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网络小说>> 石康 Dan Kang   中國 China   現代中國   (1968年)
一塌糊塗
  面對作為假象的人生,需要一種徹底的激情,這是一種真正的迷狂,衹有這樣,才能氫人生當作一場盛宴來品嚐,這是一次不可輕易錯過的聚會,在這裏,厭惡是主菜,痛苦是佐餐酒,而無聊則是每頓必吃的面包,我沒有別的辦法去改變這種人生,衹能滿懷豪情地把人生的一切大吃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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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小說是什麽意思?我寫了兩本書,現在在寫第三本,我想,我談到過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沒有談到,我落下了什麽?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確定的是,我從未涉及有價值的事物。
  現在,我在為我的讀者寫書,我為男讀者寫,也為女讀者寫,我還為漂亮的女讀者寫,儘管我知道她們對此不感興趣,但我仍要寫,我要利用我的頭腦,使我的讀者從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寫些低級幼稚的作品來侮辱讀者的智力,為此,我不惜認真寫作,我有我的很多問題,在我狂妄的時候,我對我的寫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過文字做出點什麽,就像牛頓在狂妄的時候,相信在宇宙間存在引力一樣。
  當然,對於引力,牛頓雖然找不到什麽證據,卻能洋洋灑灑運用數學描述他創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國的方塊字寫什麽呢?
  也許我可以談談與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讀《羅素傳》,知道他為能夠順利地與婦女通姦絞盡了腦汁,其幹勁絲毫不亞於為統一數學基礎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聖經》,右手拿《古蘭經》,同時讀它們,我還順手讀斯賓諾莎的《神學政治論》,我還讀《數學史》,為伯努利傢族的奇特天賦嘆為觀止。我還讀一些其他的書,我可以談談書中的人物,談談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談談諸多令我反感的電影。
  但是,我現在不想談,我什麽也不想談,沒有事物經得住談論,很多時候,談論如同一隻手,當你把手伸嚮事物時,事物在一瞬間便消失了,談論無法觸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談論什麽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虛幻的,如果不談論,就不會出現。
  也許我可以像其他作傢一樣搞搞老生長談,比如:談談道德。
  在我看來,人世間永遠時髦的風尚叫做道德風尚,道德是人類的一大發明,也反應出人類饒舌的本性,道德的價格似是而非,隨時代而波動,而其深不可測的價值卻更令人颳目相看,很多人為此着迷,我註意到,19世紀以前,歐洲最富才智的人幾乎都把他們的天才浪費在諷刺教會上,然後,慢慢地,準星開始偏嚮道德,最終定在那裏――然後圍繞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異的文化,就像母雞圍着雞窩生下的一個個大同小異的雞蛋一樣-―這種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觀沒完沒了,道德簡直成了聰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飯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謂道德,好壞是也――做個好人可能運氣會壞點,但能令人一生充實――狂熱的迷信!非常叫人吃驚的是,談到道德,連5歲的小孩也能說上幾句,而且絶不比一個50歲的大人說得差――在我看來,這種對於道德的興趣實在是生活狹隘乏味的有力證明,至少,熱衷於此道之人令我頗覺可疑,真不知這種長舌婦的話題什麽時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湊那個熱鬧。
  那麽,我談談美如何?
  既然真與善被道德關進了自己的城堡,那麽,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間的命運如何,甚至人們是如何發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對我仍是一個秘密,那些已被發現的美在現代被商業資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為止,而更多未被認出的美則以令人惡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間,着急地等待審美專傢前來認領,搖身變成賞心悅目的禮物送給疑神疑鬼的人們供其消遣,而相信毀滅美能帶來快感的人們也在摩拳擦掌,時候一到,他們樂趣就會來臨。
  算啦,我還是離這個話題遠一點吧,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裏面有什麽值得一談的東西。
  我在人世間至今連一件確定的事物都沒找到,因此,我什麽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認,我像大傢一樣,衹能誇誇其談,鬍說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認,在寫作之外,我什麽都不相信,甚至連閱讀也不相信,而在寫作時,我相信敘述。
  我別無它法,衹能相信,而且這的確是一個信與不信的問題,因為我在從事寫作,如果不相信敘述,那麽,我便無法下筆,但有一點我是確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況下,我不相信敘述,那個時候,我便不寫,與朋友打麻將,坐酒吧,駕車兜風,或者,吃飯。
  如今是我相信的時候,甚至是迷信的時候,我坐在電腦邊,敲擊鍵盤,開始寫作,一個字又一個字,我寫下它們,並且確信,這些連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種意思,也就是說,代表某種意義,通過這些遮蓋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夠重現或者談論某個人,某種情感,某些回憶,某些包含在時間與空間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過文字的排列組合,我將可能建立起一種形式,透過這種形式,讓我可以對"存在"這件事說三道四,但也僅此而已,我無法回答任何具體的提問,比如,時間是什麽?我不知道,相信也沒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挂在嘴邊,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個說出時間二字的人也許在告訴另一個人"太陽在移動,雖然很慢",但在我看來,他談的不是什麽時間,而是運動,但是,關於運動呢?很多問題便到此為止。
  算了,還是談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說,我最討厭的方式,我是說,漫談的方式,我可以談我認為更可靠的東西,我見過的人,我們之間的談話之類,我不能保證我談得準確,也不能保證我的談話成功,但我會盡力,我不知人生應當如何,卻知道人生很難談論,過一天算一天,肌肉變成脂肪,皮膚漸漸失去光澤,壞習慣不僅無法改掉,而且與日俱增,壞念頭無法剋服,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變小,自以為是,虛榮心增加,如果說到成長、進步、解放之類的東西,不知這些算不算?
  我承認,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盡力在裏面講出一些信息,但是,作為序言,它七拼八湊,一塌糊塗,還是到此為止吧。
  1
  我知道,別的不行,但說到"我錯了"的故事,誰都可以講上一籮筐,**雖不同,內容卻千篇一律,無論是害人的懺悔型,還是害己的後悔型,在我看來,前者厚顔無恥,後者假模假式,兩樣都叫我討厭,但在我的生活裏,確實出過很多差錯,我不知道我該如何來講這些差錯,我確實不知道。
  2
  青春歲月一去不返對於我是有些標志的,即使把**減退忽略掉也不行,把肥胖貪吃視而不見仍然不行,忘掉過去的閱讀趣味也還是辦不到,總之,青春歲月的確有些標志,雖然我說不清這些標志是什麽、在哪裏,我衹隱隱感到,人生的一個階段在某一時刻忽然間就不見了,這沒什麽大不了,我進入中年,還可以盡情享受苦悶和空虛,可以與疾病做鬥爭,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經驗,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達剋普隆,見到漂亮姑娘懂得少惹為妙,寫劇本要多要錢,讀不費力的書一定是在消磨時光,等等。我相信,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經驗對我的餘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這麽認為的――還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竜蝦,發現大口地吃蝦肉也不過如此,第一次見到太陽是什麽時候?已經不記得了。我還記起一天讀完可笑的黑格爾之後,自己是如何變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間便發現除了意識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覺,一隻青蛙看到的月亮與我看到的一樣嗎?也許一樣,也許不一樣,大地、山脈、星星,都是想象的産物,走到街上,看見人群,我認為他們像鬼魂一樣令我着迷,他們的幻影令人産生無限的遐想,諸如此類的感受往後還會再有嗎?還有什麽東西會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還會加快嗎?我的臉會因為羞愧而變紅嗎?看到可憐的人被折磨慘死,眼淚還會奪眶而出嗎?我還會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感到自己很渺小嗎?**的一瞬,還會有那種妙處無窮的體會嗎?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被重複的生活變得麻木,出於習慣,也許還會有些條件反射似的動作,也許會臉紅,會心跳,會掉下不值錢的眼淚,但我知道,那是條件反射,雖然我有意識地不肯承認,那也沒用,我的鐵石心腸和無動於衷是無論如何也難以掩飾的。認識到這一點後,我想,我也許用不着再欺騙自己了。
  3
  於是,我想到嗡嗡,她是一個自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種方式,在人世間與我取得聯繫,告訴我所有有關我自己的事。
  當然,這些事情令我倒胃,厭惡得無以復加。
  我意思是說,作為上帝的使者,嗡嗡來到人間的目的,就是專門指出我是一個多麽無藥可救的混蛋的。
  證明這一點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雙翅膀挂在身後,會飛,還會跳舞,還會感到委屈,還會撒嬌,她過17歲生日後不久與我相識,那時候,她長得極像達芬奇筆下的蒙娜麗莎,但卻沒有蒙娜麗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會在嘴角露出那麽一種狗屁不通的所謂"神秘的微笑"來,在我看來,嗡嗡有肉有血,時常害羞,細腰長腿,發際還飄動着一根根柔軟的毫毛,一望便知,是個貨真價實的處*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現在是99年8月,7月曾有那麽幾天,北京夏天氣溫連創歷史新高,公共汽車內溫度達65攝氏度,叫人懷疑下車後的乘客能否有運氣回傢,然而司機沒有出錯更應視為奇跡,一種叫空調扇的東西滿街流行,據說它可以把溫度降低攝氏3、4度,供那些沒錢買空調的人抱回傢聊以自慰,整個北京最忙的電話設在供電局,報告斷電的消息此起彼伏,搶修隊完全無法滿足人民的要求,按照電視上的宣傳,美國熱死67人,中國的行情當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調運行正常,但從出門後走入汽車到把汽車冷氣開足這三分鐘卻讓我數次熱傷風。那十幾天過後,北京的樹依然很緑,街上仍然布滿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見底,而煤氣照有,按下開關,電燈應聲而亮,水管中仍有自來水流出,每到傍晚,傢傢戶戶的抽油煙機隆隆作響,少許炊煙照常冒出,也就是說,北京終不愧是歷史名城,再次穩健地經受住了老天爺的考驗,我是說,這裏萬古不變,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須多言。
  就是在這種時候,我開始運筆如飛,巧舌如簧,勾畫有關我,有關嗡嗡的故事,當然,我衹是陷入對文字的迷信,試圖通過文字敘述而已。
  6
  說實話,嗡嗡,唉,剛見到她時,我沒想到以後她會如此可愛,這是所有事情中惟一一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是說,我在不該犯錯的地方犯了錯。直到現在,我也認為,我的錯誤無法原諒,因為那是以後錯誤的起因,當然,一錯再錯直至錯無可錯是我的特長,但這次卻叫我異常惱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7
  3年前,我與陳小露分手,决心從此收山,再不嚮姑娘看上一眼,還决心搞創作,把我那點可憐的知識與能力用在寫書上,我買了很多書,多得可以讓我讀上500年,變成知識分子,甚至把傢也搬了,搬到誰也找不到的東高地,唉,現在看來,這一切蠢透了,蠢得無法再蠢了。
  8
  那一幕發生在中國芭蕾舞團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着小春那輛破夏利來的,起因是我在東高地的傢裏寫作,無聊至極的小春找到我,嚮我訴說他的無聊至極,既然無聊至極,就應當想辦法擺脫,小春的辦法是找姑娘,如果條件許可,我想很多人都願意使用這個辦法,在你無聊的時候,能夠找到一個姑娘,與她談情說愛,最後把她弄到床上**,然後設法擺脫,一切麻煩結束之後,你便有機會再次面對新的無聊,新的無聊與舊的有點區別,區別是,你懶得把前面的過程再來一遍了,至少,你會缺乏相同的熱情,這是紀德的經驗之談,但這種經驗衹對像他一樣聰明的人有效,而對我和小春卻不行――我們笨到還會再以相同的熱情再去尋找所謂"新的姑娘"。
  笨蛋總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這麽可悲,我們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動了,我們從東高地開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遠處找到那個招待所,招待所處在地下室,小春在那裏認識兩個姑娘,一個叫菲菲,一個叫嗡嗡,她們剛從舞蹈學院畢業,分到一個歌舞團,歌舞團沒有地方給她們住,便為她們租了一個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團先讓這些剛畢業的姑娘和小夥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兒,讓姑娘的大腿和小夥子的肌肉為歌舞團掙了點錢,最終纔把她們關到地下室裏。
  這些都是小春告訴我的。
  9
  小春還告訴我一些別的事,比如:他認識兩個姑娘的麯折經歷。
  起因是半年前,他帶着一個姑娘回傢上床,但那個姑娘非要跟他學開車後再上床,小春雖然弄不清學開車和上床之間有何聯繫,但姑娘說了,小春仍然照辦,兩個人在南苑機場附近練車,小春當教練,姑娘開,姑娘把車開得險象環生,差點撞到一隊正在機場附近巡邏的大兵,這些荷槍實彈的大兵負責保衛機場,一直堅信,因為他們的存在,纔會使壞人身處險境,但沒想到自己也會身處險境,於是一氣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帶回營房,當做試圖破壞機場設施的可疑人員審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長期與大兵相處,看到有人與姑娘在一起便會十分不快,但同時也對與姑娘相處十分好奇,於是,小春就設法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在審訊中,他對大兵們講起找到這個姑娘的經過,不料,大兵中有一個情竇初開的居然也想試試,就纏上了小春,這個大兵是北京人,他們傢在舞蹈學院邊上開了一個小賣鋪,每天都有嘴饞的舞蹈學院的姑娘前去買零食吃,姑娘們沒有想到的是,還有比她們更饞的人,那就是時常在小賣鋪裏幫忙的大兵,姑娘們年紀很小,於是大兵就耐下心來等她們長大,她們長到17、8歲時,紛紛有了男朋友,卻沒有一個愛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惱,於是讓小春給他想辦法,通過讓利銷售,大兵博得了一個班姑娘的好感,這個班全部分到歌舞團,對於大兵來講,那時大勢已去,班裏衹有兩個姑娘沒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約她們出來,付賬請她們吃飯,並嚮小春佈置了任務。
  小春有兩個任務,第一是說說笑話,活躍氣氛,第二是告訴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記着她,準備與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沒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務,因為事後據小春講,兩個姑娘全都愛上了他,而他衹喜歡其中的一個,正好把另一個介紹給我,這樣,據小春說,藉用大兵的術語,這個班的姑娘終於可以被全殲了。
  10
  (據我那點可憐的人生常識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業往往起源於高尚的大念頭,比如,列寧要把俄國人民從可惡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來,結果卻使人民置於更加可惡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過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亞流放,而斯大林卻把那些人直接送進地獄,由於斯大林更加幹脆利落,因此蘇聯人民也就更加倒黴。當然,在這方面攀比起來也很睏難,因為歷史上還有更多令人遺憾的大念頭導致過更壞的結果。教訓是,理想主義者是害人精,所謂偉大的理想主義者特別可怕,他們改變世界的念頭往往很大,而大念頭總是會導致大災難,受害人多,波及面廣,而小念頭再可惡也不過是小災小難,涉及人數還少,我有時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衹是個惡少,他就是從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斷臍帶,拎着機槍跳下床,衝上大街,沿街狂掃,見人一滅一個,一直不受懲罰地幹到死,大概所犯的錯誤也不會比他在現實中更不可原諒,人們還可以用他的大名來嚇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鬧,便惡聲說:斯大林來了!
  但是,但是――
  言歸正傳。)
  我對於像小春那樣的小念頭總是能夠接受,他衹是想幹掉一個處*女,而且,不想造成什麽太壞的後果,我知道,小春兜裏經常要裝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們遭受更大的損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實說,我當時一心想搞創作,與他一起去,衹不過是為散散心,根本沒真想去嗅什麽姑娘,當然,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長相都毫無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愛美的天性,因此,與他出去多半是白費勁。
  按照慣例,出發前,我與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講了兩個姑娘的長相,特點,在沒有徵得姑娘同意的情況下,我們開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歡那個白的胖的,而我衹能喜歡那個黑的瘦的,我與他討價還價了一會兒,最終答應了他的要求,於是,我們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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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帶到一間又小又潮的小屋裏,屋裏有三張床,各躺一個姑娘,其中兩個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紙和細鐵絲糊起來的,還有一個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寫滿字的信紙和細鐵絲糊起來的,也許,我想,她就是小春說的嗡嗡,我往這個小房間裏看了一眼,便開始後悔跟他來。小春自己卻走了出去,原來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間屋裏,小春去找她,我衹好坐在原地,和三個姑娘看電視,不時跟她們搭幾句話,姑娘們顯然對我沒興趣,愛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沒勁。
  不久,小春慌慌張張回來了,說菲菲她爸從大連過來看她,他不想在那種場合裏久留,於是溜到這邊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邊,小春點上一支煙,抽了起來,電視裏放的是一個武打片,我註意到,斜對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對電視節目十分熟悉,另外兩個姑娘想看的電視劇在幾點幾點,她都能以專傢般的自信隨口說出,絶不猶豫,她的小腦袋從被子裏伸出,像個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還十分害羞,絶不多對我們說一句話,另外兩個姑娘倒是隨和得多,有一個叫娜娜的還抽煙,我對着小春的耳朵小聲問:"斜對面那個不愛跟咱們說話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沒錯。"
  這時,門開了,菲菲走了進來,手裏拿着三個蘋果,一把小刀,進門便削,給嗡嗡一個,小春一個,自己一個,我沒有,在邊上幹坐着。
  菲菲對小春說:"我爸總算走了,你剛纔走的時候,他還對我說,你以後可不許交這樣的男朋友啊!"大傢都笑了。
  然後,小春與菲菲說了幾句話,我們便走了,走前約兩個姑娘出去玩,菲菲答應了,嗡嗡說,再說吧。
  12
  坐在小春的車裏回傢,我如釋重負,小春對我說: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給約出來,怎麽也得一人一個呀!我說:"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說:"哥們兒說話算數。"
  13
  小春說話果真算數,兩天後,他便開車把兩個姑娘接到東高地一個歌廳裏,又把我叫來,我們4個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會唱歌,在大學時便抱着一把吉它給姑娘唱,現在他是拿着話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歡唱,那個小歌廳又髒又破又黑,4個人花100塊錢便能泡上一個小時,頂上一個粘着碎玻璃的旋轉頂燈晃得我睜不開眼睛,我衹記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我喝了兩筒可樂。
  然後,我們4個人來到我傢。
  14
  小春有個問題,就是沒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傢,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虧他朋友多,因此一個月也輪不上我幾天,小春認為,我那裏有個書架,裏面有很多書,看起來不像個粗人的住處,我又有很多錄像帶,可以放給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鄰居,鬧到多晚都可以,還有,我會做飯,半夜不用開着車四處找飯館,因此,就認定我傢適合嗅蜜,凡新認識的姑娘必往我那裏帶,當他帶一個姑娘來的時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帶兩個來,便面露得意之色,極熱情地把其中更難看的那個拼命介紹給我。
  小春是我的大學同學,一直住東高地,我從城裏搬過來後與他在一個飯館相遇,他大喜,與我敘舊之後便一見如故,我在東高地不認識什麽人,見到他自然十分高興。東高地位於北京城正南10公裏處,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這個地方,這裏是航天運載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親在這裏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沒人住,我便沾光搬過來,這樣,城裏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來連出租車也找不着,因此,很難外出,極適合強迫寫作。我搬來時决心很大,想寫完一個長篇再說,不料纔過一個月便覺失算,因為獨自一人的後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個小時覺,在醒着的14個小時裏,打4個小時電話,做5個小時飯,5個小時的呆。
  小說的進展極緩慢。
  我可以這麽總結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與决心的對象沒什麽關係,僅此而已。
  15
  在我傢,嗡嗡和菲菲起初顯得十分拘謹,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後,菲菲鬆弛下來,與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顯得神秘莫測,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衹在談話涉及到她時纔"啊"一聲。
  在小春的追問下,菲菲告訴我們很多有關她們班姑娘的情況,我聽到很多名字,什麽蒙蒙啊,什麽可可啊,什麽黃黃啊,全都是兩個字連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過的一個狗市。
  菲菲也是處*女,18歲。處*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處*女就相信,一個姑娘有了一個男朋友,就不應再有另一個,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個女朋友之後就想嘗嘗第二個,當然啦,一個迷信的處*女如果碰到同樣迷信的童男,那麽兩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過,我說這話是指我的青年時代,記得當時我也與一個處*女要好過,那時我有記日記的習慣,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日記裏,我也要在記錄完對目前女朋友的愛之後,用剛學的英文記下一點對別人女朋友的幻想,還好,因為當時的英文水平實在拙劣,到現在竟像某種密碼一樣無法讀懂,不然,那些符號便會成為鐵證,我是指,在一般人眼裏,它足以證明我從小便是一個無藥可救的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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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言歸正傳。
  菲菲喝着茶,津津樂道地給我與小春講她們班的情況,起先講的是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誰誰誰是哪兒人啦,有什麽特點啦,對於這些信息,我與小春極不耐煩地聽過去,接着,菲菲講起了每個女孩的戀愛史,她衹顧說得痛快,不料聽的人卻十分生氣,甚至有些氣急敗壞,因為菲菲講出的那些美好的愛情故事,在我與小春聽來,完全是一個個"色狼歷險記",我們氣的是,為什麽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們?當然,另一個情況也應交待清楚,那就是,為什麽一個班十幾個女孩衹有菲菲和嗡嗡沒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問題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沒想過,我是說,一般來講,男孩挑女孩大概總是從最好看的挑起。
  這些情況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為什麽氣急敗壞了吧?
  17
  對於我與小春來講,菲菲的話裏包含很多信息,這些信息從菲菲嘴裏出來是一個"意思",到了我和小春頭腦中,卻變成另一個"意思",這足以證明,語言是一個非常不可靠的東西,這個結論可以用來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過語言做點什麽,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說:我們女孩都傢住外地,剛到舞院的時候,12、3歲,什麽人都不認識,每天練功很辛苦,老想傢,有的人還哭,我們也沒什麽錢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們都沒去過,過了一年,我們認識了一些外面的人,他們請我們吃飯,帶我們去玩,慢慢地,我們對北京就熟悉了。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的頭腦中,就變成這樣一個"意思":媽的,她們剛到一年,就有一幫禽獸動手去嗅她們了!也不想想,她們纔13、4歲,還請她們吃飯,帶她們玩!真不要臉!
  小春問:你們是怎麽認識外邊人的?
  菲菲說:開始認識一個人,那個人有很多朋友,然後大傢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的頭腦中,變成這個"意思",即,那幫孫子的方式也像我們倆一樣――小春通過開小賣部的大兵認識了菲菲和嗡嗡,然後又把兩人介紹給我。當然,就是這個"意思",也包含着許多令我與小春迷惑不解的問題,比如:另一夥人是否也像我們倆一樣,在得到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傷和氣?
  小春問:後來呢?
  菲菲說:我們班從舞院附中畢業後,大部分人就直接分到團裏,衹有幾個女生考上大專。後來我們一總結,纔發現考上大專的女生都有一個特點?
  小春問:什麽特點?
  菲菲說:凡是考上大專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問:你們倆為什麽不考啊?
  菲菲說:我們哪兒交得起那麽多學費啊!再說,學了也沒用。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那裏變成這樣一個"意思":原來這些學舞蹈的姑娘這麽小就什麽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點的,還得替她們出學費!
  18
  就這樣,小春與菲菲聊着天,一個天真無邪,一個居心叵測,我和嗡嗡坐一旁聽着,菲菲講了很多事情,雖然雜七雜八,有用的東西不多,但我想,對小春來講足夠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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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過幾天,小春再次約菲菲出來玩,這回菲菲和一個叫黃黃的姑娘來了,黃黃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諸如白皙苗條之類的優點以外,還具有一些東北姑娘的優點,我是說,性感豐滿,小春特意告訴我,她有一個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說,在離她很遠很遠的地方,而我卻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說,我對他找來的姑娘總是挑挑揀揀,所想的姑娘全都遠在天邊,而黃黃卻近在眼前,衹須徵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對她為所欲為。
  對一個新認識的姑娘為所欲為當然叫我很高興,但是還得徵求人傢的同意,這可就難了,因為人傢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還好說,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嘛――我對自取其辱不感興趣,因此,結識黃黃就成了這樣一件事,為了高興,我要冒着自取其辱的危險――很多人都說這是理所當然的,是一筆好買賣,但我不這麽看,這其中涉及一個因素,用數學上的一個詞表達,叫做概率,說到這裏,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簡直沒可能!我可以把從小到大認識的姑娘列出來,做為分母,能讓我為所欲為的那一個作為分子,我告訴你這個分數值是多少――用極限的觀點看,趨近於零。
  然而,我還是跟着小春一起出發了,我們先請兩個姑娘吃飯,然後與她們一起去位於亞運村的東方一號迪廳蹦迪,之所以去東方一號,因為當時我妹妹在一傢報紙做事,手裏有北京所有迪廳的免費門票,於是,小春就問我要走,然後逛遍了所有的迪廳,最後,他說,最好的是東方一號。
  說起東方一號,我個人也認為那是一個很好的迪廳,空間大,音樂時髦,表演時間長,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點問題,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傢各戶都有一個門牌號碼,而一號專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厠所,因此,我每次聽到東方一號時,頭腦中的反應便是"東方大厠所",由於有着這種不幸的記憶,我一進到迪廳裏面,果真仿佛聞見一股厠所專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種廉價香水味,而指那種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帶着這種感覺,我很難在舞池裏使勁運動,大口呼吸。
  於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個吧臺上,點燃一支煙,邊吸煙邊喝可口可樂。
  從我的視綫看去,小春、菲菲和黃黃三個人在舞池裏蹦迪,我註意到,作為舞蹈演員,她們可一點不像,兩人不知為什麽,幾乎沒什麽動作,衹是僵僵地站在舞池裏,隨着音樂略略擺動上身,而且眼睛東瞧西看,不知在尋找什麽,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嚮其他姑娘,靠近dj臺邊上有個細高挑兒,穿牛仔褲,上身一件緊身毛衣,跳得很起勁,我可以看到她的臉,那張臉在燈光下顯得奇怪的漂亮,在衆多跳舞的人中顯得很突出,突然,我認出了她,但一時之間卻怎麽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會兒,忽然,我把頭轉嚮四周,竟然發現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個甚至饞得張開了嘴――真是一臉傻相!我想到自己竟與這種人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裏看,我的眼睛簡直就沒有任何可看的東西,我衹好再次把目光投嚮那個姑娘,還好,她剛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兩個人親昵地離去,我迅速嚮周圍掃視,發現看客們不約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這時,小春他們回來了,他們喝了點飲料,音樂正在放到"寵物店男孩"所唱的《gowest》,臺上,一組穿着海軍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勁舞。
  "一起跳吧?"小春對我說。
  我說:"你們先玩你們的。"於是,他們又去跳了。
  接着,我便忽然在人叢中看到了剛纔那個在舞池裏蹦迪的姑娘,同時,我也終於記起了她的名字,劉琴。
  20
  劉琴與我有些淵源,我不得不介紹一下她,以免大傢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說裏到底發生了什麽,我特別討厭混亂的小說,那種小說猶如抒情詩,想到哪兒就說到哪兒,令人頭暈目眩,我認為混亂說輕了是輕率與不負責任的産物,說重了就是作者的腦子進水了,不夠清醒,那樣的作者能有運氣找到同樣不夠清醒的讀者,完全是這個世界上的一個不解之謎,很長時間以來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長着一張小狐狸臉兒的劉琴曾與我有過一次魚水之歡,那是半年前她發現自己的男友另有所愛的時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談過的那種迷信――她認為如果她自己不與別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會跟別的姑娘上床,當然,她男友的行為使她終於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卻意外地因為她轉變觀念而交了好運,那是在一個聚會上,我和一個朋友老牛與一幫不太認識的人坐在一個飯館裏,先聽老牛小聲地介紹了一下她的事跡,然後大聲地介紹我們相識,她當時拿着一個大號紮啤酒杯大叫:"我怎麽喝不醉呀?這是什麽酒呀――都五紮了!"我對身邊的老牛說:"你看,喝暈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氣的!"沒想到這句話竟傳到劉琴耳中。
  她轉過頭來,盯着我說:"你是誰?"
  我說:"不是剛剛介紹完嘛――"
  她說:"介紹了那麽多人,我哪兒記得住?"
  我說:"記不住就算了。"
  她說:"你剛纔說什麽?"
  我用同情而禮貌的口氣說:"我說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話了。"
  她卻用無情而無禮的口氣反問我:"這跟你有什麽關係?"
  由於她大叫大嚷,此刻,半桌的人都把臉衝嚮我們,大傢知道,劉琴脾氣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無事生非,大鬧一場,有這種好戲可看,他們當然絶不放過。
  我見勢不妙,想走,被坐我旁邊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別別別啊,人傢姑娘問你話呢,別走別走。"
  他伸過頭去,對劉琴說:"你剛纔說什麽來着?"
  劉琴對老牛說:"他議論我是什麽意思?我跟他有什麽關係?"
  老牛轉過頭看着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兒的樣子。
  事已至此,我也衹得強充硬漢了,我放大聲音,為的是讓在座的其他人聽得見,說道:"有關係啊――"
  "什麽關係?"這回又是老牛,他得意洋洋地,臉上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亂的神情。
  我說:"我可以幫她啊。"
  "你幫誰啊?"劉琴說道。
  "幫你啊――"
  "幫什麽?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和你有什麽關係?你能幫我什麽?"
  "一起報復你男朋友唄。"
  "報復什麽?"
  忽然,大傢哄堂大笑起來,大笑聲中,劉琴手中的杯子咣地一聲掉到桌上,人卻出溜到桌下,等人把她拉出來纔發現,她已吐得滿地都是。
  聚會照常進行,劉琴被橫放在3把椅子上呼呼大睡,那天不知為什麽,大傢鬧得很晚,夜裏3點鐘纔散去,臨散前,大傢開始相互詢問是誰把劉琴叫來的,不幸的是,沒人承認,及至問到最有可能的老頽,他咕噥了一聲就又趴在桌上睡去了,我和老牛面面相覷,吐一吐舌頭,看來,送人的任務最終落到我們頭上。
  我們一人一個,連哄帶說,把老頽和劉琴分別弄到兩輛出租車上,我鑽進老頽的出租車,老牛一把抓住我:"別啊,我送老頽吧,我們順路,那劉琴是你惹上的,你送吧。"
  "我不認識她傢,也不認識她。"
  "那不管。"說罷,老牛把我揪出出租車,自己強行坐了進去,然後一溜煙跑了。
  我來到劉琴坐的出租車邊,打開門,推劉琴:"哎,你醒醒――"劉琴推了我一把,往後座一倒,睡着了。
  出租司機問我:"去哪兒?"我說:"我不知道。"出租司機衝我喊道:"擡下去擡下去――"我說:"我也不認識她。"
  "那你們怎麽在一塊兒啊?"沒辦法,我走到後座門口,深吸一口氣,探身進去,把劉琴的小背包拿下來,打開,翻找她錢包,裏面除了300塊錢外,什麽也沒有,背包裏有一個小化妝包,一串鑰匙,一小盒紙巾,一個沒電的手機,沒有任何東西說明她住在哪裏。我衹能再次叫她。
  劉琴睜開眼睛,但不說話,然後又閉上。這時,出租車司機已經十分不耐煩,駡駡咧咧地叫我們下去,我衹好把劉琴拖到車外,放到路邊,把她的後背靠在一根電綫桿上,我坐在她身邊,點燃一支煙。
  半天,涼風一吹,劉琴醒來,她四下看看,看到我,說:"我想上厠所。"我點點頭,懇切地說:"去吧。"
  "可是,厠所呢?"
  "我不知道。"
  "這是哪兒?"
  "東直門。"
  "我剛纔是不是睡着了?"
  "你喝醉了。"
  "是嗎?"
  "是。"她打了個哈欠:"幾點了?"
  "不知道。"她站起來,開始嚮兩邊張望,辨認方向,然後說:"厠所在那邊――我先去一趟。"她說着便嚮馬路對面走去,一輛出租車"吱"地一聲緊急剎住,傳來司機的叫喊:"不要命啦!"
  劉琴猶豫了一下,像是沒聽見,她繞過出租車,接着往前走,看到這裏,我也衹好跟上,本來我是想悄悄溜走的。
  我走到劉琴身邊,她說:"我沒事兒,你回傢吧。"我靈機一動:"要不要喝點熱茶,醒醒酒――上完厠所以後。"
  她點點頭:"好吧,你在這兒等我。"
  "我也去――去男厠所。"
  21
  在一個小飯館喝茶的時候,劉琴不看我,歪着頭,像是在想着什麽。
  我要了一碗湯面,劉琴說她也想吃,於是又要了一碗。飯館墻邊兒有個洗臉池,劉琴去洗了臉,回來用餐巾紙擦淨。
  "你臉上有個小白點兒。"
  "是嗎?在哪兒?"
  "左邊。"她用手摸左邊的臉,手指恰恰從紙屑邊上劃過,沒擦掉。
  "還在嗎?"
  "還在。"她又擦,終於擦掉了,邊擦邊自言自語:"我剛纔一定很丟人。"湯面上來了,我們分頭吃,彼此默默無言。
  吃完面,劉琴出了一層細細的汗,臉色也好看起來,眼珠比起剛纔來,轉動得更加靈活,精神也好多了。
  "你叫什麽?"
  "周文。"
  "周文――聽說過――你認識老牛嗎?"
  "就是他介紹我們認識――不過你都忘了。"
  "我喝醉了。"我點上一支煙。
  "老牛呢?"
  "他也喝醉了,他叫我送你回傢,可我不認識你傢。"她若有所思地點點頭,然後問我:"今天是星期幾?"
  "星期四。"
  "真快,一個星期了。"
  "什麽?"
  "沒什麽。"我叫服務員結了賬,然後對她說:"你能自己回傢嗎?"她像醒過來似的說:"能――謝謝你啊――"
  我們一同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出飯館,來到街邊,我不知跟她說什麽,她好像也一樣,幾次欲言又止的樣子,最後她說:"以後再見。"我點點頭。
  一輛出租車駛來,我攔住,拉開車門,讓她先上,不料她執意不肯。
  我站在車門邊兒,嚮她問道:"你住哪兒?要是順路我帶你一段兒。"
  "我――你先走吧――我還想再呆兒,頭疼。"
  "我不着急,沒事兒。"
  "我也沒事兒。"
  "你先走吧。"
  "還是你先走。"
  "那麽――"我拉開車門,剛要鑽進出租車,忽然她問我:"你一個人住?"
  "是。"我看着她,等待着她的下文。
  她左看右看了一刻,對我說:"我去你那兒睡一覺方便嗎?"我看看她:"沒問題。"
  "那謝謝你。"她鑽進汽車,我也坐了進去,汽車開動了。
  "我昨天就喝醉了,醒來已經是中午,我還以為是晚上。"少頃,見我不說話,她又說:"前天也是,大前天也是――"風吹得我有點難受,我把擋風玻璃搖上。
  "再往前一天也是,再往前一天也是――我醉了一個星期了。"出租車往前開了不到5分鐘,她又睡着了,睡着睡着,一歪,靠在我身上。
  22
  到了我傢,我放了熱水,問她洗不洗澡,她說不洗,我就自己進去洗了一個澡,出來時驚奇地發現她在看電視。
  我用一塊幹毛巾擦着頭髮,她說:"我也想洗澡,你有多餘的衫衣嗎?"我到衣櫃裏找了一件印着約翰列儂頭像的t恤,走到她身邊遞給她,她接過去走進洗手間,水聲響起以後,她卻把門打開一條縫,探出頭來,頭髮濕漉漉的:"幫我拿一下我的包行嗎?我要裏面的一瓶藥,"她一指自己的脖子,"我脖子過敏。"
  我拿了她的包遞給她,她伸出一條光光的胳膊接住,拿了進去,我走到床邊,躺下,拿起遙控板換着頻道看電視,一會兒門開了,她出來,穿着我的t恤衫,光着兩條腿,手裏拎着自己的內褲:"我把內褲洗了,有衣架嗎?"
  "在陽臺。"
  她去了陽臺,回來後坐到床沿上。
  "我裏面什麽也沒有穿。"她對我一笑。
  我點點頭,差點說出"那太好了"之類,但我說出口的卻是:"要麽,你睡沙發吧,我的沙發太小,我睡不下――我給你找條毯子。"我起身要去給她找毯子,她拉住我。
  她看看我:"除了我男朋友,我從沒跟別人睡過覺。"說罷,把t恤脫掉,衝着我:"你該不會把我推一邊去吧?"
  "一會兒你亂喊的時候,該不會喊你男朋友的名字吧?"我開着玩笑,強自鎮定地說。
  "我從來不喊,一次也沒喊過。"她鑽進被子,用後背對着我。
  我看到她的肩部不知為什麽抖了起來,像是感到冷似的。
  23
  我與她開始亂搞的時候,天已有點亮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臉,她自始至終閉着眼睛,除了喘息,沒有一點別的聲音,事後,她掀開被子,往我的下面看了一眼,又把被子蓋上,說:"原來所有的男人全是一樣的。"
  24
  我第一次醒來時是中午11點,劉琴還在我身邊睡着,她用後背衝着我,我起來喝了口水,然後繼續睡,再次醒來時,劉琴已經不見了,陽臺上她的內褲也不見了,我的t恤衫被團成一團兒,扔到沙發上,我看一看表,正是下午3點,這時電話響了,我接起,是老牛的聲音:"哥們兒昨天夜裏喝多了,一直睡到現在,剛剛夢見你把劉琴操了。"
  "真奇怪,"我說,"我是把她操了。"
  "操得怎麽樣?"
  "有點尷尬。"
  "跟你說件事兒吧――前天夜裏哥們去jj,蹦迪的時候有一姑娘老跟我照眼兒,我把她嗅回傢,操完之後,我還想呢,這纔叫豔遇呢!不料她穿上衣服,張口就管我要一1500――我與她討價還價,最後給了她800,我光着屁股,從地板上撿起褲子,從褲兜裏拿出錢包,從裏面數錢給她的時候,不由得想到――這纔叫尷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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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劉琴,現在就說到這裏,我們該回到迪廳了。
  忽然間,我發現在人叢中走來走去的劉琴,和一個男的一起,徑直嚮我走來,從我身邊擦肩而過,坐在我後面的一張桌子邊,雖然她完全沒有註意到我,但我卻感到渾身不自在,我迅速喝完手上的飲料,又下意識地四下張望,我看到小春他們在跳舞,我站起來,走到吧臺邊上,坐到一個高凳上,要了一杯紅酒,一口氣喝下去,這纔感覺好點兒,我想,我的樣子看起來一定很好笑,因為自始至終,我都慌慌張張,不知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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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026-035 26
  有時候,出於某種不好的預感,我就會忽然慌手慌腳,在迪廳裏碰見劉琴,就使我變成那個樣子,其實就是相互認出,我估計,我們至多也不過打聲招呼,最多再加上幾句漫無邊際的對話,僅此而已,重要的是,我預感到,我們衹要相互認出,我就會出現那種不自在的感覺,為了躲避那種感覺,我卻落入另一陷阱,即,隨着我的行動,那種不自在的感覺也隨之提前到來,倒不如幹脆過去打聲招呼――奇怪的是,對於我,如果遇到無話可說的舊日情人,這種情況便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簡直防不勝防,這便是豔遇的惡果之一。
  27
  所謂豔遇,在我與老牛的經驗看來,無非就是一次尷尬的經歷,你本來衹想從一個姑娘身上找點樂子,不想碰到任何麻煩,可實際上,卻往往很難有什麽快樂可言,因為快樂往往是一種對未來的願望,而你對未來的願望是什麽呢?無非是想盡快逃離罷了,因此,在整個豔遇的過程中,你一直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你對未來沒有期許,因此無法從中獲得快樂,你會感到十分彆扭,進而尷尬,直至認識到,這比花錢買笑更為沒勁。
  28
  小春在吧臺邊找到我,說他們跳纍了,問我還想去哪兒玩,我說不知道,兩個姑娘也沒主意,最後,小春說:"去你那兒看錄像吧!"
  於是,我們一行人來到我們傢,小春要看那盤老掉牙的《美國往事》,我便給他放上,不幸的是,小春聽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於我陪很多人看過,每句臺詞都聽過無數遍,因此,大概能聽出是什麽意思,由於這點本事,我便被強拉硬扯,擔任翻譯――這樣幹的結果是,小春不斷地對我問這問那,看得津津有味,兩個姑娘卻一言不發,昏昏欲睡,興味索然。
  順便提一句,小春有個特點,就是喜歡看所謂的藝術電影,看着看着,便可達到忘我境地,因此,有一段時間,他總是把我塞進他的汽車,逼着我東跑西顛,藉來藝術電影供其欣賞,直至搞得我對這類電影徹底失去興趣方纔罷休。
  不久,黃黃站起來,說她看纍了,進入外屋,順手把我也叫了出去,看來,菲菲一定事先囑咐過她什麽,於是,我到外屋與黃黃聊天,小春從藝術中驀然驚醒,他出來上了趟厠所,回去時順手把門給關上了,因此,在我那套兩居室中,就出現了十分理想的情況,我與小春各自與一個姑娘單獨相處,他的條件更為有利,因為看錄像,早把燈關了,而我雖然與黃黃坐在一片光明中,但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與黃黃聊了兩句方纔發現,她是個不太愛說話的姑娘,並且十分嚴肅,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種姑娘,因為我討姑娘喜歡就那麽幾招,開玩笑啦,貧嘴啦,最早還玩過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後就不靈了――於是,面對黃黃這類姑娘,我便會像黔驢一樣感到技窮,因為她根本不吃我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麽好玩的事兒啦,葷笑話啦)就根本派不上用場,我想她聽得慣的話是諸如:"咱倆交個朋友吧――你嫁給我吧――我一定永遠好好待你"之類,而我又實在拉不下臉來說這些厚顔無恥的謊話,因此,我和黃黃說過幾句便幹耗上了,但我們倆都沒感到有什麽彆扭,相反,我們倒一齊竪起耳朵,仔細諦聽裏面的動靜,那意思分明是說,我們倆真夠高尚的,給小春和菲菲創造了那麽好的條件――但是,他們在裏面究竟幹什麽呢?門關得嚴嚴的,一切都無從得知,我們兩個犧牲品由於註意力不在對方身上,竟沒有察覺出這樣一言不發地幹坐着有多無聊。
  29
  多無聊!當我一個人在星際漫步的時候,可能會遇到這種無聊的情況,解脫的辦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顆藍寶石戴在手指上,無聊的時候,我就猜測宇宙間的黑暗是什麽?我會被何種東西化為烏有?另一個我是誰?他是否存在?我的靈魂何時學會舞蹈,並輕輕伸出一隻腳?――我放上一張唱片,音樂為我描繪出一個世界,千奇百怪的音樂,熱情的,冷漠的,緊張的,隨意的,音樂與心有關,心是什麽?巫婆手裏的水晶球?一顆果核?一團呼嘯而過的粒子?心,我有嗎?一顆心,在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個姑娘的身邊,在燈下,我與她一起聽音樂,我聽我的音樂,她聽她的,一段音樂,便把我與她分成兩個事物,她的音樂,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涼,她面無表情,我們在等待着一件與我們無關的事物,彼此默默無言,黃黃的臉衝嚮一邊,我衝嚮另一邊,我們坐着,聽着我剛剛播放的唱片――海頓的大提琴協奏麯,聽完第1首,再聽第2首,沒有第3首,第4首,第5首,海頓衹有兩首大提琴協奏麯流傳下來,這是200多年前的音樂,比起現代音樂來,在無聊方面完全可稱得上棋逢對手,一個中板樂章之後,再跟上一個慢板樂章,羅斯特羅波維奇在很多年前,對着錄音話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後,通過兩個harbeth牌喇叭,我聽到這些音符,旁邊還坐着一位姑娘,這件事情說起來令人眼花繚亂,但事實上,試圖把一個場面或一種狀態交待清楚就會這樣。
  30
  門開了,小春出來了,後邊跟着菲菲,兩人一副關心我與黃黃的樣子,對我們問長問短,就像剛纔關上門這段時間裏,我與黃黃之間出了什麽事兒似的,事實上,如果我們能說出一件事,比如上厠所之類,就準能成為4個人中的一條新聞,然而就連這麽一件事也發生在我們4人都在場的情況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們三個像約好了似的,分別鑽進厠所又出來,最後我不得不也進去了一趟,不是因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們無法關嚴抽水馬桶後面的水箱,作為房主,我不得不進去親自動手製止那嘩嘩的水響。
  隨後,小春送兩個姑娘回去,我送他們三人出門,這次活動徹底結束,結束前,我還把地掃了一遍,從錄像機裏拿出小春沒看完的錄像帶,收好,據說,他過兩天還要來看。
  他們走後,我打開電腦,打開電腦上方的臺燈,又把茶壺裏的剩茶倒在一個不知誰喝過的玻璃杯裏,再點上一支煙,於是一切就緒,我認為,我完全可以開始寫作了,我坐在電腦邊上,開始創作,我深知,衹要我一動手,一本書就將在我手下誕生,它很有可能成為一本流傳千古的名著,在我看來,成為名著並不難,難的是運氣,運氣的意思是,衹要有那麽一幫子人同意,我的書就能成為名著,當然,這件事和我完全沒有任何關係,問題的關鍵是,我必須得寫出一本書來,這件事就像參加搖奬一樣,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兒填好,然後等着開奬,開奬人會宣佈,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時衹需帶上耳朵去聽就行了,顯然,我就是丟三落四也不要緊,甚至聽不聽也無所謂,因為這個消息不止是講給我一個人聽的,很多人都會知道,這就夠了,說到底,一本書成為名著和魚香肉絲成為名菜是一回事兒,難道其中有什麽區別嗎?
  31
  再補充兩句關於名著的話題,不然認真的讀者就會以為我在這裏揚揚得意地大放厥詞,我想,我有必要在這裏解釋一下我對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來,名著裏有價值的實在太少,以至於如果把名著定義為欺世盜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貼切,對於這個問題,我在後面仍會談論,因為這與我的寫作有關。
  因為我的寫作,纔有了這本書,可以這樣說,我的書是我的寫作的一部分,我的寫作還涉及更多東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間所見所聞所想等等,我認為,這是一本正經書應該交待的東西,這話是說給那些不是專看故事的讀者聽的,事實上,寫作對於我意味着對一種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類的存在方式之一,通過寫作,我面對人的存在這一問題,不怕讀者笑話,我一直在試圖弄清存在的真相,這是我在人世間的最後一點好奇心,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說,我的存在是我寫作的起點,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纔寫作,我不祥地預感到,我前景黯淡,我沒有希望,但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無能或缺乏勇氣的別的寫作者,在我眼裏,他們對於我的話題毫無價值,因此,我根本不屑於提到他們。
  存在,在我看來,這是生命的頭等大事,也是我的寫作起點,我想,這麽明說之後,專愛看故事的讀者也許會失望,既然你已買了我的書,我想,我也會盡量設法對得起你,在我的書中,也為你留下幾個故事,我提醒你自覺地使用跳躍閱讀法,讀到你們不感興趣的段落時,請蜻蜓點水一樣一躍而過,這樣說是因為我不想讓你誤以為我在為你的閱讀設置障礙,我不是那樣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對昏話連篇,不知所云,為此,不惜讓人說我羅哩羅唆。
  與此同時,我還要說明,我的虛榮心不想讓我做一個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裏毫無價值,儘管像什麽中國的曹雪芹、外國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類的故事大王也很難做,但我個人對此沒有興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寫故事糊口的時候。
  在我的書裏,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與我的寫作息息相關的,要是故事影響到我的表達,我會毫不猶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這一點我必須提及。
  我毫不懷疑大多數讀者的無知,因此,他們喜愛千篇一律的純故事而不在乎思想,也因此,所謂"故事之上的故事"纔有機會存在,羅布-戈裏耶、博爾赫斯之流的荒唐纔被看成是合理的,我討厭他們對於思想的隱喻,我認為思想的出發點是清楚明白,而隱喻卻從雲山霧罩、條理不清出發,因此,上面兩位作傢對我來講毫無價值,儘管他們的出發點也是人類的存在,但他們含糊混亂的昏話確實叫我討厭,其程度絶不亞於對黑格爾的討厭程度,那個騙子橫行了一個時代,以至於很多笨蛋從他那裏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諸如"無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類的玄學感悟,還稱他為哲學家,真是令人掃興!在我眼裏,黑格爾是個病理性的臆想癥患者,且具有極強的傳染性,喜歡不懂裝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學家這一稱呼毫無關係,他的言論為何能夠時髦真是德國人應該好好想想的問題,我是說,號稱會思想的德國人,在黑格爾問題上把他們的輕信狂妄暴露無遺,憑着這一點,要是我想掙他們錢的話,那麽寫上兩本天書叫他們對我頂禮膜拜看來不成問題――在我看來,與他同時代並開過對臺課的叔本華算個哲學家還差不多,叔本華的寫作也面對存在,他在涉及難以表達的事物時,機智地使用比喻,說明哲學家的頭腦比文學家要清楚得多,因為至少比喻能讓人看懂。
  另外,我說讀者無知並非出於惡意或貶意,而是我認為比較貼切的描述,我不認為無知是錯誤,我自己就很無知,我無知我也要把我的無知誠實地公佈出來,用不着藏着掖着,我認為,比起誠實的無知來,不懂裝懂更不自然,儘管不懂裝懂是個經歷幾千年而不變的永久時尚,一直受到人類莫名其妙的由衷愛戴。
  據說發現並承認無知始於蘇格拉底,因此,他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知識分子,這是對知識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承認無知也離知識分子相距甚遠,在我眼裏,世上稱得上知識分子的衹有一個,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這個世界是怎麽回事,可惜,在人世間找到他並嚮他打聽一些情況的門路至今還沒被發現,人們衹是發現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謂"神跡",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種跡象,比如還未被發現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類,至於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這件事上,至今人類尚無絲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頓之類的人就會早早自殺,這樣就會省去很多東猜西猜的麻煩,明話直說,在這個世界上,我個人既想做個知識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獨自悄悄摸索,我認為我找到一些神跡,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證據,我遇到的問題說來十分不幸,與那些在神農架找到幾個野人腳印兒的人遇到問題如出一轍,腳印是有了,但那腳印是真是假卻無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嚮也就更是無從談起,在我不耐煩的時候,也圖過僥幸,琢磨過通過自殺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對此我曾反復權衡,最後是理智占了上風,我認為有關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輩的說法太像是個謠言,太不可信,因為從古至今,儘管上帝的假使者滿天飛,卻沒有一個人設法真的帶信回來確認這件事。
  這些都是不得不說而又不吐不快的離題話。
  32
  下面接着我的敘述。
  於是,在96年,在一個深夜,我開始寫可能成為名著的書,我開始寫,我一行也沒有寫出來,我坐在那裏,東張西望,剪指甲,用濕紙巾擦顯示器,我抓起電話,衹要頭腦中出現一個電話號碼就撥出去,我打電話,一個又一個電話,我告訴別人,我沒事兒,一點事兒也沒有,我不再打電話,而是點起一支煙,煙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煙,我再次抽一支煙,然後我拿起一本書,別人寫的書,胡亂翻看,我會使用五筆字型打字法打字,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個人告訴我打些什麽,我滿心希望有那麽一個人出現,像聽寫似的在我身邊叨嘮,我照他所說逐字打出,直到最後一個句號,我希望他說,現在這本名著寫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後消失不見。問題是,今天這個人不在,我會五筆字型也沒有用,我坐在那裏,開始時手腳亂動,後來一切趨於靜止,我面對電腦,陷入寂寞。
  我說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獨自一人的時候,回憶令人無所適從,閱讀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規律叫人厭煩,不規律則一事無成,我住在東高地遇到的就是這種情況,寫作有何價值?沒有價值,混過生命有何樂趣?我搞不清。剛到東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聯繫以外,什麽也幹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來就是為了躲他們的。
  33
  但是,我仍然要面對寫作,面對我給自己找的工作,我來到東高地,把自己關進鬥室之中,我非要寫出一些什麽,儘管我圖輕鬆,我怕睏難,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點微末行當幹好,我的虛榮心、好勝心及僥幸心驅使着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奬我就幹勁倍增。
  關於寫作,其實話題很多,它的原因,它的過程,它的結果,它的性質,它的內容,它的內含,它的外延,它的對象,它的範圍,作為一個客觀的存在,它的意義,作為一種迷信,它的影響等等,還有諸多"為什麽"之類,我相信,數也數不完,我要是從頭寫起,那麽,一本笑話集錦便會從容誕生。
  在這裏,我衹想說,人類具有記錄自己蠢行的奇特天性,它的源頭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據說人的前身,那些長毛未褪的古猿,就時常在遊手好閑之餘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洞壁上寫寫畫畫,這就是寫作的前身,因此,寫作,作為一個事物,就這麽存在下來了,如果一個彈球上的細菌也會寫上兩筆,並建立一個圖書館,我想,人類大概會說這是一個笑柄,奇怪的是,輪到人自己,態度便有了改變,他們自豪地把那些毫無意義的鬍寫亂畫說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藝術,並以自己現在仍會信筆塗鴉為榮,對於這種態度,我也有不解之處,他們為什麽不拿起一塊古猿的糞便而沾沾自喜呢?他們完全有理由為他們在現代仍能像古猿一樣自如排便感到驕傲。當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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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來,閱讀與寫作是一回事兒,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為了寫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別人都寫過些什麽,比如說,我可不想費半天勁寫出一本《資本論》來以後,發現一百多年前馬剋思已寫過相同的作品。同理,為了閱讀,你還得寫上那麽兩筆,以此來推斷別人寫出的東西是否具有價值,比如說,如果我隨手就能寫出一段"對於存在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簡單地分成存在與外界的存在兩個部分",那麽,我就可以斷定,休謨在《人性論》裏的某些論述屬於老生常談,我不知道我講沒講清我的意思,我是說,對我來講,寫作除了是一種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沒有別的意義,著名作傢往往憑會寫東西這麽一點兒能耐騙得與之極不相稱的利益,這方面的參考讀物我推薦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書――英國人保羅約翰遜所著《知識分子》,有時候我甚至覺得知識分子那麽猛烈地抨擊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為小騙子對大騙子的嫉妒,這方面我很為中國的制度驕傲,老謀深算的中國人從來不會被那些喜歡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雖然會寫兩筆詩,但他們倆妄想憑此獲得一官半職的嘴臉卻成為當時人的笑柄,至於老柏拉圖的例子就更別提了,在他的範圍裏,很自然地,他認為哲學家應該成為國王,還好,他的如意算盤也沒能得逞,衹好在幻想裏建立一個理想國聊以自慰,他那個理想國在我看來十分可惡,因為缺少像他一樣才能的人在那個國傢裏往往會活得不太自在,我認為,那是為他一人建立的國傢,萬幸的是,這個國傢建在紙上。雖然我本人喜歡寫東西,但我卻從沒有把我的愛好看成是一件什麽大不了的事兒,至多衹關心關心我的愛好能否養活我,使我能跟別人生活得一樣好而已。我毫不懷疑我寫的東西沒有價值,我承認,我抱有僥幸心理,希望我的寫作能給我帶來超出它本身價值的利益,這種希望與一個賣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沒什麽區別,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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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愛寫作,寫很長時間以後,我纔認為這是我的個人愛好,在我的人生經驗中,一般來講,我認為,人應當為他們的愛好付出代價,而不是得到好處,如果一個人為他的愛好得到好處,那麽我衹能說這個人十分幸運,搞藝術的老祖宗是那些過着饑寒交迫生活的吟遊詩人,他們往往十分質樸,給人說上一段書,討幾口殘羹剩飯便能滿足,而現代吟遊詩人就油滑多了,他們的油滑之處在於,他們先來一段講演,說什麽人的生活應分為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並自行規定,精神生活高於物質生活,這段講演的可惡之處在於,首先,他們把他們的愛好推及別人,其次,他們竟能把他們的愛好置於別人之上,事實上,這種騙術即使算不上無恥也十分無聊,因為這種對生活的二分法本來就十分不客觀,是對擅長動腦筋的人的一種優待,因為話語權掌握在擅長動腦筋的人手裏,他們就對此大加利用,這是人性中邪惡的一面,在這種言論之下,總體上看,體力勞動者的利益被無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就那麽有價值嗎?我看這是個問題。
  精神生活優越論的基礎在於教育,由於教育需要一筆時間與資本的投入,受過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謂能有精神生活可過的人,非但不感激他們的運氣,反而變本加利地想把他們的教育培訓費當做一筆無形資産,大加利用,一副以一當十的架勢――這裏面最可氣的就數所謂搞文化、搞藝術的,他們腦子最不好使,培訓費最低,得利最大,卻鬧騰得最厲害,一個工程技術人員,除了得應付十分枯燥艱難的練習與訓練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的問題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實際,而一個搞文化的,訓練本身就十分輕鬆,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樂趣,又不解决任何實際問題,衹是空對空地鬍說一氣,但既使這樣他們也牢騷滿腹,想想看,一個商人,再怎麽樣也十分繁忙,因為要處理大量細枝末節,難得有搞文化搞藝術的人的那份輕鬆,但商人卻沒有那種不自重的抱怨,更沒有那種與"骯髒的錢"相對應的"骯髒的文化"來突出自己,貶低別人,看看18世紀末的維也納吧,十分吝嗇的猶太商人用他們省下來的一點小錢來幫助文化,讓老百姓在劇場裏得到樂趣,這種情況你根本在搞文化的人身上看不見一點影子――以我個人的經驗,我看一本數學書的時間往往超過看10本思想書或20本文化書或30本小說的時間,而且費的勁更不可同日而語,但我很少見數學家指責別人不懂數學,而常見到文人嘲笑別人沒文化,這一事實有時令我十分生氣,因此,每當看到有人出來酸酸溜溜地指責什麽物欲橫流我就怒不可遏,這分明是在說,為什麽物欲沒往我身上多流流呀!
  我深信,文學藝術的價值遠不像現在標出的市價那樣高,科學家在追求事物的確定性時所付出的勞動,要遠遠超過漫無邊際的插科打諢、鬍說八道所付出的勞動,即使是體力勞動者的簡單重複勞動也要比什麽筆耕不輟來得辛苦,我在寫作時,一想到要在大太陽下耕種田地就心驚膽戰,一想到寫一本數學書、物理書就倍感力不從心,而要是寫點什麽別的,就覺得輕鬆得多,不是吹牛,就我這水平,我還真看不上諸如小說之類的東西,什麽《飄》呀、《情人》呀,在我看來,易如反掌!我甚至覺得太低級,《追憶似水年華》、《尤利西斯》、《城堡》之類也衹是稍有難度,莎士比亞的劇本對演員來講如同基督徒的《聖經》,在我眼裏卻是英國的瓊瑤電視劇,衹不過它比瓊瑤更成功而已,電影劇本完全是瞎胡闹,除了塔爾科夫斯基、伯格曼與費裏尼那樣的劇本值得一寫以外,我還真找不着可寫的東西,就這些破玩藝兒還被搞電影的吹得事兒事兒的,其實衹不過有點文學性而已,鬍編亂造、故弄玄虛、鬍來一氣方面,再也沒有比那些被稱為"大師"的人更叫我討厭的了,據我所知,衹有搞氣功、魔術一類的傢夥們纔彼此互稱"大師",目的看來是想在民間挂靠"師級幹部"這一級別,我很想寫上100本冠冕堂皇的所謂知識書,題目都擬好了,諸如《加權資本與知識》、《單交還是亂交》、《謊言與歷史》、《傢政學與文化場》、《離散人類學》、《人口密度與文化》之類,給人類的文化迷霧之中再添新霧,但我很為這種行為感到不安,這種漫談式的知識令我望而生畏,十分反感,是的,這裏面沒有什麽是確定的,由於它不確定,知識的意義便經不住解構,於是,真誠的人便無意中與無恥之徒串通一氣,在人類通嚮真相的道路上無惡不作,鬍作非為。可是,有什麽能製止住這種沒有價值的行為嗎?在我看來,由於人具有熱愛謊言的天性,加之迷信的力量遍布全球,終於使追求真相變成一種為世俗生活所恥笑的不合法的下流行為,我對此種幽默由衷地感到好笑。但有時,我隨手翻翻《性史》之類的書,便忍不住也想把我上面提到的欺世盜名書寫出來,同時還學福柯擺起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架勢,如果有人同意,我便可高興地喊:"看哪,他們叫我大師!我把他們都蒙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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