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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枫 首页 -> 非馬專欄 William Marr's Column 发表新帖   回复帖子
李魁贤: 论非马的诗
非马
秀才


注册时间: 2006-06-22
帖子: 907
来自: 芝加哥
非马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06-10-05 16:15:42    发表主题: 李魁贤: 论非马的诗 引用并回复

李魁贤: 论非马的诗


非马(1936-),本名马为义,原籍广东潮阳,在台中市出生、长大,念台北工专 机械科时开始以「马石」(音「马蛋」)为笔名写诗,毕业后在屏东糖厂工作。 1961年秋赴美留学,先后得马开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及威斯康辛大学核工博士。现任职美国阿冈国家研究所,从事核能发电研究工作。

非马早期诗作发表于蓝星、现代诗、现代文学等,赴美后,学有所成,重新执笔为诗,即以笠为中心发表作品,间或旁及幼狮文艺、创世纪、台湾文艺、联合报、布谷鸟、台湾时报、自立晚报等,作品甚丰,出版有中英对照诗集《在风城》(1975年),《非马诗选》(1983年),《白马集》(1984年),《非马集》(1984年),《非马集》(1984年)和《笃笃有声的马蹄》(1986年)。他的翻译更勤勉而丰富,除出版有英译白秋诗集《香颂》(1972年)、《笠诗选》(1973年),和中译《裴外的诗》(1978年)外,其翻译世界各国诗作大部分发表在笠诗刊,据统计超过七百首,数量极为惊人,介绍遍及英、美、法、意、波兰、俄、澳、犹太、希腊、拉丁美洲等国诗人作品,非马做了这么多文学交流工作实绩,却找不到出版机构替他出书,常令他感叹万分。

非马作品曾被选入中华民国出版的《美丽岛诗集》《中国新诗选》《当代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现代百家诗选》《中国当代新诗大展》《中国 现代文学年选 ·诗卷》《80年代诗选》《联副30年文学大系·诗卷》《1982年台湾诗选》《71年诗 选》,日本出版的《华丽岛诗集》《台湾现代诗集》,美国出版的《Yearbook of Modern Poetry》《Melody of the Muse》, 印度出版的Ocarina 版《世界诗选》 等。获1981年吴浊流新诗奖,1982年笠诗社翻译奖。

非马写诗的中心思想,可以说是植根于中国传统儒家的「仁」为基本而出发的,他自述的「诗观」说明很简要清楚:

对人类有广泛的同情心与爱心,是我理想中好诗的要件。同时,它不应该只 是写给一两个人看的应酬诗,那种诗写得再工整,在我看来也只是一种文字游戏与浪费。

诗人应该诚实地表达他内心所想的东西。一个人应该先学会做人,再来学做诗。从这个观点看,我觉得一个人如果内心不美而写出一些唯美的东西来装饰,是一种可厌的作假。

对一首诗,我们首先要问,它的历史地位如何?它替人类的文化传统增添了什么?其次,它想表达的是健康积极的感情呢?还是个人情绪的宣泄?对象是大多数人呢?还是少数的几个「贵族」?最后我们才来检讨它是否诚实地表达了想表达的?有没有更好的方式?更有效的语言?(注1)

足见非马所着重的是秉持仁民爱物的「同情心与爱心」的根源与怀抱,来从事诗的创作。他强调「先学会做人,再来学做诗」,正是坚持诗人立场的最好注解。以人品的修养,才能建立诗品的层次,是他基本的观点。因此,做为诗人,应负有文化传承与教化社会的使命感,做为诗的作品,应具有适当准确的传达性。而在此二项并进的作为上,先根植诗人厚实的立场,再讲求诗艺的创作,正是非马整个观念论的基础。

至于非马的表现论,可以从他1977年在芝加哥中国文艺座谈会上演讲〈略谈现代诗〉(注2),表现得最清楚,他认为一首成功的现代诗应具有四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社会性」:非马认为一个诗人「必须到太阳底下去同大家一起流血流汗,他必须成为社会有用的一员,然后才可能写出有血有肉的作品,才有可能对所生活的社会及时代作忠实批判和记录。」因此,诗人本身就必须是一个生产者,同样是劳动人口。

第二个特征是「新」:非马排斥标奇立异,他所意指的「新」,是要从「平凡的日常事物里找出不平凡的意义,从明明不可能的情况里推出可能」,换句话说,是要唤起事物被蒙蔽的意义,令读者发现其本质,而产生「惊讶」。

第三个特征是「象征性」:他说:「一首不含象征或没有意象的诗是很难存在的。一个带有多重意义的意象不但可以扩展想像的领域,而且使一首诗成为一个有机的组织。」意象可以唤起读者知觉上的经验,达成必需的共感。而象征是「意象」与「意义」间建立的关联性,诗人如能善于经营意象,来产生象征性效果,就会使诗成为饱和成熟的果实。

第四个特征是「浓缩」:善用意象本来就是浓缩的手段,但非马所要求浓缩的意义不但是要精简字句和意象而已,甚至于也要求「避免用堆砌的形容词及拖泥带水的连接词。过量地使用连接词或形容词,必然使一首诗变得松软疲弱,毫无张力。」这里实际上已牵涉到诗学上方法论的问题了。

我们考察非马的全部作品,几乎都是遵循著这四个特征在努力,因此他的诗兼具了语言精炼、意义透明、象征饱满、张力强韧的诸项优点,具有非常典型性的意象主义诗的特色和魅力,和意象派六大信条中强调的:语言精确、创造新节奏、选择新题材、塑造意象、明朗、凝炼,有相当符合。在我国诗坛上,非马是正牌的意象主义者,旗帜非常鲜明,而且他的创作立场和态度也一直循此方向在发展,很少有暧昧或模棱两可。

笔者曾在〈风城的巡礼〉(注3)一文中评非马诗集《在风城》,并举〈电视〉〈致索忍尼辛〉〈笼鸟〉〈鸟笼〉〈裸奔〉五首诗加以赏析。其实,非马好诗很多,为免重复,今另举《非马诗选》以后的作品五首为例,以见其诗艺与风格之一斑。

<黑夜里的勾当>

仰天长啸
旷野里的
一匹


低头时
嗅到了
离笆里
一枚
含毒的
肉饼

便夹起尾巴
变成
一条


本诗前后以「狼」「狗」对比,来划分出状态的改变。狼和狗本来同属食肉目哺乳动物,同列于犬科,实际上狗的祖先就是野狼,后来逐渐驯服,而狼则还保持相当强烈的野性。

在诗意上,狼象征保持原有个性和独立格调的存在,是极为明显的。以「旷野」空旷无际罕有人迹的背境,来衬托「一匹狼」的惟我独尊。而「仰天长啸」之借用岳飞满江红词,愈显其壮志辽阔、豪情万丈的气慨。实际上,「狼」不是单纯写狼,其象征的人物个性和态度已至为明显。

从「仰天」到「低头」,是纯然的对比,并显出突兀的改变。低头时却是嗅到离笆里的一枚肉饼,相对于前段产生讥刺性的境遇。由「仰天长啸」时的精神昂扬,到「嗅到肉饼」的物质诱惑,从「旷野」的开放天地,到「离笆」的狭隘限制,显示转变的激烈。

然而,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肉饼」竟是毒饵。这个「毒」可能是致死的美丽毒物,连壮怀激烈的人物也禁不住其诱惑。然而,更严重的却是无形的毒剂,并不伤害其生命,却是腐蚀其精神意志,摧毁其生命的本质。

于是,受到诱惑的狼,一下子就变成了「夹尾狗」,畏畏葸葸,真是丧家之犬了。由仰天长啸的狼,到夹起尾巴的狗,其间变化有如天壤,而其变化之肇因,在于立场不够坚定所导致。

题材新颖是这首诗的魅力,语言精炼是它的特点,而其象征性所包含的普遍性意义,则对所象征的某些社会现象产生尖锐而中肯的批判(回顾诗题〈黑夜里的勾当〉,即思过半矣!)完全符合了非马对好诗所立定的要求。

〈醉汉〉

把短短的巷子
走成一条
曲折
回荡的
万里愁肠

左一脚
十年
右一脚
十年
母亲啊
我正努力
向您



这首诗曾获得1978年吴浊流新诗奖佳作,非马1936年在台中市出生后,同时随全家迁返广东潮阳原籍,1948年随父来台,不久大陆变色,与留在故乡的母亲断绝音讯。

这首诗虽然写的是思亲的愁绪。题目的〈醉汉〉本身便有多重的意义,可以表示真正醉酒后引起酒入愁肠化做相思情,也可以表示因思情以致如醉如痴的恍惚。

然而从诗里所描述的,显示一种近乡情怯的醉态,是极为令人黯然神伤的情景。「巷子」与「愁肠」的对比,把走近门口将要与亲人重见的一段历程强化了。「短短」的巷子,竟然有「万里」愁肠的心酸,除了真有举步沉重,以致感到遥不可及外,另含有万里寻亲的真实意义在。巷子可能真的曲折,但是能够克服一切困难,使亲人重见,本身岂不是经过相当曲折的困境吗?大概只有「回肠荡气」才能形容那种兼揉酸甜苦辣的心头滋味吧?

「左一脚/十年/右一脚/十年」,暗喻离别之久外,更是近门时那种寸步难进的写照。对母亲倾诉「我正努力向您走来」,这种努力也不只是抑制悲情要扣开乡关的努力而已,真是不知要摆脱多少内心的交战,外界现实的阻碍和困扰啊。

文字的简单、旋律的短促虽是非马的特征,但在本诗到末尾的一字一句,更暗示了路途的遥远吧。

几乎每一个诗句都要负担多重的意义和象征,是非马诗艺最讲究之处,因此,看似短短的几段诗,常是饱和的自足自立的存在,而象征性的延伸,也是令人常有愈读愈有新的体验的发现,也感到读诗的快慰和感动。

〈反候鸟〉

才稍稍括了一下西北风
敏感的候鸟们
便一个个携儿抱女
拖箱曳柜,口衔绿卡
飞向新大陆去了

拒绝作候鸟的可敬的朋友们啊
好好经营这现在完全属于你们的家园
而当冬天真的来到,你们绝不会孤单
成群的反候鸟将自各种天候
各个方向飞来同你们相守

所谓「候鸟」是指每年顺应气候而迁徙的鸟类,主要当然为了生活,不得不避开恶劣的气候,迁往容易觅食之地。例如气候严寒时,向南方,等到气候转暖时再飞回,每年就重复如此循环的集体迁徙作业。相反的是「留鸟」,即无论气候如何变化,只有在原地变化生活环境的海拔高度,而不向远方移徙。

实际上,在鸟类学上并无「反候鸟」的动物,非马创作此名词,用来表示与候鸟相反的行径,假设有一种鸟,不但不避开恶劣的环境,反而投往境遇不佳的场所,以求团结抵御困境的献身,是一种迎向战斗的美德的象征。

诗中所写的候鸟,当然是明喻著对本身植根的土地失去信心,而逃往美国新大陆的人物。作者所写「才稍稍括了一下西北风」,表示并非真正严寒季节来临的征兆,而候鸟的过敏,显示过度反应的行径。

当然,非马对过敏的候鸟并未提出谴责,基于诗人悲悯的心怀和宽容吧。因为在下一段中,非马立即对拒绝作候鸟的朋友们,表示敬意,那么诗人对候鸟的态度,也就不言可喻了。

最后,非马以自创的「反候鸟」,表示真正冬天到来时,将发挥与候鸟避难行为完全相反的赴难态度,回来共相厮守家园,是极为令人感到温暖,并富有鼓舞士气力量的宣告。

四季(2)

·春
只有从冰雪里来的生命
才能这么不存戒心
把最鲜艳最脆弱的花蕊
五彩缤纷地
向这世界开放

·夏
向焦渴的大地
奉献我们的汗滴

滚圆晶莹的露珠
源自生命的大海
带著咸味

·秋
妻儿在你头上
找到一根白发时
的惊呼
竟带有拾穗者
压抑不住的
欢喜

·冬
越冷的日子
希望的炉火越旺

我们心中
没有能源危机这回事

对于意象主义者,追求以部分意象暗示全体的努力,似乎势所必趋,因为透过这个层次,才能达成象征的效果。非马写过不少以四季意象为主题的诗,季节的轮替,可以显示自然景物的盛衰变化,从而看出生命的迭替。在《白马集》里,甚至写出树、鸟、狗等生物的四季形态,非马刻意从意象中去探究生命的实质,是很明显的。

就以此处所举〈四季〉第二组诗为例,便一直围绕著生命的劲力在表达。在春天,生命崭露新姿,是大自然更新之始。非马特别选定在雪后的场景,对于终年不见雪的台湾读者,对雪也许只有远隔的美感想像,缺乏亲身的感受体验,但以在入冬后即被雪封闭的芝加哥等北方之地生活的人们而言,冰天雪地真的有如梦魇。经过如此严重苦难后的生命,即使「最鲜嫩最脆弱的花蕊」,也敢(不存戒心)向世界开放,表示了生命从与自然的疏离,又进入与自然和谐的一个转化过程。那么,这个「世界」终究是一个自由的、自适自如的存在场所。

夏天正是酷暑的季节,大地的「焦渴」干旱,在大自然的调适上,也产生了疏离现象,然而诗人却以生命的「汗滴」做为谐和的趋迎之道,同样努力以转化来提升精神的境界。由「汗滴」转化为「露珠」,已成为「甘露」的象征。而「咸味」是盐份的特质,生命的盐份(本质)对焦渴的大地(存在)的基本关联性,在此短短数行中表露无遗。

「秋」稍微带有一些戏谑性,对于步入中年者初生华发的心情,有反面思考性的表达。平心而论,人生历练虽然学识经验日丰,但生命却日衰,尤以人到中年,感觉日渐强烈,因此,中年生白发是相当「敏感」的话题,即使再如何坦然处之,仍不免有百感交集涌上心头。非马在诗中却非常巧妙地把「白发」与「拾穗」意象加以联接,一方面在人生时序上,同样有入秋,从夏季的绚烂回归平淡的况味,另方面却有进入收获季的喜悦感,在精神上也是以「转化」求得生命与自然的谐和归趋。

在天寒地冻的北方冬季里,如不升火取暖,人简直无法抵御自然气候的肆虐,在北方可以没有冷气设备,却不能没有暖气。然而,在发生能源危机的时候,因石油价格高涨,对北方冬天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威胁。非马把现实的困境故意隐晦,却以「希望的炉火」来代替,是从现实到精神层次的另一种转化过程。由于此项转化,在越困境中产生对未来越强烈的希望,所以「能源危机」的威胁自然不放在心头。

芝加哥

── 一个过路的诗人说:没有比这城市更荒凉的了,连沙漠...

海市蜃楼中
突然冒起
一座四四方方
纯西方的


一个东方少年
仆仆来到它的跟前
还来不及抖去
满身风尘
便急急登上
这人工的峰顶

但在见钱眼开的望远镜里
他只看到
毕卡索的女人
在不广的广场上
铁青著半边脸
她的肋骨
在两条街外
一座未灌水泥的楼基上
根根暴露

这钢的现实
他悲哀地想
无论如何
塞不进
他小小的行囊

这首诗曾入选前卫版《1982年台湾诗选》。芝加哥是美国的工业城市,在诗中可以做为西方工业文明的象征,美国诗人桑德堡也写过芝加哥,就是其中一例。但非马写芝加哥,不单纯在描写芝加哥,而是企图表达出来自东方文明国家的少年,来到西方工业城市的感受,实际上就是部分留学生的心路历程的写照。

所谓「海市蜃楼」是乌有的假想,初履斯地的东方少年,对于市内耸立的高楼巨塔,会产生难以想像的惊讶,因此,以为是海市蜃楼的幻境。可是尽管工业城市的建设令人惊叹,那种「四四方方的」造型,对东方少年来说,已暗示著单调,而有文明技术与文明实质背离的观感。

东方少年不可讳言是怀著理想来到西方城市,仆仆风尘来此登临,本身行径大概就有读书人千里迢迢登临泰山的朝拜心情,一种登泰山而小天下的壮志心怀,只是时空倒错,自然与人工造境也就大异其趣。

第二段显示非马在广大镜头内将意象加以压缩和跳接到描写技巧。凡观光之地,大多有投币式望远镜的设置,要投钱才能观望,「见钱眼开」一则为写实,二则讽刺物质社会唯利是图的行为。所谓「毕加索的女人」指毕加索在芝加哥广场的一座雕塑而言,而毕加索自从1907年绘出揭开立体主义序幕的「亚维侬的少女们」后,在他笔下,将形象加以肢解和重组,对于一般纯洁、谐和的美,重做新的铨释。这种立体主义以后的一些美学感念,正好与机械文明有些吻合之处,因此,非马从实景联想到毕加索的女人,也是自然而大胆的意象技巧。

女人「铁青著半边脸」,而肋骨暴露在两条街外,这是很典型的毕加索立体主义时期的构图,非马的造型可以是景物的比喻,实际上也可以是实景的组合,简单的说,从望远镜里也可能真的看到一个女人铁青著半边脸,那是奇异化妆的侧写,而在两条街外,另外有女人在楼基上作日光浴呢。但无论如何,女人肋骨与钢筋的联想,阴柔与阳刚的强烈对比,以及女人整体的美与钢筋楼板犬牙交错的丑相对照,都予非马除了东方与西方的本质文化歧异外,又刻意加上的对立效果。

这样的矛盾给予东方少年的冲击,成为他无法包容或接纳这种唯钢铁支持一切的工业城市风格。事实上,非马写出了东西文化接触时的矛盾,而他的东方立场,使他肯定了表面上繁荣的西方城市实际上是荒凉的说法,因为只见技巧,而不见实质。

总之,非马的诗正如他所要求的,具有著社会性、新奇性、象征性、精确性的特质,他的努力已经把自己塑造成为相当典型的一位意象诗人。

附注:
1。见《美丽岛诗集》226页,笠诗社,1979年6月。
2。《笠》80期,1977年8月。
3。《笠》70期,197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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