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夏天,夏天第一章 我三十一歲,我讀書,我睡眠,我寫作,我厭倦,我坐立不安,我四下走動,我探頭探腦,我漫不經心,我無聊至極,我孤獨寂寞,我單調乏味,我不值一提,我的生活支離破碎。
甚至,我不知道我為什麽要描述我的生活,我弄不清楚自己用意何在,我衹是盲目地做着我認為可做的事情,我就是這樣。
三十一歲是討厭的年齡,我這麽說的原因是——到了三十一歲,我發現自己走入荒原,清點行裝,發覺貼身物品衹有兩件——無聊的歡樂和不可告人的痛苦,這足以使我斷言,三十一歲討厭之極。
我自認為不是那種積極嚮上的人,但我是非常尊敬積極嚮上的人,我尊敬他們的忍耐精神和掙紮鬥志,我也尊敬他們的生活方式,我認為,如果沒有積極嚮上、永遠抗爭、挑戰命運之類活潑可愛的迷信活動,人生簡直就閃不出火花來。
我不會閃出火花,我顫抖,但不閃爍,我猶豫,但不後退,我懷疑一切,我背對生活,我是另一種人,是那種所謂還未找到信仰的人,我頭重腳輕,缺乏根基,因此,在茫茫人海裏,我顯得步履蹣跚,左顧右盼,行動遲緩,不着邊際。
我自命不凡,不知高低。相反,卻又十分害羞,我的羞恥感來源於對自身無能的判斷,另一方面,當我看到周圍那些比我更蠢的人卻不自知,不由得怒火中燒,以至形如鬥犬,衹要聽到他們說話便要出口駁斥而不問就裏,而出口說完之際,我又總是感到後悔,總之,我忽高忽低,忽上忽下,頭腦混亂,自相矛盾。
很多俗話對我不適用,比如:我就弄不清萬事開頭難是什麽意思,也不知難在哪裏,我衹知萬事從零開始,一如我的近況——九九年四月裏的一天,我正在讀一本美國人保羅福塞爾所著,名為《格調》的講美國社會等級與生活品味的書,忽然電話鈴響起。
我得說一下電話在我生活中所具有的意義,由於沒有所謂正式工作,我的生活來源全部仰仗那部放在寫字桌前的電話,電話一響,對於我的生活來講,無非兩件事上身——套用經濟學術語——生産或消費。所謂生産,便是有工作上門,寫劇本或是文章,於是手工作坊頓時開業。所謂消費,便是朋友們耐不住各自的寂寞,蠢蠢欲動,要求聚會,當然,聚會是要花錢的。電話生涯看似過得去,其實很被動,這個結論是我翻看《格調》得來的,起初,我也錯認為自己的生活天馬行空,很是自由,但《格調》告訴我,像我這種無産文人生活實在格調低下、俗不可耐、慘不忍睹——就如同書中最後一章衝破常規的另類人一樣。
我拿起電話,是一個編輯打來,他約我寫一本十五萬字左右的小說,難得,我連忙答應下來。
我說過,無産文人生涯格調低下、俗不可耐、慘不忍睹,這話可能要讓某些人看不順眼,但這是我本着理智與誠實兩條原則分析總結而得出的結論,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文人有求於社會,文人講話,希望別人聽到並有所反應,自由文人是社會的業餘者,總以業餘身份參與社會活動,這很合乎歐美上層階級的行為準則,似乎很有格調,不幸的是,文人的業餘者的身份是被迫的。況且,根據無用即美這一原理,文人工作一旦有用,美即立刻消失,醜便找上門來,這種所有文人皆能倒背如流的大道理不知是否適用於文人本身?保羅福塞爾在書中並沒有告訴我。
我的觀點:熱愛自由、追求真理等等行為應歸於個人愛好,甚至**,如果有人在做這些工作,最好放在業餘時間悄悄進行,如果能做到東躲西藏、偷偷摸摸、以至神不知鬼不覺,那就是最好,最有格調,因為誠實地講,衹有那些東西纔配得上那種不引人註目的方式,而且就我所知,從古至今,世上了不起的人都是這麽做的。
我的小說以此開頭,想必令人驚詫不已,但凡事必有開頭,以現實開頭總比說些不着邊際的話要來得誠實,這也是我的個人觀點。讀者在往下讀我小說時請不要忘記,我對自己的寫作是何種態度。當然,以此態度作出的小說有無閱讀價值也請讀者明察。
我要說的是,我不喜歡這個世界,對它瞭解越多就越不喜歡。
我要說的是,我不喜歡我的生活,我曾想使用怠工、逃跑、毀壞勞動工具等手段離開我的生活,不幸的是,我即使從馬剋思的書中也未找到那些奴隸在如此這般之後的最終去嚮。
我要說的是,我所寫的故事來源於現實,卻又與現實格格不入。
我要說的是,我自認為是一名格調真正低下的作傢。
我要說的是,我生於北京,喜歡北京,希望北京更好而不是更壞,於是,我寫北京,沒有人要求我這麽做,我是自願地為北京而寫作,我生就如此,活該倒黴,因為除此之外,我簡直無法找到任何可做的事情。
第002頁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到底多久?我弄不清,反正都一樣,每一天都是那麽無聊,如果要能弄清無聊和無聊之間的差別,我想我就能分清一天和另一天的差別,一年和另一年的差別。可惜,那是異想天開。
新生活是從哪一天開始的?我記不起。我衹記得,不知從哪天起,我換了一批新朋友,於是,便有了所謂的新生活,我指的是,一直延續到我現在的這種生活,我是指,碎片。是的,那是碎片,五顔六色,閃閃發光,而湊上前去仔細觀看,卻是一些沒用的渣滓,我是指我的生活。
我的生活集中在北京,我生於北京,隨父母幾次搬傢,從宿舍到鬍同大雜院,從大雜院到筒子樓,從筒子樓到居民樓,從北城到南城,從城裏到郊區,總之,是在北京城裏兜圈子,有一天,我算了一下,三十歲之前,我離開北京的時間加起來不過半年。
我喜歡北京,從心底裏喜歡,簡直可以說是住也住不厭,看也看不完。我很少真正想過要離開北京,離開它,我去哪兒呢?
北京的很多街道我都走過,我十六歲時走過的西單現在已今非昔比,菜市口大街已經完全推倒重建,更不用說如同戲法一樣變幻的王府井大街,也許,北京這十幾年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工地,北京人熱衷於一遍遍地把道路和房屋拆了建、建了拆,以此表明這個城市充滿活力,從父母傢書架下面的相册裏,我可以看到我五歲時站在**廣場上,面對我父親嚮我舉起的海鷗牌相機所做出的表情,可是,那個人是我嗎?
北京的街上,永遠車水馬竜,川流不息,即使到了夜裏十點以後,二環路上的汽車也是首尾相接,真是一個大城市。
大城市,一條條寬闊的帶有路燈的大街,一個個夜裏也能閃亮的巨形廣告牌,一幢幢氣派的大樓,逛也逛不完的超級市場,紅燈、緑燈,還有——
人,很多人,各式各樣的人,行人、醉鬼、演員、公司職員、小商販、吸毒者、罪犯、工人、外地的漂亮娼妓、農民、軍人、運動員、甚至還有哲學家。
第003頁
有人告訴我,一個人,一生中應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工作,對於此人,衹有這個工作纔是真正的工作,衹有這個工作纔是此人存在的藉口,也可以說,此人應以這個工作得到存在這一報酬。
不幸的是,這個人並沒有告訴我,我的工作是什麽,於是,我的存在便失去意義。
當然,這沒什麽了不起。
第004頁
九四年,由於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幾個新朋友,其中一個叫大慶,是個導演,認識我的時候,他正籌拍一部二十集的電視係列劇,我隨大慶一起在他傢中看了幾部電影,通過觀看,他把一些關於編劇的知識一股腦兒倒給了我,隨後我又從他們傢抱走了幾十期《世界電影》,這是一本上面登有外國電影劇本的月刊,我一本本讀下去,居然也就寫起了劇本,於是,我辭了手邊的工作,搖身一變,成為編劇。
轉眼間,我一口氣寫了十幾集的電視劇本,由於製片人回本心切,這部戲眨眼間便拍完,接着就進入發行,沒過多久,全國的電視臺就開始一集集播放起來。終於有一天,我在電視裏看到我的大名赫然署於編劇一欄的後面,雖然接踵而至的那一集電視劇叫我汗如雨下,如坐針氈,羞愧不已,但事情就是這樣,這部戲一集集播完,順理成章,我又接到約稿,開始寫下一部戲。
現在還記得一些大慶給我看的片名,有法國貝內剋斯的《三十七度二》、有昆廷塔侖蒂諾的《水庫狗》、有菲利浦考夫曼的《亨利和瓊》,有吉姆賈穆什的《地球的夜晚》,中國電影有楊德昌的《牯嶺街少年殺人案》等等,補充說明一下,時至今日,在我看了上千部各種電影之後,我仍然認為這些電影值得一看。
順便介紹一下大慶,此人個子不高,他女朋友吳莉如果穿上高跟鞋,他就得踮起腳尖,兩人才能做出相親相愛的動作,我是指接吻。當然,大慶與吳莉從來沒有當衆表演過這種嘩衆取寵的醜行。大慶上學時的外號叫鈎針兒,可見他瘦得可以,現在卻長得白白胖胖,但兩條細腿卻依然如故,站在那裏活像是兩根竹竿上挑着一塊豬油,平日裏他戴一副眼鏡,眼鏡不慎摔碎時立刻目露兇光。
第005頁
編劇生涯,一點準譜兒沒有,今天還在大魚大肉,大把花錢,明天就兩手空空,四處舉債。由於工作時間地點都不固定,有劇本寫時忙得恨不能四腳並用,沒有時又閑得要死,整日無所事事,因此生活極不規律,兩年下來,身體變得壞得要命。
老朋友成傢立業,事業有成,漸漸與我斷了往來,衹在逢年過節打個電話,新朋友幾乎全都是自由職業,基本從酒桌上認識,來得快,去得也快,大多數時間是自己跟自己在一起,逛書店,買錄相帶,在傢做飯,酒吧嗅蜜,如此而已。
九五年是過渡期,對於那個渾渾噩噩的年份,我的記憶衹停留在一些小事上,諸如賭博失利、一夜情之類,到了九六年,我已習慣這種生活,用四個字形容,叫做支離破碎。
九六年整整一年,因為種種原因,我沒接到價錢好的劇本,生活拮据得無以復加,汽車也賣掉了,至於精神上也日漸頽廢,過一天算一天。
支離破碎,爛透了的生活,即使這樣,在我身邊也有些事情發生。
第006頁
在夢裏,經過一番搏鬥,我還是被一隻渾身花斑的南美大蜘蛛吃掉了,聽到自己骨頭碎裂的聲音之後,我手腳冰涼地醒來,翻身的當口,把辛虹撞醒了,她頭也不回地對我說:大麻抽完了。
我從床上爬起來,一絲不挂地坐到沙發上,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昨夜剩下的殘酒,把頭靠在沙發靠墊上,眼睛望嚮窗外,窗外,深藍色的夜空像要自己飄走一樣。我閉上眼睛,感到太陽穴在跳動。
辛虹是我三天前的夜裏從三裏屯一個叫翼的酒吧領回來的三陪,回來時喝得爛醉。第二天晚上纔睡醒,醒後渾身滾燙,說自己發燒了,我給她到藥店買了一瓶退燒藥,又過了一天燒退了,起來後我們一起做了一鍋方便麵,她吃完後打開電視,邊看電視邊把一瓶竜徽幹紅喝光了,並且和我一起把我的最後一塊大麻抽完,後來她給我講嫖客的故事,講了四個嫖客以後便又睡去了。
第007頁
我叫出租車停在亞運村11號樓下,然後走進樓洞,坐電梯上到8樓,出了電梯往右拐,走了三米後來到朱玲的門前,我敲了幾下門,裏面傳來朱玲的聲音,接着是她的拖鞋聲,門開了,朱玲站在我面前。進來吧。她說。
我進了門,坐到沙發裏。
大麻沒了。我說。
朱玲給我端來一杯茶:你先喝口茶吧。
我伸手接過茶杯,喝了一口,把身體盡量往沙發裏沉下去。
怎麽了?朱玲問我。
沒什麽。
情緒那麽低落。
誰知道——一直這樣。
這樣不好。
是不好。
你還有錢嗎?
有。
姑娘?
有。
原來是這樣。
朱玲笑了。
你笑什麽?
我覺得你挺有意思。
有意思?
是,有意思
朱玲。
啊?
謝謝你。
謝我?
當然。
為什麽?
你幫我買大麻——
這沒什麽,順手的事兒。
可我什麽也沒幹——天天呆着。
那不挺好嘛——總比幹壞事強。
我低下頭,不知說什麽好。
朱玲去了一趟廚房,回來時手裏多了一個小信封,她遞給我。
我接過來,捏了捏,信封裏是一個小塑料袋,裏面是一小塊大麻。
我把它放進兜裏。
然後,我開始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水。
朱玲看着我。朱玲。啊。本來我不想告訴你——說吧。是壞事。沒關係。我和辛虹在一起,她是我從三裏屯帶回來的一個姑娘,有性病,昨天夜裏,我喝多了,跟她睡覺,沒帶避孕套。你幹嘛不早說?剛想起來的。那快去醫院吧。我一會兒去。現在就去!朱玲急了,她三步並做兩步,衝到門前,把門拉開:快走。我看了她一眼,站起來。那我走了。滾蛋。我走了出去,門在後面被重重關上了。我*在門上,嚇了一跳,我突然感到有點害怕。
第008頁
朱玲是我在硬石認識的,那時候是九四年,我二十六歲,剛剛開始寫劇本,劇本的活兒時有時沒有,有劇本寫,就有錢花,就高興,就能跑到外面混,沒劇本寫,就沒錢,就不高興,同樣也要跑到外面混,總之,無論發生什麽情況,我和我的一班朋友天亮入睡,下午起床,聚在一起,往往一頓晚飯便吃到太陽落山,然後一起熬過漫漫長夜,直至天明。
第009頁
在夜裏,比起一個人孤零零地面對電腦,或者一本本不知所云的書籍,我更願意與別人在一起,無論那是些什麽人,無論他們是好是壞,那是在九五年。
不用說,我那時陷入難以言喻的苦悶之中。
但在白天,我寧可睡去,即使吃上一百片安眠藥我也要在白天睡去,白天是那些渾渾噩噩的傢夥的天下,在白天,他們穿上西裝或便裝,她們描上紅唇或畫深眉毛,他們刷好牙齒,把臉洗淨,裝出一副無所畏懼的樣子衝出傢門,他們壓抑着卑劣的念頭走上大街,他們做出一個個計劃。他們實施一個個計劃,他們生産、交換、消費,他們控製別人,他們擺脫別人的控製,他們積極嚮上。他們是這個破爛不堪的城市的發動機,他們讓這個臭氣熏天的城市在人海裏航行而不至沉沒,他們奮力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他們隨着成功或失敗,或沾沾自喜或垂頭喪氣,他們給自己理由,給自己藉口,讓自己存在,讓自己有價值,他們在陽光下庸庸碌碌。一句話,他們在掙紮着,那一副副辛辛苦苦的尊容足以叫人肅然起敬,他們是那些正常人。
而當路燈亮起,咖啡店開門迎客,酒吧的霓虹燈開始招搖閃爍之際,正常人便紛紛從他們的崗位上魚貫而出,返回傢園,他們擰亮電視,聽聽裏面的鬍言亂語,他們吃起晚飯,與傢人一起談論工作的艱辛,待遇的不公以及各種生活瑣事,與此同時,北京這座城市猛地撕下面具,剎那間露出另一付面孔。
我喜歡北京的另一付面孔,我喜歡看電影院裏情侶嘴裏講着甜言蜜語,手裏卻做着下流的動作,我喜歡看迪廳裏怪異的着裝和扭麯的形體,我也喜歡看酒吧裏那些一言不發的孤獨者苦捱時光,我還喜歡在飯館裏看人相互吹牛、講大道理,我更喜歡看妓女們濃妝豔抹,去騙取嫖客的金錢與歡心——這些夜裏的景緻一再上映,我則不厭其煩地一再觀看。
於是,我扔掉手裏的書,熄滅煙頭,忍住從胃裏泛上來的陣陣惡心,跳下床,披上衣服,裝好錢包,走出傢門,去觀看那些被黑夜撕碎的碎片,我麻木不仁,無聊至極,但我也因此而能忘掉孤單,忘掉自己的痛苦,不再想生活是否真正有意義。
第010頁
朱玲是大慶介紹給我的,有一天半夜十點鐘,我和大慶一起在他傢邊聽卡拉斯唱的《蝴蝶夫人》,邊討論去哪裏混,時常有人打電話來,問我們去不去這兒,去不去那兒,可那天我們不知為什麽對那些人和地方不感興趣,卡拉斯聽完,換成貝多芬早期四重奏,然後換成老古爾德彈的帶着哼哼聲的《哥德堡變奏》,然後換成齊默爾曼彈的《莫紮特第2鋼琴奏鳴麯》,越聽越無聊,聽着聽着,有電話響,大慶接了電話,說了幾句行行行好好好之類以後,便毅然挂下電話,關掉唱機,拾起外套穿上,順手把燈關掉,黑暗裏,我聽他對我說:發你一姑娘怎麽樣?發我十個吧。滾吧!
我們倆迅速出門,上了一輛出租車,大慶對出租司機說:硬石。
甚至,我不知道我為什麽要描述我的生活,我弄不清楚自己用意何在,我衹是盲目地做着我認為可做的事情,我就是這樣。
三十一歲是討厭的年齡,我這麽說的原因是——到了三十一歲,我發現自己走入荒原,清點行裝,發覺貼身物品衹有兩件——無聊的歡樂和不可告人的痛苦,這足以使我斷言,三十一歲討厭之極。
我自認為不是那種積極嚮上的人,但我是非常尊敬積極嚮上的人,我尊敬他們的忍耐精神和掙紮鬥志,我也尊敬他們的生活方式,我認為,如果沒有積極嚮上、永遠抗爭、挑戰命運之類活潑可愛的迷信活動,人生簡直就閃不出火花來。
我不會閃出火花,我顫抖,但不閃爍,我猶豫,但不後退,我懷疑一切,我背對生活,我是另一種人,是那種所謂還未找到信仰的人,我頭重腳輕,缺乏根基,因此,在茫茫人海裏,我顯得步履蹣跚,左顧右盼,行動遲緩,不着邊際。
我自命不凡,不知高低。相反,卻又十分害羞,我的羞恥感來源於對自身無能的判斷,另一方面,當我看到周圍那些比我更蠢的人卻不自知,不由得怒火中燒,以至形如鬥犬,衹要聽到他們說話便要出口駁斥而不問就裏,而出口說完之際,我又總是感到後悔,總之,我忽高忽低,忽上忽下,頭腦混亂,自相矛盾。
很多俗話對我不適用,比如:我就弄不清萬事開頭難是什麽意思,也不知難在哪裏,我衹知萬事從零開始,一如我的近況——九九年四月裏的一天,我正在讀一本美國人保羅福塞爾所著,名為《格調》的講美國社會等級與生活品味的書,忽然電話鈴響起。
我得說一下電話在我生活中所具有的意義,由於沒有所謂正式工作,我的生活來源全部仰仗那部放在寫字桌前的電話,電話一響,對於我的生活來講,無非兩件事上身——套用經濟學術語——生産或消費。所謂生産,便是有工作上門,寫劇本或是文章,於是手工作坊頓時開業。所謂消費,便是朋友們耐不住各自的寂寞,蠢蠢欲動,要求聚會,當然,聚會是要花錢的。電話生涯看似過得去,其實很被動,這個結論是我翻看《格調》得來的,起初,我也錯認為自己的生活天馬行空,很是自由,但《格調》告訴我,像我這種無産文人生活實在格調低下、俗不可耐、慘不忍睹——就如同書中最後一章衝破常規的另類人一樣。
我拿起電話,是一個編輯打來,他約我寫一本十五萬字左右的小說,難得,我連忙答應下來。
我說過,無産文人生涯格調低下、俗不可耐、慘不忍睹,這話可能要讓某些人看不順眼,但這是我本着理智與誠實兩條原則分析總結而得出的結論,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文人有求於社會,文人講話,希望別人聽到並有所反應,自由文人是社會的業餘者,總以業餘身份參與社會活動,這很合乎歐美上層階級的行為準則,似乎很有格調,不幸的是,文人的業餘者的身份是被迫的。況且,根據無用即美這一原理,文人工作一旦有用,美即立刻消失,醜便找上門來,這種所有文人皆能倒背如流的大道理不知是否適用於文人本身?保羅福塞爾在書中並沒有告訴我。
我的觀點:熱愛自由、追求真理等等行為應歸於個人愛好,甚至**,如果有人在做這些工作,最好放在業餘時間悄悄進行,如果能做到東躲西藏、偷偷摸摸、以至神不知鬼不覺,那就是最好,最有格調,因為誠實地講,衹有那些東西纔配得上那種不引人註目的方式,而且就我所知,從古至今,世上了不起的人都是這麽做的。
我的小說以此開頭,想必令人驚詫不已,但凡事必有開頭,以現實開頭總比說些不着邊際的話要來得誠實,這也是我的個人觀點。讀者在往下讀我小說時請不要忘記,我對自己的寫作是何種態度。當然,以此態度作出的小說有無閱讀價值也請讀者明察。
我要說的是,我不喜歡這個世界,對它瞭解越多就越不喜歡。
我要說的是,我不喜歡我的生活,我曾想使用怠工、逃跑、毀壞勞動工具等手段離開我的生活,不幸的是,我即使從馬剋思的書中也未找到那些奴隸在如此這般之後的最終去嚮。
我要說的是,我所寫的故事來源於現實,卻又與現實格格不入。
我要說的是,我自認為是一名格調真正低下的作傢。
我要說的是,我生於北京,喜歡北京,希望北京更好而不是更壞,於是,我寫北京,沒有人要求我這麽做,我是自願地為北京而寫作,我生就如此,活該倒黴,因為除此之外,我簡直無法找到任何可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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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到底多久?我弄不清,反正都一樣,每一天都是那麽無聊,如果要能弄清無聊和無聊之間的差別,我想我就能分清一天和另一天的差別,一年和另一年的差別。可惜,那是異想天開。
新生活是從哪一天開始的?我記不起。我衹記得,不知從哪天起,我換了一批新朋友,於是,便有了所謂的新生活,我指的是,一直延續到我現在的這種生活,我是指,碎片。是的,那是碎片,五顔六色,閃閃發光,而湊上前去仔細觀看,卻是一些沒用的渣滓,我是指我的生活。
我的生活集中在北京,我生於北京,隨父母幾次搬傢,從宿舍到鬍同大雜院,從大雜院到筒子樓,從筒子樓到居民樓,從北城到南城,從城裏到郊區,總之,是在北京城裏兜圈子,有一天,我算了一下,三十歲之前,我離開北京的時間加起來不過半年。
我喜歡北京,從心底裏喜歡,簡直可以說是住也住不厭,看也看不完。我很少真正想過要離開北京,離開它,我去哪兒呢?
北京的很多街道我都走過,我十六歲時走過的西單現在已今非昔比,菜市口大街已經完全推倒重建,更不用說如同戲法一樣變幻的王府井大街,也許,北京這十幾年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工地,北京人熱衷於一遍遍地把道路和房屋拆了建、建了拆,以此表明這個城市充滿活力,從父母傢書架下面的相册裏,我可以看到我五歲時站在**廣場上,面對我父親嚮我舉起的海鷗牌相機所做出的表情,可是,那個人是我嗎?
北京的街上,永遠車水馬竜,川流不息,即使到了夜裏十點以後,二環路上的汽車也是首尾相接,真是一個大城市。
大城市,一條條寬闊的帶有路燈的大街,一個個夜裏也能閃亮的巨形廣告牌,一幢幢氣派的大樓,逛也逛不完的超級市場,紅燈、緑燈,還有——
人,很多人,各式各樣的人,行人、醉鬼、演員、公司職員、小商販、吸毒者、罪犯、工人、外地的漂亮娼妓、農民、軍人、運動員、甚至還有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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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告訴我,一個人,一生中應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工作,對於此人,衹有這個工作纔是真正的工作,衹有這個工作纔是此人存在的藉口,也可以說,此人應以這個工作得到存在這一報酬。
不幸的是,這個人並沒有告訴我,我的工作是什麽,於是,我的存在便失去意義。
當然,這沒什麽了不起。
第004頁
九四年,由於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幾個新朋友,其中一個叫大慶,是個導演,認識我的時候,他正籌拍一部二十集的電視係列劇,我隨大慶一起在他傢中看了幾部電影,通過觀看,他把一些關於編劇的知識一股腦兒倒給了我,隨後我又從他們傢抱走了幾十期《世界電影》,這是一本上面登有外國電影劇本的月刊,我一本本讀下去,居然也就寫起了劇本,於是,我辭了手邊的工作,搖身一變,成為編劇。
轉眼間,我一口氣寫了十幾集的電視劇本,由於製片人回本心切,這部戲眨眼間便拍完,接着就進入發行,沒過多久,全國的電視臺就開始一集集播放起來。終於有一天,我在電視裏看到我的大名赫然署於編劇一欄的後面,雖然接踵而至的那一集電視劇叫我汗如雨下,如坐針氈,羞愧不已,但事情就是這樣,這部戲一集集播完,順理成章,我又接到約稿,開始寫下一部戲。
現在還記得一些大慶給我看的片名,有法國貝內剋斯的《三十七度二》、有昆廷塔侖蒂諾的《水庫狗》、有菲利浦考夫曼的《亨利和瓊》,有吉姆賈穆什的《地球的夜晚》,中國電影有楊德昌的《牯嶺街少年殺人案》等等,補充說明一下,時至今日,在我看了上千部各種電影之後,我仍然認為這些電影值得一看。
順便介紹一下大慶,此人個子不高,他女朋友吳莉如果穿上高跟鞋,他就得踮起腳尖,兩人才能做出相親相愛的動作,我是指接吻。當然,大慶與吳莉從來沒有當衆表演過這種嘩衆取寵的醜行。大慶上學時的外號叫鈎針兒,可見他瘦得可以,現在卻長得白白胖胖,但兩條細腿卻依然如故,站在那裏活像是兩根竹竿上挑着一塊豬油,平日裏他戴一副眼鏡,眼鏡不慎摔碎時立刻目露兇光。
第005頁
編劇生涯,一點準譜兒沒有,今天還在大魚大肉,大把花錢,明天就兩手空空,四處舉債。由於工作時間地點都不固定,有劇本寫時忙得恨不能四腳並用,沒有時又閑得要死,整日無所事事,因此生活極不規律,兩年下來,身體變得壞得要命。
老朋友成傢立業,事業有成,漸漸與我斷了往來,衹在逢年過節打個電話,新朋友幾乎全都是自由職業,基本從酒桌上認識,來得快,去得也快,大多數時間是自己跟自己在一起,逛書店,買錄相帶,在傢做飯,酒吧嗅蜜,如此而已。
九五年是過渡期,對於那個渾渾噩噩的年份,我的記憶衹停留在一些小事上,諸如賭博失利、一夜情之類,到了九六年,我已習慣這種生活,用四個字形容,叫做支離破碎。
九六年整整一年,因為種種原因,我沒接到價錢好的劇本,生活拮据得無以復加,汽車也賣掉了,至於精神上也日漸頽廢,過一天算一天。
支離破碎,爛透了的生活,即使這樣,在我身邊也有些事情發生。
第006頁
在夢裏,經過一番搏鬥,我還是被一隻渾身花斑的南美大蜘蛛吃掉了,聽到自己骨頭碎裂的聲音之後,我手腳冰涼地醒來,翻身的當口,把辛虹撞醒了,她頭也不回地對我說:大麻抽完了。
我從床上爬起來,一絲不挂地坐到沙發上,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昨夜剩下的殘酒,把頭靠在沙發靠墊上,眼睛望嚮窗外,窗外,深藍色的夜空像要自己飄走一樣。我閉上眼睛,感到太陽穴在跳動。
辛虹是我三天前的夜裏從三裏屯一個叫翼的酒吧領回來的三陪,回來時喝得爛醉。第二天晚上纔睡醒,醒後渾身滾燙,說自己發燒了,我給她到藥店買了一瓶退燒藥,又過了一天燒退了,起來後我們一起做了一鍋方便麵,她吃完後打開電視,邊看電視邊把一瓶竜徽幹紅喝光了,並且和我一起把我的最後一塊大麻抽完,後來她給我講嫖客的故事,講了四個嫖客以後便又睡去了。
第007頁
我叫出租車停在亞運村11號樓下,然後走進樓洞,坐電梯上到8樓,出了電梯往右拐,走了三米後來到朱玲的門前,我敲了幾下門,裏面傳來朱玲的聲音,接着是她的拖鞋聲,門開了,朱玲站在我面前。進來吧。她說。
我進了門,坐到沙發裏。
大麻沒了。我說。
朱玲給我端來一杯茶:你先喝口茶吧。
我伸手接過茶杯,喝了一口,把身體盡量往沙發裏沉下去。
怎麽了?朱玲問我。
沒什麽。
情緒那麽低落。
誰知道——一直這樣。
這樣不好。
是不好。
你還有錢嗎?
有。
姑娘?
有。
原來是這樣。
朱玲笑了。
你笑什麽?
我覺得你挺有意思。
有意思?
是,有意思
朱玲。
啊?
謝謝你。
謝我?
當然。
為什麽?
你幫我買大麻——
這沒什麽,順手的事兒。
可我什麽也沒幹——天天呆着。
那不挺好嘛——總比幹壞事強。
我低下頭,不知說什麽好。
朱玲去了一趟廚房,回來時手裏多了一個小信封,她遞給我。
我接過來,捏了捏,信封裏是一個小塑料袋,裏面是一小塊大麻。
我把它放進兜裏。
然後,我開始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水。
朱玲看着我。朱玲。啊。本來我不想告訴你——說吧。是壞事。沒關係。我和辛虹在一起,她是我從三裏屯帶回來的一個姑娘,有性病,昨天夜裏,我喝多了,跟她睡覺,沒帶避孕套。你幹嘛不早說?剛想起來的。那快去醫院吧。我一會兒去。現在就去!朱玲急了,她三步並做兩步,衝到門前,把門拉開:快走。我看了她一眼,站起來。那我走了。滾蛋。我走了出去,門在後面被重重關上了。我*在門上,嚇了一跳,我突然感到有點害怕。
第008頁
朱玲是我在硬石認識的,那時候是九四年,我二十六歲,剛剛開始寫劇本,劇本的活兒時有時沒有,有劇本寫,就有錢花,就高興,就能跑到外面混,沒劇本寫,就沒錢,就不高興,同樣也要跑到外面混,總之,無論發生什麽情況,我和我的一班朋友天亮入睡,下午起床,聚在一起,往往一頓晚飯便吃到太陽落山,然後一起熬過漫漫長夜,直至天明。
第009頁
在夜裏,比起一個人孤零零地面對電腦,或者一本本不知所云的書籍,我更願意與別人在一起,無論那是些什麽人,無論他們是好是壞,那是在九五年。
不用說,我那時陷入難以言喻的苦悶之中。
但在白天,我寧可睡去,即使吃上一百片安眠藥我也要在白天睡去,白天是那些渾渾噩噩的傢夥的天下,在白天,他們穿上西裝或便裝,她們描上紅唇或畫深眉毛,他們刷好牙齒,把臉洗淨,裝出一副無所畏懼的樣子衝出傢門,他們壓抑着卑劣的念頭走上大街,他們做出一個個計劃。他們實施一個個計劃,他們生産、交換、消費,他們控製別人,他們擺脫別人的控製,他們積極嚮上。他們是這個破爛不堪的城市的發動機,他們讓這個臭氣熏天的城市在人海裏航行而不至沉沒,他們奮力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他們隨着成功或失敗,或沾沾自喜或垂頭喪氣,他們給自己理由,給自己藉口,讓自己存在,讓自己有價值,他們在陽光下庸庸碌碌。一句話,他們在掙紮着,那一副副辛辛苦苦的尊容足以叫人肅然起敬,他們是那些正常人。
而當路燈亮起,咖啡店開門迎客,酒吧的霓虹燈開始招搖閃爍之際,正常人便紛紛從他們的崗位上魚貫而出,返回傢園,他們擰亮電視,聽聽裏面的鬍言亂語,他們吃起晚飯,與傢人一起談論工作的艱辛,待遇的不公以及各種生活瑣事,與此同時,北京這座城市猛地撕下面具,剎那間露出另一付面孔。
我喜歡北京的另一付面孔,我喜歡看電影院裏情侶嘴裏講着甜言蜜語,手裏卻做着下流的動作,我喜歡看迪廳裏怪異的着裝和扭麯的形體,我也喜歡看酒吧裏那些一言不發的孤獨者苦捱時光,我還喜歡在飯館裏看人相互吹牛、講大道理,我更喜歡看妓女們濃妝豔抹,去騙取嫖客的金錢與歡心——這些夜裏的景緻一再上映,我則不厭其煩地一再觀看。
於是,我扔掉手裏的書,熄滅煙頭,忍住從胃裏泛上來的陣陣惡心,跳下床,披上衣服,裝好錢包,走出傢門,去觀看那些被黑夜撕碎的碎片,我麻木不仁,無聊至極,但我也因此而能忘掉孤單,忘掉自己的痛苦,不再想生活是否真正有意義。
第010頁
朱玲是大慶介紹給我的,有一天半夜十點鐘,我和大慶一起在他傢邊聽卡拉斯唱的《蝴蝶夫人》,邊討論去哪裏混,時常有人打電話來,問我們去不去這兒,去不去那兒,可那天我們不知為什麽對那些人和地方不感興趣,卡拉斯聽完,換成貝多芬早期四重奏,然後換成老古爾德彈的帶着哼哼聲的《哥德堡變奏》,然後換成齊默爾曼彈的《莫紮特第2鋼琴奏鳴麯》,越聽越無聊,聽着聽着,有電話響,大慶接了電話,說了幾句行行行好好好之類以後,便毅然挂下電話,關掉唱機,拾起外套穿上,順手把燈關掉,黑暗裏,我聽他對我說:發你一姑娘怎麽樣?發我十個吧。滾吧!
我們倆迅速出門,上了一輛出租車,大慶對出租司機說:硬石。
第一部夏天,夏天第二章 硬石位於亮馬河大廈,是個可以在裏面吃飯喝酒蹦迪的地方,還有馬來樂隊伴奏,有歌手唱美國通俗歌麯,那天晚上,我們在裏面遇到三個姑娘,其中的一個是朱玲,那時候,她三十出頭,即使在舞池裏跳舞也戴着一個小小的墨鏡,樣子看起來不錯。第一次跟她上床距我們點頭見面不過兩小時,我躺到她床上時卻已醉得不醒人事。
我喝醉時有個特點,就是別人根本看不出來,即使醉得天翻地覆我也能行走如飛,還能認路,正常與人對話,惟一表明我喝醉過的跡象就是我對醉時發生的所有事情一概忘得幹幹淨淨。
朱玲結過婚,老公原來是個走私的,認識我的前一天,他終於一命歸西,是因為抽白粉,他給朱玲留下一大筆錢和一身髒病。
這些,都是朱玲在以後的日子裏斷斷續續告訴我的。當晚,我睡到她身邊,幫她摘下耳環,除下墨鏡,她提醒我,要戴避孕套,完事以後要洗澡,要仔仔細細的洗,不能馬虎。
她對我說,你現在是小孩,什麽都不在乎,那是因為你什麽也不知道,以後什麽都知道了,就什麽都在乎了。
據說大醉的我如此對答:我纔不在乎呢!
第012頁
據說,正是那句酒後之言居然讓朱玲非常感動。
感動的結果是我沒有料到的,過了幾個月,一天夜裏,我正在燈下硬着頭皮翻看一本晦澀難懂的電影符號學方面的書,電話鈴聲響起,我接了電話,原來是朱玲,她正在我樓下,通過電話,我聽到她對我說生日快樂,我這纔想起,當天是我二十七歲生日,那天朱玲進來,送給我一瓶香檳酒,我們就在我屋內,一杯一杯地把那瓶香檳喝得一幹二淨,隨後,我迷迷糊糊地睡去,朱玲坐到我的電腦前,一頁頁翻看我寫的劇本小說,就那樣一直看到天亮,我醒來後,朱玲果斷地對我說:你應該好好寫,不該鬍混。
然後,根據她的建議,我收拾了一下換洗衣物,又從書架上拿了幾本常看的書,然後把那些東西搬入朱玲的那輛日産馬自達323型轎車,據朱玲介紹,那輛車已在停車場放了一年之久,如果她不開開,遲早會變一堆廢鐵,於是我便坐上她的汽車,來到她傢,過起了所謂幹幹淨淨的寫作生活,朱玲為我騰出一個書房,她整日忙着準備一頓又一頓的早餐午餐和晚餐,並輕手輕腳地端到我的桌上。
那一段時間,我過得可算是簡單,除了寫作,什麽也不想,夜裏悶的時候,我便與朱玲一起外出兜風,我與她往往一言不發,開着車,駛過一條條寂寞的街道。過了幾個月,我寫成一部二十萬字的長篇小說,朱玲看過,十分滿意,我便送到出版社,那是九五年的九月,然後,朱玲去了美國,她有一個老朋友在那裏發跡,仍記挂着她,願意娶她為妻。臨走時,她把門鑰匙遞給我,對我說:我也不知道這一趟回不回來,你要願意,就住在這兒吧,電話費、水電費我已和物業管理算好,你不用操心。我把鑰匙還給她,說:我不用。我記得朱玲收回鑰匙時,眼中竟露出一些傷感,她摸着我的頭,對我說:你長大了。
朱玲在情感方面教會我很多東西,比如:不自我欺騙,敢於面對自己最無恥的念頭,敢於行動,過後說實話。我與朱玲最好的女朋友偷情事發,她並沒有對我大喊大叫,而是告訴我,說我以後還會有很多姑娘,但並不一定能碰到真正合適的。
有一天,她讓我管她叫姐姐,她說,如果我叫了,那麽以後就不再與我發生性關係,如果我叫了,她會真的像姐姐一樣關心我。
我沒有叫。
我當時喜歡與她發生性關係,我那時非常迷戀與歲數比我大的女人之間的性關係,她們往往動作下流大膽,忘乎所以,我喜歡看她們下床以後的正經樣子,我還喜歡回想兩者之間的差別,我認為那簡直太棒了!
朱玲還教會我一些別的東西:做意大利麵條,說下流話,用口紅在鏡子上寫留言條,對人真誠,花錢大方,買合身的衣服穿,遇到倒黴事不抱怨等等。還有,她始終要求我工作,寫劇本,寫小說,寫詩,寫一切可寫的東西,不管那些東西能否換來金錢,她說:你會寫東西,就是在人世間有了一個像樣的工作,千萬別丟掉這個工作,不然,你在人世間就會變得一無所有,一無所有的來到世間,再一無所有的離去是不好的,像我一樣。
直到現在我也一直認為,她是一個難以置信的女人。
第013頁
出了朱玲傢,我走下樓梯,上了出租車,一直開到一個醫院,像醫院那樣的地方我不熟,因為不常來。我麯麯折折地挂了號,買了病歷本,來到泌尿科,接待我的竟然是個女大夫,她問我:怎麽了?
我卻不知該怎麽回答。
她又問:你挂號條呢?
我把挂號條交給她。
你是——
我和一得性病的姑娘睡過覺——
沒帶——
沒帶。
她是什麽病?
我也不知道。
你有什麽不舒服嗎?
沒有。
什麽時候——
昨天夜裏。
這樣吧,你把那個姑娘帶來,我先問問她什麽病,很多性病有潛伏期,現在我也不知道你得了什麽病——先去做個化驗吧,抽點血,然後——
按照女大夫開的小條,我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做了一些必要的檢查,其過程讓人難於啓齒,終於混過那段時間,我從醫院出來,鑽進一輛出租車裏,不知自己該怎麽辦。
女大夫告訴我,一個星期以後取化驗結果。
第014頁
我回到傢,辛虹已經醒了,正在看電視。我坐到她身邊,把大麻掏出來,扔到桌上。辛虹看了我一眼:幹嘛去了?
出去弄點大麻。
是給我弄的嗎?
你想抽就抽吧。
辛虹開始製作大麻煙捲,她打開信封,取出塑料袋,從裏面取出大麻,用水果刀切下一小塊,然後拿出一支煙,把裏面的煙絲倒出來,和大麻摻和在一起,重又塞進煙紙裏,她點燃,抽了一口,遞給我。
你先抽吧,我呆會兒。
你吃飯了嗎?
沒有。
你冰箱空了。
我知道。
我瘦了,一天沒吃東西了。
一會兒出去吃。
辛虹看看我,又把頭扭過去看電視。
一會兒,她又扭過來。
你怎麽了?
沒事呀——
你昨天可不是這樣的。
有點纍。
我想起一件事——
什麽?
今天我姐們兒過生日,咱們不用吃飯了,我一會兒呼她一下,看她有什麽動靜。
行。
我點上一支煙,看着辛虹的脖子,她的脖子又細又白又長,非常漂亮,這是她身上最漂亮的部位。
辛虹回過頭來,我跟你說過嗎?
什麽?
你這兒真舒服。
沒說過。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直到完全漆黑一片。
我和辛虹一直在看電視,新聞聯播,電視劇,廣告片,專題節目,平均每隔五分鐘換一下臺——快八點半時,辛虹站起來,抓起電話,呼了一個號,剛放下電話,不到片刻,電話鈴就響了。
辛虹拿起電話:阿梅嗎?今天生日吧——想怎麽過?——大party,太好了,在哪兒?還沒定呀,那我就等着——行,到時候叫我一聲,我就在這個電話邊上——對,和他在一起——沒亂搞,看電視呢——她忽然扭頭,你去嗎?
無所謂。
去吧,去看看。
行。
她又轉嚮電話:他去,行,我等你電話,別忘了我啊——
她放下電話,長長出了口氣:晚上總算有事了。
你不去歌廳了?
你沒看見嗎,今天有事兒,我姐們兒過生日——
第015頁
我們坐上出租車,那輛車一上去,司機就說快沒油了,於是先到東單加油站加滿了油,然後轉回長安街,嚮西一直紮下去,辛虹坐在我旁邊,出租司機不斷地一盤接一盤地換着磁帶聽,沒有一首歌能聽完,最後總算找到一個拼盤聽了起來,是老狼唱的《同桌的你》。
我一言不發地坐在辛虹旁邊。你是不是不高興?沒有啊——那你幹嘛不理我?沒有啊——我看外面。以前你可不這樣——是不是跟你睡完覺就煩我了,要煩我,說一聲,我自己走。我突然說:你自己走吧——怎麽了?我不舒服。哪兒不舒服?我想回傢。
辛虹突然喊了聲停車,車未停穩,她便拉開門走了出去,又咣地把門關上:神經病。司機一腳油門,我回頭張望,轉眼間,辛虹就從後風擋玻璃中消失了。
第016頁
又是無數的美麗的人頭從天上飄落,她們是一些未知人事的少女的頭部,眨着漂亮的眼睛,然後掉到地上,有長發的,有短發的,有係着發帶的,有戴着發卡的,全都那麽可愛,我低下頭,看到那些人頭在地上四處滾動,我聽到嘆息聲,聽到尖叫,聽到歌聲,還看到淚水——我從夢中驚醒,擡起頭,看到床頭櫃上的時鐘,正是深夜十二點整。
朱玲對我說過,不要與三陪混,萬不得已也不要去,她們太髒不說,還麻煩。朱玲說得很對,但我並不總是聽朱玲的,因為她是她,我是我。我不怕髒,也不怕麻煩,但我怕獨自一人,怕沒有地方去。
深夜十二點醒來這件事對我來講,簡直無法忍受,因為我獨自一人,因為無處可去。我想再次睡去,但又怕做同樣的夢,我感到頭痛,惡心,身上還出汗,我睜開眼睛,一會兒,我又閉上眼睛,再一會兒,我又睜開眼睛,不久,又閉上,反反復復,直到天明。
天明以後,我下床洗澡,然後煮熱咖啡喝,喝完咖啡,再次洗澡,然後回來再次喝熱咖啡,這樣做的原因想讓自己清醒,但清醒之後,我又感到無聊,人在無聊時很容易疲倦,而要想從疲倦中擺脫出來,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睡覺,於是,我拉上窗簾,爬上床去,蓋上被子,安然睡去。
第017頁
辛虹走後的一個星期我心緒不寧,我接的一個描寫電腦的情景喜劇也因我寫作態度不端正而作廢,製片人換了別人來寫,本來因為劇本討論、開會、吃飯,寫提綱等瑣事還能叫我有一種忙忙亂亂的感覺,然而,然而——就像電影中的換場,仿佛衹用了一秒鐘,一切就從天而降,當我清醒以後,我突然發現自己正獨坐傢中,口幹舌燥,窗簾外面是閃亮的陽光,地板上堆滿了唱片、錄相帶、煙灰缸和吃剩的薯片空筒,此外是圍繞着我的是一片寂靜,沒有聲響,沒有人,沒有電話,沒有事情,沒有現在,也沒有明天。真討厭。
我打開寫字檯邊上的抽屜,裏面還有大約兩百元,這是我現在所有的錢,我把那兩百元放進空空的錢包,然後打電話給電視臺的一個製片人,催他快些結賬,他支支吾吾,於是我就不斷地打出電話,不厭其煩地找到各個與結賬有關的人,終於,兩個小時後,我可以去臺裏領取我的最後一筆五千元稿酬,我帶上身份證,來到電視臺,開了進門條,經過一係列周折,領到酬金,然後給大慶打了一個電話,大慶此時正在傢裏睡覺,通過電話,我聽到他用含混不清的聲音咕嚕了一聲過來吧,我挂斷電話,出了電視臺,坐上一輛出租車,來到位於航天橋附近的大慶傢,他打開門,然後鑽回被窩,繼續蒙頭大睡,我聽着他的呼嚕聲,坐在他的雙人沙發上,看着他的鬧鐘一秒一秒地走動,看了幾圈,便進入了夢鄉。
第018頁
我喜歡找大慶,有事的時候找他,沒事的時候也找他,大慶也不喜歡一個人呆着,寧可整夜夜不歸宿,與我、還有其它一些朋友呆在一起,他管那叫耗着。
於是,在我們都無所事事的時候,就聚在一起耗着。起初,我們聚在一起談論電影,談論施隆多夫,談論馬丁史高西斯,談論伯格曼、費裏尼或塔爾科夫斯基,然後我們談論海德格爾,談論波爾,談論尼采,談論利奧塔,談論所有那些時髦的作傢,談論他們的作品及人生,當發現一切都是紙上談兵,與我們沒有任何關係的時候,我們就改成談貝多芬,談梅西安,談貝裏尼,然後話題轉到畢沙羅、達利或是米開朗基羅身上,當然,他們與我們也沒有任何關係,因此,最終,我們談無可談,就圍坐在一起幹耗。
一幹人中,衹有大慶有一個固定女朋友,她在公司上班,叫吳莉。吳莉工作很忙,而且與大慶的生活習性剛好相反,大慶睡覺的時候,她上班,當她回傢睡覺時,大慶卻要出門了。
然而,在大慶的情感生活裏面,吳莉卻是站在一個製高點上,大慶的天性裏,喜歡各種各樣的姑娘,但他無法離開吳莉,他的頭腦在想到與吳莉的關係時最多想到分手,但再往下想,分手以後的吳莉會再有新男友,這個念頭簡直就能要大慶的命。因此,在外面混的大慶往往在姑娘方面無所作為。
我個人認為,大慶的生活方式值得羨慕,簡直可以用見剋特《等待戈多》裏的一個人名來稱呼他——幸運兒,沒錯,他是個出污泥而不染的幸運兒。
第019頁
順便提一句貝剋特,此人是我私人比較喜歡的一個作傢,他是一個愛爾蘭人,世人對他的認可可用1969年的諾貝爾文學奬來概括,在他最悲慘的幾年中,他曾靠他的情人做苦工掙來的錢生活,為了擺脫喬伊斯對他的影響,他竟用法語寫作他主要的作品,包括《莫洛伊》,《馬洛納之死》,《無名的人》和《怎麽回事》四篇,這些作品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充滿獨白與囈語,主人公一律完全無可救藥,如同他自己。據說他總是在大醉中奮筆疾書。世人開始對他真正關註始於他的一部前面提到的話劇《等待戈多》,因為這部話劇,貝剋特的生活得以改善,並以話劇的形式把自己的小說重複了一遍,然而不幸的是,世人僅僅對他的話劇感興趣,而把他的小說扔到一邊,實際上,他的話劇比起他的小說來,可以說是拙劣透頂。貝剋特說過:沒有什麽比不幸更可笑。貝剋特還說過:人生的惟一內容就是沮喪。我喜歡《無名的人》,整部小說是由一個莫名其妙的生物敘述,他被命名為馬鬍德,敘述者雙手放在膝上,坐在一個水缸裏,沒有行動的能力,他的腦袋是一個大而平滑的球體,沒有面部特徵,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淚又像是充着血,他沒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沒有毛發。
像貝剋特筆下所有的人物一樣,馬鬍德的需要和痛苦來源於一點,那就是說話,他必須不停說下去,他是為解脫說話帶來的苦難而說話。他敘述的內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識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關於上帝,關於罪與贖罪,關於母親等等。還講些斷斷續續的故事,比如關於他生活在某飯館門外的一口缸裏的故事等等,小說最後一個句子長達一百二十頁。
貝剋特是個徹底的悲觀主義者,他的一生用盡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觀情緒講給別人聽。他毫無希望地講着,他想象中的聽衆自然也是毫無希望地聽着,一切都毫無希望,在他不着邊際的敘述中,你無法確定任何東西,主人公沒有前因,也沒有後果,沒有時間,也沒有地點,更沒有所謂的主要事件、人物關係,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麽,又似乎沒做,總之,一切都混亂不堪,敘述就在這種混亂不堪中堅持不懈地進行着,總體看來,他在小說中要表達的事情衹有一件,那就是沒有事情發生,什麽也沒有發生,既然沒有發生什麽,當然,事情也就無從談起。
我喜歡貝剋特的鬍言亂語,是的,衹有鬍言亂語是對的,除此以外,別的簡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邊際。貝剋特喜歡在靜止中存在,像我現在一樣,倒在大慶的沙發裏沉沉睡去,我的身體與我的感覺靜止於某一刻,徒勞而又悲觀地靜止在那裏,任憑夜幕席捲而至。是的,貝剋特是對的,一切都沒有發生,而且是接二連三,以至無數次的一切都沒有發生。的,這是絶望啊。
第020頁
我和大慶是讓吳莉叫起來的,其時已是晚上九點多鐘,吳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裝,肩上還挎着一個小包,她拉亮電燈,叫醒我們,然後踢掉高跟鞋,把腳搭在茶几上,點上一支煙說:忙了一天,我還沒吃飯,咱們到哪兒去吃?
大慶此時便從床上一躍而起,揮動白胖的手臂:隨便,隨便,都行,都行,你說,周文,去哪兒?火鍋?川鍋?湖北菜?還是西餐?
我喝醉時有個特點,就是別人根本看不出來,即使醉得天翻地覆我也能行走如飛,還能認路,正常與人對話,惟一表明我喝醉過的跡象就是我對醉時發生的所有事情一概忘得幹幹淨淨。
朱玲結過婚,老公原來是個走私的,認識我的前一天,他終於一命歸西,是因為抽白粉,他給朱玲留下一大筆錢和一身髒病。
這些,都是朱玲在以後的日子裏斷斷續續告訴我的。當晚,我睡到她身邊,幫她摘下耳環,除下墨鏡,她提醒我,要戴避孕套,完事以後要洗澡,要仔仔細細的洗,不能馬虎。
她對我說,你現在是小孩,什麽都不在乎,那是因為你什麽也不知道,以後什麽都知道了,就什麽都在乎了。
據說大醉的我如此對答:我纔不在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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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正是那句酒後之言居然讓朱玲非常感動。
感動的結果是我沒有料到的,過了幾個月,一天夜裏,我正在燈下硬着頭皮翻看一本晦澀難懂的電影符號學方面的書,電話鈴聲響起,我接了電話,原來是朱玲,她正在我樓下,通過電話,我聽到她對我說生日快樂,我這纔想起,當天是我二十七歲生日,那天朱玲進來,送給我一瓶香檳酒,我們就在我屋內,一杯一杯地把那瓶香檳喝得一幹二淨,隨後,我迷迷糊糊地睡去,朱玲坐到我的電腦前,一頁頁翻看我寫的劇本小說,就那樣一直看到天亮,我醒來後,朱玲果斷地對我說:你應該好好寫,不該鬍混。
然後,根據她的建議,我收拾了一下換洗衣物,又從書架上拿了幾本常看的書,然後把那些東西搬入朱玲的那輛日産馬自達323型轎車,據朱玲介紹,那輛車已在停車場放了一年之久,如果她不開開,遲早會變一堆廢鐵,於是我便坐上她的汽車,來到她傢,過起了所謂幹幹淨淨的寫作生活,朱玲為我騰出一個書房,她整日忙着準備一頓又一頓的早餐午餐和晚餐,並輕手輕腳地端到我的桌上。
那一段時間,我過得可算是簡單,除了寫作,什麽也不想,夜裏悶的時候,我便與朱玲一起外出兜風,我與她往往一言不發,開着車,駛過一條條寂寞的街道。過了幾個月,我寫成一部二十萬字的長篇小說,朱玲看過,十分滿意,我便送到出版社,那是九五年的九月,然後,朱玲去了美國,她有一個老朋友在那裏發跡,仍記挂着她,願意娶她為妻。臨走時,她把門鑰匙遞給我,對我說:我也不知道這一趟回不回來,你要願意,就住在這兒吧,電話費、水電費我已和物業管理算好,你不用操心。我把鑰匙還給她,說:我不用。我記得朱玲收回鑰匙時,眼中竟露出一些傷感,她摸着我的頭,對我說:你長大了。
朱玲在情感方面教會我很多東西,比如:不自我欺騙,敢於面對自己最無恥的念頭,敢於行動,過後說實話。我與朱玲最好的女朋友偷情事發,她並沒有對我大喊大叫,而是告訴我,說我以後還會有很多姑娘,但並不一定能碰到真正合適的。
有一天,她讓我管她叫姐姐,她說,如果我叫了,那麽以後就不再與我發生性關係,如果我叫了,她會真的像姐姐一樣關心我。
我沒有叫。
我當時喜歡與她發生性關係,我那時非常迷戀與歲數比我大的女人之間的性關係,她們往往動作下流大膽,忘乎所以,我喜歡看她們下床以後的正經樣子,我還喜歡回想兩者之間的差別,我認為那簡直太棒了!
朱玲還教會我一些別的東西:做意大利麵條,說下流話,用口紅在鏡子上寫留言條,對人真誠,花錢大方,買合身的衣服穿,遇到倒黴事不抱怨等等。還有,她始終要求我工作,寫劇本,寫小說,寫詩,寫一切可寫的東西,不管那些東西能否換來金錢,她說:你會寫東西,就是在人世間有了一個像樣的工作,千萬別丟掉這個工作,不然,你在人世間就會變得一無所有,一無所有的來到世間,再一無所有的離去是不好的,像我一樣。
直到現在我也一直認為,她是一個難以置信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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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朱玲傢,我走下樓梯,上了出租車,一直開到一個醫院,像醫院那樣的地方我不熟,因為不常來。我麯麯折折地挂了號,買了病歷本,來到泌尿科,接待我的竟然是個女大夫,她問我:怎麽了?
我卻不知該怎麽回答。
她又問:你挂號條呢?
我把挂號條交給她。
你是——
我和一得性病的姑娘睡過覺——
沒帶——
沒帶。
她是什麽病?
我也不知道。
你有什麽不舒服嗎?
沒有。
什麽時候——
昨天夜裏。
這樣吧,你把那個姑娘帶來,我先問問她什麽病,很多性病有潛伏期,現在我也不知道你得了什麽病——先去做個化驗吧,抽點血,然後——
按照女大夫開的小條,我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做了一些必要的檢查,其過程讓人難於啓齒,終於混過那段時間,我從醫院出來,鑽進一輛出租車裏,不知自己該怎麽辦。
女大夫告訴我,一個星期以後取化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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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傢,辛虹已經醒了,正在看電視。我坐到她身邊,把大麻掏出來,扔到桌上。辛虹看了我一眼:幹嘛去了?
出去弄點大麻。
是給我弄的嗎?
你想抽就抽吧。
辛虹開始製作大麻煙捲,她打開信封,取出塑料袋,從裏面取出大麻,用水果刀切下一小塊,然後拿出一支煙,把裏面的煙絲倒出來,和大麻摻和在一起,重又塞進煙紙裏,她點燃,抽了一口,遞給我。
你先抽吧,我呆會兒。
你吃飯了嗎?
沒有。
你冰箱空了。
我知道。
我瘦了,一天沒吃東西了。
一會兒出去吃。
辛虹看看我,又把頭扭過去看電視。
一會兒,她又扭過來。
你怎麽了?
沒事呀——
你昨天可不是這樣的。
有點纍。
我想起一件事——
什麽?
今天我姐們兒過生日,咱們不用吃飯了,我一會兒呼她一下,看她有什麽動靜。
行。
我點上一支煙,看着辛虹的脖子,她的脖子又細又白又長,非常漂亮,這是她身上最漂亮的部位。
辛虹回過頭來,我跟你說過嗎?
什麽?
你這兒真舒服。
沒說過。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直到完全漆黑一片。
我和辛虹一直在看電視,新聞聯播,電視劇,廣告片,專題節目,平均每隔五分鐘換一下臺——快八點半時,辛虹站起來,抓起電話,呼了一個號,剛放下電話,不到片刻,電話鈴就響了。
辛虹拿起電話:阿梅嗎?今天生日吧——想怎麽過?——大party,太好了,在哪兒?還沒定呀,那我就等着——行,到時候叫我一聲,我就在這個電話邊上——對,和他在一起——沒亂搞,看電視呢——她忽然扭頭,你去嗎?
無所謂。
去吧,去看看。
行。
她又轉嚮電話:他去,行,我等你電話,別忘了我啊——
她放下電話,長長出了口氣:晚上總算有事了。
你不去歌廳了?
你沒看見嗎,今天有事兒,我姐們兒過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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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坐上出租車,那輛車一上去,司機就說快沒油了,於是先到東單加油站加滿了油,然後轉回長安街,嚮西一直紮下去,辛虹坐在我旁邊,出租司機不斷地一盤接一盤地換着磁帶聽,沒有一首歌能聽完,最後總算找到一個拼盤聽了起來,是老狼唱的《同桌的你》。
我一言不發地坐在辛虹旁邊。你是不是不高興?沒有啊——那你幹嘛不理我?沒有啊——我看外面。以前你可不這樣——是不是跟你睡完覺就煩我了,要煩我,說一聲,我自己走。我突然說:你自己走吧——怎麽了?我不舒服。哪兒不舒服?我想回傢。
辛虹突然喊了聲停車,車未停穩,她便拉開門走了出去,又咣地把門關上:神經病。司機一腳油門,我回頭張望,轉眼間,辛虹就從後風擋玻璃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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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無數的美麗的人頭從天上飄落,她們是一些未知人事的少女的頭部,眨着漂亮的眼睛,然後掉到地上,有長發的,有短發的,有係着發帶的,有戴着發卡的,全都那麽可愛,我低下頭,看到那些人頭在地上四處滾動,我聽到嘆息聲,聽到尖叫,聽到歌聲,還看到淚水——我從夢中驚醒,擡起頭,看到床頭櫃上的時鐘,正是深夜十二點整。
朱玲對我說過,不要與三陪混,萬不得已也不要去,她們太髒不說,還麻煩。朱玲說得很對,但我並不總是聽朱玲的,因為她是她,我是我。我不怕髒,也不怕麻煩,但我怕獨自一人,怕沒有地方去。
深夜十二點醒來這件事對我來講,簡直無法忍受,因為我獨自一人,因為無處可去。我想再次睡去,但又怕做同樣的夢,我感到頭痛,惡心,身上還出汗,我睜開眼睛,一會兒,我又閉上眼睛,再一會兒,我又睜開眼睛,不久,又閉上,反反復復,直到天明。
天明以後,我下床洗澡,然後煮熱咖啡喝,喝完咖啡,再次洗澡,然後回來再次喝熱咖啡,這樣做的原因想讓自己清醒,但清醒之後,我又感到無聊,人在無聊時很容易疲倦,而要想從疲倦中擺脫出來,最好的辦法莫過於睡覺,於是,我拉上窗簾,爬上床去,蓋上被子,安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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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虹走後的一個星期我心緒不寧,我接的一個描寫電腦的情景喜劇也因我寫作態度不端正而作廢,製片人換了別人來寫,本來因為劇本討論、開會、吃飯,寫提綱等瑣事還能叫我有一種忙忙亂亂的感覺,然而,然而——就像電影中的換場,仿佛衹用了一秒鐘,一切就從天而降,當我清醒以後,我突然發現自己正獨坐傢中,口幹舌燥,窗簾外面是閃亮的陽光,地板上堆滿了唱片、錄相帶、煙灰缸和吃剩的薯片空筒,此外是圍繞着我的是一片寂靜,沒有聲響,沒有人,沒有電話,沒有事情,沒有現在,也沒有明天。真討厭。
我打開寫字檯邊上的抽屜,裏面還有大約兩百元,這是我現在所有的錢,我把那兩百元放進空空的錢包,然後打電話給電視臺的一個製片人,催他快些結賬,他支支吾吾,於是我就不斷地打出電話,不厭其煩地找到各個與結賬有關的人,終於,兩個小時後,我可以去臺裏領取我的最後一筆五千元稿酬,我帶上身份證,來到電視臺,開了進門條,經過一係列周折,領到酬金,然後給大慶打了一個電話,大慶此時正在傢裏睡覺,通過電話,我聽到他用含混不清的聲音咕嚕了一聲過來吧,我挂斷電話,出了電視臺,坐上一輛出租車,來到位於航天橋附近的大慶傢,他打開門,然後鑽回被窩,繼續蒙頭大睡,我聽着他的呼嚕聲,坐在他的雙人沙發上,看着他的鬧鐘一秒一秒地走動,看了幾圈,便進入了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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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找大慶,有事的時候找他,沒事的時候也找他,大慶也不喜歡一個人呆着,寧可整夜夜不歸宿,與我、還有其它一些朋友呆在一起,他管那叫耗着。
於是,在我們都無所事事的時候,就聚在一起耗着。起初,我們聚在一起談論電影,談論施隆多夫,談論馬丁史高西斯,談論伯格曼、費裏尼或塔爾科夫斯基,然後我們談論海德格爾,談論波爾,談論尼采,談論利奧塔,談論所有那些時髦的作傢,談論他們的作品及人生,當發現一切都是紙上談兵,與我們沒有任何關係的時候,我們就改成談貝多芬,談梅西安,談貝裏尼,然後話題轉到畢沙羅、達利或是米開朗基羅身上,當然,他們與我們也沒有任何關係,因此,最終,我們談無可談,就圍坐在一起幹耗。
一幹人中,衹有大慶有一個固定女朋友,她在公司上班,叫吳莉。吳莉工作很忙,而且與大慶的生活習性剛好相反,大慶睡覺的時候,她上班,當她回傢睡覺時,大慶卻要出門了。
然而,在大慶的情感生活裏面,吳莉卻是站在一個製高點上,大慶的天性裏,喜歡各種各樣的姑娘,但他無法離開吳莉,他的頭腦在想到與吳莉的關係時最多想到分手,但再往下想,分手以後的吳莉會再有新男友,這個念頭簡直就能要大慶的命。因此,在外面混的大慶往往在姑娘方面無所作為。
我個人認為,大慶的生活方式值得羨慕,簡直可以用見剋特《等待戈多》裏的一個人名來稱呼他——幸運兒,沒錯,他是個出污泥而不染的幸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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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提一句貝剋特,此人是我私人比較喜歡的一個作傢,他是一個愛爾蘭人,世人對他的認可可用1969年的諾貝爾文學奬來概括,在他最悲慘的幾年中,他曾靠他的情人做苦工掙來的錢生活,為了擺脫喬伊斯對他的影響,他竟用法語寫作他主要的作品,包括《莫洛伊》,《馬洛納之死》,《無名的人》和《怎麽回事》四篇,這些作品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充滿獨白與囈語,主人公一律完全無可救藥,如同他自己。據說他總是在大醉中奮筆疾書。世人開始對他真正關註始於他的一部前面提到的話劇《等待戈多》,因為這部話劇,貝剋特的生活得以改善,並以話劇的形式把自己的小說重複了一遍,然而不幸的是,世人僅僅對他的話劇感興趣,而把他的小說扔到一邊,實際上,他的話劇比起他的小說來,可以說是拙劣透頂。貝剋特說過:沒有什麽比不幸更可笑。貝剋特還說過:人生的惟一內容就是沮喪。我喜歡《無名的人》,整部小說是由一個莫名其妙的生物敘述,他被命名為馬鬍德,敘述者雙手放在膝上,坐在一個水缸裏,沒有行動的能力,他的腦袋是一個大而平滑的球體,沒有面部特徵,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淚又像是充着血,他沒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沒有毛發。
像貝剋特筆下所有的人物一樣,馬鬍德的需要和痛苦來源於一點,那就是說話,他必須不停說下去,他是為解脫說話帶來的苦難而說話。他敘述的內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識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關於上帝,關於罪與贖罪,關於母親等等。還講些斷斷續續的故事,比如關於他生活在某飯館門外的一口缸裏的故事等等,小說最後一個句子長達一百二十頁。
貝剋特是個徹底的悲觀主義者,他的一生用盡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觀情緒講給別人聽。他毫無希望地講着,他想象中的聽衆自然也是毫無希望地聽着,一切都毫無希望,在他不着邊際的敘述中,你無法確定任何東西,主人公沒有前因,也沒有後果,沒有時間,也沒有地點,更沒有所謂的主要事件、人物關係,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麽,又似乎沒做,總之,一切都混亂不堪,敘述就在這種混亂不堪中堅持不懈地進行着,總體看來,他在小說中要表達的事情衹有一件,那就是沒有事情發生,什麽也沒有發生,既然沒有發生什麽,當然,事情也就無從談起。
我喜歡貝剋特的鬍言亂語,是的,衹有鬍言亂語是對的,除此以外,別的簡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邊際。貝剋特喜歡在靜止中存在,像我現在一樣,倒在大慶的沙發裏沉沉睡去,我的身體與我的感覺靜止於某一刻,徒勞而又悲觀地靜止在那裏,任憑夜幕席捲而至。是的,貝剋特是對的,一切都沒有發生,而且是接二連三,以至無數次的一切都沒有發生。的,這是絶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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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慶是讓吳莉叫起來的,其時已是晚上九點多鐘,吳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裝,肩上還挎着一個小包,她拉亮電燈,叫醒我們,然後踢掉高跟鞋,把腳搭在茶几上,點上一支煙說:忙了一天,我還沒吃飯,咱們到哪兒去吃?
大慶此時便從床上一躍而起,揮動白胖的手臂:隨便,隨便,都行,都行,你說,周文,去哪兒?火鍋?川鍋?湖北菜?還是西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