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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伯戡黎》之西伯为姬昌
巴九公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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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94
来自: 中国
巴九公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15-09-04 19:21:47    发表主题: 《西伯戡黎》之西伯为姬昌 引用并回复

《西伯戡黎》之西伯为姬昌
《尙書•商書•西伯戡黎》一篇,古文、今文《書》皆有。
此西伯為姬昌?姬發?征之故典,有兩本《尚書》涉及此事,一為唐孔穎達所著之《尚書正義》,一為南宋蔡沈之《書經集傳》。
孔穎達《尚書正義》:“鄭玄云:‘西伯,周文王也。時國於岐,封為雍州伯也。國在西,故曰西伯。’王肅云:‘王者中分天下,為二公總治之,謂之二伯,得專行征伐,文王為西伯。黎侯無道,文王伐而勝之。’兩說不同,孔無明解。”孔指孔安國所作《尚書傳》。孔雖無明解,鄭、王二人說雖不同,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戡黎者為西伯姬昌。
清人丁晏以《古文尚書》為王肅偽作,如是,王肅何不於此事在其偽作之《古文尚書》上加一筆,使孔註與己說一致,而證鄭玄之非?
蔡沈《書經集傳•西伯戡黎》序謂:“或曰西伯,武王也。《史記》嘗載紂使膠鬲觀兵。膠鬲問之曰:‘西伯何為而來。則武王亦繼文王為西伯矣。’”
諸侯爵位,若無大故,父死子繼,兄終弟及,乃是常例,非紂對西伯特開恩典。姬昌死,子姬發繼為西伯,不等於蔡沈確認戡黎為武王,故稱“或曰”。
《史記》以文王平虞、芮之訟為文王受天命改朔之年。《詩經•大雅•文王之什•綿》第九章:“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毛傳》:“質,成也。成,平也。蹶,動也。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竟,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之君,感而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讓,以其所爭田為間田而退。天下聞之,而歸者四十餘國。”
《史記》:“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祇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毛詩僅言天下歸者四十余國,《史記》直言“西伯蓋受命之君。”
《史記》又曰:“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須。明年,敗耆國。殷之祖伊聞之,懼,以告帝紂。紂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為!’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太子發立,是為武王。”
《史記•正義》:“(耆)即黎國也。鄒誕生云本或作‘黎’。孔安國云黎在上黨東北。括地誌云:‘故黎城,黎侯國也,在潞州黎城縣東北十八里。《尚書》云‘西伯既戡黎’,是也。’”按《史記》此說,西伯於平虞、芮訟後四年,遂有戡黎之舉。故戡黎者文王。
史遷與蔡沈持論或有不同,固當何從?
《史記•周本紀》:“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馬、司徒、司空、諸節:‘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畢立賞罰,以定其功。’遂興師。師尚父號曰:‘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武王渡河,中流,白魚躍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復於下,至於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雲。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
《史記•周本紀》接下來說:“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茲甚,殺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師疵、少師彊抱其樂器而奔周。於是武王遍告諸候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乃遵文王,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孟津,諸候咸會。曰:‘孳孳無怠!’武王乃作《太誓》,告於衆庶:‘今殷王紂乃用婦人之言,自絶於天,毀壞其三正,離逷其王父母弟,乃斷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故今予發維共行天罰。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
《史記》所言九年,居二年(即十一年),為文王系年,武王系年?
關於此,唐張守節《史記正義》有一段駁議:“大戴禮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則武王少文王十四歲矣。《禮記•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按:文王崩時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即位,至九十三崩,武王即位適滿十年。言十三年伐紂者,續文王受命年,欲明其卒父業故也。金縢篇云:‘惟克商二年,王有疾,不豫。’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十一年武王服闋,觀兵孟津,十三年克紂,十五年有疾,周公請命,王有瘳,後四年而崩,則武王年九十三矣。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觀兵,十一年伐紂,則以為武王即位年數,與《尚書》違,甚疏矣。” 張守節以《史記》所述觀兵與伐紂之年與《尚書•泰誓》篇伐紂之年不同,張據《大戴禮》載文王十五生武王,又據《禮記•文王世子》“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故以武王系年,不可能有十一年;更不可能有十三年之說。《古文尚書•泰誓》則曰:“惟十有三年春,大會於孟津。”故張稱史遷之說與《尚書》相左。而推定史遷所用系年為武王系年,而《尚書•泰誓》系年為文王系年。
其實史遷之說不必與張說相左。《史記》:“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從載“文王木主”,“自稱太子發”看,武王仍然打文王旗號,“奉文王以伐”,既奉文王以伐,自然繼用文王系年。從九年即觀兵,越二年即伐紂,有趁熱打鐵,急不及待之意。只是與《泰誓》所言年數有二年之差,此亦不難解釋。因為史遷可能未看到孔安國作傳之《古文尚書》,或雖看到,但其未立學官,不便采信。而今文《尚書》後來補入之《泰誓》,系年或與史遷所采者一致,或遷另有所據。因周共和前之史記非編年史,其年代差前錯後,不足怪。故二年之差,不足以推定史遷伐紂以武王記年。這裏還有《屈賦•天問》一節,可茲佐證。

師望在肆,昌何識①?鼓刀揚聲,后何喜②?武發殺殷,何所悒③?載屍集戰,何所急④?

今略作註,俾便引用。
①師望:太公呂望。肆:商肆,《古今註》:“肆,所以陳貨鬻之物也。”王逸註(以下稱王註):“言太公在市肆而屠。”
昌:西伯姬昌;何識:怎麽知道呂望其人其能?
②王註:“后,謂文王也。言呂望鼓刀在列肆,文王親往問之,呂望對曰:‘下屠屠牛,上屠屠國。’文王喜,載與俱歸也。”何喜?因可屠國而喜。見西伯謀殷紂之國處心積慮久也。
呂望歸周,有數種説法,王註為最具戲劇性者之一。
③武發:周武王姬發。殺:《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公羊傳•隱元年》曰:‘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亦有弒義,《左傳•僖九年》:“里克殺奚齊於次。”此處二義兼取。
悒:《説文》:“悒,不安也。”何所悒:何以不安?不伐殷則數年營謀付之東流,何能安?伐殷則以下犯上,以臣弒君,何能安?屈子為深知發之心思者,並為下一句張本。
④載屍:屍:屍體,此指文王木主。此即上引《史記》所說:“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將伐殷之舉説成繼父之志,不得不為。
集戰:人多解集戰為會戰,合戰。實則姬發此舉,意在觀兵,所謂集戰,乃集合戰力,看看天下人心,諸侯有何響應,即史家所謂“觀政”。史稱:“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
王註:“屍,主也。集,會也。言武王伐紂,載文王木主,稱太子發,急欲奉行天誅,為民除害也。”
史稱:“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後十年而崩,謚為文王。”
此段文字傳逹了如下信息:
一、周人將西伯斷虞、芮訟之年視為周受天命之年。因斷列國間爭訟當是天子之事。
二、西伯於是年稱王。西伯本殷臣,今稱王,已決心與殷分庭抗禮!
三、後十年而崩。從註④知,武王發於九年載文王木主會諸侯於盟津,可知西伯稱王當在歲末,以次年為元年。如辛亥革命為1911年10月10日,而以1912年為民國元年。《史記•正義》以為十當作九。似未知此意。
四、謚文王:謚姬昌為文王。
關於姬昌是追認為王或自稱王,《史記•正義》有一段駁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豈殷紂尚存而周稱王哉?若文王自稱王改正朔,則是功業成矣,武王何復得云大勛未集,欲卒父業也?”復引《禮記•大傳》云:“牧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追王太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
其實,議者引文未全,理解亦有誤。《禮記》此段文字為:“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不用諸侯之號臨天子也。文王稱王早矣,於殷猶為諸侯,於是著焉。”意為雖早已稱王,但並未昭告天下,於殷猶為諸侯,故須追認,以正名號。
歷史上,中央政權猶在,地方政權改正朔立國號者不乏其例,清朝便是近例。
何所急:為什麽如此著急?如前引史傳,九年,文王新死,所謂一抔之土未乾,姬發即觀兵孟津。不也太急乎?姬昌多年營謀,條件已經成熟,且夜長夢多,能不急乎?此問亦足證文王已改正朔,稱王號。若姬發始改正朔,於文王死後九年始觀兵盟津,不亦太遲太緩?屈子何得問“何所急”?
《史記》云: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此之謂急也。前引《史記》十一年武王伐紂,若為發之十一年,豈有父死十一年不葬之理?且“西伯卒”當是新卒,若十一年,十數年後,數十年後,猶述“西伯卒”, 有何意義?此亦說明史遷所用仍為文王系年。
關乎此,宋人朱熹弟子蔡沈《書經集傳》所持之說,與張守節說大相徑庭。
《尚書•泰誓》:“惟十三年春,大會於孟津。”蔡註謂:“十三年者,武王即位之十三年也。”“古者人君即位,則稱元年。以記其在位之久近。”
此言未必。前引《史記》(文王)九年:“武王自稱太子發。”既稱太子發,自然未繼王位,雖然實際為王,但大勛未集,以繼承文王未竟之業相號召,故仍用文王系年。撿近一點說,唐哀帝李柷904年即位,至907年為朱溫所滅,4年間一直用僖宗天祐年號。既未改元,當然不可能以即位之年為元年。金熙宗1135年即位,仍用金太宗天會年號,至1138年始改元天眷。元明宗和世㻋於1330年正月取代文宗圖帖睦爾,以文宗為太子,五月改元至順。八月暴斃,文宗復位,續用至順年號至1333年寧宗嗣位。可見對於蔡沈而言,無論古人或後世,均有即位而不稱元年者。
今本《竹書記年》以紂三十三年,令西伯得專征伐為西伯受命之年。則西伯所受之命乃紂命,非天命,故《竹書》仍稱昌西伯而不稱王。《史記》稱西伯陰行善,而以平虞、芮之訟為受(天)命之年。《竹書》稱紂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薨,而於五十一年冬十一月,(西伯發)始渡孟津而還,距昌之薨已十一年;五十二年冬十二月始伐殷,距昌之薨十二年餘,何得謂急?以《天問》證之,則《史記》關於武王克殷之記述,較之《竹書記年》,更為可信。
今本《竹書紀年》:“三十四年,周師取耆及邘,遂伐崇,崇人降。”此爲南宋人及今“清華簡”等以爲戡黎者爲姬發所據。
《竹書記年》出自戰國魏襄王或安釐王墓。文王死於受命後九年,魏為周之列侯,文王受命後記周事,當稱文王,而《竹書》仍稱西伯,於例未合。且為編年史,記事自夏、商、周三代,接以晉、魏,至今王二十年止。但周共和元年(前770)以前,國史均非編年體,《竹書》則能自夏迄魏編年,顯非真實,有此等原因,故清人錢大昕稱其為偽書。《今本竹書記年》之說不可憑(《竹書紀年》,至北宋已逸,《今本竹書》與《古本竹書》皆後人輯錄,諸多文字,未必與原文合)。
《史記三家註》兩記西伯戡黎事,一為《殷本紀》,作“西伯伐飢國,滅之。”裴駰集觧:“又作耆”。一為周本紀,作“明年,敗耆國”。張守節《正義》:“(耆)即黎國也。”戡黎者皆西伯姬昌。
裴駰爲劉宋人,《竹書紀年》已經出世,司馬貞、張守節為唐人,此時《竹書紀年》尙存。《史記三家註》屢引《竹書》,不下數十百處,正如《索引》《燕召公世家》引《竹書》後評曰:“然紀年之書多偽謬,聊記異耳。”雖多偽謬,聊以記異,《三家註》仍無戡黎之西伯為武王姬發之說,足見唐時《竹書》根本無戡黎為武王一條。至南宋,原本《竹書》已逸,今本《竹書》為南宋人所輯,不免妄自增刪,戡黎為武王之說隨之而起。由此更見今《竹書》之說多不足信。
基於以上演討,可作以下推論:
1、按史記說,文王九年薨,武王於是年觀兵於孟津,後二年武王伐紂,或按張守節說十一年觀兵,十三年伐紂,九到十一年,武王守制,不可能出兵戡黎。武王於文王死後之首務是伐紂,滅紂之前,不能他務。兩年後即興兵伐紂,如此其短之時間內,不可能節外生枝,為紂戡黎。
2、武王伐紂,迫在眉睫,須廣結與國,籠絡諸侯。前二年觀兵孟津,如史家所言,實為觀紂之政,亦觀周之政,測試諸侯動向,人心所在。於此緊要關頭,如果出兵戡黎,將示人周之心不在紂而在奪取諸侯之地,更或至於以為周之行實助紂為虐,將使天下狐疑,人心動搖。
3、武王觀兵孟津,其伐紂之心昭然若揭,此時戡黎,無論紂有無討伐周之心,武王能不憂紂舉大軍攻其後?
4、武王觀兵孟津,紂必有所聞,未興師討伐,非紂不欲滅周,實為靜觀其變,以逸待勞,以大軍襲其遠來疲憊之師。所謂殺人三千,自損八百,周雖知紂之政不堪救藥,以兵員論,紂仍居優勢,武王怎能於伐紂前夕勞師遠征,縱能獲勝,怎能以己已疲已損之師,旋伐以逸待勞之強紂?
結論:戡黎者西伯姬昌,非姬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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