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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的瞬间与永恒
hejun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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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73

hejun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07-06-21 20:35:45    发表主题: 博尔赫斯的瞬间与永恒 引用并回复

博尔赫斯的瞬间与永恒
何均

博尔赫斯有一首短诗《瞬间》:
在世纪所在的地方,
在鞑靼人躺着做梦的地方,
在坚固的墙壁倒塌的地方,
在亚当的树和另一根树干所在的地方,
现时孤孤单单。
记忆建立着时间,
有一座挣扎、光亮、渴望的深渊;
映在夜晚的旧镜子里的面孔
不是原来那一张。
转瞬即逝的今天是微弱的、永恒的;
你别期待另一个天堂和另一个地狱。
诗一开始连用四句“在……地方”组成排比,来增强诗歌的历史厚重感,与“现时”形成对应,“现时”在它们面前就显得多么渺小,多么“孤孤单单”,但“现时”都会成为过去,成为历史。可是,“现时”有两个出路:要么转瞬即逝,要么成为永恒。这里,博尔赫斯用他生花妙笔把“现时”变成了永恒,因为“记忆建立着时间”,尽管“有一座挣扎、光亮、渴望的深渊;/ 映在夜晚的旧镜子里的面孔 / 不是原来那一张”,但“转瞬即逝的今天是微弱的、永恒的”。而最后一句“你别期待另一个天堂和另一个地狱”也很耐人寻味,就是要抓住现在的每一个瞬间,把每一个瞬间变成永恒。
正如朱光潜先生在《诗论?诗的境界》中说:“诗的境界是理想境界,是从时间与空间中执着一微点而加以永恒化与普遍化。他可以在无数心灵中继续复现,虽复现而却不落于陈腐,因为它能够在每个欣赏者的当时当境的特殊性格与情趣中吸取新鲜生命。诗的境界在刹那中见终古,在微尘中显大千,在有限中寓无限。”这是一首真诗的境界,又何尝不是一个做人的境界呢?我们每个生命,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不过是一朵小小的浪花,只辉煌了瞬间,便溶入了万顷波涛;而在人类历史星空中,也不过是一颗一闪而过的流星,只灿烂了瞬间,便消逝于闪烁的繁星。在此,人们就不得不提出瞬间与永恒的问题了。凡是有思想的人,都不能不面对这样沉重的问题。不然,我们的生命就稀里糊涂、混混沌沌地白走了一遭。
这是博尔赫斯的《瞬间》带给我的思考。
那么,如何来雕塑生命的——瞬间的浪花和瞬间的流星——并使其成为永恒呢?
这,恐怕,至少是所有艺术家一生不懈的追求吧。博尔赫斯给了我们答案,至少是他一生不懈追求所得的答案,起码可作参考。1978年6月9日,离他走完生命历程只有八年时间(1986年6月14日,博尔赫斯去世于日内瓦),他的《永生》曾这样写道:“重要的是永生。这种永生存在于作品中,存在于你留给别人的记忆中。这种记忆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可能是一句平常的话。比如:‘某人与其存在于世,不如从世界上消失。’不知这句话是谁说的,但是我每次重复它的时候,我就是说那句话的人。那位可敬的老兄既然活在我和重复这句话的每个人的记忆中,他死去又有什么关系呢?”这里,博尔赫斯明白无误地提出永生的重要,而且指出如何才能永生,有两条途径,其一就是这种永生“存在于作品中”,也就是说,一个艺术家必须依赖自己的作品而永生,而自己的作品就必须有永久的价值;其二就是这种永生“存在于你留给别人的记忆中”,我理解为,一般人也可以永生,但必须创造出有价值的东西,才可能留在“别人的记忆中”,比如思想家的箴言,发明家的创造,改革家的变革,民族英雄的辉煌,等等。永生即永恒。
可以说,博尔赫斯深谙永恒之道,他曾在《关于永恒的历史》一书揭示了这一点,因为他说:“宇宙要求永恒。神学家们知道,如果上帝的注意力偏离我写字的右手一秒钟,它就将陷入虚无,仿佛无光的火烧毁了似的。所以他们断言,保存这个世界是一种永恒的创造。‘保存’和‘创造’这两个在此如此对立的动词,在上天是同义词。”所以,他一生都致力于永恒的写作。1920年开始写诗,他加入西班牙“极端主义”诗人行列。1923年起,先后出版诗集、短篇小说集,以及大量随笔、小品文、文学评论、讲演辞等。博尔赫斯深受尼采、休谟和叔本华的哲学思想影响,崇尚东方文化,博览群书,学贯东西,遨游于知识迷宫。他把这一切融入诗歌、小说和散文创作,风格独特,自成一派。尤其在短篇小说方面更是独树一帜,题材富于幻想,主题充满哲理,手法荒诞奇特,语言反复多变。正因为博尔赫斯是在不断的变中创新,走出自己独特的路来,所以,我们才会称他为“作家的作家”。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总是按照自己的艺术良知来创作的,不会被他人所左右。他总是在不断的艺术实验中前进,因为在他的艺术领域永远没有现存的路可走,所以,真正的艺术家永远是艺术路上的拓荒者,而不是享受者。或许这就是大艺术家和一般艺术家的区别吧。比如绘画大师毕加索,伟大作家歌德。
博尔赫斯的创作是一种迷宫式的创作,是一种智慧的和充满无穷诱惑的创作。喜欢思索的读者读他的作品总是着迷,百读不厌,而且常读常新。阿根廷作家埃内斯托?萨瓦托在《博尔赫斯》一文里,拿博尔赫斯《杜撰集》中的某些迷宫与卡夫卡的迷宫比较,他得出的结论是:“博尔赫斯的迷宫属于几何型或国际象棋类型,像芝诺提出的问题一样会引起某重精神上的痛苦。这种痛苦产生于对游戏因素的完全明了。卡夫卡的迷宫却相反,它们是阴暗的走廊,即没有尽头也无法探知。痛苦是噩梦般的痛苦,产生于对游戏力量的绝对不知。在前者的迷宫中存在着非人类的因素,而在后者的迷宫中的因素完全——也许——是人类的。”正因为博尔赫斯的迷宫“存在着非人类的因素”,就显得神秘,就像交叉小径的花园,充满着无数未解之谜,供后人不断去研读、破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途径,也就有不同的答案。作品本身已使博尔赫斯永恒了,这很像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布下无数的谜留待后人去破译,而且要破译几个世纪。
博尔赫斯晚年在《我的回忆》中说:“在我这样的年纪,一个人应该有自知之明,这种认识可以代替幸福。我年轻时把文学想象成一种灵巧而惊人的变戏法;在已经找到自己的声音的今天,我觉得不断地修改既无益于也无损于我的原作……”注意,他用“变戏法”这个词,或许这正是他创作的秘诀;另外,“找到自己的声音”可能对写作的人更为重要。我们很多人的写作发出的多是别人的声音,很少有“自己的声音”,无论是思想还是写法,都是在重复别人。所以,我有时强烈地感到我们已经进入复制的写作时代。这不是福音,而是写作者的自取灭亡。我们不能不警惕啊!他在《我的回忆》中还说: “我觉得我已写了我的最好的作品。这使我感到比较满意和平静。然而,我不认为我的写作生命结束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和我年轻的时候比,现在青春离我更近了。我不再把幸福视为不能达到的了,虽然很久以前我曾经这样看。现在我知道,幸福可能随时会到来,不应该去追逐它。至于成功或失败,我认为无关紧要,我从来也不为此操心。现在我希求的是安宁、思考的乐趣和友谊的快乐,以及爱别人和被人爱的感情,尽管我的渴望太过分了。”这时的博尔赫斯已进入更高的境界——神明的宁静——的境界。
不得不提,博尔赫斯的眼睛是从幼年起逐渐失明的,后来做了国立图书馆的馆长,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上帝同时赐给了我黑暗和图书。”

2007年5月3日—4日初稿于普明村,30日修订于普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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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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