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敘述我自己的故事之前,還是有必要先介紹一下我的名字。我叫劉翔,大傢都知道,可為什麽我叫劉翔,知道的人可能就不多了。現在大傢都覺得我這名字起得真有講究,人如其名,飛翔在雅典,可我小時候差點就不叫劉翔了。小時候,圍繞給我的取名,我傢曾展開過一場“大討論”。 當時普遍流行的一種取名方法是取單名姓隨父親,再在名字裏添上一個母親的姓。我父親叫劉學根,我母親叫吉粉花。按照這樣的道理,我原本應該叫“劉吉”。顯然,這個看似吉利的名字,因為與“留級”發音完全一樣,被望我成竜的衆親戚一致否决。 於是,大傢開始試圖讓我的名字影響我的性格,“劉強”這個名字很快被提了出來。這是個比較普通的名字,也比較樸實,叔叔、姑父希望我身體強壯些。但我媽媽很快又發表了不同的聲音。因為那時候我傢有個鄰居的小孩名叫“強強”,用上海話說起來有點犟頭犟腦的意思,還是個皮大王,所以我媽媽對這個名字印象不是太好,更不願意以後同樣用“強強”來稱呼我,於是,“劉強”也夭折了。 給小孩子取名永遠是一個紛繁復雜的過程,從這個角度來看,我的取名還算進行得順利。在第三次徵集意見的時候,“劉翔”被我姑父提了出來。“翔”和“強”在上海話裏讀音差不多,而“翔”字還有“飛翔”、“吉祥”的意思,怎麽聽都順耳,於是我爸爸一拍桌子:“好!就叫劉翔!” --摘自第二節  
在我的印象裏,我並不是很喜歡上學。上托兒所、幼兒園的時候,我和一些同齡人一樣,似乎更喜歡待在傢裏。當然,也免不了編出一些藉口來逃避每天被送去幼兒園。當時我比較常用的藉口是“牙痛”,因為說自己咳嗽很難裝出來,而發燒更是需要額頭的溫度來證明,衹有牙痛是自己知道,別人看也看不出來。不過,聰明的爸爸媽媽自然是不會被我這套小伎倆騙過的,在我印象裏,“牙痛”手法鮮有成功的案例。 終於到了上學的年齡,我和其他孩子一樣背起書包,快快樂樂地奔嚮學堂。記得一年級是在中山北路第一小學上的,後來因為搬傢的緣故,二年級就到管弄小學去讀了。 必須承認,直到現在,我對上學還是有一種莫名的抵觸情緒。不過在那時候,每個孩子都對能背着書包,坐到教室裏聽課有一種非常新奇的感覺。至於如果一切順利,我們將度過整整16年的讀書生涯甚至更長,這就不是我們這個年齡的小孩子可以預見的了。 相對而言,我對文科要比對理科更感興趣一些,當然,我作為正常學生的讀書生涯到小學四年級就畫上了一個句號,也體會不到不少學生要為文理作出取捨的煩惱,但那時候,我確實更喜歡語文多一些,可能是因為我小時候看連環畫看得比較多的緣故吧。那時候,我比較得意的是我字寫得不錯,從小學一年級寫拼音開始,老師就誇我字好,還會把我的寫的字貼在墻上給同學們看。我爸爸自然是不會輕易表揚我的,但到了奧運會之後,他看到我給別人的簽名和我給別人寫的贈言,也吃了一驚:“翔翔,你的字是不是專門練過了?”我說沒啊。其實我覺得我的字非常一般,衹是我寫的時候盡可能讓字自然一點,工整一點,別矯揉造作就好。可能做其他事情,也是這個道理。 說到表揚,我得承認,我是個需要表揚和鼓勵的人,我覺得這是我獲得信心和動力的源泉。或許正因為如此,小學時的一次班幹部選舉,給我印象十分深刻。 那是一次班幹部的改選,由班主任主持。按照程序,是由老師報幾個候選同學的名字,然後由同學們舉手錶决,如果同學覺得有其他合適人選,也可以提出。 我對這樣的選舉方式頗不以為然,因為在我們那個時代,老師的話對學生而言無疑就是“最高指示”,由老師推薦的同學,得票率個個接近百分之一百,而老師沒有推薦的同學,等於是老師並不看好他們,那同學們自然也不會“多事”。 當然,必須承認,我認為這樣的選舉方式不公正,是因為我自己太過頑皮,在老師眼裏已扮演了一個“皮大王”的角色,纔沒有資格做班幹部的。而事實上,我那時的學習成績同樣很出色,也很願意為班裏做些事情,但我隱隱感到,老師不會給我這樣一個機會。 選舉的進程自然是從大到小,先是大隊長,我有自知之明,不吭聲。然後是選舉中隊長和中隊委員,其實我覺得那幾個候選同學學習成績和我差不多,有的還不如我,我開始有點急了。中隊幹部選舉之後,是小隊長的選舉,這是最後的機會了,可老師報的候選名字裏,還是沒出現“劉翔”。 我真的急了,因為我知道,錯過這個村,就不會有下個店了。我咬了咬牙,舉起了手。 “劉翔,手可以放下了。”老師在大傢舉手錶决後對我說,但我的手仍倔強地舉着。“有什麽事要說嗎?”老師開始感到疑惑,但她給了我發言機會。我“呼”的一下站了起來,說:“報告老師,我要選一個同學!”老師笑了:“你要選誰?” “我選我自己!”我堅定地回答。 全班哄堂大笑。 在我讀書的那個時候,選自己畢竟還是件非常新鮮的事,大傢都抱着一種謙虛的態度來看待選舉,在同學們的概念裏,選舉自然是要別人來推薦的,哪有自己選自己的道理?更何況我還這樣理直氣壯。而在我看來,我不行,我就不上,但如果我行,為什麽不爭取一個機會? 老師也愣了一下,但她還是給了我機會:“那好,選劉翔的同學請舉手!” 稀稀拉拉地,舉起了幾衹小手,我一看,都是平日裏和我一起玩耍的幾個要好男同學。 毫無疑問,我的這次“毛遂自薦”行動最終以慘敗而告終,並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成為同學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現在回想起來,這畢竟是一件小事,老師那樣做也很自然。但不知為什麽,從那次事件之後,我就開始對學習慢慢失去了興趣,或者說,失去了一種動力。可見那時對能當一名班幹部的榮譽感,在小學生心目中還是挺重要的。有時我在想,老師那次如果能給我一次機會,我肯定會用加倍的努力來回報她的信任。可惜,我沒得到這次機會。 ――摘自第一章 第四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