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生活>>访谈>> 政书>> 孙星衍 Sun Xingyan   中国 China   清代   (1753年1818年)
汉官六种
  《汉官六种》,十卷,清孙星衍辑,收入《平津馆丛韦》。其所辑诸书情况如下。
  《汉官》,一卷,作者及成书年代亦不详。《隋志》作五卷,宋时仅存一卷,旋即亡快。今所见侠文唯存《续汉书?百官志》注中,内容侧重于公卿员吏的人数和品秩,井附记诸郡郡治距京师的里程数。
  
  《汉官解诂》,一卷。原名《小学汉官篇》,计三篇,建武年间新汲令王隆撰。其书以童蒙书之形式出现,“略道公卿内外之职,旁及四夷,博物条畅,多所发明 ”,对当时社会的影响比较广泛。东汉中后期重臣胡广深谙官制仪式,有“万事不理问伯始”之誉。他看中《小学汉官篇》,并亲自力其作注。胡注补正《汉官篇》虽称精要,难言其详之弊,故书名随之易为今名。这也是为什么原文较少保存,而胡注传世较多的原因。
  《汉旧仪》,二卷,《补遗》二卷。原书四卷,东汉议郎卫宏撰。此书不仅言及官制,而且大量涉及礼制,如籍田、宗庙、春桑、酎、祭天等礼仪。所以隋唐史志多将其列入仪注类。又因其所载官制较详备,故自《直斋书录解题》始,称其书为《汉官旧仪》,清四库馆臣辑本亦据以为目。此书是《汉官六种》中有较高史料价值的一种。
  
  《汉官仪》,二卷。原为十卷,东汉军谋校尉应动撰。时献帝迁都于许,旧章湮灭,书记罕存,应助于是缀集旧闻,而作此书。汉官诸书中,此作最为系统,佚文史料价值亦最高。其书在史注和类书中或称《汉官卤簿图》,或称《汉官名秩》,又作《状人纪》,疑皆为其书之篇名。
  
  《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一卷。简称《汉官典职》,或《汉官典仪》。原为二卷,东汉卫尉蔡质撰。杂记官制及上书谒见仪式。
  
  《汉仪》,一卷,吴大史令丁手撰。因《新唐志》称其作《汉官仪式选用》,所以有人以为与蔡质之作本为一书,但据《续汉志?百官志》所引,当自为一书,仅较他书简略,流传不广,鲜为人知。
  
  这六书是汉代官制仪式最原始、最丰富的系统记述,可补《汉书?百官公卿表》和《续汉书?百官志》的不足,应予以足够重视。
  
  除孙辑外,元陶宗仪曾辑应劭《汉官仪》一卷,仅十六条,且无出处。清四库馆臣辑卫宏《汉官旧仪》及《补遗》共四卷。辑本体例较为严谨,辑文也较丰富。然其据《永乐大典》所辑二卷,与史注及其他类书参校考订,未免不足。而《补遗》部分草率收兵,脱漏较多。又清王仁俊辑《汉旧仪》、《汉官仪》各一条。而黄?之《黄氏逸书考》则全取孙辑,唯增案语一句,它无所发明,刊刻疏略,复增外讹,最不足取。相比之下,孙辑优点有四:一为辑书全,二为辑文多,三日出处详,四乃考辨较为审慎。而漏引、误引,亦屡有发生,用之不可不慎。
  目录:
  
  汉官六种
  〔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一版
  汉官一卷 佚名撰 清孙星衍辑
  汉官解诂一卷 汉王隆撰胡广注 清孙星衍辑
  孙星衍叙录
  汉官旧仪二卷补遗一卷 汉卫宏撰 清纪昀等辑
  汉官旧仪提要
  汉官旧仪卷上
  汉官旧仪卷下
  中宫及号位
  补遗
  前汉书凡四条
  后汉书凡九条
  艺文类聚凡九条
  北堂书钞凡五条
  钱文子补汉兵志一条
  汉旧仪二卷补遗二卷 汉卫宏撰 清孙星衍辑
  孙星衍叙录
  汉旧仪卷上
  汉旧仪卷下
  中宫及号位
  汉旧仪补遗卷上
  汉旧仪补遗卷下
  汉旧仪一卷 汉卫宏撰 清王仁俊辑
  汉官仪一卷 汉应劭撰 元陶宗仪辑
  汉官仪二卷 汉应劭撰 清孙星衍校集
  孙星衍叙录
  汉官仪卷上
  汉官仪卷下
  汉官仪佚文一卷 汉应劭撰 清王仁俊辑
  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一卷 汉蔡质撰 清孙星衍校集
  孙星衍叙录
  汉仪一卷 吴丁孚撰 清孙星衍校集
  孙星衍叙录
汉官一卷
  清孙星衍辑
  太傅,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
  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书,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司徒掾属三十人。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司徒掾属」四字从续汉志补,以小字别之,下凡仿此。
  司空掾属二十四人。〔一〕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太常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
  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案:唐六典十引「太史属员有理历六人」,因避唐讳改。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二人。案:各本引此条俱作「汉官仪」。
  太史灵台待诏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锺律。一人舍人。案:唐六典十引汉官「灵台员吏十三人,灵台待诏四十六人」。
  太祝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二〕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三〕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太予乐令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四〕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五〕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高庙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世祖庙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六〕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
  光禄勋员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二人佐,六人骑吏,八人学事,十三人守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八十一人。
  长,墨绶铜樱
  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监官属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奉车都尉三人。
  驸马都尉五人。
  骑都尉一十人。
  光禄大夫三人。
  太中大夫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谏议大夫三十人。
  议郎五十人,无常员。
  谒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
  卫尉员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三人学事,〔八〕一人官医。卫士六十人。
  南宫卫士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宫卫士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二人。〔九〕
  右都侯员吏二十二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侯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案:「侯」皆当作「候」。〔一0〕
  南宫南屯司马员吏九人,卫士百二人。
  (北)宫门苍龙司马〔一一〕员吏六人,卫士四十人。
  玄武司马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北屯司马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北宫朱爵司马员吏四人,卫士百二十四人。
  东明司马员吏十三人,卫士百八十人。
  朔平司马员吏五人,卫士百一十七人。
  员吏皆队长佐。案:谓南屯司马以下。
  太常、光禄勋、卫尉。右三卿,太尉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太仆员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骑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学事,一人官医。
  考工员吏百九人。
  车府员吏二十四人。
  未央厩员吏七十人,卒驺二十人。
  长乐厩员吏十五人,卒驺二十人,苜蓿苑官田所一人守之。
  廷尉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大鸿胪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事,五人官医。
  大行员吏四十人。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
  太仆、廷尉、大鸿胪。右三官,司徒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宗正员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骑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学事,〔一二〕一人官医。
  诸公主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一三〕从官三人。〔一四〕
  大司农员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学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学事,〔一五〕一人官医。
  太仓员吏九十九人。
  平准员吏百九十人。
  导官员吏百一十二人。
  廪牺丞一人,三百石。员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学事,五人守学事,皆河南属县给吏者。
  雒阳市市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补。员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啬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楫棹丞,三百石,别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马市东,有员吏六人。
  少府员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骑吏,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
  太医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
  太官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
  守宫员吏六十九人。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员吏五十八人。
  黄门员吏十八人。〔一六〕
  掖庭吏从官百六十七人,待诏五人,员吏十人。
  永巷员吏六人,吏从官三十四人。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御府员吏七人,吏从官三十人。右丞一人。
  祠祀从官吏八人,驺仆射一人,家巫八人。
  钩盾吏从官四十人,员吏四十八人。又有署一人,胡熟监一人。
  中藏府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内者从官禄士一人,〔一七〕员吏十九人。
  尚方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符节当得明法律郎。
  宗正、大司农、少府。右三卿,司空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执金吾员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学事,注缇骑。执金吾缇骑二百人,五百二十人。〔一八〕
  太子少傅员吏十三人。〔一九〕
  太子舍人十三人,选良家子孙。
  太子门大夫门大夫二人,选四府掾属。
  太子洗马选郎中补也。
  北军中候员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鸿胪一人,斗食。
  屯骑校尉员吏百二十八人,领士七百人。
  越骑校尉员吏百二十七人,领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员吏七十三人,领士七百人。
  长水校尉员吏百五十七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
  射声校尉员吏百二十九人,领士七百人。
  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修行二百三十人,〔二0〕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雒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修行二百六十人。
  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沛国谯,刺史治。去雒阳千二十里。
  常山国高邑,刺史治。去雒阳一千里。
  武陵郡汉寿,刺史治。去雒阳三千里。案:此条引作「汉官仪」,误。
  九江郡寿春刺史治,去雒阳千三百里。
  汉阳郡陇(州),〔二一〕刺史治。去雒阳一千一百里。
  太原郡晋阳,刺史治。南有梗阳城,中行献子见巫皋。
  广阳郡蓟,刺史治。雒阳东北二千里。
  苍梧郡广信刺史治,去雒阳九千里。案:以上俱见续汉志补注
  校勘记
  〔一〕「二十四人」原作「三十四人」,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简称点校本)、汲古阁本(以下简称汲本)武英殿本(以下简称殿本)、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本(以下简称集解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作「
  二十四人」,据改。
  〔二〕「九人有秩」原作「四人有秩」据诸本改。
  〔三〕「二十三人佐」原作「二十二人佐」,据诸本改。
  〔四〕「一人斗食」,汲本、集解本同,点校本、殿本作「二人斗食」。
  〔五〕「守学事」原作「守乐事」,据诸本改。
  〔六〕「监丞一人」原作「监丞五人」,据诸本改。
  〔七〕「二人斗食」点校本作「一人斗食」。
  〔八〕「十三人学事」点校本作「十二人学事」。
  〔九〕「卫士四百七十二人」点校本作「卫士四百七十一人」。
  〔一0〕诸本「侯」均作「候」,孙辑作「侯」,当系自误。
  〔一一〕据黄山后汉书集解校补删「北」字。又汲本续汉百官志亦无「北」字。
  〔一二〕「学事」原作「学士」,据诸本改。
  〔一三〕「直吏」原作「直隶」,据诸本改。
  〔一四〕「从官三人」,汲本、集解本同,点校本、殿本作「从官二人」。
  〔一五〕「学事」原作「学士」,据诸本改。
  〔一六〕「十八人」原作「十九人」,据诸本改。
  〔一七〕「从官禄士」,点校本作「从官禄事」,当是。
  〔一八〕「五百」即伍伯,其上点校本据北堂书钞(以下简称书钞)卷五四引应劭汉官仪补「持戟」二字。
  〔一九〕诸本中唯点校本作「员吏十二人」。
  〔二0〕「修行」原作「循行」,据点校本续汉百官志五校勘记改。下引同。
  〔二一〕惠栋后汉书补注卷二三曰:「『州』字衍。或曰当作『西』。」按汉书地理志作「陇」,师古曰:「今呼陇城县者也。」据此则「州」字系衍文无疑,故删。
汉官解诂一卷
汉官解诂一卷
  孙星衍叙录
  隋志:汉官解诂三篇,汉新汲令王隆撰,胡广注。唐志作三卷。后汉书胡广传:「所著诗、赋、铭、颂、箴、吊及(诸)解诂,〔一〕凡二十二篇。」不言此书卷数。续汉志补注引广注,述此书始末极详。王隆字文山,建武中为新汲令,见文苑传。汉官篇仿凡将、急就,四字一句,故在小学中。今以隆书为正文,列广注于下,末附胡广汉制度十条。
  汉官解诂一卷
  汉太傅胡广注
  清孙星衍辑
  王隆汉官篇
  前安帝时,越骑校尉刘千秋校书东观,好事者樊长孙与书曰:「汉家礼仪,叔孙通等所草创,皆随律令在理官,藏于几阁,无纪录者,久令二代之业,暗而不彰。诚宜撰次,依拟周礼,定位分职,各有条序,令人无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9刘君甚然其言,与邑子通人〔郎中〕张平子参议未定,〔二〕而刘君迁为宗正、卫尉,平子为尚书郎、太史令,各务其职,未暇恤也。至顺帝时,平子为侍中典校书,方作周官解说,乃欲以渐次述汉事,会复迁河闲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独不易矣。既感斯言,顾见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学为汉官篇,略道公卿内外之职,旁及四夷,博物条畅,多所发明,足以知旧制仪品。盖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为作诂解,各随其下,缀续后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广前后愤盈之念,增助来哲多闻之览焉。续汉志补注案:汉官篇正文别作一行,其有未备者,以续汉志小字补之。
  太傅录尚书事。
  犹古冢宰总己之义也。续汉志补注
  司马中外以亲宠殊,平事尚书,宰尹枢机,勉用八政,播时百谷。北堂书钞设官部两引
  下理坤道,〔三〕上和干光,谓之司空。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将军
  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皆掌兵及四夷。有长史,秩千石。北堂书钞设官部
  前、后、左、右将军,宣元以后,〔四〕虽不出征,犹有其官,位在诸卿上。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常,社稷郊畤,〔五〕事重职尊,故在九卿之首。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古文儒林,旧艺皆说。北堂书钞职官部
  博士稽合同异,讲论五始,为春秋。北堂书钞设官部
  公羊传云: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元者,气之始;春者,四时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公即位者,一国之始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续汉志补注
  光禄勋
  勋犹阍也,易曰「为阍寺」。〔宦寺〕主殿宫门户之职。〔六〕续汉志补注
  光禄大夫,〔七〕谏议大夫,揖让群卿,四方则之。北堂书钞设官部
  光禄大夫,本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谏大夫为光禄大夫。世祖中兴,以为谏议大夫。又有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于古皆为天子之下大夫,视列国之上卿。续汉志补注、北堂书钞设官部
  武帝以中大夫为光禄大夫,与博士俱以儒雅之选,异官通职,周官所谓「官联」者也。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温故知新,率由旧章,与参国体,稽合同异,案:北堂书钞引有此二句。皆能分明古今,辨章旧闻。北堂书钞设官部、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案:北堂书钞引此在「视列国之上卿」下。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此在「所谓官联者也」下。但此与光禄大夫不相比附,疑本议郎之职。今改为正文,而不复别出。
  卫尉
  卫尉主宫阙之内,卫士于垣下为庐,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作「为区庐于垣下」。各有员部。〔凡〕居宫中者,〔八〕皆施籍于门,案其姓名。若有医巫僦人当入者,本官长吏为封启传,案:当作「本宫长史为封棨传」,见续汉志。〔九〕审其印信,然后内之。人未定,又有籍,皆复有符。符用木,长二寸,以当所属两字为铁印,〔一0〕亦太卿炙符,案:续汉志补注引作「长可二寸,铁印以符之。」〔一一〕当出入者,案籍毕,复齿符,〔一二〕乃引内之也。其有官位得出入者,令执御者官,传呼前后以相通。从昏至晨,分部行夜,夜有行者,辄前曰:「谁!谁9若此不解,终岁更始,所以重慎宿卫也。艺文类聚职官部
  诸门部各陈屯夹道,其旁当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续汉志补注
  太仆厩府,皮轩鸾旗。初学记器物部
  马有厩,车有府。皮轩,以虎皮为轩。续汉志补注、初学记器物部、太平御览车部
  考工黄魏琐连,孙吴之法。北堂书钞武功部
  兵书有黄氏琐连之器,盖弩射法也。北堂书钞武功部
  廷尉当理疑狱。北堂书钞设官部
  谳,质也。续汉志补注
  鸿胪赞通四门,抚柔远宾。北堂书钞设官部
  鸿,声也。胪,传也。所以传声赞导九宾也。太平御览职官部
  昔唐虞宾于四门,此则礼宾之制,与鸿胪之任亦同。太平御览职官部
  宗正
  又岁一治诸王世谱差序秩第。续汉志补注
  司农调均报度,输漕委输。续汉志补注
  边都诸官请调者,皆有调均报给之也。以水通输曰漕。委,积也。郡国所积聚金帛货贿,随时输送诸司农,曰委输,以供国用。续汉志补注
  侍中
  掌侍从左右,无员,常侍中。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给事〔中〕,〔一三〕常侍〔从〕左右,〔一四〕无员,位次侍中、中常侍,或名儒,或国亲。汉东方朔拜中郎,为给事中。刘向谏议大夫,拜给事中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尚书出纳诏命,齐众喉口。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
  唐虞曰纳言,周官为内史。机事所总,号令攸发。北堂书钞设官部、文选、晋纪总论注、后汉二十八将论注、〔一五〕辨亡论注太平御览职官部
  机密之事。文选晋纪总论注
  士之权贵,不过尚书,其次诸吏。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诸吏,光禄勋是也。太平御览职官部
  御史
  建武以来,省御史大夫官属入侍兰台。兰台有十五人,特置中丞一人以总之。此官得举非官,案:北堂书钞引作「举法」,皆误。当作「举非法」。〔一六〕其权次尚书。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惠帝三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北堂书钞设官部
  孝宣感路温舒言,秋季后请谳。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御史起此。案:当重有「治书」二字。后因别置,冠法冠,秩百石,案:「百」上当有「六」字。有印绶,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罪当轻重。续汉志补注
  执金吾,执禁典兵。北堂书钞设官部
  执金吾,吾者御也,典执金革,以御非常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卫尉巡行宫中,则金吾僥于外,相为表里,以擒奸讨猾。续汉志补注、北堂书钞设官部
  太子太傅,日就月将,琢磨玉质。北堂书钞设官部
  言太子有玉之质,〔一七〕琢磨以道也。位次太师。北堂书钞设官部
  少傅琢磨玉质,永承无疆。北堂书钞设官部
  言太子者,珪玉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将作大匠树栗、椅、桐、梓。〔一八〕续汉志补注
  古者列树以表道,并以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宫室并主之。续汉志补注
  中垒、城门,北军士校,修尔车马,以戒不虞。北堂书钞设官部
  汉掌兵官。北堂书钞设官部
  河南尹
  武帝太初元年,〔一九〕左内史为左冯翊,主爵都尉、右内史为右扶风、京兆尹,治京师,以为三辅,皆如郡。〔二0〕主爵列侯,其职并鸿胪。〔二一〕世祖案:当有「都」字。〔二二〕雒阳,改河南案:当有「郡」字。为河南尹。北堂书钞设官部
  三辅职如郡守,独奉朝请。成帝丞相张禹逊位,位特进,奉朝请。又以关内侯萧望之、大司马嘉皆进奉朝请。光武司徒孙资加特进,奉朝请。奉朝请之号,则非为官。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刺史十有三牧,分土食焉。北堂书钞设官部
  京畿师外,案:当有讹。十有三牧,分部驰郡行国,督察在位,奏以言,案:「奏」上当有「敷」字。录见囚徒,案:「见」当作「视」。考实侵冤,退不录职,案:「录」当作「称」。状状进一奏事焉。案:当有讹。北堂书钞设官部
  巡谓驿马也,县次传驾之,以走疾,犹古言附遂。续汉志补注
  县邑囚徒,皆阅录视,参考辞状,实其真伪。有侵冤者,即时平理。续汉志补注
  课第长吏不称职者为殿,举免之。其有治能者为最。察上尤异州,又状州中吏民茂才异等,岁〔举〕一人。〔二三〕续汉志补注
  所察有条应绳异者,辄覆问之,不茹柔吐刚也。岁尽,赍所状纳京师,名奏事,差其远近,各有常会。续汉志补注
  中兴不复自诣京师,其所道皆如旧典。续汉志补注
  假佐,取内郡善史书佐给诸府也。汉书王尊传注
  冀赵常山。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曰「冀州既载」。居赵,今治常山。太平御览州郡部
  兖卫济河。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曰「济河惟兖州」。卫国,今治山阳。太平御览州郡部
  青齐河岱。〔二四〕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曰「海岱惟青州」。居齐国,今治焉。太平御览州郡部
  徐鲁淮沂初学记州郡部、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又曰「淮沂其乂」。居鲁国,今据豫州而东海。太平御览州郡部
  扬吴彭蠡。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曰「淮海惟扬州」。又曰「彭蠡既渚」。居吴国,今治九江。太平御览州郡部
  荆楚衡阳。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曰「荆及衡阳惟荆州」。居楚国,今治武陵。太平御览州郡部
  益庸岷梁。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曰「华阳黑水惟梁州」。汉改梁州(治九江)〔为益州〕,〔二五〕今治广汉。太平御览州郡部
  凉邠黑水。初学记州郡部、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曰「黑水西河惟雍州」。居邠国,汉改雍州为邠州,国右扶风栒邑县,属司隶部,不复属州。今治汉阳。太平御览州郡部
  雍别朔方。太平御览州郡部案:续汉志朔方郡在并州刺史部,无朔方刺史,与此不合。
  汉别雍州之地,置朔方刺史。太平御览州郡部
  交址南越。太平御览州郡部
  汉平南越之地,置交州刺史,列诸州治苍梧。太平御览州郡部
  幽燕朝鲜。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无幽州,而周官有焉。盖冀之别也。居燕国,今广阳是。太平御览州郡部
  并代晋翟。太平御览州郡部
  经无并州,而周官有,盖冀州之别也。居燕国,今广阳是。太平御览州郡部案:「居燕国,今广阳是」七字,当有误。
  太守专郡,信理庶绩,劝农赈贫,决讼断辟,兴利除害,检察郡奸,举善黜恶,诛讨暴残。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案:太平御览引作「诛杀残暴」。
  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案:此当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续汉志补注
  都尉将兵,副佐太守。〔二六〕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案:北堂书钞引作「都尉一人」。〔二七〕
  言与太守俱受银印部符之任,为一郡副将,然俱主其武职,不预民事。旧时以八月都试,讲习其射力,以备不虞。案:太平御览引有「
  备盗贼也」四字。皆绛衣戎服,示扬威武,折冲厌难者也。北堂书钞设官部〔二八〕
  少官啬夫,各擅其职。周礼天官疏
  谓仓库少内啬夫之属,各自擅其条理所职主。周礼天官疏
  盐铁官
  盐官掊坑而得盐,或有凿井煮海水而以得之者。铸铜为器械,当铸冶之(事)〔时〕,〔二九〕扇炽其火,谓之鼓铸。续汉志补注
  诸王
  诸王在长安,位次三公。北堂书钞设官部
  光武封诸子,各四县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后汉妾数无限别,乃制设正适,曰妃,取小夫人不得过四十人。续汉志补注
  列侯
  列侯金印紫绶,以赏其有功,功大者食县邑,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案:北堂书钞封爵部引「大小随邑县乡所食,臣其吏民也」。本为彻侯,避武帝讳曰通侯。旧时文书,或爵通侯也,〔三0〕后更曰列侯。今俗人或都言诸侯,乃王尔,非此也。艺文类聚封爵部、太平御览封建部
  诸王受封,皆受茅土,归立社稷。本朝为宫室,自有制度。至于列侯归国者,不受茅土,不立宫室,各随贫富,裁制黎庶,以守其宠。续汉志补注、艺文类聚封爵部
  车驾巡狩幸其国,诸侯衣玄端之衣,冠九旒之冕,其盛法服以就位也。今列侯自不奉朝请侍祠祭者,不得服此,皆当三梁冠,皂单衣,其归国流黄衣皂云。续汉志补注
  乘舆豹尾过后,罢屯解围。续汉志补注
  施于道路,豹尾之内为省中,故须过后,屯围乃得解,皆所以戒不虞也。续汉志补注鸾旗,以铜作鸾〔鸟〕车衡上。〔三一〕续汉志补注
  建盖在中。续汉志补注
  毂下,喻在辇毂之下,京师之中。〔三二〕文选曹子建责躬诗注、潘安仁在怀县作诗注、曹子建求通亲亲表注、任彦升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注
  天子出,车驾次第,谓之卤簿。长安时,出祠天于甘泉用之,名曰甘泉卤簿。文选任彦升为萧扬州荐士表注
  宗庙是古者清庙茅屋。续汉志补注
  古之清庙,以茅盖屋,所以示俭也。今之明堂,茅盖之,乃加瓦其上,不忘古也。后汉书光武纪注、续汉志补注
  桶,桶也。诸侯丹桶,以丹色也。太平御览居处部案:「桶」当作「桷」。〔三三〕
  梲,梁上柱也。诸侯藻〔梲〕,〔三四〕为藻文也。太平御览居处部
  附:汉制度案:汉制度之名,不见于隋书经籍志。续汉志补注引谢沈书曰:「太傅胡广博综旧仪,立汉制度,蔡邕因以为志。」今群书所引,附于解诂之后。
  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策书者,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以命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赐策(书),〔三五〕而以隶书,用尺一木,两行,惟此为异也。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诏书者,诏,告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诫敕者,谓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诏敕某官,他皆仿此。后汉书光武纪注、太平御览文部
  天子出,有大驾、法驾、小驾。大驾则公卿奉引,大将军骖乘,太仆御,属车八十一乘,备千乘万骑。法驾,公不在卤簿,唯河南尹、执金吾、洛阳令奉引,侍中骖乘,奉车郎御,属车三十六乘。小驾,太仆奉驾,侍御史整车骑。后汉书儒林传序注人君之居,前有朝,后有寝。终则制庙以象朝,后制寝以象寝。光武都洛阳,乃合高祖以下至平帝为一庙,藏十一帝主于其中。元帝次当第八,光武第九,故立元帝为祖庙,后遵而不改。后汉书光武纪注
  列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特进,在三公下,不在车骑下。续汉志补注
  是为猥诸侯。续汉志补注
  戎,立车,以征伐。续汉志补注
  春秋左氏传有南冠而絷者,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君服赐执法近臣御史服之。续汉志案:以下四条俱引作「胡广说」。
  高山冠,盖齐王冠也。秦灭齐,以其君冠赐近臣谒者服之。续汉志
  赵武灵王效胡服,以金珰饰首,前插貂尾,为贵职。秦灭赵,以其君冠赐近臣。续汉志
  意谓北方寒凉,以貂皮暖额,附施于冠,因遂变成首饰。续汉志补注
  校勘记
  〔一〕「及诸解诂」原作「及新解诂」,据后汉书胡广传改。
  〔二〕点校本、汲本、殿本、集解本续汉百官志补注「通人」下均有「郎中」二字,据补。
  〔三〕孔广陶本(以下简称孔本)书钞卷五二「坤道」作「川道」。
  〔四〕「宣元」原作「宣化」,据孔本书钞卷六四改。
  〔五〕孔本书钞卷五三「社稷」上有「掌」字。又此引还见于艺文类聚(以下简称类聚)卷四九,与孙辑引同,孙氏脱注。
  〔六〕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主殿宫」上均有「宦寺」二字,据补。
  〔七〕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光禄、太中」,与下文「谏议大夫」连读。
  〔八〕「凡」字据类聚卷四九引补。
  〔九〕「本宫」,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太平御览(以下简称御览)卷二三0俱引作「本官」。殿本续汉百官志亦同。黄山校补曰:「官本『宫』作『官』,是。今按:外人谓无官位者,考本官所遣,当封棨传为信也。」孙案非,且脱注初学记、御览两出处。
  〔一0〕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0「两字」上均有「官」字。按续汉志作「宫名」,此处既指外人,则「宫名」亦当作「官名」。据此可知上述类书所引,「官」下当脱「名」字,而孙辑则全脱矣。
  〔一一〕「符」原作「箸」,据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改。
  〔一二〕初学记卷一二「复」下有「识」字,「齿符」下尚有「识其物色」四字。
  〔一三〕据孔本书钞卷五八补「中」字。此引又见类聚卷四八,亦作「给事中」。孙辑脱注。
  〔一四〕书钞卷五八、类聚卷四八、初学记卷一二「常侍」下均有「
  从」字,据补。
  〔一五〕此引见于文选范蔚宗宦者传论注,不出于文选后汉二十八将论注。
  〔一六〕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五正作「得举非法」,孙氏所据本误。
  〔一七〕孔本书钞卷六五引作「言太子如珪玉」。
  〔一八〕点校本续汉百官志补注「椅」作「漆」。按刘昭注下引毛诗传、陆玑草木疏皆以释「椅」,未言及「漆」。汲本、殿本、集解本亦均作「椅」。据此则作「漆」恐非。
  〔一九〕「太初」原作「太元」,据孔本书钞卷七六引改。又汉书百官公卿表亦作「太初」。
  〔二0〕孔本书钞卷七六「皆」上有「职」字。
  〔二一〕孔本书钞卷七六「并」下有「属」字。
  〔二二〕孔本书钞卷七六正有「都」字,孙氏所据本误。
  〔二三〕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岁」下均有「举」字,据补。
  〔二四〕「青齐」原作「青州」,据影宋本御览卷一五七改。
  〔二五〕据影宋本御览卷一五七删补。
  〔二六〕御览卷二四一其下尚引「备盗贼也」四字。
  〔二七〕孔本书钞卷六三「一人」上有「郡各」二字。
  〔二八〕书钞卷六三两次引及此条,孙辑脱注。
  〔二九〕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之事」均作「之时」,据改。
  〔三0〕类聚卷五一「通侯」下有「是」字。
  〔三一〕诸本续汉舆服志补注「鸾」下均有「鸟」字,据补。
  〔三二〕文选求通亲亲表注「京师」作「京兆」,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注又作「京城」。
  〔三三〕影宋本御览卷一八八两「桶」字均引作「桷」,孙氏所据本误。
  〔三四〕据御览卷一八八补「梲」字。
  〔三五〕据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及御览卷五九三引删「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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