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證人席上,看看被告席上的5個黑手黨人,看看分坐在5排的新聞記者,以及在審判室裏衹能站着的300多位聽衆。眼前的這一幕情景,我感到不可思議。這還衹是對首批罪犯的首次審訊。這幫自作聰明的黨徒現在已經坐到了被告席上。
勒菲蒂·甘斯·魯吉埃諾連連搖頭,布比·塞拉薩尼和尼基·桑多拉也在搖頭,就連菲什·拉比托先生和布茨·托瑪蘇羅也是如此。這些被告對眼前發生的一切似乎也不能信以為真。勒菲蒂曾經對他的律師說:“他决不會跟我們作對。”在我沒有出現在證人席上之前,他顯然不相信我是一名聯邦調查局的特工,不是他在黑手黨的夥伴。
但是在審判以前,有另外兩名被告已經服罪。勒菲蒂關在監獄的牢房裏,在進進出出的審判過程中,到後來他終於相信了事實。他對牢房的夥伴說:“我衹要還有一口氣,非得找那個狗狼養的多尼算帳不可。”
由於我已經列入黑手黨的暗殺名單之中,因此我每天24個小時都由聯邦特工人員護衛。
在我走上證人席的前兩天,那時我的真實姓名還沒有暴露,我們得到了來自紐約州的布法羅市的情報,說這夥歹徒要襲擊我的家庭。
在此案中,擔任美國方面的主訴是助理檢查官巴巴拉·瓊斯。黑手黨方面是甘比諾傢族①的比格·保羅·卡斯特拉諾,他當時是黑手黨委員會②的頭領,是最有實力的鐵腕人物。我對巴巴拉說,我要親自去見見卡斯特拉諾,並嚮他表明:“要是有人碰一碰我的妻子和孩子,我要找你個人算帳,我要親手把你幹掉!”我還說,我衹是在不危及此案的情況下纔會那麽幹。她說:“能同誰談,不能同誰談,我無法告訴你。”
① 甘比諾(Gambino,Carlo 1902-1976):1957-1976年美國紐約市犯罪集團“五大傢族”之一的首腦,號稱全美犯罪辛迪加之“盟主”。他出生於西西裏,1921年乘船偷渡至美國,在布魯剋林定居。其活動主要包括開設賭場、放高利貸、綁架、販運毒品,特別是通過對水上工會的控製,進行勞工勒索。1970年被控訴,美國最高法院下令將他驅逐出境(因為他係非法入境者),但因嚴重的心髒病使審判和驅逐延期。6年後死於心髒病再次發作。
② 黑手黨委員會(The Mafia Commission):黑手黨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犯罪組織,其成員大部分是意大利或西西裏人,或具有其血統的人。該黨於13世紀在西西裏島興起。19世紀末20世紀初,一些黑手黨殘餘分子從西西裏和意大利移民國外,來到新的國土(主要是南美一些地區和美國),就立即着手重建他們在歐洲的那種局面。到20世紀30年代,已經成了美國黑社會網中一個完整的組織,發展成了最龐大、最雄厚的一個犯罪辛迪加組織。50年代到60年代,控製黑手黨的是遍布美國的24個獨立集團,叫作“傢族”。在黑手黨進行大規模犯罪活動的城市中,多數都衹有一個“傢族”;紐約市中有五個黑手党家族。勢力最大的幾個傢族的首腦組成了一個委員會,主要起最高裁决機構的作用。每個傢族的上層都有一個統管一切的“頭領”,每個頭領之下有一名副頭領,是傢族的第二負責人。
到了80年代,有些人認為黑手黨在美國犯罪社會組織中的勢力正在衰落下去,部分原因是傢族的舊式頭領們正在逐漸消亡。另一個原因是,與外部隔絶的意大利、西西裏移民群衆正在逐步解體。這些人正在被美國社會所同化。這就有效地限製了黑手黨歷來依憑的土壤,使它無法繼續順利發展下去。
她采取了剋製和諒解的態度。我也怕這麽幹會有損此案的工作,也剋製了自己。但是我提醒了一些人,叫他們保持高度的警戒。
審判室的中心,有一半已經擠滿了人群。這時候,我在小意大利居民區曾經見過、但不知其名的一個叫布拿諾傢族的副頭領,正以手作手槍的姿勢對準了我,並且用食指作想象中的扣扳機動作。到了審判間息期間,保護我的特工人員在廳道上叫住了他,和他談了話。從那以後,他就再也沒有在審判庭上露面。
我打進黑手黨內部,秘密地度過了6個年頭。在這一段時間裏,外界沒有幾個人瞭解我是什麽樣的人,在黑手黨裏幹些什麽。現在,這一切終於在新聞媒介面前曝光了。
報紙上出現了醒目大標題,其中有幾傢還放在頭版頭條:“密探操縱匪徒達6年之久”;“特工披露匪徒內幕”;“操縱匪徒的英雄”;“聯邦調查局:揭露匪徒的超級特工”;“‘布拉斯柯’今日面對嚴厲盤問”。《新聞周刊》還作了整版整版的報道,標題是:“我是聯邦調查局的匪徒”。報道還指出了種種威脅:“黑手黨對大膽滲透者尋求報復”;“欺蒙布拿諾傢族的聯邦特工受到匪徒跟蹤”。
審判前,新聞記者已經獲悉:主要證人將是打入黑手黨內部的一名聯邦特工。他們動用一切手段,想弄清這個人究竟是誰。審判一旦開庭,記者們老是想要接近我。我從沒有和他們會見,也决不讓他們對我拍照或攝像。審判要在下午5點結束。為了躲避新聞記者,我們不得不閑呆到八九點,就是到了那個時候還得從獄吏的拘留所那裏出門。我們中午不能出樓房吃飯,晚上也不能出旅館用餐。
第一次審判開始前,我們得到了黑手黨要對我采取暗殺的確切消息。他們的頭頭們已經懸賞:凡能發現並幹掉我的人可以得到50萬美金。他們還四處散發我的照片。我們覺得最好要采取一些防範措施。聯邦起訴人員請求法庭:讓我和另一名特工在作證時隱蔽真實姓名而用當時的化名,即多尼·布拉斯柯和托尼·羅西。我在黑手黨的最後一年曾和那一名特工一起共事,這兩個名字也為匪徒所熟悉。
執行法官羅伯特·W·斯維特是紐約州南部地區的地方法院法官,對此請求深表同情。在他行使權力期間,他寫了如下報告:“……毫無疑問,這些特工過去、現在以及今後都一直處在危險之中。他們在執行政府派遣的任務中同犯罪活動進行的鬥爭,如同作戰在戰爭前綫的戰士一樣,表現了勇氣、英雄氣概和鬥爭藝術。他們完全有資格得到一切適當的保護(其中包括):對住宅區的保護、家庭成員的安全保護,以及嚮他們通報任何有關的以及有可能使他們陷入危險的情報。”
但是,他拒絶了我們的請求,因為被告在憲法上有權面對指控者。對此我並不感到意外,也不覺得是受到了背叛。萬無一失的東西從來就不存在。
我的真實姓名直到作證的第一天才暴露出來。這天我走進了審判室,舉起了右手,發誓要講真話。接着就要求我通報姓名,我說出了自己的姓名。事隔六年,我這纔第一次公開了自己的真實姓名:約瑟夫·D·皮斯托尼。
這六年來,我隱匿在黑手黨匪徒中間,天天撒謊,在謊言中過日子。我說謊話,是因為我相信這樣做是為了一個崇高的道德目標:幫助美國政府消滅黑手黨。儘管如此,我常常清楚地意識到:我最終要走上證人席,面對辯護律師這一現實。當時你無時無刻不在說謊,現在誰能相信你會說真話呢?
以往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在內,依賴的是謊言,現在一切都得靠事實說話了。
我在隱蔽的日子裏,我對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動都得要考慮一下:日後我在作證的時候會是什麽情況?我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絶對清白。錢一定要有帳可查,凡能記帳的我得記,凡不能記帳的我就記在頭腦裏。在陪審團面前,最終要憑我的證詞。
就在這初次審判時,美國的助理檢查官瓊斯和露易斯·弗裏赫兩人不時地要我牢固樹立這樣的觀點:“我們提出的證據無論多少,陪審團所相信的衹能是你,沒有你的證實,我們便一無所獲。”
1981年7月26日,我結束了我的秘密生涯。從那以後,我就緊張地投入審判和證詞方面的準備工作。
我忙得團團轉。為了對黑手黨成員進行起訴,為了對審判工作作好準備,美國檢查官們不停地工作着。審判主要涉及到他們在紐約、密爾沃剋、坦帕和岡薩斯等城市從事的訛詐勒索、賭場以及謀殺等罪惡活動。在首都華盛頓總部,我和聯邦調查局的官員準備全國各地的其他案件。這些案件並不需要我的證詞,但卻需要我提供情報。時間一周一周、一月一月地過去了,我和起訴人員一起,為在大型陪審團面前作證,為一切突如其來的審判作證。
紐約是黑手黨幾個主要傢族的大本營。僅僅就這個城市有時同時對黑手黨的審判多達五六處。根據我們的調查而進行的這些審判名聲大振,比如對最大的海洛因走私案“皮紮餅聯絡”一案的審判,以及對全體黑手黨的統治組織“黑手黨委員會”一案的審判等。由於我在黑手黨內部生活了那麽長的時間,我能對所有審判提供相關的情報,並且能全部作證。而且,我還要對6個城市的一二十個審判作證,這些審判的時間跨度在5年以上。
聯邦調查局起訴的案件最終將多達100件以上,這些案件也都要審判定罪。到了1987年,隱蔽特工、執勤特工、警察、美國檢查官以及情報人員這支聯合大軍炸毀了“科薩·諾斯特拉”的心髒①黑手黨局面的改變將會一蹶不振。每一個單個的黑手党家族的頭領要麽被控、要麽坐牢、要麽在審判結束之前就死亡。我們追捕的黑手黨黨徒幾乎無一漏網。
① 科薩·諾斯特拉(LaCosaNostra),意為“我們的事業”,是美國黑手黨犯罪集團的秘密代號,1962年被揭露。
但是,那些年的成績畢竟不能和隔了多年的情況相比。由於多年的隱蔽生涯和“直截了當”的調查,我們在1982年8月份就發動了審判攻勢。當時我們既無暇、也無意要搞些什麽慶祝活動。我們刺痛了黑手黨,使他們處於難堪的境地。正因為如此,黑手黨就像馬蜂窩一樣混亂一團。匪徒們在自相殘殺。匪徒內部凡過去相信我的人現在要麽已經死亡,要麽我們已確定了目標叫他必死無疑。我在隱蔽期間熟悉的十幾個匪徒已經被暗殺,至少那兩個特別因為和我有聯繫的傢夥肯定已被幹掉。一名被控受賄賂的警察已經自殺。
對我來說還有作證的任務,我不得不回避歹徒。
在密爾沃剋市,我在作證指控密爾沃剋黑手黨頭領弗蘭剋·巴裏斯特艾裏的時候,一位辯護律師問我:我在隱蔽期間,我和我一傢實際上住在什麽地方。原告及其律師都表示反對回答。美國地方法官泰倫斯·T·艾文斯指示要我回答。強行要我回答這樣的問題根本不可能。我說:“閣下,我不打算回答這樣的問題。”法官說,他對我可以不屑一顧。不過,在和律師們協商以後,他作出了决定:匪徒認為我當時住在什麽地方,我衹回答與此有關的問題。這樣我纔回答說:“加利弗尼亞。”
我的家庭住址以及我傢居住的戶名屬於嚴密保護的秘密,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對外透露。聯邦調查局在整個房子裏安裝了特別警報裝置,電綫直通聯邦調查局辦公室。
我的真實姓名一在報界公佈以後,一位檢查官朋友就傳遞消息說:新澤西州有個和我一起長大的傢夥,現在屬於吉諾維斯傢族①,跑到該傢族的頭領法特·托尼·薩萊諾那裏對他說,他知道我是哪裏人,那個地方我還有親戚。因此,他們可能以那樣的綫索對我襲擊。
① 吉諾維斯(Genovese,Vito,1897-1969):又名唐·維托恩。20世紀30-50年代美國勢力最大的犯罪辛迪加老闆之一。1937年,美國政府指控他犯有殺人罪,他逃往意大利。在意大利,他一面從事對美國的毒品走私,一面資助法西斯,成為墨索裏尼的好友。50年代,他在紐約謀殺數名對手,逐步重建他在紐約市的勢力,成為該地區黑幫的實際盟主。1958年,美國政府指控他犯有毒品走私和販運罪。1959年判刑15年。1969年因心髒病突然發作,死於囚犯醫療中心。
我和我女兒通了電話,她們都哭了。我父親不敢出門,早上也不敢駕車。
聯邦調查局想再次遷移我的家庭,我沒有同意,他們也就不再堅持。我不想度過我的餘生了,這幫狗崽子並不要我或我的家庭永無止境地生活在恐懼之中。他們會發現我嗎?我采取了正常的保護措施。我每到一個地方,總感到有人尾隨着我。我旅遊,身上帶着各種各樣名字的信用卡。我儘管作出全力以赴的努力,但他們肯定會發現我。任何人都有不測。他們要是發現我,一定會跟我算帳。對我襲擊的傢夥得勝過我。
第一次審判案件的時候,我43歲。我有6年時間沒有和傢人在一起過正常的家庭生活。我的生活經歷和漸漸長大的女兒們之間有着很大的隔閡,我希望以自己已經從事的自豪的工作來逐步消除。但是,我永遠不能在社會上公開自己,始終要用不同的姓名暗自度日。衹有親密的朋友和同事纔會瞭解我在聯邦調查局的歷史。
我感到滿意的是,我認識到自己做了力所能及的最崇高的事業;我為審判案子起了促進作用;其他的特工,也就是我的同事,對我表示祝賀,對我所幹的工作表示尊重;我的家庭也為我而感到自豪。
我感到自豪的是,我現在還是那個喬·皮斯托尼,和打入黑手黨內部以前的喬·皮斯托尼一樣。在黑手黨裏的6年生涯,我沒有受到任何影響,我的人品未變,價值未變。我在身心兩方面都沒有受到任何污染。我仍然不飲酒,還是那一副身骨。我的妻子還是原配,我們的婚姻幸福如初,我們的孩子還是同樣的活潑可愛。我毫不費力地放棄了多尼·布拉斯柯的角色。我非常清醒地意識到我是什麽樣的人。我的人品無論如何,也無論我有什麽優點和缺點,我打進去的時候是喬·皮斯托尼,我回到外界以後,我還是喬·皮斯托尼,我為此而感到自豪。
在紐約的一次審判以後,一位辯護律師嚮我祝賀說:“你幹得頂呱呱,皮斯托尼特工,你真有兩下子。”
幾年以後的1986年,在布魯剋林的紐約東區的美國法庭審判了另一件案子。我曾經打入的布拿諾傢族的頭領勒斯蒂·拉斯苦尼在庭外的走廊上等候。他坐在椅子上,那神氣就像一個皇帝,周圍聚攏着其他被告,都是該傢族的一些自命不凡的黨徒,一個個像侍衛一樣圍在他身旁。就是到現在,他們誰也不肯相信,或不肯承認他們面臨的現實。拉斯苔尼說:“無論我在不在牢房,他準會碰上我的。”其中一個黨徒說:“他誰不認識,不用說6年了。”一個黨徒的女兒被帶上來見拉斯苔尼。她談到了我這個嚮他們每個人作證起訴的特工,說道:“幹這樣的工作好比提着腦袋過日子,我可不想幹像他那樣的差使。”
1983年1月17日,我和妻子、兄弟一起去首都華盛頓,出席一年一度的首席檢查官奬的頒奬大會。頒奬儀式之前,聯邦調查局局長威廉·韋伯斯特及其助手和我們一起共進午餐,地點在聯邦調查局總部J·埃德加·鬍佛大樓裏局長的私人餐廳。
頒奬儀式在司法部的大禮堂舉行。裏面濟濟一堂,出席儀式的都是顯赫人物和政府要員。
我是獲得此奬的一員。首席檢查官威廉·弗蘭奇·司密斯和聯邦調查局局長韋伯斯特把首席檢查官卓越貢獻奬奬給了我,把我作為聯邦調查局的優秀特工。他們表彰了我的成績:我隱蔽了那麽長時間,滲透到黑手黨內部那麽深,這都是前所沒有的,這需要多麽大的自我犧牲精神。我贏得了熱烈的掌聲。
除了在第一次審判黑手黨中作證以外,這是我職業生涯中最美好的時刻。
勒菲蒂·甘斯·魯吉埃諾連連搖頭,布比·塞拉薩尼和尼基·桑多拉也在搖頭,就連菲什·拉比托先生和布茨·托瑪蘇羅也是如此。這些被告對眼前發生的一切似乎也不能信以為真。勒菲蒂曾經對他的律師說:“他决不會跟我們作對。”在我沒有出現在證人席上之前,他顯然不相信我是一名聯邦調查局的特工,不是他在黑手黨的夥伴。
但是在審判以前,有另外兩名被告已經服罪。勒菲蒂關在監獄的牢房裏,在進進出出的審判過程中,到後來他終於相信了事實。他對牢房的夥伴說:“我衹要還有一口氣,非得找那個狗狼養的多尼算帳不可。”
由於我已經列入黑手黨的暗殺名單之中,因此我每天24個小時都由聯邦特工人員護衛。
在我走上證人席的前兩天,那時我的真實姓名還沒有暴露,我們得到了來自紐約州的布法羅市的情報,說這夥歹徒要襲擊我的家庭。
在此案中,擔任美國方面的主訴是助理檢查官巴巴拉·瓊斯。黑手黨方面是甘比諾傢族①的比格·保羅·卡斯特拉諾,他當時是黑手黨委員會②的頭領,是最有實力的鐵腕人物。我對巴巴拉說,我要親自去見見卡斯特拉諾,並嚮他表明:“要是有人碰一碰我的妻子和孩子,我要找你個人算帳,我要親手把你幹掉!”我還說,我衹是在不危及此案的情況下纔會那麽幹。她說:“能同誰談,不能同誰談,我無法告訴你。”
① 甘比諾(Gambino,Carlo 1902-1976):1957-1976年美國紐約市犯罪集團“五大傢族”之一的首腦,號稱全美犯罪辛迪加之“盟主”。他出生於西西裏,1921年乘船偷渡至美國,在布魯剋林定居。其活動主要包括開設賭場、放高利貸、綁架、販運毒品,特別是通過對水上工會的控製,進行勞工勒索。1970年被控訴,美國最高法院下令將他驅逐出境(因為他係非法入境者),但因嚴重的心髒病使審判和驅逐延期。6年後死於心髒病再次發作。
② 黑手黨委員會(The Mafia Commission):黑手黨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犯罪組織,其成員大部分是意大利或西西裏人,或具有其血統的人。該黨於13世紀在西西裏島興起。19世紀末20世紀初,一些黑手黨殘餘分子從西西裏和意大利移民國外,來到新的國土(主要是南美一些地區和美國),就立即着手重建他們在歐洲的那種局面。到20世紀30年代,已經成了美國黑社會網中一個完整的組織,發展成了最龐大、最雄厚的一個犯罪辛迪加組織。50年代到60年代,控製黑手黨的是遍布美國的24個獨立集團,叫作“傢族”。在黑手黨進行大規模犯罪活動的城市中,多數都衹有一個“傢族”;紐約市中有五個黑手党家族。勢力最大的幾個傢族的首腦組成了一個委員會,主要起最高裁决機構的作用。每個傢族的上層都有一個統管一切的“頭領”,每個頭領之下有一名副頭領,是傢族的第二負責人。
到了80年代,有些人認為黑手黨在美國犯罪社會組織中的勢力正在衰落下去,部分原因是傢族的舊式頭領們正在逐漸消亡。另一個原因是,與外部隔絶的意大利、西西裏移民群衆正在逐步解體。這些人正在被美國社會所同化。這就有效地限製了黑手黨歷來依憑的土壤,使它無法繼續順利發展下去。
她采取了剋製和諒解的態度。我也怕這麽幹會有損此案的工作,也剋製了自己。但是我提醒了一些人,叫他們保持高度的警戒。
審判室的中心,有一半已經擠滿了人群。這時候,我在小意大利居民區曾經見過、但不知其名的一個叫布拿諾傢族的副頭領,正以手作手槍的姿勢對準了我,並且用食指作想象中的扣扳機動作。到了審判間息期間,保護我的特工人員在廳道上叫住了他,和他談了話。從那以後,他就再也沒有在審判庭上露面。
我打進黑手黨內部,秘密地度過了6個年頭。在這一段時間裏,外界沒有幾個人瞭解我是什麽樣的人,在黑手黨裏幹些什麽。現在,這一切終於在新聞媒介面前曝光了。
報紙上出現了醒目大標題,其中有幾傢還放在頭版頭條:“密探操縱匪徒達6年之久”;“特工披露匪徒內幕”;“操縱匪徒的英雄”;“聯邦調查局:揭露匪徒的超級特工”;“‘布拉斯柯’今日面對嚴厲盤問”。《新聞周刊》還作了整版整版的報道,標題是:“我是聯邦調查局的匪徒”。報道還指出了種種威脅:“黑手黨對大膽滲透者尋求報復”;“欺蒙布拿諾傢族的聯邦特工受到匪徒跟蹤”。
審判前,新聞記者已經獲悉:主要證人將是打入黑手黨內部的一名聯邦特工。他們動用一切手段,想弄清這個人究竟是誰。審判一旦開庭,記者們老是想要接近我。我從沒有和他們會見,也决不讓他們對我拍照或攝像。審判要在下午5點結束。為了躲避新聞記者,我們不得不閑呆到八九點,就是到了那個時候還得從獄吏的拘留所那裏出門。我們中午不能出樓房吃飯,晚上也不能出旅館用餐。
第一次審判開始前,我們得到了黑手黨要對我采取暗殺的確切消息。他們的頭頭們已經懸賞:凡能發現並幹掉我的人可以得到50萬美金。他們還四處散發我的照片。我們覺得最好要采取一些防範措施。聯邦起訴人員請求法庭:讓我和另一名特工在作證時隱蔽真實姓名而用當時的化名,即多尼·布拉斯柯和托尼·羅西。我在黑手黨的最後一年曾和那一名特工一起共事,這兩個名字也為匪徒所熟悉。
執行法官羅伯特·W·斯維特是紐約州南部地區的地方法院法官,對此請求深表同情。在他行使權力期間,他寫了如下報告:“……毫無疑問,這些特工過去、現在以及今後都一直處在危險之中。他們在執行政府派遣的任務中同犯罪活動進行的鬥爭,如同作戰在戰爭前綫的戰士一樣,表現了勇氣、英雄氣概和鬥爭藝術。他們完全有資格得到一切適當的保護(其中包括):對住宅區的保護、家庭成員的安全保護,以及嚮他們通報任何有關的以及有可能使他們陷入危險的情報。”
但是,他拒絶了我們的請求,因為被告在憲法上有權面對指控者。對此我並不感到意外,也不覺得是受到了背叛。萬無一失的東西從來就不存在。
我的真實姓名直到作證的第一天才暴露出來。這天我走進了審判室,舉起了右手,發誓要講真話。接着就要求我通報姓名,我說出了自己的姓名。事隔六年,我這纔第一次公開了自己的真實姓名:約瑟夫·D·皮斯托尼。
這六年來,我隱匿在黑手黨匪徒中間,天天撒謊,在謊言中過日子。我說謊話,是因為我相信這樣做是為了一個崇高的道德目標:幫助美國政府消滅黑手黨。儘管如此,我常常清楚地意識到:我最終要走上證人席,面對辯護律師這一現實。當時你無時無刻不在說謊,現在誰能相信你會說真話呢?
以往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在內,依賴的是謊言,現在一切都得靠事實說話了。
我在隱蔽的日子裏,我對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動都得要考慮一下:日後我在作證的時候會是什麽情況?我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絶對清白。錢一定要有帳可查,凡能記帳的我得記,凡不能記帳的我就記在頭腦裏。在陪審團面前,最終要憑我的證詞。
就在這初次審判時,美國的助理檢查官瓊斯和露易斯·弗裏赫兩人不時地要我牢固樹立這樣的觀點:“我們提出的證據無論多少,陪審團所相信的衹能是你,沒有你的證實,我們便一無所獲。”
1981年7月26日,我結束了我的秘密生涯。從那以後,我就緊張地投入審判和證詞方面的準備工作。
我忙得團團轉。為了對黑手黨成員進行起訴,為了對審判工作作好準備,美國檢查官們不停地工作着。審判主要涉及到他們在紐約、密爾沃剋、坦帕和岡薩斯等城市從事的訛詐勒索、賭場以及謀殺等罪惡活動。在首都華盛頓總部,我和聯邦調查局的官員準備全國各地的其他案件。這些案件並不需要我的證詞,但卻需要我提供情報。時間一周一周、一月一月地過去了,我和起訴人員一起,為在大型陪審團面前作證,為一切突如其來的審判作證。
紐約是黑手黨幾個主要傢族的大本營。僅僅就這個城市有時同時對黑手黨的審判多達五六處。根據我們的調查而進行的這些審判名聲大振,比如對最大的海洛因走私案“皮紮餅聯絡”一案的審判,以及對全體黑手黨的統治組織“黑手黨委員會”一案的審判等。由於我在黑手黨內部生活了那麽長的時間,我能對所有審判提供相關的情報,並且能全部作證。而且,我還要對6個城市的一二十個審判作證,這些審判的時間跨度在5年以上。
聯邦調查局起訴的案件最終將多達100件以上,這些案件也都要審判定罪。到了1987年,隱蔽特工、執勤特工、警察、美國檢查官以及情報人員這支聯合大軍炸毀了“科薩·諾斯特拉”的心髒①黑手黨局面的改變將會一蹶不振。每一個單個的黑手党家族的頭領要麽被控、要麽坐牢、要麽在審判結束之前就死亡。我們追捕的黑手黨黨徒幾乎無一漏網。
① 科薩·諾斯特拉(LaCosaNostra),意為“我們的事業”,是美國黑手黨犯罪集團的秘密代號,1962年被揭露。
但是,那些年的成績畢竟不能和隔了多年的情況相比。由於多年的隱蔽生涯和“直截了當”的調查,我們在1982年8月份就發動了審判攻勢。當時我們既無暇、也無意要搞些什麽慶祝活動。我們刺痛了黑手黨,使他們處於難堪的境地。正因為如此,黑手黨就像馬蜂窩一樣混亂一團。匪徒們在自相殘殺。匪徒內部凡過去相信我的人現在要麽已經死亡,要麽我們已確定了目標叫他必死無疑。我在隱蔽期間熟悉的十幾個匪徒已經被暗殺,至少那兩個特別因為和我有聯繫的傢夥肯定已被幹掉。一名被控受賄賂的警察已經自殺。
對我來說還有作證的任務,我不得不回避歹徒。
在密爾沃剋市,我在作證指控密爾沃剋黑手黨頭領弗蘭剋·巴裏斯特艾裏的時候,一位辯護律師問我:我在隱蔽期間,我和我一傢實際上住在什麽地方。原告及其律師都表示反對回答。美國地方法官泰倫斯·T·艾文斯指示要我回答。強行要我回答這樣的問題根本不可能。我說:“閣下,我不打算回答這樣的問題。”法官說,他對我可以不屑一顧。不過,在和律師們協商以後,他作出了决定:匪徒認為我當時住在什麽地方,我衹回答與此有關的問題。這樣我纔回答說:“加利弗尼亞。”
我的家庭住址以及我傢居住的戶名屬於嚴密保護的秘密,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對外透露。聯邦調查局在整個房子裏安裝了特別警報裝置,電綫直通聯邦調查局辦公室。
我的真實姓名一在報界公佈以後,一位檢查官朋友就傳遞消息說:新澤西州有個和我一起長大的傢夥,現在屬於吉諾維斯傢族①,跑到該傢族的頭領法特·托尼·薩萊諾那裏對他說,他知道我是哪裏人,那個地方我還有親戚。因此,他們可能以那樣的綫索對我襲擊。
① 吉諾維斯(Genovese,Vito,1897-1969):又名唐·維托恩。20世紀30-50年代美國勢力最大的犯罪辛迪加老闆之一。1937年,美國政府指控他犯有殺人罪,他逃往意大利。在意大利,他一面從事對美國的毒品走私,一面資助法西斯,成為墨索裏尼的好友。50年代,他在紐約謀殺數名對手,逐步重建他在紐約市的勢力,成為該地區黑幫的實際盟主。1958年,美國政府指控他犯有毒品走私和販運罪。1959年判刑15年。1969年因心髒病突然發作,死於囚犯醫療中心。
我和我女兒通了電話,她們都哭了。我父親不敢出門,早上也不敢駕車。
聯邦調查局想再次遷移我的家庭,我沒有同意,他們也就不再堅持。我不想度過我的餘生了,這幫狗崽子並不要我或我的家庭永無止境地生活在恐懼之中。他們會發現我嗎?我采取了正常的保護措施。我每到一個地方,總感到有人尾隨着我。我旅遊,身上帶着各種各樣名字的信用卡。我儘管作出全力以赴的努力,但他們肯定會發現我。任何人都有不測。他們要是發現我,一定會跟我算帳。對我襲擊的傢夥得勝過我。
第一次審判案件的時候,我43歲。我有6年時間沒有和傢人在一起過正常的家庭生活。我的生活經歷和漸漸長大的女兒們之間有着很大的隔閡,我希望以自己已經從事的自豪的工作來逐步消除。但是,我永遠不能在社會上公開自己,始終要用不同的姓名暗自度日。衹有親密的朋友和同事纔會瞭解我在聯邦調查局的歷史。
我感到滿意的是,我認識到自己做了力所能及的最崇高的事業;我為審判案子起了促進作用;其他的特工,也就是我的同事,對我表示祝賀,對我所幹的工作表示尊重;我的家庭也為我而感到自豪。
我感到自豪的是,我現在還是那個喬·皮斯托尼,和打入黑手黨內部以前的喬·皮斯托尼一樣。在黑手黨裏的6年生涯,我沒有受到任何影響,我的人品未變,價值未變。我在身心兩方面都沒有受到任何污染。我仍然不飲酒,還是那一副身骨。我的妻子還是原配,我們的婚姻幸福如初,我們的孩子還是同樣的活潑可愛。我毫不費力地放棄了多尼·布拉斯柯的角色。我非常清醒地意識到我是什麽樣的人。我的人品無論如何,也無論我有什麽優點和缺點,我打進去的時候是喬·皮斯托尼,我回到外界以後,我還是喬·皮斯托尼,我為此而感到自豪。
在紐約的一次審判以後,一位辯護律師嚮我祝賀說:“你幹得頂呱呱,皮斯托尼特工,你真有兩下子。”
幾年以後的1986年,在布魯剋林的紐約東區的美國法庭審判了另一件案子。我曾經打入的布拿諾傢族的頭領勒斯蒂·拉斯苦尼在庭外的走廊上等候。他坐在椅子上,那神氣就像一個皇帝,周圍聚攏着其他被告,都是該傢族的一些自命不凡的黨徒,一個個像侍衛一樣圍在他身旁。就是到現在,他們誰也不肯相信,或不肯承認他們面臨的現實。拉斯苔尼說:“無論我在不在牢房,他準會碰上我的。”其中一個黨徒說:“他誰不認識,不用說6年了。”一個黨徒的女兒被帶上來見拉斯苔尼。她談到了我這個嚮他們每個人作證起訴的特工,說道:“幹這樣的工作好比提着腦袋過日子,我可不想幹像他那樣的差使。”
1983年1月17日,我和妻子、兄弟一起去首都華盛頓,出席一年一度的首席檢查官奬的頒奬大會。頒奬儀式之前,聯邦調查局局長威廉·韋伯斯特及其助手和我們一起共進午餐,地點在聯邦調查局總部J·埃德加·鬍佛大樓裏局長的私人餐廳。
頒奬儀式在司法部的大禮堂舉行。裏面濟濟一堂,出席儀式的都是顯赫人物和政府要員。
我是獲得此奬的一員。首席檢查官威廉·弗蘭奇·司密斯和聯邦調查局局長韋伯斯特把首席檢查官卓越貢獻奬奬給了我,把我作為聯邦調查局的優秀特工。他們表彰了我的成績:我隱蔽了那麽長時間,滲透到黑手黨內部那麽深,這都是前所沒有的,這需要多麽大的自我犧牲精神。我贏得了熱烈的掌聲。
除了在第一次審判黑手黨中作證以外,這是我職業生涯中最美好的時刻。
我在工作的第二年,就在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德裏亞市外執行公務。我們一直在追捕一名搶劫銀行的在逃犯,追捕了大約有1個月,其間有好幾次差點就逮到了他。我和同事傑剋·奧羅剋得到秘密報告說,那傢夥將要在靠近華盛頓的某個公寓停留大約半個小時。我們提醒了在華盛頓的辦公室,這樣他們就可以派兩輛車。我們趕到那地方去,停了下來,就看到那傢夥正在下樓梯。
這是一個黑人大漢,生得魁梧而又墩實,身高6英尺4,體重225磅。他已經幹了一連串的搶劫銀行和旅館的活動,還打死了一名職員。
這兒是一個黑人住區的中心地帶。那傢夥一看到我們就從小巷溜走了。我縱身跳下了車,緊緊追隨;我的同事駕車在街區四周行駛,以截斷他的逃路。我們翻越了籬笆,奔跑在小巷裏,踢翻了食品罐,弄得一片喧鬧。我沒有掏槍,因為他也沒有那麽做。後來到了另一條小巷,我終於趕上了他,把他逮住。接着就拳打起來。一會兒他壓倒我,一會兒我壓倒他,接來揍去,互相咬住對方不放,打得雙方都崩潰了。群衆圍在一旁,袖手觀看。我徵服不了他。我設法從背後腰間掏出了手銬,將一隻套在手上,終於狠狠地砸到了他,弄得他一時眼花繚亂。這使我贏得了短暫的時間,把他的手反扭過來,將一隻手銬銬住了他。
其他的車子已經開來,我們抓住了他。
我們押着他往車上走,他對我說:“你恐怕是個意大利人。”
“是嗎?”
“沒錯,因為那樣毆鬥的方式衹有兩種人才那麽幹,這要麽是黑人,要麽是意大利人。我知道你不是黑人。”
這實在是一件遺憾的事。這傢夥原來是退伍的海軍陸戰隊隊員,他佩戴的勳章表明了他在越南的英勇戰績。他遣送回來以後找不到工作,誰也想不到他是從越南回來的退役軍人。他成了個海洛因吸毒者,銀行搶劫犯。在這次較量以後他蹲了大約三年的牢房。出獄後,他繼續重操舊業。我們設法逮捕他的時候,他跳出來對我們開槍射擊。我的一個兄弟用短槍結束了他的生命。
我為那傢夥感到很不是滋味。可是我不是心理學家,也不是社會工作者,我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
一個意大利人。我的祖父輩是來自意大利。我出生在賓夕法尼亞州,在那兒長大,然後到了新澤西。我父親在一傢絲綢廠工作,同時還開了幾爿酒吧。他在62歲退休。我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在中學讀書時,我喜歡踢足球,打籃球,主要還是打籃球,當後衛,當前鋒。我衹有6英尺高,但是跳躍能力很好,足以當上全州的第二隊隊員。我到軍校裏待了一年,籃球更是經常打,後來靠籃球奬學金進了大學。我知道自己要當一名職業選手還不夠條件。籃球衹不過為我上大學鋪了一條路。我學的是社會科學。我想當一名高級中學的籃球教練。大學讀了兩年我就輟了學,結了婚。那時我20歲。
我在外面工作了一年,正如我過去在校經常抽時間外出幹活一樣,我在工地上做工,開推土機,在絲綢廠幹活,在酒吧裏當招待,還開拖拉機拖車。我的妻子是個護士。幹了一年的活以後,我又回到學校,想獲得大學文憑。不過我不再打籃球了。我妻子已經懷孕,我不得不整天工作,沒時間去打籃球。我們的第一個女兒出世以後,我妻子就上班工作,當護士,好支持我把大學讀完。
我的傢裏沒有人當過警察。不過,我小的時候,曾經想到過當一名警察或者是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我在讀大學四年級的時候,一個朋友要去參加地方警察部門的一次考試,還想叫我和他一起去。我說,我想把大學的最後一年讀完。可他說什麽也要叫我去應試。結果在筆試中我得到了前五名,在實際操作中我名列第一。我對警察隊長說,我想在警察部門工作,但是我在大學還有一個學期,我想讀完,好拿到文憑。我問他可不可以約定:我衹在晚班工作,一直工作到我大學畢業。他說,他認為這沒有什麽問題。
可是,到了簽約的時候,他對我說,他不能保證我的夜班工作。因此,我回掉了警察部門的工作,把大學讀完。
我獲得了大學文憑,在一所中學裏教了一段時間的社會學。我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在我大學畢業的時候,我自己就有了兩個孩子。
我有個朋友在海軍情報局工作。該情報局要雇傭平民作一些調查工作。一方面調查對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人員基地設施的犯罪活動,另一方面也調查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人員在地方範圍的犯罪活動。調查涉及的類型很廣:同性戀、賭場、盜竊、吸毒以及像從事破壞而危及國傢安全的一些案件。
海軍情報局特工經常和聯邦調查局特工緊密配合工作。在我的腦海裏,我總是在想着當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但必須要有3年的實施法律的工作經驗,還要有大學文憑,你才能當得上。
我對海軍情報局很感興趣,因為你衹需要有大學文憑就行。我通過了一些必要的考試,就當上了海軍情報局的特工人員。那時候,我已經有了三個女兒。
我主要工作在費城外面,基本上是斯斯文文的工作,作一些正常的、直截了當的調查。有些工作還作了分類。我的任務是調查吸毒、盜竊這一類的案件,也幹一些破壞案件中的情報工作。我審案件,在軍事法庭上提供證詞。
我在那裏的工作滿足了聯邦調查局關於具備實施法律經驗的要求。我通過了筆試、口試以及體力測試,於1969年7月29日宣了誓,成了聯邦調查局的一名特工。
我在弗吉尼亞州匡迪科的聯邦調查局學院裏待了14個星期,學習法律、學習在聯邦調查局管轄範圍內的違法情況,學習接待人員、實施各種調查的常規程序和技術。我接受各種訓練:自身防衛的技術,追車和逮捕的正常程序和技術,局裏使用的各種類型輕武器的使用等等。
在海軍情報局裏,我喜歡街頭工作,處理刑事案件,並不喜歡搞情報調查。到了聯邦調查局以後,我還是想幹街頭工作。任何人不論什麽情況都得從這兒幹起。
我被分派到佛羅裏達州的東北部城市傑剋遜維爾,執行日常公務。
我在那裏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遇到了作為一名特工所面臨的嚴峻局面。我們奉命要抓一名在逃犯——一個從喬治亞州監獄逃跑的犯人。他犯了綁架罪,還打死了兩個人。他越過州界綫逃到了佛羅裏達。我的同事還從一個知情者那裏獲悉,這個逃犯正要到達這一帶,此刻正駕着車,準備作案。
我們佈置了幾輛車在這一地帶設防,盯着他駕車而過,立即尾隨,乘他在作案地點下手時就開車過去。可是,車子行駛了幾英裏以後,他拐了彎,上了公路以後就開到邊道上,想擺脫我們。我們不得不采取行動。我的同事在駕車,朝那輛車邊開過去,迫使對方在路邊停下來。逃犯的車子正好停在右邊,也就是靠我這一邊,我的車門和他的駕駛室門正好相對。
我和逃犯同時跳下了車,彼此面面相對,相隔大約5英尺。他在掏槍。我初次上陣,沒有經驗,還沒有掏槍。那傢夥把槍對準了我,扣動扳機。“咔嚓!”他又扣了一次。“咔嚓!”兩次都沒有發火,真是不可思議的事。
這一切都是在幾秒鐘之內發生的。逃犯放下了槍,拔腿就跑,我立即追過去。我的同事也下了車,在後面邊跑邊叫:“對他開槍!”
在動用武器上,我們有嚴格的防衛界限。開槍警告都不允許,衹有在自衛的情況下才能開槍。開槍就要打死人。不過我還不打算朝那個傢夥開槍。我心裏火冒冒的,讓他白白地對我開了槍。幹一份堂堂正正的差使有說不出的苦。不過,我抓住了他,用手銬在他頭上狠狠砸了幾下,然後銬住了他的手。
我的同事跑了上來。他說:“你究竟為什麽不開槍?”
“這事兒真是有點不稱心。”我說。那傢夥把我嚇了個半死,與其說我惱怒他,倒不如說是氣我自己,因為我在跳下車的時候沒有帶槍。不過,在那逃犯當時驚慌中晃動槍之前,說什麽也沒有理由要對他開槍。
在傑剋遜維爾,我擔當了一些在逃犯案子的處理工作。罪行是賭博和搶劫銀行。我開始擴大綫索。我感到自己有個較好的才能,那就是能從大街小巷的世界裏理出可靠的情報。
我是在街道上長大的,對於靠自己的機靈和智慧而生存的街道居民,粗魯的人,小偷,我並不看不起他們。你要嚮知情者承諾:你會保護他們和你之間的關係。你决不會完全相信他們,他們也决不會完全信任你,因為你是站在法律一邊,而他們不是。
我不想襢護任何人,如果你在社會工作方面陷入太深,就會使你的調查能力受到阻礙。
我調查的第一批知情人中有一些是婦女,因為我審理過許多妓女案。這些案件關於州與州之間販運婦女作娼的問題,因此審案要依照聯邦政府的麥恩法案①。妓女是受害者。我們找到了一些老鴇。她們因為妓女沒賺到足夠的錢或別的什麽原因就打她們或用炭棍燙她們。
① 麥恩法案(Mann Act):美國1910年6月在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禁止州與州之間販運婦女做不道德的勾當。
有時候,我設法說服妓女,要她們擺脫老鴇的控製。我沒有勸說過叫她們別當妓女,因為那純粹是浪費時間。我的態度是:啊,如果那就是你要選擇的職業,我衹是想勸勸你該怎麽選擇生存,衹是聊聊而已。我勸說了有些妓女從老鴇手裏逃了出去,這使我心裏感到一些快慰;我還得到她們當中的一些知情者,這就更使我欣慰了。
有個知情者叫布朗·蘇佳,我同她談話,勸她至少要從邋遢的裏弄裏搬出去,搬到一個稍微好一點的安全地帶。她的公寓裏沒有一件像樣的東西。我問我妻子,我們有沒有什麽用舊的罎罎罐罐給她。妻子說道,我們也沒有什麽東西,我工作開始的這些年,傢裏還負擔着三個孩子。
我和同事與傑剋遜維爾的警察緝捕隊①在一起合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外面值勤的特工,彼此之間有許多工作要互相配合,因為他們互不可少。特工之間互相怨恨、互相妒嫉的事常常發生在高一層人士之間,人們正期望他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① 警察緝捕隊(vice squad):又譯作風化糾察隊,是美國取締賣淫、賭博等的警察組織。
我們曾為緝捕隊的警察做些好事,但並沒有得到上面授權,這樣的事我們已經停止。我和我的同事並不想因此而弄得傢喻戶曉。我特別不想招人耳目,因為我作為特工上崗還是第一年。在第一年裏,你還是在實習階段,隨時會毫無理由就受到解雇。
這個地區比較像樣一點的旅館裏,妓女蜂擁而至。高級的娼妓在酒吧和客廳裏周旋,拉的是公務人員。
旅館的人都認識緝捕隊的警察,因為他們有時候也來這兒轉轉。但是人們都不認識我。為了幫助他們理出地方案件的頭緒,我要裝扮成公務人員,讓娼妓拉我,把我帶到房間去。地方警察總要跟着我們,在門外稍等幾分鐘,等到交易過去他們就進門,采取突然搜查。
我可不是個孩子,我已經30歲了。但是我幹這樣的差使還是個新手,這些緝捕隊的警察喜歡和我開開小玩笑,查查我的證件。比如有一次,我同一個娼妓進了房。我給過了錢,等他們破門而入。什麽動靜也沒有。她開始脫衣服了。她說:“過來,寶貝,你不打算脫衣服嗎?”我支支吾吾。門口什麽事也沒有。她已經一絲不挂,要脫我的衣服。我不讓她解我的衣鈕扣和拉鏈,我不知該怎麽辦纔好。因為這不是聯邦人員的業務,我的工作是在這兒的前綫。
門上有道過梁。我聽到格格的笑聲。他們把一個夥計舉起來,讓他從過梁上看。他對我表現的窘況簡直笑翻了天。
接着他們進房搜查。
我們開始打聽有關在房間裏強行搶劫的事。老鴇們往往躲在房間裏。嫖客一進房間,他們就動手搶劫。
有個娼妓同老鴇合夥,用這樣的方法拉了我,把我帶進房間。這一次我知道警察會做我的後盾,因為這是嚴肅認真的事。
我說,我想把衣服挂到衣櫃裏。老鴇不在那裏面。接着我就進了浴室,老鴇也不在那兒。我和娼妓又回到了房間,把錢給了她。她非常緊張。我明白了,老鴇就在房間裏。
我突然想到,他就躲在浴室裏淋浴簾子的後面。簾子是拉開的,拖到了浴盆的一端。我並沒有移動簾子,而是看着浴盆的角落處。我對那女人說:“你為什麽不脫衣服?我衹是想再洗洗手。”
老鴇往往身上帶有槍。可是我如果掏出槍,那女人就嚇得尖叫,誰知道那傢夥會使出什麽花招來?因此,我衹好要驚動驚動一下他。
我走進了浴室,把水槽的水竜頭扭開,然後一個轉身把淋浴簾子呼啦一聲掀開。老鴇正站在裏面,手裏拿着自動手槍。我猛擊他的臂膀,扼了他的手腕,他的槍落了地。他想反抗,但已經無能為力了。在一片騷動中,警察來到了屋裏。我把這個花花公子交給了他們就走了。
過了七八個月以後,我被調任到弗吉尼亞州的亞歷山德裏亞。那裏的辦公桌上積壓了一大堆申請工作的報告。對於政府分配工作的人,要作些背景調查。新到辦公室的人照例分到一個班裏,劈頭蓋腦地去處理那些求職報告。我一下子就陷入到這種毫無生氣的氣氛之中。我問特工的頭頭,也就是辦公室主任,我能不能在處理好這些報告以後去幹刑事工作。他說他對此並不介意。因此,大約到中午的時分,我要把屬於我處理的報告全部處理完畢。到了下午,我就會和執行刑事任務的特工在一起工作。
我找到一連串的知情者,他們對於解决銀行搶劫案和拘捕在逃犯方面很有作用。關於越南問題的時代已經結束,我在亞歷山德裏亞工作,就像在傑剋遜維爾一樣,處理了一大批冷僻案子。
我在亞歷山德裏亞工作了四年,這一段生活還是美好的。我們參加了一個鄉間俱樂部,我妻子還是該俱樂部的社會指導。
這期間,我還回到匡迪科的學校,參加“在職”短期培訓,課程有賭博和隱蔽工作這一類。在那些日子裏,聯邦調查局還沒有長期隱蔽這樣的任務。在“買賣搜查”的情況下,有那麽一兩天的隱蔽活動。比如說,你獲悉有人得到了某些被盜之物,你就和這個盜賊洽談買賣的事,然後就把盜賊拘捕。
我還參加過特種武器襲擊隊的訓練,這種襲擊隊是70年代初期組建的,用來應付諸如發生劫機而引起的人質問題,或是對付潛在的恐怖分子的襲擊。隊伍裏的特工人員要經過嚴格的挑選,他們要具有卓越的格鬥技術。我們還要訓練使用各種各樣的武器,以及對建築物襲擊的各種方法;學會從建築物、懸崖及直升飛機上用繩子繞雙腿下降;還有在荒原地帶、在水下的生存訓練。我們還進行赤手空拳的肉搏戰。我尊重同志間的友愛,喜歡體力上的較量。
1974年,我調到了紐約市,加入到了車輛攔截小隊。
我們這個小隊很不錯,工作很忙。每周至少要工作6天,有時候連續兩三天作戰。不過,在聯邦調查局裏長時間工作是尋常事。每個特工從早上6點半或7點就開始工作,一天要幹12個小時的活,還要攔截六七次的搶劫貨物。
接下來我就轉嚮了長期隱蔽的工作——這項任務把我的工作引進了黑手黨。
在佛羅裏達州的坦帕市,工作人員正在對一夥盜竊集團發動攻勢。這夥盜徒盜竊的是重型裝備和高級轎車。工作人員發現這夥盜徒純係偶然。他們逮捕了一個十幾歲的小男孩,本來與此事沒有關係。但是後來發現,這孩子的父親與這夥盜徒有牽連。
這位父親不遺餘力地保護孩子不進牢房。他嚮特工們說:“你們減掉對我兒子的處罰,我就幫你們查到大夥集團,他們在美國東南部一帶盜竊重型裝備和高級轎車。”
聯邦調查局在佛羅裏達公路巡邏隊的配合下,讓那個傢夥作知情者,看看他能搞出什麽名堂。他果然知情。這夥盜徒受巴爾的摩某個人指揮,在東南部一帶四處作案。他們偷的都是成品:卡車、壓路機、分路機、卡迪拉剋牌轎車、林肯牌轎車和飛機。
調查局認為,為了追查這夥盜徒,他們也許能派一名特工打進去,和這個知情者一起工作。在法庭上有特工作證一嚮是有利的。那位夥伴說,唯一的問題是,特工要懂得如何開18輪大卡車和推土機這一類的工作。這樣,調查局就把任務交給了我,因為有那種經歷的特工在調查局裏屈指可數,而我是其中之一。
我和那人單獨坐在一個房間裏。他叫馬歇爾。我們彼此要瞭解一下,看看能不能互相信任,共同去冒險。他身體壯實,大約6英尺1的個子,體重約250磅,紅頭髮,紅鬍子,一雙大手。他穿着工裝褲,是個卡車機械工,可以偷任何東西。我對他說,怎麽偷卡車和轎車,我一點也不懂。“這沒問題,”他說,“我馬上就能教你。”我們一起交談,談談我們對問題的看法,談談各自的經歷和家庭。和他在一起我感到挺痛快,他對我也是這樣的感受。他說,在和我接觸以前,他以為特工一個個都是西裝革履、衣冠楚楚的人,根本不瞭解街道上的事。但是,我卻與衆不同。他說:“看樣子你能幹得好,當個像樣的盜賊。我能幫你打進去。”
對於這次行動,我得要有個名字。我對此並未怎麽多考慮。這部分原因是我頭腦裏已經有所考慮,那就是從老電影片子裏、書本上或其他地方找一個現成的就行了:多尼·布拉斯柯。我就這麽成了多尼·布拉斯柯。調查局就以這個名字給我配了駕駛執照和信用卡。這時的計劃本沒有想到要作長期的隱蔽。但是這次打進去用了大約6個多月的時間。
馬歇爾對我介紹了一個梗概。盜賊的頭頭是個名叫貝剋的傢夥。擔當警戒和實際作案的大都是19歲或20歲的年輕人。他們從建築工地上偷竊重型機械,轎車直接偷自新車的停車場。車主是建築公司的人和公務人員。豪華轎車的車主衹是那些大款。
馬歇爾要把一輛盜來的福特牌40噸貨車運給在佛羅裏達中部城市萊剋蘭的幾個夥伴,這些人正在給磷礦隊的人輸送卡車。這是我要幹的首次任務。
我們正準備動身,負責這事的特工忽然說,他們想要在我身上搞個有綫裝置,想要我攜帶一架拿格拉牌磁帶錄音機。我不大贊成,因為那種東西帶在身上又悶又熱,連防風外衣都不能穿。我穿的是班農牌襯衫、牛仔褲。我問道:“我怎麽能藏得了一臺錄音機?”他們說:“我們將紮在你的背上。”
這是我第一次外出執行公務,還不想給人以為我像是不聽話的人,就同意了。那臺錄音機6英寸長、4英寸寬、4分之3英寸厚度,紮在我的後腰上。對照鏡子一看,我好像在襯衫下面的部位長了個瘤。
馬歇爾說,他要把我作為夥計介紹給其他的盜賊,就說是通過一個叫鮑比的夥計認識我的。鮑比已經死於車禍。他還嚮我介紹了鮑比的情況,足夠我應付場面。由於鮑比已經死了,誰也不會嚮死人查詢。
我們把貨車開到停車場地,要在那裏等顧客。我們下了車,會到了那些顧客。他們在車子周圍走動,仔細檢查。我也要不停地走動,好使自己正面對着他們,不讓人待在我的後面,因為我後腰還紮着那麽個東西。有個叫拉斯的顧客正在談着他有多少輛卡車可以賣給磷礦隊的工人,他還有多少多少別的裝備。他的腳步不停地走動,我也不停地走動,不讓他看到我的背部。
我們把這輛貨車開價為1,500美元。在1975年那時候,這輛車要值4,000美元。到後來,拉斯說這輛車對他派不上什麽足夠的用場。為了套住他,我們還得另外挑選一輛。
我返回到我和馬歇爾居住的荷裏得旅館以後,我就嚮特工報告說:“我實在不想紮這麽個討厭的東西,我感到自己就像個駝子。”
結果一查,機器出了故障。那盒磁帶怎麽也取不出來。
過了幾天,我們打算會見頭頭貝剋,地點在佛羅裏達的巴拿馬城,靠聖安德魯灣外的一個狹長地帶。我們住在坦帕市東部萊剋蘭的一傢汽車遊客旅館裏。馬歇爾利用周末時間教我學習業務。他教我怎麽樣用一種叫做“小破壞”的工具,在汽車的外門板和玻璃之間劃開、鈎住鎖欄就可以上車;怎麽樣在5分鐘之內取下遮泥板接觸車子牌照號碼,牌照號碼是用金屬粘上並且鉚接得很牢固,我們就砰砰咚咚敲下鉚接處,用塑料帶取代,貼上新的號碼;教我用“小破壞”怎麽樣“電綫熱化”點火裝置,穿孔駕駛臺上的點火裝置筒。點火裝置一旦穿了孔,你就越過了點火裝置鎖,就可以發動引擎了。到了下一天,你就可以從汽車零件商店裏買部分零件,換下點火裝置。他還教我怎麽樣從車下面使方向盤失靈。這真是一所大有可為的學校。
我們到巴拿馬城會見貝剋。他是個粗漢,臉上紅光滿面,說起話來滔滔不絶,是個有前科的罪犯,行騙的老手。他大吹大擂,說他在匪徒中,在摩托車團體裏,在碼頭上有許多朋友。
他盤問我和已故鮑比認識有多久,問我幹些什麽。我說,我和鮑比相識的時間不長,但我們在一起幹過一些事,等等。由於我對汽車方面仍然懂得不多,所以我並不把自己作為長期偷車的人設法應付。我說,我主要是夜間闖入室內幹些偷盜的事,最近大都在加利弗尼亞和佛羅裏達一帶。
他對我的話表示相信,因為馬歇爾就在一旁,發誓為我擔保。
我也表白一下自己。我說,在搞汽車、轎車方面,同夥中有些人在技術知識方面可能比我強,但是我懂得製訂計劃、組織實施和安全保衛。因此,我如果和這幫小夥子一道外出,在行動程序上我也要有發言權。我說,我不僅為了一個晚上100美元而偷車,我還想參與結束階段的活動。
我不得不采取一個有領導身份的姿態,因為我們外出時,我要能控製這些年輕人。我們在獲得證據的同時,還要指揮行動避免出現暴力。因此我對貝剋說,我和馬歇爾要指揮開槍的事。
他表示同意,並且要把這個意思傳達到那些小年輕人中間去。
貝剋對我講到了他所做出的種種規定:特別型號、色彩、附加物等。我們獲得的任何東西,都以零售價格的4分之1或2分之1出售。像帶有附加物的林肯牌和卡迪拉剋牌轎車,價值大約12,000美元,他要得2,500美元。集裝箱貨運列車價值在10,000至15,000美元,貨車1,500至2,000美元,倒垃圾車4,000美元。
我們得到的報酬交給聯邦調查局。馬歇爾作為知情者,每個月還有費用,但在幹這裏的活動所得,他不能保留。
貝剋想要我們搞一輛懷特牌集裝箱貨運列車。他已經盯上了巴拿馬城外的一輛,邁阿密市有個買主願付15,000美元買下。第二天,我和馬歇爾去窺看情況。我們的車停在街對面的一傢酒店旁。我們想看看是什麽地方的車,車子是不是在行駛,好决定行動的時間。
我們在那裏待了20分鐘,忽見一輛治安官的車子停了下來,車裏的官員往我們這邊走。他說,酒店老闆已經懷疑,想瞭解一下我們為什麽待在那裏。
“長官,我們正在考慮想買點什麽東西,”我說。“已考慮好了。”我們走進酒店買些啤酒。
當天晚上,在對車子下手之前,馬歇爾給我作了扼要說明。我自己去動手,看看我能不能幹好。記得他講述過電綫熱綫的情況,以及我該怎麽動手。懷特牌集裝箱貨運列車呈扁平形,有一整套臥鋪設備的車廂,有通風設備,司機室在引擎上面。待在司機室裏就可以幹我要幹的事。
我們來到車子附近,偵察了一會兒,查清治安部門的巡邏隊什麽時間經過這兒,兩班之間相隔多長時間。馬歇爾待在外面擔當警戒。我往車邊走,5分鐘就進去了,接着就啓動引擎,把車開走了。
我駕駛了第一段路程,行了300英裏到了萊剋蘭。我們想乘白天在那裏睡幾個小時,然後再開往邁阿密。我們把車停在旅館的停車場。就在我們睡覺的時候,我們的特工人員走到車子這邊,記下了車上的號碼等一切數據。
第二天,我們把車開到了邁阿密,會到了貝剋和那個客戶。客戶本想把這輛車子轉手倒賣給在歐洲搞公路建築的一個承包商。不過,他現在改變了主意,不想買了。
貝剋衹得返回巴爾的摩。他對我們說;“你們倆朋友要把車子藏在附近,等我重找買主。”
這麽大一輛車,我們藏到邁阿密的什麽地方呢?我問了問那些年輕人。從州立公路巡邏隊來的年輕人說,我們可以把車藏到邁阿密外交通部的大院子裏。把我們偷盜來的車子藏到政府部門的院子裏,我對這個建議並不熱心。不過,他們說那個院子很大,有好幾個車庫,藏在那裏很可靠。
就這樣,我們的車暫時就藏在那裏。
汽車、卡車的停車場,除了電燈和進出口有鐵鏈以外,大多數沒有什麽特別安全措施。警察巡邏隊一般是每隔15分鐘或半個小時走一趟。如果一切行動順利,5分鐘就可以搞到一輛轎車。
我們出去偷車,我是單獨行動。這兒既沒有聯邦調查局密探,也沒有公路巡邏隊。幹這樣的隱蔽行動,你既不指望和你共謀的同夥,也不想要執法機構為你監視現場。這種作案也不會有人嚮警察報告。知情的人越少越好。
我身上沒有帶聯邦調查局的身份證。我不想冒被逮住的危險。官方警察身上並不帶身份證,有些人身上暗藏有證件。我個人的感受是,帶身份證有另外一層擔心。你如果被警察抓住,你說清楚就可以脫身。或者你受到審查——這也沒什麽大不了。如果你陷入睏境,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你千萬不要把正在發生的情況告訴執法官。你接受檢查,讓負責這項工作的人去决定他們想幹的事。當你從事隱蔽工作的時候,你要把執法證件丟在腦後,不去想它纔對。
偷一輛車是輕而易舉的事。可是當我出去行動的時候,我真的情緒激動起來。儘管我幹的是神聖的工作,可是我單槍匹馬,既沒有人為我監視,也沒有任何保護。當你和頑賊、有前科的罪犯以及帶槍或不帶槍的夥計一道去偷汽車,你無法預料到會發生什麽情況,你的頭腦裏真是剪不斷、理還亂。
你想獲得案件的證據,你還想保持警戒,確保他們不要越軌,不要發生災難性的事件。你還在擔心別被逮住。
如果這幫傢夥被逮住,他們會作出什麽反應?他們會試圖打出去嗎?如果一名警察碰上三四個偷車的傢夥,他會有什麽反應?如果作案中有人采取行動,這個警察會不會開槍?
如果我們都在一起受到審查,我該采取什麽態度?我該如何保護行動計劃?我怎麽樣保護馬歇爾?又怎麽樣保護我自己?
當你外出作案的時候,你頭腦裏會從各個角度思考這些問題。我們一周要偷5-10輛車。
有人嚮我們訂貨,要3輛卡迪拉剋牌轎車。我們在佛羅裏達州的中部城市裏斯堡物色到了目標。一處停了兩輛,另一處有一輛。當天晚上,我和另外兩個年輕人出發,偷到了車。我們奔嚮萊剋蘭,趕回到我們居住的旅館。馬歇爾駕車尾隨我們。我們當然很匆忙。這些車子的窗口上還貼有新車的標簽,到了第二天我們纔弄到了假的登記證。
我們沿着公路風馳電掣般行駛。突然間,我的車鏡上閃出道道紅光。佛羅裏達公路巡邏隊阻攔了我。在早些日子裏,我帶的是9毫米的自動手槍,就藏在我的座位底下。
我立即下了車,問警官出了什麽問題。
他說:“先生,你超過了規定的速度。”
我有以多尼·布拉斯何為名的駕駛執照,但是車子沒有登記證,座位底下有手槍,因此我最好還是挺身正面對他,打消他任何想要檢查汽車的念頭。我掏出了駕駛執照,遞給了他,說道:“長官,也許你是對的。我是把裏斯堡一個交易人的車子運送給萊剋蘭的一位交易人,我要趕到那兒好使他們了卻這件事,到了早上車子就得要送到。”我把萊剋蘭的交易人名字遞給了他。由於當時是早上3點,對方不至於要與交易人核實。“因此,我連證件也沒有。”
那位警官真是不錯。“好吧,”他說着就把駕駛執照還給了我。“不過,你要當心,下一個夥計或許並不能夠這麽諒解你。”
從那以後,在這樣的行動中我從不帶槍。
每一次我們得到一個訂貨,我就和聯絡特工聯繫,對他說明我們下一個目標是什麽。等過一段時候,我又告訴他我們已經找到了目標。一旦車子偷到手,我立即就我所知嚮他報告:車子是什麽樣子,從哪兒偷的,一切與此有關的情況都作報告。這樣,調查局就能記錄下來,然後等行動結束,就可以和保險公司、車主一起做工作,把車子弄回去。
我們隱藏在邁阿密的那輛集裝箱貨運列車,貝剋終於找到了買主。這幫傢夥都是吸毒者。他們往返於佛羅裏達和加利弗尼亞之間,把可卡因和大麻埋藏在帶有冰櫃的卡車上,放在蔬菜和水果箱子裏。
我和馬歇爾還呆在老地方,即萊剋蘭的荷裏得旅館。貝剋說,他的顧客要來訪問我們。
他們來了,並且要我們離開旅館,挪動到另一處。我們照辦了。我們等了兩天,那些傢夥終於到了我們的房間。兩個傢夥又野又髒,留着長發,都在二十五六歲的光景,腰帶上鼓鼓的,都帶了槍。
他們說,他們已經與貝剋談妥了交易,要把車拿走,價格是10,000美元。
“他媽的,”我火了,“是15,000美元。”
“我們已經和他談妥了,”一個傢夥說,“你們把車交出來就是了。”
“我們會交出來,和你交易,”我說,“不過,我可不是衹為他一個人幹,我們是一夥的。我們大傢定下來要賣15,000美元,他不能自己就决定賣10,000美元。這就意味着在這筆交易中,我個人所得要損失1,000多美元。”
“夥計,這就是你該倒黴了,因為我們已經做成了買賣,我們衹能給那麽多錢。”
我和這兩個傢夥在激烈爭吵,因為我知道原來的價格是15,000美元。作為一名盜賊,聽了別人說要改變價格,你不能偏聽偏信。另外,如果我沒有和貝剋核實就信了他們,這可能使貝剋本人犯疑。如果我真是個藝高膽大的人,對於素不相識的人更改原來的價格,怎麽就會接受呢?
如果價格有了變動,貝剋應該事先告訴我。但是他可能故意不讓我知道;也許他想瞭解一下我究竟作如何處理。
馬歇爾已到另外一間房子去問他。貝剋證實了價格。我們弄到的車子車身那麽長,太招人耳目了,需要盡快脫手。
“好吧,”我對那兩個傢夥說,“不過,下次再要別的類似的東西,要15,000美元。”
“到了下一次我們還有點擔心呢,”一人說。
“我們根本就沒什麽可擔心的,”我說。
我們商定好第二天中午見面,地點在邁阿密,森沙英大道的入口處。
第二天一早,我和馬歇爾來到邁阿密,進了交通部大院,取走了車子。
在大路口那裏,我們見到了那夥人。我說:“先交錢,我就把車鑰匙給你們。”
“那當然,”對方說。他把紙袋交給了我,紙袋有點潮濕,又髒,還有一股難聞的氣味。
“這究竟是什麽東西?”我問。
“錢嘛,”那傢夥說,“我們手裏的現金就這麽處理,埋在地下。”
貝剋弄到一份交易,要偷邁阿密那邊的兩輛卡迪拉剋轎車。他保留了特別交易的權利,已經找到了適合要求的兩輛車。我和馬歇爾和他一道返回到那裏,停車場離封閉時間還有大約一個小時,我們停在一個叫伯格·金的停車場,在那一帶徘徊,等顧客,同時察看巡邏隊隔多長時間巡邏一次。
到了封閉的時間,我們看到那場地有個衛兵在來回走動。我們未想到這裏還有衛兵。現在我們還得想辦法對付他。
貝剋想繞到大場地的後面,搞點響聲吸引衛兵到那裏去,而我們倆就可以偷車從前門出去。我不大想那麽幹,因為那有可能與衛兵發生暴力。我就勸他別那麽幹,說那太危險。
一輛治安官的轎車開進了伯格·金停車場,和我們的車停得很靠近。兩名警察到了喝咖啡的休息時間。
我們靠在我們的車子旁邊。突然間,貝剋挺親熱地把胳膊摟在我的肩膀上,對巡邏車點點頭,說:“對警察用不着擔心,我幹過那種行當,幹了很長時間。警察,甚至便衣警察,我能嗅得出來。不過,最容易識別的還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
“啊,是嗎?”我說。“那是為什麽?我從來沒有見過調查局的特工。”
“從他們的穿着和言談舉止,我老遠就能夠把他們嗅出來。”
我心裏在琢磨:他為什麽突然談到聯邦調查局的特工?是不是要試探我的反應?我勸他不要偷街對面的那兩輛轎車,他是否因此而有所懷疑?往日他從來沒有和我這麽親切過。我也把胳膊摟住他的肩膀,說道:“你現在鼻子有什麽感覺?嗅到了什麽嗎?”
“沒有,就是車上的兩個警察。”
我能和他談談,叫他別采取行動,是因為有衛兵在場。他作出决定:我們往北邊去搞車,他還得趕回到巴爾的摩,派我和馬歇爾到奧蘭多一帶去偵察。
我們又找到了令人滿意的兩輛卡迪拉剋轎車。馬歇爾帶來了兩個小青年。他在場外瞭望,我和另外兩個年輕人截斷了鏈欄,潛入進去。
治安巡邏隊的車子開了過來。那位警察顯然註意到了在入口處的鏈子已經落下,因為他拐彎進了車場,還用聚光燈在那一帶四處照射。
我和另外兩個傢夥潛伏在車下面。一旦警察發現了我們,我不知道會有什麽後果。年輕人可能隨身帶着槍。那位警察或許也是個喜歡開槍的人。我眼前出現了這樣的景象:我會作為一名盜車犯就被打死在這輛車子下面。
那位警察在四周轉了大約5分鐘就走了。我們偷到了車,趕忙離開了這個鬼地方。
貝剋在巴爾的摩偷到一個推土機,要我們交給萊剋蘭的一個買主。我們就去把推土機放到平底尾車上往回拖。貝剋說他正在簽飛機合同。他已經搞了一架雙引擎飛機飛往委內瑞拉首都加拉加斯,現在給另一個顧客搞了一架單引擎塞斯納①。
① 塞斯納(Cessna,Clyde Vernon,1879-1954):美國飛行員和飛機製造傢。他設計的各式180型單翼機簡單、靈活,被廣泛用作叢林飛機、護林飛機及救生飛機。1953年女飛行員G·莫剋駕駛塞斯納180型飛機進行世界上第一次婦女環球單獨飛行。
我們把推上機運回到萊剋蘭以後,我和馬歇爾偵察了小飛機場,看到那架飛機停在簡易機場上。時已夜晚,沒有人在那兒值班。駕機的是另外一個夥計,這天晚上我們把他也帶到了機場。馬歇爾上了飛機,打電話要飛機起飛,駕駛員就起飛了。我們無意要飛機飛往他國,因此我們事先提醒我們的人,他們已經同聯邦航空局作出安排,讓飛機改變航嚮飛往邁阿密。因此,那夥計起飛以後,我就打了電話過去,他們就叫駕駛員在邁阿密降落。為了不暴露我們的行動,他們利用了這樣的理由:懷疑這架飛機販運毒品。
有幾個車盜住在佛羅裏達東北部城市代托納比奇。我們在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到了那裏。他們和女朋友住的房子很小,很陰沉,還有兩個身穿菱花格子衣服的小孩在跑着玩耍。房子裏亂七八糟,除了鹹牛肉和啤酒以外,什麽吃的也沒有。
我和馬歇爾到外面買了一大堆食品,其中包括孩子食品。他們給孩子吃東西,我就忙着給大人煮實心麵條,裏面還有醬油、面團。香腸和辣椒。那個星期天下午,我們和盜賊以及他們的女朋友及孩子在一起大吃了一頓。
由於我們始終有任務,所以5個月內我衹回傢了兩次。這不僅造成傢裏的分散,還因我的行動使傢裏的經濟拮据。
那時候,所有隱蔽工作的特工開銷是按日計算的。除此以外,你還得付旅館費和膳食費。錢從來就不夠用。和這幫盜賊常常在一起,我有支票,常常是用我自己的錢。我給傢裏經常打電話。由於安全方面的原因,住在旅館裏我不想留有任何電話號碼,因此每次打電話都是對方付費,而我又不能嚮傢裏償還。因此我終止了那種做法。日積月纍起來,這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開銷。有時候,我衹好叫妻子電匯錢來,因為我用完了現金。看到傢裏的錢這麽花掉了,我妻子當然不高興。在這次活動中,到結束時我總共花掉自己的錢有3,000美元。可是,我不能停下手裏的工作就開支問題同辦公室爭辯。
辦公室對任何開銷的收據有嚴格的政策。那次顧客買懷特牌集裝箱貨運列車時,我有點慌亂起來,因為他們要我們調換旅館。我一天就有了兩張旅館帳單。我提出要求報銷,可是局裏的會計檢查官拒絶了我的要求,因為明文規定一天衹能報一個旅館房間。我劃清了界限,斷然拒絶掏自己的腰包。我解釋說,幹隱蔽工作的實際情況是怎麽回事,花費並不總是與常規完全相一致。後來這個問題得到瞭解决。我每周得到了一大筆錢,怎麽用由我視情而定。
問題是,這種延伸打入對方的隱蔽行動,對任何人都是陌生的。
1976年2月,聯邦調查局和佛羅裏達公路巡邏隊逮捕了貝剋及其全體同夥——共有30人,並且從佛羅裏達、馬利蘭、南卡羅來納、賓夕法尼亞、密蘇裏、阿拉巴馬、喬治亞和弗吉尼亞這些州找到了被偷的汽車價值達100萬美元。他們說,這是他們查獲的最大的、戰果最輝煌的盜竊集團之一。
審判進行了兩個多月。在查捕這夥盜賊中,馬歇爾提供了合作,並作了證詞,因此他受到了聯邦政府的《證人保護法》的保護。他和他的一傢重新安頓在一個保密的地方,並且得到了新的有關證件。
我得到了聯邦調查局局長剋拉倫斯·M·凱萊頒發的嘉奬令,對我的工作給予表揚,另外還獲得250美元奬金。
更有意義的是一位辯護律師給凱萊局長的一封信。信中寫道:“皮斯托尼先生……作為證人,給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隱蔽活動中,他顯然工作得卓有成效。尤其可貴的是他表現了坦率和真摯的品質及其奉獻精神。”
作為敗訴的一位辯護律師,竟然不吝時間寫了這樣一封信,真使我心花怒放。
我回到紐約,返回到車輛攔截小隊。可是,這次隱蔽活動的成功改變了我的人生道路,使我走嚮了黑手黨。
這是一個黑人大漢,生得魁梧而又墩實,身高6英尺4,體重225磅。他已經幹了一連串的搶劫銀行和旅館的活動,還打死了一名職員。
這兒是一個黑人住區的中心地帶。那傢夥一看到我們就從小巷溜走了。我縱身跳下了車,緊緊追隨;我的同事駕車在街區四周行駛,以截斷他的逃路。我們翻越了籬笆,奔跑在小巷裏,踢翻了食品罐,弄得一片喧鬧。我沒有掏槍,因為他也沒有那麽做。後來到了另一條小巷,我終於趕上了他,把他逮住。接着就拳打起來。一會兒他壓倒我,一會兒我壓倒他,接來揍去,互相咬住對方不放,打得雙方都崩潰了。群衆圍在一旁,袖手觀看。我徵服不了他。我設法從背後腰間掏出了手銬,將一隻套在手上,終於狠狠地砸到了他,弄得他一時眼花繚亂。這使我贏得了短暫的時間,把他的手反扭過來,將一隻手銬銬住了他。
其他的車子已經開來,我們抓住了他。
我們押着他往車上走,他對我說:“你恐怕是個意大利人。”
“是嗎?”
“沒錯,因為那樣毆鬥的方式衹有兩種人才那麽幹,這要麽是黑人,要麽是意大利人。我知道你不是黑人。”
這實在是一件遺憾的事。這傢夥原來是退伍的海軍陸戰隊隊員,他佩戴的勳章表明了他在越南的英勇戰績。他遣送回來以後找不到工作,誰也想不到他是從越南回來的退役軍人。他成了個海洛因吸毒者,銀行搶劫犯。在這次較量以後他蹲了大約三年的牢房。出獄後,他繼續重操舊業。我們設法逮捕他的時候,他跳出來對我們開槍射擊。我的一個兄弟用短槍結束了他的生命。
我為那傢夥感到很不是滋味。可是我不是心理學家,也不是社會工作者,我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
一個意大利人。我的祖父輩是來自意大利。我出生在賓夕法尼亞州,在那兒長大,然後到了新澤西。我父親在一傢絲綢廠工作,同時還開了幾爿酒吧。他在62歲退休。我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在中學讀書時,我喜歡踢足球,打籃球,主要還是打籃球,當後衛,當前鋒。我衹有6英尺高,但是跳躍能力很好,足以當上全州的第二隊隊員。我到軍校裏待了一年,籃球更是經常打,後來靠籃球奬學金進了大學。我知道自己要當一名職業選手還不夠條件。籃球衹不過為我上大學鋪了一條路。我學的是社會科學。我想當一名高級中學的籃球教練。大學讀了兩年我就輟了學,結了婚。那時我20歲。
我在外面工作了一年,正如我過去在校經常抽時間外出幹活一樣,我在工地上做工,開推土機,在絲綢廠幹活,在酒吧裏當招待,還開拖拉機拖車。我的妻子是個護士。幹了一年的活以後,我又回到學校,想獲得大學文憑。不過我不再打籃球了。我妻子已經懷孕,我不得不整天工作,沒時間去打籃球。我們的第一個女兒出世以後,我妻子就上班工作,當護士,好支持我把大學讀完。
我的傢裏沒有人當過警察。不過,我小的時候,曾經想到過當一名警察或者是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我在讀大學四年級的時候,一個朋友要去參加地方警察部門的一次考試,還想叫我和他一起去。我說,我想把大學的最後一年讀完。可他說什麽也要叫我去應試。結果在筆試中我得到了前五名,在實際操作中我名列第一。我對警察隊長說,我想在警察部門工作,但是我在大學還有一個學期,我想讀完,好拿到文憑。我問他可不可以約定:我衹在晚班工作,一直工作到我大學畢業。他說,他認為這沒有什麽問題。
可是,到了簽約的時候,他對我說,他不能保證我的夜班工作。因此,我回掉了警察部門的工作,把大學讀完。
我獲得了大學文憑,在一所中學裏教了一段時間的社會學。我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在我大學畢業的時候,我自己就有了兩個孩子。
我有個朋友在海軍情報局工作。該情報局要雇傭平民作一些調查工作。一方面調查對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人員基地設施的犯罪活動,另一方面也調查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人員在地方範圍的犯罪活動。調查涉及的類型很廣:同性戀、賭場、盜竊、吸毒以及像從事破壞而危及國傢安全的一些案件。
海軍情報局特工經常和聯邦調查局特工緊密配合工作。在我的腦海裏,我總是在想着當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但必須要有3年的實施法律的工作經驗,還要有大學文憑,你才能當得上。
我對海軍情報局很感興趣,因為你衹需要有大學文憑就行。我通過了一些必要的考試,就當上了海軍情報局的特工人員。那時候,我已經有了三個女兒。
我主要工作在費城外面,基本上是斯斯文文的工作,作一些正常的、直截了當的調查。有些工作還作了分類。我的任務是調查吸毒、盜竊這一類的案件,也幹一些破壞案件中的情報工作。我審案件,在軍事法庭上提供證詞。
我在那裏的工作滿足了聯邦調查局關於具備實施法律經驗的要求。我通過了筆試、口試以及體力測試,於1969年7月29日宣了誓,成了聯邦調查局的一名特工。
我在弗吉尼亞州匡迪科的聯邦調查局學院裏待了14個星期,學習法律、學習在聯邦調查局管轄範圍內的違法情況,學習接待人員、實施各種調查的常規程序和技術。我接受各種訓練:自身防衛的技術,追車和逮捕的正常程序和技術,局裏使用的各種類型輕武器的使用等等。
在海軍情報局裏,我喜歡街頭工作,處理刑事案件,並不喜歡搞情報調查。到了聯邦調查局以後,我還是想幹街頭工作。任何人不論什麽情況都得從這兒幹起。
我被分派到佛羅裏達州的東北部城市傑剋遜維爾,執行日常公務。
我在那裏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遇到了作為一名特工所面臨的嚴峻局面。我們奉命要抓一名在逃犯——一個從喬治亞州監獄逃跑的犯人。他犯了綁架罪,還打死了兩個人。他越過州界綫逃到了佛羅裏達。我的同事還從一個知情者那裏獲悉,這個逃犯正要到達這一帶,此刻正駕着車,準備作案。
我們佈置了幾輛車在這一地帶設防,盯着他駕車而過,立即尾隨,乘他在作案地點下手時就開車過去。可是,車子行駛了幾英裏以後,他拐了彎,上了公路以後就開到邊道上,想擺脫我們。我們不得不采取行動。我的同事在駕車,朝那輛車邊開過去,迫使對方在路邊停下來。逃犯的車子正好停在右邊,也就是靠我這一邊,我的車門和他的駕駛室門正好相對。
我和逃犯同時跳下了車,彼此面面相對,相隔大約5英尺。他在掏槍。我初次上陣,沒有經驗,還沒有掏槍。那傢夥把槍對準了我,扣動扳機。“咔嚓!”他又扣了一次。“咔嚓!”兩次都沒有發火,真是不可思議的事。
這一切都是在幾秒鐘之內發生的。逃犯放下了槍,拔腿就跑,我立即追過去。我的同事也下了車,在後面邊跑邊叫:“對他開槍!”
在動用武器上,我們有嚴格的防衛界限。開槍警告都不允許,衹有在自衛的情況下才能開槍。開槍就要打死人。不過我還不打算朝那個傢夥開槍。我心裏火冒冒的,讓他白白地對我開了槍。幹一份堂堂正正的差使有說不出的苦。不過,我抓住了他,用手銬在他頭上狠狠砸了幾下,然後銬住了他的手。
我的同事跑了上來。他說:“你究竟為什麽不開槍?”
“這事兒真是有點不稱心。”我說。那傢夥把我嚇了個半死,與其說我惱怒他,倒不如說是氣我自己,因為我在跳下車的時候沒有帶槍。不過,在那逃犯當時驚慌中晃動槍之前,說什麽也沒有理由要對他開槍。
在傑剋遜維爾,我擔當了一些在逃犯案子的處理工作。罪行是賭博和搶劫銀行。我開始擴大綫索。我感到自己有個較好的才能,那就是能從大街小巷的世界裏理出可靠的情報。
我是在街道上長大的,對於靠自己的機靈和智慧而生存的街道居民,粗魯的人,小偷,我並不看不起他們。你要嚮知情者承諾:你會保護他們和你之間的關係。你决不會完全相信他們,他們也决不會完全信任你,因為你是站在法律一邊,而他們不是。
我不想襢護任何人,如果你在社會工作方面陷入太深,就會使你的調查能力受到阻礙。
我調查的第一批知情人中有一些是婦女,因為我審理過許多妓女案。這些案件關於州與州之間販運婦女作娼的問題,因此審案要依照聯邦政府的麥恩法案①。妓女是受害者。我們找到了一些老鴇。她們因為妓女沒賺到足夠的錢或別的什麽原因就打她們或用炭棍燙她們。
① 麥恩法案(Mann Act):美國1910年6月在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禁止州與州之間販運婦女做不道德的勾當。
有時候,我設法說服妓女,要她們擺脫老鴇的控製。我沒有勸說過叫她們別當妓女,因為那純粹是浪費時間。我的態度是:啊,如果那就是你要選擇的職業,我衹是想勸勸你該怎麽選擇生存,衹是聊聊而已。我勸說了有些妓女從老鴇手裏逃了出去,這使我心裏感到一些快慰;我還得到她們當中的一些知情者,這就更使我欣慰了。
有個知情者叫布朗·蘇佳,我同她談話,勸她至少要從邋遢的裏弄裏搬出去,搬到一個稍微好一點的安全地帶。她的公寓裏沒有一件像樣的東西。我問我妻子,我們有沒有什麽用舊的罎罎罐罐給她。妻子說道,我們也沒有什麽東西,我工作開始的這些年,傢裏還負擔着三個孩子。
我和同事與傑剋遜維爾的警察緝捕隊①在一起合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外面值勤的特工,彼此之間有許多工作要互相配合,因為他們互不可少。特工之間互相怨恨、互相妒嫉的事常常發生在高一層人士之間,人們正期望他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① 警察緝捕隊(vice squad):又譯作風化糾察隊,是美國取締賣淫、賭博等的警察組織。
我們曾為緝捕隊的警察做些好事,但並沒有得到上面授權,這樣的事我們已經停止。我和我的同事並不想因此而弄得傢喻戶曉。我特別不想招人耳目,因為我作為特工上崗還是第一年。在第一年裏,你還是在實習階段,隨時會毫無理由就受到解雇。
這個地區比較像樣一點的旅館裏,妓女蜂擁而至。高級的娼妓在酒吧和客廳裏周旋,拉的是公務人員。
旅館的人都認識緝捕隊的警察,因為他們有時候也來這兒轉轉。但是人們都不認識我。為了幫助他們理出地方案件的頭緒,我要裝扮成公務人員,讓娼妓拉我,把我帶到房間去。地方警察總要跟着我們,在門外稍等幾分鐘,等到交易過去他們就進門,采取突然搜查。
我可不是個孩子,我已經30歲了。但是我幹這樣的差使還是個新手,這些緝捕隊的警察喜歡和我開開小玩笑,查查我的證件。比如有一次,我同一個娼妓進了房。我給過了錢,等他們破門而入。什麽動靜也沒有。她開始脫衣服了。她說:“過來,寶貝,你不打算脫衣服嗎?”我支支吾吾。門口什麽事也沒有。她已經一絲不挂,要脫我的衣服。我不讓她解我的衣鈕扣和拉鏈,我不知該怎麽辦纔好。因為這不是聯邦人員的業務,我的工作是在這兒的前綫。
門上有道過梁。我聽到格格的笑聲。他們把一個夥計舉起來,讓他從過梁上看。他對我表現的窘況簡直笑翻了天。
接着他們進房搜查。
我們開始打聽有關在房間裏強行搶劫的事。老鴇們往往躲在房間裏。嫖客一進房間,他們就動手搶劫。
有個娼妓同老鴇合夥,用這樣的方法拉了我,把我帶進房間。這一次我知道警察會做我的後盾,因為這是嚴肅認真的事。
我說,我想把衣服挂到衣櫃裏。老鴇不在那裏面。接着我就進了浴室,老鴇也不在那兒。我和娼妓又回到了房間,把錢給了她。她非常緊張。我明白了,老鴇就在房間裏。
我突然想到,他就躲在浴室裏淋浴簾子的後面。簾子是拉開的,拖到了浴盆的一端。我並沒有移動簾子,而是看着浴盆的角落處。我對那女人說:“你為什麽不脫衣服?我衹是想再洗洗手。”
老鴇往往身上帶有槍。可是我如果掏出槍,那女人就嚇得尖叫,誰知道那傢夥會使出什麽花招來?因此,我衹好要驚動驚動一下他。
我走進了浴室,把水槽的水竜頭扭開,然後一個轉身把淋浴簾子呼啦一聲掀開。老鴇正站在裏面,手裏拿着自動手槍。我猛擊他的臂膀,扼了他的手腕,他的槍落了地。他想反抗,但已經無能為力了。在一片騷動中,警察來到了屋裏。我把這個花花公子交給了他們就走了。
過了七八個月以後,我被調任到弗吉尼亞州的亞歷山德裏亞。那裏的辦公桌上積壓了一大堆申請工作的報告。對於政府分配工作的人,要作些背景調查。新到辦公室的人照例分到一個班裏,劈頭蓋腦地去處理那些求職報告。我一下子就陷入到這種毫無生氣的氣氛之中。我問特工的頭頭,也就是辦公室主任,我能不能在處理好這些報告以後去幹刑事工作。他說他對此並不介意。因此,大約到中午的時分,我要把屬於我處理的報告全部處理完畢。到了下午,我就會和執行刑事任務的特工在一起工作。
我找到一連串的知情者,他們對於解决銀行搶劫案和拘捕在逃犯方面很有作用。關於越南問題的時代已經結束,我在亞歷山德裏亞工作,就像在傑剋遜維爾一樣,處理了一大批冷僻案子。
我在亞歷山德裏亞工作了四年,這一段生活還是美好的。我們參加了一個鄉間俱樂部,我妻子還是該俱樂部的社會指導。
這期間,我還回到匡迪科的學校,參加“在職”短期培訓,課程有賭博和隱蔽工作這一類。在那些日子裏,聯邦調查局還沒有長期隱蔽這樣的任務。在“買賣搜查”的情況下,有那麽一兩天的隱蔽活動。比如說,你獲悉有人得到了某些被盜之物,你就和這個盜賊洽談買賣的事,然後就把盜賊拘捕。
我還參加過特種武器襲擊隊的訓練,這種襲擊隊是70年代初期組建的,用來應付諸如發生劫機而引起的人質問題,或是對付潛在的恐怖分子的襲擊。隊伍裏的特工人員要經過嚴格的挑選,他們要具有卓越的格鬥技術。我們還要訓練使用各種各樣的武器,以及對建築物襲擊的各種方法;學會從建築物、懸崖及直升飛機上用繩子繞雙腿下降;還有在荒原地帶、在水下的生存訓練。我們還進行赤手空拳的肉搏戰。我尊重同志間的友愛,喜歡體力上的較量。
1974年,我調到了紐約市,加入到了車輛攔截小隊。
我們這個小隊很不錯,工作很忙。每周至少要工作6天,有時候連續兩三天作戰。不過,在聯邦調查局裏長時間工作是尋常事。每個特工從早上6點半或7點就開始工作,一天要幹12個小時的活,還要攔截六七次的搶劫貨物。
接下來我就轉嚮了長期隱蔽的工作——這項任務把我的工作引進了黑手黨。
在佛羅裏達州的坦帕市,工作人員正在對一夥盜竊集團發動攻勢。這夥盜徒盜竊的是重型裝備和高級轎車。工作人員發現這夥盜徒純係偶然。他們逮捕了一個十幾歲的小男孩,本來與此事沒有關係。但是後來發現,這孩子的父親與這夥盜徒有牽連。
這位父親不遺餘力地保護孩子不進牢房。他嚮特工們說:“你們減掉對我兒子的處罰,我就幫你們查到大夥集團,他們在美國東南部一帶盜竊重型裝備和高級轎車。”
聯邦調查局在佛羅裏達公路巡邏隊的配合下,讓那個傢夥作知情者,看看他能搞出什麽名堂。他果然知情。這夥盜徒受巴爾的摩某個人指揮,在東南部一帶四處作案。他們偷的都是成品:卡車、壓路機、分路機、卡迪拉剋牌轎車、林肯牌轎車和飛機。
調查局認為,為了追查這夥盜徒,他們也許能派一名特工打進去,和這個知情者一起工作。在法庭上有特工作證一嚮是有利的。那位夥伴說,唯一的問題是,特工要懂得如何開18輪大卡車和推土機這一類的工作。這樣,調查局就把任務交給了我,因為有那種經歷的特工在調查局裏屈指可數,而我是其中之一。
我和那人單獨坐在一個房間裏。他叫馬歇爾。我們彼此要瞭解一下,看看能不能互相信任,共同去冒險。他身體壯實,大約6英尺1的個子,體重約250磅,紅頭髮,紅鬍子,一雙大手。他穿着工裝褲,是個卡車機械工,可以偷任何東西。我對他說,怎麽偷卡車和轎車,我一點也不懂。“這沒問題,”他說,“我馬上就能教你。”我們一起交談,談談我們對問題的看法,談談各自的經歷和家庭。和他在一起我感到挺痛快,他對我也是這樣的感受。他說,在和我接觸以前,他以為特工一個個都是西裝革履、衣冠楚楚的人,根本不瞭解街道上的事。但是,我卻與衆不同。他說:“看樣子你能幹得好,當個像樣的盜賊。我能幫你打進去。”
對於這次行動,我得要有個名字。我對此並未怎麽多考慮。這部分原因是我頭腦裏已經有所考慮,那就是從老電影片子裏、書本上或其他地方找一個現成的就行了:多尼·布拉斯柯。我就這麽成了多尼·布拉斯柯。調查局就以這個名字給我配了駕駛執照和信用卡。這時的計劃本沒有想到要作長期的隱蔽。但是這次打進去用了大約6個多月的時間。
馬歇爾對我介紹了一個梗概。盜賊的頭頭是個名叫貝剋的傢夥。擔當警戒和實際作案的大都是19歲或20歲的年輕人。他們從建築工地上偷竊重型機械,轎車直接偷自新車的停車場。車主是建築公司的人和公務人員。豪華轎車的車主衹是那些大款。
馬歇爾要把一輛盜來的福特牌40噸貨車運給在佛羅裏達中部城市萊剋蘭的幾個夥伴,這些人正在給磷礦隊的人輸送卡車。這是我要幹的首次任務。
我們正準備動身,負責這事的特工忽然說,他們想要在我身上搞個有綫裝置,想要我攜帶一架拿格拉牌磁帶錄音機。我不大贊成,因為那種東西帶在身上又悶又熱,連防風外衣都不能穿。我穿的是班農牌襯衫、牛仔褲。我問道:“我怎麽能藏得了一臺錄音機?”他們說:“我們將紮在你的背上。”
這是我第一次外出執行公務,還不想給人以為我像是不聽話的人,就同意了。那臺錄音機6英寸長、4英寸寬、4分之3英寸厚度,紮在我的後腰上。對照鏡子一看,我好像在襯衫下面的部位長了個瘤。
馬歇爾說,他要把我作為夥計介紹給其他的盜賊,就說是通過一個叫鮑比的夥計認識我的。鮑比已經死於車禍。他還嚮我介紹了鮑比的情況,足夠我應付場面。由於鮑比已經死了,誰也不會嚮死人查詢。
我們把貨車開到停車場地,要在那裏等顧客。我們下了車,會到了那些顧客。他們在車子周圍走動,仔細檢查。我也要不停地走動,好使自己正面對着他們,不讓人待在我的後面,因為我後腰還紮着那麽個東西。有個叫拉斯的顧客正在談着他有多少輛卡車可以賣給磷礦隊的工人,他還有多少多少別的裝備。他的腳步不停地走動,我也不停地走動,不讓他看到我的背部。
我們把這輛貨車開價為1,500美元。在1975年那時候,這輛車要值4,000美元。到後來,拉斯說這輛車對他派不上什麽足夠的用場。為了套住他,我們還得另外挑選一輛。
我返回到我和馬歇爾居住的荷裏得旅館以後,我就嚮特工報告說:“我實在不想紮這麽個討厭的東西,我感到自己就像個駝子。”
結果一查,機器出了故障。那盒磁帶怎麽也取不出來。
過了幾天,我們打算會見頭頭貝剋,地點在佛羅裏達的巴拿馬城,靠聖安德魯灣外的一個狹長地帶。我們住在坦帕市東部萊剋蘭的一傢汽車遊客旅館裏。馬歇爾利用周末時間教我學習業務。他教我怎麽樣用一種叫做“小破壞”的工具,在汽車的外門板和玻璃之間劃開、鈎住鎖欄就可以上車;怎麽樣在5分鐘之內取下遮泥板接觸車子牌照號碼,牌照號碼是用金屬粘上並且鉚接得很牢固,我們就砰砰咚咚敲下鉚接處,用塑料帶取代,貼上新的號碼;教我用“小破壞”怎麽樣“電綫熱化”點火裝置,穿孔駕駛臺上的點火裝置筒。點火裝置一旦穿了孔,你就越過了點火裝置鎖,就可以發動引擎了。到了下一天,你就可以從汽車零件商店裏買部分零件,換下點火裝置。他還教我怎麽樣從車下面使方向盤失靈。這真是一所大有可為的學校。
我們到巴拿馬城會見貝剋。他是個粗漢,臉上紅光滿面,說起話來滔滔不絶,是個有前科的罪犯,行騙的老手。他大吹大擂,說他在匪徒中,在摩托車團體裏,在碼頭上有許多朋友。
他盤問我和已故鮑比認識有多久,問我幹些什麽。我說,我和鮑比相識的時間不長,但我們在一起幹過一些事,等等。由於我對汽車方面仍然懂得不多,所以我並不把自己作為長期偷車的人設法應付。我說,我主要是夜間闖入室內幹些偷盜的事,最近大都在加利弗尼亞和佛羅裏達一帶。
他對我的話表示相信,因為馬歇爾就在一旁,發誓為我擔保。
我也表白一下自己。我說,在搞汽車、轎車方面,同夥中有些人在技術知識方面可能比我強,但是我懂得製訂計劃、組織實施和安全保衛。因此,我如果和這幫小夥子一道外出,在行動程序上我也要有發言權。我說,我不僅為了一個晚上100美元而偷車,我還想參與結束階段的活動。
我不得不采取一個有領導身份的姿態,因為我們外出時,我要能控製這些年輕人。我們在獲得證據的同時,還要指揮行動避免出現暴力。因此我對貝剋說,我和馬歇爾要指揮開槍的事。
他表示同意,並且要把這個意思傳達到那些小年輕人中間去。
貝剋對我講到了他所做出的種種規定:特別型號、色彩、附加物等。我們獲得的任何東西,都以零售價格的4分之1或2分之1出售。像帶有附加物的林肯牌和卡迪拉剋牌轎車,價值大約12,000美元,他要得2,500美元。集裝箱貨運列車價值在10,000至15,000美元,貨車1,500至2,000美元,倒垃圾車4,000美元。
我們得到的報酬交給聯邦調查局。馬歇爾作為知情者,每個月還有費用,但在幹這裏的活動所得,他不能保留。
貝剋想要我們搞一輛懷特牌集裝箱貨運列車。他已經盯上了巴拿馬城外的一輛,邁阿密市有個買主願付15,000美元買下。第二天,我和馬歇爾去窺看情況。我們的車停在街對面的一傢酒店旁。我們想看看是什麽地方的車,車子是不是在行駛,好决定行動的時間。
我們在那裏待了20分鐘,忽見一輛治安官的車子停了下來,車裏的官員往我們這邊走。他說,酒店老闆已經懷疑,想瞭解一下我們為什麽待在那裏。
“長官,我們正在考慮想買點什麽東西,”我說。“已考慮好了。”我們走進酒店買些啤酒。
當天晚上,在對車子下手之前,馬歇爾給我作了扼要說明。我自己去動手,看看我能不能幹好。記得他講述過電綫熱綫的情況,以及我該怎麽動手。懷特牌集裝箱貨運列車呈扁平形,有一整套臥鋪設備的車廂,有通風設備,司機室在引擎上面。待在司機室裏就可以幹我要幹的事。
我們來到車子附近,偵察了一會兒,查清治安部門的巡邏隊什麽時間經過這兒,兩班之間相隔多長時間。馬歇爾待在外面擔當警戒。我往車邊走,5分鐘就進去了,接着就啓動引擎,把車開走了。
我駕駛了第一段路程,行了300英裏到了萊剋蘭。我們想乘白天在那裏睡幾個小時,然後再開往邁阿密。我們把車停在旅館的停車場。就在我們睡覺的時候,我們的特工人員走到車子這邊,記下了車上的號碼等一切數據。
第二天,我們把車開到了邁阿密,會到了貝剋和那個客戶。客戶本想把這輛車子轉手倒賣給在歐洲搞公路建築的一個承包商。不過,他現在改變了主意,不想買了。
貝剋衹得返回巴爾的摩。他對我們說;“你們倆朋友要把車子藏在附近,等我重找買主。”
這麽大一輛車,我們藏到邁阿密的什麽地方呢?我問了問那些年輕人。從州立公路巡邏隊來的年輕人說,我們可以把車藏到邁阿密外交通部的大院子裏。把我們偷盜來的車子藏到政府部門的院子裏,我對這個建議並不熱心。不過,他們說那個院子很大,有好幾個車庫,藏在那裏很可靠。
就這樣,我們的車暫時就藏在那裏。
汽車、卡車的停車場,除了電燈和進出口有鐵鏈以外,大多數沒有什麽特別安全措施。警察巡邏隊一般是每隔15分鐘或半個小時走一趟。如果一切行動順利,5分鐘就可以搞到一輛轎車。
我們出去偷車,我是單獨行動。這兒既沒有聯邦調查局密探,也沒有公路巡邏隊。幹這樣的隱蔽行動,你既不指望和你共謀的同夥,也不想要執法機構為你監視現場。這種作案也不會有人嚮警察報告。知情的人越少越好。
我身上沒有帶聯邦調查局的身份證。我不想冒被逮住的危險。官方警察身上並不帶身份證,有些人身上暗藏有證件。我個人的感受是,帶身份證有另外一層擔心。你如果被警察抓住,你說清楚就可以脫身。或者你受到審查——這也沒什麽大不了。如果你陷入睏境,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你千萬不要把正在發生的情況告訴執法官。你接受檢查,讓負責這項工作的人去决定他們想幹的事。當你從事隱蔽工作的時候,你要把執法證件丟在腦後,不去想它纔對。
偷一輛車是輕而易舉的事。可是當我出去行動的時候,我真的情緒激動起來。儘管我幹的是神聖的工作,可是我單槍匹馬,既沒有人為我監視,也沒有任何保護。當你和頑賊、有前科的罪犯以及帶槍或不帶槍的夥計一道去偷汽車,你無法預料到會發生什麽情況,你的頭腦裏真是剪不斷、理還亂。
你想獲得案件的證據,你還想保持警戒,確保他們不要越軌,不要發生災難性的事件。你還在擔心別被逮住。
如果這幫傢夥被逮住,他們會作出什麽反應?他們會試圖打出去嗎?如果一名警察碰上三四個偷車的傢夥,他會有什麽反應?如果作案中有人采取行動,這個警察會不會開槍?
如果我們都在一起受到審查,我該采取什麽態度?我該如何保護行動計劃?我怎麽樣保護馬歇爾?又怎麽樣保護我自己?
當你外出作案的時候,你頭腦裏會從各個角度思考這些問題。我們一周要偷5-10輛車。
有人嚮我們訂貨,要3輛卡迪拉剋牌轎車。我們在佛羅裏達州的中部城市裏斯堡物色到了目標。一處停了兩輛,另一處有一輛。當天晚上,我和另外兩個年輕人出發,偷到了車。我們奔嚮萊剋蘭,趕回到我們居住的旅館。馬歇爾駕車尾隨我們。我們當然很匆忙。這些車子的窗口上還貼有新車的標簽,到了第二天我們纔弄到了假的登記證。
我們沿着公路風馳電掣般行駛。突然間,我的車鏡上閃出道道紅光。佛羅裏達公路巡邏隊阻攔了我。在早些日子裏,我帶的是9毫米的自動手槍,就藏在我的座位底下。
我立即下了車,問警官出了什麽問題。
他說:“先生,你超過了規定的速度。”
我有以多尼·布拉斯何為名的駕駛執照,但是車子沒有登記證,座位底下有手槍,因此我最好還是挺身正面對他,打消他任何想要檢查汽車的念頭。我掏出了駕駛執照,遞給了他,說道:“長官,也許你是對的。我是把裏斯堡一個交易人的車子運送給萊剋蘭的一位交易人,我要趕到那兒好使他們了卻這件事,到了早上車子就得要送到。”我把萊剋蘭的交易人名字遞給了他。由於當時是早上3點,對方不至於要與交易人核實。“因此,我連證件也沒有。”
那位警官真是不錯。“好吧,”他說着就把駕駛執照還給了我。“不過,你要當心,下一個夥計或許並不能夠這麽諒解你。”
從那以後,在這樣的行動中我從不帶槍。
每一次我們得到一個訂貨,我就和聯絡特工聯繫,對他說明我們下一個目標是什麽。等過一段時候,我又告訴他我們已經找到了目標。一旦車子偷到手,我立即就我所知嚮他報告:車子是什麽樣子,從哪兒偷的,一切與此有關的情況都作報告。這樣,調查局就能記錄下來,然後等行動結束,就可以和保險公司、車主一起做工作,把車子弄回去。
我們隱藏在邁阿密的那輛集裝箱貨運列車,貝剋終於找到了買主。這幫傢夥都是吸毒者。他們往返於佛羅裏達和加利弗尼亞之間,把可卡因和大麻埋藏在帶有冰櫃的卡車上,放在蔬菜和水果箱子裏。
我和馬歇爾還呆在老地方,即萊剋蘭的荷裏得旅館。貝剋說,他的顧客要來訪問我們。
他們來了,並且要我們離開旅館,挪動到另一處。我們照辦了。我們等了兩天,那些傢夥終於到了我們的房間。兩個傢夥又野又髒,留着長發,都在二十五六歲的光景,腰帶上鼓鼓的,都帶了槍。
他們說,他們已經與貝剋談妥了交易,要把車拿走,價格是10,000美元。
“他媽的,”我火了,“是15,000美元。”
“我們已經和他談妥了,”一個傢夥說,“你們把車交出來就是了。”
“我們會交出來,和你交易,”我說,“不過,我可不是衹為他一個人幹,我們是一夥的。我們大傢定下來要賣15,000美元,他不能自己就决定賣10,000美元。這就意味着在這筆交易中,我個人所得要損失1,000多美元。”
“夥計,這就是你該倒黴了,因為我們已經做成了買賣,我們衹能給那麽多錢。”
我和這兩個傢夥在激烈爭吵,因為我知道原來的價格是15,000美元。作為一名盜賊,聽了別人說要改變價格,你不能偏聽偏信。另外,如果我沒有和貝剋核實就信了他們,這可能使貝剋本人犯疑。如果我真是個藝高膽大的人,對於素不相識的人更改原來的價格,怎麽就會接受呢?
如果價格有了變動,貝剋應該事先告訴我。但是他可能故意不讓我知道;也許他想瞭解一下我究竟作如何處理。
馬歇爾已到另外一間房子去問他。貝剋證實了價格。我們弄到的車子車身那麽長,太招人耳目了,需要盡快脫手。
“好吧,”我對那兩個傢夥說,“不過,下次再要別的類似的東西,要15,000美元。”
“到了下一次我們還有點擔心呢,”一人說。
“我們根本就沒什麽可擔心的,”我說。
我們商定好第二天中午見面,地點在邁阿密,森沙英大道的入口處。
第二天一早,我和馬歇爾來到邁阿密,進了交通部大院,取走了車子。
在大路口那裏,我們見到了那夥人。我說:“先交錢,我就把車鑰匙給你們。”
“那當然,”對方說。他把紙袋交給了我,紙袋有點潮濕,又髒,還有一股難聞的氣味。
“這究竟是什麽東西?”我問。
“錢嘛,”那傢夥說,“我們手裏的現金就這麽處理,埋在地下。”
貝剋弄到一份交易,要偷邁阿密那邊的兩輛卡迪拉剋轎車。他保留了特別交易的權利,已經找到了適合要求的兩輛車。我和馬歇爾和他一道返回到那裏,停車場離封閉時間還有大約一個小時,我們停在一個叫伯格·金的停車場,在那一帶徘徊,等顧客,同時察看巡邏隊隔多長時間巡邏一次。
到了封閉的時間,我們看到那場地有個衛兵在來回走動。我們未想到這裏還有衛兵。現在我們還得想辦法對付他。
貝剋想繞到大場地的後面,搞點響聲吸引衛兵到那裏去,而我們倆就可以偷車從前門出去。我不大想那麽幹,因為那有可能與衛兵發生暴力。我就勸他別那麽幹,說那太危險。
一輛治安官的轎車開進了伯格·金停車場,和我們的車停得很靠近。兩名警察到了喝咖啡的休息時間。
我們靠在我們的車子旁邊。突然間,貝剋挺親熱地把胳膊摟在我的肩膀上,對巡邏車點點頭,說:“對警察用不着擔心,我幹過那種行當,幹了很長時間。警察,甚至便衣警察,我能嗅得出來。不過,最容易識別的還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
“啊,是嗎?”我說。“那是為什麽?我從來沒有見過調查局的特工。”
“從他們的穿着和言談舉止,我老遠就能夠把他們嗅出來。”
我心裏在琢磨:他為什麽突然談到聯邦調查局的特工?是不是要試探我的反應?我勸他不要偷街對面的那兩輛轎車,他是否因此而有所懷疑?往日他從來沒有和我這麽親切過。我也把胳膊摟住他的肩膀,說道:“你現在鼻子有什麽感覺?嗅到了什麽嗎?”
“沒有,就是車上的兩個警察。”
我能和他談談,叫他別采取行動,是因為有衛兵在場。他作出决定:我們往北邊去搞車,他還得趕回到巴爾的摩,派我和馬歇爾到奧蘭多一帶去偵察。
我們又找到了令人滿意的兩輛卡迪拉剋轎車。馬歇爾帶來了兩個小青年。他在場外瞭望,我和另外兩個年輕人截斷了鏈欄,潛入進去。
治安巡邏隊的車子開了過來。那位警察顯然註意到了在入口處的鏈子已經落下,因為他拐彎進了車場,還用聚光燈在那一帶四處照射。
我和另外兩個傢夥潛伏在車下面。一旦警察發現了我們,我不知道會有什麽後果。年輕人可能隨身帶着槍。那位警察或許也是個喜歡開槍的人。我眼前出現了這樣的景象:我會作為一名盜車犯就被打死在這輛車子下面。
那位警察在四周轉了大約5分鐘就走了。我們偷到了車,趕忙離開了這個鬼地方。
貝剋在巴爾的摩偷到一個推土機,要我們交給萊剋蘭的一個買主。我們就去把推土機放到平底尾車上往回拖。貝剋說他正在簽飛機合同。他已經搞了一架雙引擎飛機飛往委內瑞拉首都加拉加斯,現在給另一個顧客搞了一架單引擎塞斯納①。
① 塞斯納(Cessna,Clyde Vernon,1879-1954):美國飛行員和飛機製造傢。他設計的各式180型單翼機簡單、靈活,被廣泛用作叢林飛機、護林飛機及救生飛機。1953年女飛行員G·莫剋駕駛塞斯納180型飛機進行世界上第一次婦女環球單獨飛行。
我們把推上機運回到萊剋蘭以後,我和馬歇爾偵察了小飛機場,看到那架飛機停在簡易機場上。時已夜晚,沒有人在那兒值班。駕機的是另外一個夥計,這天晚上我們把他也帶到了機場。馬歇爾上了飛機,打電話要飛機起飛,駕駛員就起飛了。我們無意要飛機飛往他國,因此我們事先提醒我們的人,他們已經同聯邦航空局作出安排,讓飛機改變航嚮飛往邁阿密。因此,那夥計起飛以後,我就打了電話過去,他們就叫駕駛員在邁阿密降落。為了不暴露我們的行動,他們利用了這樣的理由:懷疑這架飛機販運毒品。
有幾個車盜住在佛羅裏達東北部城市代托納比奇。我們在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到了那裏。他們和女朋友住的房子很小,很陰沉,還有兩個身穿菱花格子衣服的小孩在跑着玩耍。房子裏亂七八糟,除了鹹牛肉和啤酒以外,什麽吃的也沒有。
我和馬歇爾到外面買了一大堆食品,其中包括孩子食品。他們給孩子吃東西,我就忙着給大人煮實心麵條,裏面還有醬油、面團。香腸和辣椒。那個星期天下午,我們和盜賊以及他們的女朋友及孩子在一起大吃了一頓。
由於我們始終有任務,所以5個月內我衹回傢了兩次。這不僅造成傢裏的分散,還因我的行動使傢裏的經濟拮据。
那時候,所有隱蔽工作的特工開銷是按日計算的。除此以外,你還得付旅館費和膳食費。錢從來就不夠用。和這幫盜賊常常在一起,我有支票,常常是用我自己的錢。我給傢裏經常打電話。由於安全方面的原因,住在旅館裏我不想留有任何電話號碼,因此每次打電話都是對方付費,而我又不能嚮傢裏償還。因此我終止了那種做法。日積月纍起來,這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開銷。有時候,我衹好叫妻子電匯錢來,因為我用完了現金。看到傢裏的錢這麽花掉了,我妻子當然不高興。在這次活動中,到結束時我總共花掉自己的錢有3,000美元。可是,我不能停下手裏的工作就開支問題同辦公室爭辯。
辦公室對任何開銷的收據有嚴格的政策。那次顧客買懷特牌集裝箱貨運列車時,我有點慌亂起來,因為他們要我們調換旅館。我一天就有了兩張旅館帳單。我提出要求報銷,可是局裏的會計檢查官拒絶了我的要求,因為明文規定一天衹能報一個旅館房間。我劃清了界限,斷然拒絶掏自己的腰包。我解釋說,幹隱蔽工作的實際情況是怎麽回事,花費並不總是與常規完全相一致。後來這個問題得到瞭解决。我每周得到了一大筆錢,怎麽用由我視情而定。
問題是,這種延伸打入對方的隱蔽行動,對任何人都是陌生的。
1976年2月,聯邦調查局和佛羅裏達公路巡邏隊逮捕了貝剋及其全體同夥——共有30人,並且從佛羅裏達、馬利蘭、南卡羅來納、賓夕法尼亞、密蘇裏、阿拉巴馬、喬治亞和弗吉尼亞這些州找到了被偷的汽車價值達100萬美元。他們說,這是他們查獲的最大的、戰果最輝煌的盜竊集團之一。
審判進行了兩個多月。在查捕這夥盜賊中,馬歇爾提供了合作,並作了證詞,因此他受到了聯邦政府的《證人保護法》的保護。他和他的一傢重新安頓在一個保密的地方,並且得到了新的有關證件。
我得到了聯邦調查局局長剋拉倫斯·M·凱萊頒發的嘉奬令,對我的工作給予表揚,另外還獲得250美元奬金。
更有意義的是一位辯護律師給凱萊局長的一封信。信中寫道:“皮斯托尼先生……作為證人,給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隱蔽活動中,他顯然工作得卓有成效。尤其可貴的是他表現了坦率和真摯的品質及其奉獻精神。”
作為敗訴的一位辯護律師,竟然不吝時間寫了這樣一封信,真使我心花怒放。
我回到紐約,返回到車輛攔截小隊。可是,這次隱蔽活動的成功改變了我的人生道路,使我走嚮了黑手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