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生活>> 网络小说>> 石康 Dan Ka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68年)
一塌糊涂
  面对作为假象的人生,需要一种彻底的激情,这是一种真正的迷狂,只有这样,才能氢人生当作一场盛宴来品尝,这是一次不可轻易错过的聚会,在这里,厌恶是主菜,痛苦是佐餐酒,而无聊则是每顿必吃的面包,我没有别的办法去改变这种人生,只能满怀豪情地把人生的一切大吃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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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小说是什么意思?我写了两本书,现在在写第三本,我想,我谈到过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没有谈到,我落下了什么?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确定的是,我从未涉及有价值的事物。
  现在,我在为我的读者写书,我为男读者写,也为女读者写,我还为漂亮的女读者写,尽管我知道她们对此不感兴趣,但我仍要写,我要利用我的头脑,使我的读者从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写些低级幼稚的作品来侮辱读者的智力,为此,我不惜认真写作,我有我的很多问题,在我狂妄的时候,我对我的写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过文字做出点什么,就像牛顿在狂妄的时候,相信在宇宙间存在引力一样。
  当然,对于引力,牛顿虽然找不到什么证据,却能洋洋洒洒运用数学描述他创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国的方块字写什么呢?
  也许我可以谈谈与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读《罗素传》,知道他为能够顺利地与妇女通奸绞尽了脑汁,其干劲丝毫不亚于为统一数学基础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圣经》,右手拿《古兰经》,同时读它们,我还顺手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我还读《数学史》,为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赋叹为观止。我还读一些其他的书,我可以谈谈书中的人物,谈谈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谈谈诸多令我反感的电影。
  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我什么也不想谈,没有事物经得住谈论,很多时候,谈论如同一只手,当你把手伸向事物时,事物在一瞬间便消失了,谈论无法触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谈论什么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虚幻的,如果不谈论,就不会出现。
  也许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搞搞老生长谈,比如:谈谈道德。
  在我看来,人世间永远时髦的风尚叫做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也反应出人类饶舌的本性,道德的价格似是而非,随时代而波动,而其深不可测的价值却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纪以前,欧洲最富才智的人几乎都把他们的天才浪费在讽刺教会上,然后,慢慢地,准星开始偏向道德,最终定在那里――然后围绕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异的文化,就像母鸡围着鸡窝生下的一个个大同小异的鸡蛋一样-―这种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观没完没了,道德简直成了聪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饭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谓道德,好坏是也――做个好人可能运气会坏点,但能令人一生充实――狂热的迷信!非常叫人吃惊的是,谈到道德,连5岁的小孩也能说上几句,而且绝不比一个50岁的大人说得差――在我看来,这种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生活狭隘乏味的有力证明,至少,热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颇觉可疑,真不知这种长舌妇的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那么,我谈谈美如何?
  既然真与善被道德关进了自己的城堡,那么,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间的命运如何,甚至人们是如何发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对我仍是一个秘密,那些已被发现的美在现代被商业资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为止,而更多未被认出的美则以令人恶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间,着急地等待审美专家前来认领,摇身变成赏心悦目的礼物送给疑神疑鬼的人们供其消遣,而相信毁灭美能带来快感的人们也在摩拳擦掌,时候一到,他们乐趣就会来临。
  算啦,我还是离这个话题远一点吧,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东西。
  我在人世间至今连一件确定的事物都没找到,因此,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认,我像大家一样,只能夸夸其谈,胡说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认,在写作之外,我什么都不相信,甚至连阅读也不相信,而在写作时,我相信叙述。
  我别无它法,只能相信,而且这的确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因为我在从事写作,如果不相信叙述,那么,我便无法下笔,但有一点我是确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不相信叙述,那个时候,我便不写,与朋友打麻将,坐酒吧,驾车兜风,或者,吃饭。
  如今是我相信的时候,甚至是迷信的时候,我坐在电脑边,敲击键盘,开始写作,一个字又一个字,我写下它们,并且确信,这些连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种意思,也就是说,代表某种意义,通过这些遮盖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够重现或者谈论某个人,某种情感,某些回忆,某些包含在时间与空间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我将可能建立起一种形式,透过这种形式,让我可以对"存在"这件事说三道四,但也仅此而已,我无法回答任何具体的提问,比如,时间是什么?我不知道,相信也没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挂在嘴边,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个说出时间二字的人也许在告诉另一个人"太阳在移动,虽然很慢",但在我看来,他谈的不是什么时间,而是运动,但是,关于运动呢?很多问题便到此为止。
  算了,还是谈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说,我最讨厌的方式,我是说,漫谈的方式,我可以谈我认为更可靠的东西,我见过的人,我们之间的谈话之类,我不能保证我谈得准确,也不能保证我的谈话成功,但我会尽力,我不知人生应当如何,却知道人生很难谈论,过一天算一天,肌肉变成脂肪,皮肤渐渐失去光泽,坏习惯不仅无法改掉,而且与日俱增,坏念头无法克服,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变小,自以为是,虚荣心增加,如果说到成长、进步、解放之类的东西,不知这些算不算?
  我承认,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尽力在里面讲出一些信息,但是,作为序言,它七拼八凑,一塌糊涂,还是到此为止吧。
  1
  我知道,别的不行,但说到"我错了"的故事,谁都可以讲上一箩筐,**虽不同,内容却千篇一律,无论是害人的忏悔型,还是害己的后悔型,在我看来,前者厚颜无耻,后者假模假式,两样都叫我讨厌,但在我的生活里,确实出过很多差错,我不知道我该如何来讲这些差错,我确实不知道。
  2
  青春岁月一去不返对于我是有些标志的,即使把**减退忽略掉也不行,把肥胖贪吃视而不见仍然不行,忘掉过去的阅读趣味也还是办不到,总之,青春岁月的确有些标志,虽然我说不清这些标志是什么、在哪里,我只隐隐感到,人生的一个阶段在某一时刻忽然间就不见了,这没什么大不了,我进入中年,还可以尽情享受苦闷和空虚,可以与疾病做斗争,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达克普隆,见到漂亮姑娘懂得少惹为妙,写剧本要多要钱,读不费力的书一定是在消磨时光,等等。我相信,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对我的余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这么认为的――还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龙虾,发现大口地吃虾肉也不过如此,第一次见到太阳是什么时候?已经不记得了。我还记起一天读完可笑的黑格尔之后,自己是如何变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间便发现除了意识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觉,一只青蛙看到的月亮与我看到的一样吗?也许一样,也许不一样,大地、山脉、星星,都是想象的产物,走到街上,看见人群,我认为他们像鬼魂一样令我着迷,他们的幻影令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诸如此类的感受往后还会再有吗?还有什么东西会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还会加快吗?我的脸会因为羞愧而变红吗?看到可怜的人被折磨惨死,眼泪还会夺眶而出吗?我还会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感到自己很渺小吗?**的一瞬,还会有那种妙处无穷的体会吗?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被重复的生活变得麻木,出于习惯,也许还会有些条件反射似的动作,也许会脸红,会心跳,会掉下不值钱的眼泪,但我知道,那是条件反射,虽然我有意识地不肯承认,那也没用,我的铁石心肠和无动于衷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掩饰的。认识到这一点后,我想,我也许用不着再欺骗自己了。
  3
  于是,我想到嗡嗡,她是一个自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种方式,在人世间与我取得联系,告诉我所有有关我自己的事。
  当然,这些事情令我倒胃,厌恶得无以复加。
  我意思是说,作为上帝的使者,嗡嗡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专门指出我是一个多么无药可救的混蛋的。
  证明这一点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双翅膀挂在身后,会飞,还会跳舞,还会感到委屈,还会撒娇,她过17岁生日后不久与我相识,那时候,她长得极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但却没有蒙娜丽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会在嘴角露出那么一种狗屁不通的所谓"神秘的微笑"来,在我看来,嗡嗡有肉有血,时常害羞,细腰长腿,发际还飘动着一根根柔软的毫毛,一望便知,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现在是99年8月,7月曾有那么几天,北京夏天气温连创历史新高,公共汽车内温度达65摄氏度,叫人怀疑下车后的乘客能否有运气回家,然而司机没有出错更应视为奇迹,一种叫空调扇的东西满街流行,据说它可以把温度降低摄氏3、4度,供那些没钱买空调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个北京最忙的电话设在供电局,报告断电的消息此起彼伏,抢修队完全无法满足人民的要求,按照电视上的宣传,美国热死67人,中国的行情当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调运行正常,但从出门后走入汽车到把汽车冷气开足这三分钟却让我数次热伤风。那十几天过后,北京的树依然很绿,街上仍然布满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见底,而煤气照有,按下开关,电灯应声而亮,水管中仍有自来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户户的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少许炊烟照常冒出,也就是说,北京终不愧是历史名城,再次稳健地经受住了老天爷的考验,我是说,这里万古不变,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须多言。
  就是在这种时候,我开始运笔如飞,巧舌如簧,勾画有关我,有关嗡嗡的故事,当然,我只是陷入对文字的迷信,试图通过文字叙述而已。
  6
  说实话,嗡嗡,唉,刚见到她时,我没想到以后她会如此可爱,这是所有事情中惟一一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在不该犯错的地方犯了错。直到现在,我也认为,我的错误无法原谅,因为那是以后错误的起因,当然,一错再错直至错无可错是我的特长,但这次却叫我异常恼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7
  3年前,我与陈小露分手,决心从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还决心搞创作,把我那点可怜的知识与能力用在写书上,我买了很多书,多得可以让我读上500年,变成知识分子,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谁也找不到的东高地,唉,现在看来,这一切蠢透了,蠢得无法再蠢了。
  8
  那一幕发生在中国芭蕾舞团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着小春那辆破夏利来的,起因是我在东高地的家里写作,无聊至极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诉说他的无聊至极,既然无聊至极,就应当想办法摆脱,小春的办法是找姑娘,如果条件许可,我想很多人都愿意使用这个办法,在你无聊的时候,能够找到一个姑娘,与她谈情说爱,最后把她弄到床上**,然后设法摆脱,一切麻烦结束之后,你便有机会再次面对新的无聊,新的无聊与旧的有点区别,区别是,你懒得把前面的过程再来一遍了,至少,你会缺乏相同的热情,这是纪德的经验之谈,但这种经验只对像他一样聪明的人有效,而对我和小春却不行――我们笨到还会再以相同的热情再去寻找所谓"新的姑娘"。
  笨蛋总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这么可悲,我们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动了,我们从东高地开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远处找到那个招待所,招待所处在地下室,小春在那里认识两个姑娘,一个叫菲菲,一个叫嗡嗡,她们刚从舞蹈学院毕业,分到一个歌舞团,歌舞团没有地方给她们住,便为她们租了一个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团先让这些刚毕业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儿,让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为歌舞团挣了点钱,最终才把她们关到地下室里。
  这些都是小春告诉我的。
  9
  小春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比如:他认识两个姑娘的曲折经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带着一个姑娘回家上床,但那个姑娘非要跟他学开车后再上床,小春虽然弄不清学开车和上床之间有何联系,但姑娘说了,小春仍然照办,两个人在南苑机场附近练车,小春当教练,姑娘开,姑娘把车开得险象环生,差点撞到一队正在机场附近巡逻的大兵,这些荷枪实弹的大兵负责保卫机场,一直坚信,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会使坏人身处险境,但没想到自己也会身处险境,于是一气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带回营房,当做试图破坏机场设施的可疑人员审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长期与大兵相处,看到有人与姑娘在一起便会十分不快,但同时也对与姑娘相处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在审讯中,他对大兵们讲起找到这个姑娘的经过,不料,大兵中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居然也想试试,就缠上了小春,这个大兵是北京人,他们家在舞蹈学院边上开了一个小卖铺,每天都有嘴馋的舞蹈学院的姑娘前去买零食吃,姑娘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比她们更馋的人,那就是时常在小卖铺里帮忙的大兵,姑娘们年纪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来等她们长大,她们长到17、8岁时,纷纷有了男朋友,却没有一个爱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恼,于是让小春给他想办法,通过让利销售,大兵博得了一个班姑娘的好感,这个班全部分到歌舞团,对于大兵来讲,那时大势已去,班里只有两个姑娘没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约她们出来,付账请她们吃饭,并向小春布置了任务。
  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
  10
  (据我那点可怜的人生常识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业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头,比如,列宁要把俄国人民从可恶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来,结果却使人民置于更加可恶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过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亚流放,而斯大林却把那些人直接送进地狱,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苏联人民也就更加倒霉。当然,在这方面攀比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历史上还有更多令人遗憾的大念头导致过更坏的结果。教训是,理想主义者是害人精,所谓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特别可怕,他们改变世界的念头往往很大,而大念头总是会导致大灾难,受害人多,波及面广,而小念头再可恶也不过是小灾小难,涉及人数还少,我有时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个恶少,他就是从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断脐带,拎着机枪跳下床,冲上大街,沿街狂扫,见人一灭一个,一直不受惩罚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错误也不会比他在现实中更不可原谅,人们还可以用他的大名来吓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闹,便恶声说:斯大林来了!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于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原来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12
  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13
  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14
  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就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要在记录完对目前女朋友的爱之后,用刚学的英文记下一点对别人女朋友的幻想,还好,因为当时的英文水平实在拙劣,到现在竟像某种密码一样无法读懂,不然,那些符号便会成为铁证,我是指,在一般人眼里,它足以证明我从小便是一个无药可救的小流氓。
  16
  再次言归正传。
  菲菲喝着茶,津津乐道地给我与小春讲她们班的情况,起先讲的是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谁谁谁是哪儿人啦,有什么特点啦,对于这些信息,我与小春极不耐烦地听过去,接着,菲菲讲起了每个女孩的恋爱史,她只顾说得痛快,不料听的人却十分生气,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因为菲菲讲出的那些美好的爱情故事,在我与小春听来,完全是一个个"色狼历险记",我们气的是,为什么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们?当然,另一个情况也应交待清楚,那就是,为什么一个班十几个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没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问题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没想过,我是说,一般来讲,男孩挑女孩大概总是从最好看的挑起。
  这些情况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为什么气急败坏了吧?
  17
  对于我与小春来讲,菲菲的话里包含很多信息,这些信息从菲菲嘴里出来是一个"意思",到了我和小春头脑中,却变成另一个"意思",这足以证明,语言是一个非常不可靠的东西,这个结论可以用来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过语言做点什么,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说:我们女孩都家住外地,刚到舞院的时候,才12、3岁,什么人都不认识,每天练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还哭,我们也没什么钱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们都没去过,过了一年,我们认识了一些外面的人,他们请我们吃饭,带我们去玩,慢慢地,我们对北京就熟悉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就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妈的,她们刚到一年,就有一帮禽兽动手去嗅她们了!也不想想,她们才13、4岁,还请她们吃饭,带她们玩!真不要脸!
  小春问:你们是怎么认识外边人的?
  菲菲说:开始认识一个人,那个人有很多朋友,然后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变成这个"意思",即,那帮孙子的方式也像我们俩一样――小春通过开小卖部的大兵认识了菲菲和嗡嗡,然后又把两人介绍给我。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也包含着许多令我与小春迷惑不解的问题,比如:另一伙人是否也像我们俩一样,在得到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伤和气?
  小春问:后来呢?
  菲菲说:我们班从舞院附中毕业后,大部分人就直接分到团里,只有几个女生考上大专。后来我们一总结,才发现考上大专的女生都有一个特点?
  小春问:什么特点?
  菲菲说:凡是考上大专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问:你们俩为什么不考啊?
  菲菲说:我们哪儿交得起那么多学费啊!再说,学了也没用。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那里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原来这些学舞蹈的姑娘这么小就什么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点的,还得替她们出学费!
  18
  就这样,小春与菲菲聊着天,一个天真无邪,一个居心叵测,我和嗡嗡坐一旁听着,菲菲讲了很多事情,虽然杂七杂八,有用的东西不多,但我想,对小春来讲足够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没问题。
  19
  没过几天,小春再次约菲菲出来玩,这回菲菲和一个叫黄黄的姑娘来了,黄黄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诸如白皙苗条之类的优点以外,还具有一些东北姑娘的优点,我是说,性感丰满,小春特意告诉我,她有一个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说,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我却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说,我对他找来的姑娘总是挑挑拣拣,所想的姑娘全都远在天边,而黄黄却近在眼前,只须征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对她为所欲为。
  对一个新认识的姑娘为所欲为当然叫我很高兴,但是还得征求人家的同意,这可就难了,因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还好说,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嘛――我对自取其辱不感兴趣,因此,结识黄黄就成了这样一件事,为了高兴,我要冒着自取其辱的危险――很多人都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是一笔好买卖,但我不这么看,这其中涉及一个因素,用数学上的一个词表达,叫做概率,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简直没可能!我可以把从小到大认识的姑娘列出来,做为分母,能让我为所欲为的那一个作为分子,我告诉你这个分数值是多少――用极限的观点看,趋近于零。
  然而,我还是跟着小春一起出发了,我们先请两个姑娘吃饭,然后与她们一起去位于亚运村的东方一号迪厅蹦迪,之所以去东方一号,因为当时我妹妹在一家报纸做事,手里有北京所有迪厅的免费门票,于是,小春就问我要走,然后逛遍了所有的迪厅,最后,他说,最好的是东方一号。
  说起东方一号,我个人也认为那是一个很好的迪厅,空间大,音乐时髦,表演时间长,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点问题,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户都有一个门牌号码,而一号专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厕所,因此,我每次听到东方一号时,头脑中的反应便是"东方大厕所",由于有着这种不幸的记忆,我一进到迪厅里面,果真仿佛闻见一股厕所专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种廉价香水味,而指那种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带着这种感觉,我很难在舞池里使劲运动,大口呼吸。
  于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个吧台上,点燃一支烟,边吸烟边喝可口可乐。
  从我的视线看去,小春、菲菲和黄黄三个人在舞池里蹦迪,我注意到,作为舞蹈演员,她们可一点不像,两人不知为什么,几乎没什么动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里,随着音乐略略摆动上身,而且眼睛东瞧西看,不知在寻找什么,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dj台边上有个细高挑儿,穿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毛衣,跳得很起劲,我可以看到她的脸,那张脸在灯光下显得奇怪的漂亮,在众多跳舞的人中显得很突出,突然,我认出了她,但一时之间却怎么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我把头转向四周,竟然发现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个甚至馋得张开了嘴――真是一脸傻相!我想到自己竟与这种人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里看,我的眼睛简直就没有任何可看的东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个姑娘,还好,她刚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两个人亲昵地离去,我迅速向周围扫视,发现看客们不约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这时,小春他们回来了,他们喝了点饮料,音乐正在放到"宠物店男孩"所唱的《gowest》,台上,一组穿着海军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劲舞。
  "一起跳吧?"小春对我说。
  我说:"你们先玩你们的。"于是,他们又去跳了。
  接着,我便忽然在人丛中看到了刚才那个在舞池里蹦迪的姑娘,同时,我也终于记起了她的名字,刘琴。
  20
  刘琴与我有些渊源,我不得不介绍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特别讨厌混乱的小说,那种小说犹如抒情诗,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令人头晕目眩,我认为混乱说轻了是轻率与不负责任的产物,说重了就是作者的脑子进水了,不够清醒,那样的作者能有运气找到同样不够清醒的读者,完全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不解之谜,很长时间以来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长着一张小狐狸脸儿的刘琴曾与我有过一次鱼水之欢,那是半年前她发现自己的男友另有所爱的时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谈过的那种迷信――她认为如果她自己不与别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会跟别的姑娘上床,当然,她男友的行为使她终于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却意外地因为她转变观念而交了好运,那是在一个聚会上,我和一个朋友老牛与一帮不太认识的人坐在一个饭馆里,先听老牛小声地介绍了一下她的事迹,然后大声地介绍我们相识,她当时拿着一个大号扎啤酒杯大叫:"我怎么喝不醉呀?这是什么酒呀――都五扎了!"我对身边的老牛说:"你看,喝晕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气的!"没想到这句话竟传到刘琴耳中。
  她转过头来,盯着我说:"你是谁?"
  我说:"不是刚刚介绍完嘛――"
  她说:"介绍了那么多人,我哪儿记得住?"
  我说:"记不住就算了。"
  她说:"你刚才说什么?"
  我用同情而礼貌的口气说:"我说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话了。"
  她却用无情而无礼的口气反问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由于她大叫大嚷,此刻,半桌的人都把脸冲向我们,大家知道,刘琴脾气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无事生非,大闹一场,有这种好戏可看,他们当然绝不放过。
  我见势不妙,想走,被坐我旁边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别别别啊,人家姑娘问你话呢,别走别走。"
  他伸过头去,对刘琴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刘琴对老牛说:"他议论我是什么意思?我跟他有什么关系?"
  老牛转过头看着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儿的样子。
  事已至此,我也只得强充硬汉了,我放大声音,为的是让在座的其他人听得见,说道:"有关系啊――"
  "什么关系?"这回又是老牛,他得意洋洋地,脸上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
  我说:"我可以帮她啊。"
  "你帮谁啊?"刘琴说道。
  "帮你啊――"
  "帮什么?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能帮我什么?"
  "一起报复你男朋友呗。"
  "报复什么?"
  忽然,大家哄堂大笑起来,大笑声中,刘琴手中的杯子咣地一声掉到桌上,人却出溜到桌下,等人把她拉出来才发现,她已吐得满地都是。
  聚会照常进行,刘琴被横放在3把椅子上呼呼大睡,那天不知为什么,大家闹得很晚,夜里3点钟才散去,临散前,大家开始相互询问是谁把刘琴叫来的,不幸的是,没人承认,及至问到最有可能的老颓,他咕哝了一声就又趴在桌上睡去了,我和老牛面面相觑,吐一吐舌头,看来,送人的任务最终落到我们头上。
  我们一人一个,连哄带说,把老颓和刘琴分别弄到两辆出租车上,我钻进老颓的出租车,老牛一把抓住我:"别啊,我送老颓吧,我们顺路,那刘琴是你惹上的,你送吧。"
  "我不认识她家,也不认识她。"
  "那不管。"说罢,老牛把我揪出出租车,自己强行坐了进去,然后一溜烟跑了。
  我来到刘琴坐的出租车边,打开门,推刘琴:"哎,你醒醒――"刘琴推了我一把,往后座一倒,睡着了。
  出租司机问我:"去哪儿?"我说:"我不知道。"出租司机冲我喊道:"抬下去抬下去――"我说:"我也不认识她。"
  "那你们怎么在一块儿啊?"没办法,我走到后座门口,深吸一口气,探身进去,把刘琴的小背包拿下来,打开,翻找她钱包,里面除了300块钱外,什么也没有,背包里有一个小化妆包,一串钥匙,一小盒纸巾,一个没电的手机,没有任何东西说明她住在哪里。我只能再次叫她。
  刘琴睁开眼睛,但不说话,然后又闭上。这时,出租车司机已经十分不耐烦,骂骂咧咧地叫我们下去,我只好把刘琴拖到车外,放到路边,把她的后背靠在一根电线杆上,我坐在她身边,点燃一支烟。
  半天,凉风一吹,刘琴醒来,她四下看看,看到我,说:"我想上厕所。"我点点头,恳切地说:"去吧。"
  "可是,厕所呢?"
  "我不知道。"
  "这是哪儿?"
  "东直门。"
  "我刚才是不是睡着了?"
  "你喝醉了。"
  "是吗?"
  "是。"她打了个哈欠:"几点了?"
  "不知道。"她站起来,开始向两边张望,辨认方向,然后说:"厕所在那边――我先去一趟。"她说着便向马路对面走去,一辆出租车"吱"地一声紧急刹住,传来司机的叫喊:"不要命啦!"
  刘琴犹豫了一下,像是没听见,她绕过出租车,接着往前走,看到这里,我也只好跟上,本来我是想悄悄溜走的。
  我走到刘琴身边,她说:"我没事儿,你回家吧。"我灵机一动:"要不要喝点热茶,醒醒酒――上完厕所以后。"
  她点点头:"好吧,你在这儿等我。"
  "我也去――去男厕所。"
  21
  在一个小饭馆喝茶的时候,刘琴不看我,歪着头,像是在想着什么。
  我要了一碗汤面,刘琴说她也想吃,于是又要了一碗。饭馆墙边儿有个洗脸池,刘琴去洗了脸,回来用餐巾纸擦净。
  "你脸上有个小白点儿。"
  "是吗?在哪儿?"
  "左边。"她用手摸左边的脸,手指恰恰从纸屑边上划过,没擦掉。
  "还在吗?"
  "还在。"她又擦,终于擦掉了,边擦边自言自语:"我刚才一定很丢人。"汤面上来了,我们分头吃,彼此默默无言。
  吃完面,刘琴出了一层细细的汗,脸色也好看起来,眼珠比起刚才来,转动得更加灵活,精神也好多了。
  "你叫什么?"
  "周文。"
  "周文――听说过――你认识老牛吗?"
  "就是他介绍我们认识――不过你都忘了。"
  "我喝醉了。"我点上一支烟。
  "老牛呢?"
  "他也喝醉了,他叫我送你回家,可我不认识你家。"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问我:"今天是星期几?"
  "星期四。"
  "真快,一个星期了。"
  "什么?"
  "没什么。"我叫服务员结了账,然后对她说:"你能自己回家吗?"她像醒过来似的说:"能――谢谢你啊――"
  我们一同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饭馆,来到街边,我不知跟她说什么,她好像也一样,几次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她说:"以后再见。"我点点头。
  一辆出租车驶来,我拦住,拉开车门,让她先上,不料她执意不肯。
  我站在车门边儿,向她问道:"你住哪儿?要是顺路我带你一段儿。"
  "我――你先走吧――我还想再呆儿,头疼。"
  "我不着急,没事儿。"
  "我也没事儿。"
  "你先走吧。"
  "还是你先走。"
  "那么――"我拉开车门,刚要钻进出租车,忽然她问我:"你一个人住?"
  "是。"我看着她,等待着她的下文。
  她左看右看了一刻,对我说:"我去你那儿睡一觉方便吗?"我看看她:"没问题。"
  "那谢谢你。"她钻进汽车,我也坐了进去,汽车开动了。
  "我昨天就喝醉了,醒来已经是中午,我还以为是晚上。"少顷,见我不说话,她又说:"前天也是,大前天也是――"风吹得我有点难受,我把挡风玻璃摇上。
  "再往前一天也是,再往前一天也是――我醉了一个星期了。"出租车往前开了不到5分钟,她又睡着了,睡着睡着,一歪,靠在我身上。
  22
  到了我家,我放了热水,问她洗不洗澡,她说不洗,我就自己进去洗了一个澡,出来时惊奇地发现她在看电视。
  我用一块干毛巾擦着头发,她说:"我也想洗澡,你有多余的衫衣吗?"我到衣柜里找了一件印着约翰列侬头像的t恤,走到她身边递给她,她接过去走进洗手间,水声响起以后,她却把门打开一条缝,探出头来,头发湿漉漉的:"帮我拿一下我的包行吗?我要里面的一瓶药,"她一指自己的脖子,"我脖子过敏。"
  我拿了她的包递给她,她伸出一条光光的胳膊接住,拿了进去,我走到床边,躺下,拿起遥控板换着频道看电视,一会儿门开了,她出来,穿着我的t恤衫,光着两条腿,手里拎着自己的内裤:"我把内裤洗了,有衣架吗?"
  "在阳台。"
  她去了阳台,回来后坐到床沿上。
  "我里面什么也没有穿。"她对我一笑。
  我点点头,差点说出"那太好了"之类,但我说出口的却是:"要么,你睡沙发吧,我的沙发太小,我睡不下――我给你找条毯子。"我起身要去给她找毯子,她拉住我。
  她看看我:"除了我男朋友,我从没跟别人睡过觉。"说罢,把t恤脱掉,冲着我:"你该不会把我推一边去吧?"
  "一会儿你乱喊的时候,该不会喊你男朋友的名字吧?"我开着玩笑,强自镇定地说。
  "我从来不喊,一次也没喊过。"她钻进被子,用后背对着我。
  我看到她的肩部不知为什么抖了起来,像是感到冷似的。
  23
  我与她开始乱搞的时候,天已有点亮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她自始至终闭着眼睛,除了喘息,没有一点别的声音,事后,她掀开被子,往我的下面看了一眼,又把被子盖上,说:"原来所有的男人全是一样的。"
  24
  我第一次醒来时是中午11点,刘琴还在我身边睡着,她用后背冲着我,我起来喝了口水,然后继续睡,再次醒来时,刘琴已经不见了,阳台上她的内裤也不见了,我的t恤衫被团成一团儿,扔到沙发上,我看一看表,正是下午3点,这时电话响了,我接起,是老牛的声音:"哥们儿昨天夜里喝多了,一直睡到现在,刚刚梦见你把刘琴操了。"
  "真奇怪,"我说,"我是把她操了。"
  "操得怎么样?"
  "有点尴尬。"
  "跟你说件事儿吧――前天夜里哥们去jj,蹦迪的时候有一姑娘老跟我照眼儿,我把她嗅回家,操完之后,我还想呢,这才叫艳遇呢!不料她穿上衣服,张口就管我要一1500――我与她讨价还价,最后给了她800,我光着屁股,从地板上捡起裤子,从裤兜里拿出钱包,从里面数钱给她的时候,不由得想到――这才叫尴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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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刘琴,现在就说到这里,我们该回到迪厅了。
  忽然间,我发现在人丛中走来走去的刘琴,和一个男的一起,径直向我走来,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坐在我后面的一张桌子边,虽然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但我却感到浑身不自在,我迅速喝完手上的饮料,又下意识地四下张望,我看到小春他们在跳舞,我站起来,走到吧台边上,坐到一个高凳上,要了一杯红酒,一口气喝下去,这才感觉好点儿,我想,我的样子看起来一定很好笑,因为自始至终,我都慌慌张张,不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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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出于某种不好的预感,我就会忽然慌手慌脚,在迪厅里碰见刘琴,就使我变成那个样子,其实就是相互认出,我估计,我们至多也不过打声招呼,最多再加上几句漫无边际的对话,仅此而已,重要的是,我预感到,我们只要相互认出,我就会出现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为了躲避那种感觉,我却落入另一陷阱,即,随着我的行动,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也随之提前到来,倒不如干脆过去打声招呼――奇怪的是,对于我,如果遇到无话可说的旧日情人,这种情况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简直防不胜防,这便是艳遇的恶果之一。
  27
  所谓艳遇,在我与老牛的经验看来,无非就是一次尴尬的经历,你本来只想从一个姑娘身上找点乐子,不想碰到任何麻烦,可实际上,却往往很难有什么快乐可言,因为快乐往往是一种对未来的愿望,而你对未来的愿望是什么呢?无非是想尽快逃离罢了,因此,在整个艳遇的过程中,你一直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你对未来没有期许,因此无法从中获得快乐,你会感到十分别扭,进而尴尬,直至认识到,这比花钱买笑更为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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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春在吧台边找到我,说他们跳累了,问我还想去哪儿玩,我说不知道,两个姑娘也没主意,最后,小春说:"去你那儿看录像吧!"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我们家,小春要看那盘老掉牙的《美国往事》,我便给他放上,不幸的是,小春听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于我陪很多人看过,每句台词都听过无数遍,因此,大概能听出是什么意思,由于这点本事,我便被强拉硬扯,担任翻译――这样干的结果是,小春不断地对我问这问那,看得津津有味,两个姑娘却一言不发,昏昏欲睡,兴味索然。
  顺便提一句,小春有个特点,就是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看着看着,便可达到忘我境地,因此,有一段时间,他总是把我塞进他的汽车,逼着我东跑西颠,借来艺术电影供其欣赏,直至搞得我对这类电影彻底失去兴趣方才罢休。
  不久,黄黄站起来,说她看累了,进入外屋,顺手把我也叫了出去,看来,菲菲一定事先嘱咐过她什么,于是,我到外屋与黄黄聊天,小春从艺术中蓦然惊醒,他出来上了趟厕所,回去时顺手把门给关上了,因此,在我那套两居室中,就出现了十分理想的情况,我与小春各自与一个姑娘单独相处,他的条件更为有利,因为看录像,早把灯关了,而我虽然与黄黄坐在一片光明中,但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与黄黄聊了两句方才发现,她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姑娘,并且十分严肃,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种姑娘,因为我讨姑娘喜欢就那么几招,开玩笑啦,贫嘴啦,最早还玩过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后就不灵了――于是,面对黄黄这类姑娘,我便会像黔驴一样感到技穷,因为她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么好玩的事儿啦,荤笑话啦)就根本派不上用场,我想她听得惯的话是诸如:"咱俩交个朋友吧――你嫁给我吧――我一定永远好好待你"之类,而我又实在拉不下脸来说这些厚颜无耻的谎话,因此,我和黄黄说过几句便干耗上了,但我们俩都没感到有什么别扭,相反,我们倒一齐竖起耳朵,仔细谛听里面的动静,那意思分明是说,我们俩真够高尚的,给小春和菲菲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是,他们在里面究竟干什么呢?门关得严严的,一切都无从得知,我们两个牺牲品由于注意力不在对方身上,竟没有察觉出这样一言不发地干坐着有多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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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无聊!当我一个人在星际漫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无聊的情况,解脱的办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颗蓝宝石戴在手指上,无聊的时候,我就猜测宇宙间的黑暗是什么?我会被何种东西化为乌有?另一个我是谁?他是否存在?我的灵魂何时学会舞蹈,并轻轻伸出一只脚?――我放上一张唱片,音乐为我描绘出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音乐,热情的,冷漠的,紧张的,随意的,音乐与心有关,心是什么?巫婆手里的水晶球?一颗果核?一团呼啸而过的粒子?心,我有吗?一颗心,在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个姑娘的身边,在灯下,我与她一起听音乐,我听我的音乐,她听她的,一段音乐,便把我与她分成两个事物,她的音乐,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凉,她面无表情,我们在等待着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物,彼此默默无言,黄黄的脸冲向一边,我冲向另一边,我们坐着,听着我刚刚播放的唱片――海顿的大提琴协奏曲,听完第1首,再听第2首,没有第3首,第4首,第5首,海顿只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流传下来,这是200多年前的音乐,比起现代音乐来,在无聊方面完全可称得上棋逢对手,一个中板乐章之后,再跟上一个慢板乐章,罗斯特罗波维奇在很多年前,对着录音话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后,通过两个harbeth牌喇叭,我听到这些音符,旁边还坐着一位姑娘,这件事情说起来令人眼花缭乱,但事实上,试图把一个场面或一种状态交待清楚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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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开了,小春出来了,后边跟着菲菲,两人一副关心我与黄黄的样子,对我们问长问短,就像刚才关上门这段时间里,我与黄黄之间出了什么事儿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能说出一件事,比如上厕所之类,就准能成为4个人中的一条新闻,然而就连这么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4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们三个像约好了似的,分别钻进厕所又出来,最后我不得不也进去了一趟,不是因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们无法关严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作为房主,我不得不进去亲自动手制止那哗哗的水响。
  随后,小春送两个姑娘回去,我送他们三人出门,这次活动彻底结束,结束前,我还把地扫了一遍,从录像机里拿出小春没看完的录像带,收好,据说,他过两天还要来看。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边上,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流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得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肉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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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补充两句关于名著的话题,不然认真的读者就会以为我在这里扬扬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交待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起点,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黯淡,我没有希望,但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
  存在,在我看来,这是生命的头等大事,也是我的写作起点,我想,这么明说之后,专爱看故事的读者也许会失望,既然你已买了我的书,我想,我也会尽量设法对得起你,在我的书中,也为你留下几个故事,我提醒你自觉地使用跳跃阅读法,读到你们不感兴趣的段落时,请蜻蜓点水一样一跃而过,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在为你的阅读设置障碍,我不是那样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对昏话连篇,不知所云,为此,不惜让人说我罗哩罗唆。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明,我的虚荣心不想让我做一个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无价值,尽管像什么中国的曹雪芹、外国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类的故事大王也很难做,但我个人对此没有兴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写故事糊口的时候。
  在我的书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与我的写作息息相关的,要是故事影响到我的表达,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这一点我必须提及。
  我毫不怀疑大多数读者的无知,因此,他们喜爱千篇一律的纯故事而不在乎思想,也因此,所谓"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机会存在,罗布-戈里耶、博尔赫斯之流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我讨厌他们对于思想的隐喻,我认为思想的出发点是清楚明白,而隐喻却从云山雾罩、条理不清出发,因此,上面两位作家对我来讲毫无价值,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人类的存在,但他们含糊混乱的昏话确实叫我讨厌,其程度绝不亚于对黑格尔的讨厌程度,那个骗子横行了一个时代,以至于很多笨蛋从他那里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诸如"无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类的玄学感悟,还称他为哲学家,真是令人扫兴!在我眼里,黑格尔是个病理性的臆想症患者,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喜欢不懂装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学家这一称呼毫无关系,他的言论为何能够时髦真是德国人应该好好想想的问题,我是说,号称会思想的德国人,在黑格尔问题上把他们的轻信狂妄暴露无遗,凭着这一点,要是我想挣他们钱的话,那么写上两本天书叫他们对我顶礼膜拜看来不成问题――在我看来,与他同时代并开过对台课的叔本华算个哲学家还差不多,叔本华的写作也面对存在,他在涉及难以表达的事物时,机智地使用比喻,说明哲学家的头脑比文学家要清楚得多,因为至少比喻能让人看懂。
  另外,我说读者无知并非出于恶意或贬意,而是我认为比较贴切的描述,我不认为无知是错误,我自己就很无知,我无知我也要把我的无知诚实地公布出来,用不着藏着掖着,我认为,比起诚实的无知来,不懂装懂更不自然,尽管不懂装懂是个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永久时尚,一直受到人类莫名其妙的由衷爱戴。
  据说发现并承认无知始于苏格拉底,因此,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知识分子,这是对知识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承认无知也离知识分子相距甚远,在我眼里,世上称得上知识分子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可惜,在人世间找到他并向他打听一些情况的门路至今还没被发现,人们只是发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种迹象,比如还未被发现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类,至于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这件事上,至今人类尚无丝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顿之类的人就会早早自杀,这样就会省去很多东猜西猜的麻烦,明话直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个人既想做个知识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独自悄悄摸索,我认为我找到一些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我遇到的问题说来十分不幸,与那些在神农架找到几个野人脚印儿的人遇到问题如出一辙,脚印是有了,但那脚印是真是假却无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向也就更是无从谈起,在我不耐烦的时候,也图过侥幸,琢磨过通过自杀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对此我曾反复权衡,最后是理智占了上风,我认为有关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辈的说法太像是个谣言,太不可信,因为从古至今,尽管上帝的假使者满天飞,却没有一个人设法真的带信回来确认这件事。
  这些都是不得不说而又不吐不快的离题话。
  32
  下面接着我的叙述。
  于是,在96年,在一个深夜,我开始写可能成为名著的书,我开始写,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电话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告诉别人,我没事儿,一点事儿也没有,我不再打电话,而是点起一支烟,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烟,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会使用五笔字型打字法打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个人告诉我打些什么,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像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叨唠,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我希望他说,现在这本名著写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后消失不见。问题是,今天这个人不在,我会五笔字型也没有用,我坐在那里,开始时手脚乱动,后来一切趋于静止,我面对电脑,陷入寂寞。
  我说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独自一人的时候,回忆令人无所适从,阅读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规律叫人厌烦,不规律则一事无成,我住在东高地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写作有何价值?没有价值,混过生命有何乐趣?我搞不清。刚到东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联系以外,什么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来就是为了躲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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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仍然要面对写作,面对我给自己找的工作,我来到东高地,把自己关进斗室之中,我非要写出一些什么,尽管我图轻松,我怕困难,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点微末行当干好,我的虚荣心、好胜心及侥幸心驱使着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奖我就干劲倍增。
  关于写作,其实话题很多,它的原因,它的过程,它的结果,它的性质,它的内容,它的内含,它的外延,它的对象,它的范围,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它的意义,作为一种迷信,它的影响等等,还有诸多"为什么"之类,我相信,数也数不完,我要是从头写起,那么,一本笑话集锦便会从容诞生。
  在这里,我只想说,人类具有记录自己蠢行的奇特天性,它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据说人的前身,那些长毛未褪的古猿,就时常在游手好闲之余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洞壁上写写画画,这就是写作的前身,因此,写作,作为一个事物,就这么存在下来了,如果一个弹球上的细菌也会写上两笔,并建立一个图书馆,我想,人类大概会说这是一个笑柄,奇怪的是,轮到人自己,态度便有了改变,他们自豪地把那些毫无意义的胡写乱画说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艺术,并以自己现在仍会信笔涂鸦为荣,对于这种态度,我也有不解之处,他们为什么不拿起一块古猿的粪便而沾沾自喜呢?他们完全有理由为他们在现代仍能像古猿一样自如排便感到骄傲。当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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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阅读与写作是一回事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写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别人都写过些什么,比如说,我可不想费半天劲写出一本《资本论》来以后,发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写过相同的作品。同理,为了阅读,你还得写上那么两笔,以此来推断别人写出的东西是否具有价值,比如说,如果我随手就能写出一段"对于存在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简单地分成存在与外界的存在两个部分",那么,我就可以断定,休谟在《人性论》里的某些论述属于老生常谈,我不知道我讲没讲清我的意思,我是说,对我来讲,写作除了是一种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著名作家往往凭会写东西这么一点儿能耐骗得与之极不相称的利益,这方面的参考读物我推荐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书――英国人保罗约翰逊所著《知识分子》,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知识分子那么猛烈地抨击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为小骗子对大骗子的嫉妒,这方面我很为中国的制度骄傲,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从来不会被那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虽然会写两笔诗,但他们俩妄想凭此获得一官半职的嘴脸却成为当时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图的例子就更别提了,在他的范围里,很自然地,他认为哲学家应该成为国王,还好,他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个理想国聊以自慰,他那个理想国在我看来十分可恶,因为缺少像他一样才能的人在那个国家里往往会活得不太自在,我认为,那是为他一人建立的国家,万幸的是,这个国家建在纸上。虽然我本人喜欢写东西,但我却从没有把我的爱好看成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至多只关心关心我的爱好能否养活我,使我能跟别人生活得一样好而已。我毫不怀疑我写的东西没有价值,我承认,我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写作能给我带来超出它本身价值的利益,这种希望与一个卖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没什么区别,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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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爱写作,写很长时间以后,我才认为这是我的个人爱好,在我的人生经验中,一般来讲,我认为,人应当为他们的爱好付出代价,而不是得到好处,如果一个人为他的爱好得到好处,那么我只能说这个人十分幸运,搞艺术的老祖宗是那些过着饥寒交迫生活的吟游诗人,他们往往十分质朴,给人说上一段书,讨几口残羹剩饭便能满足,而现代吟游诗人就油滑多了,他们的油滑之处在于,他们先来一段讲演,说什么人的生活应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并自行规定,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这段讲演的可恶之处在于,首先,他们把他们的爱好推及别人,其次,他们竟能把他们的爱好置于别人之上,事实上,这种骗术即使算不上无耻也十分无聊,因为这种对生活的二分法本来就十分不客观,是对擅长动脑筋的人的一种优待,因为话语权掌握在擅长动脑筋的人手里,他们就对此大加利用,这是人性中邪恶的一面,在这种言论之下,总体上看,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被无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就那么有价值吗?我看这是个问题。
  精神生活优越论的基础在于教育,由于教育需要一笔时间与资本的投入,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谓能有精神生活可过的人,非但不感激他们的运气,反而变本加利地想把他们的教育培训费当做一笔无形资产,大加利用,一副以一当十的架势――这里面最可气的就数所谓搞文化、搞艺术的,他们脑子最不好使,培训费最低,得利最大,却闹腾得最厉害,一个工程技术人员,除了得应付十分枯燥艰难的练习与训练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实际,而一个搞文化的,训练本身就十分轻松,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乐趣,又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只是空对空地胡说一气,但既使这样他们也牢骚满腹,想想看,一个商人,再怎么样也十分繁忙,因为要处理大量细枝末节,难得有搞文化搞艺术的人的那份轻松,但商人却没有那种不自重的抱怨,更没有那种与"肮脏的钱"相对应的"肮脏的文化"来突出自己,贬低别人,看看18世纪末的维也纳吧,十分吝啬的犹太商人用他们省下来的一点小钱来帮助文化,让老百姓在剧场里得到乐趣,这种情况你根本在搞文化的人身上看不见一点影子――以我个人的经验,我看一本数学书的时间往往超过看10本思想书或20本文化书或30本小说的时间,而且费的劲更不可同日而语,但我很少见数学家指责别人不懂数学,而常见到文人嘲笑别人没文化,这一事实有时令我十分生气,因此,每当看到有人出来酸酸溜溜地指责什么物欲横流我就怒不可遏,这分明是在说,为什么物欲没往我身上多流流呀!
  我深信,文学艺术的价值远不像现在标出的市价那样高,科学家在追求事物的确定性时所付出的劳动,要远远超过漫无边际的插科打诨、胡说八道所付出的劳动,即使是体力劳动者的简单重复劳动也要比什么笔耕不辍来得辛苦,我在写作时,一想到要在大太阳下耕种田地就心惊胆战,一想到写一本数学书、物理书就倍感力不从心,而要是写点什么别的,就觉得轻松得多,不是吹牛,就我这水平,我还真看不上诸如小说之类的东西,什么《飘》呀、《情人》呀,在我看来,易如反掌!我甚至觉得太低级,《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城堡》之类也只是稍有难度,莎士比亚的剧本对演员来讲如同基督徒的《圣经》,在我眼里却是英国的琼瑶电视剧,只不过它比琼瑶更成功而已,电影剧本完全是瞎胡闹,除了塔尔科夫斯基、伯格曼与费里尼那样的剧本值得一写以外,我还真找不着可写的东西,就这些破玩艺儿还被搞电影的吹得事儿事儿的,其实只不过有点文学性而已,胡编乱造、故弄玄虚、胡来一气方面,再也没有比那些被称为"大师"的人更叫我讨厌的了,据我所知,只有搞气功、魔术一类的家伙们才彼此互称"大师",目的看来是想在民间挂靠"师级干部"这一级别,我很想写上100本冠冕堂皇的所谓知识书,题目都拟好了,诸如《加权资本与知识》、《单交还是乱交》、《谎言与历史》、《家政学与文化场》、《离散人类学》、《人口密度与文化》之类,给人类的文化迷雾之中再添新雾,但我很为这种行为感到不安,这种漫谈式的知识令我望而生畏,十分反感,是的,这里面没有什么是确定的,由于它不确定,知识的意义便经不住解构,于是,真诚的人便无意中与无耻之徒串通一气,在人类通向真相的道路上无恶不作,胡作非为。可是,有什么能制止住这种没有价值的行为吗?在我看来,由于人具有热爱谎言的天性,加之迷信的力量遍布全球,终于使追求真相变成一种为世俗生活所耻笑的不合法的下流行为,我对此种幽默由衷地感到好笑。但有时,我随手翻翻《性史》之类的书,便忍不住也想把我上面提到的欺世盗名书写出来,同时还学福柯摆起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如果有人同意,我便可高兴地喊:"看哪,他们叫我大师!我把他们都蒙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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