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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
  1、《周礼》概述
  
  中国古代的礼乐文明 ,礼乐文化,不能不提到《周礼》、《仪礼》和《礼记》,即通常所说的"三礼"。《三礼》是古代礼乐文化的理论形态,对礼法、礼义作了最权威的记载和解释,对历代礼制的影响最为深远。
  《周礼》是儒家经典,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今从其思想内容分析,则说明儒家思想发展到战国后期,融合道、法、阴阳等家思想,与春秋孔子时思想发生极大变化。《周礼》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上古文化史之宝库。
  以人法天的理想国纲领《周礼》,西汉的景帝、武帝之际,河间献王刘德从民间征得一批古书,其中一部名为《周官》。原书当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篇,冬官篇已亡,汉儒取性质与之相似的《考工记》补其缺。王莽时,因刘歆奏请,《周官》被列入学官,并更名为《周礼》。东汉末,经学大师郑玄为《周礼》作了出色的注。由于郑玄的崇高学术声望,《周礼》一跃而居《三礼》之首,成为儒家的煌煌大典之一。
  
  2、千年学术公案
  
  《周礼》是一部通过官制来表达治国方案的著作,内容极为丰富。《周礼》六官的分工大致为:天官主管宫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军事,秋官主管刑罚,冬官主管营造,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在上古文献中实属罕见。《周礼》所记载的礼的体系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等的国家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玉制度等等的具体规制,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许多制度仅见于此书,因而尤其宝贵。
  《周礼》面世之初,不知什么原因,连一些身份很高的儒者都没见到就被藏入秘府,从此无人知晓。直到汉成帝时,刘向、歆父子校理秘府所藏的文献,才重又发现此书,并加以著录。刘歆十分推崇此书,认为出自周公手作,是"周公致太平之迹"。东汉初,刘歆的门人杜子春传授《周礼》之学,郑众、贾逵、马融等鸿儒皆仰承其说,一时注家蜂起,歆学大盛。
  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一部著作,却无法确定它是哪朝哪代的典制。此书名为《周官》,刘歆说是西周的官制,但书中没有直接的证明。更为麻烦的是,西汉立于学官的《易》、《诗》、《书》、《仪礼》、《春秋》等儒家经典,都有师承关系可考,《汉书》的《艺文志》、《儒林传》都有明确的记载,无可置喙。而《周礼》在西汉突然被发现,没有授受端绪可寻,而且先秦文献也没有提到此书,所以,其真伪和成书年代问题成为聚讼千年的一大公案。历代学者为此进行了旷代持久的争论,至少形成了西周说、春秋说、战国说、秦汉之际说、汉初说、王莽伪作说等六种说法。古代名家大儒,以及近代的梁启超、胡适、顾颉刚、钱穆、钱玄同、郭沫若、徐复观、杜国庠、杨向奎等著名学者都介入了这场讨论,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作为主流派的意见,古今判若两途。古代学者大多宗刘歆、郑玄之说,认为是周公之典。清代著名学者孙诒让认为,《周礼》一书,是自黄帝、颛顼以来的典制,"斟酌损益,因袭积累,以集于文武,其经世大法,咸稡于是"(《周礼正义序》),是五帝至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经世大法的集粹。古代学者以五帝、三代为圣明之世、至治之极,其后则是衰世。周公是五帝三代的集大成者,古人将《周礼》的著作权归于周公是十分自然的事。
  近代学者大多反对古人的这种历史观。从文献来看,比较集中地记载先秦官制有《尚书》的《周官》篇和《荀子》的《王制》篇,《周官》已经亡佚。最初曾有人认为,《周礼》原名《周官》,应当就是《尚书》的《周官》篇。但是,《尚书》二十八篇,每篇不过一、二千字,而《周礼》有四万余字,完全不象是其中的一篇。《荀子·王制》所记官制,大体可以反映战国后期列国官制的发达程度,但是总共只有七十多个官名,约为《周礼》的五分之一,而且没有《周礼》那样的六官体系。《春秋》、《左传》、《国语》中有不少东周职官记载,但没有一国的官制与《周礼》相同。从西周到西汉的每一个时期都可以找到若干与《周礼》相同的官名,但谁也无法指认出与《周礼》职官体系一致的王朝或侯国。
  近代学者在文献学研究的基础上辅之以古文字学、古器物学、考古学研究等手段,对《周礼》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研究。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周礼》成书年代偏晚,约作于战国后期。持其它意见的学者也不少,彼此争论很激烈。争论的实质,是对于古代社会的认识,即《周礼》所描述的是怎样一种性质的社会?它的发展水平究竟与西周、春秋、战国、秦、西汉的千年历史中的哪一段相当?由于涉及的问题太复杂,《周礼》的成书年代问题至今没有定论。
  
  3、理想化的典制
  
  
  《周礼》展示了一个完善的国家典制,国中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富于哲理。三读之后,令人顿生"治天下如指之掌中"的感觉。例如,国家的行政规划有以下表述:
  国都。《周礼》国都地点的选择,是通过"土圭"来确定的。《周礼·大宗伯》云:
  
  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影),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影)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土圭是一种测日影长短的工具。所谓"测土深",是通过测量土圭显示的日影长短,求得不东、不西、不南、不北之地,也就是"地中"。夏至之日,此地土圭的影长为一尺五寸。之所以作如此选择,是因为"地中"是天地、四时、风雨、阴阳的交会之处,也就是宇宙间阴阳冲和的中心。
  九畿。 《周礼》以土圭测日影,在地中建王城,既是哲学寓意的需要,也是"体国经野"的需要。王者划分国野和野外之地,都以王城为中心。如方千里的王畿,就是以王城为中心建立的。王畿之外有所谓"九畿"。《周礼·夏官·大司马》云:
  
  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可知九畿的分布,是以方千里的王畿为中心,其四外的五千里之地,依次划分为侯畿、甸畿、男畿、采畿、卫畿、蛮畿、夷畿、镇畿、蕃畿等九层,大小相套,依次迭远。相邻之畿的间隔都是五百里。《尚书》中确有侯、甸、男、卫、采等外服的名称,却没有如此类似于同心圆的分布。
  居民组织。《周礼》的居民组织有两类:国都之外的四郊之地称为乡,郊外之地称为遂。乡之下细分为州、党、族、闾、比等五级行政组织。遂之下细分为邻、里、酂、鄙、县等五级行政组织。根据地官的《大司徒》、《遂人》等记载,乡、遂的民户构成分别为:
  一比:5家 一邻:5家
  一闾:25家 一里:25家
  一族:100家 一酂:100家
  一党:500家 一鄙:500家
  一州:2500家 一县:2500家
  一乡:12500家 一遂:12500家
  乡、遂各级组织的编制极其整齐。此外,乡和遂的数量都是六个。六乡、六遂的居民数似乎恰好相合,既无不足,也无羡余。如有天灾人祸,民户之数发生变化,无法满足以上要求时当如何处理?《周礼》未曾提及。
  农田规划 《周礼》对于"野"的农田的规划,也是整齐划一。《地官·遂人》云:
  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
  
  这里记载了两个系统,一是农田系统,二是沟洫系统。农田以"夫"为基本单位,一夫受田百亩。夫田与夫田之间有称为"遂"的水渠,遂上有称为"径"的道路。每十夫之田之间,有称为"沟"的水渠,沟上有称为"畛"的道路。每百夫之田之间,有称为"洫"的水渠,洫上有称为"涂"的道路。每千夫之田之间,有称为" 浍"的水渠,浍上有称为"道"的道路。每万夫之田之间,有称为"川"的水渠,川上有称为"路"的道路。如此通达于王畿。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沟洫、道路系统有严格的丈尺规定。据郑玄的注,遂,宽、深各二尺;沟,宽、深各四尺;洫,宽、深各八尺;浍,宽二寻、深二仞。沟洫上的道路的宽度,径可以让牛马通过,畛可以让大车(车轨宽六尺)通过,涂可以让一辆乘车(车轨宽八尺)通过,道可以让两辆乘车通过,路可以让三辆乘车通过。仅就以上数例,就不难发现《周礼》的制度有相当的理想化的成分。将国都建在"地中",其理论色彩十分鲜明,实际上是无法操作的。整齐划一的九畿制度、居民组织、沟洫道路系统,遑论古代中国,就是移山填海的大跃进时代也没有实现过。因此,我们说《周礼》是理想国的蓝图。
  
  
  4、人法天的思想
  
  
  《周礼》作者的立意,并非要实录某朝某代的典制,而是要为千秋万世立法则。作者希冀透过此书表达自己对社会、对天人关系的哲学思考,全书的谋篇布局,无不受此左右。儒家认为,人和社会都不过是自然精神的复制品。战国时期,阴阳五行思想勃兴,学术界盛行以人法天之风,讲求人与自然的联系,主张社会组织仿效自然法则,因而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说。《周礼》作者正是"以人法天"思想的积极奉行者。
  《周礼》以天官、地官、春官、夏官、冬官等六篇为间架。天、地、春、夏、秋、冬即天地四方六合,就是古人所说的宇宙。《周礼》六官即六卿,根据作者的安排,每卿统领六十官职。所以,六卿的职官总数为三百六十。众所周知,三百六十正是周天的度数。《周礼》原名《周官》,此书名缘何而起,前人曾有许多猜测。依笔者之见,所谓《周官》,其实就是"周天之官"的意思。作者以"周官"为书名,暗含了该书的宇宙框架和周天度数的布局,以及"以人法天"的原则。其后,刘歆将《周官》更名为《周礼》,虽然有抬高其地位的用心,但却是歪曲了作者的本意。
  在儒家的传统理念中,阴、阳是最基本的一对哲学范畴,天下万物,非阴即阳。《周礼》作者将这一本属于思想领域的概念,充分运用到了政治机制的层面。《周礼》中的阴阳,几乎无处不在。《天官·内小臣》说政令有阳令、阴令;《天官·内宰》说礼仪有阳礼、阴礼;《地官·牧人》说祭祀有阳祀、阴祀等等。王城中" 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布局,也是阴阳思想的体现。南为阳,故天子南面听朝;北为阴,故王后北面治市。左为阳,是人道之所向,故祖庙在左;右为阴,是地道之所尊,故社稷在右。如前所述,《周礼》王城的选址也是在阴阳之中。所以,钱穆先生说,《周礼》"把整个宇宙,全部人生,都阴阳配偶化了"(《周官著作时代考》)。
  战国又是五行思想盛行的时代。阴、阳二气相互摩荡,产生金、木、水、火、土五行。世间万事万物,都得纳入以五行作为间架的体系,如东南西北中等五方,宫商角徵羽等五声,青赤白黑黄等五色,酸苦辛咸甘等五味,等等。五行思想在《周礼》中也得到了重要体现。在《周礼》的国家重大祭祀中,地官奉牛牲、春官奉鸡牲、夏官奉羊牲、秋官奉犬牲、冬官奉豕牲。众所周知,在五行体系中,鸡为木畜,羊为火畜、犬为金畜、豕为水畜、牛为土畜。《周礼》五官所奉五牲,与五行思想中五畜与五方的对应关系完全一致,具有明显的五行象类的思想。与此相呼应,地官有"牛人"一职,春官有"鸡人"一职,夏官有"羊人"一职,秋官有"犬人"一职,冬官有"犬人"一职。
  
  综上所述,《周礼》是一部以人法天的理想国的蓝图。这样说,丝毫不意味着《周礼》中没有先秦礼制的素地。恰恰相反,作者对前代的史料作了很多吸收,但不是简单移用,而是按照其哲学理念进行某些改造,然后与作者创新的材料糅合,构成新的体系。
  蕴涵于《周礼》内部的思想体系,有着较为明显的时代特征。战国时代百家争鸣,诸家本各为畛域,《易》家言阴阳而不及五行,《洪范》言五行而不及阴阳;儒家讳论法治,法家讥谈儒学。阴阳与五行,经由邹衍方始结合;儒与法,经由荀子才相交融。儒、法、阴阳、五行的结合,肇于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周礼》以儒家思想为主干,融合法、阴阳、五行诸家,呈现出"多元一体"的特点。其精致的程度,超过《吕氏春秋》,因而其成书年代有可能在《吕氏春秋》之后,而晚至西汉初。
  
  
  5、学术与治术兼包
  
  《周礼》一书,体大思精,学术与治术无所不包,因而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后儒叹为"非圣贤不能作",诚非无稽之谈。所谓"学术",是说该书从来就是今古文之争的焦点。汉代经籍,用当时通行的隶书书写的称为"今文经",用六国古文书写的称为"古文经"。汉初在孔子府宅的夹壁中发现的文献,以及在民间征得的文献大多是古文经,而立于学官的都是今文经。今文经与古文经的记载不尽一致,因而双方时有争论。汉代古文学以《周礼》为大宗,今文学以《礼记·王制》为大宗。为此,《周礼》每每成为论战中的焦点,加之它传授端绪不明,屡屡受到今文学家的诘难,如著名经师何休就贬之为"六国阴谋之书";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则指斥它出于王莽篡汉时刘歆的伪造。相反,褒之者如刘歆、郑玄等则誉之为"周公之典"。
  尽管如此,《周礼》依然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唐人为"九经"作疏,其中最好的一部就是贾公彦的《周礼疏》,受到朱熹的赞赏。清儒为"十三经"作新疏,孙诒让的《周礼正义》冠绝一世,至今无有出其右者。历代学者围绕《周礼》真伪等问题所作的种种考索,更是浩繁之至。
  所谓治术,是说《周礼》作为一部治国纲领,成为历代政治家取法的楷模。古人言必称三代,三代之英在周。古人笃信《周礼》出自周公,书中完善的官制体系和丰富的治国思想,成为帝王、文人取之不尽的人文。
  《周礼》的许多礼制,影响百代。如从隋代开始实行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礼》的"六官"设置的。唐代将六部之名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大明集礼》等,也都是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而成。又如"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都城格局,成为历代帝王向往的楷模。但历朝都城,大都沿用前朝旧址,故其格局难以刷新。元始祖忽必烈建在北京建立元大都时,得以在金的上京附近重新规划,乃以《周礼》为范本,建立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以后,明、清两朝不仅沿用不废,还仿照《周礼》,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等,形成今日的布局。朝鲜的汉城,同样有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礼》建都的典范。
  《周礼》一书含有丰富的治国思想,《天官》概括为"六典"、"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 等十大法则,并在地官、春官、夏官、秋官的叙官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详密严谨,宏纤毕贯,对于提升后世的行政管理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
  《周礼》对官员、百姓,采用儒法兼融、德主刑辅的方针,不仅显示了相当成熟的政治思想,而且有着驾驭百官的管理技巧。管理府库财物的措施,严密细致,相互制约,体现了高超的运筹智慧。书中有许多至今犹有生命力的,可以借鉴的制度。历史上每逢重大变革之际,多有把《周礼》作为重要的思想资源,从中寻找变法或改革的思想武器者,如西汉的王莽改制、六朝的宇文周革典、北宋的王安石等,变法无不以《周礼》为圭臬。清末,外患内忧交逼,为挽救颓势,孙诒让作《周官政要》,证明《周礼》所蕴涵的治国之道不亚于西方。朝鲜时代后期的著名学者丁若镛(号茶山),曾撰作三十万言的《经世遗表》,主张用《周礼》改革朝鲜的政治制度。任何一位空想家都不可能脱离现实来勾画理想国的蓝图,《周礼》也是如此,在理想化的框架之下,作者利用了大量历史材料加以填充。不过,作者在使用时往往根据需要作了加工和改造,这是读《周礼》时必须注意的,这也正是此书的复杂之处。
天官冢宰第一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治官之属:
  大宰:卿一人。
  小宰:中大夫二人。
  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宫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宫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内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甸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兽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鳖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腊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医师: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食医:中士二人。
  疾医:中士八人。
  疡医:下士八人。
  兽医:下士四人。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浆人:奄五人,女浆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笾人:奄一人,女笾十人,奚二十人。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酰人:奄二人,女酰二十人,奚四十人。
  盐人:奄二人,女盐二十人,奚四十人。
  幂人:奄一人,女幂十人,奚二十人。
  宫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掌舍: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内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会: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职内: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职币: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贾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内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内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阍人:王宫每门四人,囿游亦如之。
  寺人:王之正内五人。
  内竖:倍寺人之数。
  九嫔。
  世妇。
  女御。
  女祝:四人,奚八人。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贾四人,徒二十人。
  典丝: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二人。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内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缝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追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屦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大宰之职:
  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
     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以八灋治官府:
     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辨邦治。三曰宫聮,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
  
  以八则治都鄙:
     一曰祭祀,以驭其神。二曰法则,以驭其官。三曰废置,以驭其吏。四曰禄位,以驭其士。五曰赋贡,以驭其用。六曰礼俗,以驭其民。七曰刑赏,以驭其威。八曰田役,以驭其众。
  
  以八柄诏王驭群臣:
     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四曰置,以驭其行。五曰生,以驭其福。六曰夺,以驭其贫。七曰废,以驭其罪。八曰诛,以驭其过。
  
  以八统诏王驭万民:
     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贵,七曰达吏,八曰礼宾。
  
  以九职任万民:
     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枲。八曰臣妾,聚敛疏材。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
  
  以九赋敛财贿:
     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七曰关市之赋,八曰山泽之赋,九曰弊余之赋。
  
  以九式均节财用:
     一曰祭祀之式,二曰宾客之式,三曰丧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币帛之式,七曰刍秣之式,八曰匪颁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以九贡致邦国之用:
     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
  
  以九两系邦国之民:
     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薮,以富得民。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设其参,傅其伍,陈其殷,置其辅。乃施则于都鄙,而建其长,立其两,设其伍,陈其殷,置其辅。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设其考,陈其殷,置其辅。凡治,以典待邦国之治,以则待都鄙之治,以法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万民之治,以礼待宾客之治。
  
  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及执事,视涤濯。及纳亨,赞王牲事。及祀之日,赞玉、弊、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赞玉几、玉爵。大朝觐会同,赞玉币、玉献、玉几、玉爵。大丧,赞赠玉、含玉。作大事,则戒于百官,赞王命。王视治朝,则赞听治;视四方之听朝,亦如之。凡邦之小治,则冢宰听之,待四方之宾客之小治。
  
  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
      小宰之职:
  
  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执邦之九贡、九赋、九式之贰,以均财节邦用。
  
  以官府之六叙正群吏:
     一曰以叙正其位,二曰以叙进其治,三曰以叙作其事,四曰以叙制其食,五曰以叙受其会,六曰以叙听其情。
  
  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
     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邦刑,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
  
  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
     一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二曰教职,以安邦国,以宁万民,以怀宾客。三曰礼职,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职,以服邦国,以正万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职,以诘邦国,以纠万民,以除盗贼。六曰事职,以富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
  
  以官府之六聮合邦治:
     一曰祭祀之聮事,二曰宾客之聮事,三曰丧荒之聮事,四曰军旅之聮事,五曰田役之聮事,六曰敛弛之聮事。凡小事皆有聮。
  
  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
     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四曰听称责以傅别,五曰听禄位以礼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八曰听出入以要会。
  
  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
     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以法掌聚祀、朝觐、会同、宾客之戒具,军旅、田役、丧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财用,治其施舍,听其治讼。
  
  凡祭祀,赞玉币爵之事、祼将之事。凡宾客,赞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币之事。丧荒,受其含襚币玉之事。
  
  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赞冢宰受岁会。岁终,则令群吏致事。
  
  正岁,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法,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乃退,以宫刑宪禁于王宫。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职,考乃法,待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共,则国有大刑!」
      宰夫之职:
  
  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叙群吏之治,以待宾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
  
  掌百官府之征令,辨其八职:
     一曰正,掌官灋以治要。二曰师,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数。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七曰胥,掌官叙以治叙。八曰徒,掌官令以征令。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县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与其荐羞,从大宰而视涤濯。凡礼事,赞小宰比官府之具。凡朝觐、会同、宾客,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委积、膳献、饮食、宾赐之飧牵与其陈数。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凡所共者。大丧、小丧,掌小官之戒令,帅执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丧,与职丧帅官有司而治之。凡诸大夫之丧,使其旅帅有司而治之。
  
  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月终,则令正月要;旬终,则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时举者,以告而诛之。正岁,则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宫中之职事。书其能者与其良者,而以告于上。
      宫正:
  
  掌王宫之戒令、纠禁。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为之版以待。夕击柝而比之。国有故,则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内而时禁,稽其功绪,纠其德行,几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与其奇邪之民。会其什伍而教之道义。月终则会其稍食,岁终则会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宫之官府、次舍,无去守而听政令。春秋以木铎修火禁。凡邦之事,跸,宫中庙中则执烛。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居。
      宫伯:
  
  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叙,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职事。若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以时颁其衣裘,掌其诛赏。
      膳夫:
  
  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膳夫授祭,品尝食,王乃食。卒食,以乐彻于造。王齐日三举。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王燕食,则奉膳赞祭。凡王祭祀、宾客食,则彻王之胙俎。凡王之稍事,设荐脯醢。王燕饮酒,则为献主。掌后及世子之膳羞。凡肉修之颁赐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挚见者亦如之。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世子之膳不会。
      庖人:
  
  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鱻薧之物,以共王之膳,与其荐羞之物,及后、世子之膳羞。共祭祀之好羞,共丧纪之庶羞、宾客之禽献。凡令禽献,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犊麛,膳膏腥;冬行鱻羽,膳膏膻。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膳禽不会。
      内饔:
  
  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体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举,则陈其鼎俎,以牲体实之。选百羞、酱物、珍物以俟馈。共后及世子之膳羞。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鸣,则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狸;豕盲视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蝼。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饮食亦如之。凡掌具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凡王之好赐肉修,则饔人共之。
      外饔:
  
  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陈其鼎俎,实之牲体、鱼、腊。凡宾客之飧饔、飨食之事,亦如之。邦飨耆老、孤子,则掌其割亨之事;飨士庶子,亦如之。师役,则掌共其献赐脯肉之事。凡小丧纪,陈其鼎俎而实之。
      亨人:
  
  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职外、内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铏羹;宾客,亦如之。
      甸师:
  
  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萧茅,共野果蓏之荐。丧事,代王受眚灾。王之同姓有罪,则死刑焉。帅其徒以薪蒸役外、内饔之事。
      兽人:
  
  掌罟田兽,辨其名物。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时田,则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凡祭祀、丧纪、宾客,共其死兽生兽。凡兽入于腊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凡田兽者,掌其政令。
      人:
  
  掌以时为梁。春献王鲔。辨鱼物,为鱻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宾客、丧纪,共其鱼之鱻薧。凡者,掌其政令。凡渔征入于玉府。
      鳖人:
  
  掌取互物。以时簎鱼、鳖、龟、蜃,凡狸物。春献鳖、蜃,秋献龟、鱼。祭祀,共螷、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腊人:
  
  掌干肉,凡田兽之脯、腊、膴、胖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荐脯、膴、胖,凡腊物。宾客、丧纪,共其脯、腊,凡干肉之事。
      医师:
  
  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食医:
  
  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凡食齐视春时,羹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凡会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鱼宜菇。凡君子之食,恒放焉。
      疾医:
  
  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春时有痟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气、五声、五色视其死生。两之以九窍之变,参之以九藏之动。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
      疡医:
  
  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劀杀之齐。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凡有疡者,受其药焉。
      兽医:
  
  掌疗兽病,疗兽疡。凡疗兽病,灌而行之以节之,以动其气,观其所发而养之。凡疗兽疡,灌而劀之,以发其恶,然后药之、养之、食之。凡兽之有病者、有疡者,使疗之;死则计其数以进退之。
      酒正:
  
  掌酒之政令,以式灋授酒材。凡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沈齐。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齐,以共王之四饮、三酒之馔,及后、世子之饮与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壹贰,皆有酌数。唯齐酒不贰,皆有器量。共宾客之礼酒,共后之致饮于宾客之礼——医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饮酒,共其计,酒正奉之。凡飨士庶子,飨耆老、孤子,皆共其酒,无酌数。掌酒之赐颁,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听之。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饮酒不会,以酒式诛赏。
      酒人:
  
  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共奉之,以役世妇。共宾客之礼酒、饮酒而奉之。凡事,共酒而入于酒府。凡祭祀,共酒以往。宾客之陈酒亦如之。
      浆人:
  
  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入于酒府。共宾客之稍礼。共夫人致饮于宾客之礼清醴医酏糟而奉之。凡饮,共之。
      凌人:
  
  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春始治监,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监。宾客,共冰。大丧,共夷盘冰。夏,颁冰掌事。秋,刷。
      笾人:
  
  掌四笾之实。朝事之笾,其实麷、蕡、白、黑、形盐、膴、鲍鱼、鱐。馈食之笾,其实枣、、桃、干、榛实。加笾之实,菱、芡、、脯。羞笾之实,糗饵、粉糍。凡祭祀,共其笾荐羞之实。丧事及宾客之事,共其荐笾羞笾。为王及后、世子共其内羞。凡笾事,掌之。
      醢人:
  
  掌四豆之实。朝事之豆,其实韭菹、蚳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蚳醢,豚拍、鱼醢。加豆之实,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笋菹、鱼醢。羞豆之实,酏食、糁食。凡祭祀,共荐羞之豆实,宾客、丧纪亦如之。为王及后、世子共其内羞。王举,则共醢六十瓮,以五齐、七醢、七菹、三臡实之。宾客之礼,共醢五十瓮。凡事,共醢。
      酰人:
  
  掌共五齐、七菹,凡酰物。以共祭祀之齐菹,凡酰酱之物。宾客,亦如之。王举,则共齐菹酰物六十瓮。共后及世子之酱齐菹。宾客之礼,共酰五十瓮。凡事,共酰。
      盐人:
  
  掌盐之政令,以共百事之盐。祭祀,共其苦盐、散盐。宾客,共其形盐、散盐。王之膳羞,共饴盐,后及世子亦如之。凡齐事,鬻盐以待戒令。
      幂人:
  
  掌共巾幂。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以画布巾幂六彝。凡王巾皆黼。
      宫人:
  
  掌王之六寝之修。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共王之沐浴。凡寝中之事,扫除、执烛、共炉炭,凡劳事。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掌舍:
  
  掌王之会同之舍。设梐枑再重。设车宫,辕门。为坛壝宫,棘门,为帷宫,设旌门。无宫,则共人门。凡舍事,则掌之。
      幕人:
  
  掌帷、幕、幄、帟、绶之事。凡朝觐、会同、军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绶。大丧,共帷、幕、帟、绶。三公及卿大夫之丧,共其帟。
      掌次:
  
  掌王次之法,以待张事。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设皇邸。朝日,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设重帟、重案;合诸侯,亦如之。师田,则张幕,设重帟、重案。诸侯朝、觐、会、同,则张大次、小次;师田,则张幕设案。孤卿有邦事,则张幕设案。凡丧,王则张帟三重,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凡祭祀,张其旅幕,张尸次。射,则张耦次。掌凡邦之张事。
      大府:
  
  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凡颁财,以式法授之: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余之赋,以待赐予。凡邦国之贡,以待吊用。凡万民之贡,以充府库。凡式贡之余财,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赋用,取具焉。岁终,则以货贿之入出会之。
      玉府:
  
  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货贿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齐,则共食玉。大丧,共含玉、复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亵器。若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
      内府:
  
  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币献之金玉、齿革、兵器,凡良货贿,入焉。凡适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赐予,则共之。
      外府:
  
  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灋者。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宾客、丧纪、会同、军旅,共其财用之币赍、赐予之财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服不会。
      司会:
  
  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贡之法致邦国之财用,以九赋之法令田野之财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职之财用,以九式之法均节邦之财用。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凡在书契版图者之贰,以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
      司书:
  
  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九职、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周知入出百物,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凡上之用财,必考于司会。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财用器械之数,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数,以知山林川泽之数,以逆群吏之征令。凡税敛,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则入要贰焉。凡邦治,考焉。
      职内:
  
  掌邦之赋入,辨其财用之物而执其緫,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入之数,以逆邦国之赋用。凡受财者,受其贰令而书之。及会,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而叙其财以待邦之移用。
      职岁:
  
  掌邦之赋出,以贰官府都鄙之财出赐之数,以待会计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财用,受式法于职岁。凡上之赐予,以叙与职币授之。及会,以式法赞逆会。
      职币:
  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余财。皆辨其物而奠其录,以书楬之,以诏上之小用、赐予。岁终则会其出。凡邦之会事,以式法赞之。
      司裘:
  
  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鹄。大丧,廞裘,饰皮车。凡邦之皮事,掌之。岁终则会,唯王之裘与其皮事不会。
      掌皮:
  
  掌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遂以式法颁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为毡,以待邦事。岁终则会其财赍。
      内宰:
  
  掌书版图之法,以治王内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以阴礼教六宫,以阴礼教九嫔。以妇职之法教九御,使各有属,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邪,展其功绪。大祭祀,后祼献,则赞;瑶爵亦如之。正后之服位,而诏其礼乐之仪。赞九嫔之礼事。凡宾客之祼献、瑶爵,皆赞。致后之宾客之礼。凡丧事,佐后,使治外内命妇,正其服位。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贿,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阴礼。中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岁终,则会内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后而受献功者,比其大小与其粗良而赏罚之。会内宫之财用。正岁均其稍食,施其功事,宪禁令于王之北宫,而纠其守。上春,诏王后帅六宫之人而生穜稑之种,而献之于王。
      内小臣:
  
  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后出入,则前驱。若有祭祀、宾客、丧纪,则摈,诏后之礼事,相九嫔之礼事,正内人之礼事,彻后之俎。后有好事于四方,则使往;有好令于卿大夫,则亦如之。掌王之阴事阴令。
      阍人:
  
  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丧服、凶器不入宫,潜服、贼器不入宫,奇服、怪民不入宫。凡内人、公器、宾客,无帅则几其出入。以时启闭。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辟。掌埽门庭。大祭祀、丧纪之事,设门燎,跸宫门庙门。凡宾客,亦如之。
      寺人:
  
  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纠之。若有丧纪、宾客、祭祀之事,则帅女宫而致于有司,佐世妇治礼事。掌内人之禁令,凡内人吊临于外,则帅而往,立于其前而诏相之。
      内竖:
  
  掌内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为内人跸。王后之丧,迁于宫中,则前跸;及葬,执亵器以从遣车。
      九嫔:
  
  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凡祭祀,赞玉齍,赞后荐、彻豆笾。若有宾客,则从后。大丧,帅叙哭者亦如之。
      世妇:
  
  掌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帅女宫而濯摡,为齍盛。及祭之日,莅陈女宫之具,凡内羞之物。掌吊临于卿大夫之丧。
      女御:
  
  掌御叙于王之燕寝。以岁时献功事。凡祭祀,赞世妇。大丧,掌沐浴。后之丧,持翣。从世妇而吊于卿大夫之丧。
      女祝:
  
  掌王后之内祭祀,凡内祷祠之事。掌以时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女史:
  
  掌王后之礼职,掌内治之贰,以诏后治内政。逆内宫。书内令。凡后之事,以礼从。
      典妇功:
  
  掌妇式之法,以授嫔妇及内人女功之事赍。凡授嫔妇功,及秋献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贾之,物书而楬之。以共王及后之用,颁之于内府。
      典丝:
  
  掌丝入而辨其物,以其贾楬之。掌其藏与其出,以待兴功之时。颁丝于外内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赐予,亦如之。及献功,则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书其数,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赐予。凡祭祀,共黼画组就之物。丧纪,共其丝纩组文之物。凡饰邦器者,受文织丝组焉。岁终,则各以其物会之。
      典枲:
  
  掌布缌缕纻之麻草之物,以待时颁功而授赍。及献功,受苦功,以其贾楬而藏之,以待时颁。颁衣服,授之,赐予亦如之。岁终,则各以其物会之。
      内司服:
  
  掌王后之六服——袆衣、揄狄、阙狄、鞠衣、展衣、缘衣、素沙。辨外内命妇之服——鞠衣、展衣、缘衣,素沙。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衣服;共丧衰,亦如之。后之丧,共其衣服,凡内具之物。
      缝人:
  
  掌王宫之缝线之事,以役女御,以缝王及后之衣服。丧,缝棺饰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内之缝事。
      染人:
  
  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秋染夏,冬献功。掌凡染事。
      追师:
  
  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以待祭祀、宾客。丧纪,共笄绖亦如之。
      屦人:
  
  掌王及后之服屦,为赤舄、黑舄,赤繶、黄繶,青句,素屦、葛屦,辨外内命夫命妇之命屦、功屦、散屦。凡四时之祭祀,以宜服之。
      夏采:
  
  掌大丧以冕服复于大祖,以乘车建绥复于四郊。
地官司徒第二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教官之属:
  大司徒:卿一人。
  小司徒:中大夫二人。
  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乡老:二乡则公一人。
  乡大夫:每乡卿一人。
  州长:每州中大夫一人。
  党正:每党下大夫一人。
  族师:每族上士一人。
  闾胥:每闾中士一人。
  比长:五家下士一人。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师: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载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闾师: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县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谏: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
  贾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
  司虣:十肆则一人。
  司稽:五肆则一人。
  胥:二肆则一人。
  肆长:每肆则一人。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徒八十人。
  司门: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门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关: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关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
  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
  县正:每县下大夫一人。
  鄙师:每鄙上士一人。
  酇长:每酇中士一人。
  里宰:每里下士一人。
  邻长:五家则一人。
  旅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诵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泽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
  迹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卝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荼: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场人:每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
  人:奄二人,女八人,奚四十人。
  稾人:奄八人,女槁每奄二人,奚五人。
      大司徒之职:
  
  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
  
  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
  
  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
     一曰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阜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核物,其民专而长。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其民晰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裸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庳。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
     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茍。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蓺。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
  
  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畮;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乃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而颁职事焉,以为地法而待政令。
  
  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
     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
  
  以保息六养万民:
     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以本俗六安万民:
     一曰媺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聮兄弟,四曰聮师儒,五曰聮朋友,六曰聮朋友,六曰同衣服。
  
  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乃县教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乃施教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
     一曰稼穑,二曰树蓺,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饬材,六曰通财,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曰学艺,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
     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以乡八刑纠万民:
     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享先王亦如之。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大丧,帅六乡之众庶,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于王门,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岁终,则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正岁令于教官曰:「各共尔职,修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正,则国有常刑!」
      小司徒之职:
  
  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
  
  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辨其物,以岁时入其数,以施政教,行征令。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听其辞讼,施其赏罚,诛其犯命者。
  
  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小宾客,令野修道委积。大军旅,帅其众庶。小军旅,巡役,治其政令。大丧,帅邦役,治其政教。
  
  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
  
  岁终,则考其属官之治成而诛赏,令群吏正要会而致事。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法之象,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吏宪禁令,修法纠职,以待邦治。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乡师之职:
  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
  
  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凡邦事,令作秩叙。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大军旅、会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戮其犯命者。大丧用役,则帅其民而至,遂治之。及葬,执纛,以与匠帅御匶而治役。及窆,执斧以莅匠师。
  
  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治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
  
  凡四时之征令有常者,以木铎徇于市朝。以岁时巡国及野,而赒万民之囏厄,以王命施惠。岁终,则考六乡之治以诏废置。正岁,稽其乡器,比共吉凶二服,闾共祭器,族共丧器,党共射器,州共宾器,乡共吉凶礼乐之器。若国大比,则考教察辞,稽器展事,以诏诛赏。
  
       乡大夫之职:
  
  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
  
  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正岁,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宪之于其所治之国。大询于众庶,则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于朝。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以旌节辅令,则达之。
      州长:
  
  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灋。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凡州之大祭祀、大丧,皆莅其事。若国作民而师、田、行、役之事,则帅而致之;掌其戒令与其赏罚。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则读教法如初。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
      党正:
  
  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禜,亦如之。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凡其党之祭祀、丧纪、婚冠、饮酒,教其礼事,掌其戒禁。凡作民而师、田、行、役,则以其法治其政事。岁终,则会其党政,帅其吏而致事。正岁,属民读法,而书其德行道艺。以岁时莅校比。及大比,亦如之。
      族师:
  
  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婣、有学者。春秋祭酺,亦如之。以邦比之法,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聮;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岁终,则会政致事。
      闾胥:
  
  各掌其闾之征令。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庶。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凡事,掌其比、觵、挞罚之事。
      比长:
  
  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罪奇邪,则相及。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圜土内之。
      封人:
  
  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设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令社稷之职。凡祭祀,饰其牛牲,设其楅衡,置其絼,共其水稿。歌舞牲,及毛炮之豚。凡丧纪、宾客、军旅、大盟,则饰其牛牲。
      鼓人:
  
  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教为鼓而辨其声用: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凡军旅,夜鼓鼜,军动则鼓其众,田役亦如之。救日月,则诏王鼓。大丧,则诏大仆鼓。
      舞师:
  
  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凡野舞,则皆教之。凡小祭祀,则不兴舞。
      牧人:
  
  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凡阳祀,用黝牲毛之;阴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凡牲不系者,共奉之。
      牛人:
  
  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凡宾客之事,共其牢礼积膳之牛;飨食、宾射,共其膳羞之牛;军事,共其槁牛;丧事,共其奠牛。凡会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旁,以载公任器。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与其盆簝以待事。
      充人:
  
  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国门,使养之。展牲则告牷。硕牲则赞。
      载师:
  
  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以时征其赋。
      闾师:
  
  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凡无职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
      县师:
  
  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三年大比,则以考群吏,而以诏废置。若将有军旅、会同、田役之戒,则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辇,会其车人之卒伍,使皆备旗鼓兵器,以帅而至。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岁时征野之赋贡。
      遗人:
  
  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囏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羇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凡宾客、会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凡委积之事,巡而比之,以时颁之。
      均人:
  
  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不收地守、地职,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则大均。
      师氏:
  
  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列。
      保氏:
  
  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守王闱。
      司谏:
  
  掌纠万民之德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巡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德行道艺,辨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以考乡里之治,以诏废置,以行赦宥。
      司救:
  
  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凡民之有邪恶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其有过失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归于圜土。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调人:
  
  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凡和难:父之雠,辟诸海外;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从父兄弟之雠,不同国;君之雠视父,师长之雠视兄弟,主友之雠视从父兄弟。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雠之。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雠之则死。凡有斗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
      媒氏:
  
  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
      司市:
  
  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贾阜货而行布,以量度成贾而征儥,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伪而除诈,以刑罚禁虣而去盗,以泉府同货而敛赊。大市日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莅焉,而听大治大讼。胥师、贾师莅于介次,而听小治小讼。凡万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叙。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之。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凡市伪饰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贾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其附于刑者归于士。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罚一幕;世子过市,罚一帟;命夫过市,罚一盖;命妇过市,罚一帷。凡会同、师役,市司帅贾师而从,治其市政,掌其卖儥之事。
      质人:
  
  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朞,期内听,期外不听。
      人:
  
  掌敛市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
      胥师:
  
  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听其小治小讼而断之。
      贾师:
  
  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然后令市。凡天患,禁贵儥者,使有恒贾。四时之珍异,亦如之。凡国之卖儥,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凡师役、会同,亦如之。
      司虣:
  
  掌宪市之禁令,禁其斗嚣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司稽:
  
  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搏之。掌执市之盗贼以徇,且刑之。
      胥:
  
  各掌其所治之政,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袭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
      肆长:
  
  各掌其肆之政令。陈其货贿,名相近者相远也,实相近者相尔也,而平正之。敛其緫布,掌其戒禁。
      泉府:
  
  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褐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后予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岁终,则会其出入而纳其余。
      司门:
  
  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几出入不物者,正其货贿。凡财物犯禁者举之,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祭祀之牛牲系焉,监门养之。凡岁时之门,受其余。凡四方之宾客造焉,则以告。
      司关:
  
  掌国货之节,以聮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凡货不出于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之。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凡四方之宾客叩关,则为之告。有外内之送令,则以节传出内之。
      掌节:
  
  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
      遂人:
  
  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图经田野,造县鄙形体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教之稼穑。凡治野:以下剂致甿,以田里安甿,以乐昏扰甿,以土宜教甿稼穑,以兴锄利甿,以时器劝甿,以疆予任甿,以土均平政。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畮,莱五十畮,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畮,莱百畮,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畮,莱二百畮,余夫亦如之。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及其六畜、车辇,辨其老幼、废疾与其施舍者,以颁职作事,以令贡赋,以令师田,以起政役。若起野役,则令各帅其所治之民而至,以遂之大旗致之,其不用命者诛之。凡国祭祀,共野牲,令野职。凡宾客,令修野道而委积。大丧,帅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帅而属六綍;及窆,陈役。凡事致野役,而师田作野民,帅而至,掌其政治禁令。
      遂师:
  
  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以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六畜、车辇,辨其施舍与其可任者。经牧其田野,辨其可食者,周知其数而任之,以征财征。作役事,则听其治讼。巡其稼穑,而移用其民,以救其时事。凡国祭祀,审其誓戒,共其野牲。入野职、野赋于玉府。宾客,则巡其道修,庀其委积。大丧,使帅其属以幄帟先,道野役;及窆,抱磨,共丘笼及蜃车之役。军旅、田猎,平野民,掌其禁令,比叙其事而赏罚。
      遂大夫:
  
  各掌其遂之政令。以岁时稽其夫家之众寡、六畜、田野,辨其可任者与其可施舍者,以教稼穑,以稽功事。掌其政令戒禁,听其治讼。令为邑者,岁终则会政致事。正岁,简稼器,修稼政。三岁大比,则帅其吏而兴甿,明其有功者,属其地治者。凡为邑者,以四达戒其功事,而诛赏废兴之。
      县正:
  
  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若将用野民师、田、行、役、移执事,则帅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稽功会事而诛赏。
      鄙师:
  
  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则掌其戒令。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媺恶而诛赏。岁终,则会其鄙之政而致事。
      酇长:
  
  各掌其酇之政令,以时校登其夫家,比其众寡,以治其丧纪、祭祀之事。若作其民而用之,则以旗鼓兵革帅而至。若岁时简器,与有司数之。凡岁时之戒令皆听之,趋其耕耨,稽其女功。
      里宰:
  
  掌比其邑之众寡与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以岁时合耦于锄,以治稼穑,趋其耕耨,行其秩叙,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征敛其财赋。
      邻长:
  
  掌相纠相受。凡邑中之政,相赞。徙于他邑,则从而授之。
      旅师:
  
  掌聚野之锄粟、屋粟、间粟而用之。以质剂致民,平颁其兴积,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凡用粟,春颁而秋敛之。凡新甿之治皆听之,使无征役,以地之媺恶为之等。
      稍人:
  
  掌令丘乘之政令。若有会、同、师、田、行、役之事,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帅而以至,治其政令,以听于司马。大丧,帅蜃车与其役以至,掌其政令,以听于司徒。
      委人:
  
  掌敛野之赋,敛薪刍,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以稍聚待宾客,以甸聚待羈旅。凡其余聚以待颁赐。以式灋共祭祀之薪蒸木材。宾客,共其刍薪。丧纪,共其薪蒸木材。军旅,共其委积薪刍凡疏材,共野委兵器与其野囿财用。凡军旅之宾客,馆焉。
      土均:
  
  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贡,以和邦国都鄙之政令、刑禁与其施舍。礼俗、丧纪、祭祀,皆以地媺恶为轻重之法而行之,掌其禁令。
      草人:
  
  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凡粪种,骍刚用牛,赤缇用羊,坟壤用麋,渴泽用鹿,咸泻用貆,勃壤用狐,埴垆用豕,强用蕡,轻爂用犬。
      稻人:
  
  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浍写水,以涉扬其芟,作田。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泽草所生,种之芒种。旱暵,共其雩敛。丧纪,共其苇事。
      土训:
  
  掌道地图,以诏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诏地求。王巡守,则夹王车。
      诵训:
  
  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则夹王车。
      山虞:
  
  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春秋之斩木不入禁。凡窃木者有刑罚,若祭山林,则为主而修除,且跸。若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及弊田,植虞旗于中,致禽而珥焉。
      林衡:
  
  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林麓而赏罚之。若斩木材,则受法于山虞,而掌其政令。
      川衡:
  
  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舍其守,犯禁者,执而诛罚之。祭祀、宾客,共川奠。
      泽虞:
  
  掌国泽之政令,为之厉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财物,以时入之于玉府,颁其余于万民。凡祭祀、宾客,共泽物之奠。丧纪,共其苇蒲之事。若大田猎,则莱泽野;及弊田,植虞旌以属禽。
      迹人:
  
  掌邦田之地政,为之厉禁而守之。凡田猎者受令焉。禁麛卵者与其毒矢射者。
      卝人:
  
  掌金至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
      角人:
  
  掌以时征齿角凡骨物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度量受之,以共财用。
      羽人:
  
  掌以时征羽翮之政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凡受羽,十羽为审,百羽为抟,十抟为缚。
      掌葛:
  
  掌以时征絺绤之材于山农,凡葛征,征草贡之材于泽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权度受之。
      掌染草:
  
  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
      掌炭:
  
  掌灰物炭物之征令,以时入之。以权量受之,以共邦之用,凡炭灰之事。
      掌荼:
  
  掌以时聚荼以共丧事。征野疏材之物,以待邦事,凡畜聚之物。
      掌蜃:
  
  掌敛互物蜃物,以共闉圹之蜃。祭祀,共蜃器之蜃。共白盛之蜃。
      囿人:
  
  掌囿游之兽禁。牧百兽。祭祀、丧纪、宾客,共其生兽、死兽之物。
      场人:
  
  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凡祭祀、宾客,共其果蓏,享亦如之。
      廪人:
  
  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赒赐、稍食。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谷用,以治年之凶丰。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若食不能人二鬴,则令邦移民就谷,诏王杀邦用。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大祭祀,则接盛。
      舍人:
  
  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法掌其出入。凡祭祀,共簠簋,实之,陈之。宾客,亦如之,共其礼:车米、筥米、刍米。丧纪,共饭米、熬谷。以岁时县穜稑之种,以共王后之春献种。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岁终,则会计其政。
      仓人:
  
  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凡国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
      司禄。(阙)
      司稼:
  
  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县于邑闾。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而平其兴。
      舂人:
  
  掌共米物。祭祀,共其粢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共其食米。掌凡米事。
      人:
  
  掌凡祭祀共盛,共王及后之六食。凡宾客,共其簠簋之实,飨食亦如之。
      槀人:
  
  掌共外内朝冗食者之食。若飨耆老、孤子、士庶子,共其食。掌豢祭祀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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