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生活>>加拿大洛夫诗歌学会>> 网络小说>> 石康 Dan Ka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68年)
支离破碎
  我是一个拄着拐棍的疲惫的精子,一个寻找着生命的精子,我带着关于生命的错综复杂而又无聊至极的秘密,我和其他精子一起盲目地奔跑,我没有什么机会,我跑得不太好,我深一脚浅一脚,我跌跌撞撞,除了奔跑我无所事事,我不能停下喘息,也不能四处张望,因为我是在潮湿而黑暗的阴道里,而不是在有着花朵和光明的天堂之中。
  也许,我是个浪漫至极的幻想者,也许,我只是一个性交爱好者而已。
第一部夏天,夏天第一章
  第一部夏天,夏天第一章 我三十一岁,我读书,我睡眠,我写作,我厌倦,我坐立不安,我四下走动,我探头探脑,我漫不经心,我无聊至极,我孤独寂寞,我单调乏味,我不值一提,我的生活支离破碎。
  甚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描述我的生活,我弄不清楚自己用意何在,我只是盲目地做着我认为可做的事情,我就是这样。
  三十一岁是讨厌的年龄,我这么说的原因是——到了三十一岁,我发现自己走入荒原,清点行装,发觉贴身物品只有两件——无聊的欢乐和不可告人的痛苦,这足以使我断言,三十一岁讨厌之极。
  我自认为不是那种积极向上的人,但我是非常尊敬积极向上的人,我尊敬他们的忍耐精神和挣扎斗志,我也尊敬他们的生活方式,我认为,如果没有积极向上、永远抗争、挑战命运之类活泼可爱的迷信活动,人生简直就闪不出火花来。
  我不会闪出火花,我颤抖,但不闪烁,我犹豫,但不后退,我怀疑一切,我背对生活,我是另一种人,是那种所谓还未找到信仰的人,我头重脚轻,缺乏根基,因此,在茫茫人海里,我显得步履蹒跚,左顾右盼,行动迟缓,不着边际。
  我自命不凡,不知高低。相反,却又十分害羞,我的羞耻感来源于对自身无能的判断,另一方面,当我看到周围那些比我更蠢的人却不自知,不由得怒火中烧,以至形如斗犬,只要听到他们说话便要出口驳斥而不问就里,而出口说完之际,我又总是感到后悔,总之,我忽高忽低,忽上忽下,头脑混乱,自相矛盾。
  很多俗话对我不适用,比如:我就弄不清万事开头难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难在哪里,我只知万事从零开始,一如我的近况——九九年四月里的一天,我正在读一本美国人保罗福塞尔所著,名为《格调》的讲美国社会等级与生活品味的书,忽然电话铃响起。
  我得说一下电话在我生活中所具有的意义,由于没有所谓正式工作,我的生活来源全部仰仗那部放在写字桌前的电话,电话一响,对于我的生活来讲,无非两件事上身——套用经济学术语——生产或消费。所谓生产,便是有工作上门,写剧本或是文章,于是手工作坊顿时开业。所谓消费,便是朋友们耐不住各自的寂寞,蠢蠢欲动,要求聚会,当然,聚会是要花钱的。电话生涯看似过得去,其实很被动,这个结论是我翻看《格调》得来的,起初,我也错认为自己的生活天马行空,很是自由,但《格调》告诉我,像我这种无产文人生活实在格调低下、俗不可耐、惨不忍睹——就如同书中最后一章冲破常规的另类人一样。
  我拿起电话,是一个编辑打来,他约我写一本十五万字左右的小说,难得,我连忙答应下来。
  我说过,无产文人生涯格调低下、俗不可耐、惨不忍睹,这话可能要让某些人看不顺眼,但这是我本着理智与诚实两条原则分析总结而得出的结论,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文人有求于社会,文人讲话,希望别人听到并有所反应,自由文人是社会的业余者,总以业余身份参与社会活动,这很合乎欧美上层阶级的行为准则,似乎很有格调,不幸的是,文人的业余者的身份是被迫的。况且,根据无用即美这一原理,文人工作一旦有用,美即立刻消失,丑便找上门来,这种所有文人皆能倒背如流的大道理不知是否适用于文人本身?保罗福塞尔在书中并没有告诉我。
  我的观点:热爱自由、追求真理等等行为应归于个人爱好,甚至**,如果有人在做这些工作,最好放在业余时间悄悄进行,如果能做到东躲西藏、偷偷摸摸、以至神不知鬼不觉,那就是最好,最有格调,因为诚实地讲,只有那些东西才配得上那种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而且就我所知,从古至今,世上了不起的人都是这么做的。
  我的小说以此开头,想必令人惊诧不已,但凡事必有开头,以现实开头总比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要来得诚实,这也是我的个人观点。读者在往下读我小说时请不要忘记,我对自己的写作是何种态度。当然,以此态度作出的小说有无阅读价值也请读者明察。
  我要说的是,我不喜欢这个世界,对它了解越多就越不喜欢。
  我要说的是,我不喜欢我的生活,我曾想使用怠工、逃跑、毁坏劳动工具等手段离开我的生活,不幸的是,我即使从马克思的书中也未找到那些奴隶在如此这般之后的最终去向。
  我要说的是,我所写的故事来源于现实,却又与现实格格不入。
  我要说的是,我自认为是一名格调真正低下的作家。
  我要说的是,我生于北京,喜欢北京,希望北京更好而不是更坏,于是,我写北京,没有人要求我这么做,我是自愿地为北京而写作,我生就如此,活该倒霉,因为除此之外,我简直无法找到任何可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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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到底多久?我弄不清,反正都一样,每一天都是那么无聊,如果要能弄清无聊和无聊之间的差别,我想我就能分清一天和另一天的差别,一年和另一年的差别。可惜,那是异想天开。
  新生活是从哪一天开始的?我记不起。我只记得,不知从哪天起,我换了一批新朋友,于是,便有了所谓的新生活,我指的是,一直延续到我现在的这种生活,我是指,碎片。是的,那是碎片,五颜六色,闪闪发光,而凑上前去仔细观看,却是一些没用的渣滓,我是指我的生活。
  我的生活集中在北京,我生于北京,随父母几次搬家,从宿舍到胡同大杂院,从大杂院到筒子楼,从筒子楼到居民楼,从北城到南城,从城里到郊区,总之,是在北京城里兜圈子,有一天,我算了一下,三十岁之前,我离开北京的时间加起来不过半年。
  我喜欢北京,从心底里喜欢,简直可以说是住也住不厌,看也看不完。我很少真正想过要离开北京,离开它,我去哪儿呢?
  北京的很多街道我都走过,我十六岁时走过的西单现在已今非昔比,菜市口大街已经完全推倒重建,更不用说如同戏法一样变幻的王府井大街,也许,北京这十几年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工地,北京人热衷于一遍遍地把道路和房屋拆了建、建了拆,以此表明这个城市充满活力,从父母家书架下面的相册里,我可以看到我五岁时站在**广场上,面对我父亲向我举起的海鸥牌相机所做出的表情,可是,那个人是我吗?
  北京的街上,永远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即使到了夜里十点以后,二环路上的汽车也是首尾相接,真是一个大城市。
  大城市,一条条宽阔的带有路灯的大街,一个个夜里也能闪亮的巨形广告牌,一幢幢气派的大楼,逛也逛不完的超级市场,红灯、绿灯,还有——
  人,很多人,各式各样的人,行人、醉鬼、演员、公司职员、小商贩、吸毒者、罪犯、工人、外地的漂亮娼妓、农民、军人、运动员、甚至还有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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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告诉我,一个人,一生中应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对于此人,只有这个工作才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个工作才是此人存在的借口,也可以说,此人应以这个工作得到存在这一报酬。
  不幸的是,这个人并没有告诉我,我的工作是什么,于是,我的存在便失去意义。
  当然,这没什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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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四年,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其中一个叫大庆,是个导演,认识我的时候,他正筹拍一部二十集的电视系列剧,我随大庆一起在他家中看了几部电影,通过观看,他把一些关于编剧的知识一股脑儿倒给了我,随后我又从他们家抱走了几十期《世界电影》,这是一本上面登有外国电影剧本的月刊,我一本本读下去,居然也就写起了剧本,于是,我辞了手边的工作,摇身一变,成为编剧。
  转眼间,我一口气写了十几集的电视剧本,由于制片人回本心切,这部戏眨眼间便拍完,接着就进入发行,没过多久,全国的电视台就开始一集集播放起来。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视里看到我的大名赫然署于编剧一栏的后面,虽然接踵而至的那一集电视剧叫我汗如雨下,如坐针毡,羞愧不已,但事情就是这样,这部戏一集集播完,顺理成章,我又接到约稿,开始写下一部戏。
  现在还记得一些大庆给我看的片名,有法国贝内克斯的《三十七度二》、有昆廷塔仑蒂诺的《水库狗》、有菲利浦考夫曼的《亨利和琼》,有吉姆贾穆什的《地球的夜晚》,中国电影有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案》等等,补充说明一下,时至今日,在我看了上千部各种电影之后,我仍然认为这些电影值得一看。
  顺便介绍一下大庆,此人个子不高,他女朋友吴莉如果穿上高跟鞋,他就得踮起脚尖,两人才能做出相亲相爱的动作,我是指接吻。当然,大庆与吴莉从来没有当众表演过这种哗众取宠的丑行。大庆上学时的外号叫钩针儿,可见他瘦得可以,现在却长得白白胖胖,但两条细腿却依然如故,站在那里活像是两根竹竿上挑着一块猪油,平日里他戴一副眼镜,眼镜不慎摔碎时立刻目露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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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剧生涯,一点准谱儿没有,今天还在大鱼大肉,大把花钱,明天就两手空空,四处举债。由于工作时间地点都不固定,有剧本写时忙得恨不能四脚并用,没有时又闲得要死,整日无所事事,因此生活极不规律,两年下来,身体变得坏得要命。
  老朋友成家立业,事业有成,渐渐与我断了往来,只在逢年过节打个电话,新朋友几乎全都是自由职业,基本从酒桌上认识,来得快,去得也快,大多数时间是自己跟自己在一起,逛书店,买录相带,在家做饭,酒吧嗅蜜,如此而已。
  九五年是过渡期,对于那个浑浑噩噩的年份,我的记忆只停留在一些小事上,诸如赌博失利、一夜情之类,到了九六年,我已习惯这种生活,用四个字形容,叫做支离破碎。
  九六年整整一年,因为种种原因,我没接到价钱好的剧本,生活拮据得无以复加,汽车也卖掉了,至于精神上也日渐颓废,过一天算一天。
  支离破碎,烂透了的生活,即使这样,在我身边也有些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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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梦里,经过一番搏斗,我还是被一只浑身花斑的南美大蜘蛛吃掉了,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之后,我手脚冰凉地醒来,翻身的当口,把辛虹撞醒了,她头也不回地对我说:大麻抽完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一丝不挂地坐到沙发上,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昨夜剩下的残酒,把头靠在沙发靠垫上,眼睛望向窗外,窗外,深蓝色的夜空像要自己飘走一样。我闭上眼睛,感到太阳穴在跳动。
  辛虹是我三天前的夜里从三里屯一个叫翼的酒吧领回来的三陪,回来时喝得烂醉。第二天晚上才睡醒,醒后浑身滚烫,说自己发烧了,我给她到药店买了一瓶退烧药,又过了一天烧退了,起来后我们一起做了一锅方便面,她吃完后打开电视,边看电视边把一瓶龙徽干红喝光了,并且和我一起把我的最后一块大麻抽完,后来她给我讲嫖客的故事,讲了四个嫖客以后便又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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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出租车停在亚运村11号楼下,然后走进楼洞,坐电梯上到8楼,出了电梯往右拐,走了三米后来到朱玲的门前,我敲了几下门,里面传来朱玲的声音,接着是她的拖鞋声,门开了,朱玲站在我面前。进来吧。她说。
  我进了门,坐到沙发里。
  大麻没了。我说。
  朱玲给我端来一杯茶:你先喝口茶吧。
  我伸手接过茶杯,喝了一口,把身体尽量往沙发里沉下去。
  怎么了?朱玲问我。
  没什么。
  情绪那么低落。
  谁知道——一直这样。
  这样不好。
  是不好。
  你还有钱吗?
  有。
  姑娘?
  有。
  原来是这样。
  朱玲笑了。
  你笑什么?
  我觉得你挺有意思。
  有意思?
  是,有意思
  朱玲。
  啊?
  谢谢你。
  谢我?
  当然。
  为什么?
  你帮我买大麻——
  这没什么,顺手的事儿。
  可我什么也没干——天天呆着。
  那不挺好嘛——总比干坏事强。
  我低下头,不知说什么好。
  朱玲去了一趟厨房,回来时手里多了一个小信封,她递给我。
  我接过来,捏了捏,信封里是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是一小块大麻。
  我把它放进兜里。
  然后,我开始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水。
  朱玲看着我。朱玲。啊。本来我不想告诉你——说吧。是坏事。没关系。我和辛虹在一起,她是我从三里屯带回来的一个姑娘,有性病,昨天夜里,我喝多了,跟她睡觉,没带避孕套。你干嘛不早说?刚想起来的。那快去医院吧。我一会儿去。现在就去!朱玲急了,她三步并做两步,冲到门前,把门拉开:快走。我看了她一眼,站起来。那我走了。滚蛋。我走了出去,门在后面被重重关上了。我*在门上,吓了一跳,我突然感到有点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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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玲是我在硬石认识的,那时候是九四年,我二十六岁,刚刚开始写剧本,剧本的活儿时有时没有,有剧本写,就有钱花,就高兴,就能跑到外面混,没剧本写,就没钱,就不高兴,同样也要跑到外面混,总之,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我和我的一班朋友天亮入睡,下午起床,聚在一起,往往一顿晚饭便吃到太阳落山,然后一起熬过漫漫长夜,直至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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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夜里,比起一个人孤零零地面对电脑,或者一本本不知所云的书籍,我更愿意与别人在一起,无论那是些什么人,无论他们是好是坏,那是在九五年。
  不用说,我那时陷入难以言喻的苦闷之中。
  但在白天,我宁可睡去,即使吃上一百片安眠药我也要在白天睡去,白天是那些浑浑噩噩的家伙的天下,在白天,他们穿上西装或便装,她们描上红唇或画深眉毛,他们刷好牙齿,把脸洗净,装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冲出家门,他们压抑着卑劣的念头走上大街,他们做出一个个计划。他们实施一个个计划,他们生产、交换、消费,他们控制别人,他们摆脱别人的控制,他们积极向上。他们是这个破烂不堪的城市的发动机,他们让这个臭气熏天的城市在人海里航行而不至沉没,他们奋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他们随着成功或失败,或沾沾自喜或垂头丧气,他们给自己理由,给自己借口,让自己存在,让自己有价值,他们在阳光下庸庸碌碌。一句话,他们在挣扎着,那一副副辛辛苦苦的尊容足以叫人肃然起敬,他们是那些正常人。
  而当路灯亮起,咖啡店开门迎客,酒吧的霓虹灯开始招摇闪烁之际,正常人便纷纷从他们的岗位上鱼贯而出,返回家园,他们拧亮电视,听听里面的胡言乱语,他们吃起晚饭,与家人一起谈论工作的艰辛,待遇的不公以及各种生活琐事,与此同时,北京这座城市猛地撕下面具,刹那间露出另一付面孔。
  我喜欢北京的另一付面孔,我喜欢看电影院里情侣嘴里讲着甜言蜜语,手里却做着下流的动作,我喜欢看迪厅里怪异的着装和扭曲的形体,我也喜欢看酒吧里那些一言不发的孤独者苦捱时光,我还喜欢在饭馆里看人相互吹牛、讲大道理,我更喜欢看妓女们浓妆艳抹,去骗取嫖客的金钱与欢心——这些夜里的景致一再上映,我则不厌其烦地一再观看。
  于是,我扔掉手里的书,熄灭烟头,忍住从胃里泛上来的阵阵恶心,跳下床,披上衣服,装好钱包,走出家门,去观看那些被黑夜撕碎的碎片,我麻木不仁,无聊至极,但我也因此而能忘掉孤单,忘掉自己的痛苦,不再想生活是否真正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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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玲是大庆介绍给我的,有一天半夜十点钟,我和大庆一起在他家边听卡拉斯唱的《蝴蝶夫人》,边讨论去哪里混,时常有人打电话来,问我们去不去这儿,去不去那儿,可那天我们不知为什么对那些人和地方不感兴趣,卡拉斯听完,换成贝多芬早期四重奏,然后换成老古尔德弹的带着哼哼声的《哥德堡变奏》,然后换成齐默尔曼弹的《莫扎特第2钢琴奏鸣曲》,越听越无聊,听着听着,有电话响,大庆接了电话,说了几句行行行好好好之类以后,便毅然挂下电话,关掉唱机,拾起外套穿上,顺手把灯关掉,黑暗里,我听他对我说:发你一姑娘怎么样?发我十个吧。滚吧!
  我们俩迅速出门,上了一辆出租车,大庆对出租司机说:硬石。
第一部夏天,夏天第二章
  第一部夏天,夏天第二章 硬石位于亮马河大厦,是个可以在里面吃饭喝酒蹦迪的地方,还有马来乐队伴奏,有歌手唱美国通俗歌曲,那天晚上,我们在里面遇到三个姑娘,其中的一个是朱玲,那时候,她三十出头,即使在舞池里跳舞也戴着一个小小的墨镜,样子看起来不错。第一次跟她上床距我们点头见面不过两小时,我躺到她床上时却已醉得不醒人事。
  我喝醉时有个特点,就是别人根本看不出来,即使醉得天翻地覆我也能行走如飞,还能认路,正常与人对话,惟一表明我喝醉过的迹象就是我对醉时发生的所有事情一概忘得干干净净。
  朱玲结过婚,老公原来是个走私的,认识我的前一天,他终于一命归西,是因为抽白粉,他给朱玲留下一大笔钱和一身脏病。
  这些,都是朱玲在以后的日子里断断续续告诉我的。当晚,我睡到她身边,帮她摘下耳环,除下墨镜,她提醒我,要戴避孕套,完事以后要洗澡,要仔仔细细的洗,不能马虎。
  她对我说,你现在是小孩,什么都不在乎,那是因为你什么也不知道,以后什么都知道了,就什么都在乎了。
  据说大醉的我如此对答:我才不在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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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正是那句酒后之言居然让朱玲非常感动。
  感动的结果是我没有料到的,过了几个月,一天夜里,我正在灯下硬着头皮翻看一本晦涩难懂的电影符号学方面的书,电话铃声响起,我接了电话,原来是朱玲,她正在我楼下,通过电话,我听到她对我说生日快乐,我这才想起,当天是我二十七岁生日,那天朱玲进来,送给我一瓶香槟酒,我们就在我屋内,一杯一杯地把那瓶香槟喝得一干二净,随后,我迷迷糊糊地睡去,朱玲坐到我的电脑前,一页页翻看我写的剧本小说,就那样一直看到天亮,我醒来后,朱玲果断地对我说:你应该好好写,不该胡混。
  然后,根据她的建议,我收拾了一下换洗衣物,又从书架上拿了几本常看的书,然后把那些东西搬入朱玲的那辆日产马自达323型轿车,据朱玲介绍,那辆车已在停车场放了一年之久,如果她不开开,迟早会变一堆废铁,于是我便坐上她的汽车,来到她家,过起了所谓干干净净的写作生活,朱玲为我腾出一个书房,她整日忙着准备一顿又一顿的早餐午餐和晚餐,并轻手轻脚地端到我的桌上。
  那一段时间,我过得可算是简单,除了写作,什么也不想,夜里闷的时候,我便与朱玲一起外出兜风,我与她往往一言不发,开着车,驶过一条条寂寞的街道。过了几个月,我写成一部二十万字的长篇小说,朱玲看过,十分满意,我便送到出版社,那是九五年的九月,然后,朱玲去了美国,她有一个老朋友在那里发迹,仍记挂着她,愿意娶她为妻。临走时,她把门钥匙递给我,对我说:我也不知道这一趟回不回来,你要愿意,就住在这儿吧,电话费、水电费我已和物业管理算好,你不用操心。我把钥匙还给她,说:我不用。我记得朱玲收回钥匙时,眼中竟露出一些伤感,她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长大了。
  朱玲在情感方面教会我很多东西,比如:不自我欺骗,敢于面对自己最无耻的念头,敢于行动,过后说实话。我与朱玲最好的女朋友偷情事发,她并没有对我大喊大叫,而是告诉我,说我以后还会有很多姑娘,但并不一定能碰到真正合适的。
  有一天,她让我管她叫姐姐,她说,如果我叫了,那么以后就不再与我发生性关系,如果我叫了,她会真的像姐姐一样关心我。
  我没有叫。
  我当时喜欢与她发生性关系,我那时非常迷恋与岁数比我大的女人之间的性关系,她们往往动作下流大胆,忘乎所以,我喜欢看她们下床以后的正经样子,我还喜欢回想两者之间的差别,我认为那简直太棒了!
  朱玲还教会我一些别的东西:做意大利面条,说下流话,用口红在镜子上写留言条,对人真诚,花钱大方,买合身的衣服穿,遇到倒霉事不抱怨等等。还有,她始终要求我工作,写剧本,写小说,写诗,写一切可写的东西,不管那些东西能否换来金钱,她说:你会写东西,就是在人世间有了一个像样的工作,千万别丢掉这个工作,不然,你在人世间就会变得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来到世间,再一无所有的离去是不好的,像我一样。
  直到现在我也一直认为,她是一个难以置信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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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朱玲家,我走下楼梯,上了出租车,一直开到一个医院,像医院那样的地方我不熟,因为不常来。我曲曲折折地挂了号,买了病历本,来到泌尿科,接待我的竟然是个女大夫,她问我:怎么了?
  我却不知该怎么回答。
  她又问:你挂号条呢?
  我把挂号条交给她。
  你是——
  我和一得性病的姑娘睡过觉——
  没带——
  没带。
  她是什么病?
  我也不知道。
  你有什么不舒服吗?
  没有。
  什么时候——
  昨天夜里。
  这样吧,你把那个姑娘带来,我先问问她什么病,很多性病有潜伏期,现在我也不知道你得了什么病——先去做个化验吧,抽点血,然后——
  按照女大夫开的小条,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做了一些必要的检查,其过程让人难于启齿,终于混过那段时间,我从医院出来,钻进一辆出租车里,不知自己该怎么办。
  女大夫告诉我,一个星期以后取化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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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到家,辛虹已经醒了,正在看电视。我坐到她身边,把大麻掏出来,扔到桌上。辛虹看了我一眼:干嘛去了?
  出去弄点大麻。
  是给我弄的吗?
  你想抽就抽吧。
  辛虹开始制作大麻烟卷,她打开信封,取出塑料袋,从里面取出大麻,用水果刀切下一小块,然后拿出一支烟,把里面的烟丝倒出来,和大麻掺和在一起,重又塞进烟纸里,她点燃,抽了一口,递给我。
  你先抽吧,我呆会儿。
  你吃饭了吗?
  没有。
  你冰箱空了。
  我知道。
  我瘦了,一天没吃东西了。
  一会儿出去吃。
  辛虹看看我,又把头扭过去看电视。
  一会儿,她又扭过来。
  你怎么了?
  没事呀——
  你昨天可不是这样的。
  有点累。
  我想起一件事——
  什么?
  今天我姐们儿过生日,咱们不用吃饭了,我一会儿呼她一下,看她有什么动静。
  行。
  我点上一支烟,看着辛虹的脖子,她的脖子又细又白又长,非常漂亮,这是她身上最漂亮的部位。
  辛虹回过头来,我跟你说过吗?
  什么?
  你这儿真舒服。
  没说过。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直到完全漆黑一片。
  我和辛虹一直在看电视,新闻联播,电视剧,广告片,专题节目,平均每隔五分钟换一下台——快八点半时,辛虹站起来,抓起电话,呼了一个号,刚放下电话,不到片刻,电话铃就响了。
  辛虹拿起电话:阿梅吗?今天生日吧——想怎么过?——大party,太好了,在哪儿?还没定呀,那我就等着——行,到时候叫我一声,我就在这个电话边上——对,和他在一起——没乱搞,看电视呢——她忽然扭头,你去吗?
  无所谓。
  去吧,去看看。
  行。
  她又转向电话:他去,行,我等你电话,别忘了我啊——
  她放下电话,长长出了口气:晚上总算有事了。
  你不去歌厅了?
  你没看见吗,今天有事儿,我姐们儿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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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坐上出租车,那辆车一上去,司机就说快没油了,于是先到东单加油站加满了油,然后转回长安街,向西一直扎下去,辛虹坐在我旁边,出租司机不断地一盘接一盘地换着磁带听,没有一首歌能听完,最后总算找到一个拼盘听了起来,是老狼唱的《同桌的你》。
  我一言不发地坐在辛虹旁边。你是不是不高兴?没有啊——那你干嘛不理我?没有啊——我看外面。以前你可不这样——是不是跟你睡完觉就烦我了,要烦我,说一声,我自己走。我突然说:你自己走吧——怎么了?我不舒服。哪儿不舒服?我想回家。
  辛虹突然喊了声停车,车未停稳,她便拉开门走了出去,又咣地把门关上:神经病。司机一脚油门,我回头张望,转眼间,辛虹就从后风挡玻璃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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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无数的美丽的人头从天上飘落,她们是一些未知人事的少女的头部,眨着漂亮的眼睛,然后掉到地上,有长发的,有短发的,有系着发带的,有戴着发卡的,全都那么可爱,我低下头,看到那些人头在地上四处滚动,我听到叹息声,听到尖叫,听到歌声,还看到泪水——我从梦中惊醒,抬起头,看到床头柜上的时钟,正是深夜十二点整。
  朱玲对我说过,不要与三陪混,万不得已也不要去,她们太脏不说,还麻烦。朱玲说得很对,但我并不总是听朱玲的,因为她是她,我是我。我不怕脏,也不怕麻烦,但我怕独自一人,怕没有地方去。
  深夜十二点醒来这件事对我来讲,简直无法忍受,因为我独自一人,因为无处可去。我想再次睡去,但又怕做同样的梦,我感到头痛,恶心,身上还出汗,我睁开眼睛,一会儿,我又闭上眼睛,再一会儿,我又睁开眼睛,不久,又闭上,反反复复,直到天明。
  天明以后,我下床洗澡,然后煮热咖啡喝,喝完咖啡,再次洗澡,然后回来再次喝热咖啡,这样做的原因想让自己清醒,但清醒之后,我又感到无聊,人在无聊时很容易疲倦,而要想从疲倦中摆脱出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睡觉,于是,我拉上窗帘,爬上床去,盖上被子,安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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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虹走后的一个星期我心绪不宁,我接的一个描写电脑的情景喜剧也因我写作态度不端正而作废,制片人换了别人来写,本来因为剧本讨论、开会、吃饭,写提纲等琐事还能叫我有一种忙忙乱乱的感觉,然而,然而——就像电影中的换场,仿佛只用了一秒钟,一切就从天而降,当我清醒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正独坐家中,口干舌燥,窗帘外面是闪亮的阳光,地板上堆满了唱片、录相带、烟灰缸和吃剩的薯片空筒,此外是围绕着我的是一片寂静,没有声响,没有人,没有电话,没有事情,没有现在,也没有明天。真讨厌。
  我打开写字台边上的抽屉,里面还有大约两百元,这是我现在所有的钱,我把那两百元放进空空的钱包,然后打电话给电视台的一个制片人,催他快些结账,他支支吾吾,于是我就不断地打出电话,不厌其烦地找到各个与结账有关的人,终于,两个小时后,我可以去台里领取我的最后一笔五千元稿酬,我带上身份证,来到电视台,开了进门条,经过一系列周折,领到酬金,然后给大庆打了一个电话,大庆此时正在家里睡觉,通过电话,我听到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咕噜了一声过来吧,我挂断电话,出了电视台,坐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位于航天桥附近的大庆家,他打开门,然后钻回被窝,继续蒙头大睡,我听着他的呼噜声,坐在他的双人沙发上,看着他的闹钟一秒一秒地走动,看了几圈,便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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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找大庆,有事的时候找他,没事的时候也找他,大庆也不喜欢一个人呆着,宁可整夜夜不归宿,与我、还有其它一些朋友呆在一起,他管那叫耗着。
  于是,在我们都无所事事的时候,就聚在一起耗着。起初,我们聚在一起谈论电影,谈论施隆多夫,谈论马丁史高西斯,谈论伯格曼、费里尼或塔尔科夫斯基,然后我们谈论海德格尔,谈论波尔,谈论尼采,谈论利奥塔,谈论所有那些时髦的作家,谈论他们的作品及人生,当发现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时候,我们就改成谈贝多芬,谈梅西安,谈贝里尼,然后话题转到毕沙罗、达利或是米开朗基罗身上,当然,他们与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最终,我们谈无可谈,就围坐在一起干耗。
  一干人中,只有大庆有一个固定女朋友,她在公司上班,叫吴莉。吴莉工作很忙,而且与大庆的生活习性刚好相反,大庆睡觉的时候,她上班,当她回家睡觉时,大庆却要出门了。
  然而,在大庆的情感生活里面,吴莉却是站在一个制高点上,大庆的天性里,喜欢各种各样的姑娘,但他无法离开吴莉,他的头脑在想到与吴莉的关系时最多想到分手,但再往下想,分手以后的吴莉会再有新男友,这个念头简直就能要大庆的命。因此,在外面混的大庆往往在姑娘方面无所作为。
  我个人认为,大庆的生活方式值得羡慕,简直可以用见克特《等待戈多》里的一个人名来称呼他——幸运儿,没错,他是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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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提一句贝克特,此人是我私人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他是一个爱尔兰人,世人对他的认可可用196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来概括,在他最悲惨的几年中,他曾靠他的情人做苦工挣来的钱生活,为了摆脱乔伊斯对他的影响,他竟用法语写作他主要的作品,包括《莫洛伊》,《马洛纳之死》,《无名的人》和《怎么回事》四篇,这些作品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充满独白与呓语,主人公一律完全无可救药,如同他自己。据说他总是在大醉中奋笔疾书。世人开始对他真正关注始于他的一部前面提到的话剧《等待戈多》,因为这部话剧,贝克特的生活得以改善,并以话剧的形式把自己的小说重复了一遍,然而不幸的是,世人仅仅对他的话剧感兴趣,而把他的小说扔到一边,实际上,他的话剧比起他的小说来,可以说是拙劣透顶。贝克特说过:没有什么比不幸更可笑。贝克特还说过:人生的惟一内容就是沮丧。我喜欢《无名的人》,整部小说是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生物叙述,他被命名为马胡德,叙述者双手放在膝上,坐在一个水缸里,没有行动的能力,他的脑袋是一个大而平滑的球体,没有面部特征,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泪又像是充着血,他没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没有毛发。
  像贝克特笔下所有的人物一样,马胡德的需要和痛苦来源于一点,那就是说话,他必须不停说下去,他是为解脱说话带来的苦难而说话。他叙述的内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识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关于上帝,关于罪与赎罪,关于母亲等等。还讲些断断续续的故事,比如关于他生活在某饭馆门外的一口缸里的故事等等,小说最后一个句子长达一百二十页。
  贝克特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他的一生用尽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观情绪讲给别人听。他毫无希望地讲着,他想象中的听众自然也是毫无希望地听着,一切都毫无希望,在他不着边际的叙述中,你无法确定任何东西,主人公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更没有所谓的主要事件、人物关系,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么,又似乎没做,总之,一切都混乱不堪,叙述就在这种混乱不堪中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总体看来,他在小说中要表达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也没有发生,既然没有发生什么,当然,事情也就无从谈起。
  我喜欢贝克特的胡言乱语,是的,只有胡言乱语是对的,除此以外,别的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边际。贝克特喜欢在静止中存在,像我现在一样,倒在大庆的沙发里沉沉睡去,我的身体与我的感觉静止于某一刻,徒劳而又悲观地静止在那里,任凭夜幕席卷而至。是的,贝克特是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而且是接二连三,以至无数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的,这是绝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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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大庆是让吴莉叫起来的,其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吴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装,肩上还挎着一个小包,她拉亮电灯,叫醒我们,然后踢掉高跟鞋,把脚搭在茶几上,点上一支烟说:忙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咱们到哪儿去吃?
  大庆此时便从床上一跃而起,挥动白胖的手臂:随便,随便,都行,都行,你说,周文,去哪儿?火锅?川锅?湖北菜?还是西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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