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大學三年級的時候,那是1981年“大三”。那時中國終於開放了,改革了,這時候大學裏開始有一些外教進來了。因為在這之前,讓我們讀的是莎士比亞、狄更斯,撐死了,薩剋雷,還有一些英國工人階級的所謂“無産階級文學”,像剋羅寧的《青青歲月》這樣的,作為學英語的這麽一種教材,順便學點文學,是這樣的,沒聽說過勞倫斯。因為勞倫斯在那個時候,就是說,英國的社會對勞倫斯是那種排擠辦法,而我們社會主義國傢,就把勞倫斯視為資産階級作傢,是腐朽、沒落、頽廢創作的,是當成這個的。文學史裏給他提供一點,把他當作頽廢的一派,因為他寫什麽“性”!工人階級的兒子寫什麽“性”,真是頽廢、墮落!所以,我們也不拿他當回事,從來就不介紹這個人,包括《查泰萊夫人的情人》。
但是,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我後來曾經做過一些研究,它更重要的,我覺得,它是一個生命的童話之類的東西,它是一個成人的童話。它所有的場景,如果你說,所有的東西,它都不是作為一個,就是說,我要通過這個東西去炒作自己,用咱們的現在話說,我要把自己怎麽怎麽樣。他不是這樣的。勞倫斯他把 “性”這個東西,他寫出的東西,它是有它的特殊的歷史背景的。那時候的英國,一個是清教主義很厲害,還有偽善的東西。還有,就是說什麽呢?就是說,勞倫斯他倡導一種人與人之間和諧的關係,而英國那時候恰恰對“性”這個東西管得非常非常的嚴,你不能有任何一點的這種突破。那是不可能的呀,那是反人性的呀。包括《兒子與情人》剛出版的時候,那時候差點也沒出版成。《兒子與情人》,既然你是忠實地寫工人階級的生活,肯定要包括他們的家庭生活,家庭生活重要的就是夫妻關係,你都不去寫,這是不對的。所以那時候,英國就是對這東西管得非常嚴。加上,就是說,勞倫斯他追求有什麽理想呢?因為那時候,《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是一個高貴的貴夫人和一看林人,等於比較下層的這麽一個男子,他們之間的結合,他是有一種觀念在裏邊。因為英國階級和階級之間的這種界限很嚴,在那個年代;現在還是這樣,就稍為好一些。這種分得非常厲害,就是這個階級人不能和那個階級人怎麽樣。其實,跟我們門當戶對,封建情形是一樣的。而在這裏,勞倫斯是,你不讓我這樣,我一定要塑造這麽一個童話型的這麽一個故事,我就是讓一個貴夫人和一個底層人去,兩個人最後産生愛情。
一、鐘愛故鄉的勞倫斯
勞倫斯,終生他是從離開英國以後,他是顛沛流離,最終是客死他鄉,連骨灰都沒有能回傢。但是,當一個人,當一個作傢因為無論什麽原因,被迫離開了自己的故鄉,離開了自己的祖國,而不能回來,而同時你隨時以自己童年的景象,以自己的故鄉作為背景,從事自己的創作,這個時候,你的故鄉是永遠活在你心裏的。而且,你隨時你在用你的眼睛,你在用你的心目,就是mind's eye 去看你的故鄉。這個時候,那真正這個故鄉,是你的心靈的故鄉。可能有時候,我們活在自己的故鄉,我們不覺得,我從小長在這裏,生在這裏,所有的街道無論怎麽變化,我都覺得很自然,這個房子是該拆了,這個房子挺難看的,把它拆了吧,這條路該拓寬了,我不覺得怎麽樣。但是,對於一個離鄉的遊子,而這個遊子他不是說是背棄了自己的故鄉,而是他在千山萬水之外,他在想着自己的故鄉,而且以自己的故鄉為背景進行創作,對於這樣的人來說,他又回不來,永遠都回不來,連骨灰都回不來。這樣的時候,他真正是一種,讓我想到用什麽詞去形容這種狀況,無論是心理的,還是精神、肉體上的這種折磨。
勞倫斯在他臨死之前,他那時候他是三期肺病在意大利的鄉下,那個時候有一個意大利的朋友要到他的故鄉去,勞倫斯就給他寫了一封信。勞倫斯這個信是這樣寫的,非常簡單,說:“如果你再到那邊去,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就是他的故鄉)。我在那裏出生,長到21歲……”然後他就詳細地羅列,去看哪兒,去看哪兒,去看哪兒。最後說:“我在那座房子裏,從6歲住到18歲,走遍天下,對那片風景最是了如指掌,那是我心靈的故鄉(That is the country of my heart.)……”
這個時候,對一個三期肺病馬上就要死去,而且知道自己永遠不能再回故鄉的人來說,這句話說出來,它的分量是非常非常的重,跟我們有的時候到外邊去工作幾年,說那我心裏都想着我的傢,那真是我心靈的故鄉,這種感覺真的是不一樣。於是我就把這句話作為我最近的一本書,講勞倫斯故鄉的書,就是《心靈的故鄉》。後來我就曾經寫到,說這封信,當我讀這封信的時候,因為他羅列得特別地具體,看哪兒,看哪兒,看哪兒。我說,這封信簡直像一個電視搖動的鏡頭,那鏡頭後面就是勞倫斯的眼睛。當我們拍電視的時候,就是這樣看的,鏡頭後面那就是他的眼睛。衹不過他沒有一個鏡頭,他是在用心靈的眼睛作為鏡頭,在遙望他的故鄉,穿過歐洲大陸和多佛海峽,遙望自己的故鄉,那是一雙心靈的眼睛。我們每個人在異鄉遙望家乡時,不都是用這樣的心眼嗎?鄉戀衹有到至誠至愛的地步,才能讓人遠隔千山萬水,用心眼透視。
二、特立獨行的勞倫斯
為什麽勞倫斯一直在英國那麽多年,他是很受排擠的?他之所以長年流浪到國外去,也是跟他當初在英國沒什麽市場有關係。為什麽?跟他的出身,跟他的家乡很有關係了。為什麽?後來,考察過勞倫斯最早成名的這麽一個階段,你想,你是一個礦工的兒子,撐死就是一個大專生,而且學的還不是什麽高雅的什麽文學的東西。他的那個專業是什麽呢?是師範班,就是把他訓練成一個小學教師,英國的這種訓練是非常嚴格的,你讀到什麽東西衹能教什麽。你要讀到師範大專班,你衹能去教小學,你不可能再去教中學,你必須大學畢業,在那個年代。就是勞倫斯在那個時候他是這樣的。然後你又去這樣的一個人在那種環境下,非常務實,非常庸俗的環境裏,你要成為一個詩人?他最早是寫詩。上課,勞倫斯不好好讀書的,上課自個就寫詩,不聽課,因為課也不是很難,自個寫詩。後來,我們看到好多勞倫斯的原作是小練習本,小橫格本。吭哧吭哧寫那些詩,就是這樣的,他是一個詩人,他要頂着多麽大的壓力。就是說,你是不務正業。他的父母,尤其他的母親如果要知道他是搞文學創作,他母親非常不可容忍。雖然他母親價值觀念和他父親是那麽的不同,所謂的不同也不是在於精神上,更多是在物質上,就說你別給我下井挖煤去,弄得渾身髒兮兮地回來吃飯,還要我幫你洗,你得去當白領,你得去掙錢去。他母親其實最終,我們現在去看,其實也不是俗,就是非常務實的這麽一種觀念。所以勞倫斯他必須頂着什麽樣的壓力呢?所有的小鎮子人對他的一種斜視,用北京話說,就你那樣,你還寫什麽詩?你!
然後,家庭對他又是一種壓力,家庭希望他去當bread winner(家庭支柱),你要成為這種家庭的收入的主要來源,因為他的二哥在倫敦成為一種白領以後,不幸得病死了。他的大哥很早就寄養在祖父傢,就不回傢了,就傢裏他是惟一的男子漢了,他父親已經不行了,上歲數,礦井也不景氣了。那就指着你給傢裏掙錢呢,你還寫什麽詩!上課你也不好好讀書,你還吭哧吭哧在那兒弄點歪詩,弄點小酸詞兒什麽的,咱們說白了,他頂着多麽大的壓力!儘管他自己把這個東西當做非常地神聖去追求,但是現實是非常殘酷的,小鎮不允許你這樣的人存在,傢裏也不允許你這樣存在,而特別是他們傢。最後,他們傢勞倫斯生長在女性的環境裏邊,他的姐姐、妹妹、母親這都是非常愛他的,對他真是從頭到腳地呵護,你可以不幹活,好好讀書,就像我們似的,恨不得你笤帚都不要摸,你衹要給我考上清華,你就勝了,咱們傢就火了,就這樣的。可是這時候你不去好好讀書,你不去追求在社會這種階梯上的一種上升,而去寫什麽詩!不可理解。所以這個時候,就是說,勞倫斯他要頂着這樣的壓力!
而一旦他的作品進入了倫敦的文學界,文學圈子裏邊。我們可以想像,那麽一個骯髒,那麽遙遠的一個小村,那麽一個小作傢出來,就進了倫敦的文學圈子了。因為那個時候倫敦的文學圈子,我們大傢都知道,那麽多著名的作傢在倫敦,你算什麽!一個小村裏出來的,工人的兒子,你的作品都是什麽東西,不會有人太重視你。但是偏偏在這個時候,勞倫斯他非常地幸運,那個時候他趕上了英國一個很著名的雜志叫English Review, 《英國評論》這麽一個雜志。而這個雜志是誰創辦的呢?是Ford madox Hueffer,後來叫Ford Madox Ford,他也是個著名的作傢,他聯絡了康拉德、威爾斯這樣一批著名的作傢,創辦了這麽一個雜志。而這個雜志是要求新,它不是保守的。現在我們說它是一個中間偏左的這麽一種所謂左派的小資産階級的這麽一種雜志。勞倫斯趕上這一撥了。
作為這種小資産階級,他們是提倡更務實的這種文學,他們突然像發現一個天才一樣,發現勞倫斯:哇,還有人這麽寫!還有人寫這種人的生活!他們突然這時候發現了一個勞倫斯,是持這麽一種觀念,而且是觀念是次要的,關鍵是勞倫斯的文學,他是那麽的腳踏實地。他的每一個意象,每一個細節都是深深地紮根在生活、生命的這種土地上,紮根在人的生活裏邊的!他的人物是那麽的活靈活現!哇!他們覺得這是有生命的文學,這種文學能夠對日漸衰竭的文學血脈,是一種強烈的這種補充,強烈的血液的註入,所以他們這時候一定要把勞倫斯推出來,像明星一樣地推出來。於是,一下就在《英國評論》上把勞倫斯最早的一些詩,寫礦工生活的,寫小學教師生活的,這種寫底層人生活的這種詩歌,先推出去幾大版來。然後,他又開始看勞倫斯的小說,又把他小說推出來。然後,勞倫斯這時候在寫他的第一部作品《白孔雀》,他又推他的長篇小說,又推出來,不斷地把勞倫斯作品推出來。這時候,勞倫斯他在英國的文學界,那麽寒酸,而且他講話還帶那麽一點諾丁漢的口音,我們無法想像,諾丁漢離倫敦可能就兩百來公裏地,那個口音是非常地重,聽不大懂的,你知道,英國上流社會你要講這種正規的King’s English,而勞倫斯講的是帶有這種口音的,諾丁漢口音,管mother叫 muther,用這樣的,當然勞倫斯不會這麽重,當時就覺得很斜視你。
但是他們發現,這是一個天才,這是一個文學天才!他的文學是紮根在生活裏的,於是把他推出來了,可是最終,他們把他捧紅了。而這種捧其實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捧,就是說,我是扶持你的,我是給你恩賜於你的,是這樣的。他們之所以捧勞倫斯,就覺得你就應該永遠地這麽寫下去,寫你的礦工生活。沒見過呀,他們沒見過這種生活,覺得非常新鮮,而且覺得非常地刺激!這種生活,其實最終的還是他們把勞倫斯當作一種,後來他們說,就像”在弗吉尼亞的這種黑人莊園裏,發現了一個變成白人的這麽一個人”一樣,發現了一個天才,就這樣的。
但勞倫斯他最終不是說,我衹寫一種東西,他是有他的文學的觀念,有他的文學的追求,他要寫很多東西,他要不斷地變換自己的,無論是題材、體裁、創作手法,他是在進步當中的這種觀念。一旦勞倫斯進入某些純藝術化的作品,這時候,這些人就說,不行,我們不能再扶持你了。其實不再扶持他的原因,就在於他們期盼的是,“一個弗吉尼亞黑人莊園裏出現了這麽一個白人”這樣的一種文學天才,而一旦你要進入文學純藝術化的東西,他們就排斥你,就不再推崇你。於是,勞倫斯就受到了來自這方面的壓力。而另外,勞倫斯受到的是更大的一種壓力是什麽呢?是Woolf這幫人,伍爾夫、福斯特、凱恩斯,就這些人,就是英國的所謂的 “奶油裏的奶油”,最高層的文化精英,他們不會對勞倫斯特別感興趣。儘管我們弗吉尼亞·伍爾夫對勞倫斯那麽的推崇他,但是她推崇的還是《兒子與情人》這樣的作品,就是寫下層生活人的作品。一旦勞倫斯進入《戀愛中的女人》、《虹》這種很藝術,最終證明這兩部作品是勞倫斯的傑作,他的大師級的作品,一旦勞倫斯進入這個階層以後,這些人就不會再對你感興趣。他們認為,你不配,你一個工人階級出身的人,你就應該寫你工人階級生活去,你不要進入純藝術領域,他們覺得,你不配!覺得你crazy,發瘋了!
但是勞倫斯就認為,我的藝術是為自己的藝術,Art for my sake,為自己的藝術,所以他對很多人都是不以為然的。就是說,勞倫斯受到方方面面的掣肘,他這種為自己的藝術最終得到就是這麽一種下場,他不和任何人沆瀣,也不和任何人去同流合污,也不攀竜附鳳,到任何一個地方去,他就是他自己,他的出身决定了他創作的底色,但他的文學的這種追求,對文學價值的這種追求,是他自己的,是獨一無二的,跟別人不一樣。所以,最後他還是受到一些人,比如福斯特這種英國的大文學家,他還是非常肯定勞倫斯的,覺得他很了不起。
三、畸形傢境中的勞倫斯
勞倫斯他生長在非常醜惡的那麽一個地方,就是當年的伊斯特伍德是一個煤礦,管它叫煤鎮子,那麽一個特別骯髒的地方。因為那裏是英國經濟起飛的時候,開發煤礦,那個地方煤特別多,他生長在這麽一個地方。他的父親是礦工,他們傢有那麽多孩子,而他的母親是諾丁漢城裏的一個小資産階級,她父親是工程師,就等於下嫁到一個礦工傢裏來。當初他父母結婚的時候,完全是一種年輕嘛,所謂“年輕的時候不懂愛情”,套了一句俗話。
他母親那時候在一次諾丁漢的舞會上認識了他父親,勞倫斯的父親長得非常高大,非常強悍,很強壯,然後能跳舞,會唱歌,體育也特別好,是這樣一個人,充滿了這種生命的活力,二十來歲的時候。他是礦工,但是他所謂礦工,很多人不知道,勞倫斯的父親其實是一個小工頭。他等於是咱們五、六個人就包了這個掌子面,然後他父親就負責那塊掌子面,然後幾個人一塊幹活、組織,完了以後大傢掙了錢以後,均攤,是這樣一個工頭。但是他是親自幹活的這樣一個工頭,不是指手畫腳的工頭。他父親是個多才多藝的人,但他是一個文盲,沒什麽文化。但是他的母親呢,又是一個小有文化,當過幾天小學教師這樣的一個人,就是這樣兩個人,他們怎麽能夠一見鐘情?到現在也是一個謎。估計就是還是年輕的時候,大傢看的更是外在的東西,他父親是一個很有魅力的這麽一個人,跳舞跳得非常好。在一次舞會上,親戚傢的舞會上認識的,然後他母親對這種礦工的生活,充滿了小資産階級那種幻想:唉呀,勞動階級的生活一定很美,白天有點事,你去下礦挖煤,我在傢裏給你做飯,收拾得幹幹淨淨,你回來吃飯,咱們和和美美地過日子。她是充滿了這麽一種幻想。這樣就去了。去了以後呢,沒有幾天,以後纔發現不是那麽回事。因為她母親從來沒有下過礦,衹是聽他父親說,因為他父親特別熱愛勞動,特別喜歡這種煤礦。可能說到以後,大傢會覺得非常可笑,就是那時候,英國工人怎麽會對礦工那麽熱愛?是不是這是假的?其實不是。因為那個時候英國工人,當英國這種大規模的采礦業開始的時候,煤礦工人的工資非常的高,就是你幹別的,作為體力勞動的話,煤礦工人的這種工薪是最高的。作為勞倫斯父親他們那一輩人,他覺得采礦簡直給他們帶來了一種富有。那個時候的英國工人已經能住兩層小樓了,還有一個小花園什麽的。所以那時候礦工他對生活,他覺得非常地滿足,他覺得很熱愛。於是他對勞倫斯的母親那時候,他就描繪他井下的生活,就描繪得有點天花亂墜。那簡直說是我們工資是最高的,幹什麽都不如幹這個好。而且我們一身的力氣幹什麽去啊!出一身臭汗,掙一大筆錢,回來咱們過日子,這樣很理想的東西。於是這個小資産階級的母親,當時還是一個姑娘,覺得真是工人階級的生活真是美好,趕緊去。於是,他們兩個就非常快地從戀愛到結婚,到生第一個孩子,非常地快。
後來,勞倫斯很多作品裏也講這個。突然有一天,他母親在傢裏,英國人很講究那種下午茶Afternoon tea,就是到四點多鐘的時候,要喝茶點的呀,英國的工人階級從那時候就開始下午四點要喝茶點。這個茶點是什麽呢?至少要有紅茶,裏邊要加奶,有面包,而面包一定要抹黃油,然後還有些什麽東西。四點鐘要加這麽一頓餐,然後正餐晚上再隨便吃點什麽。於是他母親把那個桌布弄得很幹淨,然後所有的東西都收拾非常幹淨,這麽一個很漂亮,很能幹的一個家庭主婦,把傢裏收拾得幹幹淨淨,等着自己男主人回來吃飯。
突然,這時候門開了,進來一個人不人、鬼不鬼的這麽一個人,滿身滿臉黢黑,然後衹有眼白和牙齒是白的,簡直就是一個魔鬼,因為他從井下突然回來了。這時候他母親就愣了,說,你不是工頭嗎?你們井下不是非常好嗎?采完礦,你們會洗得幹幹淨淨地回來,你怎麽會是這個樣子?這時候勞倫斯的父親,這時候已經從戀愛、結婚,最初的那個很浪漫的時候,已經開始轉入正常的生活了,唉呀,說,什麽呀!說,哪是這樣的呀!我們都這樣。然後回來以後,而且是不洗,先吃,我餓了,呼嚕呼嚕就是帶聲地就把什麽咖啡啊,什麽力頓紅茶啊,一股腦地給你喝下去再說。然後就是:“過來,幫我洗!”然後就是我們看到,整個勞倫斯電影,就是一個大盆,一個大泥瓦盆,然後就上了釉子的,可能很多這兒的年輕人都不知道的,我小時候還見過這種。然後他就兌滿了熱水,然後人就兩個胳膊杵到那個盆裏邊,貓着腰:“快幫我擦背,髒死了!”
這時候,勞倫斯母親她徹底地對這種生活,真是心裏,就是像趙本山所說的“巴涼、巴涼的”,說,怎麽會是這樣的生活?一點都不浪漫!工人階級的生活怎麽會是這樣的?而且還是一個小工頭,怎麽會是這樣的呢?這是她最早開始這樣,衹是失望而已。但是隨着日子一天天地過去,這種柴、米、油、????,所有的難題全來了,孩子一個個地生,沒有辦法,這就是生活,而且是英國工人的生活。這時他母親就不能忍受。兩個人,你要說,其實作為一個小城市裏,一個小資産階級的女孩,她的這種價值觀念,其實比他的父親也應該說高不到哪兒去。因為他母親也就是一個小學高一點那麽一個文化程度。應該說,如果勞倫斯的父親是一個相對打引號的“體面的”這麽一個工作,比如,是鎮子上的一個會計、出納,可能也就沒事了。可能就是因為他們倆這個差別是一個本質的差別,那就是一個體力勞動這樣的差別。
於是,他們的價值觀念越來越分歧。勞倫斯的母親的信念,就是我絶不讓我的兒女再走他的路,男孩子絶不能下礦,女孩子絶不能再嫁給礦工。這就是他們最根本的一個什麽東西,這說白了,也不是什麽,我們想像價值觀念value,似乎還談不上,衹是人的最本能的一些東西。於是他們就再也不能和好,打架、吵架,然後勞倫斯的父親就是再也不回傢,下了班直接去酒館。他的鎮子上有很多酒館,這些酒館真是全是喝工人血的酒館,那就是錢幾乎全花在酒館上,給傢裏交錢非常少。咱們大傢就可以想像,這種生活,這種日子是很難過的。於是在這個時候,而且周圍是那種環境,勞倫斯的母親是不能忍受的。他們的關係最後其實就形同虛設。當她在生完勞倫斯妹妹的時候,兩個人絶不再同床。因為那時候人們還是不懂得避孕什麽別的東西,她覺得,衹要沒有接觸,那就徹底災難全沒了,這種無休無止的傢務勞動,無休無止的都沒了。最後他們的關係其實是形同虛設的,就是一種表面的這麽一種家庭關係,那就是父親拿錢來養傢,母親照顧所有傢裏的生活,給孩子良好的教育,讓他們出人頭地。當然,不管“出人頭地”這個詞是好還是壞,但是這是她的信念。
四、懷有戀母情結的勞倫斯
勞倫斯有一部,可能大傢知道,比較著名的作品,叫《虹》Rainbow。這是離他們傢不遠的那片地方。現在已經被大而化之,說,整個勞倫斯他們傢附近方圓恨不得十英裏之內全叫勞倫斯家乡Lawrence's country,都變成這個了。那個地方對勞倫斯也非常地重要。另外,《虹》的那一片在這個地方,這兩個鄉村加上他的一個故鄉,就變成勞倫斯整個創作的,絶大部分創作作品的主調當中的背景。如果衹是有風景,衹是有生活,這還不夠。還要有愛情。而就在這片鄉村裏邊,勞倫斯和三個女人有過關係。
我們看到的那是他最早的、青梅竹馬的那麽一個女朋友,他們的戀愛故事其實是很悲慘的,就是不斷地在戀愛,不斷地兩個人一會兒又分手,一會兒又戀愛,後來有一個英國的勞倫斯教授說,他們兩年就分手一次,然後兩年又和好一次,這樣的,但最終他們倆沒有成。還有,勞倫斯和另外一個他的小鎮子上的一個已婚的一個女人,他們有過實質性的,我說是有染。另外,和另外一個女孩子訂了婚,最後都訂了婚了,最後兩個人還是斷了。他擺脫不了母親對他強烈的這種精神控製,他無法和別的女人形成一種特別切實的這種關係,他擺脫不了。即使他的母親死了以後很長時間,他都擺脫不了這種陰影。
為什麽?這裏很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的畸形家庭關係,就是他父親變成傢裏外來的這麽一個人,根本沒有什麽關係,所有他們的精神生活,全是由他母親控製的。他母親整個就是一種她的實用的小資産的這種觀念,去控製所有傢裏的孩子,你們就得趕快念書,上大學,給我念成白領,給我脫離這個鬼地方,再也不回來了咱們,就這樣的。然後,就是說,他所有的這種影響都是受他母親影響,他父親簡直對他們傢人來說幾乎不存在一樣,Jessie Chambers經常到他們傢去,說,你父親不在呀?說,甭理他,他幾乎不回來,傢裏沒有他,有他沒他一樣,他的貢獻就是喝完酒回來,還剩幾個小錢給傢裏。於是,這樣的話,勞倫斯就形成一種很畸形的家庭關係,就是他跟他母親之間形成了那麽強烈的精神的這種依戀,受着她的引導,受着她的控製,他擺脫不了,永遠擺脫不了。於是這樣的話,他如果擺脫不了這個的話,當他成熟以後,進入談戀愛、婚姻、婚嫁這個時候,他不可能有切實的和別的女孩有什麽很順利的這種愛情關係,不可能,因為他隨時腦袋裏想的就是他母親。這個一比,這個還沒我媽漂亮呢,算了;那個一比,太俗,沒我媽好,就這樣子的。我剛纔說得比較俗一點,我就是這麽說。就是他母親對他控製太厲害了。他的母親就是這樣的一個,非常漂亮的這麽一個小城市的小傢碧玉。有過戀愛經驗的人都可以想像,這樣的小傢碧玉長得又好,又有些思想,又有些追求,她肯定是非常強烈地控製自己的孩子,於是勞倫斯很不幸地成為這種犧牲品。所以說,這樣,他碰巧一旦遇勞倫斯,但勞倫斯一開始他沒有說,他不懂什麽叫“戀母情結”,那時候弗洛伊德剛剛被翻譯到英國去,英國人裏知道弗洛伊德的人不多,勞倫斯不可能知道這個東西,他就出於一種本能,他真實地寫自己真實的生活,寫出來了,等出來以後,這些心理學家驚呼,這真是一個弗洛伊德主義的一個文本,活生生的!他是這麽形成的這種戀母情結,是這樣子的。但勞倫斯在這之前,他有意識了。怎麽有意識的呢?這跟他的私奔是有關係的,最終他跟他故鄉,就是他的大學,他上大學,諾丁漢大學畢業,然後又跟那麽多的女人有糾葛,最終還是沒有成功,因為他擺脫不了他的母親。最終他跟那個德國女人弗裏達私奔,走了,跑出去了,這個時候他母親已經死去了。他跟這個德國女人在一起的時候,這個德國女人是什麽人呢?在德國研究弗洛伊德主義的精神分析的這麽一個大師。然後,勞倫斯的私奔的這個女人跟他當初是情人關係。弗裏達就勞倫斯現在這個妻子,她從她的當初的情人那兒學了很多弗洛伊德的這種東西。後來他們私奔到了意大利以後,在這兒就是嘎達湖邊上的一個別墅裏,他們倆真正地在一起生活了。弗裏達說,我看看你寫的什麽東西,他們說你是作傢,我看看。她就讀,一讀她就讀下去了,然後就驚呼,說,你這是戀母情結的東西。當然她沒有看礦工生活的那種描寫,她衹看他另一部分。然後,他說什麽叫“戀母情結”?她跟他講了很多這種東西,最終他纔把他原來那個小說叫Paul Morel《保爾·莫瑞爾》定名為《兒子與情人》。所以說,他私奔對他最終這個小說的名字,當然不僅僅是名字,就是他對自己寫的是什麽,從理性上去認識,是决定性的一個契機去認識。他明白了,鬧了半天,我本來是踏踏實實地寫現實生活的,揭示的是人們心理的這種鬥爭,鬧了半天,還有這麽強的心理學的意義,而且是弗洛伊德主義的開了先河,在文學上。他意識到這一點。所以說,弗裏達對他是有幫助的,那就是說,她讓他認識到這個東西。所以它叫《兒子與情人》,既是兒子,又是情人,是這樣的。可能這個作品如果叫這個名字,對整個這個作品的傳播是更有利的,如果衹是叫一個《保爾·莫瑞爾》的話,可能沒有幾個人去讀,你再怎麽去炒作也不行,僅僅一個名字。勞倫斯他本意是寫工人與生活的,但是最終他寫出了這樣的意義,他認識到了這樣的一個文本的意義,成為兩方面的這種傑作,又是現實主義的,又具有現代派的這種意義。
後來有人分析說,其實他這時候他跟她私奔的時候,他還是有戀母情結在裏邊,這個女的比他大好幾歲,而且是三個孩子的母親了,她還是有一種母親形象的替代作用。事實證明,弗裏達對勞倫斯有一半的母性的東西在裏邊。因為愛情有很多這種類型的,有母性的愛,可能弗裏達對勞倫斯最早母性的愛更多一些,她給了他很多指導,所以勞倫斯還是挺幸運的。
但是,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我後來曾經做過一些研究,它更重要的,我覺得,它是一個生命的童話之類的東西,它是一個成人的童話。它所有的場景,如果你說,所有的東西,它都不是作為一個,就是說,我要通過這個東西去炒作自己,用咱們的現在話說,我要把自己怎麽怎麽樣。他不是這樣的。勞倫斯他把 “性”這個東西,他寫出的東西,它是有它的特殊的歷史背景的。那時候的英國,一個是清教主義很厲害,還有偽善的東西。還有,就是說什麽呢?就是說,勞倫斯他倡導一種人與人之間和諧的關係,而英國那時候恰恰對“性”這個東西管得非常非常的嚴,你不能有任何一點的這種突破。那是不可能的呀,那是反人性的呀。包括《兒子與情人》剛出版的時候,那時候差點也沒出版成。《兒子與情人》,既然你是忠實地寫工人階級的生活,肯定要包括他們的家庭生活,家庭生活重要的就是夫妻關係,你都不去寫,這是不對的。所以那時候,英國就是對這東西管得非常嚴。加上,就是說,勞倫斯他追求有什麽理想呢?因為那時候,《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是一個高貴的貴夫人和一看林人,等於比較下層的這麽一個男子,他們之間的結合,他是有一種觀念在裏邊。因為英國階級和階級之間的這種界限很嚴,在那個年代;現在還是這樣,就稍為好一些。這種分得非常厲害,就是這個階級人不能和那個階級人怎麽樣。其實,跟我們門當戶對,封建情形是一樣的。而在這裏,勞倫斯是,你不讓我這樣,我一定要塑造這麽一個童話型的這麽一個故事,我就是讓一個貴夫人和一個底層人去,兩個人最後産生愛情。
一、鐘愛故鄉的勞倫斯
勞倫斯,終生他是從離開英國以後,他是顛沛流離,最終是客死他鄉,連骨灰都沒有能回傢。但是,當一個人,當一個作傢因為無論什麽原因,被迫離開了自己的故鄉,離開了自己的祖國,而不能回來,而同時你隨時以自己童年的景象,以自己的故鄉作為背景,從事自己的創作,這個時候,你的故鄉是永遠活在你心裏的。而且,你隨時你在用你的眼睛,你在用你的心目,就是mind's eye 去看你的故鄉。這個時候,那真正這個故鄉,是你的心靈的故鄉。可能有時候,我們活在自己的故鄉,我們不覺得,我從小長在這裏,生在這裏,所有的街道無論怎麽變化,我都覺得很自然,這個房子是該拆了,這個房子挺難看的,把它拆了吧,這條路該拓寬了,我不覺得怎麽樣。但是,對於一個離鄉的遊子,而這個遊子他不是說是背棄了自己的故鄉,而是他在千山萬水之外,他在想着自己的故鄉,而且以自己的故鄉為背景進行創作,對於這樣的人來說,他又回不來,永遠都回不來,連骨灰都回不來。這樣的時候,他真正是一種,讓我想到用什麽詞去形容這種狀況,無論是心理的,還是精神、肉體上的這種折磨。
勞倫斯在他臨死之前,他那時候他是三期肺病在意大利的鄉下,那個時候有一個意大利的朋友要到他的故鄉去,勞倫斯就給他寫了一封信。勞倫斯這個信是這樣寫的,非常簡單,說:“如果你再到那邊去,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就是他的故鄉)。我在那裏出生,長到21歲……”然後他就詳細地羅列,去看哪兒,去看哪兒,去看哪兒。最後說:“我在那座房子裏,從6歲住到18歲,走遍天下,對那片風景最是了如指掌,那是我心靈的故鄉(That is the country of my heart.)……”
這個時候,對一個三期肺病馬上就要死去,而且知道自己永遠不能再回故鄉的人來說,這句話說出來,它的分量是非常非常的重,跟我們有的時候到外邊去工作幾年,說那我心裏都想着我的傢,那真是我心靈的故鄉,這種感覺真的是不一樣。於是我就把這句話作為我最近的一本書,講勞倫斯故鄉的書,就是《心靈的故鄉》。後來我就曾經寫到,說這封信,當我讀這封信的時候,因為他羅列得特別地具體,看哪兒,看哪兒,看哪兒。我說,這封信簡直像一個電視搖動的鏡頭,那鏡頭後面就是勞倫斯的眼睛。當我們拍電視的時候,就是這樣看的,鏡頭後面那就是他的眼睛。衹不過他沒有一個鏡頭,他是在用心靈的眼睛作為鏡頭,在遙望他的故鄉,穿過歐洲大陸和多佛海峽,遙望自己的故鄉,那是一雙心靈的眼睛。我們每個人在異鄉遙望家乡時,不都是用這樣的心眼嗎?鄉戀衹有到至誠至愛的地步,才能讓人遠隔千山萬水,用心眼透視。
二、特立獨行的勞倫斯
為什麽勞倫斯一直在英國那麽多年,他是很受排擠的?他之所以長年流浪到國外去,也是跟他當初在英國沒什麽市場有關係。為什麽?跟他的出身,跟他的家乡很有關係了。為什麽?後來,考察過勞倫斯最早成名的這麽一個階段,你想,你是一個礦工的兒子,撐死就是一個大專生,而且學的還不是什麽高雅的什麽文學的東西。他的那個專業是什麽呢?是師範班,就是把他訓練成一個小學教師,英國的這種訓練是非常嚴格的,你讀到什麽東西衹能教什麽。你要讀到師範大專班,你衹能去教小學,你不可能再去教中學,你必須大學畢業,在那個年代。就是勞倫斯在那個時候他是這樣的。然後你又去這樣的一個人在那種環境下,非常務實,非常庸俗的環境裏,你要成為一個詩人?他最早是寫詩。上課,勞倫斯不好好讀書的,上課自個就寫詩,不聽課,因為課也不是很難,自個寫詩。後來,我們看到好多勞倫斯的原作是小練習本,小橫格本。吭哧吭哧寫那些詩,就是這樣的,他是一個詩人,他要頂着多麽大的壓力。就是說,你是不務正業。他的父母,尤其他的母親如果要知道他是搞文學創作,他母親非常不可容忍。雖然他母親價值觀念和他父親是那麽的不同,所謂的不同也不是在於精神上,更多是在物質上,就說你別給我下井挖煤去,弄得渾身髒兮兮地回來吃飯,還要我幫你洗,你得去當白領,你得去掙錢去。他母親其實最終,我們現在去看,其實也不是俗,就是非常務實的這麽一種觀念。所以勞倫斯他必須頂着什麽樣的壓力呢?所有的小鎮子人對他的一種斜視,用北京話說,就你那樣,你還寫什麽詩?你!
然後,家庭對他又是一種壓力,家庭希望他去當bread winner(家庭支柱),你要成為這種家庭的收入的主要來源,因為他的二哥在倫敦成為一種白領以後,不幸得病死了。他的大哥很早就寄養在祖父傢,就不回傢了,就傢裏他是惟一的男子漢了,他父親已經不行了,上歲數,礦井也不景氣了。那就指着你給傢裏掙錢呢,你還寫什麽詩!上課你也不好好讀書,你還吭哧吭哧在那兒弄點歪詩,弄點小酸詞兒什麽的,咱們說白了,他頂着多麽大的壓力!儘管他自己把這個東西當做非常地神聖去追求,但是現實是非常殘酷的,小鎮不允許你這樣的人存在,傢裏也不允許你這樣存在,而特別是他們傢。最後,他們傢勞倫斯生長在女性的環境裏邊,他的姐姐、妹妹、母親這都是非常愛他的,對他真是從頭到腳地呵護,你可以不幹活,好好讀書,就像我們似的,恨不得你笤帚都不要摸,你衹要給我考上清華,你就勝了,咱們傢就火了,就這樣的。可是這時候你不去好好讀書,你不去追求在社會這種階梯上的一種上升,而去寫什麽詩!不可理解。所以這個時候,就是說,勞倫斯他要頂着這樣的壓力!
而一旦他的作品進入了倫敦的文學界,文學圈子裏邊。我們可以想像,那麽一個骯髒,那麽遙遠的一個小村,那麽一個小作傢出來,就進了倫敦的文學圈子了。因為那個時候倫敦的文學圈子,我們大傢都知道,那麽多著名的作傢在倫敦,你算什麽!一個小村裏出來的,工人的兒子,你的作品都是什麽東西,不會有人太重視你。但是偏偏在這個時候,勞倫斯他非常地幸運,那個時候他趕上了英國一個很著名的雜志叫English Review, 《英國評論》這麽一個雜志。而這個雜志是誰創辦的呢?是Ford madox Hueffer,後來叫Ford Madox Ford,他也是個著名的作傢,他聯絡了康拉德、威爾斯這樣一批著名的作傢,創辦了這麽一個雜志。而這個雜志是要求新,它不是保守的。現在我們說它是一個中間偏左的這麽一種所謂左派的小資産階級的這麽一種雜志。勞倫斯趕上這一撥了。
作為這種小資産階級,他們是提倡更務實的這種文學,他們突然像發現一個天才一樣,發現勞倫斯:哇,還有人這麽寫!還有人寫這種人的生活!他們突然這時候發現了一個勞倫斯,是持這麽一種觀念,而且是觀念是次要的,關鍵是勞倫斯的文學,他是那麽的腳踏實地。他的每一個意象,每一個細節都是深深地紮根在生活、生命的這種土地上,紮根在人的生活裏邊的!他的人物是那麽的活靈活現!哇!他們覺得這是有生命的文學,這種文學能夠對日漸衰竭的文學血脈,是一種強烈的這種補充,強烈的血液的註入,所以他們這時候一定要把勞倫斯推出來,像明星一樣地推出來。於是,一下就在《英國評論》上把勞倫斯最早的一些詩,寫礦工生活的,寫小學教師生活的,這種寫底層人生活的這種詩歌,先推出去幾大版來。然後,他又開始看勞倫斯的小說,又把他小說推出來。然後,勞倫斯這時候在寫他的第一部作品《白孔雀》,他又推他的長篇小說,又推出來,不斷地把勞倫斯作品推出來。這時候,勞倫斯他在英國的文學界,那麽寒酸,而且他講話還帶那麽一點諾丁漢的口音,我們無法想像,諾丁漢離倫敦可能就兩百來公裏地,那個口音是非常地重,聽不大懂的,你知道,英國上流社會你要講這種正規的King’s English,而勞倫斯講的是帶有這種口音的,諾丁漢口音,管mother叫 muther,用這樣的,當然勞倫斯不會這麽重,當時就覺得很斜視你。
但是他們發現,這是一個天才,這是一個文學天才!他的文學是紮根在生活裏的,於是把他推出來了,可是最終,他們把他捧紅了。而這種捧其實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捧,就是說,我是扶持你的,我是給你恩賜於你的,是這樣的。他們之所以捧勞倫斯,就覺得你就應該永遠地這麽寫下去,寫你的礦工生活。沒見過呀,他們沒見過這種生活,覺得非常新鮮,而且覺得非常地刺激!這種生活,其實最終的還是他們把勞倫斯當作一種,後來他們說,就像”在弗吉尼亞的這種黑人莊園裏,發現了一個變成白人的這麽一個人”一樣,發現了一個天才,就這樣的。
但勞倫斯他最終不是說,我衹寫一種東西,他是有他的文學的觀念,有他的文學的追求,他要寫很多東西,他要不斷地變換自己的,無論是題材、體裁、創作手法,他是在進步當中的這種觀念。一旦勞倫斯進入某些純藝術化的作品,這時候,這些人就說,不行,我們不能再扶持你了。其實不再扶持他的原因,就在於他們期盼的是,“一個弗吉尼亞黑人莊園裏出現了這麽一個白人”這樣的一種文學天才,而一旦你要進入文學純藝術化的東西,他們就排斥你,就不再推崇你。於是,勞倫斯就受到了來自這方面的壓力。而另外,勞倫斯受到的是更大的一種壓力是什麽呢?是Woolf這幫人,伍爾夫、福斯特、凱恩斯,就這些人,就是英國的所謂的 “奶油裏的奶油”,最高層的文化精英,他們不會對勞倫斯特別感興趣。儘管我們弗吉尼亞·伍爾夫對勞倫斯那麽的推崇他,但是她推崇的還是《兒子與情人》這樣的作品,就是寫下層生活人的作品。一旦勞倫斯進入《戀愛中的女人》、《虹》這種很藝術,最終證明這兩部作品是勞倫斯的傑作,他的大師級的作品,一旦勞倫斯進入這個階層以後,這些人就不會再對你感興趣。他們認為,你不配,你一個工人階級出身的人,你就應該寫你工人階級生活去,你不要進入純藝術領域,他們覺得,你不配!覺得你crazy,發瘋了!
但是勞倫斯就認為,我的藝術是為自己的藝術,Art for my sake,為自己的藝術,所以他對很多人都是不以為然的。就是說,勞倫斯受到方方面面的掣肘,他這種為自己的藝術最終得到就是這麽一種下場,他不和任何人沆瀣,也不和任何人去同流合污,也不攀竜附鳳,到任何一個地方去,他就是他自己,他的出身决定了他創作的底色,但他的文學的這種追求,對文學價值的這種追求,是他自己的,是獨一無二的,跟別人不一樣。所以,最後他還是受到一些人,比如福斯特這種英國的大文學家,他還是非常肯定勞倫斯的,覺得他很了不起。
三、畸形傢境中的勞倫斯
勞倫斯他生長在非常醜惡的那麽一個地方,就是當年的伊斯特伍德是一個煤礦,管它叫煤鎮子,那麽一個特別骯髒的地方。因為那裏是英國經濟起飛的時候,開發煤礦,那個地方煤特別多,他生長在這麽一個地方。他的父親是礦工,他們傢有那麽多孩子,而他的母親是諾丁漢城裏的一個小資産階級,她父親是工程師,就等於下嫁到一個礦工傢裏來。當初他父母結婚的時候,完全是一種年輕嘛,所謂“年輕的時候不懂愛情”,套了一句俗話。
他母親那時候在一次諾丁漢的舞會上認識了他父親,勞倫斯的父親長得非常高大,非常強悍,很強壯,然後能跳舞,會唱歌,體育也特別好,是這樣一個人,充滿了這種生命的活力,二十來歲的時候。他是礦工,但是他所謂礦工,很多人不知道,勞倫斯的父親其實是一個小工頭。他等於是咱們五、六個人就包了這個掌子面,然後他父親就負責那塊掌子面,然後幾個人一塊幹活、組織,完了以後大傢掙了錢以後,均攤,是這樣一個工頭。但是他是親自幹活的這樣一個工頭,不是指手畫腳的工頭。他父親是個多才多藝的人,但他是一個文盲,沒什麽文化。但是他的母親呢,又是一個小有文化,當過幾天小學教師這樣的一個人,就是這樣兩個人,他們怎麽能夠一見鐘情?到現在也是一個謎。估計就是還是年輕的時候,大傢看的更是外在的東西,他父親是一個很有魅力的這麽一個人,跳舞跳得非常好。在一次舞會上,親戚傢的舞會上認識的,然後他母親對這種礦工的生活,充滿了小資産階級那種幻想:唉呀,勞動階級的生活一定很美,白天有點事,你去下礦挖煤,我在傢裏給你做飯,收拾得幹幹淨淨,你回來吃飯,咱們和和美美地過日子。她是充滿了這麽一種幻想。這樣就去了。去了以後呢,沒有幾天,以後纔發現不是那麽回事。因為她母親從來沒有下過礦,衹是聽他父親說,因為他父親特別熱愛勞動,特別喜歡這種煤礦。可能說到以後,大傢會覺得非常可笑,就是那時候,英國工人怎麽會對礦工那麽熱愛?是不是這是假的?其實不是。因為那個時候英國工人,當英國這種大規模的采礦業開始的時候,煤礦工人的工資非常的高,就是你幹別的,作為體力勞動的話,煤礦工人的這種工薪是最高的。作為勞倫斯父親他們那一輩人,他覺得采礦簡直給他們帶來了一種富有。那個時候的英國工人已經能住兩層小樓了,還有一個小花園什麽的。所以那時候礦工他對生活,他覺得非常地滿足,他覺得很熱愛。於是他對勞倫斯的母親那時候,他就描繪他井下的生活,就描繪得有點天花亂墜。那簡直說是我們工資是最高的,幹什麽都不如幹這個好。而且我們一身的力氣幹什麽去啊!出一身臭汗,掙一大筆錢,回來咱們過日子,這樣很理想的東西。於是這個小資産階級的母親,當時還是一個姑娘,覺得真是工人階級的生活真是美好,趕緊去。於是,他們兩個就非常快地從戀愛到結婚,到生第一個孩子,非常地快。
後來,勞倫斯很多作品裏也講這個。突然有一天,他母親在傢裏,英國人很講究那種下午茶Afternoon tea,就是到四點多鐘的時候,要喝茶點的呀,英國的工人階級從那時候就開始下午四點要喝茶點。這個茶點是什麽呢?至少要有紅茶,裏邊要加奶,有面包,而面包一定要抹黃油,然後還有些什麽東西。四點鐘要加這麽一頓餐,然後正餐晚上再隨便吃點什麽。於是他母親把那個桌布弄得很幹淨,然後所有的東西都收拾非常幹淨,這麽一個很漂亮,很能幹的一個家庭主婦,把傢裏收拾得幹幹淨淨,等着自己男主人回來吃飯。
突然,這時候門開了,進來一個人不人、鬼不鬼的這麽一個人,滿身滿臉黢黑,然後衹有眼白和牙齒是白的,簡直就是一個魔鬼,因為他從井下突然回來了。這時候他母親就愣了,說,你不是工頭嗎?你們井下不是非常好嗎?采完礦,你們會洗得幹幹淨淨地回來,你怎麽會是這個樣子?這時候勞倫斯的父親,這時候已經從戀愛、結婚,最初的那個很浪漫的時候,已經開始轉入正常的生活了,唉呀,說,什麽呀!說,哪是這樣的呀!我們都這樣。然後回來以後,而且是不洗,先吃,我餓了,呼嚕呼嚕就是帶聲地就把什麽咖啡啊,什麽力頓紅茶啊,一股腦地給你喝下去再說。然後就是:“過來,幫我洗!”然後就是我們看到,整個勞倫斯電影,就是一個大盆,一個大泥瓦盆,然後就上了釉子的,可能很多這兒的年輕人都不知道的,我小時候還見過這種。然後他就兌滿了熱水,然後人就兩個胳膊杵到那個盆裏邊,貓着腰:“快幫我擦背,髒死了!”
這時候,勞倫斯母親她徹底地對這種生活,真是心裏,就是像趙本山所說的“巴涼、巴涼的”,說,怎麽會是這樣的生活?一點都不浪漫!工人階級的生活怎麽會是這樣的?而且還是一個小工頭,怎麽會是這樣的呢?這是她最早開始這樣,衹是失望而已。但是隨着日子一天天地過去,這種柴、米、油、????,所有的難題全來了,孩子一個個地生,沒有辦法,這就是生活,而且是英國工人的生活。這時他母親就不能忍受。兩個人,你要說,其實作為一個小城市裏,一個小資産階級的女孩,她的這種價值觀念,其實比他的父親也應該說高不到哪兒去。因為他母親也就是一個小學高一點那麽一個文化程度。應該說,如果勞倫斯的父親是一個相對打引號的“體面的”這麽一個工作,比如,是鎮子上的一個會計、出納,可能也就沒事了。可能就是因為他們倆這個差別是一個本質的差別,那就是一個體力勞動這樣的差別。
於是,他們的價值觀念越來越分歧。勞倫斯的母親的信念,就是我絶不讓我的兒女再走他的路,男孩子絶不能下礦,女孩子絶不能再嫁給礦工。這就是他們最根本的一個什麽東西,這說白了,也不是什麽,我們想像價值觀念value,似乎還談不上,衹是人的最本能的一些東西。於是他們就再也不能和好,打架、吵架,然後勞倫斯的父親就是再也不回傢,下了班直接去酒館。他的鎮子上有很多酒館,這些酒館真是全是喝工人血的酒館,那就是錢幾乎全花在酒館上,給傢裏交錢非常少。咱們大傢就可以想像,這種生活,這種日子是很難過的。於是在這個時候,而且周圍是那種環境,勞倫斯的母親是不能忍受的。他們的關係最後其實就形同虛設。當她在生完勞倫斯妹妹的時候,兩個人絶不再同床。因為那時候人們還是不懂得避孕什麽別的東西,她覺得,衹要沒有接觸,那就徹底災難全沒了,這種無休無止的傢務勞動,無休無止的都沒了。最後他們的關係其實是形同虛設的,就是一種表面的這麽一種家庭關係,那就是父親拿錢來養傢,母親照顧所有傢裏的生活,給孩子良好的教育,讓他們出人頭地。當然,不管“出人頭地”這個詞是好還是壞,但是這是她的信念。
四、懷有戀母情結的勞倫斯
勞倫斯有一部,可能大傢知道,比較著名的作品,叫《虹》Rainbow。這是離他們傢不遠的那片地方。現在已經被大而化之,說,整個勞倫斯他們傢附近方圓恨不得十英裏之內全叫勞倫斯家乡Lawrence's country,都變成這個了。那個地方對勞倫斯也非常地重要。另外,《虹》的那一片在這個地方,這兩個鄉村加上他的一個故鄉,就變成勞倫斯整個創作的,絶大部分創作作品的主調當中的背景。如果衹是有風景,衹是有生活,這還不夠。還要有愛情。而就在這片鄉村裏邊,勞倫斯和三個女人有過關係。
我們看到的那是他最早的、青梅竹馬的那麽一個女朋友,他們的戀愛故事其實是很悲慘的,就是不斷地在戀愛,不斷地兩個人一會兒又分手,一會兒又戀愛,後來有一個英國的勞倫斯教授說,他們兩年就分手一次,然後兩年又和好一次,這樣的,但最終他們倆沒有成。還有,勞倫斯和另外一個他的小鎮子上的一個已婚的一個女人,他們有過實質性的,我說是有染。另外,和另外一個女孩子訂了婚,最後都訂了婚了,最後兩個人還是斷了。他擺脫不了母親對他強烈的這種精神控製,他無法和別的女人形成一種特別切實的這種關係,他擺脫不了。即使他的母親死了以後很長時間,他都擺脫不了這種陰影。
為什麽?這裏很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的畸形家庭關係,就是他父親變成傢裏外來的這麽一個人,根本沒有什麽關係,所有他們的精神生活,全是由他母親控製的。他母親整個就是一種她的實用的小資産的這種觀念,去控製所有傢裏的孩子,你們就得趕快念書,上大學,給我念成白領,給我脫離這個鬼地方,再也不回來了咱們,就這樣的。然後,就是說,他所有的這種影響都是受他母親影響,他父親簡直對他們傢人來說幾乎不存在一樣,Jessie Chambers經常到他們傢去,說,你父親不在呀?說,甭理他,他幾乎不回來,傢裏沒有他,有他沒他一樣,他的貢獻就是喝完酒回來,還剩幾個小錢給傢裏。於是,這樣的話,勞倫斯就形成一種很畸形的家庭關係,就是他跟他母親之間形成了那麽強烈的精神的這種依戀,受着她的引導,受着她的控製,他擺脫不了,永遠擺脫不了。於是這樣的話,他如果擺脫不了這個的話,當他成熟以後,進入談戀愛、婚姻、婚嫁這個時候,他不可能有切實的和別的女孩有什麽很順利的這種愛情關係,不可能,因為他隨時腦袋裏想的就是他母親。這個一比,這個還沒我媽漂亮呢,算了;那個一比,太俗,沒我媽好,就這樣子的。我剛纔說得比較俗一點,我就是這麽說。就是他母親對他控製太厲害了。他的母親就是這樣的一個,非常漂亮的這麽一個小城市的小傢碧玉。有過戀愛經驗的人都可以想像,這樣的小傢碧玉長得又好,又有些思想,又有些追求,她肯定是非常強烈地控製自己的孩子,於是勞倫斯很不幸地成為這種犧牲品。所以說,這樣,他碰巧一旦遇勞倫斯,但勞倫斯一開始他沒有說,他不懂什麽叫“戀母情結”,那時候弗洛伊德剛剛被翻譯到英國去,英國人裏知道弗洛伊德的人不多,勞倫斯不可能知道這個東西,他就出於一種本能,他真實地寫自己真實的生活,寫出來了,等出來以後,這些心理學家驚呼,這真是一個弗洛伊德主義的一個文本,活生生的!他是這麽形成的這種戀母情結,是這樣子的。但勞倫斯在這之前,他有意識了。怎麽有意識的呢?這跟他的私奔是有關係的,最終他跟他故鄉,就是他的大學,他上大學,諾丁漢大學畢業,然後又跟那麽多的女人有糾葛,最終還是沒有成功,因為他擺脫不了他的母親。最終他跟那個德國女人弗裏達私奔,走了,跑出去了,這個時候他母親已經死去了。他跟這個德國女人在一起的時候,這個德國女人是什麽人呢?在德國研究弗洛伊德主義的精神分析的這麽一個大師。然後,勞倫斯的私奔的這個女人跟他當初是情人關係。弗裏達就勞倫斯現在這個妻子,她從她的當初的情人那兒學了很多弗洛伊德的這種東西。後來他們私奔到了意大利以後,在這兒就是嘎達湖邊上的一個別墅裏,他們倆真正地在一起生活了。弗裏達說,我看看你寫的什麽東西,他們說你是作傢,我看看。她就讀,一讀她就讀下去了,然後就驚呼,說,你這是戀母情結的東西。當然她沒有看礦工生活的那種描寫,她衹看他另一部分。然後,他說什麽叫“戀母情結”?她跟他講了很多這種東西,最終他纔把他原來那個小說叫Paul Morel《保爾·莫瑞爾》定名為《兒子與情人》。所以說,他私奔對他最終這個小說的名字,當然不僅僅是名字,就是他對自己寫的是什麽,從理性上去認識,是决定性的一個契機去認識。他明白了,鬧了半天,我本來是踏踏實實地寫現實生活的,揭示的是人們心理的這種鬥爭,鬧了半天,還有這麽強的心理學的意義,而且是弗洛伊德主義的開了先河,在文學上。他意識到這一點。所以說,弗裏達對他是有幫助的,那就是說,她讓他認識到這個東西。所以它叫《兒子與情人》,既是兒子,又是情人,是這樣的。可能這個作品如果叫這個名字,對整個這個作品的傳播是更有利的,如果衹是叫一個《保爾·莫瑞爾》的話,可能沒有幾個人去讀,你再怎麽去炒作也不行,僅僅一個名字。勞倫斯他本意是寫工人與生活的,但是最終他寫出了這樣的意義,他認識到了這樣的一個文本的意義,成為兩方面的這種傑作,又是現實主義的,又具有現代派的這種意義。
後來有人分析說,其實他這時候他跟她私奔的時候,他還是有戀母情結在裏邊,這個女的比他大好幾歲,而且是三個孩子的母親了,她還是有一種母親形象的替代作用。事實證明,弗裏達對勞倫斯有一半的母性的東西在裏邊。因為愛情有很多這種類型的,有母性的愛,可能弗裏達對勞倫斯最早母性的愛更多一些,她給了他很多指導,所以勞倫斯還是挺幸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