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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e so gorge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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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你如此华丽(1)
  北京与其他城市相比,是全然不同的一座明媚之城。也许是天气的缘故,当许明媚踏出北京站的第一步,她便被强烈的阳光给打倒了。怎么会有这样强烈的光亮放肆地刺来?她感觉自己像是一株发霉太久的植物,一旦到了阳光底下,顿时委顿蜕落。
  阳光如此地肆无忌惮啊,不仅仅是照在许明媚的身上,几乎是照遍城市每个细小的角落。这城市似乎不允许有阴暗发生,熙熙攘攘,来来往往,擦肩而过的每个人脸上仿佛都挂着笑。
  竟然每个人都在笑。
  许明媚在想,为什么在西安,她看到的每个人都愁眉不展?
  是她的状态改变了她的周遭,还是她的周遭在不断地刺激着她的视觉和感觉?
  还记得当她第一次踏出西安站时,迎面压过来的郁闷,那样明晰,以至她至今难以忘记。她是有恋物癖的女人,喜欢凭借感觉行事,于是她不可思议地会感受到一些别人根本不会在意的感受,忧愁一些别人根本想象不到的忧愁。
  可是,当她决意离开西安的那一刹那,她突然想念起回民街的羊肉串。此去经年,也许正是一场夙缘的了结。她也许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去怨恨那个可憎的城市,去踏着那片神秘、忧郁的土地了。
  她是那样地恨着西安,恨到骨髓里,想起它就如同想到一个念念不忘的旧情人,从头到尾都是咬牙切齿的恨意。
  离开西安之前,她身心恍惚地算了几次命。在八仙庵,她求了一签,解签的老头摇了摇头,没说很多,只是含蓄地看了她一眼,说,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该是离开的时候了。她带着这句话离开西安。一路的火车颠簸中,她不断地幻视幻听,似乎灵魂有意识地流连,或者说有一些说不清楚的东西在暗中牵扯、来回折磨。她似乎听到唐东扬无比遗憾的声音在盘旋:明媚,这座城难道连一点点的留恋都没有留给你?
  如果早一点认识唐东扬,或许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有的爱,不对时间;对了时间的,却又不一定爱对人。
  多么的无奈。
  如果之间没有庄城,如果在许明媚厌倦透了那个城市之前遇到唐东扬,那么一切会不会全然不同?
  那天知道许明媚即将离去,大概在一个小时之内,唐东扬没有说什么话。他当然是寡言的男人,二十八年孤身一人,谈过几次恋爱,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如果不是因为打火机事件认识许明媚,也许他的一生将如旧平稳地走下去,遇到某个女人,然后结婚。
  唐东扬是灵魂活跃的男人,许明媚一直感慨,他绝非是那种忍受自己生活如旧的、平淡的男人。
  他与她之间,有某种灵魂上的互通,是那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默契。
  唐东扬将那只他俩夜晚绕城散步时候同时选中的打火机送给了许明媚。这竟成为那个城市馈赠给她的唯一纪念品。
  在许明媚看来,西安,是一个可以令人情感崩溃的城市。它有着最炎热的夏天和最寒冷的冬天;它有着最厚重的历史,但是它又拥有最冥顽不化的迂腐;它的街头可以呈现最流行的时尚,全世界最流行的品牌和连锁店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可是,全世界最古老别扭的思维也可以在这里生根。许明媚有一万个理由不喜欢这个城市,又有一万个理由不可割舍它。
  她曾经无数次在梦里走过这城市的一草一木,是的,在梦里。足迹还未曾踏过,她便已爱上这座城市。于是,在一个很普通的五月末,她背了一个很小的包,便一路梦游到西安。她一直觉得在西安的那一场生活是一场梦。她对于自己怎么会选择在本命年的夏天到达那个城市非常不解,这似乎有一些不可思议的暗连和玄机。但是,西安给了她太多不堪的记忆,这不是一场美丽的梦,而是一场噩梦。她在西安连连遭遇重创,她遭遇了淡漠的人情,遭遇了虚伪的笑容,遭遇了各种冷遇和隔三差五的劫难。如果到西安之前,她曾经怀了一个美梦,那么,这个美梦在她到西安后的半年内,全部支离破碎,碎片散布一地,片片都似在嘲笑她的天真。她掉入了一场梦魇,各种妖魔光怪陆离地、龇牙咧嘴地盘绕在她的身边,适时给她以挑衅,令她处于即将崩溃的边缘,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在患得患失的糟糕里,她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她开始厌恶这个城市不精致的小吃,厌恶这个城市不可思议的糟糕天气,厌恶每餐必有的辣椒,厌恶这个城市灰头土脸的行人,厌恶这个城市生硬蛮横的方言,厌恶这个城市阴森的怪气,厌恶这个城市闭塞封锁的资讯,厌恶这个城市烦乱不堪的交通,厌恶这个城市久未提升的消费水平……她每天清晨醒来,就会陷入坏脾气的情绪里,这样的坏情绪带领她一直到日落。除了写作,她只想蒙着头大睡,如此这般,过一日便算一日。
第2节:你如此华丽(2)
  当然是没有爱情的。爱情在远方。
  许明媚那时候的爱情,是一个远方的未曾谋面的男子庄城。他是她的编辑,他们不过是在某个无聊的日子,突然发现对方都是“大话西游”迷,又是同一个属相,有过一些类似的异乡漂泊的感受,于是,灵魂凑近在一起,渐生爱恋。那是许明媚最为难熬的岁月,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这个困顿的城市。她似一只被束住双脚的小兽,无论怎样挣扎咆哮,也只能原地翻滚,她找不到解救自己的出口,于是便将一切的生计寄托到这份原本无望的爱情上面,她以为自己那样地爱他。她早已经沉睡的爱情兀自点燃,为一个远方的未知。可是,她无法像写她的小说一样去把握自己的爱情。她爱得一团糟,爱得狼狈不堪。他从来不知道她流落异乡的困苦,他不能给她坚强下去的支撑。和她相比,他更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他没有长大,还是躲在自己的城堡里玩耍,一旦要接近残忍现实的世界,他选择的面对方式就是逃避和沉默。于是,他会在她手足无措的夜晚体察不到她的崩溃,在她歇斯底里的哭泣里面无法体谅她的失控,她将裂开,而他选择了一次又一次的躲避,她在渐渐的轮回的思索之中,有了放弃的心。
  许明媚,二十五岁,细长眼睛,长圆脸型,没有笑容,厚嘴唇的女人,就是这样的,萎靡不振地生活着,在一个快要把她逼疯的城市里,日复一日地,伴着她残破的爱情在渐渐熄灭。
  直到突然有了这样的一个契机,她迅速地选择了离开。
  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许明媚的面前。是何威利吧?应该是他。明媚!何威利春风得意地迎了上来,张开双臂,给了许明媚一个无比庞大的拥抱。
  如此海派,许明媚真是有些意外。何威利身上有香水的味道,比较淡,却又很妖
  冶,她几乎忍不住要问他身上的香水是什么牌子。意外完毕,在何威利爽朗的笑声中,许明媚说,你怎么认出我来的?何威利神秘地笑笑说,我有特异功能,对人有过目不忘的天赋。许明媚笑起来。随后跟他上了车。黑色的本田,她曾经在很多小说里写过的
  车,但这是她第一次遭遇本田男人,也是她新生活里出现的第一个男人。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与她之间,是绝对不会发生故事的。他们一定只不过是互相合作的关系,最多能发展为有话便谈的朋友。
  有的人,见第一面就明白他们注定之后会有扯不清的纠葛。但是他没有给她这样的感觉。她满心欢喜。她对于宿命的情感,一直怀着胆怯的心态。她把握不了,又总无法避免。
  何威利有三十来岁,戴眼镜,满面笑容透着阳光,应该是如鱼得水的男人才会有的自信和开朗。
  二十二岁之后,许明媚再没有见到过开朗的男人,她似乎总与沉默寡言男有缘,情愫暗生也不过是眼角眉梢的流转。追溯起来,自从她喜欢上那个忧愁的男生开始,她就一直陷入一个混沌的怪圈,明知道那类男人是毒药,而她总是不可避免地遇到。她无数次想更换一些健康如阳光的男人去调和她日益混沌的日子,可是,那种男人,只能是她笑着欣赏的对象,这令她无比惆怅。
  被何威利带到了一间明亮的房间,何威利观望一下四周,对许明媚说,这是你工作的地点,以后你可以经常站在这里看北京的夜景。里面有一间卧室,比较小,不过非常干净。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暂时先住到这里。
  十四楼,推开窗,她呼吸了一口空气,并不新鲜,却非常惬意。她不得不暗喜自己的选择是对的。离开那个城市,是对的,最起码,新鲜的环境令她不得不改换掉以前习惯的表情、偏好的生活。她真的满心都是喜悦。
  何威利说,晚上一起吃饭,你先休息一下。
  许明媚点点头,他便出去了。她四处转了转,觉得有点困。世界真奇妙,十几个小时前,她还在另外一座城市里穿梭,不过是眨眼光景,便全部都更换了,她再也看不到西安灰暗的夜,再也不用在唐风汉古中追寻宿命的机缘,再也不用在那些乱糟糟的环境里越写越忧伤……唐东扬曾经在她的乱糟糟的环境里,那样深情地注视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