格不入,在此后的岁月里,任我多么努力,也永远难以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只能做一个孤独的边缘人。
一向心高气做的我有时简直对自己全然失去了信心,甚至怀疑我的头脑是否天生不如别人。
连绵不断的忧思明白无误告诉我此时此刻身在异国他乡。再造一个新我谈何容易!前途既如此渺茫,过往的回忆,尽管时时使我愧悔,倒又显得实在。
于是我任思绪回返故国,回到北大荒我打夜班的养猪场。对一个在伯尔尼、日内瓦和北京娇生惯养长大的17岁的女孩来说,打夜班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头天我先得跟其他人一样干足10小时的活儿,把猪群赶到草甸子上去放牧,回来再喂它们饲料,清扫猪圈。天擦黑,同伴都放工回村吃饭休息了,等最后一个人一走,我就只能孤零零与几百头猪为伍。我的任务是保护它们在夜间的生命安全,外加把它们打起来三次——午夜一次,凌晨3点一次,天亮又一次——逼它们在圈外“方便”,免得这帮家伙把自己的“卧室”弄脏。
在这样的夜晚,我手中的马灯织出一个昏黄的光环,闪烁晃动在北大荒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四面都是大片的沼泽。天风呼啸,月色惨白,有如一个鬼魂在漫游。猪号周围的草到夏天长得有一人高,觊觎猎崽的饿狼常常躲在草丛里伺机进犯。窗外,我的狗在夜半会象狼一样地厉声嚎叫,引得村里其它狗和它们遥相呼应;又或者呼应的根本就是驰过荒原的狼群,我着实分不清究竟是狗群还是狼群在这磐石般的黑夜里引颈长嗥。
冬日来临,长夜漫漫了无尽头。下午4点我就得点起马灯,直到次日9点。户外的平原积雪茫茫,总有二尺多深。第一场大烟泡刮过之后,猪场茅屋的南边就会形成一面坚硬的雪坡,坡顶几齐屋檐高,整个冬天都不会完全融化。午夜后的气温往往降到零下40度,只要一出屋门,朔风扑面,妈妈给的那件厚实的羊皮大衣立刻变得像一张薄纸。
有时暴风雪笼罩着整个地区,我就会想起老乡们讲的故事:有些人在风雪里转了向,恐惧使得他没命地狂奔,跑着跑着终因体力耗尽倒在雪地上,长眠不起,他们的尸体被冰雪封存,颜色如生。来年4月,如果狼群未曾光顾,人们还能在荒原上再度见到这些失踪者的遗容。
还有更倒霉的。有时遇难者距家门仅数步之遥,但因漫天狂风暴雪打得人睁不开双眼,辨不清东西,这些人明明觉得在往前走,其实却在一个地方打转,当地人称之为“鬼打墙”。此时,若无他人及时援手,迷途者难免死路一条。
我独自打夜班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尽是这些怪异的传说,耳边猪群的鼾声气势恢宏,此起彼伏。我右手持鞭,左手提马灯,在猪圈间巡行。贴身的衣兜里还藏了把锋利的剪刀,这是用来防身的最后一着。
当时我虽只有门岁,也还没天真到居然相信一旦被袭击,剪刀就能救我一命或保我清白。但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别的法子呢?我曾经想过放鞭炮,这倒是个高招,但如何保证既不让鞭炮受潮,又能在情急之下点着它,我实在想不出个好办法。
猪号茅屋的墙上不知谁留下一面锣。我冲着这面锣开心了一阵,琢磨它能派上什么用场。村子里离猪号最近的房子起码也有一里多,由于天气寒冷,这儿的人即使在大夏天睡觉也关着门窗。严冬时节更是把木屑填在两层玻璃窗中间保暖,也就是说冬天的屋子几乎处于全封闭状态。要是夜里猪号真出什么事,敲锣打鼓放鞭炮都无济于事。所以我最好面对现实,别抱什么幻想。
其实我若一开始不主动请缨,谁也不会让我来猪号打夜班,我也就用不着伤这份脑筋了。在我来猪场以前,这儿从没人想到女人还能在猪号打夜班。到了1969年,不知怎么一来二去男劳力不够了,我便向猪号的陈头儿自告奋勇说我也可以参加打夜班。这话开始他听了也没当真,后来他弄明白我不是在闹着玩,便上下打量我,好像他以前不认识我一样。
说起来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自告奋勇了。1968年夏我就自愿不留北京而来到了北疆。当时我之所以决定这么做,是觉得城乡差别对千千万万的人太不公平,为什么我和我的同学们生来就享受中国所能提供的一切上佳待遇,包括在大城市生活,进重点学校,用一流图书馆,逛各类书店,参观博物馆,以及假日去公园游园和观看各种歌舞戏剧演出,而另一批年轻人只能在穷乡僻壤自生自灭,永远得不到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新中国理应人人平等。我们若真立志改造社会,便须先从自己做起,放弃我们已有的特权,把进城上大学的机会让给贫下中农的子女。至于我们自己,则应到农村去艰苦磨炼,一如革命战争曾经磨炼了我们的父母。最终我们定能消灭中国的城乡差别。我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来到乌苏里江边一个叫做凉水泉的小屯。
来凉水泉不到3个月,我又自告奋勇了一回,要求去最脏的猪号工作。这回我是打算向自己溺战,因为从小我就习惯住整洁的房子,用干净的盥洗设备。我所做的恶梦中最让我恐惧的莫过于被劾稠腥臭的粪便所围困。一脚踩下去,热烘烘的大粪渗透鞋帮,蒸腾的臭气令我几欲晕去。惊醒时,周身都是鸡皮疙瘩。
在我看来,这种折磨比革命先烈所受的严刑拷打还要可怕一百倍。我知道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属于剥削阶级无疑。中国的农民历来以大粪为肥料,喜欢它还来不及。所以我认为改造自己的思想感情,去猪号工作是最好的办法。
打夜班是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自告奋勇。此后我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规律:不论在哪个单位,当你第一次站出来自告奋勇时,领导会惊讶地表扬你,但随即,自愿便成了义务。他们觉得这是你分内之事。更糟的是领导会利用你的榜样,对别人施加压力,让人人都成为“自愿者”。几个月后,猪号里所有女职工都“自愿”参加打夜班了,可我知道她们中好些人是出于无奈。我开始后悔,觉得我这么做实在有点对不起大伙儿。
事实上我真正悔不当初是在1971年夏,老眯子打夜班出了事的时候。老眯子是当地老乡给猪号的一名哈尔滨女知青取的外号,意思是说她的脑子颇有些迷糊。像多数北方姑娘一样,老眯子长得高大丰满,18岁已发育得很好。一天晚上她在猪号打夜班,事后谁也不知道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老眯子对村里的人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
出事时正赶上我第一次回家探亲。等我从北京回村时,老眯子已经调走,调到一个极远的农场去了。当时领导常采取这种做法,说起来还是为她好。不过因此我一直都没机会听她本人讲起这件事的本末。
我听到的都是些不胚而走的流言。猪号的其他女知青告诉我,老眯子那几天哭得很伤心,一边哭一边反复叨叨:“这我可怎么办呀?我没脸见人了。我把我爸我妈的面子都丢光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呢?我不想活了!”
村里的老乡们则说这事不可能是强奸,老眯子准是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反悔了。理由呢?老陈的又不是陌生人。他是猪号的头儿,平日里手把手教她干活哩。晚上大伙儿也常见她去老陈家吃个饭,用缝纫机补个衣服什么的。
这固然不假,不过猪号的女知青谁没跟老陈一起干过活,向他学过手艺?晚上我们也都去他家串过门儿,吃过饭,这在当时叫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正是领导大力提倡的。老陈出身贫农,又当过志愿军,堪称我们“结合”的首选人物。
后来,村里又传开另一种说法,说老眯子忒傻。头一件,她不该跟老陈发生关系,老陈有妻有子,岁数恐怕比她爹还大;再说了,就是有了这事,也犯不着逢人就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看看结果好了,领导把她调哪儿也无济于事,这种事一传十,十传百,早晚会传到她的新单位。将来谁还要娶她?她将来名声扫地,没脸见人,也怪不了谁,只能怪她自己不聪明。
事发之后,老陈也曾让村里的第一把手赵指导员盘问了一番,后来他就被调到基建队盖房子去了。有人见此便评说赵指导员袒护老陈,因他俩都是扬州人,是老乡。又有人不以为然,说你还能把老陈怎么着?在中国,一个臭农民你能怎么惩罚他?开除党籍?可他又不是党员;降级撤职?他本来就是平头百姓一个;吊销城市户籍?也不可能;干脆开除国籍,哪个国家又会要他呢?正应了一句俗话:死猪不怕开水烫。
于是老眯子事件就这么不了了之。最后人们把她的闲话说腻了,她也就渐渐被遗忘了。也许这正是她所希望的吧。她离开后再没回来过,也不给任何人写信,完全从我们的生活中匿迹销声了。但她淹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几年之内,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红扑扑的脸蛋,粗手大脚,一个初长成人的妙龄姑娘。她飞红了脸在笑,开开心心的,我确实从来没见她哭过。
除了这场风波,另一件事也让我对打夜班颇为懊丧。此事起因极小:猪号没有闹钟。这对别人似无大碍,但对我来说,半夜3点让我醒来真比登天还难。
有时一睁眼发现已是红日当窗,这种睡过了头的惶恐我至今记忆犹新。结果所有猪圈都一塌糊涂,其他人得在低矮的棚顶下忍受着蚊子的袭击和臭气的熏蒸,数小时才能把猪圈都清干净。唉,这红着脸向同伴连连道歉的滋味真不好受。即使大家嘴上不说什么,他们的眼神却让我无地自容。这种场合,解释是于事无补的。
可是闹钟哪里是说买就能买得起的?当时,我一个月32元的工资得应付所有的日用开支:伙食12元,剩下的需要拿来买衣服、鞋子、劳动手套、邮票、牙膏牙刷、肥皂洗衣粉、手纸卫生纸、蜡烛电池,再加几听令人绝难抗拒的水果罐头。这还不算,两年内我还得攒下至少30元作为回家探亲的路费。我掐指算算,10块钱一只的闹钟还是买不起。看来我得像别人一样不用闹钟自己醒。
日复一日,有志者事竟成,我终于把自己训练得能在半夜3点准时醒来,就像有谁在我脑袋里装了一只看不见的魔钟。开始我对这一成就兴奋不已,但很快我就倍尝苦果:不管我打不打夜班,这只魔钟准在半夜3点把我闹醒。3年后我离开猪场下大田干活,可我不知怎样才能将此消息通知这永不停摆的魔钟。
又过了两年,我离开北大荒回父母身边读书,仍旧甩不掉这个该死的习惯;80年代,我发现即使远渡重洋,到了地球另一边,这习惯仍像一个幽灵跟定了我。无奈,我只好接受北大荒送给我的这件推辞不掉的纪念。
多少次半夜醒来再也回不到渴望的“黑甜乡”,恼得我掉眼泪。1973年我开始自学英文,这之前有整整7年时间我没摸过课本,当时我已经22岁了,重整学业对我殊非易事。我实在不愿夜里失眠,缺了觉我第二天准保头重脚轻,脑袋成了一桶浆糊。这种时候,我真想和上帝也好魔鬼也好达成一笔交易:宁愿少活10年,只要有谁让我不再受此煎熬。
如今我重温旧事,尽管有着酸涩的无奈,却也觉得半夜3点醒来并非一无是处,至少梦回之时我还清楚地记得那醒来前的梦境。回想它以及我平生做过的许多白日梦,我开始思考,我不会再遗忘。
在农场,白天干活干得晕头转向,几乎无暇回味梦境。晚上,我们的宿舍是十人一屋,南北两张大通铺,各睡五人,中间隔条四五尺宽的走道。在这样的房间里要想点自己的心思,只能是半夜三更梦醒时。
此刻周围没有警惕的眼睛和竖起的耳朵,我尽可以在夜色保护下们心自问:我到底是什么人?是奶奶那样顽固不化的旧贵族,还是新中国培养出来的有文化的新农民?是共产主义的可靠接班人,还是骨子里极端反动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否只有为人民服务,做革命的螺丝钉,人生才有意义?生活的目的究竟在哪儿?为了理想,我情愿作出哪些牺牲?又有什么是我几经反复才明白,即使为了父辈和我们的理想,我也决然不能放弃的?为使梦想成真,我们做了多少蠢事?作了多少孽?如果是为了想解救天下受苦人而铸成大错,上天是否会宽恕我们?纵能逃过报应,一个人又如何面对自己良心法庭的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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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梦,谁能不想起那梦蝶的庄周?彩蝶翩然,舞蹈春风,游戏花丛,饮浆吸露,憩息于绿叶之下,其乐也融融。俄然醒来,依旧是庄生,身着青衫,头戴方巾,冥坐书斋,神游北海,玄想天地万物之本性,自问“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我回头打量自己走过的人生路,亦不免时时陷入迷茫。记忆中的景象历历如新,却是连贯不起。昨日的我,何者为真,何者是幻?
50年代,日内瓦湖畔有个黑眼睛黑头发的中国女孩。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忠心耿耿的保姆寸步不离跟随其后。一袭粉红色的纱裙,白色皮鞋,漂亮的发夹,矜持而又不乏友善,令游客啧啧赞叹,一个个将她摄人镜头。
1966年她是一名叱咤风云的红卫兵,跳上火车,南下千里去广州传播文化革命的火种。她曾当面批评省委第一书记是资本主义的保护伞,眼见豆大的汗珠从这位高级干部的脑门上渗出、滚落,心中暗自好笑。她和战友们一纸通令,如飓风席卷,全市几千家私营小店顿时关门。
70年代初她又变作养猪姑娘,面色黝黑,筋骨强壮,头发焦黄像晚秋的干草,十指粗糙有如挫刀。她孔武有力,一肩能扛二百斤的麻袋。说话高声大嗓,最爱就是和着生蒜吃狗肉,连于数杯烈酒而面不改色。虽然衣服和鞋子又脏又臭,她干的活儿却干净利索,而她也弓似为荣。
到了90年代,她在美国一所大学任教,并取得了终身职位。她的爱好是听古典音乐,写作和到世界各地旅行。在美国人眼里,她是地道的中国人;而在中国朋友看来,她又西化得可以。有人甚至怀疑她是个女权主义者,盖因她过分独立。离婚之后,她并不急于再嫁,而是自己抚养儿子,广交朋友,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许多人觉得实在难以置信。
以上这几张肖像画的可能是同一个人么?这个人难道是我么?这些图画中,哪些是本真的我,哪些是粉墨登场的我呢?有时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记忆。然而我清楚记得,早在少年时代就分明感到,我这个人天生矛盾重重,将来肯定不会一帆风顺。
我于1950年12月1日在北京出生。父亲40年代就离开辅仁大学跑到晋察冀去参加革命;母亲在4D年代末毕业于燕京大学,那时她对毛泽东领导的革命也是满腔热情。像很多知识分子一样,她相信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实现男女平等,让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经济,控制通货膨胀,解决知识分子的失业问题。因为这个党的干部都那么廉洁奉公,朝气蓬勃,跟腐败、专制的国民党真有天渊之别。
我小的时候,大人总爱说我们这一代最幸运,因为我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到了我身上,情形却有些不同。我的确生在新中国,但刚一岁,父母就把我带去了瑞士。我也是长在红旗下,却不是革命的五星红旗,而是红底白十字的瑞士国旗。这也许是我日后颠颠倒倒,命运多舛的滥觞。
在瑞士我们住过伯尔尼和日内瓦,均为恬静舒适之地。那时家里有4口人:父亲、母亲、二姨和我。星期一到星期六我很少见到父母,他们都在中国领馆忙于工作。一清早他们就匆匆离开,到了晚上,未完的工作、会议、宴请使他们一样难以脱身。等他们到家,我早睡熟了。星期天,母亲会睡到中午,而父亲更要睡到下午两点左右。那些年,只有亲爱的老二姨从早到晚陪伴着我。
后来我才知道二姨并不是我家亲戚,而是我的保姆。我出生前不久奶奶把她请了来。从我出生的第5天,也就是我从医院回家的当日,母亲就把我交给她了。此后日日夜夜,都是二姨给我喂奶、洗澡,把我抱在怀里轻摇,我在她呢喃的曲调中入睡。我儿时的记忆充满二姨的音容笑貌。母亲生下我不到一个月即飞回瑞士继续工作了。至于父亲,等到他回国述职第一次见到我时,我已快满一岁了。后来父亲给我在北京过了周岁生日,就把我和二姨都带去了瑞士。
甫至新家,父亲便说:“现在新中国人人平等,今后咱们在一块儿生活,就是一家人,让我们的小瑞叫您二姨吧。”
就这样,我学会了叫二姨。对我说来,二姨两个字真比父母加起来还亲。而二姨也把我当成她自己的女儿,5年、10年过去了,渐渐地我居然真的取代了她自己亲生女儿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不知道我的父母什么时候才发觉我和二姨之间竟变得如此难舍难分;也不知道他们发觉后作何感想:他们献身革命,多年来勤于职守,到头来却让一位保姆赢得了他们唯一爱女的心。
当然也不能说我不爱父母;我爱他们。不过这种爱是理性的爱,跟我和二姨血脉相连、魂魄相依的关系完全不同。我和二姨之间有一种神秘的感应,假如一人在千里万里之外横遭不测,另一个人立刻会觉察一种不祥之兆,变得心神不定,恶梦缠身。这种预感难以言表,但在1978年果然应验。而我母亲1976年猝死,我却并无预感,直到第二天父亲拍电报来,才得知这一噩耗。
1957年,我回到北京上小学,才发现我对二姨的依恋不是个别现象。我就读的西苑小学中有不少高干子弟也都跟我差不多,他们对保姆、阿姨,对奶奶。姥姥的感情远胜过父母。有时做父母的受不了,就把保姆赶出家门。也有些为了孩子把老太太留下。这些人后来不少得益匪浅:“文革”中父母受牵连的,孩子却让好心的保姆带回家中当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抚养长大。
二姨对我的宠爱使她盲目,对我的一切缺点视而不见,总觉得天底下谁家的孩子,也比不上她的小瑞。我弟弟小炼当然也挺棒,但说来说去,最聪明最漂亮心肠最好的是我,永远是我。我的一切所为,无一不使二姨容光焕发地为我骄傲。据她说,我记事特早。可这些早年的记忆都是一幕幕孤立的情景,悬浮在我的脑海中,像散落的岛屿,其间联系被忘泉之水淹没,待我提及,便有二姨和父母为我补充并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凉水泉,最常在我眼前闪现的是我们在伯尔尼的公寓。晨光透过大扇的玻璃门窗长驱直入,我一睁眼就感到暖洋洋的温馨。见我醒来,二姨脸上绽开温和的微笑,眼角漾出层层细密的鱼尾纹。我知道她一会儿就会去附近的法国面包房买我爱吃的“小老鼠面包”了。
她出门那短短几分钟是我一天中最兴奋的时刻,我想方设法找地方藏起来,藏在衣柜里、阳台上或哪扇门后,等着二姨回家把我找出来。剩下的时间就没有什么好玩的了,我虽有整整一屋子的玩具:洋娃娃、布猴子、八音盒、小房子、大皮球、绕着房间跑的小火车……,但问题是没人跟我一起玩。
有5年时间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倒是有邻居,但我父母从不和他们来往。是外事纪律不允许,还是当地居民害怕赤化,不得而知,总之我童年几乎没有朋友。于是,孤独的种子早早在我心里生了根,日后那幼苗破土而出,长势凶猛,任我怎样奋力锄砍仍枝繁叶茂,终成参天大树。多少年,我曾为此烦恼、自责。直至不惑之年,方知此树为我命中所有,不可去除。我不妨在此绿荫下逍遥自得,修身养性,远离尘世的去来纷争,忘却那错综复杂的人情恩怨。
其实撇开孤独不论,我的童年不可谓不快乐。父母和二姨都爱我,我也爱他们,特别是二姨。那时二姨已年近半百,鬓边有几缕银丝夹杂在满头黑发之中。每天早晨我都在一边瞧她梳头、抹头油,她的头油带着一股淡淡的甜香。抹完头油她便开始盘头,发髻用卡子固定住,再套上一个细细的小网,看着真是又典雅,又古朴。二姨说,自打她出嫁,她就梳这样的发式,已经梳了快30年了。
二姨的穿着也很传统。在我记忆中,似乎总是一袭棉布旗袍,有时银灰色有时深蓝色,因她亲手剪裁,极其合体。在瑞士5年,她对欧洲的时装无动于衷,唯一的洋服是件短裘皮大衣,这也还是我父母送给她的礼物。
像大多数旧式女子一样,二姨没上过一天学。她来我家时,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是她却有一肚子故事,讲也讲不完。有些故事是她听戏剧听来的,也有些是她奶奶、姥姥那一代传下来的。我从二姨的这些故事中得知远隔重洋的中国是我们祖辈居住的地方:那儿农民和他们的老牛亲如一家;书生们要进京赶考,考中了状元可以招驸马;皇帝出行要用黄土铺路;一般人家逢年过节都要祭拜祖宗;孝子贤孙有苍天保佑,做了坏事要遭报应。
我百听不厌的是老猴子精的故事,至今我仍记得真切,二姨怎样绘声绘色讲这个故事:
“从前呀,大山里住着一只老猴子精,山下的村子里住着娘儿俩: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和她的妈妈。有一天,老猴子精在村里见了这个小姑娘,看上了她。这老猴子精呼啦啦起了一阵狂风,一时间刮得到处飞沙走石,天昏地暗。村里人眼睛都睁不开,这会儿功夫,老猴子精卷起小姑娘,腾云驾雾,回到大山它那又黑又深的猴窝。
“老猴子精想要小姑娘嫁给它,小姑娘不答应,说那可不成。老猴子精生气了,他把小姑娘关在山洞里,不让她出来。
“一天早上,老猴子精出去采野果了。小姑娘的妈妈找到了山洞里头,她是跟着老猴子精的黑风一路追了来的。娘儿俩见面,抱头痛哭一场。做娘的然后教女儿等老猴子精回来后如此这般,教完她就躲了起来。
“不一会儿老猴子精驾着云回来了。它一走进洞来,就四下闻了又闻,说:‘怎地有生人味儿?可别让我逮着,不然我非扒皮吃了他!
“小姑娘开口道:‘别胡说,今儿是我妈来看咱们来了。你不是眼睛红红的老爱流泪吗?我妈她可是有个秘方,专治你的烂眼呢!
“老猴子精一听,心里这个高兴!它的两只眼睛多少年了,一直又红又烂,总也治不好。于是它急忙间小姑娘:‘你妈呢?她在哪儿?快叫她出来?我不吃她,我让她给我看病!
“听到这儿,小姑娘的妈妈就走出来了。她一路来时采了不少树胶,现在放进一口大镬里熬得黏黏稠稠的,然后把胶涂在长长的裹脚布上。她叫老猴子精坐好,两只眼睛都闭牢,上药时可不能睁眼。好啦,她用布把老猴子精的眼睛一圈一圈缠个严严实实。
“‘你得就这么闭着眼,三天三夜一动也不许动,要是你不听话,你的眼睛就别指望治好啦!’说完后,娘儿俩手拉手赶紧逃出了山洞,平平安安回到村里。三天后,老猴子精想睁眼了,它哪里还睁得开?树胶早干透了,跟布呀毛呀粘在一起,粘得紧紧的!老猴子精用手撕,怎么也撕不开,它的眼睛彻底没治了。从此,小姑娘和她妈妈在一起高高兴兴生活了很久很久。”
我喜欢听这个故事。每次听起来,二姨的声音总让我感到危险降临,吓得大气不敢出。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小姑娘,被老猴子精一阵狂风活活攫了去。但我知道我没事儿,二姨在身边呢!她用两只手臂把我搂住,我相信二姨爱我一如小姑娘的妈妈爱自己的女儿,二姨也是智勇双全的人物,比小姑娘的妈妈毫不逊色。将来不论遇到什么神通广大的妖魔鬼怪,二姨也能把我给救出来。
儿时岁月留痕的另一景是伯尔尼郊外的人行道。春雨绵绵时节,路面上蚯蚓爬出爬进,我不敢伸脚往下踩。遇到这种情况,父亲就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我真喜欢这种感觉!父亲当年三十才出头,高高瘦瘦,衣着考究,我很为他自豪。他大步流星,轻快地走在人行道上,三下两下便超过其他行人,还不时地将我左右晃动,我挺怕,死命搂住他的脖子。
我怕的东西,除了蚯蚓,还有很多。大人们在家冲厕所都得事先发出警报免我受惊,二姨更是得看清楚我不在厨房才敢将菜下到热油中炒。小公园里的滑梯我是无论如何不敢上到顶的,对秋千也退避三舍;翘翘板还能尝试,但也只能很慢很慢地升起,且决不能让我的脚离地太远。唯一令我感到安全的地方要算房前草坪上的沙坑了,我每天做的沙糕比对面马路法国面包房出炉的还要多。
雪霁的冬日,母亲有时会带我去屋后一个小斜坡玩雪撬。我穿一件小巧的白色毛皮短袄,母亲则穿墨绿色的羊绒长大衣,新下的雪松松软软,地上留下母亲和我一大一小两行脚印。我们经过一棵树,红透了的苹果还挂在枝头,树叶却落光了。玲珑的小鸟啄着这些果实在玩儿,母亲向鸟儿打一唿哨,鸟儿竞也喳喳作答。我们这就走到了斜坡,雪橇开始滑动,凉风扑面,我紧闭双唇,敛住呼吸。害怕的眼泪不由自主淌了一脸。
二姨说我4岁那年我们真的有过一次大难临头。“5月的一天,”二姨说,“你爸你妈带了我们去山上的湖里划船,那天天气真没得说,有太阳,又暖和,你爸打起了瞌睡,小船就自个儿飘呀飘的。突然你爸看到一块警告牌,写着下游是瀑布。他这下醒了,猛地坐起使劲往回划。但这时已经很难了,湖面已经变窄,像条大河,水流得很急。你妈也起来帮着划。太阳慢慢下了山,周围看不到一条船,我们都怕极了。
“我紧紧抱着你,心想要是我们真掉下那瀑布,我就跟你死一块儿了。那一刻,我真后悔离开家乡北京跑到这么远的外国来,要是咱们死在这儿,可成了回不了家乡的孤魂野鬼了!
“那会儿,你妈也沉不住气了,她不停地骂你爸,你爸后来也不耐烦,两人吵了起来,而且越吵越凶。但他们嘴上吵架,手上还是同心协力拼命加劲把船往回划。”
“后来怎么样了?我们掉下去了吗?”我问。
“当然没有,你这傻丫头!一艘汽艇来把我们的船拖了回去。”
“二姨!我那个时候很害怕么?”
“你倒没有,”二姨说,“你那时呼呼大睡呢,我没把你弄醒。”
原来在我们的生命到了真正危急的关头,我是唯一一个不感到害怕的。我倒乐意听到这个结果。后来我父母带我去的地方渐渐多起来:公园,餐馆,戏院等等。这些地方我都爱去,倒不见得是我长大了,有了品味,而是我感到外出时别人喜欢我。多年后我们谈起往事,母亲也认为当时的我人见人爱。
“大家喜欢你是因为你那时候特别乖,”她说起来不由得生了气,“想不到回国以后你简直变了一个人,变得连我都不认识了。究竟为什么你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无言以对。到了7岁,我的脾气的确开始变坏。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再做乖孩子了。
我是5岁那年随父母回国的。我们一家包了火车的一个软卧包厢,爸爸。妈妈、二姨和我各睡一个卧铺,我的弟弟小炼还不满一岁,睡在二姨铺下的摇篮里。白天,我整天贴着车窗看风景,欧洲繁华的大城市一个个离我而去,冲上前来迎接我的是西伯利亚和满洲里一望无际的荒原。荒原上有黄色的花,蓝色的湖,六月飘雪,莽莽林草延至天的尽头。旅途用了整整半个月,火车最后在北京的永定门火车站嘎然停下。
我们回到了王府井的奶奶家住下。爷爷早一年已死于肺癌,现在奶奶成了一家之主。其实即使爷爷在世时,奶奶也早已是这个大家庭实际上的当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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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头打量自己走过的人生路,亦不免时时陷入迷茫。记忆中的景象历历如新,却是连贯不起。昨日的我,何者为真,何者是幻?
50年代,日内瓦湖畔有个黑眼睛黑头发的中国女孩。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忠心耿耿的保姆寸步不离跟随其后。一袭粉红色的纱裙,白色皮鞋,漂亮的发夹,矜持而又不乏友善,令游客啧啧赞叹,一个个将她摄人镜头。
1966年她是一名叱咤风云的红卫兵,跳上火车,南下千里去广州传播文化革命的火种。她曾当面批评省委第一书记是资本主义的保护伞,眼见豆大的汗珠从这位高级干部的脑门上渗出、滚落,心中暗自好笑。她和战友们一纸通令,如飓风席卷,全市几千家私营小店顿时关门。
70年代初她又变作养猪姑娘,面色黝黑,筋骨强壮,头发焦黄像晚秋的干草,十指粗糙有如挫刀。她孔武有力,一肩能扛二百斤的麻袋。说话高声大嗓,最爱就是和着生蒜吃狗肉,连于数杯烈酒而面不改色。虽然衣服和鞋子又脏又臭,她干的活儿却干净利索,而她也弓似为荣。
到了90年代,她在美国一所大学任教,并取得了终身职位。她的爱好是听古典音乐,写作和到世界各地旅行。在美国人眼里,她是地道的中国人;而在中国朋友看来,她又西化得可以。有人甚至怀疑她是个女权主义者,盖因她过分独立。离婚之后,她并不急于再嫁,而是自己抚养儿子,广交朋友,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许多人觉得实在难以置信。
以上这几张肖像画的可能是同一个人么?这个人难道是我么?这些图画中,哪些是本真的我,哪些是粉墨登场的我呢?有时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记忆。然而我清楚记得,早在少年时代就分明感到,我这个人天生矛盾重重,将来肯定不会一帆风顺。
我于1950年12月1日在北京出生。父亲40年代就离开辅仁大学跑到晋察冀去参加革命;母亲在4D年代末毕业于燕京大学,那时她对毛泽东领导的革命也是满腔热情。像很多知识分子一样,她相信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实现男女平等,让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经济,控制通货膨胀,解决知识分子的失业问题。因为这个党的干部都那么廉洁奉公,朝气蓬勃,跟腐败、专制的国民党真有天渊之别。
我小的时候,大人总爱说我们这一代最幸运,因为我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到了我身上,情形却有些不同。我的确生在新中国,但刚一岁,父母就把我带去了瑞士。我也是长在红旗下,却不是革命的五星红旗,而是红底白十字的瑞士国旗。这也许是我日后颠颠倒倒,命运多舛的滥觞。
在瑞士我们住过伯尔尼和日内瓦,均为恬静舒适之地。那时家里有4口人:父亲、母亲、二姨和我。星期一到星期六我很少见到父母,他们都在中国领馆忙于工作。一清早他们就匆匆离开,到了晚上,未完的工作、会议、宴请使他们一样难以脱身。等他们到家,我早睡熟了。星期天,母亲会睡到中午,而父亲更要睡到下午两点左右。那些年,只有亲爱的老二姨从早到晚陪伴着我。
后来我才知道二姨并不是我家亲戚,而是我的保姆。我出生前不久奶奶把她请了来。从我出生的第5天,也就是我从医院回家的当日,母亲就把我交给她了。此后日日夜夜,都是二姨给我喂奶、洗澡,把我抱在怀里轻摇,我在她呢喃的曲调中入睡。我儿时的记忆充满二姨的音容笑貌。母亲生下我不到一个月即飞回瑞士继续工作了。至于父亲,等到他回国述职第一次见到我时,我已快满一岁了。后来父亲给我在北京过了周岁生日,就把我和二姨都带去了瑞士。
甫至新家,父亲便说:“现在新中国人人平等,今后咱们在一块儿生活,就是一家人,让我们的小瑞叫您二姨吧。”
就这样,我学会了叫二姨。对我说来,二姨两个字真比父母加起来还亲。而二姨也把我当成她自己的女儿,5年、10年过去了,渐渐地我居然真的取代了她自己亲生女儿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不知道我的父母什么时候才发觉我和二姨之间竟变得如此难舍难分;也不知道他们发觉后作何感想:他们献身革命,多年来勤于职守,到头来却让一位保姆赢得了他们唯一爱女的心。
当然也不能说我不爱父母;我爱他们。不过这种爱是理性的爱,跟我和二姨血脉相连、魂魄相依的关系完全不同。我和二姨之间有一种神秘的感应,假如一人在千里万里之外横遭不测,另一个人立刻会觉察一种不祥之兆,变得心神不定,恶梦缠身。这种预感难以言表,但在1978年果然应验。而我母亲1976年猝死,我却并无预感,直到第二天父亲拍电报来,才得知这一噩耗。
1957年,我回到北京上小学,才发现我对二姨的依恋不是个别现象。我就读的西苑小学中有不少高干子弟也都跟我差不多,他们对保姆、阿姨,对奶奶。姥姥的感情远胜过父母。有时做父母的受不了,就把保姆赶出家门。也有些为了孩子把老太太留下。这些人后来不少得益匪浅:“文革”中父母受牵连的,孩子却让好心的保姆带回家中当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抚养长大。
二姨对我的宠爱使她盲目,对我的一切缺点视而不见,总觉得天底下谁家的孩子,也比不上她的小瑞。我弟弟小炼当然也挺棒,但说来说去,最聪明最漂亮心肠最好的是我,永远是我。我的一切所为,无一不使二姨容光焕发地为我骄傲。据她说,我记事特早。可这些早年的记忆都是一幕幕孤立的情景,悬浮在我的脑海中,像散落的岛屿,其间联系被忘泉之水淹没,待我提及,便有二姨和父母为我补充并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凉水泉,最常在我眼前闪现的是我们在伯尔尼的公寓。晨光透过大扇的玻璃门窗长驱直入,我一睁眼就感到暖洋洋的温馨。见我醒来,二姨脸上绽开温和的微笑,眼角漾出层层细密的鱼尾纹。我知道她一会儿就会去附近的法国面包房买我爱吃的“小老鼠面包”了。
她出门那短短几分钟是我一天中最兴奋的时刻,我想方设法找地方藏起来,藏在衣柜里、阳台上或哪扇门后,等着二姨回家把我找出来。剩下的时间就没有什么好玩的了,我虽有整整一屋子的玩具:洋娃娃、布猴子、八音盒、小房子、大皮球、绕着房间跑的小火车……,但问题是没人跟我一起玩。
有5年时间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倒是有邻居,但我父母从不和他们来往。是外事纪律不允许,还是当地居民害怕赤化,不得而知,总之我童年几乎没有朋友。于是,孤独的种子早早在我心里生了根,日后那幼苗破土而出,长势凶猛,任我怎样奋力锄砍仍枝繁叶茂,终成参天大树。多少年,我曾为此烦恼、自责。直至不惑之年,方知此树为我命中所有,不可去除。我不妨在此绿荫下逍遥自得,修身养性,远离尘世的去来纷争,忘却那错综复杂的人情恩怨。
其实撇开孤独不论,我的童年不可谓不快乐。父母和二姨都爱我,我也爱他们,特别是二姨。那时二姨已年近半百,鬓边有几缕银丝夹杂在满头黑发之中。每天早晨我都在一边瞧她梳头、抹头油,她的头油带着一股淡淡的甜香。抹完头油她便开始盘头,发髻用卡子固定住,再套上一个细细的小网,看着真是又典雅,又古朴。二姨说,自打她出嫁,她就梳这样的发式,已经梳了快30年了。
二姨的穿着也很传统。在我记忆中,似乎总是一袭棉布旗袍,有时银灰色有时深蓝色,因她亲手剪裁,极其合体。在瑞士5年,她对欧洲的时装无动于衷,唯一的洋服是件短裘皮大衣,这也还是我父母送给她的礼物。
像大多数旧式女子一样,二姨没上过一天学。她来我家时,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是她却有一肚子故事,讲也讲不完。有些故事是她听戏剧听来的,也有些是她奶奶、姥姥那一代传下来的。我从二姨的这些故事中得知远隔重洋的中国是我们祖辈居住的地方:那儿农民和他们的老牛亲如一家;书生们要进京赶考,考中了状元可以招驸马;皇帝出行要用黄土铺路;一般人家逢年过节都要祭拜祖宗;孝子贤孙有苍天保佑,做了坏事要遭报应。
我百听不厌的是老猴子精的故事,至今我仍记得真切,二姨怎样绘声绘色讲这个故事:
“从前呀,大山里住着一只老猴子精,山下的村子里住着娘儿俩: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和她的妈妈。有一天,老猴子精在村里见了这个小姑娘,看上了她。这老猴子精呼啦啦起了一阵狂风,一时间刮得到处飞沙走石,天昏地暗。村里人眼睛都睁不开,这会儿功夫,老猴子精卷起小姑娘,腾云驾雾,回到大山它那又黑又深的猴窝。
“老猴子精想要小姑娘嫁给它,小姑娘不答应,说那可不成。老猴子精生气了,他把小姑娘关在山洞里,不让她出来。
“一天早上,老猴子精出去采野果了。小姑娘的妈妈找到了山洞里头,她是跟着老猴子精的黑风一路追了来的。娘儿俩见面,抱头痛哭一场。做娘的然后教女儿等老猴子精回来后如此这般,教完她就躲了起来。
“不一会儿老猴子精驾着云回来了。它一走进洞来,就四下闻了又闻,说:‘怎地有生人味儿?可别让我逮着,不然我非扒皮吃了他!
“小姑娘开口道:‘别胡说,今儿是我妈来看咱们来了。你不是眼睛红红的老爱流泪吗?我妈她可是有个秘方,专治你的烂眼呢!
“老猴子精一听,心里这个高兴!它的两只眼睛多少年了,一直又红又烂,总也治不好。于是它急忙间小姑娘:‘你妈呢?她在哪儿?快叫她出来?我不吃她,我让她给我看病!
“听到这儿,小姑娘的妈妈就走出来了。她一路来时采了不少树胶,现在放进一口大镬里熬得黏黏稠稠的,然后把胶涂在长长的裹脚布上。她叫老猴子精坐好,两只眼睛都闭牢,上药时可不能睁眼。好啦,她用布把老猴子精的眼睛一圈一圈缠个严严实实。
“‘你得就这么闭着眼,三天三夜一动也不许动,要是你不听话,你的眼睛就别指望治好啦!’说完后,娘儿俩手拉手赶紧逃出了山洞,平平安安回到村里。三天后,老猴子精想睁眼了,它哪里还睁得开?树胶早干透了,跟布呀毛呀粘在一起,粘得紧紧的!老猴子精用手撕,怎么也撕不开,它的眼睛彻底没治了。从此,小姑娘和她妈妈在一起高高兴兴生活了很久很久。”
我喜欢听这个故事。每次听起来,二姨的声音总让我感到危险降临,吓得大气不敢出。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小姑娘,被老猴子精一阵狂风活活攫了去。但我知道我没事儿,二姨在身边呢!她用两只手臂把我搂住,我相信二姨爱我一如小姑娘的妈妈爱自己的女儿,二姨也是智勇双全的人物,比小姑娘的妈妈毫不逊色。将来不论遇到什么神通广大的妖魔鬼怪,二姨也能把我给救出来。
儿时岁月留痕的另一景是伯尔尼郊外的人行道。春雨绵绵时节,路面上蚯蚓爬出爬进,我不敢伸脚往下踩。遇到这种情况,父亲就让我坐在他的肩膀上,我真喜欢这种感觉!父亲当年三十才出头,高高瘦瘦,衣着考究,我很为他自豪。他大步流星,轻快地走在人行道上,三下两下便超过其他行人,还不时地将我左右晃动,我挺怕,死命搂住他的脖子。
我怕的东西,除了蚯蚓,还有很多。大人们在家冲厕所都得事先发出警报免我受惊,二姨更是得看清楚我不在厨房才敢将菜下到热油中炒。小公园里的滑梯我是无论如何不敢上到顶的,对秋千也退避三舍;翘翘板还能尝试,但也只能很慢很慢地升起,且决不能让我的脚离地太远。唯一令我感到安全的地方要算房前草坪上的沙坑了,我每天做的沙糕比对面马路法国面包房出炉的还要多。
雪霁的冬日,母亲有时会带我去屋后一个小斜坡玩雪撬。我穿一件小巧的白色毛皮短袄,母亲则穿墨绿色的羊绒长大衣,新下的雪松松软软,地上留下母亲和我一大一小两行脚印。我们经过一棵树,红透了的苹果还挂在枝头,树叶却落光了。玲珑的小鸟啄着这些果实在玩儿,母亲向鸟儿打一唿哨,鸟儿竞也喳喳作答。我们这就走到了斜坡,雪橇开始滑动,凉风扑面,我紧闭双唇,敛住呼吸。害怕的眼泪不由自主淌了一脸。
二姨说我4岁那年我们真的有过一次大难临头。“5月的一天,”二姨说,“你爸你妈带了我们去山上的湖里划船,那天天气真没得说,有太阳,又暖和,你爸打起了瞌睡,小船就自个儿飘呀飘的。突然你爸看到一块警告牌,写着下游是瀑布。他这下醒了,猛地坐起使劲往回划。但这时已经很难了,湖面已经变窄,像条大河,水流得很急。你妈也起来帮着划。太阳慢慢下了山,周围看不到一条船,我们都怕极了。
“我紧紧抱着你,心想要是我们真掉下那瀑布,我就跟你死一块儿了。那一刻,我真后悔离开家乡北京跑到这么远的外国来,要是咱们死在这儿,可成了回不了家乡的孤魂野鬼了!
“那会儿,你妈也沉不住气了,她不停地骂你爸,你爸后来也不耐烦,两人吵了起来,而且越吵越凶。但他们嘴上吵架,手上还是同心协力拼命加劲把船往回划。”
“后来怎么样了?我们掉下去了吗?”我问。
“当然没有,你这傻丫头!一艘汽艇来把我们的船拖了回去。”
“二姨!我那个时候很害怕么?”
“你倒没有,”二姨说,“你那时呼呼大睡呢,我没把你弄醒。”
原来在我们的生命到了真正危急的关头,我是唯一一个不感到害怕的。我倒乐意听到这个结果。后来我父母带我去的地方渐渐多起来:公园,餐馆,戏院等等。这些地方我都爱去,倒不见得是我长大了,有了品味,而是我感到外出时别人喜欢我。多年后我们谈起往事,母亲也认为当时的我人见人爱。
“大家喜欢你是因为你那时候特别乖,”她说起来不由得生了气,“想不到回国以后你简直变了一个人,变得连我都不认识了。究竟为什么你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无言以对。到了7岁,我的脾气的确开始变坏。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再做乖孩子了。
我是5岁那年随父母回国的。我们一家包了火车的一个软卧包厢,爸爸。妈妈、二姨和我各睡一个卧铺,我的弟弟小炼还不满一岁,睡在二姨铺下的摇篮里。白天,我整天贴着车窗看风景,欧洲繁华的大城市一个个离我而去,冲上前来迎接我的是西伯利亚和满洲里一望无际的荒原。荒原上有黄色的花,蓝色的湖,六月飘雪,莽莽林草延至天的尽头。旅途用了整整半个月,火车最后在北京的永定门火车站嘎然停下。
我们回到了王府井的奶奶家住下。爷爷早一年已死于肺癌,现在奶奶成了一家之主。其实即使爷爷在世时,奶奶也早已是这个大家庭实际上的当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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