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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型主题—淡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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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 诗译非马
非马
秀才


注册时间: 2006-06-22
帖子: 907
来自: 芝加哥
非马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13-03-03 00:44:23    发表主题: 博弈: 诗译非马 引用并回复

一丶特殊的 “诗人经验"

诗人非马先生可以说是当代华人诗人里最为特殊的一位;为什麽这麽说呢?一丶核工博士的科学背景,但写诗,译诗,也写英语诗,并双语诗创作,兼作画,雕塑等。西方多种艺术理论与诗学理论里都有“科学与理性是杀死艺术的惯犯”这类的论点,非马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反证,科学与艺术可以在一位爱好艺术的诗人身上共存。二丶非马早自1957年起在台湾即开始了新诗的创作,到了美国依然不间断,过半世纪,近一甲子,他的诗间接记载了时代与语言,社会与世界,和在美国的中国人的生活经验(时间是最後的形上,而诗的存在就是个诗人的写实,形上地来说),并不局限於大陆与台湾。诗写周遭事,非马诗文的涵盖世界,在当代华人诗人中逐渐显现出一个跨文化的轮廓,这轮廓若不是最广的,也是极广的;而所谓的周遭事,即诗人所 关心之事,小自英语诗如“A Post-It Note"(随手贴),大至如<电视>等诗,可看出他的题近旨远;既曾以长城黄河为题,也曾以非洲丶美国为题,写着人性的观照;既关心母语文化(中文),也进入第二语言(英文)的社会与文化,是一位开拓者,也是个建桥的人(如<桥>一诗“隔着岸/紧密相握/我们根本不知道/也不在乎/是谁/先伸出了/手")。非马成为诗人是一个当代极为特殊的“诗人经验"。三丶对於海外华人的第二代,是一个启发:诗无国界;对於海外华人的第三代,是一个传奇:他们可溯源汉语新诗在美国(原地原创)的味道,因为诗的内容是他们可以经验理解的。四丶双语诗对国内学习写英文诗的人是个桥梁,如何自汉语新诗过渡到以英语来写诗,非马在以往曾有篇谈论翻译体验的文章,里头说道:“刚到美国的人常会对一些美国幽默感到莫名其妙,而一些使中国人惊心动魄的东西,在外国人眼里却稀松平常不足为奇。但任何事物,只要深入它的内部,总可以找到一些能同时感动许多不同种族丶不同肤色,不同历史,不同文化,不同年龄,不同性别或不同职业的人的东西。作家的任务,便是挖掘出这些事物的本质以及广义的人性,想办法把她们完美地表达出来。上面这点心得,是我多年来翻译欧美现代诗的体验。我常把翻译戏称为照妖镜。”非马的诗经验(经多年与美国诗人的交游与涉猎西方不同国家地区的诗,及英语诗集的翻译)所产生的种种作品,无疑地呈现了一个智慧的结晶,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

评论非马的诗创作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上述几点在时间上,可以外延至诗与时代的关联,并与当时的诗的主意识(主要流派或主义)来对照比较;或在文化上,中西的异同如何反应在非马的诗语言等等,这些个都是很好的研究题材。此文主要来谈谈翻译一事之影响与非马的中英双语诗。


二丶诗的翻译

翻译文学作品不易,译诗尤难。所谓翻译,辞典的解释大致为“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这是就意义上来说的。诗的翻译,一首诗经过解读後以另一种语言文字的再呈现,是超越平常的意义理论的。设本文为“文1",翻译後为“文2",“文2"再翻回本文语种,不论是机器或是人为,通常难以达到与“文1"完全相同。翻译的结果实非唯一对应,在语言哲学上也有“翻译的不定论”Indeterminacy of Translation (Willard Van Orman Quine 1908 - 2000) 。常谓翻译大凡三字原则:信雅达(严复,1853-1921)。诗的翻译讲究的就更多些,主要是因为诗的翻译不单是意义的问题,声音,形式,修辞,意象,象徵,喻,讽等等比一般的口语或文章要多且精致,这方面的翻译是科学做不到的,也是语言哲学上,意义理论辞穷的地方(Quine, Wittgenstein, Derrida三位的意义论点都得到不同的辞穷,各是:无意义基项,说可说的,无意义中心);再者,诗的翻译也超出了意义翻译的范畴。哲学家费雅班(Paul Feyerabend,1924 - 1994)有“科学术语的意义依附於科学理论而存在"的立论,也就是说,即使最严密定义的科学术语都是如此,一般的自然语言更是如此,文学批评亦颇有类似的现象:当文学理论转变的时候,解读的意义中心也随之转变,诗翻译的第一步工作即涉及解读,亦然。


在这些前提之下,个人以实用的角度先来谈谈对翻译诗的看法。我对诗翻译的五字注解:形音义象神。

形:包含字形,,句形,诗形。 若及诗文背後“形的形上"则涵盖诗修辞和比喻(figure of speech)的方法与模式,都是形(form) 的一种。

音:发音的相似性,,声母(子音)与韵母(母音),韵式的考虑等。

义: 意义的精准或接近.

象:形象,意象(imagery)。

神::象外神韵,,传神,及文化意识(比如神话,宗教,集体下意识)。


起源相同的语系在字的形音义上仍可以类似。以英翻中而言,字形不同, 字音偶可巧近一二(例如,肥,fat;落, fall;飞,fly;爸爸妈妈或摹声字),可遇不可求;字形之外的部分译者仍可选择性地,形上式地,类比性地进行翻译,比如修辞的类似安排,喻的对等,分行分段等。义,象,神三项是诗翻译多於文章翻译的重点,诗里的文字意义和平常字面意义(字典定义)相同时,对等翻译是容易的(比如科学性的文章),当文字的意义脱离平常字面意义甚至相反於平常意义时(例如,中文的倒词,反语等修辞,或西方的irony trope),义的翻译就要慎循原文的内涵 (connotation) 而非仅字面意义了(denotation)。

整体来说,要之,能在形音义象神上达到信达雅。在翻译上我们可以把“形音义象神"作为水平轴(文学物件,工具,承载),“信达雅"做为垂直轴(翻译原则,精神),加以理解。(借助瑟许(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 - 1913))的语言二轴说(Syntagmatic and paradigmatic relation)为类比。)这在译诗上扩大了维度,但也更彰显其难度,优劣尤赖译者的修辞与审美修养。至於语句上顺序或修辞,译文在(整个水平轴的运用)也要顺应不同语言的文法对应,以整体翻译来做考虑。基本上,译者基本上若以新批评(New Criticism)的方法来做本文的解读工作(主要是close reading),再来做翻译,得到的译诗基本上是自成而深入的。非马尝言“翻译是对一首诗最好的检验",实包含一个详细解读的功夫。基於大多数的诗都以意象为主,翻译中若丢失了意象,即使用字精准,一首诗也失去了味道。


译诗的要求比起译一般文章是不同的,也更高的,译者对两种语言的文学造诣与文学形式也有极大的关系,故好的诗译常常来自诗人。诗人翻译诗也可能产生再创作,使所得的译文有了新的文学形式与生命。维根斯坦(Ludwig Josef Johann Wittgenstein, 1889 - 1951)有句话“了解一个语句等於了解整个语言",於译诗上做比,这就到了上面所说的神的维度,翻译了一首诗等於了解整个文化。诺贝尔奖诗人Tomas Tranströmer的诗经过美国诗人Robert Bly 的翻译,是使其流通於英语读者的最大因素。Robert Bly 也把翻译的经验写出成书Eight Stages of Translation,即使如此,他也说“我们无法抓住原诗的全部,最好的翻译像是自背面看一张波斯地毯──图案是明显的,但无更多。"非马在中文里,在Tomas Tranströmer未得奖前,亦曾翻译他的诗,刊於台湾的《笠诗刊》。非马的“把翻译戏称为照妖镜",亦是经验之谈;非马译诗着作甚多,英译中,中译英皆有,深入浅出,谨慎保留原诗风格。而非马的诗也被译成多国多种文字,包括英文丶日文丶韩文丶德文丶斯拉夫文丶西班牙文及罗马尼亚文等。非马写诗,译诗,“翻译是对一首诗最好的检验",诗人的角度不同於一般的译者,可见一斑。


三丶双语诗

中英双语诗(将一首诗以两种语言表达,‘译’由诗人自己完成,姑且这麽定义吧)的产生可说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诗作翻译交流下的文学产物。除了上述的种种考虑外,诗人更可引入新的文学形式,比如利用语言间文法差异作内延的对应丶突显丶互补丶反差等等。双语诗的创作可以说是一诗两写,一材二吃;其味是相加,相乘,全的,或借佛家语所谓“非一非异"的。如果以音乐来比喻,可比如两种乐器(语言)一个旋律(诗题),或是两个旋律的叠加(合奏,重奏),甚或运用是哲学上的Triad(正反合)精神来达到诗意旨的对立与穿透,则不必局限於对等意义翻译的限制了;见下例(三)。非马在翻译Adelaide Crapsey的 “ Triad”

Triad

These be

Three silent things:

The falling snow ... the hour

Before the dawn ... the mouth of one

Just dead.


一诗之後的简评里写道:从诗题的“三和音"(triad::三和弦,三位一体,或中世纪文学作品中有三题诗)看来,它们应该是同时存在的东西。同样的,“同时存在”对读双语诗是一个很好的注解。

非马的诗极少用典故(近代西方诗人多如是),少涉及历史文化的特殊性(舍去了新批评理论的弱点──不重视诗作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取之普世的人性的最大公约数,双语诗的用字不晦涩,诗旨内涵却能深入。右手中文,左手英文,得广大读者的喜爱,其来有自。

读非马的诗是没有压力的;词语浅白而情理深入,这更是难能可贵的。让我们来看三个不同层次的诗译例子。

(一)诗人的译

诗人的译是个什麽概念呢?诗人如何翻译另一个诗人,不单是翻译一首诗,十首诗。

非马在编译的《让盛宴开始》Let the Feast Begin (1999) 诗译了所喜爱的30位诗人英语选诗,并在每一诗後附以简析。在译文里,我们都可以看到非马诗人於翻译时对语言的深入推敲;在简析里,可以看见对诗意的阐析,并对诗里特殊字词的解释(古语丶俚语丶多义),或是翻译上因语言别而所无法达到的也加以说明。笔者有幸与非马诗人两相忘年,问翻译这麽多的诗人作品,最喜欢的是哪一位,诗人说 Robert Frost. Robert Frost (1874 - 1963) 这位家喻户晓的,曾在甘乃迪总统就职典礼上朗读诗(“The Gift Outright")的美国诗人,平易近人,全然的口语,在诗文里尽量拿掉可能暗示伟大的形式或修辞,或者说,崇尚乡村小舍而非皇宫,他的诗里“没有国王或皇后",诗是“自立自足"的生命力(读者也就不需要高深的知识或典故即可理解一首诗)。这是追求简单的努力──诗人相近,非马的诗巧而不炫技,词语简白而张力饱满,妇孺可通,其来有自,我想不单仅是因为核工的科学训练,故而写诗简短有爆发力。这种在事物小处引人入深的力量,发酵般的吸引力,不正也是於读者为坦然的“礼物"(转借诗题“The Gift Outright"),於诗者是不假伪饰的“天分"。了解并喜欢一个诗人,让他/她进入你的心里,才能翻译一位诗人,自那而後,那位诗人就成了你的一部分。非马的译诗,不难察觉这样的诚挚特质。

以写鸟为例,在同样的《让盛宴开始》翻译诗选里,有Robert Frost 写鸟 “A Minor Bird”,有William Carlos Williams 写鸟 “Bird”;在非马的另一册翻译出版《裴外的诗》中,有裴外(Jacques Prévert)着名的诗<如何画一只鸟的像>。非马也写鸟“Bird Cage",在这个题目上,非马的语言之直白可类Robert Frost的风格,形式精练又兼有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风格(鲜明处见诸” This is just to say” and “The Locust Tree in Flower”二诗为例),内涵转折不缺裴外的“去笼而鸟歌",而非马的立新在於这几诗所无的文法喻象(figure of grammar),除了一般字面的读法外,借文法隐喻给予鸟‘笼’言外之意,文法如形上之笼,文字如吐语的鸟,文法的释放後,得到自由的是鸟与笼。作这样的延伸阅读,我们可以看出,这几位诗人都在非马的心里,非马隔着时空与欧美的诗人有着心灵的交流。这样的创作方向与过去常见的“与李贺共饮"一类的象牙翻古诗有着不同(或曰王国维《人间词话》里的“隔”与“不隔”之辨吧),较贴近现代人的生活而国际文化视野更宽广,作品文字“不隔”,中外读者皆可读丶可译丶可感。或许因同在美国居住的关系,这点和个人的理念接近,而进一步,汉语诗人也当以中文书写天下事,取材全球,与世界诗人旁推交通。非马无论写中英文诗或翻译,其文字之不隔,当代华人诗人里,概属第一。

非马先生也喜欢画画,有关於画或肖像的延伸意义的诗也翻译了不少,例如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Proletarian Portrait”,“The Artist”,康尼兹(Stanly Kunitz)的“The Portrait”, “The Artist”, 欧兹(Sharon Olds)的“Photograph of the Girl”, “Portrait of a Child”, 纪尔平( Laura Gilpin) 的“An Afternoon of Painting”等。非马的英文诗里则有“Portrait”, “Picasso Died This Morning”, <今天的阳光很好>(This Morning's Sunshine Was So Wonderful),<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等,在<今天的阳光很好>与<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二诗里,我看到裴外也进入了非马的心里,非马也喜欢裴外吧;正是:好李白的想李白,爱杜甫的念杜甫,且打个题外比方。

下面附<今天的阳光很好>(中文部分),非马描述一个作画的过程,此诗有别於裴外的天真,魔幻,而是比较写实的(於现代诗的影响,不作魔幻语言而能得超越文字的感悟,则诗之另一派诉求了),柏拉图式的,这其中的阐述道理,何尝不也适用於诗创作呢?高度的审美是具有些理性审丑元素的。


今天的阳光很好

非马


我支起画架

兴致勃勃开始写生


我才把画布涂成天蓝

一只小鸟便飞进我的风景

我说好,好,你来得正是时候

请再往上飞一点点。对!就是这样

接着一棵绿树摇曳着自左下角升起

迎住一朵冉冉飘过的白云

而蹦跳的松鼠同金色的阳光

都不难捕捉

不久我便有了一幅颇为像样的图画


但我总觉得它缺少了什麽

这明亮快活的世界

需要一种深沉而不和谐的颜色

来衬出它的天真无邪


就在我忙着调配苦灰色的时候

一个孤独的老人踽踽走进我的画面

用一个茫然的眼神

轻易地为我完成了我的杰作



(二)诗意的译

诗人的相遇,跨时空,与诗人的对答也显现在非马的诗里,在非马的”Autumn Leaves”一诗(Between Heaven and Earth, 2010),我们可以联想到e.e. cummings 的一首着名的诗,如下:

1(a


le

af

fa

ll


s)

one

l


iness


非马的 "Autumn Leaves":


Autumn Leaves


Every leaf

helps

thicken

the carpet

&

soften

(

)

(

the

(

)

fall


这是令人惊讶的神来之笔,非马的诗显现的是温暖,括弧符号的运用更是巧妙,於具象诗的角度来看,既是落叶的物,於抽象来看,又是微笑。将多数人赋予孤独落寞的秋叶,一下子转成柔软,甚至视‘落’为“承先启後",或为後来者做毯的开朗意义。e.e. cummings 的是直线意象,非马的是平铺意象,妙绝,我几乎可以看到一副(英语)诗意的对联。令人三叹,叫人如何横批?非马呀非马,吾虽小子,敢一叹巧思,二叹老童顽皮,三叹意义的创造;这符号意义的赋予,落叶所见的哲理,生活意义的创造,岂不美哉。有评家说e.e. cummings的这首诗有禅味;则,若曰如何英文禅译,我想非马的这首夙可为例。

再举一个小例子,例如在翻译Lawrence Ferlinghetti 的 “Dog”这首长诗时,在这一段里的”poolrooms and policemen"翻译为“弹子房与警察";

The dog trots freely in the street

past puddles and babies

cats and cigars

poolrooms and policemen

He doesn't hate cops

He merely has no use for them

and he goes past them

and past the dead cows hung up whole

in front of the San Francisco Meat Market


poolroom 於中文是个外来物,值得一个新词,自然语言有几个俗成的翻译:台球室,桌球室,撞球室,弹子房;非马选择了“弹子房",这是一个Neologism(Neologisms见On Linguistic Aspects of Translation by Roman Jakobson(1896 - 1982 )),因为警察与子弹可以联想,其他的选择几乎就毫无诗的意义。举此二例,以小见大。


(三)双语写作

一首诗以中文与英文一起来写,可以采取一般翻译的方法,也可以一材二写,也可不必如翻译般的忠实,无主无副,无先无後,相辅相成,这时可引入多义的後现代写法(主要是无传统书写的“意义中心")。中英双语诗逐渐会找到她的文学定位,虽然对欣赏者有着较高的双语的要求。往後看,中文与英文作为两个最大的语种,双语诗的写作於诗学上最能显现结构主义里的“内沿对译",扩大诗欣赏的空间。借句维根斯坦的话:“文法表达本质;文法告诉我们本体结构是什麽。"(哲学研究,#371-373)双语诗的写作顺着语言的本体,简单来说,修辞的语序顺乎个别语言的文法,不以英文语法来写中文诗,反之亦然。非马在这方面是先驱,对语序语文法的拿捏,深入有趣。在近期的双语诗<同大海辩论>,<黑与白>,<耳环>等,都有精彩的演绎,读者可以看出自然语法的主导,意象的主导,形似的兼顾,最後才是语序的考虑。在声音的对译偶有对应的巧趣,比如在<同大海辩论>的尾句“心服口服"中可看出,‘服’声重复,英文相对的则写出“convinced and speechless",’I’ 音重复,虽为细节,赏诗就在细微处。

在文化物件的交融上,比如在<除夕>(Chinese New Year Eve)一诗中将中国文化里的过年鞭炮与美国文化里的爆米花做联系,爆米花一连串的声响可让美国的人没真见过放鞭炮的,马上有了连串声音的联想,比拟简单,却从无人如此写过,灵感源於生活经验吧。

在这首<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双语诗里,“不唱歌算什麽鸟"(what kind of bird are you if you don’t sing),英文部分读起来是强而有力的,也是世人的盲点──春天的鸟定要唱歌──属於多义的讽刺,整体诗文具有反讽或运用逻辑矛盾,捏着脖子自然不能唱,而“春天"在首段与尾段的意义是不同的,首段是天气或是鸟的春天,尾段是鸟是诗人的春天:手里的就是,松手才能得;中间也顺带地讽刺了一下诗人(“又不是诗人/哪能一年到头/说唱就唱")。这岂不有点老子精神(比如老子三十六章;当然,英文读本里是读不到这些个的,这牵涉到“读者反应"理论),读者可得一点悟喔。在讽喻的文学工具上的,此诗跨语言而相通,实为很好的演绎。而题外来找比较,在中国古诗人的众多含有“春归何处"的诗词中,大多都有鸟的介入,独不见有类似<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这样的诗思,这是值得现代习诗的人注意的。在旧有的题材上写出新意,就是创作。


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

William Marr


he said no, I can’t

and I won’t

it’s not spring


I grasped his neck

and yelled

SING! SING!

WHAT KIND OF BIRD ARE YOU IF YOU DON’T SING

he gasped and struggled

but to the end he did not utter

one single note


I now realize

it really wasn’t his fault

not being a poet

he could not sing

uninspired


but possessed by a burning passion

I insisted on his singing then and there

and did not notice in my hand

spring had expired in agony


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

非马


它说我唱

不出来也不想唱

这不是春天


我捏着它的脖子



唱呀唱呀

不唱歌算什麽鸟


它挣扎着

但终於没唱成


我现在想

其实鸟没错

又不是诗人

哪能一年到头

说唱就唱


但那时候我只一心

要它唱歌

竟没注意到

春天就在我手里

微颤着

断气


在<相片>(Portrait)一诗里,即使肖像的自大,以历史为像框,在时间老人面前,自动就缩小了。这首双语诗大致是可以本文前所陈述的“五字原则"来赏析的,声音影响字的选用比如(放大,enlarge),(空洞,hollow),形象影响字的选用的比如(歪头觑眼,squinting),抽象的比如(严峻的,critical)。在中文诗的部分,肖像是个未明言的概念,具体的采用相片与影像二词,因为“放大"一词的合理性,英文采用portrait 与 image,意义上比相片更广义些;如此采用也因为东西方对肖像的处理上不同,过去的文化习惯与历史累积上,东方较多的是相片,西方较多的是油画肖像。这就带出了一些文化语言的东西,传神。

相片

非马


他们把他的影像

放大了又放大

直到每一个毛孔

都成了

伟大的

空洞


还没来得及装入

历史的巨框

严峻的时间老人

已在那里歪头觑眼

倒退着端详

一步一步

将它

缩小






PORTRAIT

William Marr


They kept enlarging

his image

until its every pore

became a great

hollow


But before it could be put into the big frame

of history

Time, the critical old man

already started the work

of reduction

step by step

as he walked backward

squinting at it from a distance


下面的这首双语诗是我们可以看出这不是对等的翻译。此文为了方便比较,遂将原诗的中英文改为并排。


冬日印象 MORNING INTERLUDE


温柔  the winter sun

如披云纱的  gentle

月亮  as the moon in silky clouds


叱咤过风云  how many of the manly men

如今却系起围裙  who have now become househusbands

当起家庭主夫的  after conquering the world

伟丈夫们  are in their aprons sipping coffee

此刻有几个  watching you with a smile

正慢啜着咖啡  from their kitchen windows

嘴角带着微笑

从厨房结冰花的窗口

抬头看你?


诗人之译也随兴,度诗之人岂执着;不见冰花与风云,是夜是昼皆温柔。这首的两写,语序与语法(文法)有着不同,英文并未逐句逐字对应,那失去了的物(冰花)也可解读为系起围裙後,心中坦然忘物,想那曾叱咤风云,而能够穿戴起围裙,嘴角微笑的,岂不已达“眼顺"境界?(借“子曰:六十而耳顺"造辞)此正是冬日里(人生之冬)的太阳;这个INTERLUDE似也暗示别样的老骥半日闲味道呢。

我说双语诗事小众,对读者的要求也较高,吃力不讨好。诗人说双语诗的创作有一种乐趣,乐趣来自创作过程中,两个语言间的相互激荡与修缮,反复进行,使诗的表现达到最佳的平衡。且不说这是多麽深入的经验谈,我想,写诗要有一种“纯然"的兴趣,才能不因市场导向而不作新的尝试。我想这就是非马能持续创作而文思不竭的原因之一吧,乐在其中而已矣。我想,对於习诗的後进也是个启示:创作就是存在,先於市场,先於评论。


四丶结语

非马的诗,不论汉语或英语,以最少的字表达最大的意义与留白。不论是西方遇见东方,还是东方遇见西方,非马的翻译与双语诗就是东西诗情相遇的地方,西方的读者可以由此来对汉字作诗意的理解,汉字的读者也可由此来学习欣赏英文的诗,并其同异间的美妙。中文作为世界的一大语种,当代的汉语诗人要有更大的抱负,不单是“民族的就是世界的",现代交通资讯快捷,不再是轮船时代的印刷流通,汉语诗人也要有“世界的即是中文的"观念,书写题材与涵盖范围要扩大,让西方人由现代诗来学习中文的美,了解现代中国人的大国文化。试想,一群新的西方诗人以汉语写诗的盛况,岂不美哉!(瑞典汉学家马悦然曾以汉语出版了本诗集《俳句一百首》;为什麽拿汉语写俳句,而不是汉语诗呢?我想,书中的第86首给了他的答案:“别开口,李白!/让我自己吹牛皮!/明月发脾气。"虽为一诗之见,这个值得好好冷静想想:什麽样的汉语诗,西方人也可以写,律绝词是绝不可能了。据个人所读过的非马,先生从不写俳句。)双语诗集对启发英语读者了解并写中文新诗是个很好的途径。反过来说,双语诗集对引导汉语诗人逐步涉猎英语的诗学与题材也有功能。非马诗人对双语诗的开发与用心,笔者所见,堪称华人第一人,双语诗可预期在未来的诗学归纳与整理会有一个定位。後来的诗者因非马而有可援引,而不致犹豫,这是一大贡献。非马先生因写中文诗,翻译西方的诗,写英文诗,写双语诗的特殊机遇与轨迹,是个独特的跨文化的“诗人经验",博弈有幸,未揣浅陋,竟已记之。

转载自《

一丶特殊的 “诗人经验"

诗人非马先生可以说是当代华人诗人里最为特殊的一位;为什麽这麽说呢?一丶核工博士的科学背景,但写诗,译诗,也写英语诗,并双语诗创作,兼作画,雕塑等。西方多种艺术理论与诗学理论里都有“科学与理性是杀死艺术的惯犯”这类的论点,非马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反证,科学与艺术可以在一位爱好艺术的诗人身上共存。二丶非马早自1957年起在台湾即开始了新诗的创作,到了美国依然不间断,过半世纪,近一甲子,他的诗间接记载了时代与语言,社会与世界,和在美国的中国人的生活经验(时间是最後的形上,而诗的存在就是个诗人的写实,形上地来说),并不局限於大陆与台湾。诗写周遭事,非马诗文的涵盖世界,在当代华人诗人中逐渐显现出一个跨文化的轮廓,这轮廓若不是最广的,也是极广的;而所谓的周遭事,即诗人所 关心之事,小自英语诗如“A Post-It Note"(随手贴),大至如<电视>等诗,可看出他的题近旨远;既曾以长城黄河为题,也曾以非洲丶美国为题,写着人性的观照;既关心母语文化(中文),也进入第二语言(英文)的社会与文化,是一位开拓者,也是个建桥的人(如<桥>一诗“隔着岸/紧密相握/我们根本不知道/也不在乎/是谁/先伸出了/手")。非马成为诗人是一个当代极为特殊的“诗人经验"。三丶对於海外华人的第二代,是一个启发:诗无国界;对於海外华人的第三代,是一个传奇:他们可溯源汉语新诗在美国(原地原创)的味道,因为诗的内容是他们可以经验理解的。四丶双语诗对国内学习写英文诗的人是个桥梁,如何自汉语新诗过渡到以英语来写诗,非马在以往曾有篇谈论翻译体验的文章,里头说道:“刚到美国的人常会对一些美国幽默感到莫名其妙,而一些使中国人惊心动魄的东西,在外国人眼里却稀松平常不足为奇。但任何事物,只要深入它的内部,总可以找到一些能同时感动许多不同种族丶不同肤色,不同历史,不同文化,不同年龄,不同性别或不同职业的人的东西。作家的任务,便是挖掘出这些事物的本质以及广义的人性,想办法把她们完美地表达出来。上面这点心得,是我多年来翻译欧美现代诗的体验。我常把翻译戏称为照妖镜。”非马的诗经验(经多年与美国诗人的交游与涉猎西方不同国家地区的诗,及英语诗集的翻译)所产生的种种作品,无疑地呈现了一个智慧的结晶,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

评论非马的诗创作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上述几点在时间上,可以外延至诗与时代的关联,并与当时的诗的主意识(主要流派或主义)来对照比较;或在文化上,中西的异同如何反应在非马的诗语言等等,这些个都是很好的研究题材。此文主要来谈谈翻译一事之影响与非马的中英双语诗。


二丶诗的翻译

翻译文学作品不易,译诗尤难。所谓翻译,辞典的解释大致为“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这是就意义上来说的。诗的翻译,一首诗经过解读後以另一种语言文字的再呈现,是超越平常的意义理论的。设本文为“文1",翻译後为“文2",“文2"再翻回本文语种,不论是机器或是人为,通常难以达到与“文1"完全相同。翻译的结果实非唯一对应,在语言哲学上也有“翻译的不定论”Indeterminacy of Translation (Willard Van Orman Quine 1908 - 2000) 。常谓翻译大凡三字原则:信雅达(严复,1853-1921)。诗的翻译讲究的就更多些,主要是因为诗的翻译不单是意义的问题,声音,形式,修辞,意象,象徵,喻,讽等等比一般的口语或文章要多且精致,这方面的翻译是科学做不到的,也是语言哲学上,意义理论辞穷的地方(Quine, Wittgenstein, Derrida三位的意义论点都得到不同的辞穷,各是:无意义基项,说可说的,无意义中心);再者,诗的翻译也超出了意义翻译的范畴。哲学家费雅班(Paul Feyerabend,1924 - 1994)有“科学术语的意义依附於科学理论而存在"的立论,也就是说,即使最严密定义的科学术语都是如此,一般的自然语言更是如此,文学批评亦颇有类似的现象:当文学理论转变的时候,解读的意义中心也随之转变,诗翻译的第一步工作即涉及解读,亦然。


在这些前提之下,个人以实用的角度先来谈谈对翻译诗的看法。我对诗翻译的五字注解:形音义象神。

形:包含字形,,句形,诗形。 若及诗文背後“形的形上"则涵盖诗修辞和比喻(figure of speech)的方法与模式,都是形(form) 的一种。

音:发音的相似性,,声母(子音)与韵母(母音),韵式的考虑等。

义: 意义的精准或接近.

象:形象,意象(imagery)。

神::象外神韵,,传神,及文化意识(比如神话,宗教,集体下意识)。


起源相同的语系在字的形音义上仍可以类似。以英翻中而言,字形不同, 字音偶可巧近一二(例如,肥,fat;落, fall;飞,fly;爸爸妈妈或摹声字),可遇不可求;字形之外的部分译者仍可选择性地,形上式地,类比性地进行翻译,比如修辞的类似安排,喻的对等,分行分段等。义,象,神三项是诗翻译多於文章翻译的重点,诗里的文字意义和平常字面意义(字典定义)相同时,对等翻译是容易的(比如科学性的文章),当文字的意义脱离平常字面意义甚至相反於平常意义时(例如,中文的倒词,反语等修辞,或西方的irony trope),义的翻译就要慎循原文的内涵 (connotation) 而非仅字面意义了(denotation)。

整体来说,要之,能在形音义象神上达到信达雅。在翻译上我们可以把“形音义象神"作为水平轴(文学物件,工具,承载),“信达雅"做为垂直轴(翻译原则,精神),加以理解。(借助瑟许(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 - 1913))的语言二轴说(Syntagmatic and paradigmatic relation)为类比。)这在译诗上扩大了维度,但也更彰显其难度,优劣尤赖译者的修辞与审美修养。至於语句上顺序或修辞,译文在(整个水平轴的运用)也要顺应不同语言的文法对应,以整体翻译来做考虑。基本上,译者基本上若以新批评(New Criticism)的方法来做本文的解读工作(主要是close reading),再来做翻译,得到的译诗基本上是自成而深入的。非马尝言“翻译是对一首诗最好的检验",实包含一个详细解读的功夫。基於大多数的诗都以意象为主,翻译中若丢失了意象,即使用字精准,一首诗也失去了味道。


译诗的要求比起译一般文章是不同的,也更高的,译者对两种语言的文学造诣与文学形式也有极大的关系,故好的诗译常常来自诗人。诗人翻译诗也可能产生再创作,使所得的译文有了新的文学形式与生命。维根斯坦(Ludwig Josef Johann Wittgenstein, 1889 - 1951)有句话“了解一个语句等於了解整个语言",於译诗上做比,这就到了上面所说的神的维度,翻译了一首诗等於了解整个文化。诺贝尔奖诗人Tomas Tranströmer的诗经过美国诗人Robert Bly 的翻译,是使其流通於英语读者的最大因素。Robert Bly 也把翻译的经验写出成书Eight Stages of Translation,即使如此,他也说“我们无法抓住原诗的全部,最好的翻译像是自背面看一张波斯地毯──图案是明显的,但无更多。"非马在中文里,在Tomas Tranströmer未得奖前,亦曾翻译他的诗,刊於台湾的《笠诗刊》。非马的“把翻译戏称为照妖镜",亦是经验之谈;非马译诗着作甚多,英译中,中译英皆有,深入浅出,谨慎保留原诗风格。而非马的诗也被译成多国多种文字,包括英文丶日文丶韩文丶德文丶斯拉夫文丶西班牙文及罗马尼亚文等。非马写诗,译诗,“翻译是对一首诗最好的检验",诗人的角度不同於一般的译者,可见一斑。


三丶双语诗

中英双语诗(将一首诗以两种语言表达,‘译’由诗人自己完成,姑且这麽定义吧)的产生可说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诗作翻译交流下的文学产物。除了上述的种种考虑外,诗人更可引入新的文学形式,比如利用语言间文法差异作内延的对应丶突显丶互补丶反差等等。双语诗的创作可以说是一诗两写,一材二吃;其味是相加,相乘,全的,或借佛家语所谓“非一非异"的。如果以音乐来比喻,可比如两种乐器(语言)一个旋律(诗题),或是两个旋律的叠加(合奏,重奏),甚或运用是哲学上的Triad(正反合)精神来达到诗意旨的对立与穿透,则不必局限於对等意义翻译的限制了;见下例(三)。非马在翻译Adelaide Crapsey的 “ Triad”

Triad

These be

Three silent things:

The falling snow ... the hour

Before the dawn ... the mouth of one

Just dead.


一诗之後的简评里写道:从诗题的“三和音"(triad::三和弦,三位一体,或中世纪文学作品中有三题诗)看来,它们应该是同时存在的东西。同样的,“同时存在”对读双语诗是一个很好的注解。

非马的诗极少用典故(近代西方诗人多如是),少涉及历史文化的特殊性(舍去了新批评理论的弱点──不重视诗作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取之普世的人性的最大公约数,双语诗的用字不晦涩,诗旨内涵却能深入。右手中文,左手英文,得广大读者的喜爱,其来有自。

读非马的诗是没有压力的;词语浅白而情理深入,这更是难能可贵的。让我们来看三个不同层次的诗译例子。

(一)诗人的译

诗人的译是个什麽概念呢?诗人如何翻译另一个诗人,不单是翻译一首诗,十首诗。

非马在编译的《让盛宴开始》Let the Feast Begin (1999) 诗译了所喜爱的30位诗人英语选诗,并在每一诗後附以简析。在译文里,我们都可以看到非马诗人於翻译时对语言的深入推敲;在简析里,可以看见对诗意的阐析,并对诗里特殊字词的解释(古语丶俚语丶多义),或是翻译上因语言别而所无法达到的也加以说明。笔者有幸与非马诗人两相忘年,问翻译这麽多的诗人作品,最喜欢的是哪一位,诗人说 Robert Frost. Robert Frost (1874 - 1963) 这位家喻户晓的,曾在甘乃迪总统就职典礼上朗读诗(“The Gift Outright")的美国诗人,平易近人,全然的口语,在诗文里尽量拿掉可能暗示伟大的形式或修辞,或者说,崇尚乡村小舍而非皇宫,他的诗里“没有国王或皇后",诗是“自立自足"的生命力(读者也就不需要高深的知识或典故即可理解一首诗)。这是追求简单的努力──诗人相近,非马的诗巧而不炫技,词语简白而张力饱满,妇孺可通,其来有自,我想不单仅是因为核工的科学训练,故而写诗简短有爆发力。这种在事物小处引人入深的力量,发酵般的吸引力,不正也是於读者为坦然的“礼物"(转借诗题“The Gift Outright"),於诗者是不假伪饰的“天分"。了解并喜欢一个诗人,让他/她进入你的心里,才能翻译一位诗人,自那而後,那位诗人就成了你的一部分。非马的译诗,不难察觉这样的诚挚特质。

以写鸟为例,在同样的《让盛宴开始》翻译诗选里,有Robert Frost 写鸟 “A Minor Bird”,有William Carlos Williams 写鸟 “Bird”;在非马的另一册翻译出版《裴外的诗》中,有裴外(Jacques Prévert)着名的诗<如何画一只鸟的像>。非马也写鸟“Bird Cage",在这个题目上,非马的语言之直白可类Robert Frost的风格,形式精练又兼有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风格(鲜明处见诸” This is just to say” and “The Locust Tree in Flower”二诗为例),内涵转折不缺裴外的“去笼而鸟歌",而非马的立新在於这几诗所无的文法喻象(figure of grammar),除了一般字面的读法外,借文法隐喻给予鸟‘笼’言外之意,文法如形上之笼,文字如吐语的鸟,文法的释放後,得到自由的是鸟与笼。作这样的延伸阅读,我们可以看出,这几位诗人都在非马的心里,非马隔着时空与欧美的诗人有着心灵的交流。这样的创作方向与过去常见的“与李贺共饮"一类的象牙翻古诗有着不同(或曰王国维《人间词话》里的“隔”与“不隔”之辨吧),较贴近现代人的生活而国际文化视野更宽广,作品文字“不隔”,中外读者皆可读丶可译丶可感。或许因同在美国居住的关系,这点和个人的理念接近,而进一步,汉语诗人也当以中文书写天下事,取材全球,与世界诗人旁推交通。非马无论写中英文诗或翻译,其文字之不隔,当代华人诗人里,概属第一。

非马先生也喜欢画画,有关於画或肖像的延伸意义的诗也翻译了不少,例如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Proletarian Portrait”,“The Artist”,康尼兹(Stanly Kunitz)的“The Portrait”, “The Artist”, 欧兹(Sharon Olds)的“Photograph of the Girl”, “Portrait of a Child”, 纪尔平( Laura Gilpin) 的“An Afternoon of Painting”等。非马的英文诗里则有“Portrait”, “Picasso Died This Morning”, <今天的阳光很好>(This Morning's Sunshine Was So Wonderful),<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等,在<今天的阳光很好>与<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二诗里,我看到裴外也进入了非马的心里,非马也喜欢裴外吧;正是:好李白的想李白,爱杜甫的念杜甫,且打个题外比方。

下面附<今天的阳光很好>(中文部分),非马描述一个作画的过程,此诗有别於裴外的天真,魔幻,而是比较写实的(於现代诗的影响,不作魔幻语言而能得超越文字的感悟,则诗之另一派诉求了),柏拉图式的,这其中的阐述道理,何尝不也适用於诗创作呢?高度的审美是具有些理性审丑元素的。


今天的阳光很好

非马


我支起画架

兴致勃勃开始写生


我才把画布涂成天蓝

一只小鸟便飞进我的风景

我说好,好,你来得正是时候

请再往上飞一点点。对!就是这样

接着一棵绿树摇曳着自左下角升起

迎住一朵冉冉飘过的白云

而蹦跳的松鼠同金色的阳光

都不难捕捉

不久我便有了一幅颇为像样的图画


但我总觉得它缺少了什麽

这明亮快活的世界

需要一种深沉而不和谐的颜色

来衬出它的天真无邪


就在我忙着调配苦灰色的时候

一个孤独的老人踽踽走进我的画面

用一个茫然的眼神

轻易地为我完成了我的杰作



(二)诗意的译

诗人的相遇,跨时空,与诗人的对答也显现在非马的诗里,在非马的”Autumn Leaves”一诗(Between Heaven and Earth, 2010),我们可以联想到e.e. cummings 的一首着名的诗,如下:

1(a


le

af

fa

ll


s)

one

l


iness


非马的 "Autumn Leaves":


Autumn Leaves


Every leaf

helps

thicken

the carpet

&

soften

(

)

(

the

(

)

fall


这是令人惊讶的神来之笔,非马的诗显现的是温暖,括弧符号的运用更是巧妙,於具象诗的角度来看,既是落叶的物,於抽象来看,又是微笑。将多数人赋予孤独落寞的秋叶,一下子转成柔软,甚至视‘落’为“承先启後",或为後来者做毯的开朗意义。e.e. cummings 的是直线意象,非马的是平铺意象,妙绝,我几乎可以看到一副(英语)诗意的对联。令人三叹,叫人如何横批?非马呀非马,吾虽小子,敢一叹巧思,二叹老童顽皮,三叹意义的创造;这符号意义的赋予,落叶所见的哲理,生活意义的创造,岂不美哉。有评家说e.e. cummings的这首诗有禅味;则,若曰如何英文禅译,我想非马的这首夙可为例。

再举一个小例子,例如在翻译Lawrence Ferlinghetti 的 “Dog”这首长诗时,在这一段里的”poolrooms and policemen"翻译为“弹子房与警察";

The dog trots freely in the street

past puddles and babies

cats and cigars

poolrooms and policemen

He doesn't hate cops

He merely has no use for them

and he goes past them

and past the dead cows hung up whole

in front of the San Francisco Meat Market


poolroom 於中文是个外来物,值得一个新词,自然语言有几个俗成的翻译:台球室,桌球室,撞球室,弹子房;非马选择了“弹子房",这是一个Neologism(Neologisms见On Linguistic Aspects of Translation by Roman Jakobson(1896 - 1982 )),因为警察与子弹可以联想,其他的选择几乎就毫无诗的意义。举此二例,以小见大。


(三)双语写作

一首诗以中文与英文一起来写,可以采取一般翻译的方法,也可以一材二写,也可不必如翻译般的忠实,无主无副,无先无後,相辅相成,这时可引入多义的後现代写法(主要是无传统书写的“意义中心")。中英双语诗逐渐会找到她的文学定位,虽然对欣赏者有着较高的双语的要求。往後看,中文与英文作为两个最大的语种,双语诗的写作於诗学上最能显现结构主义里的“内沿对译",扩大诗欣赏的空间。借句维根斯坦的话:“文法表达本质;文法告诉我们本体结构是什麽。"(哲学研究,#371-373)双语诗的写作顺着语言的本体,简单来说,修辞的语序顺乎个别语言的文法,不以英文语法来写中文诗,反之亦然。非马在这方面是先驱,对语序语文法的拿捏,深入有趣。在近期的双语诗<同大海辩论>,<黑与白>,<耳环>等,都有精彩的演绎,读者可以看出自然语法的主导,意象的主导,形似的兼顾,最後才是语序的考虑。在声音的对译偶有对应的巧趣,比如在<同大海辩论>的尾句“心服口服"中可看出,‘服’声重复,英文相对的则写出“convinced and speechless",’I’ 音重复,虽为细节,赏诗就在细微处。

在文化物件的交融上,比如在<除夕>(Chinese New Year Eve)一诗中将中国文化里的过年鞭炮与美国文化里的爆米花做联系,爆米花一连串的声响可让美国的人没真见过放鞭炮的,马上有了连串声音的联想,比拟简单,却从无人如此写过,灵感源於生活经验吧。

在这首<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双语诗里,“不唱歌算什麽鸟"(what kind of bird are you if you don’t sing),英文部分读起来是强而有力的,也是世人的盲点──春天的鸟定要唱歌──属於多义的讽刺,整体诗文具有反讽或运用逻辑矛盾,捏着脖子自然不能唱,而“春天"在首段与尾段的意义是不同的,首段是天气或是鸟的春天,尾段是鸟是诗人的春天:手里的就是,松手才能得;中间也顺带地讽刺了一下诗人(“又不是诗人/哪能一年到头/说唱就唱")。这岂不有点老子精神(比如老子三十六章;当然,英文读本里是读不到这些个的,这牵涉到“读者反应"理论),读者可得一点悟喔。在讽喻的文学工具上的,此诗跨语言而相通,实为很好的演绎。而题外来找比较,在中国古诗人的众多含有“春归何处"的诗词中,大多都有鸟的介入,独不见有类似<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这样的诗思,这是值得现代习诗的人注意的。在旧有的题材上写出新意,就是创作。


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

William Marr


he said no, I can’t

and I won’t

it’s not spring


I grasped his neck

and yelled

SING! SING!

WHAT KIND OF BIRD ARE YOU IF YOU DON’T SING

he gasped and struggled

but to the end he did not utter

one single note


I now realize

it really wasn’t his fault

not being a poet

he could not sing

uninspired


but possessed by a burning passion

I insisted on his singing then and there

and did not notice in my hand

spring had expired in agony


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

非马


它说我唱

不出来也不想唱

这不是春天


我捏着它的脖子



唱呀唱呀

不唱歌算什麽鸟


它挣扎着

但终於没唱成


我现在想

其实鸟没错

又不是诗人

哪能一年到头

说唱就唱


但那时候我只一心

要它唱歌

竟没注意到

春天就在我手里

微颤着

断气


在<相片>(Portrait)一诗里,即使肖像的自大,以历史为像框,在时间老人面前,自动就缩小了。这首双语诗大致是可以本文前所陈述的“五字原则"来赏析的,声音影响字的选用比如(放大,enlarge),(空洞,hollow),形象影响字的选用的比如(歪头觑眼,squinting),抽象的比如(严峻的,critical)。在中文诗的部分,肖像是个未明言的概念,具体的采用相片与影像二词,因为“放大"一词的合理性,英文采用portrait 与 image,意义上比相片更广义些;如此采用也因为东西方对肖像的处理上不同,过去的文化习惯与历史累积上,东方较多的是相片,西方较多的是油画肖像。这就带出了一些文化语言的东西,传神。

相片

非马


他们把他的影像

放大了又放大

直到每一个毛孔

都成了

伟大的

空洞


还没来得及装入

历史的巨框

严峻的时间老人

已在那里歪头觑眼

倒退着端详

一步一步

将它

缩小






PORTRAIT

William Marr


They kept enlarging

his image

until its every pore

became a great

hollow


But before it could be put into the big frame

of history

Time, the critical old man

already started the work

of reduction

step by step

as he walked backward

squinting at it from a distance


下面的这首双语诗是我们可以看出这不是对等的翻译。此文为了方便比较,遂将原诗的中英文改为并排。


冬日印象 MORNING INTERLUDE


温柔  the winter sun

如披云纱的  gentle

月亮  as the moon in silky clouds


叱咤过风云  how many of the manly men

如今却系起围裙  who have now become househusbands

当起家庭主夫的  after conquering the world

伟丈夫们  are in their aprons sipping coffee

此刻有几个  watching you with a smile

正慢啜着咖啡  from their kitchen windows

嘴角带着微笑

从厨房结冰花的窗口

抬头看你?


诗人之译也随兴,度诗之人岂执着;不见冰花与风云,是夜是昼皆温柔。这首的两写,语序与语法(文法)有着不同,英文并未逐句逐字对应,那失去了的物(冰花)也可解读为系起围裙後,心中坦然忘物,想那曾叱咤风云,而能够穿戴起围裙,嘴角微笑的,岂不已达“眼顺"境界?(借“子曰:六十而耳顺"造辞)此正是冬日里(人生之冬)的太阳;这个INTERLUDE似也暗示别样的老骥半日闲味道呢。

我说双语诗事小众,对读者的要求也较高,吃力不讨好。诗人说双语诗的创作有一种乐趣,乐趣来自创作过程中,两个语言间的相互激荡与修缮,反复进行,使诗的表现达到最佳的平衡。且不说这是多麽深入的经验谈,我想,写诗要有一种“纯然"的兴趣,才能不因市场导向而不作新的尝试。我想这就是非马能持续创作而文思不竭的原因之一吧,乐在其中而已矣。我想,对於习诗的後进也是个启示:创作就是存在,先於市场,先於评论。


四丶结语

非马的诗,不论汉语或英语,以最少的字表达最大的意义与留白。不论是西方遇见东方,还是东方遇见西方,非马的翻译与双语诗就是东西诗情相遇的地方,西方的读者可以由此来对汉字作诗意的理解,汉字的读者也可由此来学习欣赏英文的诗,并其同异间的美妙。中文作为世界的一大语种,当代的汉语诗人要有更大的抱负,不单是“民族的就是世界的",现代交通资讯快捷,不再是轮船时代的印刷流通,汉语诗人也要有“世界的即是中文的"观念,书写题材与涵盖范围要扩大,让西方人由现代诗来学习中文的美,了解现代中国人的大国文化。试想,一群新的西方诗人以汉语写诗的盛况,岂不美哉!(瑞典汉学家马悦然曾以汉语出版了本诗集《俳句一百首》;为什麽拿汉语写俳句,而不是汉语诗呢?我想,书中的第86首给了他的答案:“别开口,李白!/让我自己吹牛皮!/明月发脾气。"虽为一诗之见,这个值得好好冷静想想:什麽样的汉语诗,西方人也可以写,律绝词是绝不可能了。据个人所读过的非马,先生从不写俳句。)双语诗集对启发英语读者了解并写中文新诗是个很好的途径。反过来说,双语诗集对引导汉语诗人逐步涉猎英语的诗学与题材也有功能。非马诗人对双语诗的开发与用心,笔者所见,堪称华人第一人,双语诗可预期在未来的诗学归纳与整理会有一个定位。後来的诗者因非马而有可援引,而不致犹豫,这是一大贡献。非马先生因写中文诗,翻译西方的诗,写英文诗,写双语诗的特殊机遇与轨迹,是个独特的跨文化的“诗人经验",博弈有幸,未揣浅陋,竟已记之。



一丶特殊的 “诗人经验"

诗人非马先生可以说是当代华人诗人里最为特殊的一位;为什麽这麽说呢?一丶核工博士的科学背景,但写诗,译诗,也写英语诗,并双语诗创作,兼作画,雕塑等。西方多种艺术理论与诗学理论里都有“科学与理性是杀死艺术的惯犯”这类的论点,非马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反证,科学与艺术可以在一位爱好艺术的诗人身上共存。二丶非马早自1957年起在台湾即开始了新诗的创作,到了美国依然不间断,过半世纪,近一甲子,他的诗间接记载了时代与语言,社会与世界,和在美国的中国人的生活经验(时间是最後的形上,而诗的存在就是个诗人的写实,形上地来说),并不局限於大陆与台湾。诗写周遭事,非马诗文的涵盖世界,在当代华人诗人中逐渐显现出一个跨文化的轮廓,这轮廓若不是最广的,也是极广的;而所谓的周遭事,即诗人所 关心之事,小自英语诗如“A Post-It Note"(随手贴),大至如<电视>等诗,可看出他的题近旨远;既曾以长城黄河为题,也曾以非洲丶美国为题,写着人性的观照;既关心母语文化(中文),也进入第二语言(英文)的社会与文化,是一位开拓者,也是个建桥的人(如<桥>一诗“隔着岸/紧密相握/我们根本不知道/也不在乎/是谁/先伸出了/手")。非马成为诗人是一个当代极为特殊的“诗人经验"。三丶对於海外华人的第二代,是一个启发:诗无国界;对於海外华人的第三代,是一个传奇:他们可溯源汉语新诗在美国(原地原创)的味道,因为诗的内容是他们可以经验理解的。四丶双语诗对国内学习写英文诗的人是个桥梁,如何自汉语新诗过渡到以英语来写诗,非马在以往曾有篇谈论翻译体验的文章,里头说道:“刚到美国的人常会对一些美国幽默感到莫名其妙,而一些使中国人惊心动魄的东西,在外国人眼里却稀松平常不足为奇。但任何事物,只要深入它的内部,总可以找到一些能同时感动许多不同种族丶不同肤色,不同历史,不同文化,不同年龄,不同性别或不同职业的人的东西。作家的任务,便是挖掘出这些事物的本质以及广义的人性,想办法把她们完美地表达出来。上面这点心得,是我多年来翻译欧美现代诗的体验。我常把翻译戏称为照妖镜。”非马的诗经验(经多年与美国诗人的交游与涉猎西方不同国家地区的诗,及英语诗集的翻译)所产生的种种作品,无疑地呈现了一个智慧的结晶,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

评论非马的诗创作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上述几点在时间上,可以外延至诗与时代的关联,并与当时的诗的主意识(主要流派或主义)来对照比较;或在文化上,中西的异同如何反应在非马的诗语言等等,这些个都是很好的研究题材。此文主要来谈谈翻译一事之影响与非马的中英双语诗。


二丶诗的翻译

翻译文学作品不易,译诗尤难。所谓翻译,辞典的解释大致为“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这是就意义上来说的。诗的翻译,一首诗经过解读後以另一种语言文字的再呈现,是超越平常的意义理论的。设本文为“文1",翻译後为“文2",“文2"再翻回本文语种,不论是机器或是人为,通常难以达到与“文1"完全相同。翻译的结果实非唯一对应,在语言哲学上也有“翻译的不定论”Indeterminacy of Translation (Willard Van Orman Quine 1908 - 2000) 。常谓翻译大凡三字原则:信雅达(严复,1853-1921)。诗的翻译讲究的就更多些,主要是因为诗的翻译不单是意义的问题,声音,形式,修辞,意象,象徵,喻,讽等等比一般的口语或文章要多且精致,这方面的翻译是科学做不到的,也是语言哲学上,意义理论辞穷的地方(Quine, Wittgenstein, Derrida三位的意义论点都得到不同的辞穷,各是:无意义基项,说可说的,无意义中心);再者,诗的翻译也超出了意义翻译的范畴。哲学家费雅班(Paul Feyerabend,1924 - 1994)有“科学术语的意义依附於科学理论而存在"的立论,也就是说,即使最严密定义的科学术语都是如此,一般的自然语言更是如此,文学批评亦颇有类似的现象:当文学理论转变的时候,解读的意义中心也随之转变,诗翻译的第一步工作即涉及解读,亦然。


在这些前提之下,个人以实用的角度先来谈谈对翻译诗的看法。我对诗翻译的五字注解:形音义象神。

形:包含字形,,句形,诗形。 若及诗文背後“形的形上"则涵盖诗修辞和比喻(figure of speech)的方法与模式,都是形(form) 的一种。

音:发音的相似性,,声母(子音)与韵母(母音),韵式的考虑等。

义: 意义的精准或接近.

象:形象,意象(imagery)。

神::象外神韵,,传神,及文化意识(比如神话,宗教,集体下意识)。


起源相同的语系在字的形音义上仍可以类似。以英翻中而言,字形不同, 字音偶可巧近一二(例如,肥,fat;落, fall;飞,fly;爸爸妈妈或摹声字),可遇不可求;字形之外的部分译者仍可选择性地,形上式地,类比性地进行翻译,比如修辞的类似安排,喻的对等,分行分段等。义,象,神三项是诗翻译多於文章翻译的重点,诗里的文字意义和平常字面意义(字典定义)相同时,对等翻译是容易的(比如科学性的文章),当文字的意义脱离平常字面意义甚至相反於平常意义时(例如,中文的倒词,反语等修辞,或西方的irony trope),义的翻译就要慎循原文的内涵 (connotation) 而非仅字面意义了(denotation)。

整体来说,要之,能在形音义象神上达到信达雅。在翻译上我们可以把“形音义象神"作为水平轴(文学物件,工具,承载),“信达雅"做为垂直轴(翻译原则,精神),加以理解。(借助瑟许(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 - 1913))的语言二轴说(Syntagmatic and paradigmatic relation)为类比。)这在译诗上扩大了维度,但也更彰显其难度,优劣尤赖译者的修辞与审美修养。至於语句上顺序或修辞,译文在(整个水平轴的运用)也要顺应不同语言的文法对应,以整体翻译来做考虑。基本上,译者基本上若以新批评(New Criticism)的方法来做本文的解读工作(主要是close reading),再来做翻译,得到的译诗基本上是自成而深入的。非马尝言“翻译是对一首诗最好的检验",实包含一个详细解读的功夫。基於大多数的诗都以意象为主,翻译中若丢失了意象,即使用字精准,一首诗也失去了味道。


译诗的要求比起译一般文章是不同的,也更高的,译者对两种语言的文学造诣与文学形式也有极大的关系,故好的诗译常常来自诗人。诗人翻译诗也可能产生再创作,使所得的译文有了新的文学形式与生命。维根斯坦(Ludwig Josef Johann Wittgenstein, 1889 - 1951)有句话“了解一个语句等於了解整个语言",於译诗上做比,这就到了上面所说的神的维度,翻译了一首诗等於了解整个文化。诺贝尔奖诗人Tomas Tranströmer的诗经过美国诗人Robert Bly 的翻译,是使其流通於英语读者的最大因素。Robert Bly 也把翻译的经验写出成书Eight Stages of Translation,即使如此,他也说“我们无法抓住原诗的全部,最好的翻译像是自背面看一张波斯地毯──图案是明显的,但无更多。"非马在中文里,在Tomas Tranströmer未得奖前,亦曾翻译他的诗,刊於台湾的《笠诗刊》。非马的“把翻译戏称为照妖镜",亦是经验之谈;非马译诗着作甚多,英译中,中译英皆有,深入浅出,谨慎保留原诗风格。而非马的诗也被译成多国多种文字,包括英文丶日文丶韩文丶德文丶斯拉夫文丶西班牙文及罗马尼亚文等。非马写诗,译诗,“翻译是对一首诗最好的检验",诗人的角度不同於一般的译者,可见一斑。


三丶双语诗

中英双语诗(将一首诗以两种语言表达,‘译’由诗人自己完成,姑且这麽定义吧)的产生可说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诗作翻译交流下的文学产物。除了上述的种种考虑外,诗人更可引入新的文学形式,比如利用语言间文法差异作内延的对应丶突显丶互补丶反差等等。双语诗的创作可以说是一诗两写,一材二吃;其味是相加,相乘,全的,或借佛家语所谓“非一非异"的。如果以音乐来比喻,可比如两种乐器(语言)一个旋律(诗题),或是两个旋律的叠加(合奏,重奏),甚或运用是哲学上的Triad(正反合)精神来达到诗意旨的对立与穿透,则不必局限於对等意义翻译的限制了;见下例(三)。非马在翻译Adelaide Crapsey的 “ Triad”

Triad

These be

Three silent things:

The falling snow ... the hour

Before the dawn ... the mouth of one

Just dead.


一诗之後的简评里写道:从诗题的“三和音"(triad::三和弦,三位一体,或中世纪文学作品中有三题诗)看来,它们应该是同时存在的东西。同样的,“同时存在”对读双语诗是一个很好的注解。

非马的诗极少用典故(近代西方诗人多如是),少涉及历史文化的特殊性(舍去了新批评理论的弱点──不重视诗作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取之普世的人性的最大公约数,双语诗的用字不晦涩,诗旨内涵却能深入。右手中文,左手英文,得广大读者的喜爱,其来有自。

读非马的诗是没有压力的;词语浅白而情理深入,这更是难能可贵的。让我们来看三个不同层次的诗译例子。

(一)诗人的译

诗人的译是个什麽概念呢?诗人如何翻译另一个诗人,不单是翻译一首诗,十首诗。

非马在编译的《让盛宴开始》Let the Feast Begin (1999) 诗译了所喜爱的30位诗人英语选诗,并在每一诗後附以简析。在译文里,我们都可以看到非马诗人於翻译时对语言的深入推敲;在简析里,可以看见对诗意的阐析,并对诗里特殊字词的解释(古语丶俚语丶多义),或是翻译上因语言别而所无法达到的也加以说明。笔者有幸与非马诗人两相忘年,问翻译这麽多的诗人作品,最喜欢的是哪一位,诗人说 Robert Frost. Robert Frost (1874 - 1963) 这位家喻户晓的,曾在甘乃迪总统就职典礼上朗读诗(“The Gift Outright")的美国诗人,平易近人,全然的口语,在诗文里尽量拿掉可能暗示伟大的形式或修辞,或者说,崇尚乡村小舍而非皇宫,他的诗里“没有国王或皇后",诗是“自立自足"的生命力(读者也就不需要高深的知识或典故即可理解一首诗)。这是追求简单的努力──诗人相近,非马的诗巧而不炫技,词语简白而张力饱满,妇孺可通,其来有自,我想不单仅是因为核工的科学训练,故而写诗简短有爆发力。这种在事物小处引人入深的力量,发酵般的吸引力,不正也是於读者为坦然的“礼物"(转借诗题“The Gift Outright"),於诗者是不假伪饰的“天分"。了解并喜欢一个诗人,让他/她进入你的心里,才能翻译一位诗人,自那而後,那位诗人就成了你的一部分。非马的译诗,不难察觉这样的诚挚特质。

以写鸟为例,在同样的《让盛宴开始》翻译诗选里,有Robert Frost 写鸟 “A Minor Bird”,有William Carlos Williams 写鸟 “Bird”;在非马的另一册翻译出版《裴外的诗》中,有裴外(Jacques Prévert)着名的诗<如何画一只鸟的像>。非马也写鸟“Bird Cage",在这个题目上,非马的语言之直白可类Robert Frost的风格,形式精练又兼有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风格(鲜明处见诸” This is just to say” and “The Locust Tree in Flower”二诗为例),内涵转折不缺裴外的“去笼而鸟歌",而非马的立新在於这几诗所无的文法喻象(figure of grammar),除了一般字面的读法外,借文法隐喻给予鸟‘笼’言外之意,文法如形上之笼,文字如吐语的鸟,文法的释放後,得到自由的是鸟与笼。作这样的延伸阅读,我们可以看出,这几位诗人都在非马的心里,非马隔着时空与欧美的诗人有着心灵的交流。这样的创作方向与过去常见的“与李贺共饮"一类的象牙翻古诗有着不同(或曰王国维《人间词话》里的“隔”与“不隔”之辨吧),较贴近现代人的生活而国际文化视野更宽广,作品文字“不隔”,中外读者皆可读丶可译丶可感。或许因同在美国居住的关系,这点和个人的理念接近,而进一步,汉语诗人也当以中文书写天下事,取材全球,与世界诗人旁推交通。非马无论写中英文诗或翻译,其文字之不隔,当代华人诗人里,概属第一。

非马先生也喜欢画画,有关於画或肖像的延伸意义的诗也翻译了不少,例如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Proletarian Portrait”,“The Artist”,康尼兹(Stanly Kunitz)的“The Portrait”, “The Artist”, 欧兹(Sharon Olds)的“Photograph of the Girl”, “Portrait of a Child”, 纪尔平( Laura Gilpin) 的“An Afternoon of Painting”等。非马的英文诗里则有“Portrait”, “Picasso Died This Morning”, <今天的阳光很好>(This Morning's Sunshine Was So Wonderful),<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等,在<今天的阳光很好>与<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二诗里,我看到裴外也进入了非马的心里,非马也喜欢裴外吧;正是:好李白的想李白,爱杜甫的念杜甫,且打个题外比方。

下面附<今天的阳光很好>(中文部分),非马描述一个作画的过程,此诗有别於裴外的天真,魔幻,而是比较写实的(於现代诗的影响,不作魔幻语言而能得超越文字的感悟,则诗之另一派诉求了),柏拉图式的,这其中的阐述道理,何尝不也适用於诗创作呢?高度的审美是具有些理性审丑元素的。


今天的阳光很好

非马


我支起画架

兴致勃勃开始写生


我才把画布涂成天蓝

一只小鸟便飞进我的风景

我说好,好,你来得正是时候

请再往上飞一点点。对!就是这样

接着一棵绿树摇曳着自左下角升起

迎住一朵冉冉飘过的白云

而蹦跳的松鼠同金色的阳光

都不难捕捉

不久我便有了一幅颇为像样的图画


但我总觉得它缺少了什麽

这明亮快活的世界

需要一种深沉而不和谐的颜色

来衬出它的天真无邪


就在我忙着调配苦灰色的时候

一个孤独的老人踽踽走进我的画面

用一个茫然的眼神

轻易地为我完成了我的杰作



(二)诗意的译

诗人的相遇,跨时空,与诗人的对答也显现在非马的诗里,在非马的”Autumn Leaves”一诗(Between Heaven and Earth, 2010),我们可以联想到e.e. cummings 的一首着名的诗,如下:

1(a


le

af

fa

ll


s)

one

l


iness


非马的 "Autumn Leaves":


Autumn Leaves


Every leaf

helps

thicken

the carpet

&

soften

(

)

(

the

(

)

fall


这是令人惊讶的神来之笔,非马的诗显现的是温暖,括弧符号的运用更是巧妙,於具象诗的角度来看,既是落叶的物,於抽象来看,又是微笑。将多数人赋予孤独落寞的秋叶,一下子转成柔软,甚至视‘落’为“承先启後",或为後来者做毯的开朗意义。e.e. cummings 的是直线意象,非马的是平铺意象,妙绝,我几乎可以看到一副(英语)诗意的对联。令人三叹,叫人如何横批?非马呀非马,吾虽小子,敢一叹巧思,二叹老童顽皮,三叹意义的创造;这符号意义的赋予,落叶所见的哲理,生活意义的创造,岂不美哉。有评家说e.e. cummings的这首诗有禅味;则,若曰如何英文禅译,我想非马的这首夙可为例。

再举一个小例子,例如在翻译Lawrence Ferlinghetti 的 “Dog”这首长诗时,在这一段里的”poolrooms and policemen"翻译为“弹子房与警察";

The dog trots freely in the street

past puddles and babies

cats and cigars

poolrooms and policemen

He doesn't hate cops

He merely has no use for them

and he goes past them

and past the dead cows hung up whole

in front of the San Francisco Meat Market


poolroom 於中文是个外来物,值得一个新词,自然语言有几个俗成的翻译:台球室,桌球室,撞球室,弹子房;非马选择了“弹子房",这是一个Neologism(Neologisms见On Linguistic Aspects of Translation by Roman Jakobson(1896 - 1982 )),因为警察与子弹可以联想,其他的选择几乎就毫无诗的意义。举此二例,以小见大。


(三)双语写作

一首诗以中文与英文一起来写,可以采取一般翻译的方法,也可以一材二写,也可不必如翻译般的忠实,无主无副,无先无後,相辅相成,这时可引入多义的後现代写法(主要是无传统书写的“意义中心")。中英双语诗逐渐会找到她的文学定位,虽然对欣赏者有着较高的双语的要求。往後看,中文与英文作为两个最大的语种,双语诗的写作於诗学上最能显现结构主义里的“内沿对译",扩大诗欣赏的空间。借句维根斯坦的话:“文法表达本质;文法告诉我们本体结构是什麽。"(哲学研究,#371-373)双语诗的写作顺着语言的本体,简单来说,修辞的语序顺乎个别语言的文法,不以英文语法来写中文诗,反之亦然。非马在这方面是先驱,对语序语文法的拿捏,深入有趣。在近期的双语诗<同大海辩论>,<黑与白>,<耳环>等,都有精彩的演绎,读者可以看出自然语法的主导,意象的主导,形似的兼顾,最後才是语序的考虑。在声音的对译偶有对应的巧趣,比如在<同大海辩论>的尾句“心服口服"中可看出,‘服’声重复,英文相对的则写出“convinced and speechless",’I’ 音重复,虽为细节,赏诗就在细微处。

在文化物件的交融上,比如在<除夕>(Chinese New Year Eve)一诗中将中国文化里的过年鞭炮与美国文化里的爆米花做联系,爆米花一连串的声响可让美国的人没真见过放鞭炮的,马上有了连串声音的联想,比拟简单,却从无人如此写过,灵感源於生活经验吧。

在这首<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双语诗里,“不唱歌算什麽鸟"(what kind of bird are you if you don’t sing),英文部分读起来是强而有力的,也是世人的盲点──春天的鸟定要唱歌──属於多义的讽刺,整体诗文具有反讽或运用逻辑矛盾,捏着脖子自然不能唱,而“春天"在首段与尾段的意义是不同的,首段是天气或是鸟的春天,尾段是鸟是诗人的春天:手里的就是,松手才能得;中间也顺带地讽刺了一下诗人(“又不是诗人/哪能一年到头/说唱就唱")。这岂不有点老子精神(比如老子三十六章;当然,英文读本里是读不到这些个的,这牵涉到“读者反应"理论),读者可得一点悟喔。在讽喻的文学工具上的,此诗跨语言而相通,实为很好的演绎。而题外来找比较,在中国古诗人的众多含有“春归何处"的诗词中,大多都有鸟的介入,独不见有类似<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这样的诗思,这是值得现代习诗的人注意的。在旧有的题材上写出新意,就是创作。


ONCE I ASKED A BIRD TO SING

William Marr


he said no, I can’t

and I won’t

it’s not spring


I grasped his neck

and yelled

SING! SING!

WHAT KIND OF BIRD ARE YOU IF YOU DON’T SING

he gasped and struggled

but to the end he did not utter

one single note


I now realize

it really wasn’t his fault

not being a poet

he could not sing

uninspired


but possessed by a burning passion

I insisted on his singing then and there

and did not notice in my hand

spring had expired in agony


有一次我要一只鸟唱歌

非马


它说我唱

不出来也不想唱

这不是春天


我捏着它的脖子



唱呀唱呀

不唱歌算什麽鸟


它挣扎着

但终於没唱成


我现在想

其实鸟没错

又不是诗人

哪能一年到头

说唱就唱


但那时候我只一心

要它唱歌

竟没注意到

春天就在我手里

微颤着

断气


在<相片>(Portrait)一诗里,即使肖像的自大,以历史为像框,在时间老人面前,自动就缩小了。这首双语诗大致是可以本文前所陈述的“五字原则"来赏析的,声音影响字的选用比如(放大,enlarge),(空洞,hollow),形象影响字的选用的比如(歪头觑眼,squinting),抽象的比如(严峻的,critical)。在中文诗的部分,肖像是个未明言的概念,具体的采用相片与影像二词,因为“放大"一词的合理性,英文采用portrait 与 image,意义上比相片更广义些;如此采用也因为东西方对肖像的处理上不同,过去的文化习惯与历史累积上,东方较多的是相片,西方较多的是油画肖像。这就带出了一些文化语言的东西,传神。

相片

非马


他们把他的影像

放大了又放大

直到每一个毛孔

都成了

伟大的

空洞


还没来得及装入

历史的巨框

严峻的时间老人

已在那里歪头觑眼

倒退着端详

一步一步

将它

缩小






PORTRAIT

William Marr


They kept enlarging

his image

until its every pore

became a great

hollow


But before it could be put into the big frame

of history

Time, the critical old man

already started the work

of reduction

step by step

as he walked backward

squinting at it from a distance


下面的这首双语诗是我们可以看出这不是对等的翻译。此文为了方便比较,遂将原诗的中英文改为并排。


冬日印象 MORNING INTERLUDE


温柔  the winter sun

如披云纱的  gentle

月亮  as the moon in silky clouds


叱咤过风云  how many of the manly men

如今却系起围裙  who have now become househusbands

当起家庭主夫的  after conquering the world

伟丈夫们  are in their aprons sipping coffee

此刻有几个  watching you with a smile

正慢啜着咖啡  from their kitchen windows

嘴角带着微笑

从厨房结冰花的窗口

抬头看你?


诗人之译也随兴,度诗之人岂执着;不见冰花与风云,是夜是昼皆温柔。这首的两写,语序与语法(文法)有着不同,英文并未逐句逐字对应,那失去了的物(冰花)也可解读为系起围裙後,心中坦然忘物,想那曾叱咤风云,而能够穿戴起围裙,嘴角微笑的,岂不已达“眼顺"境界?(借“子曰:六十而耳顺"造辞)此正是冬日里(人生之冬)的太阳;这个INTERLUDE似也暗示别样的老骥半日闲味道呢。

我说双语诗事小众,对读者的要求也较高,吃力不讨好。诗人说双语诗的创作有一种乐趣,乐趣来自创作过程中,两个语言间的相互激荡与修缮,反复进行,使诗的表现达到最佳的平衡。且不说这是多麽深入的经验谈,我想,写诗要有一种“纯然"的兴趣,才能不因市场导向而不作新的尝试。我想这就是非马能持续创作而文思不竭的原因之一吧,乐在其中而已矣。我想,对於习诗的後进也是个启示:创作就是存在,先於市场,先於评论。


四丶结语

非马的诗,不论汉语或英语,以最少的字表达最大的意义与留白。不论是西方遇见东方,还是东方遇见西方,非马的翻译与双语诗就是东西诗情相遇的地方,西方的读者可以由此来对汉字作诗意的理解,汉字的读者也可由此来学习欣赏英文的诗,并其同异间的美妙。中文作为世界的一大语种,当代的汉语诗人要有更大的抱负,不单是“民族的就是世界的",现代交通资讯快捷,不再是轮船时代的印刷流通,汉语诗人也要有“世界的即是中文的"观念,书写题材与涵盖范围要扩大,让西方人由现代诗来学习中文的美,了解现代中国人的大国文化。试想,一群新的西方诗人以汉语写诗的盛况,岂不美哉!(瑞典汉学家马悦然曾以汉语出版了本诗集《俳句一百首》;为什麽拿汉语写俳句,而不是汉语诗呢?我想,书中的第86首给了他的答案:“别开口,李白!/让我自己吹牛皮!/明月发脾气。"虽为一诗之见,这个值得好好冷静想想:什麽样的汉语诗,西方人也可以写,律绝词是绝不可能了。据个人所读过的非马,先生从不写俳句。)双语诗集对启发英语读者了解并写中文新诗是个很好的途径。反过来说,双语诗集对引导汉语诗人逐步涉猎英语的诗学与题材也有功能。非马诗人对双语诗的开发与用心,笔者所见,堪称华人第一人,双语诗可预期在未来的诗学归纳与整理会有一个定位。後来的诗者因非马而有可援引,而不致犹豫,这是一大贡献。非马先生因写中文诗,翻译西方的诗,写英文诗,写双语诗的特殊机遇与轨迹,是个独特的跨文化的“诗人经验",博弈有幸,未揣浅陋,竟已记之。

转载自《笠诗刊》292期,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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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子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13-03-03 17:53:11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问好两位!!提上来大家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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