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小说评论>> zhōu chāng Zhou Ruchang   zhōng guó China   xiàn dài zhōng guó   (1918niánsìyuè14rì2012niánwǔyuè31rì)
紅樓藝術
自序
  我們讀曹雪芹的《紅樓夢》,是先被他的思想境界吸引住,還是先被他的藝術力量吸引住?這個嚮題你可自己說得很清?怕不容易。講到根兒上,思想的造詣與藝術的造詣是很難分離單講的。但此刻打算暫且專就《紅樓》藝術來試作一番賞會,學一回陶淵明的“奇文共欣賞”,“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
  
  談藝,在我國歷代文壇上是個老題目;談《紅樓》藝術,也是近年來時興的新題目。在這方面,似乎是從“形象塑造”、“性格刻畫”、“心理描寫”、“語言運用”等等上開講的很多,或者“審美意識特徵”等類的理論文章也不少。因此我想再無需乎重複,縱有小異,無非大同;不如改換個新角度、新層次、新方位來講說一回,庶幾稍萌新意——這所謂“新”,其實卻是“舊”的——我想試從中華文化、文藝傳統的觀念、方法、詞語……上來講講,看是否講得清,講得對,講得更有意味些?
  
  與雪芹同時的人,如敦誠,說他是“鄴下才人應有恨”,永忠也說他是“辛苦才人用意搜”;雪芹之才,是人們公認的。而永忠又說他的書“不是情人不淚流”,意即凡在有感情的人,都會感動得淚下不止。一個纔,一個情,總是密邇相連,竟難離割。《周易》中已有了天地人“三纔”的觀念,也有了“聖人之情見乎辭”的提法。這都重要之極,是中華文化的“開篇”和精義。詩聖杜甫,在贈別極端屯蹇的友人的詩題中,也用了“情見乎詩”這個詞句。則此情的範圍境界何似?可味而知。雪芹這位才人情人(即情癡情種之人),自言其書“大旨談情”,又表示他的寫法要破除歷來的舊套。於是,其纔之與情,如何交會而發為異彩奇輝,確實不能總是停留在“形象”、“性格”等等流行的小說文藝理論的幾點概念上而無涉於中華文化傳統精華的地步上,滿足於一般性的常聞習見的熟論之中。當然,我的打算與奢望是一回事,我的學識與才力是又一回事。但終覺不妨在此一課題上多開一些生面。
  
  講《紅樓》藝術,事非容易;但“舉例說明之”這個尋常等閑之法,似乎很簡單了吧,其實竟也不然。不舉,是“空話連篇”;少舉,言而不明;多舉,滿紙大引《紅樓》原文,又成了“喧主奪賓”,甚而有湊字數、拉篇幅之嫌。整段整段地引,太覺死板無“法”;用“撮敘法”,則原文精彩勢將“撮”得淨盡……。竟難得很!這是我動筆前體會不深的難處。
  
  還有,時常一段文例,具有多個藝術意義,分章講藝,各有中心,難道把它引來引去?說“參看某章某段”,又覺此“法”大是蒼白無力。我今之計,是前邊各章開出“命題”為主,不多入例,把例留在稍後,用我的論述把它與前章鈎連起來。
  
  但這辦法是否好?讀者開捲,看前邊的例少,能滿意嗎?實在自己拿不準。我衹好在這兒解釋一下,或者可得到體諒,則不勝幸甚。
  
  《紅樓夢》的本文也是個很麻煩的問題。我們自己的《石頭記會真》(大匯校寫定本)因正在付梓,手邊無副本,難以運用,為了行文順暢省力,衹得暫以現行排印本(以庚辰本為底子的整理本)代之。此本字句不足取的,參以別本酌易之〔1〕。此點務請讀者諒察,勿以為疑。
  
  我自己不大喜讀那種長篇大套的呆板枯燥的文藝理論文章,因而自己總想,談文論藝的文字本身也得有一絲“藝術性”纔好;我們能否用“隨筆”、“漫話”的親切風格來講藝術、學術的重大道理?有了這個想法,就寫不出鴻篇莊論了,也許這不是“文章正路”,但天下事總不能千篇一律,本書聊備一體,似也未嘗不可。
  
  附錄小文六篇,皆是曾刊於雜志或報端的舊文,因與《紅樓》藝術相涉,故綴輯以供披覽,雖與正文不免略有重複之處,亦尚多互補之義,可資尋繹,因並存之。
  
  謝謝肯於拿起此書而予以賜目的每位讀者。
  
  周汝昌
  
  記於癸酉臘月
  
  〔1〕《紅樓夢》古鈔本,發現者已十多種.異文的繁映,令人驚心眩目。拙著《石頭記鑒真》,對此有過論析,今不備述。庚辰本衹是所存回數較全,其文字則被後筆改壞者極多,實難盡依。本書引文,常參采三個最好的本子:甲戌本、楊繼振本、聖彼得堡本。因避繁瑣,不擬一一校註。讀者諒之。
解題
  本書題名《紅樓藝術》。這個題名,並無難懂之處,怎麽還用解題?豈非多此一舉?
  
  這話有理——但也有待商量解說。打開書捲,開宗明義,原應對題旨有個交代,不同於節外生枝,也難說就如畫蛇添足。因此,便有三點需要略述本懷:
  
  第一點,我說的《紅樓夢》,專指原作者曹雪芹的八十回現存原著(以及研究推考所知的全部情況),不指被程、高等篡改、偽續而成的假全本一百二十回式的“紅樓夢”。我們渴望探索研求的,是中華文化文學史上的特異天才、偉大作傢曹雪芹的頭腦與心靈,才華與智慧,這是不容硬把另外不相幹的人的東西混入冒充,作“等量齊觀”的。打個比方,要講的是詩聖杜甫的佳句偉構,你卻羼進了某些鼕烘先生的打油詩,那麽所研討的“杜詩藝術”的結果,將會成為一個什麽樣子呢?
  
  如果你不贊成如此如彼地研究杜甫詩,也就沒有理由反對我衹能是來研究曹雪芹的小說藝術。
  
  也許有人要說:程、高的偽續四十回很“好”,不能與鼕烘打油一概而論,那麽他可以另打比方。衹是我堅信:不管怎麽比方,反正張三李四决不會就是曹雪芹。雪芹的文學藝術,從來是個“個體”創造的事業。倘若有人認為程、高之流也有研究的必要,那當然是另一回事,與本書的宗旨,就沒有什麽關係了。
  
  第二點,講講“藝術”二字。
  
  怎麽,“藝術”還待講解嗎?
  
  是的,還有說幾句的必要或“餘地”。
  
  “藝術”一詞,現今用法是大體相當於西方Art的一個譯名和概念。它指的乃是除了用“文字”寫作的成品即“文學”之外的諸般藝種,如音樂、繪畫、雕塑、表演、舞蹈、篆刻……,這統名之曰藝術,是人人盡曉的。如查英語辭典,則可知Art定義有三:一是相對於“天然形成”而言的人工製作;二是美的創造與表現;三是機巧、計謀一甚至包括了機詐的一面。這是有待我們對照比較的一個課題。
  
  但在我們中華文化古國,早有“藝術”這個詞語。它的涵義是否即與Art全然一致無差,卻是個並非無關宏旨的問題。
  
  據《後漢書》伏無忌傳,提到順帝“永和元年(136),詔無忌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傢、藝術”。其註云:
  
  藝謂書、數、射、禦。術謂醫、方、卜、筮。
  
  這最簡明易曉。原來“藝”專指“六藝”的事情,即孔子門人,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的那六藝。據《周禮》之說,此六藝為“五禮、六樂、五射、五馭()、六書、九數”。普代葛洪則說過:“創機巧以濟用,總音數而並精者,藝人也。”凡此可證,我們所謂藝術,是總包經籍以外的一切技能,近乎“百科知識”的意味,科技、美術不待言了,連典禮可儀之類,醫卜星象之流(古又謂之“方伎”),也都在其列。“機巧”是科學技術,機械工程;音數是樂律算學(數學,歷法等)。《晉書》立了一門《藝術傳》,其序文以為這些百種技藝都是“小道”、“不經”,大有“瞧不起”的意思。
  
  即此可見,古之藝術,不與今之藝術密合雷同,比如清代編纂《圖書集成》,其中的“藝術典”的內涵,猶與古訓無異。如果你與曹雪芹“對話”,說起藝術,那他肯定會“誤解”了你的本意〔1〕。
  
  我在捲端揭明此義,是為了讓讀者諸君明了,本書講《紅樓》藝術,有時略參吾中華古老文化傳統,不同於現今流行的觀念,一提藝術,就衹是“形象鮮明,性格突出,語言生動,描寫深刻”等等之類。這樣可免誤會。
  
  第三點,不妨順便說說藝術的“魅力”。
  
  人們講文藝之事時,常常用上這個贊詞。不過似乎很少給它以“科學定義”的例子。它究竟是一種什麽樣的“力”?由何發生?其“力度”何似?大約回答起來就要囁嚅而期期艾艾了。
  
  這個贊詞,其實本非“好聽”的話,倒是來自駡人的貶語。魅是迷惑人的鬼怪,而這善於迷人者,莫過於“狐狸精”了。所以魅力乃是妖精善於迷人的那種力量。文藝傑作佳構,其給予欣賞者的審美享受,猶如精魅一般的迷惑陷溺而不能白拔,故謂之魅力。
  
  自古即有“狐魅”一詞,也寫作“狐媚”。如北魏楊街之的《洛陽伽藍記》,記法雲寺就有一位着彩衣的婦女,人皆指為狐魅——即今世俗話的狐狸精。此為名詞。唐人張鷟《朝野僉載》,說武周有婆羅門僧惠範者,“姦矯狐魅,挾邪作蠱”。此狐魅與下文“鼠黠”對仗,都是形容詞的用法了。但在《晉書·石勒載記》中,則有“狐媚以取天下”之語。兩者音同義近,其實一也。
  
  這又可見,狐狸精迷人的力量,本非嘉言好話。而它一旦用之於藝事上,則發生了全新迥異的意味與作用——成為一種很高的贊詞。
  
  現代科學發達得很了,當然還沒有證明狐狸能夠成精變女,迷惑世人,魅力非常。(清代鐵面御史謝濟世曾記塞外動物,狐有多種,唯有[貔]狐,能幻化為人云。他是被罪充發到西北軍營去經歷的。)但魅力既已成為贊詞了,那麽我們以之比喻文藝之至美的吸引力,能令人愛不釋手,百觀不厭,卻實在是比“科學分析”更有味道的善法。
  
  《書經》上記載,別人比不上周公的“多材多藝”(俗多誤寫“多才多藝” )。大詩人曹子建(植),就是曾經驚倒座客的一位出奇的多材多藝者。到清初,詩文名傢顧景星描寫雪芹之令祖曹子清(寅),有一段話——……晤子清,如臨風玉樹,談若柔花。甫曼倩待詔之年,腹嫏嬛二酉之秘。貝多金碧,象數藝術,無所不窺;弧騎劍槊,彈棋掌阮,悉造精詣。與之交,溫潤伉爽,道氣迎人。餘益知其纔之絶出也!……昔子建與淳於生分座縱談,蔗杖起舞,淳於目之以夭下。今子清清何多遜也?——《荔軒草·序》
  
  此文極為重要,因為雪芹也正是這樣一位不辱門風的多材多藝者,而文中恰巧用了“藝術”一詞,真是絶妙好例。
  
  由此可悟:既談《紅樓》藝術,必須先懂得雪芹一門的宗風與那時代所謂“藝術”的具體涵量,如此方能將今世的“藝術”概念稍稍恢弘起來,這纔有利於真正理會《紅樓夢》藝術魅力的性質,它的根源,它的高級,它的寶貴。
  
  若明此義,即不會以為本書的題名有任何隨波逐流、張皇庸俗的氣味了。
  
  〔1〕近年流傳的偽資料,有所謂“廢藝齋集稿”。裏面講什麽紮風箏、做菜餚、編織等等不倫不類的文字,那個“藝”字的用法,透盡了偽造者的歷史文化水平,曹雪芹的真“藝術”,並非是那些玩意兒—那實際上衹是偽造者自己所“精通”的一些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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