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天下>> 心理学小说>> 安东尼·伯吉斯 Anthony Burgess   英国 United Kingdom   温莎王朝   (1917年2月25日1993年11月22日)
发条橙 A Clockwork Orange
  影片以第一人称形式讲述了一个名叫阿历克斯少年犯故事。在不远未来社会里,几个充满暴力倾向少年在阿历克斯率领下到处寻欢作乐,在痛打一流浪汉后,他们找到一群欲强奸一少女流氓,为报私怨大打出手。一场恶战后,阿历克斯和同伙驾车飞驰,在马路上肆意地逆行。郊外一处寓所,阿历克斯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向这里户主作家亚历山大夫妇借用电话,当门打开时,他们就戴着面具冲入屋内,殴打作家,轮奸作家妻子。在疯狂发泄完暴力与性欲后,他们才回家休息。
  
  第二天,阿历克斯痛打对自己不忠手下,从而确立了自己老大地位。晚上他们就又一起准备以相同方法进入富婆“猫夫人”家中,不料“猫夫人”早有防范,不但没有开门,还在阿历克斯进入前给警察通了电话。阿历克斯由窗户进入“猫夫人”寝室,两人展开搏斗,阿历克斯失手将“猫夫人”打死。当他慌忙逃出猫夫人公寓时,却被手下报复而当场击昏,最后被赶来警察逮捕。
  
  阿力克斯以杀人罪被判入狱14年,为了缩短刑期,阿历克斯自告奋勇,愿意把自己当作小白鼠一样送去为一项叫做“厌恶疗法”充当实验品。疗法很简单:在注射某种药物后,医生们就让阿历克斯目不转睛地观看各种令人发指色情、暴力影片,以使其对色情暴力在生理上产生条件反射式恶心。但最令阿历克斯无法忍受是,放映纳粹暴行影片时,竟然同时播放着他最喜爱音乐——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这样,阿历克斯在实验结束后成为了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无法接近女色而且绝对不会危害社会"新人"。 出狱后回到家阿历克斯发现家里已经没有自己位置,祸不单行,流浪街头,又遭到曾经遭到自己痛打老流浪汉报复,正在这时,此时两个警察前来解围,他们竟是原来手下!这两个手下为报前仇,把阿历克斯带到郊外毒打折磨。最后,几乎奄奄一息阿历克斯爬到一户人家前,他万万没想到这竟是他从前受害者作家亚历山大住所。亚历山大利用阿历克斯报复,意图推翻现任政府。


  A Clockwork Orange (1962) is a dystopian novel by Anthony Burgess.
  
  The title is taken from an old Cockney expression, "as queer as a clockwork orange"¹, and alludes to the prevention of the main character's exercise of his free will through the use of a classical conditioning technique. With this technique, the subject’s emotional responses to violence are systematically paired with a negative stimulation in the form of nausea caused by an emetic medicine administered just before the presentation of films depicting "ultra-violent" situations. Writt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 seemingly biased and unapologetic protagonist, the novel also contains an experiment in language: Burgess creates a new speech that is the teenage slang of the not-too-distant future.
  
  The novel has been adapted for cinema in a controversial movie by Stanley Kubrick, and also by Andy Warhol; adaptations have also been made for television, radio, and the stage. As well as inspiring a concept album, the novel and films are referred to in, and have inspired, a number of songs and bands.
出版者记
  按照作者在引言中所极力强调,这个美国新版本添长了一章,最后一章。它在原来英国版本中是有,但美国版删掉了它,所以库勃里克电影里面也没有。美国出版商很乐意使这部引人入胜小说版面扩大,焕然一新;但他回忆与作者不同,删去此章节,固然戏剧性地改变了小说冲击力度,不记得那是出版条件呢,还仅仅是出于构思上建议。不管怎么样,压倒一切真理是,《发条橙》是一部现代经典,必须不折不扣地以符合作者意愿形式呈现给美国读者。现在办到了。
   文里克·斯温逊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
有意思的《发条橙》
  ——代序
   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一九一七——一九九三),英国当代著名作家,生于一丸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自幼丧母。他出身天主教世家,父母都从事音乐舞蹈,但他却心安理得地背叛了在英国不算主导宗教天主教。为此,他在小说中频频展现“自由意志”和“命中注定受天主拯救”观点之间对立;除了《发条橙》,还有《缺少种子八一九六二年》和《尘世权力》(一九八0年),都表明他信仰游动于残存贝拉基主义(五世纪在英国本上出现教弄端,认为人类性本善,享有自由意志。到了近代,它演化为人道主义宗教)和奥古斯丁教义(六世纪自罗马帝国传来教正宗,有原罪之说教)之间。本书主题颇有哲理意味,原因即在于此。
   他曾希望成为作曲家,却入读了大学英文系。前半生随军队职务调遣而东西奔波,从事教书作曲;五十年代他在马来亚和文莱做官,负责教育,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村。他着有马来亚三部曲(一丸年)。一九五九年,他被诊断得了不治之症,医生说最多还能活一年,于是他回国成了职业作家,希望为妻子留下一些生活保障。他活了下来,六十年代以后,他接二连三地发表了三十多部小说和其他作品,除了描写异国风情,也讽喻本国奇异习俗。但没有人预料到《发条橙》出现。《发条橙》内容和风格被为该书美国初版写后记评论家海门(Stanley Edgar Hyman)评为“野蛮”。连作家本人也在美国新版本引言“再吮发条橙”中对作品成功表示意外。
   一、《发条橙》故事与后现代社会
   故事发生在似乎不太遥远未来英国社会。那时人类科学技术相当发达,已经在“月宫”上建立了定居点,地球上环球电视转播也已经形成了电视文化;而就在室外,冬夜里,却恶梦迭出。正如作者所提出,“发条橙”外表像普普通通橙子,内部却是机械装置,并非自然物产,作者之所以选用了发条橙象征,而不是“发条苹果”,“发条葡萄”,是因为英语“甜橙”称为orange,马来语“人”称为orange。原来是机械控制下横冲直撞人啊!具体落实在本书主人公身上,我们便看到了各种各样行为。
   我们说,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从科学发达导致人类堕落悲观论调看,都属于科学幻想小说中“幻想小说”范畴。中国读者大概还记得,美国科幻电影中,不是外星人袭击地球,就是人类自己发明机器人企图奴役人类,或者用生物工程再造恐龙失控伤人,现实发达文明秩序有毁于一旦危险,《发条橙》中并没有直接描写科学发明,却呈现给我们一幅人类移民月球,“再也不去关心地球上法律秩序”社会景象。伟大英国居然成了小流氓制造夜间恐怖场所。外星人、机器人会损害我们物质文明,而本书所关心是精神文明前途,即作者在书中强调个体自由。他认为“道德选择权”比行善更重要,所以他举了一些极端例子:“纳查奇”(青少年)们滥施超级暴力。由于惩罚犯罪手段出了问题,主人公最后尽管吃尽苦头,却还能够回到社会上继续作恶,直到娶妻生子,才与恶行告别。不像传统社会秩序所要求那样,他没有杀人偿命。这似乎令人费解。我们认为理所当然事,变成了问题——主人公应该为自己恶行负责吗?
   其实,我们首先应该认识到,这是科幻,故事发生时代属于后现代社会。中国读者如果对后现代社会背景不熟悉,就会影响小说阅读。按照西方社会学家观点
   ①
   ,这种后现代社会属性是“消费资本主义”,其特质是由于自反性(社会内部批判反思功能)作用,经济学主体(劳动力)。客体(货币、生产资本、商品;发条橙貌似主体,实为客体)流通加快。我们发现,纳查奇小流氓一晚上要连续作案多起,不仅是出于情节戏剧化考虑。随着周转时间不断加快,客体包括文化制品在内,都成为一次性商品,其意义耗竭很快。如此整个发展过程是这样:某些客体,例如电视机、音响,本身又会产生大量文化制品或符号(“能指”),令人目不暇接、无法应付;人们受到超额能指轰击,渐渐无法赋予其“所指”(意义),人们开始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亚历克斯喝牛奶搀有毒品,强奸时候听着贝多芬音乐。人们已经不大看报,书本要撕掉,而且通过药物加心理刺激矫正罪犯现代(而非后现代)方法,被证明行不通。传统社会是客体流通不畅,能指所对应意义虽然强有力,其作用却发挥不开,“藏在深山无人识”。而后现代社会中,能指极大丰富,能指反而耗竭了,“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要有效消灭犯罪,只有通过招募小流氓来对付小流氓了。
   ① 见斯科特·莱希约翰·厄里着《符号经济与空间经济》,王之光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即出。
   总之,由于文化制品日益丰富和加速流通。后现代主义对现代主义不是批判或激进否定,而是加以极度夸大,说明它比现代主义还现代。由于一系列形式上否定之否定,现代社会许多准则都不管用了;本来,犯了罪要受到法律制裁,而在后现代社会中,原本是主体人成了客体,他对自己行为还怎么负责?还有,主人公钟爱贝多芬《第丸交响曲》合唱歌词被篡改,成了喧闹、、打架颂歌。电视机里播出节目、音响里音乐,到底算不算主体行为记录?难怪西方知识分子这么痛恨“音乐电视”,对成天守着电视机电视瘾君子不屑一顾。有一点我们是深有感触,美国经常发生青少年持枪不问青红皂白向人群扫射事件,他们视性命如儿戏,是否以为被杀死人可以像电视中所表现一样转身站起来,若无其事地走开?而传统社会中,人们可是对鬼神、死亡充满了恐惧,提起地狱名称,也足以吓住胆小鬼。《发条橙》教育囚犯一种方法,就是宣传地狱可怕景象,这一套会灵验吗?
   发条程序是如何设计和运行呢?我们还是来看看社会学家关于文化商品论断。唱片厂商营销手段是使音乐成为青少年生活方式一部分,不得不听,欲罢不能。也就是说,文化商品不再是超验表象,而是被包装成为弥漫在信息和传播结构中一个内固性客体,是日常生活实在。“流行音乐”成了“流行文化”。在分化程度不大前现代部落社会中,文化只有象征符号功能;只有在文化性得到现代化和自由意志化(也就是分化)之后,文化才变得以表象为主。到了后现代社会,我们已经看到,表象接管了客体功能位置,这些客体与日常生活中其他客体差别,仅仅在于它们具有非物质形式和审美类特性,明星麦当娜不仅仅是一个形象,一个表象,她是文化客体,人类学意义上文化。她形象作为文化制品,出现在年轻人T恤衫上,他们纷纷仿效她穿着。这种文化制品构架着年轻人对事物分类方式,并告诉这些年轻人:他们是何种人。
   随着社会结构在意指上式微,并为信息和通讯结构所部分置换,日常生活审关化才有可能出现。原来,意义耗竭是为了腾出位置给所谓“品牌”,就是文化公司通过施加象征符号暴力——商业炒作——打出来。于是,文化制品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让位于符号价值,物质客体符号价值增高。审美化发生于物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之中,其最终结果是产生一个取代现有权威新统治阶级。理论家巴赫金(Bakhtin)提出了狂欢节概念。它不仅仅是一个非结构性时空,而且是浪荡子们戴上面具区域,他们可以从一个面具集合中自由地挑选,即随变换身份,“我跳迪斯哥儿,彼得戴猫王普雷斯利,乔治戴英王亨利八世,可怜丁姆戴着一个诗人面具,叫做什么雪莱。”从叙述口气上看出,亚历克斯除了面具店伙计告诉雪莱是诗人,对哥们所戴面具身份一无所知。本来,品种多样面具是成系列推出,任意选购,可在这个社会学上非结构区域提供一个初露端倪通讯结构。在当今高度发达信息和通讯结构框架中,狂欢节面具已经成为无所不在、不断流通大众文化审关容体。这里存在一个悸论,巴赫金狂欢节中,人们试戴着面具;而在当代大众文化流通性信息、通讯网络中,面具大有可能在试戴着人们。于是,大众艺术吸引大量观众条件是社会结构相对弱化,为自反性开辟空间。例如,《发条橙》中,小流氓有意给依赖社会施舍老犬太一些小恩小惠,让她们提供自己不在犯罪现场证明,老太太一方面是见利忘义,反过来也说明社会对于她们救济力度不大,在商品极大丰富时代,没有保证她们满足喝酒基本愿望。因而社会对她们约束力也很有限。这些弱不禁风老太太,通常作案对象,结果却成了帮凶。社会中批判力量。自反疏远现象来自方方面面,到处揭竿而起,令人防不胜防。而小流氓们如此考虑周到,是不是电视节目提醒他们呢?
   自反性必然伴随着评判,评判均需要有一般普通项包括特殊项。在认知、道德评判中,这种普通项是高度抽象,中介层次多,而在审美评判中,普通项相对没有中介,比较具体。也就是说,在意义耗竭当口,作者跃跃欲试,企图拿自己价值观念乘虚而入,从而成为新兴社会统治者。作为职业作家,他写作起码能保证养家活口,积累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能在社会上赢得一点发言权,可是,如果通过操纵审美化过程,往往事半功倍,把自己世界观灌输给读者,何乐而不为?看完此书,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作者对未来发展没有把握,十分忧虑,宁愿保持现代社会现状。这也可以解释为他对现实生活热爱吧。另一方面,作者对美国书商和电影导演大赚其钱颇有微词,而相比之下他自己境况不怎么样。据此,国内理论界有人认为,后现代主义者名利双收,是因为他们不加反思地沦落为资本主义文化产业生产机器。这不符合实际情况,是对西方社会不了解而造成盲人摸象式推理,正因为他们有品牌意识,使原有普通能指置换为某种品牌,并使自己成为该知识产权拥有者,才成为流行时尚引导者。他们具有极强权力意识,这是成功保证。他们是知识经济时代统治阶级,我们不能由此认为他们丧失创造性、前卫性、批判精神,否则后现代主义文学艺术就不会为大众所接受,列入大学必读节目,收进博物馆了。
   《发条橙》作者对此又何尝没有作过尝试呢?他十分成功,小说主人公以“我”身份出现,十五岁小流氓,“我”赎罪表现得模棱两可。社会处于西方人想像中软弱不振苏联式“社会主义”阶段,人们不爱看书学习,尽管街道仍以艾米斯、普里斯特利等作家命名;通俗歌手日瓦戈风靡世界,而青少年通用语纳查奇词汇大多采用俄语词根;“除了小孩、孕妇、病人,人人都得出去上班”;由于所有监狱必须腾出来关押犯,罪犯们不得不接受快速改造;反对党还存在,并举行选举,但当政者总是连选连任。高压统治威胁着自由意志。“哥们”一起昼伏夜出,用“超级暴力”恐吓公众,并从事“”勾当。连说话语言也要独树一帜,以打破统治结构语言霸权,使作为“失去品质符号”语言,恢复成为“作为意义载体”语言(借用符号学家霍克海默Horkhaimer和阿多诺Adorno说法)。事实证明,经典著作《发条橙》在书店里经常脱销,伯吉斯柯罗瓦奶吧已经开到了因特网上,人们可以随时通过点击鼠标,到柯罗瓦奶吧去泡泡,发表自己看法。好事者还开发了纳查奇语翻译软件,供《发条橙》迷使用。访问光顾者也真不少。
   伯吉斯作品中还出现大量圣诞超现实主义描写,并在《发条橙》中到了登峰造极地步。小流氓驱车作“不速之客”时候,压到一个大家伙,它有一张嗥嗥叫满口牙齿大嘴,嘎咂一声扑倒,回城时,又一路碾过“尖叫着怪物”。亚历克斯对女人不感兴趣,只把她们当作暴力和奸淫目标,在她语汇里,性行为描写得很有特色,是机械勾当”。对于女性肉体说明仅限于尺寸,而小流氓们喝是搀了毒品牛奶,这足以引起精神分析医师注意。他惟一“审美”情趣是对交响乐热衷。他赤条条地躺在床上,四周是立体声音响器材,一边倾听莫扎特或巴赫音乐,一边憧憬着用靴子踩别人面孔,或者强奸被灌得酩酊大醉、猛烈尖叫姑娘。音乐达到时,他情欲也迸发了。
   有鉴于此,《发条橙》尽管只有百余页,到今天却成了经典之作。故事分三部二十一章,写作以轮廓勾勒为主,富有象征性。小说第一部翔实地陈述了主人公犯罪事实:殴打老人、打群架、持长柄剃刀。强奸、大喝搀毒品牛奶,最后攻击老太太致死。哥们将他出卖,送他吃了官司。第二部记叙了他狱中经历,主要讲政府对他治疗过程,方法十分奇特:药物加上恐怖视觉刺激,以改造他思想。他到头来落得一想到色情、暴力、乃至音乐,就会恶心呕吐。他陷入了自身人性遭到怀疑地步,伯吉斯探索着道德选择和自由意志基本问题,问道:“难道一个人不能选择作恶,就必然从善吗?”最后一部讲述几年后主人公成为牺牲品,无法反击以前树立诸多敌手,人人都揍他,他却无能为力,只得跳楼了事。美国和电影版本原本删去了最后一章,其实它是最有趣文字。在此他遇到了唯一忠于自己哥们,对方已经成家立业,于是,主人公自由意志复苏,终于领悟到,自己得到了一次新生机会。他立刻意识到也想结婚,也想要生儿育女,同时叉感到困惑:自己孩子会走上相同自我毁灭道路吗?
   二、拥有自由意志主体性何在
   小说始终贯穿着关于自由意志说教,有教师,也有作者本人,这充分说明,本书主旨是教。伯吉斯仿佛在说,亚历克斯被科学剥夺了道德选择能力之后,就沦落为“发条橙”。而有了自由意志,哪怕选择过犯罪,灵魂也能够得到拯救。不过,这样分析就把作家冷嘲热讽和语言歧义固定于单纯正统信仰之内了。亚历克斯自始至终是发条橙,是从事远低于选择层次机械暴力器具,而他所在悲凉“社会主义”英国,更是一个硕大无朋发条橙。
   西方哲学体系自十七世纪笛卡儿提出“我思故我在”,就预设了主体性与客观现实脱离,并必然地高于后者。这在为现代科学高速发展,客观真理深入探索打开空间同时,也使人们时时操心要保持主体性(孤独心灵)高贵地位。
   到了二十世纪,现象学理论试图调和主体和客体二分法,修正笛卡儿观点。德国哲人布伦塔诺。弗雷格就指出,人们思考月亮时,不仅仅思考月亮概念,而且思考着月亮本身。月亮和月亮概念是两码事,存在客体不能简化为概念(其心灵对应物)。内容是精神行为主体客体化,它不一定是桌椅之类容体。意向容体由主体直接掌握,与外部客体相对。例如,人们对月亮意向是意识心灵通过“憧憬”意识前客体这一行为而直接(内在)掌握月亮。作为意向行为内容存在月亮不一定是月亮本身。月亮仅作为心目中内在精神客体才能加以考察,但这不涉及那个绕地球转天体。月亮、星星、森林和人等实际客体并非魔术般缩小而进入脑袋;也不能简化为某种人工表象,可意向某物远离,或不同于意向客体本身。问题是意向容体不一定与精神行为之外客体相同,且往往有距离。例如,西方神话中月宫是狄安娜(月亮女神)宫殿,还与卢娜(月亮)神有关,由此与精神错乱(卢娜蒂克)联系起来,因为西方人认为神志受月亮影响;而中国文化中,月亮是檐宫,是嫦娥住处,里面还有吴刚在砍桂树。不管怎么样,在阿波罗宇宙飞船登月之前,没有人认为月宫是个荒凉世界。待到月宫移民成功(小说时代背景)之时,人们思维应该已经调整并聚焦到真实月亮本身,而不是以前根据肉眼观察所作美妙联想了。
   当西方人与月亮这个新世界现实达成谅解时候,内心会出现很大不平衡。按照上述德国人分析,人们好不容易掌握了月亮这一内在精神客体,排除了神志受它控制迷信,从而维护了主体唯我独尊。而现在,却有凡人移居月宫,连小流氓们都在问:
   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在这种东西上会发生什么事呢?
   ……很可能像这里一样有生命,有人挨刀子,有人捅刀子。……
   这是超出主体意志掌握范围东西,急得作者大声疾呼要保持道德选择自由,哪怕出现犯罪也在所不惜。而在后现代主义社会,主、客体身份出现令人眼花缭乱变化,使人们价值体系受到前所未有冲击,在这种转型过程中,出现《发条橙》似乎是顺理成章。人们越是呼唤自由意志,越是得不到,因为传统主体变位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三、一位热爱语言艺术
   本书最最有趣地方是语言创新,主人公说话。思考用是未来纳查奇语汇。书中有一些说明:
   “零零星星押韵俚语,”布拉农大夫答道……“还有一点吉卜赛话。但词根大多数是斯拉夫语系,赤色宣传。下意识渗透。”
   由于同属印欧语系,操英语人对于纳查奇语汇不难猜测;它毕竟不是古希腊线形文字,令人无从入门,而且在叙述中主人公也解释了一些。同名电影中照搬了这些词汇,并没有妨碍英美人理解。美国人还整理了一个词汇表供读者参考,而且贴在了因特网上。我们甚至还可到纳查奇翻译软件,因为这部著名导演库勃里克拍摄同名电影已经家喻户晓,曾被认为是英国题材电影走向世界电影艺术里程碑。许多人是看了电影才去找小说来看。也许电影语言解除了晦涩文字障碍。
   某些评论家认为,作者使用纳查奇语汇,除了表现超现实主义氛围外,也是为了避免赤裸裸色情描述。在本书发表之后许多年,英国才允许与这些语汇对应热辣辣英语语汇出现在小说中。按网上调查结果,女青年对电影反应是“恶心,但很好看。”
   伯吉斯是公认语言创新大师,《柯林斯英语词典》封套评语,第一条就是摘录他在《观察家报》评论,庆贺该词典编撰新套路。但对于汉语读者来说,书中二百余个纳查奇语汇是难以领略风景。故汉译时要忠实、达意地表现原着风格,实非易事。中国人使用东方语言,保留斯拉夫词根音译将大大影响阅读,故翻译时不得不作了大量舍弃处理。具体做法分三种:
   (1)意译,汉语方言发音不同,却并不在文字上体现出来,所以译者在处理下列情形时采用意译:
   1.某些斯拉夫语词与英语同根,由于发音有差异,拼写也不同,但英语读者一眼即可识别。例如,banda’band(帮派),danla’dame(妇女),gruppa’group(小组),minoota’minute(分钟),prod’pro’duce(拿出),takar一sugar(糖),vayasy’W.C.(厕所)。
   2.某些斯拉夫语词属于英语别字词,例如,chai(茶,英语应作tea,但俗语也作cha),gazetta(报纸。英语应作newspaper,但报名也作gazette),tass’cup(方言词,杯子)
   3.某些词语是变造英语单词。例如,appy polly loggy’apology(抱歉),baddiwad’bad(坏),eggiweg’weg(鸡蛋),guttiwuts’guts(勇气),jam’miwam-jam(果酱),sarky’sarcastic(讥讽),cinema’cinema(电影院),skolliwoll’schllo,sod’sodomy(鸡奸,骂人话,译作“淫棍”)。
   4.现成英语俚语,例如,charles,charli’chaplain(教诲师),dung(动词,拉尿),snuffit(嗅死神,翘辫子),warblle(歌声)。
   (2)昼量保留原文形象。
   作家有不少形象化创造,翻译时尽量保留。
   例如,cancer(致癌物,指香烟),solly(辅市名,戈里,听起来象前苏联戈比),in’outin’out(译作“”,指性交),hoacious glory(光亮荣耀,指头发,这是押韵俚语,谐upper story【楼上】之韵母),panhandle(锅柄,指,译作“”),pee and em(popand mom“父母”缩写,译作“P和M”),pelyclef(万能钥匙,借用希腊语词根poly’加进入英语后有形变拉丁词构成,英语clef表示音乐中谱号,其拉丁根词意思是key,而英语中key又表示钥匙),prettypolly(花票子,指钱),O my brothers(吉卜赛语,弟兄们哪)。
   (3)基本上舍弃,作适当补偿。
   近两百个词语是操英语者都不认识斯拉夫词语,还有吉卜赛语(cutter,指钱)等,虽然仅占纳查奇词汇量一小部分,但出现频率颇高,若音译后保留在中文版内,必将拒人于千里之外。对这种情况,一般舍弃外来语形式,采用直接意译方式,不过,少数几个词因为上下文要求,必须保留原形,这既举证了原文风格一个方面,又保证了故事情节逻辑连贯性。例如,纳查奇语gulliver“脑袋”来自俄语发音,但英语Gulliver是斯威夫特创作《格利佛游记》主人公。中文版译作“格利佛”,也许能引发一些类似联想。小说中“牛奶”也是特殊道具,音译作“莫洛可”;衣服音译作“布拉提”。
   其他语汇用汉语难以表现,例如,作者借用俄语词并不机械地照搬,khorosho(好)被英化为horrorrhOw(恐怖+表演),译作爽快;indi(人)变成lewdics(好色+词尾),neezhary(低)变成meezhaing(表示短裤)。
   词法上创新更加丰富多彩,作者打破了代词。疑问代词,主格与宾格区别,语气词like在句子中随处可见。词序有时很不符合现代语法,中古英语词尾也常常出现,尽管在表面上伯吉斯用粗野意象向我们揭示着可怕未来,但在内心深处,他显示出爱:热爱人类,热爱人类发明——语言艺术。
   《发条橙》是一部很有哲理意义小说,在情节结构上,人为安排因素较多,故事对称性颇受东方固果报应思想影响,这当然加强了这个中篇小说戏剧色彩。不过,作者意图是要说明,小流氓们所作所为——恶,是不好,但也不一定是最糟情况;其理由是“善”里面包含了大多伪善,而伪善部分地源自社会发展,“人类登上月宫,就不顾及地球社会了”;社会为了惩恶扬善而作出过激反应,如暴力等;这些才是书中所竭力反对。作者对恶并不抱欣赏态度,但也反对用成见对待恶,所以他使用了大量纳查奇语,以排除富含“文化”意义常用词。主人公反对现存社会,采取了极端行动方式,最终反对一切老东西,连语言也不例外。
   值得一提是,国内对此书介绍不多。例如大部头《二十世纪英国小说》对其只字未提,另外也有人说纳查奇语是主人公没有文化表现;其实哪位主人公会自我暴露自认为不行东西呢,否则为什么要将所经历故事告诉“弟兄们”,以争取同情呢?他懂音乐,穿高档衣服,也能说绅士语言,只是反对大众电视,这附和了英美中产阶级、学术界观点,未必全是痞子思想。
   小说坚持以“客观”态度对待恶。他在讽刺“善”同时,也鞭笞了恶,给读者一种超脱、谐谁氛围,这是作品中人文精神一个成分,它能促使我们读下去,不会产生厌恶感而中途掩卷。这也是区分上乘佳作和平庸作品重要因素吧。
   王之光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于杭大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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