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剋多·雨果於一八○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誕生在法國東部伯桑鬆城。雨果的父親,西吉斯貝爾·雨果,本是法國東部南錫一個木工的兒子,法國大時他是共和隊的上尉,曾參加過意大利和西班牙戰爭,在拿破侖時期晉升為將級軍官。
雨果從童年起就在不停的旅遊中度過,他的父親西吉斯貝爾·雨果把妻子和孩子從一個駐紮地帶到另一個駐紮地。雨果一傢從伯桑鬆遷移到厄爾巴,從厄爾巴遷到熱那亞和巴黎,之後又在西班牙居住了一個時期,西吉斯貝爾曾在那裏擔任各種高級官員。雨果則和他的兄弟歐仁在馬德裏學校中念書。
一八一二年初,當西班牙的氣氛急劇變化,在西班牙的法國人受到驅逐出境的威脅的時候,這時已經晉升為將軍的雨果的父親便把妻子和維剋多等幾個孩子送回法國。在法國的傀儡約瑟王被推翻後,西吉斯貝爾·雨果也回到祖國。維剋多·雨果在這一時期目睹波旁王朝的復闢、拿破侖從厄爾巴的歸來等等重大事件。這些重大事件後來對他的創作生活有深遠的影響。
維剋多·雨果在巴黎貴族中學學哲學和數學,父親想叫兒子入著名的工業專門學校,結果沒有成功,因為維剋多·雨果酷愛文學。他從十四歲起便開始寫作,而在十五歲上就已經因為自己的詩篇《讀書之益》得到法蘭西科學院的奬賞。年輕的雨果這時已才華漸露,他於是决心放棄鑽研數學,把自己的一生獻給文學。
雨果從小就受到父親和母親的觀點的影響,父親反對波旁王室,母親卻是君主政體的積極擁護者,一個保皇主義者。因此,雨果好像經常處在兩種敵對的衝突的環境中。雨果由於早年受到母親的影響較多,思想一度比較保守,曾經歌頌過波旁王朝的復闢;但後來逐漸轉變,同情資産階級,反對封建勢力。一八五一年雨果因諷刺了拿破侖三世,,長達十九年。拿破侖三世被推翻以後,他重返祖國,曾任第三共和國國會議員。雨果雖對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的性質及其全部偉大意義未能認識,並不贊成,但在公社失敗後,曾竭力維護害的公社社員,把自己在布魯塞爾的府邸開放給避難者。
雨果一生的創作時期長達六十年之久,是個多産的作傢,也是個多産的詩人,他的主要作品有長篇小說《巴黎聖母院》、《悲慘世界》、《海上勞工》、《笑面人》、《九三年》,詩作《懲罰集》、《兇年集》和劇本《剋侖威爾》、《歐那尼》等。他前期的創作,基本上是站在資産階級人道主義立場上,同情人民疾苦,希望通過改良社會,解决矛盾。後期創作有一定的現實主義因素。
《笑面人》是雨果在一八六九年寫成的長篇小說。這部小說以十七世紀末和十八世紀初的英國社會為背景,也就是從詹姆士二世起到他的女兒安妮女王統治英國的那個時期。
小說主人公格溫普蘭是一個爵士的後代,從小就被賣給兒童販子,成為宮廷陰謀的犧牲品。他落到兒童販子之手以後,動過毀容手術,臉孔因此始終像在怪笑一樣。後來,他被好心的流浪人於蘇斯所收養。從此,他就跟着於蘇斯到處賣藝。格溫普蘭在見到於蘇斯之前,還在雪地上救起過一個女嬰——就是盲姑娘蒂,好心的於蘇斯也把她收養了下來。他們幾個人四海飄泊,受盡貧窮與不幸的折磨,但是他們並沒有嚮環境屈服,他們彼此之間充滿着誠摯的感情。在顛沛流浪生活中格溫普蘭和盲姑娘蒂之間也漸漸産生了愛情。
後來格溫普蘭有機會重新獲得爵士的頭銜,他卻厭惡貴族生活,在議會痛斥了貴族罪行後,回到自己的同伴那裏。這時蒂已經病得奄奄一息,終於去世,格溫普蘭悲痛萬分,結果投海自殺。
格溫普蘭的悲慘遭遇從而發生的那個時期,正是英國資産階級後不久,資産階級和新貴族建立了君主立憲政體。的結果對人民來說,衹是資本主義的枷鎖代替了封建主義的枷鎖。財富和特權集中在一小撮統治階級手裏,廣大人民依舊過着苦難深重的生活。
雨果通過格溫普蘭他們的悲慘遭遇反映了當時的兩個對立的階級的尖銳矛盾:占絶大多數的人民群衆過着貧窮困苦的生活,一小撮上層貴族窮奢極侈,道德敗壞。雨果利用了豐富的歷史文獻生動地列舉了當時英國不平等的社會面貌,揭露統治階級的種種虛偽和醜惡。在小說裏,作者完全站在同情人民的立場上為貧苦大衆作辯護,描繪底層人民的疾苦。笑面人格溫普蘭在貴族院對一些王孫貴族的慷慨激昂的控訴,該是全書的,該是對這樣一個不平等社會的極為淋漓盡致的描繪:人民過着凄慘的日子,無罪的人被定了罪,八歲的小姑娘開始賣淫,煤礦工人拿煤塊填肚子,漁人吃的是樹皮草根,嬰兒睡在地上挖出來的土洞裏。除了貧窮、失業、饑荒、疾病以外,我們看到壓在百姓頭上的還有、法律、宗教、秘密逮捕、監獄、酷刑,等等。飽經滄桑的於蘇斯就對格溫普蘭這樣說過:“沉默是窮人唯一的朋友。他們衹可以說一個字:‘是’。承認和同意是他們的全部權利。對法官說‘是’。對國王說‘是’。老爺們如果高興,就賞我們幾棍,我就被他們打過,這是他們的特權,他們即使把我們的骨頭打斷,對他們的尊嚴也不會有什麽損害。”他又指出:“你是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傢裏:鋸掉一棵三年的小樹,就得安安靜靜地被人送上絞刑架。……主教法庭要是判决你犯了異端邪教的罪,就該活活燒死。”
在另一方面,統治階級享受種種特權,窮奢極侈,拚命壓榨百姓的血汗來供他們揮霍。女王丈夫的年俸一下子就要增加十萬英鎊。苛捐雜稅一樣一樣地增加。
雨果把笑面人格溫普蘭的悲慘故事,就安排在這樣一個環境裏。
格溫普蘭在議會裏的發言,是對那個社會的一個有力的控訴,其實格溫普蘭和他的兩個親人—一於蘇斯和蒂的悲慘遭遇本身,就是一個有力的控訴。統治者的魔手毀滅他們的幸福,即使於蘇斯牢牢守住他的“沉默是窮人唯一的朋友”的信條,他也無法逃避這一隻看不見的、可怕的手。
這幾個善良的可憐的人、他們的命運正是當時英國廣大的勞動人民的普遍命運。雨果在小說中運用了他最為擅長的浪漫主義的對比手法,生動地刻劃了這幾個主要人物的形象。
格溫普蘭的臉是醜的,但是他的內心卻無比美麗。當他被人拋棄,一個人孤孤單單地跟死神搏鬥的時候,他還想到去救另外一個孩子,擔負起另外~個人的命運;他在成為爵士以後,忘記不了百姓的疾苦,痛斥了那些貴族老爺,最後情願拋棄榮華富貴,回到自己的親人身邊。因此,“雖然大傢都認為他是個怪物,可是蒂卻認為他是天上的神仙。”蒂說:“長得醜,這算得了什麽?做壞事纔叫醜。格溫普蘭衹做好事。所以他最漂亮。”
蒂自己呢,是一個瞎子,從小就沒有見過陽光,但是她“眼睛雖然看不見,卻充滿了亮光”。她看得到亮眼人看不到的東西,那便是格溫普蘭的內心的美。她一心愛着格溫普蘭,把格溫普蘭視做她的太陽。這是一個美麗純潔的少女。於蘇斯則是一個善良智慧的老人,他不顧自己窮睏,收留下兩個孤兒,撫養大了他們;他的才智也是驚人的,在他的身上閃耀着勞動人民的智慧的光芒。然而他深受生活的磨難,懂得一套人情世故,在惡勢力的下,他也不得不逆來順受。
在他們三個人之間存在着深厚的感情,他們相依為命,互親互愛,誰也離不開誰,誰也少不了誰。他們之間這種真摯的感情,加強了小說結局的悲劇氣氛。
跟他們形成強烈對照的是安妮女王、約瑟安娜、大衛·第利—摩埃爵士這批人。他們殘暴專橫、作威作福、荒淫無恥、道德敗壞,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什麽醜事都做得出來。舉幾個例子看吧:安妮女王憎恨約瑟安娜,以能看到她嫁給格溫普蘭這個畸形人為一大樂事,絲毫也不顧姊妹之情。約瑟安娜和大衛·第利—摩埃兩人都不願意結婚,因為這對各自的放蕩生活有許多便利。約瑟安娜甚至引誘格溫普蘭,想尋找墮落的樂趣,這種行為衹有從她的放蕩無恥的心理中可以得到解釋。這個貌若天仙、心似蛇蝎的女人,當她最後知道格溫普蘭是她的真正的丈夫的時候,反而立刻把他趕走,對他說她恨他。
小說的浪漫主義特色還表現在作傢對情節的安排上:整個故事是由許多出人意外的事件聯結而成的。小說一開始,一個孤苦伶仃的孩子給拋棄在荒涼的海岸上,等待着他的衹有死亡,但是他卻逃出了睏境。這樣的開頭就強烈地吸引住了讀者。尤其是第二部第四捲開始,約瑟安娜的來信給格溫普蘭帶來的不安,大海中漂來的葫蘆裏的秘密,格溫普蘭突然一變而為剋朗查理爵士,於蘇斯看見監獄裏扛出一口棺材以為格溫普蘭已被處死,約瑟安娜與格溫普蘭偶然相見,格溫普蘭在議會控訴統治者的罪惡,他尋找親人不見正想跳河時看見那頭幾乎與於蘇斯形影不離的狼狗奧莫,等等,真可以說是波瀾迭起,風雲變幻,而格溫普蘭的形象在這一連串的情節發展中也顯得愈益鮮明。這是這部小說的又一特色。
然而,雨果雖然真實地描敘了一個不平等的社會面貌,但是他對那個社會的本質是缺乏認識的,因此對當時社會的階級矛盾揭露得還是不夠深刻的,也缺少正確的分析。例如,他在刻劃反面人物的時候,卻把一個地位屬於次要的巴基爾費德羅寫成了首惡,似乎沒有這個人物從中施展他的陰謀詭計,格溫普蘭的命運可能就不會如此悲慘。至於把情節發展過多地建築在意外的事件出現上,偶然性太大,也自然而然地衝淡了一出嚴肅的悲劇的性質。此外,作者引經據典、夾議插敘之處也使人感到比較多。這些都可以說是這部作品的不足之處。
齊越
一九七八年三月
英國的一切都是偉大的,連不好的東西,甚至它的寡頭也不例外。從字義上說,英國的貴族社會是名符其實的貴族社會。沒有比這個封建制度更有名氣,更可怕,更根深蒂固的了。說實在的,封建制度在當時是有用的。在英國,應該研究“貴族統治”這個現象,正如在法國應該研究“君主統治”這個現象一樣。
這部書的真正名稱應該叫做《貴族》。接下來的一部可以叫做《君主》。假如作者能夠完成這兩部著作,那麽,下面接着寫的第三部書自然就應該叫做《九三年》了。
一八六九年四月,
於奧特斐爾—豪斯。
雨果從童年起就在不停的旅遊中度過,他的父親西吉斯貝爾·雨果把妻子和孩子從一個駐紮地帶到另一個駐紮地。雨果一傢從伯桑鬆遷移到厄爾巴,從厄爾巴遷到熱那亞和巴黎,之後又在西班牙居住了一個時期,西吉斯貝爾曾在那裏擔任各種高級官員。雨果則和他的兄弟歐仁在馬德裏學校中念書。
一八一二年初,當西班牙的氣氛急劇變化,在西班牙的法國人受到驅逐出境的威脅的時候,這時已經晉升為將軍的雨果的父親便把妻子和維剋多等幾個孩子送回法國。在法國的傀儡約瑟王被推翻後,西吉斯貝爾·雨果也回到祖國。維剋多·雨果在這一時期目睹波旁王朝的復闢、拿破侖從厄爾巴的歸來等等重大事件。這些重大事件後來對他的創作生活有深遠的影響。
維剋多·雨果在巴黎貴族中學學哲學和數學,父親想叫兒子入著名的工業專門學校,結果沒有成功,因為維剋多·雨果酷愛文學。他從十四歲起便開始寫作,而在十五歲上就已經因為自己的詩篇《讀書之益》得到法蘭西科學院的奬賞。年輕的雨果這時已才華漸露,他於是决心放棄鑽研數學,把自己的一生獻給文學。
雨果從小就受到父親和母親的觀點的影響,父親反對波旁王室,母親卻是君主政體的積極擁護者,一個保皇主義者。因此,雨果好像經常處在兩種敵對的衝突的環境中。雨果由於早年受到母親的影響較多,思想一度比較保守,曾經歌頌過波旁王朝的復闢;但後來逐漸轉變,同情資産階級,反對封建勢力。一八五一年雨果因諷刺了拿破侖三世,,長達十九年。拿破侖三世被推翻以後,他重返祖國,曾任第三共和國國會議員。雨果雖對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的性質及其全部偉大意義未能認識,並不贊成,但在公社失敗後,曾竭力維護害的公社社員,把自己在布魯塞爾的府邸開放給避難者。
雨果一生的創作時期長達六十年之久,是個多産的作傢,也是個多産的詩人,他的主要作品有長篇小說《巴黎聖母院》、《悲慘世界》、《海上勞工》、《笑面人》、《九三年》,詩作《懲罰集》、《兇年集》和劇本《剋侖威爾》、《歐那尼》等。他前期的創作,基本上是站在資産階級人道主義立場上,同情人民疾苦,希望通過改良社會,解决矛盾。後期創作有一定的現實主義因素。
《笑面人》是雨果在一八六九年寫成的長篇小說。這部小說以十七世紀末和十八世紀初的英國社會為背景,也就是從詹姆士二世起到他的女兒安妮女王統治英國的那個時期。
小說主人公格溫普蘭是一個爵士的後代,從小就被賣給兒童販子,成為宮廷陰謀的犧牲品。他落到兒童販子之手以後,動過毀容手術,臉孔因此始終像在怪笑一樣。後來,他被好心的流浪人於蘇斯所收養。從此,他就跟着於蘇斯到處賣藝。格溫普蘭在見到於蘇斯之前,還在雪地上救起過一個女嬰——就是盲姑娘蒂,好心的於蘇斯也把她收養了下來。他們幾個人四海飄泊,受盡貧窮與不幸的折磨,但是他們並沒有嚮環境屈服,他們彼此之間充滿着誠摯的感情。在顛沛流浪生活中格溫普蘭和盲姑娘蒂之間也漸漸産生了愛情。
後來格溫普蘭有機會重新獲得爵士的頭銜,他卻厭惡貴族生活,在議會痛斥了貴族罪行後,回到自己的同伴那裏。這時蒂已經病得奄奄一息,終於去世,格溫普蘭悲痛萬分,結果投海自殺。
格溫普蘭的悲慘遭遇從而發生的那個時期,正是英國資産階級後不久,資産階級和新貴族建立了君主立憲政體。的結果對人民來說,衹是資本主義的枷鎖代替了封建主義的枷鎖。財富和特權集中在一小撮統治階級手裏,廣大人民依舊過着苦難深重的生活。
雨果通過格溫普蘭他們的悲慘遭遇反映了當時的兩個對立的階級的尖銳矛盾:占絶大多數的人民群衆過着貧窮困苦的生活,一小撮上層貴族窮奢極侈,道德敗壞。雨果利用了豐富的歷史文獻生動地列舉了當時英國不平等的社會面貌,揭露統治階級的種種虛偽和醜惡。在小說裏,作者完全站在同情人民的立場上為貧苦大衆作辯護,描繪底層人民的疾苦。笑面人格溫普蘭在貴族院對一些王孫貴族的慷慨激昂的控訴,該是全書的,該是對這樣一個不平等社會的極為淋漓盡致的描繪:人民過着凄慘的日子,無罪的人被定了罪,八歲的小姑娘開始賣淫,煤礦工人拿煤塊填肚子,漁人吃的是樹皮草根,嬰兒睡在地上挖出來的土洞裏。除了貧窮、失業、饑荒、疾病以外,我們看到壓在百姓頭上的還有、法律、宗教、秘密逮捕、監獄、酷刑,等等。飽經滄桑的於蘇斯就對格溫普蘭這樣說過:“沉默是窮人唯一的朋友。他們衹可以說一個字:‘是’。承認和同意是他們的全部權利。對法官說‘是’。對國王說‘是’。老爺們如果高興,就賞我們幾棍,我就被他們打過,這是他們的特權,他們即使把我們的骨頭打斷,對他們的尊嚴也不會有什麽損害。”他又指出:“你是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傢裏:鋸掉一棵三年的小樹,就得安安靜靜地被人送上絞刑架。……主教法庭要是判决你犯了異端邪教的罪,就該活活燒死。”
在另一方面,統治階級享受種種特權,窮奢極侈,拚命壓榨百姓的血汗來供他們揮霍。女王丈夫的年俸一下子就要增加十萬英鎊。苛捐雜稅一樣一樣地增加。
雨果把笑面人格溫普蘭的悲慘故事,就安排在這樣一個環境裏。
格溫普蘭在議會裏的發言,是對那個社會的一個有力的控訴,其實格溫普蘭和他的兩個親人—一於蘇斯和蒂的悲慘遭遇本身,就是一個有力的控訴。統治者的魔手毀滅他們的幸福,即使於蘇斯牢牢守住他的“沉默是窮人唯一的朋友”的信條,他也無法逃避這一隻看不見的、可怕的手。
這幾個善良的可憐的人、他們的命運正是當時英國廣大的勞動人民的普遍命運。雨果在小說中運用了他最為擅長的浪漫主義的對比手法,生動地刻劃了這幾個主要人物的形象。
格溫普蘭的臉是醜的,但是他的內心卻無比美麗。當他被人拋棄,一個人孤孤單單地跟死神搏鬥的時候,他還想到去救另外一個孩子,擔負起另外~個人的命運;他在成為爵士以後,忘記不了百姓的疾苦,痛斥了那些貴族老爺,最後情願拋棄榮華富貴,回到自己的親人身邊。因此,“雖然大傢都認為他是個怪物,可是蒂卻認為他是天上的神仙。”蒂說:“長得醜,這算得了什麽?做壞事纔叫醜。格溫普蘭衹做好事。所以他最漂亮。”
蒂自己呢,是一個瞎子,從小就沒有見過陽光,但是她“眼睛雖然看不見,卻充滿了亮光”。她看得到亮眼人看不到的東西,那便是格溫普蘭的內心的美。她一心愛着格溫普蘭,把格溫普蘭視做她的太陽。這是一個美麗純潔的少女。於蘇斯則是一個善良智慧的老人,他不顧自己窮睏,收留下兩個孤兒,撫養大了他們;他的才智也是驚人的,在他的身上閃耀着勞動人民的智慧的光芒。然而他深受生活的磨難,懂得一套人情世故,在惡勢力的下,他也不得不逆來順受。
在他們三個人之間存在着深厚的感情,他們相依為命,互親互愛,誰也離不開誰,誰也少不了誰。他們之間這種真摯的感情,加強了小說結局的悲劇氣氛。
跟他們形成強烈對照的是安妮女王、約瑟安娜、大衛·第利—摩埃爵士這批人。他們殘暴專橫、作威作福、荒淫無恥、道德敗壞,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什麽醜事都做得出來。舉幾個例子看吧:安妮女王憎恨約瑟安娜,以能看到她嫁給格溫普蘭這個畸形人為一大樂事,絲毫也不顧姊妹之情。約瑟安娜和大衛·第利—摩埃兩人都不願意結婚,因為這對各自的放蕩生活有許多便利。約瑟安娜甚至引誘格溫普蘭,想尋找墮落的樂趣,這種行為衹有從她的放蕩無恥的心理中可以得到解釋。這個貌若天仙、心似蛇蝎的女人,當她最後知道格溫普蘭是她的真正的丈夫的時候,反而立刻把他趕走,對他說她恨他。
小說的浪漫主義特色還表現在作傢對情節的安排上:整個故事是由許多出人意外的事件聯結而成的。小說一開始,一個孤苦伶仃的孩子給拋棄在荒涼的海岸上,等待着他的衹有死亡,但是他卻逃出了睏境。這樣的開頭就強烈地吸引住了讀者。尤其是第二部第四捲開始,約瑟安娜的來信給格溫普蘭帶來的不安,大海中漂來的葫蘆裏的秘密,格溫普蘭突然一變而為剋朗查理爵士,於蘇斯看見監獄裏扛出一口棺材以為格溫普蘭已被處死,約瑟安娜與格溫普蘭偶然相見,格溫普蘭在議會控訴統治者的罪惡,他尋找親人不見正想跳河時看見那頭幾乎與於蘇斯形影不離的狼狗奧莫,等等,真可以說是波瀾迭起,風雲變幻,而格溫普蘭的形象在這一連串的情節發展中也顯得愈益鮮明。這是這部小說的又一特色。
然而,雨果雖然真實地描敘了一個不平等的社會面貌,但是他對那個社會的本質是缺乏認識的,因此對當時社會的階級矛盾揭露得還是不夠深刻的,也缺少正確的分析。例如,他在刻劃反面人物的時候,卻把一個地位屬於次要的巴基爾費德羅寫成了首惡,似乎沒有這個人物從中施展他的陰謀詭計,格溫普蘭的命運可能就不會如此悲慘。至於把情節發展過多地建築在意外的事件出現上,偶然性太大,也自然而然地衝淡了一出嚴肅的悲劇的性質。此外,作者引經據典、夾議插敘之處也使人感到比較多。這些都可以說是這部作品的不足之處。
齊越
一九七八年三月
英國的一切都是偉大的,連不好的東西,甚至它的寡頭也不例外。從字義上說,英國的貴族社會是名符其實的貴族社會。沒有比這個封建制度更有名氣,更可怕,更根深蒂固的了。說實在的,封建制度在當時是有用的。在英國,應該研究“貴族統治”這個現象,正如在法國應該研究“君主統治”這個現象一樣。
這部書的真正名稱應該叫做《貴族》。接下來的一部可以叫做《君主》。假如作者能夠完成這兩部著作,那麽,下面接着寫的第三部書自然就應該叫做《九三年》了。
一八六九年四月,
於奧特斐爾—豪斯。
第一章 於蘇斯
1
於蘇斯和奧莫是很親密的朋友。於蘇斯是人,而奧莫是狼。他們倆稱得上是情投意合的朋友。人給狼取了個名字,也許人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既然他覺得“於蘇斯” 對自己挺合適,所以也覺得“奧莫” 對這個畜生很合適了。由於人們喜歡聽無聊的廢話,喜歡買狗皮膏藥,人和狼便在市集上,廟會上,行人集中的街角上合夥做起生意來了。這條狼很馴良,是個恭順的部下,觀衆很喜歡它。看見一頭馴服的野獸是一件有趣的事。看見各式各樣豢養的動物在我們面前走過,是我們莫大的快樂。怪不得禦林軍開過的時候,有那麽多看熱鬧的人。
於蘇斯和奧莫從這個路口到那個路口,從阿伯臘斯特威思廣場到傑德伯勒廣場,從這一州到那一州、從這一郡到那一郡,從這座城到那座城,到處流浪。一個市集上沒有生意了,他們便到另外一個市集去。於蘇斯住在一輛小篷車裏,奧莫受過相當的訓練,白天拉車,夜晚看車。遇到壞路,上坡路,車轍溝太多或者泥濘太深的地方,這人便套上車套,親密地和狼並肩拉車子。他們就這樣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一遇到一片空地,樹林中的空地、岔路口、村口、寨門口、菜市、公共散步場、公園旁邊或者教堂門口的廣場,他們便隨隨便便住下。車子一停在市集的場子上,有些女人就張着嘴巴跑過來,看熱鬧的人圍了一個圈子,於蘇斯於是開始大聲演說,奧莫就在旁邊捧場。狼嘴裏銜着一隻盆子,很有禮貌地嚮觀衆收錢。他們的日子就是這樣混過來的。狼有學問,人也有學問。狼會玩各種各樣的把戲,增加了不少的收入。它這套本事如果不是這個人訓練出來的,就是它自己學會的。它的朋友常常對它說:“你千萬不要墮落成人。”
狼從來不咬人,人卻偶爾要咬一下。至少於蘇斯有咬人的企圖。於蘇斯是個厭世者,他就是為了發泄他對人生的仇恨,纔吃變把戲這行飯的。當然也是為了糊口,因為肚子可不許你討價還價。此外,這個厭世的玩把戲的人,也許是表示自己並不簡單,也許是表示自己多才多藝,還操着醫生的行業。做醫生也不算什麽,他還會呢。他的嘴唇一動也不動,可是你可以聽見他在說話。任何人的聲調和發音經他一模仿,準能把你蒙混住。他模仿的聲音是那麽像,你簡直相信是被模仿的人在講話。他一個人能發出一群人的聲音。“專傢”這個頭銜,他實在可以受之無愧。其實他早就用這個頭銜稱呼自己了。他能學各種鳥叫:像畫眉、鷦鷯、雲雀(也叫吱吱鳥)、白胸脯的燕八哥,以及像他一樣過流浪生活的各種候鳥。所以有時候他如果高興,就能讓你聽見廣場上嘈雜的人聲,或者草地上牲口的叫聲:一會兒千頭萬緒,好像狂風暴雨,一會兒清新寧靜,好像東方的黎明。這種雜技雖然很稀罕,可是確實存在。上世紀有個叫圖澤爾的人,能模仿人獸雜處的鬧聲和各種野獸的叫聲,後來在布封 門下做食客,專管獅吼狼叫的職司。於蘇斯很機靈,花樣百出,性情古怪,能順口詢一套怪誕不經的謊話,簡直跟一篇神話似的。看樣子他似乎相信這些東西,這種厚臉皮的做法也正是他狡猾的手法之一,他替人看手相,隨便翻翻書本,便斷言這人結局如何如何;給人傢算命,告訴人傢說,遇到黑牝馬不吉利;又說出門旅行,如果聽見有不知道你上哪兒去的人喊你,那就更加兇多吉少。他說自己是“販賣迷信的商人”。他常說:“我得承認我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有所不同。”有一天大主教正在生氣,就把他叫了去;可是於蘇斯巧妙地把自己編的聖誕節的講道詞背了一遍,大主教聽了很高興,暗暗把它記在心裏,在講壇上當作自己的講詞當衆講了一遍。於是大主教便饒了於蘇斯。
作為一個醫生,於蘇斯好歹也治好過幾個病人。他使用香料;熟悉各種藥草,知道利用人傢不註意的許多植物的潛在力量,像果核啦,白楊啦,接骨木啦,莢艹迷啦,柞櫟啦,忍鼕啦,鼠李啦,等等。他用毛氈苔治肺癆;至於蓖麻,他從底下采瀉藥,從梢上采催吐劑。他用一種叫做“猶太人的耳朵”的木瘤治喉痛。他知道哪種燈心草治牛瘟,哪種薄荷治馬瘟。他熟悉曼陀羅華的性能和各種妙處,誰都知道這種草有陰陽兩性。他有很多單方,他用火蛇 毛治燙傷,據普林尼 說,尼祿 的餐巾就是火蛇毛織的。於蘇斯有一隻麯頸蒸餾器和一隻長頸瓶,這是用來改變物質性能的器皿。他賣萬應膏,有人說他以前在培德郎的監獄裏待過一個短時期,因為人傢說他是個瘋子,後來發現他不過是一個詩人,便把他放了。這一段故事也許不確實,因為我們都吃過這種流言蜚語的虧。
事實上,於蘇斯是個半瓶醋,挺有風趣,同時還是一位老拉丁詩人,他跟依波剋拉特 和品達羅斯 是同行,在醫學和抒情詩方面確實有點根底。在詞藻堆砌方面,他可以和拉屏 與維達 匹敵。他寫悲劇也不見得比鮑神父差多少。由於他對古代莊嚴的詩歌格律很熟悉,所以開口就是詞章典故。一位母親領着兩個女兒走路,他說這是dactyle 詩體;一位父親跟着兩個兒子走路,他說這是anapeste 詩體;一個小孩夾在祖父母中間走路,他說這是amphimacre 詩體。有了這麽多的學問,結果卻落得成天挨餓。薩勒諾 派常說,“要少吃,要常吃”。於蘇斯吃得很少,但是不常吃,所以他對這個箴言是遵守了這一半,忘記了那一半;不過這是群衆的錯兒,因為他們既不到他那兒去,也不買他的東西。於蘇斯常說:“說一句話就會輕鬆一些。狼叫一聲,羊長了羊毛,樹林有了雀子,女人有了愛情,哲學家說了一句警世醒言,都會輕鬆一些。”到了緊急的當口,於蘇斯就編一出喜劇,自導自演,幫助推銷藥品。在他的著作中,有一篇歌頌英勇的休·彌得爾登爵士的牧歌,這位爵士在一六○八年把一條河引到倫敦。這條河本來在赫得福州,離倫敦六十英裏。休·彌得爾登爵士占有了這條河,率領六百人帶着鐵鍬和丁字鎬,開始挖掘,這兒掘土,那兒築堤,堤有時候有二十多尺高,挖的溝有時候有三十多尺深。空中架起了木製的導水管;各處造了八百座石橋、磚橋和木橋。有一天早上河就流人了缺乏水道的倫敦。於蘇斯運用這個平淡的故事編成了泰晤士河和塞旁廳河一篇美麗的牧歌,泰晤士河請這條河到自己傢裏來,並且把自己的床讓給它說:“我老了,侍候不了這些娘兒們,不過我有的是錢,可以供她們揮霍。”這出喜劇安排得又巧妙,又微妙,說明休·彌得爾登怎樣用自己的錢來完成這項工程。
於蘇斯喜歡獨語。天生的喜歡離群索居,而又能說會道,一方面不願與人交接,另方面又巴不得找個人談談天,結果就衹好對自己瞎聊了。凡是過慣孤獨生活的人都懂得獨語是很自然的事情。心裏的話非發泄一下不可。對着空間大聲講話,便是一個發泄的辦法。一個人獨個兒高聲講話,就是和心裏的神道交談。大傢都知道蘇格拉底 就有這個習慣,他常常對自己高談闊論。路德 也是這樣。於蘇斯學了這些偉人的樣。他有兩重身份,也就是說,他自己做自己的聽衆。他自問自答,自褒自貶。你在街上就能聽見他在車子裏自言自語。路人對聰明人有他們自己的看法,他們說:“這是個傻子。”正像我們上面說過的那樣,他有時候駡自己,有時候又替自己伸冤。有一天人傢聽見他在對自己演說的時候喊道:“我研究過草木的奧妙。什麽莖呀,芽呀,萼呀,花瓣呀,雄蕊呀,雄蕊葉呀,胚珠呀,芽胞呀,胞子囊呀,八裂子果呀,我都研究過。我對色素、滲透和乳糜,也就是說,色、香、味的形成,都有極深的造詣。”當然,於蘇斯的這番自我表白難免有點誇張,那就讓研究過色素、滲透和乳糜的人指摘去吧。
幸虧於蘇斯從來沒有到荷蘭去過。荷蘭人一定要稱稱他的重量,看看他的重量是不是正常,如果過重或者過輕,他就是男巫。在荷蘭,這種重量是由法律加以慎重規定的。再也沒有比這更簡單而巧妙的了。這是一個審查的標準。他們把你放在天平的盤子上,如果兩衹盤子不平,一眼就看出來了。太重了要絞死;太輕了要燒死。直到今天這種稱巫人的天平在奧得渥拖還看得到;不過現在用來稱奶酪罷了。宗教退化得多麽厲害呀!於蘇斯如果碰上了這種天平,那就有理也說不清了。他流浪的時候,總是避開荷蘭,這一點他是做對了。再說,我們相信他從來就沒有走出過大不列顛的邊境。
不管怎樣,他實在窮得要命,而且脾氣古怪;在樹林裏結識奧莫以後,他便想過一下流浪生活,他跟這條狼合夥,帶着它一起流浪,在露天過着聽天由命的生活。他多才多藝,而且又謹慎小心,關於治病、動手術,使病人恢復健康,他樣樣都熟悉,而且還妙手回春,治好了幾個病人。大傢認為他是個好樣的走江湖的,是個了不起的醫生。他當然也可以算是一個魔術傢;不過衹有這麽一點點兒;因為在那些日子,跟魔鬼做朋友是不高尚的。說實在的,於蘇斯喜歡採藥,愛好各種植物,確實引起人傢的懷疑,因為他常常到魯西弗爾 的生菜地——崎嶇不平的叢林裏去採藥草,參事德·蘭剋兒證明說;在這種地方,夜霧蒙蒙,你會遇到一個“瞎一隻右眼,不穿鬥篷,腰裏挂着一把劍,赤着腳穿一雙涼鞋”的人從地裏鑽出來。再說,於蘇斯的舉動和脾氣雖然很古怪,但是還是個正派人,不願意呼風喚雨,變鬼臉,用魔法使人跳舞跳得纍死,也不願意讓人做好夢,做充滿恐怖的惡夢,或者讓公雞長四個翅膀。他不耍這種惡作劇。有些醜事他是做不出的。比方德國話,希伯來話,或者希臘話吧,沒有學而就去說,這就是一種應該詛咒的罪惡或病態心理造成的天然殘疾的表現。要是說於蘇斯也說拉丁話,那是因為他懂這種話。他不許自己說敘利亞話,因為他不懂這種話。除此以外,敘利亞話是休息日半夜會鬼的行話 。在醫學方面,他很公正,對格林 比卡爾丹 喜歡得多,卡爾丹雖然博學多才,可是跟格林一比,就顯得像一條蚯蚓了。
總之,於蘇斯不是受局註意的人物。他的篷車又長又闊,他寬寬舒舒地睡在一隻箱子上,裏面放着他那些不很華麗的衣服。他有一隻風燈、幾套假發和一些挂在釘子上的日常用具,其中還有些樂器。除此以外,他還有一張熊皮,逢到盛大的演出日子,他把熊皮裹在身上。他管這個叫大禮服。他炫耀他的熊皮說:“我有兩張皮,這一張纔是真皮。”這座有輪子的小屋是屬於於蘇斯和狼的。除了小屋、麯頸蒸餾器和狼以外,他還有一支笛子和一架“梵哦爾 ”,這兩種樂器他玩起來很好聽。他自己泡製藥酒。他用盡自己的智慧,有時候也能找到燒湯喝的東西。篷車頂上有一個洞,鐵爐的煙囪就插在洞裏,爐子離箱子太近,箱子的木板都烤焦了。這衹爐子分成兩格;於蘇斯在這個格子上實驗煉金術,在另外一個格子上煮土豆。狼夜晚睡在篷車底下,鬆鬆的係在一條鏈子上。奧莫的毛是黑的。於蘇斯的頭髮是灰白的。於蘇斯五十歲,要不然就是六十歲。他安於天命已經達到了這樣的程度。我們剛纔看見,他居然吃起土豆來了,這種不值錢的東西,在當時是喂豬或者給囚犯吃的。他無可奈何地吃着土豆,心裏很生氣。他個子不高,可是顯得很長。他身子傴樓着,愁眉不展。老年人彎腰折背,這是生命力衰退的結果。造物者替他安排的是一個悲哀的命運。他難得微笑,又從來不會哭;因此他既得不到哭後的安慰,也得不到片刻的快樂。人一上了年紀,就變成一個有思想的廢物,於蘇斯就是這樣的廢物。走江湖的大言不慚,預言傢瘦得皮包骨頭,一隻裝了火藥的地雷一觸即發,於蘇斯就是這樣的人。他年輕的時候曾經以哲學家的身份在一個貴族門下做過食客。
這是一百八十年前的事,那時候人比現在更像狼。
現在已經不那麽像了。
2
奧莫不是一條尋常的狼。它喜歡吃批把和蘋果,好像牧羊犬;渾身黑毛,好像“花狼” ;嗥聲跟狗叫差不多,又好像智利狗。可是誰也沒有檢查過智利狗的眼球,看看是不是狐狸;奧莫卻道道地地是一條狼。這條狼身長五尺,就是在立陶宛,也算是一條大狼;它長得很結實;總是斜着眼睛看人,不過這不是它的錯誤;它有時候舔舔於蘇斯,舌頭很柔和,背上的毛很短,好像一條狹長的刷子,瘦得皮包骨頭,還是森林野獸的本色。在它認識於蘇斯,替他拉車子以前,一夜能輕而易舉地跑上四十法裏。於蘇斯是在叢林裏一條潺潺的小溪旁邊碰見它的,看見它捉起蝦來那麽持重機靈,頗為器重,認為這是一條真正的純種戈派拉狼,這種狼也叫食蟹狗。
於蘇斯覺得奧莫拉車子比驢子好。他不喜歡驢子拉他的小屋,他認為驢子不應該幹這種小事。而且他還註意到,每次哲學家鬍說八道,驢子——人類不大瞭解的這位四腳思想傢總是不安地竪起耳朵。從生活上說,我們,我們的思想,再加上一匹驢子,那麽驢子就是第三者,有第三者存在總是一件受拘束的事情。於蘇斯覺得跟奧莫交朋友比狗好,因為跟狼交上了朋友是一件稀罕的事情。
怪不得於蘇斯有了奧莫就心滿意足了。奧莫不但是於蘇斯的夥伴,而且還是於蘇斯第二。於蘇斯常常拍着這條狼的骨瘦如柴的肋骨說:“我找到第二個我了!”
他又說:“我死了以後,誰要想知道我的為人,衹要研究研究奧莫就行了。它是我撇在世上的於蘇斯第二。”
英國的法律對森林裏的野獸是不大客氣的,它準會找這條狼的麻煩,指責它竟敢那麽肆無忌憚,隨隨便便在大街上走過;可是奧莫可以引用愛德華四世頒布的關於“僕役”的法令來保護自己。“僕役可以跟隨主人自由行動。”除此以外,法律現在對於狼已經有點放鬆了,因為在斯圖亞特王朝最近幾位君主的宮廷裏,貴婦們中間都流行着一種風氣:不玩狗,而玩起“小柯薩柯”狼來了,這種狼也叫“孫底弗”狼,跟貓差不多大小,是花了很多錢從亞洲運來的。
於蘇斯把自己的本事教給奧莫一部分,他教它怎樣用後腿站起來,怎樣把憤怒變成憂鬱,怎樣把狼嗥變成低吼等等;另一方面,狼也把它會的東西教給了於蘇斯,它教他怎樣在露天裏生活,怎樣不吃面包,不烤火,寧願在樹林裏挨餓也不在宮廷裏當奴隸。
這部篷車,也就是說這部有四個輪子的小屋,走了許多的路程,可是從來沒離開英格蘭和蘇格蘭,車子上有一根狼拉車用的車轅和人用的一根橫木。橫木是在遇到壞路的時候用的。車子雖然是用薄木板做的,好像一架鴿子棚,可是很結實。前面有一扇玻璃門,還有一個小陽臺,陽臺好像一座小講臺,這是演說用的。後面有一扇格子門,下面有鉸鏈,門後釘了三級踏板,打開門就可以從踏板上走進小屋裏去,晚上把門閂好,再用鎖鎖上。雨和雪落在車上,年深日久,車上的漆已經看不出什麽顔色了,季節的變換,對篷車來說,跟大臣遇到改朝換代一樣。從外面看過去,車子前面有一塊好像木匾似的東西,白底上面本來寫着幾行黑字,現在字跡已經模糊不清了:
黃金的體積每年要磨去一千四百分之一。這就是所謂“損耗”。因此全世界流通的十四億金子每年要損耗一百萬。這一百萬黃金化作灰塵,飛揚飄蕩,變成輕得能夠吸入呼出的原子,這種吸入劑象重擔一樣,壓在良心上,跟靈魂起了化學作用,使富人變得傲慢,窮人變得兇狠。
幸虧匾上題的這幾行字已經被雨水和上天的美意給擦掉了,看不清楚了,因為這段關於吸入黃金塵的哲言,似隱似露,大概不會討好州長、市長和其他吃法律飯的大人先生們。在那些日子裏,英國的法律一步也不放鬆。平頭小百姓一不小心就變成了罪犯。官吏殘忍兇狠,由來已久。宗教法庭裏的法官多得數不清。傑弗理 可謂後繼有人了。
3
篷車裏面另外有兩處題銘。在石灰水刷過的箱板上,用墨水寫着下面這段話:
應該知道的事情:
英國的貴族男爵,頭戴六顆珍珠的帽子。
子爵以上應該戴冕。
子爵所戴的珠冕,珍珠的數目並不。伯爵所戴之冕,珍珠應綴在冕頂,中間飾莓葉,毒葉應在珍珠之下。侯爵所戴之冕,珍珠應與毒葉並列。普通公爵戴花形冕,無珠飾。皇族公爵戴十字冠,飾以百合花。威爾士親王所戴之冠與國王同,唯中間應留一縫。
公爵是“最高最有權威的親王”。侯爵與伯爵是“最尊貴最有權威的老爺”。子爵是“尊貴的有權威的老爺”。男爵是“真正的老爺”。
對公爵應稱“殿下”。對其他爵士應稱“閣下”。
爵士的人身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貴族院與法院(concilium et curia)悉由爵士組成,掌理立法與司法事宜。
“最可敬的 ”比“可敬的 ”地位高。
對爵士稱老爺,是“正統的老爺”。對沒有爵位的貴族稱老爺,衹是尊稱;衹有爵士纔是老爺。
對國王與法院,爵士不須起誓,衹說“憑我的人格”就夠了。
衆議員自人民中選出,衆議員被傳到貴族院時,應脫帽,態度謙恭,爵士不應脫帽。
衆議院如有議案交貴族院,應由衆議員四十人送去,交議案時應深深三鞠躬。
貴族院如有議案交衆議院,可派書記一人送交。
兩院意見不同時,同在彩色大廳協商,貴族院議員們坐着,不脫帽,衆議院議員應脫帽侍立。
根據愛德華六世頒布的法律規定,爵爺有無故殺人的特權,爵爺衹要不預謀殺人,即不問罪。
男爵與主教的地位相同。
要做一個英國貴族男爵,必須從國王那兒得到一塊采地,per baroni am integram,也就是說,完整的男爵采地。
完整的男爵采地包括十三又四分之一塊貴族領地,每一塊貴族領地值二十鎊,折合四百馬剋。
男爵采地的中心,caput baronie,是一個像英國本身一樣的世襲宮堡;也就是說,沒有兒子才能傳給女兒,在這種情況下,傳給大女兒,coeter is filiabus aliunde satisfactis 。
男爵稱爵爺,撒剋遜話叫作“拉福爾”,純粹的拉丁話叫作 dominus,拉丁土話叫作“拉爾都斯”。
子爵和男爵的兒子是帝國第一流的紳士。
爵士的長於有優先獲得嘉德騎士勳爵的權利,幼子不得享受。
子爵的長子的地位,在男爵和準男爵之間。
爵士的女兒稱“夫人”,其它的姑娘稱“小姐”。
所有的審判官都比爵士的地位低。執達吏穿羔皮披肩;審判官穿“千張子” de minuto vario,也就是說是用各種白色的小皮拼起來的,但不能用銀鼠皮。
衹有爵士和國王能用銀鼠皮。
對爵士不得簽發supplicavit 。
不得拘束爵士的人身自由。除非犯了蹲倫敦塔的案子。
被國王召見的爵士有權在禦園裏殺一兩衹鹿。
爵士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設立爵士法庭。
爵士不得衹穿大氅,帶兩個跟班上街。必須有大群傢丁衛護。
貴族院議員列隊乘車赴議會;衆議院議員不得乘用。有幾個爵士可以乘四輪轎車入西敏寺。轎車和大馬車飾着紋章和冠飾。這種式樣的車子衹有有爵位的人可以使用,表示他們的尊貴。
衹有爵士可以對爵士罰款,罰款水遠不得超過五先令,衹有對公爵可以罰十先令。
爵士傢裏可以收留六個外國人,普通的英國人衹能收留四個。
爵士可以有八桶酒不納稅,普通英國人衹有四桶。
衹有爵士可以不受出逃的州長的傳喚。
爵士不納民兵稅。
爵士如果高興,可以招募一支軍隊獻給國王;亞索爾公爵、漢密登公爵和諾誠勃蘭公爵殿下都獻過軍隊。
爵士衹受爵士的管轄。
要是陪審官裏面連一個騎士也沒有的話,爵士可以對民事案件要求停審。
爵士可以指定自己的牧師。
男爵指定三個牧師,子爵四個,伯爵和侯爵五個,公爵六個。
爵士即使犯了叛逆罪,也不能被送上拷問臺。
爵士手上不能打烙印。
爵士是一個學者,儘管他不識字。因為在法律上他算是識字的。
衹要國王不在場,公爵在任何地方可以用華蓋。子爵可以在自己傢裏用。男爵可以使用一種象徵性的華蓋,衹在喝酒的時候可以放在酒杯底下。
男爵夫人有權在子爵夫人面前用一個男子來給她曳裙據。
八十六位爵士或爵士的長子主持着每天在王宮裏舉行的八十六桌宴席,
每桌有五百人參加,費用由王宮周圍的地區負擔。
平民打了爵士,就要割掉一隻手。
爵士差不多就是國王。
國王差不多就是上帝。
大地是爵士的領土。
怪不得英國人稱上帝為“我的爵爺”。
這篇題詞對面的地方另外還有一篇,抄錄如下:
一無所有的人應該滿意的事情:
格蘭塹伯爵亨利·奧佛古格在貴族院裏,坐在由爾賽伯爵和格林威治伯爵中間,每年有十萬英鎊的收入。格蘭塹草坪宮堡就是這位伯爵閣下的産業,宮堡全部是大理石造的,回廊麯折離奇,好像一座迷宮,遠近聞名,實在是一所奇妙的建築物,裏面有薩蘭古嶺大理石鮮紅色走廊;阿斯屈拉根貝殼大理石棕色走廊;拉尼大理石白色走廊;阿拉班達大理石黑色走廊;斯達雷麻大理石灰色走廊;赫斯大理石黃色走廊;蒂落大理石緑色走廊;波希米亞花斑石和古渡伐貝殼大理石造的紅色走廊;熱那亞白紋藍大理石藍色走廊;噶答尤尼亞花崗石紫色走廊;摩維得羅黑白條紋的石板造的黑色走廊;阿爾卑斯大理石粉紅色走廊;拿乃達貝殼大理石的珍珠走廊;還有一條各種顔色的走廊,也叫作“讒臣廊”。
1
於蘇斯和奧莫是很親密的朋友。於蘇斯是人,而奧莫是狼。他們倆稱得上是情投意合的朋友。人給狼取了個名字,也許人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既然他覺得“於蘇斯” 對自己挺合適,所以也覺得“奧莫” 對這個畜生很合適了。由於人們喜歡聽無聊的廢話,喜歡買狗皮膏藥,人和狼便在市集上,廟會上,行人集中的街角上合夥做起生意來了。這條狼很馴良,是個恭順的部下,觀衆很喜歡它。看見一頭馴服的野獸是一件有趣的事。看見各式各樣豢養的動物在我們面前走過,是我們莫大的快樂。怪不得禦林軍開過的時候,有那麽多看熱鬧的人。
於蘇斯和奧莫從這個路口到那個路口,從阿伯臘斯特威思廣場到傑德伯勒廣場,從這一州到那一州、從這一郡到那一郡,從這座城到那座城,到處流浪。一個市集上沒有生意了,他們便到另外一個市集去。於蘇斯住在一輛小篷車裏,奧莫受過相當的訓練,白天拉車,夜晚看車。遇到壞路,上坡路,車轍溝太多或者泥濘太深的地方,這人便套上車套,親密地和狼並肩拉車子。他們就這樣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一遇到一片空地,樹林中的空地、岔路口、村口、寨門口、菜市、公共散步場、公園旁邊或者教堂門口的廣場,他們便隨隨便便住下。車子一停在市集的場子上,有些女人就張着嘴巴跑過來,看熱鬧的人圍了一個圈子,於蘇斯於是開始大聲演說,奧莫就在旁邊捧場。狼嘴裏銜着一隻盆子,很有禮貌地嚮觀衆收錢。他們的日子就是這樣混過來的。狼有學問,人也有學問。狼會玩各種各樣的把戲,增加了不少的收入。它這套本事如果不是這個人訓練出來的,就是它自己學會的。它的朋友常常對它說:“你千萬不要墮落成人。”
狼從來不咬人,人卻偶爾要咬一下。至少於蘇斯有咬人的企圖。於蘇斯是個厭世者,他就是為了發泄他對人生的仇恨,纔吃變把戲這行飯的。當然也是為了糊口,因為肚子可不許你討價還價。此外,這個厭世的玩把戲的人,也許是表示自己並不簡單,也許是表示自己多才多藝,還操着醫生的行業。做醫生也不算什麽,他還會呢。他的嘴唇一動也不動,可是你可以聽見他在說話。任何人的聲調和發音經他一模仿,準能把你蒙混住。他模仿的聲音是那麽像,你簡直相信是被模仿的人在講話。他一個人能發出一群人的聲音。“專傢”這個頭銜,他實在可以受之無愧。其實他早就用這個頭銜稱呼自己了。他能學各種鳥叫:像畫眉、鷦鷯、雲雀(也叫吱吱鳥)、白胸脯的燕八哥,以及像他一樣過流浪生活的各種候鳥。所以有時候他如果高興,就能讓你聽見廣場上嘈雜的人聲,或者草地上牲口的叫聲:一會兒千頭萬緒,好像狂風暴雨,一會兒清新寧靜,好像東方的黎明。這種雜技雖然很稀罕,可是確實存在。上世紀有個叫圖澤爾的人,能模仿人獸雜處的鬧聲和各種野獸的叫聲,後來在布封 門下做食客,專管獅吼狼叫的職司。於蘇斯很機靈,花樣百出,性情古怪,能順口詢一套怪誕不經的謊話,簡直跟一篇神話似的。看樣子他似乎相信這些東西,這種厚臉皮的做法也正是他狡猾的手法之一,他替人看手相,隨便翻翻書本,便斷言這人結局如何如何;給人傢算命,告訴人傢說,遇到黑牝馬不吉利;又說出門旅行,如果聽見有不知道你上哪兒去的人喊你,那就更加兇多吉少。他說自己是“販賣迷信的商人”。他常說:“我得承認我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有所不同。”有一天大主教正在生氣,就把他叫了去;可是於蘇斯巧妙地把自己編的聖誕節的講道詞背了一遍,大主教聽了很高興,暗暗把它記在心裏,在講壇上當作自己的講詞當衆講了一遍。於是大主教便饒了於蘇斯。
作為一個醫生,於蘇斯好歹也治好過幾個病人。他使用香料;熟悉各種藥草,知道利用人傢不註意的許多植物的潛在力量,像果核啦,白楊啦,接骨木啦,莢艹迷啦,柞櫟啦,忍鼕啦,鼠李啦,等等。他用毛氈苔治肺癆;至於蓖麻,他從底下采瀉藥,從梢上采催吐劑。他用一種叫做“猶太人的耳朵”的木瘤治喉痛。他知道哪種燈心草治牛瘟,哪種薄荷治馬瘟。他熟悉曼陀羅華的性能和各種妙處,誰都知道這種草有陰陽兩性。他有很多單方,他用火蛇 毛治燙傷,據普林尼 說,尼祿 的餐巾就是火蛇毛織的。於蘇斯有一隻麯頸蒸餾器和一隻長頸瓶,這是用來改變物質性能的器皿。他賣萬應膏,有人說他以前在培德郎的監獄裏待過一個短時期,因為人傢說他是個瘋子,後來發現他不過是一個詩人,便把他放了。這一段故事也許不確實,因為我們都吃過這種流言蜚語的虧。
事實上,於蘇斯是個半瓶醋,挺有風趣,同時還是一位老拉丁詩人,他跟依波剋拉特 和品達羅斯 是同行,在醫學和抒情詩方面確實有點根底。在詞藻堆砌方面,他可以和拉屏 與維達 匹敵。他寫悲劇也不見得比鮑神父差多少。由於他對古代莊嚴的詩歌格律很熟悉,所以開口就是詞章典故。一位母親領着兩個女兒走路,他說這是dactyle 詩體;一位父親跟着兩個兒子走路,他說這是anapeste 詩體;一個小孩夾在祖父母中間走路,他說這是amphimacre 詩體。有了這麽多的學問,結果卻落得成天挨餓。薩勒諾 派常說,“要少吃,要常吃”。於蘇斯吃得很少,但是不常吃,所以他對這個箴言是遵守了這一半,忘記了那一半;不過這是群衆的錯兒,因為他們既不到他那兒去,也不買他的東西。於蘇斯常說:“說一句話就會輕鬆一些。狼叫一聲,羊長了羊毛,樹林有了雀子,女人有了愛情,哲學家說了一句警世醒言,都會輕鬆一些。”到了緊急的當口,於蘇斯就編一出喜劇,自導自演,幫助推銷藥品。在他的著作中,有一篇歌頌英勇的休·彌得爾登爵士的牧歌,這位爵士在一六○八年把一條河引到倫敦。這條河本來在赫得福州,離倫敦六十英裏。休·彌得爾登爵士占有了這條河,率領六百人帶着鐵鍬和丁字鎬,開始挖掘,這兒掘土,那兒築堤,堤有時候有二十多尺高,挖的溝有時候有三十多尺深。空中架起了木製的導水管;各處造了八百座石橋、磚橋和木橋。有一天早上河就流人了缺乏水道的倫敦。於蘇斯運用這個平淡的故事編成了泰晤士河和塞旁廳河一篇美麗的牧歌,泰晤士河請這條河到自己傢裏來,並且把自己的床讓給它說:“我老了,侍候不了這些娘兒們,不過我有的是錢,可以供她們揮霍。”這出喜劇安排得又巧妙,又微妙,說明休·彌得爾登怎樣用自己的錢來完成這項工程。
於蘇斯喜歡獨語。天生的喜歡離群索居,而又能說會道,一方面不願與人交接,另方面又巴不得找個人談談天,結果就衹好對自己瞎聊了。凡是過慣孤獨生活的人都懂得獨語是很自然的事情。心裏的話非發泄一下不可。對着空間大聲講話,便是一個發泄的辦法。一個人獨個兒高聲講話,就是和心裏的神道交談。大傢都知道蘇格拉底 就有這個習慣,他常常對自己高談闊論。路德 也是這樣。於蘇斯學了這些偉人的樣。他有兩重身份,也就是說,他自己做自己的聽衆。他自問自答,自褒自貶。你在街上就能聽見他在車子裏自言自語。路人對聰明人有他們自己的看法,他們說:“這是個傻子。”正像我們上面說過的那樣,他有時候駡自己,有時候又替自己伸冤。有一天人傢聽見他在對自己演說的時候喊道:“我研究過草木的奧妙。什麽莖呀,芽呀,萼呀,花瓣呀,雄蕊呀,雄蕊葉呀,胚珠呀,芽胞呀,胞子囊呀,八裂子果呀,我都研究過。我對色素、滲透和乳糜,也就是說,色、香、味的形成,都有極深的造詣。”當然,於蘇斯的這番自我表白難免有點誇張,那就讓研究過色素、滲透和乳糜的人指摘去吧。
幸虧於蘇斯從來沒有到荷蘭去過。荷蘭人一定要稱稱他的重量,看看他的重量是不是正常,如果過重或者過輕,他就是男巫。在荷蘭,這種重量是由法律加以慎重規定的。再也沒有比這更簡單而巧妙的了。這是一個審查的標準。他們把你放在天平的盤子上,如果兩衹盤子不平,一眼就看出來了。太重了要絞死;太輕了要燒死。直到今天這種稱巫人的天平在奧得渥拖還看得到;不過現在用來稱奶酪罷了。宗教退化得多麽厲害呀!於蘇斯如果碰上了這種天平,那就有理也說不清了。他流浪的時候,總是避開荷蘭,這一點他是做對了。再說,我們相信他從來就沒有走出過大不列顛的邊境。
不管怎樣,他實在窮得要命,而且脾氣古怪;在樹林裏結識奧莫以後,他便想過一下流浪生活,他跟這條狼合夥,帶着它一起流浪,在露天過着聽天由命的生活。他多才多藝,而且又謹慎小心,關於治病、動手術,使病人恢復健康,他樣樣都熟悉,而且還妙手回春,治好了幾個病人。大傢認為他是個好樣的走江湖的,是個了不起的醫生。他當然也可以算是一個魔術傢;不過衹有這麽一點點兒;因為在那些日子,跟魔鬼做朋友是不高尚的。說實在的,於蘇斯喜歡採藥,愛好各種植物,確實引起人傢的懷疑,因為他常常到魯西弗爾 的生菜地——崎嶇不平的叢林裏去採藥草,參事德·蘭剋兒證明說;在這種地方,夜霧蒙蒙,你會遇到一個“瞎一隻右眼,不穿鬥篷,腰裏挂着一把劍,赤着腳穿一雙涼鞋”的人從地裏鑽出來。再說,於蘇斯的舉動和脾氣雖然很古怪,但是還是個正派人,不願意呼風喚雨,變鬼臉,用魔法使人跳舞跳得纍死,也不願意讓人做好夢,做充滿恐怖的惡夢,或者讓公雞長四個翅膀。他不耍這種惡作劇。有些醜事他是做不出的。比方德國話,希伯來話,或者希臘話吧,沒有學而就去說,這就是一種應該詛咒的罪惡或病態心理造成的天然殘疾的表現。要是說於蘇斯也說拉丁話,那是因為他懂這種話。他不許自己說敘利亞話,因為他不懂這種話。除此以外,敘利亞話是休息日半夜會鬼的行話 。在醫學方面,他很公正,對格林 比卡爾丹 喜歡得多,卡爾丹雖然博學多才,可是跟格林一比,就顯得像一條蚯蚓了。
總之,於蘇斯不是受局註意的人物。他的篷車又長又闊,他寬寬舒舒地睡在一隻箱子上,裏面放着他那些不很華麗的衣服。他有一隻風燈、幾套假發和一些挂在釘子上的日常用具,其中還有些樂器。除此以外,他還有一張熊皮,逢到盛大的演出日子,他把熊皮裹在身上。他管這個叫大禮服。他炫耀他的熊皮說:“我有兩張皮,這一張纔是真皮。”這座有輪子的小屋是屬於於蘇斯和狼的。除了小屋、麯頸蒸餾器和狼以外,他還有一支笛子和一架“梵哦爾 ”,這兩種樂器他玩起來很好聽。他自己泡製藥酒。他用盡自己的智慧,有時候也能找到燒湯喝的東西。篷車頂上有一個洞,鐵爐的煙囪就插在洞裏,爐子離箱子太近,箱子的木板都烤焦了。這衹爐子分成兩格;於蘇斯在這個格子上實驗煉金術,在另外一個格子上煮土豆。狼夜晚睡在篷車底下,鬆鬆的係在一條鏈子上。奧莫的毛是黑的。於蘇斯的頭髮是灰白的。於蘇斯五十歲,要不然就是六十歲。他安於天命已經達到了這樣的程度。我們剛纔看見,他居然吃起土豆來了,這種不值錢的東西,在當時是喂豬或者給囚犯吃的。他無可奈何地吃着土豆,心裏很生氣。他個子不高,可是顯得很長。他身子傴樓着,愁眉不展。老年人彎腰折背,這是生命力衰退的結果。造物者替他安排的是一個悲哀的命運。他難得微笑,又從來不會哭;因此他既得不到哭後的安慰,也得不到片刻的快樂。人一上了年紀,就變成一個有思想的廢物,於蘇斯就是這樣的廢物。走江湖的大言不慚,預言傢瘦得皮包骨頭,一隻裝了火藥的地雷一觸即發,於蘇斯就是這樣的人。他年輕的時候曾經以哲學家的身份在一個貴族門下做過食客。
這是一百八十年前的事,那時候人比現在更像狼。
現在已經不那麽像了。
2
奧莫不是一條尋常的狼。它喜歡吃批把和蘋果,好像牧羊犬;渾身黑毛,好像“花狼” ;嗥聲跟狗叫差不多,又好像智利狗。可是誰也沒有檢查過智利狗的眼球,看看是不是狐狸;奧莫卻道道地地是一條狼。這條狼身長五尺,就是在立陶宛,也算是一條大狼;它長得很結實;總是斜着眼睛看人,不過這不是它的錯誤;它有時候舔舔於蘇斯,舌頭很柔和,背上的毛很短,好像一條狹長的刷子,瘦得皮包骨頭,還是森林野獸的本色。在它認識於蘇斯,替他拉車子以前,一夜能輕而易舉地跑上四十法裏。於蘇斯是在叢林裏一條潺潺的小溪旁邊碰見它的,看見它捉起蝦來那麽持重機靈,頗為器重,認為這是一條真正的純種戈派拉狼,這種狼也叫食蟹狗。
於蘇斯覺得奧莫拉車子比驢子好。他不喜歡驢子拉他的小屋,他認為驢子不應該幹這種小事。而且他還註意到,每次哲學家鬍說八道,驢子——人類不大瞭解的這位四腳思想傢總是不安地竪起耳朵。從生活上說,我們,我們的思想,再加上一匹驢子,那麽驢子就是第三者,有第三者存在總是一件受拘束的事情。於蘇斯覺得跟奧莫交朋友比狗好,因為跟狼交上了朋友是一件稀罕的事情。
怪不得於蘇斯有了奧莫就心滿意足了。奧莫不但是於蘇斯的夥伴,而且還是於蘇斯第二。於蘇斯常常拍着這條狼的骨瘦如柴的肋骨說:“我找到第二個我了!”
他又說:“我死了以後,誰要想知道我的為人,衹要研究研究奧莫就行了。它是我撇在世上的於蘇斯第二。”
英國的法律對森林裏的野獸是不大客氣的,它準會找這條狼的麻煩,指責它竟敢那麽肆無忌憚,隨隨便便在大街上走過;可是奧莫可以引用愛德華四世頒布的關於“僕役”的法令來保護自己。“僕役可以跟隨主人自由行動。”除此以外,法律現在對於狼已經有點放鬆了,因為在斯圖亞特王朝最近幾位君主的宮廷裏,貴婦們中間都流行着一種風氣:不玩狗,而玩起“小柯薩柯”狼來了,這種狼也叫“孫底弗”狼,跟貓差不多大小,是花了很多錢從亞洲運來的。
於蘇斯把自己的本事教給奧莫一部分,他教它怎樣用後腿站起來,怎樣把憤怒變成憂鬱,怎樣把狼嗥變成低吼等等;另一方面,狼也把它會的東西教給了於蘇斯,它教他怎樣在露天裏生活,怎樣不吃面包,不烤火,寧願在樹林裏挨餓也不在宮廷裏當奴隸。
這部篷車,也就是說這部有四個輪子的小屋,走了許多的路程,可是從來沒離開英格蘭和蘇格蘭,車子上有一根狼拉車用的車轅和人用的一根橫木。橫木是在遇到壞路的時候用的。車子雖然是用薄木板做的,好像一架鴿子棚,可是很結實。前面有一扇玻璃門,還有一個小陽臺,陽臺好像一座小講臺,這是演說用的。後面有一扇格子門,下面有鉸鏈,門後釘了三級踏板,打開門就可以從踏板上走進小屋裏去,晚上把門閂好,再用鎖鎖上。雨和雪落在車上,年深日久,車上的漆已經看不出什麽顔色了,季節的變換,對篷車來說,跟大臣遇到改朝換代一樣。從外面看過去,車子前面有一塊好像木匾似的東西,白底上面本來寫着幾行黑字,現在字跡已經模糊不清了:
黃金的體積每年要磨去一千四百分之一。這就是所謂“損耗”。因此全世界流通的十四億金子每年要損耗一百萬。這一百萬黃金化作灰塵,飛揚飄蕩,變成輕得能夠吸入呼出的原子,這種吸入劑象重擔一樣,壓在良心上,跟靈魂起了化學作用,使富人變得傲慢,窮人變得兇狠。
幸虧匾上題的這幾行字已經被雨水和上天的美意給擦掉了,看不清楚了,因為這段關於吸入黃金塵的哲言,似隱似露,大概不會討好州長、市長和其他吃法律飯的大人先生們。在那些日子裏,英國的法律一步也不放鬆。平頭小百姓一不小心就變成了罪犯。官吏殘忍兇狠,由來已久。宗教法庭裏的法官多得數不清。傑弗理 可謂後繼有人了。
3
篷車裏面另外有兩處題銘。在石灰水刷過的箱板上,用墨水寫着下面這段話:
應該知道的事情:
英國的貴族男爵,頭戴六顆珍珠的帽子。
子爵以上應該戴冕。
子爵所戴的珠冕,珍珠的數目並不。伯爵所戴之冕,珍珠應綴在冕頂,中間飾莓葉,毒葉應在珍珠之下。侯爵所戴之冕,珍珠應與毒葉並列。普通公爵戴花形冕,無珠飾。皇族公爵戴十字冠,飾以百合花。威爾士親王所戴之冠與國王同,唯中間應留一縫。
公爵是“最高最有權威的親王”。侯爵與伯爵是“最尊貴最有權威的老爺”。子爵是“尊貴的有權威的老爺”。男爵是“真正的老爺”。
對公爵應稱“殿下”。對其他爵士應稱“閣下”。
爵士的人身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貴族院與法院(concilium et curia)悉由爵士組成,掌理立法與司法事宜。
“最可敬的 ”比“可敬的 ”地位高。
對爵士稱老爺,是“正統的老爺”。對沒有爵位的貴族稱老爺,衹是尊稱;衹有爵士纔是老爺。
對國王與法院,爵士不須起誓,衹說“憑我的人格”就夠了。
衆議員自人民中選出,衆議員被傳到貴族院時,應脫帽,態度謙恭,爵士不應脫帽。
衆議院如有議案交貴族院,應由衆議員四十人送去,交議案時應深深三鞠躬。
貴族院如有議案交衆議院,可派書記一人送交。
兩院意見不同時,同在彩色大廳協商,貴族院議員們坐着,不脫帽,衆議院議員應脫帽侍立。
根據愛德華六世頒布的法律規定,爵爺有無故殺人的特權,爵爺衹要不預謀殺人,即不問罪。
男爵與主教的地位相同。
要做一個英國貴族男爵,必須從國王那兒得到一塊采地,per baroni am integram,也就是說,完整的男爵采地。
完整的男爵采地包括十三又四分之一塊貴族領地,每一塊貴族領地值二十鎊,折合四百馬剋。
男爵采地的中心,caput baronie,是一個像英國本身一樣的世襲宮堡;也就是說,沒有兒子才能傳給女兒,在這種情況下,傳給大女兒,coeter is filiabus aliunde satisfactis 。
男爵稱爵爺,撒剋遜話叫作“拉福爾”,純粹的拉丁話叫作 dominus,拉丁土話叫作“拉爾都斯”。
子爵和男爵的兒子是帝國第一流的紳士。
爵士的長於有優先獲得嘉德騎士勳爵的權利,幼子不得享受。
子爵的長子的地位,在男爵和準男爵之間。
爵士的女兒稱“夫人”,其它的姑娘稱“小姐”。
所有的審判官都比爵士的地位低。執達吏穿羔皮披肩;審判官穿“千張子” de minuto vario,也就是說是用各種白色的小皮拼起來的,但不能用銀鼠皮。
衹有爵士和國王能用銀鼠皮。
對爵士不得簽發supplicavit 。
不得拘束爵士的人身自由。除非犯了蹲倫敦塔的案子。
被國王召見的爵士有權在禦園裏殺一兩衹鹿。
爵士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設立爵士法庭。
爵士不得衹穿大氅,帶兩個跟班上街。必須有大群傢丁衛護。
貴族院議員列隊乘車赴議會;衆議院議員不得乘用。有幾個爵士可以乘四輪轎車入西敏寺。轎車和大馬車飾着紋章和冠飾。這種式樣的車子衹有有爵位的人可以使用,表示他們的尊貴。
衹有爵士可以對爵士罰款,罰款水遠不得超過五先令,衹有對公爵可以罰十先令。
爵士傢裏可以收留六個外國人,普通的英國人衹能收留四個。
爵士可以有八桶酒不納稅,普通英國人衹有四桶。
衹有爵士可以不受出逃的州長的傳喚。
爵士不納民兵稅。
爵士如果高興,可以招募一支軍隊獻給國王;亞索爾公爵、漢密登公爵和諾誠勃蘭公爵殿下都獻過軍隊。
爵士衹受爵士的管轄。
要是陪審官裏面連一個騎士也沒有的話,爵士可以對民事案件要求停審。
爵士可以指定自己的牧師。
男爵指定三個牧師,子爵四個,伯爵和侯爵五個,公爵六個。
爵士即使犯了叛逆罪,也不能被送上拷問臺。
爵士手上不能打烙印。
爵士是一個學者,儘管他不識字。因為在法律上他算是識字的。
衹要國王不在場,公爵在任何地方可以用華蓋。子爵可以在自己傢裏用。男爵可以使用一種象徵性的華蓋,衹在喝酒的時候可以放在酒杯底下。
男爵夫人有權在子爵夫人面前用一個男子來給她曳裙據。
八十六位爵士或爵士的長子主持着每天在王宮裏舉行的八十六桌宴席,
每桌有五百人參加,費用由王宮周圍的地區負擔。
平民打了爵士,就要割掉一隻手。
爵士差不多就是國王。
國王差不多就是上帝。
大地是爵士的領土。
怪不得英國人稱上帝為“我的爵爺”。
這篇題詞對面的地方另外還有一篇,抄錄如下:
一無所有的人應該滿意的事情:
格蘭塹伯爵亨利·奧佛古格在貴族院裏,坐在由爾賽伯爵和格林威治伯爵中間,每年有十萬英鎊的收入。格蘭塹草坪宮堡就是這位伯爵閣下的産業,宮堡全部是大理石造的,回廊麯折離奇,好像一座迷宮,遠近聞名,實在是一所奇妙的建築物,裏面有薩蘭古嶺大理石鮮紅色走廊;阿斯屈拉根貝殼大理石棕色走廊;拉尼大理石白色走廊;阿拉班達大理石黑色走廊;斯達雷麻大理石灰色走廊;赫斯大理石黃色走廊;蒂落大理石緑色走廊;波希米亞花斑石和古渡伐貝殼大理石造的紅色走廊;熱那亞白紋藍大理石藍色走廊;噶答尤尼亞花崗石紫色走廊;摩維得羅黑白條紋的石板造的黑色走廊;阿爾卑斯大理石粉紅色走廊;拿乃達貝殼大理石的珍珠走廊;還有一條各種顔色的走廊,也叫作“讒臣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