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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所谓青铜时代,不仅仅局限于工具和武器的青铜质地,事实上,它是远古一系列高知名度的老家族交织更替,伏扬流转于古世界的中国,前后合计2000年之久的一段历史,因为古朴幽雅,闪着青铜光泽,所以我们这样来命名它。在最初,公元前2100年左右,有四个好朋友生活在中原大地上,他们是中国古代的F4,其中大禹地位最高,相当于道明四,其他是子契、后稷、伯益┅┅
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引子:人之初
  世上本没有历史,死得人多了,也就有了历史。
  最早的世上甚至没有人,46亿年前的地球,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红彤彤得是一大火球。后来它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而光秃秃,像一堆核废料。慢慢到了6亿年前,海洋里才吞吞吐吐冒出一点生命,很多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汁表面发了霉。3亿年前的时候,陆地上边开始冒出森林。到了2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这些披鳞附甲的大家伙不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的撞击给害苦了,它们在地球上混了一亿多年就绝迹了。
  恐龙死后出现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儿开始在天上飞翔,轻描淡写地,世界不痛不痒,像老的无声电影。一直又捱了九千多万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End”的时候,成形的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她身高一米零零(是个酷女),长相很提神,塌鼻长嘴,夜间出来会吓你一跳,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得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露茜”并不是孤独的,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隔壁的国家肯尼亚,如今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此外,还有一些落单的“前辈”们,独自游荡非洲,不知是野兽吃了他们,还是他们吃了野兽,总之他们的骨头都不全,有的只有脑袋,或是零星的大腿,东一块,西一块,撒丢在非洲大陆上。
  这些三百万年前最早的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旧石器时代的曙光。于是人们有理由暂时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而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海就算是非常使劲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算是最早的了(生活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一说七十万年前),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烧肉吃(附近有火烤过的骨头,是他吃的正餐),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直立行走了(Faint!不知道怎么判断出的)。总之这个相貌堂堂,牙齿发达、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了他的山洞,终于又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从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找到了一个“蓝田人”。这位蓝田人曾经和三门马、大熊猫、东方剑齿象、剑齿虎、中国獏等可爱而古怪的动物生活在一起。在众动物眼中,他绝对是个异类,不知道是动物吃了他,还是他吃了动物,总之他如今只剩下一小块脑壳和三颗牙齿传世。
  随着年代逼近,骨头也越来越多,五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住在这帮人楼上的是“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洞里),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
  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来缝制衣服,脖子上还挂着海贝。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希奇难得,穿成一串,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值钱,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种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如今都死了。活着的时候,他们使用过石斧和削尖了的木棒,培养出了火苗,豢养大羊和小狗,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旧石器时代。他们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箭头是石头的)。并且他们用兽皮制作衣服,有爱美之心,但还没有文字,每人都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
第一章 三皇神迹(46亿——约5000年前)
第一章 三皇神迹(46亿——约5000年前)
  (一)
  一万年前,人们掌握了取火技术,这是传说中“燧人氏”的拿手好戏:他把木头打一个洞,拿细木棍插入洞里,来回旋转木棍,火就出来了。木棍粗细以直径一厘米为佳。太粗了不易起火,大细了易断。这是燧人氏反复试验得到的专利数据。
  钻木时候需要发挥连续作战精神,直到手都搓得起泡。于是有些懒蛋拿弓弦缠在木棍上,一拉弓弦,木棍就转上好几圈,省劲儿效率高,手还不起泡。人类很多发明创造都是由懒汉的手实现的。
  一万年前的人工火苗,像一朵红色的小花,与柴草一起劈劈啪啪地闹腾起来了。火可以化掉食物腥臊,少闹肠胃玻燧人氏因为用火有功,成为中国远古三皇之第一。但是钻火很麻烦,在饿急眼的时候,人还是直接拿生的吃。所以,即使在燧人氏时代人们仍然吃半生不熟的东西,譬如熏肉。熏肉就是把兽肉或鱼用文火烘干,加木渣、松叶于火上,使烟味带香,熏制而成。这种东西现在还有,就是四川人的猪肉干和金华火腿,这两样东西不容易放坏,很有古代遗风。
  燧人氏时代还一种吃法叫“石板烧”,把石板架在火堆上,把野兽放在石板上边烧——当然不是活的野兽,类似现在的“铁板牛肉”。
  燧人氏吃饱喝足,又捏了泥巴,在火上烧出陶器来。陶器是燧人氏时代一大历史进步,当时的陶器甚至保存至今,在河北省出土了一万多年前的文明碎片。当时的人们信手就可以把陶灌灌上水,架在燧人氏的火上煮肉吃。这比石板烧方便多了。
  总之,倘使没有陶器,吃东西就极麻烦。有了陶器,做饭变的轻松如意,随要随得(像微波炉那么方便了)。而且陶罐第一次可以把水煮得沸腾,吃熟食才真正流行,可以给人增寿两年,对于人脑的发育也功莫大焉。
  脑子一发育,苦恼就来了——“最初的人是从哪里来的?”燧人氏时代的哲学家们在吃饱喝足之后,咀嚼着羊排,手握着羊骨头,望着天空苦苦地自问。
  “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旁边吃了煮鸟蛋的伙伴回答。
  “人是从树上生出来的。”——掏鸟蛋的说,他抬头看见河岸边上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
  “人是从月亮上掉下来的。”一位疯子说。
  “要我说啊,人是女娲姐姐抟土捏成的1发出这个豪言壮语的人,手里正捧着一个湿乎乎的泥罐子准备去烧成陶器。这个高明的论断很快成为最权威的学说,在全国范围流行。
  与此同时,亚洲大陆另一侧的两河流域,以及欧洲的地中海沿岸,非洲的埃及地区,也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抱着泥罐子宣称:人类是用泥土粘成的,是普罗米休斯、耶和华用泥土塑造了人。时代真是不同了,燧人氏时代的先民从制陶捏泥的工艺上领会出了人类的起源,并且开始在陶器上刻刻画画,弄出好些文字的雏形。文明的曙光已探出了地平线。而这一时期距离今天,还有一万年。
  (二)
  “到底女娲姐姐是怎么抟土造人的呢?”一万年前的哲学家们坐在洞前,手握着羊骨头,继续思考着这个未尽的话题。
  他们回忆了早餐吃到的鸡蛋,黄的部分叫阳,青的部分叫阴,前者像黄地,后者像苍天。宇宙就像鸡蛋,混混沌沌。是谁使这个鸡蛋爆炸的呢?哲学家们从砸开鸡蛋壳的动作中领悟出了宇宙大爆炸理论。“应该是来了一位宇航员,”他们推测说,“他嘘风吐雨,吹雷放电,开目为昼,闭目为夜。他就是我们开创天地之始祖——盘古先生。”
  这位叫盘古的宇航员,拿着一把斧子对一个仿佛鸡蛋的球体施力。球体受力破裂,产生巨大的能量,诞生了无数的星云,扩张弥漫。鸡蛋清部分上浮,鸡蛋黄部分下降,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地上有了草木河流,山陵鸟兽。这就是宇宙的诞生。
  盘古造完天地,就离开地球,乘着宇宙飞船跑开了。可是他留下的杰作却是豆腐渣工程,使用了一段时间,发现并非完美。首先是支撑着苍茫天穹的四座天柱山折断了,天上崩开一条巨大的裂口。天不周覆、地不周载了。地壳也发生堵塞,洪水从地底喷涌,漂走山岭。妖魔鬼怪趁机肆虐,世界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另一位优秀的宇航员“女娲”同志闻讯赶到。女娲发下大心愿,救人水火。她捉到一只大乌龟,断掉鳌足(四根),重建天柱——这也是“擎天柱”一词的来历。然后,女娲启动了伟大的补天工程。她找来很多与天一色的青石,以及白石、黄石、红石和黑石,放在燃烧的森林上,火焰窜起,照亮了整个宇宙,五色石都被燃得通红。慢慢地,石块熔化了,饴糖似的流淌着。女娲把它补在天的裂缝中。天空随即青碧一色,仿佛从未破损过一般。
  女娲累得汗水如瀑布般奔流。她的名声从此照耀万物。但是有一块补天剩下的石头,据说被弃在青埂峰下。此石自经锻炼,灵性已通,投胎到贾府,就是名唤“贾宝玉”的那位呕。据贾宝玉先生回忆,人类之母女娲女士炼石补天以后,又拿泥巴造人了,也就是贾宝玉所说的“男生是泥巴做的,女生是水做的。”
  女娲捏泥人是个麻烦的重复劳动,一个一个泥人捏得她汗流浃背,手不暇给。于是她采取了偷懒的办法:拿了个细绳在大泥块上割,像卖年糕的那样。女娲越割越快,割下去的泥巴变成小人儿,嘻哈跳跃,围着女娲喊“妈咪妈咪”。据说早期手捏的真品,就成了富贵的人,而绳割的泥巴,就成了贫贱之人、坏蛋和恐怖分子(比如贾宝玉的同伴薛蟠)。
  后期的就是坏蛋薛蟠
  女娲完成了使命之后,觉得很无聊,过了很长很长的一些年头以后,她就给自己找了一个老公,也就是“伏羲氏”先生(不知是否也是女娲捏的)。
  (三)
  伏羲氏的妈妈叫“华胥”,那一天她在雷泽湖滨溜达着玩,忽然看见一个大脚印(可能是外星的宇航员留下的)。华胥受了诱惑,就伸脚照着大脚印踩上去,一下子怀了孕,生下伏羲。——这折射出远古时代的女子没有固定性伴侣的事实,也就是说,当时女生生活很开放,男朋友太多,生出小孩的时候,说不清楚孩子的爹是其中具体哪一个,所以就敷衍出个大脚印之类的故事,说是天外来客的孩子。让孩子认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爹。
  因为伏羲的父亲是天外来客,所以伏羲自幼才智过人。他仰观天象,俯视大地,观鸟兽之文,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八卦是宇宙的密码书,它的两条旋臂,白色代表阳性物质,黑色代表阴性物质。阳性物质塌陷衰减,所以白中有“小黑点”。阴性物质接受辐射,所以黑中又有“小白点”。二者互相旋紧,喷发、塌缩,构成宇宙的俯视平面图。
  太极八卦可以用于解释天文、占卜人事、推演日历、预报天气、中医治病,还可以预测爱情。莱布尼兹先生还从中悟出了二进制,创造了微积分。人们又在1和0的基础上,推出现代怪物“计算机”。并且,一些喜欢打架的人,还以乾为马,以坤为牛,以八卦象动物之形,练出一套“八卦掌”,是谁在练太极,风生水起,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哼哼哈兮!
  伏羲还发挥聪明才智,大搞科技创新。他学习了蜘蛛网,也搞起了网络:把植物纤维编成罗网,扔到水里去,林子里去,就可以从网上下载得到鱼阿虾阿鸟兽埃这比矛和箭有了巨大进步,因为它可以捕到活的,加以驯养,启动了远古畜牧业,时间在距今八九千年前,具有划时代意义。伏羲因此成为我们远古三皇之第二,并且成了后代猎户供奉的祖师爷。
  伏羲在弓弦的灵感启发下,发明了三十五弦之瑟,以娱乐人民群众,他还发明了筏子,这比抱着葫芦渡水更加不容易弄湿自己。由于伏羲了不起,纯神的女娲,就决定下嫁给半神的伏羲。
  伏羲、女娲的“结婚照”被汉朝人画成了这个样子:伏羲的鳞身与女娲的鳞身缠绕相交,上半部分是人,下半部分像蛇,互相盘绕,交尾合体。一人手里拿着圆规,一人拿着直角尺(矩),表示他们为我们制定了“规矩”。伏羲、女娲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以叫做“人文始祖”。
  中国有很多“人祖庙”,陕西潼关附近就有一座,不孕的妇女可以跑去求喜。事实上则是半夜露宿庙旁,等着附近村里的后生,随便哪一个跑来找她睡觉。次日清晨,这些不育妇女高高兴兴地低着头,带着求来的喜种,回家了,说是人祖奶奶给她的。据说孔子爸爸就是不育,是孔子妈妈上山祷告求神,才生下孔子的。具体细节,不好多说,总之有“野合”生孔子的说法。河南淮阳也有人祖庙,庙会时候还表演“艳舞”,跳舞人互相蹭身子,动作使人联想到伏羲女娲的交尾像。
  甘肃天水地区现在还有全国最大的伏羲庙,号称“羲皇故里”,是伏羲的老家。河南淮阳也在抢伏羲的诞生地,那里有一个伏羲的大坟,经历了数千年漫长的风雨剥蚀,今天依然可观,五一节有很多人去看。
  这个伏羲大坟旁边,曾经走过周文王周武王时代的虎贲勇士,停栖过春秋战国的游食之士,徘徊过魏晋时期的风流酒客,唐宋清楼的忘乡浪子,明末战场小卒,田舍郊外的晚清长工,以及民国初年的闹事学生,或者今天一个为爱情而闹心病的大学生。青春的光泽在他们之间以千百种形式传递着,只是没有人知道坟里埋的是谁。
  伏羲和女娲其实还生了一个女儿,叫“宓妃”(读作“迷妃”)。宓妃非常美丽,在洛阳附近的洛河淹死了(可能是涉水的时候没有掌握好他爸爸发明的筏子渡水技术)。宓妃死后做了洛神,在河上施展“陵波微步,罗袜生尘”的仙技,后被失意落魄的曹子建撞见了,招惹了后者的爱情,作诗道:“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曹植·洛神赋》)
  屈原也追求过宓妃,作诗歌颂她,在遭到拒绝以后,屈原改口骂道:“虽信美而无礼。”虽然长得够正点,但是太疯!没贤惠劲儿,不适合我们知识分子。
  (四)
  渭水河畔的陕西宝鸡地区,据说是神农氏的老家。
  神农氏的诞生同样惊奇,他的妈妈叫“女登”,在无事可作的某一天,鬼使神差地走到渭水(就是成语“泾渭分明”的渭河)。一轮春日当空而照,柳梢的小风,使渭水河畔踯躅着的女登更显年轻漂亮。突然,一道红光笼罩山脚,一只龙头浮现雾中,双睛发出两道神光。女登猛一抬头,正与龙的眼波lock在一起。刹那间,女登心灵悸动,不知所措。等定睛再望,却已是霍然雾解,天空河水光闪闪的,龙头先生已经坐宇宙飞船飞去了。
  女登跌跌撞撞逃回家。谁成想十个月后,一串看不见的脚步追赶上了她,送上一个“牛首人身”的小孩,作为礼物,在她怀里呱呱诞生了。这就是长着牛头的神农氏先生(继承了他爸爸英俊的龙首,而成了牛魔王的样子)。
  牛头的小孩神农氏
  这种无性生殖的路子,照旧证实了远古女性常常发生一夜情的事实。由于她的性伴侣不固定,生下的孩子不知道该管谁叫爹,于是敷衍出野外神龙来,说是这龙的儿子,向社会舆论作出个含糊交待。总之,当时还没有生则同室,死则同穴的固定一辈子夫妻,这一点可以去坟场里验证。
  “牛头”神农氏长大以后,看上去并不像牛魔王那样粗暴。事实上他极具仁慈爱心。这位优秀青年,最大的爱好就是拎了一根棍子,在西部的黄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个十足内向的家伙。他到处收集植物样本,亲尝百草,以身试验。神农氏胆子很大,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就是他,逮什么就往嘴里塞什么。要知道,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于我们的神农氏一天之中创下中毒七十次的记录。终于,他因为食物中毒而休克,不省人事。别人给他吃了茶叶进行抢救,才活了过来(不过当时有没有茶叶,还是个问号)。
  好在神农氏很快弄到一根“赭鞭”(念者鞭),用鞭子一抽打,草们无论有毒无毒,或寒或热,各种性质都会呈露出来。于是神农氏成了医药神,被后人供奉为药王大帝。
  有人说他的这个鞭子,其实是结绳记事用的:按药物性质分类,都打结记录在他的鞭子上,成为我国最古老的可移动的书。这个鞭子就是医学、植物学的百科全书。植物们都按照“门纲目科属种”编在他的书上啦。
  神农氏遍尝百草,饥渴的样子跟闹饥荒的农民挖树皮一般无二。他的真诚终于感动了上苍,上苍下起了“粟子雨”。粟子霹雳啪啦从天而降,这些好玩艺被神农氏捡回了家里,种下去以后,就结出了小米。事实上,除去传说的成份,我们知道小米是从狗尾巴草培养出来的。人们采集植物的种籽回家煮着吃,一些意外的原因使种籽丢落地上,次日的一场清雨过后,种籽冒出了嫩芽,启发了人们种植的梦想。而最先得到训化的,就是狗尾巴草。
  神农氏播种下去是狗尾巴草,慢慢驯化之后,终于收获出可爱的“粟”(小米),从而为中国北方人确定了长达五千年的食谱。由于没有施肥,所以不含任何农药,吃了没玻神农氏启蒙农业有功,成为远古三皇之第三!
  (五)
  七千年前的神农氏,在外面辛苦了一个白天,回到家里。
  当时的人已经不住天然山洞了,神农的家是一种当时最流行的坑屋。
  所谓坑屋,就是挖个坑,坑里支几根柱子,柱子上像蘑菇一样顶起半个茅盖,上边漏雨,下边又潮,虽然可以用火把地面弄硬弄干,但人呆在坑里,总是不很爽。但是,一半边是茅盖,一半边看着青天,也满浪漫的。后来人们把茅盖做成全圆的,上边再涂草泥以防雨水,再加个四壁,整体就像个粮屯。也有四面锥体仿佛金字塔的。但都是半地穴式的,所以都算是坑屋,而且很小,一般十平方米上下,最多容纳二三人。许多坑屋群组成远古温情小村,晒在古代太阳下面,是人生的寄托。先民们呆在坑屋里,就像一枚枚地雷。
  屋顶的茅草,由于风吹雨淋,表层形成灰白色的霉烂层,所以叫“白屋”(“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是也)。茅草不断霉烂,需年复一年加铺新草,新草越压越厚,一旦草顶倒塌,一个房子就算使用完了。
  每天天亮了,男人们就从这种古典的一次性的房子里钻出来,拿着弓箭石矛渔网,出去捞鱼打猎。狗也跟着男人们出去了。
  郁郁苍苍的原野上奔跑着猛兽,男人们所留心的只是斑鹿、麞、竹鼠、短尾兔、狐狸、羚羊、貉、獾这些小体积动物(人只能欺负这帮小个子家伙了)。男人们手拿着弓箭。用弓箭比用现代猎枪好,猎枪一响,打死一只,惊跑一群,弓箭就没有这个问题。小野兽出现了,男人们立刻就射箭,有人则把矛扔出去,还有人挥舞绳子,把绳子末端皮套上的石弹丸抛掷出去,球弹疯狂扫射。狗就冒着枪林弹雨,上去猛咬。野兽不傻,赶紧负箭逃跑。狗们则闻着野兽受伤留下的血迹,一路追去。“臭”这个字,就是一个狗在追逐野兽,引申为“嗅”,闻着味儿追。
  伤兽终于跑不动了,狗们追上来,围住垂死的动物。在狂吠声中,人赶到了,看见箭和矛正向几只渴血的毒蛇扎在动物肚子上。矛尾还装着一种蝴蝶状的骨制品,是飞行时的平衡器。人们从兽身上拔下矛来,再次去刺野兽。这时候,野兽挨了一矛,嗷嗷直叫,突然攒足力气,跳起来带着矛又跑。人们可急了,赶紧又追。好在矛尾巴后面还系了个绳索,人拽着绳子,可以避免野兽不把矛还回来。
  大家一起努力,猎物抓到手了。
  对于捉到的野兽,首先割剥下兽皮,把血淋淋的皮子拉开,剔去鲜肉,再用木钉钉在草地上,等太阳来晒干它。干净的皮子可以用来包裹婴儿,或者铺在潮湿寒冷的地上当卧垫。肉则拿回家放进冰箱。古代冰箱就是一个坑,里面适合贮藏东西,盖上盖,坏蛋就无法进去偷吃了,并且有狗看着呢。其实当时贼不多,狗也不抓贼,狗在远古时代的职责是追猎物和拿耗子。一直到后来的春秋战国,齐国还有一种相狗的职业,看这狗善于不善于逮耗子。
  狗的另一个职责是提供狗肉,很多出土的狗骨头都是碎的,说明人们敲碎了它,把这狗功臣吃了。骨头则埋在坑屋的附近。
  总之,这个“柴门闻犬吠”的坑屋就是祖先们的人生寄托。一般它们都在河岸面朝太阳的阳坡上,地势相对较高之处,不致被水冲跑了,又临近水源便于生活的。
  神农氏,不同于他那些打猎的同伴,他拎着鞭子在野外漫游了一白天,带着采回的植物籽,回到自己的坑屋。顺着台阶爬下去(从坑门口到坑底是有几级台阶的),坑里首先迎接他的是取暖做饭的火塘。一个圆的浅坑,就是火塘,里边放着干柴枯木,坑边用三块石头做成架子,可以把陶罐坐在三块石头上,煮肉吃。神农氏的炊具和餐具已经初具规模,杯、碗、盆、罐子、瓶子一应俱全,还有钵子。所谓钵和碗的区别,就是碗口内收就叫钵。碗口上还用指甲扣出鱼鳞样的一圈纹路,烧制成形,是当时最前卫的艺术品了。现在去西安市博物馆,可以看见这种东西。
  神农氏与他的室友傍着火塘席地而坐,屁股下面垫着树皮、松毛、兽皮和杂草等纯天然无辐射的“坐具”。坑屋里没有现代化的椅子也没有桌子,人们习惯坐在植物皮茎编的席子上。睡觉前,大家要把火塘附近的地面烧热,然后趁着余温,铺上兽皮,卧上去睡觉,这叫做“炙地眠”。他的枕头是用硬泥团烧制的。火塘的火慢慢乏了灭了。但是有古代的打火机,就是一个制作精巧的陶罐,呈密封状态,里边放着特殊的植物,带着火星。用的时候,倒出一些火种来。这个小陶罐是古代的火柴盒,就放在火塘内的灰里煨着。
  而神农氏在睡觉前还要干些homework——制造石器:把一块石头A垫在下边,上放石头B,手执石头C,对石头B进行无情砸击。石头B纷纷掉渣,终于按照祖先的需求被锻炼成精细的石器产品——有刮削器、手斧、尖状器等等。这个砸的动作基本上跟现代妇女在厨房里拍黄瓜差不多,妇女的这个动作有几十万年历史啦了。说实在的,砸击这个动作,是人类几十万年前掌握的第一个有意义的动作。比砸击更愚蠢原始的是摔击,那是大猩猩才干的笨事。如果摔得不好,什么都不是。
  这样砸制的石器叫旧石器。
  接下来,神农氏把细砂撒在水里,放在砸击产生的石器表面,使劲地磨啊磨啊,石器被磨得平整光滑,刃部锋利异常,上可以刮胡子,下可以砍树,一砍一个印儿。神农氏把石刀、石铲、石锄、石镰、石斧都磨快了,为砍树、种庄稼创造了前提。这样打磨的石器叫做新石器。
  神农氏还研制了挖土的耒、耜。耒(念磊),是—种尖木棒,就是白天他拎的那东西,棒尖用室刀削成,有时还用火烧其尖端,以增加它的硬度,还可以套上野兽的一根犄角,使用得更长久些。但是这东西掘地非常费劲,因为只有一个施力点。神农氏发现用双叉的木棒掘地可以更快些。于是就出现了双齿耒。耜(念四),则是一个石头片,没有柄,用它掘地必须躬着腰甚至蹲着身子。神农氏认识到,如果把石耜装在木耒的头上,使用起来就不必蹲身了。于是耒和耜被束缚在—起,叫做“耒耜”,是现代铁锨的鼻祖,未来大禹治水也是用这物件。发明了“耒耜”这种复合工具,标志着人类的智力达到了新的水平。
  耒耜
  神农氏呼吸着清冷的遥远的空气,望着皎洁的月光,暗绿的森林。在这样的不眠之夜,他瘪着肚子,抚摸着手中的农具,思索着明日的生产。
  (六)
  外面正是秋天,到处草干木枯,西风乍起,正是放火的好时候了。七千年前的神农氏,带着他的哥们姐们出门了。神农氏嘶哑结巴的声音,指挥着人们躲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大家就看神农氏顺风放火了。风助火势,把枯木干草烧了个精光,风卷残云一般,露出一大片赤裸的土地。然后大家抡动石斧,砍掉残余的焦木。厚厚的草木灰和焦木片则成了天然的肥料。到了冬天,积雪又为这片土地备足了水分。
  等到春天,神农氏再次出动,拿他自己发明的“耒耜”,从地上剜出小坑,大伙七手八脚,把种子塞到坑里去,像是给土地行贿——把碎银子塞进土地的口袋——等待土地的回溃女子继男子之后,跪在地上,拿小木棒打碎硬土块,把小坑掩盖好。这就完成了刀耕火种的全过程。
  到了秋天,收获的季节,神农氏要跑回他的田野,手持石镰,向大地母亲讨回公道。神农氏用口齿不清的原始语言,指挥男女老幼们一起动手,割下田野里滚动着的谷穗。而秸秆就与荆棘杂草一起放火烧掉,作为下一年的草木灰。
  收获来的粟,脱了壳才是金黄的小米,才能吃。怎么脱壳呢?石磨盘是当时流行的碾米器具,样子像现代酷崽玩的滑板:长度在半米左右,带有三、四个矮足,板子表面被打磨得平滑细致。把粟放上去,拿古代擀面杖(磨棒)使劲地擀就是了。直到粟壳脱落,露出金灿灿的小米。这个活一般让妇女干,这是古代妇女最有趣的减肥运用,汗水沾湿了她们垂下去的头发。经过这种消遣,妇女和小米都变得光鲜可爱。神农时代女性用过的石磨盘,现在还有一些出土,中部往往凹了下去(这是磨的结果),上边留着远古妇女汗水的余温。
  石磨盘虽然好,但容易把米捻跑了,掉出磨盘。所以神农氏又为大家发明了“杵臼”(念楚舅)——就像药店捣药用的那个东西,下边是盆状的,不会把米碾出来。
  神农氏在西部黄土高原上种出的粟,现在还能找到一些:陕西西安半坡村出土了七千年前的一罐子小米粒和一罐子白菜籽。同期,在河北省的武安县还发现了窖藏谷物两三米深,十余万斤之多,以及两架白花花的猪骨头,这都是七千年前的小米和猪啊,还有鸡和狗的骨头。
  与此同时,七千年前的南方人则普遍吃上了大米。——最近我常去南方出差,不得不给南方人一些镜头。根据考古发掘,浙江杭州湾的河姆渡地区出土了上百吨稻子壳、稻米粒,以及陶罐里煮饭剩下的锅巴,还有橡子、菱角、酸枣、桃子、薏仁米、菌葫芦,都是七千年前的。河姆渡人还喜欢敲开猴子脑袋吃猴头,还把小孩子和鱼一起煮了吃。不过这种吃人的事只是偶然为之,大约为了方便夭亡的孩子灵魂转世。
  这些吃稻子的先民,他们的房子也星星火火地点缀在长江两岸,室一个个的鸟窝。以木桩做基础,上架板台,板台架空于地面。板台上立柱、作墙、盖顶,成为茅屋。栖息在木桩上的茅屋,也就是“构木为巢”了。在上面可以躲避禽兽,是“有巢氏”的时代了。不要小看这个巢,它最令人惊叹之处在于,木桩之间是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就像现在的椅子那样,以方孔和方栓把两根木杠咬合一起)。在金属工具出现以前的石器时代,作出这种榫卯结构的巢无疑是空前奇迹。
  构木为巢复原像
  巢上面住人,下面堆放杂物,养猪养狗,通风好,防潮,蚊虫飞上去的也少,是南方先民的理想居址。这也是“吊脚楼”的祖先。
  当夜色降临,天空暗蓝一片,大地无限寂静,只有一两个蛙声和远处的兽语。一位有巢氏的南方先民,蹲在南方窝棚上,样子有点像看瓜的老头(蹲在西瓜地上的高架窝棚上)。当星光投向大地,忘记照耀自身,只是无言闪烁,一切归于遗忘,你简直分不出这是古是今。
  (七)
  七千年前的一个早晨,闲暇无事的先民们爬出坑屋晒太阳,太阳圆滚滚的,像一个二流子,冒着火焰。旁边,人工的狗尾巴草在安静地生长,绿意星星点点。这刚刚是上午九点半,离这一天的消灭还有缓悠悠的好一段时间,余下的时光是否无所事事。
  不是的,千万不要以为种了庄稼就傲气起来。事实上,这些“狗尾巴草试验田”是不能太指望的,一群大象去田野上跑一跑,跳跳迪斯扣,庄稼就全完了,更别说水旱虫灾。所以,在庄稼生长的时候,神农氏时代的女人们,每日要出去采集野菜,比如蕨菜和野葱,这是比粮食、兽肉更可依赖的活命的东西,从而也给了女人更高的社会地位。
  女人们背着藤筐,越走越远,直奔山野而去。她们拎着削尖的木棒到处乱走,就像一群拣垃圾的那样。
  女人手上的木棒,功能跟丐帮的打狗棍一样多多。
  当时的树枝上有很多财宝,大自然慷慨提供了李子、山盯野樱桃、桃子,举起这个棒子就能把它们打下来。用棒子在河边草丛里翻动,也是一件乐事,有鸟儿惊飞的地方,一下子出现几十枚光灿灿的鸟蛋,都是高蛋白。还可以去捣毁蚂蚁们辛辛苦苦修筑的堡垒。蚂蚁蛋也是高蛋白埃
  遇上马蜂窝的时候,女人们就在棒子上拴了火把,由胆大的女生举着,烧死窝里的马蜂,再由胆子更大的女生,敲马蜂窝下来,拿回家吃。马蜂窝是古代的面包。树洞里的马蜂窝,就用烟熏之,总之当时的女人喜欢马蜂,马蜂的蜜是非常好的煮肉调料,也是古代的婴儿奶粉。另一种奶粉是植物块根(比如芋类),把它们捣成粉末,积累好几十斤,饿得时候,充水泡着吃,是古代的麦乳精。
  (八)
  女人干的活似乎有点多。事实上女人包揽了采集、纺织、制衣、制陶和培植庄稼等主要工作。在种植庄稼过程中,担任敲碎土块、育种、播种、除草、收割的几乎所有角色,而男人只负责挖土。此外男人还干干打猎的事,都没什么利润,虽然很努力,却往往却空手而归(有时候干脆被动物猎了他们)。
  所以,确保家族衣食无忧的是女人,女人是社会的主导,神农氏时代的女人,顶了四分之三的天,当时的社会是“母系社会”。既然女人是主导,女人跟男人发生性关系,当然也不认为是自己吃亏。在她们看来,男人只是她的一个“性玩物”,玩一下而已,帮她生产下一代。用完了以后,就把男人甩开。等想的时候,再找回来。
  总之,当时没有固定的夫妻。
  性生活怎么解决呢?
  当时流行狂欢节,选定特别的好节气,比如春分,神农氏组织大家到郊外什么美地方,温泉边上,搞节日大狂欢。具体场面已经随着时间的波而衰减消失不见了,但是在一些远古岩画上还存有定格:许多对男女,裸体互相makelove,生殖器官被画的格外突出,旁边不远则是他们带来的羊啊牛啊在咩咩哞哞地叫。主人们和动物们都获得了古代生活的快乐。这就是石器时代的“郊外野合”,作为习俗一直保存下来,直到今天在我国西南地区还看得见它的影迹:一些西南纳西族部落的年轻男女们,在节日水潭边搞聚会。附近村落,认识和不认识的男男女女,都来这里,欢聚野炊。一些青春美男少女们,就从这里找到相好的对象。一帮男女吃饱喝足就脱掉衣服,坐在水潭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上岸去男欢女爱,着对野合。各对情侣虽近在咫尺,但皆互不妨碍,各行其素,甚至可以互换伴侣。哈哈,真是好啊,而且这是纯的古风的遗俗。以今例古,可知先民。
  欢乐谷(HappyValley)的集体野合,是远古先民,在不知婚姻为何物时,为了解决性需要和实现传宗接代的必然出路。当时没有婚姻,远古时代的女生,是跟宗族内外的众多男子混交,结果是生出的孩子不知道该管谁叫爹。这也就是庄子说的“神农之时,民知其母,不知其父”。
  这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但是少儿切勿模仿!当时的世界,各地都是如此,古希腊神话中的很多“英雄”也都是有母而无爹。他们的妈妈是人间美女,而爸爸则是宙斯或者阿波罗这些经常下凡泡妞的神仙,四处留情,与人间的漂亮女孩生下很多所谓“英雄”。
  这种习俗一直延续下去,即便到了后来的大周朝,官方的《周礼》上还规定了“欢乐谷”是全民活动,鼓励参加,地点往往选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是现代的红灯区。
  这种习俗,今天仍然还有,在偏僻的地方。
  (九)
  七千年前,伟大的神农氏还创造了远古的集市,也成了供当时不知婚姻家庭是何物的先民们寻找异性partner的好去处。当然这里也兼作买卖交易。(集市兼作泡妞场所,这个传统至今没有变。譬如重庆的解放碑,既是逛街购物的地方,也是打望泡妞的乐园。只不过现在是男的泡女的,七千年前正好相反,是女的泡男的。)
  下面我们谈谈七千年前的女生是怎么在集市泡男生的。
  当时集市里汇聚着人们采集来的各种好东西,在此进行物物交换,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有卖鸟蛋、卖鱼的,还有摆了地摊卖饮料的,多数都是女孩,因为财富都是掌握在她们手里。她把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口渴的你。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而这时你是拎着打狗棍(尖木棒),背着一筐麻皮,走在集市上。注意,你背筐的方法跟现在不一样,你是用带子绷在前额,从两耳下伸到后背,拉着脊背上的筐(很多古人因此在头骨留下印痕)。如果你筐里的大麻比较好,拎着木棒的姿势也很酷,没准就能被这卖饮料的“野蛮女友”欣赏了。
  注意这大麻不是吸食的。大麻的麻皮可以作衣料。毒品大麻只是产自印度的某一变种。你把这些你采集来的、浑身都是宝的大麻,拿出一些给这女孩,就能换来一罐她的饮料。
  这个卖饮料的女孩直勾勾地对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要你的联系方法。但你特别是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暴,一笑就不好看了。于是你借故跑开了,气得她做出王老五欲抢亲的姿势。
  牙齿有点暴
  走了不远,有一个卖衣服的女孩进入了你的视野。卖衣服的这个女孩,手很巧,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为了避免乱发飞扬,她头顶上梳起一个螺壳样的乌髻,还有一只象牙梳固守着那里。象牙梳是五齿的,发明梳子的灵感来自五个手指。尽管如此,还是有些长发分成柔和的几咎,解散在她的肩头,以及两三根极细极长的辫子。
  这女孩的摊位,卖着兽皮料的衣服。当时的衣服多是兽皮的,后来叫作裘——夏天正着穿(毛朝外),凉快;冬天反着穿(毛朝里),暖和。你把一筐大麻交给她,可以换来半件她手缝的麻布衣服。
  其实我需要再声明一遍,不是你挑她,是她挑你(因为当时是母系社会来的)。如果她在跟你作物物交易的时候,觉得你符合她的style,她就冲你打手势,示意你跟着她,直接去她的住处。
  于是你就跟着她去,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路上你看见那个卖饮料的牙齿有点爆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到了女孩住处(坑屋),你和她一起剥掉衣服——对不起,应该是先剥掉大麻的皮,你帮她用麻皮制作衣服。
  在劳动中,你们可以先建立一些友谊。她也想借机看看,你这个人是不是只会吃白饭的。
  你把麻皮放在水里,泡着,慢慢地,皮就松散了。你用棍子槌击几下,麻丝就出来。你再放进一些矿物质,使其脱胶,麻丝变得更麻利。接着,你把丝捏了出来,交给女孩。这些长长的麻线挂在她的脖子上,她再用“陶制纺轮”,把它们捻成线。纺轮只有铜钱两倍大,样子也像铜钱,中间的小眼插着竹签,签子顶上系上她的麻丝。用手转动纺轮,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时旋转的重力和扭力,把几绺麻线拧成结实的一根长线——纺轮质量越大,坠力就越大,纺出的线就越细;纺轮质量越轻,纺出的线越粗——古人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地球引力为人民服务了。
  这个纺轮是当时的高科技产品,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是要放在她坟里的。男孩坟里则放石斧,显示出男耕女织的分工。
  纺轮
  接下来的工作是织布——这只需你旁观。织布,说白了就是把前面拧好的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就是布了。具体操作就是:把经线的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她的腰际。如此排列许多经线。女孩拿着梭子,在经线上穿梭编织,一上一下,布就织出来了(梭子尾巴上系着纬线)。布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10根,纬线26—28根,比现代农家布还稀疏。但是没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的时候,作出种种回纹、斜纹的暗花来。有些植物的块根捣烂可以流出各类颜色的汁,把布染成美丽颜色——矿物颜料也可以。
  七千年前的布,一根都没有保存下来,在一些出土陶器上发现了布纹的痕迹。这是制陶的时候,把布垫在了泥罐子下面,印上去的。
  有了布,就可以做衣服了,这就不用我教了,七千年前的女孩自会做衣服。不过那时候布的幅面很窄(只相当于她的腰宽),所以难以做成裙子(除非她的腰贼粗),而只能把几条布拼接起来作裙面。于是当时的“裙子”,都是前后两片(各自用几条布幅拼成),前后两片,一片蔽前,一片蔽后,左右两侧是开缝的,导致大腿很容易露出来。男女们都穿这种“旗袍”式的裙子,谁也别笑话谁。
  当你们为了衣服工作了一天,已到夜色深沉的时分,晚风像装在水瓶子里的半瓶子水,涌动着绿色的星光,你和这个野蛮女孩,互相拥抱着,在她的小屋子里,已经成为春天中幸福的一员。恭喜你,已经正式成了一位名草有主的的男生啦。从当时流行的开在屋顶的窗户上,你们可以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没有任何人会干涉,男生在女生家睡觉在当时属于天经地义。不要怕她爸爸,事实上这个女孩没有父亲(她妈妈和她一样,都是没有定数的,所以她不知道自己爸爸是谁)。在那个时代,有母无父,不成个体家庭,人们都是合族而居,村落由单间小房子(坑屋)组成,每个坑屋里边只住着一个女孩或一个男孩,这意味大家都不受固定约束,都去欢乐谷解决性需求,或者造访别人的单间坑屋。
  野蛮女友
  男生被泡来以后,千万不要以为会被召为长期的“驸马”。双方只是结成偶然的一对儿,好上半年一年,男生随时都可能被换作别人。男人只是过客。男人来了主要是为了协助女方生产下一代。其它时间,女人与男人相好则主要是为了解决性苦闷,所以对长相、学历、体格、家庭、财力、心灵都不挑剔,往往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partner,一个女孩同时拥有几个partner,是常事。唉,这可真是“野蛮女友”埃因为性伴侣太多,她们生出的孩子真是难以确定其生父是谁。因为找不到爹,所以就敷衍出神话,说是踩了脚英看见龙首而怀孕生下了孩子——伏羲、神农就是这样来的。
  总之,当时的女生都“花心”,住在自己单间的坑屋里,手上把着一串男生,并且经常胡乱抛弃。男人担当这种“玩物”的苦恼角色有几十万年,直到后来的黄帝时代才发生逆转。男人掌权的历史,比女人要短的多。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神农氏本人都有可能是女性。
  现代有志向的女生也许会说,这没什么了不起,我也是这样的,我天天去酒吧,换着男生玩,我不打算急着结婚,我没定数的。但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她是一辈子如此的,一辈子没定数的。“我们不结婚!好吗?”——她对她的时任男朋友说。当时的女生一辈子不受男生和家庭的气。
  不结婚不等于不生孩子。野蛮女友生下的孩子,虽然不知道爹是谁,但也没必要就扔了,这孩子照例都归母方所有。孩子长大后,和妈妈一样都不离开本族,一直到死。这是母系氏族的特征,基本上跟蚂蚁的社会差不多:生下的女孩,留在家族里从事劳动,未来继续生孩子,其中德高望众者成为女首领——“蚁后”;生下的男孩,也留在家族里干活,当“工蚁”。当然男孩(工蚁)也要不时地跑出去被妞泡,去野合或者被带走过夜,去协助别家的蚁后生产下一代。
  试想一个社会没有固定的夫妻和家庭,该是多么随便和无拘无束阿。你爱怎样花心都没有人会指责你是大萝卜。七千年前的社会就是这样开放的:女子主事,去郊外找一帮男生野合,又在集市选男朋友,带回家过夜,动辄更换男伴侣,终生不结婚。
  但开放是要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七千年前,有一半的女性死于二十几岁花季,这是整天泡男生带来的恶果。过多的性生活变成女孩的催命符:十五岁普遍怀孕,过早的孕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临产也是一个难关,难产和产后细菌感染是母子的杀手锏。即便孩子养大了,妈妈若死掉,小孩也往往是死路一条。七千年前,男人的寿命反倒比女人要长,平均在32岁左右。这个数据一直保持到汉朝前没有大变化。
  下面我们去七千年前的坟地看看。当时的男女由于只是短期相好,并不结成一辈子固定的夫妻,所以也就没有夫妻合葬。人们在坟地里都是住单间。所有的男人葬在一区,女人葬在一区,排列井然有序,就像男女卫生间一样。“卫生间”里的每一个人依旧住单间,也有哥几个、姐几个住一个坑的,但男女绝不掺一起,跟他们在地面生活时一样。能搬到公共墓地来,是一种荣誉,那些干了坏事或者得了恶疾的人,是进不了“祖坟”的,也没人给他“烧纸”。那些摔死、烧死、淹死、夭折,以及交通事故而死(当然这类比较少)的人,也不许进来。被老虎吃死的(这样的人被认为是有罪孽,故而神派老虎吃他),也不许进去。对于公认的坏蛋则要趴着躺在墓里,以示与众不同、特立孤行,后来这个待遇也给了俘虏来的战犯。
  坟墓里的随葬品都比较简单,多是粮食,供死人在阴间吃。也有猪、狗、猴什么的,给死人提供动物蛋白。做饭用的陶罐、吃饭用的钵盆,也都放进去。南方人爱吃鱼,就放进去鱼。四川有个家伙,死后口咬两条大鱼尾巴,象征着有吃不完的鱼。
  现代有些原始部族,在下葬的时候,人们就要唱起挽歌:“你去吧,那是你的妈妈、舅舅住的地方,安心住在那里吧,不要回来。”这形象地反映了母系社会的特点:家族中乃至坟墓中的权力者是妈妈、舅舅。死后都要去找妈妈、舅舅,而无所谓爸爸。因为不知道谁是贡献给死者一些染色体的爸爸——因为妈妈的情人先后太多了,且从不结成固定夫妻。领导家族的,是妈妈和妈妈的一些姐妹,其次是妈妈的一些弟兄——舅舅们。(注:这些舅舅们,他们也没有固定的媳妇,他们是出到去别的家族,协助那里的女生生产孩子,但他在别的家族没有地位,平时还是生活在自己家族。由于年纪较长,能力经验丰富,所以他在本家族倒是会有一些地位。所以,即便是母系社会,也并不是男人一点也不参与本家族管理,年长男人,应该也是有一定地位的。)
  (注:关于上述的神农时代男女关系,你也许会问,我是不是杜撰的。不是的!我是从来不会骗你的。
  现在有一种学科叫民族学,就是研究那些尚未开化的边僻地区部族,包括他们的婚姻模式,从之推测出原始时代的先民生活方式。譬如云南永宁纳西族,男女生活方式,仍然带有古风。在一些劳动、集贸、娱乐等场所,男女只要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应邀到女方家族她的房间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俩人只是这样好上一段时期,短期同居罢了,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自己家就食。所以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间的道路上,来往者尽是青壮年男子。互相还打招呼呢。每位女子都可以和许多男子保持性关系,反之,男子亦然。不过,这里的主导是女子,是女子在挑男子和抛男子。我们管这个叫“走访婚”。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相互走访,基本一辈子就这么过了,不结婚。
  蒙古族“阿拉善旗”也有这样的遗俗。老人们把姑娘嫁给一种器物,以马鞍或火钳为丈夫,算是成人了。从此,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访,生下孩子也随母而居,归女方家所有。一辈子不结婚。
  我前几天还去了桂林观光,在阳朔县一个民俗村里,导游对我解释了在那里表演生活实景秀的原住民,说这些靠近越南的爱伲人,男生通称阿利,表示服从的意思,女生叫阿布,意思我却忘了。看得出女的高于男的。在男生整日独卧的小窝棚前,如果有女生看中他了,就挂个手刻彩画的竹筒上去,命这男的晚上去找她相好过夜。部族的帮主,也是个女酋长,图腾上地位最高的也是女的。但是他们又有抢婚的习俗表演,一群男阿利在追逐一个奔跑着的披着红布的美丽阿布,说明男的已经开始在向女的夺权了。已经要把女的抢回自己的家去,而不是男的登女家门去陪睡当三陪了。)
  (十)
  在神农时代,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春秋两季的概念被明确,女生普遍花心,男生默默没有地位。男女们吃饱喝足之余就闲着,玩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把它抽得嗡嗡直叫。据鲁迅回忆,当时还出现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学家,男人们扛木头时唱的歌。
  人们有什么事就记在绳子上,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掌握了这个,就算大学毕业。其它时间,据无政府主义者“庄子”先生报告,人们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这就是庄子向往的上古太平盛世。
  其实,神农时代的人们并不像庄子想象的那么值得羡慕。他们普遍患有口腔疾患,许多人刚到四十岁,牙齿就已部分脱落,这是不懂得刷牙的恶果。神农时代的一个17岁女孩,青春花季,在今天的陕西临潼姜寨被挖出来了,随身的骨珠项链达8577枚珠子之多。可见这位女生的家族条件比较优越,但她患有龋齿!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当时三分之一的人患有疼得要命的牙玻
  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除了牙疼以外,还不能炒菜,这就更苦恼了。因为炒菜需要传热比较快的铁锅,而当时没有铁,陶瓮传热又慢,所以神农氏的肉只能煮,菜则是泡和腌。泡是把蔬菜置于瓮中密封浸泡,内加盐和作料,类似泡菜。腌和泡的区别是,腌不加水。有时候神农氏也吃煮菜。就是小米与菜、肉混在一个罐子里,架在火上煮,煮出来的糊糊,像猪吃的东西(不好意思)。
  总吃菜粥,嘴里要淡出个鸟来。想吃点干的吗?人们在陶罐底子挖几个孔,里边装好米,坐在沸腾的另一个罐水上,用下边的蒸汽,去加热上边陶罐里的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又顶饱。这种设备叫做“甑”(念赠),甑可以蒸饭,蒸鱼,蒸植物块茎(如古代白薯)。我们可以视此为饮食界的蒸汽革命,但神农氏没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机”并制造古代火车!只怪当时没有金属。这是七千年前最郁闷的事。
  甑
  冶炼金属需要1000度的高温,当时达不到。但不知为什么,同一时期的苏美尔人却做到了。
  没有金属就有很多不方便,比如神农氏的手指甲长了,没有指甲刀,他只能用牙咬,或者到岩石上磨(跟老虎一样)。如果神农氏想做一个独木舟,他很难用石器把一根大树干掏空,而必须先在树干上烧火,烧掉一层,用石器刮掉一层木炭,再烧一层,再刮。烧大发了,就把整个“船”烧了。砍树也是这样。用石斧砍倒一颗树,据民俗学家的报告,南美洲土人用石斧砍倒一颗大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边砍边用火烧。而我们用铁斧砍伐,只须三小时。由于砍树太麻烦了,当时的人死了就没有棺材,只用席子和树枝覆盖,放进方坑里。最了不起,方坑上加一个木头盖子,这个盖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没有刨平,上边也不起坟头。不过小孩子好,小孩体积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瓮里埋着。
  如果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喜欢吃辣椒、喝酒、抽烟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时代去,那就等于自投死路。不过他也许能喝到酒,因为酒的起源,是来自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倒是满多的——因为没有冰箱。而且还有果酒,是猩猩酿造的。猩猩、猿猴这些家伙专爱采山果,吃不完的就堆在什么地方,遇到适合的自然条件就发酵,成了酒。既然猩猩能做到,想来智商更高一点的先民们也不难发现酿果酒的诀窍。
  原始的酒很浑浊,里边掺着饭和果,怎么喝呢?考古出土的滤酒器给了我们答案。它就像一个茶壶,从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挡了个竖立的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在荒岛上可以学用之)。
  喝酒可以用陶制的碗,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坐在地上抱着它,沉甸甸的,喝起来很不优美,所以大家使用轻便的木碗。然而木头容易糟烂,神农氏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是最原始的漆器。
  (十一)
  神农氏晚年试图离开西部黄土高原,去外地搞扶农、扶贫工作。他足迹向南,进入湖南境内就死在那里。现在湖南有一个炎陵县,里边有很大的炎帝陵。
  细心的人会发现,为什么叫炎帝陵了呢?众所周知,神农氏是神农氏,炎帝则是未来跟黄帝打架的那位,俩人不是一人。在先秦著作上,俩人还不是一个人。可笑的是,到了西汉一朝,炎帝就被塞到了神农氏的户口本上,成为了神农氏的儿子,后来干脆偷偷摸摸成为神农氏本人。也就是说,神农氏就成了我们所谓“炎黄子孙”中的“炎”。
  现代学者也都接受了汉朝以后的既成事实,在文章中写“炎帝神农氏”,这实在是个和稀泥的做法。好吧,我们就把“神农氏”理解成“炎帝”好了,“炎黄子孙”一词中的“炎帝”!神农氏启蒙了农业,以此资格成为炎黄子孙的名誉祖先——炎帝,恐怕也没有人会不服气吧。
  神农氏(炎帝)的几个儿子,我们下一章再说他们,他的几个闺女,倒值得一提。其中一个闺女跟“赤松子”先生(当时的宇航员)私奔了,俩人一起得道成仙。还有一个闺女瑶姬很漂亮,梦中遇见英俊的白马王子,得相思病死了,变成了瑶草,开着一种黄色的小花。世间的女子只要吃了瑶草的果子,就能令男子爱之发狂。后来瑶姬在四川巫山上落户,送给治水英雄大禹一本水力学专著。到了楚襄王时候,瑶姬变成巫山神女,成为了楚襄王的性幻想对象,和老楚发生了一段梦中云雨。
  神农氏(炎帝)最小的女儿,就是有名的“精卫”小姐。精卫早年不听劝告,未经许可在非游泳区游泳,结果溺水而死。后来化做一只呆鸟,每天飞来飞去,进行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拦海造田工程。这就是是陶渊明作诗所说的:“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精卫衔着西山的木石,去填汪洋的东海,想把坏大海给活活堵死,有志气。但它其实不懂,这里填实一个海,隔壁势必又冒出一个海,怎么办呢。你不让它冒,那么多的海水去哪里呢?
  总之,伟大的神农氏的女儿们,都没得善终,这也反应了远古女孩红颜寿短的事实吧。
  (十二)
  让我们把目光移向亚洲以外的地区。
  当神农氏某一天爬上一座西部的高山,向西眺望,在他目光所及的遥远天极,此刻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
  此时的世界各地都差不多,都是石器时代,唯独伊拉克所在的那个地方很特别,也就是西亚的两河流域,那里的“苏美尔人(Sumerians)”像服用了兴奋剂一样早熟,率先步入“铜石并用时代”了。也就是说,当我们黄河流域发神农氏还住在零星的坑屋里,挥舞着七千年前的石器,拎着木棒到处采集植物的时候,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则已经有了金属!
  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两岸——也就是小天王周杰伦唱“我对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平原”的地方,出土了苏美尔人在距今七千年前的铜珠、铜线,还有炼铜遗址。“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就是两河流域的意思。如今,美国的坦克也正跨越幼发拉底河上的大桥,进攻桥对面的伊拉克首都巴格达。
  苏美尔人不但在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有了铜,还在神农氏死后第一千年,开始大批使用青铜工具和武器,他们很牛气地把泥土烧制成数百万块世界上最早的砖(因为两河流域石头少,只有泥巴),用沥青作粘合剂,建造巨大的台基式塔庙,用来供奉他们的神祗,并围绕它建造起人类最早的城邦。他们还利用两河流域的泥巴,创造性地烧制成泥版,用削成三角形尖头的芦苇杆做笔,在泥版上写世界最早的“楔型文字”。泥版两面写完,晾干,用火烧硬,成为一块块的“泥版书”。小天王写给他那谁的爱,就是用泥版书写的吧,埋在美索不达米平原下。
  如果以文字、青铜器、城市作为判断文明的要素,那么在距今六千年前,苏美尔人与已经率先达到了文明的标准,第一个在全世界跨入文明的门槛!紧紧踵随其后的是埃及地区。而这时的中国,还是茫茫缥缈的石器时代,有的只是神农氏或者炎帝的茫茫一片的传说。当苏美尔人的楔型文字和青铜之器已相当成熟,而同时期的中国还根本没有文字,更没有金属工具与武器,有的只是神农氏的一介名字和西安半坡等地区挖出的几罐子小米、一些陶碗以及南方的小型玉器,文明的迹象非常渺弱,没有文字和青铜的任何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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