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诸子杂家>> 洪邁 Hong Mai   中國 China   南宋   (1123年1202年)
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
  
  洪邁在《容齋隨筆》捲首說明:“餘老去習懶,讀書不多,意之所之,隨即紀錄,因其先後,無復全次,故目之曰隨筆。”
  
  《容齋隨筆》包括《容齋隨筆》……《容齋五筆》共5筆,74捲,共1220則:
  
  《容齋隨筆》 捲一至捲十六,每捲自15則至29則,共329則;
  
  《容齋續筆》 捲一至捲十六,每捲自12則至18則,共249則;
  
  《容齋三筆》 捲一至捲十六,每捲自5則至20則,共248則;
  
  《容齋四筆》 捲一至捲十六,每捲自12則至24則,共259則;
  
  《容齋五筆》 捲一至捲十,每捲自9則至19則,共135則;未完成,洪邁即去世。
  
  《容齋隨筆》內容豐富包羅萬象,大致包括下列幾個方面:歷史事件評論、歷史人物評論,史料、典章、物産考察、宋代專著評介、天文、歷算、星相等。
  
  《容齋隨筆》內容繁富,議論精當。有對宋代典章制度、官場見聞、社會風尚的記述;對宋以前王朝廢興、人物軼事、制度沿革的記述;還有去偽存真的考訂,如情如理的分析。其中對一些歷史經驗的總結頗有見地,許多資料為官方史志所不載,是我國古代筆記小說中不可多得的珍品。該書一經問世,在朝野引起強烈反響。明人李翰說:洪邁聚天下之書而遍閱之,搜悉異聞,考核經史,捃拾典故,值言之最者必札之,遇事之奇者必摘之,雖詩詞、文翰、歷讖、卜醫,鈎纂不遺,從而評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容齋隨筆》:“南宋說部當以此為首”。《容齋隨筆》中有關詩歌部分,後人曾輯為《容齋詩話》。
捲一
  歐率更帖
  臨川石刻雜法帖一捲,載歐陽率更一帖雲:“年二十餘,至鄱陽,地沃土平,飲食豐賤,衆士往往湊聚。每日賞華,恣口所須。其二張才華議論,一時俊傑;殷、薛二侯,故不可言;載君國士,出言便是月旦;蕭中郎頗縱放誕,亦有雅緻;彭君攡藻,特有自然,至如《閣山神詩》,先輩亦不能加。此數子遂無一在,殊使痛心。”茲蓋吾鄉故實也。
  羅處士志
  襄陽有隋《處士羅君墓志》曰:“君諱靖,字禮,襄陽廣昌人。高祖長卿,齊饒州刺史。曾祖弘智,梁殿中將軍。祖養、父靖,學優不仕,有名當代。”碑字畫勁楷,類褚河南。然父子皆名靖,為不可曉。拓拔魏安同父名屈,同之長子亦名屈,祖孔同名,鬍人無足言者,但羅君不應爾也。
  唐平蠻碑
  成都有唐《平南蠻碑》,開元十九年,劍南節度副大使張敬忠所立。時南蠻大酋長染浪州刺史楊盛顛為邊患,明皇遣內常侍高守信為南道招慰處置使以討之,拔其九城。此事新、舊《唐書》及野史皆不載。肅宗以魚朝思為觀軍容處置使,憲宗用吐突承璀為招討使,議事譏其以中人主兵柄,不知明皇用守信蓋有以啓之也。裴光庭、蕭嵩時為相,無足責者。楊氏苗裔,至今猶連“晟”字雲。
  半擇迦
  《大般若經》雲:梵言“扇搋半擇迦”,唐言黃門,其類有五:一曰半擇迦,總名也,有男根用而不生子;二曰伊利沙半擇迦,此雲妒,謂他行欲即發,不見即無,亦具男根而不生子;三曰扇搋半擇迦,謂本來男根不滿,亦不能生子;四曰博義半擇迦,謂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五曰留拿半擇迦,此雲割,謂被割刑者。此五種黃門,名為人中惡趣受身處。搋音醜皆反。“博義”,館本作“搏義”。
  六十四種惡口
  《大集經》載六十四種惡口之業,曰:粗語,軟語,非時語,妄語,漏語,大語,高語,輕語,破語,不了語,散語,低語,仰語,錯語,惡語,畏語,吃語,諍語,諂語,誑語,惱語,怯語,邪語,罪語,啞語,入語,燒語,地語,獄語,虛語,慢語,不愛語,說罪咎語,失語,別離語,利害語,兩舌語,無義語,無護語,喜語,狂語,殺語,害語,係語,閑語,縛語,打語,歌語,非法語,自贊嘆語,說他過語,說三寶語。
  八月端午
  唐玄宗以八月五日生,以其日為千秋節。張說《上大衍歷序》雲:“謹以開元十六年八月端午赤光照室之夜獻之。”《唐類表》有宋璟《請以八月五日為千秋節表》雲:“月惟仲秋,日在端午。”然則凡月之五日皆可稱端午也。
  贊公少公
  唐人呼縣令為明府,丞為贊府,尉為少府。《李太白集》有《餞陽麯王贊公賈少公石艾尹少公序》。蓋陽麯丞、尉,石艾尉也。“贊公”,“少公”之語益奇。
  郭璞葬地
  《世說》:“郭景純過江,居於暨陽。墓去水不盈百步,時人以為近水,景純曰:‘將當為陸。’今沙漲,去墓數十裏皆為桑田。”此說蓋以郭為先知也。世傳《錦囊葬經》為郭所著,行山卜宅兆者印為元龜。然郭能知水之為陸,獨不能卜吉以免其非命乎?厠上銜刀之見淺矣。
  黃魯直詩
  徐陵《鴛鴦賦》雲:“山雞映水那相得,弧鸞照鏡不成雙。天下真成長會合,無勝比翼兩鴛鴦。”黃魯直《題畫睡鴨》曰:“山雞照影空自愛,孤鸞舞鏡不作雙。天下真成長會合,兩鳧相倚睡秋江。”全用徐語點化之,末句尤精工。又有《黔南十絶》,盡取白樂天語,其七篇全用之,其三篇頗有改易處。樂天《寄行簡》詩,凡八韻,後四韻雲:“相去六千裏,地絶天邈然。十書九不達,何以開憂顔!渴人多夢飲,饑人多夢餐。春來夢何處?合眼到東川。”魯直翦為兩首,其一云:“相望六千裏,天地隔江山。十書九不到,何用一開顔?”其二雲:病人多夢醫,囚人多夢赦。如何春來夢,合眼在鄉社!”樂天《歲晚》詩七韻,首句云:“霜降水返壑,風落木歸山。冉冉歲將晏,物皆復本源。”魯直改後兩句七字,作“冉冉歲華晚,昆蟲皆閉關。”
  禹治水
  《禹貢》敘治水,以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為次。考地理言之,豫居九州中,與兗、徐接境,何為自徐之揚,顧以豫為後乎?蓋禹順五行而治之耳。冀為帝都,既在所先,而地居北方,實於五行為水,水生木,木東方也,故次之以兗、青、徐;木生火,火南方也,故次之以揚、荊;火生土,土中央也,故次之以豫;土生金,金西方也,故終於梁、雍。所謂彝倫攸敘者此也。與鯀之汨陳五行,相去遠矣。此說予得之魏幾道。
  敕勒歌
  魯直《題陽關圖》詩云:“想得陽關更西路,北風低草見牛羊。”又《集》中有《書韋深道諸帖》雲:斛律明月,鬍兒也,不以文章顯,老鬍以重兵睏敕勒川,召明月作歌以排悶。倉卒之間,語奇壯如此,蓋率意道事實耳。”予按《古樂府》有《敕勒歌》,以為齊高歡攻周玉壁而敗,恚憤疾發,使斛律金唱《敕勒》,歡自和之。其歌本鮮卑語,語曰:“敕勒川,陽山下。天似穹廬,籠罩四野。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魯直所題及詩中所用,蓋此也。但誤以斛律金為明月。明月名光,金之子也。歡敗於玉壁,亦非睏於敕勒川。
  淺妄書
  俗間所傳淺妄之書,如所謂《雲仙散錄》、《老杜事實》、《開元天寶遺事》之屬,皆絶可笑。然士大夫或信之,至以《老杜事實》為東坡所作者。今蜀本刻杜集,遂以入註。孔傳續六帖》,采摭唐事殊有功,而悉載《雲仙錄》中事,自穢其書。《開天遺事》托雲王仁裕所著,仁裕五代時人,雖文章乏氣骨,恐不至此。姑析其數端以為笑。其一云:“姚元崇開元初作翰林學士,有步輦之召。”按,元崇自武後時已為宰相,及開元初三入輔矣。其二雲:“郭元振少時美風姿,宰相張嘉貞欲納為婿,遂牽紅絲綫,得第三女,果隨夫貴達。”按,元振為睿宗宰相,明皇初年即貶死,後十年,嘉貞方作相。其三雲:“楊國忠盛時,朝之文武,爭附之以求富貴,惟張九齡未嘗及門”。按,九齡去相位十年,國忠方得官耳。其四雲:“張九齡覽蘇頲文捲,謂為文陣之雄師。”按,頲為相時,九齡元未達也。此皆顯顯可言者,固鄙淺不足攻,然頗能疑誤後生也。惟張彖指楊國忠為冰山事,《資治通鑒》亦取之,不知別有何據?近歲,興化軍學刊《遺事》,南劍州學刊《散錄》,皆可毀。
  五臣註文選
  東坡詆《五臣註文選》,以為荒陋。予觀選中謝玄暉和王融詩云:“阽危賴宗袞,微管寄明牧。”正謂謝安、謝玄。安石於玄暉為遠祖,以其為相,故曰宗袞。而李周翰註云:“宗袞謂王導,導與融同宗,言晉國臨危,賴王導而破苻堅。牧謂謝玄,亦同破堅者。”夫以宗袞為王導固可笑,然猶以和王融之故,微為有說,至以導為與謝玄同破苻堅,乃是全不知有史策,而狂妄註書,所謂小兒強解事也。惟李善註得之。
  文煩簡有當
  歐陽公《進新唐書表》曰:“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於舊。”夫文貴於達而已,繁與省各有當也。《史記·衛青傳》:“校尉李朔、校尉趙不虞、校尉公孫戎奴,各三從大將軍獲王,以千三百戶封朔為涉軹候,以千三百戶封不虞為隨成候,以千三百戶封戎奴為從平侯。”《前漢書》但雲:“校尉李朔、趙不虞、公孫戎奴,各三從大將軍,封朔為涉軹候,不虞為隨成候、戎奴為從平侯。”比於《史記》五十八字中省二十三字,然不若《史記》為樸贍可喜。
  地險
  古今言地險者,以謂函秦宅關、河之勝,齊負海、岱、趙、魏據大河,晉表裏河山,蜀有劍門、瞿唐之阻,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吳長江萬裏,兼五湖之固,皆足以立國。唯宋、衛之郊,四通五達,無一險可恃。然東漢之末,袁紹跨有青、冀、幽、並四州,韓遂、馬騰輩分據關中,劉璋擅蜀,劉表居荊州,呂布盜徐,袁術包南陽、壽春,孫策取江東,天下形勝盡矣。曹操晚得兗州,倔強其間,終之夷群雄,覆漢祚。議者尚以為操挾天子以自重,故能成功。而唐僖、昭之時,方鎮擅地,王氏有趙百年,羅洪信在魏,劉仁恭在燕,李剋用在河東,王重榮在蒲,朱宣、朱瑾在兗、鄆,時溥在徐,王敬武在淄、青,楊行密在淮南,王建在蜀,天子都長安,鳳翔、邠華三鎮鼎立為梗,李茂貞、韓建皆嘗劫遷乘輿。而朱溫區區以汴、宋、毫、穎穎然中居,及其得志,乃與操等,以在德不在險為言,則操、溫之德又可見矣。
  史記世次
  《史記》所紀帝王世次,最為不可考信,且以稷,契論之,人皆帝嚳子,同仕於唐、虞。契之後為商,自契至成湯凡十三世,歷五百餘年。稷之後為周,自稷至武王凡十五世,歷千一百餘年。王季蓋與湯為兄弟,而世之相去六百年,既已可疑。則周之先十五世,須每世皆在位七八十年,又皆暮年所生嗣君,乃合此數,則其所享壽皆當過百年乃可。其為漫誕不稽,無足疑者。《國語》所載太子晉之言曰:“自後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皆不然也。
  解釋經旨
  解釋經旨,貴於簡明,惟孟子獨然。其稱《公劉》之詩“乃積乃倉,乃裹糇糧,於橐於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張,幹戈戚揚,爰方啓行。”而釋之之詞,但雲:“故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糧也,然後可以爰方啓行。”其稱《烝民》之詩:“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夷,好是懿德。”而引孔子之語以釋之,但曰:“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夷也,故好是懿德。”用兩“故”字,一“必”字,一“也”字,而四句之義昭然。彼訓“日若稽古”三萬言,真可覆醬瓿也。
  坤動也剛
  《坤》卦《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王弼雲:“動之方正,不為邪也。”程伊川雲:“坤道至柔,而其動則剛,動剛故應乾不違。”張橫渠雲:“柔亦有剛,靜亦有動,但舉一體,則有屈伸動靜終始。”又云:“積大勢成而然。”東坡雲:“夫物非剛者能剛,惟柔者能剛爾。畜而不發,乃其極也,發之必决。”張葆光但以訓六二之直。陳了翁雲:“至柔至靜,坤之至也。剛者道之功,方者靜之德,柔剛靜動,坤元之道之德也。”郭雍雲:“坤雖以柔靜為主,苟無方剛之德,不足以含洪光大。”諸傢之說,率不外此,頃見臨安退居庵僧縣瑩雲:“動者謂爻之變也,坤不動則已,動則陽剛見焉。在初為《復》,在二為《師》,在三為《謙》,自是以往皆剛也。”其說最為分明有理。
  樂天侍兒
  世言白樂天侍兒唯小蠻、樊素二人。予讀集中《小庭亦有月》一篇雲:“菱角執笙簧,𠔌兒抹琵琶。紅綃信手舞,紫綃隨意歌。”自註曰:“菱、𠔌、紫、紅皆小臧獲名。”若然,則紅、紫二綃亦女奴也。
  白公詠史
  東坡《志林》雲:“白樂天嘗為王涯所讒,貶江州司馬。甘露之禍,樂天有詩云:‘當君白首同歸日,是我青山獨往時。’不知者以樂天為幸之,樂天豈幸人之禍者哉?蓋悲之也。”予讀白集有《詠史》一篇,註云:九年十一月作。其詞曰:“秦磨利刃斬李斯,齊燒沸鼎烹酈其。可憐黃綺入商洛,閑臥白雲歌紫芝。彼為菹醢機上盡,此作鸞凰天外飛。去者逍遙來者死,乃知禍福非天為。”正為甘露事而作,其悲之之意可見矣。
  十年為一秩
  白公詩云:“已開第七秩,飽食仍安眠。”又云:“年開第七秩,屈指幾多人。”是時年六十二,元日詩也。又一篇雲:“行開第八秩,可謂盡天年。”註曰:“時俗謂七十以上為開第八秩。”蓋以十年為一秩雲。司馬溫公作《慶文潞公八十會緻語》雲:“歲歷行開九帙新”,亦用此也。
  裴晉公禊事
  唐開成二年三月三日,河南尹李待價將禊於洛濱,前一日啓留守裴令公。公明日召太子少傅白居易,太子賓容蕭籍、李仍叔、劉禹錫,中書捨人鄭居中等十五人合宴於舟中,自晨及暮,前水嬉而後妓樂,左筆硯而右壺觴,望之若仙,觀者如堵。裴公首賦一章,四坐繼和,樂天為十二韻以獻,見於集中。今人賦上已,鮮有用其事者。予按《裴公傳》,是年起節度河東,三年以病丐還東都。文宗上已宴群臣麯江,度不赴,帝賜以詩,使者及門而度薨。與前事相去正一年。然樂天又有一篇,題雲《奉和裴令公三月上已日遊太原竜泉憶去歲禊洛之作》,是開成三年詩,則度以四年三月始薨。《新史》以為三年,誤也。《宰相表》卻載其三年十二月為中書令,四年三月薨。而帝紀全失書,獨《舊史》紀、傳為是。
  司字作入聲
  白樂天詩,好以“司”字作入聲讀,如雲:“四十著緋軍司馬,男兒官職未蹉跎”,“一為州司馬,三見歲重陽”,是也。又以“相”字作入聲,如雲:“為問長安月,誰教不相離”,是也。相字之下自註云:思必切。以“十”字作平聲讀,如雲“在郡六百日,入山十二回”,緑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是也。以“琵”字作入聲讀,聲”,是也。武元衡亦有句云:“唯有白須張司馬,不言名利尚相從。”
  樂天新居詩
  白樂天自杭州刺史分司東都,有《題新居呈王尹兼簡府中三掾》詩云:“弊宅須重葺,貧傢乏羨財。橋憑州守造,樹倩府寮栽。朱板新猶濕,紅英暖漸開。仍期更攜酒,倚欄看花來。”乃知唐世風俗尚為可喜。今人居閑,而郡守為之造橋,府寮為之栽樹,必遭譏議,又肯形之篇詠哉!
  黃紙除書
  樂天好用“黃紙除書”字,如:“紅旗破賊非吾事,黃紙除書無我名”,“正聽山鳥嚮陽眠,黃紙除書落枕前”,“黃紙除書到,青宮詔命催。”
  白用杜句
  杜子美詩云:“夜足沾沙雨,春多逆水風。”白樂天詩“巫山暮足沾花雨,隴水春多逆浪風”,全用之。
  唐人重服章
  唐人重服章,故杜子美有“銀章付老翁”,“朱紱負平生”,“扶病垂朱紱”之句。白樂天詩言銀緋處最多,七言如:“大抵著緋宜老大”,“一片緋衫何足道”,“暗淡緋衫稱我身”,酒典緋花舊賜袍”,“假著緋袍君莫笑”,“腰間紅綬係未穩”,“朱紱仙郎白雪歌”,“腰佩銀龜朱兩輪”,“便留朱紱還鈴閤”,“映我緋衫渾不見”,“白頭俱未著緋衫”,“緋袍著了好歸田”,“銀魚金帶繞腰光”,銀章蹔假為專城”、“新授銅符未著緋”,徒使花袍紅似火”,“似挂緋袍衣架上”。五言如:“未換銀青綬,唯添雪白須”,“笑我青袍故,饒君茜綬新”,“老逼教垂白,官科遣著緋”,“那知垂白日,始是著緋年”,“晚遇何足言,白發映朱紱。”至於形容衣魚之句,如:“魚綴白金隨步躍,鵠銜紅綬繞身飛。”
  詩讖不然
  今人富貴中作不如意語,少壯時作衰病語,詩傢往往以為讖。白公十八歲,病中作絶句云:“久為勞生事,不學攝生道。少年已多病,此身豈堪老?”然白公壽七十五。
  青竜寺詩
  樂天《和錢員外青竜寺上方望舊山》詩云:“舊峰鬆雪舊溪雲,悵望今朝遙屬君。共道使臣非俗吏,南山莫動《北山文》。”頃於乾道四年講筵開日,蒙上書此章於扇以賜,改“使臣”為“侍臣”雲。
捲二
  唐重牡丹
  歐陽公《牡丹釋名》雲:“牡丹初不載文字,唐人如瀋、宋、元、白之流,皆善詠花,當時有一花之異者,彼必形於篇什,而寂無傳焉,唯劉夢得有詠魚朝恩宅牡丹詩,但雲一叢千朵而已,亦不云其美且異也。”予按:白公集有《白牡丹》一篇十四韻,又《秦中吟》十篇,內《買花》一章,凡百言,雲:“共道牡丹時,相隨買花去。一叢深色花,十戶中人賦。”而《諷諭樂府》有《杜丹芳》一篇,三百四十七字,絶道花之妖豔,至有“遂使王公與卿士,遊花冠蓋日相望”,“花開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之語。又《寄微之百韻》詩云:“唐昌玉蕊會,崇敬牡丹期。”註:“崇敬寺牡丹花,多與微之有期。又《惜牡丹》詩云:“明朝風起應吹盡,夜惜衰紅把火看。”《醉歸盩厔》詩云:數日非關王事係,牡丹花盡始歸來。”元微之有《入永壽寺看牡丹》詩八韻,《和樂天秋題牡丹叢》三韻,《酬鬍三詠牡丹》一絶,又有五言二絶句。許渾亦有詩云:“近來無奈牡丹何,數十千錢買一窠。”徐凝雲:“三條九陌花時節,萬馬千車看牡丹。”又云:“何人不愛牡丹花,占斷城中好物華。”然則無、白未嘗無詩,唐人未嘗不重此花也。
  長歌之哀
  嬉笑之怒,甚於裂眥;長歌之哀,過於慟哭。此語誠然。元微之在江陵,病中聞白樂天左降江州,作絶句云:“殘燈無焰影幢幢,此夕聞君謫九江。垂死病中驚起坐,暗風吹雨入寒窗。”樂天以為:“此句他人尚不可聞,況僕心哉!”微之集作“垂死病中仍悵望”,此三字既不佳,又不題為病中作,失其意矣。東坡守彭城,子由來訪之,留百餘日而去,作二小詩曰:“逍遙堂後千尋木,長送中宵風雨聲。誤喜對床尋舊約,不知漂泊在彭城。”“秋來東閣涼如水,客去山公醉似泥。睏臥北窗呼不醒,風吹鬆竹雨凄凄。”東坡以為讀之殆不可為懷,乃和其詩以自解。至今觀之,尚能使人凄然也。
  韋蘇州
  《韋蘇州集》中,有《逢楊開府》詩云:“少事武皇帝,無賴恃恩私。身作裏中橫,傢藏亡命兒。朝持樗蒲局,暮竊東鄰姬。司隸不敢捕,立在白玉墀。驪山風雪夜,長楊羽獵時。一字都不識,飲酒肆頑癡。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讀書事已晚,把筆學題詩。兩府始收跡,南宮謬見推。非纔果不容,出守撫惸嫠。忽逢楊開府,論舊涕俱垂。”味此詩,蓋應物自敘其少年事也,其不羈乃如此。李肇《國史補》雲:“應物為性高潔,鮮食寡欲,所居焚香掃地而坐,其為詩馳驟建安已還,各是風韻。”蓋記其折節後來也。《唐史》失其事,不為立傳。高適亦少落魄,年五十始為詩,即工。皆天分超卓,不可以常理論雲。應物為三衛,正天寶間,所為如是,而吏不敢捕,又以見時政矣。
  古行宮詩
  白樂天《長恨歌》、《上陽人》歌,元微之《連昌宮詞》,道開元間宮禁事,最為深切矣。然微之有《行宮》一絶句云:“寥落古行宮,宮花寂寞紅。白頭宮女在,閑坐說玄宗。”語少意足,有無窮之味。
  隔是
  樂天詩云:“江州去日聽箏夜,白發新生不願聞。如今格是頭成雪,彈到天明亦任君。”元微之詩云:“隔是身如夢,頻來不為名。憐君近南住,時得到山行。”“格”與“隔”二字義同,“格是”猶言“已是”也。
  張良無後
  張良、陳平,皆漢祖謀臣,良之為人,非平可比也。平嘗曰:“我多陰謀,道傢之所禁。吾世即廢矣,以吾多陰禍也。”平傳國至曾孫,而以罪絶,如其言。然良之爵但能至子,去其死纔十年而絶,後世不復紹封,其禍更促於平,何哉?予蓋嘗考之,沛公攻嶢關,秦將欲連和,良曰:“不如因其懈怠擊之。”公引兵大破秦軍。項羽與漢王約中分天下,即解而東歸矣。良有養虎自遺患之語,勸王回軍追羽而滅之。此其事固不止於殺降也,其無後宜哉!
  周亞夫
  周亞夫距吳、楚,堅壁不出。軍中夜驚,內相攻擊擾亂,至於帳下。亞軍堅臥不起。頃之,復定。吳奔壁東南陬,亞夫使備西北。已而果奔西北,不得入。《漢史》書之,以為亞夫能持重。按,亞夫軍細柳時,天子先驅至,不得入。文帝稱其不可得而犯。今乃有軍中夜驚相攻之事,安在其能持重乎?
  漢輕族人
  爰盎陷晁錯,但雲:“方今計,獨有斬錯耳。”而景帝使丞相以下劾奏,遂至父母妻子同産無少長皆棄市。主父偃陷齊王於死,武帝欲勿誅,公孫丞相爭之,遂族偃。郭解客殺人,吏奏解無罪,公孫大夫議,遂族解。且偃、解兩人本不死,因議者之言,殺之足矣,何遽至族乎?漢之輕於用刑如此!
  漏泄禁中語
  京房與漢元帝論幽、厲事,至於十問十答。西漢所載君臣之語,未有如是之詳盡委麯者。蓋漢法漏泄省中語為大罪,如夏侯勝出道上語,宣帝責之,故退不敢言,人亦莫能知者。房初見帝時,出為御史大夫鄭君言之,又為張博道其語,博密記之,後竟以此下獄棄市。今史所載,豈非獄辭乎?王章與成帝論王鳳之罪,亦以王音側聽聞之耳。
  田叔
  貫高謀殺漢祖,事發覺,漢詔趙王,有敢隨王罪三族,唯田叔,孟舒等自髠鉗隨王,趙王既出,上以叔等為郡守。文帝初立,召叔問曰;“公知天下長者乎?”曰:“故云中守孟舒,長者也。”是時,舒坐虜大入雲中免。上曰:“虜入雲中,孟舒不能堅守,士卒死者數百人,長者固殺人乎?叔叩頭曰:“夫貫高等謀反,天子下明詔,趙有敢隨張王者,罪三族。然孟舒自髠鉗,隨張王,以身死之,豈自知為雲中守哉!是乃所以為長者。”上曰:“賢哉孟舒!”復召以為雲中守。按,田叔、孟舒同隨張王,今叔指言舒事,幾於自薦矣。叔不自以為嫌,但欲直孟舒之事,文帝不以為過,一言開悟,為之復用舒,君臣之誠意相與如此。
  孟舒魏尚
  雲中守孟舒,坐虜大入雲中免。田叔對文帝曰:“匈奴來為邊寇,孟舒知士卒罷敝,不忍出言,士爭臨城死敵,如子為父,以故死者數百人。孟舒豈驅之哉!”上曰:“賢哉孟舒!”復召以為雲中守。又馮唐對文帝曰:“魏尚為雲中守,虜嘗一入,尚率車騎擊之。士卒終日力戰。上功幕府,坐首虜差六級,下吏削爵。臣以為陛下罰太重。”上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按,孟舒、魏尚,皆以文帝時為雲中守,皆坐匈奴入寇獲罪,皆得士死力,皆用他人言復故官,事切相類,疑其衹一事雲。
  秦用他國人
  七國虎爭天下,莫不招致四方遊士。然六國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國人,如齊之田忌,田嬰、田文,韓之公仲、公叔,趙之奉陽、平原君,魏王至以太子為相。獨秦不然,其始與之謀國以開霸業者,魏人公孫鞅也。其他若樓緩趙人,張儀、魏冉、范雎皆魏人,蔡澤燕人,呂不韋韓人,李斯楚人,皆委國而聽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諸人之辦也。燕昭王任郭隗、劇辛、樂毅,幾滅強齊,辛、毅皆趙人也。楚悼王任吳起為相,諸候患楚之強,蓋衛人也。
  曹參趙括
  漢高祖疾甚,呂後問曰:“蕭相國既死,誰令代之?”上曰:“曹參可。”蕭何事惠帝,病,上問曰:“君即百歲後,誰可代君?”對曰:“知臣莫若主。”帝曰:“曹參何如?”曰:“帝得之矣。”曹參相齊,聞何薨,告捨人趣治行,吾且入相。居無何,使者果召參。趙括自少時學兵法,其父奢不能難,然不謂善,謂其母曰:“趙若必將之,破趙軍者必括也。”後廉頗與秦相持,秦應候行千金為反間於趙,曰:“秦之所畏,獨趙括耳。”趙王以括代頗將。藺相如諫,王不聽。括母上書言括不可使,王又不聽。秦王聞括已為趙將,乃陰使白起代王齕,遂勝趙。曹參之宜為相,高祖以為可,惠帝以為可,蕭何以為可,參自以為可,故漢用之而興。趙括之不宜為將,其父以為不可,母以為不可,大臣以為不可,秦王知之,相應候知之,將白起知之,獨趙王以為可,故用之而敗。嗚呼!將相安危所係,可不監哉!且秦以白起易王齕,而趙乃以括代廉頗,不待於戰,而勝負之形見矣。
  信近於義
  “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程明道曰:“因恭信而不失其所以親,近於禮義,故亦可宗。”伊川曰:“因不失於相近,亦可尚也。”又曰:“因其近禮義而不失其親,亦可宗也。況於盡禮義者乎?”範純父曰:“君子所因者本,而立愛必自親始,親親必及人。故曰因不失其親。”呂與叔分為三事。謝顯道曰:“君師友三者,雖非天屬,亦可以親,捨此三者之外,吾恐不免於諂賤。惟親不失其所親,然後可為宗也。”楊中立曰:“信不失義,恭不悖禮,又因不失其親焉,是亦可宗也。”尹彥明曰:“因其近,雖未足以盡禮義之本,亦不失其所宗尚也。”予竊以謂義與禮之極,多至於不親,能至於不失其親,斯為可宗也。然未敢以為是。“可為宗”,館本作“為可宗”。
  剛毅近仁
  剛毅者,必不能令色。木訥者,必不為巧言。此近仁鮮仁之辨也。
  忠恕違道
  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學者疑為不同。伊川雲:“《中庸》恐人不喻,乃指而示之近。”又云:“忠恕固可以貫道,子思恐人難曉,故降一等言之。”又云:“《中庸》以曾子之言雖是如此,又恐人尚疑忠恕未可便為道。故曰違道不遠。”遊定夫雲:“道一而已,豈參彼此所能豫哉?此忠恕所以違道,為其未能一以貫之也。雖然,欲求入道者,莫近於此,此所以違道不遠也。”楊中立雲:“忠恕固未足以盡道。然而違道不遠矣。”侯師聖雲:“子思之忠恕,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此已是違道。若聖人,則不待施諸已而不願,然後勿施諸人也。”諸公之說大抵不同。予竊以為道不可名言,既麗於忠恕之名,則為有跡。故曰違道。然非忠恕二字亦無可以明道者。故曰不遠。非謂其未足以盡道也。違者違去之謂,非違畔之謂。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衆人之所惡,故幾於道。蘇子由解云:“道無所不在,無所不利,而水亦然。然而既已麗於形,則於道有間矣,故曰幾於道。然而可名之善,未有若此者。故曰上善。”其說與此略同。
  求為可知
  “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已知,求為可知也。”為之說者,皆以為當求為可知之行。唯謝顯道雲:“此論猶有求位求可知之道,在至論則不然,難用而莫我知,斯我貴矣,夫復何求?”予以為君子不以無位為患,而以無所立為患;不以莫已知為患,而以求為可知為患。第四句蓋承上文言之。夫求之有道,若汲汲然求為可知,則亦無所不至矣。
  裏仁
  “裏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孟子論函矢巫匠之術,而引此以質之,說者多以裏為居,居以親仁為美。予嘗記一說雲,函矢巫匠皆裏中之仁也。然於仁之中有不仁存焉,則仁亦在夫擇之而已矣。嘗於鄭景望言之,景望不以為然。予以為此特謂閭巷之間所推以為仁者,固在所擇,正合孟子之意。不然,仁之為道大矣,尚安所擇而處哉?
  漢采衆議
  漢元帝時,珠崖反,連年不定。上與有司議大發軍,待詔賈捐之建議,以為不當擊。上以問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陳萬年以為當擊,丞相於定國以為捐之議是,上從之,遂罷珠崖郡。匈奴呼韓邪單於既事漢,上書願保塞上𠔌以西,請罷邊備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天子令下有司議,議者皆以為便,郎中侯應習邊事,以為不可許。上問狀,應對十策,有詔勿議罷邊塞事。成帝時,匈奴使者欲降,下公卿議,議者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祿大夫𠔌永以為不如勿受,天子從之。使者果詐也。哀帝時,單於求朝,帝欲止之,以問公卿,亦以為虛費府帑,可且勿許。單於使辭去。黃門郎揚雄上書諫,天子寤焉,召還匈奴使者,更報單於書而許之。安帝時,大將軍鄧騭欲棄涼州,並力北邊,會公卿集議,皆以為然,郎中虞詡陳三不可,乃更集四府,皆從詡議。北匈奴復強,西域諸國既絶於漢,公卿多以為宜閉玉門關絶西域。鄧太後召軍司馬班勇問之,勇以為不可,於是從勇議。順帝時,交趾蠻叛,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屬,問以方略,皆議遣大將發兵赴之,議郎李固駁之,乞選刺史太守以往,四府悉從固議,嶺外復平。靈帝時,涼州兵亂不解,司徒崔烈以為宜棄,詔會公卿百官議之,議郎傅燮以為不可,帝從之。此八事者,所係利害甚大,一時公卿百官既同定議矣,賈損之以下八人,皆以郎大夫之微,獨陳異說。漢元、成、哀、安、順、靈皆非明主,悉能違衆而聽之,大臣無賢愚亦不復執前說,蓋猶有公道存焉。每事皆能如是,天下其有不治乎?
  漢母後
  漢母後預政,不必臨朝及少主,雖長君亦然,文帝係周勃,薄太後曰:“絳侯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邪?”帝謝曰:“吏方驗而出之。”遂赦勃。吳、楚反誅,景帝欲續之,竇太後曰:“吳王老人也,宜為宗室順善,今乃首亂天下,奈何續其後!”不許吳,許立楚後。郅都害臨江王,竇太後怒,會匈奴中都以漢法。帝曰:“都忠臣。”欲釋之。後曰:“臨江王獨非忠臣乎?”於是斬都。武帝用王臧、趙綰,太皇竇太後不悅儒術,綰請毋奏事東宮,後大怒,求得二人姦利事以責上,上下綰、臧吏,殺之。竇嬰、田蚡廷辯,王太後大怒不食,曰:“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且帝寧能為石人邪!”帝不直蚡,特為太後故殺嬰。韓嫣得幸於上,江都王為太後泣,請得入宿衛比嫣,後繇此銜嫣,嫣以姦聞,後使使賜嫣死。上為謝,終不能得。成帝幸張放,太後以為言,帝常涕泣而遣之。
  田千秋郅惲
  漢武帝殺戾太子,田千秋訟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當何罪?”帝大感悟曰:“父子之間,人所難言也。公獨明其不然,公當遂為吾輔佐。”遂拜為丞相。光武廢郭後,郅惲言曰:“夫婦之好,父不能得之於子,況臣能得之於君乎?是臣所不敢言。雖然,願陛下念其可否之計,無令天下有議社稷而已。帝曰:“惲善恕已量主。”遂以郭氏為中山王太後,卒以壽終。此二人者,可謂善處人骨肉之間,諫不費詞,婉而能入者矣。
  戾太子
  戾太子死,武帝追悔,為之族江充傢,黃門蘇文助充譖太子,至於焚殺之。李壽如兵刃於太子,亦以他事族。田千秋以一言至為丞相,又作思子宮,為歸來望思之臺。然其孤孫囚係於郡邸,獨不能釋之,至於掖庭令養視而不問也,豈非漢法至嚴,既坐太子以反逆之罪,雖心知其冤,而有所不赦者乎?
  灌夫任安
  竇嬰為丞相,田蚡為太尉,同日免。蚡後為丞相,而嬰不用無勢,諸公稍自引而怠驁,唯灌夫獨否。衛青為大將軍,霍去病纔為校尉,已而皆為大司馬。青日衰,去病日益貴。青故人門下多去事去病,唯任安不肯去。灌夫、任安,可謂賢而知義矣。然皆以他事卒不免於族誅,事不可料如此。
  單於朝漢
  漢宣帝黃竜元年正月,匈奴單於來朝,二月歸國,十二月帝崩。元帝竟寧元年正月,又來朝,五月帝崩。故哀帝時,單於願朝,時帝被疾,或言匈奴從上遊來厭人。自黃竜、竟言,復許之。然元壽二年正月,單於朝,六月帝崩。事之偶然符合,有如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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