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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的真故事
先 敘 衷 腸
  這本書很特別,題個什麽書名方能表其性質體裁?最初不假思索,衝口而出的,是七個字:《紅樓夢的真故事》。我的女兒兼助手聽了不大贊成。為什麽不贊成?我未曾問,自己“反思”,覺得第一字太多,羅嗦;第二詞太死,不靈通,又乏味。比如單說那個“真”字吧,衹它就會引來質疑:你這“故事”敢保一定“真”嗎?這就要費唇舌了。我又想改用《紅樓尋夢》四個字。雖然這個“真”字還可以推敲,但我的本懷確實在此一字上;“真”,從頭到尾永遠是我尋求的最高目標。若用“尋夢”為題名,那麽所“尋”何“夢”?不是別的,仍然是追 索雪芹原著之真,即其本來宗旨與基本精神。
  
  “追索這偉大的宗旨與精神?你有這種資格與才力嗎?”這一問,又把我問得很是慚愧。
  
  說實在的,我若有此神力,我也早就開筆了,等不到今日今時。那麽,為什麽既有自知之“明”,卻又做此不自揆之事呢?可真是萬言難盡的一個話題。為避繁詞,姑陳大略——
  
  現下通行的標準排印本《紅樓夢》,封面上署名的款式是“曹雪芹 高鶚 著”。這是個奇怪現象,因為這部名著並非曹、高二人組成了“寫作班子”共同執筆寫出來的。曹雪芹至少也是有了全部書的草稿,衹未及整個兒編定鈔清傳世——這事實,即由脂硯齋批語中透露的“後半部”“後之三十回”[註一]中的 若幹情節、回目、字句,證明雪芹巳有全稿的事實是沒有疑問的。八十回鈔本形態的本子[註二]至晚在乾隆壬午(二十七年,1762)之際已經流傳了。而高鶚等人續作了四十回、拼在書後、偽稱“全”本、活字印行乃是乾隆辛亥(五十六年,1791)的事情,兩者先後相去已是三十年,雪芹辭世已久,那種署名“曹雪芹 高鶚 著”的做法,豈不是一個很大的怪事?
  
  從高鶚留下來的詩詞文字來看,可知他的思想、氣質、手筆、靈智、境界……與曹雪芹都太不相近,那距離有如秦楚、真似鬍越之隔閡。如此兩個迥異的 頭腦心靈,怎麽能在文藝上會是“合作”“共生”的關係?此二人者,縱使其執筆寫作即在同年同月,那也是拼不到一起,更充不成“整體”與“全本”的。把《紅樓夢》的著作權和文化榮譽交與誰的名下?豈容顛倒混亂?
  
  有人總還以為,高鶚續作,也是一番苦心美意,縱使文筆才思不逮原著,也是可諒而無庸苛責的吧——持這種貌似公平的看法的論者時常可見,原因是他們難以料想,高氏續書並非衹是一樁“文學活動”,實際是有後臺主使的政治秘謀。這事實,清代海內有宋翔鳳的傳述,海外有俄國卡緬斯基的記載,合着知是乾隆、和珅共同策劃、程高等文士炮製、最後由宮內武英殿的四庫全書修書處的專設木 活字排印的——亦即官方特許、專賣的新書!
  
  這就十分清楚:雪芹原稿的後部分被他們秘密抽撤或銷毀了——這也正是《四庫全書》對待古書秘本的一貫暗施偷運的做法。
  
  由此即又可知,後采續拼的這四十回,是有意地專為篡改雪芹原文本旨而佈置的,它的內涵一切,都是與原著違反的移形換質之物。
  
  既然如此,凡讀《紅樓夢》而瞭解了內幕騙局的當時後世之人,便産生了強烈的願望:雪芹原著既已不復可見了,那就想知道原著的大致情況,比如重大的情節事故的發生衍變,人物命運的悲歡離合,章法結構的呼應隱顯,全書整體的 重新認識與思索感悟……。
  
  我自己就是懷有這種異常強烈願望的讀者之一員。
  
  這個願望,用最簡捷的措詞來表述,就衹兩個字:尋真。尋真,可實在是世上最難的事了。
  
  第一,那個混真、篡真、奪真的假“紅樓夢”,積二百年之習慣勢力,堅牢頑固地阻礙着尋真的努力,它不肯承認是假,所以竭力反對尋真的一切工作與成果。
  
  所以,要想尋真,一方面須做正面積極的尋求工作,另方面還得分力耗神地去破除那種維護假而害怕真的積重勢力。
  
  這種情形,有時十分激烈。尋真的艱難,首在於此,一般人也許一時是體會 不到的。
  
  至於尋真本身的睏難,那倒用不着絮絮,因為誰都可以想像,至少能想像到一部分。比如信息的搜索,資料的辨析,根據的證驗,紛歧的參互……等等問題不一而足。這還“罷了”,最難的是,即使資料、證據、信息、考訂等等都不成問題了,它們的總量卻仍然是很有限的,充其量也並不足以供給“復述”(不是復原)原著後部分之所需,空白尚多。
  
  再者,這些可以據有的證據信息等,一般皆是零碎的鱗爪,亦即個別的,分散的,孤零的,點滴的……。要從這麽一些支離破碎的小片段來構想一條首尾畢具的“全竜”,其難為何如,可以不必多說而自明了。
  
  還不止此。這“全竜”若僅僅是個呆定不動的圖畫標本,那也許總還可以對對付付地聯綴而顯示出來。但問題卻正在這兒:若想尋真,則那真卻須是仿佛前八十回那樣是條活竜纔行。如若所尋得的衹是一些死竜的碎骸或化石,那就連前大半截活的也帶纍成死的了。這個難點,纔是一切難點的總焦聚。
  
  這也就是有人說雪芹原書根本沒辦法續,續了也必歸失敗的道理的真正所在。
  
  這本小書,鑒於已述的這些難點與自己能力的有限,絶不敢作什麽“續書”,但它又不同於“探佚學”的考證論文。這衹是想“講述”八十回後的大概情節故事,而講述時並不羅列根據來歷,推考過程等等之類,衹講述我個人以為較為接 近原著的若幹研究成果以及與之相應的“聯綴”。因為不聯綴組構,就不成其為“故事”(或其片段),而允許聯綴組構勢必又須允許些微必需而適當的想像——或者可以說成是合乎情理的推衍。事實上,如不這麽講述,也就無法“卒讀”。說到這裏,就表明了事情的真際:除非一旦雪芹的原著又奇跡般地發現了,那纔是真正的“真”——然而若到那時,則又何需乎任何人再費盡精神來尋真呢?所以在原著尚無復現的希望時,我們的努力目標衹能是一步一步地走嚮“近真”的境界,——這也就是“尋”字的真諦了。
  
  還有一點,雪芹的書的最大特色是一種籠罩整體的詩的表現與詩的境界,沒有了這個也就沒有了《紅樓夢》。與此呼吸相關的又有一個總體理解全書主角寶玉這個人物的內心活動與精神世界的展示,那也該是逐步升級的。我們最欣賞的,其實並不是那些“情節故事”,《紅樓夢》並不是偵探或武俠小說,不是靠離奇、驚險或“懸念”等等來吸引人的。衹有一大堆“情節”並不能産生《紅樓夢》的真魅力。因此,尋真到後來,就必然要尋這種詩的靈魂,詩人的氣質與豐神器度——這就又尋到了一切難點的頂巔或核心!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又如何能夠胜任 此一至重至大的工程呢?!
  
  我深深感到,以上所說的睏難是巨大的;但我又深深相信,讀者一面在耐心期待一位真正的胜任者,一面也不拒絶像本書這樣品級的尋真的鋪路者的嘗試。以上所說的,都是專就本書的“上編”而言的——全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是故事,下編是論文。論文也可以說是故事的準備或基礎,許多重大問題是在論文中考證的,可與故事呼應。因這些文字散見於歷年各報刊,讀者想看時已感睏難,故選擇了一部分收在本書的下半部,可供研討,並求指正。這的確是微薄的獻禮,敬請哂納。
  
  周汝昌
  
  甲戌臘月中浣
  
  於金臺紅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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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一】脂批多次提到“後半部”“後回”“後之數十回”,唯“後之三十回”(一本作“後之卅回”)說得最為明確。但此“三十回”之批語,實指原稿僅至七十八回為止而言,故總回數原為78+30=108。雪芹原稿殘存的,至七十八回寶玉讀《芙蓉誄》畢即無下文,今存世的《蒙古王府本》《戚序本》猶存此一真實面貌。回末一小段以及以下兩回書文,皆是為了便於傳抄流行而湊成“八十”回整數而由另手後加的,已非雪芹原筆。
  
  【註二】說雪芹原著“八十回”,是通俗簡便的提法,並不精確,已見上條 註文略述。實則其他七十八回中,也實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以及個別小殘缺處(今之傳本亦皆經另手試為補綴了)。這種情形是雪芹當日寫作時曾遭幹擾、阻礙、破壞以及生活貧睏、居處不穩定種種睏難與不幸而造成的,證據已呈現分明。
(一)一條大脈絡:“大老爺”那邊的人
  大老爺是賈赦,寶玉的伯父。他住榮國府的東院,與賈母、賈政這邊隔斷開的,另有大門出入,也稱“北院”,是相對於另有南院(內有馬棚)而言的。那院裏的人,都不怎麽樣,淨是生事生非,好行不義之事。這還罷了,他們對賈母這邊嫉妒、懷恨、不平、眼熱……
  
  一府之內,兩院之間,暗暗成了敵對,“矛盾”漸趨激化。
  
  雪芹為此,花費了大量篇幅,重筆設“彩”。
  
  賈赦一次“說笑話”,諷刺賈母“偏心”。大太太邢夫人深恨鳳姐,說她攀高枝兒——衹為賈母這邊效忠出力,而一點兒也不“照顧”赦、邢這邊(鳳姐是 賈璉之妻,璉乃赦、邢之子,是藉到“西院”來掌傢理事的,照“常理”,她該“偏嚮”着親公婆赦、邢纔“是”……)。
  
  這麽一來,邢夫人身邊手下,就有一群奴僕下人,專門“盯”西院,充當“耳報神”,調唆邢夫人生事“出氣”!
  
  可莫輕看了這些“小人”,她們結黨營私,害了整個榮國府——包括她們自己!
  
  這群人,飽食終日,“有”所用心——心專門用在算計別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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