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思想源自伏羲氏,伏羲氏所创的八卦一直都对中国人有深刻的影响。中华文化是在《易经》的影响下形成的,《易经》的主要思想就是人本位,这与西方人所倡导的神本位截然不同。西方式的管理始终离不开神本位的思想,而中国式管理重视人本位,以人为本。
不要以为中国人的言行乱七八糟、模棱两可,如果用《易经》所阐述的道理来考察,就会发现,中国人的所作所为非常有道理。可惜近几百年来,我们经常用西方人的观点和标准来考察自己的行为,才会认为中国人的一切都是乱七八糟的。更有甚者,有人喜欢拿中国人的缺点与西方人的优点去对比,更觉得中国人一无是处。
这种做法大错特错。如果真要比较世界各个民族的优劣,首先要有一个公平的标准,不能拿自己的缺点去跟别人的优点比。这样做,不但有失公平,而且容易导致我们丧失自信心。
中国人有一套自己的东西,这些东西别人学不去,我们也不能去学别人,否则只会自找倒霉。所以,我一直强调管理中国人要靠中国式的管理,而中国式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人际关系的管理。
就因为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大不相同,才导致中西方的管理大相径庭。西方的人际关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中国人则普遍认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如果人人讲平等,那是没大没小,而中国人非常讨厌别人没大没小。
现在有个怪现象,很多人喜欢看书,但是看的书越多自己越倒霉,因为他们看的都是西方人写的书:西方人的技术是值得学习的,魏源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观点并没有错,科学无国界。可是与文化有关的东西,就要非常小心,否则很容易掉入西方文化的“陷阱”,离中国的实际越来越远。如果这些人从此
生活在西方人的环境中,那问题不大;如果继续生活在中国人的环境中,就会发现自己时时吃亏、处处碰壁。就像清朝末期,很多人留着长辫子却穿西装,到哪里都显得不伦不类。
不要以为中国人的言行乱七八糟、模棱两可,如果用《易经》所阐述的道理来考察,就会发现,中国人的所作所为非常有道理。可惜近几百年来,我们经常用西方人的观点和标准来考察自己的行为,才会认为中国人的一切都是乱七八糟的。更有甚者,有人喜欢拿中国人的缺点与西方人的优点去对比,更觉得中国人一无是处。
这种做法大错特错。如果真要比较世界各个民族的优劣,首先要有一个公平的标准,不能拿自己的缺点去跟别人的优点比。这样做,不但有失公平,而且容易导致我们丧失自信心。
中国人有一套自己的东西,这些东西别人学不去,我们也不能去学别人,否则只会自找倒霉。所以,我一直强调管理中国人要靠中国式的管理,而中国式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人际关系的管理。
就因为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大不相同,才导致中西方的管理大相径庭。西方的人际关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中国人则普遍认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如果人人讲平等,那是没大没小,而中国人非常讨厌别人没大没小。
现在有个怪现象,很多人喜欢看书,但是看的书越多自己越倒霉,因为他们看的都是西方人写的书:西方人的技术是值得学习的,魏源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观点并没有错,科学无国界。可是与文化有关的东西,就要非常小心,否则很容易掉入西方文化的“陷阱”,离中国的实际越来越远。如果这些人从此
生活在西方人的环境中,那问题不大;如果继续生活在中国人的环境中,就会发现自己时时吃亏、处处碰壁。就像清朝末期,很多人留着长辫子却穿西装,到哪里都显得不伦不类。
人际关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课题。宇宙万物之中,人类的关系最为复杂,而且各地的风土人情不同,人际关系的表现也不一样。
一般而言,西方的人际关系以个人为主。西方人认为,社会由个人构成,个人自由独立,但是必须加以适当的规范,也就是实施法治,才能够维持整体的秩序。人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平等、独立,是西方的人际基础。
中国的人际关系以伦理为主。中国人认为社会固然由个人所构成,但是个人却很难离开社会而生存,个人的自由实际上相当有限。人与人的互动,也不能完全由法律来控制。人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衡情论理,以伦理来弥补法律的不足,才是我们的人际基础。
正因为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基础不同,所以二者的人际关系存在很大差别,了解二者的差别,有助于认清我们的人际关系。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差别如下:
第一,西方的人际关系是神本位的,中国的人际关系是人本位的。西方人认为上帝高高在上,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民。中国人则不同,伏羲氏一开始就让我们认识到,宇宙之间最了不起的不是神,而是人。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非得弄一个神来做自己的主宰呢?
中国人没有自己的宗教,所有的宗教都是外来的。中国人只崇拜自己的祖先,而不去拜什么神——中国人不是在拜神、拜佛,而是礼神、礼佛,就是看到神、佛时,走过去打个招呼,如此而已。
第二,西方人以个人为单位,中国人以家庭为单位。西方人看到一个小孩,通常会直接问他叫什么名字;中国人看到一个小孩,通常会问他是谁家的小孩。中国人会根据小孩的爸爸来判断他的品性,而不是根据他自己。同理,要是小孩做错事,人们通常把错误归到他父母的头上,责怪他们不会教育小孩。
第三,西方人重视平等,中国人重视合理的不平等。西方人可以直呼爸爸的名字,因为大家是平等的。在中国,这样做就是不孝,是忤逆。中国人不认同西方人那种“人生而平等”的观点,而认为人一出生就不平等,而且是合理的不平等。合理的不平等,大家都能接受。但是,过分的不平等,我们就会反抗。中国人不相信绝对的平等,资源有限,机会太少,怎么可能绝对平等?
人与人之间合理的不平等所体现的正是中国人的伦理。爸爸与儿子、上司与下属、老师与学生……永远有高低上下之分,不可能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没有哪个中国人敢站在上司面前说:“我和你是平等的,所以你也要听我的话。”中国人对上的态度和对下的态度不同,你对下属敢讲的话,不一定敢对上司讲,这是很正常的。对上级是一个说法,对下级是另一个说法,这就是伦理的体现。
第四,受神本位的影响,西方人只讲权利义务,而中国人讲彼此对待。西方人就算父子之间也是权利义务的关系——儿子18岁以前,靠父母养活;18岁以后,就得靠自己。中国人不看重权利义务,如果中国的父母一等孩子长到18岁就让他自生自灭,会被别人视为狠心的父母。
中国人所重视的彼此对待,就是说:你对我好,我没有理由对你不好;你对我不好,我也不会对你好。中国人会将心比心,投桃报李,这与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关系。在西方的企业里,上下级之间也只是权利义务关系,你是我的上级,我就会按照规定向你报告。中国人却不这样,你虽然是我的上司,但我不认同你的时候,我就不会向你报告,你要是强迫我报告,我就会敷衍了事。
第五,西方人重视法律,中国人重视道德。西方的法律规定很明确,而且执行得很严格,完全没有人情可言,也没有任何弹性。从理论上讲,法律不应该有弹性,但是没有一点弹性的法律在中国很难执行。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不是靠法律约束的民族。古时候,法律的效力是有限的,虽然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实际上很少这样执行,多数是“刑不上大夫”。在民间故事中,即便是包公这种刚正不阿的典范,也只是“打龙袍”而不是打皇帝。
一般而言,西方的人际关系以个人为主。西方人认为,社会由个人构成,个人自由独立,但是必须加以适当的规范,也就是实施法治,才能够维持整体的秩序。人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平等、独立,是西方的人际基础。
中国的人际关系以伦理为主。中国人认为社会固然由个人所构成,但是个人却很难离开社会而生存,个人的自由实际上相当有限。人与人的互动,也不能完全由法律来控制。人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衡情论理,以伦理来弥补法律的不足,才是我们的人际基础。
正因为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基础不同,所以二者的人际关系存在很大差别,了解二者的差别,有助于认清我们的人际关系。中西方的人际关系差别如下:
第一,西方的人际关系是神本位的,中国的人际关系是人本位的。西方人认为上帝高高在上,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民。中国人则不同,伏羲氏一开始就让我们认识到,宇宙之间最了不起的不是神,而是人。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非得弄一个神来做自己的主宰呢?
中国人没有自己的宗教,所有的宗教都是外来的。中国人只崇拜自己的祖先,而不去拜什么神——中国人不是在拜神、拜佛,而是礼神、礼佛,就是看到神、佛时,走过去打个招呼,如此而已。
第二,西方人以个人为单位,中国人以家庭为单位。西方人看到一个小孩,通常会直接问他叫什么名字;中国人看到一个小孩,通常会问他是谁家的小孩。中国人会根据小孩的爸爸来判断他的品性,而不是根据他自己。同理,要是小孩做错事,人们通常把错误归到他父母的头上,责怪他们不会教育小孩。
第三,西方人重视平等,中国人重视合理的不平等。西方人可以直呼爸爸的名字,因为大家是平等的。在中国,这样做就是不孝,是忤逆。中国人不认同西方人那种“人生而平等”的观点,而认为人一出生就不平等,而且是合理的不平等。合理的不平等,大家都能接受。但是,过分的不平等,我们就会反抗。中国人不相信绝对的平等,资源有限,机会太少,怎么可能绝对平等?
人与人之间合理的不平等所体现的正是中国人的伦理。爸爸与儿子、上司与下属、老师与学生……永远有高低上下之分,不可能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没有哪个中国人敢站在上司面前说:“我和你是平等的,所以你也要听我的话。”中国人对上的态度和对下的态度不同,你对下属敢讲的话,不一定敢对上司讲,这是很正常的。对上级是一个说法,对下级是另一个说法,这就是伦理的体现。
第四,受神本位的影响,西方人只讲权利义务,而中国人讲彼此对待。西方人就算父子之间也是权利义务的关系——儿子18岁以前,靠父母养活;18岁以后,就得靠自己。中国人不看重权利义务,如果中国的父母一等孩子长到18岁就让他自生自灭,会被别人视为狠心的父母。
中国人所重视的彼此对待,就是说:你对我好,我没有理由对你不好;你对我不好,我也不会对你好。中国人会将心比心,投桃报李,这与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关系。在西方的企业里,上下级之间也只是权利义务关系,你是我的上级,我就会按照规定向你报告。中国人却不这样,你虽然是我的上司,但我不认同你的时候,我就不会向你报告,你要是强迫我报告,我就会敷衍了事。
第五,西方人重视法律,中国人重视道德。西方的法律规定很明确,而且执行得很严格,完全没有人情可言,也没有任何弹性。从理论上讲,法律不应该有弹性,但是没有一点弹性的法律在中国很难执行。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不是靠法律约束的民族。古时候,法律的效力是有限的,虽然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实际上很少这样执行,多数是“刑不上大夫”。在民间故事中,即便是包公这种刚正不阿的典范,也只是“打龙袍”而不是打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