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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女子的爱情追逐与困惑:后刺青时代
  女性都是不朽的。她们一生中的三分之一交付与日常工作,又有三分之一交付与日常生活,剩下的三分之一就是追求爱情了……《后刺青时代》当中的三个“北漂”的青年女性就是典型的代表人物,她们在生活和情感的潮水中扑腾,起起伏伏,时而迷茫,时而贪婪,时而又无所适从,她们惟一的理想似乎就是把自己嫁出去,甚至不择手段——像个喜剧,又像个寓言,其实,你读过之后才发现,它什么都不是,就是生活本身的粼粼片片
第1节:后刺青时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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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到北京去,是我在三峡的游轮上确定下来的既定方针。当时,游三峡,简直就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再不游,三峡就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几个北京的哥们儿在甲板上指点江山,高谈阔论,我聆听着,聆听着他们谈得那些靠谱和不靠谱的话题,不禁心驰神往。
  我把这个想法跟闺蜜们说了,她们眨巴着晶亮的黑眼睛,个个一脸的疑惑:他妈的你疯了,丢掉现成的差事,现成的男友,跑那么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你脑袋里长羽毛状的复叶植物了吧?
  我笑一笑,没说什么,反正我的主意已定。北京诱惑我的东西太多了,那些名胜古迹暂且不说,就是那里的人,也有见识得多,起码比我们这个小城里的那些淳朴却又无趣的人们好玩。
  不久,一支摇滚乐队来我们这里演出,我告诉他们我想去北京,他们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滞留了老半天,我敢说他们所见到的是在他们记忆中最漂亮的一张脸,妩媚、俏皮,当然还有一点害羞……
  去呀,像这么精彩的女孩,北京绝对欢迎你!他们唧唧喳喳地说。我注意到,他们的眼神始终徘徊在我没穿胸罩的裙衫紧绷处,那里鲜明地凸起乳头的轮廓。我似乎看透了他们的内心深处。
  三天以后我就跟他们一起走——我们约好。可是我要做的善后工作还有那么多,辞掉以前的差事容易,可是要休掉以前的男友就难了。他是那么地爱我,我也有点爱他,相处一年半了,他还只敢贪婪地盯视着我娇嫩的身体,而不忍下手,任凭我扮演着玉洁冰清的角色。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再过个一年半载,我可能就穿上婚纱嫁给了他,之后,就做家庭主妇,再之后,生上一两个孩子,这也就是我未来的生活轨迹。可惜,我不想过这种毫无悬念的日子,不想。我想跌宕起伏,我想五颜六色,我想领略更多的人,老的、少的、胖的、瘦的、猎豹一样好斗的和绵羊一样温顺的人……
  那天,破例,我约我的男友去吃饭,而且由我请客。这一邀请对他来说,似乎太突然和蹊跷,他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我就威胁说:去不去,不去就拉倒。他用惊奇的口吻说:太阳不是从西边出来了吧?我骂了他一句:德行。
  我在餐厅的一个角落坐下来,不一会儿,就见我的男友兴冲冲地跑来,不知为什么,我不免怜悯起他来。我特意点了几样他喜欢的菜,他居然一脸的感激,我越发地觉得惭愧,但是我还是狠狠心,按既定方针办。
  照例,他要送我回家,走到僻静的地方,我让他抱抱我,他跟过去一样,机械地搂住我的腰,我却主动地吻起他来,并用舌尖轻薄着他的唇。于是,他的手也开始不安分起来,我灵巧地逃避着,挑逗似的瞧着他被激情烧灼得变形的面孔。
  终于,他认输了,神情庄重起来,其实我知道他心里是多么的沮丧。他说:回去吧,晚了,家里会惦记着……我垂头站在那儿,不动地方,等他牵我手的时候,我就扑在他的怀里,微微弯了弯眉毛,窃窃地说:你带我开房去吧。
  我男友犹豫着,似乎在权衡着利弊。我轻蔑地哼了一声:我本来是想把自己交给你的,既然你不要,那么好吧,你就走吧,从此我们再也不要见面了。
  他又惊又喜又慌张,耳语道:你说的是真的?
  我反问他:难道你不想吗,你以前不是为此总跟我闹别扭吗?
  当时,我穿的是一件浅色的连衣裙,很短,就像是用三点式泳衣改的一样,能露的地方都露着,要是允许,我大概不能露的地方也照露不误。
  ……每时每刻都有人从处女变成不是处女,这与哪个季节或周几或白天与黑夜都没什么关系,起作用的往往是荷尔蒙。我清楚地记得我不再是处女的日子是2004年的3月27日晚九时至十时之间。
  跟他摊牌的时候,他正在淋浴。我告诉他,我要到北京去发展,不管他支持也好反对也好,至于我们俩的关系,那就以后再说了。当时他的表情,用乐极生悲来形容,纵使稍有差距,也八九不离十。
第2节:后刺青时代(2)
  3月的风还是很寒冷的,我走出旅店不禁打了个寒战,双臂交叉地抱在胸前,孤零零地沿街走着。我不争气的眼泪终于流淌了下来,就这么离开他,我还是舍不得。
  第二天,我就跳上了北上的火车,不过,一路上的细节,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我没有跟家里说,我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我男友来办,谁叫我父母都喜欢他呢。在我父母的印象里,我本来就是个秀丽妩媚却又有点野的女孩。
  几乎是二十五分之一世纪以前,我终于来到了首都北京,那时叶利钦的外孙子还不是俄罗斯的首富,硅谷的发源地也没被确认为是加州爱迪生大街的一间地下室里,郭德刚的相声也没那么火,整容更没现在那么普遍……
  要不是突然的变故,我也许会跟着那支摇滚乐队走另外的一条路了。但日后回想起来,摇滚的那些人还是我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一群人。同他们在一起不久,我就发烧了,他们还要去演出,我问他们:你们走了,我怎么办?他们迟疑了很久,说道:我们找个人来照顾你。他们找来的那个人后来影响了我的一生,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昨天,我还跟雷雯和郑媛提起这段往事来着……
  2
  昨天章秋月给我和郑媛讲了很多她的故事,也喝了很多酒,我出来时,郑媛和章秋月都还睡着,睡得像一对醉猫。
  我要去刺青。
  给我刺青的那家伙是一只很酷的“公蜂”,一进门就叫我躺下。
  我只好乖巧地俯卧着,乖巧地让他把那种叫“琉球红”的颜料滴在我背上。颜料是掺了烧酒的,挥发开来就有了一种午夜酒吧的暧昧味道。我把他叼在嘴角上的烟卷抢过来,恶狠狠地吸了两口,烟太淡,不是我喜欢的那型,又塞回到他嘴上。说是不紧张,我靠,手心还是汗津津的。
  他说:这蝶花真是艳呢,艳得可以淌出血来。他绣娘似的捏着画笔穗儿,触摸起我的皮肤就像触摸锦缎,有那么一点点色情。还好,他要是面对如此性感的我一点都不色情,我岂不太失败了?我就不信世上真的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除非他是李莲英!
  不知现在章秋月、郑媛她们醒了没有……
  这里的光太强,晃眼,有种在影楼拍写真的感觉,这就更强化了我的紧张情绪。其实,刚开始他说是要给我喷一点催眠雾剂来着,我没要,我喜欢逞强。谁叫本姑娘要玩个性呢,忍着吧,也只好忍着了。
  知道疼,却不知道这么疼,当第一针刺下去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尖叫了一声,一骨碌跳起来,抬手给他一个嘴巴。这是习惯动作,本能的。我习惯于打人嘴巴,特别是男人;我身边的男人也习惯了被我打。
  没想到,这哥们儿比我更他妈的酷,眼睛眨都没眨,回手就还了我一个嘴巴,而且比我那个嘴巴打得更有力度。他本来浮雕一般的五官,竟愤怒地变了形,给人一种神圣而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
  我傻了,像一个搁了浅的舢板上的渔人,手足无措地戳在那儿,一个劲深呼吸。在我的记忆中,我似乎从未挨过谁的打,包括父母,无疑他替我填补了这项空白。敢打我的人,必定不是一个平凡的人,这是我得出的结论。你把我弄疼了,我撒娇地说。
  活该,我说过的,你选择的朱刺是最疼的,他说。他见我嘴角淌出了血来,径直过来,用舌尖给我舔掉,就在这瞬间,我一下子就爱上了他。我不知道我的心竟是这样一座不设防的城市,占领它是如此之简单。
  我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他的。听说他是文身行当里最有传奇色彩的一个家伙,才从日本回来,超大牌,却奇怪地隐藏在一条偏僻得不能再偏僻的小街上的阴暗角落,拐弯抹角地特难找。找他做活是要预定的,幸好我有朋友跟他熟。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个半老徐爹呢,而且是在脑袋上梳个恶心人的小辫子的那种。见面一看,也就三十来岁的年纪,尽管胡子拉碴,蓬头垢面,身上散发着原始沼泽淤泥中的沧桑气息,永远面无表情。他给我的第一印象——这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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